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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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优秀12篇)
时间:2023-11-26 13:09:15     小编:琴心月

感悟是一种对生活的体验,它可以使我们更加珍惜和感恩身边的一切。想要写出一篇触动人心的感悟,我们可以尝试与他人进行交流和分享。接下来,让我们一起阅读一些具有哲理和深度思考的感悟文章,相信会给您带来一些启示。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一

说到经典,我认为非《红楼梦》莫属。它不仅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颗灿烂的明珠。

记得我第一次读《红楼梦》是在二年级的时候。那时,我虽是在妈妈的陪读下读完整部经典的,但已经被其中鲜明的人物形象、生动的故事所吸引。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黛玉葬花,至今那场景仍然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中:桃花树下满地落花,黛玉肩上担着花锄,锄上挂着花篮,手中拿着花帚。她把花都扫了,放到花冢拿土埋上,那是多么美的一幅画面!黛玉最怜惜花,觉得花落以后埋在土里最干净,可以看出她对美有独特的见解。

今天,我再次阅读《红楼梦》,觉得葬花并不只是一幅美的画面,里面有着黛玉极度的悲伤。她失去了父母,又体弱多病,只能投奔贾家。在贾府中,虽有宝玉的照顾,贾母的疼爱,但按照当时的礼教观念,毕竟是外孙女,总有一点寄人篱下的滋味,加上她性格的悲观,以及婚姻悲剧,让她见到花就好像看到自己,最后以花来喻自己,把花和自己埋葬在泥土里,以求心灵的洁净。我还是有些似懂非懂的感觉,就去问教初中语文的姐姐,姐姐告诉我:黛玉葬花不仅仅是她悲愤的一种宣泄,更是她对世事的一个无声的控诉和反抗。啊,原来黛玉葬花还有这层意思!

我觉得,在阅读中,我不仅阅读着他们的故事,也在品读着他们的人生,了解着那年那时的一段历史。好书不厌百回读,名著不厌百回品,我会在今后的日子里,不断反复地品读经典,以求真正读懂、读透名著。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二

《荷马史诗》是相传由古希腊盲诗人荷马创作的两部长篇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统称。《荷马史诗》被称为“希腊的圣经”。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9世纪的希腊史称作“荷马时代”,因《荷马史诗》而得名,《荷马史诗》是这一时期唯一的文字史料。

《伊利亚特》叙述的是古代希腊人和特洛伊人之间的一场战争。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拐走了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希腊人为夺回海伦,组成十万联军,远征特洛伊城。战争持续了整整十年。以希腊联军统帅阿伽门农和勇将阿喀琉斯的争吵为中心。最后,希腊人用木马计智取特洛伊城,大获全胜。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三

再次翻开《活着》在大二时就已经读过一遍,因为时间间隔有点长,只是大概记得故事的结局,而情境忘的差不多了。今天又读了一遍,不由感慨:好的作品读多少遍都不为过!

“二喜,有庆不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这句话总是萦绕在我的耳旁,所有的这些名字,这些人物,都让我觉得是活生生的。也许是从小在农村长大,对于书中描绘的场景都觉得那样地熟悉,他们的形象似乎都可以在我的生活中找到代言人。小时候,不明白那些在地里劳作的老者,为什么对着一头不言不语的老黄牛喋喋不休;小时候,也有很多像有庆一样的玩伴;小时候,也见到像凤霞一样的姐姐以及家珍一样的女人;小时候,也取笑过像二喜一样的女婿……一切都那么的亲切,所有的人都那么的生动,他们的故事,平凡而感人,琐碎而深刻。

这部作品不仅让我对人生有了一个思考,而且让我有决心去改变自己的一些不足和缺点。步入研究生生活已近两个多月了,常常都觉得很累、很悲观。现在想想自己在过去那两个月做了些什么,真觉得不值一提,每天似乎忙忙碌碌,却忘记自己要追寻的是什么;每天都觉得压力很大,却不知道为何要让自己活在不该有的压力之下。时常抱怨、时常抑郁、时常烦躁……我发现自己一直在追寻着什么,我总是拼命跑、拼命追,忽视了一路上的所有风景!细细想想这二十几年来,我好像一直是父母长辈眼中的好孩子,上小学时就知道我要进县里最好的中学、上初中就知道要考重点高中、上高中知道自己一定要考上大学、大学呢?发现自己学的东西太少,所以决心要继续深造。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四

