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花园读后感(精选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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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花园读后感(精选22篇)
时间:2023-11-28 02:08:10     小编:温柔雨

读后感是对自己内心世界的展示和表达,可以激发他人对同一本书的兴趣和思考。写读后感时,可以结合作者的生平和背景,对作品进行更深入的分析和理解。如果你对特定的书籍或文章需要一些读后感的参考,可以在互联网上搜索相关的范文和观点。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一

当中国传统人文文化越来越悲壮地衰落,我大多的酒朋诗侣也都相继离开了文学,而我还是不通世故的冷傲,我宁作中国文学寂寞的守灵人。现如今诗歌也越来越被边缘化,我的诗歌痴爱只能成为沉哀。无人能改变我就是书生气,又想起了那位灵地缅想的胡河清,满天风雨下西楼,以决绝的死为诗歌正名,这才是诗人。

精选阅读三: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二

很多回答都提到了“追星”,从买周边到接机到线下应援,只要能想到的事情,粉丝几乎都做过。那时的我并不能了解,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才足以支撑粉丝为偶像不顾一切,直到我遇见了《我的花园》里的女主慕云山。

作者藤萍是言情小说四大天后之一,被誉为“侠情天后”,文风细软,叙事缜密,娓娓道来。如果说《吉祥纹莲花楼》写的是江湖市井里的琐碎,那么《我的花园》则是世外桃源里的烟火。在那个老房子外,莺飞草长,猫肥鸡壮。房间里,是两个相互治愈的人。

慕云山,是钟昆仑的头号粉丝,疯狂到哪种程度呢?在他未成名时,为他组建后援会,是他全球后援会会长,为他组织各种刷票活动宣传造势,为他在网上掐架更是日常,甚至在他陷入低谷时,抵押了父母留给她的房字,贷款送钱给钟昆仑。慕云山做过最疯狂的事,是在钟昆仑的演唱会上向他求婚,因为她被确诊脑癌,圆梦之后,慕云山跳入大海,她觉得她的一生没有遗憾了。

从十五岁开始,慕云山失去了幸福美满的家庭,父母的离开,让她成为一个孤儿,陷入了人生最艰难的时刻,是钟昆仑给了慕云山撑下去的勇气,喜欢钟昆仑这件事是慕云山的唯一寄托,她的偏执,疯狂,不被理解,但对于她来说,却是生命中追逐的唯一光亮,唤起他对生活的期待。”人们往往习惯利用各种各样的机会逃避现实,逃避自己需要面对的痛苦,逃避直面那个生活中处处“失意”的自己。”

如果《我的花园》从十五岁的慕云山讲起,我应该会有些失望,但藤萍大大却给了我惊喜,故事从二十一岁的慕云山获得新生开始,她坦然面对过去那个疯狂的自己,学着承担后果,像普通人那样活着,找工作,养活自己。即使一个人漂泊,失意,对未来迷茫,被误解被伤害,也能藏起心底的软弱悲伤。慕云山改变的过程其实是信仰重塑的过程,她有了一套大房子,面朝田园,春暖花开。藤萍大大非常擅于塑造人物,直到我合上书的那一刻,想起慕云山坚持改造花园的样子,仍觉得莞尔,她的真正打动我的是那一种“感到快乐”的能力,善于发现生活的美好。

当他们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时,才发现,两个人的快乐是一样的。在作者藤萍笔下,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生动鲜明,我想,之所以能够透过文字看到人物本身,正是因为这种平凡生活的代入感和认同感。

钟昆仑是天之骄子,自十五岁出道后迅速成名,众星捧月所以他以自我为中心,固执,脾气硬,活得随心所欲,自认为是天下第一帅。作为言情小说男主钟昆仑有金手指加持,但从出场到剧情过半都显得不那么讨喜,他的性格有很多缺陷,自大,无知,活在自己的创造的完美世界里,很少考虑别人的感受。去参加知识竞赛节目,却不知道自己的文化水平和文盲差不多,其实什么都不会,所有不好的一面完完全全地暴露在大众舆论之下,在节目上“晕倒”连有遗传性精神病,父母双亡,这种隐私也被媒体轰炸。

面对各方声讨,钟昆仑不得不躲起来,和慕云山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从前的慕云山只认识娱乐公司精心描绘下带着人设的钟昆仑,在日常相处中,才看到一个完整的钟昆仑,他单纯到有点傻,却又十分坚强,待人真挚,不计较得失。受到许多人爱慕,同样,也能禁得住许多人谩骂,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简单纯粹,天真烂漫,所以,无论承受的是什么,也不会生出恶意来。

如果说慕云山是告诉我们如何面对自己,那么钟昆仑则是告诉我们如何面对现实。当一切已经发生,事业和前途都岌岌可危,钟昆仑勇于面对现实,既敢于面对,也敢于逃避,因为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在努力求生,所做的所有事情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让自己过得快乐。他烹饪,栽花,再重回舞台,重新做回了那个生机勃勃的钟昆仑。人生过程,从以为世界美好,到看到现实残酷,从无法接受痛苦纠结,最后在困境中淡然处之,在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是无论在哪一个阶段,都如钟昆仑一般能看得见生活。

在《我的花园》中,作者藤萍给我们创造了一个欢脱,暖萌,治愈的花园,落难网红和流量小生cp甜而不腻,两个人无论是和谐的栽花种草,做饭炒菜,还是小打小闹,互相斗嘴都充满了乐趣。

习惯了被照顾,被宠爱的钟昆仑,也会为慕云山斗恶龙,努力变成她喜欢的样子。两个孤单脆弱的灵魂互相取暖,彼此治愈。

我的花园杂草丛生,你是其中最甜的一颗歪瓜裂枣。

曾经,钟昆仑给了慕云山面对生活的勇气,后来,慕云山拉着钟昆仑走出阴霾。在那个花园里,两个人会陪伴彼此度过每一个春秋冬夏。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三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名叫玛丽的小女孩从小就脾气娇纵,后来因为瘟疫父母不准她玩,然后她住进了姑父克拉文先生的米赛尔斯威特庄园。玛丽从佣人玛莎的口里得知米赛尔斯威特庄园里有一座神秘的花园,可是主人很恨那座花园所以就把花园给封锁住了不让任何人进去。

后来玛丽在知更鸟的指引下找到了那座秘密花园的钥匙进入了秘密花园,从那开始她的生活变的十分的有趣。后来在密码花园里玛丽认识了迪肯。因为花园的美丽景色和迪肯的出现让玛丽也变得美丽,变得善良。他们用自己的劳动让秘密花园重新苏醒。他们还将自己的温暖撒播出去……玛丽和迪肯还帮助姑父的儿子柯林走出了阴影,变的强壮起来,促使父子俩的关系改善。

这篇,是一篇用词准确,段落清楚的文章。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四

不妨先想象一个皮肤黝黑,带着草帽,佝偻矮小的老农民站在艺术馆门前,束紧裤腰带准备进去观摩一番的情景。我当然不是个农民,但在诗歌面前,我差不多就是那么一回事。

所以请原谅我不专业的评论。

阿多尼斯很容易让我和一个文学英雄联系在一个——乔治奥威尔。他们身上都有强烈的使命感。而且这种使命感与其说是对着民族的,倒不如是对着世界的。他们相信的不是普世价值这么简单的东西,而是超越其上的,一种人类的最终追求的“精神乌托邦”,一个人类的最后生存之境,进化的尽头。这种尽头,又有点像那个不断发问的苏格拉底:对世界以及自己不断的发问,打破一切“真实”,又建立起一套新的空白秩序,逼迫人类面对一个一无所有必须重新开荒的境地。而阿多尼斯要更像苏格拉底一点,那就是,他如此相信自己的无知,而且追随无知,视其为人类的精神构建的砖瓦。

一个不断处于打破、重建、再打破的人是一个真正在追求真理的人,而这样子的人注定痛苦。早期阿多尼斯的态度是这样的:“你能否把我理解/太阳是我眼睛的色彩/冰雪是我脚步的颜色。”他深信自己走在一条坚定正确的路上,而且,总归是生活在“一个传授秘密和堕落的书本里。”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至少被他们国家的人视为——离经叛道者,所以他很容易就看出所谓善恶的模糊界限以及这两者都有其的必要性:“我不选择上帝,也不选择恶魔/两者都是墙/都会将我的双眼蒙上/难道我要用一堵墙去换另一堵墙?”

