土地监察工作总结(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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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监察工作总结(优秀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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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对自己的目标进行调整和修正,使之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需求。要注意总结的态度要客观中肯,既强调正面成绩和亮点,也要提及改进和不足之处。在这里,我整理了一些精选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一

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局党委的统一指挥下,新建县水政监察大队围绕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开创水政监察工作新局面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为提升水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现将“十二五”、“十三五”工作以来总结如下:

一、严格执法打击非法采砂,全面遏制河道非法采砂,确保河势稳定。

按照要求和部署打击非法采砂,县委、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文件,20xx年至20xx年赣江新建段非法采砂现象蔓延,滥采乱挖严重影响河势稳定,桥梁安全,饮水和防汛安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面对错综复杂的局面,水行政执法工作深感责任重大,为打击非法采砂破难题、出新招、出重拳,用铁的心肠、铁的手段、铁的纪律加大对非法采运砂的处罚力度,2年来拆卸非法采砂船设备(工具)128台次,移送公安机关治安拘留116人,处以罚款1650万元,征收采区拍卖出让费20xx余万元,砂石资源费800万元。有效的打击了非法采砂、非法运砂嚣张气焰,实现了“河道畅通、一河清水、河堤稳定”的整治目标。20xx年至20xx年在市政府的部署下,全面启动采砂船切割和砂场清理工作,按照南昌市采砂船切割奖补政策,我县赣江段采砂船总数85艘,分布在联圩镇、樵舍镇、昌邑乡、厚田乡,就开展这项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订方案,县委、县政府7位领导担任采砂船切割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分赴4个乡镇座阵指挥,切割“三无”采砂船37艘,迫于高压政策,按照采砂船自愿切割政策,出售外省18艘,我县“三证”齐全采砂船29艘,占全市有证采砂船只数54.4%,其中1艘未申请切割,长年在九江。我县全面完成采砂船切割任务,南昌赣昌砂石公司共拨付我县采砂船切割资金及奖补8135.432万元。其中采砂船切割奖补资金7199万元,切割费用936.432万元,清理砂场奖补资金109万元,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省三洲头运砂检查点处罚非法运砂船128艘,罚款256万元,为全面整治打击赣江中下游非法采砂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再接再励,全面整治新建锦江段。

20xx年5月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集会议,对锦江新建段河道采砂进行专项整治,所涉乡镇流湖、松湖、石岗,核定采砂船63艘,吊机砂场码头46处,为全面依法管理,县政府出台了《新建县锦江段河道试行管理办法》为正规化管理锦江奠定了扎实基础。通过1年的整治,锦江新建段20xx年8月起实行全面禁采,并启动采砂船切割奖补政策。按照市政府部署的“一湖二江三河”的整沿要求,我县于20xx年5月对锦江63艘采砂船全面启动切割,切割工作进度顺利,同时,对锦江新建县段编制了(20xx年—20xx年)采砂修编规划,为河道采砂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依据,并顺利移交赣昌砂石有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三、提升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展望“十三五”工作前锦。

建设一支高效公正的水行政执法队伍,在新时期增强队伍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练内功、树形象、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增强水政监察工作新水平,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活动,建设一支风清气正的执法队伍。确保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大力推进水政执法装备建设,在现有的象山江边基地建设基础上,对执法码头建设再提升等级建设,力争在“十三五”规划时期,争取省、市的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严格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执法,水环境生态建设,打击鄱阳湖区违法围堰,为建设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水政执法队伍再立新功,再建辉煌而努力奋斗。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二

1、人员分工:年初,我们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进行了分工,我和崔继东负责宅基地踏查、费用收缴、土地巡查、调整土地纠纷,徐丽葵和吴雅新负责接待、压滤机滤布报帐、报表、办件等日常工作。

2、今年县局投资建办公室169.03平方米,现已完工,7月中旬能搬进宽敞明亮的办公室,有了这么好的环境,我们的工作更有了干功。上半年共办理宅基地审批件40件,其中翻新2件,查外非法占地4起,其中咚勒赫村孟祥龙在耕地建房56平方米,刚起1米多高,我们在巡查中发现,现已全部拆除,xx村杨文友,在耕地建鸡房,占地90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40平方米,我们已上报县局,县局已下发了处罚决定书,另外2起,符合建房条件,补办了建房手续,5月15日至6月30日完成了七家子村1003户宅基地外业清查工作。

3、费用收缴方面: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县局给我所定了2万元收费任务,现已收缴人民币14.687.25元,其中土地流转金10.830.25元,收缴租金3.857元。

4、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抗旱井9眼,经市、县局验收合格,已全部投入使用,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根本保障。

5、认真开展辖区内土地动态巡查工作,对辖区内的基本农田、矿区等定期巡查,每月不少于10次,真正做到了极时发现极时处理,处理不了的`极时上报,并做好巡查记录,处理好本辖区内的日常信访工作,认真调查辖区内的权属争议案件,今年上半年共调处土地纠纷7起,真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6、组织全所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思想教育工作,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今年我所培训考试全系统排名第17名,其中徐丽葵个人排名第7,通过培训确实提高了干部的综合素质。

1、搞好七家子村1003户的宅基地清查内业工作,并全部输入微机,做好建档工作,滤布等待县局的验收,如果时间允许的话,计划再搞一个自然屯的宅基地清查工作。土地二次调查已进入我乡,配合好省水利勘察设计院,把我乡的土地权属地类搞清楚,填好进度日志。

2、宅基地踏查、报批工作,进入7月份宅基地建房已进入尾声,把居民的建房后续工作做好,并及时归档。

3、加大土地费用收缴工作,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给我所定了2万元的任务,我们所已收缴了14.687.25元,还余5.312.75元没有完成,年末保证完成任务。

4、加大土地巡查力度,进辖区内的基本农田、矿区继续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特别是七家子村、咚勒赫村、扎布格村将荒山承包给个人,因此乱取土现象特别严重,我们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并做好巡查记录。

5、加大国土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首先抓好我所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主要是通过每周五下午学习土地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做好笔记。来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业务水平,其次,利用各种媒体、墙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土地法律、法规,让群众知法、懂法、遵法、守法、不违法。

6、档案管理,积极向标准化档案管理靠近,部分档案陆续输入微机管理,为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做准备。

以上就是我们20xx年下半年工作安排,工作中还存在缺点和不足,例如,费用的收缴力度还不够,土地法律、法规宣传还有死角,土地巡查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乱取土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要在下半年工作中逐步解决。今年是机关建设服务年,我们要做到三严、三优、三树立。努力营造亲民氛围,今后我们所全体人员要以饱满的热情,虑心学习,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以县局为核心,认真贯彻县局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更好的服务群众,使我乡国土资源工作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xx乡国土资源所。

