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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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大全(18篇)
时间:2023-11-26 06:07:34     小编:碧墨

感悟是生命的指南针,指引着我们追寻内心的真实和渴望。在写感悟时,我们应该尽量避免主观臆断和情绪化的表达,保持客观和理性。以下几篇感悟文章或许能够给你带来一些新的思考和启示,让你对生活有更深刻的领悟。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一

《荷马史诗》是相传由古希腊盲诗人荷马创作的两部长篇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统称。《荷马史诗》被称为“希腊的圣经”。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9世纪的希腊史称作“荷马时代”,因《荷马史诗》而得名,《荷马史诗》是这一时期唯一的文字史料。

《伊利亚特》叙述的是古代希腊人和特洛伊人之间的一场战争。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拐走了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希腊人为夺回海伦,组成十万联军,远征特洛伊城。战争持续了整整十年。以希腊联军统帅阿伽门农和勇将阿喀琉斯的争吵为中心。最后,希腊人用木马计智取特洛伊城,大获全胜。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二

“活着就是要修练自已的灵魂,在死去的一刹那能够无怨无悔,能够为社会有所贡献”稻盛和夫所讲的道理,简单明白。但就是这些简单的道理,在作者的人生道路上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

稻盛和夫认为,成功的人生应该是:本着不违反人类基本普世伦理、利他主义的简单原则,以像对待恋人般对待工作,有着强烈到遍布全身的渴望,凡事高标准、严要求,追求卓越,精益求精,大胆思考,小心准备,不轻言放弃,以百分百的认真身体力行,凭着一股傻劲儿去迎接困难和挑战,珍惜和把握每一个现在,持续地积累蓄势,最终化腐朽为神奇,化平凡为非凡。

简单,也是我信奉的处事原则。从小接受的家庭教育,“不给别人带来麻烦”成为我的基本人生准则。这个准则对我的影响,可以说利弊参半。

“不给别人带来麻烦”,让我时时处处考虑他人感受,能够设身处地为他人考虑,换位思考,不给他人带来相处上的不适。但同是这一点,也让我常常做事思前想后,因为太多的顾虑而错失良机甚至止步不前。现在想来,其实我仍没有做到“简单”。

为他人着想是应该提倡的,“予人玫瑰,手有余香”,也符合和谐的本质;但事事瞻前顾后,考虑太多,就背离了简单的本质。其实,本着遵规守法、利他利己、和谐共赢的原则,每天踏踏实实去努力,每天把自己分内的事情做好,每天比前一天前进一点点,日积跬步,终致千里。

相信我们每一个人都不缺乏努力拼搏、奋斗的精神,但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坚持呢?坚持,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同时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困难的事情。

就拿每天坚持跑步这件事情来说,说它简单是因为你只要穿好运动服出去就可以了,没有人会阻止你;说它困难是因为真的很难做到每天如此,几十年如一日,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做不到。

成功是很简单的,而简单却是不容易坚持的,不容易做到的。稻盛和夫如此推崇简单,因为简单里面,孕育着成功。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三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得宠思辱,居安思危。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四

再次翻开《活着》在大二时就已经读过一遍,因为时间间隔有点长,只是大概记得故事的结局,而情境忘的差不多了。今天又读了一遍,不由感慨:好的作品读多少遍都不为过!

“二喜,有庆不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这句话总是萦绕在我的耳旁,所有的这些名字,这些人物,都让我觉得是活生生的。也许是从小在农村长大,对于书中描绘的场景都觉得那样地熟悉,他们的形象似乎都可以在我的生活中找到代言人。小时候,不明白那些在地里劳作的老者,为什么对着一头不言不语的老黄牛喋喋不休;小时候,也有很多像有庆一样的玩伴;小时候,也见到像凤霞一样的姐姐以及家珍一样的女人;小时候,也取笑过像二喜一样的女婿……一切都那么的亲切,所有的人都那么的生动,他们的故事,平凡而感人,琐碎而深刻。

