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尘控制方案(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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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控制方案(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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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方案时,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了解问题的本质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方案的制定应该考虑各种可能的影响因素和不确定性。方案的实施需要我们密切关注结果和效果的评估。

扬尘控制方案篇一

为做好东江丽景花园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有效防治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改东莞市大气环境质量,树立东江丽景花园的良好社会形象,根据《2018年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针对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筑工地达到“六个百分百”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本公司在东江丽景花园承建的施工区域扬尘得到有效控制,达到在建工地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并在扬尘治理的基础上,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二、编制依据。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

2、2018年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不透尘材质的安全网。

(二)道路硬化。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场地应实施地面硬化处理。

(三)冲洗设施。出入口要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冲洗槽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水枪,推广使用自动冲洗装置,及时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扫、冲洗,确保净车出场,禁止带泥土上路。保持排水通畅,清洗车辆的污水应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按要求排放,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四)施工现场裸土覆盖或绿化。施工现场裸露的场地必须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现场加工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应在封闭的环境中进行,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或者进行覆盖。

(五)施工现场远程监控。施工现场要安装至少两个远程监控头。一个对着大门,一个装在施工现场最高处(如塔吊顶部)。

(六)渣土运输车辆公司化。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垃圾或渣土运输前,必须选定有资质的建筑垃圾或渣土运输公司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须明确防治扬尘污染条款。

四、工作职责。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组长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门报告。

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2018年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洒水降尘、100%必须达标的要求;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5、综治员: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6、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五、工作措施。

(一)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道路的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四级(含四级)以上大风导致的扬尘。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二)落实目标责任。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专人负责扬尘作业控制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形成层层齐抓共管、责任落实到位的局面。

(三)编制专项方案。

施工现场编制的扬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应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施工扬尘污染的紧急通知》和《2018年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编制,确定有效的施工防治扬尘措施。

(四)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每天至少6次(不下雨情况下),确保路面清洁;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清扫工作。

(1)施工现场每日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灰尘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至垃圾存放点,不得滞留。

(2)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扬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3)做好保卫工作,与本工程无关的扬尘污染源禁止带进工地。(4)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清运,及时上盖。

2、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可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控制。

(1)垃圾的清运和砂石材料的进场必须由车厢自动翻盖的车辆实施封闭运输,无此设备的车辆禁止进场运输。

(2)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3)自动反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3、露天材料堆放管理。

钢筋、黄砂、石子等均为工地露天堆放材料,如管理不好,将产生钢筋粉飞扬、砂石尘飞扬等粉尘污染,因此必须加以控制。

(1)严格控制成型钢筋进场,钢筋进场后产即整理归堆上架,做好标识;

(2)砂石堆放在专用池槽,控制进料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得大量囤积;

(4)使用砂石时禁止将所有遮盖的密目网全部打开,稍打开一角,用后拍平盖好。

六、整治标准。

(一)、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具备条件的施工现场要推广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和工具化的车辆自动冲洗和喷淋设施,安装远程监控设施,实施24小时监控。

6.施工单位在场内转运土石方、拆除临时设施等构筑物时必须科学、合理地设置转运路线,绘制车辆运行平面图,采用有效的洒水降尘措施。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和转运沿途必须采用湿法作业。

7.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8.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9.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10.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作业措施。全时段保持作业现场湿润无浮尘。

12.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3.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14.新开工工程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单独编制施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明确扬尘控制的目标、重点、制度措施以及组织机构和职责等,并将其纳入安全报监资料之中。

(二)、渣土、垃圾运输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渣土及垃圾运输。

2.对施工工地、从事渣土、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必须持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运输渣土、垃圾的车辆应随车携带驾驶证、行车证、营运证、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和双向登记卡。

3.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密闭运输达到无垃圾外露、无遗撒、无扬尘、无高尖车的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倾倒。

4.施工工地和渣土处置场地进出口应当硬化处理,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防止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环境清洁。

(三)、露天堆放场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露天堆放易扬撒物料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标志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2.现场对地面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闭围栏、围墙,并予以覆盖。配备喷淋或者其他降尘设施,保持现场湿润,无明显浮尘。

3.采用密闭输送设备,在落料、卸料处配备、收尘、喷淋等降尘、防尘设施。

4.装卸、运输可能产生扬尘的货物车辆,应当配备密闭装置或者其他防尘设施。进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

5.有条件的堆场应当设置绿化隔离带,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扬尘控制方案篇二

1.2控制扬尘的经费是否落实,是否是专款专用,是否及时划拨使用。

1.3工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清运和堆放。

1.4土方进出工地时,是否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是否做好遮蔽、清洁工作。

1.5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是否采取围栏、遮盖等防尘措施。

1.6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是否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是否及时得到清理。

1.7工地在清扫时,是否有洒水或其它防尘、吸尘措施。

2.控制措施2.1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具体名单和网络附后)。

2.2由建设单位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本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由同志管理专款)。

