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我们对自己的成长和进步进行梳理的重要步骤。结合自身的经验和体会,把握总结的重点和关键,突出重要信息。以下是一些行业内的专家观点和见解,相信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停发乡镇补贴篇一
根据青老龄办9号文件的要求,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高龄补贴管理办法,及时对制度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整改,现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街道办事处截止2018年第三季度登记在册70---100老人共3706人(其中新增100人,金额27880元),发放高龄补贴1255630元。
二、政策落实情况。
(一)严格申报程序,规范档案管理。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登记备案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身份核实,为老年人提供便利。针对行动自如的老人,通知老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登记核实;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积极主动与老人及其亲属沟通,并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办理申请;针对长期居住外地的老人,通过电话通知老人或者亲属,采取电话确认、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登记核实。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照片,向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青海省高龄补贴申请审批表》,由居民委员会调查核实、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严格实行三级把关。各社区、街道办事处指定专人负责高龄补贴登记、审批工作,申请审批表中的内容填写完整,并按要求逐级加盖公章,并对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复印件留档备案,建立健全高龄老人个人信息档案;同时对辖区内高龄老人基本信息、新增及注销人员信息、资金发放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健全完善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档案。
(二)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对象精准。
加强高龄补贴发放动态管理,做到公开、公正、透明。街道办事处每月要核查辖区享受政策人员的新增、注销等情况,汇总后统一报区民政部门备案。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经区民政部门核准,自年满70周岁的当月起计发补贴,自核准的当季度起开始发放补贴。享受待遇的老年人在省内迁移户籍的,户籍迁出当季度的补贴由迁出地发放,自迁出的次季度起由迁入地发放;老年人死亡或者户籍迁至外省的,由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于次月停止计发高龄补贴。
(三)强化政策宣传,提升服务水平。
切实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张贴通知、发放宣传册、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公布高龄补贴申报程序、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等,确保辖区内老年人全面了解政策,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登记。
三、存在问题。
1、对死亡人员的注销不及时。在政策执行中,由于老年人去世后,直系亲属未及时上报,对死亡人员户籍注销不及时,高龄老人去世后不需要在社区开死亡证明,社区工作量大,繁杂,无暇跟踪调查;对于在外地去世的老人,在外地办理相应事务后,户口本上未写注销,街道、社区不能掌握老人去世情况,存在老龄补贴追缴问题。
2、老龄工作队伍力量薄弱。街道办事处无老龄工作编制,民政干部工作量大,业务繁杂,出现对老龄管理不到位,增减信息收集不及时。
3、高龄补贴审核存在困难。社区每季度都会张贴温馨提示,告知享受高龄补贴的老人进行审核,但因老人长期居住外地,辖区楼院拆迁等情况,登记电话时常有更换,且与辖区派出所户籍管理现对接不便,街道、社区掌握其动态困难,不能及时通知相关政策和审核事项。
四、下一步打算。
街道办事处将严格按照《青海省高龄补贴管理办法》(青民发〔2015〕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高龄补贴发放的申报、审批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在政策执行中,严格规范档案、监控高龄人员动态、及时登记备案,切实做好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有效落实惠老政策。
1、街道、社区将利用社区委员微信网格,将高龄补贴等惠老政策,及时在微信群里公布。将温馨提示张贴在辖区各个小区、楼院,并且延伸至各个单元门。并通过前来审核的老人,加大宣传,通知自己熟知的在外地或者在其他地方居住的老人,通过电话或者微信视频进行审核,达到严格规范管理高龄老人。
2、街道、社区将协调小区物业,对有老人去世情况的信息及时告知社区。对于老旧楼院,社区将告知门卫以及在每个楼院选取一名楼长,如发现老人去世信息及时告知社区。
xx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27日。
停发乡镇补贴篇二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财建明电[2012]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的通知》(鲁财建[2012]2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综合直补政策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这次自查整改工作使我们充分认识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我单位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立即针对“两补”情况,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对照文件,开展排查工作。
我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对事前审查、公示制度、是否虚报等行为进行自查,自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有虚报农户、代领代发的虚报冒领行为,也未发现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补贴金额、“一折通”账号等基本信息不符的情况,且严格执行了补贴村级公示制度,及时上墙公示。
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明确自身责任。
在“两补”发放及领取中,我单位无关于反映“两补”情况的信访件,我们将会在以后的工作中,提高自身业务,明确自身在补贴面积核定、资金拨付、“一卡通”管理等各环节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等各部门的对接和协调,形成合力,做好两补发放工作,确保老百姓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三、严格管理,做好督查。
为了彻底杜绝有关违规违纪行为,我单位将会加强补贴管理工作,严格管理、公示、督查制度,落实补贴资金专户、“一卡通”专人管理,及时在村务、信息网上公示相关情况,及时处理来访村民的信访情况、做好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加大对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自查、抽查,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四、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粮食实际种植面积核实上报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存在面积不实的现象。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停发乡镇补贴篇三
x党委决定从今年x月1日起实行乡镇干部基层补贴政策。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x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关于实行乡镇干部基层补贴的通知》(r22;201xr23;号)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原则。
1、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与工作实绩、宗教事务管理、维稳任务轻重等相关工作紧密挂钩。
二、发放对象。
按照x乡镇干部基层补贴政策,发放范围为所有在职在岗、考核合格的乡级干部(含挂职干部)。具体包括:在职在岗、考核合格的乡机关及站所干部、乡中小学教师、乡卫生院工作人员。
三、发放标准。
按照x乡镇干部基层补贴政策及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实行乡镇干部基层补贴的通知》精神和[20xx]号文件精神,对我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xx元,具体为:党政正职平均每人每月xx元,党政副职平均每人每月xx元,一般干部平均每人每月xx元。结合补贴发放原则的要求,采取分层分类进行发放。
1、强化考核力度,全面推进“龙头”工程,凸显书记抓、抓书记这一关键,党政正职考核实施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业绩点评、综合评定,市委书记谈话制度。2、基层补贴发放不搞平均主义,不搞“一刀切”,结合我乡实际,从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的角度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发放办法,对表现突出、考核优秀的干部可多发,充分体现“三个不吃亏”。
可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不称职(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
四、资金来源及发放方式。
基层干部补贴所需资金,由财政予以补助,其余部分列入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专款专用。干部基层补贴采取现金形式直接送达,不得以银行卡等非货币形式发放,按月发放,但不随其他收入一同调整。
