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对书籍的回顾和评价,也是我们对自己成长与反省的一种方式。写读后感时应注重个人的独立思考和理解,同时也要结合作品本身的特点和作者的意图进行分析。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一
很多回答都提到了“追星”,从买周边到接机到线下应援,只要能想到的事情,粉丝几乎都做过。那时的我并不能了解,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才足以支撑粉丝为偶像不顾一切,直到我遇见了《我的花园》里的女主慕云山。
作者藤萍是言情小说四大天后之一,被誉为“侠情天后”,文风细软,叙事缜密,娓娓道来。如果说《吉祥纹莲花楼》写的是江湖市井里的琐碎,那么《我的花园》则是世外桃源里的烟火。在那个老房子外,莺飞草长,猫肥鸡壮。房间里,是两个相互治愈的人。
慕云山,是钟昆仑的头号粉丝,疯狂到哪种程度呢?在他未成名时,为他组建后援会,是他全球后援会会长,为他组织各种刷票活动宣传造势,为他在网上掐架更是日常,甚至在他陷入低谷时,抵押了父母留给她的房字,贷款送钱给钟昆仑。慕云山做过最疯狂的事,是在钟昆仑的演唱会上向他求婚,因为她被确诊脑癌,圆梦之后,慕云山跳入大海,她觉得她的一生没有遗憾了。
从十五岁开始,慕云山失去了幸福美满的家庭,父母的离开,让她成为一个孤儿,陷入了人生最艰难的时刻,是钟昆仑给了慕云山撑下去的勇气,喜欢钟昆仑这件事是慕云山的唯一寄托,她的偏执,疯狂,不被理解,但对于她来说,却是生命中追逐的唯一光亮,唤起他对生活的期待。”人们往往习惯利用各种各样的机会逃避现实,逃避自己需要面对的痛苦,逃避直面那个生活中处处“失意”的自己。”
如果《我的花园》从十五岁的慕云山讲起,我应该会有些失望,但藤萍大大却给了我惊喜,故事从二十一岁的慕云山获得新生开始,她坦然面对过去那个疯狂的自己,学着承担后果,像普通人那样活着,找工作,养活自己。即使一个人漂泊,失意,对未来迷茫,被误解被伤害,也能藏起心底的软弱悲伤。慕云山改变的过程其实是信仰重塑的过程,她有了一套大房子,面朝田园,春暖花开。藤萍大大非常擅于塑造人物,直到我合上书的那一刻,想起慕云山坚持改造花园的样子,仍觉得莞尔,她的真正打动我的是那一种“感到快乐”的能力,善于发现生活的美好。
当他们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时,才发现,两个人的快乐是一样的。在作者藤萍笔下,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生动鲜明,我想,之所以能够透过文字看到人物本身,正是因为这种平凡生活的代入感和认同感。
钟昆仑是天之骄子,自十五岁出道后迅速成名,众星捧月所以他以自我为中心,固执,脾气硬,活得随心所欲,自认为是天下第一帅。作为言情小说男主钟昆仑有金手指加持,但从出场到剧情过半都显得不那么讨喜,他的性格有很多缺陷,自大,无知,活在自己的创造的完美世界里,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去参加知识竞赛节目,却不知道自己的文化水平和文盲差不多,其实什么都不会,所有不好的一面完完全全地暴露在大众舆论之下,在节目上“晕倒”连有遗传性精神病,父母双亡,这种隐私也被媒体轰炸。
面对各方声讨,钟昆仑不得不躲起来,和慕云山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从前的慕云山只认识娱乐公司精心描绘下带着人设的钟昆仑,在日常相处中,才看到一个完整的钟昆仑,他单纯到有点傻,却又十分坚强,待人真挚,不计较得失。受到许多人爱慕,同样,也能禁得住许多人谩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简单纯粹,天真烂漫,所以,无论承受的是什么,也不会生出恶意来。
如果说慕云山是告诉我们如何面对自己,那么钟昆仑则是告诉我们如何面对现实。当一切已经发生,事业和前途都岌岌可危,钟昆仑勇于面对现实,既敢于面对,也敢于逃避,因为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在努力求生,所做的所有事情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自己过得快乐。他烹饪,栽花,再重回舞台,重新做回了那个生机勃勃的钟昆仑。人生过程,从以为世界美好,到看到现实残酷,从无法接受痛苦纠结,最后在困境中淡然处之,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无论在哪一个阶段,都如钟昆仑一般能看得见生活。
在《我的花园》中,作者藤萍给我们创造了一个欢脱,暖萌,治愈的花园,落难网红和流量小生cp甜而不腻,两个人无论是和谐的栽花种草,做饭炒菜,还是小打小闹,互相斗嘴都充满了乐趣。
习惯了被照顾,被宠爱的钟昆仑,也会为慕云山斗恶龙,努力变成她喜欢的样子。两个孤单脆弱的灵魂互相取暖,彼此治愈。
我的花园杂草丛生,你是其中最甜的一颗歪瓜裂枣。
曾经,钟昆仑给了慕云山面对生活的勇气,后来,慕云山拉着钟昆仑走出阴霾。在那个花园里,两个人会陪伴彼此度过每一个春秋冬夏。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二
每一个瞬间,灰烬都在证明它是未来的宫殿。
夜晚拥抱起忧愁,然后解开它的门。
关上门,不是为了幽禁欢乐,而是为了解放悲伤。
他说:月亮是湖,他的爱是舟。
但岸陆表示怀疑。正是他的欢乐,为他的忧愁定制了琴弦。
日子,是时光写给人们的信,但是不落言筌。
时光是风,自死亡的方向吹来。
如果白昼能说话,它会宣讲夜的福音。
插入忧愁的发辫中,夜晚之手是温柔的。
冬是孤独,夏是别离,春是两者之间的桥梁,唯独秋,渗透所有的季节。
白昼不会睡眠,除非在夜晚的怀抱里。
往昔是湖泊,其中只有一位泳者:记忆。
光明只在醒觉中工作,黑暗只在睡眠中工作。
夜之梦,是咱们织就白昼衣裳的丝线。
如果天空会哭泣,如同乌云所言,那么风便是泪的历史。
音乐传来,来自风弹奏的树上。
雨是风的拄杖,风是雨的秋千。
风,教授沉默;尽管它从不停止言说。
炊烟是庄稼,只有风之镰,把它收割。
这天,为患病的风儿悲伤,夹竹桃没有起舞。
我对水仙怀有好感,但我的爱属于另一种花,我叫不出它的名字。
干渴,但只有我得不到的水,让我止渴。
高峰过后便是下坡,我不信:高处永远将人引向更高。
你对自我说的一切,你都会对别人说,即便你无意如此。
据说,仿效是容易的,噢,但愿我能仿效大海。
有时候,太阳不能把你照亮,一支蜡烛却能照亮。
但愿我产生愿望的潜质,胜于我实现愿望的潜质。
孤独的男生:一翼翅膀;孤独的女生:被折断的翅膀。
好吧,我将从孤独中脱身,但是,去往何处?
