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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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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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一

1.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市委肖毅书记、市政府张鸿星市长分别就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并经常听取工作汇报、深入现场督导,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绿色发展、工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城市污染防治、河湖水库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交通运输污染防治、追责问责、宣传报道等10个专项工作小组,按照整改领域分工负责、协调推进、督导、核查各类问题整改落实。

2.全面整改督察反馈问题。在继续抓好2020年督察反馈11个问题整改的同时,认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我市的14个问题整改,市委办、市政府办于2020年3月1日印发了《xx市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鄱阳湖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另外,《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已印发,并上报省委、省政府。

3.强化日常调度和督导督办。每月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国家环保督察办现场督查反馈问题、华东督察局现场检查反馈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反馈信访件的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及时上报省整改办。为全面掌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全市成立了5个督导组,自2020年3月份起,每2个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进行一次现场督导,及时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市整改方案落实到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市整改办已对20个相关责任部门累计下达整改督办单等文件60余份,文件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以及整改目标,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4.进一步加强销号管理。严格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组织整改责任县区和市直部门严格按照《xx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抚环督改〔2020〕26号)程序进行销号,组织人员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初审,严防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和污染反弹问题。

5.推进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2020年11月29日至12月22日,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环保反馈问题整改差距较大等五个方面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围绕反馈问题,研究整改措施。6月15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制定了《xx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呈报省委、省政府审定。

问题整改进展情况。(1)2020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其他7个问题均为全省共性问题,正在扎实推进,全部达到时序进度。交办的31件信访件中:已整改完成29件,其他2件均为宜黄县新悦达工业废物处置问题,目前正在有序推进。(2)2020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其他12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其中“宜黄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长期偷排污水至雨水管网问题”和“宜黄县新悦达公司非法倾倒工业废料问题”2个个性问题今年内完成整改,其余10个问题为全省共性问题,且有8个整改时限为长期坚持。(3)2020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的149件环境信访件:截止今年5月底,已完成整改的132件,占比88.6%,申请销号的130件,占比87.2%,正在整改之中的17件,占比11.4%。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的有关文件要求,2020年底信访问题整改应该完成80%以上,2020年底基本完成整改。(4)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提出的53个问题,截至6月4日,已完成整改36个;其中今年2月省政府调度的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5)2020年全市“共抓大保护”环保大检查发现的374问题。截至6月份,已完成整改319个,其他55个问题的整改正在有序推进。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二

今年“6.5”世界环境宣传日,我局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行动,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xx。一是与临川区“知联会”联合举办纪念“6.5”世界环境日户外活动,开展环保咨询、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宣传;二是开展环保警示教育,先后3次组织观看《环保局长》影片;三是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中节能xx环保能源有限公司、xx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向公众开放参观,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讲解,宣传环保相关技术知识,开展环保科普活动;四是制作6.5环境日主题宣传产品,收集、组织资料,制作展板、宣传单、宣传册、宣传横幅及环保购物袋等;邀请各级媒体进行报道;在网站、两微等平台进行宣传。五是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在各地组织开展对涉及民生的环保问题进行大曝光。六是近期将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或我局会议室)组织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介绍我市1至5月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了环保智慧平台,互联网+政务服务达到100%。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三

一是推进重点项目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缩短环评审批时限。对市政府重大工程项目、跑项争资需出具环保手续的项目实行审批“绿色通道”。2020年5月我局审批了省重点项目江西德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片新型半导体材料等新材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在此过程中,我局积极主动的与省生态环境厅、xx高新区生态环境局、企业等多方面沟通与协调、缩短了环评审批时间。至2020年6月15日,我局共审理行政许可45个,其中环评审批文件41个(报告书36个、报告表4个、复核1个),排污许可证4个。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报告退回3个,对于拟落户于xx各县(区)工业园区的20个重污染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二是加强环评审批改革。重点围绕简化办事程序、精减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环评改革措施。优化网上备案“一次不跑”改革,清理前置条件,优化总量管理,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事程序,实行环评审批统一受理,完善审批制度,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能。三是完成了2020年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模底调查工作。完成了2020年应发排污许可证摸底调查和2020年应发排污许可摸底调查,全市21家水处理行业,计划计于6月30日前全部完成水处理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工作。四是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的实施。积极做好与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厅)派出的技术编制团队的对接工作,协调好xx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做好《“三线一单”编制基础数据收集清单》工作,做好各单位的衔接,及时提供资料。目前,省环科院编制团队对我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已完成了初稿,并对各县(区)政府及市直成员单位征求了二次意见。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四

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一是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根据《xx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一季度,清理了71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其中,生活垃圾堆放点58个,建筑垃圾堆放点7个,采掘业废弃原料堆放点3个。治理方式采取将原垃圾堆放点垃圾立即转运至正规的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再对原堆放点进行封闭、消毒、覆土,最后栽种植被进行绿化。二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已列入全市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按照“先期试点、逐步推进”的原则,决定在市行政中心、东华理工大学xx校区本部(北区)、丰源宜合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先期试点。三是开展危险废物处置专项行动。对全市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及处置进行了排查与整治。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95281.39吨,自行利用/处置量88231.5吨,转移量22782.6吨,截至2020年底,累计贮存量36325.06吨。对2020年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情况进行了排查,全市620家各类医疗诊所纳入危险废物监管平台。2020年,我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1583.8733吨,上年贮存医疗废物13.6326吨,处置量1596.4583吨,截至2020年底,贮存量1.0476吨。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五

