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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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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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一把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我们应该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是提高写作效率和质量的关键,下面给出一些建议供参考。总结范文可以为我们提供新的思维和视角,激发我们对总结的兴趣和热情。

企业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篇一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保护日,我们大学生(团员)作为愈加重要的消费团体,却在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上处于盲目和劣势的状态。我们需要了解,消费者应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商者在经营时,要真心为学生服务,诚信经营。

我们呼吁:

1、维护版权所有,购买正版书刊、软件等;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如发现及时向有关部门反应。

2、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量入为出,适度消费,避免盲从,理性消费,保护坏境,绿色消费,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3、树立和谐消费理念,调节纠纷,营造良好的校园消费环境;。

1、诚信经商,不进购伪劣产品,不以坏充好。

2、价格合理,不只顾自生利益,抬高价格,不考虑学生的生活情况,要讲究合理性。

3、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注意销售人员的素质。

企业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各位同仁:

大家好!

刚才聆听了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展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美好前景,很受鼓舞。作为我县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者应当从增强自律、规范经营出发,以营造使消费者满意、放心的消费环境以构建和谐平罗为己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为开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特向全县各经营单位、生产企业的同仁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做自觉遵纪守法的经营者和生产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生产、经营者的十项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

二、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坚决做到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饱满的热情为消费者服务。树立经营者、生产者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优良的服务。

三、以诚兴商,便民利民以诚经商、以诚兴商,杜绝一切违反诚信和安全消费的经营原则,决不对消费者进行带有虚假的或诱导性的产品和服务宣传,决不做不履行产品和服务承诺的经营行为,保证做到诚信经营、便民利民。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认真解决好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方面的投诉,努力做到让消费者满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四、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听取消费者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让消费者选购商品时满意,使用时放心。做到质量放心,价格放心,售后放心、计量放心,以完全开放式的姿态,为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而努力。

五、坚决树立关注民生、回报社会的企业意识。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作为经营者,我们必须继承中华民族兴邦兴国方能兴业的优良传统,肩负起社会进步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诚信经营和回报全社会为我们营造的市场经营环境。以全县经济的和谐发展,以消费环境的和谐,公开作为企业创造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经营战略的基石。

最后,让我们携起手来,贯彻平罗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代表大会的精神,把全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企业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各位同仁:

大家好!

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为开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特向全县各经营单位、生产企业的同仁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做自觉遵纪守法的经营者和生产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生产、经营者的十项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

二、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坚决做到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饱满的热情为消费者服务。树立经营者、生产者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优良的服务。

三、以诚兴商,便民利民。

以诚经商、以诚兴商,杜绝一切违反诚信和安全消费的经营原则,决不对消费者进行带有虚假的或诱导性的产品和服务宣传,决不做不履行产品和服务承诺的经营行为,保证做到诚信经营、便民利民。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认真解决好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方面的投诉,努力做到让消费者满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四、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听取消费者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让消费者选购商品时满意,使用时放心。做到质量放心,价格放心,售后放心、计量放心,以完全开放式的姿态,为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而努力。

五、坚决树立关注民生、回报社会的企业意识。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作为经营者,我们必须继承中华民族兴邦兴国方能兴业的优良传统,肩负起社会进步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诚信经营和回报全社会为我们营造的市场经营环境。以全县经济的和谐发展,以消费环境的和谐,公开作为企业创造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经营战略的基石。

最后,让我们携起手来,贯彻平罗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代表大会的精神,把全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倡议人:

企业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各位同仁:

大家好!

刚才聆听了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展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美好前景,很受鼓舞。作为我县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者应当从增强自律、规范经营出发,以营造使消费者满意、放心的消费环境以构建和谐平罗为己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为开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特向全县各经营单位、生产企业的同仁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做自觉遵纪守法的经营者和生产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生产、经营者的十项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

二、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坚决做到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饱满的热情为消费者服务。树立经营者、生产者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优良的服务。

三、以诚兴商,便民利民。

以诚经商、以诚兴商,杜绝一切违反诚信和安全消费的经营原则,决不对消费者进行带有虚假的或诱导性的产品和服务宣传,决不做不履行产品和服务承诺的经营行为,保证做到诚信经营、便民利民。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认真解决好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方面的投诉,努力做到让消费者满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四、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听取消费者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让消费者选购商品时满意,使用时放心。做到质量放心,价格放心,售后放心、计量放心,以完全开放式的姿态,为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而努力。

五、坚决树立关注民生、回报社会的企业意识。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作为经营者,我们必须继承中华民族兴邦兴国方能兴业的优良传统,肩负起社会进步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诚信经营和回报全社会为我们营造的市场经营环境。以全县经济的和谐发展,以消费环境的和谐,公开作为企业创造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经营战略的基石。

