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用管制刀具检讨书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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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用管制刀具检讨书大全(18篇)
时间:2023-11-29 13:34:11     小编:笔尘

人生就像一本书,每一个阶段都需要总结和概括。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让自己处于一个思考和回顾的环境中。看看以下总结范文,或许能给你一些写作的启示。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一

管制刀具,根据《管制刀具认定标准》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犯罪活动,中国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2条至第7条的规定,管制刀具的佩带范围和生产、购销均有法定手续。非法制造、销售、携带和私自保存管制范围刀具的,公安机关应予取缔,没收其刀具。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二

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规定。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处理。

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人承诺:决不携带管制刀具、棍棒进入校园;本监护人承诺: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决不允许被监护人携带管制刀具、棍棒进入校园。若违反规定,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举报电话。

公安机关:110。

班级:

班主任(签名):

20xx年12月25日。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三

一是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棍棒等。二是其它非学习所需刀具,包括水果刀、工艺刀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三是双截棍、三节棍等棍棒、玩具枪等具有风险性的游玩器具。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四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二、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r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范畴。

三、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马刀等刀具的管制范围认定标准,由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参照本标准制定。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请各位家长配合教育、监督、管理好自己的孩子并承诺做到履行监护人职责,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不让孩子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香烟、打火机等各种危险有害物品进入校园和其他公共场所。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六

1.匕首,除人民解放军和人民警察作为武器、警械配备以外,专业狩猎人员和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的,须由县以上主管单位出具证明,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发给《匕首佩带证》,方准持有佩带;三棱刮刀仅限机械加工人员使用,不得带出工作场所。

2.制造管制刀具的工厂、作坊,须经县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方准生产;管制刀具样品及其说明(名称、规格、型号、用途、数量)须送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

3.经销上述管制刀具的商店,必须经县、市以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和所在地县、市公安局批准。购销要建立登记制度,备公安局检查。

4.购买管制刀具的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申请《特种刀具购买证》,凭证购买;军队和警察,由县、团以上单位凭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函件,向指定单位定购;三棱刮刀,凭单位介绍信向批准经销的商店购买。

5.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销售。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七

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行犯罪活动,中国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中国的刀具管制始于1983年公安部发布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

按照该规定,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管制刀具的佩带范围和生产、购销均有法定手续。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八

学生家长、同学们:你们好!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省教育厅、公安厅、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学校要与学生逐一签订“无管制刀具、香烟等危险有害品保证书”。请各位家长配合教育、监督、管理好自己的孩子并承诺做到履行监护人职责,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不让孩子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香烟、打火机等各种危险有害物品进入校园和其他公共场所。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和烟花爆竹、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危害性在于: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严重的会构成犯罪;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学生吸烟对健康危害极大,是严重违纪行为,也容易诱使学生参与不正当交往,误入歧途。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各类危险有害物品,禁止学生吸烟,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需要。

一、管制刀具的种类: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棍棒等。

二、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第三十二条之规定:“非法携带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将不定期开展清缴管制刀具、携带香烟等工作,若查出有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的将视情节进行处理或移交派出所处理。

上述内容我已知情,保证做到:不携带管制刀具、香烟等危险有害品进入校园。若违反规定,愿接受相关处罚。

承诺人:(签名):家长(签名):

班级:时间: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学生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请各位家长配合教育、监督、管理好自己的孩子并承诺做到履行监护人职责,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不让孩子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香烟、打火机等各种危险有害物品进入校园和其他公共场所。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在于: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棍棒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

一是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棍棒等。二是其它非学习所需刀具,包括水果刀、工艺刀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三是双截棍、三节棍等棍棒、玩具枪等具有风险性的游玩器具。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处理。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班级:

班主任(签名):

20xx年12月25日。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十

5.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

二是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

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

因此,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是预防违法犯罪的需要。

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班全体学生承诺:绝不携带管制刀具、棍棒进入校园,本班教师承诺: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绝不允许被监护人携带管制刀具、棍棒进入校园,若违反规定,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举报电话。

公安机关:110。

班级:

班主任(签名):

20xx年12月25日。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十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强化校园管制刀具的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各类校园涉刀事件的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特制订管制刀具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1、全校学生不得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2、如发现学生带有管制刀具,学校有权收缴,并作出处理。如学生不肯上缴或者不服的,学校将通知家长并上报公安部门。

3、学生处定期清查教室、寝室,收缴学生私藏管制刀具等危险器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每周日下午封校后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到宿舍,配合学生处老师进行点验。

