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内容可以是双方自由约定的,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字号、格式、版面等要符合实际需求和行业常规,便于阅读和理解。合同的撰写需要谨慎、准确和明确,下面是一些合同写作的技巧和指南。
规范版驾校承包合同篇一
合同包括工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商业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交通、建筑、农林、物资、外贸等不同行业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规范鱼塘承包合同范本3篇,欢迎参考阅读!
规范鱼塘承包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加快_________广场的开发建设,确保_________年该项目能顺利交付使用,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承包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广场主体结构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位于_________交汇处(祥见初步规划图),占地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全部主体结构工程(详见规划设计图及施工合同)。
三、工程承包模式:甲方向乙方发包,由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等全包干的方式承包。
四、本项目工程总造价:按中国建筑国营二级收费标准计费,约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能通过中国质检部门的质量验收。
六、施工期限: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日历天。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施工期可以顺延。
七、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所承包工程的总价以最后工程竣工结算价为准。
2.乙方同意甲方用自己控股的将_________有限公司已取得的用地一块转让给乙方冲抵甲方应付给乙方承建本项目的工程款,差额部分,双方届时另外协商,该地块位于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可建商住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3.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地皮首期转让金了_________元人民币,具体支付数额及时间如下:
_________。
4.甲方在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的同时,乙方与甲方签订一份欠款协议书,并向甲方出具经_________律师行签印的欠甲方_________元人民币地价款的欠款依据凭据。
5.甲方根据乙方在_________广场工程上的进度投资款额分批向乙方开出收款收据,每月开出一张,直至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完工为止,待工程竣工结算后,如果结算总额与收据总额不一致时,以最后结算总额为准,冲抵乙方向甲方开出的欠据。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按已确定的规划及设计图纸的要求建设施工。
2.为确保工程按期完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建设施工进度。
3.为确保工程质量,甲方对乙方施工中不合格部分,有权指令乙方返工、修改。
4.甲方负责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三通一平,确保乙方进场后能正常施工。
5.甲方负责用以抵工程款之用地的三通一平,确保乙方能正常开发建设该地块。
6.甲方负责办理以地抵工程款的用地的转让手续,并配合乙方办理单项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的有关合法手续。
7.甲方必须办理好_________广场项目开发建设的各种合法手续。
8.甲方负责协调好因本项目的施工建设而涉及的外部关系。
9.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交_________广场完整的主体结构施工图纸,以利乙方进行施工前的工作准备。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按已审定的设计图纸的要求,采用全包干的方式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任务。
2.抵工程款商住用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有权立即投入开发建设,并可预售楼花,开发、预售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3.乙方必须按规划、设计图纸之要求建设本项目之主体工程,并保证质量,按期完工。
4.在建设期内,乙方除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表外,还须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施工进度表,供甲方备查和督促之用。
5.乙方须认真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经检查检验不合格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
6.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未完工之前,不得将黄扑地块转让或抵押给第三者,必须是乙方自行开发,在有利于_________广场建设的情况下,确需转让、抵押该地块时,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或抵押,但转让、抵押该地块所得资金必须优先用于黄扑地皮或_________广场的开发建设。
十、保证。
1.乙方保证能按期按质完成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的建设任务。
2.乙方保证转让或抵押黄扑地块所得资金全部进入甲乙双方在_________设立的共同帐户。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黄扑工程进度情况有计划地使用该资金。_________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双方共同签名方能提款,每周乙方需向甲方汇报使用情况。
3.乙方必须确保_________广场工程的资金充足。若因乙方原因,导致_________广场无法继续施工,或不能按期完成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甲方有权凭乙方出据的借据及律师楼签印的所有关于本合作内容的法律文件,依法查封甲方已转让给乙方的黄扑地皮及其地上所有建筑物,并可以此弥补甲方的损失。对乙方在_________广场项目中的投资亦同时终止核算,甲方还有权追究乙方其他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愿意用自己公司的名誉及_________公司自有资产作黄扑地皮等值资产的担保。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资金不足或自身管理的原因导致_________广场工程半途停工7天以上,或落后计划进度15天的,甲方有权每天罚款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从乙方落后计划进度的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如果乙方落后计划进度满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巳投入的资金一概不予核算和退还,并有权凭乙方开出的借据请求乙方还款。
2.乙方不能按期完成_________广场的主体结构工程任务,每超过一天,甲方罚款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
3.甲方不按期将黄扑地皮转让给乙方,乙方有权不付首期土地转让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4.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三项付款的,甲方有权按逾期付款的金额期限,以月息三厘计罚乙方。超过30天未付齐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提前完工的,每提前_________天,奖励_________元。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规范鱼塘承包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现将位置于四都镇新四村黄塘嶂的黄塘嶂水库及甲方在黄塘水库边开挖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水产养殖及其它相关养殖,在合法、自愿、公平的原则下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面积:
水库水产养殖面积约30亩、水塘约3亩。
二、承包时间:
承包期为年从20__年月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用:
前10年承包费为每年元整(),后年承包费为每年元整()于每年12月前准时上交甲方。
四、四方权力和义务:
1、承包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经营。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经营及养殖行为。
3、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前做好三通工作即通路、通水、通电。
4、承包期间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在水库、水塘的合法养殖活动,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水库水面及鱼塘进行正常合法的养殖活动时,甲方应及时出面解决、如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养殖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养殖损失。
五、乙方权力及义务:
1.乙方应按时合同约定时间及时缴纳承包费用。
2.包期间经乙方使用而产生的电费、水费、及其他养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在水库周边养猪。
4.承包期间乙方有义务帮甲方看管甲方名下的花木及其他基础设施不被损坏、偷盗。
5.为了养殖需要,可增设拦网,看守棚、网箱、鸡舍、鸭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响水库工程设施安全和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六、如因国家征收养殖损失补偿归乙方、其他补偿归甲方。
七、如果对合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
规范鱼塘承包合同范本三。
合同编号: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经原甲方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其出租的位于南宁市三塘镇村的土地合计___200___亩(土地范围:详见附图)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给乙方,主要从事经营。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期限为50年,自20年1月1日起至2063年12月31日止。乙方应于20__年6月1日之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定金10万元交给甲方,,甲方则给予乙方半年的时间作为规划时间(即20__年6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该定金在乙方交付第一次租金时退还给乙方。至20__年1月1日甲方将土地交付乙方。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价款:2500元/年.亩,每年租金合计为: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
2、租赁价款支付方式:按年交付,即每年1月10日之前,支付当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价款总额。如逾期不交付,乙方按日1%承担违约滞纳金,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与村委会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5.2有权获得土地流转租赁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5.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土地。
5.4租赁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5.5尊重乙方的生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可予以协助,并帮助调解本村和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及产权纠纷。
5.6甲方不得在租赁区域内取土,并不得私自对租赁区域内的土地进行再次开发。
5.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将租赁土地再次流转租赁。
5.8土地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平田整地工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9甲方不得干扰、阻挠、堵塞、侵占、挪用、偷盗、毁坏租赁的土地及其渠、路、井、电等配套设施。
5.10甲方原地块中的经济类作物果树(枣树、果树等)应及时清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活动。
5.11土地租赁后,甲方依法享受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
5.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主、副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6.2维持土地的正常用途,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进行设施建设,,不得未经许可在租赁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等不动产。
5.4土地租赁后,乙方依法享受除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外的所有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5租赁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5.7乙方应教育工作人员与当地村民搞好团结关系,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做好租赁土地废弃物的处置和搞好租赁区域内环境卫生。
5.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违约责任。
7.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7.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7.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电力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7.4甲方因干扰、阻挠、堵塞、侵占、挪用、偷盗租赁的土地及其渠、路、井、电等农田配套设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照实际直接损失或财产原有价值负责赔偿。
八、其他约定。
8.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出租方、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对租赁的土地进行任何形式的流转。
8.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出租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出租的,因租赁期间乙方为便于生产耕作,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租赁土地生产的,由乙方拆除或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租赁土地生产的,同时甲方也不同意拆除,则甲方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但乙方在租赁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甲方不作补偿。
8.3租赁期满,若不继续出租土地,乙方应协助村委会按户恢复承租土地地貌,并参与处理因恢复地貌而引起的矛盾纠纷。
8.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8.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法律公证后生效。
8.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8.7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备案一份,村委会存档一份。
附件:1、流转土地四至平面分布图。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见证单位:南宁市三塘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
规范版驾校承包合同篇二
发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4)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土地。
第一条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二条土地面积为十万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纯净粮田面积不少于五万亩。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为________。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土地用途。
第六条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名特优种苗基地、牧草基地、种鹅基地、医药原料基地等。
