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人类对于信仰和灵性追求的表达,它给人们带来安慰和指引。整理出清晰的主题,使总结具有逻辑性和连贯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功经验,希望对大家的事业发展有所帮助。
现金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我公司现金及费用报销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二条现金及费用报销的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一切现金收支业务,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件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现金使用范围。
2、严格按国家财经、税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核所报原始凭证的合理、合法性,按公司财务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的规定“审核其规范性及有效性、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和阻挠”。
第三条现金与银行存款。
1、实行钱账分管,出纳员负责登记现金,存款日记帐。
2、现金收支由会计人员填制收、付款凭证,出纳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3、库存现金除日周转需用外,应每日解交银行。库存现金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
4、不准以白条抵库。任何人不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借用现金。
5、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不得坐支现金。
6、资金管理负责人应定期核实、现金。如发现账实不符,要立1。
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7、资金的支付200元以下,原则上公司领导一人签字即可报销,超过支付限额的支出,200元以上由两位公司领导同时签字方可予以报销。
8、领用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账。如无必要继续使用备用金,应及时收回销账。
9、财务印鉴实行分管,由出纳负责公司法人名章的管理,财务部管理员负责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管理。
10、空白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禁止提前加盖印章。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
1、公司发生通过银行收款、付款业务时,收付款凭证应由会计人员填制并汇总。出纳应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收付日记账。
2、遵守国家规定的信贷纪律和结算纪律,不出租出借账户,不开空头支票。
3、出纳应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和本票,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发出和注销情况。
4、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必须定期与对账单核对。出纳应及时与银行对账,查明未达账款及原因。编制、审核银行调节表。
5、发票与收据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领用票据必须进行登记。
记簿进行记录。
7、支票领用人领用支票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造成经济损失者应按损失程度赔偿。
二、货币资金对外收付程序。
1、本公司一切货币资金收支由财务部负责。
2、所有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对外付款,必须先填制“借款单”,由经办人、经办部门经理签字后,送资金管理负责人审核签字,然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借款时需副总经理签字。出纳依据填制的凭证方可办理付款手续。办理上述对外付款时,属于对外股权投资、向外借出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债券投资等,须经董事长批准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3、财务部在办理付款手续时,应首先审核“借款单”的签字手续是否齐全,付款的内容、金额是否正确。在签发银行支票或填制银行汇款单的同时,会计负责审核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后的凭证,据实填写“付款凭证”,方可付款。
4、投资业务的付款需附上投资合同及相关文件,其他业务如有合同或协议的,在办理付款手续时也应附上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
5、为保障公司对外付款的及时、准确,各业务部门在付款时间前务必办理好“借款单”的批准签字手续,送财务部。大额付款必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以便财务部及时调整公司资金金额,保证款项的及时支付。
6、一切收、付款必须赁证齐全,收付业务完成后加盖收讫和付讫印章。所有与现金或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有关的人员在业务处理后,都必须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以备追溯责任。
7、业务费开支,应本着合理、廉洁的原则,从严控制,严禁用。
公款到高级餐厅、舞厅、等处消费。正常业务交往的招待费用,须书面说明支付原因、去向,陪同人数,由公司主管审批,严禁“先斩后奏”。
8、业务费的报销必须在三日内报账,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第四条借款及审核报销制度。
1、严格控制各项借款。严格自报用途,公款私用,因公出差需借款时,必须事先填制出差任务单。同时,填借款单,由公司总经理或付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出差借款,由副总经理签字。财务部依据出差地点、时间支付借款。出差人员须在回公司后七日内,凭与出差任务、路线、时间相符的车船票、住宿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同时退还余款。凡长期不来报销者,财务部有权从其实发工资中扣款抵还。并可扣付每天0.05%的罚金。
2、职工因公出差或探亲、疗养时,必须按最近线路乘车,严格执行国务院、财政部及我公司关于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不得已出差或疗养之机游山玩水,观光名胜,凡不按任务单所指的地点、时间完成出差任务或超出规定的开支,财务部拒绝报销。
3、各种支出款项,报销时必须有对方单位的正式发票,据以填制的费用报销单等,财务部审核无误时,经公司领导签字方可报销。金额较大的需两位领导同时签字方可予以报销。
现金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加强现金使用管理,避免现金使用中的风险,保障公司现金安全,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现金收入,无论何种来源都必须合法,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的各种现金收入,必须及时交给出纳人员。
3.出纳人员必须执行先收款后开据的原则。出纳人员对所开出的现金收入收据,应加盖“现金收讫”章。
4.几笔现金收款如不能一下子交纳的,则应一笔一清,严禁收款不开收据的现象发生。
5.财务部所开据的.收据一式三联,由交款人与出纳签字盖财务专用章确认,一联当面交给交款人,一联应作为现金入帐的凭证,另一联作为存根联备查。
1.公司现金支付的范围。
(1)公司员工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
(2)个人的劳务报酬;
(3)因公出差所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因公所借的零星备用金;
(5)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上级公司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6)单笔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其他特殊原因所需的现金支出。
2.公司的现金支出必须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不准将收入的现金直接用于支出。
3.公司人员不准编造开支,现金支出要有合法完整凭证。费用报销需要填写“费用报销支付凭证”,并经总经理或授权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4.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需借款,应填写暂支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
5.现金支付后必须在暂支单及所附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防止重复支付。
6.暂支款结帐时,须填写费用报销单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在暂支单结帐联上清帐签字。
7.现金借款原则是前清后借,只有结清前款的借款者,方能获准再次借款。特殊原因的除外。
8.公司员工不准因私借款。
1.公司收到的现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规定时间存放在财务部门保险箱中妥善保管,金额超过库存现金限额以上的,应及时存入公司开户银行。
2.不准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3.不能以“白条”抵库,“白条”不能作为记帐依据。
4.不准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公司一切收入必须及时入帐。
5.库存现金限额根据实际支出需要,报请总经理确认,并经开户行同意。
6.公司库存现金必须由财务部专人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发生短缺,应查明原因,由责任人负责。
7.现金及有价票证必须保存在保险箱内。
现金管理制度篇三
为切实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收支行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财政工作服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的原则。
2、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合法、事由清楚,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股长审核后交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
3、对先挂帐后结算,数额较大的或“定向”的开支,原则上经手的不结帐,结帐必须是两人以上。
4、会议费开支在20xx元以上的必须先预算,再按程序审批。
5、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按有关集中采购办法进行。
6、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审批,1000元以内由使用部门出具报告或预算,由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再由分管财务的局长审批;1000元以上,凭书面预算报告由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审定。
7、严禁本局干职工因私借支公款。因公务须借支公款的,要注明借款用途及归还日期,报经分管财务局长,还款时限原则上不得跨月。
1、为加强对全局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本局成立经费内审小组。
2、经费内审小组每半年对全局的行政经费,进行一次审理。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经费管理制度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3、经费内审小组对审理结果要写出审理结论书,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全局干部公开。
4、经费内审小组要加强对全局各项经费日常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
现金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现金安全,依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
