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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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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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自己工作和生活的一种自我评价和反思。完美的总结需要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避免冗长和废话。接下来是一些总结的范例,它们涵盖了不同领域和主题,希望能帮到大家。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一

(一)落实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厅党组印发了《省财政厅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坚持将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制化轨道,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厅党组集体讨论决策,保证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订《湖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法规税政处为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对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要求,从程序、内容合法性等方面严格审查,组织开展廉洁性评估,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20年我厅出台的53件政策文件均由合法性审查机构认真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行政违法行为发生,促进财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三)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先后组织开展涉及产权保护、军民融合、公平竞争、证明事项和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清理,对财政厅159件规范性文件逐件审查,提出废止、失效、修改、继续有效的清理意见,宣布废止16件,失效1件,清理结果汇编成册并通过公众网向社会公布,为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提供政策法制保障。

(四)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定出台《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厅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程序,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上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对存量政策措施文件进行清理,确保我厅财政制度体系规范完整、协调一致。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二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通知》(中发〔20xx〕36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的意见》和《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xx〕7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三

立足交易平台服务功能定位,持续优化交易流程和工作机制,完成交易服务制度“回头看”,修订制度39项,新建制度21项。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为着力点,全面推行“不跑也能办”改革,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办事大厅”,“全程网办”事项占比81%,其余事项全部实现“仅跑一次”“马上办”。推进预约服务、延时服务常态化,设立28个评价终端,实行服务效能“一对一”即时评价和“靶向”监督。重大项目进场实行专人跟进、全程跟踪、上门服务,高效保障tod一体化项目、天府国际机场、凤凰家园安置小区、天府绿道等一系列重大产业化项目、基础设施项目、民生社会事业项目、生态环保项目在交易环节“程序不减、时间缩短”,助推我市产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民营企业降费减负,设置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窗口,全年帮助79家民营企业融资1.82亿元,严格执行交易服务费减收政策,全年减收3.74亿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免费提供标书编制工具,据测算,每年为投标人节约交易成本约500万元。深化“互联网+交易服务”体系建设,以交易服务全流程电子化为着力点,持续推进电子交易云平台优化升级。全面建成工程建设项目电子辅助评标系统,新建工业用地出租系统、政府采购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系统,优化网上竞价系统,拓宽电商模式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采购品目,极大地提升了市场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便捷性,节约了交易成本,市场主体获得感持续增强。2020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项目交易18447个,交易金额4129.67亿元,同比增长35.14%,通过市场化配置方式实现溢价115.43亿元,溢价率11.37%,节约资金69.88亿元,节约率4.24%。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四

(一)领导高度重视。厅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厅党组书记、厅长龙正才同志亲自担任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组长,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多次对财政法治工作进行安排布置,要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财政法治工作要突出亮点、体现特色、发出声音。我厅把“加强法治财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内容写入《湖北省财政“十三五”规划》,印发了《湖北省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等法治财政建设制度性、框架性文件,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坚持重大改革立法先行。一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聚力增效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出“28项措施”,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机制,以第一力度抓第一要务。二是坚持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并重,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起草《湖北省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湖北省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制定《关于完善财政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通知》,参与制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采取有力有效举措,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三是报请省政府出台《湖北省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和《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进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管理体制,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四是制定《机构改革期间省直部门经费资产保障工作方案》,保障省级机构改革顺利推进。

(三)强化预算法治意识。一是加强预决算管理。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调整机制,扩大定员定额管理单位范围。完善省级项目库管理系统,建立项目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编制部门三年滚动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进一步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加强决算分析利用,决算编审质量明显提高。二是强化支出预算管理。采取提前预拨、定期通报、年终考核等措施,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完善库款目标余额制度,保持合理库款规模。对支出执行不力、财政八项支出数据质量不高、数据造假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三是盘活财政资金。全面清理省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严格执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政策,规定期限内未使用完的结余资金,统一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结余结转规模较大、预算执行慢的部门,继续适当核减下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基数。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省人大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法治化。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现省级预算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

(四)全面加强财政监管。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市县财政预算合规性审核制度,推进市县政府预算编制全面、科学、规范。开展脱贫攻坚、水利“补短板”、预决算公开、财政票据、会计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等专项监督检查。改革办事处管理模式,按照“四个不变”“五个统一”要求实施集中片区管理,统筹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二是加强财政财务监管。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出台“1+3”制度文件,推行单位财务开支模板化、标准化管理,规范公务卡结算,规范会计代理记账,推进财务管理“大数据”监管平台建设,加强预算单位财务开支风险控制。强化公务开支制度建设,修订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出台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党政机关评审费管理办法。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关于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管理的要求,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使用管理办法,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制定《湖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四是加强会计管理。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财智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落实力度,推进管理会计体系、会计信息化、内部控制和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审批效能,优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五是加强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出台《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明责确责办法(试行)》,着力解决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中存在的履职风险和能力建设问题。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五