第七条乙方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时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筹建木材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关企业。
第八条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交付。
第十条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体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第十一条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交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业用途的,承包期为五十年。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成片良田80—100元/亩年,荒坡、荒沟、路、渠等承包费另行议定。具体土地承包费标准于双方签署土地交付文件时确定。
第十七条如国家政策低于双方议定的标准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如国家政策高于双方议定时,以双方议定为准。
第十八条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双方未达成协议时,以本协议及有关附件为准。
第十九条承包费于具体土地建设期满后开始计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设期根据具体土地不同为五至八年,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具体土地交付文件中确定。
第二十条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二次支付,首期不迟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迟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条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承包权。
第二十二条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五条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第
二十六条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
第二十七条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
第二十八条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第六章成果权。
第二十九条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7)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7)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7)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第五十一条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1000元/亩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二条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三条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时,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
第五十四条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五十六条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七条本协议签署后双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条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五十九条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一条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六十二条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____市____管理局应对本协议进行见证。本协议应由____市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证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规范版驾校承包合同篇三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双方经过相互信任,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愿意将酒店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
一.承包期限暂定两年,于()起至()止。
二.甲方将厨房承包给乙方工作,其中不包括厨房刷洗等勤杂工作,基本月工资定在元整。每月的工资发放为次月的1日,由乙方代表领取自由支配。
三.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确保菜肴毛利率45%的基础上,菜肴营业额宝低为()如超出()以上部分按菜肴营业额6%提成作为厨房的奖金,奖金于次月的1日连同基本工资一起发放,由乙方代表领取和自由支配。
四.甲方负责乙方厨师的工作餐,住宿及健康证,暂住证的办理,节假日补贴和其他福利参照相关法规及酒店服务员(于酒店其他员工同等)。
五.甲方支持乙方参加各类有利于酒店声誉的社会活动,如烹饪比赛等等,并负责50%以上的费用(届时可具体协商)。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的义务。
2甲方如对主干厨师技术能力不满,有要求乙方更换的权利。
3乙方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如乙方违反相关店规,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做出正当处罚(具体条件协商制定于酒店的规章制度中)。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和足够技术力量情况下,厨房人事权利归乙方代表。3乙方应遵守和执行酒店制定的各项指标和制度的义务。如卫生要求,菜肴出品要求,安全操作要求,人为浪费要求,设备设施保管的要求(具体条例协商制定于酒店的规章制度中)。
八.公伤事故的处理方法:
乙方在厨房工作期间,如正常操作情况下出现的受伤等事故视为工伤,甲方负责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甲方视乙方工作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乙方的留,走由甲方决定。
十.如遇酒店转让,后来的法人不留用乙方的情况下,甲方须补偿乙方半个月的工资,如遇非典等类似情况则按相关法规处理。
十一.提前终止协议的处理方法:
1如果甲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给予七天的基本工资作为赔偿。
十二.违约的处理办法:
1欠发工资奖金七天以上视为违约。
2双方未按协商的方法提前终止协议视为违约。
3工伤事故未按协议方法处理视为违约。
4双方刻意刁难对方视为违约。
如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一月的基本工资总额。
十三.协议在执行中,经双方协商可修改条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条款执行,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规范版驾校承包合同篇四
现乙方向甲方商议承包经营甲方在xx市xx路校区有关驾驶员培训开展的各项业务,甲方对此表示同意接受。为了明确甲、乙双方责、权、利的关系,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乙方自然人承包经营甲方在xx市xx路附近一校区,在甲方的服务宗旨、方针政策下开展各项工作,乙方在经营期间遵守国家、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
二、甲方是本校最终决定权,有权决定驾校的长期发展方向与各项业务的开展。
三、甲方可按照完善的财务制度规范、监督乙方财务管理。现以甲方收取乙方每年xxxx万元(xxx元)场地租金及房屋、场地、办公设施的损耗费用。
四、甲方进行明细的资产类统计,包括经营活动中的一切资产,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一份。待合同终止,若有损坏或丢失的,乙方付全责。
篇三:驾校教练车承包合同
篇一:承包经营合同教练车
3、承包总费用为 人民币捌万元/五年(由甲方一次性交纳), 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由甲方一次性交纳)。承包管理费中包含培训税金、模拟培训费、场地训练费、业务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名义招收学员,乙方招收的学员需到甲方设立的报名服务窗口进行集中登记,并签订培训合同。甲方负责学员相应手续的受理、预约、组织各科目的考试事宜。
3、甲、乙双方利润分成及相关约定:
第三条 规范教学义务1、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接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3、乙方必须在经管理部门核准的训练场地或专业的考试场地按规定对学员进行教学。道路训练场地必须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路线进行训练。
4、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善驾驶安全保护措施,严禁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及危险驾驶。严禁乙方酒后教学,不得在操作训练教学期间离岗。乙方应严禁与教学无关人员乘坐教练车辆。
5、在非教学过程中,乙方不得让与教学无关人员驾驶教练车辆,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及危险驾驶教学车辆。
6、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发生教学事故或交通事故,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事故及保险理赔,因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因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甲方对乙方教学义务有权进行监督并进行安全检查。
9、乙方每期培训学员合格率不得低于95%,连续三期合格率未达到95%的,甲方将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车辆,同时不给予退还乙方承包费及保证金。
第四条 承包经营义务1、承包期间,教学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车辆维修、材料更换、燃油、车辆检测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确认其与甲方仅存在承包经营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确认甲方无需支付乙方工资、社保、公积金等相关费用,上述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3、为确保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承包期间乙方需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指定险种,由甲方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额度不低于100万元,保险单原件须交甲方统一保管。
第五条 责任承担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利益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教练车经营权,同时不给予退还乙方承包费及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2、承包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经营权转让、出租、授权、质押给他人或为他人提供担保。如发生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立即收回乙方承包车辆的经营权,同时不给予退还乙方承包费及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确需转让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重新签订教练车辆经营权承包合同。
4、乙方应遵守关于教练车辆年检、驾驶证审验、体检、驾驶操作教练员复训、换证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办理。如乙方逾期未办,导致相关证件失效或注销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教练车辆经营权,同时不给予退还乙方承包费及保证金。
第六条 纠纷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补充条款及相关附件,补充条款及相关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合同完整性
本合同为一完整之合同,本合同签立前双方所签立的共性合同均相应失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规范版驾校承包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为调动广大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其福利待遇,同时为规范培训市场,提高培训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杜绝买卖学员的现象的发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荆门地区驾培市场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人性化的基本原则签定如下协议:
一租赁教练车及培训任务;。
2.培训学员科目二、科目三计时培训,由教练员负责考试至毕业领证。
二.协议期限壹年:20xx年2月1日――20xx年2月8日。
三.基本招生任务:陆拾人。
四.招生指导价格:c12200元/1900元,b22500元/2200元。
五.结算:
2.分配给乙方的学员,按200元/人工资,另加40升油/人升燃油结算;。
3.一年期满结算总任务,差1人赔偿资源损失费贰百元。
六.学员管理:
1.按照学校的制度对学员进行严格管理;。
2.按法律要求,理论考试不及格的学员不得上道路驾驶,违者按道路安全法处罚;。
4.学员之间,学员和教练员之间出现矛盾无法解决时教练员要及时上报学校,以免矛盾激化,否则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七.教练车及教练员管理:
1.教练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违者按道路安全法处罚;。
2.教练车是培训学员专用车,严禁作为它用,违者罚款200元;。
3.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娱乐饮食等公共场所,违者罚款200元;。
6.学校不定期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7.协议期满,交车时要保证车辆完好,否则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教练员要妥善保管好车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车辆损坏、丢失,概由教练员负责;。
9.学校对教练员的招生任务实行季度考核,考核不达标的,学校将收回车辆,终止合同;。
10.考前适应性训练,考试车由学校统一调配,任何人不得借故不听指挥,违者停考;。
11.教练员要听从学校管理人员的指挥,如有异议,先服从,再书面申辩,否则终止合同。
八.培训考试:
1.教练员对学员培训全面负责;。
3.教练员要对学员的教学质量负责,学员考试不及格的,需再训的,由教练员负责。
九.法律责任:
1.教练员社会劳动保险由自己按时缴纳或由学校先收后缴;。
3.车辆经营性缴费由学校承担;。
4.学校另按规定收取学员资料.标牌等125元外,不收任何费用,考试车学员自理;。
5.学校可依据市场行情及需要对结算价格进行下调,但上调需同教练员协商。
十.其他:
1.学校统一作息时间,为保证安全,教练员一定保证午休;。
2.每个季度及年终,学校将对教练员的教学质量予以排行公布;。
3.对所有教练员的评定采用统一标准;。
4.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规范版驾校承包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信、互惠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资金、信用和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将单车驾培交由乙方承包经营,由乙方负责培训驾考学员顺利考取驾驶执照,但乙方不参与甲方驾校的管理活动。
二、甲方为乙方每提供8个名额,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质保金 万元,以此类推
三、乙方的学员考试每批总额为8人/车,计 人/车/月,由甲方负责向相关部门报送培训计划、记录及在学员完成学时按期办理科目考试预约(须提供学员缴费的发票)。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办理结业手续。
四、乙方按 元/人在学员报名时向甲方缴纳承包费,该款只包含驾管所收取的科目一至四考试费用,其余学员的体检、照相、办卡、驾培、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以及教学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如遇相关部门费用标准调整届时作相应调整。
五、由于甲方未给乙方设定承包费基数,因此在乙方当月核定的学员考试名额剩余时,甲方可以在本校内进行调剂;同样在乙方当月名额不足时,甲方也可以为乙方进行调剂。
六、乙方的教学车辆按照教学要求进行教学使用,乙方在使用车辆时如发生交通事故由其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承包期内,凡因乙方承包经营范围内事宜,发生纠纷,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司法等相关部门判定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乙方收取学员培训费用,必须向学员出具甲方统一发票或收据;乙方不得私自收费、超标准收费或违规使用其他发票或收据收费。否则,一经发现,即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违约按二十三条执行。