这部作品不仅让我对人生有了一个思考,而且让我有决心去改变自己的一些不足和缺点。步入研究生生活已近两个多月了,常常都觉得很累、很悲观。现在想想自己在过去那两个月做了些什么,真觉得不值一提,每天似乎忙忙碌碌,却忘记自己要追寻的是什么;每天都觉得压力很大,却不知道为何要让自己活在不该有的压力之下。时常抱怨、时常抑郁、时常烦躁……我发现自己一直在追寻着什么,我总是拼命跑、拼命追,忽视了一路上的所有风景!细细想想这二十几年来,我好像一直是父母长辈眼中的好孩子,上小学时就知道我要进县里最好的中学、上初中就知道要考重点高中、上高中知道自己一定要考上大学、大学呢?发现自己学的东西太少,所以决心要继续深造。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五

_说过:“不读《红楼梦》,不算一个合格的中国人。”由此可见,《红楼梦》对中国的巨大影响。今天,我捧着这本神圣的书,准备专心致志地研读。

《红楼梦》主要讲了弱不禁风的林黛玉到了有权有势的贾家后发生的事。她在贾家邂逅了贾宝玉后却被常被一点鸡毛小事困扰,从此一病不起直至去世。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贾宝玉,他举止大方,乐观向上,才华横溢,重视友情,在我的脑海里刻上深深的印记。有一次,他的好朋友去世,他大哭不止,直到埋葬。我不禁想到我为了一根棒棒糖和同学吵架,比起宝玉连金条银条都不吝惜,我真不应该。

我也为林黛玉悲哀,她是个悲观主义者。黛玉为了凋零的花而哭泣。我觉得花落地上也有它独特的美,且会成为一种肥料,让植物茁壮成长。黛玉却由此伤感地想到了自己的身世,不禁黯然落泪。其实她比起晴雯等丫头的命运好多了,至少还有个外祖母疼她,舅舅、舅母也没说她什么。

但她体弱多病导致心胸狭窄,说话有些刁钻,惹得下人也不是很喜欢她。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只要珍惜了周围的一切,别想一些烦人琐事,她也可以生活得很好。可见一个人要学会知足。那个年代讲究门当户对,黛玉从家庭财产和势力都无法和宝钗相提并论,自己生气就是自己怄自己了。一个冰雪聪明的人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否则外祖母就不会说白疼她了。她是海棠诗社最有才华的女子,我要学习她的才华,却不愿像她一样顾影自怜,无法自拔。

《红楼梦》还塑造了伶俐的晴雯,厚道的袭人,阴险狡诈的“凤辣子”等等,每个人的性格鲜明,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取长补短,努力把自己塑造得更完美。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六

说到经典,我认为非《红楼梦》莫属。它不仅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颗灿烂的明珠。

记得我第一次读《红楼梦》是在二年级的时候。那时,我虽是在妈妈的陪读下读完整部经典的,但已经被其中鲜明的人物形象、生动的故事所吸引。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黛玉葬花,至今那场景仍然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中:桃花树下满地落花,黛玉肩上担着花锄,锄上挂着花篮,手中拿着花帚。她把花都扫了,放到花冢拿土埋上,那是多么美的一幅画面!黛玉最怜惜花,觉得花落以后埋在土里最干净,可以看出她对美有独特的见解。

今天,我再次阅读《红楼梦》,觉得葬花并不只是一幅美的画面,里面有着黛玉极度的悲伤。她失去了父母,又体弱多病,只能投奔贾家。在贾府中,虽有宝玉的照顾,贾母的疼爱,但按照当时的礼教观念,毕竟是外孙女,总有一点寄人篱下的滋味,加上她性格的悲观,以及婚姻悲剧,让她见到花就好像看到自己,最后以花来喻自己,把花和自己埋葬在泥土里,以求心灵的洁净。我还是有些似懂非懂的感觉,就去问教初中语文的姐姐,姐姐告诉我:黛玉葬花不仅仅是她悲愤的一种宣泄,更是她对世事的一个无声的控诉和反抗。啊,原来黛玉葬花还有这层意思!

