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当响村庄读后感范文(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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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当响村庄读后感范文(18篇)
时间:2023-11-29 08:21:09     小编:ZS文王

读后感可以让读者更深入地思考书中所探讨的问题,进一步拓宽自己的知识和见解。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要全面地了解阅读材料的主题和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其次,要深入思考阅读所得,思考作者想表达的意义和观点,并结合自己的观察和感受进行分析。最后,要用准确、简洁、连贯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读后感,尽可能地展示自己的思考和感悟。以下是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学习和参考写作技巧。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一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书店,我看了王一梅的经典故事《叮当响村庄》这本书。这本书共有十九个小故事,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叮当响村庄。

这个村庄里住着狗、马、猫、一个小男孩,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脖子上都带着一个铃铛。一走动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从而就失去了自由。

首先说说狗,原来没有铃铛时,就没有人看它小便。后来,自从带上了铃铛之后,过得很不自在。因为它一小便抬起脚,铃铛就会响起来,别人就都看着他小便。它很不习惯,就跑了出来。

刚开始,猫在穷人家里生活,可以抓到许多老鼠,吃得很欢,很满足。后来,有了铃铛,再也抓不住老鼠,只能吃些剩饭剩菜。猫不习惯,也跑了出来。

马在主人家里拉磨,自从有了铃铛,就得一刻不停地拉磨干活。主人只要没听到铃声就会用鞭子抽它。于是,它受不了了,买跑了出来。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二

这个村庄里住着狗、马、猫、一个小男孩,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脖子上都带着一个铃铛。一走动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从而就失去了自由。

首先说说狗,原来没有铃铛时,就没有人看它小便。后来,自从带上了铃铛之后,过得很不自在。因为它一小便抬起脚,铃铛就会响起来,别人就都看着他小便。它很不习惯,就跑了出来。

刚开始,猫在穷人家里生活,可以抓到许多老鼠,吃得很欢,很满足。后来,有了铃铛,再也抓不住老鼠,只能吃些剩饭剩菜。猫不习惯,也跑了出来。

马在主人家里拉磨,自从有了铃铛,就得一刻不停地拉磨干活。主人只要没听到铃声就会用鞭子抽它。于是,它受不了了,买跑了出来。

后来,一个小男孩也带上了铃铛,受不了,也跑出了家,它们都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最后,小男孩的爸爸和妈妈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找到了他。并且帮助动物们和小男孩解掉了脖子上的铃铛。没有了叮当叮当的声音,他们生活得又轻松又自在。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三

“书籍是屹立在时间汪洋中的灯塔。”惠普尔曾说过。假期里,百般无聊的我,想利用书这个时间“加速器”令我的小脑袋更加充实。

在书柜上,摆放着许许多多、琳琅满目的新书,我急切的挑选,啊!就是它了——《小村庄的天空》这本书,以新奇的书名把我的目光聚集在这个题目上。果然不出我所料,这是一本精彩的励志小说,它告诉我们人生总是在转角处遇到美丽的风景。

《小村庄的天空》是这么感人有趣的书!书真是汪洋大海中为船指路的明灯!

读完这本书,我领悟了一个道理:有梦就有希望,有努力就会有收获,有目标就要有追求!梦不是白做的!是靠无限的付出与努力,不断追求!超越自我!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四

一说到狼,很多小朋友就会想到《小红帽》中那只凶恶的狼,《狼和小羊》中那只不讲道理的狼。但是今天我在《叮当响村庄》里面认识了一只可爱的狼,因为它乐于助人,它就是大狼托克。

大狼托克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给饥饿的熊送去烤得香喷喷的面包。给冻得发抖的小鸟带来了暖和的蒲公英被子。陪孤单的榕树说说话。给小雪人送滑板,让它们舒舒服服地过了一个冬天。

看到大狼托克,我想到了我们班上的一个同学,他叫钟吴瀚,他也像大狼托克一样,非常乐意帮助别人。他会把地上的纸捡起来,让教室变的很美。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五