20xx年7月2日。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三

20__年,劳动监察大队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精心指导下,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江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了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新年伊始,我队通过电视、广播、流动宣传车、现场讲解、发送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配合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进行《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有针对性的到用人企业和劳动者家中宣传有关政策100余次,上街现场宣讲10余次,并经常性走访相关企业和用人单位,将抽象的法规条文与生动的事实事例结合起来,使更多的企业自觉守法,更多的劳动者主动维权。

二、严格按照上级部署,集中力量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新春开始,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劳动监察大队在局领导指挥下,联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对全县的劳动力市场进行了摸底排查、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职介市场,为求职者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3-4月份,根据省、市领导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全县乡村小砖厂、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用工场所,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打击并依法取缔黑砖窑。

7-8月份,按照省厅市局部署,开展了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对全县200家小企业进行了检查,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2000余份。

按照相关制度,开展了20__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年检企业233家,涉及职工14327人,通过年检鉴定劳动合同书6533份。

三、劳动监察与仲裁工作稳步开展。

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加,广大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劳动监察申诉案、劳动争议仲裁案猛增,劳动监察大队克服各种困难,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处理好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为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做出贡献。

全年受理并立案劳动监察案共33件,结案30件,涉及金额380余万元,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51个,已调解案15个,仲裁结案34个,涉案人数108人,涉案金额数280余万元。

四、日常接访与重点案件重点查处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满意。

全年,接待来信来访群众2000余人次,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细心讲解、诚心处理。能处理的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明确处理时限,不符合政策的细致的做好解释,尽力使群众希望而来,满意而去。

对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的重要案件,我们集中精力办妥办好。

如5月14日发生的县金钻鞋厂拖欠员工工资一案,由于老板逃遁,员工集中上访诉求,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监察大队接报后,在县政府的指挥下,立即进厂处置,先是耐心的做好全厂员工的安抚劝导工作,确保该厂固定资产的安全,然后配合政府其它部门,设法筹措员工工资,在短短20天时间内兑现承诺,全部偿清员工工资和该厂其它外债213035元。该案的圆满处理,得到了县政府的肯定,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7月份,上埠镇财源陶瓷厂欠薪案,监察大队联合上埠镇政府、人民法院共同调查处理,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欠薪欠债人员多,层面复杂,但因封厂、清查迅速及时,没有造成社会负面影响。该案正按法律程序处置中。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

3、劳动保障法制建设滞后于劳资关系的变化,办案程序有待完善,办案力度有待加强。

4、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专职人员不够,致使监察大队工作压力大,监察力度不够。

20__年即将过去,新年的钟声又将敲响,回眸过去一年,如果说取得了些成绩,也是与局领导的正确指挥、局属兄弟部门的全力配合分不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千方百计克服自身的不足和困难,加大宣传和监察力度,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求真务实,热情服务,为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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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四

一年来,土地规划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村镇办的指导和安排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土地规划及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主动抓好本职工作。

一是在全乡村民建房审核报批上,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请区规划分局,市规划局分管村民的局长到各村建房户现场踏勘选址定点,为建房户及时整理审核绘制定位图,报批建房手续和资料,并做好严格审批、把关及时向规划分局上报,特殊情况特事特办。凡是各村申报的建房手续,都能按规定政策进行审核并报主管乡长签批并在一周内上报给区规划分局审批。

我乡近几年正处于大发展,大开发、大拆迁的快速发展期加之城市东扩及宏观调控,对我乡村民建房有一定的限制和控制,全乡共16个村,已有13个村都在建小区,能分散建房的村只剩下南湾、灵宝两村部分地段散建户也是足年减少。因此,对这些散建的户工作越来越难做,手续越来越难批、难办,但对那些特殊困难群体,居住的确有困难,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个别情况单独汇报,作为特殊困难群众个别进行解决,今年重点对南湾、灵宝二村解决突出矛盾和住房办理建房手续35户、建筑面积6600㎡。

二是认真做好规划统计年报工作,对应报数据做到口径统。

一、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并将各类档案资料整理汇总上报归档,确保数据资料完好无损,深受上级业务部门的好评。

三是积极主动配合区土地分局到村搞好土地变更调查,对卫片查处的土地进行逐块核准,现场进行核实,对各村违法占地、进行调查取证。

四是积极参与村解决户与户之间的用地纠纷,化解用地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并将矛盾大的化小、小的化了,还基层群众一个公平一个公道。

二、积极参与百日整治控违拆违工作。

在市召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暨控违拆违大会后,全乡为更好的落实大会精神、狠抓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从乡到村逐级组建领导小组、专班、信息员队伍,负责控违拆违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村与乡签定控维拆违责任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制考核,形成“防”“控”“拆”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三是主要成效及完成的工作任务。

全乡16个村共悬挂主题宣传横幅56条,刷墙体宣传标语10条、固定宣传橱窗三个,发放违法用地行为通告1660份。在控违拆违期间,共拆除面积12330.23㎡,其中亮剑行动及大队中队联合组织大型强拆12次,拆违面积2329㎡,伍家中队组织强拆面积4165.52㎡,各村自查自改自拆4650㎡,在文明创建阶段,对宜古路、宜当路强拆面积1185㎡,广告牌240块。

三、积极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临时阶段性工作。

一是服从安排听从调动,积极参与全乡第八届村级组织换届工。

作,做到按时到岗,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按时完成各村的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二是协助村镇建设办公室抓好控违拆违工作,加强与伍家监察中队的联系,参与现场查处和强拆,立足在基层,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三是对各村办理预留地过程中,提供帮助、配合协调联系和沟通、各村需要的地形图,分区规划图尽量提供方便,使各村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快捷、更方便,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更好的为村民建房做一些工作,能办的尽力办好。

