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的读书心得(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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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的读书心得(通用20篇)
时间:2023-11-28 12:40:13     小编:LZ文人

阅读是培养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有效途径,我们应该多读一些优秀的文学作品。在写总结时,要注意准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思考。以下是一些优秀运动员的经验和教训,希望可以给大家启发。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一

波澜壮阔的一幅时代画卷。

历史证明,除了心志坚定到顽固的白嘉轩和活得似圣人般的朱先生这两类人,人民都是盲目而易被鼓动的,而革命却大部分恰恰是由此类人完成。可想而知,其中的混乱和血腥。

陈先生笔下的人物是如此血肉饱满。

能坚守自己不变的能有几人,世间多的是诸如白孝文这种识时务的,但白嘉轩就能这么坚持一辈子,即便被打折了也能看到那笔直的铮铮铁骨。恪守祖训,脚踏实地,不争不抢。黑娃看到他的畏惧,未尝不是一种自卑。

朱先生,一生洞察世事,也正是因此对人性、对变化有一种超脱常人的悲悯,才会闭门造书。在旧时代,大家本着尊师重道还能求得一方清宁;而到了后面却被掘坟批评,真真是让人牙颤!可见革命的初期啊,就是暴民盲目无知的一场闹剧。

希望世界上多一些白嘉轩和朱先生,他们才是撑起民族不倒的骨架,没有他们,就只有浮躁的一张皮相,底下尽埋着丑陋。

更有人性的复杂,让人赞叹。白孝文、黑娃的转变,都是让人猝不及防的,好人变坏,坏人变好,在陈老笔下,这些变化时而让人扼腕长叹,时而让人拍案叫好,但一切都合情合理,可见功底。

还有对白鹿原那些自然之景、劳作之景、人情之景的描述更是让人拍案叫绝。这是我们穷尽一生也不会想得到的比喻——蛋黄一般的太阳,像鸡毛一样褪去的秋天……只有经历了那片土地和真实生活的人,只有真正对那片土地充满了热爱的人才写的出这样的句子。所以人常说文学来源于生活。而我们越来越枯竭的笔端,却只有不断被消费的泡面文学。

真佩服那一辈的作家,真的沉淀了厚厚的经历然后将其倾注为文字,每一笔下去都是人生的深刻感悟。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二

出于好奇,我打开了《小王子》这本书来看,虽然一开始没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可现在的我,却觉得正如书中所说的:水对心是有益处的。而《小王子》就像水一样让我的心灵清澈透明。尤其是它那含情脉脉,又带有淡淡的哀愁的表现手法,更令人读起来回味无穷。

他,是一个拥有着一颗小小的星球的人,星球上有两座活火山、一座死火山、还有一些讨厌的猴面包树与一些单调的花。他伤心的时候,就爱去看夕阳,他曾经一天中看了次夕阳,因为只要搬着小凳子挪几步,就能每时每刻的看到。而他,就是这么一个孤独的、每天追着夕阳跑的小王子。

不过后来,小王子爱上了了一朵美丽的玫瑰花,他认为这是一朵独一无二的花,她很骄傲,同时也很招人怜悯,她在谎言被揭穿以后会反复咳嗽。可后来,他却因为玫瑰的一次恼怒而对爱生起怀疑,于是便离开了自己的星球,抛下了她,开始了自己的旅行。

一路上,小王子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人,如没有一个臣民的国王、爱虚荣的人、自相矛盾的酒鬼、只知道数星星商人、地理学家……最后来到了地球。

后来,小王子还驯养了一只狐狸,当小王子看到了一大片与他的玫瑰一模一样的花时难过极了,狐狸安慰他:“被驯养了就是独一无二的,本质用眼睛是看不见的,只有用心才能看清楚。应该用心灵去追求真理。

最后,小王子后悔极了,觉得当初不应该抛弃他的玫瑰,于是,选择了让毒蛇帮他痛苦地摆脱掉他的躯壳,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去陪他的玫瑰。

《小王子》不仅批评了社会上不同类型的大人的看法,而且还从小王子与玫瑰之间让我懂得了情谊与友爱是需要包容的。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三

把这本书加入书架的真正原因是被这本书的书名和装帧设计所吸引。后来又看到好多书友都在读这本。

按照通常以往的惯例,一本书,如果读到九页的时候还没有将我带入,便放弃,因为我觉得,一本书在一开始还没有引人入胜的场景和人物出场,只会越看越瞌睡,失去看下去的欲望和意义。好在《皮囊》在第一页的时候就以一个倔强的九十九岁高龄的裹脚的阿太将我拉入了特有的闽南风情的小镇里,这个九十九岁高龄的阿太看尽了世间的苦难与变迁,在不经意的话语中道出了人生一大真谛:“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如果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是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才”。

我们都是带着皮囊在世间忙碌的灵魂。这副皮囊的用处就是用来经历风吹雨打的,所以我们的灵魂才有处安放。

书里写到倔强的残疾父亲,对生活勇敢又无助的母亲,自尊心强烈到杀死自己的天才文展,满嘴“世界”和“理想”而遭到现实打击的厚朴,透过作者,看到他眼里的“他人”,也看到别样的人生。

这本书的最后告诉我们:其实过什么样的生活并不那么重要,痛苦和幸福也不那么重要,灵魂的清澈和满足才是最重要的。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四

总说,流行畅销书看不得。只有流传百世的经典,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在岁月中沉淀,才值得反复品味,而《红楼梦》恰是这样一本经典。

初碰红楼,虽然是两本新书,但却给我扑面而来的陈旧之感,仿佛是从历史中走出来的。很多人说这是一本难读的书,根本读不下去,但在看了数遍的我看来,每一次看都是一场生动的情景演绎。

经历是最好的老师:

若不是那年曹家因亏空罪被抄家,一落千丈;若不是经历过靠卖字画和救济为生,失魂落魄。举世传奇《红楼梦》也只不过是一场荒。唐梦罢了。锦衣玉食的生活定是孕育不出这样的佳人与其佳作的。

