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对其中所涉及的内容、情节、人物等进行的个人感悟和思考。如何写一篇能够准确把握原文主旨并且结合个人见解的读后感是我们需要提升的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一
・一张边角已经渐渐泛黄的照片上记录了玲儿这样一个令人心碎的小女孩:玲儿半坐在医院花园里微微摇晃的小秋千上,小脑袋微微斜着,手上拿着一串风铃手链。苍白的小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嘴角晚弯起的一道弧度预示了她的心情还算不错。
・玲儿是个小心脏病患者,她的父母没有告诉她。玲儿只认为爸爸妈妈带她来医院住几个月,就会回家了。她可是很想念她的泰迪熊呢!
・玲儿每天中午都会在护士姐姐的看护下去花园里玩,由护士姐姐推着玲儿娇弱的背,荡起高高的秋千,唱起稚嫩的童谣。这个时候的玲儿是最开心的`。
・玲儿有时候也会莫名其妙地伤感起来,因为在父母帮她梳头发时,看着玲儿开心的笑容,爸爸妈妈的眼睛深处总有一股她看不懂的忧伤。这是玲儿就会伸出他小小的手掌去抚摸他们粗糙的脸庞,小小的脸上滑下一滴小小的泪。
・无论父母付出了多么大的艰辛,对玲儿有多么的不舍,但玲儿还是走了,缓缓地走向了护士阿姨口中描述的很美很美的天堂的路。怀中,抱着的是她最爱的泰迪熊;手中,拿着的是她最珍惜的风铃手链......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二
这个村庄里住着狗、马、猫、一个小男孩,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脖子上都带着一个铃铛。一走动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从而就失去了自由。
首先说说狗,原来没有铃铛时,就没有人看它小便。后来,自从带上了铃铛之后,过得很不自在。因为它一小便抬起脚,铃铛就会响起来,别人就都看着他小便。它很不习惯,就跑了出来。
刚开始,猫在穷人家里生活,可以抓到许多老鼠,吃得很欢,很满足。后来,有了铃铛,再也抓不住老鼠,只能吃些剩饭剩菜。猫不习惯,也跑了出来。
马在主人家里拉磨,自从有了铃铛,就得一刻不停地拉磨干活。主人只要没听到铃声就会用鞭子抽它。于是,它受不了了,买跑了出来。
后来,一个小男孩也带上了铃铛,受不了,也跑出了家,它们都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最后,小男孩的爸爸和妈妈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找到了他。并且帮助动物们和小男孩解掉了脖子上的铃铛。没有了叮当叮当的声音,他们生活得又轻松又自在。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三
暑假期间,我认真读了一本好书。由此,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增加了见识,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里,仙人掌的无助、骆驼的自私和蚱蜢的勇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让我震惊的是蚱蜢。为了不让骆驼吃掉仙人掌的新枝叶,他勇敢地与比自己大几十倍的大骆驼搏斗。最后,在蚱蜢的保护下,仙人掌长出了绿色的树枝和黄色的小花,这些小花最终成为了蚱蜢的住处。
看到他们所做的,我想我也应该向他们学习。帮助别人就是给自己更多的便利,我一定会在努力工作后得到回报。
看到小蚱蜢让我想起了我人生中遇到的一些第一次挑战:。
我年轻时就开始学街舞。虽然和我的哥哥姐姐们相比,我太小了,但我努力跟上他们。对当时的我来说,练习跳舞的痛苦算不了什么。
今年年初,老师教了一种叫做“大风车”的新街舞。我似乎无法理解。经过几次练习后,我还没有做好。看看我旁边的队友,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完成了练习。我汗流浃背。这时,老师走过来看着我,帮助我引导和鼓励我。我再次重拾信心,一次,两次,三次.经历了无数次的`跌落,终于!我完成了最完美的新动作,“大风车”。我高兴地欢呼,我身上的痛苦不再那么痛苦,因为这是我努力工作和成功的象征。
阅读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激励。我想把《叮当响村庄》介绍给其他学生。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四
前段日子我读了一本名字叫《野生的村庄》,读完后我触感很深。
作者慕容通过《野生的村庄》说了当时中国穷苦人民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一个家庭,一个人都不能少。也表达了作者对当时人民为了过上小康。生活的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到敬佩。作者讲述了一个十分贫穷的村庄。渐渐走向致富的道路上。又经历了一次大搬迁尽管有些人不同意,不过在主人公野生与他的小伙伴们的劝说下。也同意了搬迁。因为他小时就十分有才能,父亲陈文鹏把他送到了学校希望他能好好读书,自己有一番事业。果然野生不负众望,成功的.考上了大学,当起了官,娶了媳妇,有了孩子。带领全村成功的走上正轨,努力向上的这么一个故事。
