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其中。最后,仔细检查和修改总结文章,确保语法和拼写的准确性。掌握了以下几个实用的总结写作技巧,你就能写出一篇优秀的总结。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一
学生家长、同学们:你们好!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省教育厅、公安厅、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学校要与学生逐一签订“无管制刀具、香烟等危险有害品保证书”。请各位家长配合教育、监督、管理好自己的孩子并承诺做到履行监护人职责,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不让孩子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香烟、打火机等各种危险有害物品进入校园和其他公共场所。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和烟花爆竹、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危害性在于: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严重的会构成犯罪;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学生吸烟对健康危害极大,是严重违纪行为,也容易诱使学生参与不正当交往,误入歧途。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各类危险有害物品,禁止学生吸烟,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需要。
一、管制刀具的种类: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棍棒等。
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非法携带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将不定期开展清缴管制刀具、携带香烟等工作,若查出有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的将视情节进行处理或移交派出所处理。
上述内容我已知情,保证做到:不携带管制刀具、香烟等危险有害品进入校园。若违反规定,愿接受相关处罚。
承诺人:(签名):家长(签名):
班级:时间: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二
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规定。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处理。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人承诺:决不携带管制刀具、棍棒进入校园;本监护人承诺: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决不允许被监护人携带管制刀具、棍棒进入校园。若违反规定,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举报电话。
公安机关:110。
班级:
班主任(签名):
20xx年12月25日。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三
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犯罪活动,中国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中国的刀具管制始于1983年公安部发布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
按照该规定,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管制刀具的佩带范围和生产、购销均有法定手续。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四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
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
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
因此,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是预防违法犯罪的需要。
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班全体学生承诺:绝不携带管制刀具、棍棒进入校园,本班教师承诺: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绝不允许被监护人携带管制刀具、棍棒进入校园,若违反规定,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举报电话。
公安机关:110。
班级:
班主任(签名):
20xx年12月25日。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五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公安厅近期联合下发了《关于严密防范涉校涉生暴力犯罪的通知》。通知指出,学校要与学生逐一签订无管制刀具承诺书,动员携带管制刀具或其他非学习所需刀具进入校园的学生主动交出。承诺书由校方委托各班级班主任与每一位学生签订,由学生和校方各执一份以示负责。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在于: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
有关刀具的管制问题,国家公安部有明确规定,但未引起个别人的重视,在学生中还有个别人私存、携带和使用管制刀具现象。为进一步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棍棒等。
(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非法携带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上述内容我已知情,我保证做到:不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若违反规定,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保证人(学生签名):班级:级班。
家长(监护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
遵义县松林中学。
20xx年9月28。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六
管制刀具,根据《管制刀具认定标准》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犯罪活动,中国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2条至第7条的规定,管制刀具的佩带范围和生产、购销均有法定手续。非法制造、销售、携带和私自保存管制范围刀具的,公安机关应予取缔,没收其刀具。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七
1.匕首,除人民解放军和人民警察作为武器、警械配备以外,专业狩猎人员和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的,须由县以上主管单位出具证明,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发给《匕首佩带证》,方准持有佩带;三棱刮刀仅限机械加工人员使用,不得带出工作场所。
2.制造管制刀具的工厂、作坊,须经县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方准生产;管制刀具样品及其说明(名称、规格、型号、用途、数量)须送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
3.经销上述管制刀具的商店,必须经县、市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购销要建立登记制度,备公安局检查。
4.购买管制刀具的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申请《特种刀具购买证》,凭证购买;军队和警察,由县、团以上单位凭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函件,向指定单位定购;三棱刮刀,凭单位介绍信向批准经销的商店购买。
5.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八