《朗读者》第二季近期回到了大众的视野中,并邀请了胡歌作为嘉宾之一。胡歌提起之前自己经历过的车祸,说道:“我觉得我能够存活下来是因为有事情等着我去做。”如果胡歌没有经历过那样一种生死一线的场面,也许他也不会有如今事业的成功。

只有真正经历过,才能用笔尖摩擦出最动人的文字,创造不一样的人生。

被束缚的爱恨情仇: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人之间的爱恨纠葛是众所周知的。

宝黛二人的真情实意虽然有目共睹,但却无法抵抗封建顽固势力的摧残。他们因为彼此心心相惜,互相理解而恋,但两人的思想都是与封建社会格格不入的。黛玉也无法成为贾家心仪的宝玉的另一半。

“包办婚姻”“媒妁之言”……把宝玉和宝钗硬生生捆在了一起。虽然宝钗因为自己的深谙世事取得了少奶奶的地位,但得不到宝玉爱的她也只能“埋在雪里”。

所以最终,一切拥有反封建思想,哪怕一点点的人,都只能被封建制度重重一击。不止宝玉最后的丧志,不止黛玉最后的香消玉殒,还有晴雯。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毁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反抗精神:

晴雯是宝玉房里四大丫鬟之一,因为娇生惯养,养成了得理不饶人的`性格。不善于收敛的她,得罪了不少人,也只能被王夫人撵出大观园,病重而死。读后感。“晴为黛副,袭为钗影”,与深谙世事的袭人和宝钗相比,晴雯和黛玉仿佛都是与世格格不入的人。晴雯就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在她的世界里,一切都是非黑即白的,自己也是嫉恶如仇。偏偏也就是那张不饶人的嘴,“比天高的心”,最后落得个狼狈而亡。

原来世界待她太过温柔宽厚,后来又太严厉刻薄,病重未愈便遭横祸,香消玉殒一命呜呼。

这样一个小丫鬟,曹雪芹又在写什么呢?

大概就是她心底所蕴藏的一种反抗精神了吧。晴雯追求平等,反抗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为人正直豪爽,虽然心急最快,但仍然掩盖不了善良的本质。这是与当时封建思想背道而驰的,也注定了她悲剧的结局。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五

读书给我们人生添加光彩,当我们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我们,我们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在书中人可以翱翔于智慧的天空,我们的视野也不会只存在于一省,一市,一县,一国而是整个宇宙整个空间。这就是读书所换来的乐趣。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高一围城读书心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读了这部作品以后,了解到《围城》作为钱钟书先生的经典之作,文中的睿智的语言自然是吸引广大读者的主要手段,但更重要的是,《围城》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围城的概念让我们去思考,即围城将人分成两类,一类在围城里面,一类在围城外边,而生活在围城内外的人都互相羡慕对方的生活,在《围城》中是通过方鸿渐的婚姻来阐述和剖析这个观点的。

文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从留学归国开始桃花运似乎就特别多,从“局部的真理”的鲍小姐,到浑身透着冰欺凌作风的苏文纨,在到几乎完美的唐晓芙,而在痛着三个不同的女性人物身上的发生的爱情故事都给方鸿渐带来了从未有过的快乐和幸福感。这些似乎都在给方鸿渐一些暗示,暗示他所追求的婚姻必然会幸福美满,或许不会再差了。但在方鸿渐同唐晓芙分手后,方鸿渐的感情就跌倒了谷底,直到他和孙柔嘉订婚,这一切对于方鸿渐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有半点激。方鸿渐婚后,发现一切都变了,孙柔嘉不在袅袅婷婷,而是极有主见;他和自己的家庭不在亲密无间,似乎疏远了很多。他发现他要的不是这种生活,于是他对孙柔嘉说:恋爱和结婚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恶人......

纵观现实,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和学习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就拿我们的毕业找工作来说吧,看着一些同学、好友进了党政机关,权利带来了实惠;一些人下海经商成功,经济富裕。看着这些人别墅汽车、灯红酒绿,心里痒痒得十分难过,恨不得立马辞职跳槽去捞一把。等到真的逃出去了才知道党政机关并不是那么好混,人际关系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下海经商也没那么轻易,风险大,竞争激烈,压得心里崩溃时才想起幼教工作的种种好处,有双休日,又有寒暑假,整天面对着一群活泼无邪,天真烂漫的小朋友,心理也变的轻松快乐多了,也让自己变的年轻了许多了。回头再想想有这样让你愉快的工作,还为什么要去羡慕人家呢?还有什么理由不安心自己的学习专业呢?.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选择专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_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_《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_"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我是错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_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_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_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_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阿姨,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这本书很形象地形容婚姻是一堵墙,进入城墙的想出来,没进城墙的想进去。应征了“距离产生美。”之说,谈恋爱的时候我们被激情充盈着,只恨两人不能朝夕相处,刻刻以对,便急切地想迈入婚姻的殿堂,当结婚了,随着岁月的磨砺,激情的减退,天天面对便产生了审美疲劳,以前被尘封的往事随之清晰,随之怀念一个人的日子。总之当我们一味缅怀过去,匆匆的想赶去看北方的第一场雪时,我们是否已错过身边的无数风景呢?并不因为困在围城的人想出来,没有在城内的人想进去。只因人有时非常矛盾,本来生活得好好的,各方面的环境都不错,然而当事者却常常心存厌倦,对人类这种因生命的平淡和缺少激情而苦恼的心态。好比当我们还是一名学生,我们期望能考上一所好的大学,当我们考上好的学校就希望有一个好的分配,有了一个好的分配就希望事业和爱情都双丰收,双丰收后又希望能有政治作为,当我们有政治作为后又希望。反正欲望不会是句号的,想必永远是感叹号。这就是所谓的“欲壑难填”吧!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六

