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场之书读后感(优秀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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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场之书读后感(优秀21篇)
时间:2023-11-28 08:18:04     小编:念青松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看完一部电影或者听完一场演讲后所产生的个人感受和思考,它是一种对所接触到的文学作品或艺术作品的评述和评论。读后感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吸收所阅读的内容,同时也是与他人分享自己对作品理解和感受的一种方式。读完一本好书后,我们应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思考和感受。怎样才能写出一篇独具个人风格和深度的读后感呢?让我们共同分享经验。请大家积极参与讨论,分享自己的读后感,以便互相学习和交流。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一

这是本奇幻类别的小说。刚开始看到书的名字的时候有点小慌张,毕竟坟场总是让人想起不好的事,还有冰冷、孤寂和阴森,但书中的坟场却可以让人感受到温情的洋溢。

一个婴儿在失去父母后,逃离神秘杀手来到墓园,并由那里的幽灵抚养。经由幽灵们的同意,婴儿得以学习法术——隐身术、梦游术之类的,也可以看见幽灵。

一名在死者和生者的世界之间生活的人,存在的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主人公名为诺伯蒂(nobody)·欧文斯,成长到5岁左右时,遇到了第一个来自人类世界的女孩,女孩陪着他玩耍、探索有着守护者的坟墓,相互诉说着自己的故事。而小孩子有点幻想很正常,诺伯蒂又会隐身术躲避他人的关注,女孩的父母以及一般人都认为诺伯蒂是虚构的。在女孩搬家去其他地方后,女孩也认为这段经历是假的。

对女孩来说,这段经历可能就此深藏并套上想象的外衣,对诺伯蒂而言却是段不可磨灭的记忆。这种突然的闯入生活,女孩就像太阳般温暖且浑身散发光芒。

在一个温情的地方成长总是会让人善良的。经历过差点被“食尸鬼”吃掉,也没有带着有色眼镜去接触巫女,还为她买来墓碑,在途中也经历了被欺骗。

这里有一个八年一度的骷髅舞,是一次活人与死者一同舞蹈的时候,这个时候,活人与死者可以接触,但结束之后活人会忘却这段经历。

后来,诺伯蒂进入学校学习,但却是不被人关注到的,去或是不去都不会有人发现,也不会被人想起。在同学被欺负时,也冒着暴露自身的风险去帮助同学,也利用自己的聪明和幽灵的帮助脱离危险。

之后,重新遇见儿时女孩,感情升温。男孩在了解杀手为何要杀害他和他的家人,并解决杀手。这段共同经历之后,女孩感觉男生有些地方欺骗着他,比如:为何他能看到一些她看不到的东西。于是,女孩离去,男孩对这个女孩的恋情正式结束。

书的最后,男孩长大,不再能像以往那样能和幽灵共同生活,不再和幽灵一样能适应黑暗,能穿过墙体。舒适的墓地终将离去,诺伯蒂要和幽灵朋友们告别,独自踏往远方。

墓地的温情,还有人间的冷漠无情。告别过去,才能驶向未来。人们总是会被表面所蒙蔽,颠倒的设定不经意地让人想起“美丑对照”,也让人想起佛教的颠倒梦想。

我说的不好,但诚挚推荐一观此书。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二

“壮哉,中国文化山河”!如果不是读余秋雨先生的《山河之书》,也许根本不会系统而完美地窥视隐藏在中国山山水水间震撼人心的魅力。

虽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多数时候,我们还是更多地注意风景之美丽,不太会注重山水文化之魅力。读了余先生的文字后,感觉自己以前许多时候浪费了时间和脚程。

余秋雨教授认为中华文化拥有三条最大的天地之线,那也可以说是中华文化的基本经纬。按照重要程度排列,第一条线是黄河;第二条线是长江;第三条线比较复杂,在前两条的北方,是四百毫米降雨量的分界线,也就是区分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的天地之线。他这些年来的文化考察,主要就是对这三条天地之线的漫长踩踏。

余秋雨教授常说:“路就是书,路外无书。”在《山河之书》中,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

他首度给年轻人列出一个行走名单:长江三峡;黄河壶口;长白山天池;安阳殷墟;三星堆;曲阜孔林;都江堰;泰山;兵马俑;万里长城;高昌故城;交河故城;库车千佛洞;敦煌石窟;云冈石窟;龙门石窟;法门寺;西夏王陵;杭州西湖;南京紫金山;承德避暑山庄;峨眉山;黄山;庐山;九寨沟;桂林漓江;普洱茶山;黔东南村寨。

《山河之书》从宏观上通述了中国山河的空间意义,读起来让人极为震撼。在核心篇目之后,即是余秋雨教授二十余年考察中国文化现场的脚印。

般翻卷而来,带给人审美的强力震撼,仿佛长河落日的圆融气派,又仿佛黄钟大吕的磅礴气势令人荡气回肠,从精神上为之一振。从微观上,理性与抒情结合,诗化的语言与理性的思考相结合。

他说:“不管是春温秋肃,还是大喜悦大悲愤,最后总得要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客观地说,从写作手法上,秋雨散文的核心成分是议论,但又多以抒情的笔法来表达,这种议论与抒情相结合的有机融合,使文章的议论灵动起来,富有情趣,如《莫高窟》“看莫高窟不是看死了一千年的标本、而是看活了一千年的生命……”这些典雅抒情又充满睿智的文字描写,使读者在理性的思考上获得一种愉悦的精神享受。正是这种抒情与议论的结合,才使人们能够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中国文化所经历的苦难历程,中国文人所独有的悲剧性命运,促使人们从心底反思:中国文化的历史定位是什么?中国文化所扮演的角色又是什么?可以说,余秋雨散文中的亮点不是生动细腻或大气磅礴的场面描写,而是这种用抒情的笔法,进行理性思考和议论。

余秋雨的《山河之书》多以景物为题名,但是他不同于以往散文只关注景物的自然现象,多以个人的感情抒发和自我表现为主,而是以深邃的目光,透过现象,把关注的焦点定位在自然景观背后所沉淀的文化内涵上。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发现我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古代文化和文人留下的较深脚印所在,说明我的心底的山水,并不是完全的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这就与以前或偏重于时代精神的激扬,或沉迷于个人感性生活的抒发的散文有了迥然不同的风貌,开辟了中国当代散文的新的艺术空间。

寻找并发现隐藏于山水古迹的文化意蕴,从此成为我们看风景时新的视角。通过读老余的《山河之书》,我们终于可以成为懂一点山水思想的人,看明白山水的同时也看明白自己的人生。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三

《山河之书》的作者是余秋雨,他曾经获得许多荣誉称号。二十多年前,他毅然辞去一切行政职务和高位任命,孤身一人考察并阐释中华文明诸多被埋没的重要遗址,这些遗址由此受到保护和弘扬。他也被公认为当代中国重新梳理传统文化的主要代表人物。