2020年,我厅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努力建设法治财政。

(一)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水平。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加强协调与衔接,开展好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四)继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巩固“一事通办”改革成果,优化再造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结合法律法规修订和权力事项的调整情况,对财政系统权责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和规范,做好权力运行流程的动态调整。

(五)健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能力建设,继续落实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提高行政复议办理质量和效率。

(六)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形式,不断创新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模式,精心组织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营造依法施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良好氛围。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六

(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坚持推进领导干部法律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学习宪法、监察法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厅党组书记、厅长龙正才要求厅机关党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到学习全覆盖、落实无盲区。2020年厅党组中心组共开展了12次集体学习研讨活动,采取厅党组成员集体学习、邀请专家教授专题辅导等方式,提高财政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能力。

(二)组织宪法宣誓仪式。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宪法宣誓仪式组织实施细则》,每年组织宪法宣誓仪式。2020年2月7日,组织职级晋升和新任职的机关工作人员共210人举行集体宪法宣誓仪式,陈明副厅长领誓,厅党组书记、龙正才厅长监誓。通过组织宪法宣誓仪式,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三)开展学习宪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大力推动宪法、预算法进公共场所,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利用多种媒体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等系列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

(四)积极开展机关学法用法活动。一是组织全厅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内法规、学习十九大精神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购买《监察法》《资产评估法》等学法资料向全厅干部职工发放。三是扎实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活动,2020厅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学习参与率达到90%以上,考试平均分达到95分以上,合格率达到100%。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七

(一)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我厅持续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制定了《xx财政厅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提出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阶段安排和可检验成果形式,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监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在全厅形成厅党组部署、各处室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长效管理。

(二)不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一事通办”改革步伐,一是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清理出财政政务服务事项涉及证明和盖章环节的事项37项,取消证明事项20项。二是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形成财政系统“容缺受理清单”,可“容缺后补”6个事项共17份材料。三是开通“网上办理”渠道,网上开办率达100%,2020年共有131家会计师事务所或分支机构全程网上办理,实现“零跑腿”。四是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办理速度,平均承诺办结时限已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0.5%,(其中会计类行政审批办理时限从法定时限20—30个工作日统一压缩至7个工作日),并通过邮寄办事结果等方式实现所有财政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2020年,政务中心窗口共办理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365件,全部按时办结,平均实际办结时间3.6个工作日,办理提速约59.77%。接受企业及群众现场业务咨询约50余次,电话咨询约400余次。零超时、零投诉,办结满意率100%。

(三)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搭建xx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并于8月16日正式开通运行。创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机制,通过完善xx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表和支出决算表、开发预算编制系统自动审核功能、增加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政府购买服务”标识等措施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从而在2020年起实现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查询。由于我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基础较为扎实,工作锐意创新主动作为,得到了财政部的充分肯定,经过严格筛选,中央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我区梧州市藤县、北海市本级作为全国改革联系点(全国共选择12个市县)。强化宣传引导,通过主流媒体见面会以及在xx日报刊登专题报道等方式介绍我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情况;塑造了防城港市教育局购买校园安保服务、南宁市民政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城乡低保户进行入户调查等一批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核心课程开发建设,通过政策宣传培训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和执行力。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调研检查,了解掌握全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

(四)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制度。拟订积极、稳妥的税费政策措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中央和xx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税费管理职责,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税费法律、法规授权,遵循税费政策可操作、可量化、可考核、防风险原则,提出了30条优化营商环境的税费优惠政策,完成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的起草工作。5月27日,经xx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xx党委常委会同意,xx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0〕50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每年减轻我区企业税费负担超过170亿元,推动我区税费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2020年5月,《若干措施》经受住了国务院领导指示财政部专项开展的合法性审查。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进行合法、公平竞争审查。2020年,我厅法制部门审核了我厅制定的制度规定40多件,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件。同时,对12份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其中对《xx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支持特定地域服务业的表述提出修改意见,避免有碍公平竞争的做法。其余11份文件均符合公平竞争相关规定,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同时,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单位做好备案工作。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厅按照xx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现行有效的xx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多次自查自纠和涉及证明事项的专项清理工作,审核拟废止和修改的xx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166件,并上报xx人民政府审定,其中:拟废止规范性文件152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14件。