《小王子》这本书一直是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加上英文原著这已经是我第三次读了,但是每次读都会有新的感受,可能这就是所谓的“温故而知新”吧。然而其实这是一部献给大人的童话。

《小王子》讲述了一个关丽又伤感故事,故事以第一人称属开。我因为大人的责怪,放弃了画画,长大后当了一名飞行员。但一直不爱搭理人,孤独地生活着。直到遇到了从外星球来的小王子,才治愈了我的孤独。

当时,我驾驶的飞机出现故障,迫隆在了撒哈拉沙漠。就在这时,纯洁、忧郁的小王子出现了,他让我给他画一只绵羊。我和他之间的纠葛,就此展开。愒地,我了解到,他原来来自一个代号b612在那颗小行星上,小王子本来深爱着一朵玫瑰,但那朵玫瑰既骄傲又任性,整天折磨他,他于是负气出走了。之后,他拜访了六个星球,分别见到了迷恋权力的国王、爱幕虚荣的人、自我折磨的酒鬼、贪恋财富的商人、机械回执的点灯人和思想儒化的地理学家,试图找到参透爱情的方法和人生的意义所在。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上。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终于从狐狸那里,学会了如何去爱,找到了人生的真谛。他还和狐狸彼此驯养”,成了朋友。但他也越来越思念他的玫瑰,最终还是决定离开地球,返回b612星球上去。于是,小王子原路返回,这才遇见了被困沙漠的我。后来,他说要带我去沙漠深处找一口井,原来是了和我一起拥有这样一段经历。当我意识到他是真的要离开时,我发现他也感动了我,驯养"了我,但是他已经决定回到他的玫瑰那里去,我的挽留无济于事。他最后求助于一条毒蛇,离开地球,重回到了b612小行星。而留给我的,是无限的星空,和星空中会笑的星星。

《小王子》中有很多隐喻,整部作品至少可以从童话、爱情和哲学三个层面去理解。就意象而言具有两面性,既代表智慧,也代表诱惑。

对猴面包树,也不止一种理解。除了代表纳粹,也代表破坏人们生活的各种事物。

玫瑰的第一种解释是爱情,也可以代表我们身边所有重要的人。另一种理解是代表归宿,代表人生的意义所在。

主人公和小王子这两个最重要的角色,其实是一个人。小王子是作者的化身,是他追求理想世界的寄托,也是他对自由和爱的认知的浓缩版。而他的形象,则是哲学和宗教的结合体。

作者吸收了宗教和存在主义的哲学思想,提出了自己对抗荒漠世界的方法。在他看来,只有爱才是最高哲学。小王子的追寻,也是作者的追寻,他是在思考人生的意义,同时也是为了给当时千疮百孔的世界找到一条出路。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七

读书是人们获取知识的一种途径,而在高中阶段,更是需要大量的阅读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在这一年的读书过程中,我体会到了很多,包括阅读的意义,方法和技巧。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我在高一阅读中所得到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启发。

第二段:阅读的意义。

在高中阶段,阅读的意义变得更加重要。阅读能够帮助我们拓展知识面,提高文化素养,并且还能激发我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通过阅读,我们可以了解更多世界各地的事物、策略和经验,这些都将有助于我们在未来的生活和学业中更有优势。同时,阅读还能让我们了解更多的人、事件和社会文化,使我们变得更加开放和有同理心。因此,高中生一定要充分利用自己的时间,多去阅读,不断提升自身的修养和素质。

第三段:阅读方法和技巧。

要想做到高效地阅读,我们需要掌握一些阅读的方法和技巧。首先,我们需要在阅读前明确自己的阅读目的,有针对性地选择阅读材料。其次,我们可以采用“快读-慢读”的方式,尝试快速浏览一遍全文,然后再有目的地慢慢阅读。最后,我们需要做好笔记,将自己的阅读体会、感悟以及生词、特殊短语和名言警句记下来,这样能够提高自己的记忆力和思维深度。

第四段:阅读的好处。

通过阅读,我们不仅仅能够扩大自己的知识面,还能够得到很多实际的好处。阅读能够增强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让我们更加优秀地掌握语言,提高表达的准确性和逻辑性。另外,阅读还能够提升我们的思辨能力和分析能力,让我们在自己的学习和思考中更加敏锐。此外,阅读还有助于提高我们的人际交往能力,让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更加圆滑和得心应手。

第五段:结论。

在高中阶段,阅读是至关重要的,它能够让我们扩展自己的知识面、提高自己的素养和修养。我们需要掌握好阅读方法和技巧,克服阅读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以达到高效地阅读的效果。通过阅读,我们还能获得很多实际的好处,提升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融入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因此,我们应该坚持阅读,将它作为逐步成长和发展的重要途径,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储备和人文素养。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八

自曹雪芹增删数十次,批阅十载,呕心沥血,始成红楼一书。曹老先生应当名垂千古了,做个文学巨匠。此书之后果然广泛流传,虽历经查禁,此书生命力亦超强,凭着巧妙的改名换姓,转身一变为石头记“苟延残喘”于世间,一百多年后影响不同凡响。对于伟大作家曹先生的研究,称之为曹学,对于伟大作品《红楼梦》的研究,称之为红学。这部书酝酿了多少少男闺女的情思,成了“自由恋爱”的典型例子。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或许引用进口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红的光芒只有知心的人才能看到。

博的学者教授都来参上一脚,做起红楼梦的大众化教育,争论讨论热热烈烈,搞的我都不好意思拉。潇湘妃子说:这样啊,只能怪现在的人太聪明了,任何事都跑去做文章。人们对我的误解太大了,该赶快在大观圆开个记者招待会,澄清澄清,要不红楼梦又得遭到封杀了。曹先生说:早知今日,就不该拿贾雨村来做唬头了,说是假雨村言了,书名不如一早改成〈曹雪芹风流传〉好了。说罢大笑而去,。