刚刚接触这本书时,觉得里面的文字枯燥乏味,但通过后来的阅读,才发现这本书的字字句句都十分哲理、经典。

我们人类就是蚂蚁。

我们再渺小,也算拥有了生命。生命,有它的本性。本性之一是聚集,本性之二是延续。对于智能高于蚂蚁的人类而言,就会因为聚集和延续,呼应前后左右,既自我安慰,又互相安慰。

人类的自我安慰和互相安慰,主要办法是寻找“意义”。生存的意义,生命的意义,聚集的意义,延续的意义……这在早期比较容易,只要有聪明人站出来,一说“意义”,大家就相信,一到现代就难了,既然大家从小已经知道了银河系和地球的一点点真相,那就很难再从根本上信任各种“意义”。所以,现代智者特别苦恼,必须把知道了的一切当做并不知道。这种情景,就像哈维尔所说的那样,在汪洋大海里寻找一个“意义的岛屿”。

“意义的岛屿”可以令人类忘记无边无际的茫茫,忘了惊涛骇浪,产生精神上的安全感,从而居住下来。这,便是文化。

当天灾降临个人、家庭、村落、乡镇、城市几乎都无法自救。若能够延续生命、保存文明,必然是互相救助的结果。那么中华文化为什么能够成为全人类唯一没有中断和湮灭的古文明?我想应该与一次次灭顶之灾中的守望救助有关。据资料显示,亚洲别国好几个天灾现场,美国遭遇飓风的一个灾区,救援情况都远不如中国。

在“自然暴力”面前,人类确实微不足道,但是,即使毁灭降临,在毁灭前一刻的互相救助,也可能会成为人类到地球的一次最终安慰,或是人类各个文明之间的最后比赛。这种善良互助在平日里很可能被掩埋,掩埋得连自己也不知道;一旦天灾降临,却“震”出了集体本性,这便是文化自醒。

历史文化是山河铸造出来的,连山河都可以随脚而过,那历史就更不在话下了。地球的寿命是任何一个人无法估计的,人间的祸福也是无法预测的,却希望有更多的人走在路上。中国该去的地方不少,年轻的行走者们应该先去感受渗透了文化的美丽山河,感受可爱的中国文化,必定会有一些新的体验。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四

希望当有一天去到“那里”的时候,已经走遍万水千山。

春节憋在家那会一口气读完了《好兆头》,全程在“哈哈哈哈哈神经病啊”和“呜呜呜呜怎么回事居然有点感动”之间来回切换,很喜欢两个作者的胡说八道配上不煽情的温情;然后前两天看到尼尔·盖曼的《坟场之书》,想说再随便看他七讲八讲消遣下好了——没料到最后差点看到落泪。

小男孩在坟场长大,这个特地安排在阴森生死之界的设定,按套路来说应该会收获某种反差萌的治愈系能量。但这是个始终萦绕着淡淡忧愁的故事;譬如鬼魂们和小镇居民跳了一夜的亡灵之舞,但他们终究互不相属,活人将不会记得;长大后和人生的第一个朋友重逢,有关爱有欢乐,但也有突然爆发的来自不同世界的观念冲突。懵懂的初恋才刚冒芽,就和回忆一齐消失在了远方。故事的结尾,也是伯蒂新人生的开始,某种不可预知、危机四伏、所有后果都必须独自承受的一个人的人生。明明可以永远留在熟稔温暖的坟场,但所有人都在推着伯蒂选择告别和离开。

话说回来,这当然仍是一个温暖到让人想哭的故事。譬如和天下父母一样唠叨忧心,却毅然送伯蒂去外面的世界的鬼魂养父母;譬如从不多话的塞拉斯,是保护者更是智慧与心灵的引导者;在冷言间悄悄释放着温柔的小女巫,最后的吻可爱又感伤;以及所有游荡在坟场上的鬼魂们,虽然(死亡)年代不同、性格各异,但通通用自己的方式,向这个蓦然闯入的活人男孩倾注了最大的爱。死亡是虚无的,但爱始终是鲜活的、炙热的,充满力量。

塞拉斯对伯蒂说,“对你们人类来说,绝对安全的地方只有一处;而只有历经人生百态,看一切都云淡风轻后,你才能到那里去”;欧文斯太太为伯蒂唱道,“面对生活,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走遍万水千山”。好的,那就大步走吧。要允许自己受伤、崩溃、哭泣,这些黑色情绪也是行走世界时不可逃离的部分。等到总有一天去“那里”的时候,希望遗憾少一点,坦然多一些;什么都感受过,也不错啊。

再涛几个被戳中的点:

1、关于反派杰克们的组织&伯蒂出生预言的设定,十分哈利波特。

2、斯卡莉特对伯蒂说“就算你是我想象中的又如何呢”,也一下子让我想起了哈7末哈利假死时和邓布利多在脑海中的对话。塞拉斯本人也有点冷面邓布利多的感觉。

3、鬼魂们发言时自带鲜明的时代特征,让我联想起英剧《鬼屋欢乐送》。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五

一、导入新课:

任何一部小说都存在着“虚构”的成分,因为小说家的叙述本身就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我们甚至可以说,“虚构”是小说的灵魂,没有“虚构”就没有小说。今天,我们就来学习《沙之书》(板书),看看它为我们“虚构”了一个怎样的故事,小说作者又是想通过这个故事表达一个怎样的主题。

二、相关介绍:

博尔赫斯(1899~1986),阿根廷诗人、散文家,也是20世纪的一位短篇小说大师,被称为“影响欧美文学的第一位拉丁美洲作家”。诗歌、散文、短篇小说是博尔赫斯的三大创作成果,有人评价说:“他的散文读起来像小说,他的小说是诗,他的诗歌又往往使人觉得像散文。沟通三者的桥梁是他的思想。”他的诗歌语言质朴,风格纯净,意境悠远;散文构思新颖,结构巧妙;小说常在东方异国情调的背景中展开,荒诞离奇且充满幻想,带有浓重的神秘色彩。短篇代表作:《沙之书》、《小径分岔的花园》。

三、内容探究:

学生朗读全文,概述小说情节。

问1:谁能用简洁的语言概述一下小说的主要情节?

明确:“我”从《圣经》推销员手里买下“沙之书”,沉迷于它的神秘并陷入了烦恼,最终偷偷把它放进图书馆阴暗的搁架上。

明确:“沙之书”具有如下特点:1、八开精装的外观;2、异乎寻常的重量;3、令人陌生的文字;4、没有重复的图案;5、怪异荒诞的编码;6、无穷无尽的书页;7、磨损很旧的页面;8、粗制滥造的印刷;9、分段拥挤的版面;10、每页两栏的设计。

明确:因为这本书的书页像沙那样无始无终,无穷无尽(原因6),所以被称为“沙之书”。如此看来,这确实是一本神奇(或“奇妙”)的书籍。

问4:“我”对“沙之书”的态度变化经历了一个怎样的变化过程?