九、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及学时要求对学员进行培训,工作人员不得对学员“吃、拿、卡、要”或有不文明行为,凡违反规定者甲方可停办招生考试业务并罚款1万元,违反三次解除本协议。
十、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信誉以及服务质量和安全考核达标要求,不得做出有损甲方信誉的行为。
十一、乙方招生点及教学场地必须按照要求合理设置,所用文本等由甲方统一制取。
十二、为有利于学员科目二考试顺利合格,凡需要考前在考场内练习的学员须交纳场地使用维护费,标准另行确定。
十三、甲方将安排专门部门对乙方的招生教学进行监督考核,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考核一次,凡发现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对三次不改或乙方已无能力整改的即为违约。具体考核标准另行制定。
十四、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工作期间统一着装,持证上岗,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五、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应做到耐心细致、周到服务,确保培训质量。如发生学员合理投诉,甲方有权按一次扣除当月一台车考试指标进行处罚。不得超过三次。
十六、乙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要加强工作人员及学员的安全教育,甲方每月组织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如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停止招生考试业务,并处罚1万元。
十七、乙方的学员因考试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导致要求退费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甲方不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如发生学员向政府或驾校主管部门投诉或上访的,视情节轻重对乙方给予罚款3万元直至解除协议。
十八、乙方不得买卖学员指标,不得将车辆或牌证转包、转租或转借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不论如何原因,如发生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请吃、送礼行为,一经查实,除将甲方违规人员开除外,同时,给予乙方1万元的处罚。
十九、如相关部门对车辆设施有新要求,乙方必须服从,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十一、违约责任:
2、如甲方违约,协议终止,押金退回,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一并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三、承包期自甲方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承包期一年。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确认。由于乙方必须具备按驾培要求设置的训练场地和按车辆数配备的教练员数(须持教练证),因此,本合同须在乙方向甲方提供训练场地证明和教练员证齐备的条件后(本校开业前一个月)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规范版驾校承包合同篇七
乙方:教练员:
为调动广大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其福利待遇,同时为规范培训市场,提高培训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杜绝买卖学员的现象的发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荆门地区驾培市场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人性化的基本原则签定如下协议:
一租赁教练车及培训任务;。
2.培训学员科目二、科目三计时培训,由教练员负责考试至毕业领证。
二.协议期限壹年:xx年2月1日――xx年2月8日。
三.基本招生任务:陆拾人。
四.招生指导价格:c12200元/1900元,b22500元/2200元。
五.结算:
2.分配给乙方的学员,按200元/人工资,另加40升油/人升燃油结算;。
3.一年期满结算总任务,差1人赔偿资源损失费贰百元。
六.学员管理:
1.按照学校的制度对学员进行严格管理;。
2.按法律要求,理论考试不及格的学员不得上道路驾驶,违者按道路安全法处罚;。
4.学员之间,学员和教练员之间出现矛盾无法解决时教练员要及时上报学校,以免矛盾激化,否则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七.教练车及教练员管理:
1.教练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违者按道路安全法处罚;。
2.教练车是培训学员专用车,严禁作为它用,违者罚款200元;。
3.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娱乐饮食等公共场所,违者罚款200元;。
6.学校不定期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7.协议期满,交车时要保证车辆完好,否则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教练员要妥善保管好车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车辆损坏、丢失,概由教练员负责;。
11.教练员要听从学校管理人员的指挥,如有异议,先服从,再书面申辩,否则终止合同。
八.培训考试:
1.教练员对学员培训全面负责;。
2.学校只按公安部91号令及学校考试制度对其学员进行科目。
一.科目二.科目三预约考试;。
3.教练员要对学员的教学质量负责,学员考试不及格的,需再训的,由教练员负责。
九.法律责任:
1.教练员社会劳动保险由自己按时缴纳或由学校先收后缴;。
3.车辆经营性缴费由学校承担;。
5.学校可依据市场行情及需要对结算价格进行下调,但上调需同教练员协商。
十.其他:
1.学校统一作息时间,为保证安全,教练员一定保证午休;。
2.每个季度及年终,学校将对教练员的教学质量予以排行公布;。
3.对所有教练员的评定采用统一标准;。
4.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驾校。
教练员:
规范版驾校承包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信、互惠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资金、信用和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将单车驾培交由乙方承包经营,由乙方负责培训驾考学员顺利考取驾驶执照,但乙方不参与甲方驾校的管理活动。
二、甲方为乙方每提供8个名额,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质保金万元,以此类推。
三、乙方的学员考试每批总额为8人/车,计人/车/月,由甲方负责向相关部门报送培训计划、记录及在学员完成学时按期办理科目考试预约(须提供学员缴费的发票)。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办理结业手续。
四、乙方按元/人在学员报名时向甲方缴纳承包费,该款只包含驾管所收取的科目一至四考试费用,其余学员的体检、照相、办卡、驾培、保险(由甲方统一办理)以及教学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如遇相关部门费用标准调整届时作相应调整。
五、由于甲方未给乙方设定承包费基数,因此在乙方当月核定的学员考试名额剩余时,甲方可以在本校内进行调剂;同样在乙方当月名额不足时,甲方也可以为乙方进行调剂。
六、乙方的教学车辆按照教学要求进行教学使用,乙方在使用车辆时如发生交通事故由其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承包期内,凡因乙方承包经营范围内事宜,发生纠纷,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司法等相关部门判定甲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乙方收取学员培训费用,必须向学员出具甲方统一发票或收据;乙方不得私自收费、超标准收费或违规使用其他发票或收据收费。否则,一经发现,即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违约按二十三条执行。
九、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按照教学大纲及学时要求对学员进行培训,工作人员不得对学员“吃、拿、卡、要”或有不文明行为,凡违反规定者甲方可停办招生考试业务并罚款1万元,违反三次解除本协议。
十、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信誉以及服务质量和安全考核达标要求,不得做出有损甲方信誉的行为。
十一、乙方招生点及教学场地必须按照要求合理设置,所用文本等由甲方统一制取。
十二、为有利于学员科目二考试顺利合格,凡需要考前在考场内练习的学员须交纳场地使用维护费,标准另行确定。
十三、甲方将安排专门部门对乙方的招生教学进行监督考核,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考核一次,凡发现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对三次不改或乙方已无能力整改的即为违约。具体考核标准另行制定。
