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记录自己阅读历程的一种方式,可以看到自己的成长和变化。在读后感中,除了表达自己的观点,也可以适当谈谈对作者的理解和评价,更具有说服力和个性化。如果你想了解别人对这本书的看法和观点,可以阅读以下的读后感范文。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一
《山河之书》的作者是余秋雨,他曾经获得许多荣誉称号。二十多年前,他毅然辞去一切行政职务和高位任命,孤身一人考察并阐释中华文明诸多被埋没的重要遗址,这些遗址由此受到保护和弘扬。他也被公认为当代中国重新梳理传统文化的主要代表人物。
刚刚接触这本书时,觉得里面的文字枯燥乏味,但通过后来的阅读,才发现这本书的字字句句都十分哲理、经典。
我们人类就是蚂蚁。
我们再渺小,也算拥有了生命。生命,有它的本性。本性之一是聚集,本性之二是延续。对于智能高于蚂蚁的人类而言,就会因为聚集和延续,呼应前后左右,既自我安慰,又互相安慰。
人类的自我安慰和互相安慰,主要办法是寻找“意义”。生存的意义,生命的意义,聚集的意义,延续的意义……这在早期比较容易,只要有聪明人站出来,一说“意义”,大家就相信,一到现代就难了,既然大家从小已经知道了银河系和地球的一点点真相,那就很难再从根本上信任各种“意义”。所以,现代智者特别苦恼,必须把知道了的一切当做并不知道。这种情景,就像哈维尔所说的那样,在汪洋大海里寻找一个“意义的岛屿”。
“意义的岛屿”可以令人类忘记无边无际的茫茫,忘了惊涛骇浪,产生精神上的安全感,从而居住下来。这,便是文化。
当天灾降临个人、家庭、村落、乡镇、城市几乎都无法自救。若能够延续生命、保存文明,必然是互相救助的结果。那么中华文化为什么能够成为全人类唯一没有中断和湮灭的古文明?我想应该与一次次灭顶之灾中的守望救助有关。据资料显示,亚洲别国好几个天灾现场,美国遭遇飓风的一个灾区,救援情况都远不如中国。
在“自然暴力”面前,人类确实微不足道,但是,即使毁灭降临,在毁灭前一刻的互相救助,也可能会成为人类到地球的一次最终安慰,或是人类各个文明之间的最后比赛。这种善良互助在平日里很可能被掩埋,掩埋得连自己也不知道;一旦天灾降临,却“震”出了集体本性,这便是文化自醒。
历史文化是山河铸造出来的,连山河都可以随脚而过,那历史就更不在话下了。地球的寿命是任何一个人无法估计的,人间的祸福也是无法预测的,却希望有更多的人走在路上。中国该去的地方不少,年轻的行走者们应该先去感受渗透了文化的美丽山河,感受可爱的中国文化,必定会有一些新的体验。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二
1、小说讲了个怎样的故事?(整体感知)。
2、《沙之书》是一本怎样的书?根据你的理解,请用一个字或词来表达,并说明理由。(切入关键内容,也是重难点)。
可能有:破旧、神秘、奇怪、虚构、粗糙……如果有学生提到:“无限”,那就太好了。
3、这样一本书有没有?以你的理解,这本书究竟可以是什么?(现代派的象征主义)。
时间、文学、知识、命运、金钱、权利、美女……。
4、对这样一本书,作者的态度有没有变化?是怎样变化的?
好奇―钻研―渺小―敬畏―恐惧。
(吃惊于重量――惶惑、惊呆于怪异――钻研――担忧――恐惧)。
这变化说明了什么?(进入主题)。
5、我们读这篇小说,明显感觉《沙之书》是虚构的,有人说,虚构是小说的灵魂;但你有没有个感觉到真实?(更大的真实)(进入单元话题)。
可能有:
a、对推销员的描写很具体。
b、和推销员的交易对话很真实。
c、对书本身的描述就很细致。
d、对地点、书的种类的交代,都让我们感觉到很真实。
e、用我的口吻来写也达到了真实的状态。
f、反映的现实的真实和心灵的真实。
结论:
艺术的虚构=细节的真实+心灵的真实。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三
昨天,学习了《沙之书》,我心中激荡起阵阵不安的涟漪。
《沙之书》是博尔赫斯的一篇短篇小说,讲的是一个近乎魔幻的故事,但是又令人感到真实。
它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位卖《圣经》的人的推销下,叙述者见到了“沙之书”。这本书无始无终,只有无尽的内容,而且又时常变化。在好奇与兴奋下,叙述者买下了这本书。渐渐的,这本书让他精疲力尽,心力枯竭――甚至无法入眠。不安,恐惧之情充斥了他的心灵。最后,他决定逃避,把这本书藏在了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沙之书”――一本无法穷尽的书,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沙之书”好像在生活真有似的。
我们都是普通人,为了满足我们自己的好奇,在获取知识的本能下,我们在不断的去学习。学习是为了什么?在我的世界之中,学习就是为了解决疑惑,然后让我们更好地去生活。令我可悲的是,疑惑就似“沙之书”:当你学习、探索到了知识,解决了疑惑之后,又会有更大的疑惑出现。甚至,有时在学习、探索的过程之中就会有疑惑出现。即使你解决了疑惑,疑惑之后又有新天地,就像“黑体辐射”与“光速问题”背后拥有的广阔平原一样。悲哀!疑惑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无穷无尽,真实版的“沙之书”!我怕,当疑惑大到、复杂到我们解决不了怎么办?那时,我们不会像《沙之书》之中那个叙述者一样不安、恐惧吗?我们,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能力有限!难道我们学习、探索就是去自寻烦恼?我开始我的怀疑学习目的了。
为什么学习?为什么学习?为什么学习!学习可以解决疑惑?但是他却带来更大的疑惑!学习消去了一丝恐惧、不安,却又成倍的反馈给你。还是老子说的好――绝学无忧。
那,我们此时此刻学习干什么?不要学习?不要学习的人,好像不可称之为人吧,而是猿猴吧。人生在世一出生就会学习,无时不刻在学习。因为人类有着更强的学习能力,人就之所以为人了吧。我们如今放弃学习那就等于放弃做人,去做猿猴。
当然,我没有认为动物是卑贱的,我知识说明在这个世界之中,我们是人,我们有我们自己的本分,我们有我们自己的使命――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如果我们退缩,那么就是自我退化!
