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悟(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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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悟(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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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对所经历的事物的理解和领悟的一种表达方式,是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一种反思和总结。心得体会是我们对于所经历的事件、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和反思。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对政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悟篇一

政法是本科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对于我们这些即将成为法律从业者的学生来说,深入学习政法知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学期的学政法课程中,我深感收获颇丰,收获不仅来自于老师的传授,也包括对于政法经验的深思熟虑。在此,我想分享一下自己学政法心得体会。

第二段:知识层面

政法作为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始终强调实践性和不断更新。在课堂上,老师总是不断分享当下和未来的新兴法律领域,比如网络法律、知识产权法等。这让我感到,政法是如此多才多艺,既是一种实行法治国家治理的理论,又是一种制度安排和行为规范。学习政法知识,需要在细节中呈现综合性思维和全方位的观察,以便在实际应用中把握更大的优势。

第三段:思考层面

政法学习不仅仅只是要吃透法律法规,更要理解法律的本质和宗旨。在我看来,一个好的法律者一定是会思考的,是会有自己独立看待事物的方法,是站在客观的角度去理解事物,从而得出有意义的结论。对于某些类似于人身安全等课题,政法仅仅是揭示一个问题,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而我们需要有最基本的思考习惯去解决问题,去推动社会的进步。可以说,在今天这个强调创新、推崇自由、跨界合作的时代,学习政法经验更需要让我们有更高的思想高度。

第四段:实务层面

政法是一个鲜明的行业,实践经验对于我们的职业生涯而言尤其重要。在学习政法的过程中,我明白到,学术研究与实务的结合、政治法律的沟通,将构成一个完整的政法成果。在人际交往、辩论等方面,我需要不断地吸收、练习和实践,才能真正进入知识与实践的新阶段。于此,学习政法经验的最终目的,就是成为可以落地实践并且逐渐成长和开拓的人。

第五段:总结

总体而言,学习政法的经验既是一种自我发掘、发展和积累的过程,又是一个与时俱进的认识和思考的需要。我们需要在日常的学习中不断了解、学习、交流和思考,不断为自己精神领域里添加资源和涂料,使自己逐渐成长成为一个有识、有策和有创新能力的人。而对于未来的从业者,政法经验将帮助我们更好地面对和解决问题、挑战与竞争,从而立足于自身并取得成功。

对政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悟篇二

半年来,xx镇综治办在县政法委和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新绥江建设,推进移民重点工程建设,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为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度。

1、组织领导

施到位、人员到位。

2、责任落实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2014年xx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贯彻意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领导责任制,把政法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镇长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人,并建立综治责任人档案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二是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年初政法工作会上与各村、各责任单位层签定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责任切实落实到各村、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肩上。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信息掌握不准,矛盾纠纷排查不到位,调处工作乏力,措施不落实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化升级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四是落实会议制度,坚持每月度召开一次综治例会,分析形势、交流经验、通报情况、布臵工作,努力提高上下信息畅通、综治队伍调处能力及有效掌控全镇稳定情况。五是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发动综治成员单位以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想结合,广泛开展社会管理综治维稳宣传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加大调解力度,提高预防化解能力。

上控制减少不稳定因素,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稳定形势分析,认真研究维稳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进行通报督办,切实把影响稳定的问题找准摸清,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在先。如今年省、市、县两会期间的维稳工作,在按要求做好排查和“零报告”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工作预案,确保一些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突发性问题有措施有计划有人员有保障,重点人员稳控好,突发情况处理好。二是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着力抓好矛调工作体系建设。三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强化工作责任,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半年以来,我镇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和化解,群众上访案件总量有所下降,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明显减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调处成功率、行业化解率达95%以上。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都得到及时排查和有效化解。今年上半年未发生较大规模赴省赴京上访。

(三)全力推进社会管理建设,提高服务创新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工作网络和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动态管理效能,使流动人口犯罪比例明显下降。二是完善特殊人群多方面服务管控机制,使得青少年违法犯罪明显下降,服刑人员在教期间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得到有效控制,吸毒人员收戒率和戒段巩固率进一步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和收治。