苏格拉底对其无知的态度除了谦卑,还有内隐的骄傲,我想这是毋庸置疑的。而阿多尼斯,谁能说他的背叛情节不是呢?我觉得,他从中体验到的快感虽不比受到的痛苦多,却也是支撑他写下去的力量源泉之一。毕竟无知作为一种智慧,而智慧会让人愉快。

看看他的快乐:“我摧毁了我的王国,摧毁了我的宝座、庭院和廊柱。"。

看看:“我是个背叛者,我向被诅咒的道路/出卖我的生命/我是背叛的主宰。”

但也看看悲伤充斥他的眼:“我在被囚的祖国身后奔跑/在婚宴的丛林里,在摇铃的童年里;”

但如果阿多尼斯停留在这种背叛的情绪中,这种忧国忧民、并且深信自己走在修罗道路的觉悟中的时候,他就不会是一个——至少不会是现在这么——伟大的诗人。沉溺于拯救他人的人很容易忘了自身,忘了自身也是一个需要拯救的人,最后成为下一波有识之士的治疗对象。还好阿多尼斯没有,他醒悟到,他还要追求真理,停留在民族层面上的哀伤是无用的。他不能总想着自己的国家,虽然这有点残忍,他需要暂时背负它,偶尔遗忘他,以便沉浸那个真理寻求的荒漠中。看看《二十世纪的镜子》,他没有急于歌颂另外一个世界,他在哪里都能看出罪恶;看看写在1979年的诗集《对应与初始》,他还在追寻诗歌本身的进化;看看《沙漠》,他终于跳出了“自己是背叛者”的怪圈,投入到一种真实的人文关怀之中。他融入了那个地方的惨剧,他是那里受难的任何一个人,他是那里的所有独裁者,他是那里的沙、那里的风、那里每一场的杀戮。当我们在诗中看不见“阿多尼斯”,正如在他后来说一个诗人没有年龄,正如他说一个诗人必将离开自己才能找到自己的时候,我们才看到,啊,这才是阿多尼斯。

阿多尼斯消失了;。

阿多尼斯活过来了。

从1988年开始选译的诗篇里开始出现令人激动的长诗。如《纪念朦胧与清晰的事物》里的《短章集锦》:“好吧,我将从孤独中脱身/但是,去往何处?”或者《书:昨天,空间,现在》:“我在写,满怀着惊恐/我在发疯/连墨水,连纸张/也惶恐地遁逃/我问自己:我真的是在书写,还是在燃烧?”我就不一一举例了。他的长诗运用了很多他以前用过的意象,以及一些新的:风,一开始我以为预示真理,实则可能是自由;太阳,绝对的光明与正义;云彩,和谐的存在,调和一切的中间物,变化无常,阿多尼斯的真正追求;死神,死亡与黑暗;影子,一个人必将有的另一个黑暗面……很多意象,不一定正确,也因为没接怎么接触过诗歌,理解起来就像在做一道困难的推理题。

《风的作品之目录》里的《身体》是我非常喜欢的一首诗。我很怕一个诗人,或者一个写作者沉溺于一种使命的时候,就忘记了他所从事的艺术的本质渴望。《身体》回归了人最真实的诉求,一首贴近地面的诗,语言也较过去的诗作更成熟优美。我甚至觉得,从这本诗集开始,阿多尼斯离诗歌越来越近了,那种艺术存在的本质审美追求,不借外物的纯粹的美。而我最喜欢的《在意义丛林旅行的向导》,可能会被斥为玩弄文字的小游戏,但我却从中感受到了艺术带给我的最初的喜悦。那种游戏般的快乐,谁说文学只能是痛苦的追寻?有时候用文字造就一个文字的乌托邦,远比歌颂一切现实乌托邦强。因为那代表一个创作者真正沉入到文字中去,忘记了现实,也不再需要现实。

但当我最后合上书本,我还是觉得那启蒙的一刻来得太晚了。最后那漏掉的一颗星,并非是因为我觉得他不伟大;恰是他太伟大了,以至于,那些沉重的诗篇始终——即使他已一次次背离了自己——带着他自己的印记。那只是不对我胃口的一颗星,我想看到更加美的诗篇,而这样诗篇的美,在于那种玩弄美的智慧,以及纯粹的脱离现实的艺术。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五

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读后感,孤独是一个人看那轮明月却无人诉说,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读后感,欢迎阅读!

遇见《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来自一场偶然,你们也可以习惯的将这种偶然称之为一种“缘分”。

那是在成都的一辆公交车上。

我习惯的坐在车的靠右手边的最后一排,汽车缓缓的开着,移动电视播放着吵闹的演唱会,以及不合时宜穿插的广告让我厌烦不已,我心里默默的读诵着张枣的诗歌,我一遍一遍默诵着,这样我想慢慢的进入一个暂时睡眠的状态,但是这并没有成功,我被我前面的一对情侣将我的目光吸引了过去,在我看来,这绝不是一对般配的情侣。

男孩清瘦异常,但是她的女朋友略微显得有点胖,这倒不是让我觉得她们两个不搭调的理由,让我觉得反感的是因为女孩仰着头乐呵呵的看着移动电视里播放的演唱会,不时的发出尖叫,还拉着男孩大喊,xx上场了,快看快看,我并不认为在公车上表现这样的举动是愚蠢无比的,关键是那个男孩手中那着一本书。

男孩抬起头看了看,敷衍的对女孩笑了笑,他继续低下头去,对,就是那本书。

我好奇的将脖子向前伸了伸,我看到了这本书——干净优雅黑色封皮,中间有一轮带金边的日蚀,淡淡的金色的晕光从黑夜里一点一点的渗出来,很有意象的封面,我心里暗自与自己打赌:这绝不是一本成功学,或者庸俗小说的畅销书。

男孩慢慢的一页一页把书翻开,哦,这是一本诗集,我读到了这样的句子:“遗忘有一把竖琴,记忆用它弹奏,无声的忧伤。”“在这个城市,树木的梢头都带着钢盔,每一颗果实里都有一颗子弹。”男孩的书突然被女孩拿走,“不让你看,陪我一起看电视。”男孩笑了笑,将书拿了回来,放在了包里面,在放入的一瞬间,我看到了“花园”两个字。

我使劲的记忆着我刚刚看到的句子,直到我确定我能够狠狠的背出来了,我才放心的闭上了双眼。

不可否认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本书的封皮深深的吸引了我,她的样子至始至终的在我心头萦绕,我回到家里便打开电脑查这本书的信息,在对一系列相关联的记忆的搜寻当中,我找到了这本书的名字:《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于是我每天在上班的途中,都会将这本诗集揣在我的包包里,在摇摇晃晃的车上翻看,在突然难受的时候吟诵,用流行的话说,有些诗句是属于治愈系的。

如果你看的快的话,可以1个小时,抑或是10个小时,这本诗集便可很快的看完,之后放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很多很多年以后拿出来,对儿子自嘲自己的青春:“看,你老子原来也爱读诗”。

但是一本好的诗集,里面每个句子都能让我们咀嚼很久很久,而每一次的咀嚼都能产生出新的味道。

在这个诗人被流行乐手打败的时代,在这个诗歌被广告打败的时代,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拥有享受诗歌的福分。

但对于我而言,不知为什么,每次我看到他纤美以及简洁的句子,感受那仿佛像河水一样流动的思绪,我都能够听到仿佛有断续的钢琴声在我耳边回响——曲子里包含着动荡的,梦想的,多变的,孤独的,这些情绪交织在一起,让我感觉到曲子中每一个音符都在脱颖而出,它们本身似乎在对我说话,在呼吸,在奔跑,我能够感受到他们的生命力,是活的,是活的。

我买的这本书上的这一页上有点褶皱,这让我每次打开书都能翻到这一首诗,她叫《经过》:

我寻求享有/雪花与火的/生活。

可既没有雪花/也没有火/领我进去。

于是,/我保持我的平静./像花朵一样等待/像石块一样停留./在爱中我迷失了/我自己。

我放弃/并观望直到/我像波浪一样摇摆/在我梦想的/生活和我生活过的/正在变化的梦之间。

无论从生活方式上说,还是精神上来说,是选择雪花般的生活,还是烈火般的生活,早已经是我们这个时代集体陷入自我迷茫的困境,正如,我们这个时代的“抓绒”早已经失去了六十年代“天鹅绒”所具备的性感,也褪却了八十年代“灯芯绒”所具备的浪漫,“抓绒”代表的是一种粗鄙且廉价的,将男人女性化,将女人男性化,属于一种左右为难的孤独。

在我们这个时代,人不可能像早期的基督徒一样,用花朵一般最美的生命去等待圣灵的降临,生命良好的基督徒的存在似乎都成为了一种传说。

我们也不可能像磐石一样为某一个人,某一种缘分去停留,我们往往都是在对他人的爱,以及对自己的爱中迷失自己,在情欲的冲击下不断摇摆。

摇摆,摇摆,左右的摇摆运动与前后的活塞运动,似乎成为了这个时代最为典型的运动符号。

我们的生活,就摇摆在梦想与现实的间隙当中,无论是欺人还是自欺,都是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

孤独是一座花园,/但其中只有一棵树。

绝望长着手指,/但它只能抓住死去的蝴蝶。

太阳即使在忧愁的时候,/也要披上光明的衣裳。

死亡来自背后,/即使它看上去来自前方

.......