明确:“我”对“沙之书”的态度变化过程:充满好奇(按照推销员的讲解找图案,找页码;谈话时、购买时都不忘翻弄书籍,欣赏封面)――无比珍视(随着占有它的幸福感而来的是怕它被偷掉)――痴迷钻研(成了那本书的俘虏,几乎不再上街,晚上失眠,偶尔入睡就梦见它)――恐惧烦恼(悟到它是可怕的怪物,是一切烦恼的根源,是一件诋毁和败坏现实的下流东西)――丢弃逃避(付之一炬又担心烧起来无休无止,污染地球,最后把它带到图书馆,趁工作人员不注意偷偷将它放在一个阴暗的搁架上)。总之,作者表达了“我”对无穷无尽的“沙之书”的态度变化。

明确:“沙之书”代表着无限和神秘,现实生活中类似的“沙之书”有:永不停歇的时间、无限广阔的宇宙、浩瀚无穷的知识、永无止境的数字、无法全知的未知世界、不断延伸的人类历史、不断发展的科学技术、深邃无限的人类思想……总之,“沙之书”就是对现实生活中“无限和神秘事物”的一种隐喻。

(师)说:当我们面对那些“神秘而又无限的事物”时,我们一个方面可能会对它无比好奇、痴迷钻研,一旦深陷其中、无法解答时,我们又往往会感叹自身的渺小和无知,继而就想摆脱烦恼、设法逃避。这种感觉就像小说中的“我”面对“沙之书”时的感觉一样,真实而又相似。小说《沙之书》借助“虚构”,运用“象征”,使“无限而又神秘的事物”通过“沙之书”这个意象生动形象地展现出来,并将人们面对“无限而又神秘的事物”时那种无所适从的心理真实地凸现出来,这也就是小说的思想主题。

总结:美国作家纳博科夫说:“一个孩子从尼安德特峡谷里跑出来大叫‘狼来了’,而背后果然紧跟一只大灰狼――这不成其为文学;孩子大叫‘狼来了’,而背后并没有狼――这才是文学。那个可怜的小家伙因为扯谎次数太多,最后真的被狼吃掉了纯属偶然,而重要的是下面这一点:在丛生的野草中的狼和夸张的故事中的狼之间有一个五光十色的过滤片,一副棱镜,这就是文学艺术手段……我们也可以这样说:艺术是魔力在于孩子有意捏造出来的那只狼身上,也就是他对狼的幻觉;于是他的恶作剧就构成了一篇成功的故事。他终于被狼吃了,从此,坐在篝火旁边讲这个故事,就带上了一层警世危言的色彩。但那个孩子是小魔法师,是发明家。”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六

1、小说讲了个怎样的故事?(整体感知)。

2、《沙之书》是一本怎样的书?根据你的理解,请用一个字或词来表达,并说明理由。(切入关键内容,也是重难点)。

可能有:破旧、神秘、奇怪、虚构、粗糙……如果有学生提到:“无限”,那就太好了。

3、这样一本书有没有?以你的理解,这本书究竟可以是什么?(现代派的象征主义)。

时间、文学、知识、命运、金钱、权利、美女……。

4、对这样一本书,作者的态度有没有变化?是怎样变化的?

好奇―钻研―渺小―敬畏―恐惧。

(吃惊于重量――惶惑、惊呆于怪异――钻研――担忧――恐惧)。

这变化说明了什么?(进入主题)。

5、我们读这篇小说,明显感觉《沙之书》是虚构的,有人说,虚构是小说的灵魂;但你有没有个感觉到真实?(更大的真实)(进入单元话题)。

可能有:

a、对推销员的描写很具体。

b、和推销员的交易对话很真实。

c、对书本身的描述就很细致。

d、对地点、书的种类的交代,都让我们感觉到很真实。

e、用我的口吻来写也达到了真实的状态。

f、反映的现实的真实和心灵的真实。

结论:

艺术的虚构=细节的真实+心灵的真实。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七

阅读优秀的书籍会带给心灵以多样的`情感,领略到丰富的人生体验,有些事勿需亲身经历,将思绪融入优秀的书籍里,自然会与书籍的创作者产生思维上的碰撞和交流。

《坟场之书》以其流畅的笔触向读者展示了自我的蜕变历程,经历过人生绝境,直面过死亡场景的读者会深深叹服于英国作者尼尔·盖曼独特的文笔叙述特色。在尼尔·盖曼的《坟场之书》里,读者可以将文字转化成仿佛亲身经历的场景,无论是悲惨或幸福,伤心或快乐,《坟场之书》会让读者体会到生命个体的弥足珍贵。

用文字来抚慰受务的情感和痛苦的灵魂,《坟场之书》的故事恰恰是带给读者光明、希望、坚韧和信心的引导力,在冷漠人人自危的社会环境下,众生百态,不受黑暗与伤痛的影响,还处于婴儿时期全无自保能力的婴孩是如何在父母姐姐都被残忍杀害的世间成长起来。尼尔·盖曼用各种场景的变换吸引着读者的阅读欲望,故事的深层意境如抽丝剥茧般显露。活着不如逝去者更有善意与温情。

幽灵欧文斯太太与幼小婴孩的奇妙缘份,对阅读者的心灵震憾,度已及人的沉痛反思,世间善良的回报,邪恶的惩罚。作者尼尔·盖曼用《坟场之书》这部充满想象力的故事来唤醒与警示着愿意为更美好生活打拼着的不屈灵魂。

书里的插图与文字配合相契,从插图的创作展现出内心深层的呼喊。《坟场之书》值得阅读和用心体会的佳作。

婴儿诺伯蒂之名的象征着没有人能独自置身事外。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八

余秋雨先生常说:“路就是书,路外无书。在《山河之书》中,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

余秋雨的《山河之书》多以景物为题名,但是他不同于以往散文只关注景物的自然现象,多以个人的感情抒发和自我表现为主,而是用他深邃的目光,透过这些现象,把关注的焦点定位在这些自然景观背后所沉淀的文化内涵上。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发现我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古代文化和文人留下的较深脚印所在,说明我的心底的山水,并不是完全的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

