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救母读后感(热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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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救母读后感(热门18篇)
时间:2023-11-28 15:47:14     小编:书香墨

读后感是通过书写来记录自己对所读内容的理解和感受,同时也是对读书过程中提出问题和思考的一个总结。6.写好一篇读后感,除了深入分析书籍内容外,还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写作技巧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旷野救母读后感篇一

《沉香救母》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沉香这个人物,他拥有决心、信心和耐心。

在沉香救母的过程中,二郎神一向追杀他,阻挠他救母亲,正因为沉香有决心、信心和耐心,所以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胜利。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天上的三圣母握有镇山之宝“宝莲灯”。一天,三圣母下凡游玩,遇到了一个年轻书生刘彦昌,刘彦昌和三圣母一见钟情,他们便结为夫妻,过上了恩爱无比的幸福生活。三圣母和牛郎织女、白蛇许仙一样所以触犯天条被哥哥二郎神压在华山下。之后三圣母生下了一个孩子,起名沉香。沉香得知身世之后,为了救被压在华山下的母亲,努力学习武功,经历了千辛万苦才找到一把神斧,只身赶赴华山,劈开了那牢不可摧的华山,救出了母亲。

看完这本书我感受很多很多,沉香的孝心,他为了母亲,历经千辛万苦。他刻苦练功,一心只为救出母亲,沉香母子相逢,亲情依依,苦尽甘来。沉香那种坚持不懈,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深深地感受到,我们在生活中遭遇困难的时候,不能气馁,应当向沉香学习勇敢地去应对,去克服。

读完这本书后,我应当向沉香学习做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

沉香救母,孝感动天。沉香虽为凡人,但他有一颗善良、正义的心,他拥有决心、信心和耐心。

以高贵的品质赢得了孙悟空等神仙的帮忙,使得他在与二郎神的抗争中最终获得了胜利,救出了母亲。

故事中的天界至宝宝莲灯,仅有用真心才能点燃。

这告诉我们,仅有品德高尚的人才能获得天地间的敬畏,也仅有用真心、至诚、无私的爱才能无往不胜。

旷野救母读后感篇二

我读了一篇《旷野救母》的文章,文章讲述了一孕母在去看父亲的途中发现车祸,生命垂危,同行而且精通医术的十二岁的大女儿弗露因为发现母亲静动脉被铁片刺破了,为了不让妈妈有生命危险,在没有估量输血机器的情况下,把自己的.血输给妈妈,让母亲和死神擦肩而过,母亲得就救了,自己却因输血过量而没能拉着妈妈的手在一起了。

这个故事使我受益非浅,女儿为了让妈妈活着而牺牲自己的精神是我们小学生所缺乏的,为了让亲人活着而牺牲自己,我们可从来都没有想过,有时还认为妈妈爸爸很烦,但我们想过吗?我们的生命是妈妈爸爸给的,没有他们哪里有我们呢?难道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当然不是,爸爸妈妈的生育之恩,我们一辈子也还不了的,在我们生病住院时,父母不分昼夜的守护着我们!生命垂危时,他们甚至牺牲自己,难道反过来时,我们如果不去救爸爸妈妈,那我们还有没有人性?就算我们还没有生命垂危过,但亲人们垂危时,我们也得守护,我们不能把他们送给死神!

这个故事还让我懂了另一个道理,弗露遇到这种突发事件时,从开始时的惊慌中迅速冷静下来果断采取措施,运用平时学来的抢救技能,在没有任何帮助的情况下为母亲获救赢得时间,不像我们这些同龄人,遇到相同的事时不是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办,就是被吓得哇哇大哭。即使想帮助母亲也是帮倒忙,越弄越糟。而弗露却能沉着地对妈妈进行抢救,甚至牺牲宝贵的生命,说明我们同龄人还需要向她好好学习,学习遇到事情冷静,为了救母亲而牺牲自我的精神。

虽然弗露走了,但她的精神教了我许多许多的东西。

旷野救母读后感篇三

最近,我在网上读了一本名叫《孝在我心中》的书,书中有许多故事,令我深受感动的一篇文章是《火海救母》。

文章写的是: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大家都睡着了。凌晨两点多钟,住在二楼的田永宝的家着火了,田永宝和女儿、妻子都住在北卧室,而他的'父母都在南卧室。田永宝被烟味呛醒了。他先把女儿和妻子转移到安全地带。然后,冒着浓烟到南卧室救了父亲。可是,母亲还在卧室里,如果不及时救出来,恐怕性命难保,他再次穿越火海,去救母亲。他抱着母亲无路可退,只能破窗而出,为了不伤着母亲,落下时自己先着地,因而摔断了一条腿,可是他一点也不后悔。