(说实在的我这不是亵渎书魂,只不过就事论事,发泄一下心中积压已久的不平之气而已)。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九

在中学老师就曾推荐过《史记》这本书,告诉我们,作为一个中国人要了解自家的历史文化,必读《史记》,没想到我直到大学才开始读史记》。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读《史记》,可以感到3000年前是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争霸的峥嵘岁月。《史记》是我国第一步通史,记述了皇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司马迁奋起写作,用了整整18年时间,在他60岁时,终于完成了一部52万字的辉煌巨著——《史记》。这部前无古人的著作,几乎耗尽了他毕生的心血,是他用生命写成的。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史记》思想深刻,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为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王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

在司马迁笔下,有多少英豪以他们的汗与血,情与志来尽忠,书写“精忠报国”这四个熠熠生辉的字。“风萧萧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荆轲受命大厦将倾之时,壮志未酬咸阳宫;“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李广纵马西北塞北,笑谈渴饮匈奴血。这一幕幕波澜壮阔的史剧,已褪色成书页发黄的史书,铃铃作响。二就是书页翻动之间,那精神的钟鸣绵延至今,声声清晰,声声震撼,余音袅袅,激荡心间。《史记》传递着那古老、悠扬的钟声——精忠报国,一首在中华历史长河中荡气回肠的英雄交响曲。它让我领悟到什么叫做“精忠报国”的豪情壮志。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百姓与其团结一心,风餐露宿,终于制服水患,而使华夏民族能一代一代生息繁衍,勾践卧薪尝胆,越国百姓与其同甘共苦,奋发图强,最终雪耻复国,而成诸侯强国。今天,这精神依然在发光,在弘扬。曾记得,在20__年年初暴风雪肆虐的日子里,正是全国上下万众一心让我们挺过了难关——武警战士扑在高速公路上顶着寒风奋力除雪,疏导交通;电力职工在高空连夜抢修受损电网,甚至付出了宝贵生命;出租车司机在油价高涨的日子里免费接送贫困市民。古往今来,在困难挑战面前,尤其是在事关民族利益的紧要关头,众志成城,每个国人心中的一道长城。

培根道: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是善辩。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在迅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我们的科技越来越先进。我们党的生活越来越美好,但是我们依旧需要中华民族聪慧的祖先给我们奠定精神基调,在我们构思宏伟蓝图时,给我们前车之鉴,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在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中找到我们的幸福未来。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十

两千多年前,有这样一个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着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难以企及更无法超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司马迁为李陵辩护,得罪了汉武帝,获罪被捕,被判死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为了完成父亲遗愿,完成《史记》,留与后人,含垢忍辱忍受腐刑。后获赦出狱,做了中书令,发愤着书,全力写作《史记》。

我相信现在的人很少有他这种毅力和勇气。常人从狱中出来,就自甘堕落,萎靡不振。而他,却铸成了史家绝唱——《史记》。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司马迁身受腐刑,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都受到巨大打击。司马迁认为“最下,腐刑极矣”,曾多次想到自杀。但是《史记》还没有完成,父亲的遗愿还没有实现,自己的身躯是属于《史记》的,也是属于父亲和自己的理想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如果自己就这样死了,与蝼蚁何异,死得也太不值了。他坚强地活了下来,决心以的毅力来完成《史记》。司马迁出狱后,被用为中书令。中书令是皇帝身边的秘书,被目为“尊崇任职”。但此职系宦官充任,司马迁因受腐刑,得以充任此职,他认为是一种无法忍受的耻辱。但他从个人的悲怨中解脱出来,忍辱着书,献身于《史记》,留下了宝贵的实录作品。因为这本书很厚,我只挑选了部分来阅读。我首先看的是最感兴趣的帝王篇,里面的“五帝本纪第一”,记载的是远古传说中被后人尊为帝王的五个部落联盟首领——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的事迹,同时也记录了当时部落之间频繁战争,部落联盟首领实行禅让制,远古初民战猛兽、治洪水、开良田、种嘉谷、观测天文、推算历法、谱制音乐舞蹈等多方面的情况。五帝的传说,几千年来深深扎根于中华民族的心里,被当作贤君圣主的楷模历代传颂。“炎黄子孙”早已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的亲切称呼,“人皆可以为尧舜”、“六亿神州尽舜尧”,也早已成为鼓励人们贤能为善的有力口号。

我想,司马迁之为司马迁,《史记》之为《史记》,人有侠气,书有侠气,实与这种人生经历有关。一帆风顺,缺乏人生体验,要当历史学家,可以;但要当大历史学家,难!我认为,“大历史”的意义就在通古今,齐生死。以个人荣辱看历史,固然易生偏见,但司马迁讲历史,却能保持清醒客观,即使是写当代之事,即使是有切肤之痛,也能控制情绪,顶多在赞语中发点感慨,出乎人生,而入乎历史,写史和评史,绝不乱掺乎。对司马迁的赞语和文学性描写,我很欣赏。因为恰好是在这样的话语之中,我们才能窥见其个性,进而理解他的传神之笔。例如,在他笔下,即使是“成者为王”的汉高祖也大有流氓气,即使是“败者为贼”的项羽也不失英雄相。就连当时的,他也会说“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就连李斯这样的“大坏蛋”,他也会描写其临死之际,父子相哭,遥想当年,牵黄犬,逐狡兔的天伦之乐。很多“大人物”写得就像“小人物”一样。同司马迁的“发愤著书”有关,《李将军传》也值得一读(有趣的是,它是放在《匈奴传》和《卫将军传》的前边)。他讲李陵之祸,着墨不多,对比《汉书》,好像一笔带过。这种省略是出于“不敢言”还是“不忍言”,我们很难猜测。但他在赞语中说:传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其李将军之谓也?余睹李将军,悛悛如鄙人,口不能道辞。及死之日,天下知与不知,皆为尽哀。彼其忠实心诚信于士大夫也?谚曰“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也。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选择了忍辱负重,他也因此实现了他的治史理想,从而为后人所敬仰。如果他当初不堪受辱,那会留下一个多大的遗憾啊。