所以,作为一个人,若心中为人,我们就得学习、探索、解惑。虽然眼前是无尽的小疑惑、大疑惑、更大的疑惑。但是我们就是要走下去!我记得高尔基笔下的丹柯有一句话: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有尽头的!是的,一切都是有尽头的,疑惑也是如此!虽然有些浪漫主义倾向,但是我想人生就是一次浪漫主义的存在吧。虽然“前路漫浩浩”,但是推动它的进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任务,我相信必定会后继有人!
也许,我忽略了一个事情,人生在世不仅仅仅是学习、解惑而已,而且是活得幸福感。如果有朝一日,我可以推动人类认识的进步那是最大的幸福感吧。
我,作为60亿“沙之书”的手捧者之一,愿无怨无悔的学习、工作、解惑、推动认识进步!愿我自己久远地记住这一点去点亮我前面的路,不让我迷失方向。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四
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孩子,在婴儿时期调皮半夜爬出家中,却因此恰巧躲过一场谋杀,并在坟场长大的故事。
在成长的过程中,他认识了新朋友斯卡莉特,结识了老师们塞拉斯和卢佩斯库,被食尸鬼诱惑的他,在卢佩斯库小姐的帮助下回到了家里,随着年龄的长大,他渐渐的失去了魔法,不再能看到陪他长大的鬼魂们。最后,他离开了墓地。
全书虽以墓地,鬼魂为主题,但是却没有阴森恐怖的氛围,他十分的温暖,发人深省。伯蒂在接触社会时遇到的困难,可以说就是他学会解决问题以及独立的过程,独立也就意味着逐渐学会判断风险,自我保护和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在伯蒂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回归了人类社会,而进入社会,不可避免的会与人接触,与人融在一起,需要勇敢的,面对面的去和人摩擦。
坟场虽恐怖,人心却温暖。
坟场可以说是一个安乐窝,它可以帮你抵御外面的寒冷,治愈你的痛苦,但是也阻止了你与外界连接的通道,阻止你去拥抱外面的大千世界。
这本书中的坟场,也就是我们接受保护,接受温暖与治愈的港湾,而随着年龄增长,我们最终都要学会和心中的坟场告别,学会放弃保护,学会接受失去,学会迎接挑战,学会为自己的人生负责。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五
一本获得众多图书奖项的玄幻著作,一本给成人看的孩子成长的故事。故事本身并不复杂,成长与爱,是这本书的主题。
一个被预言选中的孩子,因为被追杀而来到了坟场,从而结识了众多不一样的良师益友。书的前半部分,可以说是孩子成长的故事。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六
一、导入新课:
任何一部小说都存在着“虚构”的成分,因为小说家的叙述本身就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我们甚至可以说,“虚构”是小说的灵魂,没有“虚构”就没有小说。今天,我们就来学习《沙之书》(板书),看看它为我们“虚构”了一个怎样的故事,小说作者又是想通过这个故事表达一个怎样的主题。
二、相关介绍:
博尔赫斯(1899~1986),阿根廷诗人、散文家,也是20世纪的一位短篇小说大师,被称为“影响欧美文学的第一位拉丁美洲作家”。诗歌、散文、短篇小说是博尔赫斯的三大创作成果,有人评价说:“他的散文读起来像小说,他的小说是诗,他的诗歌又往往使人觉得像散文。沟通三者的桥梁是他的思想。”他的诗歌语言质朴,风格纯净,意境悠远;散文构思新颖,结构巧妙;小说常在东方异国情调的背景中展开,荒诞离奇且充满幻想,带有浓重的神秘色彩。短篇代表作:《沙之书》、《小径分岔的花园》。
三、内容探究:
学生朗读全文,概述小说情节。
问1:谁能用简洁的语言概述一下小说的主要情节?