我站在镜子前,不是为了看自我,而是为了确认:我所见的真是我吗?
我说太阳是另一个阴影,但我没有证据;我说月亮是另一团火焰,我有许多证据。
我往昔的日子是座坟,但其中没有尸体。
我的记忆真是个性:一座长满各式草木的花园,就是见不到果实。我认识的所有词语,都变成忧愁的森林。
那个夜晚,我为什么觉得:天空是夜的竖琴,星辰是绷断的琴弦?
是正因我独自入眠吗?
此刻我明白了:为什么那些只梦见光明的人,有时候也会赞美黑暗。
写作吧:这是最佳的方式,让你阅读自我,聆听世界。
时刻已经错过,你无法成为自我,无法了解你是谁。
童年已经逝去。
女生:能降下泪水的云。
性命,是死神服用的灵丹;因此死神长生不老。
绝望长着手指,但它只能抓住死去的蝴蝶。
乌云也有思想,由闪电记载,由惊雷传达。
爱,是持续瞬间的永恒;恨,是仿佛永存的瞬间。
规则,往往是重复的例外。
无论咱们身在何处,都有泥土伴随,那是永恒的相会;无论咱们身在何处,都有时光伴随,那是永恒的离别。
大海还没有时刻,与沙子交谈,它永远忙于谱写浪涛。
如果大海是森林,那么词语便是飞鸟。
万物都会走向死亡,只有人除外,是死亡向他走来。
绝望是习惯,期望是创新。
最遥远的光亮,比离咱们最近的黑暗还要靠近咱们:距离,通常只是神话。
不,是性命在发号施令,死神只是忠实的记录员。
愉悦长着翅膀,但它没有躯体;忧愁有着躯体,但它没有翅膀。
水是永恒的躁动者,石头在睡眠中唱歌。
玫瑰的影子,是一朵凋谢的玫瑰。
跪曲着,黑暗降生了;挺立着,光明降生了。
花儿是眼中的一个季节,芬芳是心中的一个季节。
书写时正在新建却不会竣工的房舍,有那个流浪的家庭居住:文字。
最纯洁的话语是从上天嘴里降下的,但是,它被称为堕落的话语。
思恋一点点透进窗,被时刻无情地埋葬。
空欢颜洗尽多少哀肠,举杯饮风霜,流连过往换来泪千行。
我押韵得漂亮,竟不敌这旋律的悲伤,一板一眼的唱腔,唤不回你的回眸一笑,竟撕裂我胸膛。
你的.睡颜,让我在夜里不能入睡;你的笑容,让我在昼间几乎沉醉。
从爱你的青丝,一向等到,爱你花白的鬓角。我还没有遇见你,就已经开始想念你。无可辩驳,我爱你。
我行走于远方,夜夜思量你的模样,爱,未央。
每一个单恋的人都是一个福尔摩斯,不好给自我留下丝毫关心的蛛丝马迹。
你说你不坚信天长地久,我想我也不能为你证明。于我,在爱上你那一刻,时刻就已经停止了。
你可知道,默默地看着你曾是我最幸福的秘密。
如果你累了,能够止步看夕阳,人生路上我陪你流浪。
精选阅读二: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三
不妨先想象一个皮肤黝黑,带着草帽,佝偻矮小的老农民站在艺术馆门前,束紧裤腰带准备进去观摩一番的情景。我当然不是个农民,但在诗歌面前,我差不多就是那么一回事。
所以请原谅我不专业的评论。
阿多尼斯很容易让我和一个文学英雄联系在一个——乔治奥威尔。他们身上都有强烈的使命感。而且这种使命感与其说是对着民族的,倒不如是对着世界的。他们相信的不是普世价值这么简单的东西,而是超越其上的,一种人类的最终追求的“精神乌托邦”,一个人类的最后生存之境,进化的尽头。这种尽头,又有点像那个不断发问的苏格拉底:对世界以及自己不断的发问,打破一切“真实”,又建立起一套新的空白秩序,逼迫人类面对一个一无所有必须重新开荒的境地。而阿多尼斯要更像苏格拉底一点,那就是,他如此相信自己的无知,而且追随无知,视其为人类的精神构建的砖瓦。
一个不断处于打破、重建、再打破的人是一个真正在追求真理的人,而这样子的人注定痛苦。早期阿多尼斯的态度是这样的:“你能否把我理解/太阳是我眼睛的色彩/冰雪是我脚步的颜色。”他深信自己走在一条坚定正确的路上,而且,总归是生活在“一个传授秘密和堕落的书本里。”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至少被他们国家的人视为——离经叛道者,所以他很容易就看出所谓善恶的模糊界限以及这两者都有其的必要性:“我不选择上帝,也不选择恶魔/两者都是墙/都会将我的双眼蒙上/难道我要用一堵墙去换另一堵墙?”