一是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等三大系列专项执法行动。2020年1—5月,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执法检查、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打击“黑工厂”、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等系列专项环境执法活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100余人次,排查企业1780多家次,责令整改325家次,责令停产整改45家,关停取缔25家,对72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335.825万元。4个配套办法案件21件,其中查封扣押2件,停产限产3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15件,拘留15人,移送刑事拘留案件1件,拘留1人,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杜绝环境污染问题死灰复燃。二是强化对重点区域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今年以来,为督促金溪县工业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尽快达标排放,以及查明临水河口国家考核断面总磷指标超标原因,市环境监察支队多次开展了“零点行动”和夜间突击检查,先后对金溪县工业园区工业12家重点涉水排放企业、临川区才都工业园区和宜黄县工业园区重点涉水排放企业,以及崇仁河支流涉磷排放的企业进行“零点行动”和夜间突击检查,对超标排放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是进一步加强涉磷排放企业监管。为使我市地表水总磷浓度逐年上升态势得到有效控制,水环境质量得到提升,我市开展了涉磷企业排查整治专项执法行动,要求所有涉磷企业均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截至目前,全市50家涉磷排放企业已有42家按要求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有2家涉磷企业因长期停产暂缓安装,其他6家未完成安装的企业已责成限期整改,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六

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使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净化,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组织、纪律和作风保证。继续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地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突出重点抓攻坚,加强督查调度,定期对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视情予以函告、通报、约谈,以严格的督导推进工作落实。认真抓好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面对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场大仗、硬仗、苦仗,我们将坚定信心,牢记初心和使命,迎难而上,敢于担当,奋力拼搏,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努力赢得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胜利,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七

编制实施了《xx市土壤污染防治2020年工作计划》,完成了全市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调查、现场信息采集和录入等工作,第一批122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省级质控现已通过了省级专家的审核。对重点行业企业、尾矿库、城镇垃圾填埋场、简易垃圾填埋场、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等进行核实增补,增补调查地块51个。对2020年以来124块拟收回、已收回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地块和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再开发利用地块进行了调查核实。对11块疑似污染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已完成调查10块,正调查1块。对全市企业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及处置进行排查,进一步加强了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持续推进xx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市政府领导多次进行调度和推进,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该项目计划于7月底开工建设。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于今年2月26日投入运行,烟气排放指标达到欧盟标准;南丰县、崇仁县两个区域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即将正式开工。市行政中心61个单位已经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东乡区已在2个小区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覆盖人口1000多人。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八

一是抓好机构改革方案的落地,有序推进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对市生态环境局改革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xx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关于深化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按照省厅和xx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要求,市编委会专题听取了我市垂改工作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汇报,同意增设市生态环境综合监控信息中心,定编7人,为县(区)生态环境局增加行政编制制定了指导性原则和要求,对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2月1日,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xx市生态环境工作掀开了新的篇章。3月27日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抚办字[2020]51号)。同时,设立xx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和xx市东临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xx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市委编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县(区)环保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抚编办发[2020]4号)规定,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协调增加行政编制和职能整合、人员转隶工作。重新组建金溪县生态环境局,由原参公事业单位改为行政单位。按照《关于深化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市、县(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名称规范为xx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由市生态环境局管理,县(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名称规范为xx市××生态环境执法局。目前,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协调整合国土、农、林、水等部门职责和人员正在进行之中。二是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组建抚河流域环境执法队伍。为贯彻落实省委刘奇书记在xx视察调研以及在xx深化区域合作加快发展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市政府从市财政拨专项经费保障市生态环境局组建一支抚河流域综合执法队伍。通过强化集中执法、统一执法、规范执法,从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杜绝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九

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优良。我市生态系统保持稳定,森林覆盖率66.1%,有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其他生态功能区等52处,占全市国土总面积16.9%,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国土面积27.3%。资溪县被授予第一批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目前,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省级生态县2个、省级乡镇79个、省级生态村102个、市级生态村616个。2020年,我市进一步加强了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积极推进资溪县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今年1月,我局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推动资溪等县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肖承贵副市长专程赴资溪县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调研和督导。广昌县申报省级生态县通过了省厅的验收,宜黄县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6月5日,结合世界环境日,开展了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万人签名活动。此外,乐安县正在做好省级生态县的申报前期准备工作。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

一是精简审批程序,共审批报告表项目46个,验收12项,协助群众完成网上登记表备案740项。

二是严格危废管理,辖区59家固废产生单位完成年度申报,29家涉危废单位完成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网上公示。

三是落实监测规定,对皂河水质日常监测点位例行监测10次,提供监测数据180个;对辖区内皂河两段黑臭水体6个断面监测19次,出具报告19份;对皂河2处集装箱排水口(杜城村集装箱、皂10桥集装箱)、鱼化污水处理厂和皂20和21排水口监测18次,提供监测数据233个。完成委托废水监测12家,委托噪声监测6家,出具18份监测报告。完成噪声功能区和降尘点位日常监测。

四是严格落实“三不一直”和“双随机”检查制度,检查企业360家次,实施行政处罚19件,罚款74.6万元。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1600余件。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一