在这个奇怪的时代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开始将孤独当做家常便饭,当做像朝九晚五一样的习惯,我们麻木,我们眼睁睁的看着那么多人因为孤独而死。

不管有多少人通过自杀来告诉所有的人我们是可怜的,孤独的,但孤独显然像一股不可抵挡的潮流一样向我们涌来,成为了每个人都感同身受的情绪,我们无能为力,且无法阻挡。

很多人可以拥有没有诗歌的爱情,但是不能忍受没有房子的婚姻,一个爱好诗歌的男青年几乎与迟钝、清贫、傲慢、不解风情、自杀等字眼密切的挂上了钩。

在我的办公室里,我需要将这本诗集藏在包里,不能拿出来,因为在这个“读报,喝茶,等饭吃,聊天”的庸常环境中,我的日常工作就是将几年前的文件拿出来整理,之后将这些文件稍加改动几个关键词,打印出一份新的文件。

在这里,诗歌的合法性受到了极大的质疑,“你居然会喜欢《浮士德》!”一位办公室模范工作人员对我桌子上的书露出了错愕的表情。

这是我送给我弟弟的生日礼物”,我支支吾吾道,我像犯了错误一般,惊恐万分,匆匆忙忙的将书放进抽屉。

我之后觉得我特傻,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举动。

我开始怀念两百公里以外的重庆,开始怀念离重庆北二十公里以外的歌乐山,怀念歌乐山下的那群人说我很帅的那群人。

现在在我看来,哪怕是成都有再好再好的气候,也抵不过我走在歌乐山的铁轨上感受的那股满是热气的春风。

夜晚拥抱起忧愁,然后解开它的门关上门,不是为了幽禁欢乐,而是为了解放悲伤。

他说:月亮是湖,他的爱是舟。

日子,是时光写给人们的信,但是不落言筌。

如果白昼能说话,它会宣讲夜的福音。

冬是孤独,夏是别离,春是两者之间的桥梁,唯独秋,渗透所有的季节。

往昔是湖泊,其中只有一位泳者:记忆。

夜之梦,是我们织就白昼衣裳的丝线。

音乐传来,来自风弹奏的树上。

风,教授沉默;尽管它从不停止言说。

今天,为患病的风儿悲伤,夹竹桃没有起舞。

我对水仙怀有好感,但我的爱属于另一种花,我叫不出它的`名字。

高峰过后便是下坡,我不信:高处永远将人引向更高。

据说,仿效是容易的,噢,但愿我能仿效大海。

但愿我产生愿望的能力,胜于我实现愿望的能力。

好吧,我将从孤独中脱身,但是,去往何处?

我说太阳是另一个阴影,但我没有证据;我说月亮是另一团火焰,我有许多证据。

我的记忆真是奇怪:一座长满各式草木的花园,就是见不到果实。

我认识的所有词语,都变成忧愁的森林。

是因为我独自入眠吗?

写作吧:这是最佳的方式,让你阅读自己,聆听世界。

童年已经逝去。

生命,是死神服用的灵丹;所以死神长生不老。

乌云也有思想,由闪电记载,由惊雷传达。

规则,往往是重复的例外。

大海还没有时间,与沙子交谈,它永远忙于谱写浪涛。

万物都会走向死亡,只有人除外,是死亡向他走来。

最遥远的光亮,比离我们最近的黑暗还要靠近我们:距离,通常只是神话。

快乐长着翅膀,但它没有躯体;忧愁有着躯体,但它没有翅膀。

玫瑰的影子,是一朵凋谢的玫瑰。

花儿是眼中的一个季节,芬芳是心中的一个季节。

最纯洁的话语是从上天嘴里降下的,可是,它被称为堕落的话语。

空欢颜洗尽多少哀肠,举杯饮风霜,流连过往换来泪千行

你的睡颜,让我在夜里不能入睡;你的笑容,让我在昼间几乎沉醉。

我行走于远方,夜夜思量你的模样,爱,未央。

你说你不相信天长地久,我想我也不能为你证明。

于我,在爱上你那一刻,时间就已经停止了。

如果你累了,可以止步看夕阳,人生路上我陪你流浪。

但岸陆表示怀疑。

正是他的欢乐,为他的忧愁定制了琴弦。

时光是风,自死亡的方向吹来。

插入忧愁的发辫中,夜晚之手是温柔的。

白昼不会睡眠,除非在夜晚的怀抱里。

光明只在醒觉中工作,黑暗只在睡眠中工作。

如果天空会哭泣,如同乌云所言,那么风便是泪的历史。

雨是风的拄杖,风是雨的秋千。

炊烟是庄稼,只有风之镰,把它收割。

孤独是一座花园,但其中只有一棵树。

干渴,但只有我得不到的水,让我止渴。

你对自己说的一切,你都会对别人说,即便你无意如此。

有时候,太阳不能把你照亮,一支蜡烛却能照亮。

孤独的男人:一翼翅膀;孤独的女人:被折断的翅膀。

我站在镜子前,不是为了看自己,而是为了确认:我所见的真是我吗?

我往昔的日子是座坟,但其中没有尸体。

那个夜晚,我为什么觉得:天空是夜的竖琴,星辰是绷断的琴弦?

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那些只梦见光明的人,有时候也会赞美黑暗。

时间已经错过,你无法成为自己,无法了解你是谁。

女人:能降下泪水的云。

绝望长着手指,但它只能抓住死去的蝴蝶。

爱,是持续瞬间的永恒;恨,是仿佛永存的瞬间。

无论我们身在何处,都有泥土伴随,那是永恒的相会;无论我们身在何处,都有时光伴随,那是永恒的离别。

如果大海是森林,那么词语便是飞鸟。

绝望是习惯,希望是创新。

不,是生命在发号施令,死神只是忠实的记录员。

水是永恒的躁动者,石头在睡眠中唱歌。

跪曲着,黑暗降生了;挺立着,光明降生了。

书写时正在新建却不会竣工的房舍,有那个流浪的家庭居住:文字。

思恋一点点透进窗,被时间无情地埋葬

我押韵得漂亮,竟不敌这旋律的悲伤,一板一眼的唱腔,唤不回你的回眸一笑,竟撕裂我胸膛。

从爱你的青丝,一直等到,爱你花白的鬓角。

我还没有遇见你,就已经开始想念你。

无可辩驳,我爱你。

每一个单恋的人都是一个福尔摩斯,不要给自己留下丝毫关心的蛛丝马迹。

你可知道,默默地看着你曾是我最幸福的秘密。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六

每一个瞬间,灰烬都在证明它是未来的宫殿。

夜晚拥抱起忧愁,然后解开它的门。

关上门,不是为了幽禁欢乐,而是为了解放悲伤。

他说:月亮是湖,他的爱是舟。

但岸陆表示怀疑。正是他的欢乐,为他的忧愁定制了琴弦。

日子,是时光写给人们的信,但是不落言筌。

时光是风,自死亡的方向吹来。

如果白昼能说话,它会宣讲夜的福音。

插入忧愁的发辫中,夜晚之手是温柔的。

冬是孤独,夏是别离,春是两者之间的桥梁,唯独秋,渗透所有的季节。

白昼不会睡眠,除非在夜晚的怀抱里。

往昔是湖泊,其中只有一位泳者:记忆。

光明只在醒觉中工作,黑暗只在睡眠中工作。

夜之梦,是咱们织就白昼衣裳的丝线。

如果天空会哭泣,如同乌云所言,那么风便是泪的历史。

音乐传来,来自风弹奏的树上。

雨是风的拄杖,风是雨的秋千。

风,教授沉默;尽管它从不停止言说。

炊烟是庄稼,只有风之镰,把它收割。

这天,为患病的风儿悲伤,夹竹桃没有起舞。

我对水仙怀有好感,但我的爱属于另一种花,我叫不出它的名字。

干渴,但只有我得不到的水,让我止渴。

高峰过后便是下坡,我不信:高处永远将人引向更高。

你对自我说的一切,你都会对别人说,即便你无意如此。

据说,仿效是容易的,噢,但愿我能仿效大海。

有时候,太阳不能把你照亮,一支蜡烛却能照亮。

但愿我产生愿望的潜质,胜于我实现愿望的潜质。

孤独的男生:一翼翅膀;孤独的女生:被折断的翅膀。

好吧,我将从孤独中脱身,但是,去往何处?

