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巴达克斯读后感(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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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巴达克斯读后感(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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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是一种对于读书内容进行概括和评论的书面表达方式。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富有个人风格和独特见解的读后感呢?推荐大家阅读以下读后感,与他人分享自己的观点和感悟。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篇一

我读《斯巴达克斯》,虽然我经常翻阅有关罗马的历史的书,但却对被世人啧啧赞叹的凯撒一点也不崇拜,尽管他是个百战百胜的战士,仿佛是罗马的“战神”,但我只欣赏那位代表奴隶的英雄——斯巴达克斯,他,以战神的名义,杀向自由。

每一个腐败的王朝,都会产生一群大无畏的英雄,这些英雄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就我国的秦朝而言,刘备、项羽所建立的起义军至今仍是美谈,但吝啬的人们啊,为什么不称赞那虽然失败,却留下永恒精神的陈胜、吴广呢?他们也是英雄,一群当之无愧的英雄。

至今仍不忘斯巴达克斯的那番话:“这是我无法抗拒的命运。现在我明白了什么是叫命运,它并不神秘,不是冥冥中的安排。而是一个人身处于某种形势下,四周许许多多人有意无意体现出来的意志,它们变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推动着你,使你身不由己,使你无法抗拒、无法逃避,这就是命运。”

没错,就在斯巴达克斯带领角斗士和奴隶们进行反抗时,他就知道自己会输,起义不是角斗,不是单凭力气和武艺就能战胜的,当他们砸碎铁链的时候,也就砸碎了他们未来的生命。强大的罗马,他们是无法打垮它、消灭它的,他们只是一次又一次地打击它,打得它低头、打得它疲劳。在这过程中,他们注定要失败。

但是,他们已经点燃了火炬,已经高举起旗帜。他们会牺牲会死亡,但火炬不会熄,旗帜不会倒下,自有另一批受压迫的奴隶会接过他们的火炬和旗帜,会起来造**。他们只是召唤,他们不是为了自己的自由,是为了别人的自由而战,自由万岁!

素来,对勇敢的将士,总是称赞他们:不要性命、不顾生死。不对,只有爱惜生命的人才是真正的战士。角斗士、奴隶,除了生命,就一无所有。他们就格外理解生命的价值,生命对他们是世上顶宝贵的东西。所以,他们打起仗来特别地狠,因为只有杀死敌人,他们才能活下来,才能拥有生命,才能享用生命带给他们的自由。斯巴达克斯率领的就是这样的一支军队。

世上有过无数的军队,为国家、为城市、为财富、为战利品、为权力、为统治这个那个地方而战斗的军队。可是,这是一支为人的自由与尊严而战斗的军队。这支军队并不认为哪个国土、哪个城市是它自己的,因为这支军队里的兵士是来自一切国土、一切城市和一切部落的。他们生来就是奴隶,自小就是被别人统治的,他们永远不会去想统治别人、统治城市、统治国家。他们生来一无所有,从来没有拥有过财富,他们也不想利用这些东西过什么奢侈的生活,权力、野心更是离得他们远远的。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而战斗。当他们拿起武器的时候,就已经走上不归之路。这支军队是已经下了决心非战胜不可,他们已经破釜沉舟、无路可走,世上没有一块他们安身的地方,他们在死亡中寻求生存,要拒绝死亡首先要迎接死亡。要保存生命,首先要牺牲生命。通向自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死亡之路。

他,斯巴达克斯,是这支军队的旗帜,信心,灵魂。是他,把这群没有规矩,等待死亡的角斗士和奴隶组织起来,把他们训练成了最强,最有纪律的军队。斯巴达克斯完全变了样子。不再是一个奴隶、一个角斗士,俨然成了一位带领千军万马的将帅。他在世界上活着,完全是为了这个;他那么耐着性子,也正是准备这这个。他已经等了千百年了!自从头一个奴隶带上镣铐在鞭挞之下砍柴挑水以来,他就在那里等待着,如今他一定要勇往直前,百折不回。

我曾多次翻阅这本书,对斯巴达克斯的智谋、用兵、武力、性格……愈来愈清晰,闭上眼睛,运用想象仿佛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奴隶起义领袖斯巴达克斯。

这样一名优秀的领袖,这样一群强悍的战士居然会输。但现在不得不承认,他们确实输了,输得很无辜。他们会输的原因我总结出两个。一是因为那些被胜利陶醉了的战士,他们不听从斯巴达克斯英明的选择,导致军队的失败。另一个原因是海盗头子托拉斯的背信弃义,把起义军最后一丝希望给斩断了。

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没发生的话,起义会成功吗?