有时候活着要比死亡承受更大的痛苦和折磨,需要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如果伍子胥、司马迁他们一死了之,历史将会因之而失色不少。有时候死亡要比活着更有意义,因为事已至此,无可挽回,唯有一死既可了却此恨,又可以惊醒沉醉的世人。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十一

本书描述了主人公怀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梦想破灭之后。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与小市民和大学生交朋友,从此喀山的贫民窟和码头成了他的社会大学。他无处栖身,与人共用一张床板,在码头,杂货店等四处做工。后来,因接触大学生和秘密团体的成员以及西伯利亚流放回来的革命者,思想也发生了变化。他阅读革命民主主义和马克思民主主义著作,甚至参加革命活动,在革命者的引导下,摆脱了自尽的精神危机。十年他在思想;学识;社会经验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看完这本书,不禁使我想起上高中以来所遇到的困境,无数的压力使我的心情曾一度陷入焦虑中。无奈之下,只能硬着头皮死撑着说:‘自己选的路,爬着也要走完’。现在想想,我的经历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我们都是平凡人,而他却能在那个不平凡的年代,表现的那般不平凡,他树立了坚定的信念,他学会了正视自己,学习了他人之长,磨砺了不可摧毁的意志。

对未来,他有清晰的打算,对当下,他脚踏实地的勤奋学习;勤于思考;持之以恒。对过去,他无怨无悔,因为他曾全力以赴。面对艰难的生活,他在书中写到:‘苦难的日子里我变得更加坚强,我并不奢望他人的施舍,也不渴求偶然的好运降临,生活环境越艰苦,越能磨练人的意志,增加人的智慧,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对话”。的确如此,这本书让我知道;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放弃就等于失去。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十二

《项链》这篇小说,主要抨击、鞭挞的,就是享乐主义。然而,在享乐主义泛滥的今天,我们是否反思过呢?曹文轩曾经说过:“年少时,就有一种痛苦的风度,长大后才可能是强者。”是的。如果天天养尊处优惯了,突如其来的时间我们又怎么面对?可是如果在逆境中生长,就会让人变得更成熟。如果玛蒂尔德一开始不虚荣,是一个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女人,彻底摆脱依赖心理,那么结局还会是这样的吗?所以,不一定条件优越就是好事,逆水行舟,也并不是一无是处。遇到生活中的困难,我们应选择的不是回避,而是面对。因为逆境能让我们成熟起来,冷静起来!

莫泊桑的小说《项链》刻画了一个追求享受、虚荣心极强的'小资产阶级的妇女形象――路瓦栽夫人。她是个美丽但不富裕的普通妇女。偶然的机会使她得以参加盛大的晚会,为此她做了件礼服又去借了项链,在晚会上大出风头,陶醉于妇女们所认为最美满最甜蜜的胜利里。可是后来却丢了项链,她和她的丈夫不得不辛苦十年来赔偿项链。我们从她借项链、丢项链、赌项链的不幸遭遇中,可以看到,她的细胞中充满了虚荣的原生质,“虚荣”占据了她整颗心,她脖子上闪闪发光的项链,其实质是无形的锁链,美丽动人的背后是可怕的苦果,丢了项链,戴上了锁链。

所以,在生活中,我们应做一个自信自强的人,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不图名利,不图钱财。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学会沉着和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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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的读书心得篇十三

老舍先生是一位著名的小说家和剧作家,我们经常接触到他的作品。今年夏天,我品尝了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这部小说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真实地描绘了北京的一位人力车夫――祥子的悲惨命运。

祥子总是坚强而奋斗,他所梦想的只是为了自己的劳动而过上独立的生活。像他这样善良正直的人,却得不到上帝的爱。最后买的新车被抢了,妥协娶了自己不爱的虎妞,自己喜欢的小福子被卖到白房后自杀……这些事情给了祥子一个沉重的打击。他想用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但经过这些打击,他对生活失去了信心,自愿堕落,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最后,他忍不住被夏太太的诱惑,得了脏病,变成了一堆行尸走肉。

我非常同情祥子的悲剧。因为他是一个非常诚实的人,但他结束了。事实上,他一开始也在努力与生活作斗争,但他没有坚持。如果他坚持下去,事情就不会这样了。

事实上,祥子之所以如此结束,是因为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不合理。书中说:人们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来,但现在人们仍然把他们的同类驱到野兽中。祥子还在文化之城,但他变成了一只动物。这根本不是他自己的错。可以看出,当时的社会真的可以把人变成鬼魂!

可以说,这是一场悲剧。与此同时,祥子的最终堕落与社会的堕落是分不开的。有些人为自己的未来而努力工作,因为他们出身贫寒,但他们失败了。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是一个残酷的社会。在现实社会中,金钱似乎代表一切。什么知识大于金钱。因此,要想在现实社会中立足,充分的知识和良好的生活背景是必不可少的。

与此同时,作者通过祥子反映的人格变化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祥子在生活压力下一步步堕落成社会垃圾。如果环境不是那么糟糕,祥子就不会这样了。很多时候,我在想,如果祥子生活在当今社会,情况肯定会有所不同。但事实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即使在当今社会,还是有很多问题值得思考,很多事情就像鱼和熊掌不能兼得。而且这种问题似乎越来越多,大多数人和祥子一样,为了生活抛弃了性格。当人们醒来时,他们会发现后悔已经太晚了,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所以,祥子后来的样子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

从生活开始的那一天起就没有了,所以我们没有退路,所以我们不能退缩,所以我们只能前进,所以我们必须永远不要后悔。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十四