(六)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财政部门行政裁量权。制定了全区财政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适用规则,细化、量化4项财政部门行政许可、39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征收等行为的裁量标准,统一规范本系统行政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基本实现行政裁量依据制度化、行政裁量行为规范化。

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2020年我厅作出了13个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对违法违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会计师事务进行处罚。所有执法决定均严格按照《xx财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程序,进行法制审核提出法律意见,保证我厅执法合法合规,避免造成重大损失。

规范我厅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对我厅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更新,并公示在我厅门户网站。组织参加干部执法资格考试,确保我厅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合规。同时做好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努力提升执法素养和水平。

(八)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法治学习。举办了全区财政系统法制干部培训班,加强法制工作业务培训交流,提升法制干部业务素质。举办了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厅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组织全厅干部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为财政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打好基础。二是落实普法责任。编制我厅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责任落实到各相关业务处室,指导我区各级财政落实普法责任。使普法工作有部署、有组织、有实施,真正把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组织开展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答题活动、“我与宪法”微视频比赛、xx法治政府建设征文比赛等一系列活动,营造我厅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并根据财政部和xx法制办要求,完成“七五”普法中期检查迎检工作。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八

一是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按市跑办统一部署及时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截止年底,我局已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共计37个,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3个,其它行政权力事项4个。二是梳理调整办事指南。根据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的部署,多次按不同版本梳理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按全省八统一要求的第五版本办事指南正在梳理调整,对申报材料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等模糊性表述、兜底条款等进行全面梳理删除,并办求精简。三是做好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根据市编办的要求,对我局权力事项清单与全省三级目录进行比对,对因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取消资格认定、单位职能调整等引起的权力事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调整,并在省政务网工作平台上同步调整更新。四是梳理容缺受理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按《xx市行政服务容缺受理制度(试行)》的精神,对审批服务事项及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容缺受理事项名单及容缺材料目录,并在便民中心窗口摆放的办事指南中予以公布。

二、加强内部管理,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按照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做好《xx市农业局xx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市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和《xx市农业局关于印发xx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信用联合奖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手续办理工作。并在20xx年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20xx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充分发挥已聘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涉法事务的作用。20xx年聘用法律顾问共参与我局相关行政管理工作5项,协助处理了合同审查、行政文书审查、涉嫌违法行政行为认定等多项事务的审核把关,并提出相关法律建议,促进我局更好地履行依法行政职责。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今年我局按规定做好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加强普法学法,强化法治能力建设。

一是制定普法学法工作计划。3月份,制定印发了《20xx年xx市农业普法工作计划》(绍市农局办发〔20xx〕10号),部署全市农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年度工作任务,并提出市局年度学法计划,明确需要学习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5月份,根据全省农业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法治宣传周活动,集中开展了四项法治学习教育活动,5月8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5月9日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和《农药管理条例》;5月10日开展了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月11-12日开展了送农业法律进企业服务活动。6月份,局农机站组织开展了“6.16”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如以《致市拖拉机驾驶员的一封信》、《拖拉机安全常识》、《农机安全生产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农业机械促进条例》等,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三是组织法律法规知识培训。5月份,我局质监处结合“三品一标”管理工作,举办了第八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邀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家就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定认证的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范及品牌农产品的监管等问题进行讲解。9月份,我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共青团xx市委举办了20xx年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培训班,重点对《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及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现场操作进行了解读和实践操作培训。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和局机关干部学法计划,结合周一夜学开展局领导带头学法和局机关干部系统学法活动,学习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农药管理条例》、《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民法总则》等多个法律法规,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全部以高分通过。

四、加强执法检查,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一是认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绿剑”春季、夏季、秋季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32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58个,查处违法行为83起,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立案81起,查货假冒伪劣农资数量5554公斤,涉案金额55.27万元,罚没人民币18.31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根据上级部署,全市农业部门联合兄弟单位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企业140家,质量抽检18批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处违法行为8起,立案8起,结案3起。三是有针对性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产养殖用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我局专门组织开展了市直区域(滨海新城)水产养殖密集区域水产养殖用药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人次,检查水产养殖用药经营户12家,针对在部分经营户的货架上发现外包装标识为非药品的产品主要成分中含有收录于《中国兽药典》的中药及中成药成分,且产品特点、主要功能等描述具有预防治疗功效的情况,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四是开展执法案件评查。根据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案件的现场评查会。对全市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64件、行政许可案卷18件进行了现场交叉评查,评出优秀案卷9卷,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九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发〔**〕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源发〔**〕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自治区第十一党代会精神,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总体部署,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完成年度法制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年,我局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法制部门牵头,机关各科室(分局)及监测站、监察支队为主体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局班子会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也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我局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局班子会)的学习安排,把法制学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局班子会)学习的重要内容,推进局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年内,本局领导集体学法2次。