明确:“我”从《圣经》推销员手里买下“沙之书”,沉迷于它的神秘并陷入了烦恼,最终偷偷把它放进图书馆阴暗的搁架上。
明确:“沙之书”具有如下特点:1、八开精装的外观;2、异乎寻常的重量;3、令人陌生的文字;4、没有重复的图案;5、怪异荒诞的编码;6、无穷无尽的书页;7、磨损很旧的页面;8、粗制滥造的印刷;9、分段拥挤的版面;10、每页两栏的设计。
明确:因为这本书的书页像沙那样无始无终,无穷无尽(原因6),所以被称为“沙之书”。如此看来,这确实是一本神奇(或“奇妙”)的书籍。
问4:“我”对“沙之书”的态度变化经历了一个怎样的变化过程?
明确:“我”对“沙之书”的态度变化过程:充满好奇(按照推销员的讲解找图案,找页码;谈话时、购买时都不忘翻弄书籍,欣赏封面)――无比珍视(随着占有它的幸福感而来的是怕它被偷掉)――痴迷钻研(成了那本书的俘虏,几乎不再上街,晚上失眠,偶尔入睡就梦见它)――恐惧烦恼(悟到它是可怕的怪物,是一切烦恼的根源,是一件诋毁和败坏现实的下流东西)――丢弃逃避(付之一炬又担心烧起来无休无止,污染地球,最后把它带到图书馆,趁工作人员不注意偷偷将它放在一个阴暗的搁架上)。总之,作者表达了“我”对无穷无尽的“沙之书”的态度变化。
明确:“沙之书”代表着无限和神秘,现实生活中类似的“沙之书”有:永不停歇的时间、无限广阔的宇宙、浩瀚无穷的知识、永无止境的数字、无法全知的未知世界、不断延伸的人类历史、不断发展的科学技术、深邃无限的人类思想……总之,“沙之书”就是对现实生活中“无限和神秘事物”的一种隐喻。
(师)说:当我们面对那些“神秘而又无限的事物”时,我们一个方面可能会对它无比好奇、痴迷钻研,一旦深陷其中、无法解答时,我们又往往会感叹自身的渺小和无知,继而就想摆脱烦恼、设法逃避。这种感觉就像小说中的“我”面对“沙之书”时的感觉一样,真实而又相似。小说《沙之书》借助“虚构”,运用“象征”,使“无限而又神秘的事物”通过“沙之书”这个意象生动形象地展现出来,并将人们面对“无限而又神秘的事物”时那种无所适从的心理真实地凸现出来,这也就是小说的思想主题。
总结:美国作家纳博科夫说:“一个孩子从尼安德特峡谷里跑出来大叫‘狼来了’,而背后果然紧跟一只大灰狼――这不成其为文学;孩子大叫‘狼来了’,而背后并没有狼――这才是文学。那个可怜的小家伙因为扯谎次数太多,最后真的被狼吃掉了纯属偶然,而重要的是下面这一点:在丛生的野草中的狼和夸张的故事中的狼之间有一个五光十色的过滤片,一副棱镜,这就是文学艺术手段……我们也可以这样说:艺术是魔力在于孩子有意捏造出来的那只狼身上,也就是他对狼的幻觉;于是他的恶作剧就构成了一篇成功的故事。他终于被狼吃了,从此,坐在篝火旁边讲这个故事,就带上了一层警世危言的色彩。但那个孩子是小魔法师,是发明家。”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七
这是本奇幻类别的小说。刚开始看到书的名字的时候有点小慌张,毕竟坟场总是让人想起不好的事,还有冰冷、孤寂和阴森,但书中的坟场却可以让人感受到温情的洋溢。
一个婴儿在失去父母后,逃离神秘杀手来到墓园,并由那里的幽灵抚养。经由幽灵们的同意,婴儿得以学习法术——隐身术、梦游术之类的,也可以看见幽灵。
一名在死者和生者的世界之间生活的人,存在的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主人公名为诺伯蒂(nobody)·欧文斯,成长到5岁左右时,遇到了第一个来自人类世界的女孩,女孩陪着他玩耍、探索有着守护者的坟墓,相互诉说着自己的故事。而小孩子有点幻想很正常,诺伯蒂又会隐身术躲避他人的关注,女孩的父母以及一般人都认为诺伯蒂是虚构的。在女孩搬家去其他地方后,女孩也认为这段经历是假的。
对女孩来说,这段经历可能就此深藏并套上想象的外衣,对诺伯蒂而言却是段不可磨灭的记忆。这种突然的闯入生活,女孩就像太阳般温暖且浑身散发光芒。
在一个温情的地方成长总是会让人善良的。经历过差点被“食尸鬼”吃掉,也没有带着有色眼镜去接触巫女,还为她买来墓碑,在途中也经历了被欺骗。
这里有一个八年一度的骷髅舞,是一次活人与死者一同舞蹈的时候,这个时候,活人与死者可以接触,但结束之后活人会忘却这段经历。
后来,诺伯蒂进入学校学习,但却是不被人关注到的,去或是不去都不会有人发现,也不会被人想起。在同学被欺负时,也冒着暴露自身的风险去帮助同学,也利用自己的聪明和幽灵的帮助脱离危险。
之后,重新遇见儿时女孩,感情升温。男孩在了解杀手为何要杀害他和他的家人,并解决杀手。这段共同经历之后,女孩感觉男生有些地方欺骗着他,比如:为何他能看到一些她看不到的东西。于是,女孩离去,男孩对这个女孩的恋情正式结束。
书的最后,男孩长大,不再能像以往那样能和幽灵共同生活,不再和幽灵一样能适应黑暗,能穿过墙体。舒适的墓地终将离去,诺伯蒂要和幽灵朋友们告别,独自踏往远方。
墓地的温情,还有人间的冷漠无情。告别过去,才能驶向未来。人们总是会被表面所蒙蔽,颠倒的设定不经意地让人想起“美丑对照”,也让人想起佛教的颠倒梦想。