第四条 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现金审批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等内容。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五条 被授权人应当根据现金的授权制度进行现金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按照审批人的意见办理现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授权部门报告。
第六条 对大额的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控制风险的发生。
第七条 财务处为公司现金的归口管理单位,对现金的支付业务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支付计划。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资金用款计划,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并附经济合同或采购计划。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3、付款审核。财务处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计划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计划进行对照、审核。复核付款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和程序是否正确,有关单证是否妥当等,审核无误后,交由承办人员办理付款。
4、办理支付。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八条、财务处内部管理。
1、财务处设立专职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付和管理业务。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一人办理现金的支付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3、对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或截留收入。
4、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5、超过现金支付范围的现金,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6、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证现金的安全。
7、出纳人员每月要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做到帐帐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8、出纳人员对与付款有关的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转让、注销等必须规范进行,并设立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
9、有关人员对应收票据的接收、转让必须认真仔细,按照规范进行。对有疑问的票据予以查询,有问题的要退回,对受理的票据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
10、有关财务人员对办公用财务专用章、名章必须妥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如因个人保管不但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1、财务处要培养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品格,从思想上消除危害现金安全的因素。
第九条、因业务需要在银行新增帐户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条、因公司资金发生困难,需向金融机构贷款时,须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从银行向用户开出承兑汇票每月只能一次,超过100万元时,需经公司领导、采购部门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银行间的大额资金调动超过100万元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同意。
第十三条、因资金紧张需向银行贴现承兑汇票时,无论数额大小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
现金管理制度篇五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收入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入各单位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单位的费用。各单位应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入之金额中支付。
第二条 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就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必要时得分次)汇入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
第三条 各单位的'收入款项除财务部汇入的款项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单位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包括现金及支票),其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依账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悉数寄回总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的填写应一次复写两联,第一联于每旬第1日(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项编制妥,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单呈单位主管签核后以限时转送寄送财务部;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账,并凭此于月底当天填制“费用预算分析表”。
第五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中的编号系指费用的笔项而言,采用每月一次连系编号方式,月内的每月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止,次月1日再行重新编号。
第六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类别的填写,系指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质的区分如下:
1.营业费用:凡属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费用;
2.服务费用:凡属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的“名称”系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细如下:
1.营业费用: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诸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所需支付者;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账公司损失。
2.服务费用:即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员)所发生下列诸费用:
(1)汽车诸费:服务人员所支之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服务人员所支之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的需要所支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服务人员因服务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际费;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者。
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汽油、机油费;
(2)旅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车费或出差旅费;
(3)运费: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文具用品: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等;
(5)清洁费用:清洁公司所支的费用;
(6)邮票: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购邮票等;
(7)电话费:业务上的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
(8)电报费:业务上的需要而拍的电报;
(9)电力费:用电所支付的费用;
(10)自来水费:用自来水所支付的费用;
(11)修理费:汽车修理及保养等;
(12)人事广告费:刊登招员启事等;
(13)报章杂志:订阅报章杂志所支付的费用;
(14)固定薪资: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的薪资;
(15)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交际费;
(16)租金支出:房屋的租金;
(17)税捐:支付营业印花税;
(18)其他变动费用:凡未能列入该分类科目的费用。
第八条 上述所列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营业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妥予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
第九条 各单位与总公司间如有代收或代支事项发生时一律以“内部联络函”联系之,其作业规定如下:
1.各单位代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日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何单位收款,代收现金应先换购汇票,若代收票据须注明代收票据内容,并连同票据一起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入账的同时将入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
2.总公司代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月,由财务部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收款项内容,若为票据应注明票据内容,通知被代收单位,款项则暂代留存,被代收单位于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即于当天的“收款及成交奖金明细表”上加入该笔账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入账情形回复财务部。
3.各单位代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如押标金、权限内购入的生产器具及服务部汽油或单价在100元以上的工具、油墨等)不得记入现金收支旬报表,惟应另行备忘登记,应于每旬寄送“现金收支旬报表”时另以内部往来联络函将所代支的款项明细及总额述明后连同单据一并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凭以汇入该笔款项。若为紧急代支事项必须立即处理时,除以电话通知财务部电汇处理外,仍应填具“内部往来联络函”述明以资凭证。
4.总公司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如预付房租等)应由财务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联络函通知被代支单位依虚收虚付方式在其“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入金额”栏内径行加入该笔款项。同时在“支付金额”栏内,直按登入该笔费用款项以增加账面的收入金额与费用金额。
