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领略文学之美、丰富心灵的重要方法之一。写读后感时要把握好文字的节奏和情感的抒发,既要有起承转合,又要有张弛有度。以下是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可以对大家提升写作水平起到一定的帮助。
原著读后感篇一
此书描写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爱护唐僧西天取经、历程九九八十一难的事。
钟头间,我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开玩笑的说我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听了这,我万分的兴奋。因为孙悟空也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神通广大,会火眼金睛,把握着七十二变化之术,法力无边,在我的心目中也是1个非凡厉害的人。我们似乎也是孙悟空的化身。刚一来到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我们对一切都布满了好奇。孙悟空在花果山上自由安闲、无忧无虑的日常、玩耍时在还没学习的时间的童年,天天都在开开心心的玩耍,即使犯了错误,也没有人来吵我,只是让我下次小心也是了。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像我们跑到大人面前,让大人陪我们玩,扰的大群众没法上班了。于是大群众要哄着我,便封了我1个“弼马温”。但是,“弼马温”并没有满足我的心愿,于是,大群众又封了我1个“齐天大圣”来哄我,但是还没哄住。最后,如来佛祖呈现了,用他的大手将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这时,我们就像1个顽皮的小孩,不听父亲的话,最后,父亲只能亲自出马了,制服了他顽皮的小孩。又经过漫长的五百年后,观音菩萨又给了孙悟空1个机会,让孙悟空爱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他们碰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最后,他们坚持不懈,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这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因此我们要有不怕困难和坚持到底的决心,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这也也是“谁笑到最后,谁就笑得最好”。
唐僧师徒四人经过了八十一难,但他们没有半途而废,而是一直坚持到了最后。经过这本书,使我了解了要想成功的干一件事,中途务必会有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就务必会成功,究竟失败是成功之母嘛!
原著读后感篇二
一本书,不在乎是否把人物塑造得多么生动,多么伟大,多么让人心存敬意,而是在整个故事情节中,贴近真实的普通的人的心理活动,我们会卑劣,我们会恐惧,我们会逃避,我们希望自己在别人眼中美化,我们都有秘密,世界都会存在阴暗面,我们没办法忽略,在我看来,如果这么去述说这个故事,才是最大打动人心的。
为你,千千万万遍。从哈桑对阿米尔说,再到阿米尔对着索拉博说,一本书穿插三代人的感情。在书中真实的情感体现,还有历史的灾难,让我深深的被作者笔下的故事所打动。我对这本书带有太多的情感,它给予了我太多的感触,我现在都没有梳理好,我相信每个看完这本书的人,都有一种冲动,想把这本书有自己最好的文字描述给大家,希望大家都去好好阅读。这本久挂销售金榜,这是有理由的。
在这本书中,我没法去责备阿米尔,这是我们都会犯的错误,在那样的背景,那样的环境下,种族的歧视淋漓尽致,我们可以做的不过就只是保全自己,何况阿米尔在一个完全不属于自己错误的谎言下活着,当我们还稚儿时,我们渴望亲人的关怀,疼爱。哈桑是忠诚的,他不需要太多的心理压力,他活的堂堂当当,活的光明正大,这是我们所渴望的人,所期盼成为的人。
我疼爱哈桑,索拉博,疼爱一切在灾难中死去或受伤的人们,但我更疼爱阿米尔,因为我感受到他的无助,他的卑劣,被阿塞夫打到半死中的解脱,在索拉博自杀时的恐惧与绝望,最好在风筝中的轻松,我们都是这样,在背叛后渴望被救赎,渴望过去美好的日子,在一个一个假如中打败。
追那风筝,追那生命。——题记。
原著读后感篇三
小王子——一个童话。但是也是一部写给大人的童话;小王子——一个故事,但是也是一个世界上最伤心的故事;小王子——一个寓言,一个孩子可能还无法理解的寓言,告诉我们,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
这是一个童话,平淡的在作者的回忆中慢慢展开的一个记忆。许许多多看似平凡的细节,却埋藏着引人深思的内涵。只能用心去贴近和体会,用自己已经慢慢在变成大人的思想来辨别体味,一点点的找回那种纯净的感受,还有对单纯的思念。
笔者是一个飞行家,他飞机出事后掉落在了沙漠中,然后和小王子邂逅了。他静静的听着小王子说他星球上的那朵玫瑰花,听他说他离开那朵玫瑰之后在许多小星星上流浪,听到他来到地球上,遇到了头狐狸,还有那花园里5000朵和他玫瑰花长得一样的鲜花......