调(借)离基层工作岗位以及退休人员,从调(借)离或退休的次月起停发。
五、考核内容。
乡机关、站所干部考核主要围绕在推进强基固本、长治久安等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坚强堡垒,把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服务各族群众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骨干力量。
1、执行党组织决策,带头学习提高。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乡机关和站所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水平较高,政策业务能力较强,具备“双语”能力。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策。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宗旨意识较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勤谋善思重落实,带头争创佳绩。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使基层干部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乡机关和站所干部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面貌。
3、包片包户包责任,带头维护稳定。认真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乡机关和站所干部分片包户,入户率、掌控率100%,维稳责任覆盖。“四知四清四掌握”、综合治理等各项维稳措施到位,对村民家庭、流动人口、重点人员、出租房屋、宗教活动、商业网点、土地承包、务工人员掌握准确。社情动态、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研判、早报告、早控制。
4、知人知心知民情,带头服务群众。乡机关和站所干部一年三分之一时间入户走访群众,了解群众思想动态、生产情况、生活状况。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较强,自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5、廉洁、勤政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爱岗敬业,工作积极,坚守岗位,工作不拖拉、效率较高。注重团结,注重大局,服从组织安排。遵守法律法夫,遵守组织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积极参与争先创优活动,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积极争当先进。
六、考核程序。
基层补贴发放不搞平均主义、不搞一刀切,要严格考核,切实做到考核称职的才能奖补。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重奖,积极工作的予以多奖,倡导想事、干事、干成事的良好风气。
1、考核原则。
(1)、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与平时的工作、各类考勤相结合;。
(2)、公开、公平、公正;。
(3)、注重打基础的实绩、利长远的潜绩;。
(4)、鼓励真抓实干、坚持原则的干部。
2、乡机关干部与站所干部一并考核。乡机关干部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站所干部考核由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共同进行,主要根据考勤情况、现实表现情况、分管领导意见等,以乡党委考核意见为主。乡中小学、卫生院工作人员,分别由市教育局、卫生局负责考核,经乡党委审核定等。
3、基层补贴资金集中管理。进一步理顺站所关系,加强乡站所管理。乡干部基层补贴,按财政保障体制统一拨付到乡集中管理,做到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挤占、挪用,一经发现,市委将收回或扣减专项资金,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乡纪委将对补贴发放工作进行监督。
4、细化发放考核办法。建立严格的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措施,分管领导要参与各分管站所的业绩考核,特别要围绕民生建设各项部署进行考核,把维护稳定作为最大的民生保障,把群众对维稳工作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奖补对象工作实绩、确定奖补标准的重要依据。把完成日常工作、阶段工作任务及考勤情况作为主要指标,重点突出乡机关干部和站所、学校、卫生院干部的年度岗位职责、目标任务和工作实绩。实行每月考核,考核结果由分管领导确认签字方可有效,否则不予发放。
5、实行基层补贴发放公示制度。全面落实维护稳定、服务群众各项工作,要将考核结果和补贴发放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形成补贴发放考核激励机制。
七、组织领导成立乡干部基层补贴发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兼任,工作人员从机关、站所等相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干部基层补贴发放考核的安排部署、组织领导、考核督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八、有关要求。
1、补贴发放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建立奖补资金发放考核制度。各站所也必须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业绩表彰与严格要求、点评推进工作紧密结合,发放奖补资金时,乡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话,乡副职与分管口的站所负责人谈话,站所负责人与一般干部谈话,对上月工作情况进行点评,对深入推进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对推进工作不力,落实不彻底的由乡党委书记约谈。乡中小学校、卫生院由市教育局和卫生局根据行业特点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
2、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可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乡考核领导小组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该干部或工作人员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通知其本人。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停发乡镇补贴篇四
根据宣财字【2012】1号文件《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2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通知》和宣财字【2012】9号文件张家口市宣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12年张家口市宣化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实施办法》的通知。我镇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为了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在我镇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按照省、市、区财政部门开展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进行检查的通知,我镇直补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我们利用三天时间,对全镇范围内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我镇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我镇共抽查16个行政村,走访农户68户,抽查情况表明,我镇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在区财政局布置对“粮食补贴工作进行检查”工作以后,我镇直补工作人员积极的向镇领导汇报,得到领导的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检查组,安排布置直补检查工作。我镇工作小组共9位工作人员,分为3组,走村入户检查粮食直补工作。
2、直补通知书、《致村民的一封信》全部发放到户,直补政策得到广大农户的热烈拥护。
根据“四到户、六不准”的原则,我镇工作人员将《宣化区人民政府2012年关于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以村为单位全部发放到户,共计发放4000多张;补贴资金已于2012年2月17日前足额兑付到农户“一卡通”,全镇兑付直补资金809513.33元;全镇2950户农户已全部享受到粮食补贴和综合补贴,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经过自查,无存在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也未发现收取各种费用、抵扣债务的行为。从这次自查结果来看,使广大农民对直补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直补政策热烈拥护,对直补工作满意,直补政策深入人心。
3、操作规范,手续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根据省粮食补贴精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全镇做到了《粮食直补通知书》发放到户,直补资金兑现到户;《补贴面积、资金核对册》上签字齐全,手续完善,操作规范,并装订成册,妥善存档,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二、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补贴过程中,个别农户银行卡丢失,在补卡后未及时向我镇直补工作人员提供新的卡号,导致个别农户的补贴资金发放不下去。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〇一二年三月八日。
停发乡镇补贴篇五
根据人社部7号文件精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文件决定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
补贴对象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上级政府长期派驻乡镇(6个月以上)工作人员。
补贴标准为:5年以下200元,6~220元,11~240元,16~260元,21~25年280元,26年以上300元。