_说过:“不读《红楼梦》,不算一个合格的中国人。”由此可见,《红楼梦》对中国的巨大影响。今天,我捧着这本神圣的书,准备专心致志地研读。

《红楼梦》主要讲了弱不禁风的林黛玉到了有权有势的贾家后发生的事。她在贾家邂逅了贾宝玉后却被常被一点鸡毛小事困扰,从此一病不起直至去世。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贾宝玉,他举止大方,乐观向上,才华横溢,重视友情,在我的脑海里刻上深深的印记。有一次,他的好朋友去世,他大哭不止,直到埋葬。我不禁想到我为了一根棒棒糖和同学吵架,比起宝玉连金条银条都不吝惜,我真不应该。

我也为林黛玉悲哀,她是个悲观主义者。黛玉为了凋零的花而哭泣。我觉得花落地上也有它独特的美,且会成为一种肥料,让植物茁壮成长。黛玉却由此伤感地想到了自己的身世,不禁黯然落泪。其实她比起晴雯等丫头的命运好多了,至少还有个外祖母疼她,舅舅、舅母也没说她什么。

但她体弱多病导致心胸狭窄,说话有些刁钻,惹得下人也不是很喜欢她。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只要珍惜了周围的一切,别想一些烦人琐事,她也可以生活得很好。可见一个人要学会知足。那个年代讲究门当户对,黛玉从家庭财产和势力都无法和宝钗相提并论,自己生气就是自己怄自己了。一个冰雪聪明的人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否则外祖母就不会说白疼她了。她是海棠诗社最有才华的女子,我要学习她的才华,却不愿像她一样顾影自怜,无法自拔。

《红楼梦》还塑造了伶俐的晴雯,厚道的袭人,阴险狡诈的“凤辣子”等等,每个人的性格鲜明,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取长补短,努力把自己塑造得更完美。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五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得宠思辱,居安思危。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六

人越惧怕死亡,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意义。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我一直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直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终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人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人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爱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而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希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因为还有家人。可理解的情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么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接受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意义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择,既然选择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通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悲剧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希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希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贵。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因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七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活着》应该是大二下学期,那是我刚接触文学作品,刚开始是当做小说阅读,慢慢的,我才真正意识到,为什么这个叫做文学作品,可以放在图书馆,而不是像路边厚厚的小说,只能供人翻阅,上不了大雅之堂。

确实,看完这本书,让我从新思考人生。读到书中福贵悲惨的故事,我也情不自禁会流泪。主人翁的故事是一个悲剧结尾,看似离奇,稀有,却映照出现实生活中很多执迷不悟人的命运。

福贵是幸运的,一出生就有一个好爹,不缺吃不缺穿,家庭富裕,有钱有女人,人人追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幸运永远是短暂的,尤其是这种幸运不是自己争取而来的时候。

福贵是悲惨的,先是豪赌输掉家业,随后爹被气死,娘病死,随后几年,儿子献血死了、老婆软骨病死了、女儿大出血死了、女婿泥块压死了,甚至连唯一的外孙子也是因为饿的太狠,撑死了。所有死法几乎都让福贵一个人遇到了,到头来,孤独一人,与一头年迈老牛相依为命。

听起来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我甚至怀疑作者心里阴暗,为什么把故事写的如此悲惨,命运如此残酷,竟在主人翁福贵年迈,已经反省之后,唯一外孙还是死了。让我感叹人生不易,世事难料,福不双降祸不单行,一步错,步步错。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福贵的悲惨终究还是从年少的纨绔败家开始,从气死他爹这个大逆不道的行为开始,就注定他人生的命运之悲惨。时间不会倒流,有些事情注定不可改变,虽然,福贵之后醒悟过来,可为时已晚,唯一的财产已经被抵押,自己又没有本事,只能任人摆布。