这是一个平实的故事,一个童话。但这仅仅是一个童话吗它用那么平实的语言,来向你倾诉着一些隐藏在事实背后的东西,那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就像小王子所说的:真正重要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
我们做过孩子。是的。为了一颗丢失的糖果而哭泣,为了一条花裙子而开心的孩子。我们那曾经还是孩子的世界里,太阳不一定是金色的,圆的,月亮可能会睡着,草不一定是绿的,只要愿意,我们可以让它像鲜花一样微笑。
但是我们长大了。
就好象修伯里所说的那样,长大了的我们只关心我们字典里那所谓"重要"的事情,那些跟数字有关的东西——年龄,金钱,成绩。长大了的我们就用着大人的眼睛来看待这个世界了,变成了遵守"规律"的忙碌者。
我们开始体会不到一些细小的快乐,我们开始丧失一些灵敏的感受,我们开始丢掉了自我。我们开始,开始——长大了。
小王子是个小小的忧伤的人儿,柔情善感,让人心疼。他用他旅行的故事,来让我们在他的经历中,又找到了一些曾经的感受,那些曾经的天真与感动。
关于玫瑰的寓言。
小王子还是要走的。离开他的星球,还有这星球上唯一的一朵玫瑰花。
说再见的时候,他们都很悲伤。
花儿有点责怪自己,其实她很清楚,她并没有那么弱不禁风,她只是希望可以得到更多的爱还有小王子的关注。所以她宁可要求得到一个玻璃罩子,隔开了她和这个世界的交流,而仅仅是为了得到小王子一个人更多的关爱吧。但是小王子要走了,那一刻玫瑰花也突然明白,他们两个都错了。她希望小王子可以得到快乐,所以,她没有留他,甚至没有责怪他。
她只是说:拿掉玻璃罩子吧。我再不需要它。
从那天起,玫瑰花可以有更多的朋友,比如风,还有蝴蝶,或者其他的什么。虽然小王子走了。她唯一的爱,也就凋谢了。她甚至没有哭,因为要知道,她可是朵勇敢的花。
爱一个人需要他和自己一样快乐的。哪怕眼泪在心里积成了深深的一个海洋。
关于人性和矛盾。
小王子开始了在星球中的旅行。除了地球外,他先前去的几个星球都很小,和小王子的星球一样,可以看到许多的落日和日出,每个星球都只住着一个人,他们各不相同。重要的是,那些星球居住者都已经是大人了。他们的世界——用小王子的话来说——很奇特。
第一个星球住着一个国王。他是唯一的统治者也是唯一的居住者。他能统治的只有他自己,但是他感觉自己至高无上。他喜欢发号师令来安排这个和那个,虽然,臣民也只有他。他渴望权力也膜拜权力,但事实上,他拥有的权力,也只是管好自己罢了。其实不可否认地球上也有不少人就是这样,当他高高在上的发着号师令的时候,其实,或许在别人的眼中,不过是一种可笑的自说自话。
第二个星球住着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他戴着奇怪的帽子,听不到任何批评的话。一听到有人的夸奖,他就会必恭必敬的把帽子摘下,举帽子致意。他每天都在等着别人的赞扬,一次次的表演这样的仪式,而毫不理会头顶的那只帽子有多么可笑。
第三个星球上住着一个酒鬼。他是个矛盾体。他喝酒因为他很惭愧,而他惭愧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酒鬼。不要笑他。其实人就是这样。我们总在做自我反省,而做一些事情来对自己进行惩罚,而实际上这种惩罚只是更进一步的堕落而非根本的改变方法。于是就在这种矛盾中不断的自我消化,一直到星球消亡。
原著读后感篇四
美猴王是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他机灵、顽皮,充满了乐观精神;在大闹天宫时,他任性、敢作敢为,又是那么英勇和无畏;在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的路途中,他忠心耿耿、本领高强,最后帮师傅顺利取得真经。
这只猴子曾三次被师傅逐出师门,但他忍辱负重、不计前嫌,依然一次次地把师傅从险境里救出来,我为他的忠诚和坚强而深深感动。
我觉得:孙悟空跟妖魔鬼怪作不懈的斗争,并以他无比的智慧、勇气和信心来接受各种各样的挑战,斗争越艰难,他的能力越强大。他的精神启发我:在学习上,我们要有接受挑战的勇气,并坚持朝着目标不懈地努力!
他还有两位师弟――沙和尚和猪八戒,在犯错时,师弟们为他向师傅苦苦地求情。而外表和善、实际上桀骜不驯的他,强忍委屈,依然低声下气地恳求:“师傅,师傅,饶了我一次吧!绝不会再有下次了!”一声声的哀求,恍若萦绕在我的耳畔,真是让人为之动容。其实,他任性的性格里面,藏着对师父深深的爱,一颗尊师之心昭然若揭。
在屡犯“杀生之戒”被师傅逐出师门数次之后,他一次次地返回师父身边,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一行五人,终于修得正果!
当我看到他们排除万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时候,无数的“揪心与激动”夹裹着溢美之词,瞬间喷涌而出――啊!这就是他,一个执着、坚强、令人喜爱和敬仰的美猴王!
