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协议书(汇总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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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协议书(汇总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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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总结要体现自己的思考和反思,不仅仅是简单的陈述和描述。接下来是一些总结范文的分享,请大家一起来欣赏和学习。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一

为了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村经两委和老龄委研究,特签定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如下:

一、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亏待老年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体说明略。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

党支部。

村委会。

老龄委。

长子:

次子:

女儿: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系孤寡老人,乙方系村民。因甲方双目失明,无人照管,而乙方自愿与甲方达成赡养协议,内容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养子,此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需留专人陪护,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活。

二、乙方在甲方有生之年必须善待甲方,不得有虐待甲方现象。

三、乙方所生子女长子女为张姓,次子女随乙方姓氏。

四、甲方保障无债务,甲方的`自留地及三间庄基地归乙方所有耕种及建盖房屋,所建盖房屋乙方享有所有权,可自由处分。但是必须赡养甲方,保障甲方的正常居住和生活,甲方的亲属对该房屋、庄基、自留地无权干涉,且无权干涉甲、乙双方的正常生活。

五、甲方协助乙方在本村入户、生活、经营,享有与本村村民的同等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负责甲方的生、养、病、死葬等所有事宜。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

__20xx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三

被赡养人:___,女,现年__岁,为被赡养人,被赡养人___为权利人,要求赡养人儿子必须履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不折不扣的必须执行,否则我有权进入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一、从本协议履行起,5家轮流每月一次从老大一家起顺序排列,每一家对我好与坏我有权陈述。

二、生活补贴,每人每月现金100元整。公历5号前付现金到位,超出一天另加10元(另加部门10元不在其内)。

三、每年新春佳节每人500元,农历11月初10前必须到位,超一天另加100元(另加100元不在其内)。

四、关于责任田地半亩权属归我___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去世后归5家所有。

五、__地对面有荒地一片,以上附属物杨树25棵归我所有。

六、我百年去世后,所办后事在老大___家办理,其余4家每人支付500元给___为占地皮钱。

七、以上本协议生效后必须遵照履行,不得违约,谁违约本协议应罚款30000元(叁万元)。

赡养义务人:

20xx年__月__日。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四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甲方现有房产座落______一单元40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64.7平方米。甲方在该房屋居住。由于两位老人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经两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达成赡养老人和甲方身后财产处理协议如下:

1、根据甲方的意见和该家庭的特殊情况,乙方和丙方通过协商一致同意两位老人分别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担赡养责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轮换负责老人的生活(包括雇保姆工资和生活费用)。

2、甲方______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______的医疗费用由丙方承担。

3、甲方两位老人全部故去后,对该房产进行作价出售,出售全部房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占地老人生活费和居民保险以及困难补助等收入,______的'一切收入归乙方,______的一切收入归丙方。

5、甲方现有存款人民币肆仟元,该款归乙方和丙方两方平分。

6、未尽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见证单位和公证处各一份,该协议公证后生效。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日期:______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五

1、子女不分男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各子女日常生活中应积极履行对母亲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母亲的特殊需要,使母亲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__________作为赡养人,全权负责赡养母亲的具体日常生活起居,以及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疾病的照顾及治疗,一直持续到母亲百年去世终止。

3、母亲大病住院期间,__________作为赡养人,负责总体协调,各子女应该积极到医院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各家的家庭成员作为代替人,必须到医院进行护理。

4、__________作为赡养人,需为母亲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母亲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

第二条赡养母亲方式及义务

1、赡养人__________应保证母亲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儿子承担(其他子女爱心购买的除外),并保证亲母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

2、赡养人__________应妥善安排好母亲的膳食结构,保证母亲吃饱、吃好,其他子女不得过分挑剔指责。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由赡养人负责,母亲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母亲的要求。

3、母亲日常生活和感冒等轻微疾病,赡养人__________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日常就诊、买药费用全部由__________负责。

5、赡养人___________在做好物质赡养(包括衣、食、住、行、医等)的同时,应尽力满足父母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母亲生活充实、精神愉快。其他子女应在闲暇或者节假日当经常问候、看望,对母亲的生活给予关爱。子女在闲暇时或者老人有意愿到其他儿子家转转,看看小孩等要求,子女们应该满足老人的意愿,接老人到自家住几天,调节一下生活环境,此时赡养人不权阻挡,应积极配合。但老人也不能要求住在其他子女家时间过长,以双方自愿为主。

第三条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支付、给付方式

1、母亲的银行积蓄存款总共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全部归赡养人__________所有,作为赡养老人的日常生活以及日常检查、就诊、买药医疗补贴。其他子女不负担日常生活以及日常医疗的赡养费。并且对于母亲的积蓄存款,同意全部给赡养人__________。风险提示:

遗嘱人只能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遗嘱人缺乏这方面的意识,在立遗嘱之时,根本没有想到首先应该先将属于配偶的部分财产析出,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上公堂,易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后果。

除此之外,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尽量涵盖所有遗产,同时具明遗产分配的比例等。

第四条父母财产保护、丧葬费用及遗产继承风险提示:

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的,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再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所剩余的部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1、儿子执行赡养义务前,母亲应无保留地公开现有存款及借贷往来账目。经母亲及所有儿子确认并认可,母亲现有固定财产如下:现有农场住宅一套,附属用房,自留地,责任田,不在另行说明。母亲现有存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赡养协议达成后,所有财产由赡养人__________继承。

2、父亲身故补偿金全部由赡养人__________继承,其他子女不得有异议。

3、母亲在世的情况下,农村房屋产权归母亲所有,并受法律保护,此期间任何儿子不得出售,但母亲房屋闲置时可以出租,出租期间所获租金由母亲自己日常支配。

4、母亲去世后,儿子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全部儿子承担,两位女儿不承担任何费用。

5、母亲百年离世后,母亲住房、其他财产等遗产由儿子继承。

第五条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母亲、儿子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3、儿子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儿子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母亲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六条其它(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特殊约定)

第七条附则

1、儿子对本协议的内容要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口头、书面协议。本协议一经签订,未经儿子、母亲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包括母亲另立遗嘱等)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儿子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3、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4、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子女共同委托协议履行监督人监督执行。

5、本协议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儿子、母亲、协议履行监督人各执一份。

遗嘱必须有立遗嘱人的签名,如果遗嘱人没有签名,尽管遗嘱内容真实,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无效的。

被赡养人(母亲):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赡养人(长子):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履行监督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六

长子:____________次子:________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养协议。

第一条:赡养的基本原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___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___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第四条: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元。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2、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等生活费用。

3、被赡养人生日宴会费用。

4、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六条: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赡养人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赡养人在未同其他赡养人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正常标准范围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七条: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协议共3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协议履行监督人、村(居)民委会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______母亲:______

赡养人______协助赡养人______

长子:______配偶:______

次子:______配偶: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区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七

母亲:

赡养人姓名。

大女儿:

二女儿:

三女儿:

长子:

次子: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养协议。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

4、被赡养人有权依法平均继承父母遗产。

5、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

6、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赡养人承担。

7、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8、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应每个月轮换一次,由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9、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

10、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_______元。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被赡养人从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本协议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母亲:

赡养人。

大女儿:

二女儿:

三女儿:

长子:

次子: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协议签订地点: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八

2016年年底,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赴美建厂了,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的生产成本高,除了税收之外,五险一金也是重要方面。

为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2016年我国出台多项降成本政策,其中多省将养老保险缴费率暂时下调1个百分点,调整之后,大多数省份的养老保险费率按照19%的标准缴纳,广东、浙江和深圳则只有14%。这样的情况下,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首要的任务就是统一费率。

“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之后,第一要确定的就是养老保险的费率,这个必须要进行统一,那么,全国统筹后的费率定多高才算合适?是按照广东、浙江和深圳的14%还是大部分地区的19%?”董登新表示,基础养老金的主要来源就是雇主的缴费,费率如果采取就低就不高的原则,将有利于减轻企业的压力,同时,有利于降低第一支柱的养老金替代率,从而给第二支柱一定的成长空间,不过,费率最终统一到一个什么样的水*还需要做一个精算。

董登新建议,费率阶段性下调,比如,可以先将费率统一到18%,稳住一段时期后再下调至15%,同时,费率下调的过程也是替代率下调的过程,一旦将第二支柱做大做实,第一支柱的养老金替代率就会有比较大的回旋余地。

就目前来看,除了各地养老保险费率不一之外,地方养老基金余缺各异也是全国统筹的难点。

“基本养老金难以实现全国统筹的主要原因是利益主体多元,其中涉及中央和地方的权力、责任,以及地方和地方之间利益关系的*衡和调整。”1月3日,*社会保障学会理事胡继晔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基本养老金全国统筹,一些养老金有结余的地区并不愿意牺牲自己的地方利益进行全国统筹,但辽宁、黑龙江等地肯定希望尽快实现统筹。

有数据表明,截至2015年底,深圳、广东、北京、四川、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养老金均有大量结余,其中,广东省结余6158亿元位居全国之首。但与之相悖的是,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陕西和青海等地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均已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的情况。

就此,记者曾做过这样一组计算:2015年,基本养老金结余最高的广东与结余最低的黑龙江两个地区之间,养老金结余已相差近70倍。

养老金发放的挑战,已从“一时之急、一地之难”的局部现象向更多的地区蔓延。*xxx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上月24日发布的报告显示,基本养老保险已进入低速发展的时期,2015年参保人数增长率只有,包括浙江在内的四个省甚至出现参保人数负增长。