5、每月学生返校头两天和放假前两天进行大清理,对于重点学生,重点寝室进行重点搜查和不定时搜查并做好登记。

6、班主任、公寓老师、楼长、舍长应每天对自己宿舍和班级寝室进行仔细观察,发现有异常物品和情况,应立即报告保卫科。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十二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比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隐匿携带枪支子弹、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比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铁路法》第六十条规定,携带炸药、雷管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子弹、管制刀具进站上车的,比照刑法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法发[1993]28号)规定:携带炸药、雷管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子弹、管制刀具进站上车构成犯罪的,应当定非法携带炸药、雷管、枪支子弹、管制刀具进站上车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适用刑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规定数量标准,但在车站或列车上进行违法活动时使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即可构成本罪。具体认定是否构成本罪,应当对行为人非法携带上列物品的数量、危害后果等情节综合分析。行为人携带炸药、雷管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子弹、管制刀具虽未达到规定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数量刚已达到规定的数量标准,但行为人进站上车后能主动、全部交出的,也可以不以犯罪论处。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十三

针对刀具的材料、设计、外观和品牌历史来进行描述是指匕首、(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少年儿童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在于:一是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严重的像本案的陈某一样,构成犯罪。二是少年儿童携带管制月具,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三是由于携带管制刀具,助长了少年儿童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因此,制止少年儿童携带管制刀具,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

青少年思想比较简单,遇事容易冲动、偏激。在校内外同学之间发生一些磨擦或矛盾都是难免的,一旦不能控制自己,就会酿成无法预计的后果,即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和家人。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十四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管制刀具收缴工作,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努力营造平安校园、健康校园、文明校园,确保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的形成,我校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工作自查、整改和教育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校高度重视校园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学校领导、老师都能从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扎扎实实的抓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特别是突出抓好校园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学校还专门成立了以校长王保印为组长,政教主任闫付勇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校园管制刀具收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班管制刀具收缴及登记情况进行督查、考核。为抓好此项工作,学校将上级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教职工,使大家通过一学习从心灵深处切实认识到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收缴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抓好工作的责任心。

二、认真自查,扎实整改。

在校园管制刀具的收缴工作中,我们坚持每天一次清查,每周一次上报制度,政教处坚持每天对各班反馈情况进行认真核实,记录,作好督促及考评工作,另外学校在醒目位置设置“矛盾纠纷举报箱”,公布监督电话及校长热线,接受学生、家长、教师举报。

三、扎实作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

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切实做好问题学生的。

思想教育工作,坚决杜绝学生身上任何不良倾向的发生。

四、认真做好学校安全排查工作。

10月初对教学楼、功能室等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对楼梯扶手,教室门窗玻璃破损等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消除一切安全隐患,同时通过召开全体教师会,剖析教职工思想,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狠抓封闭式管理。

我们积极动员和组织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对门卫、白夜值班、巡逻、消防、食品安全、人员准入等各个环节,全面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时解决和消除内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杜绝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各班还充分利用班队会对学生进行了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切实提高了师生安全防范的自觉性,全校上下形成了人人重视、参与和支持安全管理工作的格局,统一了教职工的思想意识,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少年儿童的事件发生,共同维护教师、学校的良好形象,确保在校学生及社会广大少年儿童的安全。

为了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重于泰山的工作意识,积极落实市教育局有关对学生进行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检查的专项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该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1、每周各班利用体育课和微机课进行两次集中检查。要求周三前必须进行一次。

2、平时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不定期检查,特别是要重点检查有问题学生。

二、检查要求:

集中检查时各班主任及副班主任必须到教室,要亲自对所有学生的书包、桌斗全面细致的检查,看是否有管制刀具、危险爆炸品、禁服药物等。对查出的物品立即登记没收,并对持有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解决思想问题,预防事故发生。

班主任将每次检查的详细情况要如实记录到班务日志中,把检查结果报给政教处。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十五

管制刀具的管理规定是怎么样的呢?下文是管制刀具的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公布施行,这是保障公民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犯罪凶器的一项有效措施。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执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类匕首、锁刀、弹刀、三棱尖刀以及刀刃长度七公分以上,刀顶尖在四十五度以下的单刃刀具,一律列入管制。对于其他类似上述刀具的单刃、双刃和三棱刀具,由于社会上使用的品种繁多,不可能一一作出具体规定,各地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于常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作为犯罪凶器,又不是大多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常用的工具,由县、市公安局提出,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管制。省公安厅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把管制刀具的具体品种式样通知各地,供内部掌握执行。