福贵的错,如果只是由他自己来承担,倒还没什么,可,事实往往是,祸及家人,老婆、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陷入深深的厄运。即使到最后福贵极力挽回,为保护家人做了很多牺牲,可已经有心无力,再也回不去,大好光阴已经失去,只能听从命运安排。

这或许是主人翁的悲哀,也或许是那个时代的悲伤。福贵作为一个男人,始终没能尽一个男人最大的能量去保护家人,始终让我耿耿于怀。

但,福贵也是幸运和幸福的,福贵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因为他的败家和纨绔而离开他,仍然不离不弃,他的老婆家珍,甚至在福贵落魄的时候,坚决抛弃富裕的家庭生活,回到他的身边,为他生儿育女。福贵也没有让家珍失望,努力改变,勉强过上了几年幸福生活,可谓也经历了人间稀有的真情和温情。

直到故事结尾,福贵已经年近迟暮,仍然乐观积极。尝尽人家富庶,也尝尽人家悲惨,福贵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家人一个个随之而去的打击,让他彻底意识到人生无非就是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已经没有任何牵挂。

正像文章所写:“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生不过是下山上山,平平淡淡才是真。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八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读完时,屋外已是华灯初上了,不记得当时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心情。不太喜欢悲剧,每每读完都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从那种心境中恢复过来。而今,再次读余华的活着,我却多了几分感动与思考。

文章作者是以第一人的笔触在记述的,仿佛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向我诉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很平淡。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了生活,超脱地看待着这世界。

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少爷,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落为一介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又被人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福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虽然此时的福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当的日子,但这时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身体也因病而每况日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她的儿子有庆,因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时福贵内心该是多么的沉痛......始终觉得文章作者是有点残忍的,在描写生离死别时是那么轻描淡写,也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为悲痛不久就离开人世了,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心情稍转晴又来一场灾难,情绪不免又一次起伏。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料想,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而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纵观主人公的一生,如果非要评价他的命运的话,我觉得他既可怜又幸运。可怜在他身边的亲人最后一个个都离他而去,他年轻时的荒唐债,都在之后的生活中得到惩罚,要知道其实活着的人是比死去的人要承受更多的;幸运在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的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她,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着她,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文中最吸引我的人是妻子家珍,她是一个隐忍贤惠的女人。在福贵年轻时出去鬼混的时候,仍能包容他,小心的提醒他;在他沦落后,即使被自己父亲接回去过大小姐舒坦的日子,她还是拒绝了,她回到福贵身边,还偷偷带回来一袋米。她说:“即使再苦,一家人也要在一起。”在福贵被拉去打仗那几年,他辛苦操持着这个家,照顾孩子和生病的母亲,等到富贵回来;在她患了软骨病不能干重活的时候,仍想着要下地做事为多赚工分;即使在临死前还在想着要多纳几双鞋底,好让家人过冬。家珍的命运也是可悲的,他的世界里就只有那种封建女性的三从四德、坚韧和隐忍,她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家珍代表的是许多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形象,虽然一生过得很苦却最终也获得富贵的爱。虽然他的那种隐忍我不是很赞同,但是却因她有这种坚贞而感到钦佩。

福贵的一生也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丝毫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不中用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嗓音放声唱着歌谣,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总是好的,活着就有希望!他那种对待生活的乐观态度,无论面对多么沉重的打击都活下去的勇气就是生命的真谛吧。是的,生活有时候是很无奈的,甚至是很现实、很残忍的,但关键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这些我们无法左右,有时候也会有一些无法预测的突发灾难,但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懂得成长,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就像文中的福贵一样!