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研究员孙永勇表示,退休人员增加引发制度赡养率升高,基金支出压力逐年增长。*虽然采取多种办法来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尤其是财政补助大幅提高,业内预计2016年财政补助将超过6000亿。

数据显示,即使加上高额的财政补助,2015年仍有6个省(黑龙江、辽宁、吉林、河北、陕西和青海)收不抵支,当期结余为负,数量上比2014年的3个省份有所上升,缺口数额也出现大幅增加的态势。

除去个别经济发达、劳动力流入较多的省市,国内越来越多的地区面临着养老金“保发放”的压力。人社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曾表示,随着经济增速降低,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失业人数和中断缴费人数明显增加、财政补助力度受到制约等这些因素都将对养老保险筹资特别是征缴产生消极影响。

一位西部省份地级市的社保官员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2016年该地区养老金的当期缺口有10个亿,他们是向省*申请省级调剂金来保发放的。但随着缺口增大,一旦省级调剂金不够用,就必须动用累计结余,不过即便如此也撑不了几年。另一位业内人士也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在中西部地区,一些县市面临着无钱发放养老金的局面,有的县市甚至要靠向银行贷款进行发放。

在这样的困境下,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人社部已将“确保当期发放”作为2017年养老保险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求省级统筹基金调剂机制和确保发放的应急机制,多渠道筹集保发放资金,切实做到不漏不欠。在具体基金管理上,人社部2017年将严查地方违规一次性参保缴费、自行提高待遇标准等行为,清理重复参保和重复领取待遇,严格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管理,堵塞漏洞。

刚闭幕不久的中央经济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在“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上加大工作力度”。面对现实中“高费率企业叫苦不迭、降费率基金收支恶化”的两难困境,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的全国统筹被看作是增强养老保险基金“保发放”能力的一剂“良药”。

通过实施全国统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的基本统一,可以增强养老保险基金在全国范围内的调剂功能,逐步改变个别地区保险基金收支和结余不均衡的状况,提高基金承受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全国统筹方案还在“难产”中,但陆续也有相关政策为它铺路。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将实现*在公共品供给上的“零突破”。

金维刚表示,实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关键在于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对基本养老金的筹资和支付责任,明确双方的事权和财权相适应,各负其责,共同支撑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基金的*稳运行,促进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

此外,包括延迟退休、完善个人账户在内的顶层设计方案有望在2017年陆续推出;涉及到3800万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也将在2017年实施到位。同时,人社部还在研究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方案,为2017年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做准备。由此推断,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三连涨”是大概率事件,但上涨的比例仍是未知数。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九

(一)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二)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统筹范围流动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基金。

(三)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基金。其中,参保人员经组织批准从机关事业单位调动到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调入企业参保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以后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就业参保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照《*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66号)相关规定执行。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保留人事关系期间,可暂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待其正式办理离职后,根据其重新就业情况,按照上述办法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四)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个人缴费部分按计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单位缴费部分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五)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转移比照*〔2009〕6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改革前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照上述办法转移接续在企业参保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六)改革前参加地方原有试点、改革后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不转移参加试点期间的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改革前的个人缴费本息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按国家政策为乙方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因乙方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经甲、乙双方友好充分协商,就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自愿放弃甲方统一为乡村医生办理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甲方不再承担为乙方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义务。

2、如乙方日后以各种理由提出让甲方为其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甲方都将不予补缴。

3、因乙方自愿放弃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协议是经乙方申请而签订,今后凡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包括行政部门对甲方的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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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协议书篇十一

1设立父母养老金专用帐户,一切收支全部入帐。(父母收入包括有关部门针对父母的各种补助,工资收入,单位福利金,慰问金以及各子女所兑养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顾费以及因为父母而出现的各种意外花费等项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专人管理,并负责父母日常生活用品采购及供应,要有帐可查,定期公布(用短信一月一公布)。帐目管理人采取推举的方法产生。当帐户资金短缺时,由子女按比例分摊。帐户资金节余时,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帐户资金。

2因父母已需要专人负责照顾日常生活,本着有人出人,无人出钱的原则,按以下方法执行,原则上按长幼顺序轮流照顾,一家轮流照顾一个月。四女儿不参与轮换。父母有选择照顾人的优先权利,即父母征得相关子女同意后,有权选择照顾周到者延长照顾时间的权利。若有子女照顾不周现象时,父母和子女有权协议取消照顾不周者的照顾权。若需接送时,由轮到方月末最后一天主动接回老人。为了灵活方便互利易操作,采取以下办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兑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顾费纳入养老金帐户。每照顾一个月,负责照顾的人可从养老金帐户中领回一个月的日常照顾费,轮到某子女时,该子女若无时间,可委托他人代为照顾,照顾费归被委托人所有,即照顾权可转让,可调换照顾时间,但转让和调换不得出现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顾费增加50%。

