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一种向他人介绍、讲解某个课题或者某项工作成果的方式。报告的内容应该具备逻辑性和条理性,同时避免信息的重复和冗长。范文中的案例和实证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理解报告中的问题定义、方法、结果和结论部分。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一
为贯彻落实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公司成立了以支部书记、总经理xxx为组长,副总经理xxx、总经理助理(工会**、纪检联络人)xxx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任务,充分开展好分管领域的整治工作。
一是严格自查自纠。结合“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工作,分公司针对暗箱操作、违规返利、人员选聘、运行管理等易发生利益输送环节进行了自查,截止目前未发现利益输送类违规违纪问题,不涉及设备寻租、“影子股东”、挂靠经营相关问题;对x名中层及以上干部和核保、核赔等关键岗位人员人事档案、履职尽责、廉政风险等重点要素进行检查整改,明确事项报告目录及工作要求,坚决杜绝公权私用情况发生。
二是铸劳思想防线。结合治“四风”树新风专项工作,制定了支部学习计划,督促支部党员带头学习***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以优良作风保障公司“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充分运用“国网大学”,组织全员积极参与《***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营造依法治企浓厚氛围;进一步巩固“学党史”专题组织生活会教育成效,切实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节后上报,确保人、财、物节假日期间的“廉政安全”;通过好廉政举报监督信箱,强化内部监管,促进各项职能规范履行;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用,坚持业务发展和队伍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依托“党史”巡查指导,统筹纪检、人事、财务审计、法律合规等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公司高效发展。截止目前,新疆分公司未发生违纪违规情况,未收到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线索。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强化“一把手”“一岗双责”履职能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氛围。强化党员学习教育,积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关键少数”引导绝大多数,推动从严治党治企向纵深发展。加强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的敏锐性和监督执纪水平,注重运用“四种形态”、廉政约谈工作机制,依规依纪开展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力争将苗头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
二是管住重点环节。统筹推进警示教育、制度执行、合规风险管控等工作,利用公司oa、微信群宣传违反相关规定案例,做好日常教育,从源头遏制“靠企吃企”问题的发生。结合“学党史”工作,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企。结合实际工作,自查梳理各部门、各岗位风险点,及时进行整改销号。同时,建立健全检举控告、自查整改问题台账,并强化跟踪问询,确保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强调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等制度落实,严格领导干部行为规范。
三是把牢考核评价。把整治“靠企吃企”问题纳入分公司年终考核,自上而下层层压实责任,把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作为班子年度综合考核和各级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二
通过我矿组织召开的关于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创优发展环境动员会的学习和认真的自查自纠,我个人对整治吃拿卡要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作如下剖析:
1、工作积极性较低,监管力度不够。工作中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2、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在日常工作中,忽略了政治理论的学习和提高,对理论指导实践、指导工作的意义认识不高,处理问题和工作凭经验,缺乏理论上的深钻细研。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还是主观因素所造成。在这段时间,自已结合理论学习,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开拓创新精神不够。没有深刻意识到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效率和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业务水平要有提高,必需要对业务钻研,而自己在业务方面存有依赖性,认为上级领导会有指示,我不用先急着干,上面有安排再开展工作,害怕自己先做做不好,缺乏一定自信。
2、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缺乏系统的学习。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今后我不仅要学法律、干部政策知识,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坚定自己的政治信念。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增强纪律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煅炼,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提高工作水平。要不断加强学习,加强锻炼,努力提高业务素质;讲究方法,注重实际,加强自己工作能力和修养;要想办法,办实事,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模范遵守各贡规章制度。明确自己的职责,告诉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以中国共产党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向先锋模范看齐,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工作,以热诚的态度对待同志。
4、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对学习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各项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工作扎扎实实、提高工作效率,当日事当日毕,做到对国家对群众负责。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三
根据《关于对工商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登记注册窗口电子公示栏,中宁电视台、政务公开栏、宣传彩页等途径对相关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进行了公开,对登记注册窗口的`收费公示栏适时进行了变更删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日常管理中,我局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免征企业、个体户注册登记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等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力强制收费、代收和代扣及搭车收费的现象,对已开出的收费票据已全部办理了缴销手续。
通过自查,我局在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上,高度重视,执行严格,没有发生违规收费、不按规定时限执行政策等问题。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xx省物价局、财政厅、民政厅、营商环境监督局《关于清理规范我省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x价发[20xx]xx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及时通过公文传输系统向全县各部门转发了《关于清理规范我省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及时报送《县区所属单位涉企中介服务收费清查情况表》,并由县民政局负责发放及报送《县区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查情况表》。
按照《关于清理规范我省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并反馈了清理情况。截止xx月xx日下午,报送至我局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一是xx自治县华建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依据x价函[20xx]xx号规定,收取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涉及金额44.5万元,建议保留此项收费;二是县林业局森林资源规划调查设计队,收取的.征占林地设计费、经营设计费等共计355万元,建议保留此项收费。报送至县民政局的行业协会1家,为县道路运输协会,涉及金额13万元,建议保留此项收费。
我们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县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对发现涉企乱收费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五
为了认真贯彻(---[20**]111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副园长为副组长,教研组、办公室和总务处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连州市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整治方案》中的整治项目及内容,逐项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1、食堂卫生证件、制度齐全。我园食堂“三证”齐全,并有相关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有关的卫生安全知识。
2、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设有独立的食品原料间、粗加工间、洗消间,预进间。有防鼠、防蝇、防尘、防蟑螂、防污染等设施,通风良好,食堂肉片环境整洁,能每天清除垃圾。
3、食堂能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刀具、砧板按生、熟严格分开使用;食品的存入能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了交叉污染。
4、食品原料的采购能严格执行索取食品原料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及做好食品入库登记制度。并与所有的食品原料供应商签订食品卫生协议书,保证其食品的质量。
5、在食品制作过程中,能按照煮熟煮透的原则进行烹饪。蔬菜烹调则按照“一洗、二浸、三灼、四炒”的程序进行,没有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并制定了食物留样24小时制度。
6、加强幼儿饮用奶的监管力度,保证食品的质量,并做好饮用时的安全卫生方面的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我园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等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今后,我们将更加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六
根据中共**县委县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整风办发【20××】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推进工作作风的转变和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我办坚持实事求是,即查即改,边查边纠,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中,确保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文件精神,作出相应的工作安排部署,并在全系统上下迅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着力排查出干部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亟待解决或加强的突出问题。
(一)精细组织。组织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县委关于印发《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对照《方案》列举的治理内容,认真查找和纠正本单位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影响单位形象和工作效率等问题,努力达到提升能力、提高效率、提升形象的目的。
(二)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
1.思想认识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主要原因:有的班子成员因日常工作繁杂,不能坚持长期学习;有的对上级精神和要求理解的还不够全面、系统,学习偏重实用,急用先学,不用后学,甚至不学;有的没有把学习、思考、实践和推动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对自身分管工作深入钻研不够,对问题研究不深、不透,推动工作力度不够。
2.在工作纪律上,少数干部自律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工作纪律松弛,对己要求不严、自律不强,工作不严谨。
3.工作效率上还有待提高。忙于公务的时间多,用于个人学习提升的时间不足,缺乏紧迫感、责任心不够强,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效率还须提高,服务意识还须加强。
4.创新能力不足,工作观念还有待开拓创新。习惯于用老办法的思维方式来做工作,对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发展的新思路、要达到的新目标任务认识不清,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层次思考,拿不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找不到有效的解决办法,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因“思维盲点”或思维惰性而找不到或不敢实施有效的解决办法,工作上中规中矩多于锐意创新。