看了这篇文章,我想:是啊!母亲是伟大的,没有母亲,就没有我们。是母亲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一切,是她们含辛茹苦抚养我们长大。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平时母亲要上班,回到家还要煮饭、搞卫生、辅导我学习。而我有时还觉得妈妈管得太严厉,妈妈叫我做作业,我还要和妈妈顶嘴。他叫我干活,我也不干。真是不孝啊!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从今往后,我一定要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有孝心的人。

旷野救母读后感篇四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沉香这个人物,他拥有决心、信心和耐心。在沉香救母的过程中,二郎神一向追杀他,阻挠他救母亲,正因为沉香有决心、信心和耐心,所以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胜利。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天上的三圣母握有镇山之宝“宝莲灯”。一天,三圣母下凡游玩,遇到了一个年轻书生刘彦昌,刘彦昌和三圣母一见钟情,他们便结为夫妻,过上了恩爱无比的幸福生活。三圣母和牛郎织女、白蛇许仙一样所以触犯天条被哥哥二郎神压在华山下。之后三圣母生下了一个孩子,起名沉香。沉香得知身世之后,为了救被压在华山下的母亲,努力学习武功,经历了千辛万苦才找到一把神斧,只身赶赴华山,劈开了那牢不可摧的华山,救出了母亲。

读完这本书后,我应当向沉香学习做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

沉香救母,孝感动天。沉香虽为凡人,但他有一颗善良、正义的心,他拥有决心、信心和耐心。

以高贵的品质赢得了孙悟空等神仙的帮忙,使得他在与二郎神的抗争中最终获得了胜利,救出了母亲。

故事中的天界至宝宝莲灯,仅有用真心才能点燃。这告诉我们,仅有品德高尚的人才能获得天地间的敬畏,也仅有用真心、至诚、无私的爱才能无往不胜。

旷野救母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叫《沉香救母》是我深有启发,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

沉香,是一个非常幸福,活泼,可爱的孩子。可是噩梦却忽然降临,她的母亲三圣母,因为触犯了天条,与世间凡人刘彦昌相爱。结果被他的哥哥二郎神所擒,并被压在了华山之下。从此沉香便一人孤独生活,他尽管十分坚强,可失去了母爱的他,一天比一天更害怕,更无助。

梦的启迪,爱的追求,使他坚定的踏上这条千难万险的寻母之路,曾经多少次面临生死关头,曾经多少次不断的磨练。沉香长大了,变成了一个更勇敢,坚强的少年。

他凭着一刻救母之心,拿到了神斧,还认识了许多好朋友。最终,沉香练成了一身本领,与二郎神决斗,凭着他顽强的精神与坚强的意志,他打败了二郎神,并用神斧劈开了华山,救出了母亲,母子俩紧紧拥抱在一起,从此,沉香一家过上了幸福平安的生活。

这个故事主要是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勇敢的面对,并要有坚强的信念和顽强不屈的精神,就一定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好了,今天的故事就到这里了,拜拜!

旷野救母读后感篇六

放弃全知全能的幻想,拥抱失衡吧。

从作者认知日记中的自我剖析来看,患抑郁症患者的几个特征:

(1)相信或者企图让自己全知全能。这表现在,哪怕他们已经获取一定让外界羡慕的财富和地位,他们仍然害怕被高速发展的社会抛弃,总是希望吸取更多的信息和知识,以有能力应对各种不确定性。更深层次的来说,害怕失控。

(2)对自己全知全能渴求的背后,暗示着他们对他人对外界的不信任以及内心深处的不安全感。这表现在,作者在记录自己初次去看精神病科的医生时,对自己选择的坚信不疑,以及对医生对她病症判断的质疑与抗拒。她既不相信医生;也不相信自己可能出问题了。

(3)由于对这个世界不信任,没有安全感,害怕无序与失控;因此她总是处在紧张的状态下,会给自己过多的压力。压力的堆积过多,又导致她丧失最基本面对现实、面对问题的能力。她会害怕接电话、害怕与人接触交流、害怕与他人发生联系。在恐惧中,又失去了放松的能力。