原著读后感篇五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充满了传奇色彩的精彩的神话故事。就在去年暑假,我读了这本书,每当我翻开它的时候,我总会情不自禁地融入那精彩的故事情节之中。
《西游记》这本书是以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鬼怪和险恶化境作斗争,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到真经。从中我认识了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它火眼金睛,能够分辨是人是妖;沙和尚诚信憨厚,擅长水性;猪八戒力大无比,都是孙悟空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我最喜欢孙悟空,他能够上天入地,每当师傅遇到困难都会不计前嫌,尽心尽力地出手搭救。
其中《三打白骨精》这一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白骨精变来变去,都被孙悟空识破,但唐僧肉眼凡胎,他不知是妖,以为悟空杀了平民百姓,把他赶回了花果山,但没走多远,便又遇上了妖精,还要吃他的肉,这时唐僧才后悔莫及,心想:“真不应该把悟空赶走。”在洞外的沙和尚和猪八戒千方百计将悟空请来降妖,终于救出了师傅,师徒四人有团圆了。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也正是如此吗?有一些坏人装成好人的样子来骗取我们的钱财,我们应该善于分辨人的好坏,练就一套属于我们自己的火眼金睛,像孙悟空一样识破坏人的阴谋诡计。
他们师徒四人一路上去西天取经的艰辛,在取经的路上遇到的灾难,如果他们没有勇往直前的精神,是永远也取不到真经的。这种勇往直前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只有具备这种精神,通过不懈地努力,才会有成就。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深地意识到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只要我们团结一心,不怕困难,坚持不懈,我相信胜利的曙光就在不远处等着我们的到来。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和人生哲理,它让我受益匪浅。
原著读后感篇六
《西游记》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唐僧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他活灵活现,顽皮可爱,他曾大闹天宫,偷吃大圣老君的仙丹,还经常捉弄自己的师兄猪八戒。当然也有一路上为师徒降妖伏魔的勇敢果断,他曾还被红孩儿的'火烧伤了身体。但让我最感动的要数三打白骨精,因为孙悟空在我们眼中最坚强,从不流泪,可在这里他却留下了眼泪。因为他的唐僧误会他打死了白骨精变化的衣架三口,唐僧要赶他走。孙悟空很伤心,跪着求师傅,猪八戒沙僧也再求师傅开恩,唐僧下了决心不肯原谅孙悟空,孙悟空流着泪回花果山了。之后唐僧被妖怪抓走,孙悟空二话不说又来救师傅,我很感动。
我们也要像孙悟空一样,做一个坚强打抱不平永远乐观的人。
原著读后感篇七
《西游记》,一部规模宏伟、结构完整、用幻想形式来反映社会矛盾的作品,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
全书共一百回,分为三部分:
一至七回写孙悟空花果山称王和大闹天宫;。
八至十二回写取经的缘由和唐僧的身世;。
十三至一百回,写唐僧师徒在取经途中所经历的八十一难。
这部带有童话色彩的神话小说,重点塑造孙悟空这个大胆的、富有反抗性的神话英雄形象,他敢于反抗天宫、地府的`统治者,能上天入地、呼风唤雨。他的言行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寄托古代人民征服自然的理想。
作者介绍:
吴承恩(约15-1582年),男,字汝忠,号射阳山人。汉族,淮安府山阳县(今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祖籍安徽桐城高甸,以祖先聚居桐城高甸,故称高甸吴氏。
中国明代杰出的小说家,是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的作者。自幼敏慧,博览群书,尤喜爱神话故事。在科举中屡遭挫折,嘉靖中补贡生。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任浙江长兴县丞。由于宦途困顿,晚年绝意仕进,闭门著述。
原著读后感篇八
我坚信这是一本能获取众多人心的书,无论小心、老心。与此同时,如今的社会正向着这本书的内容发展。
书中的人物似乎照应了现实中的人。玫瑰,是个不懂爱情、有点矫情且说话不直截了当的人,它与小王子相互爱护,但因为自身性格高傲,是花中公主,不好意思直接让别人为他做事,这也造就了他无法表达对小王子的友谊或者爱,让小王子无所适从,只好离开它。但是玫瑰的模样在却一直他心中挥之不去。
国王,则是个“披着羊皮的狼”。他徒有虚名,命令小王子做许多事情,却无法满足自己“臣民”的心愿。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了这样外表不可一世其实并没有能力的人,请远离他,除非你非常有自制力。
我就曾遇到一个同学,跟我关系比较好,成绩、体质都不差,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玫瑰”了。有一天放学,他约我一起回家,在路上,他用蚊子振翅般的声音呢喃道:“唉,最近零食少了,我都瘦了好几斤……”当时我只听见了前面一段,后面他咕哝的一大截全让风声收走了。许久,他抬起头,一脸委屈:“你看我这么苦……”我望着他,脸上是大写的懵。他看我没能明白他的意思,就哭哭啼啼地跑走了。直到今日我才明白他那句碍于面子不好说出口的潜台词是:给点钱吧。其实,那时我刚收到家里奖励我考上了100分的10元,而我也不知道可以将它用在何处,只要他用俏皮的语言向我道明缘由,说:“难道不救济我一下吗?”我一定会给他个5块6块的,也不至于他一夜后就转学了,也使我失去了当时唯一的朋友。
原著读后感篇九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小说,开创了白话章回体小说的先河。
《水浒传》主要讲述了:宋代年间贪官当道、奸臣横行,以蔡京、高俅为首的奸臣集团争名夺利、诬陷忠臣、欺压百姓,民不聊生。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有的被人诬害;有的被人压迫;有的被人陷害……被逼在梁山聚义,宋江做了第一把交椅,卢俊义第二,吴用第三……众兄弟劫富济贫,日子过得快快乐乐。
但是,在宋江心里一直想招安,在殿前太尉宿元景的支持下归顺朝廷。之后破辽军、平田虎、胜王庆、灭方腊。在灭方腊的途中损失不少将领,回来只剩三十六将。许多好汉不受封赏退居江湖。蔡京、童贯、等4大奸臣待宋江封官之后,他们设计用水银害了卢俊义,用毒药掺入御酒毒死了宋江和李逵。吴用等知道后,吊死在宋江墓前。
读完以后,我被梁山众好汉忠义感动了。他们个个充满正义感,为老百姓着想,劫富济贫,除暴安良。最后他们为了国家的兴荣,百姓的安危舍命灭了辽兵,除了土匪。最后用生命换来繁荣,活下来人不计回报,用的为兄弟死去,有的被诬害,真乃忠义也!