苏格拉底对其无知的态度除了谦卑,还有内隐的骄傲,我想这是毋庸置疑的。而阿多尼斯,谁能说他的背叛情节不是呢?我觉得,他从中体验到的快感虽不比受到的痛苦多,却也是支撑他写下去的力量源泉之一。毕竟无知作为一种智慧,而智慧会让人愉快。
看看他的快乐:“我摧毁了我的王国,摧毁了我的宝座、庭院和廊柱。"。
看看:“我是个背叛者,我向被诅咒的道路/出卖我的生命/我是背叛的主宰。”
但也看看悲伤充斥他的眼:“我在被囚的祖国身后奔跑/在婚宴的丛林里,在摇铃的童年里;”
但如果阿多尼斯停留在这种背叛的情绪中,这种忧国忧民、并且深信自己走在修罗道路的觉悟中的时候,他就不会是一个——至少不会是现在这么——伟大的诗人。沉溺于拯救他人的人很容易忘了自身,忘了自身也是一个需要拯救的人,最后成为下一波有识之士的治疗对象。还好阿多尼斯没有,他醒悟到,他还要追求真理,停留在民族层面上的哀伤是无用的。他不能总想着自己的国家,虽然这有点残忍,他需要暂时背负它,偶尔遗忘他,以便沉浸那个真理寻求的荒漠中。看看《二十世纪的镜子》,他没有急于歌颂另外一个世界,他在哪里都能看出罪恶;看看写在1979年的诗集《对应与初始》,他还在追寻诗歌本身的进化;看看《沙漠》,他终于跳出了“自己是背叛者”的怪圈,投入到一种真实的人文关怀之中。他融入了那个地方的惨剧,他是那里受难的任何一个人,他是那里的所有独裁者,他是那里的沙、那里的风、那里每一场的杀戮。当我们在诗中看不见“阿多尼斯”,正如在他后来说一个诗人没有年龄,正如他说一个诗人必将离开自己才能找到自己的时候,我们才看到,啊,这才是阿多尼斯。
阿多尼斯消失了;。
阿多尼斯活过来了。
从1988年开始选译的诗篇里开始出现令人激动的长诗。如《纪念朦胧与清晰的事物》里的《短章集锦》:“好吧,我将从孤独中脱身/但是,去往何处?”或者《书:昨天,空间,现在》:“我在写,满怀着惊恐/我在发疯/连墨水,连纸张/也惶恐地遁逃/我问自己:我真的是在书写,还是在燃烧?”我就不一一举例了。他的长诗运用了很多他以前用过的意象,以及一些新的:风,一开始我以为预示真理,实则可能是自由;太阳,绝对的光明与正义;云彩,和谐的存在,调和一切的中间物,变化无常,阿多尼斯的真正追求;死神,死亡与黑暗;影子,一个人必将有的另一个黑暗面……很多意象,不一定正确,也因为没接怎么接触过诗歌,理解起来就像在做一道困难的推理题。
《风的作品之目录》里的《身体》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首诗。我很怕一个诗人,或者一个写作者沉溺于一种使命的时候,就忘记了他所从事的艺术的本质渴望。《身体》回归了人最真实的诉求,一首贴近地面的诗,语言也较过去的诗作更成熟优美。我甚至觉得,从这本诗集开始,阿多尼斯离诗歌越来越近了,那种艺术存在的本质审美追求,不借外物的纯粹的美。而我最喜欢的《在意义丛林旅行的向导》,可能会被斥为玩弄文字的小游戏,但我却从中感受到了艺术带给我的最初的喜悦。那种游戏般的快乐,谁说文学只能是痛苦的追寻?有时候用文字造就一个文字的乌托邦,远比歌颂一切现实乌托邦强。因为那代表一个创作者真正沉入到文字中去,忘记了现实,也不再需要现实。
但当我最后合上书本,我还是觉得那启蒙的一刻来得太晚了。最后那漏掉的一颗星,并非是因为我觉得他不伟大;恰是他太伟大了,以至于,那些沉重的诗篇始终——即使他已一次次背离了自己——带着他自己的印记。那只是不对我胃口的一颗星,我想看到更加美的诗篇,而这样诗篇的美,在于那种玩弄美的智慧,以及纯粹的脱离现实的艺术。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四
当中国传统人文文化越来越悲壮地衰落,我大多的酒朋诗侣也都相继离开了文学,而我还是不通世故的冷傲,我宁作中国文学寂寞的守灵人。现如今诗歌也越来越被边缘化,我的诗歌痴爱只能成为沉哀。无人能改变我就是书生气,又想起了那位灵地缅想的胡河清,满天风雨下西楼,以决绝的死为诗歌正名,这才是诗人。
精选阅读三: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五
如序言中所述阿多尼斯的诗歌是阳春白雪的诗歌,道出了阿多尼斯本身具有并且追求的一种高尚、雅正、而不失活力的诗之秉性。这种阳春白雪绝不是始终高高在上,偶尔垂头向人间施以的怜悯。阿多尼斯试图连接太阳与泥土,他是深入人间的,却又并不将头顶的天空看的遥不可及,他似乎将宇宙维持于一个更近、更容易倾听,且由于这种优美的感染使人不再盲目伸出手去触碰的距离。
“如果没有创造神灵我们会死/如果没有诛杀神灵我们会死。”这一方面是诗人对于神学意义上的神的困惑的拒绝,另一方面,可以看出诗人所着力阐释的“对立”。创造与诛杀,禁闭与解放,这一类的对立性在这本诗集中十分常见。如63页,《短章集锦》中,“关上门,不是为了幽禁欢乐,而是为了解放悲伤。”与132页《雪之躯的边界》中,“雪,是对雨的禁锢,还是对云的解放?”正好可作为呼应。对立矛盾在阿多尼斯的诗歌中大量出现,却并非以疑惑不解作为诗篇的点缀或意味的绵延,反而是作为一种简洁有力的“顺理成章”。这种对立之中迅速切割掉的部分给人留下了哲学性质的想象。
阿多尼斯诗歌中的音乐性极强。短诗与长诗中均有体现。不知为何阅读时我常常想起唐诗中讲求的“起承转合”,阿多尼斯在难度最大的“转”这一部分具有自己复杂的跳跃,而在“合”一部分总能展现出他天赋的音乐意味。(不知他喜爱什么音乐?)如57页,《沙漠》一诗,在枪口、血、杀戮、箴言、尸体、教徒、屠宰一系列粗暴而诡秘的意象之后,他弹奏出这样一句结尾:“啊,滋养我们的神话的田野,请记住这血的秘密——我在谈论季节的气息/我在谈论天空的雷云......”舒缓悠长,消逝于自然的尾声中。又如短诗《致意义的歌》:“这不是最初的岁月,也不是末日/这是从亚当的胸口涌出的创伤之河/它的意义深扎在大地/太阳是它公开的形式。”一个辉煌壮丽的昂扬尾音。
这些诗歌中,“自然”时而取代叙述者成为主角,它们比人类更活跃、更爱思想与表达。“雪只有一个梦想——成为太阳的君王。”“风——我们称之为天空的那个儿童玩耍的秋千。”以及对自然变化、更替所代表的的梦幻的着迷:“将白昼的头颅,倚靠在夜晚的肩膀上,这是梦/每天交给我的/美丽的差事。”也正是因着这一份对大自然的灵动体会加之声音、音乐的敏感,诗人才能写出:“当风刮起的时候,梧桐树便有了印第安人的喉咙。”
当然,有意思的一点在于,如之前说的诗人试图连接太阳与泥土,他的理想仿佛就在于真正深入现实,而他的现实态度又仿佛一种踏实的内心所培育耕种出来的理想。对现实的描写他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在g城,你会有数不清的钥匙,却找不到一扇门。”十分巧妙,g城的人民互相残杀吞食彼此并以此献祭来维持绝对信仰,在这样的国度中,活人手中有无数死人的钥匙——亦是一个符号,“命”抑或“欲”“权”的象征。但是并没有它们可以开启的门,也许是门已被践踏烧毁,根本不存在门,世界整个是赤裸的,没有自我的;也许是,这些血淋淋的钥匙根本不配开启门所代表的真正的心之所向,人类失落了世界之门,灵魂之门。
