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过去的总结和反思,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问题,改正错误,迎接新的挑战。追求完美的总结需要在学习和思考中保持警觉和积极的态度。探索总结的艺术,愿这些范文能为大家带来灵感和思路。
喜欢写随笔篇一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每次坐在电脑前都会看你在不在线,而心里又多么希望你能发给我几条信息。哪怕是一句,你好,我都会很高兴。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想你的时候眼睛里只有湿润。然而那些飘雨的日子里,总会把你深深地想起。
可是,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梦里常常会有你的出现,也只有在梦中我才可以没有任何顾忌。勇敢的说出我想你,我喜欢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风起的时候多么希望它能够把我的想念带给你,却又不想让你知道。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在漫天飞雪中多么的希望我就是那数不清的雪花中的一片,飞到你的窗前,去看你幸福的模样。
可是,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当太阳升起我都会想念你,想你若是太阳该多好,那样我就会每天都能看到你了,只可惜你不是太阳。然而我也不是每天都能看到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时间的钟摆在面前滴滴答答不停作响让我想起了你。就好像时间把你我越拉越远,直至消失在我的视线,而我却拼命地向你靠拢,任凭我怎么努力都不能够把你留住,所以我怕有一天你真的离开了我的视线,那样我会更加的想念。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总会不经意的说出你的名字。尽管在人多的场合,只要看到你,我都会冒失的说出你的名字,好像失去了意识,感觉自己很神经,很痴呆。你是否明白一切都因为我喜欢你。
可是,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一听到你喜欢的歌曲,就会把你想起。深深地把你想起。
我没有很想你,只是看到让人感动的电视剧,我就会想起你,因为我觉得这个剧情演绎的就是你和我。
我没有很想你,可是在我决定忘记你的时候,你的一切已经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里,无法除去,但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不是很想你,只是在不该想起你的时候想你,想你与我那点点滴滴说得不太多的话语,好像每一句都代表着某种意义,其实我知道,你只是随口而说,而我却想得好多,也好美。可是,喜欢你却不想打扰你。
我会永远保持这种喜欢你而不去打扰你的心态继续想你,继续喜欢你,默默地将你藏在我心灵的最深处,我不会让你知道我有多想你,我有多喜欢你,但是我会让你感觉到在离你不远的地方,依然有个人为你默默祈祷祝福着。
喜欢写随笔篇二
我不喜欢跳舞是有充分的理由。跳舞是一种艺术的升华,可我并不喜欢。以前学跳舞是父母逼迫的,说什么会有气质,不会坨背,我还小,所以都听父母的。以前,我喜欢美术,曾经梦想着画遍祖国的大好山河,然而,这个希望终究破灭了,当时的我很懵懂,很天真,没有坚持我那伟大的理想,放弃了,在那段烟雨迷蒙的日子里,没有一个听我说话的朋友,我很孤单。现在,父母又想让我学美术,我不明白,也不理解,为什么他们当初要扼杀我那纯真美好的梦想呢?现在是想“死灰复燃“吗?我现在已经12岁了,六年级的毕业生了,我有自己的看法和理解:既然他们知道我喜欢,就应该去培养我的兴趣爱好,而不是一味的扼杀。再说到跳舞,我有自己的主见和想法,不愿意就是不愿意,无话可说。或许,我的态度过于偏激,但,这是被逼的`。因为它关系到自己的一生。
朋友,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喜欢写随笔篇三
那年夏天,男孩女孩在合唱团遇见,男孩四岁,女孩三岁。男孩被女孩的美貌所吸引,男孩走上前去,绅士的伸出了手:“你好,交个朋友吧。”女孩从来没有见过眼睛如此漂亮的男孩子,也把手伸了出去。
男孩十七岁,女孩十六岁,但因为男孩的强烈要求下,他和女孩同年级同班同桌。男孩上课老是睡觉,但成绩从来没有从年级第一下来过。女孩是校花,男孩是校草。郎才女貌,还是青梅竹马。有一天,一个与男孩相貌不相上下的男生出现了,把女生叫了出去,还和她嬉皮笑脸的。男孩半眯着眼看着他们,等女孩回到了座位上的时候,他揉揉眼睛假装一脸疲惫的问道:“你男朋友?”女孩说:“没有啦,就是普通朋友。”可男孩不经意间瞥见了女孩手里的信封。
放学后,男孩跟在女孩的后面,女孩果然是去找那个男生,他们站在一起,显得格外搭调。男孩内心冒出一股火气,握住拳头就想上去给那个男生两拳,但他的理智阻止了他。这时,男孩还是没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女孩。