这就与以前或偏重于时代精神的激扬,或沉迷于个人感性生活的抒发的散文有了迥然不同的风貌,开辟了中国当代散文的新的艺术空间。寻找隐藏于山水古迹的文化意蕴作者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以独特的视角去看待中国的山水风古迹,更加人道主义,更加深刻、透彻。《都江堰》中,作者认为,都江堰比长城要伟大得多,长城是雄伟的,但更多的是排场,背后是让人惊悸的残暴。而都江堰是质朴的,它造福千年,永久地滋润和灌溉了中华民族。“长城的文明是一种僵硬的雕塑,而都江堰的文明是一种灵动的生活。”作者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掩盖历史的创痛和丑恶,指出了长城背后的残暴,而肯定了都江堰的实用与贡献。

从文章的题目中便可见一斑。譬如“《莫高窟》、《都江堰》、《三峡》”等,众所周知,这些著名景点作为一种人文构建,既可以使人从视觉的角度来感受其宏伟、高大之美,也可以使人从文化的角度来感受到洪厚、庄严之美。这些人文景观以其特殊的文化地位和实用性为世人所瞩目,它们是独具特色的景观,同时也是民族精神的凝聚,是一种豪放的雄伟、是一种奔腾的力量。他们可因其“大”而振奋人心,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激发民族的自豪感。

余秋雨的散文是情与景的交融,灵与肉的碰撞,而使得艺术审美者在体味了博大精深的华夏文化的同时,也会明显的受到他思想的浸润与牵制,你会一起和他感同身受到好与恶、荣与辱,血与泪的情感宣泄,这是一种共鸣现象,这期间除了倾听到作者的痛苦,激荡、欣喜的心声之外,也会产生一种强烈的震荡感。而这些情感的波动也正源于对崇高的体验。这是美的升华。

在《道士塔》中,我们一方面为道士王圆篆因愚昧和贪婪而使莫高窟中的经文、锦帛流失海外而对其切齿。一方面又因清朝官吏只注重贪图个人享受而对莫高窟不管不顾、听之任知,而对其痛恨有加。直面历史百感交集,然而在痛定思痛后一种强烈的责任意识被空前强化了,崇高的历史使命感袭上心头,以至于使艺术的审美者脸红心跳、热血沸腾,这时在其意识形态当中个人的得失消亡了,取而代之的是升腾了民族大义、民族气节。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九

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孩子,在婴儿时期调皮半夜爬出家中,却因此恰巧躲过一场谋杀,并在坟场长大的故事。

在成长的过程中,他认识了新朋友斯卡莉特,结识了老师们塞拉斯和卢佩斯库,被食尸鬼诱惑的他,在卢佩斯库小姐的帮助下回到了家里,随着年龄的长大,他渐渐的失去了魔法,不再能看到陪他长大的鬼魂们。最后,他离开了墓地。

全书虽以墓地,鬼魂为主题,但是却没有阴森恐怖的氛围,他十分的温暖,发人深省。伯蒂在接触社会时遇到的困难,可以说就是他学会解决问题以及独立的过程,独立也就意味着逐渐学会判断风险,自我保护和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在伯蒂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回归了人类社会,而进入社会,不可避免的会与人接触,与人融在一起,需要勇敢的,面对面的去和人摩擦。

坟场虽恐怖,人心却温暖。

坟场可以说是一个安乐窝,它可以帮你抵御外面的寒冷,治愈你的痛苦,但是也阻止了你与外界连接的通道,阻止你去拥抱外面的大千世界。

这本书中的坟场,也就是我们接受保护,接受温暖与治愈的港湾,而随着年龄增长,我们最终都要学会和心中的坟场告别,学会放弃保护,学会接受失去,学会迎接挑战,学会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丛林故事》读后感。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热带丛林,我仿佛亲眼目睹了有趣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人的的表现与动物的'表现的巨大反差是作者对于人类愚昧与猜忌的无情批判。

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清新的享受。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一

“沙之书”是某种神秘之物,小说主人公“我”对待它的态度先是好奇,然后是钻研,然后发现对它了解得越多,则不了解的部分也越多,就越意识到自己的渺小;然后迷失于无法自拔的敬畏,再然后是恐惧,最后是逃避。这个过程前面的几个步骤和人类科学探索的步骤是一样的,只是最后一步:是逃避还是坚持显示了博尔赫斯与崇信科学的人的分歧――对于笃信科学万能的.人来说,他们会用进取的心态坚持;而对于相信神秘主义的博尔赫斯来说,在令人敬畏之物面前,他会选择停步。不管怎样,【沙之书】提一供了一个人遭遇“无限之物”的心理感受过程,这经验是新鲜的、独到的,因而是迷人的。

作为一个“玄想型”作家,虚构在博尔赫斯的写作中无疑占有重要地位。在【沙之书】里,作者虚构了一本现实中并不存在的“沙之书”。这是小说的核心意象,是整篇小说得以存在的支点。为了让这本书显得合情合理,作者设置了小说的其他附属情节:一个去过孟买的【圣经】推销员,交易的详细过程。我面对“沙之书”的先喜后惧以及“沙之书”的最后下落,这一切使故事丰厚起来。之所以把“沙之书”的来源地确定为印救的孟买,源于博尔赫斯对于东方的神秘想像,他的许多小说都是以东方异国情调为背景的。这之间有一个神来之笔:“我想把它付之一炬,但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这是典型的博尔赫斯式的充满幽默和睿智的想像,同样有助于使叙述显得煞有介事。在这些情节中,除了这本“沙之书”是非现实的之外,其他的都是现实生活场景。这些现实场景让“沙之书”也显得像一个现实之物一样合情合理。这里涉及到博尔赫斯对待虚构和幻想的态度:他想努力抹去幻想和现实的界线,让虚构嵌入现实之中,与现实浑然一体。似乎对他来说,幻想即是现实,现实也是幻想,生活之中处处有神迹。唯美主义作家王尔德曾说:不是艺术模仿了生活,而是生活模仿了艺术。对于博尔赫斯来说,同样可以说:不是小说应该遵循现实的逻辑,而是现实应该向小说靠拢。

【沙之书】开头一段博尔赫斯即表明了他对待虚构的态度:“如今人们讲虚构的故事时总是声明它千真万确;不过我的故事一点儿不假。”这里,“人们”可以理解为是那些主张写作忠于现实的人,他们的小说强调尽可能地贴近现实,但在博尔赫斯看来,反而可能是“虚构”的;而他的故事虽然看起来荒诞不经,但可能反倒是“一点儿不假”。这和博尔赫斯对“虚构”一向的看法有关。在【论惠特曼】一文中,他说:“一件虚假的事可能本质上是实在的。”对博尔赫斯而言,虚构是艺术创造的根本点,是抵达更高实在的方式;通过虚构,写作这门活动往往可以最大限度地接近心灵的复杂活动。

以【沙之书】为例,尽管我们在现实中谁也没有看见这样一本书,但我们都曾经被无限的星空所震撼,被无穷尽的人类历史卷入沉思。【沙之书】所表达的正是人类面对无限之物时心灵的真实深度。这样,“沙之书”便类似于一种透镜,它来源于人类的智慧,可以穿越现实的障碍。【沙之书】也证实了“虚构”作为一种写作方式的有效一性一。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二