(一)加强学习、转变观念、革新思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1.学习常态化。制定学习计划,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认真落实,使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步入正规化、制度化轨道,学以致用,将学习和工作有机结合,不断革新。
2.创新学习形式,不拘一格灵活学。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与集中领学相结合、讨论交流与专题辅导、观看影像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现代化手段,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纪律意识。进一步完善单位各项制度,同时领导干部带头顾大局、守纪律,坚持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形成上行下效的良好风气。
(三)加强同事之间的交流协作与监督。最大限度地调动工作积极性,推进协同协作,成员之间互相监督,互相督促,在遇到困难时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在配合中找准结合点,追求工作理念同步、工作谋划同步、工作落实同步,形成协调一致抓工作落实的生动局面和良好风气。
(四)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办理流程,明确工作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禁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我单位一定严格按照有力措施深入整改落实。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苗头性问题出现。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七
按照州委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狠抓整治落实。现将我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一月以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州委组织部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会议之后,我县高度重视,庚即组织召开了甘孜县庸懒散浮拖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州委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有关会议精神,明确了整治工作方向。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认真开展了自查,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下发了《甘孜县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7+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工作重点,并全面启动庸懒散浮拖及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截止5月30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10项工作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要措施
为了进一步增强整治工作的操作性,县委明确提出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重实际的整改措施,有序稳步推进整治工作。
(一)着力整治拉票贿选问题。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发放新修订《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文件,集中开展对干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利用组工外网和甘孜县有线电视台,设立举报电话,收集拉票贿选的线索和问题,汇总研判,对问题具体、线索清楚的反映,核查清楚。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拉票贿选责任追究办法,设立违规违纪工作台账,实行台账记载管理。
(二)着力整治违规选用干部问题。一是向全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一把手发放《条例》,并通知做好学习贯彻。二是认真落实州委五位一体干部选任体系,全面规范干部选任程序、标准和条件。三是认真执行五位一体干部选任监督体系。四是认真执行干部任前资格、条件审核,组织专人规范换届以来干部选任文书档案。
(三)着力整治跑官要官问题。一是建立跑要、拖情记录在案制度,对跑要、拖情的不列为考察和提拔对象。二是加强自身建设,重申纪律要求,签订承诺书,坚决整治封官许愿、牵线搭桥等问题,从严治部,从严管理,着力建设模范组织部门。三是建立预警机制,利用12380举报平台等,收集跑官要官线索,对反映较多的单位,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四)着力整治说情打招呼问题。一是坚持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干部制度,防止私下说情打招呼。二是建立说情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对帮忙说情打招呼的一律记录在案、严肃批评、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三是建立预警谈话机制,群众反映说情风较多的单位,及时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四是对带病提拔倒查中发现有说情打招呼问题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五是组工干部参与说情打招呼的,一律严肃处理并调离组织人社部门。
(五)着力整治三超两乱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省、州委组织部关于地方性干部人事政策的执行要求。二是建立干部选任编制职数预审制度。三是完善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做好干部思想教育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四是切实抓好三超两乱清理和整改消化工作。截止2015年1月,我县超职数配备干部共计56人,其中:超配领导职数3个,超配非领导职数53个,计划于20xx年9月前整改消化。
(六)着力整治防止和清理选用两面人问题。一是要求每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报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是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重点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有意识的安排重点培养对象到困难矛盾突出的基层一线和反分维稳前沿去开展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考察其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三是建立新提拔领导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就遵守政治立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做出公开承诺。四是设立防止和清理两面人举报电话,呼吁广大干部群众反映两面人有关情况,组织部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核查,对确有相关情况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组织处理。五是建立考察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六是加强定期分析研判机制。
(七)着力整治干部违规兼职问题。今年8月,清理规范14名在企业兼(任)职的干部职工。同时,对干部职工在企业兼(任)职务期间是否存在违规在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经调查,我县14名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任职)期间均未违规领取薪酬。同时对前期清理违规兼职工作进行自查,防止漏报、漏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反弹。
(八)着力整治长期在编不在岗问题。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和中央、省、州、县委工作要求,及时下发文件各全县各单位,要求严格开展自查。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县纪检、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对全县各单位按照清理范围中确定的情况进行督察,对虚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并将举报电话在甘孜县组工外网和甘孜有线电视台进行公示,确保清理工作监督到位。
(九)着力整治违规抽借调干部问题。县委组织部对全县抽借调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并要求违规抽借调干部职工无条件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回原单位上班,逾期未归的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为固化成果,进一步严肃干部管理,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县委组织部庚即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抽借调程序的通知》(甘孜委组发〔20xx〕42号),从制度层面规范干部管理。
(十)着力整治干部职工档案信息审核问题。根据我县干部职工档案信息审核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州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甘组通〔20xx〕139号)文件精神,制定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及时安排专人对干部档案信息进行集中整治处理。
三、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至今,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认为此次的专项整治工作是走形式,开不开展一个样,重视程度不够。二是虽将各项干部政策法规下发给各单位,但宣传落实力度差。三是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有效的创新办法不多。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狠抓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构筑及时发现、有效预防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预警机制。二是加大对干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三是严肃查处,增强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纪律威慑。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八
《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自查报告范文》适用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张北县卫健局、网信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张北县医疗乱象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院的全面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行为,改善医疗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0xx年xx月xx日14:00全面开展自查。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有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3、查有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4、查有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5、查有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7、、查有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1、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2、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严禁非卫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严禁超范围执业。
3、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内从业人员管理和监督,保证依法执业。
1、我院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2、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无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3、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4、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
5、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6、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九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20xx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监办函〔20xx〕xx)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专项行动,现将阶段性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要求我局积极印发《xx市20xx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x市监秘〔20xx〕xx号)的`通知,对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
重点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水气电等公用事业、金融领域的收费情况。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相关单位34家。
继续检查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执行情况,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供水供电供气、中介机构等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收费情况,对涉企收费中存在的乱收费、乱涨价等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严肃依法查处。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十
区减负办:
根据《关于下达20**年**区工业经济专项目标的通知》(**经发〔20**〕43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相关目标,认真组织、精心安排,严格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年我局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1、对东风渠沿岸9家排位企业进行严格监管,其中6家木材加工厂已实施搬迁,1家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整改完善;1家的污水已不排入东风渠;还有一家已自然停产。目前,我区出境断面水质蒲阳河已实现10个月达标,毗河5个月达标,海滨河三个断面4个月达标。
2、根据市环保局等五部门8月1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燃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环发〔20**〕333号)文件精神,我区以严查工业企业燃煤污染行为,严查未按要求实施型煤固硫的型煤(蜂窝煤)生产厂(点),取缔非法型煤(含蜂窝煤)生产厂(点)为重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自开展燃煤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7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0余台次,查处各类工业企业燃煤污染整治7家,对污染较重的润康制药厂和大洪通铁厂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两家企业共投入资金1000万元,对燃煤锅炉(室炉)进行了天然气改造,彻底解决了燃煤污染。目前,我区空气优良率达到98%以上。
3、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案件291起,办理291起,办理率100%。其中立案查处143起,处罚决定金额为64.2万元,已执行51.6万元。
按照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等内容,对政策措施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
在清理污企收费基础上,主要对有无利用检查环保达标等手段以及强制企业订阅报刊等问题进行严查,经查,我局无以上违规行为。
随着环境管理面和工作量的扩大,我局对环保管理体制和机制进行大胆尝试,实行了条、块相结合的片区环境管理制度,将全区分为3个片区实行片区负责制。从执法检查排污收费等一管到底,避免了因职解分叉面造成重复执法的现象,加大了执法力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我局将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并推行控制对企业进行检查的有效治理,切实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十一
根据x民救助〔20xx〕19号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如下报告。
根据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该项工作。首先,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组,由党委书记梅聪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蔡静同志及纪委书记李杰同志任副组长,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乡督察组随时督查,对走过场,怕得罪人,工作不务实的将严格追责,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目前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推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1.我乡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报”问题,推行了“阳光低保”。从20xx年1月至5月对全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村为单位逐户逐人排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2、设置监督机构,对不按规定评选,绚私舞弊者坚决查处,设置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对来电、来访、来信认真办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3通过不断的加强动态管理,解决好该享受的必须享受,不该享受的坚决不能享受这一问题。
通过为期5个月的清理,排查工作,目前我乡拟将取消农村低保6户6人、对该救助而未救助的5户6人进行增补。拟将取消城镇低保2户2人。(见附表名单)
我乡将坚持不懈长期深入开展该项活动,做到全面,彻底,工作上不留死角,不摆问题,力求做到公平、公正,真正实现“阳光低保”。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十二
按照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为集中治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促进机关作风、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的明显提升,我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召开全体人员专题会议,传达了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及时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班子成员和各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订了《临泽县城管执法局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把整治当前干部工作作风中的“为官不为”、消极懈怠、敷衍了事;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说了,但事却办不了;监管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和群众“办事难”及城管执法监管不力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局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想事干事、敢于担当的良好风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市容问题,推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明显提升。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十三
xx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根据略政发〔20xx〕4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于3月22日—3月24日组织综合科、资金资产科、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地质灾害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用地统征办公室的同志对本单位涉农资金收支情况及时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立情况。我局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征地补偿费支付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理专项资金。
(二)项目管理专人、专账情况。确定了土地复垦中心专门管理复垦项目,项目办管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统征办管理征地补偿费兑付,分别建立了项目台账、征地台账、资金专账专户。
(三)项目实施情况。所有项目经过上级部门批复,严格实行招投标管理规定,按规定时间启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
(四)资金管理情况。所有项目按合同和工作进度拨付资金,征地补偿费按与农户签订补偿协议统一支付到镇政府专户,由涉及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拨付到被征地农户,我局及时到户核实。资金无截留、挪用、滞留、延压现象。
一是项目验收审计工作滞后;二是项目管理规范性有待加强。今后我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力度,争取完工一批验收审计一批,按时完结项目所有手续移交到位;学习项目业务,规范项目管理档案,使项目的管理达到较高水平。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十四
认真贯彻落实xxx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教委纪检监察关于加强执纪监督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开展学习,自查自纠,改变干部教师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树立正气,开学初我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我们要进一步明确四项专项整治内容,继续做好整治工作。
建立专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落实《关于开展“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以及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作风粗暴、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专项整治》、《关于开展“庸懒散”专项整治》、《关于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等专项整治》、《借公务之名旅游问题专项整治》、《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工作》四项整治,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四项”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
学校在干部会、教职工大会上动员部署此项专题工作,落实文件精神,进行收受卡物的清退零持有承诺登记,加强总务重点部门和干部、班主任重点人员重点教育、管理与监督,认真梳理“四项”突出问题中涉及教育的问题或现象,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1、实行“领导值日”制度,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学校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及要求。每天一位领导值班,在学校门口迎接学生和教职工,放学后安全将最后一个学生送出校门,学校领导深入课堂和年级组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2、严明教职工工作纪律,着力解决教职工纪律不严、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等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执行力,提升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3、落实福利费使用方案,元旦干部教职工一起包饺子,组织退休教师座谈会,节俭文明迎新年。教师慰问关注困难职工和班主任骨干群体,为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4、加强家校社区沟通,西中地处棚户改造区,帮助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是家长的迫切需要,学校通过专题家校活动感谢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肯定了好家长的具体做法;架起了班主任与家长良性沟通的桥梁;明确了学校的办学理念,学生的培养目标。
今后,我们要坚持这次专项整治中的成果,把建立起来的机制持之以恒的落实下去,转变作风,弘扬正气,凝聚力量,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十五
银行保险机构的股权问题将迎来严厉整治。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向银行保险机构发文,将开展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
银保监会表示,整治目标为严厉打击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违规行为以及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乱象行为,有的放矢防范突出风险,提升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
据了解,此次整顿分为银行保险机构自查自纠及现场检查。各银保监局应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和辖内机构的业务和风险特点,全面评估机构自查及整改情况,确定监管检查对象。同时,应重点关注以往公司治理现场检查中已发现的股权和关联交易问题及整改问责情况。对于以往检查中未涉及但存在相关风险隐患的机构,应做到精准选择,重点检查,以查促改。在对银保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保险机构开展公司治理有关的现场检查中,应积极落实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要点。
检查范围为被查机构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股权状况,及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关联交易状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追溯和延伸。
各银保监局根据被查机构类型和自查发现问题,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确定检查内容,对股权获得的合规性、资金来源的真实性、股权关系的规范性和透明性、股东行为的审慎性、关联交易制度建设及关联方档案的完备性、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及是否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并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及集团成员间内部风险隔离情况、关联交易报告及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检查。
文件要求重点关注《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和《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出台后的股权和关联交易情况。
银保监会要求各银行保险法人机构应按照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形成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并填写相关表格,分别于2019年8月15日前和12月10日前报送自查报告及整改报告。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十六
