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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村的普法依法治村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全国六五普法规划为指导,围绕我村的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普治并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使我村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要想推动这项工作,真正抓出成绩来,领导重视是关键,组织保障是保证。为此,村普法依法治村工作小组就如何抓好今年的普法工作年初时便积极地向领导作了多次汇报,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村上将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村两委会的工作议事日程。首先是调整了以村书记为组长的依法治村领导小组组长,也相应调整及完善了由两委会成员担任普法依法治村领导小组成员。二是两次在村两委会议召开全村普法依法治村工作会议,专门就如何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作出了专门的讨论。三是加大普法经费投入。
(一)领导重视,精心布置。
我村专门成立了“五月法制宣传月”领导小组,由村副书记柏晓飞任组长,安庆峰为副组长,各组长负责人为成员。
(二)明确主题,突出重点。
这次活动紧紧围绕农村法制宣传月,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内容,重点宣传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二是深入宣传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三是深入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
四是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
五是深入宣传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是深入宣传其它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七是深入宣传农村依法治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三)真抓实干,取得实效。
此次活动中,我县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开展的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有力地推进了我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我们坚持并深化“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通过层层试点、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在全村稳步推开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的内涵。
今年是六五普法启动年,这做好本次启动工作,村两委会做到工作前移,截止目前,共向镇政府汇报4次,得到了镇政府的高度重视。
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坚持“四议两公开”,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却不容过于乐观,我村普法经费不足等现状,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去改进和提高。
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篇二
我们村在今年的法制教育中,认真贯彻落实市、镇法制宣传教育要点精神,结合本村工作实际,深入广泛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村工作。就全年普法情况特总结如下:
加强法制教育工作是依法治村的前提,是创建文明村的基本要求和公民的行为准则。为此,党总支、村委会十分重视该项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村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法的工作计划,为了能更好的进行普法工作,村普法工作人员参加了镇为期两天的普法培训学习。
全面开展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确立以法制宣传为先导,运用各种形式,最广泛地发动和调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共同参与行政治理的法制宣传思路,积极组织村民学习《刑法修正案》、《安全生产法》、《保险法》,同时还对今年新出台的《省人口与计生生育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安定始终是我们村工作的重点。今来。将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摸工作,今年来工作人员深入各户核实归正人员,了解和掌握这些人员的去向和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对生活困难的归正人员给予帮助,为他们寻找就业门路,使他们感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使他们尽快远离过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念。
总之,今年我们村在开展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中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为我村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篇三
《村规民约》作为村民共同认可的公约,是全体村民共同利益的集中体现,是村民之间的契约,在促进村民自治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xxx村时刻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引领,立足本村实际,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为切入点,以查摆问题和化解矛盾为发力点,把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治理作为本村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
(一)依靠群众,增强民主性。
按照“三下三上”流程,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广泛采纳村民自治的好办法,整理加工后形成初稿,再征求村民意见,形成《村规民约》第二修订稿,报上级群众路线督导组和各科室进行修改,最终形成定稿。同时,在村委会门口设立意见箱,广泛接受村民意见、建议。在“三下三上”过程中,村民参与度较高,共收到村民意见、建议12条。
(二)涵盖全面,增强可操作性。
自己,提高村级事务的科学性、民主性。
(一)条款合法,体现规范性。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顺义区环境建设问责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多方征求业务部门意见。
(二)程序民主,体现自治性。
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过程中,村“两委”挨家挨户征求意见建议,提出初步条款,然后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通过,并报镇党委、政府审查,最终形成《村规民约》,由全体村民签字同意、村“两委”和镇党委、政府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镇党委备案。
(三)奖罚合理,体现实用性。
《村规民约》基本涵盖了村民生产生活涉及的环境建设、禁止违法建设、邻里关系和睦等重要内容。《村规民约》内容和处罚措施遵守法律规定、遵守政策要求、遵守群众意愿、遵守镇村实际,合理合法合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成为各村管理村民和村民自治的依据,村民认可度、参与度较高。
体村民根本利益,为形成“村民富、村貌美、村风好、村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打下坚实基础,为推进首都郊区新农村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篇四
按照“三下三上”流程,充分征求村民意见,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广泛采纳村民自治的好办法,整理加工后形成初稿,再征求村民意见,形成《村规民约》第二修订稿,报上级群众路线督导组和各科室进行修改,最终形成定稿。同时,在村委会门口设立意见箱,广泛接受村民意见、建议。在“三下三上”过程中,村民参与度较高,共收到村民意见、建议12条。
(二)涵盖全面,增强可操作性。
村规民约涉及村级事务的方方面面,成为村干部和村民办事的共同准则,确保村级各项事务有章可循。村规民约修订之后,村级涉及事项一切照章办事,村干部首先严格要求自己,提高村级事务的科学性、民主性。
(一)条款合法,体现规范性。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顺义区环境建设问责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本村实际,多方征求业务部门意见。
(二)程序民主,体现自治性。
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过程中,村“两委”挨家挨户征求意见建议,提出初步条款,然后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通过,并报镇党委、政府审查,最终形成《村规民约》,由全体村民签字同意、村“两委”和镇党委、政府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镇党委备案。
(三)奖罚合理,体现实用性。
《村规民约》基本涵盖了村民生产生活涉及的环境建设、禁止违法建设、邻里关系和睦等重要内容。《村规民约》内容和处罚措施遵守法律规定、遵守政策要求、遵守群众意愿、遵守镇村实际,合理合法合实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效性,成为各村管理村民和村民自治的依据,村民认可度、参与度较高。