原著读后感篇十
几天前,在学校文学社的一位朋友推荐下,我阅读了曹文轩写的纯美小说——《根鸟》,为其灵动的语言和所蕴含的丰富情感所吸引,如痴如醉。
《根鸟》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少年根鸟在一次打猎中意外遇见了一只白色的鹰,失手打伤鹰后,发现了一位少女失足掉入百花峡谷后所传出的求救信,根鸟下定决心去解救那位姑娘。他四处打听百合峡谷的消息,得知峡谷徐一路西行。于是告别了父亲,一路追梦。在这期间,根鸟失望过、沮丧过、迷茫过。但那个少女去经常入梦,也是这个梦在指引他前行。根鸟的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人生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刚开始阅读这本小说的时候,在我的印象里,根鸟是个单纯,执着,不屈的少年。当他为梦想而迷茫时,我就仿佛感同身受一样地心忧。作者曹文轩对人物形象刻画的十分精细,对环境和心理的描写极为细腻,淋漓尽致的描写让人物形象活灵活现,生动形象。
在这部小说中,根鸟那执着真诚的心深深打动了我。他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独自去闯荡,他对生活的那份热情感染了我的心。不管再苦再累,他始终那样坚定,始终没有丧失自己的信心。也许别人在得知他的梦想时,认为是虚无飘渺的,但是他从不在乎别人的说法,从不为别人所动摇,受他人影响,这份坚强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对自己的梦想从不放弃,即使遇到挫折也不动摇半分。在他的心里,梦想就是用来实现的,敢于去梦,敢于去想,就要敢于去实现,那样,终有一日梦想会成为现实。根鸟并不像别人一样,将梦想藏于心中,留下念想。他是义无反顾的去行动,向梦想成为现实的路途进发,去追梦。在追梦的途中,根鸟的善心让他交到了朋友——板金。板金也是个追梦人,性子率真。在根鸟人生的低谷期,板金给了他关怀,同时也让他泯灭的梦想与希望死灰复燃,给了他希望,让他有勇气坚持走下去。我认为,在人生的旅途中,知心的朋友难得遇见,珍惜机缘,善待自己的朋友,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患难与共,风雨同舟。
根鸟还有一个金子般可贵的品质——坚持不懈。他不轻易言弃,做什么事情都坚持到底。在社会上,成功人士都有这个共同的特点:海伦凯勒在失聪失明的情况下,经过坚持不懈的学习,成为了着名的作家,教育家。患上肌萎缩侧索硬化症的霍金不仅没有放弃,还克服了自身的问题,在研究宇宙起源问题上,创立了宇宙之始是“无限密度的一点”的着名理论。在我看来,只要朝着梦想坚持不懈,就没有克服不了的难关,一切终会有柳暗花明的一天。生命的美丽常常因梦想而摇曳多姿。
《根鸟》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的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是一部值得深入理解的纯美小说。这部小说让我受益匪浅,领悟到了人生的真谛。
原著读后感篇十一
我记得曾经说过:畏惧错误就是毁灭进步。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名字叫《鸡毛信》。这个电影让我明白一个道理:我们做一件事情要坚持到底,不要畏惧敌人,要临危不乱。长大要好好回报养育我们的祖国。
我们要学习海娃这种不惧强敌,坚持到底的精神,好好回报祖国。这种精神一定是宝贵的。像海娃这样一定会得到回报,那些叛国人,欺软怕硬,一定会得到报应。
我在这里呼吁大家:回报祖国、不惧强敌、不惧死亡、不叛国、坚持到底、临危不乱。你可以做到!
原著读后感篇十二
世上没有绝对的胜利者或失败者,如何是胜,如何是败,不同的人会给你不一样的答案。因为介于成功和失败之间,有一股使人虽败犹胜的力量,那就是不屈精神和坚强意志的归宿——永不言败的灵魂。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极为简单的故事,这是一篇让看过它的人都感动其中、感悟其中的故事: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出海打渔。在一无所获的8天后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只是老人从来没有见过也从没听说过的一条比他的船还大两英尺的大鱼。这条鱼的力量也过于强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过的艰难考验,终于制服了大鱼,将它捆在了船的一侧。然而在归程中却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得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也许书中的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虽然他最终只得到了一副鱼骨架,但是他始终没有向大海、大马林鱼和鲨鱼妥协,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精神胜利者。在茫茫黑夜的巨浪中,弱小的人类与强大的自然在奋勇抗争,如同面对命运莫测的人生,可以消灭的肉体,不可征服的是意志和精神。清晨归来,老人并非一无所获,战胜自我获得的生命自由就是他胜利的象征。
无可否认,只要是人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最终能否战胜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这样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没有向困难妥协。
原著读后感篇十三