一是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棍棒等。二是其它非学习所需刀具,包括水果刀、工艺刀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三是双截棍、三节棍等棍棒、玩具枪等具有风险性的游玩器具。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请各位家长配合教育、监督、管理好自己的孩子并承诺做到履行监护人职责,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不让孩子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香烟、打火机等各种危险有害物品进入校园和其他公共场所。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在于: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棍棒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
一是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棍棒等。二是其它非学习所需刀具,包括水果刀、工艺刀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三是双截棍、三节棍等棍棒、玩具枪等具有风险性的游玩器具。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处理。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班级:
班主任(签名):
20xx年12月25日。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请各位家长配合教育、监督、管理好自己的孩子并承诺做到履行监护人职责,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不让孩子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香烟、打火机等各种危险有害物品进入校园和其他公共场所。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十一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二、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三、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十二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
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
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
因此,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是预防违法犯罪的需要。
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班全体学生承诺:绝不携带管制刀具、棍棒进入校园,本班教师承诺: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绝不允许被监护人携带管制刀具、棍棒进入校园,若违反规定,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举报电话公安机关:110。
班级:
班主任(签名):20xx年12月25日。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十三
(一)《戒严法》第十六条规定:戒严期问,戒严实施机关或者戒严指挥机构可以在戒严地区对管制刀具采取特别管理措施。
(二)《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五条规定: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
(三)《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除因执行公务并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批准外,禁止旅客携带枪支、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违反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品作为行李托运。
(四)《铁路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运输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
(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携带管制刀具。
(六)《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娱乐场所。
(七)《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典当行严禁承接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十四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的危害性在于: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
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棍棒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十五
上午第二节课课间,我到教室巡视.不经意间发现某生桌子上放着一根甩棍,我立即没收,询问该生甩棍的来历.他说是跟别人抢的.我又问,带甩棍干什么?他说拿着玩.说得很轻松,一副若无其事、满不在乎的样子.该生是我班的问题学生,身上毛病很多.我把他家长叫到学校,一起去教育处处理.
该生家长到后,问了类似的问题,该生像先前一样,回答得很轻松,没有一点畏惧感.他家长也丝毫不着急,和孩子交流就像聊家常,对问题严重性根本认识不到.期间问了一个问题,可谓语出惊人.“我藏的两把砍刀呢?我可是藏得很严实,是不是你拿走了?”回答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我拿出去玩,随手扔一边了.”
我听后不禁倒吸一口凉气,心想:私藏管制刀具是犯法的,难道作为一个成年人连这点法制观念都没有吗?孩子拿出去玩,将管制刀具当玩具,大庭广众之下耀武扬威,招摇过市.“玩”完索性随手一扔,就像扔个瓶瓶罐罐,若被犯罪分子拾到不就成为危害社会的凶器了吗?无语!
教育处主任和我耐心细致地对该生讲解管制刀具的危害性.经过一番批评教育,该生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其家长表示会严格管理孩子,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事情处理了,但带给我的思考刚刚开始.
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校,会对师生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伤害或潜在威胁.《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否则将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近年来,利用管制刀具造成学生伤害的事件屡有发生.
9月30日下午3时50分,西安市81中初一学生于某与学生李某因琐事打架,于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捅入李某左肋,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华商报》)。
6月8日,甘肃华池县第一中学杜某,因10元的欠款被同学用匕首刺死.仅隔一周,河南开封县大李庄中学学生周某与高三学生因口角发生扭打后,纠集5名社会青年,持刀闯入学校进行报复,造成3名学生死亡,4人受伤.(新浪网)。
3月4日下午,永登县龙岗小学学生何伟在涮拖把时不慎将脏水洒到学生王冰身上,王冰竟掏出匕首刺向对方,致使何伟当场死亡.(千龙网)。
……。
以上事件触目惊心,像这样的案例全国有多少,不得而知.校园伤害事件对学生、家庭、学校、社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一个孩子从呱呱坠地到长大,父母含辛茹苦养育,很不容易.孩子上学时好端端的,回来时却阴阳两隔,白发人送黑发人,怎不让人肝肠寸断?现在的家庭大都是独生子女,孩子死了,父母又往往没有了生育能力,养老问题不可回避;给其他学生也造成心理阴影.性格懦弱的学生甚至对学校产生恐惧心理;学校也面临舆论压力.
1、受家长影响.
家长的法制观念淡薄,潜移默化地对孩子产生恶劣影响.家长对法律不能以一种敬畏的心情对待,视法律为儿戏,认为拳头、砍刀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从小就对孩子有意识或无意识地灌输无视法律、甚至蔑视法律的思想.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学生是非观念比较模糊,很容易效法家长的做法.
2、受暴力影视、游戏影响.
暴力影视、游戏对没有是非对错判断标准的学生有误导倾向,给学生强烈刺激,使他们产生试图打打杀杀的欲望,有时模糊了网络与现实的界限.
3、为了炫耀、打架.
