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控制方案(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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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控制方案(模板14篇)
时间:2023-11-22 09:26:33     小编:碧墨

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和可能的变数。方案的制定需要团队的协作和共同努力,共同思考和决策。通过学习和借鉴他人的方案,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方案制定的方法和技巧。

扬尘控制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xxxx〕xx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xxx〕xx号)精神,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布署,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建筑工地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整治,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专项整治,综合管理,着力解决建设工程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县环境卫生质量,大力推进“美丽海盐”和生态文明建设。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房屋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20xx年x月至x月,企业对各自单位现已开工的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进行宣传动员、自查自纠;x月至xx月县住建局联合县城管执法局、县环保局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现场抽查,主要检查各工地是否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是否按要求落实防扬尘各项措施,凡未编制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的、设施不到位或达不到要求的、未按要求落实防扬尘各项措施的、管理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企业和项目经理记入企业诚信考核扣分;xx月,县住建局总结此次行动取得的成果。

各在建工地必须做好封闭施工,,施工主干道和出入口道路硬化;在大门内侧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污水集中处理,并落实专人负责进出车辆冲洗,车辆未经冲洗严禁出工地大门。施工现场应设置标志牌和企业标识,按规定应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公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

1、必须编制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且方案经公司和监理审批(核)。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3、土方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防止运输中出现抛、洒、滴、漏等情况。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并安排专人进行冲洗和场地清(理)扫。进出口道路无泥浆、积土现象。

4、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散装水泥罐、预拌砂浆罐须设置密闭围挡措施。现场须配备洒水设备,落实专人对施工现场及道路进行喷洒清扫。

5、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并充分回收利用。

1、今后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建筑、市政工地均必须做到四周封闭、施工主干道和出入口道路硬化、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等,严禁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基坑开挖、桩基施工。

2、对进行前期施工(如平整场地、回填宕渣等)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到县城管执法局办理好相关许可手续,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并对工程运输车辆进行冲洗。

3、监理企业必须把对施工扬尘控制管理纳入监理规划和日常监理工作计划中,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各项控制措施。

4、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环保局将加大对房屋建筑、市政工地的检查、巡查力度,对未执行本规定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扬尘控制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全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完成,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公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所以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扬尘治理管控方案。

一、工程目标。

施工全过程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全面实行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现场“三员”管理。

二、组织建立。

本项目工程由商丘市睢阳区大棚户区改造西部安置区指挥部实施,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融入到整个管理中。

1、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沥青或细石;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2、洒水降尘:

2)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作业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4)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5)每天对现场施工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降尘,每天不少于两次。

3、垃圾堆放、运输:

3)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4)运输各种材料、垃圾等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泥浆等随车带出场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5)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物料、渣土或废弃物。

运送至地面或下一楼层时,应采用密闭方式运输,不得凌空抛撒。集中处理集中清运,垃圾装入平斗并用密目网覆盖后,吊运到指定地点,垃圾倾倒时要适当洒水湿润。

5)垃圾清运时应在倾倒地点部位提前洒水,避免转运过程中产生扬尘。

6)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按照“安全、环保、合理、适用”的原则规划现场弃渣及垃圾场地。

4、材料、土方覆盖:

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5)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6)钢筋分型号、规格、货架式堆放,并排牌表明规格,成型钢筋必须表明使用部分。

7)施工机具要做到摆放整齐,机身保持整洁,标语编号明显,安全装置灵敏有效,机棚内外干净。

5、车辆清洗:

1)具有安装条件且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均。

b、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3)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应当到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承担现场土方、建筑垃圾等的运输任务,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4)对出入现场的各种车辆进行限速(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

6、运输围挡:

2)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

垃圾和渣土等外溢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及时对工地门前及围挡附近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7、施工阶段:

1)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可酌情进行覆盖;

3)正在使用或正在装卸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可暂不覆盖,可酌情采取降尘措施。

4)施工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干活脚下清,活完场地净。

5)临时食堂和开水房使用汽化油做燃料,避免烟尘污染。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废水,通过沉淀等措施,使污水净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7)钢筋加工时,产生的铁锈、铁屑等要设置专门的垃圾箱或垃圾池。外运时应装入密封袋子或箱子里。

8)木工在加工模板时,电锯应设置防尘保护罩,并设置木屑收集袋,拆模后应集中清理模板,将清洁下来的水泥集中处理。9)砌块设置堆放专区,用完一批打扫干净后再进下一批,残留的砖屑粉末集中处理。