根据略政发〔20xx〕4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于3月22日―3月24日组织综合科、资金资产科、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地质灾害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用地统征办公室的同志对本单位涉农资金收支情况及时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立情况。我局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征地补偿费支付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理专项资金。
(二)项目管理专人、专账情况。确定了土地复垦中心专门管理复垦项目,项目办管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统征办管理征地补偿费兑付,分别建立了项目台账、征地台账、资金专账专户。
(三)项目实施情况。所有项目经过上级部门批复,严格实行招投标管理规定,按规定时间启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
(四)资金管理情况。所有项目按合同和工作进度拨付资金,征地补偿费按与农户签订补偿协议统一支付到镇政府专户,由涉及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拨付到被征地农户,我局及时到户核实。资金无截留、挪用、滞留、延压现象。
一是项目验收审计工作滞后;二是项目管理规范性有待加强。今后我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力度,争取完工一批验收审计一批,按时完结项目所有手续移交到位;学习项目业务,规范项目管理档案,使项目的管理达到较高水平。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十七
自县委下达《xx县专项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后,辛义乡对全乡“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项目开展认真摸底自查。自查内容包括20xx年项目和20xx年年度计划安排项目,是否涉及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问题,以及项目是否存在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群众利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为做好本次自查工作,乡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并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辛义乡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文件、资料等形式做好摸底自查工作。通过对我乡20xx年项目和20xx年年度计划安排项目的立项批复、土地报件、规划设计文本、基本建设程序等的认真梳理和审核,圆满完成了摸底自查工作。
经严格自查,20xx年期间,我乡各项项目中不存在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的问题,没有搞劳民伤财、大公园人工湖、人造景观、地标性建筑等项目,20xx年年度计划也没有安排此类项目。在项目发展中,我乡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不存在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忽视群众利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下一步,在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上,我乡除了要加强上级审计和监督外,还将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热情,发挥民意监督作用,发挥民智民力,充分听取参与者多方的意见,慎重对待每一条建议,把工程项目做成“民心工程”,确保政府公共投资真正用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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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十八
在对商业银行的要求中,重点提到了对股权和关联交易的排查。在股权情况中,监管要求银行对股权的获得、股东的资质、出资的资金来源、股权质押等行为进行自查,并报送监管部门。在关联交易中,排查是否按照监管规定是否建立并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利用关联交易向股东等进行利益输送、违反或规避并表管理规定,集团成员间未做到内部风险隔离也在此次重点排查之列。
排查股权情况及股东资质、资金来源等。
据悉,监管方面要求银行填写股东股权的基本信息表,对股东具体情况进行排查,并鼓励填报最新数据,原则要求截止到20xx年6月末。
对于股权方面的排查要求大都依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xx〕1号)(以下简称“1号令”)的规定。
按照1号令的要求,商业银行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应当清晰透明。
监管要求银行对股权的获得、股东的资质、出资的资金来源、股权质押等行为进行自查,并报送监管部门。
在股权获得是否符合规定或是监管将排查的首要问题。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股东,变更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1%以上、5%以下未在股权转让后10日内向所在区域银保监局或银保监分局报告的情况等行为都将被排查。此外,股东是否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存在参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1家的情况也是此次排查的.重点。
股东资质方面,要求自查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另外,商业银行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是否清晰透明也在本次检查情况之列。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存在严重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三)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
(四)对商业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
(五)拒绝或阻碍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
(六)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金融监管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
(七)其他可能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资金来源方面,要求检查股东入股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商业银行是否通过本行信贷、同业、理财等业务为股东提供入股资金。
另外检查股东是否有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变相抽逃出资情况或重大嫌疑。同时,单一投资人、发行人或管理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同一商业银行股份合计超过5%的情况、以及主要股东以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商业银行股份的情况都在此次检查之列。
股东行为方面,则重点关注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约定等隐性行为规避监管审查,实施对保险公司的控制权和主导权。
另外,在股权排查中,对于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也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排查要求,如是否存在大量股权质押、股权反担保行为。股东股权出质担保未事先告知董事会;股东在本机构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股权净值仍将股权进行质押等行为也在重点排查之列。
对关联交易排查提出四项重点。
在进行股权情况排查的同时,监管也要求商业银行进行关联交易排查。
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应该按照监管规定建立并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按照穿透原则尽职认定关联方,关联方名单要全面;银行董监高及主要股东要向商业银行报告关联方情况;计算一个关联方的交易余额时,关联自然人的近亲属要合并计算;向关联方所在集团统一授信要覆盖全部关联企业。未按穿透原则认定关联方和关联方所在集团授信或未真实反映风险敞口等情况重点排查。
对于存在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排查关联交易是否合规,独立董事及内审部门履职情况如何、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是否充分等。
另外,利用关联交易向股东或其他关系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也在此次重点排查之列。监管要求检查是否存在对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况。向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通过掩盖或不尽职审查关联关系、少计关联方与商业银行的交易、通过或借道同业、理财、表外等业务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等情况都是此次排查重点。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十九
(一)强化日常学习制度,深化学习效果。针对自查过程中反映的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在继续坚持每周集体学习和每天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力度和学习效果。重点学习了xx在党的十八次代表大会、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通过研讨学习的方式深化学习效果,提高理论素质,推动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真正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工作措施有力,自查整改到位。坚持把思想教育、检查整改、树立典型、责任追究、完善机制贯穿始终,分宣传发动、自查整改、督查问责、总结提高四个步骤进行。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负责,层层抓落实。领导同志带头自我查摆,以各中队为单位集体讨论,结合各自职责,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摆问题,形成全局上下推进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并针对查摆结果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强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到位。
(四)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作风教育。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群众路线实践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路线意识,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教育,坚决摒弃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惯性思维,不断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把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和廉洁服务转变为自觉行动。
(五)加强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领导小组督促全体人员按照要求、按照时限完成问题的查摆工作,监督自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办公室统一汇总,在日常工作中核实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还未整改彻底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保证治理工作持久有效。
通过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目前,我局干部职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政策措施“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形成“中梗阻”,推进重点工作任务明显滞后的问题得到了好转,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县委八项要求和党风廉政责任精神不严格,查纠存在问题不力的问题得到了遏制、不存在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公正和滥用执法权,自由裁量权的基准、范围、种类不明确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也不存在工作不主动,协调配合差,相互推诿扯皮,庸懒散拖效率不高,工作顾此失彼,拖泥带水问题;工作人员思想消极,观念陈旧,只讲索取,不讲奉献,不主动作为,进取意识差,大局观念弱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转变;更没有在落实县政府目标责任书推进缓慢被通报批评和落实县政府为民办实事措施不硬、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情况。机关工作人员也没有发现因工作落实不力,对上衔接汇报不及时,对下安排部署不到位或因临时性应急工作通知加班不到,贻误工作时机等突出问题。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二十
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7月4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下一步持续加强公司治理监管”的话音刚落,一场对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的专项整治行动即将拉开序幕。
上海证券报独家获悉,作为落实2019年公司治理监管工作的一项任务,监管部门将开展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保险机构股东股权违规行为,以及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乱象。
“排雷”行动一触即发。股东通过隐藏实控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等隐性行为规避监管审查,谋求对保险公司的控制权和主导权;通过错综复杂的交易结构或股权关系掩饰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关联交易资金运用比例“超标”……这些违规技俩将随着整治行动的深入,逐渐现出原形。
要查哪些公司?哪些业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分为保险机构自查自纠及地方银保监局现场检查两部分。
其中,《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8年3月)出台后新发生的以及到期未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加大问责力度。
具体有哪些整治要点,我们为大家梳理如下。
要点1、保险机构需要自查哪些内容?