第十条 各单位全体员工的借支总额在3.1万元以内者得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首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其借支总额超过3.1万元者,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始得由财务部汇寄支付。
第十一条 每月月底当天,各单位会计员应凭留存之当月份该单位“现金收支旬报表”,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其当月份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分析表”中呈单位主管就可控制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并对其实际与预算的差异详加分析。
第十二条 “费用预算分析表”一式两联,各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此表(两联一起)连同“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一并寄送总公司业务部,由业务部据以查核与“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所填的费用数字无误后,即转送财务部复核并呈具所属副总经理填具总评后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据以分析全公司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
第十三条 “费用预算分析表”上的费用率系指当月份的费用与营业额的百分比,“本月费用预算”一栏之计算公式如下:
(1)本月“营业费用”预算=上月营业费用×(1±本月营业收入成长率);
(2)本月“服务费用”预算=上月服务费用×(1±本月服务收入成长率);
(3)本月“管理费用”预算=上月管理费用×(1±本月营业及服务总收入成长率) ×20%)。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同。
现金管理制度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现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的现金安全,依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建立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
第四条建立授权批准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现金审批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等内容。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五条被授权人应当根据现金的授权制度进行现金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按照审批人的意见办理现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授权部门报告。
第六条对大额的现金支付或资金运作,要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控制风险的发生。
第七条财务处为公司现金的归口管理单位,对现金的支付业务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支付计划。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必须向审批人提交资金用款计划,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及收款单位,并附经济合同或采购计划。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审批职责、权限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合理的或有损公司利益的支付申请拒绝批准。
3、付款审核。财务处接到审批有效的付款计划后,审核人应积极安排资金,并对具体付款单据与付款计划进行对照、审核。复核付款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和程序是否正确,有关单证是否妥当等,审核无误后,交由承办人员办理付款。
4、办理支付。付款经办人员接到经初审无误的付款单据后,要再次对付款单证是否齐全、妥当、金额是否正确、收款单位是否妥当、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等内容进行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八条、财务处内部管理。
1、财务处设立专职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负责管理公司的现金收、付和管理业务。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不得一人办理现金的支付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3、对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帐外设帐或截留收入。
4、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
5、超过现金支付范围的现金,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6、对库存现金进行不定期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保证现金的安全。
7、出纳人员每月要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做到帐帐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8、出纳人员对与付款有关的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背书转让、注销等必须规范进行,并设立登记薄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
9、有关人员对应收票据的接收、转让必须认真仔细,按照规范进行。对有疑问的票据予以查询,有问题的要退回,对受理的票据要详细记录并妥善保管。
10、有关财务人员对办公用财务专用章、名章必须妥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如因个人保管不但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11、财务处要培养会计人员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品格,从思想上消除危害现金安全的因素。
第九条、因业务需要在银行新增帐户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条、因公司资金发生困难,需向金融机构贷款时,须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从银行向用户开出承兑汇票每月只能一次,超过100万元时,需经公司领导、采购部门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银行间的大额资金调动超过100万元时,须经公司有关领导同意。
第十三条、因资金紧张需向银行贴现承兑汇票时,无论数额大小需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
现金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加强酒店现金管理,明确使用范围,结合酒店实际、制定本制度。
1、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和银行结算制度,酒店有关财务制度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2、酒店业务收入现金、银行支票要及时存入银行所开设的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3、酒店经营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银行支票,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审核后,方可支付现金。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三天的日常周转及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
5、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6、签发银行转账支票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
7、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8、现金、银行日记账每月与总帐、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9、本制度由酒店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现金管理制度篇八
为了加强公司对现金的管理,防止资金滞留,加快资金周转,保证资金安全,杜绝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收受回扣,报假帐,假公济私等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公司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各种现金收付原始凭证。各种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审批手续必须齐全,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出纳员拒绝受理。出纳员必须设置现金。
日记。
帐,对每笔收付款必须序时登记,逐日结出余额,每日下班前,必须核对现金帐面余额及库存余额。严禁白条抵库,白条抵库视同挪用公款。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及现金日记帐必须接受财务部不定期检查。
二、 现金营业款的管理。
各部门的收银员必须在当班营业终了,根据实际所收款填制解款单后,将营业款交给指定收款人(店面出纳)。指定收款人在每班终了,打出清帐单,在未收款项之前,不得将清帐结果告诉收银员,否则每次罚款5元,收妥营业款之后,将长短情况作好记录并通知收银员。收银员如果出现长短款超过1元的,每出现一次,作过失一次,罚款5元。门店出纳每日营业款数额为上日下午班营业款+当日上午班营业款,必须当日下午存入银行,无不可抗拒原因迟存或少存者,算过失一次,并按每天0.5%的比例收取罚款。营业款不得擅自用于费用及货款的支付,特殊情况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确需现金进货的业务,由采购部根据采购计划及订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在财务部借支现金进货。借支时必须在借据上注明进货品种金额和结帐时间。剩余现金必须当天归还财务部。货物到达时,马上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入库后一个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每超过一天罚款20元。
公司的批发业务销售原则是货出去、钱进来,钱货两清。如特殊情况发生赊销行为,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订好。
合同。
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货送出未收回货款时应从收货方取得欠条。货款收回后应于当日上交财务部未及时上交的则按每天5%的比例收取滞纳金如将货款收回后挪作他用的处以一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逾期未收回的货款由经办人负责全额赔偿。
公司严格控制借支现金。
1、差旅费借支的管理。因公出差,根据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借支,在完成工作任务之后一星期内到财务部结帐,逾期按每天5%比例收取滞纳金。
2、备用金借支。备用金是公司特许特定人员因指定工作需要而长期持有的一定限额现金。备用金须单独存放,专款专用,备用金按出纳现金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保管情况。
3、其他借支的管理。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人借支现金,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从财务部借款的,必须制定还款计划,严格按还款计划还款,逾期还款的从每月工资奖金中扣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六、其他款项的管理。
各部门的零星款项,如纸箱或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出纳员收取,收款必须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收款不开收据的视同贪污行为,处以100%的罚款。收款额未满500元的于次月1日上交财务部入帐,满500元的随即上交财务部入帐,否则,每天罚款5元。