3.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根据依法行政报告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向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环保厅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履行了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同时对上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整改落实。

(二)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

**年,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改革部署,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新精神、新要求,在年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基础上,我局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将行政执法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

(三)配合全市开展城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中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我局梳理出拟划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以及实施该事项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具体到条、款),并结合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工作,提出本局行业监管与综合执法的职责边界及相关协作工作机制,明确划分了我局与综合执法部门的职责,上报市编办。

同时,我局积极参与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考量乡镇“四合一所”环保业务工作的承载能力,印发《**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县区、开发区完善环保职能的委托下放工作,完善办事流程、操作规范、工作制度、执法程序、学习培训工作等。

(四)完成地方立法工作。

**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我局按程序完成《**市机动车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送审稿)》编制,报市政府并经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5月25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目前二审待审。

(五)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年,我局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45号),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制定《**市环境保护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实施《**市环境保护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年内,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并且建立起长效监督机制。

(六)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程序。

**年,我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严格遵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要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无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无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的内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及时报送市法制办备案,并按照规定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年内代市政府草拟规范性文件2件。

此外,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成本部门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274件法规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部门26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本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修订工作。

(七)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年,我局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法律顾问共参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活动30多人次,出具法律意见40多条。

(八)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

1.全方位开展环境安全执法大检查。**年,我局认真履行执法职责,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活动,严格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千方百计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坚决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确保守住环境安全底线。重点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环境问题整改、“专业查污”查出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治、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环境风险等级较高的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和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5方面开展执法大检查。截至9月30日,共排查重点企业约806家(次),工业园区19个,尾矿库36座,出动2902人次,发现一般环境安全隐患103个,发现重大环境隐患3个。对检查出的环境隐患问题,立即责令企业开展限期整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立即整改一起,违法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将环境污染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年内我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突发事件,确保我市环境安全。

2.严格执法程序。截至9月30日,我局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99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数95件,结案57件,罚处金额总计196.05万元,移送公安部门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件,查封、扣押3件,限产、停产4件,均按要求完成所有法定程序。

3.开展重点行业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年,根据《关于开展**市**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15号﹚精神,结合国家、自治区要求,我局开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垃圾焚烧等8个行业的行政执法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有效地促进我局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6号)要求,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和抽查评查工作。对全局度867个案卷进行了自查,其中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198个、行政许可案213个,行政征收案389个,办结总数800个,发现问题的案卷数2个,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案卷数为0个。对案卷评查情况以及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要求各执法单位进行整改。通过案卷评查,达到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目的,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5.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年,我局切实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执法制度,各行政执法基本做到全过程留痕,重大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后才提交局班子会审议,进一步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九)强化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底,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成立工作机构对我局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进行督促。截至9月30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公示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信息、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执法流程图等近300条,进一步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年,我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绝不因为被复议人是下级环保部门而有所偏袒。同时自觉接受上级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对涉及本局的行政复议案件,按时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年内,我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涉及我局的行政处罚复议案件3件。

3.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年,涉及我局行政诉讼案件(二审)2起,我局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应诉的各项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履行送达、调查等法定程序;积极依照规定参与庭审活动;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调解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司法建议。

4.妥善调处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我局加强信访案件督察督办。对网络及新闻媒体曝光的环境污染问题,安排专人及时掌握并协调办理,坚持深入开展环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加强对环境污染投诉案件的监控、梳理和调解,坚持定期“局长接待日”、“公开大接访”、“局领导带案下访”等制度,重点解决信访积案和热点难点问题。年内,调解了国电**电厂、上林蓝山酒精厂以及4起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纠纷。

截至9月30日,我局共受理公众环境投诉3844件次,投诉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0.7%,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取得明显实效。没有发现因环境问题引发赴邕进京上访、重复致信中央机关及中央、自治区领导批示交办未办结的案件。

(十)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年,为不断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强化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我局5月举办环境政执法人员培训,参加培训152人次,内容包括党风廉政教育、两高司法解释、行政处罚、环保督查以及执法经验交流等。

同时,我局积极组织全市环境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千人培训”146人次、以及其他执法培训56人次,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各种依法行政培训60人次,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1人次。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培训,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