《野生的村庄》这本书讲了人生的许多道理,比如说,只有努力才有回报,人要懂得尊老爱幼…...我觉得陈文鹏既是一个好父亲还是一个好书记。能一眼看出自己的儿子野生十分聪明。所以不惜一切代价都要让他上学。还为了村子成天都在努力的寻找让全村人走上小康生活的办法。
不过我还为野生的太叔公感到悲哀,更为他孤独终生的悲惨命运而惋惜。不经让人落泪。年轻时他有一个老婆结果不久后就死了留下了三个嗷嗷待哺儿子。可是儿子养大了没能传宗接代。他三个儿子们已经40多岁了还没有结婚。家里也过得十分艰苦。他在村子里颇有有威望。他十分喜欢野生,认为他跟其他的孩子不一样。
自从我看了野生的村庄以后,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很佩服慕容,他可以写出这么好的作品,把里面的人物写得栩栩如生,好像就在我的面前一样,我要向他学习,练好作文的基本功。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五
一说到狼,很多小朋友就会想到《小红帽》中那只凶恶的狼,《狼和小羊》中那只不讲道理的狼。但是今天我在《叮当响村庄》里面认识了一只可爱的狼,因为它乐于助人,它就是大狼托克。
大狼托克在一个寒冷的冬天给饥饿的熊送去烤得香喷喷的面包。给冻得发抖的小鸟带来了暖和的蒲公英被子。陪孤单的榕树说说话。给小雪人送滑板,让它们舒舒服服地过了一个冬天。
看到大狼托克,我想到了我们班上的一个同学,他叫钟吴瀚,他也像大狼托克一样,非常乐意帮助别人。他会把地上的纸捡起来,让教室变的很美。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六
初夏的日子,窗外蛙声四起,读着《厦门晚报》好友陈满意寄来的新作,内心难免感慨万千,与满意相识已有好多年了,那个时候他还在《石狮日报》工作,碰巧我上班的地方离报社很近,经常在全国各大报刊杂志上看到他的文章,那种朴质无华的文风,那行走在乡间生活的点滴记忆,都在他的字里行间呈现。可以说读满意的文章如同在读精美的诗篇,那些富有诗意的标题,哲理的文字和情真意切的描述,让我觉察到未曾谋面的皖北小村山山水水,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人们一个个栩栩如生立在我的眼前。
乡愁与乡恋是每一个在外漂泊游子的心声,同样在外漂泊多年的我,也走进满意笔下的故乡情结,他那种对乡土的热爱和念念不忘的故乡记忆,总是在他的笔下不断地展开。那些从“篱笆墙上溜走的岁月”就像飘荡在“田埂上的浮云”被“风筛过的五月”一样慢慢地走进“乡村夏日”和“天高云闲故里秋”的“乡村秋夜”,我想即便秋天里的“芦苇是历史的边角料”也好,毕竟从“五月.麦地.乡村”走过,向来“秋天,敬重一株庄稼的生命高度”在“大风吹雪盈空际”我好想闻闻那“跨进腊月门槛的年味儿”,更怀念“那年春节的麻雀饺子”说实在那物质贫乏的年代麻雀饺子味道真的太香,让人食之难忘。
乡村的四季在满意的眼里处处都是美景,看看“草尖上的村庄”就知道“春来草暖泥土香”,六月的夏夜里“想起乡间的吆喝声”那一树叽叽喳喳的“喜鹊是村庄的标点”在农家“一片小院锁清秋”里看着“粘贴在季节深处的冬”无处不是乡音所在,乡愁所思,真好想“找一本书来温暖乡村的这个冬季”。其实无论是“行走在麦梢上的记忆”还是“睡在故乡的月光下”也好,故乡的水是清甜的,故乡的风是醉人的,特别是从“吹进村庄的风”里让我体验到作者装在心灵深处稻花的香味和故乡那种割不断理还乱的乡愁。
看看当今的乡土散文家,能像满意这样将散文写得如此出神入化、通俗耐读,意境深远,实为难得。翻开书页里的白纸黑字,那纸是轻轻的,被风一吹,就能自动翻页。而每一页里面的文字,却是深沉的。当回忆的乐章停留在乡间的小道时,从“苦难的历程”到“在村子上空散步的唢呐”,我仿佛看到了皖北小“巷子里的男人”在追着“穷亲戚”向“媒婆”询问,不要忘了让邻*妹子们早点下嫁到这个几乎要被世人“遗忘在乡下的渡口”,有着像“锔锅胡”“麻四”等好男人在“落寞渡槽”默默等待妹子归来,可别让他们从春天的“泥暖草生”到“一春梦雨常飘瓦”等到夏天去“捉蝉”依然不见妹子来,难怪人们常说“人是行走的庄稼”,可惜等到“霜叶柿子红”时依然只见沉重文字如同砂粒般落入眼帘后,便再也挥之不去了。真不知张艺谋的《归来》画面何时能在皖北小巷出现。
人世间最让人难以割舍的是亲情,无论你离家有多远,家永远是漂泊者的港湾,因为那里是亲情所在,系着父母的厚爱,满意的笔下母亲可以说是那个年代母亲的代表,从“母亲不认识“母亲”,以及“母亲的猪年狗事”让人明白母爱真挚无私,母爱不求回报。“母爱是看不透的温暖”,从“给母亲的过节费”到“娘穿双布鞋进城”我们看到的是人间的甘甜有十分,做母亲宁愿自己只尝了三分;生活的苦涩有三分,做母亲却吃了十分;其实无论是母亲还是“父亲”,那无言的父爱在“父亲的灶台母亲的爱”和“壶里酒淡父爱浓”一一呈现,那怕是要砍下“最后一棵梧桐树“也要送孩子读书,让我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说父母的爱是人间最为永恒的话题,是一篇篇流传千古的文章,是世界上最感人的风景线。