阿多尼斯的孤独成就了他诗歌的高大磅礴,可以这样说:因为他是真正孤独的人,所以他并不孤独。他保持了他的独立性,并且始终没有狭窄的不屑,他对于世界的热爱,对于祖国的热爱,对于生命的热爱,是狂热,却没有因此而迷乱了双眼,他并不离开他的本心,而专注于太阳与土地的连接这一项神圣的工作——用他的一句诗来结尾:“孤独是一座花园,但其中只有一棵树。”没错儿,他正是这棵树。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六
那些年,咱们不懂孤独惧怕寂寞。于是想方设法地排解它。
你有的岁月,我有的生活。
我不再年轻却还年少。
傻弟:
见信好。
好多年没给你写信了。上次你回来了短短20多天又消失了。想你。
突然想起小时候的很多事。
小时候没有小兄弟姐妹陪咱们玩,咱们背着军绿色的挎包就到堰塘边去上学了。背诵“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波清波。”此刻看来,这首童年都不甚瞧得起的诗还有名作动的手法,的确还属较为稀奇。王勃是有才的,你哥是没有的。写的诗真的越来越垃圾了。怀念高中时候文思敏捷的年月,能够一天写上好几首自我还算满意的小诗,现代诗或者律诗绝句。
忘了给你说生日愉悦了,弟。你要知道哥还是始终想着你的。20岁了,生日愉悦。帮她过了生日。弟,你知道吗?我悲哀透了,虽然有心理准备。那种悲哀堪比小时候被外公撵出家门,但那时还有你会同我一齐逃走,星夜也并非一个寂寞的旅程。等待黎明的曙光是当时童年最丰满而幸福的时光了。
如今却没有曙光,只余安放在路旁的路灯光。你知道,我向来贪念路灯暖黄的照耀。也不知道那夜为何突然就感到了凄寒,沁入骨髓,如此而已。
这次我也想逃走,有一种我只能靠遗忘来疗伤的感觉。我从未这样用尽心力地去爱一个人,从前的我被动、孤独,对全世界所有人都一样好。
曾以相逢今朝为幸,却不以。前世之孽,需交今生继续。
再发奋也换不回一种相聚。
我早该学你,对这人间失望。
你的瓜哥。
112。
生日愉悦,20岁的你。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七
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读后感,孤独是一个人看那轮明月却无人诉说,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读后感,欢迎阅读!
遇见《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来自一场偶然,你们也可以习惯的将这种偶然称之为一种“缘分”。
那是在成都的一辆公交车上。
我习惯的坐在车的靠右手边的最后一排,汽车缓缓的开着,移动电视播放着吵闹的演唱会,以及不合时宜穿插的广告让我厌烦不已,我心里默默的读诵着张枣的诗歌,我一遍一遍默诵着,这样我想慢慢的进入一个暂时睡眠的状态,但是这并没有成功,我被我前面的一对情侣将我的目光吸引了过去,在我看来,这绝不是一对般配的情侣。
男孩清瘦异常,但是她的女朋友略微显得有点胖,这倒不是让我觉得她们两个不搭调的理由,让我觉得反感的是因为女孩仰着头乐呵呵的看着移动电视里播放的演唱会,不时的发出尖叫,还拉着男孩大喊,xx上场了,快看快看,我并不认为在公车上表现这样的举动是愚蠢无比的,关键是那个男孩手中那着一本书。
男孩抬起头看了看,敷衍的对女孩笑了笑,他继续低下头去,对,就是那本书。
我好奇的将脖子向前伸了伸,我看到了这本书——干净优雅黑色封皮,中间有一轮带金边的日蚀,淡淡的金色的晕光从黑夜里一点一点的渗出来,很有意象的封面,我心里暗自与自己打赌:这绝不是一本成功学,或者庸俗小说的畅销书。
男孩慢慢的一页一页把书翻开,哦,这是一本诗集,我读到了这样的句子:“遗忘有一把竖琴,记忆用它弹奏,无声的忧伤。”“在这个城市,树木的梢头都带着钢盔,每一颗果实里都有一颗子弹。”男孩的书突然被女孩拿走,“不让你看,陪我一起看电视。”男孩笑了笑,将书拿了回来,放在了包里面,在放入的一瞬间,我看到了“花园”两个字。
我使劲的记忆着我刚刚看到的句子,直到我确定我能够狠狠的背出来了,我才放心的闭上了双眼。
不可否认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本书的封皮深深的吸引了我,她的样子至始至终的在我心头萦绕,我回到家里便打开电脑查这本书的信息,在对一系列相关联的记忆的搜寻当中,我找到了这本书的名字:《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于是我每天在上班的途中,都会将这本诗集揣在我的包包里,在摇摇晃晃的车上翻看,在突然难受的时候吟诵,用流行的话说,有些诗句是属于治愈系的。
如果你看的快的话,可以1个小时,抑或是10个小时,这本诗集便可很快的看完,之后放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很多很多年以后拿出来,对儿子自嘲自己的青春:“看,你老子原来也爱读诗”。
但是一本好的诗集,里面每个句子都能让我们咀嚼很久很久,而每一次的咀嚼都能产生出新的味道。
在这个诗人被流行乐手打败的时代,在这个诗歌被广告打败的时代,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拥有享受诗歌的福分。
但对于我而言,不知为什么,每次我看到他纤美以及简洁的句子,感受那仿佛像河水一样流动的思绪,我都能够听到仿佛有断续的钢琴声在我耳边回响——曲子里包含着动荡的,梦想的,多变的,孤独的,这些情绪交织在一起,让我感觉到曲子中每一个音符都在脱颖而出,它们本身似乎在对我说话,在呼吸,在奔跑,我能够感受到他们的生命力,是活的,是活的。
我买的这本书上的这一页上有点褶皱,这让我每次打开书都能翻到这一首诗,她叫《经过》:
我寻求享有/雪花与火的/生活。
可既没有雪花/也没有火/领我进去。
于是,/我保持我的平静./像花朵一样等待/像石块一样停留./在爱中我迷失了/我自己。
我放弃/并观望直到/我像波浪一样摇摆/在我梦想的/生活和我生活过的/正在变化的梦之间。
无论从生活方式上说,还是精神上来说,是选择雪花般的生活,还是烈火般的生活,早已经是我们这个时代集体陷入自我迷茫的困境,正如,我们这个时代的“抓绒”早已经失去了六十年代“天鹅绒”所具备的性感,也褪却了八十年代“灯芯绒”所具备的浪漫,“抓绒”代表的是一种粗鄙且廉价的,将男人女性化,将女人男性化,属于一种左右为难的孤独。
在我们这个时代,人不可能像早期的基督徒一样,用花朵一般最美的生命去等待圣灵的降临,生命良好的基督徒的存在似乎都成为了一种传说。
我们也不可能像磐石一样为某一个人,某一种缘分去停留,我们往往都是在对他人的爱,以及对自己的爱中迷失自己,在情欲的冲击下不断摇摆。
摇摆,摇摆,左右的摇摆运动与前后的活塞运动,似乎成为了这个时代最为典型的运动符号。
我们的生活,就摇摆在梦想与现实的间隙当中,无论是欺人还是自欺,都是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
孤独是一座花园,/但其中只有一棵树。
绝望长着手指,/但它只能抓住死去的蝴蝶。
太阳即使在忧愁的时候,/也要披上光明的衣裳。
死亡来自背后,/即使它看上去来自前方
.......