我站在镜子前,不是为了看自我,而是为了确认:我所见的真是我吗?

我说太阳是另一个阴影,但我没有证据;我说月亮是另一团火焰,我有许多证据。

我往昔的日子是座坟,但其中没有尸体。

我的记忆真是个性:一座长满各式草木的花园,就是见不到果实。我认识的所有词语,都变成忧愁的森林。

那个夜晚,我为什么觉得:天空是夜的竖琴,星辰是绷断的琴弦?

是正因我独自入眠吗?

此刻我明白了:为什么那些只梦见光明的人,有时候也会赞美黑暗。

写作吧:这是最佳的方式,让你阅读自我,聆听世界。

时刻已经错过,你无法成为自我,无法了解你是谁。

童年已经逝去。

女生:能降下泪水的云。

性命,是死神服用的灵丹;因此死神长生不老。

绝望长着手指,但它只能抓住死去的蝴蝶。

乌云也有思想,由闪电记载,由惊雷传达。

爱,是持续瞬间的永恒;恨,是仿佛永存的瞬间。

规则,往往是重复的例外。

无论咱们身在何处,都有泥土伴随,那是永恒的相会;无论咱们身在何处,都有时光伴随,那是永恒的离别。

大海还没有时刻,与沙子交谈,它永远忙于谱写浪涛。

如果大海是森林,那么词语便是飞鸟。

万物都会走向死亡,只有人除外,是死亡向他走来。

绝望是习惯,期望是创新。

最遥远的光亮,比离咱们最近的黑暗还要靠近咱们:距离,通常只是神话。

不,是性命在发号施令,死神只是忠实的记录员。

愉悦长着翅膀,但它没有躯体;忧愁有着躯体,但它没有翅膀。

水是永恒的躁动者,石头在睡眠中唱歌。

玫瑰的影子,是一朵凋谢的玫瑰。

跪曲着,黑暗降生了;挺立着,光明降生了。

花儿是眼中的一个季节,芬芳是心中的一个季节。

书写时正在新建却不会竣工的房舍,有那个流浪的家庭居住:文字。

最纯洁的话语是从上天嘴里降下的,但是,它被称为堕落的话语。

思恋一点点透进窗,被时刻无情地埋葬。

空欢颜洗尽多少哀肠,举杯饮风霜,流连过往换来泪千行。

我押韵得漂亮,竟不敌这旋律的悲伤,一板一眼的唱腔,唤不回你的回眸一笑,竟撕裂我胸膛。

你的.睡颜,让我在夜里不能入睡;你的笑容,让我在昼间几乎沉醉。

从爱你的青丝,一向等到,爱你花白的鬓角。我还没有遇见你,就已经开始想念你。无可辩驳,我爱你。

我行走于远方,夜夜思量你的模样,爱,未央。

每一个单恋的人都是一个福尔摩斯,不好给自我留下丝毫关心的蛛丝马迹。

你说你不坚信天长地久,我想我也不能为你证明。于我,在爱上你那一刻,时刻就已经停止了。

你可知道,默默地看着你曾是我最幸福的秘密。

如果你累了,能够止步看夕阳,人生路上我陪你流浪。

精选阅读二: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七

在阿多尼斯的这本选集中,两组色彩鲜明的意象贯穿交叉与每一首诗的始终,两组意象相互对立,又交融在一起,共同编织了阿多尼斯诗歌奇异宏大的意境。它们是:

风,轻盈:蝴蝶、云朵、铃铛、星辰、天空、船帆、歌唱、翅膀、羽毛、清晨、树叶。

火,痛苦:燃烧、深渊、堕落、魔鬼、鬼魅、绞索、背叛、尸体、西西弗、棺材。

第一组意象是轻盈的,其代表为反复出现的“风”,阿多尼斯也自比为“风与光的君王”。轻盈意味着自由和速度,意味着一神教的圣灵,和人类最原初的梦想——飞翔。蝴蝶和翅膀(羽翼)的出现代表着积极和抗争的希望,“快乐长着翅膀”,“伤口中长出的却是翅膀”。云彩和天空象征着光明的世界,“呈现在天际——这安宁的国度”。船帆伴着大海出现,而大海象征着平和、包容,反复出现的船帆是对和平宁静生活以及宽容缓和的宗教环境的向往。清晨象征着全新的生活和洁净,歌唱是抒情的纯洁,羽毛是神圣的无重量,星辰是梦想和震撼。

第一组意象一脉相承了诗歌浪漫主义传统和苏菲神秘主义,是纯粹诗歌的领域,充满想象、浪漫、抒情、比喻、夸张,是诗歌的音韵和美学,是作为纯粹诗歌的轻盈的美丽。

第二组意象则截然相反,充满了痛苦和沉痛,其代表为“火”。火会焚烧,会摧毁,既是毁灭,同时也是对不洁和腐朽的彻底净化。火也是哲学,一种关于世界无常、万物皆变的哲学:

“我钟爱的哲学家,是苏格拉底之前的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以及现代的尼采、海德格尔。这是我比较偏爱的一条哲学脉络。每一首伟大的诗歌都表达了伟大的哲学,这就是我所认为的诗歌与哲学之间的关系。”

赫拉克利特认为“这个有秩序的宇宙对万物都是相同的,它既不是神也不是人所创造的,它过去、现在和将来永远是一团永恒的活火,按一定尺度燃烧,一定尺度熄灭。”

阿多尼斯遭遇了中东战争,曾经濒临死亡:“我刚刚离开友人的卧室,一枚导弹就炸毁了那里”。其一生目睹了阿拉伯历史上黑暗的时期,战火频繁,宗教冲突激化,暴政对人权肆意践踏......

《书:昨天,空间,现在》(第二卷)中三篇“t、z、g城”描绘了人性堕落的黑暗景象:“在名叫z城的器皿里,生长着叫做杀戮的永不凋谢的植物”,“z城的城墙,相互投掷着奇怪的球体;亲眼目睹的人都证实:那些球体就是头颅”,“人们相互厮杀、吞食”,“二十世纪之后来临的,是公元十世纪”......

燃烧、绞索、棺材、尸体、深渊、魔鬼,伴随着死亡的出现,赋予诗歌沉痛的现实意义。这些意象是阿拉伯现代残酷黑暗历史的写照,是阿多尼斯诗歌现实主义的记录,是诗歌的背景,以及最纯粹的人道关怀。

风与火交织着出现(“一只燃烧的蝴蝶飞了进来”)。火焰代表着痛苦和毁灭,却也是没有重量的、飘忽的“流变”(赫拉克利特);风是轻盈和自由的,却同时是“沙漠的气息”、“空间的血”。追求诗歌美学的浪漫情怀和现实世界沉痛的苦难从两个方向拉扯着阿多尼斯的诗歌,造就了其宏大、浪漫、奇幻、诡异、悲痛、读来让人惊叹其想象力同时又为阿拉伯世界深深悲伤的诗风。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八

遇见《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来自一场偶然,你们也可以习惯的将这种偶然称之为一种“缘分”。那是在成都的一辆公交车上。我习惯的坐在车的靠右手边的最后一排,汽车缓缓的开着,移动电视播放着吵闹的演唱会,以及不合时宜穿插的广告让我厌烦不已,我心里默默的读诵着张枣的诗歌,我一遍一遍默诵着,这样我想慢慢的进入一个暂时睡眠的状态,但是这并没有成功,我被我前面的一对情侣将我的目光吸引了过去,在我看来,这绝不是一对般配的情侣。男孩清瘦异常,但是她的女朋友略微显得有点胖,这倒不是让我觉得她们两个不搭调的理由,让我觉得反感的是因为女孩仰着头乐呵呵的看着移动电视里播放的演唱会,不时的发出尖叫,还拉着男孩大喊,xx上场了,快看快看,我并不认为在公车上表现这样的举动是愚蠢无比的,关键是那个男孩手中那着一本书。