我说的不好,但诚挚推荐一观此书。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八
了解博尔赫斯及其创作。
【教学重难点】。
【情感目标】。
能以积极健康的心态看待“无限”,超越现实的障碍。
【教学时数】一课时。
【教学准备】印发关于作者的生平介绍。
完成预习作业:1.整理文中所出现的生僻字词并简单概括故事梗概。
【教学过程】。
一.导入。
当代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因他的代表作《挪威的森林》而闻名遐迩,记得他获得耶路撒冷文学奖,在颁奖典礼上发表过一篇题为《永远在蛋的这一边》的演讲稿,开头是这样的(ppt)(略)。
二.整体感知。
故事梗概简单概括(ppt)。
一个退休的图书馆员从陌生的《圣经》推销员手里买下了一本“沙之书”,沉迷于它的神秘并陷入了对不可知的恐惧,最终把这本书藏在了图书馆的阴暗角落。
三.文本研读。
1、这究竟是一本怎样的.书呢?它有着怎样的特性呢?结合课文句子来谈谈。
像沙一样,变幻不定,无始无终,无穷无尽,不断“生长”……。
神秘荒诞玄幻奇妙……无限。
2、沙之书的真实性体现在哪里?文章中有哪些因素使它的故事趋向合理性?
交易过程的描述(语言动作神态心理等)。
开头部分的几何原理(数学术语哲学合理性)。
意象的意义有现实价值。
第一人称我“我”相似。
小结:由此可见小说中虚构的巧妙之处。(ppt)。
3、(1)想象阶段:
发挥自己的想象能力,设想一个和博尔赫斯不一样的故事结局。
(2)比较阶段:
小结:虚构要最大限度地接近心灵的复杂活动。
(回答课前疑问:我的回答是:通过讲述精巧的谎言,通过编造看起来是真实的虚构故事,小说家能够把一种真实带到新的地方,赋予它新的见解)。
(3)联想阶段。
小结:至此,我们无法不赞叹博尔赫斯艺术与哲学融为一体的写作技巧。或许,博尔赫斯的书就是一本“沙之书”,其中那些玄之又玄的秘密,给读者留下了无穷的思考空间。
四.课堂拓展。
请以《----读博尔赫斯的〈沙之书〉》补充正标题,显示你此课的收获。
五.作业布置:
“在文学家中有一小批人,他们不满足于停留在精神的表面层次,他们的目光总是看到人类视界的极限处,然后从那里开始无限制地深入,写作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不断地击败常规‘现实’向着虚无的突进,对于那谜一般的永恒,他们永远抱着恋人似的痛苦与虔诚。
――残雪。
阅读“读本”上博尔赫斯的《圆盘》和加缪的《西西弗斯神话》,来体会人类精神追求所带来的一系列真实的心理。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九
“壮哉,中国文化山河”!如果不是读余秋雨先生的《山河之书》,也许根本不会系统而完美地窥视隐藏在中国山山水水间震撼人心的魅力。
虽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多数时候,我们还是更多地注意风景之美丽,不太会注重山水文化之魅力。读了余先生的文字后,感觉自己以前许多时候浪费了时间和脚程。
余秋雨教授认为中华文化拥有三条最大的天地之线,那也可以说是中华文化的基本经纬。按照重要程度排列,第一条线是黄河;第二条线是长江;第三条线比较复杂,在前两条的北方,是四百毫米降雨量的分界线,也就是区分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的天地之线。他这些年来的文化考察,主要就是对这三条天地之线的漫长踩踏。
余秋雨教授常说:“路就是书,路外无书。”在《山河之书》中,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
他首度给年轻人列出一个行走名单:长江三峡;黄河壶口;长白山天池;安阳殷墟;三星堆;曲阜孔林;都江堰;泰山;兵马俑;万里长城;高昌故城;交河故城;库车千佛洞;敦煌石窟;云冈石窟;龙门石窟;法门寺;西夏王陵;杭州西湖;南京紫金山;承德避暑山庄;峨眉山;黄山;庐山;九寨沟;桂林漓江;普洱茶山;黔东南村寨。
《山河之书》从宏观上通述了中国山河的空间意义,读起来让人极为震撼。在核心篇目之后,即是余秋雨教授二十余年考察中国文化现场的脚印。
般翻卷而来,带给人审美的强力震撼,仿佛长河落日的圆融气派,又仿佛黄钟大吕的磅礴气势令人荡气回肠,从精神上为之一振。从微观上,理性与抒情结合,诗化的语言与理性的思考相结合。