在这个奇怪的时代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开始将孤独当做家常便饭,当做像朝九晚五一样的习惯,我们麻木,我们眼睁睁的看着那么多人因为孤独而死。
不管有多少人通过自杀来告诉所有的人我们是可怜的,孤独的,但孤独显然像一股不可抵挡的潮流一样向我们涌来,成为了每个人都感同身受的情绪,我们无能为力,且无法阻挡。
很多人可以拥有没有诗歌的爱情,但是不能忍受没有房子的婚姻,一个爱好诗歌的男青年几乎与迟钝、清贫、傲慢、不解风情、自杀等字眼密切的挂上了钩。
在我的办公室里,我需要将这本诗集藏在包里,不能拿出来,因为在这个“读报,喝茶,等饭吃,聊天”的庸常环境中,我的日常工作就是将几年前的文件拿出来整理,之后将这些文件稍加改动几个关键词,打印出一份新的文件。
在这里,诗歌的合法性受到了极大的质疑,“你居然会喜欢《浮士德》!”一位办公室模范工作人员对我桌子上的书露出了错愕的表情。
这是我送给我弟弟的生日礼物”,我支支吾吾道,我像犯了错误一般,惊恐万分,匆匆忙忙的将书放进抽屉。
我之后觉得我特傻,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举动。
我开始怀念两百公里以外的重庆,开始怀念离重庆北二十公里以外的歌乐山,怀念歌乐山下的那群人说我很帅的那群人。
现在在我看来,哪怕是成都有再好再好的气候,也抵不过我走在歌乐山的铁轨上感受的那股满是热气的春风。
夜晚拥抱起忧愁,然后解开它的门关上门,不是为了幽禁欢乐,而是为了解放悲伤。
他说:月亮是湖,他的爱是舟。
日子,是时光写给人们的信,但是不落言筌。
如果白昼能说话,它会宣讲夜的福音。
冬是孤独,夏是别离,春是两者之间的桥梁,唯独秋,渗透所有的季节。
往昔是湖泊,其中只有一位泳者:记忆。
夜之梦,是我们织就白昼衣裳的丝线。
音乐传来,来自风弹奏的树上。
风,教授沉默;尽管它从不停止言说。
今天,为患病的风儿悲伤,夹竹桃没有起舞。
我对水仙怀有好感,但我的爱属于另一种花,我叫不出它的`名字。
高峰过后便是下坡,我不信:高处永远将人引向更高。
据说,仿效是容易的,噢,但愿我能仿效大海。
但愿我产生愿望的能力,胜于我实现愿望的能力。
好吧,我将从孤独中脱身,但是,去往何处?
我说太阳是另一个阴影,但我没有证据;我说月亮是另一团火焰,我有许多证据。
我的记忆真是奇怪:一座长满各式草木的花园,就是见不到果实。
我认识的所有词语,都变成忧愁的森林。
是因为我独自入眠吗?
写作吧:这是最佳的方式,让你阅读自己,聆听世界。
童年已经逝去。
生命,是死神服用的灵丹;所以死神长生不老。
乌云也有思想,由闪电记载,由惊雷传达。
规则,往往是重复的例外。
大海还没有时间,与沙子交谈,它永远忙于谱写浪涛。
万物都会走向死亡,只有人除外,是死亡向他走来。
最遥远的光亮,比离我们最近的黑暗还要靠近我们:距离,通常只是神话。
快乐长着翅膀,但它没有躯体;忧愁有着躯体,但它没有翅膀。
玫瑰的影子,是一朵凋谢的玫瑰。
花儿是眼中的一个季节,芬芳是心中的一个季节。
最纯洁的话语是从上天嘴里降下的,可是,它被称为堕落的话语。
空欢颜洗尽多少哀肠,举杯饮风霜,流连过往换来泪千行
你的睡颜,让我在夜里不能入睡;你的笑容,让我在昼间几乎沉醉。
我行走于远方,夜夜思量你的模样,爱,未央。
你说你不相信天长地久,我想我也不能为你证明。
于我,在爱上你那一刻,时间就已经停止了。
如果你累了,可以止步看夕阳,人生路上我陪你流浪。
但岸陆表示怀疑。
正是他的欢乐,为他的忧愁定制了琴弦。
时光是风,自死亡的方向吹来。
插入忧愁的发辫中,夜晚之手是温柔的。
白昼不会睡眠,除非在夜晚的怀抱里。
光明只在醒觉中工作,黑暗只在睡眠中工作。
如果天空会哭泣,如同乌云所言,那么风便是泪的历史。
雨是风的拄杖,风是雨的秋千。
炊烟是庄稼,只有风之镰,把它收割。
孤独是一座花园,但其中只有一棵树。
干渴,但只有我得不到的水,让我止渴。
你对自己说的一切,你都会对别人说,即便你无意如此。
有时候,太阳不能把你照亮,一支蜡烛却能照亮。
孤独的男人:一翼翅膀;孤独的女人:被折断的翅膀。
我站在镜子前,不是为了看自己,而是为了确认:我所见的真是我吗?