最后,让我们携起手来,贯彻平罗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代表大会的精神,把全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联合倡议单位:

企业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篇五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服务”。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企业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篇六

亲爱的同学们: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又将来临。中消协将今年3.15的主题确定为:“##########”,强调了消费维权是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

而作为广大的普通消费者,不但要坚定对整体经济的信心,相信困难只是暂时的,更要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合理消费,在消费时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确选择食品的购买场所。最好到具有经营资格、信誉好的商场或超市去购买。

二、注意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按照国家规定,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消费者要注意选购包装标识齐全的食品。

三、注意选购已获得国家认证的并标注有绿色食品、“qs”(食品安全认证)等标志的食品。国家针对绿色食品实行绿色食品使用标志,从20xx年4月1日起,对米、面、食用油、酱油、醋五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要求此五类食品必须通过“qs”认证,并在外包装上加贴“qs”标志及准入证号,才能上市销售,消费者选购中应特别注意。

四、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产品质量法》中明确规定“限期使用的商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尤其是食品,不仅要查看有效期,更应认真查看是否临近失效日期。

五、购买散装食品,除了要选择标签标注齐全、规范,保质期、生产日期标注真实外,更应注意查看是否有改动迹象。

六、注意食品的色泽。不要过份追求食品的外观过于鲜艳、好看,在食品加工过程中环节越多,添加的成分越多,越容易带来污染。

七、注意保健食品的适用范围。做到科学食用,不要盲目跟风,作为保健食品只适用于特定人群,有调解身体机能的作用。因此在选购保健食品时一定要仔细看使用说明书,看有无禁忌,同时还应注意保健食品是食品而不是药品,不能把保健食品当做药品来服用,以免影响及时正常就医。

八、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注意掌握辨别食品质量的方法,提高认购食品的辨别能力。

九、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擦亮双眼,不要轻信经营者对食品的广告宣传以免受宣传误导,做到理智消费,科学选购。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索要保存购物凭证,出现问题后以便投诉举证,如发现购买到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到各地消费者协会投诉,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从一点一滴做起,从我做起,共同营造放心、诚信、规范的消费市场新环境,共同开创积极消费、和谐消费的新局面!

倡议人:

企业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篇七

全体青年员工:

3月10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分公司积极响应省公司团委下发的x铁通团[20xx]x号文件号召,为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集体、青年员工在优质服务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生力军的作用,努力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满意服务,塑造分公司的良好形象,分公司团“3.15”当日及所在一周在分公司范围内开展“争做客户满意使者努力提供卓越服务”主题团活动。

值此3.105来临之际,分公司团委向全体青年发出倡议:

一、树立“客户为根,服务为本”的理念。通信事业和社会经济快速和谐的发展对通信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铁通的青年员工要认清肩负使命,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以质量求发展,以服务赢客户的观念,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努力为用户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着力提升用户满意度。

二、苦练内功,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满足客户日益提高的服务需求,我们只有立足岗位,苦练内功,一丝不苟,扎实进取。我们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充实服务内容,提高服务层次,用高尚的敬业精神、真诚的做人态度感染客户,向社会展示铁通的良好形象。

全体青年员工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奋进,以“争做客户满意使者,努力提供卓越服务”为己任,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为打造铁通服务品牌、塑造铁通良好形象贡献青春和力量!

企业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篇八

铁通xx分公司全体青年员工: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xx分公司积极响应省公司团委下发的x铁通团[20xx]x号文件号召,为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集体、青年员工在优质服务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生力军的作用,努力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满意服务,塑造xx分公司的良好形象,xx分公司团委在“3.15”当日及所在一周在分公司范围内开展“争做客户满意使者努力提供卓越服务”主题团活动。值此3.15来临之际,分公司团委向全体青年发出倡议:

通信事业和社会经济快速和谐的发展对通信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铁通的.青年员工要认清肩负使命,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以质量求发展,以服务赢客户的观念,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努力为用户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着力提升用户满意度。

要满足客户日益提高的服务需求,我们只有立足岗位,苦练内功,一丝不苟,扎实进取。我们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充实服务内容,提高服务层次,用高尚的敬业精神、真诚的做人态度感染客户,向社会展示铁通的良好形象。

倡议人:

企业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篇九

20xx年是建团90周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保护日,我们大学生(团员)作为愈加重要的消费团体,却在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上处于盲目和劣势的状态。我们需要了解,消费者应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商者在经营时,要真心为学生服务,诚信经营。为此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及商家发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我们呼吁:

作为消费者:

3、树立和谐消费理念,调节纠纷,营造良好的校园消费环境;作为经商者:

1、诚信经商,不进购伪劣产品,不以坏充好;。

2、价格合理,不只顾自生利益,抬高价格,不考虑学生的生活情况,要讲究合理性。

3、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注意销售人员的素质。

倡议人:

企业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篇十

20xx年是建团90周年,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保护日,我们大学生(团员)作为愈加重要的消费团体,却在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上处于盲目和劣势的状态。我们需要了解,消费者应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商者在经营时,要真心为学生服务,诚信经营。为此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及商家发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我们呼吁:

作为消费者:

3、树立和谐消费理念,调节纠纷,营造良好的校园消费环境;。

作为经商者:

1、诚信经商,不进购伪劣产品,不以坏充好;。

2、价格合理,不只顾自生利益,抬高价格,不考虑学生的生活情况,要讲究合理性。

3、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注意销售人员的素质。

联合倡议单位:

企业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篇十一

2、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3、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4、“315”不能天天喊口号。

6、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7、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8、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9、天天“3・15”不只是一句口号。

10、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11、积极关注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12、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3、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14、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17、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8、敢于善于维权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19、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20、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2、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4、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5、优化消费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26、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8、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29、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30、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32、贯彻十七大精神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33、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34、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35、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36、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企业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篇十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各位同仁:

大家好!

刚才聆听了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展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美好前景,很受鼓舞。作为我县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者应当从增强自律、规范经营出发,以营造使消费者满意、放心的消费环境以构建和谐平罗为己任,加强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文明经营、优质服务,为开创我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此,特向全县各经营单位、生产企业的同仁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做自觉遵纪守法的经营者和生产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生产、经营者的“十项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利”。

二、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坚决做到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饱满的热情为消费者服务。树立经营者、生产者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优良的服务。

三、以诚兴商,便民利民。

以诚经商、以诚兴商,杜绝一切违反诚信和安全消费的经营原则,决不对消费者进行带有虚假的或诱导性的产品和服务宣传,决不做不履行产品和服务承诺的经营行为,保证做到诚信经营、便民利民。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三包”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认真解决好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方面的投诉,努力做到让消费者满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四、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听取消费者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让消费者选购商品时满意,使用时放心。做到“质量放心,价格放心,售后放心、计量放心”,以完全开放式的姿态,为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而努力。

五、坚决树立关注民生、回报社会的企业意识。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作为经营者,我们必须继承中华民族兴邦兴国方能兴业的优良传统,肩负起社会进步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诚信经营和回报全社会为我们营造的市场经营环境。以全县经济的和谐发展,以消费环境的和谐,公开作为企业创造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经营战略的基石。

最后,让我们携起手来,贯彻xx县消费者协会第四届代表大会的精神,把全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推向新的台阶,为广大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谢谢大家!

企业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篇十三

全体青年员工:

3月10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xx分公司积极响应省公司团委下发的x铁通团[20xx]x号文件号召,为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集体、青年员工在优质服务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生力军的作用,努力向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满意服务,塑造xx分公司的良好形象,xx分公司团“3.15”当日及所在一周在分公司范围内开展“争做客户满意使者努力提供卓越服务”主题团活动。

值此3.105来临之际,分公司团委向全体青年发出倡议:

一、树立“客户为根,服务为本”的理念。通信事业和社会经济快速和谐的发展对通信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铁通的青年员工要认清肩负使命,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树立以质量求发展,以服务赢客户的观念,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努力为用户营造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着力提升用户满意度。

二、苦练内功,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要满足客户日益提高的服务需求,我们只有立足岗位,苦练内功,一丝不苟,扎实进取。我们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充实服务内容,提高服务层次,用高尚的敬业精神、真诚的做人态度感染客户,向社会展示铁通的良好形象。

全体青年员工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奋进,以“争做客户满意使者,努力提供卓越服务”为己任,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为打造铁通服务品牌、塑造铁通良好形象贡献青春和力量!