前段日子我读了一本名字叫《野生的村庄》,读完后我触感很深。

作者慕容通过《野生的村庄》说了当时中国穷苦人民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一个家庭,一个人都不能少。也表达了作者对当时人民为了过上小康。生活的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到敬佩。作者讲述了一个十分贫穷的村庄。渐渐走向致富的道路上。又经历了一次大搬迁尽管有些人不同意,不过在主人公野生与他的小伙伴们的劝说下。也同意了搬迁。因为他小时就十分有才能,父亲陈文鹏把他送到了学校希望他能好好读书,自己有一番事业。果然野生不负众望,成功的.考上了大学,当起了官,娶了媳妇,有了孩子。带领全村成功的走上正轨,努力向上的这么一个故事。

《野生的村庄》这本书讲了人生的许多道理,比如说,只有努力才有回报,人要懂得尊老爱幼…...我觉得陈文鹏既是一个好父亲还是一个好书记。能一眼看出自己的儿子野生十分聪明。所以不惜一切代价都要让他上学。还为了村子成天都在努力的寻找让全村人走上小康生活的办法。

不过我还为野生的太叔公感到悲哀,更为他孤独终生的悲惨命运而惋惜。不经让人落泪。年轻时他有一个老婆结果不久后就死了留下了三个嗷嗷待哺儿子。可是儿子养大了没能传宗接代。他三个儿子们已经40多岁了还没有结婚。家里也过得十分艰苦。他在村子里颇有有威望。他十分喜欢野生,认为他跟其他的孩子不一样。

自从我看了野生的村庄以后,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很佩服慕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把里面的人物写得栩栩如生,好像就在我的面前一样,我要向他学习,练好作文的基本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六

暑假期间,我认真读了一本好书《叮当响村庄》。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增加了理解能力,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里,仙人掌的无奈,骆驼的自私,昆虫的勇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我最大的冲击之一就是蚂蚱。为了防止骆驼吃掉仙人掌新长出的枝叶,他们勇敢地与比自己大几倍的大骆驼搏斗。最后,在蚱蜢的保护下,仙人掌长出了绿色的枝叶和黄色的花朵,最终成为蚱蜢的住所。

看到他们的所作所为,我想我也应该学会帮助别人也是方便自己的。努力了,一定会有回报的。

当你看到小蚱蜢,你会认为小我人生中第一次面临一些挑战:

我从小就开始学嘻哈。虽然我对哥哥姐姐来说太小了,但我努力跟上他们。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练舞的痛苦不算什么。

今年年初,老师教了一种新的嘻哈舞蹈,叫做大风车。我看不懂,但是练了几次也没做完美。看看旁边一个个练完的队友。我汗流浃背。这时,老师走过来看着我,给了我指导和鼓励。我又重拾了信心,一次,两次,三次,在无数次摔倒受伤后,终于!我完成了最完美的新动作,大风车。我高兴地欢呼,我的痛苦也不再那么痛苦,因为这是我成功的象征。

阅读不仅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激励。我想把《叮当响村庄》这本书介绍给其他同学。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七

・一张边角已经渐渐泛黄的照片上记录了玲儿这样一个令人心碎的小女孩:玲儿半坐在医院花园里微微摇晃的小秋千上,小脑袋微微斜着,手上拿着一串风铃手链。苍白的小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嘴角晚弯起的一道弧度预示了她的心情还算不错。

・玲儿是个小心脏病患者,她的父母没有告诉她。玲儿只认为爸爸妈妈带她来医院住几个月,就会回家了。她可是很想念她的泰迪熊呢!

・玲儿每天中午都会在护士姐姐的看护下去花园里玩,由护士姐姐推着玲儿娇弱的背,荡起高高的秋千,唱起稚嫩的童谣。这个时候的玲儿是最开心的`。

・玲儿有时候也会莫名其妙地伤感起来,因为在父母帮她梳头发时,看着玲儿开心的笑容,爸爸妈妈的眼睛深处总有一股她看不懂的忧伤。这是玲儿就会伸出他小小的手掌去抚摸他们粗糙的脸庞,小小的脸上滑下一滴小小的泪。

・无论父母付出了多么大的艰辛,对玲儿有多么的不舍,但玲儿还是走了,缓缓地走向了护士阿姨口中描述的很美很美的天堂的路。怀中,抱着的是她最爱的泰迪熊;手中,拿着的是她最珍惜的风铃手链......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八