在《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中,金牛村村两委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倾听村民意见、集中全体村民智慧,实行村民自治,做到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保障全体村民根本利益,为形成“村民富、村貌美、村风好、村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打下坚实基础,为推进首都郊区新农村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篇五
我县村民自治工作从1990年开始,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村民自治示范活动》通知文件精神,在各乡镇开展了广泛深入的村民自治创建活动,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和《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村民自治创建活动,全县18乡3个镇,105个行政村,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770个村民小组积极开展村(居)民自治创建活动,以村委会组组法为依据,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为核心内容的村民自治创建活动,2004年10月经省政府检查验收,全县100个村达创建标准已验收命名,20个乡镇达创建标准已验收命名,按照创建标准已达省级模范县标准。
1、依法圆满完成第九届村换届选举工作。(九届换届总结中总体情况)、加强村(居)干部教育管理和培训。
2、积极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村民自治和村规民约规范完善。4月9日,县委、政府召开全县依法治县工作推进会,对我县开展依法治村(社区)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要求以县委组织部、县法制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牵头,做好我县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推进村民自治规范化建设。7月18日,以县法制办牵头,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民政局等15个县级部门在附城乡南罗坝村开展依法治县、依法治村(社区)宣传活动,拉开了县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的序幕。
3、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班子严格按照活动要求,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认真查找村(居)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抓制度建设、村民自治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为抓手,不断完善村规民约,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一是加强民主建设。切实落实民主决策机制,实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村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二是加强民主监督。把民主监督作为村委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村务财务公开制度。三是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结合“420”灾后重建、农村新居建设、农村产业化建设工作,修改完善各村(居)村规民约,使之更符合时代特点。
为了深入开展依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结合川法组办〔2014〕20号文件中“进一步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指导意见”,我们进一步要求各乡镇继续抓好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开展依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各乡镇村、社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把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定计划和组织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综合性章程,是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依法治村、管理民主,让广大群众了解村规民约,用村规民约规范自己的行为,杜绝违法乱纪的现象发生,使村级治安稳定,经济社会不断发展。
进一步加强社会创新管理,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中的积极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树立积极向上的村风民风,根据湘民发(2019)8号文件精神,现就沅江市认真贯彻落实“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乡村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落实。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女联合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要求。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专项考核,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推动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2019年12月,我市草尾镇三码头村村规民约被省民政厅评为优秀村规民约。目前,我市149个行政村、34个社区已全面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和完善工作。
1.坚持党的领导。镇、街道民政办和村、居党支部负总则,全面负责村、居规民约的修订实施工作。
2.坚持发扬民主原则。我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依照法律法规,适应村(居)民自治要求,由同一村(居)的村(居)民在生产、生活中根据习俗共同约定的行为规范,是广大村(居)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同时,坚持合法合规原则,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推行实施合法。
3.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既体现公民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从各村(居)实际情况出发,凸显村域特色,切实做到“一村一策”。
4.坚持价值引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树新风、治陋习,聚焦传统美德,聚焦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使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发展。
1.宣传发动。村(居)委会利用广播、会议、村务公开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广泛地调动了村(居)民参与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中。
2.组建班子。要求村(居)“两委”班子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推选产生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起草工作组具体负责收集、整理村(居)民意见、建议,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3.讨论修改。工作组修订初稿完成后,先把它提交给村(居)两委,再次提出修改意见,最后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草案提交镇、街道司法部门,由他们就是否与法律规定相冲突问题提出意见。
4.公示。把宣传、落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与加强村民社会公德教育、依法治村等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农村日常生活,提高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生命力。通过入户上墙、公示宣传增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权威性。同时,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和村(居)监委会监督执行的作用,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为推进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工作的有效载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综合改革(村民自治)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镇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树立文明向上的村风民风,建立“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幸福新农村,**镇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作为新丰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村之一的**镇新村村,新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已在县、镇修订村规民约指导小组的指导下、新村村“两委”干部的努力下以及全新村村民的积极参与中取得了圆满的成功,现将这次修订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新村村自被列为新丰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村之一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迅速成立了以镇长胡海峰为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许海洋、镇纪委书记谭志雄为副组长的**镇新村村修订《村规民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镇领导小组),为全县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起到带头促进作用。