答案不是肯定的,如果庞培、凯撒和克拉苏的军队合在一起,那就不是战争了,而是名副其实的大屠杀,所以斯巴达克斯的选择是最明智的,尽管没人理解他。

起义失败了,就在斯巴达克斯倒下时,他的那声呐喊:“自由万岁!”深深的震撼了我。他自始自终以英雄的豪气震撼这罗马人,战斗的时候是这样,牺牲的时候也是这样。

在起义中,斯巴达克斯充分显示了统帅的杰出才能和智慧,正像列宁所称赞的:“斯巴达克斯是大约两千年前最大一次奴隶起义中的一位最杰出的英雄。”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篇二

在这个寒假里,我买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斯巴达克斯》。对于古代罗马的故事,我很感兴趣,所以我迫不及待的读完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的是在罗马纪元六百七十五年,意大利的统治者苏拉暴君经常把其他部落的俘虏抓来,圈在角斗场里,让角斗士们自相残杀,最后能唯一活下来的人就能获得自由。色雷斯人“斯巴达克斯”在血腥的角斗场最终获得胜利,得到了自由。而得到自由的斯巴达克斯并不是只想到自己,他为了更多的角斗士而战,他领导的起义军为推翻暴君苏拉的统治而奋勇战斗。后来斯巴达克斯被奸臣所害,到临死之时还喊着“自由”,最终他领导的起义军建立了强大的“斯巴达”帝国。

我觉得斯巴达克斯是一位真正的英雄,他不不死为了个人的自由起义,而是考虑到更多的受苦的角斗士们,并为了这一自由的献出宝贵的。同时,我还觉得罗马帝国的残暴,他们是多么没有人性阿!

这个世界不该有歧视,人人都是平等的!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篇三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一个战斗英雄的故事,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斯巴达克斯读后感,欢迎阅读!

《斯巴达克思》这本书是意大利的着名作家拉·乔万尼奥里写的。

它讲述了一个英雄角斗士——斯巴达克思的传奇经历。

当时的古罗马分为三类人:奴隶、贵族和平民。

而在这个时期,有一种看似愉快而有趣,其实残忍而血腥的娱乐活动——角斗。

可怜的奴隶们被送到角斗士学校学习角斗技巧,然后在角斗场互相打杀,直到其他的角斗士都死了,最后剩下的那个人就获得胜利。

而贵族们呢,却舒舒服服地坐在观众席上,还时不时发出愉快的喝彩声!这实在是糟透了!太残忍了!

斯巴达克思原来是罗马军团的小队长,还因为作战勇敢获得过公民桂冠。

后来由于不幸在战斗中负伤,落到敌人手中,被卖给了一个角斗士老板。

恢复自由以后,他对奴隶制和角斗这种残忍的活动感到非常不满,便发起了角斗士起义。

斯巴达克思是一位伟大的英雄。

他是希腊人,有着卓越的统帅才能、强烈的英雄气概。

他十分勇敢,武艺高超,足智多谋。

他发起了角斗士起义,与成千上万的角斗士们反抗罗马人,追求自由,愿意为了大家的胜利而抛头颅洒热血,英勇牺牲。

这是他十分伟大的一点,许多年轻气壮的小伙们都做不到这一点。

我认为奴隶制、角斗都是非常没有人道的东西。

凭什么你们贵族可以整天骄奢淫逸地享乐,而这些无辜的人们却要去当奴隶,为你们辛辛苦苦地干活?而且,奴隶们每天给贵族干活,不但得不到奖赏,还经常吃不饱、睡不好,这又是为什么?角斗也是一样。

还有一点令我不解的是,在角斗场的观众席上,不仅有骑士、贵族、贵妇等人,还有平民!这些平民,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会被沦落为奴隶。