余秋雨代表作《山河之书》,余秋雨教授花费五年时间,特地重新修订、增补该书,并按照时间顺序重新做了编排了人们所熟知的`文章,使全书更系统、更完美,展现给读者展现最震撼的中国文化山河。

余秋雨教授认为中华文化拥有三条最大的天地之线,那也可以说是中华文化的基本经纬。按照重要程度排列,第一条线是黄河;第二条线是长江;第三条线比较复杂,在前两条的北方,是四百毫米降雨量的分界线,也就是区分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的天地之线。他这些年来的文化考察,主要就是对这三条天地之线的漫长踩踏。

余秋雨教授常说:“路就是书,路外无书。在《山河之书》中,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

第一、从文章的题目中便可见一斑。譬如“《莫高窟》、《都江堰》、《三峡》”等,众所周知,这些著名景点作为一种人文构建,既可以使人从视觉的角度来感受其宏伟、高大之美,也可以使人从文化的角度来感受到洪厚、庄严之美。这些人文景观以其特殊的文化地位和实用性为世人所瞩目,它们是独具特色的景观,同时也是民族精神的凝聚,是一种豪放的雄伟、是一种奔腾的力量。他们可因其“大”而振奋人心,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激发民族的自豪感。

第二,余秋雨的散文是情与景的交融,灵与肉的碰撞,而使得艺术审美者在体味了博大精深的华夏文化的同时,也会明显的受到他思想的浸润与牵制,你会一起和他感同身受到好与恶、荣与辱,血与泪的情感宣泄,这是一种共鸣现象,这期间除了倾听到作者的痛苦,激荡、欣喜的心声之外,也会产生一种强烈的震荡感。而这些情感的波动也正源于对崇高的体验。这是美的升华。在《道士塔》中,我们一方面为道士王圆篆因愚昧和贪婪而使莫高窟中的经文、锦帛流失海外而对其切齿。一方面又因清朝官吏只注重贪图个人享受而对莫高窟不管不顾、听之任知,而对其痛恨有加。现实丑已成为即定的历史,任何人也回天乏力。直面历史百感交集,然而在痛定思痛后一种强烈的责任意识被空前强化了,崇高的历史使命感袭上心头,以至于使艺术的审美者脸红心跳、热血沸腾,这时在其意识形态当中个人的得失消亡了,取而代之的是升腾了民族大义、民族气节。

所述,余秋雨的散文,跨越了纯文学的界线,走向文化领域。他开创了散文的一代新风,以崭新的范例拓宽了当代散文的领域,创造了新的散文审美形态,使散文的河流改变了流向,由小到大,由浅到深,由个体意识的抒发到整体精神的张扬。余秋雨的散文集于史学、哲学、美学于一身,把高深的历史文化问题融入世俗,开辟了中国文化的新纪元。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三

茫茫山河中,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根,一个栖息地,那是故乡。

从一般意义上讲,故乡是从小长大的地方,是你户口本上写着的`地方,是有年少回忆的地方。我生在广州,在广州长大,由此看来,好像广州便是我的故乡。不仅仅如此,我不会湖南方言,不曾融入过湖湘文化,去那岳麓书院,看那爱晚亭。而语言是信息传递的载体,同时也是一方文化对于人的记号,这些我都没有。

可广州呢?在那里触之可及的只是表层化,物质化,肤浅化的碎片文化,以及喧嚣于上的物质。在那里没有对灵魂的追问,没有对自己存在价值的探寻,每个人过得庸庸碌碌,不曾探寻过文化,也不曾对中华文化的去处有过丝毫的追寻。对于广州我只是一个过客,一个来去匆匆的游子罢了,对这片土地来说是陌生的,是暂驻的。

我要找的故乡,应该是精神故乡,或者文化故乡。文化对于人的塑造影响力是无与伦比的,我要追寻那些文化,去见一见长江文化与黄河文化交融的状况,原始文化与封建文化碰撞的激烈,那些古文明,黄河流域的朴素富有生命力以及长江流域的精致。文化故乡是你一生追寻的地方,是你灵魂的居所,纵使他只是一片荒远闭塞的边远之地,但是只要踏上便会有血脉相融的熟悉感。

这些是在余秋雨先生的书里的。直到我知晓了先生的“大散文”,我才对中华文化有过深刻的思考,在如今这个物质代替一切精神空虚已经极其普遍的时代,我们的空虚只能依靠文化来填充,才能体现现代精神的价值,形成了大散文,具有一股力量不同于寻常的散文,那是对如今文人日渐堕落的痛心,对于中华传统文化何去何从的追问,对于如今世俗化、物质化的愤怒。先生的彷徨是对如今文人命运的彷徨,先生的呐喊,是对中华文化如此的呐喊。

那是一本山河之书,一本血脉之书,那是中华母亲的血脉,中华文化的传承。无论是那边远的苗寨里的对于自己祖先的深刻记忆,还是侗族人民动听的歌声所折射的文化荼毒以及对原生态文化的疏远,又或是的是那飘摇在风雨中数百年的藏书阁――天一阁,里面的书都是对中华文化的追忆。

我们需要一个文化故乡,记录着我们文化的起点以及我们该拥有的厚度,在如今这个文化人已经不具有文化特性的时代,中华传统文化日渐斑驳,杂碎的年代,文化传承就愈发显得重要珍贵。

就像《诗经》那样以诗为经,这不仅是我们的起点,也是我们的终点。

物质的高度并不能决定文化的高度,在千年之前,生产工具极端落后的时代,劳动人民依旧能够用最朴素的语言写成诗经。而这种精神高度却是如今的我们依旧难以企及的。

我们与古人相差的不仅仅是一个时代,还有精神高度。对于自己灵魂的追问,当你面对那些千年数千年以前的遗迹的时候,你会发现在时间的面前,自己是如此的渺小。

这是我们的文化山河。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四

在神秘幽暗的原始丛林中,每一天都会上演充斥着饥饿的追逐游戏,看似这一场饥饿游戏是由动物本能决定的,但是动物们依然受到丛林法则的制约,这是丛林自诞生之日起到现在的漫长岁月里流传下来的。

被西奥尼狼群收养的人类小孩莫格里,加入丛林的第一天就由棕熊巴洛传授丛林法则,比如丛林居民到自己的领地外面去狩猎,都必须大声地反复打招呼,得到回应后才可以开始。这招呼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请允许我在这儿狩猎,因为我很饿。”回应则是:“那好吧,但狩猎是为了食物,不是为了取乐。”

