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子学院 社会工作(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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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 社会工作(3篇)
时间:2023-03-13 12:31:10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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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 社会工作篇一

125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名额指标由国家下达)。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生均可享受)。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

4. 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酬金标准按照《中华女子学院研究生兼任“助教”、“助研”、“助管”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除国家及学校的奖助政策外,学校还积极寻求社会资源,设立社会奖助学金。

中华女子学院 社会工作篇二

我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sw)培养,具有以下特点

跨学科教学团队

创新性的系统化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模式,突破了传统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单一途径,整合社会工作、女性学、法学、学前教育等专业资源优势,实现了对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跨学科培养,从而拓宽了学生的专业视野,推动了社会工作的创新发展。

聚焦妇女儿童家庭

根据“依托妇联,服务妇女;联合培养,实践育人;尊重规律,突出特色”的培养理念,从妇女儿童及家庭社会工作岗位能力出发,构建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突出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妇女儿童及家庭工作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强化服务妇女儿童及家庭的意识与素养,构建了妇女儿童及家庭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进阶式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要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紧密结合,围绕实践问题开展,促进学以致用;实践教学突出课内课外结合,直接服务于行业;探索以“问题为本”和“参与式为核心的多元化案例教学和实验室教学模式”;现场实践教学采用项目式实习的方式,直接培养学生研究和解决妇女儿童及家庭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构建了全过程进阶式的实践性教学体系。

校社联合培养

从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需求和特点出发,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求实高效,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北京市妇联、海南省妇联、深圳市妇联、赤峰市妇联等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确立了“九共同”联合培养模式,即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组建师资队伍,共同确定课程要求,共同完成课堂教学,共同确定实践基地,共同享用实验资源,共同督导学生实习,共同指导项目、论文、报告,共同开发课题和项目。该模式使我校形成独具特色的培养方案,促进了社会工作教育的本土化;构建了具有性别平等、儿童友好、家庭和谐、妇女参与的妇女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儿童社会工作、妇女发展等课程体系,在全国具有示范性;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学生的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也得到了明显提高,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

中华女子学院 社会工作篇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女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满足相关的学业要求。具体学业要求将在我校2020年招生简章中公布,届时请有意向的考生及时查看。

(4)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工作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男女不限。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2019年10月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信息网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二)现场确认

2019年11月

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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