那他们为什么还看得津津有味呢?如果有哪一天,这些人们也被放到角斗场上,他们才会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愚蠢。

最近我读了乔万尼奥所著的《斯巴达克思》一书,书中以诗人般的语言,画家般的手法记述了封建罗马社会的落后、迷信、腐朽,以及奴隶阶级人民对此的反抗,成功地将斯巴达克思这位伟人的形象塑造。

斯巴达克思原是一位可敬的色雷斯公民,因为战斗失败,到了罗马成为角斗士,饱受嗜血成性、奢华糜费的贵族的鄙视及羞辱。

为了使自己与同伴回到家乡过上幸福生活,他组织与他一样的奴隶阶级人民起义,却在可耻的叛徒告密后以失败告终。

但是谁还记得,他曾经是万人之首,曾经被所有人敬仰,曾经在战场之上无战不胜、所向披靡呢?又有谁会了解当时贵族的奢侈放荡,当时的偏激贪婪,当时人民的提心吊胆呢?当时看起来歌舞升平的背后有多少人在努力的艰辛劳动,又有多少无所事事的寄生虫在兴风作浪。

“这是一片阴森森的'荒地,佣仆、奴隶和赤贫如洗的穷人的尸体都抛在这儿,狼和雕就在这里打开盛宴。”这就是鲜为人知的事实,赤裸裸的事实!那时的人们并不是合家团聚的享受天伦之乐,而是浑浑噩噩的度过一天,并祈祷死神不要带走自己。

两个等级,两个社会。

当时阶层人民简直就是生活了在地狱。

现在社会进步了,但是人人不要忘记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忘记艰苦朴素的传统,不能再次成为人间的“寄生虫”!

斯巴达克斯是罗马历史上的大英雄。

他有着雄伟健壮的体魄,有着坚强超人的毅力,更有着非凡独特的军事指挥能力。

他有着饱满的人性,是一个看重爱情与友情的至情至性好汉——作者正是塑造了这样一个侠骨柔肠的英雄形象。

我告诉你们并不是每个一个英雄都有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也不是每一位将军都有让自己扬名万里的战场。

斯巴达克斯是一位幸运的人,因此,他成了人间的大英雄,军事历史上的杰出人才。

而他更幸运的是乔万尼奥里生辉的妙笔让他的形象丰满而又坚实,鲜活的存在于一代又一代的心中。

斯巴达克斯是罗马民人的榜样,也是我们大家的榜样.英雄!!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世界名著——《斯巴达克斯》。

这是一本发人深省的经典名著。

它是意大利十九世纪著名作家拉法埃洛·乔万尼奥里的一部杰出的历史小说。

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名名叫斯巴达克斯的角斗士。

他在获得自由后,并没有忘记与他命运一样的角斗士兄弟们。

为了自由和尊严,带领角斗士们奋起反抗罗马人的暴政。

他们勇敢顽强的与强大的敌军战斗,一次又一次取得胜利。

虽然最终起义失败了,但却给罗马带来了极大的震撼。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斯巴达克斯了。

他不同于其他角斗士,是一个有智有谋的杰出将领。

我非常佩服斯巴达克斯的勇气。

罗马当时有非常多的角斗士,只有他率众起义。

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他有过于常人的勇气。

可是我们呢?想想刚刚举行过的演讲比赛,我顿时羞愧难当。

因为,我连上台演讲的勇气都没有。

当时,我坐在台下,看到同学们一个一个上台演讲,心里紧张极了,不一会儿,就手脚发凉,拿演讲稿的手也抖了起来,还有同学,还没10分钟就上了3、4趟厕所。

跟斯巴达克斯比起来,我们真是胆小如鼠呀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地方,比如说期巴达克斯打败另一个将军并战胜巨大诱惑、初获自由的斯巴达克斯……快去看看这本世界名著吧。

在这个寒假,我读了由意大利作者乔万尼奥里的著作《斯巴达克思》。

《斯巴达克思》这本书讲述了在古罗马时代,以斯巴德克思为首的角斗士和奴隶为争取自由和尊严而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起义,奋起反抗罗马人的暴政。