再比如在干旱少雨的年月,一旦宣布因水停战,在饮水的地方猎杀动物就是违法,要被处死,理由是饮水优先于进食。所以常常能看见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一同喝水的画面。莫格里的担保人黑豹巴赫拉则教会他捕猎,午夜前猎杀要安静:树林已经睡着,勿吵勿叫,以免吓跑吃庄稼的鹿,导致空手而归。

如果有幸抢到弱者的猎物,得意中不要吃得一点不剩,要记得留下一些。巨蟒卡奥救过他的性命,也教过莫格里不要相信嘴里发出“咝咝”声音,长着三角脑袋和毒牙的蛇类,过河的时候要事先提醒这些家伙,以免造成一些没必要的误会。狼王阿克拉是莫格里的保护者,也传授他狼群的规则,服从、团结、分享,并且与其他狼群的狼发生冲突时,要去远处单打独斗,以免其他狼加入后引发大战,狼群减损丁口。等等。

跟新奇的脑洞对吧?这是《丛林之书》里的'故事,这本书被誉为写给成年人的清晨童话,他的作者是英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吉卜林。凭借幼年在印度丛林生活的经历,和巧妙的构思以及巨大的脑洞把故事中的动物人格化,每一个动物都有自己的名字和性格,所以在这本书里丛林社会其实就是人类社会的一个缩影,吉卜林在他的丛林生存故事中无数次地表达出想达到丛林和谐平衡的迫切愿望。

在利用所有动物都惧怕的红色花朵(也就是火)成为丛林的主人之后,莫格里除掉了破坏丛林规则的瘸子老虎谢利可汗,从自私贪婪的人类手里救下了他的人类父母,又利用人类的智慧带领猛兽们消灭了一群在丛林里进行无差别屠杀的豺狗。在与豺狗的最后一战中,狼王预言莫格里不久将会回归人类社会,人类就是人类,丛林虽然无拘无束,但他却从来不属于这里。

从人类中来最终又回到人类中去,莫格里最终向他“生而为人”的宿命妥协。丛林像是一个完美的乌托邦梦,梦境里的动物皆是自由民,丛林的一切都标榜着自由、美好、和谐、共荣。但美梦终须醒,莫格里,或者说是吉卜林,面对的将是不得不醒来的现实、不能推脱的责任和需要放手的过往。

很多朋友不了解《丛林之书》,其实人猿泰山这部风靡全球的作品灵感来源就是《丛林之书》,20xx年好莱坞制作的真人奇幻冒险电影《奇幻森林》也是根据《丛林之书》改编的,所以说《丛林之书》是丛林类小说真正的的开山鼻祖,温暖了孩子们的童年,温暖了大人们的世界,也在每个读过他的人心中,埋下了一颗亲近自然、探索自然的种子。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五

是几年前买的书了,却一直拖到最近才看完,《失物之书》读后感。不得不说,一开始,确实平淡了些,甚至是整本书,给我的感觉都是稍显平淡的,即使是在矛盾最集中的地方。

本以为这会是个梦幻般有着浓郁情感和斑斓色彩的故事,但是我不知道是作者有意为之还是我自己的感觉有些问题,对于很多激烈的冲突总感觉不够火候。

尽管如此,我并不失望,当初会买是被书名和封面的一句话吸引——“从阴森、残酷、华丽中突围而出,只盼望人生对你温柔相待”。那时读到这句竟是有落泪的冲动,我依然能够回想起那时自己的心情,那段时间,迷茫的我渴望成长,对现实感到无力而绝望,希望这样的故事可以帮助我,指引我,读后感《《失物之书》读后感》。

现今,我似乎开始走出迷惘了,我才读完了它。它确实告诉我很多,也让我感到温暖。一个男孩,带着伤痛在另一个世界的冒险,学会勇敢,被逼着成长。因为恐惧、嫉妒、怨恨而背叛自己应该保护的人,为此将要承受一生的内心的折磨,“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或许就是如此吧。

我也明白,战胜自己的恐惧,控制自己的嫉妒与怨恨是多么重要,所谓成长,或许就是这样一个过程。

它没有给我带来强烈的冲击,却是用纯真美好的故事告诉我,要挺起胸膛去面对失去,去适应不能改变的现实,去保护比你弱小的人。嫉妒只能带来悔恨。心中有爱,有温暖,比什么都重要。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六

“沙之书”是某种神秘之物,小说主人公“我”对待它的态度先是好奇,然后是钻研,然后发现对它了解得越多,则不了解的部分也越多,就越意识到自己的渺小;然后迷失于无法自拔的敬畏,再然后是恐惧,最后是逃避。这个过程前面的几个步骤和人类科学探索的步骤是一样的,只是最后一步:是逃避还是坚持显示了博尔赫斯与崇信科学的人的分歧——对于笃信科学万能的人来说,他们会用进取的心态坚持;而对于相信神秘主义的博尔赫斯来说,在令人敬畏之物面前,他会选择停步。不管怎样,《沙之书》提供了一个人遭遇“无限之物”的心理感受过程,这经验是新鲜的、独到的,因而是迷人的。

作为一个“玄想型”作家,虚构在博尔赫斯的写作中无疑占有重要地位。在《沙之书》里,作者虚构了一本现实中并不存在的“沙之书”。这是小说的核心意象,是整篇小说得以存在的支点。为了让这本书显得合情合理,作者设置了小说的其他附属情节:一个去过孟买的《圣经》推销员,交易的详细过程。我面对“沙之书”的先喜后惧以及“沙之书”的最后下落,这一切使故事丰厚起来。之所以把“沙之书”的来源地确定为印度的孟买,源于博尔赫斯对于东方的神秘想像,他的许多小说都是以东方异国情调为背景的。这之间有一个神来之笔:“我想把它付之一炬,但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这是典型的博尔赫斯式的充满幽默和睿智的想像,同样有助于使叙述显得煞有介事。在这些情节中,除了这本“沙之书”是非现实的之外,其他的都是现实生活场景。这些现实场景让“沙之书”也显得像一个现实之物一样合情合理。这里涉及到博尔赫斯对待虚构和幻想的态度:他想努力抹去幻想和现实的界线,让虚构嵌入现实之中,与现实浑然一体。似乎对他来说,幻想即是现实,现实也是幻想,生活之中处处有神迹。唯美主义作家王尔德曾说:不是艺术模仿了生活,而是生活模仿了艺术。对于博尔赫斯来说,同样可以说:不是小说应该遵循现实的逻辑,而是现实应该向小说靠拢。