201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的大力指导下,全市环保系统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整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xx市环保局201x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年pm2.5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期下降3.4%,空气质量优良率75.1%,达到271天。1-11月,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六大水库水质良好,全市1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标率均为100%,1-10月份累计获得水生态补偿资金1525万元。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及分布状况详查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5个意见问题,整改完成销号9个;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市123个信访件,督察验收119个,省环委会挂牌督办86个突出环境问题全部通过督察验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159件信访件,上报办结37件,整改期间,依法责令整改20家,立案处罚8家,罚款金额约17.7万元,约谈3人,问责2人。

(二)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制定实施了《201x年xx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大气污染防治“五控”目标任务,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及部门,强化重点项目调度。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燃煤小锅炉淘汰、餐饮油烟治理等专项整治,完成建筑工地扬尘治理260家;淘汰乡镇10蒸吨/小时燃煤小锅炉332个,完成餐饮油烟治理400家,整治混凝土搅拌站60家和工业物料堆场15家,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扫尾工作。组织对全市工业园区及重点排污企业“双随机”抽查152次,排查“散乱污”企业616家,完成整治454家,全市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1179个;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工作,多次启动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编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其中涉及工业源365个项目,建筑施工源238个项目,全市重污染天气得到有效应对和管控。对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反馈358个的问题,市大气办第一时间交办并坚持进行周调度、周通报、清单销号。目前已完成整改327个,剩余31个问题正在整改。

(三)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印发了《201x年度xx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将水污染防治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共细化20项重点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按月调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全市列入工程整治计划的68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65个;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总数为1355个,已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为1189个,配套率85.7%;全市936个地下油罐完成双层罐改造或设置防渗池共769个,完成率82.2%;主城区11条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9条,其余两条小高堰、蒋家沟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正在推进中。201x年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数90个,目前全部完成。制定实施了《xx市淠河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八项具体整改任务、主体和时限要求,经过大力整治,目前区域限批得到正式解除。督促霍邱县政府制定实施了《霍邱县沣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沣河流域区域限批也得到正式解除。督促舒城县制定实施了《舒城县丰乐河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各项整治任务正在有序推进。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水源整治“回头看”,印发了《关于开展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分别交办至责任单位,并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按期完成整改,同时加强工作督办调度,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8个类别共23个环境问题,整改完成20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个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霍山县取水口调整工程正在建设。

(四)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保障群众舌尖上安全。编制完成《xx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与规划》,完成全市22家搬迁工业企业地块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完成,配合省环保厅组织的对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布点并采样,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及分布状况详查工作,全市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物体达标率100%,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制定实施了《xx市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行动整治方案》《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xx市工作方案》和《xx市固体废物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经过全面排查,共排查出疑似固体废物点位319处,发现问题139个,全部整改到位。组织开展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危险废物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其产生的危险废物管理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市危险废物实现规范化管理。

(五)全力以赴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市级环保督查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和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已整改的问题,严防死灰复燃和虚假整改。“回头看”发现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问题11个信访问题未做到“两断三清”和举一反三,省环保督察21个突出环境问题未整改到位,通过再次整改已全面完成了整改任务。提请市政府成立了9个督查检查组对全市8个县区和xx市主城区相关环境问题开展全覆盖两轮强化督查,确保各类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得到有效彻底整改。按照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工作。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市123个信访件,119个通过督察验收,省环委会挂牌督办的86个突出环境问题均通过督查验收。

(六)重点投资,助力生态环保建设。落实下达了2020年度、201x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20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x年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四批次中央专项,累计下达资金6416.1万元,下达项目31个。落实下达第四批和第五批大别山水环境生态生态补偿项目共计128个,落实生态补偿资金4亿元。完成201x年度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申报,32个通过审查,估算总投资1.72亿元,2020年度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申报正在组织开展。截至目前,已下达实施的232个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已有133个建成投运,其余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中。全年累计平均生态补偿指数为0.781,连续五年达到年度考评要求。

(七)始终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修订完善了《xx市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各级网格长、网格员职责,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持续开展双随机抽查,对全市76家重点企业、351家一般企业和3家特殊监管企业,按比例随机抽取,列为每季度检查名单,并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全年共完成152家企业随机抽查工作。开展各类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了扬尘防治、散乱污排查整治、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塑料加工企业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与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其中排查出散乱污企业616家,完成整改551家;塑料加工企业66家,完成取缔关闭44家;完成23家企业持证排污执法全覆盖检查;完成22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工作,并依法公开排污信息。编制完成《xx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应急演练;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全市267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全年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13起,处罚金额1318.5万元。

(八)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根据国家、省统一要求,严格把控好各工作环节的质量,重点抓好“两员”培训、宣传发动、清查摸底、数据审核等环节,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全面推进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高质量开展,完成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工作,其中完成183个入河排污口、320家集中污染治理设施、53台生活锅炉入户调查工作;完成20727家企业的入户排查工作,其中纳入入户调查的工业企业与产业活动共计8053家,完成1642家规模化养殖场的入户调查工作;完成1817个行政村、329个加油站的数据采集工作。目前,我市正在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和质量核查工作。普查工作目前总体进展顺利,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入户清查阶段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清查阶段普查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九)统筹推进国家水质自动站建设。坚决把国家水质自动站建设作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水质自动站建设,要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分管负责同志先后多次前往金寨、舒城、叶集等水质自动站建设现场,亲自调度、亲自部署、组织召开专题现场会,对全市水站建设进度重点督促,并及时将水质自动站建设情况向各县区通报。对进展缓慢的水站进行现场督办。截至目前,8个新建国考站全部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上收交接评审,满足上收交接条件;改造站大店岗站因原省站配置的仪器性能不能满足国家站新要求,未通过上收交接评审,省生态环境厅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仪器进行整改。