二、生产管制范围刀具的工厂、作坊,国营和集体经营的,由县、市主管局,个体经营的,由公社或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后,送县、市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并凭生产许可证向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申领执照后,方准生产。跳刀、锁刀和各类匕首,由县、市以上公安机关按照需要,指定专门的工厂生产。管制范围的刀具一律由生产工厂、作坊刻铸商标和号码(顺序号或批号),无商标、号码的不得出售,经销单位不得进货。违反规定出售无标、无号的管制刀具,由公安机关没收处理。刀刃长度七公分以下,刀尖端四十五度以上的生产、生活刀具,虽不列入管制范围,但生产单位应本着既要考虑产品销路,又要考虑社会后果的原则,根据用途的不同,尽量控制刀顶端尖度,能够加大刀顶端角度的,尽量把角度加大,以减少生产、生活用具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作为凶器。

三、凡属于管制范围的各类刀具,其出口产品(包括次品、等外品)转为内销的,应由县、市公安局批准经营的商店凭规定的购买证明出售。其中属于非生产、生活用具,出售后可能给社会带来不好后果的,应进行改制,或作回炉处理。

四、凡属管制范围的刀具,集镇、市区一律由县、市商业局指定的百货、五金商店经售;农村由县、市供销社指定的供销社五金柜经售。生产厂门市部销售管制刀具由县、市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上述销售商店一律由负责审查的县、市主管单位送县、市公安局审批。经售管制刀具的商店,进货要设立专门登记簿,销售匕首,要凭县、市公安局签发的《特种刀具购买证》,销售其他管制的刀具凭单位证明(写明购货单位或购货人姓名、用途、数量)购买,并设立专门登记簿(进货和销售登记簿式样由省公安厅下发)。

五、手铐、指铐、脚镣等戒具由县、市以上公安、司法机关按照规定指定专门的工厂生产供应;刀、枪、匕首等模具、教具由县、团以上单位凭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证明,向县、市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定购。非法制造出售戒具和匕首、刀、枪等模具、教具的,由公安机关取缔,产品没收,并对负责人给予罚款处理。发令枪应凭使用单位证明购买。酷似真枪的玩具手枪禁止生产,违者除予没收成品、半成品外,并处罚款。

六、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涉及到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等有关部门,关系到一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根据《暂行规定》和本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公安、轻工、商业、供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清理库存的管制刀具,收缴流散的凶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做好生产厂、坊和经销商店定点发证和使用、管理等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一)《戒严法》第十六条规定:戒严期问,戒严实施机关或者戒严指挥机构可以在戒严地区对管制刀具采取特别管理措施。

(二)《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五条规定: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

(三)《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除因执行公务并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批准外,禁止旅客携带枪支、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违反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品作为行李托运。

(四)《铁路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运输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

(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携带管制刀具。

(六)《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娱乐场所。

(七)《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典当行严禁承接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的,比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隐匿携带枪支子弹、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比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铁路法》第六十条规定,携带炸药、雷管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子弹、管制刀具进站上车的,比照刑法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刑事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法发[1993]28号)规定:携带炸药、雷管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子弹、管制刀具进站上车构成犯罪的,应当定非法携带炸药、雷管、枪支子弹、管制刀具进站上车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适用刑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规定数量标准,但在车站或列车上进行违法活动时使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即可构成本罪。具体认定是否构成本罪,应当对行为人非法携带上列物品的数量、危害后果等情节综合分析。行为人携带炸药、雷管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子弹、管制刀具虽未达到规定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数量刚已达到规定的数量标准,但行为人进站上车后能主动、全部交出的,也可以不以犯罪论处。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十六

《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公布施行,这是保障公民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犯罪凶器的一项有效措施。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执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类匕首、锁刀、弹刀、三棱尖刀以及刀刃长度七公分以上,刀顶尖在四十五度以下的单刃刀具,一律列入管制。对于其他类似上述刀具的单刃、双刃和三棱刀具,由于社会上使用的品种繁多,不可能一一作出具体规定,各地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于常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作为犯罪凶器,又不是大多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常用的工具,由县、市公安局提出,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管制。省公安厅可根据本省实际情况,把管制刀具的具体品种式样通知各地,供内部掌握执行。

二、生产管制范围刀具的工厂、作坊,国营和集体经营的,由县、市主管局,个体经营的,由公社或街道办事处审查同意后,送县、市公安局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并凭生产许可证向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申领执照后,方准生产。跳刀、锁刀和各类匕首,由县、市以上公安机关按照需要,指定专门的工厂生产。管制范围的刀具一律由生产工厂、作坊刻铸商标和号码(顺序号或批号),无商标、号码的不得出售,经销单位不得进货。违反规定出售无标、无号的管制刀具,由公安机关没收处理。刀刃长度七公分以下,刀尖端四十五度以上的生产、生活刀具,虽不列入管制范围,但生产单位应本着既要考虑产品销路,又要考虑社会后果的原则,根据用途的不同,尽量控制刀顶端尖度,能够加大刀顶端角度的,尽量把角度加大,以减少生产、生活用具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作为凶器。