补充1,生活费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帐户资金不足时,本着互助原则,子女按如下比例兑出,大儿、二儿、小儿、三女儿各负担20%,大女儿、二女儿各负担10%,四女儿负担自愿。若子女因照顾不周被取消照顾权者,按应负的负担费双倍兑出,作为处罚。

补充2,参考目前物价及生活条件,父母日常照顾费暂定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兑出生活费1000元纳入养老金帐户。如果物价及用工上涨,照顾费和生活费也应相应上涨,上涨幅度由父母子女协商解决。生活费节余时放在帐户中应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补充3,财产分割:父母当家时留有三处宅基地,原则上宅基地及附属物东院归大儿所有,西院归二儿所有,北院归三儿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预留菜地一块,其余由承担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协商解决)。

补充4,每年1月1号到15号为本年度全年养老金支付时期,各子女应按时把资金打入养老金帐户中,若出现拖欠甚至不交养老金的现象,按每日1%收取滞纳金。拒不执行者将以不赡养父母为依据诉于法庭。

补充5,在养老中出现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协议解决。

补充6,本协议自21月1号起执行。

我同意以上条款,并同意负责管理帐目,自愿遵守以上约定。同意人(签字)。

公证人(签字)。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十二

母亲:________。

赡养人姓名。

长子:____________。

次子:________。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养协议。

第一条:赡养的基本原则。

1、

2、

第二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

2、

第三条: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___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___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第四条: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元。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

第五条: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2、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等生活费用。

3、被赡养人生日宴会费用。

4、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六条: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赡养人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赡养人在未同其他赡养人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正常标准范围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七条: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协议共3页,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协议履行监督人、村(居)民委会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______。

母亲:______。

赡养人______。

协助赡养人______。

长子:______。

配偶:______。

次子:______。

配偶: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____月____日。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区。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十三

老年人入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由老人家属或所在单位护送,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入院应预交医疗押金1000元及3个月生活管理费。

二、已经填写“养老院入住申请表”;已经按照“养老院入住须知”提供老人相关材料;同意“养老院入院老人管理制度”

三、根据“养老院服务等级分类表”确定老人服务等级为级。

四、外出请假,私自外出,或食用院外食品,发生事故等,后果自负。

五、老人患病需要检查、住院者,由家属接回检查、住院治疗。

六、老人在院期间,楼内、院内跌倒发生骨折或者突然死亡(猝死、突发性心脏病、脑溢血及其他无法预料的.原因)院方应及时通知家属,由家属负责解决,除此以外,院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老人在院期间,因病死亡,后事料理由家属负责。

入院老人签字:

送养人签字:

养老院。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十四

张x,女,46岁,中学教师;。

张x,男,43岁,商店营业员。

被赡养人:刘,女,70岁,无业,赡养人之生母。

被赡养人:刘,年老多病,无经济收入,独自生活困难很大。为了使被赡养人安度晚年,经其子女张聪、张明、张伶、张俐协商意见一致,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赡养人轮流接被赡养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负责照顾被赡养人的生活,并负担其同生活期间被赡养人的全部费用开支。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于任何一位家庭成员。赡养轮换期为每半年一轮换,赡养次序依次为张聪--张明--张伶--张高。

二、未轮到接被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赡养人至少每月亲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员探望被赡养人1次。赡养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时,由共同生活的赡养人通知其他赡养人,共同轮流护理或商讨处理办法。共同生活期间,如被赡养人因特殊原因,费用开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赡养人予以补助。

三、被赡养人现居的住房以及拥有的现金、财物任由本人处置,赡养人不得干预。

四、本协议不尽之处,可随时补充修改,但须经各赡养人一致同意。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赡养人:张x(章)。

张x(章)。

张x(章)。

张x(章)。

被赡养人:刘(章)。

xx年xx月xx日。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十五

男(女),__岁,住址:

男(女),__岁,住址:

赡养人(被赡养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男(女),__岁,住址:

男(女),__岁,住址: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的有关有关规定:

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对无经济收入的被赡养人,根据其实际需要和赡养人的实际支付能力,赡养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给被赡养人零用钱元。

2、被赡养人系单独居住且无固定收的,赡养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给每位被赡养人现金元,粮食公斤,食油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赡养标准不低于赡养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粮油时间应在夏收、秋收后的每一个月。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赡养人应相应提高赡养标准。

3、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4、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或者送养老机构,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5、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赡养人为无经济收的被赡养人交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

6、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的房屋被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

7、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人的承包田,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

8、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被赡养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给予被赡养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9、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行赡养义务,也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10、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11、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及其它合法收入。

12、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1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14、其它(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特殊约定)。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发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多位赡养人可复印留存)、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或盖章)。

被赡养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得禄乡人民政府(敬老院)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养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