(十)做好环境质量监测与数据发布。实行国控空气站数据24小时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每日数据审核复核工作。针对全市5个省控气站,定期开展pm10、pm2.5的比对监测和检查,并安排专人每日定时查看省控气站、区域站监测数据,负责数据复核。完成地表水河流32个断面、湖库29个点位的水质监测工作;完成4个县区跨界断面生态补偿监测。完成功能区噪声、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的例行监测,获得有效数据3000多个。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放射性水平调查采样及全市37家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初测工作,全市辐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

(十一)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根据《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20-2020)》及《201x年全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将环境保护及绿色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统一安排部署。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围绕“美丽中国,我们在行动”主题,开展了环保宣传进社区;“保护母亲河,我们在行动”志愿者活动;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环保成就图片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有效提升。以绿色创建为依托,加大绿色生态文明覆盖面,连续多年开展省级绿色学校、绿色家庭、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省级绿色社区8个,市级绿色社区26个。

(十二)深入推进机关作风转变。认真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集体接受廉政教育。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开展了“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全国环保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选编》,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把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和廉政自律意识教育抓在经常。深入开展“三治”、“三抓、“三塑”为主题的效能建设活动,大力整治干部职工队伍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了工作作风转变,服务水平提升。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二

2020年是全面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全面深化提升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起步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宁市生态环境局法治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结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有力保障环境安全。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我局党组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建立局班子对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局法制部门牵头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机制。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持续运转,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局班子会定期听取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交的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同时,我局安排落实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开展。(二)依法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安全保卫战1.强力统筹协调、精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强化城市扬尘综合治理,推进《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已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二是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累计出动5万余人次、1.1万余辆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9万余条,利用喇叭播放宣传音频1.5万余次。强化秸秆禁烧区巡查执法,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5万余人,发现并处置火点6300余处,处罚金额13万余元。召开秸秆禁烧工作现场推进会,目前,各县区(开发区)已基本完成秸秆禁烧智能化监控系统建设。三是严管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春节期间未发生污染天气。四是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和应急响应,修订《南宁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10次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对响应落实情况开展检查。五是强化科技支撑,继续开展源解析和机动车尾气走航监测,助力精准防控。2.全面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百姓水缸安全。一是抓整治,开展流域环境问题精准治理,对影响武鸣河叮当断面和郁江横县六景断面沿岸污染源进行拉网式现场排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继续实施郁江(南宁段)流域水质跟踪研究,强化流域治理主体责任,将流域整治、水质目标落实分解至各县区(开发区)。二是抓巩固,组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16个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推进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三是抓建设,紧扣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提升,全力推进新改扩建污水厂项目的建设,及时推送每月两次水质监督性监测数据,积极推动黑臭水体治理。组织实施《南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计划》《南宁市水环境质量管理提升工作任务分解表》《南宁市流域水环境治理百日攻坚战行动方案》,开展保好水、护饮水、治黑水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市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建成区38个黑臭水体全部实现消除或基本消除。竹排江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入选2020年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的典型案例。3.扎实推进净土持久战,土壤环境总体安全。一是全面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快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截至目前,推进了193万亩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面积,推进完成率124%。二是全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已完成第一阶段总共163个地块的基础信息调查采集工作。三是严格管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组织对45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善建设用地准入机制。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各县区、开发区累计排查涉镉污染源重点区域663个,排查企业465家,2家企业列入整治清单,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安全。4.推进农村治理攻坚,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统筹资金在各县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建设。建立完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体系,强化农村污水设施运维保障,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和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控农村面源污染。充分做好2020年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工作准备,积极推进绿盾专项行动问题整改落实,同时,组织各相关县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开展自查排查。5.全面强化环境噪声管理,噪声治理管控持续改善。联合各城区、开发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环境噪声开展综合治理,实现环境噪声信访投诉量持续下降和区域环境噪声质量改善;开展敏感时期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加强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噪声保障。生态环境部门将群众投诉较多的重点市政工程纳入监管平台,主动上门与施工单位对接服务,帮助解决施工噪音问题,及时做好群众投诉答复和解释工作。6.着力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是加强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医疗废物全部做到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协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污染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按照一点一策,推进重点难点固废问题整改。三是助力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强力推进有害垃圾收运体系建设。指导各城区和开发区积极完善源头有害垃圾收集装备和建设区域临时贮存点,目前所有城区、开发区有害垃圾贮存点已经建设完成,共配置了19辆有害垃圾车辆,车辆核载总量12.28吨。四是强化涉重点重金属项目监管,做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管控。建立涉重点重金属企业全口径清单,推动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目前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约26%,完成自治区重金属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减排12%的目标。7.全力加强环境执法,环境监管得到有效保障。全市共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黑臭水体治理等40余项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000多人次,检查企业7000多家次,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27854件次。排查散乱污企业,完成整治98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50件,处罚金额958.0038万元。重点环境风险源管理目录清单逐步完善,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做好环境安全生产工作。8.坚持不懈,落实疫情期间生态环境执法服务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采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数据监控、用能监控等非现场检查方式进行环境监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创新建立重点企业环保挂牌服务机制,首批已向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进行授牌、实行定点挂牌服务。二是实施两个清单,实施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企业免于现场检查;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企业强化项目环评审批服务。