一是,保险公司股权排查要点。
股权获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保险公司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变更注册资本或者持股比例占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情况;保险公司是否存在股东未如实报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股东之间关联关系,造成超比例持股的情形;股东是否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保险公司股权的情况等。
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投资人取得保险公司股权,是否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是否存在投资人通过设立持股机构、转让股权预期收益权等方式变相规避自有资金监管规定的情形;投资人是否存在挪用保险资金,或者以保险公司投资信托。
计划。
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获取的资金对保险公司进行循环出资的情况等。
股东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股东通过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一致行动约定等隐性行为规避监管审查,谋求对保险公司的控制权和主导权等。
股东质押保险公司股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保险公司是否存在股权质押、冻结比例过高,股权变动频繁,股权结构不稳定的情况等。
二是,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排查要点。
关联交易制度建设: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对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等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关联方名单是否全面等。
关联交易审查和风险管控:是否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审查;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监管比例要求等。
要点2、在完成自查自纠后,哪些机构会被监管检查?
各银保监局将根据日常监督情况和辖内机构的业务和风险特点,全面评估机构自查及整改情况,确定监管检查对象。同时,重点关注以往公司治理现场检查中已发现的股权和关联交易问题及整改问责情况。
对于以往检查中未涉及但存在相关风险隐患的机构,将做到精准选择,重点检查,以查促改。
要点3、此次整治行动的检查范围。
被查机构截至2019年6月末的股权状况,及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期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追溯和延伸。
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保险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资金运用渠道持续拓宽,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种类和规模迅速增长。依法合规开展关联交易,的确有利于提高交易稳定性、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协同优势、实现规模效益。
但问题也随之暴露。关联交易已经从最初保险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演化到今时今日保险公司虚假增资、不正当利益输送等问题的载体、平台。
目前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一是投资入股类,包括关联方投资入股该保险公司,关联方投资该保险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债券或其他证券等;二是资金运用类,包括资金的投资运用和委托管理;三是保险业务类;四是利益转移类,包括给予或接受财务资助、债权债务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五是提供服务类。
“在这几类保险关联交易中,以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居多。”一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称,从监管部门前期摸底的情况来看,目前在保险关联交易中,主要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关联交易、通过错综复杂的交易结构或股权关系掩饰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关联交易资金运用比例“超标”等问题。
一位保险公司投资人士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与信托公司开展紧密合作,保险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保险资金累计投资在信托计划上的投资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但隐匿在数据繁荣背后的潜在风险,也悄然滋生。
上述人士举例称,近年来不少保险公司相继认购了一些信托计划。而在一些看似“高收益、低风险”的保险信托计划背后,却隐藏着一环套一环的关联安排。
比如,有些保险公司与融资人为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甚至还与信托公司、信用增级方等主体具有关联关系。通过投资信托产品给融资人借款,这些保险公司俨然已沦为股东方及关联方的融资通道。
“而且一些关联交易业务,资产质量并不佳,信用等级及收益率也不高,承担的投资风险却不小。关键是这些保险信托计划多投向地产、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而保险公司通过债权投资计划等通道在这两个领域已有大量敞口,信托产品的基础资产多与保险公司现有资产重叠,风险集中度就会进一步提高。”某业内资深人士一语中的。
暴露内控空洞!业内建议全链条问责制!
当前,在保险业内形成的一个共识是:关联交易风险逐步显现的背后,折射出的正是保险公司尤其是激进型中小险企普遍存在的内控漏洞。
若更进一步深究,一些保险公司内控机制之所以“千疮百孔”,与其复杂的股权结构、实控人“一股独大”不无关系。个别保险公司通过交叉持股、层层嵌套,掩盖真实股权结构,滋生内部人控制和大量关联交易。
监管部门一再对关联交易施以重拳,显然已意识到了整治关联交易的迫切性与重要性。
有业内人士指出,关联交易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整治关联交易的一个关键核心点是,必须要建立关联交易全链条监管审查问责机制,强化关联交易过程的问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此外,由于保险公司关联交易还涉及信托等非保险领域,因此银保监会的整合,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形成监管合力,彻底破解相关违法违规问题。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二十一
根据《xxx市安委办转发自治安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的通知》(x安办发〔20xx〕179号)要求,xxx市民政局认真开展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自查,现将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积极组织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文件精神,认真传达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xxx安委会第三次扩大会议精神,传达中央和领导假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区、市党委、政府有关百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深刻学习领会市领导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清醒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当前安全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和规律,分析研判安全生产潜在的各类风险,紧急动员各方力量,紧盯重点领域,紧抓关键区域,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个角落的安全风险管控,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稳定。
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升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严格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工作到位;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杜绝任何肯出现的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安全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针对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安全意识,让工作人员掌握了专业的安全防救知识和技能,从人员素质方面确保了安全生产。加强警示教育,对典型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及时曝光,加强学习,狠抓违章治理,增强所有人员安全生产制度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关注安全、防范事故的良好氛围。
(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局系统各单位配备了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全局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妥善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确保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集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自查活动。机关各处室、基层各单位高度重视,全面自查,重点自查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救助管理站及其托养机构、军休所、烈士陵园、福利中心、殡仪馆、救灾物资储备库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自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安全监管执法规范情况,自查《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情况;自查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践行情况,自查单位职工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法》遵法守法情况。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完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范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内部安全稳定。同时加强节假日安全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各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信息上报工作,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责任人,严肃值班纪律,保持通讯畅通,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立即组织妥善处理,并按照规定要求及时上报。
(三)重点督查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为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责任,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各社会福利机构安全运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xxx市民政局联合xxx市消防支队、x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23家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各社会福利机构的食品、特种设备、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了综合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福利机构对安全管理工作比较重视,都建立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配备了必要的安全器材、设备。大部分福利机构开展了相应的应急演练,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使用配备的安全设备、器材。但也有一少部分福利机构安全资料整理不规范、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培训、应急预案演练没有开展,工作人员对所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不会操作使用。市民政局配备的微型消防站,有的机构一次都没有进行过演练,使消防设施设备成了摆设。
一是强化消防安全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每年坚持通过会议宣讲、开办消防宣传专栏、播放消防警示片、聘请技术专家讲解消防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扑救初期火灾和火场逃生、紧急疏散等消防安全知识的实践教育活动。
二是安排人员在相对集中的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托老中心等场所开展安全用火用电和自救逃生教育,发放新消防法宣传资料,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和挂图,让福利机构等行业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类消防器材的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防范能力。每年还通过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增强自救互救能力,提高了全员人员的消防自救互救逃生实践能力,提升了各分管单位、重点行业人员的安全防范能力。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继续扎实有效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教育培训,完善相关制度,深化督促检查,为推动民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xxx市民政局
