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感悟书籍的内涵和价值所在。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需要先对书籍的基本情节和主题进行把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一
假期里,我利用阅读时光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私人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潜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能够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以前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以前遇到过这样搞笑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就应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明白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我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完美!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是英国作业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每一页字里行间都是百思不得其解的线索,可福尔摩斯总是能轻松地破解它们。书中讲述了福尔摩斯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侦破各种奇怪的案件,破案过程中十分细心。例如在“红发会”故事中,福尔摩斯细心观察到伙计的裤子膝盖有多么破旧,说明他们花了长时间去挖地道。他还发现城市与郊区银行和他们朋友的房紧挨着,进一步证实了挖地道的目的。因为他的细心,许多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鹰眼,所以警方遇到棘手的大案都要请他出马。
福尔摩斯细心观察的优点值得我学习,因为我比较粗心。比如平时观察事物不留心,写作文时经常无从下手。做数学题目也经常丢三落四,小错不断,几乎没有一次全部正确。
福尔摩斯不仅细心,而且知识渊博。在《血字的研究》中,墙上写着“rache”,许多人以为是一个女孩的名字。只有福尔摩斯知道在德语中“rache”的意思是复仇。顺得这条线索,成功地破了案。可见要想获得成功,深厚的文化底蕴必不可少。
这本书使受益非浅,让我懂得要细心观察、认真学习,做个有坚定毅力的人,就象福尔摩斯一样。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讲述了福尔摩斯破解了许多案件,人们很欣赏他的才能,他遇到危险时沉着冷静,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都不会慌张。
读了这本书,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拥有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和细致的调查研究,才会更聪明。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它的作者是英国的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阿瑟·柯南道尔(英文名:arthurignatiusconandoyle),他由185x年5月22日出生,193x年7月7日去世。他还在190x年被封为爵士。
这本书的故事十分有趣,而它的主人公毫无疑问的就是福尔摩斯了。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十分精深的侦探,他观察十分仔细,所以能发现许多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以此破案。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福尔摩斯的第一个侦探故事《血字的研究》,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侯波的人为了复仇把锥伯和斯坦节逊给杀了,最后被福尔摩斯给识破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仔细才能发现问题的所在。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五
在一百多年前,曾经有过一个名叫福尔摩斯的神探,他对毒品方面有很深的了解,对刀剑、地质学、解剖学、化学都十分精通。
在福尔摩斯破的案子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讲了一起发生在劳里斯顿花园的惨案,一个名叫德雷伯的人被杀害,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伤痕,而且,在墙上有用血写成的rache(复仇)。凶手还留下了一枚戒指,这让警察们百思不得其解。但后来警察格雷格森却找到了”凶手“。但是,在”凶手“被抓的时候,德雷伯的秘书斯坦格森却在哈利迪旅馆被人用匕首刺中心脏。而且,在死者的脸上也有用血写的rache。然而贝克街小侦察队引来了真正的凶手,福尔摩斯立即捉住了凶手,连凶手也对福尔摩斯心服口服。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很想拥有福尔摩斯那样的推理能力。比如,在一天中午爸爸递我一粒种子,并说:”你知道这是什么种子吗?“我把米黄色的种子放到桌上,它形状像玉米,但比玉米小得多。爸爸又提示说:”它是在餐桌上被发现的。“我立刻来到餐桌旁仔细观察。突然,我发现在餐桌上的烟灰缸里有一小片西红柿皮,就想:那粒种子会不会是西红柿籽?我又看到地上有几粒沾满西红柿汁的种子与爸爸递给我的那粒几乎一样时,我确定自己的判断是对的。我认为,细致的观察是推理的基础,一个人就算再聪明,如果观察不细致也发现不了什么。