对条件艰苦乡镇可适当提高补贴,原则不超过100元,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补贴时间:1月1日开始。
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出乡镇,补贴取消!(补贴具体事宜以各县市人民政府文件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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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三大举措”确保乡镇补贴实施工作率先完成。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5〕31号)精神,濮阳市积极采取三大举措,在全省率先开展乡镇补贴实施工作。
此次工作涉及全市五县二区75个乡镇、28834人,截至2015年12月底,濮阳市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全部落到实处,该项工作率先圆满完成。
一是查“家底”,迅速摸清底数。
按照省厅要求,濮阳市人社部门派出业务骨干分赴五县二区,加班加点统计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数,分门别类核实工作人员津补贴发放情况,仅用15天就完成了全市调查摸底工作,为落实乡镇补贴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将数据上报省厅的同时,进一步梳理了全省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依据,对如何开展全省及我市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二是接地气,积极制定政策。
市人社局接到省厅开展工作的通知后,召开专题座谈会进行学习讨论,提出了乡镇补贴实施工作的主要任务、遵循原则和具体要求。
各县(区)创新工作思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着重考虑本地工作实际、基层干部艰苦条件程度等因素,科学制定本地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具体办法),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已全部行文实施,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严标准,强化督导问责。
市领导高度重视乡镇补贴落实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了“坚持原则、严把标准、及时请示、立即解决”的工作原则。
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不超标准、不扩大范围,严格按照实施范围、发放标准、发放办法、执行时间等规定公开透明开展审核审批工作。
对不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延误政策落实、损害乡镇工作人员利益的行为一律严查严处。
各县(区)业务负责部门妥善处理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将乡镇补贴工作政策宣传到位、意见落实到位、补贴发放到位,保证了基层乡镇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工资福利科)。
停发乡镇补贴篇六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xx〕28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准你县乡镇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边远等级的批复》(吉府字〔20xx〕31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根据在乡镇工作的年限,乡镇工作补贴划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xx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乡镇等级划分。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复:禾川镇、才丰乡、埠前镇、石桥镇、莲洲乡、在中乡、里田镇、烟阁乡、高市乡、龙源口镇、高桥楼镇、怀忠镇、沙市镇、龙田乡、文竹镇按一般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龙门镇、台岭乡、象形乡、芦溪乡、高溪乡按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曲白乡、坳南乡、三湾乡按最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实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五、办理程序。
1、初审。由个人申报,填写《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复审。乡镇工作的年限可以通过个人档案、工资审批发放表、个人年度考核表、单位考勤表、任命(聘任)文件、缴纳住房公积金花名册、发放计生奖花名册、发放综治奖花名册、人员编制证等资料来认定。
2、公示。各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在审核乡镇工作人员的个人相关资料后,由单位分机关和事业人员分别填写《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并在本单位、本乡镇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上报材料准确、真实。
3、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单位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财政、人社部门成立联合审核小组审核,审核小组根据各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公示情况,对上报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进行审核认定,并批复执行。
4、发放。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后,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六、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务必在规定时间上报,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及时圆满完成。今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需调整乡镇工作补贴的,都应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在办理乡镇工作补贴过程中,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对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县人社、财政部门沟通,不得擅作主张。凡因把关不严、工作不认真负责,甚至弄虚作假导致财政资金流失的,发现一次,县财政将扣发该单位的工作经费,扣发金额与该单位发放一个月的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的金额相当,并按照20xx年6月13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令31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停发乡镇补贴篇七
乡镇补贴实施方案写,以下的乡镇补贴实施方案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根据xx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xx人社发〔xx〕x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xx试验区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划分情况的批复》(x政秘〔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区直部门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经报市政府同意,全区各乡镇办均为一般乡镇,结合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
三、资金来源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从xx年1月l日起执行。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各乡镇办、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摸底审查公示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完成所属工作人员摸底审查工作,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按规定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申报审批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并报区编办。
经区编办审核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六、有关具体问题
(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办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
调离乡镇办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任职年限比照工龄计算方法确定,按虚年计算。
达到年限调整标准的,从达到年限当年的1月起执行新的标准。
乡镇工作时间有间断的人员,其间断时间不满1年的,不计算间断时间,超过1年不足2年的,扣除1年;其间断时间超过2年不足3年的,扣除2年,并以此类推。
(三)借调出乡镇办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经组织批准借调的,借调期间可计为乡镇工作年限。
选派、下派等到乡镇办、村(社区)工作干部不纳入执行范围。
因病、因事不在岗工作的,乡镇工作补贴按《关于转发〈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叶人福〔xx〕1号)规定执行。
(四)乡镇工作补贴与其它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可以同时享受。