《小妇人》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作者是美国作家奥尔科博。
整书围绕着马奇家四个性格不同的女孩:温柔美丽的梅格,爽直开朗的乔,文静腼腆的贝思,活泼漂亮的艾米。写了她们跌宕起伏、印象深刻的经历、故事。最后,她们通过自己的勤劳善良,得到了自己的幸福。整本书语言优美,描绘细致入微,让人印象深刻。马奇家虽然穷,但是她们心地善良,热于助人,把圣诞节早餐济救给另外的可怜人,有这良好品德,乐观,对生活充满信心,永不对困难屈服。
我喜欢梅格,喜欢它的优雅高贵,永远的淑女风格。我喜欢乔,喜欢她的坚强,性格豪爽。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多才多艺,做事永远为别人着想。我喜欢艾米,喜欢她任性却优雅,被人关注着。马奇大大是个乐于助人,慈祥的妇女,她总是帮助别人,虽然自己家里也很穷。她们的爸爸随军当兵,并不在家。写了四个花季少女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大女儿梅格对约翰一见倾心,相爱相识。劳里向乔示爱,却遭拒绝,但认识了教师巴尔先生。贝思生命没有多长时间了,但她依然乐观,坚持不放弃。小艾米去欧洲旅游,看世界。
我从她们那你学到的乐观,坚强,每天都生活的普普通通,但有充满快乐,要有一颗爱心,不能带有色眼镜看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才能收获最大的快乐。
原著读后感篇十四
《简爱》顾名思义,有关于爱的故事。
在文学,有许多的经典名著都永垂不朽,但是能够像《简爱》这样深深地进入人们的灵魂的书,实在是少。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人,都读过夏洛蒂。勃郎特的《简爱》吧。最近,我也读了这本书。
其中女主人公简·爱,她“贫穷,低微,丑陋,矮小”,但她却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真是让我不禁再次对美有从新的看法。那些所谓的外表美,在简爱的心灵美面前都会黯然失色。其中令我赞赏的,还有简爱始终坚持的尊严,她没有钱,甚至寄人篱下,但是,她却从来都不会放下自己的尊严。这点是十分令人敬佩的。在现在的社会上,有许多人都为了几个钱,而低三下四的去帮别人做一些有损自尊的事。他们真的要学学简爱了。简爱她也并不会因为自己没有钱而自卑,反而,她始终坚信,“我们都是平等的”,不向金钱低头,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也是我们要学习的。现在,有许多的学生,因为自己父母的卑微,因为自己父母的贫穷,而自己看不起自己,何必呢?你们看看简爱,她连父母都没有呢,她一样的从不自卑,从不向金钱低头的。
后来,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种追求爱情的勇敢,是常人也少有的。我们看到的并不只是一个女孩为了爱情而勇敢奋进的故事,而是她为了幸福而奋斗,对幸福的坚定与追求。
这本书真不愧为英国文学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
原著读后感篇十五
最近,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读完后,我被梁山好汉的正义凛然和他们情同手足的义气所深深感动。
这部书表现了一群不堪_欺压的好汉们,聚义梁山泊,直至招安而失败的全过程,从这部经典的农民起义小说中,反应了作者施耐庵对朝廷黑暗和统治者昏庸的强烈的不满和愤慨。
《水浒传》中塑造了多位形象鲜明的好汉,比如一身正气,视死如归的鲁智深他们豪爽粗狂却不失风度;待人诚恳、正气凛然的宋江和卢俊义;勇猛异常的关胜、董平等,几乎没人能与之匹敌;吴用和公孙胜的计谋与智识也令人惊叹,像这样性格的鲜明人物还有许多。
在这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对花和尚鲁智深印象颇深。为什么他叫花和尚呢?因为他身上纹了许多纹身,他还特别喜好喝酒,但是这只是表面,实际上他是一位重情义、重义气、充满正义感的英雄。虽然性格豪爽粗犷,却富有智慧,而且胆大心细。在打死镇关西后,他不慌不忙不像别人杀了人就跑,而是指着镇关西骂“你诈死,别以为洒家不知,等会儿洒家再与你理会”,然后从容不迫地离开;放走金老汉时还拿条板凳坐了两个时辰,估摸人走远了他才走,这充分体现了他的智慧和胆大心细;在史进去打抱不平被抓后,鲁智深暴跳如雷,拎起禅杖就要去杀知府,却被识破,又被抓了起来,面对审问时,他又充满正气地说:“我就是来救人的,既然被抓,无须多问,只杀便是!”
这充满气概的言语让我为之倾倒。他的正义和舍己救人的品质值得我学习。
原著读后感篇十六
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红楼梦》在中国古代小说名著中声名最著、流传最广,读者最多,刊刻出版最为繁富。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原著红楼梦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红楼梦》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地,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人物生动,语言优美,此外还有一些明显的艺术特点,值得后人品味,鉴赏。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宝玉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平凡,令人徒加评论。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