通过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入企业、引导第三方治理等方式,精准帮助企业解决治污难题。三是主动联合市卫健委开展南宁市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成现场执法检查组,到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指导督促污水处理站管理人员做好污水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四是指导服务自治区级后备定点收治医院邕武医院扩建项目建设,仅用7天时间,全程指导帮扶邕武医院完成原有污水站应急处理项目和临时负压病房区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调试工作,保障医院顺利投入使用。(三)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落地运行。按照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部署,有序整合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队伍,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于2020年3月5日挂牌成立了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综合执法支队统筹全市执法力量,发挥综合执法改革的执法调度优势,统筹市县执法力量,组织开展统一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更加统一、效率更高、动力更强、覆盖范围更全面。(四)配合做好开展地方性条例的立改评废工作。起草《南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并协同市司法局等部门多次修改完善工作,2020年6月已经市人大一审。组织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南宁市横县茉莉花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等40余件地方性法规提出环保部门职责方面的修改意见建议。组织对《南宁市饮食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鉴于《南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19年施行,目前已完成《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废止办理手续。(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体制机制。局领导班子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强化集体领导观念,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能力,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对涉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为依法决策提供保障。我局制定了《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法制审核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等多项规章制度,规范环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为依法决策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保障。我局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立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参与重大案件处理研究等活动中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新的《南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专用章使用和管理规定》。我局将行政执法公示与政府信息公开有机结合,成立工作机构对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进行督促件检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环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禁未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办法》进行环境执法。三是开展行政执法情况自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积极对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责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分析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对策和措施,有效推进严格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升。(七)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夯实依法治市群众基础。我局以全面普及,突出重点,广泛宣传,务求实效为原则,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一是建平台,创典型,不断扩大环境保护普法辐射作用。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散发资料、悬挂标语横幅、播放电视专题节目和字幕宣传等方式向群众推送环保法律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二是拓领域,强宣传,确保普法宣传落地落实。拓宽普法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把普法宣传与法律六进工作有机结合,多层次推进普法工作。通过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环境大接访等,开展环境保护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不断营造法治宣氛围。(八)积极应对行政复议答辩、行政诉讼工作。今年以来,组织做好5起行政复议案答辩工作、6起行政诉讼案出庭应诉答辩工作。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协调法律顾问积极应诉,做好答辩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应诉的各项工作: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依照规定组织局领导参与庭审活动。二、存在问题回顾2020年以来的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随着机构改革、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的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门承接自然资源、农业、水利、林业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监管领域和执法范围不断扩大和深入,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同时,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与业务宣传需要进一步融合,宣传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丰富形式、拓宽渠道、讲好生态环境法治故事。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决策部署,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职责,聚焦环境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要求,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建立重大复杂案件的研讨机制,对于重大复杂案件,邀请专家、学者和专业律师参与案件研讨,保证处罚的合法性。三是加强环境法治队伍建设。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在集中授课、讲座培训的基础上,探索知识竞赛、旁听案件审理、鼓励自学等多种形式,增强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为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我局根据执法人员日常环境执法的特点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自行命题,并坚持每年组织两次本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考试,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来提高执法队伍的办案质量。四是持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之间的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对于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积极组织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五是大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国家、省、市普法工作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兼顾业务工作和社会公众需求开展宣传。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素质、企业守法意识和公众参与意识。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三

“十八大”以来,**区环保局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以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为主线,以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狠抓总量减排,突出污染防治,加快生态建设,优化环保服务,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保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我区环境状况明显改善。现将**区生态环境保护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力推进总量减排,全面完成减排任务。一是制定好减排计划,做好增量测算,明确减排责任,切实做到“增减平衡”;二是积极对上争取污染治理资金57万元,帮助减排项目单位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好污染治理设施;三是对所有建设项目,都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行使好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把住关口,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有效地控制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过快增长;四是加强对减排项目单位和排污企业的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全面完成减排任务。

(二)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上台阶。完成永和镇、**乡6个村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已编制上报的**镇曙光村生态乡村示范工程项目和**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已成功进入省级项目库,编制完成**乡、**乡、共安**乡3个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复,并完善相关标示标牌、界碑界桩和防护设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组织完成**镇五一村、**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建设等灾后重建项目,完成全区生态红线划定调整工作。20xx年4月,**区省级生态区建设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

(三)狠抓优质服务,环保项目审批效率明显提高。我局以“促惠民”活动为载体,狠抓环保优质服务,加大对企业和项目的帮扶力度,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着力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服务企业,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中我们坚持“四个零”的服务承诺,即“零推诿”的服务方式、“零距离”的服务事项、“零积压”的服务质量、“零差错”的服务标准。真正做到“把压力和困难留给自己,把速度和方便让给企业”。完善了**区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后共271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25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确认1项,并在网上运行。进一步规范了办事程序,完善了办事流程图,做到了“八公开”。