(十一)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年,根据**市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以及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按照透明、公开原则,重点实施环境质量、污染减排、污染源监管、环境执法、行政许可、环境安全、环境信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截至9月30日,在本局官方网站上发布各类行政执法信息2890多条,在自治区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公开政府行政执法信息1900余条,提高执法透明度,强化执法监督,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年,我局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深化开展大气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建筑施工噪声等专项行动宣传。一是开展环保法宣传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活动;二是组织开展环保公众评污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媒体走进工厂企业、环保治理第一线;三是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企业守法意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向群众广泛宣传环保依法行政工作,在“广西新闻网”、“**政务信息网”依法行政专栏、“**政府法制网”等网站和中国环境监察、中国环境报、广西日报、**日报、**电视台、“**环保”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刊登(播出)我局有关环保执法工作动态信息120篇,宣传切实做到报纸有字、电视有声、网络有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继续增大,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由于监管面广、量大、点多,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处于被动应付状态,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二)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环境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

(三)企业守法意识薄弱,环境执法难度加大。

违法成本低,企业守法意识薄弱,导致环境执法检查难、送达难、执行难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一旦违法行为被查处,以各种借口搪塞、拖延。严重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致使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纠正。

(四)欠缺环境执法强制手段,影响行政执法效率。

许多中小企业在厂门外采取不挂牌照的方式逃避检查,给执法工作设置障碍。一些街边房屋改变使用性质,对外经营餐饮、装修,造成噪声、油烟、异味污染环境,引发群众投诉,当事人不纠正,环境执法人员难以当场采取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造成群众误认为环保部门不作为。

**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围绕《**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南发〔**〕13号)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措施,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在推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中的主抓手作用,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监督、考核。

(二)坚持民主科学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目录,推动部门落实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

(三)注重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能。

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联动以及联合执法,发挥联动机制效能。进一步探索环境信用建设,加强对个人和单位的环境信用管理,倡导诚实守信,建立对失信个人、单位联合惩戒机制,下功夫研究解决检查难、查处难、送达难和执行难等执法中的棘手问题,提高执法效能。

(四)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的通知(庆发〔2017〕4号),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法治政府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源发〔2017〕13号)文件中的具体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卫生计生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准确掌握全县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全县卫生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主体,提供行政执法保障。我局坚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县卫生计生局、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县卫计局合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经省卫计委法制处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处理卫生计生案件26起,立案处罚案件26件,结案16件,并在卫生计生监督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截止目前共计罚款金额:12.82万元,未发生因行政处罚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网格管理,重点打击非法行医,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内的诊疗行为,坚决制止违规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和非卫生技术人员。年初以来共开展了7次专项监督检查,出动卫生计生监督员40余人次,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依法取缔无证游医3家,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300余份,并督促整改。在打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行动中,共发行5家非医疗机构非法发布涉及疾病名称和治疗疾病等广告宣传行为,现已将涉及发布非法医疗广告单位业户,移送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智赢律师事务所魏洪亮律师担任本系统法律顾问。领导决策有法可依,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规定,加强诚信建设提升公信力,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提高领导班子成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五是严格管理提高效率,规范行政许可事项1、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为提高卫生计生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效能,促进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进一步清理,依法明确我局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对保留的项目规范了审批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细化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质量要求。

2.严格依法行政审批。全年共受理卫生许可申请42家、医师执业注册申请25人、受理医师变更57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2件,再生育审批许可7件、办证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得到群众的好评。全年无一例行政审批投诉或上访。

三、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县总人口约45万余人,而全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仅为30余人,按照1万人口配备一名监督人员的标准,至少缺少四分之一的专业监督人员。

(二)执法人员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学习仍需加强、存在对个别法规政策掌握不准等问题。

(三)法制工作工作严谨、工作要求高、由于工作人员紧缺,法制工作不够深入、细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用法意识。今后将加强单位职工、执法人员、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更好的将学习成果与工作相结合。

(二)积极开展执法卷宗、行政许可卷宗评查工作。按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要求,今后将定期举行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对许可、处罚卷宗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研究,做到法律依据准确、文书书写规范,进一步提高卫计系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的工作能力。

县卫计局下一步将认真对照市、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

年,区司法局认真贯彻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把依法行政作为我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重要基础工程,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是认真做好制度清理,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评审修订,认真梳理任城区司法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和工作岗位。根据区编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完成了公共服务事项、监管办法等的制定和公开。二是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推进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执业行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清理工作,完善《区司法局公文办理制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计划、起草、论证、审议、登记备案和发布工作,确保文件合法适当。按照近两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局对所有规范性文件重新进行清理,并按照要求做好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发布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重视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形成干部职工参与、调研论证和领导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所有重大决策,确保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杜绝了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权和滥用权力现象发生。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情况。