归根到底,抑郁症患者面临的是所有人类面对不确定性、与不安全感衍生出来的两大弱点:贪婪与恐惧。渴望多任务工作、渴望吸收更多的知识、信息,应付不断变化的世界;恐惧失衡、恐惧失控。认识到这一点,其实抑郁症并没有那么恐怖,抑郁症患者面临的问题和所有人类面临的都是一样的问题。只是一部分还没来得学会调整和应对,而陷入了“自困的黑暗”。

所以,要冲破“自困的黑暗”,最终还是要靠:信、望、爱。要相信、要希望、要充满爱。要知道,1)学会减压和信任。你不必什么都会,你只要去做你能做的'就好,其余的,你要相信其他人能够给你提供不会伤害你的专业化服务,何况,你一个人也给不了全世界你能给的;合作才是生存之道;2)不要因为现实困难,就拒绝面对现实。你最终想要得到的东西,还是只能依靠现实给你,如果现实实在太难了,从最最基本最最简单的做起,学会面对。

所以,古人说得,“难得糊涂”其实真的是大智慧。只要与自己利益不是特别相关的事情,干吗在乎这么多,人的精力那么有限,干吗要浪费在那些难得弄懂、懂了也不开心的事上面。

旷野救母读后感篇七

这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叫《沉香救母》是我深有启发,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

沉香,是一个十分幸福,活泼,可爱的孩子。但是噩梦却忽然降临,她的母亲三圣母,因为触犯了天条,与世间凡人刘彦昌相爱。结果被他的哥哥二郎神所擒,并被压在了华山之下。从此沉香便一人孤独生活,他尽管十分坚强,可失去了母爱的他,一天比一天更害怕,更无助。梦的启迪,爱的追求,使他坚定的踏上这条千难万险的寻母之路,以前多少次面临生死关头,以前多少次不断的磨练。沉香长大了,变成了一个更勇敢,坚强的少年。他凭着一刻救母之心,拿到了神斧,还认识了许多好朋友。最终,沉香练成了一身本领,与二郎神决斗,凭着他顽强的精神与坚强的意志,他打败了二郎神,并用神斧劈开了华山,救出了母亲,母子俩紧紧拥抱在一齐,从此,沉香一家过上了幸福平安的生活。

这个故事主要是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勇敢的应对,并要有坚强的信念和顽强不屈的精神,就必须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好了,这天的故事就到那里了,拜拜!

旷野救母读后感篇八

《旷野的呼唤》,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写的。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出生在贵族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

我最近看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旷野的呼唤》,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写的。

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出生在贵族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

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

它同时也走近了磨难。

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

一开始他不适应这种环境,但是由于现实是残酷的,他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做一些他不喜欢做的事情,就在这中间他学会了很多道理,他亲眼目睹了同伴们的牺牲,这也让他感触很深。

于是经过一步步努力成为了首领。

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我读到巴克成为狼的首领之后我为巴克而骄傲,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他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居然成为了狼的首领,这是多么让人震惊的呀!而现在有那只狗会像巴克那样,有自己的信念,成为狼的首领呢?恐怕他们想都不想成为狼的首领。

别说有信念了。

所以我们也要向巴克那样有坚定的信念奋进想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走去,达到自己的目标。

让人们对你刮目相看。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

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

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

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最近我读了一篇小说,叫《旷野的呼唤》,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布克——一条来自南方的贵族狗,被园丁的助手卖到寒冷的北方,在经历了环境,权力等多方面考验后,最后回归野性,成为当地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篇小说,我的心里有三处对布克敬佩的地方:一、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

二、释放出自己心里的野性。

三、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冶灰狼族群。

先谈第一外敬佩: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

当布克被人运到北方的时候,我认为摆在布克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像大多数南方狗一样,要么像当地狗一样坚强的活下去,自然布克先择了后者,其实活也有不同的活法。

一种是盲目的活,纯粹为了活,另一种则是理性的活,在生活中不断的学习、追求,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充实。

这回,布克又选择了后者,我认为这是因为穿红t恤衫有那个人的结结实实的一棍子。

再谈第二处敬佩:释方出自己心里的.野性。

这里主要体现在布克与原领头狗斯帕斯的决斗。

我们知道斯帕斯是一只经验丰富的领头狗,而此时的布克只是一只刚刚适应了北方生活的南方狗。

但结果却是布克胜利了。

似乎有些出人意料,但仔细想也在情理之中。

的确,布克已经不是原来那只来自南方的贵族狗。

他不但学会了更多的生存技巧,而且体内的野性与本性也复苏了。

正是它体内的这种野性与本性给了它力量。

此时说它是一只狗还不如说它是荒原上的一个无畏的战士。

战胜斯帕斯也不在话下了。

我认为这件事在布克一生中是个重要的转折,从一只贵族狗变成一只野性狗的转折。

正如福楼沙报说“这个布克相当于两个恶鬼。

最后谈第三处敬佩: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治灰狼族群。

这一步可以说是布克日积月累终于暴发的最后一吼,这一吼,吼的漂亮,吼的洒脱!