他们英勇顽强的与罗马军队展开了激战,并一次次地出奇制胜,重创罗马军队。

但角斗士最后还是被强大的敌人消灭了。

斯巴达克思直到战斗到最后一刻。

这本书真实地再现了两千年前那场被压迫者争取自由解放的斗争,塑造了起义领袖斯巴达克思不朽的英雄形象。

读完了《斯巴达克思》这本小说后,我的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了这样的情形:角斗士们为了自由而起义,他们攻占一个个城市,与和自己数量差不多的罗马兵士战斗着,罗马兵士和角斗士渐渐地都倒下了,可还是在一起厮杀着,到了黄昏时分,罗马兵士越来越恐慌,只好撤退。

而角斗士们并没有善罢甘休,而是继续追击罗马人,渐渐地,罗马人都被杀光了。

在这个世界上,像角斗士一样对政府不满的起义还有很多:比如洪秀全领导的金田起义、黄兴、宋教仁领导的武昌起义,都是对政府不满才发动起义。

从起义者在政府的眼中,我们可以发现,政府这样做是为了掩饰自己的错处。

如上文提到的黄兴、宋教仁领导的武昌起义,一起义,清政府就强力镇压。

但那时的清政府确实是很。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政府不一定是对的,而起义也不一定是错的。

只有为人民着想,充满正义廉政的政党才值得人们拥护和爱戴。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读了《斯巴达克斯》这本书,作者是意大利最有名的作家乔万尼奥里。

这本书的内容是:公元前的罗马共和国是一个奴隶制国家,连年对外扩张,将大量的俘虏变成奴隶。奴隶受着极为残酷的剥削和迫害,他们只是“会说话的工具”,是奴隶主的财产。奴隶主对奴隶有生杀之权,他们拼命从奴隶身上榨取血汗,强迫奴隶从事难以胜任的繁重劳动,并且对奴隶施行鞭打、铁烙甚至钉死在十字架上等酷刑。

广大奴隶过着非人的生活,尤其是角斗士。角斗士是古罗马流行的一种极为野蛮、残酷、灭绝人性的娱乐。角斗时,奴隶主贵族驱使他们所收养的经过训练的奴隶——角斗士互相残杀或与野兽搏斗,每次角斗的结果,都是尸体横陈,血流满地。因此,当了角斗士就意味着死亡。

公元七十三年,在意大利的中心地区,爆发了以角斗士为首的一次奴隶起义。起义的领袖是斯巴达克斯,起义部队在他的率领下,屡次打败了装备精良的罗马军队,纵横南北,队伍扩大到十二万人,占据了意大利的许多地方。

尽管起义最终被镇压下去,但是,奴隶们的血没有白流,他们的起义震撼了罗马的奴隶制度,给罗马奴隶主阶级以沉重的打击。

在起义中,斯巴达克斯充分显示了统帅的杰出才能和智慧,正像列宁所称赞的:“斯巴达克斯是大约两千年前最大一次奴隶起义中的一位最杰出的英雄。”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不要用武力,来欺压别人。要保护弱者这样才能仍让别人尊敬你,敬佩你。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篇五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斯巴达克斯》。这本书是爸爸在学校图书室给我借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古希腊,有一个角斗士叫斯巴达克斯。一次,他赢得了一场角斗士比赛,他获得了自由。斯巴达克斯想让更多的角斗士和更多的奴隶获得自由,就组成了一个角斗士起义队,去攻打罗马。大家在攻打罗马的途中,缴获得了很多武器,队伍不断壮大。角斗士起义队百战百胜,把罗马人打得落花流水,屁滚尿流。可是最后,由于起义军实力弱小,被古罗马举国之力打败了!斯巴达克斯最后牺牲了。

读完这本书,我想到了很多。首先,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有主见,不能别人干什么自己就干什么。假如当初斯巴达克斯坚持自己的意见,解散队伍,这么多的奴隶们就会活下来回到家乡,他也可以回家见到妻子和孩子。真希望历史可以重演,斯巴达克斯可以活下去。

我还觉得斯巴达克斯是一个勇敢的人。斯巴达克斯在最后一场战斗中做出了非凡的.事情——一个人和700余名敌人搏斗,最后把他们全部打得缺胳膊少腿,甚至一命呜呼。简直是一个天兵天将,我看得是目瞪口呆!