那天放学,男孩叫住女孩:“放学一起走?”女孩说:“不了,跟朋友有约。”“男的女的?”男孩黑着脸问。“女的啊!”女孩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到。男孩还是跟在了女孩后面,女孩到了咖啡厅,对面坐着那个男生,两人有说有笑的。男孩从后面绕进咖啡厅,问老板:“你好,请问门口那两个人是经常来吗?”“对啊,天天都来。”老板笑着说。男孩对老板说:“老板,我想来打工!”老板愣了一下,仿佛明白了男孩的心思,说:“那你今天开始上班。”
男孩换上了工作服,端着一杯咖啡一杯奶茶走向女孩。女孩看见他,愣了一下。男孩的脸黑到不能再黑了,用冷冰冰的语气说道:“上齐了,还要什么吗?”男生不自在的摇摇头,说:“不用了。”男孩走去厕所,猛砸了墙壁一下,无力的瘫坐在地上。
这时,外面的两人,女孩说:“怎么办,他是不是误会我们了?上次我写给他的情书没给他,他好像以为是你给我的。”男生说:“他那么在乎你啊!”女孩说:“怎么办怎么办?”男生握住女孩的手:“这么些年来,你眼里只有他吗?”女孩愣住了,慌忙挣开他的手:“你……你这是什么意思?”男生说:“我喜欢你,但为什么你从来没有注意过我呢?为什么,我哪点比他差?”女孩快要哭了,这时,男孩冲了出来,一拳往男生脸上打去,吼道:“我不管你们什么关系,你敢让她哭我就不放过你!”男生笑了笑,擦了擦嘴角的血,拍了男孩肩膀一下:“以后要对她好。”说完,他就走了。
这时,女孩放声大哭,男孩把女孩搂进怀里,摸着她头说:“没事了啊,我在呢。”这一刻,男孩终于知道了女孩对他来说有多重要。女孩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信封,正是男孩那天看到的那个。女孩说:“我知道你从来不会接受,但是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男孩笑着接了过来,说:“谁说我不接受的?你例外啊!”女孩笑了,钻进男孩怀里。
喜欢写随笔篇四
记得我还上幼儿园的时候,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参加一个啤酒节,其中一个节目是少儿拉丁舞表演。我看到那些哥哥姐姐们的服装和鞋子很漂亮,舞姿很优美,就对妈妈说:“妈妈,我也要学跳那个舞。”妈妈看了看我的表情,二话没说给我报了名,从此那个拉丁舞班有多了我这个“小舞蹈家。”
那时我很胖,在班里我是新队员,又是最小的一个。老师把我安排在第一排。先开始,老师只教手臂动作,我觉得很简单。可后来,老师开始教基本攻。老师先教原地走方步。“基本要领是胯要动起来,扭八字胯。”老师边说边做示范动作。其实“八字胯”就是用左右胯尖去画一个八字。老师在前面边教边回头看我们做对不对。这时,老师看到我做的动作就说:“小肚子、小肚子。”小肚子是示意我不要挺肚子。可我不知道,还一直跳。后来老师就让我站在前面一个人跳。我还以为是我跳的很好呢!心里美滋滋的。就在这时,老师用手指向我的小肚子对大家说:“跳舞时不能挺肚子,要收腹。”我羞得无地自容,恨不得变成小鼹鼠,打个地洞钻进去呀!从此以后,同学们都叫我“小肚子”。
每次上完舞蹈课,我心里都忐忑不安,也知道自己是班里跳得最差了,想放弃。回到家里,妈妈似乎看出我的心事,赶紧把我搂在怀里,安慰我说:“人家都学了很长时间了,你才上几节课呀,只要你用心练是会赶上来的。”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舒服多了,并暗暗下决心一定要超过她们,从此每当跳完舞老师让同学们休息时,我都认真地复习老师刚讲过的动作,一遍、二遍……直到学会为此。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呀!我付出的艰辛终于得到了回报,我舞出自己亮丽的人生。在一次舞蹈比赛中我荣获一等奖。
喜欢写随笔篇五
我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小姑娘,有很多兴趣爱好,踢毽子、打羽毛球、滑冰、画画等等样样在行,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跳拉丁舞,它已陪伴我渡过了5年的美好时光。
爸爸说我小的时候只要一听到音乐响就会手舞足蹈,经常逗得大人们哈哈大笑。在我4岁那年,爸爸说:“你那么喜欢跳舞,就给你报拉丁舞吧”,我听后,一蹦三尺高,从那时起,舞蹈就成了我亲密的伙伴。
教我们拉丁舞的是一个男老师,对我们要求可严格了,不许我们缺一节课,还要穿上正规的拉丁舞服和拉丁舞鞋,上课的时候手里还拿着一根长长的竹棍,谁要是不用心跳或动作没跳到位,那根竹棍就在会谁面前晃来晃去,经常吓得我们心惊胆战,一节课下来,我们累得腰酸腿痛、汗流浃背,但也学到了不少舞蹈动作,在老师的严格要求和自己的辛苦努力下,我现在已从初级班的新生变成“精英班”的老队员了。去年“六一”儿童节时,舞蹈老师精心为我们编排了拉丁舞节目,我的精彩的表演得到了全校师生的好评。我还参加过很多比赛,去年5月,参加了“汉南领秀”杯大赛,取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暑假,我还去西安参加了“西舞杯”全国第四届拉丁舞新秀公开赛,取得两个一等奖的好成绩。
我深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今后,我一定要继续努力,多下功夫,争取登上拉丁舞更大的舞台。