三、凡属于管制范围的各类刀具,其出口产品(包括次品、等外品)转为内销的,应由县、市公安局批准经营的商店凭规定的购买证明出售。其中属于非生产、生活用具,出售后可能给社会带来不好后果的,应进行改制,或作回炉处理。

四、凡属管制范围的刀具,集镇、市区一律由县、市商业局指定的百货、五金商店经售;农村由县、市供销社指定的供销社五金柜经售。生产厂门市部销售管制刀具由县、市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上述销售商店一律由负责审查的县、市主管单位送县、市公安局审批。经售管制刀具的商店,进货要设立专门登记簿,销售匕首,要凭县、市公安局签发的《特种刀具购买证》,销售其他管制的刀具凭单位证明(写明购货单位或购货人姓名、用途、数量)购买,并设立专门登记簿(进货和销售登记簿式样由省公安厅下发)。

五、手铐、指铐、脚镣等戒具由县、市以上公安、司法机关按照规定指定专门的工厂生产供应;刀、枪、匕首等模具、教具由县、团以上单位凭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证明,向县、市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定购。非法制造出售戒具和匕首、刀、枪等模具、教具的,由公安机关取缔,产品没收,并对负责人给予罚款处理。发令枪应凭使用单位证明购买。酷似真枪的玩具手枪禁止生产,违者除予没收成品、半成品外,并处罚款。

六、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涉及到生产、销售、使用、管理等有关部门,关系到一部分群众的生产、生活,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根据《暂行规定》和本通知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公安、轻工、商业、供销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清理库存的管制刀具,收缴流散的凶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做好生产厂、坊和经销商店定点发证和使用、管理等项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十七

为了切实搞好中、小学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这项活动,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杜绝由管制刀具带来的安全隐患,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根据公安部《关于全力做好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冲刺阶段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结合我们中心学校的实际情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工作上严格履行一把手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牢固树立“悠悠万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各中小学广泛开展了一次“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集中宣传、统一收缴行动,取得了一些成效。具体说来,做了如下一些工作。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为配合全市开展好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活动,我们召开了中小学校长会,专题研究部署了该项工作,同时,中心学校工作人员分点督办,督促各中、小学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指派一名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同时与他们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该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明文规定各中小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综治工作的同志为第二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负总责,要把它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长计划,短安排;对于重大情况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督查,不留后患。第二责任人则应对具体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通,应为第一责任人当好参谋和助手,共同消除存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强化认识。

为促使广大师生形成一种齐抓共管,确保平安的共识,我们以中、小学校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宣传,强化认识。一是召开学生大会,集中向学生宣传,收藏、玩耍管制刀具的危险性,使他们能主动、积极配合老师收缴管制刀具;二是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使管制刀具进校园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在街道、校门口、人流频繁、学生集中等场所张贴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通告》,造成一种社会效应。通过上述措施大力宣传携带刀具进校园的危害性,教育中小学生树立“携带刀具不是好孩子”的是非观,主动远离管制刀具。

三、采取措施,统一收缴。

为真正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在大力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我们一方面加强与各中小学的联系,一方面请求民警深入中学协助开展检查,动员学生主动上交携带的管制刀具。活动结束后,我们经过统计,共收缴水果刀13把,刀片7片,取得了一定效果。

为使活动效果得到进一步巩固,我们还督促各中小学要加强门卫值班,坚决杜绝社会闲杂人员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地区的日常巡逻和值班,堵住控制刀具进校园的源头,使安全隐患降为零。

总之,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将此项工作当作一次长期性工作来抓,为我们的学校营造一个安全、祥和、舒适的教育教学环境,为地方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真正发挥综合治理工作保一方平安的作用。

用管制刀具检讨书篇十八

(一)《戒严法》第十六条规定:戒严期问,戒严实施机关或者戒严指挥机构可以在戒严地区对管制刀具采取特别管理措施。

(二)《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五条规定: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

(三)《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禁止旅客随身携带危险品乘坐民用航空器。除因执行公务并按照国家规定经过批准外,禁止旅客携带枪支、管制刀具乘坐民用航空器。禁止违反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品作为行李托运。

(四)《铁路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运输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

(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携带管制刀具。

(六)《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娱乐场所。

(七)《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典当行严禁承接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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