《沙之书》开头一段博尔赫斯即表明了他对待虚构的态度:“如今人们讲虚构的故事时总是声明它千真万确;不过我的故事一点儿不假。”这里,“人们”可以理解为是那些主张写作忠于现实的人,他们的小说强调尽可能地贴近现实,但在博尔赫斯看来,反而可能是“虚构”的;而他的故事虽然看起来荒诞不经,但可能反倒是“一点儿不假”。这和博尔赫斯对“虚构”一向的看法有关。在《论惠特曼》一文中,他说:“一件虚假的事可能本质上是实在的。”对博尔赫斯而言,虚构是艺术创造的根本点,是抵达更高实在的方式;通过虚构,写作这门活动往往可以最大限度地接近心灵的复杂活动。

以《沙之书》为例,尽管我们在现实中谁也没有看见这样一本书,但我们都曾经被无限的星空所震撼,被无穷尽的人类历史卷入沉思。《沙之书》所表达的正是人类面对无限之物时心灵的真实深度。这样,“沙之书”便类似于一种透镜,它来源于人类的智慧,可以穿越现实的障碍。《沙之书》也证实了“虚构”作为一种写作方式的有效性。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七

对于一本充满神秘色彩的书。作为年幼的探望者,无疑是一种诱惑。渴求能得到,或能有幸光临。有太多的'未知数,还有太多的欲望。我们总是习惯的用自己的习惯方式,来博取个人的短暂满足与需求。

因为我们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明天中会有什么,或会发生某种事。我们也不可能能预料到自己的将来,因为在某一程度上而言,这就是生活。而现在,我们要做的事则很简单,也很重要。

我们要对“兴趣”一词特留意心。要保持自己的兴趣,要维护兴趣的真谛。凡事,不仅仅只为功利,兴趣是关键。对待一切你有兴趣的事,多留一份心,特意留一份心。

但博尔赫斯的《沙之书》,若没有兴趣,也不会将其换来,若不是兴趣,就不会半夜伏起看书。而至恐惧。因为这就是生活,你无法得知明日会发生什么事。只有保持兴趣。但往往也是兴趣,将你引入不法之途,人生绝境。

若伯乐迷失了眼,识别不了千里马了,伯乐还是伯乐,千里马依然是千里马啊!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八

从未接触过,听到过博尔赫斯。更别说关于博尔赫斯的作品。在这堂课开始前,一切都是熟悉的。唯有博尔赫斯!读了十几年的书了,不曾知道博尔赫斯不知道算不算是肤浅。大师级别的文章也多多少少读过一些。脑海里正搜寻着似乎“听”到的关于博尔赫斯的这个人。

老师的开场白将我思绪打断!在博尔赫斯的小说中,隐藏在虚构故事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往往是时间和永恒,存在的荒谬,个性的磨灭以及人对自身价值的探究和对绝对真理的无望追求。在短篇小说《沙之书》中,那本虚构的《沙之书》――《圣书》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象征着无穷无尽,小说的主题揭示了人类面对着无限时,进入了无所适从难以摆脱的真实困境。至此将我引进博尔赫斯的世界。

博尔赫斯煞有介事地描述了一本“无限之书”。这本书像沙子一样无始无终,页与页之间总还有其他的页,无穷无尽。小说最出人意料的地方有两处:一是《沙之书》奇妙特性的显现;一是“我”将《沙之书》藏在图书馆里。在作品的开头,读者根本不可能想到会有这样一本《沙之书》;而当读者读到小说中间时,也根本不可能想到《沙之书》最后的结局是被藏在图书馆里。博尔赫斯的小说就是这样,总是让人充满期待和惊喜,让人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而当读者读完全篇,又能有无穷的想像和回味。《沙之书》讲述一个波澜起伏的小故事。虽然短,但并不妨碍作者在如此短小的篇幅里施展他叙述的才能。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九

我躺在温暖的床上,就像被温暖的风包裹着一样,这似乎是真正的风。但是我并没有管它,我只是盯着黑漆漆的房间,感觉现在有点像丛林了。这时,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突然响起,把我吓得魂不附体。我用我最大的力气尖叫了一声,把那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也吓了一跳,声音戛然而止。我摸到了它,它不是一阵声音,而是一个长了毛的家伙。我以为那个家伙会被我吓走的,没想到它竟然开始自我介绍起来:“你好,我是遵守丛林法则的捕食者黑豹。”说着,它低低地咆哮了一声。我知道了,原来它就是我在看《丛林之书》时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

《丛林之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一个名叫莫格里的小男孩在婴儿时期被老虎叼到了丛林里。后来在黑豹巴吉拉和棕熊巴鲁的支持下,狼族收养了莫格里。在丛林中长大的莫格里后来做出了很多让人惊叹的事情——赶跑了村子里的坏人、将红毛豺狗悉数杀尽......

而他赶跑坏人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要放丛林进来。

狼孩莫格里回到村庄是被仇视的,因为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被狼养大的丛林魔鬼,还因此要杀掉他的养父养母。就这样激发了莫格里想放丛林进来的念头——把人类居住的村庄也变成丛林。

我在想丛林与村庄、自然与人类的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最开始,地球上没有村庄,人类的祖先属于大自然的一部分,与其他动物没有太多差别。后来人类的祖先从森林里走出来,人类逐渐开始在地球的各个地方生活,将丛林与森林变成了村庄、城市。他们正破坏着动物们的`家园——大自然。人类一点也不把曾经和自己差不多的动物放在眼里,大肆捕捉、杀害它们。这时候,人类和大自然的关系是对立的,人类觉得人定胜天,不觉得大自然有多伟大了。

可事实上,没有大自然也就没有人类。人类吃穿用度都离不开大自然,严格来说就连自己都属于自然的一部分。所以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才那么渴望去大自然中踏青、旅行啊!

我觉得应该要放一些丛林进来,来到我们的学校、我们的家、我们城市中的高楼大厦旁。

我想起了我今天去的谷山古采石场,站在这个宋代的采石场洞口,你能看到城市中高高的房子。可我身边明明是青色的石头、绿色的浅潭呀!我很庆幸我能处在自然中,可我又觉得谷山是在孤军奋战——因为城市建设,谷山被挖掉了很多,有些高楼都已经要建到山上来了。

我们是不是应该保持这样的大自然,让丛林、让森林、让大自然进来呢?

我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说:“我们也想这样,可惜人类的城市太大了,再怎么让丛林进去也行不通啊!”