制定《任城区司法局建立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结合省司法厅的部署在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加强和规范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等的监管执法,规范行政权利运行,提升监管效能。推行执法责任制,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法规学习。在原有7名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基础上,年组织全局另外36名干部职工参加执法培训及考试,争取全部获得行政执法资格。下一步将继续组织非执法岗位干部和新考录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做好执法队伍人员储备。积极探索建立区级社区矫正执法大队,配齐配强执法人员,适应执法工作需要。通过对日常巡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与监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是强化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年,我局成立“任城区司法局案件评查领导小组”以及“任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委员会成员围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窗口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执法执业监督检查、案卷评查和考评等工作,年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区律师行业案卷质量检查、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等多项执法检查。二是加强执法质量和绩效考评体系建设。科学设置执法检查考评标准,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跟踪追究机制。强化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严格限制监管的自由裁量权,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考核,把学法用法和执法办案质量情况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外部监督。依托区政府网站和区司法局门户网站等,深化执法执业公开,对依法可以公开的执法执业依据、过程和结果及时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年,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0件,通过加强群众监督和公众参与,进一步促进了执法效率的提升和执法质量的公平公正。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情况。

一是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日趋完善。加强村居、镇街、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区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539家,其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中,镇街15家,村居515家,企事业单位9家,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年内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2453件,调解成功2449件,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二是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化。积极推动消费、保安、道路交通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年设立“济宁市鞋业消费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年底,全区已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9个,涉及行业、专业领域6个,拥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54人,全年共调处各类行业性、专业性纠纷500余起。三是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依靠街道办事处、依托公安部门“110接处警平台”,创新推出了“公调对接”工作机制,成立了“公调对接中心”,设立了“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了矛盾化解的专业运行。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是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学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协调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本年度学法的重点内容,即宪法、行政法、与公职人员密切相关的刑法、经济法等内容,同时明确学法考法的标准,进一步优化升级学法、考法模式,推动考核化繁为简。二是稳步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专题报告会、科级干部法治讲座等3场次。培训重点围绕党的四中五中******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社会治理等方面,邀请有关领导干部和专家深入解读。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核。年末组织全区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各镇街和区直单位领导干部学法考核纳入全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一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调研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市民政局及时组织开展自查,现将**市民政局法治建设牵头的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对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落实了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统筹谋划工作。认真对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任务,确保措施落到实处。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进一步完善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集中学习《宪法》及党的十九大重要法治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区市重要文件精神。通过领导干部学法的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民政系统共同学法,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学习氛围。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社会自治。

(一)选准配强村级“两委”班子,加强农村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依法组织实施并完成了第十届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会同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市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村党组织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并监督各县(市)区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核定村“两委”职数,选齐配强282个村委会班子,依法解决信访矛盾。本次换届中,应换届275个村顺利完成换届选举,选出村党组织委员1281人,其中村党组织书记275名;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1313人,其中村委会主任275名,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人员知识结构、年龄层次更趋合理,选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细化培训,提升农村“两委”班子在综合治理方便的工作能力。在农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各县(市)区、乡镇对新当选的“两委”成员、村监会成员、村民代表分别组织了共78场次培训,其中县(市)区组织培训13场次,培训人员1825人次;乡镇级组织培训65场次,培训人员7876人次。

(三)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治理模式。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提高村级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区城乡社区治理全面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全市农村全面推行“55124”模式,完善了村级群众自治制度,提升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水平。西夏区团结村和永宁县新华中心村被民政厅推荐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四)推进农村民生建设项目,提升农村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根据、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计划任务,我市19个社区服务站项目资金已下拨至所在县区,其中16个城市社区服务站,3个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