20xx年xx月xx日
开展靠企吃企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二十二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保险公司股权整顿清理工作开始提速。中国证券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为严厉打击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违规行为,以及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乱象,银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穿透式监管正在重塑金融行业新格局。公司治理一定程度上是金融市场乱象的诱因,而股权管理与关联交易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从目前情况看,险企股东持股比例相近、关联交易总额占比过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引发金融风险。银保监会各监管部门今年对保险业的突出风险和问题,陆续进场开展检查,今后将持续加强公司治理监管。
排查险企八大问题。
银保监会相关人士指出,前一段时间,金融领域发生了一些案件,反映出部分经营机构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股权关系不透明、不规范,比如股权代持的问题;还有关联交易管理粗放,存在着利益输送的问题;发展战略盲目追求粗放扩张,内部管控与发展速度不相匹配。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银行保险机构自查自纠及银保监局现场检查两部分。检查范围为被查机构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股权状况,及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关联交易状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追溯和延伸。
检查内容包括股权获得的合规性、资金来源的真实性、股权关系的规范性和透明性、股东行为的审慎性、关联交易制度建设及关联方档案的完备性、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及是否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并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及集团成员间内部风险隔离情况、关联交易报告及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等方面。
按照《通知》要求,银行险企需重点关注《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和《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出台后的股权和关联交易情况。
从《通知》关于保险公司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要点内容来看,此次保险公司主要排查五类股权问题和三类关联交易问题。
五类股权问题包括:一是股权获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例如,是否存在投资人通过收购股东的控制权间接取得保险公司股权;保险公司是否存在股东未如实报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股东之间关联关系,造成超比例持股的情形等。
二是股东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是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投资人取得保险公司股权,是否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是否存在投资人通过设立持股机构、转让股权预期收益权等方式变相规避自有资金监管规定的情形;二是投资人为保险公司的,是否存在利用其注册资本向其子公司逐级重复出资的情形;三是投资人是否存在挪用保险资金,或者以保险公司投资信托计划、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获取的资金对保险公司进行循环出资的情况。
四是股东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同样包括三方面:一是股东通过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约定等隐性行为规避监管审查,谋求对保险公司的控制权和主导权;二是控制类股东是否存在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保险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的情形;三是股东是否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以及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五是股东质押保险公司股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例如,保险公司是否存在股权质押、冻结比例过高,股权变动频繁,股权结构不稳定的情况等。
在关联交易审查和风险管控方面:“排查”的重点有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是否存在通过关联方交易损害保险公司利益的情形;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监管比例要求;是否存在未识别的关联交易等。
关联交易总额占比过高。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上半年,保险机构的股权变动频繁。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官网信息统计,今年上半年,保险行业共有19家险企出现股东变动。而去年全年仅有16家险企出现股权变动。从上半年股东变动的信息来看,不少中小险企经营业绩承压或者亏损是导致股权及股东变化的原因之一。
业内人士指出,自2017年底开始,保险股权监管趋严,行业步入股权整顿期。先是5家险企被勒令清退违规股权,随后近20家险企在去年披露股权变更,而今年整顿速度明显提升,仅上半年股权变更量已超去年全年的水平。
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教授郝臣认为,我国保险机构多为非上市公司,其股权相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总体上要集中很多,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问题没有那么明显,但通过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则会侵害保险机构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作为这些机构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即客户的利益,甚至可能引发行业系统性金融风险。
业内人士指出,对保险公司来说,股权过于分散,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股东“搭便车”等问题,制约公司发展。但如果股权过于集中,不利于发挥制衡作用,容易产生损害小股东利益的问题,甚至有可能进行不正当的利益输送,对保险资金安全性和保单持有人利益构成风险隐患。
据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编写的《中国保险公司治理发展报告2018》统计显示,基于保险公司网站公开披露的数据统计了2018年159家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状况,发现保险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均值为52.10%,中位数为50.00%,最大值为100.00%,最小值为11.55%。总体上还是比较集中,但也存在着股权分散的现象,在统计的样本中有49家保险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小于或等于20%,7家保险公司小于或等于15%。最关键的是,这些保险公司的几个股东持股比例非常接近,这样的股权结构为日后的控制权争夺发生或治理僵局的出现埋下了伏笔。
关联交易方面,《中国保险公司治理发展报告2018》也统计了2018年145家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状况。2018年我国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的总额为2874.05亿元,关联交易的平均值为19.82亿元;中位数为0.65亿元;不同保险公司关联交易金额相差较大。按照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2018年原保险保费收入总额为38016.62亿元,可以计算出关联交易总额占收入的比例达到7.56%。
“这仅是145家保险公司相关信息的统计结果,整个行业的实际占比可能还会更高一些。”郝臣说,这次专项行动的开展为险企从根本上提升治理能力提供了非常好的契机和平台基础,但在此过程中可能会暴露出治理上的一些不完善和不合规的地方,随着整改的推进,可能还会出现股权结构巨变、董事会调整等情况。
陆续进场检查。
普华永道中国金融行业管理咨询合伙人周瑾认为,公司治理一定程度上是金融市场乱象的诱因,而股权管理与关联交易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目前,金融市场上仍然存在的一些乱象,包括被监管机构接管的几家金融机构,普遍存在不合格股东、股份代持、股东资金来源不合规等问题,也有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变相违规投资和监管套利等行为。
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表示,银保监会在2018年5月召开的“深化整治银行业和保险业市场乱象的工作推进会议”提出,一是要求全面自查,不留死角。二是聚焦重点,扎实开展监管检查。监管部门聚焦重点机构、重点业务、重点风险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2018年,监管部门对保险机构开展检查1466次,累计投入力量9793人次。三是依法依规严格惩处,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使得机构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愿违规。
梁涛认为,通过持续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保险市场的乱象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纠正,有力震慑了不法主体。今年1-5月,处罚了保险机构277家次,对机构罚款4400多万元,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5家次,吊销业务许可证2家次。处罚责任人员416人次,对个人罚款将近1600万元,撤销任职资格18人次。
梁涛透露:“今年各级监管部门对保险业的突出风险和问题,陆续进场开展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覆盖公司治理、偿付能力、资金运用等方面。银保监会将以提升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为核心,持续加强公司治理监管。一是进一步弥补公司治理监管制度的短板,完善银行保险业公司治理的监管制度体系,在公司治理的机制、股权管理、交易管理方面补齐制度短板。二是开展银行保险业机构公司治理的评价,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三是推动公司治理监管的信息化系统建设,提升公司治理监管信息化水平和科技化水平。”
周瑾认为,一方面,保险公司肯定需要在合规方面加大投入,配合监管要求,规范管理与操作,同时也是为自身的长期发展排除隐患;另一方面,一些治理规范的公司,也会愈发提升其声誉,凸显其竞争力。整体而言,专项治理对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有重大积极作用,尤其是在当前行业回归本源和诸多公司战略转型的期间,良好的公司治理,规范而有序的市场,更有利行业坚定信心和战略定力。
根据"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经公司认真自查,公司治理方面存在以下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加强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持续学习。同时中、基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公司经营管理队伍和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与加强。
公司自上市以来,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在法人治理结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的认同。
(一)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公司目前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在内的法人治理结构,其中,董事会还下设了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拥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各项议事规则建立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独立董事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则和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法人治理结构运作情况。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执行情况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在提案审议过程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积极听取参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负责的回答股东的提问,保证了中小股东的话语权。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5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专业背景搭配合理。专业委员会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由具有金融、财务等专业背景的人士构成,能够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发表独立性意见。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其中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任免机制合理,选聘过程严格,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做到认真、诚信、勤勉、尽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公司经理层:公司经理层能够忠实的履行职务,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经理层实行重点工作、责任指标、基层服务打分考核应计提工资总额的考核办法;最近一年,公司已按照考核办法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和评价,并在职务等级和薪资水平的确定以及年度绩效奖励的发放中予以体现。公司经理层没有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董事会与监事会能对公司经理层实施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不存在"内部控制人"倾向。