男孩抬起头看了看,敷衍的对女孩笑了笑,他继续低下头去,对,就是那本书。我好奇的将脖子向前伸了伸,我看到了这本书——干净优雅黑色封皮,中间有一轮带金边的日蚀,淡淡的金色的晕光从黑夜里一点一点的渗出来,很有意象的封面,我心里暗自与自己打赌:这绝不是一本成功学,或者庸俗小说的畅销书。男孩慢慢的一页一页把书翻开,哦,这是一本诗集,我读到了这样的句子:“遗忘有一把竖琴,记忆用它弹奏,无声的忧伤。”“在这个城市,树木的梢头都带着钢盔,每一颗果实里都有一颗子弹。”男孩的书突然被女孩拿走,“不让你看,陪我一起看电视。”男孩笑了笑,将书拿了回来,放在了包里面,在放入的一瞬间,我看到了“花园”两个字。

我使劲的记忆着我刚刚看到的句子,直到我确定我能够狠狠的背出来了,我才放心的闭上了双眼。不可否认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本书的封皮深深的吸引了我,她的样子至始至终的在我心头萦绕,我回到家里便打开电脑查这本书的信息,在对一系列相关联的记忆的搜寻当中,我找到了这本书的名字:《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于是我每天在上班的途中,都会将这本诗集揣在我的包包里,在摇摇晃晃的车上翻看,在突然难受的时候吟诵,用流行的话说,有些诗句是属于治愈系的。

如果你看的快的话,可以1个小时,抑或是10个小时,这本诗集便可很快的看完,之后放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很多很多年以后拿出来,对儿子自嘲自己的青春:“看,你老子原来也爱读诗”。但是一本好的诗集,里面每个句子都能让我们咀嚼很久很久,而每一次的咀嚼都能产生出新的味道。在这个诗人被流行乐手打败的时代,在这个诗歌被广告打败的时代,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拥有享受诗歌的福分。但对于我而言,不知为什么,每次我看到他纤美以及简洁的句子,感受那仿佛像河水一样流动的思绪,我都能够听到仿佛有断续的钢琴声在我耳边回响——曲子里包含着动荡的,梦想的,多变的,孤独的,这些情绪交织在一起,让我感觉到曲子中每一个音符都在脱颖而出,它们本身似乎在对我说话,在呼吸,在奔跑,我能够感受到他们的生命力,是活的,是活的。

我买的这本书上的这一页上有点褶皱,这让我每次打开书都能翻到这一首诗,她叫《经过》:

我寻求享有/雪花与火的/生活。

可既没有雪花/也没有火/领我进去。

于是,/我保持我的平静./像花朵一样等待/像石块一样停留./在爱中我迷失了/我自己。

我放弃/并观望直到/我像波浪一样摇摆/在我梦想的/生活和我生活过的/正在变化的梦之间。

无论从生活方式上说,还是精神上来说,是选择雪花般的生活,还是烈火般的生活,早已经是我们这个时代集体陷入自我迷茫的困境,正如,我们这个时代的“抓绒”早已经失去了六十年代“天鹅绒”所具备的性感,也褪却了八十年代“灯芯绒”所具备的浪漫,“抓绒”代表的是一种粗鄙且廉价的,将男人女性化,将女人男性化,属于一种左右为难的孤独。在我们这个时代,人不可能像早期的基督徒一样,用花朵一般最美的生命去等待圣灵的降临,生命良好的基督徒的存在似乎都成为了一种传说。我们也不可能像磐石一样为某一个人,某一种缘分去停留,我们往往都是在对他人的爱,以及对自己的爱中迷失自己,在情欲的冲击下不断摇摆。摇摆,摇摆,左右的摇摆运动与前后的活塞运动,似乎成为了这个时代最为典型的运动符号。我们的生活,就摇摆在梦想与现实的间隙当中,无论是欺人还是自欺,都是一种无可奈何的选择。

绝望长着手指,/但它只能抓住死去的蝴蝶。

太阳即使在忧愁的时候,/也要披上光明的衣裳。

死亡来自背后,/即使它看上去来自前方。

在这个奇怪的时代中,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开始将孤独当做家常便饭,当做像朝九晚五一样的习惯,我们麻木,我们眼睁睁的看着那么多人因为孤独而死。不管有多少人通过自杀来告诉所有的人我们是可怜的,孤独的,但孤独显然像一股不可抵挡的潮流一样向我们涌来,成为了每个人都感同身受的情绪,我们无能为力,且无法阻挡。很多人可以拥有没有诗歌的爱情,但是不能忍受没有房子的婚姻,一个爱好诗歌的男青年几乎与迟钝、清贫、傲慢、不解风情、自杀等字眼密切的挂上了钩。

在我的办公室里,我需要将这本诗集藏在包里,不能拿出来,因为在这个“读报,喝茶,等饭吃,聊天”的庸常环境中,我的日常工作就是将几年前的文件拿出来整理,之后将这些文件稍加改动几个关键词,打印出一份新的文件。在这里,诗歌的合法性受到了极大的质疑,“你居然会喜欢《浮士德》!”一位办公室模范工作人员对我桌子上的书露出了错愕的表情。这是我送给我弟弟的生日礼物”,我支支吾吾道,我像犯了错误一般,惊恐万分,匆匆忙忙的将书放进抽屉。我之后觉得我特傻,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举动。我开始怀念两百公里以外的重庆,开始怀念离重庆北二十公里以外的歌乐山,怀念歌乐山下的那群人说我很帅的那群人。现在在我看来,哪怕是成都有再好再好的气候,也抵不过我走在歌乐山的铁轨上感受的那股满是热气的春风。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九

孤独是花园,死一般寂静的花园?甚至没有清风和虫鸣,我无法理解这般模样的花园,在我看来这是坟墓,冷冷凄凄零零落落,坟墓让我感受到了恐惧,孤独不灿烂,黑暗袭来潮涌着,贴着胸口无法呼吸。于是我发了疯的寻找,我想看看百度、论坛里如何谈论这份孤独,可我错了,几乎没有人有过太多的尝试。

“什么是花园?一位女诗人,在沉睡中作诗,在静默中吟诵。”“时光踉踉跄跄”和雪一起飘落,这死亡的白色的名字似乎是花园里最美的景色,是沉淀的大地的衣服,每一个人的颜色都覆盖在死亡的雪白之上。我突然有些感悟,看懂了这一点的孤寂,这惨淡的孤独也是一种无奈,亦是一颗强烈的等待爆发的心,不禁想起闻一多的《死水》,“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看他造成个什么世界”。孤独是一种超脱世俗的清高,动荡的社会、丑陋的政治与帝国主义的魔爪,民众的嘶吼与无奈,所有的色彩都印在白雪上格外鲜明。而作者只是在偏隅的花园里,静静地作诗吟诵。

“我夹紧了马鞍,向着你——我的祖国疾驰,啊,眼帘之上的冰雪之国。”哪怕在这世外的花园,这花园的木门却是向着祖国所在的方向开着的啊,这份热烈那种向往在作者心中隐隐作痛,弥漫花香的浪漫无法弥补内心那份天真与失落,诗人都留着一颗简单的童心。

读着才发现我读的是一个时代的变迁,从年轻的成熟到老成的稚嫩,在书的末尾“我恳求你放慢脚步,如果你有一天,途经一片玫瑰园,尤其是能让云彩变得长寿的玫瑰园,我如何收获我的岁月?它被永久地围困,却拒绝向任何一个出口,任何一个逃生之所,投诚乞降。”这份孤独是孤高的,读后感哪怕这个世界的黑暗都面对着阿多尼斯袭来,他也拒绝向任何一扇发着光亮的逃生之门逃走,不怯懦不屈服孤高与坚韧并存,哪怕如此他也将这份孤独比喻为浪漫而温馨的花园。看来我还是错了,这不是坟墓不是冷凄零落,这是黑暗之中唯一的一份光亮,吸引着花鸟禽兽飞向这里,叽叽喳喳热闹不停。就如作者书中多次提起的雪的纯白与火的热烈,这不是一种选择,在花园中都是真实的存在,正是纯白与热烈才筑造了这万世永存的灵魂花园,寄托内心的点点滴滴。

这不是一本诗集,是一生的人生哲学,字里行间都是用心琱琢的伟大哲理,指向太阳欲出的方向,从出生到死亡永远只向往那一个地方那一份浪漫;这不是一本诗集,是一个时代的流行歌曲,记录着这个年轮这个社会已有的悲哀,没有愤愤不平也没有慷慨的高歌,只是简单地写在了文字里;这不是一本诗集,是一个伟大诗人的强烈寄托与渴望,用心经营这环绕着彩云覆盖白雪的花园,独自发着光亮。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