所以我认为人类应当把丛林、森林这样的大自然带进我们的生活中,让人与自然更和谐。

巴吉拉是遵守丛林法则的,其实大自然也有一条自然法则,只不过很多时候我们会忽视它。

当你忽视了自然法则的时候,请记住《丛林之书》当中的丛林密语吧:你与我,同源同脉。

我们人类和大自然的所有物种们不正是同源同脉么?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二十

最近,由于台风的来临,我只好在家蜗居,而在家,由于无聊,我看了《沙之书》这本小说。

《沙之书》是博尔赫斯的一篇短篇小说,讲的是一个近乎魔幻的故事,但是又令人感到真实。

它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位卖《圣经》的人的推销下,叙述者见到了“沙之书”。这本书无始无终,只有无尽的内容,而且又时常变化。在好奇与兴奋下,叙述者买下了这本书。渐渐的,这本书让他精疲力尽,心力枯竭――甚至无法入眠。不安,恐惧之情充斥了他的心灵。最后,他决定逃避,把这本书藏在了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沙之书”――一本无法穷尽的书,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沙之书”好像在生活真有似的。

我们都是普通人,为了满足我们自己的好奇,在获取知识的本能下,我们在不断的去学习。学习是为了什么?在我的世界之中,学习就是为了解决疑惑,然后让我们更好地去生活。令我可悲的是,疑惑就似“沙之书”:当你学习、探索到了知识,解决了疑惑之后,又会有更大的疑惑出现。甚至,有时在学习、探索的过程之中就会有疑惑出现。即使你解决了疑惑,疑惑之后又有新天地,就像“黑体辐射”与“光速问题”背后拥有的广阔平原一样。悲哀!疑惑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无穷无尽,真实版的“沙之书”!我怕,当疑惑大到、复杂到我们解决不了怎么办?那时,我们不会像《沙之书》之中那个叙述者一样不安、恐惧吗?我们,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能力有限!难道我们学习、探索就是去自寻烦恼?我开始我的怀疑学习目的了。

为什么学习?为什么学习?为什么学习!学习可以解决疑惑?但是他却带来更大的疑惑!学习消去了一丝恐惧、不安,却又成倍的反馈给你。还是老子说的好――绝学无忧。

那,我们此时此刻学习干什么?不要学习?不要学习的人,好像不可称之为人吧,而是猿猴吧。人生在世一出生就会学习,无时不刻在学习。因为人类有着更强的学习能力,人就之所以为人了吧。我们如今放弃学习那就等于放弃做人,去做猿猴。

当然,我没有认为动物是卑贱的,我知识说明在这个世界之中,我们是人,我们有我们自己的本分,我们有我们自己的使命――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如果我们退缩,那么就是自我退化!

所以,作为一个人,若心中为人,我们就得学习、探索、解惑。虽然眼前是无尽的小疑惑、大疑惑、更大的疑惑。但是我们就是要走下去!我记得高尔基笔下的丹柯有一句话: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有尽头的!是的,一切都是有尽头的,疑惑也是如此!虽然有些浪漫主义倾向,但是我想人生就是一次浪漫主义的存在吧。虽然“前路漫浩浩”,但是推动它的进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任务,我相信必定会后继有人!

也许,我忽略了一个事情,人生在世不仅仅仅是学习、解惑而已,而且是活得幸福感。如果有朝一日,我可以推动人类认识的进步那是最大的幸福感吧。

我,作为60亿“沙之书”的手捧者之一,愿无怨无悔的学习、工作、解惑、推动认识进步!愿我自己久远地记住这一点去点亮我前面的路,不让我迷失方向。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二十一

刚刚读完《沙之书》,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散发着悲哀的气息”,明明是白纸黑字,读起来却像是一片灰,污浊而混沌。

此时,突然想到结尾主人公藏书的地下室,一个阴暗的搁架渐渐在眼前清晰起来,搁架的一端有一团黑影,模模糊糊的,像是一本书……我的内心油然而生一种恐惧,手开始颤动,变得剧烈,甚至不能控制,我在害怕什么?不,我在渴望,一种热烈的足以使人手舞足蹈的渴望――《沙之书》是我的了。

我紧紧地把它攥在胸前许久,竟有些呼吸困难。我把它捧在手中,轻轻地吹去上面所覆盖的一层厚重的灰尘,隐约可以看到封面上所写的“圣书”二字。我从最中间打开了书,因为我知道,《沙之书》是无穷无尽的。我开始抚摸书页,的确印得很粗糙,好像摸在沙粒上。这时,旁边的书架“咯吱”响了一声,我吓了一跳,立即把书藏在了大衣下面。

我慌张地跑回家,生怕被别人看见。不知走开了多久,反正是到家了,我什么也不记得了,只是急切地打开《沙之书》,一阵乱翻。我感到自己的手开始向下陷,如同伸进了稠涩的沙中。我越翻越快,清楚地触及到每一个人翻过这本书的人的挣扎。我想停下来,但突然感觉四周变得好滑,一切都开始不停地向下陷,连同我的自私和欲望。

大风突然把窗帘吹开了,遮住了我桌上的书,我回过神来,吓了一跳,意以为那薄纱窗帘的是“沙之书”,揭起一看,原来是《妞妞》。

我时常想,或许“沙之书”就是人性自私、欲望的实体形式,无穷无尽散发着悲哀的气息。有时,我还会想,或许世间的孽是以沙的形式存在的,一旦陷进去了,就不能自拔,直至被湮没。

说实在的,我真的没有把《沙之书》读得很懂,即使是读后感,也只是我在读过之后内心的一种空灵的触动,而仅仅是触动而已,单纯得和理论上沾不上边。但或许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就好比人们在欣赏断臂的维纳斯,每一个人在心中所幻想的她的臂膀,都是不同的,却又都是完美的。

我一直坚信,只有感受作者之感,才能读出书中真正的寓意。而我的脑袋所能承载的瞬时的最大容量并不足以存储那些单薄文字下所蕴含的厚重的深意。于是,我选择了另一种方式。我把自己置身于书中的小世界里,与主人公一起经历那些令人着迷的传奇。渐渐地,我恋上了这种单纯的想像,在这之中,一切隽永的言论都不再深沉,变为一股股涓涓细流,缓缓地流过我的指尖,那种清晰的触碰感大概就是共鸣了吧。

读《沙之书》时,我真切的感受到了自己不断膨胀的自私和欲望,吓了一跳。我从不认为自己是圣人,但也不曾料到在我的内心竟埋藏着如此之深的贪婪,竟有些无穷无尽的意味。

在这一次与《沙之书》实实在在的心灵触碰之后,我发觉人类的贪婪真的可怕极了。它的狡猾,在外面裹着因占有而产生的短暂的幸福感的甜蜜外衣,而里面却像是黑洞一般,拼命地吸噬一切纯洁而光亮的东西,留下无穷无尽的黑暗。当某一天,你终于被它吸干时,照了照镜子,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怪物,而它早已将自己藏匿在一个阴暗的角落,肆虐地嘲笑着你的愚钝和无知。

似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藏着《沙之书》的图书馆。人们在里面走着,逛着。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没有遇到那个阴暗的搁架,但大多数的人在好奇心的诱引下,都找到了它,拿起了它,只是智者懂得如何放下,而愚者却永远地陷入了这痛苦的沙之渊,混沌一生,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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