作者善于通过那些看来十分平凡的,日常生活的艺术描写,揭示出它所蕴藏的不寻常的审美意义,甚至连一些不成文的,史无记载的社会习惯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生动的描绘。
《红楼梦》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张爱玲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
周汝昌也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使我们中华民族的一部古往今来、的“文化小说”。从所有中国明清两代重要小说来看,没有哪一部能像《红楼梦》具有如此惊人广博而深厚的文化内涵的了。
《红楼梦》到底是本什么样的书呢?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研读了一下《红楼梦》,才理解了为什么有那多人钟情于它,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研究“红学”。
就思想内容来说,《红楼梦》有着卓越的成就,在艺术技巧上也有同样的很高的造诣,前几天在网上看过有法国人这样的评论说,《红楼梦》的作者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红楼梦》这本名著是曹雪芹以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贾、史、王、薛四个家族为背景,并且以贾府家事利益和宝玉的一生为主题,通过对这个封建家族由盛到衰的过程的讲述,揭露并深刻批判了腐朽和黑暗的封建社会,并暗示着封建社会走向灭亡的趋势。
《红楼梦》第一章就讲了一个神话,在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到最后石头变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宝玉,我们不知道,只觉得充满着神话的神秘和浪漫的色彩,颇引人入胜。
书中的金陵十二钗是核心的一部分,分别写林黛玉、薛宝钗、贾元春、贾探春、史湘云、妙玉、贾迎春、贾惜春、王熙凤、贾巧姐、李纨、秦可卿十二个奇女子。每个女子都有不一样的命运,她们统统被放在了“薄命司”。与此对应,在歌曲的最后,宝玉又形象的对其总结,像欠泪的泪已尽的黛玉,富贵的金银散尽的宝钗,欲知命短问前生的元春,分离聚合皆前定的探春,还有为官的家业凋零的湘云,无情的分明报应的妙玉,欠命的命已还的迎春,看破的遁入空门的惜春,痴迷的枉送了性命的凤姐,有恩的死里逃生的巧姐,老来富贵也真侥幸的李纨,冤冤相报岂非轻的可卿。所谓红颜薄命,也就如此了吧。
鲁迅曾这样评价过,《红楼梦》是中国许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这名目的书。谁是作者和续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罣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王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
话红楼,由盛至衰。《红楼梦》这本书是带有强烈的反封建意识的,作者曹雪芹通过对金陵十二钗的悲剧命运的叙述,折射出封建大家庭中成员们的由乐而悲的曲折过程。
盛时,贾府荣华富贵令人无比向往。不论招待远客的宴席,还是丫鬟婆子的穿着打扮。那都是普通人无法比拟的。当初,海棠社成员共同作诗,众多有才的女子与偏爱诗词歌赋的宝玉一起吟诗作赋,尽情挥发他们的才华。他们写的诗都蕴含着自己独一无二的思想。后来,大家又同进家宴,一起吃螃蟹,一起喝酒,乐哉!只可惜好景不长,那些读来着实让人佩服和惊叹的诗词与海棠社的辉煌和快乐是那么的短暂,紧接着一个一个的厄运便降临到他们头上了。
贾元春嫁到宫中成了贵妃娘娘,享尽了荣华富贵,却可惜死的过早。从此以后,贾府变得衰败了。贾政、贾赦的家产被查,贾氏府邸被封。府中的女子家人一个个离去,贾府也渐渐冷清了。黛玉病死,宝玉、宝钗成婚。宝玉再次发起狂风病来,最终出家。贾母、凤姐病死,迎春嫁至孙绍祖,不到一年时间就被活活折磨死了。探春远嫁,惜春当了尼姑。最终,宝钗、湘云守了寡。
可惜,可怜。有情人终不能成为眷属;无辜之人也会被受牵连。终究逃不出的厄运,叹贾府如此悲惨的命运与结局。这是一场悲剧,悲伤凄惨的爱情,悲惨的命运。贾府终为充满了忧郁感与悲悯的存在。
让我们一起品红楼,读盛衰。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首《葬花吟》让多少人心悲意恸。一曲《红楼梦》,唱出了一个时代的悲喜兴衰。当大雪落的白茫茫一片真干净时,以往的繁华富贵仅有留在薄薄的书页中了。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国运昌隆,皇恩永续,似乎一切都欣欣向荣,万象争辉。少有人看到,整个社会从最底层至最上流,皆是一番淤泥拥阻,浑浊不堪的景象。底层百姓失田弃地,难以维持生计。不愿受辱遭害的,毅然别过人间。硬挣着命活下来的,不是被官府算计,就是被大家族盘剥,最终也免不了悲惨的命运。大家族间更是利益纠葛,为了钱势互相倾轧,争权夺势,与官府沆瀣一气,弄得民不聊生。就是家族内部也是无休止的勾心斗角,最终还是难逃家破人亡的结局。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知是谁?林黛玉喟叹的不止是她一个人的悲哀,也许不久后的他年,不光是这倾城倾国的林妹妹,就是这天下无二的大观园内的一草一木也怕是不知何处去了吧。世间的欢乐终归于幻灭,回想起来,也可是是做了一场梦而已。纵使清纯洁净如妙玉之类,也终究落得个狼狈退场。在那个污浊不堪的时代,有谁能够出淤泥而不染呢?个人的悲剧如流沙攒聚,渐渐汇成无限的沙漠了。他年葬侬知是谁?不知。慢慢风尘把它们都埋葬干净了。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是最凄凉的一句联,也是林黛玉对自我结局的最为精准的预测。《红楼梦》是一出悲剧,剧中的每个人都被牢牢困在命运的蛛网上。有的人在奋力挣扎,筋疲力竭。有的人早已放弃抵抗,迷迷糊糊地等待毁灭的到来。他们的悲剧并非巧合与偶然,而是与整个社会的沉沦密不可分的。预言从一开始宝玉梦游太虚时就得见端倪。不然,高鹗何以续作后四十回?何不读出大团圆的皆大欢喜的结局?宝黛二人是天上仙灵转世,死后自会幻化作仙灵重归天界,可那些血肉之躯呢?还是一朝春尽,终归尘土。