十四、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工作期间统一着装,持证上岗,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五、乙方在教学过程中,应做到耐心细致、周到服务,确保培训质量。如发生学员合理投诉,甲方有权按一次扣除当月一台车考试指标进行处罚。不得超过三次。
十六、乙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要加强工作人员及学员的安全教育,甲方每月组织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如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停止招生考试业务,并处罚1万元。
十七、乙方的学员因考试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导致要求退费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甲方不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如发生学员向政府或驾校主管部门投诉或上访的,视情节轻重对乙方给予罚款3万元直至解除协议。
十八、乙方不得买卖学员指标,不得将车辆或牌证转包、转租或转借他人,否则视为违约。不论如何原因,如发生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员请吃、送礼行为,一经查实,除将甲方违规人员开除外,同时,给予乙方1万元的处罚。
十九、如相关部门对车辆设施有新要求,乙方必须服从,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十一、违约责任:
2、如甲方违约,协议终止,押金退回,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一并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三、承包期自甲方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承包期一年。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确认。由于乙方必须具备按驾培要求设置的训练场地和按车辆数配备的教练员数(须持教练证),因此,本合同须在乙方向甲方提供训练场地证明和教练员证齐备的条件后(本校开业前一个月)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规范版驾校承包合同篇九
第一条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等法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驾驶人考试工作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责,驾驶人考试场地、考试设备和考试系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和使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的验收、检查和监督指导。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范围内考试需求的核定,考场的规划、申请、使用、管理、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机动车驾驶人考场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驾驶人考试职责的工作场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和建设。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包括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场(以下简称“理论考场”,包含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场地驾驶技能考场(以下简称“科目二考场”)、道路驾驶技能考场(以下简称“科目三考场”)。
第四条政府投资建设的考场不能满足本地考试需求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法选用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社会考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无偿使用社会考场。
第五条公安机关不得以是否作为考场使用为条件影响或干预社会主体参考考场标准建设驾驶训练场地。参考考场标准建设的驾驶训练场地非经法定程序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等方式选定不得作为考场使用。
第六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年对本地考试需求和考试供给能力进行一次评估测算,计算本地考场资源缺口,提出考场使用需求。考试需求、考试供给能力及考场使用需求于每年12月底前报总队备案。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根据考场使用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规要求,会同财政等部门拟订使用规划,并以媒体、互联网发布和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考试网点布建要兼顾城乡,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各地根据考试需求建设规划使用大中型客货车考场。推行小型汽车考试业务向县级公安机关下放。
第八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争取由政府全额投资建设全科目考场,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自建考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法人资格明确;。
(三)配备足够数量的考试设备和考试车辆;。
(七)配备保障考场规范运行的工作人员。
第九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至少建设一处政府全额投资的全科目驾驶人自建考场。自建考场不能满足考试需求的,根据当地考场使用规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等程序从符合考场条件的驾驶训练场地中选定社会考场。具备条件的县(市),可自建考场或自行组织招标选定社会考场。社会考场按照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选定,严禁变相审批、暗箱操作。
第十条社会考场除符合第七条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考试场地单独设置,与驾驶训练场地分开,严禁考试与驾驶训练共用一个场地。
(二)理论考场用于考试的场地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每个考位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
(三)大中型客货车(a1、a2、a3、b1、b2)科目二考场用于考试的场地面积不低于4.7万平方米。小型汽车(c1、c2)科目二考场用于考试的场地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小型汽车科目二考场同车型的考试线路不少于2条。
(四)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路段采用通行社会车辆的混和交通道路,向社会开放。路线设置不少于三条,满足16个基本项目的考试要求,小型车辆(c1、c2)科目三考试车不少于10辆。
(五)候考室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待考室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配置有考试监控视频和卫生间,不得使用简易临建房。
(六)大中型客货车考场,除中型客车外,每种考试车同车型配置不少于2辆。
(七)便民服务设备设施完善。
(八)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本地考试实际需求提出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考场验收分为使用验收和定期检查。考场使用前进行使用验收。考场使用过程中,每年组织一次现场符合性检查。
第十二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成立考场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总队车驾管支队,负责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考场使用验收或定期检查。
专家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员3至5人,包括1名交通工程、计算机或机电相关专业人员,1名考试业务人员。专家库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聘请或各地推荐、经交警总队审查确认的考试业务人员和交通工程、信息系统技术专家组成。
第十三条考场使用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购买社会考场服务的公告发布后,对提出承接申请的场地进行检查,检查是否符合考场建设标准。
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社会考场后,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形成专题报告,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出考场使用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1.考场使用验收申请表、检查合格报告及检查明细表;。