那些年,咱们不懂孤独惧怕寂寞。于是想方设法地排解它。

你有的岁月,我有的生活。

我不再年轻却还年少。

傻弟:

见信好。

好多年没给你写信了。上次你回来了短短20多天又消失了。想你。

突然想起小时候的很多事。

小时候没有小兄弟姐妹陪咱们玩,咱们背着军绿色的挎包就到堰塘边去上学了。背诵“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波清波。”此刻看来,这首童年都不甚瞧得起的诗还有名作动的手法,的确还属较为稀奇。王勃是有才的,你哥是没有的。写的诗真的越来越垃圾了。怀念高中时候文思敏捷的年月,能够一天写上好几首自我还算满意的小诗,现代诗或者律诗绝句。

忘了给你说生日愉悦了,弟。你要知道哥还是始终想着你的。20岁了,生日愉悦。帮她过了生日。弟,你知道吗?我悲哀透了,虽然有心理准备。那种悲哀堪比小时候被外公撵出家门,但那时还有你会同我一齐逃走,星夜也并非一个寂寞的旅程。等待黎明的曙光是当时童年最丰满而幸福的时光了。

如今却没有曙光,只余安放在路旁的路灯光。你知道,我向来贪念路灯暖黄的照耀。也不知道那夜为何突然就感到了凄寒,沁入骨髓,如此而已。

这次我也想逃走,有一种我只能靠遗忘来疗伤的感觉。我从未这样用尽心力地去爱一个人,从前的我被动、孤独,对全世界所有人都一样好。

曾以相逢今朝为幸,却不以。前世之孽,需交今生继续。

再发奋也换不回一种相聚。

我早该学你,对这人间失望。

你的瓜哥。

112。

生日愉悦,20岁的你。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一

如序言中所述阿多尼斯的诗歌是阳春白雪的诗歌,道出了阿多尼斯本身具有并且追求的一种高尚、雅正、而不失活力的诗之秉性。这种阳春白雪绝不是始终高高在上,偶尔垂头向人间施以的怜悯。阿多尼斯试图连接太阳与泥土,他是深入人间的,却又并不将头顶的天空看的遥不可及,他似乎将宇宙维持于一个更近、更容易倾听,且由于这种优美的感染使人不再盲目伸出手去触碰的距离。

“如果没有创造神灵我们会死/如果没有诛杀神灵我们会死。”这一方面是诗人对于神学意义上的神的困惑的拒绝,另一方面,可以看出诗人所着力阐释的“对立”。创造与诛杀,禁闭与解放,这一类的对立性在这本诗集中十分常见。如63页,《短章集锦》中,“关上门,不是为了幽禁欢乐,而是为了解放悲伤。”与132页《雪之躯的边界》中,“雪,是对雨的禁锢,还是对云的解放?”正好可作为呼应。对立矛盾在阿多尼斯的诗歌中大量出现,却并非以疑惑不解作为诗篇的点缀或意味的绵延,反而是作为一种简洁有力的“顺理成章”。这种对立之中迅速切割掉的部分给人留下了哲学性质的想象。

阿多尼斯诗歌中的音乐性极强。短诗与长诗中均有体现。不知为何阅读时我常常想起唐诗中讲求的“起承转合”,阿多尼斯在难度最大的“转”这一部分具有自己复杂的跳跃,而在“合”一部分总能展现出他天赋的音乐意味。(不知他喜爱什么音乐?)如57页,《沙漠》一诗,在枪口、血、杀戮、箴言、尸体、教徒、屠宰一系列粗暴而诡秘的意象之后,他弹奏出这样一句结尾:“啊,滋养我们的神话的田野,请记住这血的秘密——我在谈论季节的气息/我在谈论天空的雷云......”舒缓悠长,消逝于自然的尾声中。又如短诗《致意义的歌》:“这不是最初的岁月,也不是末日/这是从亚当的胸口涌出的创伤之河/它的意义深扎在大地/太阳是它公开的形式。”一个辉煌壮丽的昂扬尾音。

这些诗歌中,“自然”时而取代叙述者成为主角,它们比人类更活跃、更爱思想与表达。“雪只有一个梦想——成为太阳的君王。”“风——我们称之为天空的那个儿童玩耍的秋千。”以及对自然变化、更替所代表的的梦幻的着迷:“将白昼的头颅,倚靠在夜晚的肩膀上,这是梦/每天交给我的/美丽的差事。”也正是因着这一份对大自然的灵动体会加之声音、音乐的敏感,诗人才能写出:“当风刮起的时候,梧桐树便有了印第安人的喉咙。”

当然,有意思的一点在于,如之前说的诗人试图连接太阳与泥土,他的理想仿佛就在于真正深入现实,而他的现实态度又仿佛一种踏实的内心所培育耕种出来的理想。对现实的描写他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在g城,你会有数不清的钥匙,却找不到一扇门。”十分巧妙,g城的人民互相残杀吞食彼此并以此献祭来维持绝对信仰,在这样的国度中,活人手中有无数死人的钥匙——亦是一个符号,“命”抑或“欲”“权”的象征。但是并没有它们可以开启的门,也许是门已被践踏烧毁,根本不存在门,世界整个是赤裸的,没有自我的;也许是,这些血淋淋的钥匙根本不配开启门所代表的真正的心之所向,人类失落了世界之门,灵魂之门。

阿多尼斯的孤独成就了他诗歌的高大磅礴,可以这样说:因为他是真正孤独的人,所以他并不孤独。他保持了他的独立性,并且始终没有狭窄的不屑,他对于世界的热爱,对于祖国的热爱,对于生命的热爱,是狂热,却没有因此而迷乱了双眼,他并不离开他的本心,而专注于太阳与土地的连接这一项神圣的工作——用他的一句诗来结尾:“孤独是一座花园,但其中只有一棵树。”没错儿,他正是这棵树。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二

他用批评表达对祖国叙利亚的热爱,并因此不能回国,只好流落他乡。他既是一名诗人,也是一名思想家,在整个阿拉伯世界获得声誉,也成为诺贝尔奖的热门候选人。如今,他逐渐老去,却发现只靠批评,很难改变那些他不喜欢的东西。

当你刚见到阿多尼斯时,外表会欺骗你。他身材矮小而举止优雅,熨烫精致的咖啡色西服中间,总是搭配条橘红色的长围巾。和人聊天时,他常常注视着对方的眼睛并且面带微笑。

但如果你在诗歌里遇到他,那副惬意舒适的形象就不见了。这位轻声细语的绅士一下子变成了愤世嫉俗的斗士:批评自己的祖国叙利亚没有创作自由,批评阿拉伯传统文化被西方文化侵蚀,甚至批评整个世界卷入技术至上和消费文化的狂潮之中。阿拉伯学者爱德华•萨义德曾这样评价自己的好友:“当今最大胆、最引人注目的阿拉伯诗人。”

“一个真正的诗人别无选择,只有走上撄犯之路。”11月12日,在第二届“中坤国际诗歌奖”的颁奖典礼上,阿多尼斯这样发表自己的受奖词。这个中国民间诗歌奖向阿多尼斯颁发了为母语非中文的诗人而设立的b奖。

据诗人欧阳江河透露,包括唐晓渡、西川、翟永明和他在内的7名终评委,无一例外将选票投给了这位叙利亚裔的黎巴嫩诗人,意在表彰这位思想家诗人的风骨、持守和卓见。

这份卓见最早来自他家乡的人民。在那座位于叙利亚海边的小镇上,这个出身贫苦、名为阿里•艾哈迈德•赛义德•伊斯伯尔的小孩,从小就要帮助父亲种植橄榄树和烟叶,并且,一直到13岁时,他还没有上学。

正是在那里,他学会了坦然面对死亡。多年后回忆起自己的童年生活,他的笔下充满诗意。虽然农民的生活十分艰苦,但他从未听过哪个农民以担忧或恐惧的口吻谈起过死亡,村民们把死亡当作新生,当作另一个春天的来临。后来他渐渐理解了村民们与生俱来的智慧,当被问到受到迫害或威胁是否害怕时,他会笑笑说:“我不怕死,只怕生。”

作为其祖国的批评者而闻名的阿多尼斯,最早是凭借一首赞美祖国的诗歌,才得以进入学校的。14岁那年,他向路过的总统吟诵自己的爱国诗歌,得到的奖赏就是由国家资助其读书。