总体来说,斯巴达克斯很伟大,希望他的伟大可以继续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篇六

曾被命运捉弄的奈尔斯,千里迢迢地从美国来到了中国。开始了他幸福的旅程。

年仅18岁的奈尔斯来到中国杭州。“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奈尔斯正赶上了浙江省一年一度的记忆助学金活动,这可是他的拿手好戏。在活动中谁赢就能获得一笔不少的'奖学金。奈尔斯一路过关斩将成为了冠军拿走了大奖。拿到助学金的奈尔斯不知如何是好,他心想:“我在中国总得学点儿什么吧?听说浙江传媒学院挺不错的,那我就去那儿吧!”

说罢奈尔斯就急匆匆地去了一家语言中心学习汉语。通过2年的刻苦学习,奈尔斯会说标准的汉语。恰巧又赶上了传媒学院的招生考试,奈尔斯又以他非凡的领悟力与记忆力顺利晋级。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学校破格让他毕业并将他推荐到了杭州电视台当主播。

奈尔斯在电视台很受欢迎,台长也很看好他,因为播稿他只需看一遍就能毫无差错地将它复述下来。那惊人的表现很快被中央台的台长给知道了。便高价将奈尔斯从杭州台挖了过去。

奈尔斯被挖走是已经29岁了,奈尔斯在中央台的惊人表现使他在一夜之间月薪爆涨到了2万元。

不久奈尔斯便有能力买下一幢豪宅了。当奈尔斯有了一定的积蓄时,便放弃了他钟爱的主播事业。向他兴趣浓厚的科学发展,经过他一定的努力学习,知晓了许多科学知识。并利用了这些知识发明了造福于人类的机器与各种东西。成为了人人称赞的发明家、科学家。

当他退出社会时已经70岁高龄了。他在豪宅里安详幸福的晚年有时他那些知道过的学生还会送来祝福。

89岁那年奈尔斯在温馨中欣慰地走了。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篇七

台湾同胞和大陆同胞有着血浓于水的亲情,人们用友情建起了一座跨越海峡的大桥,我们用文字搭起了你我心心相连的同心桥。今天,我要让台湾同胞们看一看美丽新疆的风景――“人间天堂”巩乃斯。

在我一眼望去时,巩乃斯像大大的无边无际的绿地毯一样。那样湛蓝的天,那样新鲜的空气,让人心旷神怡。在巩乃斯远处长满绿草的山上有一群群羊,羊儿像绿色地毯上绣的小白花。它们有的在欢快地奔跑、嬉戏,有的在草原上悠闲地吃草。站在山顶往下望,草原平地的美景尽收眼底。人们骑着马儿在赛马,他们身穿五彩斑斓的民族服装,头带和衣襟随风飘扬。在饮马溪边,马儿和羊群在悠闲地喝水,溪水打到了石头上,好似盛出了一朵朵美丽的雪莲花。说到雪莲花,那可是我们新疆高原海拔地区特有的名贵花。黄色的花蕊,白色的花瓣,雪莲花是那样纯洁,又是那样美丽!人们为了得到雪莲,不惜遥远的路途跋山涉水来到草原,爬上陡峭的雪山,历经千辛万苦爬到了山顶最高处,有时还见不到雪莲的影子呢!雪莲像一朵朵洁白的天使,既美丽又可爱。雪莲还“包治百病”有很高的药用价值,它是一种高山稀有的名贵植物。雪莲有着高洁、不畏严寒、坚强的品质,它比梨花还圣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如此的珍贵,那象征我们两岸同胞的友谊比雪莲花还珍贵,我们的情谊比山还高,比海还深。

我坚信,我们两岸同胞一定会似这人间天堂绿水青山永相连!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篇八

今年寒假,我读了《爱克斯探长》,这是一本数学侦探故事,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位探长叫作爱克斯,因为他是侦探,当侦探有很多未知的东西,x代表未知,所以人们称他为叫爱克斯(x)探长。他能用方程来找到犯人并抓捕他们,每次都没有失误过,所以很受人们尊敬。