如果说把布克带到北方,是人类利益熏心的悲剧,但是布克通过自己的本性使这个悲剧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旷野的呼唤》是一本充满野性的书,它的主角巴克是一只同样充满野性的狗,它有一颗沸腾的内心,一颗回归自然的内心。

出生在文明世界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

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

这是巴克进入自然的第一步,它同时也走近了苦难。

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

它在雪地里奔跑时那么尽职尽责,仿佛一匹骏马。

它的尽职使它积极向上,它的追求使它不断前进。

它走上了首领的路,成为了狗的崇拜者。

这就是巴克的力量。

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它瞧不起人类的自私,他们常常为了金银财宝而斗争、相互厮杀。

对巴克来讲,金子是恶魔,为珠宝厮杀的人是双倍恶魔,爱财是人类的弱点。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

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

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

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旷野救母读后感篇九

假期里我读了《中国神话故事》这本书,虽然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我知道这些故事都只是传说,可书里的神话、传说、奇异怪谈及狐鬼故事,还是深深吸引了我。()古人无法解释风雨雷电千变万化的自然现象,他们想象出了一个掌控着宇宙万物的世界,生活在那个世界的掌控者便是“神”,有了这些万能的神,他们就对那些无法解释的现象有了解释,并且有了对神的寄托。

在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沉香救母了,他讲述的是沉香的母亲三圣母因和凡人相爱,被杨戬压在华山底下。三圣母的儿子沉香为了要救母亲,经过了鬼城、荒漠、古堡、遭遇了雪崩、地裂、沙暴等重重险阻,但小沉香在困难与挫折面前丝毫不惧,从未放弃救母之志。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救出了母亲,一家人得以团圆的感人故事。我喜欢沉香的孝心、勇敢和执着。

旷野救母读后感篇十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住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韵自然风光。

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风雪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呼啸的狂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是文明的痕迹,城市里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人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流光溢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地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淫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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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救母读后感篇十一

人类是地球上最聪明的生物,他们智力不断增加;他们制造了工具,从复杂到简单;他们发明了各式各样的东西,从实用到观赏。

在这些发明创造之中,人类最引以为豪的.就是:城市。

繁华的夜景,五彩的霓虹闪烁着;喧嚣的街道,风驰电掣的汽车呼啸而过;高耸的大厦,玻璃幕墙反射着刺眼的阳光。城市才来的繁荣固然满足了人们的精神和物质需求,但是,城市带来的巨大变化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弊端。

城市的建造,带来了大量的环境污染,侵占了大量的耕地,而且还导致了温室效应。这些问题的根本都是城市的产生所带来的。

但人们却不懂得欣赏乡村的美丽、体验乡村的快乐生活。

人们忘了本。

山林美,茂密的树林里,一群群欢蹦乱跳的鸟儿正唱着歌呢,它们叽叽喳喳,唱得多热闹啊!山脚的小河哗哗地流着,伙伴们在清澈见底的河边打水仗,你泼我,我泼你,玩得多开心!"。

多让人向往!

城市的越来越繁华,使人们忘记了乡村的美丽,城市的美丽是扭曲的、变态的,像现在出现的什么非主流,竟然来烧人民币,他们可知道这些人民币可以买多少冥币给他们烧!社会的,败类,自认为自己的打扮够前卫、时尚,却不知道别人已经被他们的种种行为搞得胃里翻江倒海!靠着啃自己的爹妈,去搞自己的另类,想让自己与别人不同,败类!你们用时髦的一句话说就是:“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掘b浪费人民币..”