现金管理制度篇九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运作,保持现金的流动性,增强现金的收益性,加强对现金的控制,依据有关经济法律规定和《现金管理暂时条例》,制定本制度。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使用范围之外,均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支付现金。
1、现金管理“六不准”: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用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2、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一次性交付现金额较大的应当由用户直接送交银行存入。
3、职工因公外出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交主管财务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用人回单位后应立即报帐,不得拖欠。
4、除现金开支范围以内可以使用现金外,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往来,应当进行转帐结算。
5、出纳员严禁私自动用现金,也不准不经批准擅自借给他人。
6、严禁白条抵库。
7、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每日编制《现金收支日报表》,每日结算,做到帐、表、款相符。
8、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写明用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支取现金。
9、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1、库存现金每天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必须于当日送存银行。
2、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实完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上过夜。
3、出纳员必须按日清点库存现金,保持帐实相符,一旦发现差错确实查不清原因,必须向领导声明,处理原则是余额归公,亏款自负,并视为工作差错。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我公司现金及费用报销的管理。
第二条现金及费用报销的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一切现金收支业务,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件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现金使用范围。
2.严格按国家财经、税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核所报原始凭证的合理、合法性,按公司财务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的规定“审核其规范性及有效性、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和阻挠”。
第三条现金与银行存款。
1、实行钱账分管,出纳员负责登记现金,存款日记帐。
2、现金收支由会计人员填制收、付款凭证,出纳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3、库存现金除日周转需用外,应每日解交银行。库存现金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
4、不准以白条抵库。任何人不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借用现金。
5、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不得坐支现金。
6、资金管理负责人应定期核实、现金。如发现账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7、资金的支付200元以下,原则上公司领导一人签字即可报销,超过支付限额的支出,200元以上由两位公司领导同时签字方可予以报销。
8、领用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账。如无必要继续使用备用金,应及时收回销账。
9、财务印鉴实行分管,由出纳负责公司法人名章的管理,财务部管理员负责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管理。
10、空白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禁止提前加盖印章。
(二)银行存款的管理。
1、公司发生通过银行收款、付款业务时,收付款凭证应由会计人员填制并汇总。出纳应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收付日记账。
2、遵守国家规定的信贷纪律和结算纪律,不出租出借账户,不开空头支票。
3、出纳应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和本票,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发出和注销情况。
4、银行存款收付业务必须定期与对账单核对。出纳应及时与银行对账,查明未达账款及原因。编制、审核银行调节表。
5、发票与收据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领用票据必须进行登记。
6、支票签发必须填制支票领用单,由领用人填明支票使用用途,并签字。经资金管理负责转账支票的借用,必须在资金计划以内,同时提供对方单位的名称、帐号、开户银行、用途及金额。严禁私自涂改支票,凡有以少改多或不按指定用途使用支票者,财务部将按涂改金额多少,以银行规定罚款金额的5%进行罚款,从个人工资中扣回,支票使用必须妥善保管,凡不慎丢失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负责。审核及核对金额后,报总经理审核、签字。并设置支票签发登记簿进行记录。
7、支票领用人领用支票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造成经济损失者应按损失程度赔偿。
二、货币资金对外收付程序。
1、本公司一切货币资金收支由财务部负责。
2、所有与本公司业务有关的对外付款,必须先填制“借款单”,由经办人、经办部门经理签字后,送资金管理负责人审核签字,然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借款时需副总经理签字。出纳依据填制的凭证方可办理付款手续。办理上述对外付款时,属于对外股权投资、向外借出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债券投资等,须经董事长批准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3、财务部在办理付款手续时,应首先审核“借款单”的签字手续是否齐全,付款的'内容、金额是否正确。在签发银行支票或填制银行汇款单的同时,会计负责审核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后的凭证,据实填写“付款凭证”,方可付款。
4、投资业务的付款需附上投资合同及相关文件,其他业务如有合同或协议的,在办理付款手续时也应附上有关的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
5、为保障公司对外付款的及时、准确,各业务部门在付款时间前务必办理好“借款单”的批准签字手续,送财务部。大额付款必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部,以便财务部及时调整公司资金金额,保证款项的及时支付。
6、一切收、付款必须赁证齐全,收付业务完成后加盖收讫和付讫印章。所有与现金或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有关的人员在业务处理后,都必须在相关文件上签字,以备追溯责任。
7、业务费开支,应本着合理、廉洁的原则,从严控制,严禁用公款到高级餐厅、舞厅、等处消费。正常业务交往的招待费用,须书面说明支付原因、去向,陪同人数,由公司主管审批,严禁“先斩后奏”。
8、业务费的报销必须在三日内报账,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第四条借款及审核报销制度。
1.严格控制各项借款。严格自报用途,公款私用,因公出差需借款时,必须事先填制出差任务单。同时,填借款单,由公司总经理或付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出差借款,由副总经理签字。财务部依据出差地点、时间支付借款。出差人员须在回公司后七日内,凭与出差任务、路线、时间相符的车船票、住宿票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同时退还余款。凡长期不来报销者,财务部有权从其实发工资中扣款抵还。并可扣付每天0.05%的罚金。
2.职工因公出差或探亲、疗养时,必须按最近线路乘车,严格执行国务院、财政部及我公司关于差旅费报销的有关规定,不得已出差或疗养之机游山玩水,观光名胜,凡不按任务单所指的地点、时间完成出差任务或超出规定的开支,财务部拒绝报销。
3.各种支出款项,报销时必须有对方单位的正式发票,据以填制的费用报销单等,财务部审核无误时,经公司领导签字方可报销。金额较大的需两位领导同时签字方可予以报销。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一
公司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公司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1.现金使用的范围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理》的规定执行。公司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员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报销的出差补助费用;
(6)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除以上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支付现金。
公司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主管批准后提取。
公司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公司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公司应当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公司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公司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公司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注明借用现金的用途,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财务,经财务部主管审批后方可支取。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清理借款,公司应视业务需要制定还款期限及措施。
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支出凭单》,注明用途及金额。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支付个人的临时工工资、顾问费等,出纳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领导的批示,以及经过审核的《支出凭单》,并由经办人、收款人签章后,支付现金,同时办理代扣个人收入所得税手续。
出纳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单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出纳员签章,并将自制原始凭证加盖“附件”章。
出纳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现金,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库存备用金必须存入保险柜,出纳员必须妥善保管保险柜。凡当天收到的现金款项,应及时送交开户银行,不得用于其他款项支出。
财务负责人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现金管理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三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
第八条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具体做法是:
(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
(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3)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
(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
(2)支票兑现的时间可缩短。收款中心收到顾客汇来的支票存入该地区的地方银行,而支票的付款银行通常也在该地区内,因而支票兑现较方便。
3、但集中银行也有如下缺点:
(1)每个收款中心的地方银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余额,而补偿余额是一种闲置的不能使用的资金。开设的中心越多,补偿余额也越多,闲置的资金也越多。
(2)设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费较多。所以,财务主管在决定采用集中银行时,不可忽略这两个缺陷。
第四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锁箱系统方法。
第九条锁箱系统是通过承租多个邮政信箱,以缩短从收到顾客付款到存入当地银行的时间的一种现金管理办法。
采用锁箱系统的具体做法是:
(1)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地区租用当地加锁的专用邮政信箱。
(2)通知顾客把付款邮寄到指定的信箱。
(3)授权公司邮政信箱所在地的开户行,每天数次收取邮政信箱的汇款并存入公司账户,然后将扣除补偿余额以后的现金及一切附带资料定期送往公司总部。这就免除了公司办理收账、货款存入银行的一切手续。
第十条采用锁箱系统的优点是大大地缩短了公司办理收款、存款手续的时间,即公司从收到支票到完全存入银行之间的时间差距消除了。这种方法的主要缺点是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由于银行提供多项服务,因此要求有相应的报酬。这种费用支出一般来说与存入支票张数成一定比例。所以,如果平均汇款数额较小,采用锁箱系统并不一定有利。
第十一条企业是否采用锁箱系统方法,要看节约资金带来的收益与额外支出的费用哪个更小。如果增加的费用支出比收益小,则可采用该系统;反之,就不宜采用。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库存现金的盘点,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零用金等的盘点。盘点库存现金的步骤是:
1、在进行现金盘点前,应由出纳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必要时可以加封,然后由出纳员按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账,如企业现金存放部门有两处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盘点。
2、由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结出现金余额。
3、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4、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5、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若有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中注明或做出必要的调整。
第十四条现金预算是良好现金流量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现金预算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在需要现金时有可供使用的现金。
2、在正常时期识别出现金短缺,以采用适当的补救措施。
3、发现多余现金,在必要时将它们转移投资到可以赚取满意回报的地方。
第十五条现金预算是用预定数字编制的,它记录该月将要流进或流出的现金。为了做到这一点,应将供应者或客户允许的信贷期限考虑在内。例如本月出售了商品或本期应收到股息等本身并不真正要紧,要紧的是什么时候能真正从销售或股利中收到这笔现金。因而,非现金科目就不包括在现金预算内。
第十六条现金预算仅涉及该期现金的实际流入和流出,即现金的实际物理运动。然而,交易与损溢账户涉及那些未包括在现金预算中的科目,也要予以特别关注。
现金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西方会计中的“现金”包括企业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现金等价物,属于广义的概念;在我国企业会计报表的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概念,包括企业的库存现金、随时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现金等价物也属于广义的现金概念。狭义的“现金”概念,是仅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包括库存人民币和外币。在我国的会计核算中所指的现金即为狭义的概念。
现金是企业流动性的货币资金,能够随时购买材料、物资等各种物品,是有通用性的、也是最容易受到侵吞和挪用的资产。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对现金日常收支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的《现金管理条理》,建立和完善现金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现金的完好无损。现金管理内容包括如下:
1、库存现金的开支范围。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理》,企业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支付: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等。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使用现金外,必须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企业保留库存现金的数额。根据我国现行规定,企业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数额,由开户银行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日常现金开支的多少、企业距离银行的远近以及交通是否便利等实际情况来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需要量。库存现金限额一经开户银行核定,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限额规定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在库存现金限额不足以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时,企业应当及时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核定后进行库存限额的调整。
3、不得坐支现金。
坐支现金是指企业用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自身的支出。企业支付现金时,可以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也可从银行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支付,但不能用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企业的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其坐支范围和限额。企业应该按规定定期向开会银行报告其坐支现金情况。
(1)不得挪用现金和不符合财务手续的原始凭证(俗称“白条”)抵库。
(2)不得公款私存,将单位收入的现金存入个人储蓄账户。
(3)不得私设小金库,企业一切现金收入都必须入账,不得保留账外现金。
(4)不准私人借用公款。
(5)单位之间不得转借现金。
(6)不准编造、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7)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个人收入或主持现金等。
企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余额相符。
开户银行有权对企业的现金收支情况和库存现金限额的遵守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开户银行可进行相应的罚款和处罚。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企业的现金管理,防范在现金管理中出现舞弊、腐败等行为,确保企业的现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管理以及盘点监督管理。
1、企业的现金管理按照账款分开的原则,由专职出纳负责。
2、出纳与会计岗位不能由同一人兼任,出纳也不得兼管现金凭证的填制及稽核工作。
第4条企业按规定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5条企业应当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6条财务部要结合本企业的现金结算量以及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现金的库存限额。
第7条现金的库存限额以不超过2~3个工作日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向主办的银行提出申请,主办的银行核定。
第8条核定后的现金库存限额,出纳必须严格遵守。如果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承担赔偿责任。
第9条需要增加或减少现金的库存限额时,应申明理由,经会计人员、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向主办的银行提出申请,由主办的银行重新核定。
第10条库存的现金不准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如待发放的奖金等),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并做好保管工作。
第11条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出纳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5年。
第12条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由出纳在下班前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可以对相关企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第13条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第14条限额内的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保险柜密码由出纳自己保管,并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所利用。出纳调动岗位,新出纳应更换并使用新的密码。
第15条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第16条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第17条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原因而发生损失的,由出纳负责。
第18条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部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19条出纳要每天清点库存的现金,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的实地盘点数进行核对,以确认账实是否相符。
2、按日清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并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现金日记账。
(4)检查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20条每月会计结账日后,出纳应及时与负责账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明细账”进行核对,并编制“现金核对记录表”,由财务部经理、出纳、会计三方签字,以确保账账相符。
第21条出纳有义务配合财务部经理或其他稽查人员不定期地抽查“现金盘点”工作,并确保抽查现金没有差异。