(五)着力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为城市社区开展综合治理提升动力。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落实社区减负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社区减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的过程,继续在“严”和“实”上下功夫,大力推行以“减事务、减牌子、减盒子、减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制度改革,减少工作任务指标,压缩创建达标评比,归并考核项目,“停、减、并、转”社区行政事务,减轻了社区负担,有效提升了社区服务群众的水平,让社区重新回归了服务与自治的本位。一是坚持市委领导牵头抓总,部门协调联动推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建设工作,把推动社区“减负增效”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群众效能、加强社区治理的重要突破口,攻坚克难、强势推进。市委副书记周云峰对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做了批示。市委常委、原宣传部王玮部长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并责成涉及的相关单位和部门制定具体措施限时整改,对下一步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二是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摸清情况查找问题。在社区减负增效“回头看”过程中,市民政局与市委宣传部、组织部、文明办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社区进行实地调查,对全市247个社区准入事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再梳理,共通报社区负担非准入事项76项,主要分为3类,其中:考核创评类30项,开具证明类29项,行政工作类17项,涉及21家行政事业单位,5家企业。推进会后,经梳理,有7项事项是属于**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内的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6家;有10项事项是部门通过购买事项委托社区开展的,涉及行政事业单位4家;有18项事项已经不在社区承担,涉及行政事业单位3家。最终,确定还有40项事项是属于要清理事项,涉及行政事业单位16家,企业3家,为清理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将社区减负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社区减负工作,按照**市社区减负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回头看”,继续清理社区不合理负担。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本县(市)区社区办理事项清单,强化培训,使县(市)区单位、部门、街道和社区都明确各自工作内容和职责,做到有据可依。各单位和部门要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公示办事流程,让群众明白办事流程,找准办事部门,不跑冤枉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社区工作人员对进入社区服务事项的熟知程度,做到不该开展的工作、提供的证明坚决不做。四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各县(市)区在强化社区自治功能上下功夫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准入清单安排部署工作。各单位凡需要社区协助开展的工作,均须事前与辖区政府和街道社区协商沟通,征得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对需社区长期承担的工作,必须落实人员及工作经费,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避免将工作全部转嫁给社区。五是调整完善《**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我市出台《**市社区服务事项准入清单》,运行3年来,准入事项与部分单位工作需求已不相适应,及时对准入事项进行完善。例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卫生许可、小饭桌、学校门口检查,牛羊肉专项检查,农贸市场普查摸底”根据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要在社区开展;**市总工会提出,社区工会工作属于社区工会组织职责内的基础性工作,要在社区开展;**市司法局提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普法依法治理”“七五普法社区”三个创建活动是中央和自治区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求要在社区开展的工作。六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定期开展社区减负增效督查行动,市民政局及时与市委督查室进行协调,对事项准入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找准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反弹原因,抓住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和通报会、下发督查通报、在媒体上公开督查结果等方式,及时通报清理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按清单要求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倒逼机关各单位理顺工作机制,对确需要社区人员完成的任务,各部门也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经费保障,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划拨劳务费用,有效推动社区减负增效常态化制度化。各县(市)区也结合工作实际,加大督查考核,特别是针对社区存在的普遍问题和主要投诉事项,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建立投诉处理等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减轻社区负担。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二

2021年,我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及中、省、市、县全面依法治国、治省、治市、治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汉法治委办发[2021]11号)及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汉办字[2021]53号)文件要求,聚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法治保障水平等重点任务,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为建设法治**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以“八五”普法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扣机构编制部门职能和全县法治建设工作规划,确定工作目标、措施,组织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和综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和综治阶段性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股室分工协作,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努力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干群法制意识。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倡导全体干部在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法律意识。

1.突出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学法、公务员年度学法考试等制度。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利用机关大会开展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业务法规,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工作始终,引导机关形成机构编制“红线不能碰触、底线不能逾越”的法治理念,使全体干部自觉落实机构编制依法管理和执法监督,同时注重发挥社会公众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作用。二是坚持普法宣传。健全完善机构编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原则,创新方式方法,把机构编制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党史教育活动为契机,将机构编制法规学习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培训学习必修课,通过领导讲、带动干部学。

2.关注关键群体,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结合部门联校帮建,指导和协助所联平梁镇中心幼儿园健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教育宣讲活动,大力支持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工作,促进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推动“法律进校园”全面开展。

3.盯住重点人群,强化农村一线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脱贫攻坚联村帮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农村活动,结合民风民俗,对村三委干部、农民工、留守老人妇女等重点人群就扫黑除恶、平安建设、321综合治理、依法治理、镇综合执法等进行法治讲座、法律服务等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文明新风进新村暨普法宣传教育文艺演出,拓展普法宣传教育方式,同时积极利用公众号、微信群等各种平台、阵地、载体进行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依法治国部分,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三、把法治思维贯穿工作始终,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1.严格执行编制种类管理规定。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为准绳,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依法修订完善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机构编制事项申办工作,凡涉及机构编制调整均由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审定,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下属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调整,均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并进行合法性审核,不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人员编制的核定、调整依法依规进行,不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突破总量增加编制。

2.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在2020年完成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交通、农业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机构组建、编制核定、人员划转,实现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的基础上,今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完成了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全面落实了城管、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交通、农业、应急管理七个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夯实“局队合一”工作体制,实现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为提升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重要体制机制保障。