“又到槐花飘香时”那“乡间椿发一树情”、“风吹榆钱满枝头”的日子里,回想起“半床闲书伴枕眠”时,看着挂在“墙壁上的纺车”曾经是母亲用勤劳的双手给自己摇满了幸福的童年,那停留在“乡村磨房”沾满母亲的汗水,真的好想把那“留两个柿子看树”的柿子摘下来给母亲品赏,是作者的念乡惦母所在,直到现在作者依然忘不了“寒似雪冬暖如年”里父母就是用无言的爱,为儿女们支撑起一片爱的天空。是啊!阅读人世间的父爱和母爱,读出的是深沉,读出的是宽厚,读出的是满眼泪花。
行走在“黄河故道”上,“故乡的云”和“故乡的小河”总是让人倍感亲切,在异乡谁不思乡念土,谁不怀念那逝去的童年,呆在“老屋”的屋檐下,“溜墙根嗮太阳”,凝望“匍匐在岁月脚下的老井”和“村口的石碾”,那些留在记忆深处的“乡村散记”被一根长长的玻璃线把童年一颗颗散落在田野地里的记忆串起。最难忘的是乡村里的年味,无论是“请财神”还是“记忆深处的'元宵灯火”,总少不了“酱盐豆飘香”,就连那“锅饼”的香味直到现在仍在舌尖停留。
再次“触手苍凉的故乡”,“奎湖春水”还在,却不见当年“一条干凅的河”。“又闻乡间布谷啼”的时候,恰逢“梧桐花”开,紫色的花朵如同满树的“桑葚红艳艳”的,那紫红的桑葚成了乡下童年最美的天然食品。特别怀念在乡野里和小伙伴们一起斗“蟋蟀”,过去在草丛间“把鹌鸪”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昔日的“土地.土人.土坷垃”早已没了往日的繁华,随着村民大量外出,田野早已荒凉,唯有父亲的“凤凰”传奇和“寸草铡三刀”的故事总是在记忆深处不断延伸。通读《喜鹊是村庄的标点》,读出的不仅仅是充满诗意笔调,读出更是亲情、乡情和对农村生活的不了情。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七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书店,我看了王一梅的经典故事《叮当响村庄》这本书。这本书共有十九个小故事,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叮当响村庄。
这个村庄里住着狗、马、猫、一个小男孩,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脖子上都带着一个铃铛。一走动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从而就失去了自由。
首先说说狗,原来没有铃铛时,就没有人看它小便。后来,自从带上了铃铛之后,过得很不自在。因为它一小便抬起脚,铃铛就会响起来,别人就都看着他小便。它很不习惯,就跑了出来。
刚开始,猫在穷人家里生活,可以抓到许多老鼠,吃得很欢,很满足。后来,有了铃铛,再也抓不住老鼠,只能吃些剩饭剩菜。猫不习惯,也跑了出来。
马在主人家里拉磨,自从有了铃铛,就得一刻不停地拉磨干活。主人只要没听到铃声就会用鞭子抽它。于是,它受不了了,买跑了出来。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八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书店,我看了王一梅的经典故事《叮当响村庄》这本书。这本书共有十九个小故事,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叮当响村庄。
这个村庄里住着狗、马、猫、一个小男孩,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脖子上都带着一个铃铛。一走动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从而就失去了自由。
首先说说狗,原来没有铃铛时,就没有人看它小便。后来,自从带上了铃铛之后,过得很不自在。因为它一小便抬起脚,铃铛就会响起来,别人就都看着他小便。它很不习惯,就跑了出来。
刚开始,猫在穷人家里生活,可以抓到许多老鼠,吃得很欢,很满足。后来,有了铃铛,再也抓不住老鼠,只能吃些剩饭剩菜。猫不习惯,也跑了出来。
马在主人家里拉磨,自从有了铃铛,就得一刻不停地拉磨干活。主人只要没听到铃声就会用鞭子抽它。于是,它受不了了,买跑了出来。
后来,一个小男孩也带上了铃铛,受不了,也跑出了家,它们都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最后,小男孩的爸爸和妈妈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找到了他。并且帮助动物们和小男孩解掉了脖子上的铃铛。没有了叮当叮当的声音,他们生活得又轻松又自在。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九
“书籍是屹立在时间汪洋中的灯塔。”惠普尔曾说过。假期里,百般无聊的我,想利用书这个时间“加速器”令我的小脑袋更加充实。
在书柜上,摆放着许许多多、琳琅满目的新书,我急切的挑选,啊!就是它了——《小村庄的天空》这本书,以新奇的书名把我的目光聚集在这个题目上。果然不出我所料,这是一本精彩的励志小说,它告诉我们人生总是在转角处遇到美丽的风景。
《小村庄的天空》是这么感人有趣的书!书真是汪洋大海中为船指路的明灯!