《海底两万里》世界上有无数的名著在闪闪发光。这些名著都是伟大作家们自己生活的写照,他们用自身的一种不懈的魅力,感动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法国科幻大师儒勒·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就是其中之一。《海底两万里》讲述了法国博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探海旅行的故事,作者以追捕海怪为线索,用奇妙的手法,为读者们展现了一幅幅壮丽画面,讲述了一个个精彩的故事:神秘的海怪、美丽的海底森林、庄严的海底沉船、丰富的海底宝藏、惊险的南极之旅、“复仇”计划……故事惊险曲折,引人入胜。人物描写非常细致;画面多姿多彩,气象万千、千变万化。读起来令人惊心动魄,全书语言平实,文字流畅朴实,情节曲折生动,读起来有一种特殊的舒服。整书上下都是运用了幻想和事实的方法写的,故事情节也非常生动,让读者也有同样的感受,大大的满足了读者们阅读需要,让读者可以大饱一次眼福。此书从头到尾都在向读者们讲述科学的好处、优点,大大地激发了读者们热爱科学、勇于探险、大胆幻想的可贵精神。我们要轩昂阿龙纳斯教授学习他这种顽强不屈的精神!

《海底两万里》读完这本书,我真想随尼摩船长一起探索海底的所有秘密,可惜没有阿龙纳斯教授那么的好运。故事起与1866年一件闹的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还有很多船因此而沉没。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上战船“林肯号”追逐怪。谁知与同伴一起落入海中,尼摩船长告诉我们这是一艘潜水艇叫“鹦鹉螺号”,他的外壳是用钢铁做的,它的一切来自电。鹦鹉螺号与外界毫不相干,它里面有许多奇珍异宝。教授阿龙纳斯、鱼叉手尼兰德、以及仆人和尼摩船长在海底漂流冒险。他们在海底狩猎过、被冰层盖住过等等等等许多稀奇的事。我真佩服作者,而此书的价值远远胜过前者,毕竟在1870年能写出这样奇幻小说并流传至今是极为珍贵的。作者的想象力也是非常大的。而至今天,事实证明作者儒勒·凡尔纳的一切幻想或是推理都是有现实作为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阿拉伯海底地道,苏伊士下面一条通往地中海的地道》,一块沉没的陆地《大西洋洲》.在未来世界,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造出这样惊天动地的船来的。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十五

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

鲁滨逊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生活必需品展开顽强的斗争。其中,安顿家园,造独木舟可以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恶徒的事件,说明鲁滨逊坚韧不拔的精神。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我想:我们作为学生的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十六

读过的古今中外作品中,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是印象深刻的一部了,《老人与海》读书心得。总是忘不了老人那抗争的场景,忘不了那绝不屈服的人的尊严和勇气。或许现在回忆起来的感触和当时刚读完的有点不一样吧,但总的来说,书中印象深刻的情节还是能记住的。

老渔夫在海上一无所获地漂流了84天后钓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一条比他的渔船还长2英尺的鱼,是在拖着渔船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才被刺死的。老人的命运似乎并不成功,他又遭遇了鲨鱼,经过殊死的搏斗,马林鱼只剩下一副骨架。

永不言败,是我读完《老人与海》感触最深的一点。老人面对比他的渔船还长2英尺的马林鱼并没有退却,而是更加兴奋,自己终于可以钓到鱼了。即使和大马林鱼整整周旋了两天两夜才征服它,老人一点都没有后悔当初想要征服它的想法,而是看到自己的战果,非常心满意足。在回去的途中遭遇鲨鱼的攻击,老人并没有为了保命而把自己获得的战果抛出去以便逃离鲨鱼的攻击,而是选择了反抗――与鲨鱼搏斗。这就是永不言败的精神,无论遇到多大的磨难,都不会轻易说不。

人活着,唯一能确定的必然,就是走向死亡,心得体会《《老人与海》读书心得》。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必然的东西可以依靠。既然人是靠偶然活着的,那么支撑人生存勇气的,就只有自信了。如果丧失了自信,在持续那么多天的背运之后,桑提亚哥还有勇气和毅力出海捕鱼吗?因此人活着就必须自信,不自信是人消费不起的奢侈品。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我们,就是要朝着胜利者的方向去摸索,做一个自信且永不言败的老人!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十七

窗外,窗内,点点桂花香,内心的一点一滴在钢琴下化作一个个跳跃的音符。在充满桂花香的空气里,任它到处宣泄,让它随风飘扬。

我本就不是个优雅从容的人。随手从琴房里拿起一本书向小院走去,拿起的那本竟是儒勒·凡尔纳的著作——《十五岁的小船长》。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我似乎航行在这片美丽而又神秘莫测的海洋中,充满着遐想的海浪,而这正是实习水手迪克·桑德所向往的地方。

我轻轻合上书,但书中那扣人心弦、起伏跌宕的情节依然在我脑海中徘徊……。

那是一个血腥的日子,“流浪者”号上的船员在与鲸鱼的搏斗过程中不幸全部丧生。年仅十五岁的迪克·桑德临危受命担任船长一职。然而,没想到厨师内格罗竟是一个阴险狡诈的人,他想把全船人员都骗到非洲当奴隶卖掉。内格罗一系列的破坏导致了“流浪者”号被迫在非洲的安哥拉海岸触礁,走进了险象环生的非洲。靠着过人的胆识与智慧,迪克·桑德带着威尔顿夫人一行人历经千辛万苦走出了非洲,回到了他们梦中的家园。

我欣赏迪克·桑德,他航海知识浅薄,却能在海上乘风破浪。小小年纪,却能_阴谋诡计,他像巨人一样带大家走出了险象环生的非洲。看到这里,我眼前出现了一幅画——大风呼啸着,像魔爪一样令人害怕,而他站在船头,凝视着远方,尽显英雄本色。

望着窗外那盛开的桂花,我思绪万千。“没有,只有更好。”让我们一直向前奔跑,朝着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吧!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十八