二是为伍家监察一起进一步加强防、控、拆的控违拆违工作。

三是加强与土地部门的联系,严格土地管理,提高行政、执政能力。

四是积极配合乡村镇办做好临时阶段性工作。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五

我们牢固树立守土有责意识,将巡查力量下沉,实行网格化无缝巡查,确保全天候、全区域巡查覆盖,同时新区大队加强动态巡查,切实加大对办事处查违工作的检查、督办力度,主要是抓好“四个落实”:一是落实挂点联系,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行新区大队责任区制度,大队三个科室分别挂点联系三个办事处,科室人员定期下到责任区开展工作,并对责任区查违工作负连带责任。二是落实责任包干,将新区辖区划分为十个责任区,包干到组,责任到人,巡查力量下沉,实行网格化无缝巡查,确保全天候、全区域巡查。三是落实重点监管,实行违建“黑点”重点监控制度,对影响较大、投诉较多的点确定为违建“黑点”,派专人蹲守、重点盯防,制定有针对性的查违工作方案,实行最严格的查违措施,20**年被确定为违法建设的12处“黑点”后未发生任何变化,实现对违建“零容忍”。四是落实政策宣传,在举办全区社区干部查违政策宣讲班、开展“查违风采社区巡回展”、印制发放查违宣传品等常规宣传形式的基础上,通过定期发送“查违法制普讯”短信息等形式,教育居民自觉抵制违建,通过开展“送图下乡”,将辖区最新的卫星影像图版安装到社区和居民小组,固化当地建筑现状,破灭违建者以“历史遗留”为借口的侥幸心理,引导群众支持查违工作,彰显新区查违的态度和决心;通过对违建当事人反复进行政策宣传和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使违建当事人主动配合执法,实现和谐查违的目标。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六

大队从制度建设入手,深入开展标准化建设,主要做好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推动建立自上而下的组织领导机构,推动新区成立了查违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新区查违工作,研究决策查违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统一要求各办事处相应调整完善查违领导机构。另一方面,建立完善全领域覆盖的查违工作制度,经过反复调研、集思广益、数易其稿,先后研究出台《大鹏新区查违工作共同责任考核办法》、《大鹏新区查违工作与生态补助共同管理办法》、《大鹏新区社区工作站查违工作考核办法》、《大鹏新区特约社会监督员管理制度》、《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行政处罚案件管辖暂行规定》、《大鹏新区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指引》等近20项规章制度,确保查违的每一个领域、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层级都有章可循。比如,为保障民生,解困疏导,实施疏堵结合查违,我们深入社区充分了解发展需求,用足用好《临时建筑审批规定》,为社区经济发展、提升土地使用效益找出路,着力引导他们按规划有序使用土地来发展社区经济,全年审批的23项临时建筑有17项属民生公共设施及重大项目配套,占获批75%;以敢担当、敢负责的工作态度,结合实际情况,试点疏导解决了部分群众的住房困难,自谋就业等民生实际困难,争取了广大居民群众对查违工作的支持。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七

一是研究制定符合新区实际的查违执法工作规范和案件审理规则,统一全区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规范和评查标准,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推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形成;二是制定规划土地监察行政处罚案件管辖事权划分规范,形成事权清晰、分级执法、上下联动的执法体制;三是制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了执法队伍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的社会形象;四是大力加强执法培训,通过组织执法证申领培训、执法业务研讨会、行政法规培训会、业务工作研讨会等方式全面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五是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多起疑难重大案件,起到了“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六是认真组织开展并圆满完成了部、市、新区三级卫片执法工作,确保了立案率、查处率和依法履行职责到位率均达100%,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未超15%的问责红线,顺利通过了部、省检查验收,并通过卫片执法有效检验了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成效。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八

2021年,共审核案件执法案件160余次,涉及案件约99宗;审核合同约27份。并通过电话告知、微信解答、粤政易反馈、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对街道开展业务指导。

2021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6宗,均全力配合区复议办进行行政复议,积极提供执法案卷、证据材料,详实提交答复材料。目前行政复议案件无被撤销的情况。今年以来,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共计17宗,其中适用一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共9宗,适用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共8宗。以上需开庭审理的案件共11宗,目前已开庭审理的共11宗,我局全部出庭应诉,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4宗,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7宗,全面落实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7宗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_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时回应申请人的诉求,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持续落实“三项制度”。为有效提升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及规范性,一是出台《深圳市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实施双重法制审核机制,即每一个案件由街道法制审核人员进行法制审核后,再由我局进行法制审核,实施案件办理“双保险”;二是全面落实全过程记录,对现场检查、勘验、调查询问、送达、强制拆除等执法过程通过拍照、录音或录像的方式予以记录,完善案卷材料,固定证据;三是制发《罗湖区规划土地监察执法音像记录用语指引》,详实地指导执法员该如何进行执法记录,让执法员在执法过程表述更加规范流畅。同时制发《录音录像制作说明》,让街道制作录音录像资料更为规范;四是要求各街道在相应执法程序完成后及时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一方面强化内部培训注重实效。2021年,集中组织开展3次科室内部业务培训,协同市局开展1次业务培训;罗湖区2021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考试优秀率100%,圆满完成2021年度学法考试。另一方面多种形式对外普法提高成效。结合“地球日”、“宪法宣传周”等契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次,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地把法律法规的种子“播种”到广大群众的心里。

(六)精简优化临地临建审批程序,加速历史违建合法进程。

我局坚持规划控制、功能管制、节约土地、保护耕地的原则,实行严格审批、严格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共核发临时用地许可52宗,面积公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16宗;完成3处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同时持续开展安全巡查,全年共开展日常巡查检查30次,确保临时用地、临时建筑、过期临时建筑全覆盖,作出书面整改意见5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

我局坚决对到期临时用地落实清理恢复原状后收回措施,对符合入库管理的储备土地实行收回入库管理,对不符合入库的土地现场拍照留存证据,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回复,确保临时用地“有出有回、原状收回”。2021年共核发《临时用地到期收回通知书》共71份,收回临时用地22处,面积为公顷。

今年以来,我区对库内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摸排,发现我区库内违建存在报建手续不全或不动产登记手续不完善等问题。对此,我局尊重历史,逐栋分析原因,并通过实地走访,一家一户引导权利人完善报建或不动产合法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馆查阅档案,收集不动产权证书、规划验收合格证以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查询单进一步完善合法手续,消化了一大批存量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截至11月底,共完善约143万平方米的合法手续,大大加快我区本年度拆除消化任务的进度。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九

20xx年以来,水政监察大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水行政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构建“和谐水利”为主线,以建设廉洁、高效、务实的水政监察队伍为目标,以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为切入点,围绕局年初工作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全面加强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加大水事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不断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我大队20xx年水政监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有效提高水政队伍的素质。

一年来,我队积极参加局组织的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整体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并能自觉运用党的政治理论来指导水政执法的方向,从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加强政治学习的同时,也不放松业务学习,我们积极参加了省水利厅主办的水行政执法培训班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并参加了行政收费员培训班,加强行政性收费的专业知识和素质。大队干部职工在工作之余学习《水法》、《防洪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在办案执法中经常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条文,并抽出一定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及案件剖析,进行分析讨论,总结经验教训,从而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执法业务水平。