我觉得,在阅读中,我不仅阅读着他们的故事,也在品读着他们的人生,了解着那年那时的一段历史。好书不厌百回读,名著不厌百回品,我会在今后的日子里,不断反复地品读经典,以求真正读懂、读透名著。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七

这个假期,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草房子》里有很多章节,每章描绘了一个人或两个人的经历,其中,我最深受感动的是第四章------艾地。

艾地讲的是草房子里有个秦大奶奶,她从年轻时就和秦大爷爷一直奋斗几十年之后买下了一块地,但过了不久,秦大爷爷就永远的睡着了。又过了不久,油麻地的人要在秦大奶奶的地建学校,秦大奶奶不肯,那些人就强迫她搬走。最后,秦大奶奶奶要求在学校建一间小小的房子,校长也只好同意,让秦大奶奶在学校小房子呆着。秦大奶奶生活在小房子里,与学校的一切相片得越来越和谐,但最后,秦大奶奶也走了。

秦大奶奶一开始就不愿放弃自己的土地,因为那是她夫妻俩奋斗几十年的积蓄啊,学校的人也不对,别人那么辛苦换来的积蓄,虽然是为了建学校,但也不应该毁灭了别人的财富,另找一块地也是可以的。秦大奶奶又是那么固执,仍然不肯放开土地,就和学校领导作斗争,这也有点不对,但地方政府终于让步,答应秦大奶奶在校园里建一间小房子住。

《草房子》是一篇多么动人的故事啊,每个人都那么朴实无华,大家也找来看看吧!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八

书,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他会带给我梦想。我要插上书的翅膀,飞翔在知识的海洋上;我要插上书的翅膀,飞向更高的成长阶梯;我要插上书的翅膀,让他带着知识,伴我飞向未来的梦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关于活着读书心得的范文!

《活着》,长篇小说,作家余华的代表作,本书主要描述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输光家产。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重病在床,福贵却被国名党抓去当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中。之后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等社会变革,他的人生和家庭都经受苦难,后来所有的家人都离他而去,最后只剩下老牛与他相依为命。

面对家境的没落,面对自己的父亲母亲,甚至自己的儿子、妻子、女儿、女婿,还有五岁大的孙子相继离开人世,一位老人仍坚强的活着,他就是福贵,当他的家被他败光时,他是坚强的;当他被拉去当兵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儿子因抽血过多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妻子因病去世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儿因生产大出血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婿出事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孙子夭折时,他是坚强的,风雨无法使其失去力量,别人的歧视也不能使其丧失斗志,他用行动向我们诠释了——坚强!

快乐的活着,是一种乐观面对人生的态度;幸福的活着,是努力改变逆境的人生态度;坚强的活着,是永不言败的人生态度。

人不能白活一世,人活在世上是为了使自己和别人过得更好,任何一种职业都是有价值的,无论是国家总统还是清洁工人,只要是对自己和别人有好处的,都是有价值的,而那些勇于放弃生命却不勇于活下去的人,他就没有真正活过。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坚强的活着。

活着是一种勇气的体现,更是坚强的体现,当你不再坚强时,你就会失去许多。

一个人没有金钱,可以用自己的力量去争取。一个人失去了健康,可以用锻炼去改善。一个人失去了学问,可以用自己的努力去获得。但以上几点,基于一个前提:坚强。如果这个人不坚强,他失去了什么都不会去想办法两次获得,所以,一个人失去了坚强,就失去了一切,甚至生命。

人为什么能活在世上:因为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坚强支撑着人们,这种力量使人们生活几万年,使人类可以在地球上繁衍生存。

海伦.凯勒因为坚强在双目失明后坚强活了下来;霍金全身瘫痪仍坚强的活了下来;史铁生双腿瘫痪仍坚强的活着。因为坚强,他们勇敢地活着,并为人类创造出民财富,使许多人更好地活下去.