他说:“不管是春温秋肃,还是大喜悦大悲愤,最后总得要闭一闭眼睛,平一平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客观地说,从写作手法上,秋雨散文的核心成分是议论,但又多以抒情的笔法来表达,这种议论与抒情相结合的有机融合,使文章的议论灵动起来,富有情趣,如《莫高窟》“看莫高窟不是看死了一千年的标本、而是看活了一千年的生命……”这些典雅抒情又充满睿智的文字描写,使读者在理性的思考上获得一种愉悦的精神享受。正是这种抒情与议论的结合,才使人们能够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中国文化所经历的苦难历程,中国文人所独有的悲剧性命运,促使人们从心底反思:中国文化的历史定位是什么?中国文化所扮演的角色又是什么?可以说,余秋雨散文中的亮点不是生动细腻或大气磅礴的场面描写,而是这种用抒情的笔法,进行理性思考和议论。
余秋雨的《山河之书》多以景物为题名,但是他不同于以往散文只关注景物的自然现象,多以个人的感情抒发和自我表现为主,而是以深邃的目光,透过现象,把关注的焦点定位在自然景观背后所沉淀的文化内涵上。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发现我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古代文化和文人留下的较深脚印所在,说明我的心底的山水,并不是完全的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这就与以前或偏重于时代精神的激扬,或沉迷于个人感性生活的抒发的散文有了迥然不同的风貌,开辟了中国当代散文的新的艺术空间。
寻找并发现隐藏于山水古迹的文化意蕴,从此成为我们看风景时新的视角。通过读老余的《山河之书》,我们终于可以成为懂一点山水思想的人,看明白山水的同时也看明白自己的人生。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
余秋雨先生常说:“路就是书,路外无书。在《山河之书》中,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
余秋雨的《山河之书》多以景物为题名,但是他不同于以往散文只关注景物的自然现象,多以个人的感情抒发和自我表现为主,而是用他深邃的目光,透过这些现象,把关注的焦点定位在这些自然景观背后所沉淀的文化内涵上。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发现我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古代文化和文人留下的较深脚印所在,说明我的心底的山水,并不是完全的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
这就与以前或偏重于时代精神的激扬,或沉迷于个人感性生活的抒发的散文有了迥然不同的风貌,开辟了中国当代散文的新的艺术空间。寻找隐藏于山水古迹的文化意蕴作者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以独特的视角去看待中国的山水风古迹,更加人道主义,更加深刻、透彻。《都江堰》中,作者认为,都江堰比长城要伟大得多,长城是雄伟的,但更多的是排场,背后是让人惊悸的残暴。而都江堰是质朴的,它造福千年,永久地滋润和灌溉了中华民族。“长城的文明是一种僵硬的雕塑,而都江堰的文明是一种灵动的生活。”作者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掩盖历史的创痛和丑恶,指出了长城背后的残暴,而肯定了都江堰的实用与贡献。
从文章的题目中便可见一斑。譬如“《莫高窟》、《都江堰》、《三峡》”等,众所周知,这些著名景点作为一种人文构建,既可以使人从视觉的角度来感受其宏伟、高大之美,也可以使人从文化的角度来感受到洪厚、庄严之美。这些人文景观以其特殊的文化地位和实用性为世人所瞩目,它们是独具特色的景观,同时也是民族精神的凝聚,是一种豪放的雄伟、是一种奔腾的力量。他们可因其“大”而振奋人心,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激发民族的自豪感。
余秋雨的散文是情与景的交融,灵与肉的碰撞,而使得艺术审美者在体味了博大精深的华夏文化的同时,也会明显的受到他思想的浸润与牵制,你会一起和他感同身受到好与恶、荣与辱,血与泪的情感宣泄,这是一种共鸣现象,这期间除了倾听到作者的痛苦,激荡、欣喜的心声之外,也会产生一种强烈的震荡感。而这些情感的波动也正源于对崇高的体验。这是美的升华。
在《道士塔》中,我们一方面为道士王圆篆因愚昧和贪婪而使莫高窟中的经文、锦帛流失海外而对其切齿。一方面又因清朝官吏只注重贪图个人享受而对莫高窟不管不顾、听之任知,而对其痛恨有加。直面历史百感交集,然而在痛定思痛后一种强烈的责任意识被空前强化了,崇高的历史使命感袭上心头,以至于使艺术的审美者脸红心跳、热血沸腾,这时在其意识形态当中个人的得失消亡了,取而代之的是升腾了民族大义、民族气节。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一
希望当有一天去到“那里”的时候,已经走遍万水千山。