喜欢写随笔篇六
晚饭后我收到一封信,是一年前去到远方的一位好友。字迹潦草了些,语气却也有少许变化。尽管与她相处的时日不短,相互来往之间也稍显默契,但都未捅破“好友”这层纱,我不擅长眉来眼去的把戏,她更不会作这些思量,打闹时倒是疯狂,微微过界的玩笑也开过不少,可我狠不下心来改变我们之间的关系。后来想想还是自己没有足够胆量吧,倒不是怕她拒绝——她总不会拒绝我。怕的只是关系的转变带来的种种后果,当然,这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做朋友更自得其乐的事了。
这一年来断断续续给我写过几封信,每一封都在闲暇时认真读过了。其实好几次都有想过回信的,但是每次提笔都找不到写东西的灵感,所以一拖再拖,下一封信却又寄到了。
我在地图上找过她的城市,离我有些远,但我并不忌讳距离的。我有想过去找她,在短信里隐约向她表达了这样的想法,她的意思是随时都可以来。可总归是等不到那么一点时间过去,假日里嫌平常累了想歇歇,窝在家里打打游戏时间就那么过去了。本该在些许四五天的日子里去证实她信中说的还好的样子,这途中去去回回也好让我留点期待与不舍,抚抚她的头发,闻闻她的气息。
我们认识稍早,十五六岁总是最自以为是的年龄,看她站在我身旁,以为会这样过一辈子,但我比同龄人看得更透彻,并不迫切想得到些什么,包括她。无忧无虑的时光总强过刚刚萌芽的欲望,前者来得快也去得快,后者却是永恒的。我对她说,这世界上的风景不属于任何人,而人却被风景拥有着。到后来我才发现她比我更懂,因为她就是这风景。
身边的朋友渐渐清醒,我也不可能独善其身。这个时候常有人问我跟她的关系,我敷衍不过,索性跟他们谈,我说她是我的人,但不是女朋友,是朋友。有人追她我管不了,从中作梗她管不了。这话传到她耳朵里,便跑过来跟我撒娇,问我要如何作梗,我故作邪恶,笑而不答。一天之后她拿来一封情书递给我,我还未看便说不答应,仔细看过之后才知道是有人跟她表白,这人是她的朋友。
朋友的朋友是敌人。
也受之影响颇深。不是嫉妒,也不是难忘,写这些字的人虽然未曾见过,但我却感觉到他的表情仿佛挣扎般的爬上我的`脸,他想告诉她的,不是爱也不是想念,而是近乎绝望的距离。我问这是信吗,她朝我点头,说不远千里而来。胸口微微有些凉意,便再也不忍看她。千里之外太远了,远得你都到不了,这才是绝望的根源吧。我折好这张纸还给她,她不接,要我念给她听。我笑着说当作是我写的么,她说,其实是写给你的。
其实过了许久的日子,有时候觉得太过于平淡了,同别人聊天时常常在心里想着自己如果能同他那样生活就好了,然后计算着自己往日有哪些回忆,以后的行程,加上些许期望,每天醒来都把这些期望折一折,把日子折一折。我想以后的时间会有她在的,不知不觉就养成了习惯,也就自作主张的把自己同她的以后搭在一起。
她不是不喜欢我的,我也很想喜欢她,可这种喜欢,就像拍电影时临时加进去的台词,有了可能会是神来之笔,没了,也丢不掉精髓。我不做不确定的事,但会情不自禁,可笑的是当一个人不成熟的时候,往往觉得自己已经是超乎同龄人的成熟,而真正成熟了,才发现自己原来多么的幼稚。所以年少自视甚高的我,已不知在眼里把她吻过多少遍,却在嘴上说着不痛不痒事不关己之类的话。
喜欢写随笔篇七
一生之中有太多的东西值得我们去喜欢,以下就是来自随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喜欢的随笔,欢迎阅读和借鉴。
有句话是: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
淡淡的爱很真、很纯,喜欢就是如此。喜欢一个人或事物,表露出来的就是淡淡的爱。就仿佛你喜欢阳光下静静绽放的花儿、喜欢雨后带着雨滴的玫瑰……喜欢,就是喜欢,那么简单,那么随性。那爱是什么呢?首先,爱的程度远比喜欢要深沉,深深的喜欢,那便是爱了。喜欢一朵花,你会摘下它;而爱一朵花,你会为它浇水,呵护它的成长。所以,爱是远比喜欢的程度要深,爱更多体现的是一份责任、一份付出、一份坚守。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心中有了一丝好感,就会产生喜欢的情愫,或许,不必为了这份喜欢去负责,只需在心中淡淡的爱着就可以;而爱一个人的时候,我们需要完全去接受对方,爱他优点的同时,更需要爱他的缺点。优点,大家都爱,无可厚非,但是,当你真正的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会连同他的缺点也一并爱上的。想起一句话:爱上一个人,或许从爱上他的缺点开始。是啊!当你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不会讨厌他的缺点,相反,你会因为他的缺点而更爱他,并且,也不想改变他,只是,完全接受他,这样的爱,才可以被称作是深深的喜欢吧!所以,当你真爱一朵玫瑰的时候,你也不会厌恶她的刺。
喜欢,如此简单,或许,只要静静的,远远的欣赏你就好;爱与之相比,就会复杂许多,但是,你不会因为爱的复杂而不敢去爱。真爱上一个人,哪怕不能在一起,你们也会祝福各自安好。在相爱的世界里,你可以完完全全的做自己,而不必为了取悦对方而改变自己,因为,爱就是完全的接受对方,既然,是完全的接受,你就不会想着去改变他。真爱一个人,是我们各自保留自己,做自己,并与对方和谐共处,产生美好的共鸣。若是单方面的爱,就会比较尴尬。所以,爱有它的复杂性,只有两情相悦才会令人愉快!