而做为试点村的新村村,也在镇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冯桂珍、村委会主任冯钦滔为组长,村委会副主任冯树浓为副组长的.新村村修订《村规民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称村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计生局的指导下,组织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修订村规民约这一工作进行了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村规民约〉计论修订工作实施方案》,对修订工作的时间、修订程序、修订要求作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为整个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镇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新村村“两委”干部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按日程完村规民约修订中的各项工作,并以“以人为本,全村参与”的思想为行动指导,稳步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进展:
1、4月中旬—5月底,成立村领导小组,精心准备,深入村民中摸底,了解村民的想法、诉求。
2、6月初—7月中旬,积极发动宣传,让村民知道此项工作的意思和作用,使更多的村民积极主动的参与新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中。
3、7月15日,综合前期所做的工作,召开党支部会议,会议提议对《新村村村规民约》进行修订。
4、7月中旬至8月初,村两委干部分片走村入户,拜访村委老干部、老党员、特别是村中德高望重的老者,到计生家庭,尤其是纯二女户家庭征求大家的意见。
5、8月5日,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商议修订《新村村村规民约》,提出《新村村村规民约》初稿,村庄事务管理、集体资源管理、实行计划生育、倡树文明新风、村规民约的执行与修订五方面内容共38条。
6、8月初至10月中旬,把《新村村村规民约〈初稿〉》发放给村民,通过入户、开座谈会、部份党员、老村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7、10月19日,召开新村村党员大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大会,观看教材,参考学习先进经验,并对前期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通报汇总后,广大党员、村民代表认真审议新修订的《新村村村规民约》草案,形成《新村村村规民约》(修订版),条款共35条。
8、10月下旬—11月初,把《新村村村规民约〈修订版〉》再次下发放给村民,再一次征求村民意见。
9、11月10日,召开新村村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并邀请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谭志雄、副镇长、党委委员许海洋、党委委员冯艳超、镇驻村小组成员参加会议,35条村规民约逐条审议并获举手表决一致通过。
10、11月11日—11月17日,《新村村村规民约》张贴在村委会大门口公示7天。公示后,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为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全村参与”修订村规民约这一行动指导,新村村“两委”干部以及镇修订村规民约指导小组成员积极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主要的方法有如下四种:
一是通过分片包干入户发放《村规民约》(初稿),跟村民宣读新《村规民约》的草稿,征求村民的意见,集思广益,共同完善本村的村规民约。
二是召开部分党员、村小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对《村规民约》(初稿)进行讨论,征求大家的意见。
三是拜访村中的老党员、老干部,听取他们对修订新村规民约的看法和建议。
四是与女干部、女村民代表、独女户、纯女户代表开座谈会,听听她们的诉求、了解她们对修订村规民约的看法,收集她们的建议和意见。
新村村“两委”通过各种方法,集全村之力,不断完善新《村规民约》的内容,从而制定出最符合于本村实际、最适合用于本村自治的村规民约。真正做到自己的村规,自己定,切实做好本村的村民自治工作,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工作新格局。
**镇新村村作为新丰县人口计生综合改革试点,以体现男女平等为主要内容的《村规民约》的修订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新机制,新修订的《新村村村规民约》体现5方面的突破:突破了男婚女嫁的传统模式,倡导男到女方家落户,促进了婚姻和居住模式的变革;强调关爱、尊重女孩,纠正“男孩偏好”;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参与村庄事务管理;提倡夫妻平等对待双方老人,以及赡养老人的义务和继承家产的权利对等;提倡夫妻共担家务和社会责任,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民代表纷纷表示:村民自己制定的规章条款更直接、更有针对性和可持续性,这些村规民约是由广大村民自己制定的,都是有利于村民的相互约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村规民约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乡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树立文明向上的村风民风,建立“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幸福新农村,乡积极开展修订村规民约工作。乡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全乡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努力参与,新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取得了圆满的成功,现将这次修订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该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迅速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副乡长为副组长的修订《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在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了相应的修订《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
乡领导小组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指导下,组织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修订村规民约这一工作进行了精心准备、周密部署,制定了《关于开展〈村规民约〉讨论修订工作实施方案》,对修订工作的时间、修订程序、修订要求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为整个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乡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各村村“两委”干部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按日程完村规民约修订中的各项工作,并以“以人为本,全村参与”的思想为行动指导,稳步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进展:
1、9月6-10日,乡、村成立修订《村规民约》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乡村干部会,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2、9月11—14日,积极发动宣传,深入村民中摸底,了解村民的想法、诉求。各村召开社长、党员代表等会议,提出村规民约初稿,让村民知道此项工作的意义和作用,使更多的村民积极主动的参与新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中。
3、9月15-25日,各经济社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村规民约初稿,村两委干部分片走村入户,拜访村委老干部、老党员、特别是村中德高望重的老者,收集各种意见建议。
4、9月26日-30日,各村召开社长、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认真审议村民反映的意见建议,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张贴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七天,公示后报乡人民政府备案。
为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全村参与”修订村规民约这一行动指导,各村“两委”干部以及乡修订村规民约指导小组成员,积极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方法征求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主要的方法有如下四种:
一是通过发放《村规民约》初稿,征求村民的意见,集思广益,共同完善本村的村规民约。
二是召开部分党员、村小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对《村规民约》(初稿)进行讨论,征求大家的意见。
三是拜访村中的老党员、老干部,听取他们对修订新村规民约的看法和建议。
各村“两委”通过各种方法,集全村之力,不断完善新《村规民约》的内容,从而制定出最符合于本村实际、最适合用于本村自治的村规民约。真正做到自己的村规,自己定,切实做好本村的村民自治工作,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工作新格局。
村民代表纷纷表示:村民自己制定的规章条款更直接、更有针对性和可持续性,这些村规民约是由广大村民自己制定的,都是有利于村民的相互约束。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村规民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镇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能力,培养良好的村风、民风,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幸福新农村,我镇积极开展村民自治工作,修订村(居)民公约,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镇此次村规民约活动共涉及11个村,1个村(社),共计88个经济社。各村(社)针对实际情况,将学法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爱护环境卫生、维护社会秩序、交通食品卫生安全、地址灾害防范、失地群众技能培训等写入《村(居)民公约》,形成“一村(社)一公约”,增强了适用性。目前,全镇12个村(社)已全部完成了村(居)民公约的制定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立村规民约新定位。
全镇统一了思想认识,确立了以修订村(居)民公约为突破口,完善“两委领导负总责、依法建章立规矩、协会承做当骨干、群众参与做主人”的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机制,以此全面提升工作水平的总体思路。工作中,形成了三个方面的共识。一是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是强化基层基础的有效措施。一些村基层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个别村工作上靠镇包办,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把基础性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的主要内容,规范村两委与群众在各项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既约官又约民,从而确保村级经常性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
要求各村(社)充分认识村(居)民公约在实现村(居)民自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利用开会、村(社)公开栏、日常入户工作等形式进行广范宣传,向村(居)民讲解涉及农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村(社)干部和村(居)民掌握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制意识,运用法律知识指导、管理、参与村(社)事务。同时,正确认识村(居)民公约的性质和效力,克服过分强调村(居)民自治的偏见,保证村(居)民在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实行自治。
(三)认真务实,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解决难题。面对当前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一些村干部为难发愁,束手无策,不同程度地陷入“老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困境。“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正是解决工作难题、推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有效方法。在加强依法管理的同时,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水平,充分调动群众实行村民自治的自觉性,增强基层抓好民生工作的号召力。
(四)完善和规范村(居)民公约的制定程序。
一是调查研究,提出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社)的实际情况,针对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村(居)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以及与本村(社)发展和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确定从哪些方面制定村(居)民公约。二是集中意见,拟定草案。就提出的问题和事项,发动村(居)民小组广泛讨论提出意见,并集中上报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村(居)民意见,拟定出本村(社)的村(居)民公约,再发给村(居)民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初稿。三是政府审核把关。修改完善后,各村(居)民委员会将村(居)民公约草案提交镇政府,由政府就是否与法律规定相冲突问题提出意见形成定稿,并及时向村(居)民代表会议和广大村(居)民通报。四是提交村(居)民大会审议通过。将镇政府审核通过的定稿交村(居)民大会表决,以到会人数的过半数通过。五是公布实施。村(居)民公约表决通过后,居委会以张贴公示等形式向村(居)民公布,宣布其生效日期,并复印成册,一户一册免费发放到村(居)民家中。六是备案。通过的村(居)民公约报镇政府备案,接受监督。
(五)加强镇党委、政府对村(居)民公约制定的指导力度。
镇党委、政府对制定村(居)民公约的指导,首先是程序上指导、监督,确保所有村(社)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能由少数人说了算。其次在内容上进行引导,在村(居)民公约提交村(居)民会议讨论、表决前,认真审核所有村(社)的村(居)民公约是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相违背,力求使村(居)民公约的内容既反映群众的自主意识又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
首先村(居)民公约的制定和实施保障了村(居)民的自主参与村(社)事务,主动监督村(社)权利运行,增强了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调动了广大村(居)民参与村(社)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第二,通过大力宣传了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在全社会营造了遵纪守法、爱护公物、文明礼貌、助人为乐和尊老爱幼、邻里团结、勤俭持家的良好氛围,提高了村(居)民文明素质;第三,强化了村(居)民环境卫生意识,重点加强村(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安置小区卫生公约的执行和监督,群众的自我约束意识不断增强,有效保障了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常态化;第四,村(居)民守法意识得到加强,从而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提升了村(社)综合治理水平。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程序不规范,内容不实际。个别居委会未严格按程序制定村(居)民公约,部分程序甚至被忽略;公约内容不符合本村(社)实际,照搬他人条款,存在“纸上规约”现象。二是认识存在误区。一是个别村(社)干部、村(居)民无限扩大村(居)民公约的效力与作用。二是制定后即束之高阁,在日常工作中没有贯彻执行。
下一步工作建议: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村(居)民公约内容、典型等宣传,提高镇村(社)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认识。二是规范完善制定和修改程序。对个别未按程序制定和修改的、内容不合实际、操作性差的,从实际出发清理整改,成为名符其实的“民约”。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备案、考核制度。建立创建评比、定期督查等长效管理机制,增强权威性和约束力。
东湖社区《村规民约》的制订,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质要求,在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移风易俗、环境卫生、遵纪守法等新常态形式下的行为规范,更为重要的是东湖社区《村规民约》完全代表了广大村民的意愿,是基层民主的智慧结晶,也是群众自觉设立的公认规矩,现在,特对我社区《村规民约》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工作经验作如下总结:。
一,自《村规民约》施行以来,广大居民的法制依意识不断增强,邻里更加和谐,各种矛盾纠纷和口角争吵较之实施前明显下降。邻里、婆媳、妯娌之间相处更加和睦。
二,自《村规民约》施行以来,社区人居环境持续向好,家家户户争做清洁标兵,以前乱倒乱放,污水横流,白色垃圾遍布沟渠的现象基本杜绝,各种爱卫举措层出不尽!
三,自《村规民约》施行以来,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引领了新时尚,红白喜事,请吃请喝的热潮急剧减少,俭朴之风渐渐回归。
四,自《村规民约》施行以来,居民素质明显提高,各种文娱活动,艺术团体蓬勃发展!
五,我社区保障《村规民约》取得上述成绩的重要举措是:。
1,在制订《村规民约》的过程中,特别注意深入发动群众,广泛听取意见!注重群众性、约束性、实用性和合法性。
2,在维护和保障落实工作中,最重要的举措就是充分发挥“一核五会”的作用,社区党总支总揽全局,“居委会”、“乡贤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各显神通,齐抓共管见成效!