(监护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丙方;村委会。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照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2)在征询多方的意见后,制订、修改管理制度;

(3)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权根据乙方的变化情况调整乙方入住的房间;

(4)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丙方及监护人的同时采取紧急措施。

2、甲方的义务。

(1)尽量为供养人员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2)为供养人员提供个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疏导及精神的安抚,引导供养人员积极锻炼身体,从容地应对困难,学会快乐地享受生活。

(3)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

(4)提供均衡的营养配餐;

(5)提供必要的住宿条件;

(6)为乙方建立个人档案,将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

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

(7)允许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乙方并提供方便;

(8)接受乙方和丙方对甲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

(2)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和权利;

(3)在入住期间依法享有人身自由;

(4)享有隐私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5)在突发急病、意外伤害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及时医疗救助。

(6)监护人对供养人员的生活、健康状况有知情权;

2、乙方的义务。

(3)与其他入住老人和谐相处;

(5)供养人员在住院期间,监护人有责任来探视以及照顾病人;

(6)乙方要尊重服务人员,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指挥;

(8)监护人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供养人员入住的宣传动员、审核申报,送检以及敬老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

(3)应经常与甲方和乙方进行沟通,保持联络,做好乙方的思想工作;

(4)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或善后事宜;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出现疾病或事故等紧急事件的处理。

如乙方在入住期间突发疾病或身体伤害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及供养人员的监护人,同时尽自身所能立即采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时联系120或999急救车辆;如需到医疗机构急救,甲方应派人陪同。如遇丙方及监护人不来医院处理的,甲方无手术签字权,甲方对乙方在医院期间的治疗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去世的善后处理。

(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去世,甲方应及时与丙方及监护人取得联系,甲方应协助丙方及监护人进行善后处理。

(2)甲方负责办理死亡证明,负责与殡仪馆联系等。

(4)在乙方死亡后,乙方所有财产归集体所有;

3、特殊情形的约定。

(1)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听甲方劝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务,食用在外自购食品或探视亲友送来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遇上述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

(2)在供养期内,乙方因自身身体原因患病的,甲方应在所提供服务和自身能力的范围内积极救治,但对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导致去世所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伤害甲方不负责任。

5、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扰乱他人正常生活、打架斗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等造成自身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人(包括其他入院老人或亲属、甲方职工、来访人员等)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条未尽事宜。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方会同乙方或丙方另行协商补充,作为协议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丙方:。

(签字或者盖章):

日期:

监护人: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十七

父亲:母亲:

赡养人姓名。

长子:次子:

长女:次女: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

被赡养人于年结婚,婚后生有儿女(赡养人),现已长大成人。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生活行动不便,需要各位赡养人的赡养,各赡养人具备赡养的能力。经过被赡养人、各赡养人的充分协商,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赡养的基本原则。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被赡养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赡养人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被赡养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各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侵犯。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

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如照顾孙子女、简单家务等,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4、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健康保健,使被赡养人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环境中度过他们所希望的独立生活。

5、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6、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关系。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7、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8、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

9、赡养人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对被赡养人适当多增加赡养费,经济条件较差的,在征得被赡养人和其他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赡养费。

10、赡养人的配偶、子女应当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积极支持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并经常问候、看望、照顾被赡养人。

第二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经济上供养的内容及义务。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春、夏、秋、冬合理添置新外衣、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被赡养人同意不购买的除外),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每周保证有肉、鱼、蛋、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被赡养人的拆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4、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为满足日常需要自由出行的权利,所需交通费用由赡养人共同分担。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需要添置轮椅的,赡养人应及时购买,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当期赡养人应经常陪同被赡养人到户外活动。

5、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零用钱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三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生活上照料的内容及义务。

1、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

2、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4、全体赡养人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护理,护理人员工资、餐饮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担。赡养人也可以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被赡养人送到社会兴办的托老所养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精神上慰藉的内容及义务。

1、赡养人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行、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被赡养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2、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不在一起居住的,应当经常问候、看望,并对被赡养人的生活给予妥善安排。当期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应每天探望一次,本地赡养人应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外地(省内)赡养人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外地(省外)赡养人每个月探望被赡养人一次。居住在国外的赡养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探望或以其他方式问候。

3、被赡养人有权利参加老年学校、老年秧歌队、法律知识、保健知识培训班,有权参加有关组织的秧歌、体操、卡拉ok演唱、文体活动等比赛,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干涉。

4、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要使被赡养人在精神上感到温暖。

5、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或结婚纪念日,赡养人的家庭成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尽量参加。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第五条赡养人对被赡养人其他事务的义务。

1、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收割被赡养人的责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赡养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2、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领取房租、退休金以及其他物品,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

3、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4、被赡养人参加亲朋好友的婚、丧、嫁、娶等需要随礼的,当期赡养人应负责安排接送,赡养人不得干涉。