初读《皮囊》,是在大一上学期,读这本书充满了戏剧性,最开始看见它是室友买回来的,当时并没有读的欲望,反倒是过了一个假期,开始新学期的时候想找点儿东西读一读,就选择了这本书。两天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然后开始了很多思考。

翻开皮囊就被其中的一句话所吸引:“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仔细想想,着实如此。家乡、亲人,现代的我们常常忽略和逃离的话题,在作者的笔下蔓延开来,让人心疼,教人反省。这像作者的独白书,回忆着故乡的一切,懊恼着自己错过的一切,父亲、阿太、成刚,每一个故事都像在深入的剖析当事者,同时剖析自己。生命是旅程,有时候我们匆忙赶路,常常会忘记停下来看看当时周围的景和人,我们以为前方会更好,我们渴望赶紧逃离当下这段痛苦,然后在匆忙中,我们来不及思考生命本身的意义,来不及反问自己内心的渴望。我们沿着大部分人走过的路前进,认为那就是对的路;我们用别人的标尺来丈量自己的人生,我们总是活在别人的期待里。于我,尤其在高三那段最艰苦的岁月里,不仅有着升学考的压力,还有家庭的种种变故,家人的亡故,将自己压成一个神经脆弱与敏感的“精神分裂者”,那时候,我常常会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人生有什么意义?活着是为了什么,结局都是死亡,我们为什么还要这么拼命,开始幻想人生虚无论。现在回想起来,倒觉得很可笑,其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你要做的事,就是好好地活着。

书的前半程,关于黑狗达的阿太、母亲、父亲,那种刻进心里的画面,强韧地坚挺地,以不倒的姿势立在我的眼睛里,悲凉却又壮丽。正如韩寒所说,他会把这书带上旅途,慢慢读,希望再慢一点。这一部分是我最爱的,眼眶失去了掌控力,我用纸巾抹着眼泪,心里却依旧滚烫。在《我的神明朋友》、《张美丽》里能看到那个鲜明的闽南小镇,鲜活老旧,敬畏神灵,操守着传统的宗制规矩,有着自己的热情和冷漠。那样的小镇,在海的包围下,用延续的方式一直古老的存在着,养育着小镇上每一个生趣复杂的人。阿小、文展、厚朴,黑狗达的朋友们,以不尽相同的失败的悲凉姿态教会他思考,也教会我们成长。他们都用着各自的努力在试图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那些被称之为梦想的追求,凄凉、可悲却又处处彰显伟大。梦想于实现者而言是美妙的成就感和幸福的结果;于那些失意者而言,是保证他们在这一整个过程中血脉喷张的源动力,是失败后的一曲悲壮的挽歌。但他们也曾因梦想灿烂过、激情过。多么可笑的嘲讽和慰藉。谁的青春不激昂热烈过,厚朴是梦想的代言人,也是向世界的宣战者,却惨败在现实中。或许黑狗达要提醒我们的就是这个。对黑狗达有着某种超常的好感。尽管在此之前对他一无所知,尽管所有的搜索引擎上显示的都是类似的不多的资料,但对他有着某种卑微的崇拜和极度的羡慕。并不只是因为他的行文风格和笔锋,从某种程度上说,他是我梦想的模版,他的人生是我很多个白日梦里的样子。或者我们有着相似的成长,但对于人生和梦想他有强大的掌握力。

他从小镇出来,读着并不牛逼的大学,靠着对梦想良好的经营和刚好的勇气前往他们所谓的天堂里的北京。然后又靠着卑微的执着和精准努力的执行,从北漂的泥潭里开出自己的花。北漂听上去是一个令人畏惧的词。所有的北漂身上似乎都驮着与身躯不相符合的梦想,有的人坚持下来了,他就变强大了;有的人一直漂着,变成雾霾里一道没有份量也谈不上意义的黑影。有人吐槽说如果你讨厌一个人就让他去北京,去成为那些活在天堂里的人。帝都是追梦者的坟墓,随地可见的小小的坟墓,行走着、哭泣着梦想遥远又伤悲,像长在厚朴脑子里的疼痛一样虚幻,但梦想更像是黑狗达的人生,每一步走得精准努力,变得真实可人。黑狗达是北漂里得见天日的一个,但也是最平凡的北漂里的一个。

我从小生长在江苏农村,虽然现在我无比想要一个大大的光辉灿烂的未来,但依旧认为童年时期美得不可方物,我记得家附近的紫云英田里到了春天的时候大片紫云英散发出的那种甜甜的香味,记得和小伙伴们一起钓龙虾的夏天、烤番薯的周末、跳皮筋的傍晚。那是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光,没有涉足大人们的社会,一切都澄澈美好。随着年纪渐长,许多感情目的不明,去向不定,复杂的人际关系让我开始怀念幼时无拘无束的日子。但人终归要成长,要向前看。

值得一提的是,《皮囊》里出现得最多的一个具象是“病”,父亲的病,朋友的病,自己的病,黑狗达喜欢将他们称之为“病”,需要被治疗的对象。长在皮囊里的我们,患着各式不同的病,有的严重有的轻微,有的与生俱来,还有的是后来被传染的,大概人生就是一个治愈的过程。

一直喜欢杨绛先生的那段话:我们曾如此渴望命运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人生最曼妙的风景,竟是内心的淡定与从容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是啊,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无关。如黑狗达祖母所讲,我们拥有的不过是一具肉身,一副皮囊,无所惧,也要无所忧。天地蝼蚁,一念之差,何不轻松快乐,竹杖芒鞋轻似马,一蓑烟雨任平生。作者描述的身边人,活生生的,小人物,随便拿出一个故事都可以拍出《岁月神偷》这样怀旧题材的电影。艺术来源于生活,平凡人的一生仍要经历不少的波澜曲折。曾经富有的如今贫穷,曾经强大的如今苟且,曾经贫寒的如今光宗耀祖。世界太奇妙了,你永远无法猜透一个人的一生会怎样度过,经历什么,变成什么。无限唏嘘,行走世间,只是想像父亲一样踏踏实实的走,但行好事,不问前程。

不可取代与复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蔡崇达用自己的文字作品反反复复在表达对生命的尊敬和畏惧,在每一次排山倒海而来的不幸倾轧面前,学乖自己、勇敢面对、收拾残局、调整心绪、重新上路。这一过程,说来容易,要做到,谈何容易?不经历一番痛彻骨的摔和打,怎么换来金刚不坏的身与心?太残忍!