3,全面发挥宣传作用,利用“村村响”、“宣传栏”、标语、横幅等工具,把《村规民约》的精髓输入广大居民的深刻意识里,取到了立竿见影的作用。
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篇六
(即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制度,遏制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的奢靡之风,减轻群众负担,打击非法宗教迷信、黄赌毒等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行为,积极培育农村良好的民风家风乡风,促进全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小落地。争取2020年4月10日前,全镇所有行政村“一约四会”实现全覆盖。
(一)村规民约1.制定《村规民约》,并在村内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
2.有修订村规民约的程序、内容、会议记录等。
3.有纸质文本,对外公示、公布的宣传牌及照片。
4.各镇及时将各村村规民约修订汇总情况及相关报表上报镇党政办。
5.《村规民约》原则上一年修订一次。
(二)红白理事会1.成立红白理事会,有红白理事会成员名单(组织机构)。
2.红白理事会工作制度(工作职责)。
3.红白喜事管理制度(操办原则),有纸质文本,对外公示、公布的宣传牌及照片。
4.事主的申请单、理事会批准单。
5.“红白理事会”工作台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将工作台账及相关报表每季度上报民政局备案。(或者“红白理事会”工作记录,规模、范围、标注、桌数等)。
6.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先进典型记录等(影像资料)。
(三)道德评议会1.成立道德评议会,有道德评议委员会成员名单(组织机构)。
2.道德评议会工作职责。
3.道德评议结果公示等照片。
4“道德评议会”结果工作台账,定期召开会议会议记录,研究工作,总结经验,同时将道德评议结果台账及相关报表每季度上报镇党建办。
5.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道德评议活动,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评议会议。有会议记录等印证资料。
(四)村民议事会1.成立村民议事会(组织机构)、村民议事会职责。
2.村民议事会议的制度,有纸质文本,对外公示、公布的宣传牌及照片。
3.村民议事会章程(办法),有纸质文本,对外公示、公布的宣传牌及照片。
4.根据村上工作实际,及时召开议事会议,至少每月召开一次。要有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资料,并将村民议事会研究事项工作台账及会议记录复印件每季度上报镇党建办。
(五)禁赌禁毒会1.成立禁赌禁毒会,有禁赌禁毒会成员名单(成立机构)。
2.禁赌禁毒工作制度。
3.禁赌禁毒工作记录台账。
4.禁赌禁毒倡议书等宣传资料,有纸质文本,对外公示、公布的宣传牌及照片。
5.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开展村霸、沙霸、黄赌毒等问题排查,留存相关工作资料,并将排查结果每季度上报镇党建办。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活动。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积极组织实施、紧抓“一约四会”的建立和完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争做文明人,打造文明村。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镇党委、政府会不定期组织专人参与指导并监督各村开展活动。
(二)提供资金保障各村要为“四会”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一定的办公条件,有条件的村,可给予一定的补贴,以提高“四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镇党委、政府会加强对“四会”人员和工作成效的监督,制定相关考核奖惩办法,把“一约四会”的健全完善列入本级年度绩效考核中,对工作开展成效显著的村“四会”组织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激励。
(三)按时汇报进度为有序推进建立健全“一约四会”制度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请各村于每月10日前填写《x镇建立健全行政村“一约四会”制度工作完成情况月报表》,将上个月工作进展情况报镇党建办,并报送已完成行政村的实景图片。
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篇七
作为第一责任人,始终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同经济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按照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工作思路,做到党政齐抓共管,干群共同参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以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来保证经济建设快速健康地发展。
一是在年初的经济工作会议上,同各村签订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各项考核指标实行了量化、细化,制定了奖惩办法,实行考核与工资报酬挂钩,对存在严重治安问题的村和单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定期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从组织和财力、人力上予以保障。
二是全县政法综治各项会议召开之后,第一责任人都及时组织召开了党委会议,做了专题研究和部署。镇里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在全镇37个村实行党委成员和镇村干部包抓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制。
三是根据阶段性的农村工作形势和任务,突出工作重点,集中干部力量,进一步夯实分片领导、驻村干部、村组干部责任,把及时化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作为阶段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了全镇社会大局的稳定。
四是建立健全了平安创建联席会议制度,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就全镇治安情况和形势进行分析交流,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做到了政法各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按照联席会议的要求,由司法所牵头组成工作组有重点地深入中学、小学、厂矿企业及各村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全年开展法制宣传6场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促进了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
二、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建设。
坚持矛盾纠纷月排查调处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了“农村平安年建设”活动,具体工作中做到“三不放过”,即稳控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非正常上访的隐患不排除不放过。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认真进行梳理归类,专题研究,逐件弄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专人逐一解决。对于一般纠纷,明确由村组及镇包抓干部、联片领导负责限期解决;对时间较长、案情较复杂、跨区域矛盾纠纷,由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解决,并落实包案领导,明确办案人员和办结时限;对群体性上访苗头,做到早发现、早解决,不激化;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及时落实领导和干部力量,按时按程序认真办理;对已发生和可能发生到市赴省进京的非正常上访重点人员和对象,随时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实行责任到人,及时化解。