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仍按xx政办〔20xx〕4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x〕1号)规定,大别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享受的生活补助继续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五)派驻乡镇办机构的确定,由各主管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和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文件相关规定申报,同时享受人员数不得超过“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数。
乡镇办中小学和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具体执行范围由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六)申报程序。
(1)个人据实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2)所在单位(站所)负责初审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3)主管单位负责复核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在单位内部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编办进行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分别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批。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个人申报表必须由本人签名,单位申报花名册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主管单位报批花名册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个人和单位申报材料由主管单位留存备查。
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材料必须出具主管单位正式报告,说明初审、复核及公示的情况和结果,并附《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一式四份。
七、组织实施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划定享受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纳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范围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要求申报实施人员及其标准,各乡镇办要协助管理区直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考勤和日常考核,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区人社局要做好符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人员的审核审批;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备和拨付。
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
各村(居)委会:
为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包括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增加种粮农民收入,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县上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原则和对象
(一)补贴原则。
坚持“谁种粮谁受益”、“有种有补,无种无补”、“多种多补、少种少补”的原则。
(二)补贴对象。
种植主要粮食作物品种的农户户主(含业主、法人、专业合作社),并能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且享有产品处置权。
国有农场、村集体等未发包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严格落实“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对租种土地在2013年4月份前已签有书面协议或合同并约定补贴对象的,以协议或合同为准,协议或合同未约定补贴对象和未签有书面协议或合同的,补贴对象认定为实际种粮户;2013年4月份试点工作开始后,补贴对象一律认定为实际种粮户。
(三)补贴作物。
主要粮食作物是指小麦、水稻(早稻、中稻、晚稻)、玉米以及成片种植的马铃薯、红薯、高粱(成片种植即以村为单位,整村单品种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的马铃薯、红薯、高粱)。
补贴品种与其他作物间作时,补贴品种须为主作物,并占种植面积50%以上。
二、补贴方式及补贴面积认定
(一)补贴方式。
当年补贴金额按上年核实的补贴种粮面积和当年县人民政府核定的标准确定(补贴面积乘以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由县财政局委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农户户主的“一折(卡)通”账户。
(二)
除报工作。
各县(市、区)上报财政部的
第九条补贴面积。
补贴面积为补贴品种的实际种植面积。
实际种植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承包土地(含自留地)为基础,实际种植补贴品种的面积审核确定,原则上不重新丈量土地。
补贴面积以亩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补贴面积的认定:自留地、河滩地等未纳入承包耕地而又实际种粮的,确定实际种植面积后享受补贴;流转土地面积以原流转户登记的承包面积为基础,确定实际种植面积;对大小春两季作物净作的补贴品种的,以承包土地面积分别计算补贴面积;对在同一耕地上同季(大春、小春)间作种植的多个补贴品种,以其中一个主要作物种植面积达50%以上的品种计算补贴面积,不重复计算。
对同季间补贴品种与其他作物间作时,补贴品种为主作物并占种植面积的50%以上的计算补贴面积。
不纳入补贴面积的范围: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承包土地上种植的面积不计入补贴范围;农户在未经相关部门允许开垦的荒山荒坡上种植粮食作物不享受补贴;现代农业园区,设施农业占用的土地,种植了经济作物,不予计算补贴;涉及高速、工业园区等各类建设用地,占用的.土地不纳入补贴范围。
三、补贴面积核定及发放程序
(一)农户申报。
由种粮农户户主分大、小春两季对种植补贴品种的粮食作物面积向村民小组申报,填具《宣汉县20xx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面积申报审核表》(以下简称申报审核表)并签字认可。
农户租种耕地不在户籍所在地的种粮农户,由种粮所在村社登记补贴面积。
(二)小组核实。
村民小组对本组种粮农民在农民补贴网上的个人信息(此信息由乡镇财政所提供,包括农户编号、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一折(卡)通”账号等信息),分小春、大春两季对种粮农户的补贴品种、种植面积进行登记核实,对申报审核表由社干部核实后签字,根据申报审核表面积,如实汇总填写《宣汉县20xx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通过村民小组会议确定、村社代表签字认可,在村民小组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后分别于4月底和7月底前报村民委员会复核。
(三)村级复核。
由村民委员会对村民小组的直接补贴登记表进行复核,并对跨组土地流转的进行核查归并,对申报审核表面积调整的按程序签字复核,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村民代表签字后,进行村、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后,分别于5月10日和8月10日前上报乡镇农业部门、财政所。
(四)乡镇审核。
乡镇农业部门会同财政所对各村上报的直接补贴登记表进行认真审核,对跨村土地流转的进行核查归并,对申报审核表面积调整的按程序审核签字后,各村的申报审核表明确责任人负责检查、审核并在汇总表签字,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在乡、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无异议后,5月底前将小春面积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后的纸质签章汇总表、电子版登记表和公示照片上报县农业局,8月底前将大、小春面积经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后的纸质签章汇总表、电子版和原始登记表、乡镇证明文件和公示照片上报县农业局,农补网系统导出数据上报县财政局,做到系统数据与原始登记表一致。
四、补贴数据上报及档案管理
(一)严格数据上报。
乡财政所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对中国农民补贴网旬报制度及分户数据上报的有关规定,切实认真做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数据上报工作。
各村社负责农民补贴网相关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乡财政所对上报的分户数据进行核查、调整和完善,并汇总上报的农户姓名、补贴面积、应补、已补等有关数据,做到分户数据与旬报数据一致,与安排拨付的补贴资金一致,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放补贴的数据一致。
(二)加强档案管理。
直补工作的有关资料(文字、图表、照片、签字表格等)是直补工作的真实记录和重要凭证,是备查备检的重要依据,各村社要认真收集整理、存档。
所有资料(含宣传照片、会议照片和记录、信息报道、申报审核表、登记表、汇总表、证明文件、信访记录等)收集后上报乡财政所,实行分类归档、严格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1.加强组织领导。
乡上成立由乡长彭飞任组长、副乡长李华、财政所所长邓纪成、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柳池乡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财政所,具体负责直接补贴工作。
乡政府对全乡的直接补贴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的制定、完善,补贴标准的确定,组织实施辖区内直接补贴的面积核实、资金兑付、监督检查及信访等工作,落实村、社基层干部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责任书》。
2.乡镇具体实施。