由此看来,一部《红楼梦》的内涵太丰富,叫人无法全部参透。一首《葬花吟》又怎能概括得尽?真真是红楼一世界。
也许,看过《红楼梦》的大多数人都不理解黛玉,她也无需别人理解,因为不懂得她的人是不会了解她内心深处的向往的。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
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
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原著读后感篇十七
在复活一书中,聂赫留朵夫"忏悔贵族"的形象阐述了托尔斯泰作为作者想要表达的精神与主旨。在他身上,“精神的人”和“动物的人”二者交替出现。一方是人之初性本善的天性,一方是在作者抨击的沙俄统治阶级熏陶下腐朽靡烂的恶。
大学时期的聂赫留朵夫热情而单纯,象牙塔中不谙世事的少年脑中灌输着在当时俄罗斯算得上不切实际的,及其理想主义的名主理念。虽然出生于地主家庭,在注重血统的沙俄是不可与统治阶级分割的一分子,但聂赫留朵夫仍坚定不移地反对着土地私有制,“占有土地是不正当的”,为被剥削的农民、工人呼吁正义,争取改革。
然而,参军后,聂赫留朵夫很快地沾染了腐败的生活方式,再次回到马斯洛娃身边后将她诱奸致孕又用100卢布打发抛弃了她,使她被扫地出门,生活困苦,领了黄色执照开始妓女生涯。
马斯洛娃的如同德伯家的苔丝,被诱奸后生活急转直下。但她不同于苔丝,因为苔丝于艾里克是罂粟般引诱其堕落,让其甘心于沉溺罪恶中的禁果;而马斯洛娃于聂赫留朵夫,是救赎,是药引,是他获得精神上新生的灯塔。因为他,马斯洛娃不再相信“上帝和爱”,不再相信美好存在于世间。这个因自己的孽障沦落烟花之地,勾栏之中,被彻底地伤害而即将不久于人世的女子,唤醒了被动物面支配的聂赫留朵夫残存的“精神的人”。自此,他开始了为马斯洛娃上诉,从而接触社会各个阶层的人间百态,产生对沙俄社会的反思与痛恨,直至获得马斯洛娃的原谅,散尽家财与她同被流放西伯利亚的道路。而马斯洛娃也在原谅聂赫留朵夫中复活了自己。
个人宗教主义具有足以抗衡封建腐烂的社会体系的能量,也可能是在不能改变体系之前,人民的唯一救赎。这就是我眼中,复活的主旨。
原著读后感篇十八
读完小说《芳华》,一直耿耿于怀的是,好人终究没能得到好报,刘峰最终因为癌症去世,这样悲剧的结尾令人唏嘘不已。
好人刘峰以爱之名的表白加拥抱却因林丁丁的一句“救命”而意外演变成了“触摸事件”,这简单的两个字以摧古拉朽之势催毁了刘峰的一生。而曾经受惠于刘峰的文工团众人们,因这一事件否定了刘峰之前的千好万好,对刘峰更是无情的背叛和唾骂。
极度自卑、缺爱的何小曼以为逃离了那个视她为“拖油瓶”的“家”,等待她的将是温暖有爱的新生,却不曾想命运给予她的却是歧视和嘲笑。
当她对命运不抱任何幻想时,竟阴差阳错的成了女英雄。她那颗遭受压迫太久的脆弱心灵,因着这突如其来的荣誉,一时无法接受。强烈的差异并没有给她缓和的时间,最终精神分裂。
1、该不该善良。
善良,似乎是今年提到的最多的一个词儿;而该不该善良,也是今年最具争议的话题之一。从“老人摔倒该不该扶”到“江歌遇害案”,再到“杭州保姆纵火案”,再回到刘峰身上,围绕着的都是都关于善良的话题。
人人都喜欢善良的刘峰,可是对待他却从来不走心。书中写到:以至于不管我们曾经如何在同一个列队里出操,在同一个练功房踢腿下腰,在同一栋红楼里学文件、搬是非,都休想记住他长什么样。
或许善良的人有时得不到公平对待,还或许偶尔的善举会被人嘲笑,讽刺。但是我以为善良是一种修养,一种美德,一种本能,更是从良知上开出的温暖之花。它是属于我们自己内在的一种品质,而不是由别人的态度和对待所左右。
严歌苓在书中写到:“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是啊,人们往往内心所向往的,便是自身所欠缺的。
就好像何小曼,自从父亲死后,她便成了“拖油瓶”,她内心极度渴望被善待,被关怀,被奉为掌上明珠。可是命运总喜欢和她各种开玩笑,让她经历了那么多的苦和难,所以她才会那么懂得刘峰的善良,也才会那么坚定的爱着刘峰。活着让我们重拾善良,继续善良吧,因为善良不是作秀给别人看的,而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本能。善良,无关别人,只为自己!
2、人性的丑恶。
何小曼初来文工团,其他人总是疑惑她为何一直戴着军帽,在好奇心驱使的情况下,她们设计何小曼,以满足自己的私欲。
在私底下,她们也总是嘲笑她,笑她出汗多,笑她油腻,笑她臭。甚至在排练舞蹈时,朱克嫌弃她馊,不肯触碰她一下,让她当众下不来台。这样的事情我们可以看作是捉弄,是戏耍,无伤大雅。因为人的本性就是对于不寻常的事或物总存有一份好奇和探索,平凡生活中也总是找个“对象”来消遣时光。
对于何小曼来说最多也只是让她难堪而已,这只是人性中的一丁点小恶。而在刘峰身上的恶就不同了。刘峰是模范标兵,修得了手表,做得了沙发,愿意吃破皮的饺子,就连猪跑了也找他。这样一个忠厚老实,乐于助人的全能型人才,脾气好性格也好,所以被评为活雷锋。
就是这乐此不疲、日复一日的随叫随到,无形中让人们把刘峰奉为神坛上无欲无求只一心奉献的人。
这样的刘峰并不是真实的刘峰,而是他们在心中幻想勾勒出来的。她们对刘峰倾注了过高的期望,以至于在“触摸事件”发生后,所有人接受不了。于是这些曾经受过刘峰恩惠的众人,他们毫不犹豫地背叛了刘峰,甚至用极其恶劣的言语去攻击他,否定他。
可是她们却独独忘了,刘峰也是一个有着七情六欲的热血男儿,也会爱,也会怨。严歌苓在书中这样写到:其实,做好人不是错,错就错在周围人的过度要求。刘峰的善良和众人的背叛,将人性的恶与善演绎到极致,形成强烈鲜明的对比,更突出人性的丑陋和凉薄。