第六条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3、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或委托托老所养老的,应事先仔细考察护理人员或托老所的实际情况,事后经常探望,不得事后对被赡养人置之不理。

第七条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元。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其他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元。

2、被赡养人居住在托老所的,赡养人按照托老所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自己应当分担的费用,赡养人每月支付被赡养人零用钱元。

3、赡养人可以被赡养人的名义建立养老专用账户,各赡养人通过转账方式将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转入专用账户。设立专用帐户、采取转账方式有困难的,或被赡养人要求现金方式支付的,赡养人应以现金支付。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4、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1、2项、第十三条中所涉及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如被赡养人有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中优先支取,具体由当期赡养人、同住赡养人或预定的监护人、被赡养人委托的人负责支取。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5、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二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第八条:被赡养人财产情况及其保护。

1、被赡养人现有房产处。

2、被赡养人现有储蓄元。

3、被赡养人每月退休金元。

4、被赡养人其他财产。

5、被赡养人其他收入。

被赡养人不愿公布财产情况的,赡养人不得强行要求被赡养人公布,更不得对被赡养人的财产进行搜查。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有权自行决定使用。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更不得侵占、挪用。

第九条被赡养人预定监护人及其权利义务。

1、被赡养人委托作为本人丧失判断能力之后的监护人。

2、监护人在监护期间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代理被赡养人参加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保护被赡养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了被赡养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赡养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赡养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其他赡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消监护人的资格。

3、在被赡养人无行为能力时,如监护人也丧失行为能力的,由其他赡养人共同推选另一位赡养人担任被赡养人的监护人。

第十条其他赡养人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

1、执行监护人依法作出的决定。

2、监护人失职或者滥用监护权时,及时予以警告。

3、监护人侵害被赡养人合法权益时,代表被赡养人的利益进行制止,并代理被赡养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4、监护人丧失行为能力时,选任新的监护人。

第十一条家庭会议。

1、家庭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赡养人共同商定,暂定为每年的月日。家庭会议由全体赡养人组成,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家庭会议主持人拟定会议内容,由全体赡养人表决。家庭会议的表决,实行赡养人一人一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占赡养人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以上或被赡养人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家庭会议由担任主持人,负责召集、主持家庭会议;主持人不能召集、主持家庭会议时,由半数以上赡养人共同推举一名赡养人召集、主持。召开家庭会议,主持人应当于家庭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赡养人。家庭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家庭会议的赡养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家庭会议记录由赡养人或家庭成员记录,记录有困难的,可由亲朋好友或有关单位人员记录。主持人负责保管家庭会议记录,事后应根据赡养人的人数复印,然后交给各赡养人。

4、由家庭会议表决的事项:决定增加赡养费;选举和更换监护人;提请修改赡养协议;起诉不履行赡养协议的赡养人;为被赡养人购买数额在元以上的生活用品、个人用品;被赡养人住院治疗、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病危、死亡需要筹集费用;依法处理被赡养人财产;变更赡养方式;变更给付赡养费时间;被赡养人财产的使用;赡养人、监护人侵害被赡养人财产的;其他重要事项。

5、赡养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家庭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赡养人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6、赡养人的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有关单位人员可以参加家庭会议,提出建设性意见,但对赡养事宜没有表决权。

7、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在家庭会议上的发言,一般每次发言不超过十分钟。经家庭会议主持人同意的,可以延长发言时间。发言按照长幼顺序进行,一个人说完之后,另一个人再说;不得抢话、压制别人说话,不得使用侮辱、威胁性的语言,更不得使用暴力。

8、赡养人除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请假的以外,应当出席家庭会议。家庭会议召开过程中,任何赡养人不得中途退出。家庭会议作出的决定对缺席的赡养人或中途退出的赡养人有约束力,缺席的或中途退出的赡养人应当执行。

9、表决由全体赡养人过半数通过,半数或未过半数的由被赡养人决定。表决结果当场宣布。通过的表决结果不得损害被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合法的表决结果赡养人应共同执行。

10、家庭会议表决后,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各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被赡养人财产的使用。

1、赡养人在下列情况可以使用被赡养人的财产:为被赡养人购买数额在元以上的生活用品、个人用品;被赡养人住院治疗;被赡养人病危;被赡养人死亡;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被赡养人需要聘请专业人员护理;被赡养人决定使用自己的财产;其他重要事项。

2、赡养人在使用上述财产时,应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但被赡养人因病不能意思表示或不能正确意思表示的,经家庭会议决定可以不征得被赡养人的同意。赡养人使用财产时,应遵循为了被赡养人的利益,合理使用被赡养人的财产,不得铺张浪费,不得侵占、挪用。