村社对辖区内的直接补贴工作具体负责,主要负责种粮农民面积申报、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政策调整的宣传、监督检查和维稳信访工作。
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层层确定村、组责任人,办公室悬挂标识牌,放置直接补贴宣传手册,办公桌摆放人员职责明示牌,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政策宣传、监督检查、信访处置力度,明确直接补贴流程、服务承诺、逐级工作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并制图上墙;村、社干部对辖区内的直接补贴工作直接负责,具体组织种粮农户种粮面积的申报、登记、复核、公示等基础性工作,按程序、环节对申报审核表进行核实检查后签字,确保直接补贴发放准确、到位,并全力做好直补政策宣传、信访等具体工作。
六、监督管理
(一)严格操作程序。
坚持做到“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确保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五个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一折(卡)通”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
“六个不准”即不准抵扣“一事一议”筹资等任何款项,不准拖延兑付时间,不准骗取、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集体代领,不准擅自更改“一折(卡)通”补贴户主的信息,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二)严格公示制度。
严格按照补贴面积核定及程序,分别对组核实、村复核、乡审核、县直发前的程序进行4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留下影像资料上报和存档。
(三)严格资金管理。
对在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中违纪违规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严格监督检查。
乡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积极做好粮食直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对补贴面积的核定、补贴资金的分配与兑付进行全程动态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对种粮农民补贴政策的落实。
根据《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茶陵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茶陵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放范围和对象
十二个乡镇所辖范围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特岗教师)。
其他学校暂不列入发放范围,待上级有政策明确后,再予以执行。
有以下情况的乡镇工作补贴严格按相关要求发放:
1.中途离开乡镇学校的教职工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2.法定假期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法定假外请假超过一个月的,请假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3.以前因教育局政策原因提前离岗休息的,必须返岗上班、担负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否则,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4.到龄退休的教职工,从执行退休工资之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5.因脱产参加学历教育、借调等离开乡镇学校工作岗位超过一个月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二、补贴标准
在乡镇工作时间不满10年为200元/月,满10年不满15年为260元/月,满15年不满20年为320元/月,满20年不满25年为380元/月,满25年不满30年为440元/月,满30年为500元/月。
三、工作年限计算方法
乡镇工作年限按在乡镇和20xx年12月底前在下东、思聪、洣江三个街道工作实际工作时间累加计算。
1.原在补贴范围乡镇工作,中途离开的时间不算乡镇工作年限;
2.在县外工作的年限不算乡镇工作年限;
3.大学读书期间计算为工龄的时间不算乡镇工作年限;
5.每年审核乡镇工作年限时,截止时间为上年的12月30日,按周年计发乡镇工作补贴。
当年新招聘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开始发放。
四、审批和发放程序
符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的教职工,由本人填写个人信息审核表,所在学校查档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公示无异议由学校造具花名册经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教育局核定,再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根据全县教育系统年度补贴总额下拨到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分两批:1~8月份、9~12月份下拨到相关学校,各学校按规定发放到人。
自到各乡镇工作之月起开始发放,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乡镇工作补贴每年年初进行集中审核一次(年度中调入或调出的教职工,各学校即时上报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县教育局计财股汇总,再报县财政局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对乡镇学校工作的教职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是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是对乡镇教师的一项激励措施,有利于稳定农村基层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向农村中小学流动。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违规发放,真正把惠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做好、做实。
(二)乡镇工作补贴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三)县教育局、财政局每年对乡镇工作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对擅自扩大发放人员范围、提高发放标准的学校,或对离开工作岗位、调离或退休人员不及时停发乡镇补贴等情况,一经查实,除扣拨学校下拨经费外,将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停发乡镇补贴篇八
近日,一名安徽网民在《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马鞍山市和县何时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对此,马鞍山市政府回复称,和县政府已下发《关于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规定从20元月起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和县教育系统近期已召开会议进行布置,经登记造册、审核、公示等环节后,预计10月份可打卡发放。
【网民留言】。
我是马鞍山市和县的一名快退休的教师,乡村教师补贴不知在我退休前能否领导?芜湖市已经发放一年多了。
我们所在的镇政府也发了,为什么教师到现在没有发?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乡村教师补贴发放的问题,马鞍山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教育局、和县人民政府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县政府已下发《关于全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规定从年元月起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和县教育系统近期已召开会议进行布置,经登记造册、审核、公示等环节后,预计10月份可打卡发放。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和县人民政府联系。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就向你反映我们这里的自来水脏,老是停水的问题,你们回复会尽快解决,而且也拨款改造了,可是水厂不作为,到今天还是这样,这已经一个月了,天天停水,今天也停水了,这么热的天气,没有自来水吃用,太阳能上不了水,晚上也没有自来水洗澡,严重影响了农民的正常生活。
希望书记这回能彻底解决我们的吃用水问题,谢谢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1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自来水厂停水问题。
巢湖市回复如下:经查,您反映的是苏湾镇司集自来水厂停水问题。
为改善苏湾镇司集片区供水状况,有关部门已对原司集自来水厂进行了改扩建。
目前,供水基本正常。
对因工程施工中不慎挖断自来水管道导致的停水问题,已责令水厂加强巡查和维护,对破损管道及时抢修,保障正常供水;同时,在主管道铺设线路上加密标识桩,增强警示效果,减少施工对自来水管道的损坏。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我是淮北人,热衷于家乡建设。
淮北南部次中心浍河新城规划在到建成。
到现在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
这都马上了。
还有听说濉溪在百善镇南边的高速以南要建雁鸣新城县域次中心。
南部矿区人口也不少啊,而且有好多矿,应该统筹规划矿区,重新设立一个新区,设立一个典型矿区示范点。
毕竟人口条件应该能达到,经济水平应该也不错,离最近的大地方宿州也有60里路。
而且有利于淮北宿州一体化发展。
毕竟宿州的西部大外环都算贴着濉溪的地面建了。
这样也有利于平衡南部矿区与宿州一体化发展,毕竟南部矿区离宿州近。
还有县道x015建议升级为省道,打通宿州到临涣煤焦化基地的通道,毕竟向北有淮北煤焦化快捷通道,向东宿州方向路也应该修好。
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市委督查室及时交办督办,市城乡规划局进行了办理。
现回复如下:淮北市区与濉溪县城区已连为一体,但淮北市区、濉溪县城区均位于市域的最北端,而市域南北长约100多公里,对位于市域南部的双堆集、南坪镇、孙疃镇等辐射带动不足。