2.3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部有关职能科室审阅签字,项目部盖章确认后,由本公司总工程师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批和签字,并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备案。

2.4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

2.5项目部扬尘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

2.6指定同志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控制档案,工作总结、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资料等。

2.7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

2.9根据有关规定,本施工现场四周的围墙设置高不低于3米,用红砖砌筑,用水泥砂浆粉刷后,再用白涂料进行涂刷,并在围墙上用红字书写环境保护等宣传标语。

2.10临时围挡设施不低于2米,用彩钢板制作牢固。

2.11临街及临居民小区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

2.12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铺设厚度不小于20cm的钢筋混凝土路面,场地内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因施工原因没有硬化的地方用瓜子片或绿网覆盖,使泥土不裸露。

2.13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灰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用绿色密目网随时进行覆盖。

2.14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保温等防尘措施。

2.15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

2.16在工地内如有闲置三个月以上的空地,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2.17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

2.18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2.19对楼层、脚手架、高层平台、设备及其它物料等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禁止使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严禁在楼层清理垃圾时直接倾倒地面等进行高空抛撒。

2.20本工程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及干粉砂浆,对小于30m3的少量用混凝土、砂浆等可以自拌,但必须做好切实可行的防尘措施。

2.21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

2.22从本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前,本工程涉及扬尘的施工作业等必须按本方案要求做好防范扬尘控制扬尘措施。

2.23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

扬尘控制方案篇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xxxx〕xx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xxx〕xx号)精神,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布署,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建筑工地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整治,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专项整治,综合管理,着力解决建设工程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县环境卫生质量,大力推进“美丽海盐”和生态文明建设。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房屋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20xx年x月至x月,企业对各自单位现已开工的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进行宣传动员、自查自纠;x月至xx月县住建局联合县城管执法局、县环保局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现场抽查,主要检查各工地是否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是否按要求落实防扬尘各项措施,凡未编制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的、设施不到位或达不到要求的、未按要求落实防扬尘各项措施的、管理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企业和项目经理记入企业诚信考核扣分;xx月,县住建局总结此次行动取得的成果。

各在建工地必须做好封闭施工,,施工主干道和出入口道路硬化;在大门内侧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污水集中处理,并落实专人负责进出车辆冲洗,车辆未经冲洗严禁出工地大门。施工现场应设置标志牌和企业标识,按规定应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公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

1、必须编制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且方案经公司和监理审批(核)。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3、土方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防止运输中出现抛、洒、滴、漏等情况。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并安排专人进行冲洗和场地清(理)扫。进出口道路无泥浆、积土现象。

4、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散装水泥罐、预拌砂浆罐须设置密闭围挡措施。现场须配备洒水设备,落实专人对施工现场及道路进行喷洒清扫。

5、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并充分回收利用。

1、今后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建筑、市政工地均必须做到四周封闭、施工主干道和出入口道路硬化、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装置等,严禁建设单位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进行基坑开挖、桩基施工。

2、对进行前期施工(如平整场地、回填宕渣等)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到县城管执法局办理好相关许可手续,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装置并对工程运输车辆进行冲洗。

3、监理企业必须把对施工扬尘控制管理纳入监理规划和日常监理工作计划中,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各项控制措施。

4、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环保局将加大对房屋建筑、市政工地的检查、巡查力度,对未执行本规定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扬尘控制方案篇四

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工地承诺书本单位是从事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的单位,单位法人祝信标同志作为扬尘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谢佰祥同志为扬尘防治工作负责人。

本单位在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工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特向安亭镇人民政府和嘉定区建设功臣安全质量监督站承诺:

1、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时,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的的封闭性围挡;工程脚手架外侧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不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施工工地的`地面进行硬化或防尘处理。

4、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5、使用商品干粉砂浆。

6、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7、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8、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采用密闭式清运,不向高空抛掷、扬撒。

9、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对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10、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

11、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平整施工工地,清除积土、堆物。

12、工程开工3个工作日前报区建交委备案。

13、工程开工前,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建筑工地周围醒目为止公布,公布期至工程施工结束,公布期保持公布内容的清洗完好。

14、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作业记录台帐,制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15、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湖北省人民政府备案,一份承诺书单位留存。

承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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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控制方案篇五

为了控制城市道路和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全面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扬尘的`法律、法规,提高扬尘污染管理和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1.项目施工管理机构应编制工程防尘专项方案,并报公司审批,在工程事实过程中严格按照方尘专项方案及其审批意见指导施工。

2.施工现场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扬尘污染控制管理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建立扬尘污控制管理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3.建筑工地的进出口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及沉砂井、排水沟,严禁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的材料、渣土运输,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施工现场运输易撒漏物质,应采用合格的密闭车辆进行运输,确保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不影响市容卫生。建筑扎土实行挂牌运输制度,4上必须注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并按规定运输线路到指定渣场弃方。

5.施工现场采用合格的轻质装配式彩钢板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硬1.8米,围挡必须坚固问定,整洁美观。