10)对于施工中产生的锯末、细沙等细小的物品,应使其保持湿。

润状态,防止随风飞扬。

11)施工现场的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将不可利用废弃物清运到安检部指定地点。

12)项目部根据现场设置废弃物放置场地与设施并配备现场保洁人员,保洁措施。

13)实施现场废弃物的分类管理,合理处置各类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减少外运废物量。

14)施工现场严禁随意抛扔垃圾等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减少外运废弃物量。

15)办公室、生活区做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材料物品排放整齐。

16)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17)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抛翻和拍打竹笆底,必须先进行洒水。

18)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

四、施工环保及减少扬尘措施。

1、贯彻落实政府《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巩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加强建设工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和建筑业形象,加强建设工地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外部环境。

1)打围作业,封闭式施工,落实“净化、绿化、亮化”创建措施,做到内部标准化,外部景观化,露土采用安全网遮盖或种植草坪。

2)墙屋顶做美化装饰,外墙面采用安全网遮盖或种植草坪。3)进出口地坪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设专人清理,在每个施工车辆出入口,设置喷水洗车处,严禁携带扬尘及泥土出场。

3、内部环境。

1)主要通道硬化处理,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施工道路。2)材料堆码整齐,易扬尘材料以彩条布覆盖。3)施工区内无乱搭乱建,干净整齐。

4、治理扬尘措施1)严禁燃烧废物。

2)严禁高空抛撒垃圾,防止尘土飞扬,清扫必须湿法作业。3)车辆、机械出工地必须除泥除尘,严禁将泥土、灰尘带出工地。

4)运输土方等材料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

5)管道土方堆放集中,存放时间过长要覆盖,短时存放采取洒水降尘,设专人负责。

6)当五级以上刮风天气,停止施工。

五、扬尘应急预案启动与实施。

当遇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现场启动防尘应急预案。

1、项目经理组织施工队安全负责人对现场高处作业及大风天气危险工种责令停工。

2、生产经理组织现场卫生负责人对现场清理工作责令停工,对现场防尘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恢复,并及时洒水降尘。

3、劳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队食堂管理员对食堂卫生及封闭垃圾池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立即组织人员清理恢复。

4、材料保管负责组织施工队库管员对水泥及易飞扬材料的覆盖进行检查,如有覆盖未到位材料立即进行覆盖,直至全部覆盖到位。

5、安全员负责将现场所有搅拌工作停止,并与电气工长同巡视现场临电有无异常,如发现问题立即改正到位。

扬尘控制方案篇三

为做好东江丽景花园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有效防治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东莞市大气环境质量,树立东江丽景花园的良好社会形象,根据《2018年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针对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筑工地达到“六个百分百”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本公司在东江丽景花园承建的施工区域扬尘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在建工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并在扬尘治理的基础上,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二、编制依据。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

2、2018年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不透尘材质的安全网。

(二)道路硬化。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场地应实施地面硬化处理。

(三)冲洗设施。出入口要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槽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水枪,推广使用自动冲洗装置,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确保净车出场,禁止带泥土上路。保持排水通畅,清洗车辆的污水应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按要求排放,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四)施工现场裸土覆盖或绿化。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必须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现场加工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应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或者进行覆盖。

(五)施工现场远程监控。施工现场要安装至少两个远程监控头。一个对着大门,一个装在施工现场最高处(如塔吊顶部)。

(六)渣土运输车辆公司化。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垃圾或渣土运输前,必须选定有资质的建筑垃圾或渣土运输公司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须明确防治扬尘污染条款。

四、工作职责。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组长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门报告。

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2018年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洒水降尘、100%必须达标的要求;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5、综治员: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6、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五、工作措施。

(一)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道路的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四级(含四级)以上大风导致的扬尘。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二)落实目标责任。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专人负责扬尘作业控制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形成层层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的局面。

(三)编制专项方案。

施工现场编制的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应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和《2018年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编制,确定有效的施工防治扬尘措施。

(四)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每天至少6次(不下雨情况下),确保路面清洁;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

(1)施工现场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2)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3)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4)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2、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可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

(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3、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黄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产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砂石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六、整治标准。

(一)、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要推广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车辆自动冲洗和喷淋设施,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

6.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绘制车辆运行平面图,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7.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8.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9.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10.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作业措施。全时段保持作业现场湿润无浮尘。

12.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3.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14.新开工工程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单独编制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的目标、重点、制度措施以及组织机构和职责等,并将其纳入安全报监资料之中。