读完这本书,我领悟了一个道理:有梦就有希望,有努力就会有收获,有目标就要有追求!梦不是白做的!是靠无限的付出与努力,不断追求!超越自我!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
暑假期间,我认真读了一本好书《叮当响村庄》。从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增加了理解能力,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里,仙人掌的无奈,骆驼的自私,昆虫的勇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我最大的冲击之一就是蚂蚱。为了防止骆驼吃掉仙人掌新长出的枝叶,他们勇敢地与比自己大几倍的大骆驼搏斗。最后,在蚱蜢的保护下,仙人掌长出了绿色的枝叶和黄色的花朵,最终成为蚱蜢的住所。
看到他们的所作所为,我想我也应该学会帮助别人也是方便自己的。努力了,一定会有回报的。
当你看到小蚱蜢,你会认为小我人生中第一次面临一些挑战:
我从小就开始学嘻哈。虽然我对哥哥姐姐来说太小了,但我努力跟上他们。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练舞的痛苦不算什么。
今年年初,老师教了一种新的嘻哈舞蹈,叫做大风车。我看不懂,但是练了几次也没做完美。看看旁边一个个练完的队友。我汗流浃背。这时,老师走过来看着我,给了我指导和鼓励。我又重拾了信心,一次,两次,三次,在无数次摔倒受伤后,终于!我完成了最完美的新动作,大风车。我高兴地欢呼,我的痛苦也不再那么痛苦,因为这是我成功的象征。
阅读不仅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激励。我想把《叮当响村庄》这本书介绍给其他同学。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一
近来看了一本书,叫《丫丫的村庄》,看完后我觉得受益良多。
书中讲了一个农村小姑娘丫丫生活中的一些琐碎又温情的故事,在丫丫稚嫩的童年中,在她还不懂得沧桑时,就不得不经历着、忍受着生活中一些无可避免的事情。
书里的第一章尽管是在讲两个村子的人在争吵打架,但是是到了后来,就慢慢地体现出了人性的美,例如奶奶的关爱他人、丫丫的善良等等。赞扬了村民们那种高尚的品质和美好的心灵,让每一位读者去领悟、去学习。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一句话,今天我终于真正知道了。
有一句话说得好,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地为人着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与帮助。但是是我发现,以前的我和好多人一样,愚蠢地认为这一切是理所当然的,都只会去接受而不会去给予。
这种心态的结果,我曾经有过十分深刻的感悟:在二年级的时候,经常仗着自己的身高比别人的高,又是体育组长,还是班长的好朋友,而常常跟同学为了一点小事就开始争吵、打架,还警告他不可以告诉老师。渐渐地,同学们开始疏远我,起初我也不怎么在意,但是是,过了不久,连好朋友也开始孤立我了,我也尝到了不高兴的滋味。到了后来,我看了一本跟《丫丫的村庄》内容差不多的书,我开始反省自己的言行,去尝试学会关心别人、宽容别人。
我的尝试获得了成功,同学们也不再孤立我了,我也觉得自己比以前更加快乐了。在一本书中有这样一句哲理:狂妄的人有救,自卑的人没有救,只能靠自己,认识你自己,降伏自己,改变自己,才能改变别人对你的态度和看法。不对他人无礼,别人自会对你友好,给予他人,也能让自己更加快乐,这就是“乐他人之乐”!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二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翻了一半,在熊培云先生的笔下的村庄,与我出生的村庄类似。也许是我们这代人共同的记忆吧。
我出生的那一年,正是村里分田到户政策实施的那一年,我还记得我村庄的西北角有一块三四分地,我们称之为自留地。村里唯一的拖拉机,是橘黄色的,他最后分在了我家,小时候我还驾驶过它耕过地。
我家最初也有一头驴,在家境困难的时候,父亲想卖了它。我陪着父亲一起去了乡村集市,集市里还有牙祭这个角色,他们帮别人为牲畜估价。
驴被卖掉,从此我再也没有骑过驴,旅游的时候,到了风景区也不愿意去骑马,心里有一种情结吧。
我家里,也有一颗枣树。
奶奶去世的时候,院子里没有足够大的地方作为灵堂,枣树就被砍掉了。小时候奶奶总是抱着我和弟弟妹妹们,坐在枣树下,喊着妈妈的名字,哄着我们入睡。奶奶走后,我家搬到了新宅,老宅子荒了。去年回去的时候,看到院子里有一些枣树苗从地下生长起来。
奶奶是一个地主家的女儿,上过黑学,信过一个我不知道名字的宗教。在她的踏板床一旁墙壁上贴着一副画:是一个老虎下山的画。她整日烧香、上供。
后来奶奶皈依了基督教,成了基督教徒。我时常拉着板车去教堂,那时候她眼睛已经失明,更多的时候我捧着圣经念给她听。
教堂里,多数信徒是奶奶一样年纪大的人,他们的信仰随着农活忙而中断,清闲的时候又回到了教堂,但这一切并不妨碍他们的信仰。
奶奶一生教我从善,她相信有天堂,她梦想着化为一只小羊回到主的身旁。
奶奶去世后,她成了最后一个能够入祖坟的人,土地承包之后,各家人去世之后,都安葬在自己的坟地里。
祖坟上,有一块碑,碑的主人是清朝光绪年间的一个大学士,大学士相当于今天的中央部级官员。碑曾在文革期间被人推倒在地,没人将它扶起来。
我家是祖坟的主脉,一直沿向东南方向,是爷爷和奶奶的合葬墓。
安葬奶奶时,众乡邻齐心合力将碑树立起来。
也许很巧合,自从那一年过后,村里大学生多了起来。
乡邻都认为是族上灵了光,而不是觉得大学扩招的原因。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三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书店,我看了王一梅的经典故事《叮当响村庄》这本书。这本书共有十九个小故事,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叮当响村庄。