今年以来,全镇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综治维稳工作体制问题。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的工作职能已经由综合管理逐步向宏观管理和协调服务转变,工作性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职能责任的调整,综治工作面临“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的尴尬局面。由于工作性质、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权的缺位,执法监督力度的欠缺,导致无法将各项工作做到尽善尽美。

2、重点工程建设引发的隐患。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一直是我镇信访维稳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个别信访是现有政策无法彻底解决的,从而无法起建立遏制矛盾纠纷不断发生的长效机制。

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还不全面不彻底。在一些地区、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基础工作不够扎实,一些隐患还未得到有效治理,新的隐患还在不断滋生,公共性隐患整改投入大,整改难度大。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改变工作作风,落实工作措施,围绕移民工作和安全生产,突出抓好综治工作,力促社会稳定,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狠抓普法和综治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参与意识,推进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及时处理因重点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引发的各类信访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狠抓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安定。

(四)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把各项综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综治指标任务。

对政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悟篇三

20__年9月15日—20__年10月15日,根据省交警总队的安排,我非常有幸的在警察学院参加了20__年第一期新录用人民警察(交警类)初任培训班。这次培训,也是我毕业5年后,再度回到学院经行教育。所以非常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在课堂上认真听讲,在训练场上严格训练,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安排。

15号一到警察学院报到,就发现本次培训就组织的非常有序严谨。从报道登记,到食宿安排,再到课程安排,特别是在座位上都是对号入座的,这些都体现了学校和总队对本次培训的精心安排和高度重视。

在开班仪式会上,领导就为我们讲述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树立了先培训后上岗和终身培训终身学习的观念。并且明确了我们今后的学习目标。一要弘扬井冈山精神,坚定革命信念,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走群众路线的思想路线,坚持实事求是,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二要打牢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规范。三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人民群众路线,坚持走江西的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之路。四要提升个人素质,提升集体养成作风,提升政治理论素养和提升法律知识。明确要求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考核。让我们尽快有一名社会人员到一名交通警察的角色转换。这些都让我们在思想上的到了提高,并且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今后个人的学习和发展方向。

作为人民警察,要树立人民公仆意思,做好人民的服务员。我们党的终旨就是为人民服务。忠诚贡献,知行合一。是警察学院的校训。忠诚也是人民警察的警魂,是人民警察最重要的品质。我们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法律,忠于人民。

作为人民警察,要树立正确的权利观。要认真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利为人民办好事,办事实,履行好自己的责任,承担自己的义务。

作为人民警察,要认真学习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忠诚可靠,秉公执法,纪律严明,热情服务,文明理性,英勇善战,爱岗敬业,敢于贡献,清正廉洁,团结协作。

人民警察是法律的执行者。所以要求我们知法懂法,才能够更好的执法。在这次培训中,学校精心安排了专家教授给我们系统的讲述了《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内务管理条例》,《交通管理条例》等关于高速交通的专业法律知识。让我们熟悉了本岗位的基本工作内容和适用法律条文及程序。要求我们热情服务,严格执法。

在本次培训中,我们的思想政治理论不仅得到了提高,在身体素质上也得到了锻炼。在集训中,我们是军事化管理,每天都有集合,每天早上都要出操,要训练。从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敬礼,到三大步伐每一个动作,再到我们交警专业的八大交通信号手式操。每一个手式都是经过了教官的严格训练。在这军事化的管理中,我们不仅仅锻炼了身体,而且养成了组织纪律观念。

特别是现在在新形势下,公安部对我们的要求更加严格了,出了“三项禁令”: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出入夜总会。更加让我们清醒的认识到纪律的重要性。尤其是在现在的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媒体,人人都是记者,人民警察更加要严于律己。思想上高度保持警惕,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始终做到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增强党纪法规意思,经受住各种考验,树立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同时,也有关于互联网,网络舆情以及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课程。专家教授们也深入浅出的给我们讲述了这方面知识,让我们认识到,在新的时代,人民警察也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潮流,充分运用互联网来应对新的问题。在处理人民群众的问题时,一定要细心耐心,严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在生活文娱方面,组织了我们篮球比赛,丰富了我们的生活,增进了我们的友谊,锻炼了我们的身体,发扬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团结拼搏精神。

总之,要当好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必须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大众的理念,迎接新时代的挑战,苦练基本功,扎根基层,为成为一名优秀的基层高速交通警察而努力!