(二)、渣土、垃圾运输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

2.对施工工地、从事渣土、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必须持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运输渣土、垃圾的车辆应随车携带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和双向登记卡。

3.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运输达到无垃圾外露、无遗撒、无扬尘、无高尖车的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倾倒。

4.施工工地和渣土处置场地进出口应当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防止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环境清洁。

(三)、露天堆放场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露天堆放易扬撒物料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现场对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闭围栏、围墙,并予以覆盖。配备喷淋或者其他降尘设施,保持现场湿润,无明显浮尘。

3.采用密闭输送设备,在落料、卸料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降尘、防尘设施。

4.装卸、运输可能产生扬尘的货物车辆,应当配备密闭装置或者其他防尘设施。进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

5.有条件的堆场应当设置绿化隔离带,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扬尘控制方案篇四

为了控制城市道路和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全面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扬尘的`法律、法规,提高扬尘污染管理和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1.项目施工管理机构应编制工程防尘专项方案,并报公司审批,在工程事实过程中严格按照方尘专项方案及其审批意见指导施工。

2.施工现场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扬尘污染控制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建立扬尘污控制管理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3.建筑工地的进出口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沉砂井、排水沟,严禁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的材料、渣土运输,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施工现场运输易撒漏物质,应采用合格的密闭车辆进行运输,确保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不影响市容卫生。建筑扎土实行挂牌运输制度,4上必须注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并按规定运输线路到指定渣场弃方。

5.施工现场采用合格的轻质装配式彩钢板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硬1.8米,围挡必须坚固问定,整洁美观。

6.按照有关规定施工噪声严格控制,做到不扰民,夜间施工不超过22点。

7.平基土石方施工时,渣土堆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运,严禁堆码在施工围档外。

8.搅拌机四周、搅拌处及施工现场无废弃砂浆和混疑土,采取防散落措施,责任落实到班组人员。

9.现场水泥在水泥库房内堆码整齐,散落灰及时清理使用,水泥袋打包回收,并用朔料布覆盖好。

扬尘控制方案篇五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常州市东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车间一、车间二。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控制噪声的管理,双方本着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整齐。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常州市有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保护环境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2、提供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控制噪声的条件,木工房、垃圾站等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常州市有关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4、对乙方的环保知识培训,防治扬尘,控制噪声的设施设备的使用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5、对乙方提出的环境保护的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6、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7、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常州市有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保护环境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负全部责任。

2、服从甲方的管理,有权拒绝总承包单位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规定的指令。

3、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并指派专职卫生保洁员负责对本作业区域卫生清理和洒水降尘。

4、配置专用的洒水降尘的.设施设备,并保持使用性能良好。

5、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电锯、电刨、振捣器等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常州市有关标准。

6、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撒垃圾,拆除脚手架、平台时应先将尘土清理干净。

7、由于野蛮施工产生的人为噪声和扬尘污染造成社会影响和被地方行政部门处罚或影响工期的承担其责任。

8、负责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教育,认真贯彻国家、常州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文件精神,使本单位全体人员都有保护环境、共创和谐社会的责任感,严格控制人为噪声。

9、按照常州市有关规定,不定期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检查中发现甲方或其他单位管辖范围内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解决或向甲方报告。

10、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对自己所使用的材料、工具等,按要求在指定的地方存放,并码放整齐。

11、对因自己施工所产生的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并按要求存放于封闭的垃圾站内,对不能及时运至垃圾站的要严密覆盖。

12、因施工需要所计划的易扬尘的颗粒和粉状材料,到场后应及时入库和覆盖严密。

13、积极配合甲方迎接政府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经济合同时同时,签订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扬尘控制方案篇六

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工地承诺书本单位是从事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单位法人祝信标同志作为扬尘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谢佰祥同志为扬尘防治工作负责人。

本单位在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工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特向安亭镇人民政府和嘉定区建设功臣安全质量监督站承诺:

1、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时,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的的封闭性围挡;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不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施工工地的`地面进行硬化或防尘处理。

4、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5、使用商品干粉砂浆。

6、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7、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8、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采用密闭式清运,不向高空抛掷、扬撒。

9、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对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10、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

11、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平整施工工地,清除积土、堆物。

12、工程开工3个工作日前报区建交委备案。

13、工程开工前,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建筑工地周围醒目为止公布,公布期至工程施工结束,公布期保持公布内容的清洗完好。

14、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作业记录台帐,制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15、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湖北省人民政府备案,一份承诺书单位留存。