今年到目前为止,我镇已排查矛盾55件,已调处55件,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都是100%,并且经司法确认了20起。从3月份开始,各村进一步落实了村级综治办、治保会、调委会、治安中心户长等群防群治组织工作责任,对一般矛盾纠纷排查,各村民小组落实专人每天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每10天向镇综治办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对排查的矛盾纠纷及时落实责任化解调处。做到了一般纠纷不出村,大的纠纷不出镇,矛盾不激化,不上交,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发挥较好。
三、积极稳妥做好信访工作。
始终把信访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范畴,在认真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防发生新的上访事件的同时,积极做好老上访户的稳控工作和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处理工作,有针对性地落实稳控措施,并实行“三心”感化教育,即疏导感化要有诚心,说服教育要有耐心,对他们的困难要给予关心,让他们切实体会到各级组织的关怀,使他们逐步改变非正常上访的念头,息诉罢访,安全生产。
在全国“两会”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做了上访老户的稳控工作,做到了“两会”期间零上访。重大节假日,针对各种矛盾纠纷凸现增多的实际,镇上加大了干部力量和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了干部责任,取消了双休日,对全镇非正常上访人员进行了全面摸排,对排查出的13件重点上访案件逐一落实了联系领导、联系部门、联系人和稳控责任人。
同时镇村干部实行下访群众,及早摸排矛盾,及时与县^v^联系,多渠道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干部提前介入化解,变被动为主动,有效化解了一些即将产生的信访问题。
四、围绕“平安建设”,抓好安全生产和重点管理工作。
对防火、防汛、企业生产、食品卫生等重大安全事项,镇政府都同各村、企业、学校签定了责任书。对2个砖厂、1个采石场、防火防汛及学校安全等重点场所和部位,均落实了责任人和监测人,定期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排除。
对全镇精神病人、流动暂住人口、刑释解教人员、房屋出租全部进行了清查登记,落实了监控人员,截止目前,全镇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和重点管理责任事故。
为确保两会期间全镇社会稳定,进一步细划和明确了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和落实了领导带班、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对所有的通讯设施进行安全检修,保证信息畅通。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预案,加强了反^v^工作。截止目前,全镇无安全事故和^v^组织活动情况发生,社会秩序稳定有序。
五、坚持打防结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斗争。
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篇八
面工作),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主任、农业服务中心(农村能源办)。
副 组 长:杨海燕 西乡塘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基华西乡塘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
李成志 西乡塘区扶贫办副主任。
梁韶才 西乡塘区财政局副局长。
莫海燕 西乡塘区民政局副局长。
蓝满园 西乡塘区司法局副局长。
韦 琦西乡塘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梁 婷 西乡塘区教育局副局长。
滕东策西乡塘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黄晓昕 西乡塘区税务局副局长。
何克安 南宁市西乡塘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陆冰川 西乡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倪 伟 西乡塘区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廖巧萍西乡塘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马慧芬 西乡塘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玉智强 西乡塘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耀和 金陵镇武装部部长。
闭春红 双定镇副镇长。
黄维贤 坛洛镇副镇长。
李念龙 石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杨海燕(兼)。
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篇九
2004年全县新增城镇人口28200人,城镇化率提高,达到。其中新县城(含组团镇乡)新增人口21100人,镇乡城(集)镇新增人口7100人,共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万人;扩大建成区面积平方公里,其中新县城(含组团镇乡)扩大城区面积平方公里,镇乡城(集)镇扩大平方公里;新增建房面积78万平方米,其中新县城新增建房面积55万平方米,镇乡新增建房面积23万平方米;完成城镇房屋建设投资亿元,其中新县城完成投资亿元,镇乡完成投资亿元;用电量增长8%;新县城新增绿化面积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31%。
完成了新县城30万人口50平方公里的规划修编方案,并通过县级评审;完成江口、南溪、龙角、巴阳、九龙、新阳、文龙、凤桥、养鹿、向阳、莲花、石门、里市、水口14个乡镇总体规划和江口镇、凤鸣镇、堰坪乡风貌设计的正式评审;规划建成毛坝乡白水农民新村,完成巴阳镇阳坪、凤鸣镇沙田、鱼龙和水月4个农民新村的规划。
启动建设首届小城镇招商引资正式签约项目15个,完成投资亿元,意向性协议转签约项目并实施建设的12个。第二届小城镇招商引资正式签约项目25个,签约金额达亿元,比上届增长100%。荣获市招商引资组织工作三等奖。全年共签约大小项目169个,签约金额亿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为确保全年任务完成,我们把城镇化战略列为“五大战略”之首,作为其他战略的带动和龙头工程。以七个强化、七个明显为主要措施,扎扎实实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分类指导,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
根据年初全县城镇化工作总体目标,按基础强弱,区位优劣分为县城及组团镇乡、中心镇、区域重点镇和一般镇乡四大类,实行分类指导。在工作思路上,分类明确建设重点,新县城以完善城市功能、实现“五化”为目标,实施了“畅通年、配套年、绿化年”三大工程建设,在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聚集和辐射功能上狠下功夫;组团镇乡在不影响县城总规修编的前提下,注重风貌建设和功能配套,与新县城互相协调,互相补充,互相配套;中心镇以完善城镇服务功能和增强区域经济辐射力为重点,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升档提速,有序扩大城镇规模;区域重点镇则在完善基础设施和扩大规模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竞争实力;一般镇乡重点是突出特色,加强与周边乡镇的贸易往来,努力改善城集镇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强化科学规划,规划质量明显提高。