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淡淡的爱,深深的喜欢,喜欢与爱着会感到幸福,因为,喜欢与爱里都有刚刚好的幸福的温度。
我喜欢上的,终究不是现实,终究只是幻想,终究只是虚构。
我跟许多人说过,我很喜欢尹智厚,喜欢他最悲剧的结局,是的,我知道,最能抓住人心的不是只有悲剧的结局才会让人印象深刻,让人难以忘怀,让人久久思虑,让人深思其中的原因。所以,我会喜欢那个剧中的尹智厚,那个完美的悲剧王子,可是,我并不喜欢现实生活中的那个金贤重,那个很脱线,很努力地追求自己梦想的大男孩。不,也称不上是不喜欢,只是没有感觉,没有对剧中尹智厚的感觉,那种为他心疼的感觉。只是,看到他就想哭,其实,应该说很心疼他为丝草做消防员,做救生员,可是丝草却做不了他的谁!
我也和许多人说过,我喜欢单君昊,喜欢他细腻的心思,喜欢他高高在上的唯我独尊感,可是,同样地,我对现实生活中的明道也没有这种感觉。而我明明也知道明道的优秀之处以及他为了成为演员所付出的努力,我在《读者》上看到那篇介绍他成长历程的文章时也很感动,可就是比不上对单君昊的感觉。我明明也不是不喜欢明道啊!
银白色的灯光照耀着我的全身,我不敢动弹,嘴角颤抖无法开口。“拍拍拍”台上响起了熟悉的掌声,我紧张的看着下面为我鼓掌的你,深吸一口气,双手紧握着话筒,理了理那离乱的思绪,想起那我准备已久的歌词,看着台下微笑的你,我张开了口,歌声也在这音乐室里开始回荡着。
我喜欢你的名字,你的名字有种自由自在的感觉,喜欢你洒脱的笑容,喜欢你那会说话的眼睛,喜欢你嘴角经常勾起的坏笑,喜欢我把你的手紧紧捧在手心里的感觉,我不曾想象自己能拥有你。
以前,我经常上网看着别人讨论你的话题,看着你越来越多人喜欢,我的心里又高兴又伤心,这种不知所措的感觉至今还遗留在我的心里。现在,你终于从照片里走了出来,宛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又似观音座下的金童,妖媚而又帅气,让我无法分清楚你是男是女,深深吸引着我的眼球,占据了我整个心里。你看着我,嘴角勾起了弧度,缓缓向我走来,我无法抗拒的站在那里。
“这位小姐我有这个荣幸请你舞上一曲吗?”你的声音轻轻划过我的耳边。
我小心翼翼的把手搭在了你的手上,我不敢想象那修长白皙的双手正拉着我那双笨拙粗糙的手,我的脸瞬间红透了。我呆呆的任由你来操作,而你身上的独特的香味让我整个心都变得十分的柔弱。
曲终了,我停住了那凌乱的脚步,抬头望了望你,你的微笑从来没有从你的脸上消失过,还是那么淡淡的笑着,我整了整裙子,挥动着双手想把脸上那两片红晕压下去,可是滚烫的脸蛋始终保持着“高烧”的状态。
“小姐,我很开心,今天谢谢你了。”你再一次开口了,我微微的愣住了,看着你脸上那更深的笑意,我不好意思的低头傻笑。
“咚咚咚”外面的钟声想起了,十二点准时到了,你挥了挥手,示意自己要回去了,就像灰姑娘到了十二点离开王子一样,我紧紧地追随着你,直到你消失不见,却没有给我留下可以再次寻找到你的水晶鞋。
你和我说过你的名字里面藏着的意思是“沉静的爱”就像是我们俩一样,这份爱情随无法延续,但却十分的沉静。
舞台下的你等待着我唱完那首歌时,已经消失不见了。我微微的笑了下,是的这就是最沉静的爱。
梦醒了,我望着那盆曾经种过白色风信子的花盆,似乎我又想起了你。风信子,沉静的爱,也许只有我们俩明白。
我喜欢你,白色风信子。
很喜欢夏七夕,喜欢那些小小的浪漫,懵懂的悲伤,静静的等待。喜欢在每篇问章中寻找她的身影,喜欢在同一本杂志上等待故事的结局。喜欢给她留言,轻轻的打上一句:深蓝,喜欢你。
却不知道,你会不会看到。喜欢她的《蓝色气球和苏夏》《海是倒过来的天》《带着眼泪去流浪》……喜欢她用最华丽的语言编制出的一个个受伤的故事。但我最喜欢的就是在这个夏天,七夕姐姐写的——《我不是你的多啦a梦》,喜欢假如,我是说假如,如果有来世的话,那么我会在佛前祈求上天,让我出生在幸福健全的家庭,不会遭遇天灾人祸,生离死别,重新将你遇到,陪你好好的活一遭。只是那时你还会记得我吗?我喜欢,在这个并不快乐的夏天,带着忧伤的心情,读你的长篇小说——《后来我们都哭了》,喜欢她的封面,她的文字,她的青春。七夕姐姐,我很喜欢你的样子,喜欢你空间中的生活照。那么清纯的面容,可是……你的眼神总显得那么夏伤。七夕姐姐,有很多人都说你是悲情女王,可我觉得,那是错的,你的文章总让我感到莫名的温暖,莫名的夏伤,莫名的痛楚,却不知自己为什么会那样。我,可以用很多的话心疼一个人,却不及你的一句话来的伤情。