每至农家见到一位老头牵一头老牛,我就会想起那位叫福贵的老人,一个人生活在农家。时而拍拍黄牛,时而向西方望去,那是他七位亲人的坟墓,他放下锄头,向着落日,看太阳将最后一抹光芒洒向西边的黄土上。

坚强地活着,不应白在人世间经过。坚强地活着,面对一切困难欣然向前,面对逆境毫不退缩。

每每想到这位老人,我想对他说:你的名字叫坚强!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有的人活着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物质享受,有的人活着是为了追求一种精神,还有一种人活着不是为了什么,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他们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正如《阳光的快乐生活》中所唱的那样:糊里糊涂地活着也挺乐呵!虽然他们并不乐呵,但他们的生活态度诠释了生命的真谛!

打开《活着》这本书,耳边悠扬地响起美国民歌《老黑奴》,听着听着,仿佛那位饱经风霜的老黑奴不经意间走进了我的视线:枯瘦的骨架外面搭着一件滥衫掉色的破布,散乱的头发被风吹的更加散乱,黝黑的面颊上爬满了岁月的皱纹。不由的,我对老人生出一种怜悯之心。他向我挪动着,躯体弯得像一个拉紧的弓,似乎在拼命的直起身,想往远方看,然而始终没有抬起头来,但还是让我看到了他的腮部在动,好像在诉说着一个生命的不幸。

他一生经历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乐观地面对生活,没有一句抱怨的话。他是不是已经麻木了呢?人生的苦难已经超越了他所能承受的范围,但他没有选择逃离,而是勇敢地与生命抗争。

每当我无所事事,寂寞缠身之时,我都会思考,人到底为什么要活着呢?这时,老黑奴的形象跃然于我脑海,他仿佛问我:"今天你过的怎样?其实我每一天都过得比这还累。"。

我醍醐灌顶般顿悟,当生命不断超越它的极限时,就会自然的表现一种超然,一种高尚。这种高尚又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的一视同仁。

我尽情的享受着这一刻的超然,老人渐渐远去,然而始终没有走出我的视线……。

一个从小在富贵中的少爷,一个不把别人放在眼中的风流人物——福贵,他因为好赌被骗去了家财父亲也被气死了,但他却因祸得福最最后绞幸的活了下来,他的老婆家珍一直陪伴在他身边慢慢的用爱和自己的信念感化他,最终福贵终于被感化了,但是为时以晚,害得自己的家人受到苦日子。

当我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家珍没有怨言,是那样慈祥那样平静,我看到她无邪的纯洁的心灵,她仿佛在净化着一些"丑恶"的事物。福贵的女儿儿子相继死去,最终连女婿也惨死在了钢板下面,苦根也因为家中的贫穷最终被饿死了。看到福贵的亲人相继死去我的心情也触动了,留下了泪水。但是福贵也是可怜的上帝对他如此不公平,让他的亲人死去,只让自己潦倒的一个走向生命的尽头,也许这是他的"素命"吧!

亲人的相继离去使福贵变得不在是很新痛了,是他渐渐明白了,亲人一只活在自己的心中,要让自己好好的活下去,他买的老牛也是给予自己的自我安慰。

我对福贵的精神是十分赞赏的,他坚定的信念,背负着祖先留下的一句话,让自己活下去。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让自己的路走的更长更远。

给出一段书中的文字,大家欣赏下: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一个男人挑着粪桶从我跟前走过,扁担吱呀吱呀一路响了过去。慢慢地,田野趋向了宁静,四周出现了模糊,霞光逐渐退去。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九