6.按照有关规定施工噪声严格控制,做到不扰民,夜间施工不超过22点。

7.平基土石方施工时,渣土堆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运,严禁堆码在施工围档外。

8.搅拌机四周、搅拌处及施工现场无废弃砂浆和混疑土,采取防散落措施,责任落实到班组人员。

9.现场水泥在水泥库房内堆码整齐,散落灰及时清理使用,水泥袋打包回收,并用朔料布覆盖好。

扬尘控制方案篇六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区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区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科、区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全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全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项目清单(见附件x)、台帐(见附件x),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区安监站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区级安全文明工地和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x)。

(三)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区安监站要对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究提出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市城乡建委。

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区安监站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xxx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xxxx〕xx号)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1﹒区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

2﹒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

3﹒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

4﹒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5﹒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作业,特别是车身、挡泥板、底盘等部位,不得带泥驶离工地。

6﹒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区安监站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区安监站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扬尘控制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治理取得的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区安监站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xx日前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x)报送市城乡建委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韦舒,联系电话:xxxxxxxx,传真: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

扬尘控制方案篇七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按照“统一组织、部门职能、乡镇属地、齐抓共管”和“谁污染、谁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综合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空气环境问题。

二、治理目标。

(一)彻底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砂石加工场及堆场,严格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砂石堆放场地的审批,对不依法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的砂石堆放场地依法予以取缔。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按照省、市、县关于扬尘治理有关要求和管理标准,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将扬尘治理巡查纳入水行政执法巡查内容,于每月20日前将巡查记录报送局政策法规股。通过建章立制,使扬尘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实用可行。

(三)狠抓标准化管理。砂石场标准化建设规范,防尘措施落实,污染源头进出通道及周边无污染。对不按扬尘治理标准化建设和运行的砂石堆场,不予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审查。

三、治理要求。

(一)砂石生产场、砂石囤放点要规范管理,防止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从源头上管理。整治标准:1.各场地应用硬质材料实施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且牢固美观;2.各场地内部和出入口的道路必须实施硬化宽度不小于4米长度不小于15米;3.各场地要有冲洗设备(设施)和设置污水沉淀池并安排专职保洁人员,严防车辆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运输砂石的车辆要有覆盖扬尘的设施。

(二)各砂石生产场业主要按照县城管局的要求对从事砂石运输的车辆进行督促和管理,不准车辆带土上路、超载超限上路、脏车入城、沿路撒漏等行为。整治标准:运输车辆应取得运输资质,各系统运行完好,外部清洁完好,后挡板要高出10公分,装载货物低于10公分,箱体要加装盖板或蓬布,在运输时要按指定路线行驶。

四、时间安排。

扬尘专项治理工作从2013年4月初启动,治理时间为两个月,在2013年6月底接受市、县检查和考核。

五、工作职责。

(一)政策法规股负责对全县沙石生产场及砂石堆场的巡查和监管工作;各水利站负责对本辖区内监管和督查工作。

(二)相关业主须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按照整治要求自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开工或营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妨碍和阻挠执法工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水利站要迅速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严格对照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细化工作,落实责任。把扬尘治理工作列入本站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对扬尘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改善环境,提高大气质量,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

(二)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我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对各站的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对行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进行通报,对行动迟缓,限期整改仍未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水利站要认真组织开展扬尘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大力营造治理氛围,制作宣传专栏或橱窗,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完善资料,及时报送。1.建立和完善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登记、统计、报送制度;2.各水利站要召开专题研究会和业主会议,确定扬尘专项治理的重点区域,并将召开会议的图片、简报及重点治理区域内容于4月25日前报局政策法规股。各水利站每半月(每月12日、25日前)将扬尘日常治理工作资料从无纸化平台个人资料交换报送局政策法规股。

扬尘控制方案篇八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常州市东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车间一、车间二。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控制噪声的管理,双方本着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整齐。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常州市有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保护环境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2、提供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控制噪声的条件,木工房、垃圾站等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常州市有关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4、对乙方的环保知识培训,防治扬尘,控制噪声的设施设备的使用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5、对乙方提出的环境保护的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6、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7、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常州市有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保护环境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负全部责任。

2、服从甲方的管理,有权拒绝总承包单位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规定的指令。

3、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并指派专职卫生保洁员负责对本作业区域卫生清理和洒水降尘。

4、配置专用的洒水降尘的.设施设备,并保持使用性能良好。

5、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电锯、电刨、振捣器等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常州市有关标准。

6、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撒垃圾,拆除脚手架、平台时应先将尘土清理干净。

7、由于野蛮施工产生的人为噪声和扬尘污染造成社会影响和被地方行政部门处罚或影响工期的承担其责任。

8、负责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教育,认真贯彻国家、常州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文件精神,使本单位全体人员都有保护环境、共创和谐社会的责任感,严格控制人为噪声。

9、按照常州市有关规定,不定期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检查中发现甲方或其他单位管辖范围内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解决或向甲方报告。