望着绿油油的草地,躺在上面,松松软软不比沙发差到哪里去。聆听蟋蟀和蝉的鸣叫,比那些摇滚的高分贝音乐要让人心里平静的多。望着美丽的夜空,遐想无限,慢慢坠入梦中。

旷野救母读后感篇十二

旷野是一个心旷神怡的地方,而城市是一个气魄雄伟、高科技的地方。

旷野心旷神怡的原因是,绿色代表生命,那里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和一望无际的草原。可是因为人类不停地砍伐树木,用科技斗争,导致森林变成沙漠,绿色世界渐渐离去。人类也将会渐渐灭绝。给后代留一个绿色世界不是很好吗?如果在这样下去,人类简直是在杀自己。

城市虽然雄伟,但是却有造影污染,没有新鲜空气,很少有绿色。但是两个世界各有各的优点,城市,拥有高科技,让外国人不敢入侵。而且让城市里的人过的快快乐乐。

人类一直以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其实人类往深处想,其实,自然才是世界的主宰,无论人类有多么强大,也强大不过世界上的动物和自然,人类用智慧,动物当然用智慧,人类有感情,动物当然也用感情。凡是人类会的,动物总有一天也会有。包括那看不见的微生物。那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所用的生物永远都会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死了一个等于我们都死,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星球上生存的生物,我们应该互帮互助。

旷野救母读后感篇十三

目连是一个从小很善良、聪明的小和尚。他因帮老和尚买饼干,受到母亲的责骂,他决定出去找老和尚,结果去了一个寺庙听佛祖讲“四思”中的一思---孝道。听完之后就回去找父母,才知道母亲已去世。他突然遇到了佛祖,跟他说母亲去世了,就用神通眼看到了母亲在地狱受苦,怎么办?佛祖就说:“七月十五日,你准备各种食物供给家人,这样不但能救你母亲,还能帮助别人父母幸福快乐。”目连听了也这样做了…….

这个过程渐渐演变成了中元节的习俗,又称盂兰盆节,是用来纪念已故亲人的节日,这还告诉我们:要对活着的亲人去孝敬,当人已经去世了,再想孝敬他们就晚了。

然而,现在人们大多用烧纸来祭祀,这样很不环保。因此,我们应该用更文明的方式来祭祀我们的已故亲人。

旷野救母读后感篇十四

27.用简练的语言概括本文的主题。(不超过50字)(4分)。

28.结合选文内容说出你对第(3)段加点词语的理解。(4分)。

29.第(7)段作者引用登山报道的事例,有何用意?请作简要分析。(4分)。

30.举例说明本文的语言特点。(4分)。

旷野救母读后感篇十五

《旷野的呼唤》是一本充满野性的书,它的主角巴克是一只同样充满野性的狗,它有一颗沸腾的内心,一颗回归自然的内心。


 

《旷野的呼唤》是一本充满野性的书,它的主角巴克是一只同样充满野性的狗,它有一颗沸腾的内心,一颗回归自然的内心。

出生在文明世界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这是巴克进入自然的第一步,它同时也走近了苦难。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它在雪地里奔跑时那么尽职尽责,仿佛一匹骏马。它的尽职使它积极向上,它的追求使它不断前进。它走上了首领的路,成为了狗的崇拜者。

这就是巴克的力量。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它瞧不起人类的自私,他们常常为了金银财宝而斗争、相互厮杀。对巴克来讲,金子是恶魔,为珠宝厮杀的人是双倍恶魔,爱财是人类的弱点。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我最近看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旷野的呼唤》,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写的。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出生在贵族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它同时也走近了磨难。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一开始他不适应这种环境,但是由于现实是残酷的,他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做一些他不喜欢做的事情,就在这中间他学会了很多道理,他亲眼目睹了同伴们的牺牲,这也让他感触很深。于是经过一步步努力成为了首领。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我读到巴克成为狼的首领之后我为巴克而骄傲,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他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居然成为了狼的首领,这是多么让人震惊的呀!而现在有那只狗会像巴克那样,有自己的信念,成为狼的首领呢?恐怕他们想都不想成为狼的首领。别说有信念了。所以我们也要向巴克那样有坚定的信念奋进想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走去,达到自己的目标。让人们对你刮目相看。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最近我读了一篇小说,叫《旷野的呼唤》,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布克——一条来自南方的贵族狗,被园丁的助手卖到寒冷的北方,在经历了环境,权力等多方面考验后,最后回归野性,成为当地狼群的首领。读完这篇小说,我的心里有三处对布克敬佩的地方:一、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二、释放出自己心里的野性。三、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冶灰狼族群。