承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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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控制方案篇七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区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区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科、区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全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全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项目清单(见附件x)、台帐(见附件x),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区安监站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区级安全文明工地和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x)。

(三)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区安监站要对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究提出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市城乡建委。

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区安监站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xxx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xxxx〕xx号)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1﹒区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

2﹒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

3﹒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

4﹒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5﹒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作业,特别是车身、挡泥板、底盘等部位,不得带泥驶离工地。

6﹒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区安监站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区安监站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扬尘控制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治理取得的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区安监站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xx日前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x)报送市城乡建委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韦舒,联系电话:xxxxxxxx,传真: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

扬尘控制方案篇八

2、《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5、《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二、具体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入库、当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砼;生活垃圾袋装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四、组织机构建立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布置,将本项目的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中,扬尘治理现场总负责:王国勇,联系电话:18329588193。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三、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3、班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6、建筑垃圾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

五、管理控制措施。

1、进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三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

a、每天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b、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粉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d、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的扫扬尘污染源禁止带入内;

e、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b、日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

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c、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d、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b、禁止超量堆放;

c、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d、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有效控制。

b、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d、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扬尘控制方案篇九

1、明确扬尘防治责任。

1、围墙、围挡。

2、施工道路。

3、垃圾堆放及清运。

4、排水沟、沉淀池。

5、运输车辆冲洗。

6、封闭作业。

7、场地绿化、硬化。

四、市政工程施工。

1、土方施工。

2、路基施工。

3、交通运输。

4、其他。

1、现场视频监控。

2、施工机械设备。

3、燃料使用。

4、大风天气作业。

5、场外运输。

六、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布置图。

1.1、针对本工程特点及扬尘防污要求,制定落实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执行制度中,明确各级所承担的职责。

1.2、建立扬尘防污三级管理网络,在项目部成立领导管理班组,落实责任人,不定期针对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召开工作会议,严格控制扬尘。设立扬尘防治工作电话。

1.3、管理班子平时对本项目的扬尘情况建立工作作业台帐,明确控制点、措施及整改情况。对各班组成员进行防尘治理卫生教育,做好防尘工作。

2.1建立扬尘防治专项资金保障制度,为保障扬尘治理落到实处,应建立扬尘防治经费专用账户,建立使用台账,实行专款专用。

2.2建立扬尘控制的教育和技术交底制度。把环境保护知识纳入“三级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环保教育,作业前对工人进行扬尘控制的技术交底。

2.3建立检查考核制度,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各班组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制定奖惩办法。

2.4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示举报电话,对举报的情况,项目部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1在现场主要出入口外侧悬挂防治责任牌,对扬尘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明确,并予以公示。制作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牌、扬尘防治公众监督栏。

3.2施工现场张贴扬尘防治宣传标语和宣传版画。美观、大方,与城市的整体色调保持一致。

1.1围墙、围挡连续封闭设置,其形式、高度和基础、立柱的设置符合公司现场标准化围挡要求。

1.2围挡外应美观洁净、安全牢固,围挡结构及外表如有缺失、破损、污染等,必须及时进行补充、更换、修补或清洗等维护工作。

能力满足使用要求。【道路管网扬尘治理方案】。

2.2、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采取临时绿化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场所和周围环境的清洁。

2.3、项目办公区、生活区、要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应进行绿化,不得有土地裸露情况。

2.4、施工现场的路面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要根据不同季节、气温、土壤湿度等因素,安排洒水抑尘。夏季炎热天气每天洒水应不少于5次,春、秋季节每天洒水应不少于4次,冬季不少于3次(洒水应适量,防止结冰)。

3.1、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集中点,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集中清运,并及时洒水压尘,严禁凌空抛掷。

3.2、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土方作业时,应采取覆盖、洒水压尘等措施。

3.3、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摸板等存放场地必须按平面图布置分类分规格存放。水泥和其他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4、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一辆,或设置喷淋设施,喷淋管水量满足使用要求,喷淋软管应能覆盖工地现场。

3.5、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或采。

扬尘控制方案篇十

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住建部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并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治理成果。

(五)开展宣传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施工扬尘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施工扬尘治理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扬尘控制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扬尘的控制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xxxx―xxxx年)》、《x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结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整治工作,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着力改善我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为推进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整治工作,我局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城南新区及周边区域。

(一)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控制重点提升行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工程项目部要切实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控制保障措施,抓好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编审、建筑垃圾清运、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裸土覆盖等控制环节,现阶段重点抓好三个扬尘控制关键点。