我印象最深的是智闯黑谷,艾克斯探长连续侦破了三个案子。第一个案子是五颗非洲钻石失窃案,艾克斯探长与大头参谋长、炮兵团长、小胡子将军进行了一次化装侦察,摸清了罪犯的底细,以看货为名找到了罪犯的窝点,艾克斯探长利用自己的数学知识,计算出了看货的地点、开箱密码,最终找到了五颗非洲钻石,一步步巧妙的破了案。爱克斯探长不仅仅自己用数学破案,还教会了小胡子将军、大头参谋长、炮兵团长用数学计算来破案。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定要学好数学,因为数学能帮助我们解决很多问题,工作和生活中很多地方会用到数学,所以一定要学好数学。我还学到了要像爱克斯探长那样,遇事冷静、机智,多思考,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篇九

这次读书月,我阅读了《小鹿斑比》这本书,书中讲的是小鹿成长的故事,特别有趣,我很喜欢。

故事分了几个章节,首先讲了小鹿斑比出生的地方,那是一片原始森林,里面许多动物,他们生活的很快乐。然后主要是讲了小鹿斑比成长的过程,小鹿刚出生时,胆子非常小,常常跟在妈妈身后,也非常善良,对什么东西都非常好奇,但有时还是会受到其它动物的欺负。

后来鹿妈妈教会他很多本领,也教会他怎么与其它动物相处的方法。小鹿斑比自已也丰常爱学,并且还非常虚心。更有趣的是刚好遇到的勇敢的鹿王,鹿王非常厉害,小鹿斑比非常崇拜鹿王,从鹿王身上也学到了很多道理。最后他才知道鹿王原来是他的爸爸,在小鹿斑比的不断努力下,最后他成了新的鹿王,受到大家拥护。

通得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虽然我现在很多知识还不懂,但我一定会像小鹿斑比一样努力学习,在爸爸妈妈和老师的教导下,也要学到很多本领。我还要像小鹿斑比一样学会多关心别人,尊敬长辈。将来也一定可以成为一位好学生。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篇十

突然看到这本,隐隐约约记得上学那会好像读过。记的,书中一段情节,开始时干旱,后来就开始下雨,一连下了很多年的雨,很多事物包括活着的人,死了的人都长了绿毛。其他的,真的一点记忆都没有了。直到现在,都奇怪自己居然敢在那个年龄段看这本书。

其实,这次读,也没办法,还要借助网络。读了一半,实在读不下去,感觉自己太空白,只能上网搜索别人的读后感。

以下来自网络:《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界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1982年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奠定文学大师的地位,很大程度上乃是凭借《百年孤独》的巨大影响。

看到了吧,七代人的故事,而且所用的名字基本一样。很多人都要整理出来族谱,才能走出迷宫。

其实,还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至少让我懂了什么是魔幻现实主义。现实的魔幻和真实发生一样,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人鬼之间的对话、交往没有任何隔阂,就像平常我们面对面随便聊聊今天吃了吗一样简单。

生活中,原来很多人都是孤独的,可能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很孤独。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篇十一

有一位名叫罗斯恰二斯的犹太人,于耶路撒冷开了一家名为“芬克斯”的酒吧。酒吧的面积不大,30平方米,但它却声名远播。有一天,他接到了一个电话,那人用十分委婉的口气和他商量说:“我有十个随从,他们将和我一起前往你的酒吧。为了方便,你能谢绝其他顾客吗?”罗斯恰尔毫不犹豫地说:“我欢迎你们来,但要谢绝其他顾客,不可能。”打电话的不是别人,是美国国务卿基辛格博士。他是访问中东的议程。

即将结束时,别人的推荐下,才打算到“芬克斯”酒吧的。

基辛格后来坦言告诉他:“我是出访中东的美国国务卿,我希望你能考虑一下我的要求。”罗斯恰尔礼貌地对他说:“先生,您愿意光临本店我深感荣幸,()但是,因您的缘故而将其他人拒于门外,我无论如何办不到。”