那是1962年级8月的一个上午,秋风乍起,暑气已去,十四岁的男孩桑桑,登上了油麻地小学那一片草房子中间一栋的房顶。

看完这就话,我已被作家曹文轩写的《草房子》吸引了!今天再次捧起这本书,那种喜爱的感觉依旧没有被时间冲洗掉。

书中描写了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这期间,他亲眼目睹或者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从一个跟妹妹争食抢吃的不懂事的孩子,最后变成了一个为了不食言,忍着疾病的痛苦带着妹妹进城完成心愿的一个有责任感的少年。这些转变都有力地描述了桑桑这位懵懂少年经历的饱含沧桑的成长洗礼。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最为感动的一章是——药寮、“寮”就是小屋的意思,很喜欢这个字,给人的感觉挺古朴、挺雅致的。这章故事描述了桑桑得了一种很严重的疾病,(他的脖子上长了个肿块,在当时的社会这种疾病几乎就是绝症)治病的期间,尝遍了所有家人能找来的苦药、甚至勇敢地接受了火针的治疗。一根那么长的针,少得通红,向着他脖子上的肿块扎下去......还有音乐老师温幼菊将他带进了自己的药寮给他治疗,陪着他,就像当年他奶奶那样,告诉他:“别怕!”在这期间,他忍着病痛,带着妹妹柳柳进城,完成她长久以来进城逛逛的心愿。还和他的父亲桑校长——桑乔,一起去桑田打猎......

终于,在桑桑升学之前,他的病治好了。1962年8月的这个上午,油麻地的许多大人和小孩,都看到了空中那只巨大的旋转着的白色花环,那是桑桑的鸽子,鸽子们似乎知道它们主人将于明天一早丢下它们远离这里去上中学,而在空中盘旋不止,桑桑望着这一栋一栋草房子,泪眼朦胧之中,他们连成了一大片金色......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十

时间总是一拖再拖,知道真的是百无聊赖了,才拿起这本已经从图书馆借了2个月的小说《活着》,很多人给我推荐这本书,推荐余华这个人。可是手到书边,却被各种诱惑夺去了我的注意力。今天3个小时的高铁,正好打发一下无聊的时间。

无聊的时间,却充满着跌宕起伏的情节。余华的文笔朴实直接,让人从一个又一个悲剧中来不及愤怒,剩下的就只是悲哀。文中的每个人都是不幸的,在那么一个社会的大背景下,百姓能活着,就已经是奢求,但凡一个大病,基本就是一条命,也许一丁点的社会变故,就可以改变一方百姓的命运。在那个淳朴单纯的农村,每个农民的思想都是赤裸裸的,静等着被安排,静等着被剥削屠宰,却没有反抗的余地。40年代的战乱,50年代的饥荒,60年代的文化思潮。活着的人们是幸运的还是不幸的?我不知道,就好像福贵,他活着是上天的恩赐,还是一次不还好意的安排?死了的人让人难过,更让家人难过。或者或许是种幸福,却更多地沉浸在逝者的悲伤中。文中一句透露出那个年代的福分,什么是福分:一家人在一起就是福分。这对于那个时代的家庭来说,已经成为了一种奢侈的想法。我不知道他们的精神世界史什么样的,我也无法想象。

善良朴实的农民,历史上历经的磨难太多了。可是历史的车轮无论怎么碾压,农民的性质还是不会变。在《活着》的各个细节都体现出农民的淳朴善良,却逆来顺受。根生的回归,春生的探望,队长的庇护,其实在没有文化动荡,没有思想动荡,没有社会动荡,我觉得,福贵这个村,或许是一个世外桃源。可是,就是这么不凑巧,各种冲击击垮了那桃园的庇护。让我们的典型代表福贵饱受煎熬。

好人,却得不到好报,这是我在这本书里面得到的答案。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他们辛苦一辈子,却没有享受过一天福气。就这么简简单单的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是上天开的玩笑,还是命中注定,生活在这个年代,或许很多东西,都已经注定了吧。其实到后来,我都不知道,我是该活着,还是该死去。死去是为了祭奠,活着是为了让我的故事还能流传。

在那个时代,真的感觉好无力,好无奈。无奈到只能怨天尤人,无奈道只能用眼泪来书写自己痛苦,却到最后无泪可流,流的,只能是心血了。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一

人越惧怕死亡,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意义。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我一直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直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终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人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人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爱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而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希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因为还有家人。可理解的情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么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接受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意义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择,既然选择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通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悲剧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希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希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贵。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因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二