问题学生受社会打架斗殴大都用管制刀具的影响,认为携带管制刀具很酷,想表现自己,引人注目.个人利益受到损害就用管制刀具报复.
4、为了防身、玩等等.
怎样杜绝或最大限度减少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可通过以下途径:。
1、对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要区分动机,区别对待,对症施治.为了防身、玩,那就正面疏导;为了打架,则严肃处理.
2、争取家长的配合.
家长增强法制意识,给孩子树立良好形象,告知孩子管制刀具危害,和学校形成合力,共同教育学生远离管制刀具.
3、教育学生远离暴力影视、游戏,使他们认识到暴力影视、游戏对身心的危害.引导他们选择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4、对持管制刀具打架斗殴的学生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以儆效尤.
5、摸排学生之间矛盾。
老师尤其是班主任要加强忧患意识,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摸排学生之间的矛盾,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让携带管制刀具者处于全班的监督下,无法遁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要拖沓,以免事情的复杂化、恶性发展.
6、关心问题学生。
携带管制刀具的往往集中于问题学生,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照顾,“没有爱就没有教育”,不要平时不理不睬,出了事才耳提面命,那只是“救火”,要防患于未然.
积极开展“禁止刀具进校园”活动,普及法律常识,用事例宣传管制刀具危害性,使学生自觉抵制管制刀具.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十六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处理。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班级:
班主任(签名):
20xx年12月25日。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十七
《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公布施行,这是保障公民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犯罪凶器的一项有效措施。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执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类匕首、锁刀、弹刀、三棱尖刀以及刀刃长度七公分以上,刀顶尖在四十五度以下的单刃刀具,一律列入管制。对于其他类似上述刀具的单刃、双刃和三棱刀具,由于社会上使用的品种繁多,不可能一一作出具体规定,各地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于常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作为犯罪凶器,又不是大多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常用的工具,由县、市公安局提出,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管制。省公安厅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把管制刀具的具体品种式样通知各地,供内部掌握执行。
二、生产管制范围刀具的工厂、作坊,国营和集体经营的,由县、市主管局,个体经营的,由公社或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后,送县、市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并凭生产许可证向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申领执照后,方准生产。跳刀、锁刀和各类匕首,由县、市以上公安机关按照需要,指定专门的工厂生产。管制范围的刀具一律由生产工厂、作坊刻铸商标和号码(顺序号或批号),无商标、号码的不得出售,经销单位不得进货。违反规定出售无标、无号的管制刀具,由公安机关没收处理。刀刃长度七公分以下,刀尖端四十五度以上的生产、生活刀具,虽不列入管制范围,但生产单位应本着既要考虑产品销路,又要考虑社会后果的原则,根据用途的不同,尽量控制刀顶端尖度,能够加大刀顶端角度的,尽量把角度加大,以减少生产、生活用具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作为凶器。
三、凡属于管制范围的各类刀具,其出口产品(包括次品、等外品)转为内销的,应由县、市公安局批准经营的商店凭规定的购买证明出售。其中属于非生产、生活用具,出售后可能给社会带来不好后果的,应进行改制,或作回炉处理。
四、凡属管制范围的刀具,集镇、市区一律由县、市商业局指定的百货、五金商店经售;农村由县、市供销社指定的供销社五金柜经售。生产厂门市部销售管制刀具由县、市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上述销售商店一律由负责审查的县、市主管单位送县、市公安局审批。经售管制刀具的商店,进货要设立专门登记簿,销售匕首,要凭县、市公安局签发的《特种刀具购买证》,销售其他管制的刀具凭单位证明(写明购货单位或购货人姓名、用途、数量)购买,并设立专门登记簿(进货和销售登记簿式样由省公安厅下发)。
五、手铐、指铐、脚镣等戒具由县、市以上公安、司法机关按照规定指定专门的工厂生产供应;刀、枪、匕首等模具、教具由县、团以上单位凭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证明,向县、市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定购。非法制造出售戒具和匕首、刀、枪等模具、教具的,由公安机关取缔,产品没收,并对负责人给予罚款处理。发令枪应凭使用单位证明购买。酷似真枪的玩具手枪禁止生产,违者除予没收成品、半成品外,并处罚款。
六、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涉及到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等有关部门,关系到一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根据《暂行规定》和本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公安、轻工、商业、供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清理库存的管制刀具,收缴流散的凶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做好生产厂、坊和经销商店定点发证和使用、管理等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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