第22条财务部经理、资金主管应定期监督盘点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长款或短款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因出纳自身责任造成的现金短缺,出纳负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23条财务部经理、资金主管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工作,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现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5章附则。
第24条本办法由财务部会同企业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25条本办法自xx年xx月xxx日起开始实施。
为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及时反应现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xx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凡不属于国家库存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库存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由银行核定的,其依据一般是企业3—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依据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15天的开支需要量。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规定。
1、企业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如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可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中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库存现金,应事先提出限额和用途,报请开户银行核定,并在事后将坐支情况通知银行。
3、企业在规定范围内从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企业会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出库存现金支票,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库存现金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5、各单位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库存现金的方式支付。
1、钱账分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备用金是企业财会部门为了便于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预付给企业内部各单位或职工个人备用的款项。
备用金的管理可采用非定额管理和定额管理两种方式。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人员的抽屉内外,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库存现金的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人员应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大数)和零数(小数)分类保管。
一、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应设置“库存现金”账户,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现金的实有数。
(一)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库存现金收入是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取得的库存现金。
(二)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库存现金支出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向外支付的库存现金。
常见的库存现金支出原始凭证包括:
(1)借据。
(2)工资结算单。
(3)报销单。
(4)差旅费报销单。
(5)领款收据。
(三)备用金的核算。
对定额备用金应通过“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账户或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
二、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1、库存现金短缺。应由责任人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库存现金短缺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应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无法查明原因部分,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及时反应现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0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财务部。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四
钱账分管即是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一方面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是,也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账。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账。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总账和日记账,会计员编制现金日报表。
现金开支审批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各单位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差旅费,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散文阅读: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一般单位是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凭证上签章,交会计入员登录作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人员付款。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各单位规定不尽相同。出纳员应根据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3.日清月结制度。
由于现金收付业务十分频繁,业务量大,涉及的经办人员多,很容易造成差错,出纳应及时现金进行清点,并与账面数字进行核对。因此,每日终了,出纳都要认真清点库存现金,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将两者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发现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到了月底,出纳还要按照规定及时结出当月收、付款的发生额和余额,与总账核对,看是否账账相符。
它包括以下几点:
(l)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看看单证是否相符。
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资料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资料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人账,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资料、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资料、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账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账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必须审批手续能够作为单位的收益;至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状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一般来说,现金清查多采用突击盘点方法,不预先通知出纳员,以防预先做手脚,盘点时光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前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员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账项全部登记人账,并结出账面余额。这样能够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清查时出纳员应始终在场,并给予用心的配合。清查结束后,应由清查人填制“现金清查盘点报告表”,填列账存、实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额,并说明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处理。
(l)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光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员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单位的库存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存人银行,以防止有关人员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单位利用公款私存构成账外小金库。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能够对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能够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5)库存现金,包括纸币和铸币,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纸币必须要打开铺平存放,并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以每一百张为一把,每十把一捆扎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即大数),均应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凡不成把的纸币视为零数(或小数),也要按照票面金额,每十张为一扎,分别用曲别针别好,放在传票箱内或抽屉内,必须要存放整齐,秩序井然。
铸币也是按照币面金额,以每一百枚为一卷,每十卷为一捆.同样将成捆、成卷的铸币放在保险柜内保管,随用随取;不成卷的铸币,应按照不一样币面金额,分别存放在个性的卡数器内。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五
2公司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到达支票起点的,务必透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2。1职工工资、津贴。