暑假里我认认真真地读了一本好书《叮当响村庄》。从中我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增添了感悟,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中,体现了仙人掌的无奈、大骆驼的自私、虫乍蜢的勇敢、都给了我很深的印象。其中带给我最大的震撼还是小蚱蜢。为了不让骆驼吃掉仙人掌新长岀的枝叶,勇敢的和比自己体积大几十倍的大骆驼展开博斗。最终仙人掌在蚱蜢的保护下,仙人掌长岀了绿色的枝叶和黄色的小花,而这朵小花最后成了蚱蜢的住处。

看到它们的所做所为,我想我应该也要学习它们多帮助别人也等于给自己方便,经过努力就一定会换来回报。

看到小蚂蚱就想到小小的我在生活中面对一些第一次的挑战:

在我小小的时候就开始学街舞了,虽然相对于大哥哥大姐姐们来说我实在太小个,为了跟上他们我努力的在练习,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练习舞蹈的酸疼不算什么。

在今年的年初,老师教了一个新的街舞动作叫作“大风车”。我看的似懂非懂,练习了几次都没有完美的做出。再看看旁边的队友们一个个都练习完成了,我着急得满头大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老师走过来看着我,就帮我指点迷津,鼓励了我。我又重新拾起信心,一次、两次、三次……经过无数次的跌倒和摔伤,终于!我完成了最完美的新动作“大风车”。我开心的欢呼,身上的痛也不再那么刺骨了,因为那是我努力成功的象征。

阅读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激励。我要把《叮当响村庄》这本书介绍给其他同学看。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九

当我敲起响鼓,一定阵走了全部的家,我就会重新给他/她们建造家,因为,他/她们想要新的家。

这时,一只小猫来到我身边,仿佛就像我躺到“冰激淋世界”里,那里面都有无数个珍珠,洒在我心里的泪水。

这时,当我敲起响鼓,一定会阵走了“冰激淋世界”,我会重新拿起亮透了的冰,重新搭建一个“冰激淋跳跳乐园”的。我如果在这里边蹦蹦跳跳,那该凉透了脚丫。

原来,这是一场梦,做得真甜美,但我还是要“当我敲起响鼓”的。

这该从头说起。

爸爸妈妈说:“你过生日那天,我会给你买鼓的,不过还早,你是9月29日的,只能在学校过,8月23日的时候,我一定给你买鼓的!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

最近看了一本书,叫《遥远的村庄》,像是写给大人看的‘小人儿书’,书里除了温暖幽默的文字,还有作者亲手绘制的插画,展现了一段高尚又纯真的童年乡村生活,几乎是一口气看完了《遥远的村庄》,感觉很短,又感觉很长,因为看的时候,忍不住想起自己的小时候、自己的村庄。逢着那些熟悉的片段时,会心一笑;逢着意外的片段时,哈哈大笑。

这本被细节填满的书,沉下心来,慢慢进入,会被书中像珍珠般圆润的文字和笨拙又真诚的插图打动,不由的笑,自己像是回到了童年,想起了一些又傻又天真的事。春天抓小蝌蚪养着,却怎么也看不到它们长成青蛙,夏天拿着长棍搅合了一堆蜘蛛网,漫山遍野地黏蜘蛛,秋天则欢悦地去摘红柿子,冬天傍晚窖了红薯,与小伙伴们相约晚饭过后来挖,于是匆匆吃了饭,第一个来到地里挖熟了的红薯。

关于小时候的记忆只是支离破碎的一些,但每一件事都记忆犹新。在乡村田野里,在稻谷熟了一茬又一茬后,我们踩着泥泞的田埂,渐渐长大。

作者说:“我希望我即使走不动了说不出话了眼神不好了还能对这个世界保持好奇,还能惊叹雨点落在瓦片上,还能听到春天花开的声音,感觉到冬天雪花的温柔,还可以被“像在墙上钉钉子”这样一句简单的话震动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但愿长大的我们仍能有一颗童心。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一

《遥远的村庄》是讲在刘亮程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读刘亮程的村庄。可帮助我们认识我们的“来路”。“我自哪里来?”这个永恒的命题在这里可以找到部分的答案。