也许众人的集体背叛还有另一层意思:见不得身边的人比自己好。
当你越爬越高时,离你越远的人越羡慕你,离你越近的人则越嫉妒你。乞丐不会嫉妒比尔盖茨比他有钱,却会嫉妒收入比自己高的乞丐,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所以才会有“触摸事件”发生后,众人们急不可耐地对昔日的好人落井下石,似乎只有这样做,彼此的心里才能找到一丁点儿的平衡和慰籍。
3、写作手法。
第一次读严歌苓的小说,着实震撼不已,且惊喜不断。她写何小曼与母亲的拥抱,用细腻且丰富的文笔叙述小曼那一刻的感官、触觉以及内心波动。
比如这句:
那个拥抱持续很久,似乎母亲比她更抱得垂死,似乎要把她融入腹内,重新孕育她一回,重新分娩她一回,让她在这个家里有个新名分,去除她拖油瓶的识相谦卑,在这个上海新主人的家里长成一个真正的大小姐。
她也让自己成了一个放大的胎儿,在母亲体外被孕育着。严歌苓对人物内心也刻画的入木三分,对于文字的拿捏更是恰到好处:我们那时多年轻啊,谁的身体里没有一条青春的虫在拱动?谁不被那虫拱得心底作痒?一旦我们身体里那条青春虫子拱得紧了,男女间哪怕以眼神触碰一下都是好的。
刘峰千里迢迢带来了我的大翻身,刹那间贫民成了土豪,让所有人开我的仓分我的粮,我头脑里响着狂欢的唢呐,动作里全是秧歌。
读完全小说,佩服之余多了敬仰,也终于懂得了那么多人喜欢她书的原因了。她很擅用文字,将人和事刨析地如此准确,到位。犀利的语言将人性的丑陋写到极致: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相互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
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怜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正是人性魅力所在。小说和电影有稍许的出入,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形式,可能基于现实考虑,呈现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象。
清一色的文字,凭借一个接一个的字,让读者自己去品味书中所描述的世界。那一刻,感觉、触觉、视觉全部合为一体,只为作者所构造的世界增添一份力量和情感;而电影以影像,声音,气氛等组成,将人的注意力分为:视觉,听觉,触觉。而每种感觉则会带给人不同的体验。
也许80后的我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不懂那个年代的青春芳华,所以没去看电影,只是读了原著。觉到的更多的是刘峰和何小曼朴实善良的背后,人性的凉薄,而非青春美好。也许韶光易逝,刹那芳华。但人性中的善良却是伴随我们一辈子的,愿世间所有的善良都能得到最公平的对待。
原著读后感篇十九
读《名人传》有感作文1200字。《贝多芬传》以一种何其直接的方式将贝多芬的惨痛――血淋淋地揭示在我眼前――心神俱裂!
无数人曾以他们的方式对我说向我证明人生是座高峰,你只有不断的攀爬才能在日落之前领略世间景色壮观之最,才得以睥睨万物。可这样真的好吗不断的攀爬、竞争真的是我们所必需的吗像是贝多芬,多么高的天分!――因为他的耳朵堪称音乐界最为灵敏的。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耳疾,使他从音乐巨人重重跌落!是不是当人成为某一领域的佼佼者之后――才从真正好处上开始脆弱起来像是郎朗和李云迪,他们的手不能存在任何问题;像是比尔盖茨,他不能在最荣耀的时候脑震荡……像是贝多芬,耳疾使他认识到社会有多么现实。这世上有层出不穷的人才,你失败了,永远有别人能够随时随地的顶替你的位置――纵使他始终及不上你以前的辉煌,但你早已成为历史,不可能再重振江山……总之你登上巅峰之时,你就为自己树立了无数的敌人!他们巴不得将你摔下去!若是粉身碎骨那便是最令他们称意的了。
可怜的贝多芬啊,他真是为了顶峰所代表的名利而去的么他但是是热爱音乐的“疯子”,怜悯、疼惜世人的“傻子”罢了,投注整个灵魂的音乐总是要比空有华丽技巧的音乐动人得多的,所以也无怪旁人眼红。
有关贝多芬,其实我早已在何为笔下的《音乐巨人贝多芬》中了解到了一些,其中,贝多芬就有说道:“一个人到田野去,有时候我想,一株树也比一个人好……”读到那里,反复咀嚼,发觉其中辛酸足以令我落泪,却也不曾太过在意,也不曾因此刻意去了解过他,便盲目地随着大众称他为“厌世者”。――直到,我翻开《名人传》,这本书于我便是对贝多芬认知的颠覆。
贝多芬遗嘱扉页上的“孤独,孤独,孤独”,简简单单的六个字,却犀利地揭开了贝多芬天才躯壳下的灵魂!多么令人心酸!
《海林根施塔特遗嘱》于贝多芬又何尝不是一种自白一个从童年起,心和精神都倾向于慈悲的情操的人,又怎会是个“厌世者”此刻,这份遗嘱――世人都明白它资料,世人可曾惭愧看看!瞪大你们的眼睛!去掉你们因名利而蒙上的铅华!这是贝多芬啊!多么天才的人!本该是持续贵族气质与高傲心理实际上却是慈悲为怀与以自身苦痛减缓他人苦痛的美丽灵魂!被社会折磨成什么样貌!就连他死后有“厌世者”之名久传于世!多么令人心寒的事情!而他还在遗嘱中提到:“……使社会在我死后尽可能的和我言归于好。”――心神俱裂!
《贝多芬传》令我的灵魂洗净铅华,开始重新思考怎样才能使人生变得有好处。一本好书,无关乎于有多华丽的词藻――而更在乎于能给你多大的震撼与多大的改变。
而一本《名人传》足以令我洗心革面,并令我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少走许多弯路。行地更正!坐地更端!
你说,《名人传》可不可谓为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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