企业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篇十四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保护日,我们大学生(团员)作为愈加重要的消费团体,却在自身权益的认识和维护上处于盲目和劣势的状态。我们需要了解,消费者应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商者在经营时,要真心为学生服务,诚信经营。为此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及商家发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倡议书。我们呼吁:。

作为消费者:。

3、树立和谐消费理念,调节纠纷,营造良好的校园消费环境;。

作为经商者:。

1、诚信经商,不进购伪劣产品,不以坏充好;。

2、价格合理,不只顾自生利益,抬高价格,不考虑学生的生活情况,要讲究合理性。

3、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注意销售人员的素质。

联合倡议单位:。

企业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篇十五

为积极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公众教育服务工作,营造和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工商银行南通分行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其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我行结合人行和工总行要求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活动方案,明确指导思想,以“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二、加强国家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全行员工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及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通过金融服务园地转发全行。组织全行干部员工学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解“新消法”首修背景、新亮点以及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学习《消费者金融知识宣教手册》(20xx年版),掌握金融服务基本知识、投诉维权须知以及常见产品和服务风险及操作注意事项;学习《征信业管理条例》,掌握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办法,提高员工依法查询、管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合规意识。

三、认真落实,积极开展“3.15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

(一)做好网点主阵地宣传。营业网点通过液晶电视播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题宣传教育视频,告知消费者,金融机构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应履行的义务。电子屏滚动播放“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权益保护以人为本优质服务诚信文明安全消费和谐金融”等“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如东支行营业部等网点设置“3.15”宣传专区,设立了“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咨询台、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宣教人员向客户发放宣传材料,向消费者普及“人民币反假”、“反洗钱”、“个人征信”等相关知识,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并广泛听取、收集客户意见建议。

(二)走出去集中宣传。一是宣传“新消法”知识。市分行营业部、机构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以及市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联合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普及活动。发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介绍资料60余份,介绍“新消法”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金融机构应履行的责任。“3.15”活动日,一位老年客户向活动组反映市分行营业部一柜员拾金不昧,表示要送礼物或锦旗,活动组婉言谢绝,在市分行营业部宣讲员指导下在网点留言簿上留下了感谢信;个人金融业务部宣讲员指导客户现场使用“95588”咨询电话;机构业务部宣讲员认真解答了一位老年客户关于其他行业的投诉,并帮忙拨通了12315投诉热线,客户深表感谢。二是开展征信主题宣传活动。

3月10日,我行海安支行走进海安中大街社区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征信宣传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寓教于乐,通过布放展牌、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开展宣传,有奖问答、抽奖、文娱表演活跃现场气氛。县电视台“民生热线”栏目当晚对活动进行了报道。港闸支行以“3.15”为契机,走进企业,将征信知识宣传手册、信贷产品手册发到企业负责人手上,详细讲解企业信用系统有关知识,要求企业珍惜信用信息,不能出现任何不良记录。开发区支行设立宣传台,向消费者宣传信用报告的用途、知情权、异议申诉权等知识同时,还选择了与百姓生活相关度较高的业务种类,普及安全用卡、客户维权、防范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等金融安全知识,帮助社会民众增强辨假防骗能力,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开展现金业务权益保护宣传。通州支行各网点除在营业网点门口设置宣传台并摆放宣传资料,向客户讲解反假币和征信知识外,还组织员工到农村集贸市场、人口流动量多的场所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新消法”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六项权利、讲解反假币的基础知识、识假的技能、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办法、爱护人民币的意义等,并现场进行残损币及小面额钱币兑换,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

启东支行开展“3.15”现金业务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为过往市民提供人民币反假、现金结算等方面业务知识咨询服务,受到广大市民欢迎和好评。如皋支行组织12名义务宣传员,走进共建单位-如皋市如城镇供电社区开展现金业务宣传。提高社区群众对我行金融服务的满意度。四是普及银行基础知识。人民路支行营业室举办了主题为“3.15保护消费者权益,从你我做起”的主题宣传活动。向客户讲解日常生活中如何正确使用一些银行产品,如何防范金融欺诈风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场指导客户使用自助银行及网上银行。青年路支行南通节制闸、虹桥、任港路、行政中心四个网点,联合展开“3.15”宣传活动,重点向农民工客户宣传银行卡、转账汇款、自助机具、电子银行等方面的内容,宣传我行服务政策。

(三)与监管部门共同宣传。3月15日,如东支行营业部理财经理、支行市场营销人员、金库管理员等专业人员与如东县人民银行货币发行科及计划统计科两位专家共同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对广大市民就人民币反假、个人征信、电子银行、小微企业等金融知识进行了资料的发放和普及,收到了收好的效果。

“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期间,南通分行115个网点开展网点宣传,开展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20余场,参与员工509人次,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征信管理条例》知识要点、信用报告网上查询指南、反假币等宣传折页7600余份、发送短信758条,受众对象3900余人。海安电视台“民生热线”栏目对我行海安支行征信主题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3.15”宣传活动让消费者了解了“新消法”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各种权利、金融机构应履行的责任;了解了自身信用报告的用途、知情权、异议申诉权;了解我行投诉受理渠道和处理流程,有效强化了消费者风险意识和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同时也提升了我行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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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消费者权益日倡议书篇十六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xxx”。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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