你们可以去七夕的博看,是她的11月5日写的博文:微博上有个好玩的投票问,你妈嫌你什么?选项五花八门,我妈嫌我太懒惰,我妈嫌我乱花钱,我妈嫌我爱上网,我妈嫌我长不大,我妈嫌我没有男朋友等让人忍俊不禁。但看到朋友回的一句话后,我立刻泪崩,她说,我妈嫌我离家远。或许现在的很多寄居父母羽翼下的人并不懂这句话对一个漂泊的人的含义。但我不介意告诉你们,当有一天你耳边没有了父母的唠叨,你远赴千里的大学不再能轻易尝到妈妈做的饭,你谈恋爱受伤后哭得一塌糊涂却找不到人倾诉,你茫然走过一条又一条的大街,你毕业后找工作不顺利,你身上只剩两元钱吃饭,你生病无人照顾只能躺在床上望天花板,你始终不习惯开火而总是泡面应付一日三餐,你在公司被人两面三刀算计,你在社会上行走艰难时,你一定明白家的存在意义。……我喜欢,有很多人喜欢七夕,我喜欢,喜欢七夕。我喜欢花火,买他们的花火,让他们无处可买花火。
喜欢静静地,倚在阳台边,呆看着蓝天白云,绿树红花,看鸟儿从眼前飞过,然后又消失在天边。
喜欢黑夜,独自一人站在星空下,数着那正散发着光芒的星星,寻找那颗最亮、最美的那颗,然后安慰自己:“我不孤单,看,天使正朝着我微笑呢。”
喜欢做梦,看梦里美好的世界,看梦里微笑的自己,看梦里真挚的朋友,然后轻轻告诉自己:“我有朋友啦,不是虚伪的,而是真诚的。”
喜欢歌唱,把所有忧愁都融合在里面,让它随风消逝,然后高声大喊:“我不悲伤,我快乐!”
喜欢朋友,无奈,却发现她们好虚伪。于是,我学会了伪装,假装,很快乐。
喜欢写随笔篇八
舞蹈室一种通过肢体和表情来表达语言的艺术。我在一次音乐课上有幸看到了。
起初,随着音乐轻柔地响起,一个女孩在明亮的白色灯光下翩翩起舞,金色的贴身衣服反射出光芒,闪亮得耀眼,身体轻巧地在舞台上翻了几个跟斗,发出微微的碰击声。突然身后同样身穿着金色衣服的女孩围拢在一起齐声大喊:加油!然后一个像弹簧般的跳上了半空中,似乎是接收到了胜利的信息高兴到了极点的精灵。可是音乐逐渐变得低沉、伤感,悲伤传染到了那些快乐的精灵身上,立刻低垂着脑袋。一个女孩不知从哪里拿出来了一个球,走到台中央,周围一双双眼睛好奇的看着她的一举一动。女孩将足球抛向了空中,划过一条完美的弧线后落了下来,音乐进入了高潮,开始几月起来,入海们涌向那颗球,争夺者,混论中一双手悄然得接住了。女孩们沸腾起来。她们排成一条直线,从身后拿出一张长方形红布条上面写着:中国队,胜利!末尾音乐大了个特重音,最后,停止了。
我却还未从刚才的表演中苏醒过来。
喜欢写随笔篇九
五原一小五二班祁淼舞蹈的种类很多,如:印度舞、孔雀舞、芭蕾舞……每一种都有自己的特点,自己的风格,吸引人们的眼球。我最喜欢的舞蹈是印度舞。
要想跳好舞,必须付出汗水与泪水。基本功是第一标准,如:软度好,跳的就棒;软度不好,跳的就差。只有每天坚持不懈的.练习,不怕疼痛,付出辛苦,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舞蹈员。记得我刚开始学舞蹈时,老师给我们挨个压腿,我痛得都哭出来了;后来压腿,泪水仍在眼眶里打转转。通过我每次长时间的练习,压腿对于我来说已经非常轻松了。
舞蹈不仅可以增加我们柔韧性,还可以锻炼我们吃苦耐劳的精神和不畏疼痛,坚持到底的意志。舞蹈还是一项健身的好方法,它不仅可以让你拥有好身材,好的气质,也可以使我们的性格变得开朗,心情愉快。练舞蹈也很危险。练习基本功时若不听老师指挥,很容易导致腿抽筋,胯歪,骨折等,所以练舞时需要我们要按老师的指挥小心地练。舞蹈是一个很好的运动项目,希望更多人能加入到跳舞的行列中,健康每一天。
喜欢写随笔篇十
河马很安静而蜗牛很闹腾。
沿着溪边走有水车的声音。
面对阳光的蜗牛保持着纯真快乐。
它爬呀爬爬呀爬爬呀爬。
爬过河马的后蹄子。
再爬过河马的前蹄子。
慢慢的太阳下山了。
乡间的夜里特别冷。
小蜗牛缩在它那小小的壳。
正准备好好睡一觉的时候。
河马突然发出“哞”的一声。
蜗牛知道它有话要说。
于是慢慢地把脑袋探了出来。
其实蜗牛很擅长当一个倾听者。