对政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悟篇四

廉政法是我国为了保障国家政治生活纯洁、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党和人民的团结统一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在这几年的学习和参与中,我体会到了廉政法的深刻内涵以及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性。在参与一系列的活动和学习后,我从中汲取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

廉政法的第一段主要涉及到廉政法的宗旨。廉政法的宗旨是为了保护公共权力的公正运行,防止和惩治腐败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段主要强调了廉政法的意义和重要性,提醒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认识到廉政法对于国家和人民来说是多么的重要。作为一名学生,我觉得我应该从小事做起,从本身做起,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廉政法,力争做一个诚实、正直、守法的公民。

廉政法的第二段主要涉及到廉政法的内容和主要条例。我深刻体会到了廉政法的内容是丰富多样的,包括了一系列的条例和规定。例如廉政法对于公务员的纪律要求、公职人员廉政处分的程序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些规定为了保证公职人员廉政从政的底线,净化政治生态,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日常生活中,我要时刻牢记廉政法的相关内容,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

廉政法的第三段主要涉及到廉政法的实施和监督。在这一方面,我体会到了廉政法的刚性与实效性。廉政法的实施需要形成多个部门的共同合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也给了廉政法的执行提供了新的动力和载体。同时,廉政法的实施也需要每个公民的积极参与,我们应该严守廉政底线,心存敬畏,做到对党忠诚,尊法守纪。廉政法的监督是非常重要的,我觉得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到廉政法的监督中来,争取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廉政法的第四段主要涉及到廉政法的价值观。我深刻认识到廉政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体现,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要求。廉政法要求我们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觉得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从自己做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廉政法的第五段主要涉及到廉政法的实践体会。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我体会到了廉政法对于国家治理的促进作用。通过廉政法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问责,有效地净化了政治生态,维护了政权的稳固和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同时,廉政法也为整个社会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了创新和发展。在我看来,廉政法的实践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应该坚持以德治国、以法治国,做到真廉洁、真廉政、真廉洁政府。

以廉政法为主题的文章,在我看来是非常重要的。在这篇文章中,我体会到了廉政法的意义和重要性,了解到了廉政法的内容和要求,认识到了廉政法的实施和监督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到了廉政法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以及廉政法的实践体会。我觉得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应该牢记廉政法的要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诚信守信的好公民。只有这样,才能为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做出自己的贡献。

对政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悟篇五

近日,局机关组织了“三学.三防.三规范”的学习活动,我受益匪浅。下面我谈谈学习《行政许可法》后的一些体会。

行政许可是政府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事关政府工作的全局。行政许可权运用得好,利国利民;运用不好,轻则影响公民权利,重则影响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乱设许可、滥用许可权现象时有发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热切期盼改革行政许可制度。1998年开始,顺应民意,适应时势,各地方先后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消了一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项目减少了,手续简便了,时限缩短了。一时间,各种便民措施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办证大厅、办事大厅、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新的许可方式成为媒体追踪的热点,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20xx年国务院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正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外通行做法,行政许可法这部中国特色的法律,历时7年起草、审议,蓄势而发,应运而生。它反映了我们对行政许可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标志着依法行政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对我国政府管理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作为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行政许可法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要求,遵循合法与合理、便民与效能、监督与责任的原则,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主体和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全面规范。 行政许可法通过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明确什么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什么事项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这就从制度上防止了作为公权力的行政许可对社会经济生活和公民个人生活的过度干预,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有利于政府管理方式创新。

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省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其他国家机关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这些规定,有利于从源头上改变行政许可过多过滥的现状,有利于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许可依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制度,有利于行政机关减少“暗箱操作”,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证公众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知情、参与和监督。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联合、集中办理制度,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和法定程序和期限。这就有利于行政机关树立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府工作更好地实现和维护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