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搞好班子团结。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经常一起研究工作,交流思想,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了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工作中,相互之间遇事多沟通、多商量,不断增强同志之间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强化水法规宣传,有效提高民众的水法制观念。

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法律保障,我局按照《益阳市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沅江的实际,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分阶段制定了专门的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后,我们紧紧抓住“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契机,我局分别以垸为单位,分别在大通湖垸、共双茶垸、长春垸召开了动员会议,要求各水利管理站由主管执法的副职和水政股长具体负责自查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地要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辆,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宣传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尤其是中央一号文件中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市共张贴标语500条,悬挂横幅20条;设置彩色拱门20个,气球标语10个,并向取用水户印发有关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资料200余份。此次宣传活动范围广、影响大,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人们的水法制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突出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活动的重点,确保活动实效。

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水政法r22;20xxr23;195号)的通知精神,沅江市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胡经纬为组长的专项执法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并要求各乡镇水管站根据本地实际对执法检查活动进行了详细部署,从6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查处未经审批擅自取水、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的违法行为,现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制定计划,突出重点。为做好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我局印发了《沅江市关于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沅水发r22;20xxr23;60号),要求从三个阶段重点检查水资源违法行为,重点检查项目:取水户计量设施安装与运行、地温空调建设的水资源论证、水资源费征缴、入河排污口设置与监督。二是严格执法检查,注重实效。根据水资源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安排,我局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据统计,全市有100多个取水单位,有效取水许可证38套,取水单位大部分未安装计量设施,已安装的计量设施运行正常,对已安装计量设施的单位,我市根据实际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对未安装计量设施的单位,按照定额取水量实施计划控制和征收水资源费。对个别取水用户拖缴、少缴、拒缴水资源费的情况,依法对其下达缴纳水资源费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水资源费。

从检查的单位看,我市取水企业大多数都是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缴纳了水资源费的,其征收的规费基本上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的。

四、严格水行政执法,建立来电来访举报案件的信息反馈制度。

一是加强巡查,为了营造良好的水事秩序、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涉水违章违法行为,我们始终把日常的水政巡查作为水政执法工作的首要环节来抓,并向当地群众公布水事违法行为受理举报电话,以便随时掌握区域内的水事动态,力争实现水事违法行为从事后查处为主向事前监管为主的转变。

二是认真查办信访举报案件。在处理来信来访来电等举报案件上,我们建立起了有效的办理程序和制度,加快办理速度,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三点措施:一是凡举必接。做到来电、来访逐一落实,逐一查处。二是凡接必查。根据举报情况,落实执法人员,研究查处措施,立即着手查处。三是凡查必馈。我们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要求其先停工,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案件处理结果,征求案发地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举报人或现场群众确认查办情况。特别是缘之都茶楼非法打井和御茶园茶馆取用地下水案件,我们接到举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查处责令停工,并根据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征求群众意见及时作出处理,并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受到了案发地举报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对于通过举报、交办、巡查发现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做到及时处理、认真组织侦查、严格对待、严肃处理,办理的水事案件无质量问题被撤消的案件,更无因违规违纪办案的问题。七月份,泗湖山镇朱冯村村支书郭建峰在泗湖山朱家咀外洲滩上推土建砂石场,我们经过通过多次多方取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使用法律正确,对其做出了限期恢复河道滩地原状和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今年以来,共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4份,共调查处理涉水案件25起,立案查处2件,强制拆除违章建筑6处。

五、强化水行政许可的监管,严格办证程序。

一是出台管理办法。借水资源执法专项活动的契机,结合我市的地温空调建设发展迅速又无序开发的局面,我们对全市的地温空调取水行为进行清查整顿,从9月1日起暂停受理地温空调取水申请,对已形成的地温空调取水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我们起草了《关于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的通告》,现由市政府发布通告在全市各街道张贴,全面清查全市地温空调取用水的情况,对于没有办理取水许可的非法取用水行为,进行查处;已办理取水许可的,要求其安装合格的取水计量实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现正请示政府出台《沅江市地温空调建设取用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二是明确整改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照水资源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和专项执法检查内容,分门别类,提出了整改要求。未经擅自取水、擅自建设取水工程设施的,要求在10月1日到我局提交申请材料办理取水许可证;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者取水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要求在12月1日前安装合格的取水计量设施;未缴纳水资源费的,要求按月足额缴纳水资源费。

三是全面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水资源论证认识。二是要求申请取水许可的业主单位在申请取水许可时必须提交经审定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未提交者,其许可申请不予批准。

六、强化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进行取水单位大普查。

我们以专项执法活动为契机,实行依法取水大检查,限期办证缴费。严格规费征收,维护水管单位合法利益规费征收一直是水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确保全面、准确地了解本辖区内的取用水情况,各地在成立专门班子的前提下,分片包干,进厂到户,对每一个取用水户、每一个取水口,每一个自备水井、每一个排污口进行详细排查,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并且排查成果中的取水设施、排污口做到了“三有”,即有平面位置图、有自查自纠表、有照片。

在规费征收中,强调以人为本,一切以实际出发,将收费的法律依据、程序、标准、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并且购买了专业的超声波流量计用来测量没有安装取水计量设施的取水单位的用水量,使群众一目了然,做到明明白白收费。并且从提高服务意识上着手,改变收费形象。群众只有理解了法律法规,了解的收费依据,才不会产生抵抗心理。我队要求水政监察员树立服务意识,做到不怕跑腿,不怕磨嘴。我水政监察员不厌其烦,摆事实讲道理,多次上门宣传水法律法规,文明执法收费。

水政监察大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比较圆满的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水行政执法的地位正在逐步提高。在新的一年里,我队将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的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努力把我队打造成一支装备精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知识型、实践型”水政监察队伍。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十

土地监察是国家对土地利用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旨在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在土地监察工作中,我有幸参与并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以下是我个人对土地监察的理解和感悟。

土地监察是对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保障措施,是一种预防和解决土地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在土地开发和利用过程中,往往存在一些非法行为,例如乱占乱用、非法开发和破坏生态环境等。土地监察就是通过对这些行为的发现、记录和处理,来保护土地资源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利用。

土地是国家的基本资源,是农业、工业、城市发展的重要依托。因此,加强对土地的监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监察工作,我们可以及时了解土地利用情况,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土地监察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复杂性的任务,存在着一些难点和挑战。首先,土地监察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对各类土地利用活动进行监察,包括农业用地、工业区、城市建设等。其次,土地违法行为形式多样,违法手法层出不穷,监察工作需要具备较强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最后,土地监察工作还需要克服一些困难,如资金有限、人员不足等。