先谈第一外敬佩: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当布克被人运到北方的时候,我认为摆在布克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像大多数南方狗一样,要么像当地狗一样坚强的`活下去,自然布克先择了后者,其实活也有不同的活法。

再谈第二处敬佩:释方出自己心里的野性。这里主要体现在布克与原领头狗斯帕斯的决斗。我们知道斯帕斯是一只经验丰富的领头狗,而此时的布克只是一只刚刚适应了北方生活的南方狗。但结果却是布克胜利了。似乎有些出人意料,但仔细想也在情理之中。的确,布克已经不是原来那只来自南方的贵族狗。

他不但学会了更多的生存技巧,而且体内的野性与本性也复苏了。正是它体内的这种野性与本性给了它力量。此时说它是一只狗还不如说它是荒原上的一个无畏的战士。战胜斯帕斯也不在话下了。我认为这件事在布克一生中是个重要的转折,从一只贵族狗变成一只野性狗的转折。正如福楼沙报说“这个布克相当于两个恶鬼。

最后谈第三处敬佩: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治灰狼族群。这一步可以说是布克日积月累终于暴发的最后一吼,这一吼,吼的漂亮,吼的洒脱!

如果说把布克带到北方,是人类利益熏心的悲剧,但是布克通过自己的本性使这个悲剧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旷野救母读后感篇十六

古时候,有个孩子叫沉香,一直跟着爸爸生活,却从来没有见过妈妈。

有一天,沉香问爸爸:“我怎么没有妈妈呢?”爸爸说:“你妈妈是个美丽、善良的女神,因为向往人间美好的生活,被二郎神压在华山脚下。”沉香握紧拳头,下定决心要去救妈妈。于是,他为了打败二郎神,不管寒冬腊月还是盛夏酷暑,都起早贪黑地跟着师傅习武练功。终于练出了一身好武艺,最后沉香成功地救出了他的母亲。读了这个故事,我的感想很多,觉得沉香真是个坚强、勇敢的孩子,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沉香成功地解救了他的母亲。与沉香相比,我觉得很惭愧,平常在学习中遇到一点点的挫折时,就会产生放弃的念头。

现在想想觉得非常自责,心里暗暗地下定决心,要学习沉香坚持不懈的精神,如果遇到困难一定不向困难低头,而应该去积极开动脑筋,努力思考,如果实在解决不了,也不会放弃,会向老师或同学请教,直到解决这个问题为止,这样坚持做下去,我相信会有更多的收获,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旷野救母读后感篇十七

古时候,有个孩子叫沉香,始终跟着爸爸生涯,却素来不见过妈妈。有一天,沉香问爸爸:“我怎样不妈妈呢?”爸爸说:“你妈妈是个美丽、善良的女神,因为向往世间完美的生活,被二郎神压在华山脚下。”沉香握紧拳头,下定信念要去救妈妈。于是,他为了克服二郎神,不管寒冬腊月还是盛夏酷暑,都起早贪黑地随着师傅习武练功。最后练出了一身好武艺,最后沉香成功地救出了他的母亲。

读了这个故事,我的感想很多,以为沉香真是个坚强、勇敢的.孩子,他不怕艰苦、勇往直前,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沉香胜利地救命了他的母亲。与沉香比较,我感到很愧疚,平常在学习中碰到一点点的挫折时,就会产生废弃的念头。当初想想觉得十分自责,心里暗暗地下定信心,要学习沉香持续不懈的精神,如果遇到艰难必须不向困难仰头,而就应去踊跃开动脑筋,努力思考,假如切实解决不了,也不会放弃,会向老师或同学求教,直到解决这个问题为止,这样坚持做下去,我信赖会有更多的收获,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旷野救母读后感篇十八

旷野是人迹罕至的世界,旷野是动物的世界,城市是人类的世界,城市在无限的扩大。据资料显示,地球上有29%的陆地,这其中就有1/3是沙漠,我们停止开发旷野,不如去开发沙漠。沙漠的面积在以每年6万千米的速度扩大,照这样下去,我们不停地开发旷野,沙漠就会不停的扩大,到时候没有了旷野,只有沙漠,那是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一定会谴责那个提议开发旷野的人,是他把我们害成这样的。

大自然是地球的一部分,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环境,为什么乡下的空气比城市的空气新鲜呢?那是因为城市里过于现代化,到处都是汽车尾气,如果没有绿化带,我们可能已经二氧化碳中毒了。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没有了旷野,城市也会不复存在,让我们来保护这个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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