行政许可法对违法、越权以及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这有利于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意识,确保权力与责任的统一,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涉及政府管理理念的革新,它所确立的原则和一系列制度,是对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变革与创新。长期以来,对行政许可的监督与管理脱钩,权力与责任脱钩,权力与利益挂钩;即将施行的行政许可法却对此提出了相反的要求。再如,批条子长期以来泛滥于我们的行政管理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讲,批条子就是一种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就是要管住“条子工程”。因此,贯彻好行政许可法会“削弱权力,触动利益,加重责任”。面对这样一种革命性的巨变,政府法制机构首先要带头学习这部法律,准确理解、正确把握,要在政府工作领域内,帮助转变不适应行政许可法精神的思想观念。这对政府法制机构来讲,的确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政令畅通,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责。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有关地方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行政许可的规定都要进行清理。政府法制机构不仅要清理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内容,还要清理无法定授权的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原则上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许可实施权。但有些地方的法制工作机构在地方非常薄弱,上一次机构改革时,有些县市一级的政府法制机构基本被撤并掉了。行政许可法虽然赋予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相当繁重的职能,那么,没有政府法制机构的县、市又如何进行清理工作?如果没有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帮助当地政府搞好清理工作,行政许可法在当地很可能成为一纸空文。清理主体很难,因为编制这个领域政府法制机构很难进去,如果不确定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行政许可清理、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清理等,都无从谈起。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政府的法律顾问就必须协助本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建立健全有关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这就要求各级行政领导必须认识到行政许可法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过程中的重要性,支持政府法制机构的工作。不可否认的是,行政许可法是一部控权或者减权的法律,没有几个领导愿意削弱行政审批权,如果政府领导对行政许可法的认识和所拥有的法律意识不能达到一个高度,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再努力,也无法完成这一使命性的任务。因此,应该创新一种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机制,使政府的法制机构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权。让随意撤消、藐视政府法制机构的闹剧不再上演 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我们坚信,只要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坚持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认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扎扎实实工作,就一定能够把这部法律实施好,并通过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快管理方式创新,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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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悟篇六

廉政法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持政府机构、公务员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行为,防止腐败等不当行为的发生。作为公民,深入了解并遵守廉政法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通过学习廉政法,深感其重要性和深远影响,下面我将分享一些个人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廉政法的重要性

廉政法对于我们的社会和国家的良好发展至关重要。它不仅能保证政府各个层面的廉洁行为,还能提高公务员的工作效率和履职能力。同时,廉政法的实施也能够减少腐败现象,为国家的稳定和公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总之,廉政法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第三段:廉政法对我的影响

学习廉政法对我个人来说也有很大的影响。首先,它使我认识到自己作为一个公民,应该积极参与到反腐倡廉的行动中,举报腐败行为,为社会的廉洁打下自己的一份力量。其次,廉政法的学习也使我更加珍惜公共资源,不敢随意浪费和贪污。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始终坚持廉洁自律,为人民做好事。

第四段:廉政法的改进建议

虽然廉政法在一定程度上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廉政法的执行力度不够,需要提高政府监督的力度,加强检查力度,严惩腐败分子。其次,廉政法的宣传力度也需要加强,提醒人们时刻保持警惕,避免以身试法。

第五段:我的倡议与总结

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愿意与政府一起,积极拥护和执行廉政法。除了自己遵守廉政法的要求外,还要积极参与到宣传和监督工作中。希望政府可以加大对培训廉洁行为的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普及廉政法的知识和要求,推动全民廉洁意识的提高。只有我们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和廉洁的社会。

总结:廉政法的学习对于每个公民来说都是一种必要的教育,通过学习廉政法,我们可以了解到什么是廉洁,什么是腐败,以及廉政法对于社会的积极作用。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应积极践行廉政法的要求,行善事,提高自我素质,为社会的廉洁和发展做自己的贡献。