3、经办事务的赡养人对使用被赡养人财产数额做好记录,开具发票或收据,交被赡养人签收,在家庭会议上汇报,由家庭会议进行确认。其他赡养人可以查阅、质询花费情况,经办事务的赡养人应予以说明。

4、对私自动用被赡养人财产的,被赡养人或赡养人推选的代表可以要求返还,拒不返还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

2、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房租、维修费等生活费用。

3、被赡养人生日或纪念日宴会费用。

5、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十四条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赡养人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赡养人在未同其他赡养人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正常标准范围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赡养人共同承担。

3、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被赡养人的个人物品、金银首饰等遗产可以由赡养人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所得款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

第十五条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赡养人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当地社区、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向被赡养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第十七条赡养人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

1、赡养人无行为能力。

2、赡养人部分丧失行为能力,且没有经济收入。

3、赡养人无经济收入,不能独立生活。

4、被赡养人对赡养人或其家庭成员有严重犯罪行为。

第十八条附则。

1、赡养人对本协议的内容完全理解和认同,并同意替代此前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其他赡养人、被赡养人书面同意,任何赡养人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任何更改均需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本协议生效后,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参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行。

3、各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所有赡养人、被赡养人,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意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5、已尽赡养义务的赡养人可以向未尽赡养义务的人追偿其应分担的赡养费和其他应当共同分担的费用。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6、本协议可经律师见证或公证,未见证或公证的,不影响本协议的法律效力。本协议赡养人共同委托村(居)民委会监督执行。

7、本协议共7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协议履行监督人、村(居)民委会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被赡养人。

父亲:母亲:

长子:配偶:

次子:配偶:

长女:配偶:

次女:配偶:

见证人。

孙子女:孙子女:

孙子女:孙子女:

协议履行监督人:

被赡养人监护人:

见证律师: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协议签订地点:沈阳市x区。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十八

乙方(受托人):____。

为进一步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推动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健康发展,经协商,甲方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委托给乙方管理,双方签订本委托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指导乙方在甲方确定的试点社区按照《济南市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工作。

2、负责核定审批政府资助的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对社区评估上报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进行审核,确定服务时间,并移交给乙方提供服务。

3、制作并向试点社区发放“代币券”。

4、负责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按时向乙方划拨。

根据每月服务记录所记录服务情况及收回的代币券数量,服务项目每张代币券(服务1小时)向乙方兑付______元现金,特殊服务项目兑现______元。

5、加强监督检查,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评估,对乙方的管理与服务有批评、举报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______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进行管理。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包括:

服务项目:买菜购物、记账核算,做饭,洗刷炊、餐具,整理清洁居室、厨房、卫生间,洗衣、晾晒衣物,读报、聊天等。

特殊服务项目:协助老人洗头、洗脚、擦澡、剪指(趾)甲、处理大小便,缝补老人衣服,整理叠放衣服,配合进行精神护理和康复护理,陪同和协助老人到医院、诊所看病就医,协助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老人翻身、喂水、喂饭等。

2、以______或保本为经营宗旨,无偿或低偿为老年人服务。

3、负责对服务员的上岗资格认证培训和上岗培训。

4、委托管理期间,居家养老服务员为乙方员工,每月负责服务员“代币券”的收回、兑现、工资的发放。乙方有聘用、检查、奖惩、辞退服务员的权利。对甲方推荐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自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对甲方提出的有关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6、今后甲方开展此类工作,在自愿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接受委托的资格。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中连续3个月服务满意率达不到80%,或者在服务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利自行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协议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若一方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时,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后可解除协议。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____乙方:_____。

(盖章)(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十九

母亲:

赡养人姓名

大女儿: 二女儿: 三女儿:

长子: 次子:

为了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养协议。

第一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

2、赡养人不的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子女不的强占、出卖、出租、转让。

4、被赡养人有权依法平均继承父母遗产。

5、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

6、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赡养人承担。

7、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8、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应每 个月轮换一次,由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9、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的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

10、赡养人每年要为了被赡养人庆祝生日,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的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第二条 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 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 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第三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 元。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被赡养人从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的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的以放弃继承权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的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本协议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母亲:

赡养人

大女儿:

二女儿:

三女儿:

长子:

次子: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二十

1、设立父母养老金专用帐户,一切收支全部入帐。(父母收入包括政府针对父母的各种补助,工资收入,单位福利金,慰问金以及各子女所兑养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顾费以及因为父母而出现的各种意外花费等项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专人管理,并负责父母日常生活用品采购及供应,要有帐可查,定期公布(用短信一月一公布)。帐目管理人采取推举的方法产生。当帐户资金短缺时,由子女按比例分摊。帐户资金节余时,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帐户资金。