《伊利亚特》叙述的是古代希腊人和特洛伊人之间的一场战争。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拐走了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希腊人为夺回海伦,组成十万联军,远征特洛伊城。战争持续了整整十年。希腊最勇猛的将领阿基疏斯面对节节失利的危急局面,抛开与主帅的个人恩怨,奋勇作战,扭转了战局。最后,希腊人用木马计智取特洛伊城,大获全胜。

《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古希腊人流传下来的最早的文学作品,是世界古代文学的珍贵遗产。这两篇故事都是古希腊盲人歌手荷马所作,因此统称为《荷马史诗》。《伊利亚特》这个故事歌颂英雄的威武勇敢,赞美希腊民族历史。阿基疏斯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他勇敢、富有同情心、重视荣誉,同时有具有固执、易怒等弱点,这些弱点往往会酿成大错。

《荷马史诗》叙事生动明确,语言流畅。书中的英雄人物热爱生活,给人一种向上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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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三

不知道哪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象和许多良师益友交谈。”相信各位都深有感触,所以请大家谈谈自己最喜爱的书。

我最喜爱的书便是钱钟书先生所写的那本《围城》。

我第一次看《围城》的不是小说,而是电视剧,我清楚的记得不是从第一集开始,而是第五集开始,正好讲到五人去三侣大学的途中,那个时候方鸿渐刚刚被唐晓芙甩了,又被挂名的丈人炒了鱿鱼,正是遭受双重打击而特别沮丧的时候。虽然旅途艰辛落魄,却也妙趣横生。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很快象少男少女追青春偶像剧一样追起这部电视剧,央视一天才播一集,在我的印象中很少追过连续剧,那个时候我才真正觉得,追电视剧原来那么辛苦。

看完后,我便到处找《围城》,那个时候可没有互联网,找东西真不容易,现在想想internet真的太方便了,有问题解决不了,连我幼儿园的仔都说上古狗(google)查查。幸好《围城》播出后,引起极大的反响,半个月后,我就在书店里看到了《围城》。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夜看完,真的让人回味无穷,写得太棒了!那时我非常纳闷为什么这么好的书竟然很多人都不知道。

后来又看了两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最经典的话:“围在城里的人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无论职业也罢,婚姻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虽然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事,放在今天仍然是真理。

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而钱钟书的《围城》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忽略其言语),《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十四

以我拙见,于连并非以他所说,只爱过瑞那夫人一人。他对这两种女人,是两种不同的爱,于连更爱瑞那夫人,是因他明白她爱他更甚之故,而玛娣儿特,是她那疯疯癫癫和贵族的高傲坏了事。以于连的性格,对后者只能是一种激情般的爱情,只因他脆弱又多疑,正需要温柔痴情的女子,才能完全向其敞开心腹。

我见《红与黑》这个名字,一般是说骑士军的红衣和教士黑袍(两种当时法国青年用来实现野心的职业),当然,这两种颜色也是于连内心对荣耀的追求,与现实世界虚与委蛇的对抗。

不得不说,于连是落后的,因为他生在农村,在书籍方面所识有限,只看过拿破仑自传和历史小说,最多也只能提伏尔泰,不懂哲学也不懂文学,他的眼光带着一种温和的局限——拿破仑伟大,热爱荣耀,我便热爱(有时候甚至于是一种傲视他人的自慰)。但到最后,他的这种对荣誉的追求不再是向往偶像式的,而是投身于其中——最高的荣誉,死亡。虽说他这一行为还是带了无知的色彩,但无形罩上了一种慈悲。他不是堂吉柯德式人物,没有装瞎到底,他看见了在这个时代,荣耀永远无法实践。可以说,他对瑞那夫人死前爆发的发狂般的爱,其中怀有对这种荣耀死去的一种祭奠,当理想破灭,他曾经将投诸其上的所有热情转移到了爱情之上。