对政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悟篇七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完善了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共7个法律部门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解决了行政强制权行使中的突出问题。由于对行政强制缺乏统一规范,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既存在滥用行政强制手段,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问题,也存在行政机关强制手段不足,执法效率低,不能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问题。具体表现为:设定权不明确。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繁多,名称不一,缺乏规范。实施主体混乱。程序不规范,行政强制的随意性大。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程序烦琐,时间过长。为了保证行政效率,又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需要制定行政强制法,从制度上作出统一规定。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行政强制权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必要手段,既涉及行政管理效率,又涉及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限制,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行政。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这部法律,是各级行政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

作为一名机关工作者,对《行政强制法》不仅要熟知,而且要将其应用于工作实际中来,用理论来指导工作实践,同时用实践来检验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真正达到薛泳成果转化的目的。

对政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悟篇八

转眼间,我已经结束了对行政法学课程的学习,半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一切都太快了,快的我还来不及看更多的书籍,咀嚼老师的语词,我就要接触更多的专业知识了。其实,我觉得我是没有什么资格谈行政法学,谈感想的,因为我对这门博大的学问了解的实在是太少了,我只能从粗浅的层面讲述一下我对行政法学的看法和学习心得。

1、 老师用他那对法学的执着和痴迷为我们逐层解开了行政法学神秘的面纱。

也毋宁说,尊严与正义的理念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并擢升了自己的追求。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

通过《行政法学》课程的学习,我了解了行政法学的特点、行政法的总体结构和基本内容、行政处罚的种类......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外书,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2、我明白了行政法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它相当于一块敲门砖。

它里面所包含的知识都是一些概括知识,同时也是基础知识,何谓法律关系,何谓法律行为。这些都是以后学习其他专业学科的必备工具。所以,在我眼中,行政法学也就是一门工具课。

其次,行政法学其实也是一门很“好玩”的学科。之所以用“好玩”这两个字来形容这门学科,主要是因为:

第一,从表层讲,学习,我们行政法学不必具备很高深的专业知识素养。它所传授给我们的`都是一些基本的概念,对于这些,我们应该侧重于理解,而不用死记硬背。这就好像是一个游戏,游戏里人物、器物千变万化,但是只要我们玩好基础的,我们就有资本升级,反映在我们的学科上就是我们有能力攻陷民法、刑法等敌营阵地。

第二,从深层讲,行政法学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剥开第一层,只要我们稍微加以思索,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二层,剥开第二层,再加以继续追问,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三层......层层递进,它就好像是一个魔术,能够让我们不断探索,发散思维。

最终,我们会发现,褪尽所有的束缚,法讲的就是人及社会关系,它存在着一个被整个社会所认可的一个规则。总之一句话,对于行政法学,在学习时,我们要抱着一种敬畏的态度,在思考运用时,我们要懂得灵活变通的方法。

3、“模拟法庭之张婉诉某大学拒授学位案”教学活动让我明白了以下几点:

(1)模拟法庭的举办消除了我对法学的误解:法律就是法条,法学学生就是背法条。其实完全不是这样,法学追求的是公平和正义,一部法律的诞生是多种力量博弈的结果,其中必然体现着每个博弈参与方的利益,是各种力量的均衡。各种法律体现着人的善和恶,真实的反映着现实的世界,几千年前的罗马法如此,几千年后的法律也是这样。“如果你不能查出你学生是抄来的。你就不能说他是抄来的。你的学生并没有义务去证明他不是抄来的”。这是罗马法的精神;文明与野蛮的分际,就在这么细微的差别上。

(2)我作为剧本编写员之一,在模拟法庭筹划阶段,经历了熟悉案件、活动策划、确定演员、编写剧本及反复修改、多次排练、教师指导等环节,了解了法庭诉讼的一般流程及法庭人员构成,体会到了法律的严谨,也萌生了对法官的崇敬和对法律相关职业的向往;在模拟法庭审判阶段,我们身临其境,各司其职,完整体验了庭审过程;在休庭阶段,我们都积极踊跃地发表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深刻思考了相关法律知识及司法程序;在模拟法庭最后阶段,在模拟法庭最后阶段,苏天照书记对整个活动流程及同学们的表现给予客观评价,指出不足,并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次模拟法庭活动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通过模拟法庭的现场感和直观感,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的理解,更好的提高辩护双方对适用法条的运用和把握,不仅丰富了医学法学教学模式,也激发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真正做到“法律进生活”、“法律入头脑”的教学效果。