作者下笔是冷静的,在阅读某些章节的时候,似乎存在片刻的抽离,剥开了作者与主人公的亲情关系,似乎在冷眼旁观一个身边的陌生人。这种冷静与理智,让读文字的人后脊梁发怵,不禁地打哆嗦,但是,仅仅一个回笔,作者又融入到当事人情感起伏与悲辛交加的状态当中,那种痛如切肤的淋漓感,那种笑中带泪的酸与涩,那种苍凉人生的悲壮歌,不由得让人唏嘘不已。

“我常对朋友说,理解是对他人最大的善举。当你坐在一个人面前,听他开口说话,看得到各种复杂、精密的境况和命运,如何最终雕刻出这样的性格、思想、做法、长相,这才是理解。而有了这样的眼镜,你才算真正“看见”那个人,也才会发觉,这世界最美的风景,是一个个活出各自模样和体系的人。”

我们都需要反复思考和衡量的是,在你的生命里,什么是你珍视的,什么是你在乎的,什么是你追求的,什么样的人是你爱的。你总得告诉自己些什么。所以说,路过我们生命的每个人,都参与了我们,并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然而海是藏不住的。海藏不住,也圈不住。对待海最大的办法,就是让每个人自己去寻找到和它相处的方式。每片海,沉浮着不同的景致,也翻滚着各自的危险。生活也是、人的欲望也是。以前以为节制或者自我用逻辑框住,甚至掩耳盗铃地掩藏住,是最好的方法,然而,无论如何,它终究永远在那躁动起伏。我期许自己要活得更真实也更诚实,要更接受甚至喜欢自己身上起伏的每部分,才能更喜欢这世界。我希望自己懂得处理、欣赏各种欲求,各种人性的丑陋与美妙,找到和它们相处的最好方式。我也希望自己能把这一路看到的风景,最终能全部用审美的笔触表达出来。

我们的选择就是我们的生命,我们走过了千里万里路,经历了千千万万个选择,最后造就了今天的你我。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十九

在我的心目中,她就是一个女神。她不仅有高尚的品质和人格,还有着巨大的贡献。她因为发现并提炼出镭,在1920年获得诺贝尔化学奖,成为世界上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第一人。但她却淡泊名利,继续研究科学。她对事业有着很深的执着,还与着无私奉献的伟大精神。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在我认识的所有着名人物里面,居里夫人是一个不为盛名而颠倒是非的人。”

居里夫人给我们叙写了一个个传奇,一个个奇迹。偏偏是在她最艰难的情况下,完成学业和伟大成就。她的经历告诉我们,知识是多么的可贵,如果不是因为她甘于刻苦学习并掌握知识,如果不是她那锲而不舍,顽强不屈的精神之柱支撑着,就不会发现并提炼出镭。这个伟大的成就是无人否定的,大家都崇拜她,赞颂她。

读了这本传记,使我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居里夫人的精神,现在这种精神是不断但无形地激励着我。使我明白了许多,也让我今后的人生有了新的目标和计划。我原来紧封着的“窗户”,因为我被居里夫人的精神彻底征服了;现在这扇窗户怅然、豁达地打开了。

居里夫人锲而不舍,坚定不移的精神永远照亮着我的心窗,直至成功之道。并再一次地感动了我。

高一的读书心得篇二十

史铁生大家并不陌生,算得上是一个巨匠名流,我佩服他,不是因为他的文章,也不是因为他的那种生存精神,而是,我也说不清楚。心中就是有那一种感觉,说不清楚。

史铁生先生曾经这样解释自己的名字:“心血倾注过的地方不容丢弃,我常常觉得这是我姓名的暗示,让历史铁一样的生着,以便不断地去看它。不是不断地去看这些文字,而是借助这些蹒跚的脚印不断看那一向都在写作着的心魂,看这些心魂的可能与去向。”这可以看做是对他的作品一生的诠释。

史铁生肉体残疾的切身体验,使他的部分小说写到伤残者的生活困境和精神困境。但他超越了伤残者对命运的哀怜和自叹,由此上升为对普遍性生存,特别是精神“伤残”现象的关切。

试着想一想,史铁生的创作何其成功,看那句“爱是人类唯一的救赎。”再举这句“我其实未必适合当作家,只不过命运把我弄到这一条路上来了。左右苍茫时,总也得有一条路走,这条路又不能再用脚去,便用笔去寻找。而这样的我,后来发现利于此一生,利于世间一颗最为躁动的心走向宁静。”又有几句“我向往着这样的写作—当白昼的一切明智与迷障都消散了以后,黑夜要我用另一种眼睛看这世界。”“我从双腿残疾的那天开始想到写作,要为活着找一个充分的理由。”“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写一点东西。”

蒋子丹说:“我们从史铁生的文字里看得到一个人内心无一日止息的起伏,时也在这个人内心的起伏中解读了宁静。”许纪霖说:“在红卫兵一代中,史铁生也许是极少数能够超越自身,具有现代意识的作家。”说:“铁生对生命的解读,对宗教精神的阐释,对文学和自然的感悟,构成了真正的哲学。他幻想脚踩在软软的草地上的感觉,踢一颗路边的石子的感觉。”

《我与地坛》算得上是史铁生的成功之作了。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眼睛极其湿润,暂不多说,史铁生先生永远是一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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