(四)严格执法,环境监察能力水平显著提高。围绕市、区环保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认真履行环保工作职能,不断增强环境执法能力,下大力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规范申报登记管理,按期完成辖区内11家规模以上排污企业环境统计工作,对辖区内22家排污企业落实了排污申报和排污费核定工作,实现了排污申报登记与现场执法、与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的有机结合。严格监管,强化监察。对辖区内6家冶炼和2家化工进行定期巡查,确保达标排放。认真做好对在建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在高考前期,加强了对辖区内在建施工工地的日常巡查和夜查频次,为考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备考环境。加强环境应急建设和环境安全监管。把饮用水源地、化工、放射源涉源单位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认真受理群众环境信访举报与投诉,确保“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畅通,对各类环境信访问题认真受理、严肃查办、大力督导、妥善化解,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解决关系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同时,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已完成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所有执法人员均配备移动执法终端装备,为大队创建国家二级标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测服务水平。围绕环境管理中心任务,加大对辖区环境质量特别是集中式饮用水源、重点河流和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监测频次。加强辖区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的例行监督监测和不定期抽查监测相结合,加大辖区监督监测频次。为及时有效地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的管理力度,督促排污单位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证据。完成城乡区域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大渡河流出入境断面监测和全区10多家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完成城区空气自动站建设并投入运行,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我局已建成一座六参数的'大气自动监测系统,用于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主要监测的项目为:so2、no2、pm10、co、o3、pm2.5、气象五参数、能见度。该站的建成能够更全面、及时、准确、直观、连续地反映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为准确掌握环境质量指标提供了保障。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四

4月26日组织召开了全区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攻坚推进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人大、区政协相关领导,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近100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中省市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攻坚推进大会会议精神,通报全区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今年全区“四大攻坚战”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为有序推进全区蓝天碧水净土青山四大保卫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努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积极发挥铁腕治霾办的牵头抓总作用,全面对标省市专项任务,强化措施抓落实,紧盯目标补不足,不断强化“减煤、空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措施。累计煤改洁1243户,减煤2486吨;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99台;积极开展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污染整治行动,查处冒黑烟车57例;摸排全区一类餐饮项目单位1690家,安装油烟净化器1721台,安装独立电表1690家;133户汽修企业全部完成喷烤漆房深度治理改造,检测报告符合陕西db61排放标准。检查建筑工地及商混站19余家次,整改扬尘污染问题113个;检查“散乱污”企业597户,责令整改70户。

二是积极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落实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辖区涉水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污处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违法排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3例,罚款40万元;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尤其是鱼化污水处理厂和临时性集装箱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确保水质达标排放;不定期对皂河xx段进行巡查检查,每周对皂河xx段水质情况进行采样检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整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制定辖区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积极协调建立重点行业污染地块名录有关工作。对照土壤污染核查清单,对辖区55家土壤污染防治企业进行全面核查。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五

核心提示:抓好污染源头治理,加强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对屡次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的给予停产治理,强化企业应当承担的治污减排的社会责任,树立“污染者治理,排污者缴费”的观念。

“十八大”以来,**区环保局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以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为主线,以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狠抓总量减排,突出污染防治,加快生态建设,优化环保服务,强化环境监管,提升环保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我区环境状况明显改善。现将**区生态环境保护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力推进总量减排,全面完成减排任务。一是制定好减排计划,做好增量测算,明确减排责任,切实做到“增减平衡”;二是积极对上争取污染治理资金57万元,帮助减排项目单位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好污染治理设施;三是对所有建设项目,都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行使好环保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把住关口,防止新污染源的产生,有效地控制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过快增长;四是加强对减排项目单位和排污企业的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确保达标排放,全面完成减排任务。

(二)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上台阶。完成永和镇、**乡6个村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已编制上报的**镇曙光村生态乡村示范工程项目和**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已成功进入省级项目库,编制完成**乡、**乡、共安**乡3个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复,并完善相关标示标牌、界碑界桩和防护设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组织完成**镇五一村、**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建设等灾后重建项目,完成全区生态红线划定调整工作。201x年4月,**区省级生态区建设顺利通过省政府验收.

(三)狠抓优质服务,环保项目审批效率明显提高。我局以“促惠民”活动为载体,狠抓环保优质服务,加大对企业和项目的帮扶力度,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着力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服务企业,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中我们坚持“四个零”的服务承诺,即“零推诿”的服务方式、“零距离”的服务事项、“零积压”的服务质量、“零差错”的服务标准。真正做到“把压力和困难留给自己,把速度和方便让给企业”。完善了**区环境保护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后共271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6项;行政处罚25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确认1项,并在网上运行。进一步规范了办事程序,完善了办事流程图,做到了“八公开”。