要是福尔摩斯生活在现在,他的演绎法加上现在的高科技,就如虎添翼了。比如,可以先将福尔摩斯发现的血红蛋白试剂和罪犯留下的血迹混合成血红蛋白混合体在用高科技提取出dna。这样,逍遥法外的罪犯们就难逃法网了。
如果福尔摩斯的破案技巧与现代高科技结合起来,那他的经历一定会更加精彩。在我们的生活中,细致的观察、严密的逻辑、科学的知识、将使我们拥有福尔摩斯般的智慧。我,要做这样的人。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六
我很喜欢看书,有的人都会喊我小书虫,而我最喜欢看侦探小说,其中的最爱就莫过于《福尔摩斯》了。福尔摩斯是我的偶像,他观察仔细,明察秋毫,有耐心,凭借这些习惯,他就可以破解一切谜案。而我呢?有点懒,没耐心,还会耍一点小聪明,下面,我就来句几个例子吧。有一次,我在家里写爸爸布置的试卷,前面的题目我都写了,可惟独附加题连看都没有看,就认为自己肯定不会写,所以就罢写了。
爸爸回来之后,把我狠狠的批评了一顿,并让我把附加题补上去,我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却发现题目非常简单,甚至连一年级的小朋友都会做,于是我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把它给补了上去。还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它不仅式子“不成立”连题目也看不懂,我当时就放弃了,就先丢着不写,我先下了楼去玩,打算回来之后再写。等我回来之后,无意间瞥了一眼题目,却发现式子居然成立了,细看之下才发现,我少看了几个字,就这几个字,导致了我之前的问题。大家现在该知道我有多粗心了吧。刚刚说的缺点我一定会改正,争取向福尔摩斯靠拢!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七
福尔摩斯探案选警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警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八
我前段时间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许多故事非常精彩。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科学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勇往直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九
福尔摩斯收了一封信,弗克森上面说是要福尔摩斯调查吸血鬼的事.我认为吸血鬼不一定是什么吸血鬼怪.有个女人生了个孩子,她竟咬婴儿的.脖子,咬出了血,福尔摩斯就开始探案.有一天,一个叫杰克的儿子中了毒,他拿毒箭在狗身上做实验的目的地是要杀婴儿,拿毒箭在狗身上探试,狗腿瘸了。
福尔摩斯终于查出来了,杰克毒伤了婴儿,妈妈吸毒液是要致病.真相大白了,他们和好了.感谢了福尔摩斯。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
在每个故事中,都体现了福尔摩斯的成熟、冷静、机智、善于观察等等一系列的特点,每个罪犯都会被他的智慧、勇敢所折服,大大地挫败。每个案件福尔摩斯都要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入微的调查,尽管有些案件很是扑朔迷离,曲折复杂,而且还会涉及到侦探的个人安危,但是福尔摩斯凭着他一往无前的胆识,过人的机智,敏锐的洞察力,一次次地化险为夷,让那些逍遥法外的罪犯们闻风丧胆,个个落入了法网。可是有的时候有的人把他的功劳抢走了,但他可以一笑了之,照样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于是不断有人向他求助,甚至国王……。
成功需要观察,危险时候呢,尤其需要冷静。福尔摩斯面对那重重危险,复杂的案件时总是能不慌不忙,顺顺当当地就把案件给破了。在巨大的危险面前,冷静就像一张无形的盾,让我们有时间拔出智慧之箭。大家听说过司马光砸缸的故事吧,在游戏时,有个小伙伴不小心掉到大水缸里去了,其他小朋友都吓得不知所措了,有的哭,有的逃回家了,唯独司马光很是冷静,急中生智,想到了用石头把缸砸破,救出了小伙伴。
福尔摩斯还有很多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广泛的学识,勇敢…….感兴趣的朋友们完全可以买本来看看。当然我不是搞推销的啊,只是好东西要大家一起分享的嘛。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一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书,有:《大侦探福尔摩斯》、《财富号历险记》、《宇宙是什么》、《隐身人》等。
其中,我最喜欢《大侦探福尔摩斯》这一本书,这一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的道理。
读完了《大侦探福尔摩斯》这一本书,我觉得这一本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有做事认真、观察仔细、坚持不懈、思维敏捷、锲而不舍的优秀精神和品质。在这一本书中,主要讲的是一个非常非常离奇的案件:十年前,玛丽的父亲突然失踪,留下了一张带有四个签名的地图;六年前,薛蛙的父亲溘然离世,身旁惊现“四个签名”的字条;现在,薛蛙的哥哥在密室遇害“四个签名”的字条重现眼前。十年间,“四个签名”总是阴魂不散。但是,福尔摩斯用他超长的观察能力和推理能力,解开了重重谜团,最后抓住了真凶。