我往昔的日子是座坟,但其中没有尸体。
那个夜晚,我为什么觉得:天空是夜的竖琴,星辰是绷断的琴弦?
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那些只梦见光明的人,有时候也会赞美黑暗。
时间已经错过,你无法成为自己,无法了解你是谁。
女人:能降下泪水的云。
绝望长着手指,但它只能抓住死去的蝴蝶。
爱,是持续瞬间的永恒;恨,是仿佛永存的瞬间。
无论我们身在何处,都有泥土伴随,那是永恒的相会;无论我们身在何处,都有时光伴随,那是永恒的离别。
如果大海是森林,那么词语便是飞鸟。
绝望是习惯,希望是创新。
不,是生命在发号施令,死神只是忠实的记录员。
水是永恒的躁动者,石头在睡眠中唱歌。
跪曲着,黑暗降生了;挺立着,光明降生了。
书写时正在新建却不会竣工的房舍,有那个流浪的家庭居住:文字。
思恋一点点透进窗,被时间无情地埋葬
我押韵得漂亮,竟不敌这旋律的悲伤,一板一眼的唱腔,唤不回你的回眸一笑,竟撕裂我胸膛。
从爱你的青丝,一直等到,爱你花白的鬓角。
我还没有遇见你,就已经开始想念你。
无可辩驳,我爱你。
每一个单恋的人都是一个福尔摩斯,不要给自己留下丝毫关心的蛛丝马迹。
你可知道,默默地看着你曾是我最幸福的秘密。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八
读你的诗,宛若,茫然中走入了迷雾森林,一束光指引,在其中漫步。错愕间又来到了战火纷飞的战场。你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只是以为自己可以在魔鬼的婚礼和上帝的葬礼上自由的歌唱,如此,格格不入,以至于被赶出自己的国家。
但愿在你的世界里,风能带着真理和你,逃离到自己的世外桃源。
可是你不是自然的主宰,所以,有时候,太阳的光还不如蜡烛的强烈,但是,它却一直都在,给你以安全感,你为自己的孤独建一座花园,藤蔓爬上了你的脸,花朵在你的发际缓缓盛放,夏虫都来做你的防卫,如此坚不可摧,无孔不入。朵朵花儿吸收着孤独的养分,长成茕茕孑立的样子,却又神圣不可侵犯。
可否给她们一日的自由,在暮霭降临山林的时候,它们的想念也需要生根发芽。
我想象中的你有双太阳一样的眼睛。在你的眼中,仿佛可以徜徉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中。用风来斩断炊烟,用云来装饰天空。
可是,你是否能听到雨后的嫩芽破土而出的声音。它和你的孤独一起成长。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九
我看过一本很好看的书,书名叫:《秘密花园》。秘密花园中的小主人公叫玛丽,她就是一个相貌丑陋、脾气暴躁,人见人厌的小姑娘。在一次家庭瘟疫中,她的爸爸和妈妈被残酷的命运瘟疫夺走了生命,而她则成为了一个没有爸爸妈妈的孤儿。
我看到这时,总就是想问:“这本书里怎样净都就是一些让人不开心的人或事呢?”我带着这个问题一向看下去,随着看到另一个小主人公狄肯,我渐渐明白了,作者首先采用比较的方法,让我们看到孤单、寂寞、对什么事都感到烦的玛丽,结识到了朋友—狄肯之后,渐渐变得开朗、变的漂亮,渐渐地,让我们看到了开朗、快活、漂亮的玛丽。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的价值。活泼,爱小动物的狄肯,用自己真诚的心打动了对什么事都烦的玛丽、打动了身患重病对生命不报有任何期望的柯林,使他重新振作了起来。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
书中的玛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出生贵族,家人把她当作公主一样呵护,那我们的童年呢?我们这些少年儿童何尝不是在大人的保护伞下长大的呢?长辈们的精心呵护犹如海上的避风港,那里没有海浪,更没有风暴。双亲含半含辛茹苦地把我们养大,给予我们最优越的条件,尽量满足我们所有要求。然而,是否这样的生活就能给我们欢乐呢?不!欢乐不是用金钱换来的,也正是无助的环境,造就了玛丽对生活的进取态度,并找到了真正的欢乐,只要我们拥有生命的活力,丢下暴躁阴郁的心灵一角,便能走向心中的“欢乐花园”。
其实,我们每个孩子的心中都有这样一座秘密花园,那里藏着孩子对欢乐的热切期望。
让我们用真诚、勇敢、善良、自信这四把心灵钥匙去开启心中的欢乐花园,让它放射出迷人的光彩吧!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一
这个假期,我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读完之后,我深受启发。主人公充满对生命的热爱和激情,对心灵的成长进行了很深的探索。
这本书讲述的.是小女孩玛丽的故事。主人是公玛丽·伦诺克斯,人人都说她是全世界长得最不讨人喜欢的小女孩。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假,她小脸细长,身材单薄,一头稀稀拉拉的头发,还经常板着一张易怒寡欢的脸。
由于她小时候缺乏父母的爱,使她成为世界上最随心所欲、蛮横霸道的小霸王,她的表哥柯林少爷,一个五官精致、面色苍白的小男孩。他们由于种种原因住在了一起,都对生活充满失望面不被大人所喜爱。但自从遇到了一个仆人的弟弟——迪肯,他们的生活得到了改变。迪肯带着他们在花园里玩耍、做游戏,使他拉渐渐寻生活产生了热爱。他们三个齐心协力的整理花园,不久,花园里开满了鲜花,长出了小草,引来了蜜蜂、蝴蝶等小生灵与他们一起快乐地玩耍。小玛丽变得可爱懂事了,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小柯林也变得健康英俊,走起路来生龙活虎。这让度假回来的柯林爸爸——克雷文先生又惊又喜!