1、重点抓好基础施工阶段扬尘控制。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之前,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并建立车辆冲洗台帐。

2、重点抓好装修施工阶段扬尘控制。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3、重点抓好扬尘控制措施和专项方案编审提升行动。建设单位在开工前要针对工程特点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和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控制方案进行监理。

(二)抓好扬尘控制“树标杆、学标杆”示范点。开展扬尘控制“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通过建立标杆、树立典型,以扬尘控制标杆工地为引领,通过现场观摩会、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宣传、推广扬尘控制优秀经验和先进施工工艺,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水平不断提高。

(一)严把施工许可关。各级住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安监机构要将施工扬尘整治活动与工程报监报建相结合起来,凡新开工工程项目,必须按要求设置完善施工现场围挡、主要道路硬化、出入车辆清洗等设施,现场条件符合《x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的规定才能领取施工许可。

(二)加大对违建项目的处理力度。对于未领取施工许可手续而擅自偷建抢建的.项目,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一律发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对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扣分,将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良行为计入诚信档案,同时联合城管及环保部门,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从严从重处罚。

(三)加大正面宣传和负面典型曝光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宣传栏、标语和专门小册子等,开展企业访谈、监管部门访谈和扬尘控制标杆工地展播等形式,集中宣传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专项行动,及时报道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成果,推广先进经验,营造扬尘控制的浓厚氛围。同时对扬尘控制不力的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进行曝光,利用必要的舆论监督,推动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一)自查摸底阶段(xxxx年 xx月xx日前)。全市所有在建或新开工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以项目为单位,会同建设、监理等单位制订所承建项目加强施工污染环境治理的工作方案,并开展自查摸底工作。对自查摸底发现本项目不符合施工环保要求的,要制订整改方案,专人负责落实整改。

(二)集中整治和检查阶段(xxxx年xx月xx日至xxxx月x月xx日)。我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所有处于基础施工阶段、装修施工阶段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对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阶段(xxxx年x月x日至x月xx日)。对扬尘控制专项行动进行回顾总结,制订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控制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强化联动执法。全市各级住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环境保护、城管执法等部门联系,建立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涉嫌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会商、督办、联动执法等机制,加大部门间联动执法力度,及时向环境保护、城管执法等部门移送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从严查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违反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加强舆论监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借助电台、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房屋市政工程环保问题防治的重要性,营造公众参与的氛围,加强对建筑施工污染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舆论和社会监督。

(三)推行绿色施工。鼓励、支持工程参建单位研究开发绿色环保施工技术,使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努力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四)重点跟踪整治。对前阶段摸排出的碧桂园世纪城项目、马德里项目、恒大名都项目等xx个“黑点”落实到单位责任人进行跟踪整治,确保工作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

扬尘控制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对散流物体实行密封运输的通告》(威政发〔xx〕48号)、《关于加强市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的通知》(威政发〔xx〕122号)文件精神,为最大限度的消除建筑施工对城市环境和人民居住生活的影响,全面推动我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方案。

在建工程的现场围挡和大门、现场道路和出入口、物料堆放、土方和垃圾的堆放与防尘、运输车辆保洁与防尘、土方运送地点监管、临建设施设置和后勤卫生管理。

现场管理标准的依据是: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指导意见》(建质〔xx〕232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散流物体实行密封运输的通告》(威政发〔xx〕48号)和《关于加强市区建筑垃圾渣土管理的通知》(威政发〔xx〕122号)、威海市建委《威海市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标准》(威建发〔xx〕6号)。

(一)现场围挡和大门。

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彩钢板围挡或24cm砖墙抹灰刷白,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在外则设置安全生产方面宣传口号。市区主要路段,现场围挡不低于2.5米。

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金属板制大门,门头尺寸一般不小于5×4.5m,且设置企业标志,门头底的颜色为深蓝色,字体颜色为白色。

(二)现场道路和出入口。

1、必须设置现场内环形畅通的砼主干道路和沿单位建筑物四周非泥面的畅通道路,雨天不积水。同时设置固定洒水点定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2、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采用砼硬化且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砼标号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场地要平整、坚实、整洁,尘土不飞扬,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可种植或盆栽花草,搞好现场绿化。

(三)物料堆放。

1、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所标位置堆放各种工具、构件、材料,并悬挂名称、品种、规格、主要责任人等标示牌。

2、各种材料、构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五成”(成方、成垛、成堆、成捆、成排),散装材料要入池,并设置明显标牌。