经常有报道说某某重点大学学生跳楼自杀,某某学校一对情侣因分手闹得不快而闹得两相俱焚。现在的我们,也许没有品尝到生活的辛酸与苦辣,不懂得其中的艰难与无奈,一遇到点挫折就承受不住,所以会出现很多孩子的轻生现象。和福贵比起来,他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某一时刻他们把自己内心的痛苦放大了,认为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非如此。我们没有福贵的那般超脱,还没能做到只为活着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其他事物,但我们要去追求这活着的真谛。

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九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笑猫日记蓝色的兔耳朵草》,里面讲了一只笑猫为了治好妻子虎皮猫的耳朵,不惜一切代价,甚至生命,翻越了爪蜘山,逃过了母老虎的血盆大口,感动了毒蝎,千辛万苦地终于来到了传说中的蓝山,采到了兔耳朵草,兔耳朵草却被一群贪吃的兔子给吃了,笑猫万念俱灰地回到了虎皮猫身边,天天讲自己和她的故事,讲到枯树发芽、铁树开花,虎皮猫的耳朵也终于听见了,他们在草坪上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幸福美满地度过了一生。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早已哭成一个泪人,为虎皮猫听见了快乐,为他们的婚礼兴奋。为这只笑猫流泪!笑猫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同时带给我深刻的道理。笑猫明明知道去蓝山是九死一生的事却还要去。这是为爱奉献的精神。笑猫就像一个将军指挥着我们,而我们就是它的兵,笑猫带领着我们向着美好的境地走去。

如果我是书中的笑猫,我也会像笑猫这么做,勇往直前,永不回头。笑猫有着冰清玉洁的品质,有的时候,人还不如动物。所以,生为人类的我们要更加勇敢,善良,不要自私自利。就像书中的球球,老老鼠,他原本十分的邪恶,狠毒,但是笑猫用自己的善良感染了他,最终,球球老老鼠,被感动了,与笑猫结为了兄弟。

我要把笑猫的精神传扬四海,让大家都来学习笑猫,笑猫也因此成为我们班品质学习榜的一员,如果笑猫出现在现实中的话,我想对他说:“笑猫,你为了虎皮猫这么尽心尽力,实在是太不容易了。我们都得学习你,你是我们的榜样!”

这一系列书讲的是一只会笑的猫的生活。我们可以从一些生活的小事看出人生哲理,让我们感受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让我们知道人生的乐趣和悲伤。会让我们知道乐观的好处。让我们保持一颗天真无邪的心灵。那么,接下来会发生很多神奇、感人和有趣的事情。我觉得这些从严冬到金秋的故事,犹如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陪伴你成长的“心情宝典”。相信你将会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相信你会感动,会流泪,会哈哈大笑,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让我们一起看看《笑猫日记》吧!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十

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每个城市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虽然很想走进每一座城市,探访属于她的五千年的风和雨,可是梦想虽美好,现实很残酷。很庆幸,看到了《城市影像》这本书。

说实话,这并不是一本介绍城市的旅游书,也不是一本翻开过去的历史书,更不是一本应有尽有的百科全书。她只介绍了中国的十个城市,而且是以不同人的视角讲述的,每一个人负责一个城市,讲述着自己对那个城市的认知和理解。

刘心武的抚摸北京,谈到了北京的胡同文化,也描述了现代北京的灯红酒绿。北京,这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她有着肃穆的神情,也饱含年轻的热情。从老北京城的胡同文化到现代北京三里屯的酒吧文化;从天坛到世贸天街;从故宫到鸟巢水立方,这是一座将古典与时尚融合的别有韵味的城市。很期待有一天能够去到北京,感受这座“湖城”的别样情怀,哪怕只是单纯地去北漂。

张贤亮的流放银川,印象最深的就是文章的开头,“我是在《凤凰于飞》的歌声中从银川市北门进入银川市的。眼前是一座寂寞、荒凉、破落的古城,耳边却想起华丽而甜美的歌声,这种强烈的反差让我终生难忘。”银川,对我而言是一座很陌生的城市,前前后后看了许多本关于城市的书,貌似都没有看到讲述关于银川这座城市的。不过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有一种冲动,很想去造访这座被很多人遗忘的城市。喜欢,不仅仅是因为她是一座古城;好奇,不仅仅是因为我的茫然无知。而是因为那一首《凤凰于飞》,虽然没有听过,但光看歌名就足以然我对这座城市产生无尽的遐想。这是中国独一无二的“高原古城”,这是一座“出卖荒凉”的城市。