基辛格博士听后,摔掉了手上的电话。第二天傍晚,罗斯恰尔又接到了基辛格博士的电话。首先他对前面的失礼表示歉意,说明天打算带三个人来,订一桌,并且不必谢绝其他客人。罗斯恰尔斯说:“非常感谢您,但是我还是我无法满足您的要求。”基辛格很以外,问:“为什么?”“对不起,先生,明天是星期六,本店休息。”“可是,后天我就要回美国了,您能否破例一次呢?”罗斯恰尔斯很诚恳地说:“不行,我是犹太人,您该明白,礼拜六是个神圣的日子,如果经营,那是对神的玷污。”

这个故事,可能很多人不信,但事实确是这样。此小酒吧连续多年被美国《新闻周刊》列入世界最佳酒吧前十五名。一个30平方米的小酒吧,竟能享受如此高的美誉,的确令人惊讶。但当你读过并相信了此故事后,恐怕对其中原因就不言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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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巴达克斯读后感篇十二

这本书讲了许多有关有爱克斯探长破案的事件。我觉得其中最为精彩故事就是《爱克斯探长智闯黑谷》。这件事所讲的是:黑谷来了个老k赌注集团。他们每次赌注都赌很多的钱,结果使几个人欠下几百万元。几个人还不起,他们拿着枪逼着几个人去抢银行。那几个人一共抢了一千多万元,有一人被当场抓获。审查中,那个人交代了事实。爱克斯探长决定亲自去赌注现场查探。爱克斯探长在犯罪人员的带领下来到了赌注现场,与外号叫老k的人赌了一盘,爱克斯探长赢得了胜利。老k准备枪杀爱克斯探长时,爱克斯探长带来的人一拥而上,将犯罪人员全部抓获。

除了这件事还有很多,如《爱克斯探长与派司令》、《真假爱克斯探长》、《非洲钻石》等等都很精彩。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要想做一名好探长,必须要精于计算,还要有很高的推测能力;听力、视力、嗅觉力、敏捷力、识别能力都要过人;遇到坏人和困难要冷静地应对。另外,不能对别人怀有嫉妒之心,这样持续的时间越长,你的思想就会越不受控制,最终会干出傻事来。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篇十三

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此时微风初起,风中充盈着过往的群声嘁喳,旧日天竺葵的呢喃窸,无法排遣的怀念来临前的失望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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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巴达克斯读后感篇十四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作的长篇小说,是他的代表作品。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在书中,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迪亚家族。他们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从小就孤独,冷漠。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的沮丧,他们又以不同的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正如书中所说:“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归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百年孤独》的叙述方式极其得吸引我不断的深入。让我想起了以前高中语文教材中卡夫卡的《变形记》。同样是结合魔幻与现实的作品,《百年孤独》也有着因果不对称的叙事手法,小说中很多不合常理的,像梦一般的情节,与现实生活中的经验相冲突,展现了一个惊奇的世界。小说中不仅有现实和历史,马尔克斯还结合了很多古老神话与民间传说,作者往往以非常平淡的叙述口吻讲出一些光怪陆离的故事。

但即使明知是虚幻的世界,书中的孤独还是让我感觉得很真实。孤独是生命中的一部分,不管如何抵抗,有时总会到来。但是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挫败时的感觉。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更好认清自己,那就是孤独。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声,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在如今快节奏以及手机占据我们碎片时间的时代,必要的孤独,我觉得能使我们更加完善,更有深度和厚度。

如果在看完这些后,你产生了对本书的兴趣,我有一点小小的阅读建议:第一遍读《百年孤独》最好一口气读完,时间越短越好,最好浓缩到一天。不要试着记住那些人名,不要深思,不要怀疑,不要问为什么有人会随着风飞走,不要问失眠症为什么会传染。读完合上书本,你会为这些瑰丽的想象震撼得久久不能忘怀。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篇十五

《百年孤独》书中描绘了马贡多的兴盛和衰亡,在这个小小的城镇里凝聚了哥伦比亚丰富的史实和复杂的社会现象下,在读完这本书后你会有怎样的感想呢?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百年孤独读后感600字,供你参考。