4、看了那部民告官的影片,我明白了:

(1)作为一名国家公民,更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大学生,学习法律十分重要,我们应该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在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法律是人的行为规范,而人的行为受人的思想所支配,法律要有效地规范人的行为贵在做通、做好人的思想工作,法律通过讲理使人良心发现,并归依法律,可以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做人的思想工作最有效的方法。

(3)法律具有强制性,它强制人们服从,人们不能借口不知道法律、不理解法律而拒不服从法律,在一个自由、民主和法治的社会,越是强制性的东西就越要讲理。法律跟人们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息息相关,如果法律不讲理,无理地剥夺人们的生命、财产和自由,那么这样的法律就是恶法,推行这样法律的社会就是一个不合理的社会。法律应具有权威,但法律的权威最终不是来自“力”而是源自“理”,因为“力”最终也是源自“理”,讲理的法律才有力量可言、才有权威可言。

(3)法律的规则是有限的,但法律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是无限复杂多样的。法律规则是固定的,而其适用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法律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使固定僵硬的规则能够灵活地适应活生生的人,解决这一难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法律要讲理。

(4)在一个法治社会,法律是这个社会是非、真假、善恶、美丑的最后评判标准,自应是最讲理的事情和地方,如果连法律和法院都不讲理,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是非颠倒、真假不辨、善恶不清、美丑不分的社会,这种社会无正义可言,也无可救药。

(5)从法律的实施来看,之所以要设立法庭,要有严格的诉讼程序等等,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讲理,给人们提供一个充分讲理的地方,保障人们讲理的权利,通过讲理去发现谁更有理,并根据理的有无和多少来分配各自的责任。所以审判也叫审理,审的就是一个“理”字,而审理后所做出的判决书就是一份说理书。

以上是我学习社会法学的一些心得体会,在学习中,我们可能还会遇到很多其他的问题,但我相信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只要我们不气不馁,用心探索,一定能找到良好的解决办法,将社会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学好、学扎实,进而进行深入研究,共同建设好我国的社会法学!现在我已把学习法学知识带进了生活,我会从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同时我还要学会重新的开始,学会管理自己,把自己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中,从而提高自己意志。学会管理自己的生活、时间和情感。只有懂得管理自己的人才能把握自己的人生、才能张扬自己的个性,才能做自己真正的主人,才能驾驭他人。我相信我们的未来将充满色彩,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美好的!

对政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悟篇九

近年来,中国在政法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有幸接触并学习了政法史这门课程,通过学习政法史,我深切体会到了中国政法制度的发展演变,也加深了对中国法治建设的认识。以下是我对政法史的心得体会。

首先,政法史是了解和认识法律发展的基础。政法学是一个相对年轻的学科,它的发展离不开政法史的支撑。政法史是研究法律发展的理论体系,通过对历史政法事件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法律的诞生、发展和演变过程。政法史可以帮助我们认识法律的本质和精神,从而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政法史的学习可以使我们更加客观地看待法律,避免走入极端和片面的观点。

其次,政法史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法制度的建设离不开对政法史的深入研究。政法史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石,只有充分认识和把握中国政法史的发展脉络,才能更好地推进中国法治建设。政法史的学习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和分析中国法制的优点和不足,寻找适合中国国情和发展实际的法治路径,为中国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政法史是学习和借鉴他国经验的重要途径。政法史不仅仅是中国政法制度的研究,也包含了对外国政法史的学习和借鉴。通过对外国政法史的研究,我们可以了解和学习其他国家政法制度的发展经验,明确中国政法制度的发展方向。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政法制度的相互影响越来越明显,政法史的学习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种影响。