这个村庄里住着*、马、猫、一个小男孩,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脖子上都带着一个铃铛。一走动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从而就失去了自由。
首先说说*,原来没有铃铛时,就没有人看它小便。后来,自从带上了铃铛之后,过得很不自在。因为它一小便抬起脚,铃铛就会响起来,别人就都看着他小便。它很不习惯,就跑了出来。
刚开始,猫在穷人家里生活,可以抓到许多老鼠,吃得很欢,很满足。后来,有了铃铛,再也抓不住老鼠,只能吃些剩饭剩菜。猫不习惯,也跑了出来。
马在主人家里拉磨,自从有了铃铛,就得一刻不停地拉磨干活。主人只要没听到铃声就会用鞭子抽它。于是,它受不了了,买跑了出来。
后来,一个小男孩也带上了铃铛,受不了,也跑出了家,它们都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最后,小男孩的爸爸和妈妈来到了叮当响村庄找到了他。并且帮助动物们和小男孩解掉了脖子上的铃铛。没有了叮当叮当的声音,他们生活得又轻松又自在。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四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20xx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20xx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五
暑假里我认认真真地读了一本好书《叮当响村庄》。从中我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增添了感悟,受益匪浅。
在这本书中,体现了仙人掌的无奈、大骆驼的自私、虫乍蜢的勇敢、都给了我很深的印象。其中带给我最大的震撼还是小蚱蜢。为了不让骆驼吃掉仙人掌新长岀的枝叶,勇敢的和比自己体积大几十倍的大骆驼展开博斗。最终仙人掌在蚱蜢的保护下,仙人掌长岀了绿色的枝叶和黄色的小花,而这朵小花最后成了蚱蜢的住处。
看到它们的所做所为,我想我应该也要学习它们多帮助别人也等于给自己方便,经过努力就一定会换来回报。
看到小蚂蚱就想到小小的我在生活中面对一些第一次的挑战:
在我小小的时候就开始学街舞了,虽然相对于大哥哥大姐姐们来说我实在太小个,为了跟上他们我努力的在练习,对于那个时候的我来说练习舞蹈的酸疼不算什么。
在今年的年初,老师教了一个新的街舞动作叫作“大风车”。我看的似懂非懂,练习了几次都没有完美的做出。再看看旁边的队友们一个个都练习完成了,我着急得满头大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这时老师走过来看着我,就帮我指点迷津,鼓励了我。我又重新拾起信心,一次、两次、三次……经过无数次的跌倒和摔伤,终于!我完成了最完美的新动作“大风车”。我开心的欢呼,身上的痛也不再那么刺骨了,因为那是我努力成功的象征。
阅读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激励。我要把《叮当响村庄》这本书介绍给其他同学看。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六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阳光照在了溪边的小草上,显得格外美丽。在一个屋檐低小的房子里,住着两位老人和三个小孩子。
老翁和老妇正在一边喝着茶,扇着扇子,以便看着孩儿们的“美丽童年”。一旁,老母鸡咯咯咯地叫着,这边,二儿子正在用他那双灵巧的手,小心翼翼地编着鸡笼,旁边一棵大树为他遮阳,风吹来,沙沙,沙沙的,大树随风舞动,不时的有一些叶子落下来,有的落到了地上,有的落在鸡笼里,还有的,落在了正在玩耍的小儿子身上。小儿子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咖啡色的裤子,正卧在溪流旁剥莲蓬呢!
老翁和老妇看了二儿子和小儿子感到十分可爱,老翁笑着说:“二儿子长大了,小儿子也变得机灵了!”老翁和老妇一起哈哈大笑起来,老翁突然想到:“咦,大儿子在干什么呢?哦!原来大儿子在小溪的那头锄豆,一二三一二三,他正忙碌地不可开交,他满头大汗,终于,才把这桩苦累活干完。
一家人都在快快乐乐地干自己的事,老翁和老妇觉得孩子们长大了,不用我们操心了!
村庄的生活事美好的,快乐的,听,远远的,又传来了虫鸣声,鸡叫声,唧唧,咯咯……溪流也叮叮咚咚的唱起了美丽的歌曲。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七
我的村庄不遥远――读刘亮程《遥远的村庄》很多年前,我是被那句话深深的吸引了“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仿佛谁开了一个玩笑。”这句美丽得无与伦比的话在我那爱花之心爱美之心里扎下了根。于是,我记住了刘亮程这个名字。其他的哲理和细节都已经模糊,但是刘亮程这个名字却没有走出我的世界。
而今,网上搜寻,我终于捧回了《遥远的村庄》这本书,迫不及待的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想,我也是在搜寻我那难以割舍的乡土情结吧。那晚,我在网上遇到了香姐姐,我说我也不知道我们夫妇没有选择去城市生活是不是错误,人生不能假设,香姐姐却认为我的选择是对的。这是多么难得的知音啊!我已经把其中的某些文章作为孩子们睡前的读物读给孩子们听,孩子们很喜欢,我也很满足。一篇篇读来,我儿时的村庄又活在了眼前!一篇篇读来,那个黄沙梁汉子的万千柔情滋润着我的心田!
那是怎样的一个汉子啊,在贫瘠的土地上,在苦难的岁月中,他用一双敏捷的眼睛、一颗善感的心灵、一双有力的手、一双坚实的脚行走在他身外的这个世界!人花共笑、人畜共眠、人虫共鸣,这是怎样的博爱情怀?在他的心中,哪一棵树木没有灵性?哪一朵小花没有柔情?哪一种微小的生物没有尊严?在他的笔下,风、树、花、草、墙、黄沙梁无不具有生命!蚂蚁、老鼠、猫、驴子、骡子、马、狗,哪一种动物不通人性?我是深深的深深的喜欢上了他的世界,沉迷在他的黄沙梁里看蚂蚁搬运粮食、看老鼠成群结队、听驴叫马嘶、看牛儿吃草,而有多少的细节也曾经活跃在我的童年和少年!只是少不更事的我总认为做农活苦不堪言,因此而错过了一次又一次与美的邂逅!