10、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管理,对自己所使用的材料、工具等,按要求在指定的地方存放,并码放整齐。

11、对因自己施工所产生的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并按要求存放于封闭的垃圾站内,对不能及时运至垃圾站的要严密覆盖。

12、因施工需要所计划的易扬尘的颗粒和粉状材料,到场后应及时入库和覆盖严密。

13、积极配合甲方迎接政府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经济合同时效相同。签订经济合同时同时,签订本协议。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乙方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扬尘控制方案篇九

为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一管理、严格标准、防治结合的原则,以责任考核为主要手段,实施属地管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进一步降低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指导、督导;负责对施工现场不达标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依法处理。

(二)各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主管领导,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三)水利、交通等市政工程按照“谁建设、谁负责”原则,由建设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四、工作标准。

(一)、施工现场围挡、大门标准。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材质使用砖砌体结构或专用金属定型材料,保证围墙安全、稳固、整洁、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围墙高度:市区主要路段不低于3米,其他路段不低于2.5米,围墙内外抹灰,上下刷灰色涂料,中间刷白,压顶采用灰色琉璃瓦,壁柱顶端设置灯座,并安装照明,壁柱表面刷灰色涂料勾白缝;大门净宽不小于6米,净高不小于4米,门头部位应有企业标志、项目名称,门柱应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创优内容,门头应有灯箱或霓虹灯,夜晚要亮;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公示期至工程施工结束,并保持公示内容得清晰完整;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划分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分类堆放建筑材料并设置标牌;建设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做到定期冲洗,保持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外溢,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洒。

(二)自动化冲洗设施标准。

工地出入口道路必须设置自动化冲洗设施,对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槽帮、底盘和车轮进行冲洗,车辆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将施工现场内的泥土带出,污染城市道路。

(三)扬尘治理远程监控系统安装标准。

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远程监控系统,对施工现场各个部位及环节扬尘污染情况实施动态监控;远程监控系统前端摄像头等设备由建设单位负责,前端监控部位至少包含以下部位:

1、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前端;

2、施工现场出入口及现场周边。建设单位指定专人对监控系统进行日常保养,以确保每个监控点都能正常运行;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实施动态监控,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系统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网。

(四)材料堆放、土方覆盖、绿化标准。

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采用相应的隔离措施,按总平面布局码放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并设置标牌;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临时存放的土堆用防尘网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开挖完毕的土方工程,裸露作业面部位要及时固化或用防尘网覆盖;对于停止施工的工地、施工现场空地必须采取覆盖或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五)场地内道路硬化标准。

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作业道路及材料堆放场地必须全部采取混凝土硬化,禁止使用其它软质材料铺设;施工现场要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管网。

(六)垃圾清运标准。

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七)拆除工程降尘标准。

拆除工程现场要做好封闭围挡,围挡要稳固、整齐,高度不低于1.8米;房屋拆除时应配备洒水喷淋设备,边拆除边洒水,防治产生扬尘污染。机械拆除应采取高压喷淋洒水等方式降尘;拆除工程完成后,建筑垃圾应在拆除后3日内清运完毕,拆除后用于房屋建筑的工地围挡标准参照建筑工地围挡,拆除后用于绿化或市政道路建设的采用彩色钢板围挡;不能开工建设的,及时采取绿化或防尘网覆盖。

(八)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安排专人负责(雨雪天气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定时洒水,保证施工现场无尘土。

(九)建设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十)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遇有四级大风时,禁止进行土方开挖、土方运输、土方回填、房屋拆除作业,并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遇市政府发布空气预警时,按政府预警要求落实到位。

六、各方责任主体责任。

(一)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承担下列责任:

1.应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机构,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

3.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并按方案实施;应将建。

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于工程开工前足额支付施工单位;

4.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余留土方和垃圾。

(二)施工单位(含拆除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承担下列责任:

3.施工作业应符合技术操作规程,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技术措施;

4.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预报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土方及拆除作业。

七、工作措施。

(一)实行统一部署、分清职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应明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主管领导,建立建设项目扬尘污染分包责任人制度,分包责任人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巡查、督导,对存在的问题督导各责任主体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本辖区施工工地有变更的,由辖区乡镇负责及时变更本辖区工程台账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报市大气办备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明确分包乡镇工作人员,分包乡镇工作人员负责对分包乡镇的扬尘管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负责联系乡镇配合市大气办和石家庄考核组对我市的扬尘管理考核。

(二)施工许可前现场勘验环节增加扬尘污染治理是否。

达标一项,施工现场必须达到《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污染防治办法》要求,凡是不达标的,现场勘验不能通过,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没有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及其所占的评标分值的,招标办应将招标文件退回并要求补充;备案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责任主体的扬尘污染防治职责,制定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方案,并于开工前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各施工现场应在显要位置悬挂工地扬尘治理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应明确本工地扬尘治理责任人、扬尘治理标准及举报电话。