我们都来自村庄,来自那个遥远的村庄。因此,当我们融入城市回眸早已逃离的村庄,我们会发现,我们已失去了许多,比如本色、自然、静观、默想、独处、从容、达观、感喟......这些最原始的生命印迹。我们还能拾回吗?这本书让我们去思考,让我们有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思维,发现以前根深蒂固的价值体系遭到动摇,她唤醒了一个体内的另一个生命——刘叔叔的文字实有闷棍之效。物欲之心、功利之情,在这个被唤作刘二的笔下顷刻被扫荡干净。所以阅读的时候,便只剩下了遗世独立的清幽与一种踏实的归属感。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一个现代化的大都市出发,抵达一个仅有“一个人的村庄”,那将有多远。据此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我们从“现有的文化体”就如每一座现大化的大都市,都是现代文明合力的结晶。

作为“文化体”,我们身上至少具有这样一些根深蒂固的文化——认识最好贵的身命体,人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因此,“万物”与“我”的关系是“我”主宰“万物”,“万物”为“我”所用。这个思想终究还是会有改变的。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二

我的村庄不遥远――读刘亮程《遥远的村庄》很多年前,我是被那句话深深的吸引了“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仿佛谁开了一个玩笑。”这句美丽得无与伦比的话在我那爱花之心爱美之心里扎下了根。于是,我记住了刘亮程这个名字。其他的哲理和细节都已经模糊,但是刘亮程这个名字却没有走出我的世界。

而今,网上搜寻,我终于捧回了《遥远的村庄》这本书,迫不及待的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想,我也是在搜寻我那难以割舍的乡土情结吧。那晚,我在网上遇到了香姐姐,我说我也不知道我们夫妇没有选择去城市生活是不是错误,人生不能假设,香姐姐却认为我的选择是对的。这是多么难得的知音啊!我已经把其中的某些文章作为孩子们睡前的读物读给孩子们听,孩子们很喜欢,我也很满足。一篇篇读来,我儿时的村庄又活在了眼前!一篇篇读来,那个黄沙梁汉子的万千柔情滋润着我的心田!

那是怎样的一个汉子啊,在贫瘠的土地上,在苦难的岁月中,他用一双敏捷的眼睛、一颗善感的心灵、一双有力的手、一双坚实的脚行走在他身外的这个世界!人花共笑、人畜共眠、人虫共鸣,这是怎样的博爱情怀?在他的心中,哪一棵树木没有灵性?哪一朵小花没有柔情?哪一种微小的生物没有尊严?在他的笔下,风、树、花、草、墙、黄沙梁无不具有生命!蚂蚁、老鼠、猫、驴子、骡子、马、狗,哪一种动物不通人性?我是深深的深深的喜欢上了他的世界,沉迷在他的黄沙梁里看蚂蚁搬运粮食、看老鼠成群结队、听驴叫马嘶、看牛儿吃草,而有多少的细节也曾经活跃在我的童年和少年!只是少不更事的我总认为做农活苦不堪言,因此而错过了一次又一次与美的邂逅!

如今,我喜欢和老公和孩子们一起走进周围的山山水水,每一个季节、每一个日子,我总喜欢在山上看庄稼生长、看花微笑或者舞蹈、在稻田边看蝌蚪游弋看稻穗拔节,农村的天空下无不弥漫着那种神奇的生生不息的变化,却又如此宁静的等待着人们。想起庄子的那句: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三

你说:“很多年前我们都在的时候,我们开始了等候。那时我们似乎已经知道,日后能够等候我们的,依旧是静坐在那些永远一样的黄昏里,一动不动的我们自己。”

黄沙梁,风起了。

你写众狗狺狺的夜晚,寂静飘远中一条冥然入睡的老狗来回的走动,眼中浮现出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你写人们全朝某个地方飞奔,你像是被遗弃似的落在后头,而你仍慢悠悠地走。你写当一切已成结局,时间改变了黄沙梁和你,老掉的一代人在黄昏中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你写你的孤独和乡愁,写你的永恒的心和黄昏。你的孤独像长星照耀十三个州府,你的乡愁像永远年轻的人的热泪。你的永恒的心是荒凉,你的黄昏是心上的永恒。