(四)严格执法,环境监察能力水平显著提高。围绕市、区环保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认真履行环保工作职能,不断增强环境执法能力,下大力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规范申报登记管理,按期完成辖区内11家规模以上排污企业环境统计工作,对辖区内22家排污企业落实了排污申报和排污费核定工作,实现了排污申报登记与现场执法、与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的有机结合。严格监管,强化监察。对辖区内6家冶炼和2家化工进行定期巡查,确保达标排放。认真做好对在建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在高考前期,加强了对辖区内在建施工工地的日常巡查和夜查频次,为考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备考环境。加强环境应急建设和环境安全监管。把饮用水源地、化工、放射源涉源单位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认真受理群众环境信访举报与投诉,确保“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畅通,对各类环境信访问题认真受理、严肃查办、大力督导、妥善化解,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解决关系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同时,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已完成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所有执法人员均配备移动执法终端装备,为大队创建国家二级标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五)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测服务水平。围绕环境管理中心任务,加大对辖区环境质量特别是集中式饮用水源、重点河流和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监测频次。加强辖区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的例行监督监测和不定期抽查监测相结合,加大辖区监督监测频次。为及时有效地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的管理力度,督促排污单位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证据。完成城乡区域环境质量、区域环境噪声、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大渡河流出入境断面监测和全区10多家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完成城区空气自动站建设并投入运行,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我局已建成一座六参数的大气自动监测系统,用于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主要监测的项目为:so2、no2、pm10、co、o3、pm2.5、气象五参数、能见度。该站的建成能够更全面、及时、准确、直观、连续地反映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为准确掌握环境质量指标提供了保障。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六

一是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部汾渭平原强化督查配合保障工作。今年以来,共计交办我区督办问题26个。其中,属工业企业污染防治11个、重污染天气响应13个,扬尘综合治理2个。截止目前,以上督办问题均已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并上报办理平台完成归档。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效能革命”工作要求,班子成员每周以区政务大厅办事人员的身份参与环保窗口服务工作,深入了解办事窗口的业务流程,面对面回答群众咨询,征求办事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窗口服务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完成253家工业企业、143个行政村及社区、351台燃气锅炉、25家加油站、2家油品运输企业和2家污水处理厂的数据专网录入及核算工作。

四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省、市环境生态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严格组织领导,强化方案推动,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有黑必除、有恶必扫、有乱必治”,把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单位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协同推进,对环境违法企业加强监管执法,严格依规依法处置。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七

201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的大力指导下,全市环保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整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抓手,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xx市环保局201x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年pm2.5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期下降3.4%,空气质量优良率75.1%,达到271天。1-11月,市县两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六大水库水质良好,全市12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达标率均为100%,1-10月份累计获得水生态补偿资金1525万元。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及分布状况详查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5个意见问题,整改完成销号9个;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市123个信访件,督察验收119个,省环委会挂牌督办86个突出环境问题全部通过督察验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159件信访件,上报办结37件,整改期间,依法责令整改20家,立案处罚8家,罚款金额约17.7万元,约谈3人,问责2人。

(二)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制定实施了《201x年xx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大气污染防治“五控”目标任务,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及部门,强化重点项目调度。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燃煤小锅炉淘汰、餐饮油烟治理等专项整治,完成建筑工地扬尘治理260家;淘汰乡镇10蒸吨/小时燃煤小锅炉332个,完成餐饮油烟治理400家,整治混凝土搅拌站60家和工业物料堆场15家,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扫尾工作。组织对全市工业园区及重点排污企业“双随机”抽查152次,排查“散乱污”企业616家,完成整治454家,全市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1179个;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工作,多次启动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编制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其中涉及工业源365个项目,建筑施工源238个项目,全市重污染天气得到有效应对和管控。对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反馈358个的问题,市大气办第一时间交办并坚持进行周调度、周通报、清单销号。目前已完成整改327个,剩余31个问题正在整改。

(三)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印发了《201x年度xx市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将水污染防治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共细化20项重点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按月调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全市列入工程整治计划的68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65个;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总数为1355个,已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为1189个,配套率85.7%;全市936个地下油罐完成双层罐改造或设置防渗池共769个,完成率82.2%;主城区11条黑臭水体,已完成整治9条,其余两条小高堰、蒋家沟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正在推进中。201x年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数90个,目前全部完成。制定实施了《xx市淠河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八项具体整改任务、主体和时限要求,经过大力整治,目前区域限批得到正式解除。督促霍邱县政府制定实施了《霍邱县沣河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沣河流域区域限批也得到正式解除。督促舒城县制定实施了《舒城县丰乐河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各项整治任务正在有序推进。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水源整治“回头看”,印发了《关于开展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分别交办至责任单位,并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按期完成整改,同时加强工作督办调度,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8个类别共23个环境问题,整改完成20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个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霍山县取水口调整工程正在建设。

(四)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保障群众舌尖上安全。编制完成《xx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与规划》,完成全市22家搬迁工业企业地块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完成,配合省环保厅组织的对我市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布点并采样,完成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及分布状况详查工作,全市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物体达标率100%,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制定实施了《xx市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专项行动整治方案》《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xx市工作方案》和《xx市固体废物排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经过全面排查,共排查出疑似固体废物点位319处,发现问题139个,全部整改到位。组织开展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报废机动车拆解行业危险废物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其产生的危险废物管理等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市危险废物实现规范化管理。

(五)全力以赴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市级环保督查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和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已整改的问题,严防死灰复燃和虚假整改。“回头看”发现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问题11个信访问题未做到“两断三清”和举一反三,省环保督察21个突出环境问题未整改到位,通过再次整改已全面完成了整改任务。提请市政府成立了9个督查检查组对全市8个县区和xx市主城区相关环境问题开展全覆盖两轮强化督查,确保各类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得到有效彻底整改。按照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工作。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我市123个信访件,119个通过督察验收,省环委会挂牌督办的86个突出环境问题均通过督查验收。

