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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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通用14篇)
时间:2023-11-22 06:20:03     小编:琴心月

读后感是看书后对书中人物、情节、主题等方面的思考与感悟,能够进一步加深对书籍的理解和记忆。撰写读后感需要先明确自己的观点和感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一

这本书讲述了福尔摩斯破解了许多案件,人们很欣赏他的才能,他遇到危险时沉着冷静,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都不会慌张。

读了这本书,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拥有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细致的调查研究,才会更聪明。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二

我前段时间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许多故事非常精彩。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科学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勇往直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三

我很喜欢看书,有的人都会喊我小书虫,而我最喜欢看侦探小说,其中的最爱就莫过于《福尔摩斯》了。福尔摩斯是我的偶像,他观察仔细,明察秋毫,有耐心,凭借这些习惯,他就可以破解一切谜案。而我呢?有点懒,没耐心,还会耍一点小聪明,下面,我就来句几个例子吧。有一次,我在家里写爸爸布置的试卷,前面的题目我都写了,可惟独附加题连看都没有看,就认为自己肯定不会写,所以就罢写了。

爸爸回来之后,把我狠狠的批评了一顿,并让我把附加题补上去,我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却发现题目非常简单,甚至连一年级的小朋友都会做,于是我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把它给补了上去。还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它不仅式子“不成立”连题目也看不懂,我当时就放弃了,就先丢着不写,我先下了楼去玩,打算回来之后再写。等我回来之后,无意间瞥了一眼题目,却发现式子居然成立了,细看之下才发现,我少看了几个字,就这几个字,导致了我之前的问题。大家现在该知道我有多粗心了吧。刚刚说的缺点我一定会改正,争取向福尔摩斯靠拢!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四

福尔摩斯探案选警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警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五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是英国作业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每一页字里行间都是百思不得其解的线索,可福尔摩斯总是能轻松地破解它们。书中讲述了福尔摩斯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侦破各种奇怪的案件,破案过程中十分细心。例如在“红发会”故事中,福尔摩斯细心观察到伙计的裤子膝盖有多么破旧,说明他们花了长时间去挖地道。他还发现城市与郊区银行和他们朋友的房紧挨着,进一步证实了挖地道的目的。因为他的细心,许多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鹰眼,所以警方遇到棘手的大案都要请他出马。

福尔摩斯细心观察的优点值得我学习,因为我比较粗心。比如平时观察事物不留心,写作文时经常无从下手。做数学题目也经常丢三落四,小错不断,几乎没有一次全部正确。

福尔摩斯不仅细心,而且知识渊博。在《血字的研究》中,墙上写着“rache”,许多人以为是一个女孩的名字。只有福尔摩斯知道在德语中“rache”的意思是复仇。顺得这条线索,成功地破了案。可见要想获得成功,深厚的文化底蕴必不可少。

这本书使受益非浅,让我懂得要细心观察、认真学习,做个有坚定毅力的人,就象福尔摩斯一样。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六

我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读完了由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觉它不愧是一部世界级的经典推理小说,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让我受益匪浅。

全书共有60多个大大小小的侦探故事组成,其中属《血字研究》、《巴斯维尔的猎犬》最为有名。全书以侦探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奇案为主线,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栩栩如生的形象,探案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我的心情也随着案情的侦破过程而起伏不定,时而紧张、担心,时而激动....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冷静、细致,遇事不急躁、不慌张;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善于动脑;对知识要刻苦钻研,活学活用,不死记硬背;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为将来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就是我前进的目标,期待有一天能达到他那样的水平。最后,我用福尔摩斯的一句话,来激励自己:“人的大脑就像一个柜子,只有把你不需要想的东西清出脑外,才能记住更多有用的东西。”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七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柯南道尔,他被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书中的主人公是福尔摩斯,他是英国著名侦探,具有过人的头脑、超强的思维、丰富的知识,令我敬佩不已。书中讲了许多有趣的探案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吸血鬼》一案。