3.创新试点镇综合执法改革。为了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权力下放、执法力量下沉,今年以来,我办牵头组织印发《关于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加强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充分运用“321”基层治理模式相关机制和大数据信息,建立健全群众投诉举报、网格员巡查上报、村社区收集反馈相结合的执法线索发现机制,“321”民情在线、安康综治app、镇综治中心线上线下响应调度机制,镇综合执法办公室统筹指挥、相关执法机构协作配合、“三线”人员参与支持的快速处置机制。梳理并提请县政府印发了《镇综合执法三个权责清单》,明确了镇政府具有管辖权的综合执法事项13项,县直部门委托镇实施行政处罚事项44项,“镇呼县应、上下联动”行政处罚事项38项。通过建清单、赋职能、明边界,明确了镇综合执法队伍干什么问题。县委编委《关于调整镇综合执法试点示范镇机构设置明确镇综合执法机构职责的通知》,厘清了镇综合执法机构与镇属职能站办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以及县直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的权责边界。12月6日,在涧池镇召开了全县推进镇综合执法工作现场会,为10个镇综合执法队伍配发执法服装和装备,全面推动构建“大综合一体化”的县镇综合执法协调指挥体系,发挥县镇两级执法力量的协同作用,为解决基层执法面临的现状和问题总结经验,探索依法治理有效途径,更好地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4.圆满高效完成行政复议制度改革。为落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确保全县行政复议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体制运行。我办坚持主动思考、提前谋划,开展调查研究和职责划转协调工作,加强与县司法局对接沟通,认真研究学习中央和省委有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吃透改革精神,深入调研分析我县现有行政复议工作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早着手谋划盘活编制资源,全面统计摸清县政府工作部门近三年行政复议案件情况,精准评估改革前后全县行政复议工作量增减变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工作实。及时制定**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方案,将全县行政复议职责整合由县司法局统一承担,作为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并以县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为县司法局机关增设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具体承办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县内统筹调剂增加行政编制2名,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编制保障。明确县司法局机关内设的法制股负责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法治监督,理顺内部监督运行机制。积极推动为司法局机关组织招录和选调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务员,以确保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和工作任务相适宜。

一年来,我办聚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法治保障水平等重点任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八五”普法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持续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紧扣部门职能职责,落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综合执法改革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续跟踪督导评估工作,进一步创新挖潜全县机构编制资源,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体制机制服务保障。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三

**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的文件精神,结合党的十九大要求,着力推动我局制度建设和法治建设,着重抓好普法学习、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管理经济社会等工作,深入全面提高全局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水平,力促我局各项工作在法律法规的红线内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关于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局法治建设规划,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由分管领导抓工作部署,具体成员抓工作落实,积极贯彻国家、自治区以及**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法定职责必须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在已公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按照“一表两单”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增减相关职权事项,调整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等要素,增加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问责依据、监督方式,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制度,圆满完成权责清单的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

落实“一事通办”制定三张清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8号),我局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禁止“明进暗不进”和“两头受理”。

按要求完成了编制。制定了“一次性告知”清单、“最多跑一次”清单、“一次不用跑”3张清单。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市**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工作规则》,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二是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向全社会公布,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情况。我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向社会及有利害关系的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加强公共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做到了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必须进行听证。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检查考核和督查通报等配套工作机制,向社会发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责任和问责办法,并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依法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本局的工作职责、干部的岗位职责等。设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和监督制度,精简办事程序,加快审批速度,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促进全局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健全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机制,依法按程序受理信访事项。为有效地防止和纠正执法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实施逐级检查汇报制度。要求执法人员要及时把执法工作中碰到的问题、解决的措施向主管领导汇报。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对我局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

加强经济建设,依法推动发展。认真按照自治区以及**市有关经济工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推动经济和社会稳步协调发展。在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上,注重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建立健全局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前的公众参与、法律咨询、专家论证制度。制定重大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审批管理程序,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支持、参与区维稳和综治工作,努力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年我局法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的还不平衡,深度不够;。

三是部分行政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个别同志认识还不够到位,依法行政的要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履职能力。坚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今后,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将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职一致”的要求,进步加强我局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再向新台阶。

积极推动“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与落实,组织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普法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和参与法治培训及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完善细化明确各项工作制度,为干部职工提供统一规范的工作指引,做好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加强资产管理及预算控制,落实行政决策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财政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篇十四

围绕法治黄石建设工作重点,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加强科技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年以来,市科技局党组中心组先后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在科技系统内部通过会议传达、专家讲座、领导讲课等学习形式,增强部门法治建设意识。3月,在全科技系统内,组织传达学习了《湖北省科技创新自主条例》;8月,局系统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法治中国》专题片;9月,邀请到湖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xx“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黄本莲教授来我局讲析《民法总则》,局班子成员和系统干部职工50多人参加;12月,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报告会,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副校长、副教授刘国容来市科技局进行宣讲。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及局机关退休干部代表共40余人参加宣讲报告会。同时注重网络平台学法,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平台、省科技厅行政能力提升学习的平台,加强工作人员科技政策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市普法办学习要求,按时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注重专利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力度,组织3名专利执法人员参加省知识产权局专利执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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