你是,是一个在心中的故土上,大雪纷飞的人——。

黄沙梁,风吹啊吹,吹散故土的风藏在梦中。

寒风吹彻,炉火须臾间变得苍白。纷纷扬扬的雪飘进你经历过的岁月里,远在冬天以外的'地方也躲不过这场荒野一般的疼,即使那个黄昏似乎并不比以往要寒冷。这风,是你自以为温暖火热的从未被寒冷浸入的内心深处袭来的。你突然意识到,再厚的棉衣也无法抵御寒风,生命的冬天已经到来。

你是,是不为人知的,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黄沙梁,风停了。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是你的半生。你说,人心中的荒草,不是手中的这把锄头就能除掉的。抬手摸摸自己粗糙的面颊,落不尽的黄沙猛的扑来。人在兜兜转转中失去了耐心,在跌跌撞撞中磨掉了热情,踌躇地回到原地却发现早已不是残梦中的村庄。谁曾意气风发地离开,谁又满目酸涩地回来。人们都想要挡住时光的流逝,却只能在看见自己比熄灭还要寂静的一场燃烧后熄灭。而你,不知为何逃出了火堆,幸运而孤单地朽掉,被故土掩埋。你好似从没有回答过世界,只因黄沙梁它没有答案。你的心在尖利的黄沙中,徘徊不定,最终停在了黄昏前。

你是,是一挥手就成风,是一转身就成故土的眷恋——。

归期九月,故土已老,黄昏已然苍苍。也许,你的孤独就是:

“黄昏时,等人来敲门。而敲门的人走错了时间,也在等黄昏。”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四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小村庄的天空》的书,书中的故事表现了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告诫父母千万不能因为工作忙而没有时间与孩子谈心,让孩子心事重重。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唐睿瑜,他是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的小男孩,因为父母的工作太忙,没时间照顾他,只好安排他去各种“才艺班”学习。在空余时间里,他只能跟唯一的朋友—电动游戏一起玩了。所以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和父母一起吃一顿美味可口的饭。突然有一天,他的父母要到大陆去发展生意,就把一直生活在都市里的唐睿瑜送到乡下的爷爷奶奶家里。

在爷爷奶奶家的日子里,奶奶一改平常的节俭,尽力侍候他。在这里唐睿瑜没有电动游戏打了,却结识了许多朋友,学会了打棒球,与同学们去参加棒球比赛,与奶奶一起去河边洗头,与爷爷去田间检查作物……最后,原本要回城市的唐睿瑜却留了下来,回到他曾经读了两年的乡下小学,上完了小学。

这本书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棒球比赛两人出局才开始》一章,这个章节主要讲唐睿瑜去台北参加比赛,他和他的同学合作的力量令我折服,他们永不放弃的精神也让我心怀敬佩。在他们遇到困难时,并没有因意见不同而互相埋怨,而是更加团结,一起打败了强大的对手。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五

刘亮程这个名字在几个月前走进了我的生命。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素淡明澈,就像展现博大与深远的可能是一颗朴素细微的心灵,那些存在于角落不被人留意的琐屑事物可能隐藏着生命的全部意义。我从刘亮程的文字里看见的是一个普通人对乡村执著的守望与捍卫,以及悟透人生背后的悲凉。

刘亮程的散文并不多,令他真正声名远播的是他那本《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囊括了他八年的光阴,文字里沉淀着爱、恨以及对生命的思考。我透过时间的风看见他那颗饱经风霜、伤痕累累却依旧澄澈素淡的心灵。

“任何一棵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都是人的鸣叫。”

刘亮程几乎所有的散文都是围绕着同一个村庄——黄沙梁。你或许说,用四十万字描述一个村庄,是否会显得无趣?但是足够深沉的爱是在重叠的文字中体现的。他长久地住在那里,从出生到成长,像一棵倔强坚韧的树。现实中的村庄曾经是他的全部,即使后来他搬离了村庄,那里的记忆依然是他赖以生存的东西。他默默地生在黄昏里,看着夕阳很快滑过一排排平整高矮的土墙,停留在那堵裂着一条斜缝泥皮脱落的土墙上。他思索他的父辈,思索人生。他知道一个老人弥留世间的漫长时光,知道黑夜里哪颗星星最亮,知道那个等候的老人不过是担心他迷路,知道那颗最亮的星星其实就是家里的灯光。后来他走了,带着所有的回忆与不舍;后来,他又回去了,带着迷惑与悲凉。他看见土墙在时间里崩塌;看见镰刀似的'村子冒出的烟,在空中形成一把巨大的镰刀割倒了数百个秋天。他也看见田野青了黄,黄了青;多少人一如既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是眉眼生疏。他蓦然意识到这已是别人的村庄,但它却依旧是他的村庄。