牢固树立规划是龙头、是生产力的思想,始终坚持“四不和四必须”(规划质量不高不评审、不通过、不审批、不供地;规划必须要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规划方案必须公示后通过地方人代会讨论通过,规划方案必须通过县政府审批,规划方案必须依法严格执行、严禁随意变动)的规划原则,强化科学规划。一是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新县城和中心镇。新县城总规修编以建设国际性旅游城市为目标,面向全国公开招标,优选了重庆大学城市规划设计院承担修编工作,已完成了30万人口50平方公里的规划修编方案,并通过县级评审。邀请市建委、市规划局的领导和专家,对江口、南溪两个中心镇的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进行了严格评审,保证了规划的超前性和可操作性。二是狠抓了镇乡总体规划和风貌设计。不断强化规划是龙头的意识,充分发挥镇乡在规划编制中的主导作用,结合地域、地理、经济、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特点,突出个性特色,重点把握行政中心、商业设施以及中心商贸服务区、农贸市尝学校、医疗卫生、社区服务中心布局的合理性和工业区、生活居住区等功能分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完成了龙角镇、巴阳镇等14个镇乡的总体规划和江口、凤鸣、堰坪等城(集)镇风貌设计的评审。三是积极引导,突出抓好农民新村的规划建设工作。规划建成了毛坝乡白水农民新村,完成了巴阳镇阳坪、凤鸣镇鱼龙、沙田、水月四个农民新村的规划。
在确保高质量编制规划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规划成果的宣传和科学执行规划的督查督办力度。一是将各镇乡展示规划成果情况纳入了目标考核。要求各镇乡将评审通过的规划制作醒目的效果图展示在城集镇中心区,既宣传美好蓝图,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沙市镇将中心区详规制成大的宣传画在场镇显眼位置进行公开展示,并将规划方案印制宣传画,到邻近镇乡和巫溪县进行宣传,不少商家、群众纷纷到沙市镇投资经商和居祝到目前为止,已吸引5家公司或个人到沙市镇投资办企业,引资总额达7000余万元;报名入住沙市镇的巫溪县群众达32户120人。二是对“一江四河”流域镇乡的规划编制进行了重点督查。注重对环境保护的科学规划,为今后库区水环境项目立项上马作了充分的准备。先后启动了故陵垃圾处理尝污水处理厂和高阳污水处理厂建设。县城镇办组织专家现场踏勘、指导南溪、龙角等沿江沿河第二批水环境项目的规划和选址工作。通过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止了规划与实际脱节、规划与实施脱节、随意变动规划等问题,确保了规划的严肃性,规划编制和执行的质量明显提高,科学规划促进城镇建设的效益也充分展现。
(三)强化功能配套,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按照人民生活明显改善,人居环境明显提高的总体要求,坚持出行有路、道旁有树、小区常绿、休闲有座、购物有市、娱乐有所的标准,坚持城镇建设与功能配套同步进行,不断强化城镇基础设施和功能建设,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一是加强市政及道路设施建设。加快新县城城区主次干道建设,完成了滨江路一段、f段、g25号路路基及ec6#路、b3#路c段的硬化和兴盛路的拓宽等工程,基本实现了城区道路循环贯通。中环地下人行通道建成投入使用,完成兴盛梯道、检察院旁梯道、磨子岭梯道等人行梯道建设和兴旺路人行道步行砖的维修工作。各乡镇加快了集镇道路建设及硬化,凤鸣镇建成并硬化了梧桐小区迎宾大道,沙市镇硬化了新区的全部道路,江口镇完成了江中路和连接路的硬化以及江中路人行道地面砖的铺设,龙角镇硬化了场镇中段4500平方米的步行街。今年,全县新增城(集)镇道路18公里,其中,新县城新增公里,乡镇新增公里;新增城(集)镇硬化道路公里,其中,新县城新增公里,乡镇新增公里。
二是狠抓城镇绿化建设。年初,县委、县政府制发了加强城镇绿化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绿化工作目标,将绿化任务分解到各牵头单位,细化到各个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坚持乔、灌、花、木结合,强化了小区空地、边坡堡坎、屋顶等绿化工作。专题召开了春秋两季绿化工作会,成立了绿化工作督查组,每个组由一名县级领导亲自带队,督促检查各单位的任务落实情况。今年新县城新增绿化面积万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1%。镇乡也充分发动开发商、镇区单位、村(居)委会和居民的绿化积极性,多方筹资,因地制宜,加大对城集镇镇区绿化力度,镇乡绿化效果明显提高。龙角镇完成镇区绿化7000余平方米,黄石镇完成小区绿化5000平方米,江口、桑坪等镇也大量栽植了行道树,对公共绿地进行了绿化。
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篇十
周建党委副书记、镇长。
总督查长:王明洪人大主席。
分片指挥长:吕蒙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黄剑党委副书记。
张敏纪委书记。
王海洋党委委员、副镇长。
丁小涛党委委员、副镇长。
马春卫副镇长。
胡龙海副镇长。
韦雨生副镇长、综合执法局局长。
辛瑞人武部部长。
赵小新宣传^v^委员。
霍永波组织委员。
王卫国政法委员。
成员:陈竖派出所所长。
杜强吉国土分局局长。
薛松党政办副主任。
张超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张筱忠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穆光远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农水科科长。
张兵山东村党支部书记。
刘秀生后放村党支部书记。
梁步和马湖村党支部书记。
郄中闪郄庄村党支部书记。
刘宗全六马村党支部书记。
许良文峰南村党支部书记。
杨春德山西村党支部书记。
蒋永杰峰西村党支部书记。
蒋永健蒋河村党支部书记。
陈立余陈集村党支部书记。
曹中喜陈东村党支部书记。
吴丙胜小稠村党支部书记。
陆启柏库西村党支部书记。
田守干阜塘村党支部书记。
张春连毛北村党支部书记。
唐兴林毛南村党支部书记。
王龙春杨村党支部书记。
李从江安北村党支部副书记。
刘宗全钟何村党支部书记。
何耀华大放村村委会主任。
马猛马圩村村委会主任。
岳建兵前放村村委会主任。
张绍军山南村村委会主任。
吕中林大稠村村委会主任。
韩正月山庄村党支部书记。
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简报编发、统计报表等工作。主任由丁小涛同志担任。
2、成立3个督查组,由书记、镇长、人大主席负责对各片、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打分。
各组成员分别为陈竖、杜强吉、薛松、张超、马长海、高建军。
3、成立综合执法组,由行政执法局负责,对不服从管理的农机手、农户及焚烧行为人进行处置;同时按照巡查职能,对各片、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打分。
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篇十一
各部门要科学谋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结合本地特色和乡村特点,将文明村镇创建、公共文化创建、平安乡村创建有效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统一推进。
结合本地实际,推动创建一批示范乡镇、示范村,在文明村镇创建、公共文化创建、平安乡村创建方面积累经验、作出表率,形成“乡村和美”建设示范带动效应。
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乡贤等各方共建、共管、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乡村和美”建设。
四、资金保障。
资金由各项目归口自治区职能部门原渠道给予保障,自治区财政不再重复安排;南宁市通过统筹市本级财政资金适当给予支持。
五、考核验收。
“乡村和美”专项活动验收将围绕文明村镇创建、公共文化创建、平安乡村创建三项工作进行。
“乡村和美”专项活动工作按《“乡村和美”专项活动验收标准》(见附件1)进行验收。
附件:“乡村和美”专项活动验收标准。
乡村和美”专项活动验收标准。
验收内容。
标准要求。
机构组织。
组织运行情况。
1.成立“乡村和美”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责任分工;
2.制定年度详细工作计划及目标。
文明村镇创建。
文明村镇创建。
开展“千镇万村”文明创建行动。