(三)一年内两次被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建设、施工单位,记入不良记录;一年内两次因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施工单位,暂停六个月投标资格;对造成严重扬尘污染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申请发证机关降低或者吊销企业资质,外地企业清除出鹿泉市建筑市场。

扬尘控制方案篇十

通过在市区及周边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扬尘以及物流园区、工业企业料场等综合整治,加大裸露土地绿化、路面改造力度,确保市区及周边,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市区出口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整治区域。

整治区域为北到沙河大桥南侧,东到经济开发区,南到市界,西到邢峰线。重点整治区域为市区内各街道、环城道路、出市口道路及两侧、城乡结合部和重点企业周边道路。

三、

整治内容。

裸露地面扬尘整治。对市区街道、环城道路及出市口道路两侧加油站、门市、企事业单位以及住户门前的裸露地面要全部进行绿化或硬化,原则上以绿化为主,硬化为辅;对环城道路、国省干线与分支道路连接部分的裸露土地要硬化100米;对耕种道路连接线的裸露土地要硬化50米。在市区及周边对裸露土地进行拉网式集中排查,对能够绿化的要全部绿化,对不能绿化的要采取硬化、沙石覆盖或围挡等措施,防止泥土随车辆带入道路产生扬尘污染。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办、城管局、交通局。

道路扬尘整治。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对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城中村道路仍是泥土路面的要进行改造。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办、城管局、交通局。

市区主要道路每3天冲洗1次,每天上午、下午必须各喷水2次以上,国省干线配合邢台市交通局每天洒水3次以上、外环路全部实施机械化湿式清扫,每天清扫1次。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

加大对出市口、外环道路等交通干道的重型运输车辆的检查力度,运输车辆要全部加盖密闭,渣土、物料盛装不得超过车厢高度。24小时查处运输石灰、煤炭、矿渣、沙石等易抛洒物品车辆不覆盖、覆盖不严、超载等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上路,并严厉处罚。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交警大队。

及时清除道路两侧积土及垃圾,加强道路两侧植树绿化工作。责任单位:城管局、交通局、有关乡镇办。

施工工地扬尘整治。整治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拆迁工地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要求,逐项进行治理,所有施工工地实行分包责任制,24小时由施工单位派专人看管,各相关单位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巡查队伍进行重点巡查;对重点建筑施工现场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对达不到15条要求的建筑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责任单位:住建局、教育局、经济开发区、金百家民营工业园区、有关乡镇办。

渣土运输车辆要全部加盖密闭;渣土盛装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所有车辆驶出工地必须冲洗干净。对不符合规定和不遵守相关要求的渣土车辆,一律查扣处罚。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交警大队、交通局。

加强对京珠高速拓宽工程等重点道路工程的扬尘控制,严格按照扬尘控制有关标准要求,采取围挡、洒水、硬化等措施,文明施工,减少扬尘污染。责任单位:交通局。

南水北调沙河段工程要加强扬尘治理,临时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3次,路面要始终保持湿润;禁止与施工无关的车辆驶入;在施工道路和正常硬化道路交汇处,施工道路要进行硬化或铺设碎石、钢渣,铺设长度不少于50米。责任单位:水务局。

工业企业扬尘控制。加强对市区及周边工业企业无组织扬尘的控制。厂区内对所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固废要建设防风抑尘墙、围挡或全封闭储料库,细灰料必须建设密闭的仓库、储存罐或封闭堆场储存,无法全封闭的物料堆场要根据物料类别使用防尘网等材料覆盖。物料破碎、筛分、配料要在密闭的环境中进行,并配备高效除尘装置。运输物料的道路地面要全部进行硬化,并设立车辆冲洗装置。对厂区内道路和厂区周边道路要进行冲洗或湿式清扫,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环保局。

对非法小煤场、小灰场、小砂场等“十五小”、“新六小”企业要在11月30日前彻底取缔,清除废料,恢复原貌。在清除过程中,要做好扬尘控制工作。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办。

物流园区扬尘控制。物流园区和经营场所要对所属场地实施绿化、硬化和洒水降尘;进出车辆密闭运输,对进出车辆实施冲洗保洁。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金百家民营工业园区、有关乡镇办。

加强露天焚烧整治。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树叶等物质;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禁烧宣传和执法力度,全面禁止秸秆焚烧。责任单位:环保局、农业局、有关乡镇办。

四、整治时间。

此次整治自20xx年11月12日起至20xx年2月17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集中整治阶段。各有关乡镇办和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和任务分工,卡死责任,强力推进,全面开展扬尘集中整治,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要全面完成裸露土地的绿化或硬化,以及非法小煤场、小灰场、小砂场等“十五小”、“新六小”企业的取缔工作。

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报邢台市大气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大气办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工作目标,逐项目、逐点位进行检查验收。对重视程度高、任务完成好、整治标准高的通报表扬;对工作消极、治理标准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要公开曝光批评。

巩固提高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巩固和提高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成果,建立起扬尘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