第四段:有效推进土地监察工作的方法和经验。

在实践中,我总结了一些推进土地监察工作的方法和经验。首先,要加强监察力量的建设。通过加强对土地监察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提升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其次,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土地利用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的合作,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最后,要建立健全土地监察制度和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察工作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监察结果的复核和监督,确保监察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土地监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未来,我们应加大对土地监察工作的投入,提高监察力量和技术手段的水平。同时,要加强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此外,还要加强对土地利用行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对土地监察工作的认识和支持。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土地监察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为我们的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

土地监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维护环境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加强对土地的监察工作,提高监察力量的建设,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通过这样的努力,我们将能够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十一

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全面部署,扎实落实,认真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主动公开意识增强,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现将开展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开展工作。

(一)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传达贯彻区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里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指导业务股室开展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xx年,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方式广泛宣传,我局主要通过中央财政部网、省财政厅网、市财政信息网以及中国湘东网发布信息40余条,同时我们还在萍乡日报、湘东信息等媒体上进行报道,充分宣传我区各项政策和精神,展示我区财政工作的良好形象。

(三)信息及时公开,明确职责安排。

按照《xx区人民政府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方案》要求,结合财政工作的实际,全面梳理20xx年需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报送政府信息62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概括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以及公开指南等七大方面内容。为扎实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还制定印发了《xx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信息调研工作考评办法及信息任务分配》,将任务下放到各个业务股室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程序和职责,更好的完成信息工作各项任务。

(四)严格信息审核,把好公开关卡。

在抓好信息数量和质量的同时,做好政府信息审批和审核工作,对各股室上报的信息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经过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的层层审定之后,对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公开,对该公开的一律公开。

二、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组织引导工作仍显不足。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需进一步加强宣传。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基本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二)下一步打算。

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3、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十二

20xx年即将过去,回顾这一年中,在局党组要求下,本股室较好的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下面将本股室在20xx年中的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以下汇报,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给予批评指正。

一、制定计划加强学习。

年初,我股根据局党组的安排,制定了股室的工作思路和计划,并结合股室业务特点,对股室的每一位同志都进行了明确的岗位分工,各司其责,同时提出了一系列的要求,严格贯彻首问负责制,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干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同时不定期的组织全股人员对土地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知识学习,开展案例分析,对案例着重讨论办案程序和违法事实以及处罚条款如何认定与运用,有效的调动了股室人员的业务积极性和提高了执法水平。

20xx年5月1日,国务院《信访条例》颁布实施,我股注重学习信访的受理期限、答复时间、受理主体、受理程序等,通过学习使全体股室成员提高了理论修养,增强了法制观念,拓宽了工作思路,在处理违法案件、土地纠纷、信访案件中,严格按法律程序操作,该受理的及时受理,该答复的及时答复,该查处的及时查处,有效避免了“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不正常现象。为今后的各项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宣传法制提高认识。

根据宣国土资[20xx]14号文件关于转发《安徽省国土资源系统20xx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的通知》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做好我局法制宣传工作,我股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了旌德县国土局《20xx年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宣传“3·19”矿产资源宣传日、“6·25”土地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

1、在“3·19”矿产资源宣传日当中,我股与地矿股对全县25家矿山企业进行了现场宣传,发放宣传材料一百余份,宣传材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旌德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宣传专刊》、《旌德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宣传单》等,通过宣传,增强了各乡镇和矿山企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矿产资源管理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为了使我县土地管理工作能上一个新的台阶,我股以“6.25”土地日为契机,。

一是及时编印了《国土资源管理法规宣传手册》500余册,分别赠送给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主要领导,使领导干部了解土地管理政策。

二是同时印发了旌德县第1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材料,重点宣传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农转用报批手续,什么是建设用地、宅基地的审批,乡镇企业建设怎样用地”等内容。

三是在县城繁华地段设立大型土地法律法规及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3000份,提供法律咨询70余人次,宣传展板8块。

四是在县城梓山广场、西马路、和平路悬挂了“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科学发展”等土地日宣传标语。

五是集中3天时间利用宣传车到全县10个乡镇及县城主要街道来回循环播放有关土地法律法规知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重要决策性文件。

六是通过旌德移动公司发送手机短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促进矿业经济长足发展”。

七是通过旌德县电视台在黄金时间播放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专题片,并在播放赞助电视剧的时间内播放滚动字幕广泛向人民群众宣传。

八是为进一步畅通法律法规宣传渠道,扩大宣传面,在我局网站上将所有行政法规、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各项制度,涉及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任何人任何时候都可以点击查询。确保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深入人心,提高人们对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这一基本国策的法律意识。

三、严格执法保护耕地。

1、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巩固我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成果,按照上级的要求,我股配合用地规划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工作,并对全县的基本农田档案资料的软件、硬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通过检查,全县共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8066.7公顷,保护率86.3%,共划分基本农田保护区68片,并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设立钢架结构基本农田保护标牌7块,钢混结构标牌59余块,同时根据区划调整重新将保护面积层层分解落实到乡、村、组、农户,并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制定了奖惩措施和乡规民约,坚持执行基本农“五不准”和占用耕地“六个一律不报批”政策,做到令行禁止,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在我县得到有效的落实。

一是查清建设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是查清建设用地是否符合法定面积,是否依法办理了审批手续;

三是查清涉及农用地的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手续;四是查清已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是否取消,是否存在超标准用地、超标准收费及搭车收费现象,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3、为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20xx]166)文件精神,提高我县建设用地管理工作,股室制定《旌德县国土资源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实施方案》,并将部《通知》和《方案》下发给各乡镇土管所,要求各所按文件执行,同时成立了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清查领导组,组织开展“以租代征”行为专项检查日常工作,有效地遏制了乱征,滥占农民集体土地的现象,使我县土地市场秩序的清理和治理整顿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4、为进一步加强国土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形成执法合力,更好地打击城乡各类违法乱占土地滥建房屋行为,国土执法监察队和县城建委监察队组建联合执法大队共同对管辖区域进行每周四的联合巡查,对城乡各区域违法违规占地建房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同时对各乡镇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特别对辖区内基本农田违法使用情况,坚决依法查处,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查处一宗。今年以来,依法立案2宗,面积7.337亩,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其中恢复土地面积2.97亩;收回土地面积0.3亩;退还土地面积4.067亩;罚没款20xx元人民币。