2.文明村:“八个一”(一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一个标准篮球场、一个文艺舞台、一个宣传文化栏、一支文艺队伍、一支体育队伍、一块善行义举榜、一个村规民约)。
卫生村镇创建行动。
2.以城区、镇(街道)为单位,每年自治区卫生镇、村比例较上一年度有所提高;
3.以城区、镇(街道)为单位,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每年较上一年度提高不少于3个百分点。
检查各地各村制定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建立遵规守约评议机制的档案材料和村务公开栏中是否有体现;检查各镇(街道)对各行政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备案材料。
公共文化创建。
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1.到2019年,辖区内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基本覆盖;
2.到2020年,辖区内行政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基本覆盖。
开展文化惠民活动。
每个行政村每年开展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文化宣传栏内容更新不少于4期,每年平均放映12场公益电影。
乡村文化队伍建设。
各行政村是否设置文化专管员,是否组建文艺队、体育队。
平安乡村创建。
加强综治中心建设。
1.到2019年底,城区行政村综治中心全部建成;
2.到2020年底,综治中心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统筹协调作用更加充分、服务群众和指挥平安建设能力更加强大。
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篇十二
本条例所称法治乡村建设,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法律制度健全,执法司法公正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治理方式完备有效,公众法治意识强的乡村治理模式。
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授权、委托,在所辖区域内履行区县人民政府法治乡村建设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工作。
市、区县人民政府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卫生健康、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法定职责,共同做好法治乡村建设相关工作。
村民按照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法治乡村建设。
制定或者修改村规民约,可以主动征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
村规民约应当在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后十日内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村规民约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或者有侵犯村民合法权益内容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其备案后的三十日内责令改正。
支持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尊重村规民约,依法处理相关案件。
村级财务收支应当每月公开一次明细账目,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依法依规对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进行监督。
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非生产性开支村务卡结算制度。
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由市、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完善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涉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涉农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
市、区县人民政府执法部门应当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在基层有效落实,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并加强指导、培训和监督。
人民检察院应当推进乡村微检察工作,加大涉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加强对农村工程建设、农业生产资料、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法律监督。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定期发布涉农典型案例。
区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治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
区县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健全完善对乡村法律顾问管理和考核办法,监督、保障乡村法律顾问充分履职。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建设完善宪法主题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载体,在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礼堂、邻里中心建设中体现法治元素。
开展村规民约的工作总结篇十三
各村要制定村规民约,将秸秆实行机械化还田、禁止秸秆乱堆乱抛、禁止焚烧等纳入范围,要求村民交纳不能及时还田的保证金,如发生焚烧现象,自觉接受2000元罚款,造成恶劣影响的,拘留15天。
2、强化监管。
包片驻村领导负责对所在片村进行不间断巡查,对所在片村禁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村支两委负责人为各村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所包组或地块的禁烧工作。在看管上,各村根据面积至少要成立2个应急小组,由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带队,对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看管人员要对看管地块收割进度、还田进度做到心中有数,每村绘制综禁工作地块责任图,明确地块四至范围、责任人、联系方式,看管重点放在农机手是否做到粉碎达标、抛撒均匀,地块是否做到当天还田,发现问题和火点要及时处理和报告。督查中,重点围绕“机在人在,草在人在”,发现看管人员不在位的,每次扣除保证金200元。
3、全量还田。
各村做到有序收割,确保当天收割当天还田。各村必须做到“机在人在,草在人在”。这是保证综禁工作目标实现的最有效手段。凡不能做到当天应还尽还的,要有专人看管,直至还田。
4、违法打击。
加强对农机手管理。农机手在作业中要做到收割留茬高度一律控制在10厘米以下,还田深度要在10公分以上。收割机必须加装并启用粉碎抛撒装置。发现不按要求作业且不听劝阻的,由执法组进行处置,予以罚款、留置及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并报县农机局对收割机下一年度不予年审、不发跨区作业证。
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的原则,执法组对焚烧当事人和被焚烧地块的农户进行处罚,每例2000元。特别是每个村点第一把火的,从快、从重处理,作为反面典型广而告之,形成震慑力。
执法组及时严格执法,接到镇村要求执法电话后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处理。对执法迟延、处置不到位的每例扣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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