五、整治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扬尘污染整治直接关系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有关乡镇办和部门务必站在讲政治、惠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把手”亲自抓,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保障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细化落实方案。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办要按照职能分工和辖区负责的原则,制定本部门、本辖区的扬尘整治落实方案。落实方案要细化到每条街道、每处裸露土地、每家企业、每个工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切实抓好落实。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扬尘污染整治的重要意义,宣传扬尘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对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和监督扬尘整治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扬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严格考核问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大气办要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消极、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治理标准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对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实行问责。

扬尘控制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全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的完成,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公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所以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扬尘治理管控方案。

一、工程目标。

施工全过程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措施,全面实行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督员、网格员、管理员现场“三员”管理。

二、组织建立。

本项目工程由商丘市睢阳区大棚户区改造西部安置区指挥部实施,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战略布置,将本工程的施工扬尘控制融入到整个管理中。

1、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沥青或细石;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2、洒水降尘:

2)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作业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4)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5)每天对现场施工道路进行清扫、洒水降尘,每天不少于两次。

3、垃圾堆放、运输:

3)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4)运输各种材料、垃圾等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泥浆等随车带出场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5)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物料、渣土或废弃物。

运送至地面或下一楼层时,应采用密闭方式运输,不得凌空抛撒。集中处理集中清运,垃圾装入平斗并用密目网覆盖后,吊运到指定地点,垃圾倾倒时要适当洒水湿润。

5)垃圾清运时应在倾倒地点部位提前洒水,避免转运过程中产生扬尘。

6)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按照“安全、环保、合理、适用”的原则规划现场弃渣及垃圾场地。

4、材料、土方覆盖:

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5)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6)钢筋分型号、规格、货架式堆放,并排牌表明规格,成型钢筋必须表明使用部分。

7)施工机具要做到摆放整齐,机身保持整洁,标语编号明显,安全装置灵敏有效,机棚内外干净。

5、车辆清洗:

1)具有安装条件且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均。

b、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3)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应当到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承担现场土方、建筑垃圾等的运输任务,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4)对出入现场的各种车辆进行限速(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防止车速过快产生扬尘。

6、运输围挡:

2)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

垃圾和渣土等外溢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及时对工地门前及围挡附近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7、施工阶段:

1)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可酌情进行覆盖;

3)正在使用或正在装卸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可暂不覆盖,可酌情采取降尘措施。

4)施工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干活脚下清,活完场地净。

5)临时食堂和开水房使用汽化油做燃料,避免烟尘污染。6)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废水,通过沉淀等措施,使污水净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7)钢筋加工时,产生的铁锈、铁屑等要设置专门的垃圾箱或垃圾池。外运时应装入密封袋子或箱子里。

8)木工在加工模板时,电锯应设置防尘保护罩,并设置木屑收集袋,拆模后应集中清理模板,将清洁下来的水泥集中处理。9)砌块设置堆放专区,用完一批打扫干净后再进下一批,残留的砖屑粉末集中处理。

10)对于施工中产生的锯末、细沙等细小的物品,应使其保持湿。

润状态,防止随风飞扬。

11)施工现场的零散材料和垃圾,要及时将不可利用废弃物清运到安检部指定地点。

12)项目部根据现场设置废弃物放置场地与设施并配备现场保洁人员,保洁措施。

13)实施现场废弃物的分类管理,合理处置各类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减少外运废物量。

14)施工现场严禁随意抛扔垃圾等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减少外运废弃物量。

15)办公室、生活区做到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材料物品排放整齐。

16)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的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17)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抛翻和拍打竹笆底,必须先进行洒水。

18)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

四、施工环保及减少扬尘措施。

1、贯彻落实政府《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巩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加强建设工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和建筑业形象,加强建设工地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外部环境。

1)打围作业,封闭式施工,落实“净化、绿化、亮化”创建措施,做到内部标准化,外部景观化,露土采用安全网遮盖或种植草坪。

2)墙屋顶做美化装饰,外墙面采用安全网遮盖或种植草坪。3)进出口地坪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设专人清理,在每个施工车辆出入口,设置喷水洗车处,严禁携带扬尘及泥土出场。

3、内部环境。

1)主要通道硬化处理,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施工道路。2)材料堆码整齐,易扬尘材料以彩条布覆盖。3)施工区内无乱搭乱建,干净整齐。

4、治理扬尘措施1)严禁燃烧废物。

2)严禁高空抛撒垃圾,防止尘土飞扬,清扫必须湿法作业。3)车辆、机械出工地必须除泥除尘,严禁将泥土、灰尘带出工地。

4)运输土方等材料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

5)管道土方堆放集中,存放时间过长要覆盖,短时存放采取洒水降尘,设专人负责。

6)当五级以上刮风天气,停止施工。

五、扬尘应急预案启动与实施。

当遇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现场启动防尘应急预案。

1、项目经理组织施工队安全负责人对现场高处作业及大风天气危险工种责令停工。

2、生产经理组织现场卫生负责人对现场清理工作责令停工,对现场防尘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恢复,并及时洒水降尘。