这本书使我深深懂得:只要我们热爱生活,对生活充满信心,我们的生活就一定是灿烂而美好的!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二
秘密花园中的小主人公叫玛丽,是个相貌丑陋、脾气暴躁。人见人厌的小姑娘,在一次家庭瘟疫中,她的爸爸和妈妈被夺走了生命是她成为了孤儿。
我看到这时,总是想问:“这本書里怎么净是让人不开心的人或事呢?”我怀着这个问题看下去,随着看到另一个小主人公狄肯,我渐渐明白了,作者首先采用对比的方法,让我们看到孤单、寂寞、对什么事都感到烦的玛丽,结识到了朋友—狄肯之后,渐渐变得开朗、变的漂亮,渐渐地,我们看到了开朗、快活、漂亮的玛丽。
这本書让我明白了友谊的价值。活泼,爱小动物的狄肯,用自己真诚的心打动了对什么事都烦的玛丽、打动了身患重病对生命不报有任何希望的柯林,使他重新振作了起来。
我喜欢秘密花园这本書,更希望拥有狄肯那样宝贵的友情,因为他,这本書的出现,使我明白了友情可以改变一切,甚至是自己的人生。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三
巨人的花园讲述了孩子们很喜欢在巨人的花园里玩,而巨人却不让他们进来,并在花园周围砌起了石墙。春天到了,别的地方都有鲜花,有温暖,而巨人的花园里仍然是冬天。第二天,当孩子们偷偷溜进花园时,巨人惊奇地发现,春天走进了他的花园。可是,当巨人赶走了孩子们后,花园又被冰雪覆盖。有一个孩子没有走,他在桃树下一伸手,桃树又长出了嫩芽,开出了鲜花。巨人终于明白了:没有孩子的'地方就没有春天。由于他自己的任性,冷酷地赶走了春天。于是,巨人把花园给了孩子们,他生活在孩子们中间,感到非常幸福。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认为:做人不可以任性、自私,要学会用宽容的心去对事、对人。要学会与人交往,学会团结合作,学会帮助别人,而这些品德的培养需要我们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有人说:“帮助别人,快乐自己。”我很赞同这句话,我也希望我能成为一个宽容、乐于助人的人!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四
《秘密花园》是一部非常有趣的儿童小说,故事既温情又充满悬念。
女主人公玛丽是一个脾气古怪、长相难看的小姑娘。她住在舅舅的米瑟斯威特庄园里。一天,一个名叫玛莎的女仆陪她聊天时讲起了庄园里的一个花园:这座花园原来是克兰文先生(玛丽的舅舅)和他的太太的。十年前,克兰文太太死后,这座花园就被克兰文先生锁起来了。十年了,没人进去过……玛丽听得很入迷,她的心里只有那座神秘的秘密花园。
一天,她走出那幢破旧的大宅子,沿着一条弯曲的小路去寻找秘密花园的时候,一只知更鸟帮助她找到了花园的钥匙和大门。当她走进秘密花园的一刹那,她觉得这是她见过的最美丽、最神秘的地方:花园里到处长着玫瑰树,错综盘绕的玫瑰花藤形成了一座座玫瑰花桥,美丽极了。可惜的是,树上没有一片绿叶,更没有一朵花,到处杂草丛生。于是,玛丽决定拯救这个秘密花园。
玛丽每天偷偷地溜进秘密花园,清理杂草、为刚出土的小苗翻出一片片新鲜的泥土……虽然很累,但她却乐在其中,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在打理花园的过程中,她得到了能干的小男孩狄肯的帮助,并认识了他的许多朋友:红狐狸崽队长、乌鸦黑炭、小松鼠坚果和果壳等等可爱的小动物。她每天回家饭量增大了,脸变得红润、漂亮,她也长胖了许多。她变得快乐、健康、强壮了。
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大自然中湛蓝的天空、温暖的阳光、美丽的花草树木、可爱的小动物对我们健康地成长是多么重要啊!我们应该多一点时间、多一点机会和大自然亲密接触,同时也要多交些朋友,这样才能每天都过得充实、快乐。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五
《秘密花园》是我在四年级时看的一本书,它是由美国的女作家费郎西丝·霍奇森·伯内特创作的一部儿童文学作品。
书中讲了性格怪癖的玛丽,因为一次瘟疫,她的父母双亡,被送到了姨夫家,姨妈生前十分爱养玫瑰,但去世后,那花园就成了院子里的禁地。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误入到了花园,并结识了好朋友迪肯,他们又在大宅中认识了一位常年被病魔缠身的少爷柯林,在那花园中,玛丽变开朗了,柯林能站起来了,他们三个在园中找到了快乐的'钥匙。
此时,我不由得联想到了生活。躺在病房中的癌症病人,为什么有些人通过医学治疗后能够康复,而有些人只能以失败告终。有人说这是靠运气,有人说这是生病的程度不同。可我感觉这些都不是,而是看一个人有没有战胜病魔的决心和一个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就像柯林一样,他的病之所以能好,是因为他有两个朋友,整天都很快乐,还有他改变了他的心态,变得积极起来了。
一个抱有消极心态的人,做任何事都不会成功,而乐观的人,不管有没有成功,却能积极面对,我想快乐是从心底而发的,不是任何事情给予你的,这应该就是《秘密花园》要告诉我的。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六
读完《秘密花园》这本书,我被书中主人公的努力、友爱深深感动了。
这是一个时而悲惨,时而愤怒,时而快乐的一本书。一位印度小姐玛丽在一次大霍乱中丧失了父母,被送到英国克莱文舅舅的米塞斯威特大庄园中生活,在那儿,她找到了封闭10年的花园,还找到了埋藏在地下已生锈的钥匙,她好奇地开启了这个花园,交到了两个朋友迪肯、柯林。柯林由于长年闭在一个小房间里,所以变得很任性、虚弱,玛丽和迪肯不断地激励柯林,让他变得自信、阳光、结实,并让他重新学会走路。最后,他们的努力感动了克莱文舅舅,使他对生活充满信心。
这本书,最让我感到快乐的“在花园里”小片断。在秘密花园中,信“魔法”的柯林在大家的帮助下艰难地学会了走路,他的努力感动了克莱文先生,使他不再怀疑生活,多么美好的一个结局啊!
人活着要就充满自信。想想我自己有时也很悲观,一点经受不起批评。就像拉小提琴,我不小心拉错了几个音,被老妈指出错误,我非但不虚心接受,还很委屈很悲观的样子,老妈语重心长地跟我说:“有一句话要记住‘感谢一路上批评我的人,是他们让我成长。’凡事不能太悲观,要乐观面对,有错误就纠正,才有进步啊,知道吗”
正如老妈所说,也正如这本书里所表达的,让我收获很多。我们要开启心中爱的花园,一定要乐观的面对生活困境,让自己变得快乐、坚强,还要积极助人为乐,和别人一起分享快乐,还有要像文中老本大叔和知更鸟一样,学会给予爱,学会感受别人的爱,因为快乐是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
我强烈推荐大家看《秘密花园》这本书,让它教你如何学会爱!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七
《秘密花园》,一本充满糖果香味的書,一个关于大自然美好心灵的故事。最近,我读完了这本書,受益匪浅!