弗格森先生在离婚之后又再娶了一个妻子,因他的妻子如同疯子、如同吸血鬼一般,打自己前妻的儿子、吸自己亲生儿子的血而写信求助福尔摩斯先生,弗格森先生觉得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福尔摩斯通过自己超强的逻辑推理、和十分敏捷的思维能力,让弗格森先生知道,自己是从挂在他家墙上的武器和他们家的那条狗而得知是弗格森先生前妻的儿子因为嫉妒弗格森妻子的亲生儿子,所以下了毒给他,而弗格森的妻子打自己前妻的儿子是因为她亲眼看见他前妻的儿子给自己的亲生儿子下了毒,当然,她吸亲生儿子的血是因为在吸毒,要不然就会致命的。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非同一般的逻辑思维能力,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这种爱思考、爱探究的精神,遇到问题勇敢地去解决问题,我们的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完美!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八

假期里,我利用阅读时光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私人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潜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能够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以前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以前遇到过这样搞笑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就应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明白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我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完美!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九

暑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六年级:张晟源。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我非常钦佩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面对一个个案件,十分冷静,从不心急。他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比如一个鞋印、一块血迹,还有一些对于我们来说跟案件没有关系的东西,他都能从中找到一个个证明。如:一个鞋印有多长,鞋底的纹路有多深,他便能立刻知道凶手大约有多高,体重是多少。从这个案例中我感觉到我们要处处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面对再复杂的事情,我们都要冷静对待,不能心急,因为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有条有序的进行。因此,我想到一件事情。

由于七月份我要钢琴考级,所以七月份没有做什么作业,大部分作业都堆到了八月份,眼看就快要开学了,我还有好多作业没做,我心里难免会有些儿发慌,一发慌就心烦,然后就不想写作业,可当我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后,我就不这么想了,在最后仅剩的半个月里一直努力,每天都把时间安排的仅仅有条,没过几天就写了一大半了。这样坚持下去,我还会有几天玩的时间呢!

正是因为我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后,我学会了沉着冷静的面对任何事情,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

同学们,我建议你们有空也去书店看看这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一

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

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

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

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

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二

轻轻的合上了书,经过了一个星期的努力,使我终于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侦探小说我也读了不少,如《罗杰疑案》,《名侦探柯南》等,但唯独《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为之心动。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精彩的破案经历,篇篇情节曲折,内容动人心弦。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深深的打动这我。同时也让我悟出了一些人生的道理。

很多年以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心目中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拉人们心中的神探,成拉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成拉我心中的梦想。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中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两人进行搏斗时一起坠入深渊,而他则留给华生留拉一封信,告诉他能除掉这样一大祸害我非常高兴,就是牺牲自己也值得。”这段话我了解到福尔摩有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敬佩,虽然我们不能也像他一样和敌人,坏蛋同归于尽,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和发扬他的那种伟大精神。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三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前二章,我觉得福尔摩斯是一个很奇怪,但有很神奇的人。

他只要看你一眼就能判断出你是干什么的.,从哪来的。他是一个非常善于观察,爱思考的人。我也要向他一样在生活和学习中多观察多思考。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四

在每个故事中,都体现了福尔摩斯的成熟、冷静、机智、善于观察等等一系列的特点,每个罪犯都会被他的智慧、勇敢所折服,大大地挫败。每个案件福尔摩斯都要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入微的调查,尽管有些案件很是扑朔迷离,曲折复杂,而且还会涉及到侦探的个人安危,但是福尔摩斯凭着他一往无前的胆识,过人的机智,敏锐的洞察力,一次次地化险为夷,让那些逍遥法外的罪犯们闻风丧胆,个个落入了法网。可是有的时候有的人把他的功劳抢走了,但他可以一笑了之,照样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于是不断有人向他求助,甚至国王……。

成功需要观察,危险时候呢,尤其需要冷静。福尔摩斯面对那重重危险,复杂的案件时总是能不慌不忙,顺顺当当地就把案件给破了。在巨大的危险面前,冷静就像一张无形的盾,让我们有时间拔出智慧之箭。大家听说过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吧,在游戏时,有个小伙伴不小心掉到大水缸里去了,其他小朋友都吓得不知所措了,有的哭,有的逃回家了,唯独司马光很是冷静,急中生智,想到了用石头把缸砸破,救出了小伙伴。

福尔摩斯还有很多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广泛的学识,勇敢…….感兴趣的朋友们完全可以买本来看看。当然我不是搞推销的啊,只是好东西要大家一起分享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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