第四,政法史是培养法治意识的重要途径。政法史的学习可以培养我们的法治意识,激发我们对法治的热爱和追求。通过对历史政治和法律事件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各个时期政治和法律的变迁,了解历史的教训和法律的力量。政法史的学习可以使我们更加明确和坚定地维护法治、遵纪守法的价值观,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政法史是法学研究中的基础课程。政法史是法学研究的基础,它是其他法学专业课程的前提和基础。只有通过对政法史的学习,我们才能更加深入地研究和理解其他法学课程的内容。政法史可以帮助我们形成较为完整和系统的法律知识体系,扩大我们的法学视野。

总而言之,政法史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重要课程,通过学习政法史,我们可以了解法律的本质和精神,认识中国政法制度的发展演变,借鉴他国政法制度的经验,培养法治意识,为中国法治建设做出贡献,为其他法学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希望通过政法史的学习,我们每个法学专业的学生都能成为法律精英,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对政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悟篇十

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关键。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执法将成为政府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严格依法行政,要求机关必须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执法资格问题。这一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执法单位的资格,即执法主体,二是执法人员的资格。执法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一个单位有没有执法资格,是不是某一领域的执法主体,不是由哪一个领导说了算的,是由法律法规规定或是某一行政机关委托的。目前我国行政执法主体有三类: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第一类即我们的行政局,每一个局都执行一部或几部法律、法规。大部分的事业局属于第二类,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每一部法律都规定了他的执法主体。第三类是受委托的组织,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因此,一个单位只有具备了执法资格,才能执法,否则就是违法。

第二关于执法人员的资格问题。并不是执法主体中的所有人员都能执法,要取得执法资格必须是执法主体中的公务员或者符合公务员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还必须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执法时必须亮证表明身份,在执行公务时不出示有效执法证件的,相对人有权拒绝和检举。所以,非正式工作人员,绝对不能让他们到执法岗位,他们没有执法资格。

二、执法范围问题。执法范围包括地域范围和职责范围。地域范围好理解,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一个县(市)的执法部门只能在本县(市)境内执法,不能越境到别的县(市)执法去。二是职责范围。每一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职责,但是我国行政体制存在的一个很大的问题是部门职责交叉,同一管理对象不只是一个部门管,这样就不可避免出现有利就抢,无利就推的问题。如文化市场管理方面就有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工商、税务和公安等行政部门管理。食品监管方面,有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畜牧局、贸易局等部门管理。由于多头管理、重复管理,必然造成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权责脱节、重权轻责、都管又都管不彻底的问题。所以出现食品安全事件、生产安全事件高发就是必然的。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划分清部门的职责权限,使执法部门清楚自己的职责,守好自己的职责,彻底管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三、执法程序问题。现代行政执法特别强调程序问题,如果执法程序出现问题,执法就是无效的,是违法的。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就规定,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明确将违反法定程序作为行政行为可撤销的理由之一。衡量执法行为和执法质量的标准,除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处罚适当外,还包括程序合法。行政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行政执法程序是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法律及法定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法、期限和可以采取的手段、措施及其应用范围和对象的总称。程序正当原则最初主要适用于司法领域,但随着行政权力的扩张和行政权对相对人权益影响的扩大,人们逐渐认识到,必须用科学公正的程序对行政权的行使予以控制,这就使该原则由司法领域被引入行政领域。我国以《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为开端,日益重视行政程序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程序正当原则作出了进一步明确。依法行政,必须依靠不可缺少的程序来维护和保障。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行政主要是依法定程序行政。

四、自由裁量问题。所有法律都对执法者留有自由裁量

的空间,这是由法律的高度概括性决定的。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不可能对现实中发生的事情做过细的规定,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都是有一定幅度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反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处罚, 其中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造成大气污染的行为规定了处罚幅度,第四十八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并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既然法律赋予了执法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由裁量的