3、水泥、钢筋等建筑初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存放应设专用库房,要有防尘、防潮、防雨措施。中心城区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四)土方工程。

1、土方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现场土方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承诺书、对周边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土方开挖施工准备、基坑开挖方法、土方开挖质量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土方开挖安全要求和安全保证措施、土方的运输和堆放地点。

2、建设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土方工程负总责。土方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大门、围挡、出入口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土方运送必须采取全覆盖的密封措施,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运输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堆土要使用蓬布及密目网双层覆盖。

5、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进行碾压,及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6、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畅通的排水沟,设置沉淀池,确保雨期洪水不污染城市道路、堵塞管道。

(五)运输车辆管理。

1、施工现场液体或散装材料、垃圾的运输,必须进行密封、包扎或覆盖,严禁洒漏污染城市道路。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洗车池应设在工地大门内适当位置,深度不低于30cm。沉淀池不小于80×80×100cm,并与市政管网相通,未经沉淀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

(六)垃圾运送和堆放。

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七)临时设施布置。

1、现场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及生活区应有明显界限,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临建设施必须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装配式彩钢活动房屋,活动房屋不得超过两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温暖季节应安装纱门、纱窗。

3、职工宿舍: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需设置2×0.8m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不允许使用钢管搭设,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2㎡。

(八)后勤卫生管理。

1、食堂的设置位置:距离厕所、垃圾场(箱)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30米以外。

2、食堂外墙面应抹灰刷白,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米,安装纱门和纱窗,食堂、食品储藏室门口处应按规定设置“挡鼠板”,高度不低于0.3米。

3、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有明显标记,分别放置。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4、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水。炊事人员应按规定每年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保持个人卫生,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5、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封闭、水冲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人与蹲位比为25-30:1,蹲位之间设置隔墙,隔墙高度不低于0.9米;便池应采用面砖等材料饰面,饰面高度不低于1.5米,厕所墙面应抹灰刷白。高层建筑超过8层以后,应每隔4层设置封闭式便桶。

6、施工现场应设置淋浴室,淋浴室应有管理制度和专人管理,墙面应使用面砖等材料饰面;淋浴间与更衣间应隔离,淋浴头不少于8个,并使用防水电器。

7、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并应使用节水龙头。

8、施工现场应设置医务室,配备担架等急救器材,配备止血药、绷带及其他常用药品。

9、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饮水室,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

10、施工现场必须设专人供水和专用保温饮水桶,水桶加盖加锁,防止污染。

(一)企业自查。

各施工企业对现有工程要立即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每天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记录表附后),安全监督员要认真巡回检查、抽查,并做好记录(记录表附后),每周四上报市建管处。

(二)跟踪监督。

施工科每周组织拉网式检查,考核打分(考核表格附后),通报检查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建委。

(三)考核规定。

根据考核办法进行打分。80分以上为合格;60~80分为基本合格,限期3天局部停工整改。连续2次基本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处理;60分以下为不合格,限期7天停工整改。连续2次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停止招投标资格,降低企业资质等级等处理。

(一)市建管处成立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吴洪涛。

副组长:王鹏辉。

成员:施工科、综合科、办公室、装饰办、农保办。

办公室设在施工科,张国波兼办公室主任。

(二)各施工企业要成立专项治理领导班子,企业经理任组长,分管经理、项目经理为责任人,具体方案上报市建管处施工科。

扬尘控制方案篇十三

(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地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地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地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地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地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扬尘防治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六、城市建成区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暂时未建预拌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地,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不予供应地特种或少量混凝土、砂浆除外.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七、工程按标准要求进行全封闭,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八、重污染天气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地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地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个百分之百:。

日/1。

扬尘控制方案篇十四

我作为项目负责人,对施工区域内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和“二个禁止”:1.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围挡安装喷淋设施,能正常使用。

2、施工现场道路100%进行硬化,路面清扫保持路面干净、湿润。

3、工地出入口100%安装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

4、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湿法作业。

施工单位定人、定岗、定设备,现场湿法作业除尘雾炮不少于三台,扬尘治理“三员”必须在场,扬尘治理“三员”二十四小时巡逻,不满足扬尘治理条件的一律不得进行施工。

5、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建筑材料、裸土等100%覆盖严密,禁止散装砂、水泥、石灰、搅拌机进场,一经发现停工整改,复查合格后复工。

6、渣土车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车辆。

7、安装在线视频监控及pm10设备等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标准和措施。

8、“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置砂浆。

承诺单位:承诺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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