3、劳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队食堂管理员对食堂卫生及封闭垃圾池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立即组织人员清理恢复。

4、材料保管负责组织施工队库管员对水泥及易飞扬材料的覆盖进行检查,如有覆盖未到位材料立即进行覆盖,直至全部覆盖到位。

5、安全员负责将现场所有搅拌工作停止,并与电气工长同巡视现场临电有无异常,如发现问题立即改正到位。

扬尘控制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扬尘的控制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xxxx―xxxx年)》、《x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结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管理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整治工作,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着力改善我市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为推进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整治工作,我局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城南新区及周边区域。

(一)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控制重点提升行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工程项目部要切实落实施工各阶段扬尘控制保障措施,抓好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编审、建筑垃圾清运、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裸土覆盖等控制环节,现阶段重点抓好三个扬尘控制关键点。

1、重点抓好基础施工阶段扬尘控制。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之前,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并建立车辆冲洗台帐。

2、重点抓好装修施工阶段扬尘控制。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3、重点抓好扬尘控制措施和专项方案编审提升行动。建设单位在开工前要针对工程特点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和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控制方案进行监理。

(二)抓好扬尘控制“树标杆、学标杆”示范点。开展扬尘控制“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通过建立标杆、树立典型,以扬尘控制标杆工地为引领,通过现场观摩会、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宣传、推广扬尘控制优秀经验和先进施工工艺,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水平不断提高。

(一)严把施工许可关。各级住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质安监机构要将施工扬尘整治活动与工程报监报建相结合起来,凡新开工工程项目,必须按要求设置完善施工现场围挡、主要道路硬化、出入车辆清洗等设施,现场条件符合《x省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导则(试行)》的规定才能领取施工许可。

(二)加大对违建项目的处理力度。对于未领取施工许可手续而擅自偷建抢建的.项目,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一律发停工通知书,责令停工,对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扣分,将责任单位、责任人不良行为计入诚信档案,同时联合城管及环保部门,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从严从重处罚。

(三)加大正面宣传和负面典型曝光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宣传栏、标语和专门小册子等,开展企业访谈、监管部门访谈和扬尘控制标杆工地展播等形式,集中宣传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控制专项行动,及时报道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成果,推广先进经验,营造扬尘控制的浓厚氛围。同时对扬尘控制不力的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进行曝光,利用必要的舆论监督,推动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一)自查摸底阶段(xxxx年 xx月xx日前)。全市所有在建或新开工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以项目为单位,会同建设、监理等单位制订所承建项目加强施工污染环境治理的工作方案,并开展自查摸底工作。对自查摸底发现本项目不符合施工环保要求的,要制订整改方案,专人负责落实整改。

(二)集中整治和检查阶段(xxxx年xx月xx日至xxxx月x月xx日)。我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所有处于基础施工阶段、装修施工阶段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整治,对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阶段(xxxx年x月x日至x月xx日)。对扬尘控制专项行动进行回顾总结,制订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扬尘控制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强化联动执法。全市各级住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环境保护、城管执法等部门联系,建立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涉嫌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会商、督办、联动执法等机制,加大部门间联动执法力度,及时向环境保护、城管执法等部门移送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从严查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违反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加强舆论监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借助电台、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房屋市政工程环保问题防治的重要性,营造公众参与的氛围,加强对建筑施工污染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舆论和社会监督。

(三)推行绿色施工。鼓励、支持工程参建单位研究开发绿色环保施工技术,使用先进的工艺和设备,努力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四)重点跟踪整治。对前阶段摸排出的碧桂园世纪城项目、马德里项目、恒大名都项目等xx个“黑点”落实到单位责任人进行跟踪整治,确保工作纵到底、横到边,不留死角。

扬尘控制方案篇十三

我作为阳光湾畔(项目名称)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扬尘防治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城市建成区施工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暂时未建预拌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的,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不予供应的特种或少量混凝土、砂浆除外。

七、工程按标准要求进行全封闭,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重污染天气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6个百分之百:1.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主要场区及道路100%进行硬化。3.出场车辆100%冲洗干净。

4.工程拆除及土方工程实施100%湿法作业。5.施工现场的土方、散碎物料100%覆盖严密。6.渣土车辆100%密闭。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所在单位(盖项目章):

承诺人(签字):年月日。

扬尘控制方案篇十四

2、《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5、《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二、具体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入库、当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砼;生活垃圾袋装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四、组织机构建立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布置,将本项目的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中,扬尘治理现场总负责:王国勇,联系电话:18329588193。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三、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3、班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6、建筑垃圾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

五、管理控制措施。

1、进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三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

a、每天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b、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粉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d、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的扫扬尘污染源禁止带入内;

e、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b、日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

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c、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d、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b、禁止超量堆放;

c、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d、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有效控制。

b、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d、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扬尘控制方案篇十五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环境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区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建筑施工扬尘对城区空气质量的影响。

为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区城乡建委成立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委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委建管科、区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站,具体负责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