我读完《百年孤独》,掩卷冥思时,浑身涌起一股颤栗感,它并不是我所喜欢看的小说类型,故事中的情节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发生了不可能事件的现实生活中,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人恐惧不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这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么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习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我们的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意义,读后感《百年孤独读后感》.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因为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马尔克斯用短短几十页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兴衰,这与中国的《红楼梦》迥然不同,我们要用多少章节才能铺垫一幕黛玉葬花.这个家族中的人总是不断重复着名字:阿卡迪奥、奥雷良诺、阿玛兰塔……就像他们不断重复在他们身上的轮回宿命.乱伦在任何一个时候都是一种禁忌,而小说中不止一次描写了这种关系:因恋爱受挫的阿玛兰塔与自己的侄子恋爱、第三代阿卡迪奥疯狂地爱恋母亲以至差点铸成大错、第六代奥雷良诺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姨母发生了关系生下了孩子……这都是因为孤独所犯下的罪行.死亡、乱伦各种各样的阴霾缠绕着他们,让他们痛苦不堪地离开这个世界.

孤独,冷漠,已经是这个家族的人的共性,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正是这种孤独才让他们走上悲剧之路.

读《百年孤独》纯属是一个偶然,经同学推荐就借回家看看,看了一遍,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读完后也不能完全了解其义。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关于《百年孤独读后感》的文章,忽然想解我一直以来的疑问,便细细的阅读起来。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大一时,闲来无事,发现舍友书柜上摆着一本《百年孤独》,便借来读读。我陆陆续续地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读完之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解脱,我解脱了,布恩迪亚家族也解脱了。

《百年孤独》讲述的是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沿海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说实话,这本书的确难懂,光是书中理不清的人物关系以及相似却又不同的人物姓名就够让人头疼的。但是,好书就是有让你硬着头皮读下去并且自虐式的想去读第二遍的冲动。当你真正走进布恩迪亚家族中去的时候,你就会感受到那种想摆脱孤独但却死也离不开它的纠结,矛盾和痛苦。

我认为大多数中国读者被马尔克斯的作品吸引的原因,不外乎是独特魔幻的写作手法和另有深意的主题内容。先从写作手法上来看,马尔克斯已然被打上了魔幻现实主义作家的标签,但是魔幻是表,现实才是里,这种表里如一的结合使得《百年孤独》从小说的一开始,吉普赛人带着磁铁观像仪来到马孔多的时候,这种现实与魔幻的结合就已经让读者陷入了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中。从主题内容上来说,由小及大,《百年孤独》被看做是拉丁美洲奋斗历史的完结。《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很多人对于《百年孤独》都只是望而却步,很想去读,却无法深入到作者描绘的那个触手可及但又不敢触摸的世界。

偶然得知,我手上的这本书,是中国第一次获得正式授权出版的。以前多少名人,包括深受马尔克斯影响的莫言,翻阅过的《百年孤独》,都是盗版。突然觉得它分外珍贵。

说的是孤独,看见别人写的读后感都是围绕着这两个字而写。不不不,你们都搞错了,不是文艺青年自己喝着咖啡所发出孤独的感叹,不是非主流们黑白人生的孤独,更不是每天宅在房间里没朋友的那种孤独。

这种孤独,是一个根深蒂固,天生性格的,非一般外物所能改变。是一种追求理想过后,发现这种追求根本没有意义,多年来的精神支柱突然消亡所带来的那种孤独与彷徨,正如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定,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圈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也正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一人,追求科学而最终精神失常,被捆在树上至死。

最奇特的莫过于整个马孔多都陷入了失眠症的泥潭里,一直不睡觉,但却一直遗忘东西,不得不在每样东西上贴上标签,杯子、碗、凳子之类的。这是一个民族的孤独,他们盲目地追求,只知道不停地往前走,却不知道自己在追逐什么,而身后的事物——历史,却被他们渐渐遗忘。而生活在这里的何塞家族,一共经历了六代,但每一代却只是第一代的轮回,改不了那种流淌在血液里的盲目,向往虚无的东西。

但马孔多的女人们却是坚强独立。她们务实勤奋,乌尔苏拉照顾全家,开糖果店赚钱不断修建家;阿玛兰坦热衷于刺绣;蕾梅黛丝则心地善良。而她们都带有传奇色彩:乌尔苏拉活到一百四十岁,阿玛兰坦和死神对话,而蕾梅黛丝则飘上天去了。

马尔克斯的这番回答,正是对马孔多的孤独的最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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