四、认真处理国土资源信访案件,妥善解决信访问题。

1、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31)号令,全面提高我县国土资源管理信访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按照《信访条例》有关知识编印了《信访条例》试卷,组织了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工作人员《信访条例》知识考试,从而提高本系统工作人员对《信访条例》内容的正确掌握和准确运用。

2、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当前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群众事件不断增多的趋势,我局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了执法监察股对20xx年以来因国土资源信访问题去市、到省、赴京上访人员的信访热点、难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确定重点,登记造册,由局主要领导对信访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对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由当日接访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处理,确保本系统内的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解决。

3、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群众事件,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我局确定一名信访接待员,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树立热情接待文明待客的工作态度,严格贯彻首问责任制。对各类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及时加以处理,对出现的信访问题及时给予信访当事人书面答复和解决,做到来访有记录、问题有答复、处理有反馈。同时,认真排查存在的各类矛盾隐患,积极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力求从源头上制止群访、重复访的事件发生。今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人民来信9件(其中上级交办6件),个人来访11起,政策咨询解答112人次,通过法制宣传和政策疏导,对来信来访的问题,全部得到处理和妥善解决,没有造成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的问题。

五、加强本职工作协调配合并举。

我股室全体人员在工作中不分家,积极主动完成了各级交办或其它股室要求协办的工作:郭成前同志安全行车35000公里无事故;王友生同志配合用地股测量30余天;郭欣同志按时完成各类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等。同时,我股室还认真对待各级的检查,认真做好软件、硬件建设,在“四五”普法、综合治理、农民减负、依法行政、创平安单位、基本农田保护、“三费检查”、矿山安全等专项检查中,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得到各级的好评,为局全面工作做出了一份力量。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土资源执法力度不大,执法手段不硬。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上与年初制定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对土地违法行为已结成事实的,缺少强有力的查处手段。

七、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对外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内实行监督案件受理,行政处罚;依法对土地、矿产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整理和权属变更及储备运营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整顿土地、矿产市场;协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协助处理涉及国土资源的其他违法案件。但目前的执法监察工作现状和执法监察工作职能是大相径庭,没有很好的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能,这主要是表现在:

1、对工作中的问题不能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觉的只要完成对外查处,不出问题,就满足了。工作干劲没有持久性,在工作中出现有惰性的思想。

2、工作管理力度不大,没有很好的理顺执法监察工作关系,不能够严厉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政策,但总是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得过且过,不愿得罪人。认为工作只要过得去就行,没有养成好工作习惯,工作主动性不强。

八、明年工作措施。

为切实有效的。

遏制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树立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的严肃性,规范我县国土资源市场管理秩序,我股将在20xx年做好以下几点:

(一)抓好《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根据我县目前经济快速发展与土地供需两者之间的矛盾,组织在全县上下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制定《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在“3·19”矿产资源宣传日,“6·25”土地宣传日、“7·1”行政许可法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印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便民措施的宣传材料,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扩大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形式。将以往单一的宣传方式改为固定场所、媒体报道、短信发送等形式进行宣传,将宣传的内容面向基层,深入到群众,发放到企业,提高广大群众充分认识保护和管理国土资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加大土地管理的依法行政力度,对各种土地违法行为做到调查清楚,程序规范,处理得当。对处理结果要跟踪落实。对各种违法占地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决不手软,杜绝查而无果现象发生。

1、严格禁止乱占滥用土地现象的继续发生。对违法占用土地以及擅自与农民集体或个人签订征用、租赁土地协议进行非农建设等行为的,报县政府批准后一律予以立案调查,严肃处理,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违法占用土地现象的发生。

2、严肃处理各类企业违法用地行为。对全县各类企业违法用地行为依法逐宗进行立案查处。其中,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处理后,给予补办用地审批手续。

3、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主要是执法监察违反土地市场隐形交易、违规拍卖、违反《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供地、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或低价出让土地、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擅自将划拨土地改为经营性用地、擅自利用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进行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等违法问题。

针对上述几点,不仅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更要查处违法责任人及涉及的相关人员,以点带面来推动严格土地管理的工作落实。

(三)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1、坚持矿产资源动态巡查制度。主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无证开采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重大无证开采点,报县非煤矿山领导组后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查处,坚决遏制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上升势头,切实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2、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以每周二和周四定为巡查日。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现场勘察记录,将各乡镇辖区内的基本农田变化、利用、执行情况做为重点巡查,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执行情况,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对已结成违法事实,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制定的《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相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办。

3、坚持与县城建委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化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形成执法合力,更好地打击城乡各类违法乱占土地滥建房屋行为,对管辖区域进行每周四的联合巡查,对城乡各区域违法违规占地建房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四)认真处理国土资源信访案件,妥善解决信访问题。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群众事件,有效的维护社会稳定。确定信访接待员,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树立热情接待文明待客的工作态度,严格贯彻首问责任制。对各类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信访条例》的有关部门规定及时加以处理,对出现的信访问题及时给予信访当事人书面答复和解决,做到来访有记录、问题有答复、处理有反馈。同时,认真排查存在的各类矛盾隐患,积极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稳定来访人的思想情绪,力求从源头上制止群访、重复访的事件发生。

(五)建立健全执法监察上下监控体系。

1、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利用、执行等情况,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国土资源信息网络,由各乡镇土管所在各行政村中确定一名国土资源信息员,负责辖区内的国土资源状况,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职责。建立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将辖区内的国土资源动态逐级上报。年终,根据管理情况,对信息员进行考评奖励。

2、针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乡镇都以没有行政执法权为由,多数只望县局派人制止查处等原因。建议局党组在原土地执法大队的基础上拟成立国土资源执法大队,乡镇成立执法中队,对今后出现的违法问题,由大队指定某中队进行制止或查处,对重大案件的查处,由大队统一调配,互相增援执法力量。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十三

第十五条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土地收购储备的专项资金,储备基金的来源:

(二)可以通过收购土地的抵押贷款筹措;。

(三)市土地收购储备机构运作后的增值资金。

第十六条土地收购补偿标准:

(一)因企业破产或者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需要收购土地的,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需要收购土地的,可按标定地价的60%以下给予补偿。涉及房屋的,应按拆迁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二)其他需要进行收购的国有土地,按土地收购合同约定给予补偿。

第十七条土地收购补偿的时限:

采取挂账收购土地的,待政府出让该地块并全部收回出让金后二个月内进行补偿。

采取现金收购土地的,待收购合同签订后二个月内进行补偿。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十四

第十八条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土地储备库。政府无偿收回的土地,可直接进入土地储备库;现金收购的土地经补偿后进入储备库;挂账收购的土地,待收购合同签订后,以挂账方式进入储备库。