看了这一本书我觉得书中的人物形象都非常有趣,他们的性格都不一样,各有各的特点,福尔摩斯稳重,华生谨慎,薛蛙善良,小兔子机智,杜比能干······其中,我最欣赏福尔摩斯,因为他有很多优点,在书中,他智勇双全、幽默风趣、做事认真、细心周到,值得我们学习。
从这一本书中,我不仅收获了乐趣和知识,还明白了非常多的道理。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二
“全部生活就像一条巨大的链条,不论什么时候我们只要见到一环,就可以推断出整个链条的性质。”这是谁说的话?原来就是鼎鼎大名的福尔摩斯。使福尔摩斯独享“世界第一侦探”的美誉,并使侦探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人,正是该书的作者——英国的柯南道尔。
这个暑假,我沉浸侦探故事的世界里。这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有四册,全部讲述了一些探案的故事和过程。柯南道尔以其细腻的文字生动形象地描述了一位思维敏捷、谨慎、有正义感的大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位家喻户晓的人物,他工作起来非常认真,观察细致,一旦发现一点点关于案件的线索,他都不会放过——哪怕是地上的一层尘土。在每一件案件中,总能听见他井井有条地说明问题,他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和案件有关,富有深意。那些看似不起眼的线索,却成为了福尔摩斯破案的好助手。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都非常仔细,因为一字之差就会让案件陷入不一样的局面,一不小心,就会遗漏掉一些重要的信息。
书中非常有趣地描述了福尔摩斯平时生活的情景,尤其他热爱研究一些化学产品,在许多领域都有接触,并且拥有非常实用的知识。他的助手华生也和他成了莫逆之交,每次都共度难关、共同破案。
在生活学习中我们也应该做到认真研究,扩大知识面,这是我们学习中所不可缺少的。他的沉着冷静也是我们要学习的一种态度,遇到事情不要慌张,要学会运用所学到的知识层层分析,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平时我们在学习中,如果能通不断的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一定会有新的发现。比如语文这一门课程,假如我们能大量地阅读一些课外书,不但能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也会大大提升。记得有一次我在写一篇关于“美”的作文的时候,脑海中突然迸出了一句我很爱看的一部小说中的话:“花容月貌不是美,只有善良的心和有教养的举止才是美。”我觉得这句话非常适合这篇文章,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引用了上去,为这篇作文增光添彩。不仅是小说,我们平时大量阅读的诗词也可以灵活运用,让我们的知识面更为丰富。“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说的正是这样的道理。
福尔摩斯的一言一行深入我的心灵,他的魅力只有在你阅读时才能真正体会到。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三
寒假里,我读了由英国最著名的探案小说家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特别好看。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很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刺激,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在《四签名》中,你会以为凶手有四人,而实际上只有一人。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会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
在我看福尔摩斯这本书的时候,我想到了名侦探柯南。柯南在福尔摩斯的影响下,也破了许多奇案。
高中福尔摩斯读后感篇十四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很爱看侦探书。那一次,我在书店里四处寻觅,发现了一本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楼顶宝藏失窃案》,我又惊又喜,急忙捧起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的是一位大侦探福尔摩斯带着助手华生和一批由穷孩子组成的“特搜队”在英国四处侦破奇案。有一次,一栋高楼的主人在自家阁楼上找到了暗阁,并在里面找到了祖先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失窃了,主人很着急。福尔摩斯却不着急,用常人不理解的破案手段破案,还让“特搜队”四处找线索,没有多久就把这一桩奇案破掉了,犯罪的人被抓时还没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呢!
读完这本书后,我又看了福尔摩斯破案全集等书。我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
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
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那两次做手术时,我也很少因剧痛而呻吟或痛哭。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愿你和我一样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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