河马说:“我喜欢你。”
意外之余,小蜗牛有点慌。
它一直都把河马当好朋友啊。
河马很怕这样说出来会造成蜗牛的`困扰。
蜗牛却很怕拒绝之后会让河马伤心难过。
蜗牛愣了很久很久。
最后还是跟河马说了心里的想法。
没有太多太多的话语。
可蜗牛明明已经感到这段友情。
正在悄悄地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蜗牛多希望在这之后彼此不会感到尴尬。
继续成为很好的朋友。
可是这样真的没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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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写随笔篇十一
夏天,最直观的优点就是葱葱郁郁,到处都是绿色点缀,青纱作衣,给人视觉上舒服的感觉。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我喜欢的是夏天。尽管夏天的热度是四季中的最高,让汗水粘衣,给人不爽的感觉,但夏天的风景是最迷人的,给人的感觉也最宜人。
我喜欢在夏天的傍晚,走在林阴道上,炙热的太阳留在树叶上的温度,通过气味传感到心里,那是夏天特有的绿色的味道,给我一种美妙的感觉。
用双手触摸着低垂的枝叶,擦过我的手指,任绿叶飘肤我的肌肤,闻着青涩的味道,感受着叶尖上的温度,若有晚风,凉习习地吹来,拂过我的'身体,我能感受到似在人间仙境。
春天和秋天也是有绿叶的,春嫩秋黄,都不是绿叶最盛的时候,那种特有的气味是闻不出来的,再有春寒和秋寒,那种枝叶上的温度也是感受不到的。冬天是更不行的了,置身于光秃秃的枝干间,怎么也不会有仙境的氛围。
夏天,绿色枝叶下皆有人走动,人们喜欢在这个季节散步,我想除了觉得天气热,也是有喜欢夏日绿叶的味道和感受绿色的视觉。
我常常在绿阴道上,碰到散步的孕妇,小情侣,老夫妇,他们笑魇丛生——是任何季节里看不到的最舒展的笑容。
这个季节,也是运动的季节,也是老人出户的季节,也是生命最繁盛的季节,它让生命最舒展,不用再收收缩缩,生命的味道也就是在个时候绽放无遗。
我喜欢着夏天,不仅是有绿色的环境和清爽的味道,也有着生命的强盛和拼搏的精神。
喜欢写随笔篇十二
但是,每个人都是你生命中美好的遇见。遇见,是世界上美好的存在。
当你对一个人的感觉仅仅停留在喜欢的那个层面,不考虑家庭背景、教育程度,也不考虑过多的复杂元素。有时候,单纯的喜欢更弥足珍贵。
仅仅是面对着喜欢的.人笑,看着就已经是一种享受,就连打情骂俏也显得特别地可爱。这种时光如此美好,可却像琉璃珠一样,脆弱易碎。
喜欢就是喜欢,可那并不是爱。当你了解到这一点的时候,你已经长大。转瞬间,你会发现曾经的迷恋只是一时的年少轻狂。
从一开始,仅仅是喜欢,相互安慰的喜欢。
喜欢写随笔篇十三
(正文共1011字,预计阅读时长:1分10秒)。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要生活得好,不仅是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还要活得舒心快乐,而旅游则是对心灵最好的调剂和抚慰。
旅游,不一定非得出远门,近处也有美丽的风景。比如,离淮安市区不远的盱眙,就有第一山、铁山寺、明祖陵、老子山安淮寺等多处名胜古迹,风景都很秀丽。去年秋天游览铁山寺,被那满山遍野的斑斓色彩所迷醉。那火红的枫叶、苍绿的松柏、墨绿的茶园、翠绿的竹林、金黄的银杏、那或黄或紫或白的野菊花,纷呈在你的眼前,让你目不暇接,感觉不似仙境胜似仙境。
今年春末夏初,我们小区十多个退休老同志相约一起乘公交去游览了位于洪泽湖东岸的“水釜城”景区。置身城内,我们在错落有致的仿宋建筑中穿行,移步石桥,登楼观景,戏台寻清音,香舫觅古韵。放眼城外,大湖碧波荡漾,风光旖旎,鸥鸟翱翔,帆影点点,呈现出“城随水生,水伴城流”,“水乡泽国,人间仙境”的动人画卷,大饱眼福。中午,我们在街区的一家饭店吃鱼虾蚌等湖鲜,又大饱口福。来回仅用大半天时间,车费加饭钱,平均每人才三十多元,玩得开怀开心,个个都说不虚此行!
