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一些事情上受到启发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心得体会对于我们是非常有帮助的,可是应该怎么写心得体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篇一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篇二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篇三
看了一个片段忽然上瘾了。偷翻着手机把小说看完了,感觉萧穗子本身也是酿成他悲剧的一份子。
看电影的时候感觉没那么多伤心,但黄轩其实演的挺好,他始终不苟言笑无利可图的表情,和小说中的刘峰还是挺吻合的。
只深刻记得去了海南的刘峰在派出所?的门外被一群坏人狠狠推了一把倒在地上,他的假肢掉在地上。
记得他在_的草丛里满身鲜血地坐着,抬头看天的时候眼神里面的茫然失措。
记得他从文工团离开的时候小曼现在门口送走他的眼神。
记得他那晚被审讯时的愤怒与绝望。
记得那些葱绿色的芳华在这群人身上一闪而过,巨大时代的洪流裹挟着所有人,汹涌澎湃地往前跑去,一点挣扎的机会都没给你。
直到最后,退潮了我们才终于搁浅。
有时候羡慕这种专注单纯的年代,他们在一个人造的小世界里撒欢打滚,然后放肆地去爱去恨,去偶像崇拜,也有道德败坏,但不自知。我们的时代过分喧嚣了,精力和生命长在手机上电脑上多媒体里,道德观和价值观从多元化变扭曲,你很难说服别人什么是对什么又是错。
而刘峰这样的人,就像一个幻觉造成来的精神偶像,是我们亲手把他推上了神探,也是同一批的我们亲手毁灭了他。可是被创造出来的他多么无辜,他只懂的善良,只想有自己的向往,这一点小奢望都不被允许。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篇四
小说《芳华》是我看了电影后,从同事那里借来读的。坦率地说,我不常读小说,因为我一直认为这类书都是些闲书,消磨时光用的。或者也可以说,读这类书纯属浪费时间。之所以找来读一读,是因为看了电影——大导演冯小刚的电影,好奇心驱使我想要知道,电影原著是什么样子?与电影有哪些不一样?
说实话,书刚拿到手里,我都不确定是否一定能看完,以至于让它在办公桌的抽屉里静静地躺了半个月。直到前几天,突然想起来,快该还了,只好拿回来家,或躺在床上,或斜靠在沙发上,开始慢慢品读。谁知越往后读,越觉得好看,越想读,甚至于最后那六、七十页几乎是一口气读完的,读完后仍意犹未尽。
说说电影《芳华》与小说《芳华》的不同吧。电影把那个时代拍得很唯美,比如:文工团里挥汗如雨的排练,插科打诨的日常,还有最后感动电影院的临别之情,一首送战友赚足了观众的眼泪。甚至男女主人公的相貌都比小说里写的美得多。
看了电影的人都会得出几乎一样的结论——好人没好报。男主人公刘峰,一个有热情、乐于助人的大好人,好青年。
他长期免费为无父无母双腿残疾的男孩儿挑水,给快要结婚的战友坐沙发,在团里主动做修修补补的工作,连炊事班养的猪跑了,都找刘峰去捉。人们已经习惯在困难的时候“找刘峰”,打趣地叫他“雷又锋”。这么好的人,最后结局竟如此悲惨:受处分后的刘峰被下放到连队,参加越南自卫反击战,执行任务时,被敌人伏击而失去了右臂。转业后穷困潦倒,做个小生意吧,还被城管没收了赖以维持生计的三轮车。妻子嫌弃他跟别人跑了……电影演的他真够惨的。但是这还不够惨,小说里的他更惨——他死了,得癌症死的。无儿无女无家庭的三无人员又得了癌症,想想该有多惨!幸好死时还有何小萍(原著里叫何小曼)在身边陪伴。
芳华读后感心得体会篇五
读完《芳华》,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_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_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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