2。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2。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2。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2。5出差人员务必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2。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3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务必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存放保险柜的房间无人时,需将保险柜的密码调乱报警器开关打开。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状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4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5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总经理审批并签章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务必当日归还,遇特殊状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6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经理导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总经理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宁的人员,务必在返宁后的三日内报帐。
7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务必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8送交款,提取现金务必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务必有两人以上同行,使用报警安全包,有保卫人员同行,以确保安全。
9。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9。2不准以不贴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9。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9。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9。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9。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9。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状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六
钱账分管即是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一方面非出纳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业务,另一方面,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是,也不是说出纳员不能管理任何账。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现金保管的同时,兼登记现金日记账和编制现金日报表,由会计员登记现金总账。也有的单位由出纳员登记现金总账和日记账,会计员编制现金日报表。
现金开支审批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l)现金开支范围。
各单位应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如职工工资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差旅费,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2)制定各种报销凭证,规定报销手续和办法一般单位是由单位领导在报销凭证上签章,交会计入员登录作会计分录,最后交由出纳人员付款。
(3)确定各种现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各单位规定不尽相同。出纳员应根据按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并签章的付款凭证及其所附原始凭证办理现金付款业务。没有经过审批并签章,或者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员不予付款。
3.日清月结制度。
由于现金收付业务十分频繁,业务量大,涉及的经办人员多,很容易造成差错,出纳应及时现金进行清点,并与账面数字进行核对。因此,每日终了,出纳都要认真清点库存现金,结出当日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并将两者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发现库存现金与账面余额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正确处理;到了月底,出纳还要按照规定及时结出当月收、付款的发生额和余额,与总账核对,看是否账账相符。
它包括以下几点:
(l)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看看单证是否相符。
也就是说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将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人账,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
出纳员应按券别(如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别清点其数量,然后加总,即可得出当日现金的实存数。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账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账面余额。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可以作为单位的收益;至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
(4)按规定实际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库存现金限额。
如实际库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则出纳员应将超过部分及时送存银行;如果实际库存现金低于库存限额,则应及时补提现金。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七
为了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透明、服务会员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以及《社会团体组织财务管理》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1、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会计人员工作调整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3、出纳人员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4、根据财务会长审核后的收付款凭证,据实办理收付款业务。未经财务会长审核的付款凭证,出纳员不得擅自支付款项。
5、协会财务人员应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收支清单),列出收入及支出明细,报告本单位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和结存情况。每月的财务报表要于次月5日内分别报送秘书长、财务会长、会长。
6、协会财务人员应认真保存各种单据,如凭证、库存现金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据以入账的工资发放表等,防止由于单据的遗失而造成账实不符。
(二)根据协会秘书处提交的年度预算计划,负责编制年度收支计划,由会长审核,经理事会通过并执行。
(三)协会的日常财物计划,属于预算内开支的:由秘书长审核、财务会长审批;属于预算外开支的实行三级审批制度,(财务会长、常务会长、最后向会长报批)。
(四)协会的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应指定专人负责。
(五)协会财务应根据年度收支计划、经营管理以及资金动态,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财务经营活动分析,并将经营活动分析编制成财务报告,分别报送秘书长、财务会长、会长。
(六)协会财务负责应收、应支和现金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等工作,负责对会费拖欠款的催缴工作。
1、现金管理必须贯彻钱、帐分管原则,会计人员不得兼办现金出纳工作,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物等账簿的登记工作及会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填写银行结算凭证的有关印鉴,应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
2、出纳员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办理现金收支业务。除秘书处备用金外,当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
3、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4、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出纳员应根据会计审核签证的会计凭证登记日记账。账款要日清日结,每日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
5、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现金,必须填写借据,借据必经秘书长签字后,出纳员才能借出现金。
6、根据秘书处工作需要,实行秘书处“备用金制度”,金额为5000元。作为秘书处日常工作需要,由出纳员负责支付。其报销程序按照(三级)审批制度执行。如超出5000元,必须经过理事会审议通过预算再支出。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办理银行结算业务。银行账户只办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售、套用或转让。
2、加强支票管理,支票由出纳员保管,不准签发空白现金支票,超过1000元的,均要使用转账支票。凡使用空白支票者,由领用人填写借用单,经领导审批后并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填写使用限额后,方能领发空白支票。签发空白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领用人应在支票存根签名。
3、建立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员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保证帐帐相符、账款相符。
4、出纳员应于每月初五天内,将月末存款余额报秘书长、会长。
三、行政经费管理。
(一)行政经费分两大类。一类为固定资产行政经费,含低值易耗品等;二类为行政经费开支等。预算内经费报销均由秘书长审查签字后,报执行会长审批;预算外报销由秘书长审核后,报监事长签字、执行会长审批。报销必须具有合法的发票或收据。支出必须有依据。会计凭证除了转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符原始凭证外,其余必须附有完整的原始凭证入账。
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原因或用途,并按照审批程序完成签批后,方可报销。
(二)加强财务的计划管理。按照经费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每月初,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由秘书处做出当月经费使用计划,执行会长、会长审批后执行。每年的费用预算需向理事会报告,批准后执行。
四、费用报销标准及程序。
(一)差旅费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车费据实报销(最高标准为火车硬卧,特殊情况需乘火车软卧及乘飞机的需报请执行会长或会长批准方可乘坐),出差补助(离开深圳市区为准)每人180元/天,住宿标准为每人350元/天(出差时间以每天24小时计算,超过12小时计算一天)。
(二)业务招待费用协会业务招待一般客人工作餐按每人100元/餐标准,重要客人按每人200元/餐标准(经执行会长或会长批准)。
(三)交通费协会工作人员因公务外出乘坐交通工具的车费据实报销(如需乘坐飞机,需经执行会长或会长批准)。
(四)日常办公用品费:办公室负责编制费用开支计划;报执行会长或会长审批后,由专人负责采购。
报销程序:
1、实行“先审批,后报销”制度。凡经批准的费用,按照规定标准和批准数额,由秘书长审核、执行会长或会长审批后即可报销,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2、报销的发票必须如实填写:日期、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等。所有报销的发票或收据背面,须有经办人、秘书长或验收人签名方能报销。
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希望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如不按要求执行,费用自理。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八
为了加强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财务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透明、服务会员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工作职责和管理。
(一)协会的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以及《社会团体组织财务管理》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1、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会计人员工作调整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3、出纳人员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和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4、根据财务会长审核后的收付款凭证,据实办理收付款业务。未经财务会长审核的付款凭证,出纳员不得擅自支付款项。
5、协会财务人员应按月编制财务报表(收支清单),列出收入及支出明细,报告本单位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和结存情况。每月的财务报表要于次月5日内分别报送秘书长、财务会长、会长。
6、协会财务人员应认真保存各种单据,如凭证、库存现金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据以入账的工资发放表等,防止由于单据的遗失而造成账实不符。
(二)根据协会秘书处提交的年度预算计划,负责编制年度收支计划,由会长审核,经理事会通过并执行。
(三)协会的日常财物计划,属于预算内开支的:由秘书长审核、财务会长审批;属于预算外开支的实行三级审批制度,(财务会长、常务会长、最后向会长报批)。
(四)协会的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应指定专人负责。
(五)协会财务应根据年度收支计划、经营管理以及资金动态,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财务经营活动分析,并将经营活动分析编制成财务报告,分别报送秘书长、财务会长、会长。
(六)协会财务负责应收、应支和现金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费报销等工作,负责对会费拖欠款的催缴工作。
1、现金管理必须贯彻钱、帐分管原则,会计人员不得兼办现金出纳工作,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物等账簿的登记工作及会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填写银行结算凭证的有关印鉴,应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
2、出纳员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办理现金收支业务。除秘书处备用金外,当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
3、现金收入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
4、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出纳员应根据会计审核签证的会计凭证登记日记账。账款要日清日结,每日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
5、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现金,必须填写借据,借据必经秘书长签字后,出纳员才能借出现金。
6、根据秘书处工作需要,实行秘书处“备用金制度”,金额为5000元。作为秘书处日常工作需要,由出纳员负责支付。其报销程序按照(三级)审批制度执行。如超出5000元,必须经过理事会审议通过预算再支出。
(二)银行存款管理。
1、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办理银行结算业务。银行账户只办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售、套用或转让。
2、加强支票管理,支票由出纳员保管,不准签发空白现金支票,超过1000元的,均要使用转账支票。凡使用空白支票者,由领用人填写借用单,经领导审批后并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填写使用限额后,方能领发空白支票。签发空白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领用人应在支票存根签名。
3、建立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员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保证帐帐相符、账款相符。
4、出纳员应于每月初五天内,将月末存款余额报秘书长、会长。
三、行政经费管理。
(一)行政经费分两大类。一类为固定资产行政经费,含低值易耗品等;二类为行政经费开支等。预算内经费报销均由秘书长审查签字后,报执行会长审批;预算外报销由秘书长审核后,报监事长签字、执行会长审批。报销必须具有合法的发票或收据。支出必须有依据。会计凭证除了转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符原始凭证外,其余必须附有完整的原始凭证入账。
凡一切合法报销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注明原因或用途,并按照审批程序完成签批后,方可报销。
(二)加强财务的计划管理。按照经费预算在先,开支在后的原则。每月初,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由秘书处做出当月经费使用计划,执行会长、会长审批后执行。每年的费用预算需向理事会报告,批准后执行。
四、费用报销标准及程序。
(一)差旅费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车费据实报销(最高标准为火车硬卧,特殊情况需乘火车软卧及乘飞机的需报请执行会长或会长批准方可乘坐),出差补助(离开深圳市区为准)每人180元/天,住宿标准为每人350元/天(出差时间以每天24小时计算,超过12小时计算一天)。
(二)业务招待费用协会业务招待一般客人工作餐按每人100元/餐标准,重要客人按每人200元/餐标准(经执行会长或会长批准)。
(三)交通费协会工作人员因公务外出乘坐交通工具的车费据实报销(如需乘坐飞机,需经执行会长或会长批准)。
(四)日常办公用品费:办公室负责编制费用开支计划;报执行会长或会长审批后,由专人负责采购。
报销程序:
1、实行“先审批,后报销”制度。凡经批准的费用,按照规定标准和批准数额,由秘书长审核、执行会长或会长审批后即可报销,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2、报销的发票必须如实填写:日期、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等。所有报销的发票或收据背面,须有经办人、秘书长或验收人签名方能报销。
以上财务管理制度,希望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如不按要求执行,费用自理。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现金管理制度篇十九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现金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第四条现金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的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如转业、复员、退伍、退职、退休费和其他按规定发给个人的费用。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支付各单位间在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第五条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公司按国家规定保留一定数额。
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x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
第六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每日下班前结余现金必须放入保险箱。库存限额不足时从银行存款账户提取。
第四章现金收付业务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公司现金收付由出纳人员负责。现金收付必须根据合法的凭证由出纳人员认真核对后办理。
第八条对于违反规定的收支,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数字有误的凭证,应当予以退回,要求补办手续,更正错误;遇有伪造、涂改凭证等虚报冒领的,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十条收付完毕,出纳人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第十一条现金收入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按开户银行确定的时间送存。
第十二条公司支付现金,只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十三条公司提取现金,应注明用途,经有效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提取。
第十四条公司派人到外地采购,应通过银行签发汇票或将款项汇往采购地开立采购专户。
第十五条不准挪用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套取库存现金,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私设小金库。
第十六条出纳人员进行现金收付时根据会计人员填制的,经稽核人员审核的有效记账凭证收付款,并按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业务终了,应盘点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当日余额进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七条出纳人员与会计人员应定期将总账的现金账户余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第十八条为了及时发现和防止现金收付差额,财务部经理或指定的其他财务人员每月终了必须会同出纳人员盘点库存现金一次,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第十九条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第二十条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经费支出报审表(代借款单),写明用途、金额,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第二十二条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无预借款直接报账的,由。
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支出凭单,写明用途,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第二十三条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x天内报账,对过期未报的通知该部门报账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
第二十五条业务人员出差借款xx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五章企业与其他单位在使用现金时的注意事项。
第二十七条现金支出必须有合法的凭证,借款必须持有效的借据,不能以“白条”代借据。
第二十八条单位之间不得互相借用现金。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41173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