2.考场使用规划方案,考试需求测算和考场考试能力情况说明,向社会发布的公告;。
4.法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5.考场承建主体拥有考场建设用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等相关证明、材料;。
6.考场建设方案评审意见;。
7.设计图纸、施工图纸;。
8.工程验收合格证明及资料清单;。
9.考场基本情况资料,考试系统软件产品证书;。
10.考场日常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记录,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文件;。
11.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文件等;。
12.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接到申请后,审核验收资料,组织专家组,并于15日内依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t1026-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t1030-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ga/t1030.1-2012)等行业标准及《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现场验收,验收情况及不合格项目当场向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馈。
第十五条考场验收结束后,专家组对验收结果进行评判,提出验收意见,撰写验收报告,报总队考场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总队考场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上报考场验收领导小组办公会(交警总队总队长办公会)研究。所有验收项目符合要求的,评判为验收合格,下发验收合格通知书。验收项目中出现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要求的,评判为验收不合格,下发验收整改通知书。考场验收不合格的,应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整改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接到验收申请后,重新组织专家组验收。
第十六条考场验收合格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七日。公示无异议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于三日内在综合应用服务平台中完成信息备案和关联配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应当在三日内完成联网并向公安部交管局上报网络接口申请。
第十七条社会考场一经验收通过,考场名称、考场租用承接主体法人、地址、考试车型等信息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后报总队考场验收领导小组办公会(交警总队总队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其中社会考场租用承接主体法人、地址变更应按照本规定要求重新选用并组织验收。
第十八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建立考场验收档案,档案保存期限大于考场使用期限10年。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立考场设施设备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档案保存期大于设施使用期10年,电子档案永久保存。
第十九条社会考场验收合格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社会考场投资主体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管理要求、政府购买服务费用、租用期限及考试线路设备车辆等事项。租用社会考场应当按规定支付费用,不得无偿使用。
第二十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委托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全部科目考场,根据工作情况以书面复函的形式委托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以及现场符合性检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组织考场使用验收和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报告归入考场技术档案,保存期限大于2年。
第二十一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月按考试路线、考试车辆、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统一的标准核定每个考场的实际考试能力,以互联网、发布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并填写《考场实际考试能力统计表》,月底报送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第二十二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考场的实际考试能力组织考试,不得设置考试指标。考场在法定工作日应当将全部考试能力投放到互联网预约平台,预约成功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预约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考试。考场在非法定工作日组织考试应当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备案。
第二十三条考场管理全面开放,向社会公布考场布局、考试路线、考试流程,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考试环境。互联网、考场办事大厅、候考区应当公布考试计划、评判标准、收费标准、约考结果、考试员姓名、照片以及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在群众休息场所、候考区和办事大厅等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公开考试过程。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允许考生在考试结束后三日内查询本人的考试音视频资料。考场应设置群众等候休息区、书表区和交通安全宣传区,配置数量足够的休息座椅,提供停车区、饮水机、储物柜、公布公交线路等便民服务措施。
第二十四条考场按规定应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并实现音视频监控信号实时接入交警总队驾驶人考试监管平台。
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考场、考试设施和考试系统,不得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管理。考试系统密码、设置考试业务权限、维护系统参数由监督岗的专职考试员负责。
考试系统内所有用户必须实名,且应有明确清晰的分级使用管理权限,及时清理不在岗、定义不清晰用户,严禁系统管理人员和业务工作人员权限混淆,严禁存在超级用户。严禁考场工作人员擅自对考试系统、考试设备和考试车辆进行操作和维护。需要进行维护的,须书面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在考试业务领导现场监督下进行,并留存维护记录。
第二十五条考试前,考试员要组织对考试车辆、考试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清除与考试无关物品、标记。考试过程中,考试员要组织维护考场秩序,在考场入口处设置“正在考试”的公告标识,在群众休息和候考场所实时播放考试视频,接受社会监督。考试结束后,考试员要记录当日考场检查测试、运行管理、异常业务处置等信息,建立工作台帐,并断开考试专用网络联接。
第二十六条科目二和科目三驾驶技能考试成绩单统一使用考试监管系统打印。考试系统及设备的故障率每日不得超过千分之三,对故障率超过规定标准的,立即暂停考试,并及时进行维护,同时对该考试系统的工作可靠性进行评估。对确因误判需要重考的,考试员应当场通过监管系统提出申请,考试业务领导应于当日审批完结,并即时建立台账备查,重考审批台账保存1年。
第二十七条自建考场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用的社会考场,考试场地、考试车辆、考试系统和考试设备不得用于驾驶训练,不得设立强制性消费项目;考试系统不得加挂模拟培训系统,不得与模拟培训系统共用。考场应当根据技术发展情况推行最新的技术模式。
第二十八条完善考场、车管所、省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警大队)三级监管体系。考试员要熟练掌握运用考试监管系统,加强对考试的全过程监管;车管所监控室要加强对考场、考试设备、考试过程和考试员履职情况的监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通过技术检测和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强对评判标准、考试参数、数据存储等监管,每日抽查不少于5%的当天音视频电子信息档案和执法记录仪信息档案。