李杭育的柳风桂雨下的杭州,.讲述了杭州的男人和女人,讲述了杭州的时髦,讲述了杭州的西湖。杭州,中国最具幸福感的城市,记住这座城市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西湖,还有处于江南水乡的地理位置。杭州,一个柔情似水的城市。

本书中还有何立伟的长沙岁月,方方的行云流水的武汉,李宽定的见证贵阳,阿成的妖冶的迷宫哈尔滨,邓贤的乐土之帮成都,孙甘露的幻想上海,邓刚的漂泊大连。每一座城市都是一本书,看着外表,很想走进;看着内容,浮想联翩。

城市影像,印象城市。印象中的长沙是古城,也是现代城,著名的酒吧一条街,享誉全国的湖南卫视,还有岳麓山上的岳麓书院,天心阁下的白沙井,在这座生活了两年的城市,感觉陌生中掺杂着熟悉,熟悉中又满是陌生。

城市影像,印象城市。哈尔滨、成都、上海、大连,很想去探访的四座城市。哈尔滨,坐落在中国的北方,融合了欧式风格的建筑,很冷,却很有情调;成都,之所以向往,是因为选秀,更是因为偶像的力量,还有成都人的那份慵懒;上海,一直就很想去,一座时尚大都市,却仍残留着上世纪上海滩般的丰韵,外滩、浦东新区、东方明珠塔,还有巨鹿路87号,因为文学,所以好奇,因为时尚,所以迷恋;大连,有人曾跟我说大连的海景足以让人无法忘怀,或许是太喜欢海了吧,就很想看到最漂亮的海景。

城市影像,印象城市。或许我们很熟悉每一座城市的人文历史和地理环境,然而当我们在品每一座城市时,那份印象又多了些内容,多了些感动。如果你也好奇那些耳熟能详的城市,如果你和我一样,疯狂地迷恋每一座城市的特别,就请翻开这一本《城市影像》吧,它会带你进入别人的视角品城市。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一

我去好朋友王嘉驰家做客。他家的书架上摆满了各类书籍,我羡慕得不得了!一本《笑猫日记:幸福的鸭子》映入我的眼帘,我不由地伸出手,打开它翻阅起来。贾冰阿姨看出我对这本书地兴趣,对我说:“孩子,这本书可以借给你拿回家看,看完了一定要还回来吆!”其实我知道,贾冰阿姨是怕我不去认真阅读。

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阅起来。

这本书的作者叫杨红樱,她的文章虽然风趣简洁,但是书中的故事却非常有哲理性。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非常深。其实我们一直被幸福包围着,身边的每一位亲人、老师和同学,都给予了我们幸福,只要你认真体会,你会发现,我们身边还有更多得幸福。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二

不知道哪位名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象和许多良师益友交谈。”相信各位都深有感触,所以请大家谈谈自己最喜爱的书。

我最喜爱的书便是钱钟书先生所写的那本《围城》。

我第一次看《围城》的不是小说,而是电视剧,我清楚的记得不是从第一集开始,而是第五集开始,正好讲到五人去三侣大学的途中,那个时候方鸿渐刚刚被唐晓芙甩了,又被挂名的丈人炒了鱿鱼,正是遭受双重打击而特别沮丧的时候。虽然旅途艰辛落魄,却也妙趣横生。我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很快象少男少女追青春偶像剧一样追起这部电视剧,央视一天才播一集,在我的印象中很少追过连续剧,那个时候我才真正觉得,追电视剧原来那么辛苦。

看完后,我便到处找《围城》,那个时候可没有互联网,找东西真不容易,现在想想internet真的太方便了,有问题解决不了,连我幼儿园的仔都说上古狗(google)查查。幸好《围城》播出后,引起极大的反响,半个月后,我就在书店里看到了《围城》。这本书我几乎是一夜看完,真的让人回味无穷,写得太棒了!那时我非常纳闷为什么这么好的书竟然很多人都不知道。

后来又看了两遍,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最经典的话:“围在城里的人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无论职业也罢,婚姻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虽然写的是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事,放在今天仍然是真理。

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而钱钟书的《围城》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忽略其言语),《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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