故事中的主角玛丽,性情乖戾,暴躁,一场霍乱使她失去了双亲,她被送往远在英国的姑父克雷文家。她的姑父伤心妻子之死,消沉遁世。他的庄园里有上百间上锁的房子和一个十年不允许人进入的秘密花园。玛丽在玛莎这位淳朴的乡村姑娘的感染下,变得温柔成熟,健康快乐,还懂得了去关心别人。玛丽和一只知更鸟成为了朋友,在它的帮助下,意外地发现了秘密花园的大门钥匙和那扇一直深藏不露的大门。
后来的一些天里,她听到了一个神秘的哭声。吸引着她去探索庄园之谜。玛丽在懂魔法的阳光男孩迪肯的帮助下重现生机。不久,被认为离死不远的庄园小主人,也就是那个制造神秘哭声的人——科林也参加进来,常年笼罩在阴霾之下的古老庄园及其主人也一同获得了新生!
我从玛丽的变化中深深地受到感染,一个人,你怎样对待生活,生活就怎样对待你。命运,取决于你自己的态度,同样是半瓶葡萄酒,乐观者的话是:“太好了,还有半瓶酒!”而悲观者的话却是:“糟糕,只剩下半瓶酒。”这就是区别,我们不要因为别人的轻视而看轻了自己,但也不要在别人身上看到自己的缺点。对弱者,你绝不能一味地同情,太多的同情只会纵容他们的自怨自艾,而这往往才是他们痛苦的根源。
然而,这个故事表达最多的还是真情。假如没有真情,玛丽就不会由原来的专横霸道,个性倔强变成一个温柔成熟,健康快乐的女孩;假如没有真情,科林就不会找回自信和坚强;假如没有真情,南方的暴风雪带来的灾难何时才能停止?假如没有真情,四川大地震后,人们也就不会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重建家园!
朋友们,大自然是无情的,可人间,却是有情的。只要我们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八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家喻户晓的儿童文学作家——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她1865年随全家移民至美国田纳西州,18岁开始发表作品,1877年发表成名作《劳瑞家的女儿》,1909年发表了她最为著名的作品《秘密花园》,由此奠定了她在世界文学史上举足轻重的地位。《秘密花园》这部作品里的玛丽跟作者的早期经历非常相似。丧亲之痛和童年的孤独体验,迫使她具有坚强的性格和独立的意识,从而影响她的著作——《秘密花园》。
《秘密花园》这部作品主要讲的是:一个任性孤僻的富家小女孩玛丽,因一场大病,变成了孤儿,被拥有古老庄园的亲戚家收养。在幽僻宁静的乡野和淳朴的乡人中间,她的性情渐渐变得平和。在一天深夜里,她被一端传来的隐隐哭声,带到了一个古怪而孤单的小生命面前。玛丽的表兄,大宅的少主人科林生来体弱,常年卧病在床。为了帮助科林,玛丽和仆人玛莎的弟弟狄肯,带他进入了庄园里被关闭了十年的秘密花园。他们在生机蓬勃地小天地里不受干扰的玩耍,恢复了纯真快乐的天性。
《秘密花园》中的科林,是一个对生活没有自信、脾气暴躁、并且是一个会歇斯底里地发火的一个小男孩,但他的优点是:慢慢地,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在大家的帮助下,他感受到了愧疚,并改正了,他的知错能改是一个不错的优点!玛丽跟科林十分相似:都是一个出生富裕、脾气暴躁的小孩子,可自从来到了克拉文先生家里,在仆人玛莎的帮助下,玛丽变成了一个活泼、开朗、乐观的小女孩,她的变化,不正值得我们学习吗?还有狄肯,他是一个能吸引动物的神奇男孩,他身上的阳光、自信也值得我们学习!
他们三个主人公都学会了友爱待人,我要向他们学习友爱待人的优点,记得上次出小报,我和陈珞瑶一组,我写字好看,陈珞瑶画画好看,这次小报一定能拿个好名次!可是,在画画的过程,我们因为涂色问题而吵了起来,谁都不让谁。现在,我知道同学之间的互相帮助、相互扶持、团结奋进、共同进步的纯洁而质朴的友爱!
当你看完一本书,不管是什么书,它都会给你带来一定的知识;并且,在看书时,你都会有感想,不妨来写写你的读后感!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九
今天我闲的没事干,就看完了《秘密花园》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
里面讲了有一个小女孩10岁,叫玛丽,是个相貌平庸。脾气暴躁。人见人厌的小姑娘,在一次瘟疫中,她的爸爸妈妈被夺取了生命,她成为了孤儿。
遇到挫折,我们应该像玛丽那样,微笑面对。在骑自行车时,磕到了腿,悲观的人,可能会唉声叹气地说:“太倒霉了,腿磕伤了!”乐观的人,则可能微笑地说:“太好了,我有克服困难了!”同样的境遇,心态不同,人生的轨道恐怕也会不同。
读完了这本书我从中感受到了,要想在这个世界里生长,必须要变的坚强,只要你热爱生活,你的生活一定很美好,很灿烂。
我喜欢秘密花园这本书,更希望拥有狄肯那样宝贵的朋友,让我的生活充满阳光,欢乐。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创造这个天下。加油!小伙伴们。文章来源“”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二十
今天晚上,我看完了《花园》这一本精品文集。看完了这一本精品文集之后,我真是回味无穷,久久没有遗忘。
《花园》这一本书的作者是江苏高邮人汪宵祺,他是中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不管怎么说。汪曾祺是一个在文学方面比较全能的人了。他的作品有《受戎》、《晚饭花集》、《逝水》、《晚翠文谈》等。与其它众多的中国当代作家比较起来,他的作品已经算很少的了。所以他比较的不是那么有名的一个当代作家。
《花园》这一本书讲的是汪曾祺幼年时期和上学时期的一个个小故事。这一本书就是汪曾祺回忆上学时期写的一篇篇作文编成的一本精品文集。
我看完了《花园》这一本书,懂得了我们要勤学好问,如果又不懂地要立刻向老师请教。
说到勤学好问,我一点儿都没有做到。因为我在上课的时候根本没有提问过。在期末的时候我也没有认真复习过一次。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勤学好问,立志做一个好学生。
我希望你们也来看一看这本精品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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