(一)部署阶段(x月xx日前)。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对全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全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摸排,建立项目清单(见附件x)、台帐(见附件x),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x月xx日至xx月xx日)。区安监站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市、区级安全文明工地和扬尘示范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市城乡建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x)。

(三)总结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区安监站要对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研究提出有效控制扬尘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按照要求报送市城乡建委。

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x﹒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x﹒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编制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区安监站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x﹒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市政府令第xxx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渝建发〔xxxx〕xx号)及施工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为依据,全面落实“全封闭施工、场地坪硬化、车辆冲洗、预拌混凝土使用、烟尘排放控制、易扬尘物质处置、高空垃圾处理、渣土密闭运输、施工湿法作业、视频监控”等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规定,并重点强化以下工作:

x﹒区政府发布空气污染预警信息后,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在建工程项目要迅速反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加强控尘降尘工作力度。

x﹒在空气污染预警期间劝告施工会导致扬尘污染的在建工程主动停工;对工艺上的连续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停工的重点工程,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十项”强制性措施。

x﹒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必须使用绿色防尘网进行不留死角的全覆盖。

x﹒施工场内道路、砂浆搅拌场所以及土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或工序必须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或设置喷淋设施。

x﹒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离场前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冲洗作业,特别是车身、挡泥板、底盘等部位,不得带泥驶离工地。

x﹒新开工项目场内车行道路、高层建筑水平防护棚设置喷淋装置;砂浆搅拌场等固定作业场所设置安全美观的隔尘房;土方开挖和基坑工程必须配备雾炮降尘设备。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区安监站和有关单位要在建筑行业广泛开展施工扬尘控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工程建设各方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加自律意识,主动做好防尘降尘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区安监站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必要时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对产生扬尘污染的工地,在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还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诚信评价、评优评先等进行严肃处理。

(四)健全长效机制。区安监站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保证扬尘控制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进一步巩固治理取得的成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区安监站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xx日前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x)报送市城乡建委扬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韦舒,联系电话:xxxxxxxx,传真: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

扬尘控制方案篇十六

2、《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5、《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入库、当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砼;生活垃圾袋装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四、组织机构建立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布置,将本项目的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中,扬尘治理现场总负责:王国勇,联系电话:18329588193。具体组织机构如下: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3、班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6、建筑垃圾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

1、进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三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

a、每天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b、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粉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d、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的扫扬尘污染源禁止带入内;

e、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b、日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

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c、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d、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b、禁止超量堆放;

c、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d、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有效控制。

b、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d、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扬尘控制方案篇十七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争创文明工地;

其中施工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大门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建筑垃圾入库、当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翻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砼;生活垃圾袋装化;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 四、组织机构建立本工程建立由建设单位领导,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工作的管理网络,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的策划,组织、落实并从财力、物力、人力上实施布置,将本项目的施工扬尘控制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中,扬尘治理现场。具体组织方案如下: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施工扬尘控制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在一起,使之始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过程中,成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控制。

3、班组长是作业级施工扬尘控制的带头人,须服从项目部领导指挥,积极主动地搞好扬尘污染控制。

4、项目部宜与各施工班组操作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定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2、现场硬地坪施工;

3、土方施工扬尘控制;

4、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

5、混凝土、砂浆的使用;

6、建筑垃圾处理;

7、生活垃圾处理;

8、灰土施工;

1、进行日常管理

(1)施工现场保洁

施工区内派清扫班三人,每日进行定时清扫,及时洒水确保路面清洁;日常车辆进出,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由保洁员每天进行日常保洁清扫工作。

a、每天进行1至2次清扫,清扫的尘土和垃圾必须及时处理,不得滞留;

b、在清扫前,必须对路面、地面进行洒水,防止清扫时产生粉尘而污染周边环境;

d、做好保卫工作,与本项目无关的扫扬尘污染源禁止带入内;

e、生活区垃圾箱必须及时更换垃圾袋,及时上盖,及时清运。

(2)沉淀池管理

a、项目内沉淀池必须做到二级沉淀;

b、日常每周一次对沉淀池进行清理,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清理,

保证管道流水畅通;

c、不得将漂浮物和固体物排入沉淀池内;

d、专池专用,不得代替其它排水池;

e、不得损坏沉淀池;

f、定期对沉淀池的沉淀排污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排污达标。

(3)专用建筑垃圾临时储存间管理

a、建筑垃圾必须分类堆放,不得混堆;

b、禁止超量堆放;

c、及时进行遮盖洒水,防止粉尘挥发;

d、保持周边清洁,不得散落;

e、及时做好清运记录。

(4)垃圾及材料运输管理

垃圾及砂石等材料的运输,能导致在运输途中的撒、漏、扬等不良现象,造成扬尘污染和其它环境影响,必须实施有效控制。

b、禁止超载,必须保证车厢封闭完整,不留漏缝;

c、车辆出门必须用水冲洗;

d、自动翻倒时必须缓慢进行,禁止猛加油门而造成排气管冲灰产生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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