5、关于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主要有法人治理结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在工作中能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经理层通过董事会决策对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资金调度、人员配备、财务核算等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2、随着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相关的新政策新法规相继出台,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加强有关方面的学习。在不断学习中更好地把握经济政策动脉,理顺公司管理头绪,抓住公司治理核心。
3、公司近几年发展迅速,虽然通过招聘和培养,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全体在册职工比例有较大提高,基本建立了人才充实、结构清晰、运作有效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但总体上不能完全满足公司的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以上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经营管理队伍和技术队伍建设。
针对上述自查存在的差距、问题和不足,公司拟定以下整改计划和措施。
1、公司虽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需要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随着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新出台或修改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因此公司需要对相关制度要重新梳理并及时修改和完善。对此,公司将作专门部署,组织力量做好相关工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相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地制定、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2、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采取外聘和内训相结合的方式,内部定期培训及外出学习相结合,使培训成为公司一项日常工作。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对新修订各项法规文件进一步学习与提升,及时的领会与掌握,提高其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的规范运作水平。专项治理自查报告各类报告。同时加强公司内部中、基层管理人员及所有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培训,建立公司培训制度,储备人才力量,为公司生产经营的人才后备资源提供保障。
3、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队伍和技术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人才充实、结构清晰、运作高效、激励有效的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不断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创新、治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学习与借鉴外部优秀公司的经验和做法,制定激励机制,鼓励全员参与,互相监督,共同提高,公平竞争,合理建议,不断从基层中提拔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1、公司已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权利,明确了公司要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方便,从而有力地保障了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公司信息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已在董事会下设立了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规定其专门负责公司人事、绩效与薪酬、财务会计、投资与战略等重大事项的预审查。
3、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规范企业决策和员工行为,规范投资者管理;通过企业"诚信为本,科技立业"理念的深入浸润,增强企业核心凝聚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以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比如开展运动赛,卡拉ok大赛,劳动技能大赛、技术创新、小改小革等活动,陶冶出企业团队健康高尚的道德情操、团结友爱的精神风貌和求实进取的工作作风,促使广大员工爱岗敬业、和睦共处,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无穷的活力。公司将通过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为股东创造利润;为员工创造机会;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财富。
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7月4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下一步持续加强公司治理监管”的话音刚落,一场对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的专项整治行动即将拉开序幕。
上海证券报独家获悉,作为落实2019年公司治理监管工作的一项任务,监管部门将开展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保险机构股东股权违规行为,以及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乱象。
“排雷”行动一触即发。股东通过隐藏实控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等隐性行为规避监管审查,谋求对保险公司的控制权和主导权;通过错综复杂的交易结构或股权关系掩饰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关联交易资金运用比例“超标”……这些违规技俩将随着整治行动的深入,逐渐现出原形。
要查哪些公司?哪些业务?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分为保险机构自查自纠及地方银保监局现场检查两部分。
其中,《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2018年3月)出台后新发生的以及到期未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加大问责力度。
具体有哪些整治要点,我们为大家梳理如下。
要点1、保险机构需要自查哪些内容?
一是,保险公司股权排查要点。
股权获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保险公司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变更注册资本或者持股比例占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情况;保险公司是否存在股东未如实报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变更情况、股东之间关联关系,造成超比例持股的情形;股东是否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保险公司股权的情况等。
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投资人取得保险公司股权,是否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是否存在投资人通过设立持股机构、转让股权预期收益权等方式变相规避自有资金监管规定的情形;投资人是否存在挪用保险资金,或者以保险公司投资信托计划、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获取的资金对保险公司进行循环出资的情况等。
股东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股东通过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一致行动约定等隐性行为规避监管审查,谋求对保险公司的控制权和主导权等。
股东质押保险公司股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保险公司是否存在股权质押、冻结比例过高,股权变动频繁,股权结构不稳定的情况等。
二是,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排查要点。
关联交易制度建设: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对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等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关联方名单是否全面等。
关联交易审查和风险管控:是否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审查;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监管比例要求等。
要点2、在完成自查自纠后,哪些机构会被监管检查?
各银保监局将根据日常监督情况和辖内机构的业务和风险特点,全面评估机构自查及整改情况,确定监管检查对象。同时,重点关注以往公司治理现场检查中已发现的股权和关联交易问题及整改问责情况。
对于以往检查中未涉及但存在相关风险隐患的机构,将做到精准选择,重点检查,以查促改。
要点3、此次整治行动的检查范围。
被查机构截至2019年6月末的股权状况,及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期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追溯和延伸。
近年来,随着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保险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资金运用渠道持续拓宽,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种类和规模迅速增长。依法合规开展关联交易,的确有利于提高交易稳定性、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协同优势、实现规模效益。
但问题也随之暴露。关联交易已经从最初保险公司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往来,演化到今时今日保险公司虚假增资、不正当利益输送等问题的载体、平台。
目前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一是投资入股类,包括关联方投资入股该保险公司,关联方投资该保险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债券或其他证券等;二是资金运用类,包括资金的投资运用和委托管理;三是保险业务类;四是利益转移类,包括给予或接受财务资助、债权债务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五是提供服务类。
“在这几类保险关联交易中,以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居多。”一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称,从监管部门前期摸底的情况来看,目前在保险关联交易中,主要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关联交易、通过错综复杂的交易结构或股权关系掩饰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关联交易资金运用比例“超标”等问题。
一位保险公司投资人士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与信托公司开展紧密合作,保险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保险资金累计投资在信托计划上的投资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但隐匿在数据繁荣背后的潜在风险,也悄然滋生。
上述人士举例称,近年来不少保险公司相继认购了一些信托计划。而在一些看似“高收益、低风险”的保险信托计划背后,却隐藏着一环套一环的关联安排。
比如,有些保险公司与融资人为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方,甚至还与信托公司、信用增级方等主体具有关联关系。通过投资信托产品给融资人借款,这些保险公司俨然已沦为股东方及关联方的融资通道。
“而且一些关联交易业务,资产质量并不佳,信用等级及收益率也不高,承担的投资风险却不小。关键是这些保险信托计划多投向地产、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而保险公司通过债权投资计划等通道在这两个领域已有大量敞口,信托产品的基础资产多与保险公司现有资产重叠,风险集中度就会进一步提高。”某业内资深人士一语中的。
暴露内控空洞!业内建议全链条问责制!