2、因父母已需要专人负责照顾日常生活,本着有人出人,无人出钱的原则,按以下方法执行,原则上按长幼顺序轮流照顾,一家轮流照顾一个月。四女儿不参与轮换。父母有选择照顾人的优先权利,即父母征得相关子女同意后,有权选择照顾周到者延长照顾时间的权利。若有子女照顾不周现象时,父母和子女有权协议取消照顾不周者的照顾权。若需接送时,由轮到方月末最后一天主动接回老人。为了灵活方便互利易操作,采取以下办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兑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顾费纳入养老金帐户。每照顾一个月,负责照顾的人可从养老金帐户中领回一个月的日常照顾费,轮到某子女时,该子女若无时间,可委托他人代为照顾,照顾费归被委托人所有,即照顾权可转让,可调换照顾时间,但转让和调换不得出现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顾费增加50%。

补充1,生活费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帐户资金不足时,本着互助原则,子女按如下比例兑出,大儿、二儿、小儿、三女儿各负担20%,大女儿、二女儿各负担10%,四女儿负担自愿。若子女因照顾不周被取消照顾权者,按应负的负担费双倍兑出,作为处罚。

补充2,参考目前物价及生活条件,父母日常照顾费暂定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兑出生活费1000元纳入养老金帐户。如果物价及用工上涨,照顾费和生活费也应相应上涨,上涨幅度由父母子女协商解决。生活费节余时放在帐户中应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补充3,财产分割:父母当家时留有三处宅基地,原则上宅基地及附属物东院归大儿所有,西院归二儿所有,北院归三儿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预留菜地一块,其余由承担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协商解决)

补充4,每年1月1号到15号为本年度全年养老金支付时期,各子女应按时把资金打入养老金帐户中,若出现拖欠甚至不交养老金的现象,按每日1%收取滞纳金。拒不执行者将以不赡养父母为依据诉于法庭。

补充5,在养老中出现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协议解决。

补充6,本协议自201 年1月1号起执行

我同意以上条款,并同意 负责管理帐目,自愿遵守以上约定。

同意人 (签字)

公证人 (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养老协议书篇二十一

根据“____”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的宗旨,在对于社会中的弱势人群提供援助和救济,具体实施“安老”计划的工作中。就老人入院收养、养老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老人入院收养。按规定范围提供生活、医疗、护理、康复、文体、娱乐等各项服务。

二、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收费标准和办法,按时交付各项费用;收费标准调整时,则按调整后的标准交付费用。

三、老人入院或出院以自愿原则办理,甲方有权根据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健康状况,安排调整老人住房。如有生活、医疗和思想问题。乙方需派员协助解决。

四、为确保老人住院期间的安全特作如下规定:

1、老人住院期间需遵守院内一切规定,避免携带贵重物品,及大件不易存放物品。

2、老人院实行规范化管理,食堂供应三餐,收住期间老人不得私自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水器等危险性电器,以防意外。

3、老人外出需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私自离院发生走失及其它意外,由当事人负责。

4、住院期间,老人间如发生争执、吵闹,家属或送养单位及机构有责任配合我院对老人进行说服,若经劝说教育无效,或因突发难以预料的精神和心理障碍,而发生打架、伤害他人、寻短见等意外,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五、老人因病情需要或乙方要求到外院就医,所需费用(包括陪人费、交通费)均由乙方负担(三无老人除外)。老人住院期间,住院费、护理费、门诊医药费需在下月15号之前交齐,不得借故拖延。超过30天未交,每天加收所欠款额1%的滞纳金。超过3个月不交费,甲方有权按乙方违约处理,除将老人送回乙方处外,保留起诉的.权利。住院老人经请假离院,本院免收离院期间的护理费和伙食费(床位费照收)。

六、入院后因精神、情绪、心理、性格、生活习惯等原因不适应或不适宜院内生活者,为维护院内其它老人的权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办理退院,乙方不得拒绝。

七、住院期间,老人的一切财物由老人处理(三无老人见备注),如遇以下情况,可按以下规定办理。

1、亲属如要求领取老人财物,需经老人本人同意,并征得区内管理人员认可,方能有效;如遇老痴呆或神志不清时,一切财物由法定供养人酌情处理。

2、家属或老人单位代表接收痴呆、神志不清的老人财物时,须征得本区管理人员的同意。

3、老人后事按乙方后事留言办理,老人的遗物、遗款,乙方需在30天内办理认领物续,逾期甲方按捐助处理。

八、备注。

1、老人在老人院养期间,若老人逝世,将遗体送:______________殡仪馆,防腐_________天,所有费用由_________负责。

2、老人生前一切财产及遗物,同意由全权处理。

九、乙方的有关人员的通讯地址及电话:

姓名:______________。

关系: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及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供养人(单位、送养机构):______________。

其它亲属:______________。

乙方有关人员的通讯地址及电话若有变动,须及时通知甲方更正,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_________市爱心之家志愿者协会,(乙方)_________老人送养机构、单位或家属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家属代表(签字):__________。

老人(签字):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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