为了有效带动南部乡镇的发展,同时妥善安置淮北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及临涣煤矿等周边6个矿区的搬迁居民,保证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产业基地和矿区的可持续发展,依据《皖北城镇群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濉溪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安徽省城乡规划院对我市南部次中心进行了选址论证,拟确定以百善镇为基础,向东、向南拓展,形成市域南部次中心,以此带动我市南部区域发展,加快我市新型城镇化进程,同时,也为濉溪县城搬迁奠定基础。
经了解,目前该规划项目尚未启动。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与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是涡阳一高中学生家长,我们户口所在地为下面乡镇。
前日去县城城南派出所给孩子办理身份证,被城南派出所告知,首次办证必须回户籍所在地。
为此,我想建言一下,为了方便学生和家长,可否将带有照片的学生证或者上一级次的毕业证作为有效证件,用以证明“我”是“我”,从而实现学生首次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
谢谢,请予研究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涡阳县委认真调查处理。
现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被告知首次办证必须回户籍所在地”的情况。
根据《安徽省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规定,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政服务中心)提供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因此,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应持户口本和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关于您反映“可否凭学校有效证件首次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情况。
经查:根据《安徽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方案》规定,异地受理的业务范围包括: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
因此,您反映的凭学校有效证件首次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不属于异地办证范围,不能异地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我是涡阳县青町镇农民,也是种地大户,手里有二百多亩地,从今年的产量上看,大丰收,价格是国家保护价的一大半,还没有人收,这让种地大户赔本赚吆喝,希望领导能体会到我们种地大户的不易,这样下去的话,谁愿包地啊,不是说种地大户,国家有扶持政策吗?可我们从没看到过,还望领导能实地了解一下,农民的不容易。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涡阳县委认真调查处理。
现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价格是国家保护价的一大半,没人收”问题。
经查:涡阳县严格按照《20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并将收储价格和质量标准在各收储点进行了公示。
今年午季涡阳县在新兴、牌坊、曹市、龙山等地设置了小麦收储点,根据您所居住的位置,您可到附近的曹市、龙山收储点出售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
关于您咨询“种地大户,有无扶持政策”的情况。
经查: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暂未有符合您情况的补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涡阳县城道路交通存在问题需要解决,机动车占用人行道乱停急需治理,向阳路人行道无法通行,迫使行人上机动车道行驶,给交通和行人带来不安全因素,站前路和康宁路交叉口,平安保险公司门口天天车辆乱停交通堵塞,无法通行,请有关部门治理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责成涡阳县委认真调查处理。
现回复如下:关于您反映“县城道路交通存在问题需要解决,机动车占用人行道乱停急需治理”的情况。
经查:随着机动车数量激增,县城区内拥堵和交通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此,涡阳县根据需求在主要路段,合理划定了停车位,并加大路面巡查执法力度。
关于您反映“向阳路人行道无法通行,迫使行人上机动车道行驶”的情况。
经查:涡阳县向阳路从乐行路至胜利路段,两侧都已划定停车位,人行道畅通;从胜利路至团结路段,因人行道狭窄达不施划条件暂未划定,经现场查看该路段商家确有在店门前违规停放现象。
为此,涡阳县已于7月底前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对不按停车位停放、不按车型停放等其他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关于您反映“站前路和康宁路交叉口,平安保险公司门口交通堵塞”的情况。
经查:该路段因近期东侧商住楼施工,人行道暂时封闭,同时经现场查看该路段确有乱停乱放现象。
为此,涡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此路口设置禁停标志,并加大执法力度,杜绝乱停乱放现象。
相关情况,请与涡阳县公安局(联系人:张勇,电话:13956822333)或城管执法局联系(联系人:宋效辉,电话:1385674377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刷墙搞得地上都是白灰走路脚上都是白灰小便依旧噪音污染依旧就想问问可以让夜市休息日停工吗?好让我们安静干净点全是白色油烟一直没改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8月25日,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金寨县梅山红棚夜市整改问题,我们要求金寨县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就您反映的问题,金寨县高度重视,已经着手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1.已组织召开了梅山红棚经营户会议。
针对消费者夜市吵闹、随地小便等不文明行为,积极探讨解决办法,要求业主在经营盈利同时,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好周边环境,并把文明理念向消费者传递,共同维护好周边环境。
2.迅速组织清理红棚周边环境卫生。
粉刷巷道墙面,清除杂物;8月28日组织人员清洗红棚地面油污,并拟定每半个月组织经营户清理一次,以此促进经营户、消费者文明意识提升。
3.已在巷道边安装夜光灯、摄像头,对夜市进行日常监管,同时加强晚间值班值守工作。
4.按照“只减不增,逐步取缔”的管理原则,鼓励和动员红棚业主进入固定门店经营。
5.关于红棚夜市搬迁问题,金寨县表示将提请县规划部门结合老城区改造,合理设置红棚经营场地。
金寨县感谢您对城市文明创建等工作的关注!
【网民留言】。
李省长:你好。
马鞍山市雨山区社区服务中心院内从早6点15分起广场舞的高音喇叭开始播放(就算是今年高考中考期间也不停),高分贝噪音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每天都在快节奏的音乐中被吵醒。
曾经给本市市长在人民网上给您写过信(先前已经向雨山公安分局反映多次),并与区政府负责这件事的通过电话,也有过一星期时间的清净,但后来特别是9月初学生开学以来,高分贝广场舞已如既往了,特别是6点15分到6点45分这期间最吵。
请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广场舞扰民的问题,马鞍山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雨山区人民政府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雨山区社区服务中心是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为丰富群众文体生活,无偿提供给居民使用。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区政府相关部门已约谈广场舞组织者,要求其降低音量,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同时,区政府相关部门已在中心设立监督员,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对扰民行为及时制止。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雨山区人民政府联系。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我是年底买的当涂县恒生阳光城6号楼108室(总18层我买的一层)期房,当时售楼部工作人员说一楼还有个院子从家里还可以打个楼梯下去。
2016年3月通知我验房拿房,跑去一看明明跟地下室差不多确当一楼买,家里地平比外面的的停车位和小区道路低,就是我们农村盖房子都知道家里地平要比外面高,这种设计肯定有问题,多次找开发商和相关部门一直没有给我解决,我们挣钱也不容易贷款花40多万,总不能买个车库吧。
我要求换房或以车库价格算。
半年多了一直没有解决,找相关部门多次反映也没有得到解决。
这种房子设计有问题为什么相关部门不要求他整改,开发商随便盖就没有管他的部门吗?老百姓的利益受到了伤害,真的不知道找到那里才能得到解决,麻烦领导关心。
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商品房买卖纠纷的问题,马鞍山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当涂县人民政府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县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协调督促恒生阳光城开发商积极妥善处理此事,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平等主体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如果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当涂县人民政府联系。
【网民留言】。
一中还有好几路经过!本来高中早上上学就早,还要在市区换乘争乘仅有8路车经过二中!如果家长都在接送,1增加了家长的工作负担2增加道路的拥堵!其实一个城市公交健康发展,离不开领导们的努力和权衡利弊!应多为需要的人考虑!感谢领导多为在二中的孩子读书的提供便利!感恩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