春节憋在家那会一口气读完了《好兆头》,全程在“哈哈哈哈哈神经病啊”和“呜呜呜呜怎么回事居然有点感动”之间来回切换,很喜欢两个作者的胡说八道配上不煽情的温情;然后前两天看到尼尔·盖曼的《坟场之书》,想说再随便看他七讲八讲消遣下好了——没料到最后差点看到落泪。
小男孩在坟场长大,这个特地安排在阴森生死之界的设定,按套路来说应该会收获某种反差萌的治愈系能量。但这是个始终萦绕着淡淡忧愁的故事;譬如鬼魂们和小镇居民跳了一夜的亡灵之舞,但他们终究互不相属,活人将不会记得;长大后和人生的第一个朋友重逢,有关爱有欢乐,但也有突然爆发的来自不同世界的观念冲突。懵懂的初恋才刚冒芽,就和回忆一齐消失在了远方。故事的结尾,也是伯蒂新人生的开始,某种不可预知、危机四伏、所有后果都必须独自承受的一个人的人生。明明可以永远留在熟稔温暖的坟场,但所有人都在推着伯蒂选择告别和离开。
话说回来,这当然仍是一个温暖到让人想哭的故事。譬如和天下父母一样唠叨忧心,却毅然送伯蒂去外面的世界的鬼魂养父母;譬如从不多话的塞拉斯,是保护者更是智慧与心灵的引导者;在冷言间悄悄释放着温柔的小女巫,最后的吻可爱又感伤;以及所有游荡在坟场上的鬼魂们,虽然(死亡)年代不同、性格各异,但通通用自己的方式,向这个蓦然闯入的活人男孩倾注了最大的爱。死亡是虚无的,但爱始终是鲜活的、炙热的,充满力量。
塞拉斯对伯蒂说,“对你们人类来说,绝对安全的地方只有一处;而只有历经人生百态,看一切都云淡风轻后,你才能到那里去”;欧文斯太太为伯蒂唱道,“面对生活,面对生活的痛苦、生活的乐趣,走遍万水千山”。好的,那就大步走吧。要允许自己受伤、崩溃、哭泣,这些黑色情绪也是行走世界时不可逃离的部分。等到总有一天去“那里”的时候,希望遗憾少一点,坦然多一些;什么都感受过,也不错啊。
再涛几个被戳中的点:
1、关于反派杰克们的组织&伯蒂出生预言的设定,十分哈利波特。
2、斯卡莉特对伯蒂说“就算你是我想象中的又如何呢”,也一下子让我想起了哈7末哈利假死时和邓布利多在脑海中的对话。塞拉斯本人也有点冷面邓布利多的感觉。
3、鬼魂们发言时自带鲜明的时代特征,让我联想起英剧《鬼屋欢乐送》。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二
阅读优秀的书籍会带给心灵以多样的`情感,领略到丰富的人生体验,有些事勿需亲身经历,将思绪融入优秀的书籍里,自然会与书籍的创作者产生思维上的碰撞和交流。
《坟场之书》以其流畅的笔触向读者展示了自我的蜕变历程,经历过人生绝境,直面过死亡场景的读者会深深叹服于英国作者尼尔·盖曼独特的文笔叙述特色。在尼尔·盖曼的《坟场之书》里,读者可以将文字转化成仿佛亲身经历的场景,无论是悲惨或幸福,伤心或快乐,《坟场之书》会让读者体会到生命个体的弥足珍贵。
用文字来抚慰受务的情感和痛苦的灵魂,《坟场之书》的故事恰恰是带给读者光明、希望、坚韧和信心的引导力,在冷漠人人自危的社会环境下,众生百态,不受黑暗与伤痛的影响,还处于婴儿时期全无自保能力的婴孩是如何在父母姐姐都被残忍杀害的世间成长起来。尼尔·盖曼用各种场景的变换吸引着读者的阅读欲望,故事的深层意境如抽丝剥茧般显露。活着不如逝去者更有善意与温情。
幽灵欧文斯太太与幼小婴孩的奇妙缘份,对阅读者的心灵震憾,度已及人的沉痛反思,世间善良的回报,邪恶的惩罚。作者尼尔·盖曼用《坟场之书》这部充满想象力的故事来唤醒与警示着愿意为更美好生活打拼着的不屈灵魂。
书里的插图与文字配合相契,从插图的创作展现出内心深层的呼喊。《坟场之书》值得阅读和用心体会的佳作。
婴儿诺伯蒂之名的象征着没有人能独自置身事外。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三
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在我的脑海里印象最深的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格林童话》和《丛林之书》……特别是《丛林之书》写得生动有趣,好象真的在丛林里玩似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吉卜林。他生于英国,还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呢!实际上吉卜林以前也是历尽艰辛才写完这本书深受儿童少年喜爱。《丛林之书》实际上讲了一个名叫毛格利的狼孩的经历。他在丛林里和群兽一起游玩﹑睡觉﹑吃饭,将人们带入奇幻而又真实的热带丛林。细致并充满童趣的语言将你不经意间地融入丛林之中,和毛格利一起与各种动物玩耍嬉戏。
我觉得跟踪追击这个故事非常有趣又惊险。很多猎人要追击狼,企图获得几张珍贵的狼皮,可是都被聪明勇敢的毛格利发觉了,还领着大家逃出险境。
这本书富有想象力﹑语句富有童趣,也不禁使我联想到:“如果我们的家乡也长满了参天大树,也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和我嬉戏,那该多好啊!”