如今,我喜欢和老公和孩子们一起走进周围的山山水水,每一个季节、每一个日子,我总喜欢在山上看庄稼生长、看花微笑或者舞蹈、在稻田边看蝌蚪游弋看稻穗拔节,农村的天空下无不弥漫着那种神奇的生生不息的变化,却又如此宁静的等待着人们。想起庄子的那句: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八
最近看了一本书,叫《遥远的村庄》,像是写给大人看的‘小人儿书’,书里除了温暖幽默的文字,还有作者亲手绘制的插画,展现了一段高尚又纯真的童年乡村生活,几乎是一口气看完了《遥远的村庄》,感觉很短,又感觉很长,因为看的时候,忍不住想起自己的小时候、自己的村庄。逢着那些熟悉的片段时,会心一笑;逢着意外的片段时,哈哈大笑。
这本被细节填满的书,沉下心来,慢慢进入,会被书中像珍珠般圆润的文字和笨拙又真诚的插图打动,不由的笑,自己像是回到了童年,想起了一些又傻又天真的事。春天抓小蝌蚪养着,却怎么也看不到它们长成青蛙,夏天拿着长棍搅合了一堆蜘蛛网,漫山遍野地黏蜘蛛,秋天则欢悦地去摘红柿子,冬天傍晚窖了红薯,与小伙伴们相约晚饭过后来挖,于是匆匆吃了饭,第一个来到地里挖熟了的红薯。
关于小时候的记忆只是支离破碎的一些,但每一件事都记忆犹新。在乡村田野里,在稻谷熟了一茬又一茬后,我们踩着泥泞的田埂,渐渐长大。
作者说:“我希望我即使走不动了说不出话了眼神不好了还能对这个世界保持好奇,还能惊叹雨点落在瓦片上,还能听到春天花开的声音,感觉到冬天雪花的温柔,还可以被“像在墙上钉钉子”这样一句简单的话震动得半天说不出话来。”但愿长大的我们仍能有一颗童心。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十九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二十
刘亮程这个名字在几个月前走进了我的生命。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素淡明澈,就像展现博大与深远的可能是一颗朴素细微的心灵,那些存在于角落不被人留意的琐屑事物可能隐藏着生命的全部意义。我从刘亮程的文字里看见的是一个普通人对乡村执著的守望与捍卫,以及悟透人生背后的悲凉。
刘亮程的散文并不多,令他真正声名远播的是他那本《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囊括了他八年的光阴,文字里沉淀着爱、恨以及对生命的思考。我透过时间的风看见他那颗饱经风霜、伤痕累累却依旧澄澈素淡的心灵。
“任何一棵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都是人的鸣叫。”
刘亮程几乎所有的散文都是围绕着同一个村庄——黄沙梁。你或许说,用四十万字描述一个村庄,是否会显得无趣?但是足够深沉的爱是在重叠的文字中体现的。他长久地住在那里,从出生到成长,像一棵倔强坚韧的树。现实中的村庄曾经是他的全部,即使后来他搬离了村庄,那里的记忆依然是他赖以生存的东西。他默默地生在黄昏里,看着夕阳很快滑过一排排平整高矮的土墙,停留在那堵裂着一条斜缝泥皮脱落的土墙上。他思索他的父辈,思索人生。他知道一个老人弥留世间的漫长时光,知道黑夜里哪颗星星最亮,知道那个等候的老人不过是担心他迷路,知道那颗最亮的星星其实就是家里的灯光。后来他走了,带着所有的回忆与不舍;后来,他又回去了,带着迷惑与悲凉。他看见土墙在时间里崩塌;看见镰刀似的'村子冒出的烟,在空中形成一把巨大的镰刀割倒了数百个秋天。他也看见田野青了黄,黄了青;多少人一如既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只是眉眼生疏。他蓦然意识到这已是别人的村庄,但它却依旧是他的村庄。
后来,他在《今生今世的证据》里提到他忘记了回眸。其实,他回望了,只是却找不到那些被现实摧毁了的以往。他在现实里失望,但他依然在另一个世界守望着他的村庄。他在《城市牛哞》中说到的那一把牛粪,不过是一种寄托。他对着一卡车运来的牛流露出的怜悯里糅杂着悲剧与喜剧,还有一种因天真无知而愈显悲壮的集体命运。在他的文章里,到处是城市生活对自然生命的剥夺与乡村自然和谐的强烈对比。当村庄彰显出愈渐被城市同化的命运的时候,刘亮程仍固执地守望并捍卫他的村庄,不管是真实存在的那个,还是心中的那一个。他总是以那个生在黄昏里的背影为形象活在自己的村庄里,眺望远方。在他的村庄里,每棵草、每棵树、每粒虫的价值都和人等同。佛语:“众生平等。”其实也是刘亮程的希望与所捍卫的东西。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过冬。”
人的悲剧性在于,我们永远孤独。在寒风吹彻里,刘亮程提出这个观点。
不管多么亲近,我们始终不能合二为一,这就暗示着我们总有一天要独自一个人面对整个世界。那时,最温暖的炉火也融化不了你生命里的那场大雪。而这一感觉,在我们渐渐老去之时慢慢放大。我们起初不明白别人的伤痛;待到我们活到那个年纪,才发现,纵使我们当时明白了,却也无能为力。就像龙应台所说:“有些路总要一个人走。”我们生命里的那场大雪,总要我们一个人度过。人的另一个悲剧在于:即使我们永远孤单,却依然希望有一个家,一直在等一些人。而有那么一场风,它吹过我们之时,我们腾空想飞起来,我们确实飞起来了,但是等到风停了,我们回望,却找不到家的方向。旷野无垠,知道回家时家却已失了踪影。我们忽然飞不起来了,我们开始一步步回家,在这过程中我们一步步长大。风改变了我们的一生,我们却不知道风改变了我们所有人的一生。我们在风中出生,长大,然后死去,风却还没有停。而那些我们一心想见、一心想等的人也未归来。他们以我们相见的第一面停留在我们的记忆里,直至我们死去,再未出现过,却以一面改变了我们的一生。