旅游,也不一定去风景区,我常把回老家看风景当着一次旅行。那片曾经养育我的热土,那些仍然记得住我乳名的乡亲,那些伴着我成长,伴着我的苦和乐,酸与甜的淮河、东滩、芦苇荡,都是我终身难忘魂牵梦绕的`。去年夏天,我们几个故乡的战友相约游览了老子山后,特地在山腰上的那片小竹林里歇息,回忆淮河边的童趣流年。竹林里凉风习习,鸟鸣蝉唱,我们一边吃自带的午餐,一边神聊童年时一起在大柳树上掏鸟蛋,在淮河滩地的芦苇荡里逮鱼虾的童趣,不亦乐乎。一位老战友说,人生旅途,各有各的活法。有一种活法,叫在路上,他特喜欢。“文革”中,他扒过火车,去过北京。从部队转业后分配在学校工作,每年寒暑假他都会出去旅游,一路走来,那些风景,是对心灵的慰藉;那些经历,是人生积累的财富,可以当作可诗吟诵,可以当作茶细品。
旅游,我喜欢不受约束和限制的自驾游、自走游。旅途中,碰到自己感兴趣的景致,可以随时停下来,想看多久就看多久。人各有所好。我眼中的美景别人也许不以为然,同样,别人感兴趣的东西,我也可能感到素然无味。自驾游、自走游更自由,更能游出好心情,游出意想不到的收获。
“偷得浮身半日闲。”和喜欢的人去喜欢的地方,感受祖国名山大川的秀美,感受各地各具特色地理生态和人文气息,感受外面世界的丰富多彩,感受家乡翻天覆地的变化,即使深一脚,浅一脚,我也喜欢在路上。
喜欢写随笔篇十四
我家的窗台上有一盆花,它有一个吉祥的名字——“一帆风顺”。
你看,它的茎又细又长,颜色绿绿的,用手摸一摸,特别光滑。它们一根根聚在一起,努力地向上生长着,你长我也长,好像在比看谁长得最高。从外面看不到它的根,它的根深深地扎在泥土里。
花还需要绿叶陪衬,有了绿叶陪衬,花才能变得更美丽。叶子是深绿色的,油亮油亮的,太阳一照,简直能发出光来。它的形状像一根羽毛,叶脉错落有致,像我们身上的.毛细血管。叶子一层层地向上舒展着。看到这一切,爱慕之心油然而生。
它的花更是与众不同。它的花瓣是白色的,看上去是那么纯洁、高雅。它含苞欲放的时候,像一个小月牙,在羞涩地看着我们。我轻轻地扒开叶子,呀!还有几个花骨朵躲在叶丛中睡觉呢!我仔细一看,有一朵花张开了小嘴,露出了黄色的花蕊,像一根狼牙棒。可惜它没有完全开放,我闻不到它的香味。我真希望它快点开放,好看一看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走到远处,再看一看,它就更美了。洁白的花像一只丹顶鹤,层层叶子如同丹顶鹤的羽毛,微风一吹,叶子轻轻地抖动,好像要飞起来。
看到这盆花,我被迷住了。它美丽素雅,还带来美好的祝福。我喜欢“一帆风顺”。
喜欢写随笔篇十五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喜欢那份宁静淡远,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冬季室内玻璃上贴附的水汽,喜欢在上面写下所思念之人的名字。
我喜欢雪连下几天之后去登山,俯瞰披着银装的世界,心里空灵无比。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积有厚厚松针的小径,挥洒手中的鲜花,内心若孩童。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爬到树上唱歌,喜欢风起时在梨花树下与梨花共舞。累了直接躺在草地上睡觉,梦里有梨花轻落在我眉间,它告诉我我能飞,能策马奔腾,也能在绳子上睡觉。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水的阳台上,河对岸稻浪推涌,稻香翻腾。我喜欢在此时捧一本书,轻轻念出声来。
我喜欢蝉儿热情洋溢的歌声,也喜欢黄莺的婉转多情,更喜欢蛙声如浪。
我喜欢秋天里满山飘飞枫叶,在水边上,山坡上,红得热烈而凄凉。
我喜欢母亲每次回家看到家里窗明几净时,不露声色的愉悦;喜欢父亲每日惦念我做的西红柿汤;喜欢外公浅饮我泡的菜,以及嘴角的笑意;我喜欢语文老师,喜欢她的从容幽默、手舞足蹈及眉飞色舞;我喜欢朋友,喜欢出其不意地去拜访他们,尤爱在雨天去叩湿湿的门;我喜欢母亲和外婆在幽暗天光里,我将醒未醒之时,温暖流淌在谈话声中。
我喜欢辛弃疾,喜欢他“少年不识愁滋味”,心疼他在西风断鸿声里,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我喜欢听着周杰伦的歌,用细瓷杯暖手。
我喜欢楼下奔五十的夫妇早晚上下班时的自行车声,喜欢短发齐耳的女生……。
我喜欢活着,并且十分喜欢我心里能充满这样多的喜欢!