长大以后,他一度成为阿拉伯世界极富争议的“背叛者”。大学毕业后,阿多尼斯进入叙利亚军队服役。

“阿多尼斯”这个笔名,来自希腊神话,意为美男子。不过,当他的第一首诗作发表后,杂志的编辑约见这位未透露真名与地址的年轻诗人时,出现在门口的“美男子”让他们吃惊:一个稚气未脱、满脸乡土气的农村大男孩,身着皱巴巴的裤子和衬衣,脚穿一双满是泥的、与身材不配的大靴子。

正是这个乡下后生,为阿拉伯诗歌以及伊斯兰文化开辟了一片新天地。他迄今为止出版了21部诗集,并著有文化和文学论著16种及部分译著。其中4卷本文学史著作《稳定与变化》出版后,更是在阿拉伯文化界引起震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阿拉伯语系教授薛庆国认为阿多尼斯的诗歌代表了阿拉伯文化的另一面:“人们一想到阿拉伯就是清规戒律,或者落后、封闭和黑暗的世界,但阿多尼斯的诗歌却充满了文明、现代诗性和光辉。”

有人将其比喻为现代阿拉伯诗歌中的艾略特。在他的荣誉清单上,布鲁塞尔文学奖、马其顿金冠诗歌奖、让•马里奥外国文学奖、卡佛文学奖等国际大奖都赫然在列。自起,他更是连续4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

在中国,有人则用更通俗的方式,称他是阿拉伯世界的鲁迅。一天晚上,他坐在北京大学民主楼的讲台上,向听众讲述过往。

讲台下,有来自经济系的大一新生,也有裹着粉红色头巾的也门妇女——能够容纳上百人的教室里挤满了人,有的站在过道里,有的手握他唯一的中文诗集《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还有人飞快地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他的演讲。无一例外,他们都是这个阿拉伯诗人的忠实“粉丝”。

“他的诗充满了加速度和浓度”,一个北大女生激动地说,“更重要的是,诗歌中充满了对现实的批判。我想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不能总是歌功颂德,也要有独立的人格和思想!”

这种评价让唐晓渡想起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诗人。“大家都面临着同样的困境,如何挑战官方话语的统治地位,如何在传统诗歌文化日渐衰落时寻找出路。”唐是一名诗歌评论家,他表示,第一次读到阿多尼斯的诗歌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读到了“发育完全”的朦胧诗。

去年,唐晓渡所主持的帕米尔文化研究院,邀请薛庆国将部分阿多尼斯的作品翻译发表在自己主编的《当代国际诗坛》上。如今,由该研究院主办的“中坤国际诗歌奖”,又把荣誉授予了阿多尼斯。

前,当薛庆国还是驻叙利亚大使馆的外交官时,在办公室里看伦敦阿拉伯文报纸《生活报》。这份报纸是阿拉伯世界最为重要的知识分子报纸,当时每半个月刊登一篇阿多尼斯的专栏文章。

“当时我还以为这个阿多尼斯是个年轻人,因为言论尖锐而且颇具锋芒。”薛庆国回忆说。不久,这位外交官得到了一本阿多尼斯的诗集,从此“爱不释手”,边读边将中文翻译写在诗集的空白处。

今年,译林出版社联系薛庆国,希望出版一本阿多尼斯的中文诗集。几经周折,薛庆国联系上居住在巴黎的阿多尼斯。当他婉转地提出,由于诗歌很难畅销,能否授予出版社的痛苦。”末了,这位诗人总结说。

这位头发已经花白的老人,正在逐渐失去往昔的锋芒。据说,他近年来对阿拉伯现实的批判似乎鲜有以往那么激愤。对此,阿多尼斯无奈地表示:“因为我发现一切都不曾改变,也很难改变。我真的感到疲惫了,也不愿总是重复自己。”

只有在诗歌中他才能够找回自己。颁奖典礼上,他缓步走上台阶,在讲台上缓步片刻,然后挺直后背、放松四肢、甩头后仰,满脸绽开明亮的笑容,最后轻轻闭上眼睛,开始朗诵诗。他表情宁静,好像漂泊许久之后终于回到家乡一样。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三

书中的玛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出生贵族,家人把她当作公主一样呵护,那我们的童年呢?我们这些少年儿童何尝不是在大人的保护伞下长大的呢?长辈们的精心呵护犹如海上的避风港,那里没有海浪,更没有风暴。双亲含半含辛茹苦地把我们养大,给予我们最优越的条件,尽量满足我们所有要求。然而,是否这样的生活就能给我们欢乐呢?不!欢乐不是用金钱换来的,也正是无助的环境,造就了玛丽对生活的进取态度,并找到了真正的欢乐,只要我们拥有生命的活力,丢下暴躁阴郁的心灵一角,便能走向心中的“欢乐花园”。

其实,我们每个孩子的心中都有这样一座秘密花园,那里藏着孩子对欢乐的热切期望。

让我们用真诚、勇敢、善良、自信这四把心灵钥匙去开启心中的欢乐花园,让它放射出迷人的光彩吧!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四

这个假期,我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读完之后,我深受启发。主人公充满对生命的热爱和激情,对心灵的成长进行了很深的探索。

这本书讲述的.是小女孩玛丽的故事。主人是公玛丽·伦诺克斯,人人都说她是全世界长得最不讨人喜欢的小女孩。这话说的一点都不假,她小脸细长,身材单薄,一头稀稀拉拉的头发,还经常板着一张易怒寡欢的脸。

由于她小时候缺乏父母的爱,使她成为世界上最随心所欲、蛮横霸道的小霸王,她的表哥柯林少爷,一个五官精致、面色苍白的小男孩。他们由于种种原因住在了一起,都对生活充满失望面不被大人所喜爱。但自从遇到了一个仆人的弟弟——迪肯,他们的生活得到了改变。迪肯带着他们在花园里玩耍、做游戏,使他拉渐渐寻生活产生了热爱。他们三个齐心协力的整理花园,不久,花园里开满了鲜花,长出了小草,引来了蜜蜂、蝴蝶等小生灵与他们一起快乐地玩耍。小玛丽变得可爱懂事了,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小柯林也变得健康英俊,走起路来生龙活虎。这让度假回来的柯林爸爸——克雷文先生又惊又喜!

这本书使我深深懂得:只要我们热爱生活,对生活充满信心,我们的生活就一定是灿烂而美好的!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五

今天晚上,我看完了《花园》这一本精品文集。看完了这一本精品文集之后,我真是回味无穷,久久没有遗忘。

《花园》这一本书的作者是江苏高邮人汪宵祺,他是中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不管怎么说。汪曾祺是一个在文学方面比较全能的人了。他的作品有《受戎》、《晚饭花集》、《逝水》、《晚翠文谈》等。与其它众多的中国当代作家比较起来,他的作品已经算很少的了。所以他比较的不是那么有名的一个当代作家。

《花园》这一本书讲的是汪曾祺幼年时期和上学时期的一个个小故事。这一本书就是汪曾祺回忆上学时期写的一篇篇作文编成的一本精品文集。

我看完了《花园》这一本书,懂得了我们要勤学好问,如果又不懂地要立刻向老师请教。

说到勤学好问,我一点儿都没有做到。因为我在上课的时候根本没有提问过。在期末的时候我也没有认真复习过一次。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勤学好问,立志做一个好学生。

我希望你们也来看一看这本精品文集。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六

曾经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和一个十岁的男孩一起,在一个美丽的花园里奔跑着,跑遍了整个花园,跑到了我的眼前。

我醒来后,发现那两个小孩正是我最近在读的一本书里的人物——《秘密花园》。那女孩正是玛丽。

书中讲述了小玛丽在霍乱中活下来之后,被送去了布莱斯先生的家里并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后来她揭开了布莱斯庄园的秘密,并化解了布莱斯先生的心结,与他的儿子布莱克成为了好朋友。

玛丽刚开始在庄园中游荡的那几天,为后来她机智利用地形和别人玩“捉迷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细想我平时样子,真是惭愧。在开始做一件事情之前,我不会先了解实际情况,而是盲目地开始。读到这里之后我下定决心,要好好地改一下这个坏习惯。

后来,玛丽认识了一只红色的小鸟,那只小鸟带她去到了一堵挂满长春藤的墙前的泥土里,找到一把金色的钥匙——秘密花园的钥匙。要换作是我,我肯定不会和小鸟交朋友,也不可能找到钥匙。想必玛丽是跟我相反的吧。

再后来,一次偶然的机遇,让玛丽找到了一个人——布莱斯先生的儿子,布莱克,她和布莱克成为了好朋友,并向布莱克分享了她找到了钥匙的秘密。他们在途中还遇到了一个男孩——哈克,并让哈克成为了他们的同伴。如果是我,我肯定没有勇气去和另外两个不认识的人去交朋友,也没有勇气将钥匙占为已有。