(六)重点投资,助力生态环保建设。落实下达了2020年度、201x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20年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x年中央财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等四批次中央专项,累计下达资金6416.1万元,下达项目31个。落实下达第四批和第五批大别山水环境生态生态补偿项目共计128个,落实生态补偿资金4亿元。完成201x年度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申报,32个通过审查,估算总投资1.72亿元,2020年度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申报正在组织开展。截至目前,已下达实施的232个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已有133个建成投运,其余项目正在加紧建设中。全年累计平均生态补偿指数为0.781,连续五年达到年度考评要求。

(七)始终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修订完善了《xx市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各级网格长、网格员职责,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持续开展双随机抽查,对全市76家重点企业、351家一般企业和3家特殊监管企业,按比例随机抽取,列为每季度检查名单,并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全年共完成152家企业随机抽查工作。开展各类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了扬尘防治、散乱污排查整治、排污许可证执法检查、塑料加工企业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与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其中排查出散乱污企业616家,完成整改551家;塑料加工企业66家,完成取缔关闭44家;完成23家企业持证排污执法全覆盖检查;完成22家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工作,并依法公开排污信息。编制完成《xx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了环境安全应急演练;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完成全市267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全年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13起,处罚金额1318.5万元。

(八)扎实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根据国家、省统一要求,严格把控好各工作环节的质量,重点抓好“两员”培训、宣传发动、清查摸底、数据审核等环节,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问题,全面推进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高质量开展,完成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工作,其中完成183个入河排污口、320家集中污染治理设施、53台生活锅炉入户调查工作;完成20727家企业的入户排查工作,其中纳入入户调查的工业企业与产业活动共计8053家,完成1642家规模化养殖场的入户调查工作;完成1817个行政村、329个加油站的数据采集工作。目前,我市正在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和质量核查工作。普查工作目前总体进展顺利,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入户清查阶段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清查阶段普查工作位居全省前列。

(九)统筹推进国家水质自动站建设。坚决把国家水质自动站建设作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水质自动站建设,要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分管负责同志先后多次前往金寨、舒城、叶集等水质自动站建设现场,亲自调度、亲自部署、组织召开专题现场会,对全市水站建设进度重点督促,并及时将水质自动站建设情况向各县区通报。对进展缓慢的水站进行现场督办。截至目前,8个新建国考站全部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上收交接评审,满足上收交接条件;改造站大店岗站因原省站配置的仪器性能不能满足国家站新要求,未通过上收交接评审,省生态环境厅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仪器进行整改。

(十)做好环境质量监测与数据发布。实行国控空气站数据24小时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每日数据审核复核工作。针对全市5个省控气站,定期开展pm10、pm2.5的比对监测和检查,并安排专人每日定时查看省控气站、区域站监测数据,负责数据复核。完成地表水河流32个断面、湖库29个点位的水质监测工作;完成4个县区跨界断面生态补偿监测。完成功能区噪声、交通噪声、区域环境噪声的例行监测,获得有效数据3000多个。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放射性水平调查采样及全市37家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初测工作,全市辐射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

(十一)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根据《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20-2020)》及《201x年全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将环境保护及绿色宣传工作纳入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统一安排部署。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围绕“美丽中国,我们在行动”主题,开展了环保宣传进社区;“保护母亲河,我们在行动”志愿者活动;环保公众开放日活动;环保成就图片展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有效提升。以绿色创建为依托,加大绿色生态文明覆盖面,连续多年开展省级绿色学校、绿色家庭、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省级绿色社区8个,市级绿色社区26个。

(十二)深入推进机关作风转变。认真开展“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集体接受廉政教育。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专题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开展了“以案为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专项治理”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全国环保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选编》,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把全体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和廉政自律意识教育抓在经常。深入开展“三治”、“三抓、“三塑”为主题的效能建设活动,大力整治干部职工队伍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了工作作风转变,服务水平提升。

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篇十八

一是继续做好汾渭平原纳入重点区域强化督查配合保障工作。区治霾办将进一步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针对散乱污企业整治、柴油车排气污染治理、燃煤散烧治理、扬尘污染防治、重点企业监管、重污染天气应急等督查内容,及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排查问题,加快推进解决。同时,每月对部门和街办开展一次考评,切实运用好督查考核这个“指挥棒”,推动铁腕治霾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全力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把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抓实抓好。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和环境信访问题查处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资料收集,切实落实“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各项工作要求。

三是全面推进四大保卫战。积极发挥牵头作用,推进各责任部门落实省市区关于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行动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建立倒计时、销号管理等机制,倒推任务、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逐项落实、销号清零。同时,严格落实青山保卫战的相关要求,扎实开展“xx生态日”环境宣传活动。对全区方案下达我局的22项蓝天保卫战任务、8项碧水保卫战任务、6项净土保卫战任务不打折扣,不降标准,坚决完成。

四是狠抓水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对皂河沿岸单位的监管工作,强化日常巡查,确保皂河水质达到排放标准要求。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严厉查处超标排放和偷排暗排等恶意违法行为。

五是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不断提高环境信访处理能力,减少反复投诉的比例,努力降低环境污染的投诉量,不断提高公众对辖区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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