《丛林之书》使我找到了很多快乐,也学到了许多知识和好词好句。我爱看《丛林之书》。假如你们什么时候感到不高兴时就可以看一下这本书哦!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四
茫茫山河中,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根,一个栖息地,那是故乡。
从一般意义上讲,故乡是从小长大的地方,是你户口本上写着的`地方,是有年少回忆的地方。我生在广州,在广州长大,由此看来,好像广州便是我的故乡。不仅仅如此,我不会湖南方言,不曾融入过湖湘文化,去那岳麓书院,看那爱晚亭。而语言是信息传递的载体,同时也是一方文化对于人的记号,这些我都没有。
可广州呢?在那里触之可及的只是表层化,物质化,肤浅化的碎片文化,以及喧嚣于上的物质。在那里没有对灵魂的追问,没有对自己存在价值的探寻,每个人过得庸庸碌碌,不曾探寻过文化,也不曾对中华文化的去处有过丝毫的追寻。对于广州我只是一个过客,一个来去匆匆的游子罢了,对这片土地来说是陌生的,是暂驻的。
我要找的故乡,应该是精神故乡,或者文化故乡。文化对于人的塑造影响力是无与伦比的,我要追寻那些文化,去见一见长江文化与黄河文化交融的状况,原始文化与封建文化碰撞的激烈,那些古文明,黄河流域的朴素富有生命力以及长江流域的精致。文化故乡是你一生追寻的地方,是你灵魂的居所,纵使他只是一片荒远闭塞的边远之地,但是只要踏上便会有血脉相融的熟悉感。
这些是在余秋雨先生的书里的。直到我知晓了先生的“大散文”,我才对中华文化有过深刻的思考,在如今这个物质代替一切精神空虚已经极其普遍的时代,我们的空虚只能依靠文化来填充,才能体现现代精神的价值,形成了大散文,具有一股力量不同于寻常的散文,那是对如今文人日渐堕落的痛心,对于中华传统文化何去何从的追问,对于如今世俗化、物质化的愤怒。先生的彷徨是对如今文人命运的彷徨,先生的呐喊,是对中华文化如此的呐喊。
那是一本山河之书,一本血脉之书,那是中华母亲的血脉,中华文化的传承。无论是那边远的苗寨里的对于自己祖先的深刻记忆,还是侗族人民动听的歌声所折射的文化荼毒以及对原生态文化的疏远,又或是的是那飘摇在风雨中数百年的藏书阁――天一阁,里面的书都是对中华文化的追忆。
我们需要一个文化故乡,记录着我们文化的起点以及我们该拥有的厚度,在如今这个文化人已经不具有文化特性的时代,中华传统文化日渐斑驳,杂碎的年代,文化传承就愈发显得重要珍贵。
就像《诗经》那样以诗为经,这不仅是我们的起点,也是我们的终点。
物质的高度并不能决定文化的高度,在千年之前,生产工具极端落后的时代,劳动人民依旧能够用最朴素的语言写成诗经。而这种精神高度却是如今的我们依旧难以企及的。
我们与古人相差的不仅仅是一个时代,还有精神高度。对于自己灵魂的追问,当你面对那些千年数千年以前的遗迹的时候,你会发现在时间的面前,自己是如此的渺小。
这是我们的文化山河。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五
《山河之书》是《山居笔记》的全新修订版,余秋雨教授的很多经典文章此次都被收入其中。《山河之书》的核心篇目《我的文化山河》,从宏观上通述了中国山河的空间意义,读起来让人极为震撼。在核心篇目之后,即是余秋雨教授二十余年考察中国文化现场的脚印。
余秋雨教授常说:“路就是书,路外无书。”在《山河之书》中,余教授认为中华文化拥有三条最大的天地之线,那也可以说是中华文化的基本经纬。按照重要程度排列,第一条线是黄河;第二条线是长江;第三条线比较复杂,在前两条的北方,是四百毫米降雨量的分界线,也就是区分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的天地之线。他的文化考察,主要就是对这三条天地之线的漫长踩踏。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六
我躺在温暖的床上,就像被温暖的风包裹着一样,这似乎是真正的风。但是我并没有管它,我只是盯着黑漆漆的房间,感觉现在有点像丛林了。这时,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突然响起,把我吓得魂不附体。我用我最大的力气尖叫了一声,把那阵窸窸窣窣的声音也吓了一跳,声音戛然而止。我摸到了它,它不是一阵声音,而是一个长了毛的家伙。我以为那个家伙会被我吓走的,没想到它竟然开始自我介绍起来:“你好,我是遵守丛林法则的捕食者黑豹。”说着,它低低地咆哮了一声。我知道了,原来它就是我在看《丛林之书》时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
《丛林之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一个名叫莫格里的小男孩在婴儿时期被老虎叼到了丛林里。后来在黑豹巴吉拉和棕熊巴鲁的支持下,狼族收养了莫格里。在丛林中长大的莫格里后来做出了很多让人惊叹的事情——赶跑了村子里的坏人、将红毛豺狗悉数杀尽......