第十九条对已收购储备的土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供应前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开发、整理,地上有建(构)筑物、附着物的,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拆除。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十五

xx年我和院党组一班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现将我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勤于学习,苦练内功,提高领导水平。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坚定性。学习中坚持“三定一活”。一是。

定人员。党组成立中心学习组,不仅党组自己坚持学习,在必要时还扩大到各部门负责人。二是定时间。党组规定中心学习组的成员每月用于集中政治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两天,对因事耽误的,事后必须补出来。三是定内容。每次学习前,党组都提前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和讨论议题。四是形式灵活多样。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力戒空洞的说教,而是通过座谈会、讨论会、交流会、党组成员给全院干警上政治理论教育课等形式,激发党组成员学习政治理论的热情,提高了党组成员的理论水平。

(二)坚持业务学习,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05年我和党组一班人在提高业务素质方面,从“听、说、读、写、学”五个方面做文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听,即要求党组成员抽出一定时间旁听案件审理。二是说,即党组成员按上级要求亲自办理案件的基础上,还要经常与干警们交流业务内容,做到不耻下问。三是读,即要求党组成员必须阅读大量的业务书籍,以拓宽知识面。四是写,即要求党组成员亲自撰写一些法律文书,并结合典型案例,从立法本意、法律条文的适用、具体操作等方面撰写调研文章。五是学。党组在院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要拿出部分资金,鼓励班子成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等学习活动,借以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二、履行职责,强化管理,努力争创一流。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05年以来,在已审结的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34件,其中31件当庭宣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院严格适用法律,找准打击重点,切实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依法调处经济关系和社会矛盾,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在民商事审判中,我和党组一班人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工业强县、改革兴县、环境立县”总目标,将净化外地客商到我县投资创业环境作为我院的首要任务。05年,没有发生一起因工作不得力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纠纷双方都非常满意。在民商事审判中,我和党组一班人还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指导干警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在已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616件,调撤结案率达到了59%,促进了我县社会的和谐。

(三)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支持和推进依法行政。05年我和党组一班人始终坚持从大局出发,努力推动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指导行政庭全体人员与其他部门的同志一起,不畏艰难,牺牲休息时间,深入县城各拆迁户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为美化县城付出了努力,受到了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四)全方位入手,多管齐下,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我和班子成员共同努力,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提高执结率。05年以来,共采取查封、扣押措施200余次,查封标的物价值近600万元,促使绝大多数当事人自动履行了给付义务。05年上半年,根据省高院的部署,我院还认真组织开展了小标的额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共清理出58件案件,已经执结40件(含法庭执结20件),使执行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三、率先垂范,廉洁自律,树立良好院风。

(一)带头公正执法。人民法院掌握着国家的审判大权,必须严肃执法才能完成好自己的神圣使命。我逢会必讲:任何一个院领导都不准给办案人员乱打招呼、定调子,划框框,不仅如此,还要主动为办案人员排除干扰,以便公正执法。

05年我和院党组一班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各项工作有了新的进展,现将我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勤于学习,苦练内功,提高领导水平。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坚定性。学习中坚持“三定一活”。一是定人员。党组成立中心学习组,不仅党组自己坚持学习,在必要时还扩大到各部门负责人。二是定时间。党组规定中心学习组的成员每月用于集中政治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两天,对因事耽误的,事后必须补出来。三是定内容。每次学习前,党组都提前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和讨论议题。四是形式灵活多样。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力戒空洞的说教,而是通过座谈会、讨论会、交流会、党组成员给全院干警上政治理论教育课等形式,激发党组成员学习政治理论的热情,提高了党组成员的理论水平。

(二)坚持业务学习,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05年我和党组一班人在提高业务素质方面,从“听、说、读、写、学”五个方面做文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听,即要求党组成员抽出一定时间旁听案件审理。二是说,即党组成员按上级要求亲自办理案件的基础上,还要经常与干警们交流业务内容,做到不耻下问。三是读,即要求党组成员必须阅读大量的业务书籍,以拓宽知识面。四是写,即要求党组成员亲自撰写一些法律文书,并结合典型案例,从立法本意、法律条文的适用、具体操作等方面撰写调研文章。五是学。党组在院财政较为紧张的情况下,每年都要拿出部分资金,鼓励班子成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等学习活动,借以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二、履行职责,强化管理,努力争创一流。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05年以来,在已审结的刑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34件,其中31件当庭宣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院严格适用法律,找准打击重点,切实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依法调处经济关系和社会矛盾,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在民商事审判中,我和党组一班人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工业强县、改革兴县、环境立县”总目标,将净化外地客商到我县投资创业环境作为我院的首要任务。05年,没有发生一起因工作不得力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纠纷双方都非常满意。在民商事审判中,我和党组一班人还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指导干警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在已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616件,调撤结案率达到了59%,促进了我县社会的和谐。

(三)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支持和推进依法行政。05年我和党组一班人始终坚持从大局出发,努力推动行政审判工作的开展,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指导行政庭全体人员与其他部门的同志一起,不畏艰难,牺牲休息时间,深入县城各拆迁户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为美化县城付出了努力,受到了相关部门的一致好评。

(四)全方位入手,多管齐下,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我和班子成员共同努力,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提高执结率。05年以来,共采取查封、扣押措施200余次,查封标的物价值近600万元,促使绝大多数当事人自动履行了给付义务。05年上半年,根据省高院的部署,我院还认真组织开展了小标的额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共清理出58件案件,已经执结40件(含法庭执结20件),使执行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三、率先垂范,廉洁自律,树立良好院风。

(一)带头公正执法。人民法院掌握着国家的审判大权,必须严肃执法才能完成好自己的神圣使命。我逢会必讲:任何一个院领导都不准给办案人员乱打招呼、定调子,划框框,不仅如此,还要主动为办案人员排除干扰,以便公正执法。

(二)带头廉洁自律。班子起到了表率作用,抓廉洁才有说服力。因此,我和党组在抓班子廉政建设上始终不放松。首先是积极培养廉洁执法意识。年初议廉,平时督廉,年终评廉。教育班子成员自觉抵御金钱和物质的引诱,确保做到金钱面前不伸手,物质引诱不动心,生活方面不特殊,纪律面前严要求。同时,院长和干警之间层层签订了责任状,[p_brk]推行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制度。

(三)带头遵守规章制度。我院制定了一套严密的规章制度,工作中,院党组成员都能遵章守纪,自觉接受各种纪律的约束。全院干警也自觉以党组为榜样,严格要求自己。今年以来,全院干警没有一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在社会上树立起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十六