权利,我们就应该公正合理的运用好它。但是在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却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自由裁量行为前后不一致、裁量行为畸轻畸重等。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造成执法的不合理、不公平、不公正。对此各级政府先后探索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做法,对法律法规中的处罚幅度进行细化具体化,减小裁量幅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基层政府这种做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我们基层政府搞的这些没有法律效力,受领导意志的影响太大,领导重视的时候就抓得紧一点,不重视了就放松了,很难做到始终如一。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要从源头上解决,一是在立法上尽量细化,把违法情况列举的具体一点,处罚幅度定的小一点,这样自由裁量的幅度小了,在执法时就不会因自由裁量而出现大的问题。二是国务院在有关法律颁布后应及时制定法律实施条例、办法,要尽量细化。三是省一级执法部门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使一省之内同样的违法行为接受同等的处罚,做到处罚公平、公正。

五、法律适用问题。由于对同一管理对象往往既有法律又有法规、规章,既有一般性规定又有特别规定,当这些规定不一致时,该适用哪种规范呢?对此我们要坚持法律优先原则,即上一层次的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于下一层次的法律规范,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因此,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都有规定而有冲突时,应当优先适用法律。对于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新规定与旧规定的适用原则是:当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时,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时,适用新的规定,并且新的规定一般不能溯及以往。

六、执法目的问题。执法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证法律的实施,纠正违法行为。执法时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自觉守法。绝不能将执法等同于处罚,不能把执法当作创收的手段,搞执法经济。目前执法不公和执法创收是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执法创收原因主要是政府管理体制和部门利益的问题。有的政府对那些有处罚权的部门财政拨款不到位,让它们靠处罚维持部门运转,有的部门下达罚款指标,以罚款多少确实内部成绩,与执法者个人利益挂钩,以上种种做法都是违背执法的目的的。

对政法的心得体会和感悟篇十一

政法史作为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对于培养法学学生的历史意识和法制观念具有重要意义。在学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政法史对于培养我们的思维方式和批判能力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在政法史学习中的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政法史教学注重培养历史意识。政法史作为针对政治和法律发展历史的研究,对于法学学生来说,具有重要的启迪和教育意义。通过政法史的学习,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我国政治和法律的发展历程,并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在政法史的课堂上,老师经常会引导我们分析历史事件对当代政治和法律的影响,让我们学会从历史的角度思考问题,并形成独立的判断和观点。

其次,政法史教学注重培养法制观念。政法史不仅仅是一门学问,更是一种法治观念的培养。政法史教学不仅注重对于历史的描述和分析,更注重对法治的弘扬和推崇。政法史中的案例和事件常常可以让我们看到法治的重要性和不可替代性。通过政法史的学习,我们能够深刻认识到法治的作用和价值,并从中汲取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

再次,政法史教学注重培养思维方式。政法史学习的过程中,我们要学会从多个角度来看待一个问题。政法史教学强调的就是让我们学会辩证思考,用历史的眼光看待法律问题。政法史教学中经常会引导我们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个方面来分析法律问题,这样才能真正理解一个法律事件背后的原因和影响。通过政法史的学习,我们逐渐养成了全面思考问题的习惯,能够更好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此外,政法史教学注重培养批判能力。政法史学习的过程中,我们要学会批判性地看待历史事件和法律制度。政法史教学中,老师经常会安排一些课堂讨论和论文写作,要求我们对历史事件进行深入思考和批判性分析。这种教学模式培养了我们对于历史现象和法律问题的批判性思维,使我们能够客观地看待历史、评价法律,并对不合理的法律制度提出合理的批评和建议。

最后,政法史教学注重培养综合素质。政法史不单纯是一门学问,更是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的一门课程。政法史的学习使我们不仅仅是培养了对历史的了解和对法律的认识,更培养了我们的批判思维、逻辑思维和论述能力。政法史培养了我们的读书思维和写作能力,提高了我们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水平。

总结起来,政法史作为法学学习中重要的一门课程,对于培养我们的历史意识和法治观念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政法史的学习,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我国政治和法律的发展历程,形成独立的判断和观点,并培养全面思考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在未来的学习和研究中,我将继续发扬政法史学习中培养的品质和能力,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和学术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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