喜欢写随笔篇十六
我喜欢,写文章时,那笔尖“沙沙”地磨砺纸张的声音,清脆,悦耳,温馨,仿佛我写下的是整个世界。
我喜欢,读书时,那耳边萦绕的“嗡嗡”回声,入心,入情,入境,仿佛我在和许多伟大的人物在无距离对话。
我喜欢,对每一次经历,做一个总结,然后告诉自己,微笑地面对痛苦和感伤;也会告诉自己,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不如昂起高傲的头颅,拉起上扬的嘴角,轻松的面对。因为我们要学会承担,更要学会坚强。
我喜欢,带着无畏的心,带着坚定与自信,当一次短暂而又帅气的英雄。因为,我们是花季的少年,蔚蓝的天空风轻云淡,可以任由我们张开稚嫩的翅膀,肆意地翱翔。也许我们飞不到自己想要的高度,也许我们会折翅而返,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年轻就是资本,九十九次不成功,我们就做第一百次的努力!
我喜欢,犯下的错误,自己来承担。即使不承认,错误依然存在;选择了逃避,那就是懦夫。不躲不藏,勇敢地站出来,承担错误的后果,让自己的心更加安然与恬淡。
公众号:太和教研。
喜欢写随笔篇十七
我到底算不算一个爱阅读的人?我不清楚。
对于阅读,我的最初印象是在幼儿园的时候。那时,幼儿园的老师每周都会来给我们一本精装的图画书,指着书上图片给我们讲述有趣的小故事。
或许是出于对故事的喜爱,或许是因为对新事物的好奇,再或者只是为书上精美的图案所吸引,我回家让母亲也给我买上两本这样得书,一到晚上就趴在床上,反反复复地翻看这两本书,看着好看的图片,听母亲把故事讲给我听。
那是我真正喜爱的是读书还是看图呢?我已经记不得了。
长大一些,已经识字了。记忆犹新的,地在我十岁生日的时候,姐姐送给我一套四大名著。收到礼物时是心潮澎湃,可后来把每一本打开的最终结局都是翻不过第三页。
那时的我最喜欢的只有两种书,一种是所谓的“校园文学”,记得那时在学校里也是大受欢迎的。那些书其实不过是些无厘头的笑话构成的小说而已。还有一种说出来都有些不好意思,就是连环漫画,常常是看得入迷。
当时读我觉得自己是很喜欢阅读的,当时并不关注一本书的价值有多大,更多在乎的是这本书是不是有意思,是不是和我口味。我那时看书很快,看完一本买一本,家里的书很快堆成了小山,不过读得快的同时忘得也快,没有几本书在我的脑海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现在看来,那时的我可能并非是真的喜爱阅读,也许只是为了放松一下罢了。
初中可能是我的阅读灾难期了。那时觉得小学的读本太幼稚,再难读一点的又枯燥乏味,于是那段时间的我变得无书可读,唯一的阅读可能就是每天的报纸,那也只限于一些娱乐新闻和一些我感兴趣的时事。
现在回想起那段时间,最多的是后悔:有大把的时间为什么不用来阅读?那么多优秀的作者为什么不尝试去深入了解?不过这也是后话了,但可以肯定的是:那时的我极既不爱阅读的,甚至可以说是拒绝阅读。
再次燃起阅读之心是在遇见高一的语文老师后。他向我们推荐许多的好书,不只是书名,还有里面的故事情节、作者的身世一并都告诉我们。我就这样被书吸引了,我开始走进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走进把栏杆拍遍的辛弃疾、乱世中的美神李清照,走进拯救犹太人的辛德勒、肖申克监狱里追寻自由的安迪……我慢慢地接收到了阅读给我带来的种种感受,不止是喜悦与轻松,更多是感动与深思。
我走进最深的当属《红楼梦》,就是那本我在之前没有翻到过第四页的名著。一开始依旧是不知所云,后来带着老师对后面情节的透露而产生的兴趣,硬着头皮读了下去,之后便是越读越有味,越读越不舍得放下,读过之后总是长久地回味里头人物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
也许现在是我最喜欢阅读的时候吧,不止是书本的内容,更重要的是阅读给我带来的思考。
公众号:教书匠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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