答复意见: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您好!公车改革广大公务人员每月领取车补,可是我看我们枞阳县的干部下乡还是有车,并不是自己乘车!为什么我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没有车补?希望上级领导出台政策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长留言,反映枞阳公务用车改革有关问题,铜陵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枞阳县政府认真调查。
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铜陵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枞阳县制定了《枞阳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本次参改对象是在编在岗的副厅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单位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
本次枞阳县机关单位参改的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县直机关是枞阳镇、经开区;乡镇是本乡镇行政区域内。
并规定在保障范围内,公务出行自行处理,严禁使用公车和报销车费;保障范围外的公务出行,参改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平台用车、公共交通、出租车等。
为加强对用车的规范管理,要求各参改单位严格执行保障范围外用车审核程序,未经批准的用车一律不准报销。
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今年2月17日发布了中央事业单位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完成。
目前,省、市、县有关事业单位车改方案正在组织制定。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枞阳县政府联系。
联系人:吴敏耀联系电话:5733010。
【网民留言】。
李省长你好:我在安徽淮北濉溪淮北世纪华庭买了一套房子,至今水电气未通电梯也坏掉,叫我们老百姓咋办,县政府开发商至今未给我们答复,到现在无法入住,首付14万银行贷款24万买了一套房子,每月还要还贷款辛苦一辈子买了一套房子。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烂尾楼世纪华庭”问题,淮北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濉溪县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世纪华庭项目已交付入住,目前仍存在水、电、燃气不通的情况。
网友反映情况属实,已督促开发商整改。
同时,建议业主依法维权。
承办单位:淮北市人民政府2016年9月23日。
【网民留言】。
怀远这次上报多少代课教师;解决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何时出台;请省长关注。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安徽省代省长李国英留言,反映怀远县代课教师相关问题。
蚌埠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怀远县政府调查核实。
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核实,截至2016年8月,怀远县乡镇聘用合同教师共757名。
针对该群体教师的诉求,相关部门将加强乡镇聘用合同教师队伍管理,积极稳妥解决相关问题。
待省、市有关部门出台解决乡镇聘用合同教师相关政策后,怀远县将及时执行,以维护乡镇聘用合同教师队伍的稳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怀远县教体局联系。
【网民留言】。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安徽省代省长李国英留言,反映固镇县仲兴乡卫生院相关问题。
蚌埠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固镇县政府调查核实。
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核实,固镇县仲兴乡卫生院属整体迁址项目,工程于203月份开工建设,原计划于2016年3月18日搬迁至新院区,因新院装修尚未完工,不能正常投入使用,为解决群众就医问题,仲兴乡卫生院于4月份临时搭建10间板房过渡,开展一般诊疗活动。
待新院投入使用后,活动板房将即时拆除,不再使用。
目前,固镇县仲兴乡新卫生院装修工程计划于2016年9月23日正式动工,争取两个月后投入使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固镇县卫计委联系。
停发乡镇补贴篇九
人社部发〔20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水平不低于人均200元,补贴标准可根据乡镇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素适当区别,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三、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五、各地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各省级政府按本通知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对工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乡镇是否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由省级政府确定。
七、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扩展阅读:
四川达川:乡镇干部告别“跑县要钱”
“‘年初跑预算、年中跑追加、年终跑决算’的日子算是结束了。”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永进乡党委书记邓异霞近日对记者说,以往临近年终,乡镇党委书记们基本都要守候在县财政局“要”钱。
“为了争取点钱不知道受了多少憋屈。”
自2014年开始,达川区对54个乡镇的财政预算按照人口总数、距离远近、贫困程度、上年实际财力等8项因素,对下一年项目资金统一预算,形成倾斜基层、按因素保障分配的'财政资金分配模式,即“财政因素分配法”。
永进乡佛尔岩村距离镇中心13公里,由于是山区村,交通常年不便。
“赶个集就要走三四个小时,修路的钱迟迟争取不到。区里搞了‘财政因素分配法’后,我们村这条路被纳入区重点项目,有了专项修路资金。”村支书潘政说,现在区里每年给村预算2万元经费,还另外补助6万元公共服务支出费用。
“有了这些钱,村里办事有底气。”
周武元在瓦石坪村当了22年村干部,修路资金只来过一笔,还是跑了几年才拿到的,中间“花费”不少。
如今村里不仅有钱修路,还专门设了奖励机制,对养了30只以上土鸡或者10头以上生猪的进行奖励,对栽种果树上规模的也以奖代补。
“最大的感受是不求人。”邓异霞介绍,基层干部有了尊严,乡镇“走读”现象减少。
永进乡距离城区70多公里,进出城来回至少一天,以前因为财力不足,成天耗在城里找“钱”,很少有时间下乡。
“现在,我们不再为干事经费发愁,可以腾出更多时间走村入户。办公经费增加后,食堂建了起来,值班干部不再为吃饭发愁,有效解决了乡镇‘走读’现象。”
达川区纪委副书记宁小礼当过四年乡镇党委书记,深知要钱的辛酸和廉政风险。
“区委从实际出发,敢于打破既有体制,既是给基层干部‘松绑’,也是顺应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抓住廉政风险点,进行有效监管。以往以汇报工作名义要钱,少不了请客吃饭、送礼,这些都是滋生贪腐的温床。”
达川区委书记许国斌表示,“财政因素分配法”让涉及民生、农林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不缺钱”。
同时,随着财力下沉乡镇,有效缓解了遗留的债务问题。
停发乡镇补贴篇十
为了稳定基层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7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原则。
(一)坚持国家、省、市规定与县域实际相结合,科学实施的原则;。
(三)坚持强化干部管理,与干部考勤考核挂钩,促进各项干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的原则;。
(四)坚持区别对待,适当向艰苦边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五)坚持公平、公正,规范实施,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原则。
二、发放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城区内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除城关镇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工作补贴范围;城区内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除城关派出所工作人员外)不列入工作补贴范围。
三、发放标准。
根据省、市划分类别和要求,综合考虑各乡镇实际,将乡镇划分为三个类别确定补贴标准。
一类乡镇:城关镇、洛门镇、山丹镇。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00元、300元、400元。
二类乡镇:马力镇、滩歌镇、鸳鸯镇、四门镇、温泉乡、龙台乡、桦林乡、咀头乡、高楼乡、榆盘乡、杨河乡。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40元、340元、440元。
三类乡镇:沿安乡。
标准为:工作人员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不含10年)、10年至20年(不含20年)、20年以上乡镇工作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280元、380元、480元。
四、资金渠道。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各乡镇、单位按其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五、执行时间。
六、发放办法。
乡镇工作补贴纳入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统一管理,按月发放,按季度审核,不并入工资统发。
具体由各乡镇、单位统一填写乡镇工作补贴发放花名册和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社局审核后,按原供给渠道兑现。
七、其他事项。