现行的《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监察规定》根据2012年11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规定〉等3件规章的决定》修正,下面是详细内容。

(1994年2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42号发布根据2010年8月2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38件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12年11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规定〉等3件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执法监督,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接受土地管理部门的监察。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监察工作的领导,保障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第四条土地监察工作实行专业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处理土地违法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公正,程序合法。

第六条处理土地违法案件,土地管理部门应与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协调和配合;涉及规划、城建、房管、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或军队的土地违法案件,应会同有关部门或军队进行查处。

第七条各级土地管理部门为土地监察部门,其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辖区土地的开发、利用、保护和权属变更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各类建设用地审批的情况;。

(四)监督检查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和土地使用权终止的情况;。

(五)监督检查土地费用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六)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土地违法案件;。

(七)向违法行为人所在单位或其上级机关、行政监察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向司法机关提出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

第八条土地管理部门履行监察职责,可采取下列措施:。

(二)责令违法者停止土地违法行为。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土地监察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

第十条土地监察机构是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受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领导和上一级土地监察机构指导。

第十一条土地监察人员应当熟悉土地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通晓业务,忠于职守,清正廉明,秉公执法。

第十二条土地监察人员履行监察职责时,须佩戴标志,持有土地监察证件。

土地监察证件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

第三章土地违法案件的管辖、立案和处理。

第十三条土地违法案件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应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

第十四条省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全省的土地监察工作,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下列案件:。

(一)跨市、县行政区域的土地违法案件;。

(二)在本行政区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土地违法案件;。

(三)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土地违法案件。

第十五条市、县(区)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监察工作,管辖除由省土地管理部门管辖的其他土地违法案件。

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居民非法占用土地的案件。

第十七条上级土地管理部门有权处理下级土地管理部门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移交下级土地管理部门处理。

下级土地管理部门对其管辖的土地违法案件,认为案情重大需要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受理案件应填写《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经批准后立案。

案件受理条件:。

(一)有明确的行为人;。

(二)有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事实;。

(三)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

(四)本部门有管辖权的。

重大、复杂的案件,立案后应抄送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或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书面通知案件提起人。

第十九条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后,应当及时确定承办人。承办人不得少于2人。重大、复杂的案件可组成办案小组。

案件承办人员和有关领导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查处案件的,应当回避。

承办人员的回避,由案件有关领导作出决定。案件有关领导的回避,由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二十条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立案后3日内通知行为人,行为人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书面陈述意见。行为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意见的,不影响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承办人办理土地违法案件,应在批准立案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理完毕的,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案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经立案调查,认定不构成违法的,应予以撤销案件。撤销案件应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并书面通知行为人和案件提起人。

第二十三条案件提起人认为未予立案或撤销案件错误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诉复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在接到复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复查决定,送达案件提起人和未予立案或作出撤销案件的土地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经立案调查认定有违法行为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及时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五条案件调查审理结束后,承办人应提出《土地违法案件调查审理报告》,报土地管理部门审议结案。

土地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土地管理部门制作《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应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六条承办人在案件处理完毕后,应当填写《土地违法案件结案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结案,并将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文书、图件、照片等编目装订,立卷归档。

重大、复杂的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结束后,应当将下列文书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一)《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土地违法案件结案报告》。

经复议机关复议和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应附复议决定书副本和人民法院判决书副本。

第二十七条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人员,由土地管理部门向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行政监察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应抄送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的土地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土地管理部门在处理土地违法案件时,认为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章奖惩。

第三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一)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成绩显著的;。

(二)在开发、利用、保护土地方面成绩显著的;。

(四)检举、揭发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成绩显著的。

第三十一条土地监察人员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拒绝、阻挠土地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土地监察工作总结篇十七

20xx年,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监察室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市城乡规划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责,以深化改革为契机,聚焦主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发挥协助协调监督作用,狠抓作风建设,为城乡规划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工作职责,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组、监察室积极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四是坚持把加强对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关键点,督促班子成员在抓好主管业务工作的同时,紧盯分工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放松,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督查、同考核、同落实。

五是组织除主要领导外的班子其他成员和科级领导干部共27人,向局党组和派驻局纪检组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并进行民主测评,其中1名班子成员和4名中层干部在大会上向派驻局纪检组述责述廉。

三是组织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含合署办公人员)共签订《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书》64份,并层层压实责任,由各科室、分局负责人组织清理所在部门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情况;四是按照规定,配合市委干部考察组、局党组和机关党委对有关提拔交流、奖励表扬考核和推荐等对象出具廉政审查意见共19份;五是牵头会同局机关党委加强对全局各科室、分局廉政勤政情况的巡察监督。采取查阅资料、个别座谈、随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对局机关各科室和4个规划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学习、宣传教育、制度及机制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和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今年已对各科室、分局廉政勤政情况进行了3轮集中巡察,总体情况良好。

三是坚持有错必纠、有案必查,绝不姑息原则,凡群众有举报的,坚持认真核查,并处理回复,今年回复群众反映干部作风问题信件1件,初核案件4件,线索排查3件,配合市纪委办理1件,参与办案陪护2次。开展针对“粼江峰阁”等项目投诉举报提醒性廉政勤政谈话20余人次。

充分把政治思想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创新载体,丰富教育内容和形式,通过加强思想教育使干部职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看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接受监督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二是组织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专题讨论;

四是向局班子成员发放《忏悔实录v》,并组织撰写读后感言;

六是适时对新进工作人员、新提拔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进行预防性、警示性谈话,遏制不廉洁行为苗头,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20xx年进行集体岗位廉政勤政谈话20人余次,新入职人员任职廉政勤政谈话5人次,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3人次。

一是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和对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情况的监督。结合规划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岗位风险防控,认真查找岗位腐败风险和管理漏洞。继续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明确要求局各科室、分局结合工作情况,完善工作制度,该新建的新建,该补丁的补丁,全年建立各类工作制度、机制10余个。通过建立健全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解决源头治腐问题,把权力和工作关进制度的笼子。结合规划工作实际,继续贯彻落实与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市建立和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调整通报核查制度的通知》精神,以监督核查、通报促廉政建设。

二是按规定运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察平台,加强对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的监控和监督,积极预防权力寻租、防范审批腐败,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正确行政。今年就平台录入、登记非行政许可事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1次。截止现在,我局行权平台工作数据录入103条。

三是以工作报信息,以信息促工作,按照市纪委关于报送政务信息的要求,全年报送纪检监察工作信息18条。总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派驻市城乡规划局纪检监察机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派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加强与市纪委、监察局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履行职责,聚焦主业,真抓实干,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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