“我死了,我的躯体应该像一根木头留在村里。多少年后我转世回来,他还结结实实,担在谁家的圈棚、房顶上,或作为拴牛桩栽在院子。他古怪地横扫指着的地方,是谁家废弃经年的院子,门楼不见,墙垣塌斜。”
死是一个亘古不变的话题,而我们一直在逃避。刘亮程在很多篇章里提到了人的疾病、衰老与死亡。他敏感地注意到一棵树木的死去,一间房屋的倒塌,一匹马的走失,以及一条老狗的最后时光。这些事物的消失是他对死亡的体会,生命必将死亡是人的悲剧之一。我们可以理性地谈及死亡,但当时间残忍地把死亡放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真的可以无畏么?我不知道当刘亮程看见自家墓地中的青冢一座座垒砌的时候,内心是无奈还是悲伤。但我知道,当他可以平缓谈及死亡这个话题的时候,他已经超过了当代的一些作家。一个人二三十岁在路上奔走,四十岁劳动,五十岁便坐在墙根晒太阳,六十岁给棺材油上红漆,七十岁便不再出门,开始适应死亡。再后来,丧事变喜事,对死亡的庆典像一场婚礼。多年后的自己不过像秋风里的作物,收获之时,成了那最后的一茬。时光果然残忍,岁月流逝之后,终点终是那场铺天盖地的盛大的死亡。逃不出,躲不过。不再有人记得你,没有人知道你改变了什么。只有你自己知道,你帮了时间的忙,你是在时光里老的。
在刘亮程的文章里,你看见一个村庄的历史,其实也是人类历史的必然。就像从一滴水中可以看见大海,我透过文字看见了世界。
他写尽了幽微与阴暗,阐述的是人类背后的悲凉。我们忽然觉得冷,又仿佛看见了光,油然而生的是“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的悲怆。
我们一生都在构建自己的村庄,用我们一生中最早看见的天空、星辰,最早领略的阳光、雨露和风,最初认识的那些人、花朵和事物。我相信每个人的村庄都不同;但刘亮程的村庄,弥漫着风沙,有彻骨的寒风,却弥留着最澄澈的天空与眼眸。
我知道,一代人一过,天上就会落下一层土,把该埋的埋掉一些。下一茬人在尘土上生活,不必知道脚下踩着什么。落下的土够麦子扎根,把土豆埋牢,却除了埋人。我们不轻易挖土,因为那是老城死去的部分,已然成为根。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二十一
日渐遥远的村庄,只有回忆在心底缓慢生长,抽穗、拔节的速度几乎完全取决于想念的深度。陷入深处时,回忆是一丛丛繁荣激越的野草,蓬勃而纵情。浅一些时,或是草间晶莹的露珠儿,或是贴着土地低旋的风,它们为了没能成为孕育生长和希望的种子而叹息。想念一个人和想念一段夕阳中的日子,有时是一回事,是相互参差地渗透和浸染,不容割舍。那些日子里的光,现在显得有些苍老了,可是力道仍在。我等着它穿过时间的迷雾,在一切允许折射的地方寻求一条狭窄的/缝隙一般的道路,从一盏灯到一扇等待的朝南的窗子,从一声悠然传来的召唤到另一声随即响起的应答,从一条日日穿流的路,一直走到担心它容颜变老,衰草丛生——那时候,它已经不能承载思念和回忆的重任,成为陌路——像是一滴久久不忍坠落的泪水,找到了允许迸发的出口。
然后,折回来——关于日子,关于光。写过一段文字,对我来说不会有更好的叙述了——现在想来,这些片段已不是一个又一个的小故事,而是一幅幅画面,背景是那个年代所特有的陈旧而朴素的光——有着斑斑点点的颗粒状的肌理,所有鲜研的颜色被时间过滤掉了浮色,呈现出本身的厚实而饱满的光影。虽说和本色也有所不同,但是更坚固和持久,一幕一幕,都笼罩在温和而坦荡的光线里,缓缓游移,像是无声的默片,人们用眼睛说话——从心底折射出的温情照耀对方的眼睛——那一束宽容的目光,穿越时间的烟云,仍然注视着曾经关心的人,曾经遇见的感动。一幅一幅,就浸在如水的回忆里,祥和而馥郁。
那篇文字是《年景》。那时,我还有妈妈。遥远的村庄,和可能存在的、维系一个人旅途奔波和满载风霜归来的某个原点也一起远去了。有家不能回或许只是一种充满无奈的痛苦,而无家可回却是更深的迷茫,是更加黯然的一条路,很苦,也很难,有很多尘土静静地漫延和掠过。然而,这一束目光从来没有逃离过家的方向。也只有,方向了。
只好对自己说,人世间的流转都是这样的吧。每个人的旅途中都有一系列层出不穷的偶然,一旦和来路、和归处联系起来,也就顿时完成了一种脉络分明的因果。因果之中,尽是离合。所幸,我在失去之前很早的时间,就懂得了怎样珍惜眼前的所有,那就是把一年当成是仅有的一个月,把一月当成惟一的一天,而把那一天当成了今生。内心的重量和长度如此地不由分说。
那些沿途的光聚向了一个地方,就是曾经催我上路,又唤我回来的村庄——那是一个暮蓝色的村庄,半空中懒懒的炊烟,荡漾。淡淡的。
我们都是没有村庄的人,所以更谈不上什么背井离乡,周游世界。或者说我们的一生都在周游,城市只是我们寄存行李的地方——越来越多的物件。越积越厚的灰尘。越来越重的脚步。越来越恍惚的行走。越来越浓的茶或咖啡。越来越深的暮色。越来越萧瑟的风景。越来越急迫的寻找。越来越空无的等待。越来越强烈的思念。越来越远的离散……直到我们都成为苍凉大地上的两个点,遥遥相望,却也永远有着无法触及的距离。村庄,远比一个家更大,也更远。那是一个人的过去和未来,生老病死如此干脆而了然。现今,却是一个顿点,此时此地,飞鸟踟蹰。
于我而言,村庄只是一个寄予回忆的地方,是未曾发生的回忆,未曾展开的流连,未曾开始的结束,是起笔和落笔的那一个顿挫,再无下文。或许,任何一个人无意记录下来的任何一件事,都是提早写下的回忆录,只言片句,细枝末节,乃至穷途末路——甚至忘记了当初的因由和之后的了结,都将是这一生永无回返的单行道,冲淡的和浓郁的,一杯茶里的回忆,虽短犹长。墨痕断处是江河万古流,烟云归处就是坐看云起,静等花落的又一村了。