第二十九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考场管理服务监督和评价机制,对考场不定期组织抽查,对考试路线、标志标线、考试车辆、考试项目以及考试系统参数、权限设置、评判标准、数据存储等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考场管理服务水平、考生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布监督评价结果。
第三十条考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证后上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或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现核实后,暂停考试业务,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或者再次发生违规情形的,取消考场资格,属于社会考场的,依法解除购买服务合同:
(一)考场管理不到位,考试秩序混乱,考场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
(三)考场音视频监控信号与交警总队驾驶人考试监管平台断开的;。
(四)违规调整考试设施,考试场地或者考试车辆存在作弊标记的;。
(五)考试设施损坏维修不及时、考试车辆维护不及时,影响正常考试的;。
(七)考试场地、考试系统和考试车辆用于驾驶训练,自建考场违规参与经营活动的;。
(八)设立强制性消费项目的;。
(九)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对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检查不合格的。
第三十一条考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证后上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或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现核实后,取消考场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组织、纵容考试作弊的;。
(二)违规进入考试系统,篡改、伪造计算机考试系统参数及考试数据的;。
(三)以任何方式组织学员进入考场训练的;。
(四)以欺骗、敲诈等方式向学员索取财物的;。
(五)有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考场的。
属于社会考场的,依法解除购买服务合同,并向财政部门通报,考场所属的法人、企业等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等不得再次参与考场政府购买服务。
第三十二条考试设备供货厂商提供不符合标准的计算机考试设备、计算机考试系统,或者修改计算机考试系统参数,影响考试结果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继续使用或者采购涉事厂商考试设备、计算机考试系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取消涉事厂商在本省范围内考试设备、计算机考试系统供货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地的考场管理细则及社会考场租用办法。考场管理细则及社会考场租用办法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备案。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实施前在用的社会考场,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本规定下发后6个月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地的考场管理细则及社会考场租用办法等相关规定落实社会考场购买服务,完善相关手续,签订租用合同。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包含本数在内,所称“15日”、“七日”、“三日”等均指工作日。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解释。
规范版驾校承包合同篇十
发包方:______________经济合作社(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20__年,由某某某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由乙方承包经营,并得到了甲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时也取得了某某镇人民政府的批准。现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标的、数量及四至范围。乙方承包甲方100亩土地。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3年,但乙方已于20__年已承包了本合同项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水果、禾苗、苗木等其他农作物。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经营活动。
(3)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4)依据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的权利。
(2)在取得土地经营权证后,乙方可自主经营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转。
2、义务。
(1)不可变更农业用途,搞非农建设。
(2)依法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六、承包金的数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为每年1万元,在每年20__月12月31日之前付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规范版驾校承包合同篇十一
年龄: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
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现金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_________元/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___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合同股份过户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规范版驾校承包合同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为调动广大教练员的积极性,提高其福利待遇,同时为规范培训市场,提高培训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杜绝买卖学员的现象的发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荆门地区驾培市场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互利、人性化的基本原则签定如下协议:
一、租赁教练车及培训任务;
2、培训学员科目二、科目三计时培训,由教练员负责考试至毕业领证。
二、协议期限壹年:
20**年2月1日——20**年2月8日。
三、基本招生任务:
陆拾人。
四、招生指导价格:
c12200元/1900元,b22500元/2200元。
五、结算:
2、分配给乙方的学员,按200元/人工资,另加40升油/人升燃油结算;
3、一年期满结算总任务,差1人赔偿资源损失费贰百元。
六、学员管理:
1、按照学校的制度对学员进行严格管理;
2、按法律要求,理论考试不及格的学员不得上道路驾驶,违者按道路安全法处罚;
4、学员之间,学员和教练员之间出现矛盾无法解决时教练员要及时上报学校,以免矛盾激化,否则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七、教练车及教练员管理:
1、教练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违者按道路安全法处罚;
2、教练车是培训学员专用车,严禁作为它用,违者罚款200元;
3、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娱乐饮食等公共场所,违者罚款200元;
6、学校不定期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7、协议期满,交车时要保证车辆完好,否则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8、教练员要妥善保管好车辆,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车辆损坏、丢失,概由教练员负责;
11、教练员要听从学校管理人员的指挥,如有异议,先服从,再书面申辩,否则终止合同。
八、培训考试:
1、教练员对学员培训全面负责;
3、教练员要对学员的教学质量负责,学员考试不及格的,需再训的,由教练员负责。
九、法律责任:
1、教练员社会劳动保险由自己按时缴纳或由学校先收后缴;
3、车辆经营性缴费由学校承担;
5、学校可依据市场行情及需要对结算价格进行下调,但上调需同教练员协商。
十、其他:
1、学校统一作息时间,为保证安全,教练员一定保证午休;
2、每个季度及年终,学校将对教练员的教学质量予以排行公布;
3、对所有教练员的评定采用统一标准;
4、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子合同。
司机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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