后来,他在《今生今世的证据》里提到他忘记了回眸。其实,他回望了,只是却找不到那些被现实摧毁了的以往。他在现实里失望,但他依然在另一个世界守望着他的村庄。他在《城市牛哞》中说到的那一把牛粪,不过是一种寄托。他对着一卡车运来的牛流露出的怜悯里糅杂着悲剧与喜剧,还有一种因天真无知而愈显悲壮的集体命运。在他的文章里,到处是城市生活对自然生命的剥夺与乡村自然和谐的强烈对比。当村庄彰显出愈渐被城市同化的命运的时候,刘亮程仍固执地守望并捍卫他的村庄,不管是真实存在的那个,还是心中的那一个。他总是以那个生在黄昏里的背影为形象活在自己的村庄里,眺望远方。在他的村庄里,每棵草、每棵树、每粒虫的价值都和人等同。佛语:“众生平等。”其实也是刘亮程的希望与所捍卫的东西。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过冬。”

人的悲剧性在于,我们永远孤独。在寒风吹彻里,刘亮程提出这个观点。

不管多么亲近,我们始终不能合二为一,这就暗示着我们总有一天要独自一个人面对整个世界。那时,最温暖的炉火也融化不了你生命里的那场大雪。而这一感觉,在我们渐渐老去之时慢慢放大。我们起初不明白别人的伤痛;待到我们活到那个年纪,才发现,纵使我们当时明白了,却也无能为力。就像龙应台所说:“有些路总要一个人走。”我们生命里的那场大雪,总要我们一个人度过。人的另一个悲剧在于:即使我们永远孤单,却依然希望有一个家,一直在等一些人。而有那么一场风,它吹过我们之时,我们腾空想飞起来,我们确实飞起来了,但是等到风停了,我们回望,却找不到家的方向。旷野无垠,知道回家时家却已失了踪影。我们忽然飞不起来了,我们开始一步步回家,在这过程中我们一步步长大。风改变了我们的一生,我们却不知道风改变了我们所有人的一生。我们在风中出生,长大,然后死去,风却还没有停。而那些我们一心想见、一心想等的人也未归来。他们以我们相见的第一面停留在我们的记忆里,直至我们死去,再未出现过,却以一面改变了我们的一生。

“我死了,我的躯体应该像一根木头留在村里。多少年后我转世回来,他还结结实实,担在谁家的圈棚、房顶上,或作为拴牛桩栽在院子。他古怪地横扫指着的地方,是谁家废弃经年的院子,门楼不见,墙垣塌斜。”

死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而我们一直在逃避。刘亮程在很多篇章里提到了人的疾病、衰老与死亡。他敏感地注意到一棵树木的死去,一间房屋的倒塌,一匹马的走失,以及一条老狗的最后时光。这些事物的消失是他对死亡的体会,生命必将死亡是人的悲剧之一。我们可以理性地谈及死亡,但当时间残忍地把死亡放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真的可以无畏么?我不知道当刘亮程看见自家墓地中的青冢一座座垒砌的时候,内心是无奈还是悲伤。但我知道,当他可以平缓谈及死亡这个话题的时候,他已经超过了当代的一些作家。一个人二三十岁在路上奔走,四十岁劳动,五十岁便坐在墙根晒太阳,六十岁给棺材油上红漆,七十岁便不再出门,开始适应死亡。再后来,丧事变喜事,对死亡的庆典像一场婚礼。多年后的自己不过像秋风里的作物,收获之时,成了那最后的一茬。时光果然残忍,岁月流逝之后,终点终是那场铺天盖地的盛大的死亡。逃不出,躲不过。不再有人记得你,没有人知道你改变了什么。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帮了时间的忙,你是在时光里老的。