最后布莱斯先生发现了他们的秘密。小玛丽想过布莱斯先生发现后会对她怎样,却没想到布莱斯先生很乐意看到他们现在的样子。也许,这便是布莱斯先生对他们的宽容。他认为,这是命远。所谓“退一步海阔天空。”

我想着,我一定要像书中的小玛丽一样,自强不息。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七

《秘密花园》的作者是美国的弗朗西斯·伯内特,,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米赛尔斯怀特庄园里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玛丽是一个任性,暴戾的小女孩,她在米赛尔斯怀特庄园得知,庄园里有一座十年来从不让人进去,连门都被掩埋的秘密花园。有一天,她无意中从泥土里挖到了花园的钥匙,并在知更鸟的指引下找到了隐藏的小门。她一下子爱上了这个花园,并和迪肯——一个阳光、聪明、热爱大自然的小男孩一起,在花园里重新栽花种草。

后来,玛丽姑父的儿子科林——一个自卑、瘦弱、脾气暴躁的小男孩也加入了进来。他们在花园里嬉戏,看着各种花草从地底下慢慢地生长出来,像被施了魔法一样。玛丽和科林去掉了所有令人讨厌的坏毛病,他们把这一切,都归功于大自然的魔法。

我想,从前的科林正像我们身边的一些人,遇到一点点挫折,就失去了信心。如果,我们都像迪肯那样,乐观向上,遇到任何困难,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那么我们的生活将会多么美好!

同样一件事,如果用不同的态度去面对,那么就会有不同的结果。生活也是一样,每个人对待生活的态度不同,所以每个人的生活也不同,生活可以无比美好绚烂,也可以十分悲惨黑暗,只因为人们对待它的态度不同。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八

把《秘密花园》这本书读了一遍。这本书写得很好,告诉了我很多道理。

主人公玛丽是一个生活在印度的英国小女孩,她从小缺少父母关爱,个性倔强,脾气古怪,待人专横霸道。一场霍乱夺去了她父母的生命,她只得前往英国的一座古老庄园投奔姑父。庄园里充满了神秘的气氛:一百件一直上锁的房间、一座10年从不让人进去的花园、深夜里不时传来的号哭声。玛丽决定偷偷弄明白这一切。

她发现被埋掉的花园钥匙和被隐藏起来的园门,也发现了半夜哭泣的小男孩,她的表哥克林。玛丽、克林和一个乡村男孩狄肯一起,唤醒了沉睡10年的古老花园。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做人要乐观,只有乐观,才会使我们战胜困难,拥有健康。

人生有很多不如意的事,我们应该学习玛丽,遇到挫折微笑面对。因为,决定一个人心情的,不是环境,而在于心境!

书中克拉文老爷在妻子去世后,埋掉了花园的钥匙,想忘掉妻子,减轻思念,却使他论为悲痛的阶下囚。快乐是人生之本,人没有快乐,就如行尸走肉。没有快乐,也就没有了成功的喜悦;没有了失败的泪水;没有了失去后的珍惜;没有了一切的情感。花园是在快乐中诞生,在悲剧中尘封,又是在快乐中开启,这是一个多么戏剧性的转变啊。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要乐观!心境决定心情!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十九

秘密花园中的小主人公叫玛丽,是个相貌丑陋、脾气暴躁。人见人厌的小姑娘,在一次家庭瘟疫中,她的爸爸和妈妈被夺走了生命是她成为了孤儿。

我看到这时,总是想问:“这本書里怎么净是让人不开心的人或事呢?”我怀着这个问题看下去,随着看到另一个小主人公狄肯,我渐渐明白了,作者首先采用对比的方法,让我们看到孤单、寂寞、对什么事都感到烦的玛丽,结识到了朋友—狄肯之后,渐渐变得开朗、变的漂亮,渐渐地,我们看到了开朗、快活、漂亮的玛丽。

这本書让我明白了友谊的价值。活泼,爱小动物的狄肯,用自己真诚的心打动了对什么事都烦的玛丽、打动了身患重病对生命不报有任何希望的柯林,使他重新振作了起来。

我喜欢秘密花园这本書,更希望拥有狄肯那样宝贵的友情,因为他,这本書的出现,使我明白了友情可以改变一切,甚至是自己的人生。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二十

这本书讲述的是小女孩玛丽的故事。主人公玛丽.伦诺克斯,人人都说她是全世界长得最不讨人喜欢的小女孩。这话说的一点也不假。她小脸细长,身材单薄,一头稀稀拉拉的头发,还板着一张易怒寡欢的臭脸。由于她小时候缺乏父母的爱,使她成为世界上最随心所欲、蛮横霸道的小霸王。她的表弟柯林少爷,一个五官精致、脸色苍白、脸上的肉都凹下去的小男孩。他们俩由于种种原因相住在一起,都对生活充满了失望,而不被大人们所喜爱。

一天,他们碰到了迪肯——一个仆人的弟弟,从而改变了他们的生活。迪肯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渴望、充满激情的小男孩,与玛丽、柯林年龄相仿。他带着他们俩在草原上玩耍,做游戏,玛丽、柯林很快就喜欢上这个小朋友,他们渐渐对生活产生了热爱。玛丽在和迪肯的一次次游戏中,渐渐长成了一个结实健壮、开朗活泼的孩子。

玛丽、迪肯又用“魔力”把柯林也变成了一个健壮开朗的男孩,他们三个齐心协力整理花园,栽种花草,给花草浇水施肥。不久,花园里开满了鲜花,长出绿油油的小草,引来蜜蜂、蝴蝶等小生灵,与他们一起快乐的玩耍。小玛丽变的可爱了,懂事了,整天洋溢着开心的笑容;小柯林变的健康了,英俊了,走起路来生龙活虎;让度假回来的克雷文先生又惊又喜,因为他那个瘦弱的孩子,已经成长为一个英俊健康的少爷。

这本书使我深深的懂得,只要我们热爱生活,对生活充满信心,我们的生活就一定是灿烂美好的。愿我们都拥有一个快乐、幸福的生活,让我们人人都是阳光的,纯洁的,快乐的。人不一定很聪明,但一定要有一颗健康向上的心灵,要纯真、开朗、快乐。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二十一

上一周,我读完了学校借的书――《秘密花园》。读完了,我的感受颇深。

玛丽的父母在一场霍乱的不幸去世,她被送往克莱蒙的舅舅家里,有一天,她明白了十年前被舅舅锁住的花园,于是她想尽一切办法找到那个花园和花园的钥匙,最终,她在知更鸟的帮忙下找到了那里。在本爷爷的花园里,她见到了那个浑身带着魔法一般的男孩,吹奏的笛子,能够引来一只只善懂人心的动物们。因为有他的出现,玛丽不再是以前那个“凶恶专横的小野猪”;之后她又顺着哭声找到了柯林,他是克莱蒙叔叔的小儿子。更加幸运的是,由于玛丽的出现,柯林重新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坐在轮椅上瘦小的他,奇迹般的站在了属于孩子的天地。

我觉得:玛丽和柯林本应当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精灵,但没有一个好的生活环境。读完这本书,我开始羡慕玛丽能够拥有这么美丽的花园。

有时候奇迹是从欢乐中得来的,因为你有信念,你懂坚持,你不放弃。

让自我欢乐起来!我们无法改变整个世界,但我们至少能够改变自我。要记住,让自我欢乐起来!

我的花园读后感篇二十二

巨人的花园讲述了孩子们很喜欢在巨人的花园里玩,而巨人却不让他们进来,并在花园周围砌起了石墙。春天到了,别的地方都有鲜花,有温暖,而巨人的花园里仍然是冬天。第二天,当孩子们偷偷溜进花园时,巨人惊奇地发现,春天走进了他的花园。可是,当巨人赶走了孩子们后,花园又被冰雪覆盖。有一个孩子没有走,他在桃树下一伸手,桃树又长出了嫩芽,开出了鲜花。巨人终于明白了:没有孩子的'地方就没有春天。由于他自己的任性,冷酷地赶走了春天。于是,巨人把花园给了孩子们,他生活在孩子们中间,感到非常幸福。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认为:做人不可以任性、自私,要学会用宽容的心去对事、对人。要学会与人交往,学会团结合作,学会帮助别人,而这些品德的培养需要我们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有人说:“帮助别人,快乐自己。”我很赞同这句话,我也希望我能成为一个宽容、乐于助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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