当前,在保险业内形成的一个共识是:关联交易风险逐步显现的背后,折射出的正是保险公司尤其是激进型中小险企普遍存在的内控漏洞。
若更进一步深究,一些保险公司内控机制之所以“千疮百孔”,与其复杂的股权结构、实控人“一股独大”不无关系。个别保险公司通过交叉持股、层层嵌套,掩盖真实股权结构,滋生内部人控制和大量关联交易。
监管部门一再对关联交易施以重拳,显然已意识到了整治关联交易的迫切性与重要性。
有业内人士指出,关联交易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整治关联交易的一个关键核心点是,必须要建立关联交易全链条监管审查问责机制,强化关联交易过程的问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此外,由于保险公司关联交易还涉及信托等非保险领域,因此银保监会的整合,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形成监管合力,彻底破解相关违法违规问题。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开展社会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工作步骤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机构、明确工作任务。
根据《通知》的要求,我局即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监察室、利用处、耕保和测绘地籍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进行了工作分工,下设了土地评估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组、经营性测绘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组、督导协调工作组,明确了各个工作组的职责,保证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向全市的土地评估机构、经营性测绘机构发出了相关通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利用网络等媒体进行了宣传发动,提高了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制定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市国土资源局开展社会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提出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为:一是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情况;二是土地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高评低估、出具虚假或失实估价报告情况;三是在地价评估中暗箱操作,高额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四是估价机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五是查出违规违法行为。要求坚决纠正和查处国土资源部门公职人员利用土地评估机构、经营性测绘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违法经营和干预其正当执业行为的违规违纪行为。同时规定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提出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具体要求。我局及时将《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会员单位并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有力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一)中介组织基本情况。
目前**地区涉及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有xx家,主要从事土地挂牌出让、资产处置及征地拆迁等涉及土地评估工作方面。xx市管理注册的经营性测绘机构中介组织共有xx家。
(二)自查基本情况。
1.土地评估机构情况。xx家涉及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其中全国x级x家,业务范围是全国;全区x级x家,**市x能x家,业务范围是**市地区。
2.经营性测绘中介组织情况。目前**市地区经营性测绘中介机构共计39家,其中具有乙级资质15家;具有丙级资质xx家;具有丁级资质xx家。
结合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我局所管理的土地评估和经营性测绘中介组织我们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年检,严格把关。强化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和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违反有关规定、不符合条件的机构要及时吊销或降低其资质等级,对执业人员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暂缓或取消其注册执业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二)强化制度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将重新修订行业自律公约,组织全市注册执业的中介机构联合签约发布,共同遵守执行;二是组织中介机构签订“放心中介”联合宣言,开展“十佳中介机构”评选活动,着力塑造行业形象和中介机构执业品牌;三是建立行业“黑名单”公示制度,对违规执业、不诚信执业及其他不良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范围,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曝光。对一年之内有两次不良行为记录的机构,督促其在三个月内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准予再执业;对屡教不改的机构,撤销其注册执业资格。通过建立健全中介机构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树立诚信经营理念,遏制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加大执业检查和惩处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对那些不遵守行业技术规范、粗制滥造、迎合客户不合理要求、严重背离客观地价水平的估价报告以及虚假评估、违规评估等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披露曝光。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充分利用舆论媒体,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情况,大力宣传整治成果。通过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的投诉、监督,要把整顿规范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和企业反馈。根据实际选择部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深刻剖析成因和环节,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断把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今年的银行保险业监管整体基调,被业内称为“一头巩固前两年的治乱象成果,另一头继续促进合规建设”。和“愉见财经”5月份为大家追踪的《监管来查的checklist》(点击标题可跳转)一脉相称的,股权与公司治理层面是检查重点,近期的专项整治主要落在「股权违规」和「关联交易」(利益输送)。
银保监会近日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股东股权违规行为以及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乱象行为。
时间范围来看。对股权状况,查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情况;对关联交易,查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情况,跨度基本为这一年半,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追溯和延伸。
据“券商中国”,重点关注《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和《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5号)出台后的股权和关联交易情况。
下文不展开。仅就商业银行的部分来讲,我们把要求排查的checklist汇报各位如下。
关于「股权违规」。
整体而言是查银行股权获得的合规性、资金来源的真实性、股权关系的规范性和透明性、股东行为的审慎性等。
一、股权获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括:是否存在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股东是否存在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持有商业银行股权的情况。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是否存在参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1家的情况等。
二、股东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例如商业银行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等各方关系是否清晰透明。
三、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股东是否有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变相抽逃出资情况或重大嫌疑;
4,主要股东是否以发行、管理或通过其他手段控制的金融产品持有商业银行股份。
四、股东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括:股东通过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约定等隐性行为规避监管审查,实施对保险公司的控制权和主导权;主要股东是否存在自取得股权之日起五年内转让所持股权的情形等。
五、股东质押商业银行股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关于「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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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而言是查关联交易制度建设及关联方档案的完备性、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及是否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并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及集团成员间内部风险隔离情况、关联交易报告及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等方面。
一、关联交易制度建设及穿透识别。
二、关联交易管理。
三、利用关联交易或内部交易向股东和其他关系人进行利益输送。
2、是否存在向关联方的融资行为提供显性或隐性担保的情况;
3、是否存在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的情况;
7、是否通过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调节收益及本行资产负债表等行为;
8、是否存在对关联方的授信余额超过监管规定的情况。
四、违反或规避并表管理规定,集团成员间未做到内部风险隔离。例如,并表处理是否全面合规,是否存在规避资本、会计或风险并表监管的情况;是否存在借道相关附属机构,利用内部交易转移资产,调节业务规模以及不良、拨备、资本等监管指标的情况等。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要求,现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201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重新确认了关联方;修订了《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审查了2009年关联交易管理情况;审核了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关联方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审查了本行与关联方江苏盐业集团和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等重要议题,确保了本行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开展。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行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较重大的修订,完善了关联方的认定范围,重新厘清了关联交易的管理职责,进一步梳理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流程和信息披露机制。在此基础上,本行结合管理实际,拟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细化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关联交易管理的职责,明确了关联交易额度及单笔关联交易业务的审批流程和要求,并对关联交易监测、报告进行细化规范,提高关联交易的管理水平。
1、关联方认定情况。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行对关联方名单进行重新梳理。
2、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1)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行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手续。本行实行关联交易额度控制,分级审批制度。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本行对当年度将发生的关联方交易额度进行合理预计,预计额度在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由股东大会审批,预计额度在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的由董事会审批。在经审批通过的预计额度内,关联法人的交易金额在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下且交易余额在本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关联交易,由经营层审批,并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超出前述规定之外的关联交易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在经审批通过的预计额度内,关联自然人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经营层审批,并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超过300万元的,由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批。实际执行中若超出经审批的预计额度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重新审批。
2010年12月,本行对关联方宜兴阳羡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由经营层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批。以上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2)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授信类型的关联交易,本行根据本行有关授信定价管理办法,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确保本行关联交易定价的合法性和公允性。
(3)关联交易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主动披露关联交易相关信息。报告期内,本行累计发布关联交易公告5项,其中1项为根据监管部门要求补充披露的2009年关联交易事项,对于2010年本行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做到了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此外,本行还通过定期报告详细披露关联交易的明细情况。
(4)关联交易日常监测情况。
易信息,然后将各单位报告的关联交易信息和情况统计汇总后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披露。
(5)监管规定执行情况。
按照中国银监会规定: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0%。商业银行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15%。商业银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商业银行资本净额的50%。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指标符合中国银监会的监管规定。
截止报告期末,本行与全部关联方关联交易余额总计17.56亿元,其中与公司类关联方关联交易期末余额为5.06亿元,与金融机构类关联方关联交易期末余额为12.50亿元。报告期内,本行部分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在2010年度部分关联方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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