回忆和想念是从一个源头出发的两条河流,前者流经我的旅途,越来越多的故事和对话诉诸笔墨,成为一页又一页看似零散,实则贯通的文字。而后者自始至终保持沉默,大地无语,流水亦无言。文字,有时是一道闸口,开启它可以尽情宣泄,那些微小的波澜读来都很是壮阔。有时候却是一道屏障,它隔阻了那些言之确凿的故事,而让所有游移不定,瞬息万变的丝缕肆意通行,碎碎地念及。
写了,也就放下了吗?那么放下,也就轻了。生命中有些重量是不忍舍弃的,即使负重前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份得以持续终生的珍藏。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说得就是这个意思吧。
回忆的轻或重,想念的深或浅,由此引发了诉说和倾听。说者欲说无凭,听者浑然无告,好像是这两条河流偶然交汇的一个港口,之后依然各自前行。但是那些水面的浪花和水底的沉沙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
可是,我还是由衷地感激书写,或文字,这是第二个所幸。总听人说,沉浸往事是老年的象征,或者说回忆是通向老年的标志。听得耳朵都磨出茧子了。这些,我都承认,可是这其中的好或不好都应该由自己决定,比如去留,比如取舍,比如就此靠航还是借机扬帆。却也顾不得这些说法了,不管是闸口也好,屏障也罢,总归是一道可以隆起的“风景”,是平铺直叙的一路上值得/也难得让人回望的地方。尽管还不是村庄,也是路过的重要一站吧。感激文字,是因为许多时候我发现,许多逐渐淡忘的旧事可以通过文字得以浮现、闪亮,如若没有文字这条途径,那些原本有着温度和质地的往日肯定会一往无前地奔流到海了。听起来倒是壮怀激烈的,其间偕同的/暗涌的/不舍和不甘,也就永无相见之日了。孰轻孰重,自有分明。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二十二
当我敲起响鼓,一定阵走了全部的家,我就会重新给他/她们建造家,因为,他/她们想要新的家。
这时,一只小猫来到我身边,仿佛就像我躺到“冰激淋世界”里,那里面都有无数个珍珠,洒在我心里的泪水。
这时,当我敲起响鼓,一定会阵走了“冰激淋世界”,我会重新拿起亮透了的冰,重新搭建一个“冰激淋跳跳乐园”的。我如果在这里边蹦蹦跳跳,那该凉透了脚丫。
原来,这是一场梦,做得真甜美,但我还是要“当我敲起响鼓”的。
这该从头说起。
爸爸妈妈说:“你过生日那天,我会给你买鼓的,不过还早,你是9月29日的,只能在学校过,8月23日的时候,我一定给你买鼓的!
叮当响村庄读后感篇二十三
偶尔走进舒也的博客,看到了一篇:感受《在那遥远的村庄》里的温情。这是一篇观后感,引起了我的共鸣。因为,我也是知青,在那个年代也曾随着那浩浩荡荡的上山下乡的大军走进陌生的农村,加入到改天换地、战天斗地的行列中去。
很想看看关于这方面的描写,随即买了一本。在收到书的当天,我就迫不及待地阅读起了这本二十万字的小说。
主人公舒永平是一个有理想,有作为,有主见,敢想敢做且胆大心细的年轻人,从不愿随父母之意下乡到附近农村,夜里偷偷地找寻户口本报名到偏远山村插队开始,就拉开了上山下乡的序幕。随着情节的不断发展,我们似乎也跟着走进了大山,走进了那个坐落在高山峻岭中叫黄家坝的小山村。
同去的知青大都是作者的同学,他(她)们虽然当时只有16、17岁,感觉比起同龄的孩子要成熟许多。舒永平的坚毅顽强,做什么都不服输的那股劲,许清晨的顽皮可爱,王维成的成熟和组织协调能力,还有王娜,张荣清几个女同学性格描写都很鲜明。作者用细腻的手笔,丰富生动的'语言,描述了赶集路上所遇到的一系列较有趣之事。如;蛇吞蛤蟆,奔跑的野猪,扑棱棱飞起的野鸡,一顿难忘的九鸡宴。还有人物出场的描写都很鲜明,像邱奎山、李铁匠,李兴华,毕队长、姜平等等这些淳朴的山里人给了知青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还有知青们在劳动中不断学习,成长锻炼的过程。虽然跨度只有两年多,知青们经历的却很多很多,从一开始学习挑水,砍柴,到后来背上几十斤重的粪兜往山上背粪,和社员比着插秧,学着自己磨面,参加青年突击队抢收麦子,参加农田基本建设等等。他们以苦为乐,吃苦耐劳,不畏艰险,从书里看不到悲哀,看不到怨恨,看到的是积极向上,勇敢攀登,无所畏惧的一群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在这块土地上的成长。作者用轻松、细腻的手笔,细心描述了大山里的美景;“黄家坝的秋天是迷人的。秋天到了,果实渐渐成熟了。金秋时节,黄家坝的三涧披满了绿,漫山遍野的野花、树木郁郁葱葱,带着一种成熟的色调,显得苍郁和深沉。柿子树上挂满了黄灿灿的果实,核桃树结满了包裹得很严实的绿皮核桃,药木树上的油果子也缀满了枝头。”这里只是摘录了一小段作者的描述,你就可以窥一班而见全貌。
这本书是记录一群知青人的奋斗史,是今后也不会再现的历史。在这里我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苏志勇先生。读你的书是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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