而他赶跑坏人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要放丛林进来。
狼孩莫格里回到村庄是被仇视的,因为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被狼养大的丛林魔鬼,还因此要杀掉他的养父养母。就这样激发了莫格里想放丛林进来的念头——把人类居住的村庄也变成丛林。
我在想丛林与村庄、自然与人类的关系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最开始,地球上没有村庄,人类的祖先属于大自然的一部分,与其他动物没有太多差别。后来人类的祖先从森林里走出来,人类逐渐开始在地球的各个地方生活,将丛林与森林变成了村庄、城市。他们正破坏着动物们的`家园——大自然。人类一点也不把曾经和自己差不多的动物放在眼里,大肆捕捉、杀害它们。这时候,人类和大自然的关系是对立的,人类觉得人定胜天,不觉得大自然有多伟大了。
可事实上,没有大自然也就没有人类。人类吃穿用度都离不开大自然,严格来说就连自己都属于自然的一部分。所以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才那么渴望去大自然中踏青、旅行啊!
我觉得应该要放一些丛林进来,来到我们的学校、我们的家、我们城市中的高楼大厦旁。
我想起了我今天去的谷山古采石场,站在这个宋代的采石场洞口,你能看到城市中高高的房子。可我身边明明是青色的石头、绿色的浅潭呀!我很庆幸我能处在自然中,可我又觉得谷山是在孤军奋战——因为城市建设,谷山被挖掉了很多,有些高楼都已经要建到山上来了。
我们是不是应该保持这样的大自然,让丛林、让森林、让大自然进来呢?
我最喜欢的黑豹巴吉拉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说:“我们也想这样,可惜人类的城市太大了,再怎么让丛林进去也行不通啊!”
所以我认为人类应当把丛林、森林这样的大自然带进我们的生活中,让人与自然更和谐。
巴吉拉是遵守丛林法则的,其实大自然也有一条自然法则,只不过很多时候我们会忽视它。
当你忽视了自然法则的时候,请记住《丛林之书》当中的丛林密语吧:你与我,同源同脉。
我们人类和大自然的所有物种们不正是同源同脉么?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七
最近,由于台风的来临,我只好在家蜗居,而在家,由于无聊,我看了《沙之书》这本小说。
《沙之书》是博尔赫斯的一篇短篇小说,讲的是一个近乎魔幻的故事,但是又令人感到真实。
它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位卖《圣经》的人的推销下,叙述者见到了“沙之书”。这本书无始无终,只有无尽的内容,而且又时常变化。在好奇与兴奋下,叙述者买下了这本书。渐渐的,这本书让他精疲力尽,心力枯竭――甚至无法入眠。不安,恐惧之情充斥了他的心灵。最后,他决定逃避,把这本书藏在了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沙之书”――一本无法穷尽的书,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沙之书”好像在生活真有似的。
我们都是普通人,为了满足我们自己的好奇,在获取知识的本能下,我们在不断的去学习。学习是为了什么?在我的世界之中,学习就是为了解决疑惑,然后让我们更好地去生活。令我可悲的是,疑惑就似“沙之书”:当你学习、探索到了知识,解决了疑惑之后,又会有更大的疑惑出现。甚至,有时在学习、探索的过程之中就会有疑惑出现。即使你解决了疑惑,疑惑之后又有新天地,就像“黑体辐射”与“光速问题”背后拥有的广阔平原一样。悲哀!疑惑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无穷无尽,真实版的“沙之书”!我怕,当疑惑大到、复杂到我们解决不了怎么办?那时,我们不会像《沙之书》之中那个叙述者一样不安、恐惧吗?我们,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能力有限!难道我们学习、探索就是去自寻烦恼?我开始我的怀疑学习目的了。
为什么学习?为什么学习?为什么学习!学习可以解决疑惑?但是他却带来更大的疑惑!学习消去了一丝恐惧、不安,却又成倍的反馈给你。还是老子说的好――绝学无忧。
那,我们此时此刻学习干什么?不要学习?不要学习的人,好像不可称之为人吧,而是猿猴吧。人生在世一出生就会学习,无时不刻在学习。因为人类有着更强的学习能力,人就之所以为人了吧。我们如今放弃学习那就等于放弃做人,去做猿猴。
当然,我没有认为动物是卑贱的,我知识说明在这个世界之中,我们是人,我们有我们自己的本分,我们有我们自己的使命――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如果我们退缩,那么就是自我退化!
所以,作为一个人,若心中为人,我们就得学习、探索、解惑。虽然眼前是无尽的小疑惑、大疑惑、更大的疑惑。但是我们就是要走下去!我记得高尔基笔下的丹柯有一句话: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有尽头的!是的,一切都是有尽头的,疑惑也是如此!虽然有些浪漫主义倾向,但是我想人生就是一次浪漫主义的存在吧。虽然“前路漫浩浩”,但是推动它的进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任务,我相信必定会后继有人!
也许,我忽略了一个事情,人生在世不仅仅仅是学习、解惑而已,而且是活得幸福感。如果有朝一日,我可以推动人类认识的进步那是最大的幸福感吧。
我,作为60亿“沙之书”的手捧者之一,愿无怨无悔的学习、工作、解惑、推动认识进步!愿我自己久远地记住这一点去点亮我前面的路,不让我迷失方向。
坟场之书读后感篇十八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丛林故事》读后感。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热带丛林,我仿佛亲眼目睹了有趣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人的的表现与动物的'表现的巨大反差是作者对于人类愚昧与猜忌的无情批判。
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清新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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