司汤达无疑塑造了一个极其成功的矛盾人物,懦弱和勇敢、魅力和缺乏魅力、无知和智慧、虚荣和真正的荣耀在他身上完美的杂糅。正是因此,多少人爱他像爱自己的儿子和情人。

红与黑的爱情观,我无法认同。只因为他们的爱情牵扯了太多的利益,被这些拖累得庸俗不堪。所以只能是悲剧。只有悲剧能让于连从庸俗中被拯救出来,只有悲剧能将这两段爱情升华为同过去战争年代的爱情同样的伟大,因为只有悲剧能让人们直面死亡和永恒,在它面前,生时之事渺不可言。如果于连不死,他就不是于连。如果于连不死,司汤达也不会这么伟大。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五

教辅书出几道《围城》简述题,于是又一次重读——当然,说是最近,其实也已是好多年没有翻过它了。

颇为释然,甚至还有点惺惺相惜——这主持人定是和我一样,也是个《围城》迷。

宣。这实在是一种极快乐的劳动——写作也是劳动吧——杨绛的笑声也使《围城》越来越有趣了。

“红海早过了,穿在印度洋面开驶着,但太阳依然不饶人地早起早落……”钱钟书用华丽的开篇在第一时间抓住了我略显浮躁额心,并鼓动我、催促我静下心来,慢慢走进方鸿渐的世界,去体会他在围城内外的生活。

开头是太平洋上的颠簸的法国邮船上,嘈杂的各国人等,为着各不相同的目的,相遇了。夕阳永远在船尾紧紧地跟着,即使要马上被迫沉入海底,依旧用酡红的光线紧紧盯着这一群虚有其表,浮躁的,平庸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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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十六

今天,我读完了《笑猫日记之绿狗山庄》这本书。虽然我已经合上了最后一页,但书中的故事仍在我脑海里浮现。

这本书主要讲了笑猫和伙伴们去“绿狗山庄”找他们的朋友小白。途中他们发现了一个秘密:“绿狗山庄”的主人—一个雕塑家,他为了完成一百件绿狗雕塑来举办展览会,把小白和另外九十九只品种和颜色各异的小狗漂染成绿色,还把钢丝埋进这些狗的耳朵里、让他们的耳朵竖起来,以便模仿雕塑。“绿狗”们都很痛恨雕塑家,都想要自由。最后,趁着展览会上人们喝醉的时机,笑猫和伙伴们成功救出了小白和其他九十九只“绿狗”。

最让我反感的是文中的雕塑家,他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牺牲了小狗们的健康和自由。他把所谓的艺术建立在侵害别人自由和幸福的基础上,不管是针对人类还是小狗、或者其他的动物们,都是可耻的。

作者借雕塑家这一形象,批评了现实生活中自私自利、虐待动物的人,并由此,呼吁我们善待动物。

人虽然被称作“万物之灵”,但也不过是大自然茫茫动物种群中的一类。从生态平衡的角度来说,小草和人类一样都是不可缺少的,都是伟大的。所以人类不要觉得我们是高等生物就可以欺负其他动物们,这样,反过来也会影响人类自身,各个动植物种群都是互相联系或者说“依赖”的,大自然的平衡不能轻易被打破。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七

今天,我介绍的书是《没有悲伤的城市》。

这是一部关于梦想和友爱的书,一个可以感动你灵魂的小说,一个给最绝望的人以希望的美好故事。作者阿诺什·艾拉尼出生成长在印度孟买,移居温哥华。这是他的第二部作品,售出了十几国的悲伤都会消失,孟买会获得新生,不会再有种族冲突,不会再有孩子如他一般被遗弃,不再有商场被抢劫,不再有出租车被烧毁。他甚至为那座城市想好了名字——卡洪莎,意思是“没有悲伤的城市”。在祥弟的眼里,卡洪莎是一个魔幻般美丽的天堂,人人都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处处是温柔的抚慰。

而就在这时,孤儿院却因为某些人的贪欲而不得不被搬迁,孩子们也必须要跟着搬到离孟买很远的小山村里面。

祥弟决定留下来,他始终都没有放弃寻找自己父亲的愿望,他想要知道自己为何会被遗弃,他要留在孟买寻找自己心中的“卡洪莎”。于是,在一个深夜,祥弟作别自己的三角梅,在他眼里,这些粉红色的、鲜艳欲滴的花瓣充满了爱意,它觉得它们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人。他带着当年自己被遗弃时包裹自己的一块白布,悄悄离开了孤儿院,进入了真实的孟买城。

在现实的孟买城,祥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男人,女人,小孩。但是他很快发现,在这个世界,不管你是多么善良的小孩,也不管你饿了多少天。人们对你说的只有两个字:“没有!”