(一)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调到市、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的,从借调工作的次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期满后从回乡镇工作的当月起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乡镇工作人员当月请病假满一月、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无故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的停发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享受的假期(含公休假、探亲假、产假、婚丧假等)在规定假期内乡镇工作补贴照发,逾期未归的,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参照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四)乡镇工作人员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在下年度内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五)人社局负责解释工作。
八、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
一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把乡镇工作补贴建立在严格考勤、考核的基础上,使补贴发挥强化干部管理,调动工作积极性的作用。
二要认真做好审核工作。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必须如实填写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花名册和审批表,不得虚报、瞒报,更不能弄虚作假套取资金。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
县编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切实加大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虚报冒领的,一经核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多领取的部分予以追回。
对超范围违规发放的,坚决纠正,并通报批评。
停发乡镇补贴篇十一
1、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到8月份,共3个月。
2、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3、高温补贴发放对象。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高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5、降温饮料等防暑物资不能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企业不能以发放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饮料充当高温补贴。高温补贴应以现金的`形式发放。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6、不发高温补贴,员工可以投诉。
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补贴,可通过企业所在的村级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7、企业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以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8、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的,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9、其它高温福利。
国家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搬重物、锯刨、挖掘等)、中等劳动(锯木头、开卡车、粉刷、摘水果等)、轻劳动(打字、缝纫等),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停发乡镇补贴篇十二
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施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上级政府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按照乡镇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乡镇可分为一般乡镇和艰苦偏远乡镇。
在一般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在艰苦偏远乡镇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9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35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42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500元。
一般乡镇和艰苦偏远乡镇的划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乡镇财政经济状况、交通便利程度、距离县城远近等因素合理确定。
其中,艰苦偏远乡镇原则上不超过乡镇总数的50%。
艰苦偏远乡镇是指:乡镇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人均收入水平低于全县平均水平;交通不便,上下班交通费用较高;距离县城路途较远,工作期间一般住在乡镇等。
各县(市、区)乡镇划分情况,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
三、资金来源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五、相关政策(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
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二)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三)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规定享受的增发生活补贴项目与实行乡镇工作补贴项目进行归并,全省统一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
如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的生活补贴标准高于此次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其高出部分暂时保留,待以后调标时再逐步予以冲销;如市、县人民政府已制定的生活补贴标准低于此次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按此次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执行。
(四)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乡镇工作补贴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补贴标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六、组织实施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
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停发乡镇补贴篇十三
人社部发〔〕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水平不低于人均200元,补贴标准可根据乡镇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素适当区别,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三、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五、各地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各省级政府按本通知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对工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乡镇是否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由省级政府确定。
七、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扩展阅读:
四川达川:乡镇干部告别“跑县要钱”
“‘年初跑预算、年中跑追加、年终跑决算’的日子算是结束了。”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永进乡党委书记邓异霞近日对记者说,以往临近年终,乡镇党委书记们基本都要守候在县财政局“要”钱。
“为了争取点钱不知道受了多少憋屈。”
自开始,达川区对54个乡镇的财政预算按照人口总数、距离远近、贫困程度、上年实际财力等8项因素,对下一年项目资金统一预算,形成倾斜基层、按因素保障分配的'财政资金分配模式,即“财政因素分配法”。
永进乡佛尔岩村距离镇中心13公里,由于是山区村,交通常年不便。
“赶个集就要走三四个小时,修路的钱迟迟争取不到。区里搞了‘财政因素分配法’后,我们村这条路被纳入区重点项目,有了专项修路资金。”村支书潘政说,现在区里每年给村预算2万元经费,还另外补助6万元公共服务支出费用。
“有了这些钱,村里办事有底气。”
周武元在瓦石坪村当了22年村干部,修路资金只来过一笔,还是跑了几年才拿到的,中间“花费”不少。
如今村里不仅有钱修路,还专门设了奖励机制,对养了30只以上土鸡或者10头以上生猪的进行奖励,对栽种果树上规模的也以奖代补。
“最大的感受是不求人。”邓异霞介绍,基层干部有了尊严,乡镇“走读”现象减少。
永进乡距离城区70多公里,进出城来回至少一天,以前因为财力不足,成天耗在城里找“钱”,很少有时间下乡。
“现在,我们不再为干事经费发愁,可以腾出更多时间走村入户。办公经费增加后,食堂建了起来,值班干部不再为吃饭发愁,有效解决了乡镇‘走读’现象。”
达川区纪委副书记宁小礼当过四年乡镇党委书记,深知要钱的辛酸和廉政风险。
“区委从实际出发,敢于打破既有体制,既是给基层干部‘松绑’,也是顺应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抓住廉政风险点,进行有效监管。以往以汇报工作名义要钱,少不了请客吃饭、送礼,这些都是滋生贪腐的温床。”
达川区委书记许国斌表示,“财政因素分配法”让涉及民生、农林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不缺钱”。
同时,随着财力下沉乡镇,有效缓解了遗留的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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