在刘亮程的文章里,你看见一个村庄的历史,其实也是人类历史的必然。就像从一滴水中可以看见大海,我透过文字看见了世界。

他写尽了幽微与阴暗,阐述的是人类背后的悲凉。我们忽然觉得冷,又仿佛看见了光,油然而生的是“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的悲怆。

我们一生都在构建自己的村庄,用我们一生中最早看见的天空、星辰,最早领略的阳光、雨露和风,最初认识的那些人、花朵和事物。我相信每个人的村庄都不同;但刘亮程的村庄,弥漫着风沙,有彻骨的寒风,却弥留着最澄澈的天空与眼眸。

我知道,一代人一过,天上就会落下一层土,把该埋的埋掉一些。下一茬人在尘土上生活,不必知道脚下踩着什么。落下的土够麦子扎根,把土豆埋牢,却除了埋人。我们不轻易挖土,因为那是老城死去的部分,已然成为根。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六

暑假里,我认真地读了一本好书《叮当村》。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增加了洞察力,还有收益。

在这本书中,反映了挫折自私,大骆驼仙人掌,乍一看勇敢蚂蚱昆虫,他给我的印象很深。这给了我最大的.冲击或小蚱蜢。为了防止新的长骆驼吃仙人掌叶楚,勇敢并多次超过其笨重的大骆驼持续部署的努力。蚱蜢,绿色的仙人掌长楚叶子和黄色的花朵,最后的保护下最后的仙人掌变得有点花蚂蚱居住。

看到它们的所做所为,我想我应该同时也要进行学习以及它们多帮助别人也等于给自己可以方便,经过不断努力就一定会换来回报。

看到一个小的小蚂蚱想我面对一些挑战,在他们的生活第一次:

在我小小的问题时候就开始学街舞了,虽然企业相对于大哥哥大姐姐们来说我实在太小个,为了能够跟上发展他们我努力的在练习,对于我们那个时候的我来说就是练习进行舞蹈的酸疼不算什么。

今年初,老师教了一个新的嘻哈动作,叫做“风车“。我似乎明白了,练习了几次没有做到完美。看着旁边的队友一个个练习完成了,我急得满头大汗,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老师过来看我,帮我指导迷宫,鼓励我。我再次重拾信心,一次,两次,三次……无数次跌倒之后,终于!我完成了完美的新动作“风车“。我快乐地欢呼,痛苦不再那么尖锐,因为它是我努力成功的象征。

读书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启发。我将把这本书介绍给其他同学。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七

夜幕悄然吞噬了最后的光线,城市中仍是灯火辉煌,喧嚣一片。那扇属于我的窗前,一盏台灯照亮了整个书桌,拿起《遥远的村庄》细细品读。

数间小屋,数棵老木,数只飞鸟,一座村庄……跟随着作者的脚步,踏上那弥漫着尘土气息的道路,来到了“黄沙梁”这座与繁杂世间隔绝的宁静小村,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

淳朴的农庄人正拿着铁锹等工作,农具缓缓地从田地中归来,结束了一天的忙碌。屋舍间已升起了炊烟,袅袅的飞向了天边。

真是向往。

如今的我们生活在城市中,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取代了农村的朴实小屋,机械化的生活令我们方便而快捷,殊不知却丢失了根,农村的根。这根是我传统文化所遗留在每个人心底的痕迹,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多少人已经将此遗忘,并埋没在心的深处,那村庄也渐渐远去。而刘亮程则是将乡土文化一一凝合,汇聚成笔尖的一段段文字,静静地诉说。

他的文字中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有的只是朴实无华的语言。而种种语言组合起来,成为篇篇文章,极易令人读懂,但仔细品味其中又别有深意。

“世间熙熙,皆为利来,世间攘攘,皆为利往。”当今多少人都在追名逐利中忙碌一生,他们踏出了村庄,踏向那了无边际的远方,寻找着自己的归宿,而最终在道路中迷失了方向。刘亮程一语点破这种现象,并告诉千千万万在路程中迷茫的人们,其实村庄才是人们内心深处最渴望的归。人不必太过追求伟大,将自己的生命一点一点的融入平凡中,也正是生命价值的体现。

阅毕此书,方明白陶潜“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一种怎样的心境。人生不必太过忙碌,品一杯香茗,享岁月静好,亦是一种幸福。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八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20xx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20xx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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