走出孤儿院,几天没有吃饭的祥弟拼命用自来水灌满肚子;他洗澡时也不愿解下围在脖子上的白布。流浪在大街上的祥弟在饿了两天之后认识了一对兄妹,桑迪和他的妹妹谷蒂。身为哥哥的桑迪因小儿麻痹症,失去了一条腿。他的半只耳朵也没有了——这是拜黑道老大阿南德所赐,他用刀子割掉了桑迪的一小块耳朵。他们两,以及大街上的其他人,无论老的还是少的,健全的还是不健全的,都要被迫忍受阿南德的欺凌。他们辛苦一天,通过乞讨、偷窃或工作挣来的钱都要上交给阿南德,而且要按照这个恶人给他们定下的比例如数交钱。在他眼里,有时胳膊和腿压根全无用处,你只需会看、会听、能说话就可以了。比如那个被摆在珠宝店门口墙边的人,手脚都被截去,只留下一个身体,他的价值就在于这幅残缺的没有任何杀伤力的模样被摆在珠宝店或者别的什么重要的地方,听取那里来往的信息,满足街角老大打劫的罪恶,他无法自己选择在哪,只能被动的被摆过来搬过去,像一个木箱子,除了需要他讲述听来的信息时,别的时候他其实被看做一个死去的人。最大的悲哀在他求死的那一刻,他无力让自己吃到那片毒药,他甚至无力让自己死。

桑迪兄妹计划在寺庙祭祀的时候去偷寺庙的钱,然后逃离阿南德的控制。他们极力劝说祥弟加入他们,善良的祥弟最终还是没能够抛下自己的伙伴,答应他们进行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偷盗行动。可是,就在他们三个准备飞出黑暗的时候,命运却把桑迪和他的梦想毁灭了。就在寺庙祭祀的当天,由于种族冲突,穆斯林在寺庙制造了一起爆炸事件,桑迪当场死亡,而古蒂重伤。宗教矛盾的激化导致阿南德进行报复,他打算在夜里火烧穆斯林一普通居民的住房,为救古蒂,祥弟无奈地被迫答应阿南德将燃烧瓶扔进那家屋内,由此坠入了无可救赎的深渊。我想,不管今后怎样,祥弟应该永远无法原谅自己。无理由地去相信它,也许它就是一个梦,但也许它会成真的。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十八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俗世奇人》,这上面的人物各色各样的奇人,都是硬碰硬的来,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须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靠边呆着,这一套规定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可是地地道道码头上默认的一种活法。

让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刷子李》这个故事,刷子李是河北大街一家营造厂的师傅,专干粉墙,别的啥也不干。最绝的是他刷墙必穿一件黑色衣服,刷好后身上竟然一个白点都没有,若有白点就全当白刷不要钱,我是佩服的狠,刷墙这么脏的活竟然有人身上可以一个白点都没有。刷子李有一个小徒弟叫曹小三,曹小三一直半信半疑,不信师傅有这本事,他时刻关注的刷子李身上干完活到底有没白点。有一次刷完一面墙师傅抽烟休息时,曹小三看到了一个白点,他突然觉得师傅如山般的形象没了,最后刷子李看出了他的心思,说:“以为这是白点吗,你在仔细瞧瞧”。原来是师傅抽烟烧了一个小洞,里面映出的白衬裤。

看完这个小故事,我不得不说刷子李真牛,别人认为不可能完成的事,他都可以轻松的做到,可想而知他背后付出的努力,除了佩服他之外,我想更应该学习他努力和对自己非常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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