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我们的生活正变得越来越便利和舒适。如何保持身体健康,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是现代人需要面对的挑战。下面是一些总结的实例,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写作思路。
法学的论文篇一
法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学科,涉及到人类社会方方面面的法律问题。随着法学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开始选择法学作为自己的专业。而在法学学习的过程中,撰写论文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此,如何写好法学的论文心得体会成为了每个法学学生关注的重点。本文将从选题、文献查阅、结构安排、论述方法和语言表达五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选择合适的论文选题是论文写作的第一步。选题应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和专业方向进行选择。在选择选题时,学生应注意选题具有一定的实际意义和研究价值,同时也要考虑到自身的能力和时间。合适的选题能够保证论文的研究深度和广度,提高论文的质量。
其次,文献查阅是论文写作的关键。在论文写作之前,学生应对相关的文献进行深入的阅读和研究。通过文献查阅,可以掌握前人的研究成果和观点,了解研究的最新动态。同时,文献查阅也可以帮助学生建立自己的思路和观点,为论文的论述提供支持和依据。
第三,结构安排是论文写作的重要环节。一个好的结构安排能够使论文的逻辑性更强,层次更清晰。一般来说,论文的结构可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引言部分应包括研究背景和意义,正文部分应围绕论文的主题展开系统的阐述和论证,结论部分则总结和归纳了整个论文的主要内容和得出的结论。
第四,论述方法是论文写作的核心。论述方法的选择应根据论文的题目和研究内容来确定。一种常用的论述方法是分析法。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和归纳,可以加深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另外,比较法和历史法也是常用的论述方法。比较法可以通过对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制度的比较,来发现问题和提出解决办法;历史法则通过对历史的回顾和总结,揭示法律问题的发展和演变规律。
最后,语言表达是论文写作的基础。清晰、准确、简洁是良好语言表达的原则。学生应通过对相关的法律条文和规定进行准确理解,并正确运用法学术语和专业术语。同时,学生还应注重文章的逻辑结构和表达方式,做到层次分明、条理清晰,使论文易读易懂。
综上所述,写好法学的论文心得体会需要学生在选题、文献查阅、结构安排、论述方法和语言表达等方面下功夫。合适的选题和深入的文献查阅为论文的研究提供了保障;良好的结构安排和论述方法使论文的内容更加系统和严谨;清晰准确的语言表达是论文成功的基础。只有综合运用这些技巧和方法,才能写出一篇优秀的法学论文。因此,学生在写法学论文时应认真对待,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只有如此,才能实现法学论文写作的目标和要求。
法学的论文篇二
当前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着教育目标模糊与错位,教学方法单一落后以及教学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对此我们要树立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多元化观念,创新法学教学方法、改革法学教材并改进法学教学内容.
作者:杨贝作者单位: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郑州,450003刊名:管理观察英文刊名:managementobserver年,卷(期):“”(23)分类号:关键词:法学教育改革
法学的论文篇三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这篇毕业论文终于完成,谨此向我的导师xxx教授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我本篇毕业论文的题目是由xx老师提出的,并且是在他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并且在论文修改的过程中不断给我写作的思路和建议,这篇论文能够顺利的完成离不开xx老师的智慧和耐心。同时,在这硕士研究生求学阶段即将结束之际,我也要感谢广西师范大学的各位领导和老师,让我见识了我们广西师范大学的迷人风采和领略到各位教授的学识广博,我从中也获益良多。还要感谢这三年来与我相学相伴的同学们,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很多闪光点,学到了很多东西。最后,我还要对我的家人致以最高的敬意,是他们的默默支持让我能在学校进行学习和研究。谢谢所有这些在我成长的道路上,给予我支持和关怀的人们。
由于我的学术水平有限,所写的文章必有缺点和不足,恳请各位专家教授予以批评和指正,谢谢!
法学的论文篇四
本人于xx年9月参加电大小教专科学习,在三年的学习中,我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面授,保质保量完成了各科作业,期末考试严肃认真,独立完成答卷,论文准备充分,答辩自如,以优异的成绩顺利地完成了三年来的学业。
一、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坚持参加面授,按时完成各科作业。
没有严明的纪律,就没有成功的保证。在三年的电大学习中,我坚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面授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细心地做好学习笔记,及时写出。在课下,我能及时复习巩固所学的专业知识,认真完成课任老师布置的作业,作业做到认真、工整、正确。另外我还充分利用中央电大庞大完善的远程教育网络,参与在线学习,解决学业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二、坚持专业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做到教学相长。
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坚持将学到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教学实践中,指导教学工作,获得了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果。例如在学习了《小学儿童教育心理学》之后,我了解到小学儿童在心理发展过程中,既呈现出了发展的共同规律,又存在着明显的群体差异和个体差异,这就为我们从事教育教学实践工作和对学生的因材施教提供了理论的指导思想。通过对所任年级学生的个体差异性分析、研究和,我撰写并成功地发表了教学论文《浅议如何转化后进生》。通过对《现代教育思想》的学习,我彻底地转变了旧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领会到新课程改革下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针对性的专业课程设置给我们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提供了极为平稳的成长平台。在三年的学习中,我逐渐成长为一名专业合格、素质过硬的人民教师。
毕业论文是对我们三年来所学专业知识学习效果的综合考查。在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的同时,我加强了专业理论知识与教学实践的结合性研究,针对新课改理念下小学语文教学,撰写了《浅谈小学语文如何实施素质教育》一文,受到了指导老师的好评。在论文答辩时,我结合平时的教学实践,沉着应对,深入浅出地阐述了论文观点和理论依据,顺利地通过了毕业论文答辩。凭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我轻松地跨过了专科学业考查的最后一道门槛。
三年来的电大生活使我深深懂得了学习的重要性,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坚持学习已成为我们每个人都应慎重思考的问题,而电大灵活的在职学习方式、学业考查方式给我们的专业学习提供了极大的自由选择空间,让我们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在教学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专业文化素质。
电大,我要感谢你!我们继续成长的专业知识的加油站,是你给了我们源源不断的前进动力!是你让我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届电大专科自我鉴定范文的延伸阅读――毕业自我鉴定的写作方法。
1.要认真听取老师和同学们的意见。老师看问题比较透彻,对学生的各方面情况有着比较全面的了解;同学之间朝夕相处四年,情同手足,互相之间比较了解,临别之际,也能讲肺腑之言。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对写好自我鉴定无疑会有帮助。
2.自我鉴定必须写实。使人看了鉴定如见其人,依据鉴定判断你的品质、能力、性格等,以便组织对你有所了解和合理使用。
3.态度要端正,字迹要工整。有些同学对自我鉴定不太重视,常常是条理不清,文笔不畅,字迹草,口号连篇,马马虎虎,敖衍了事。这种鉴定给人留下的印象抑或缺乏责任心,抑或玩世不恭,抑或水平不高,让人怀疑你的能力。实际上自我鉴定就是你的“自我推销广告”,可千万要注意广告效果哦!
4、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如受过处分应主动说明原因,着重讲讲认识态度和改正决心,切不可隐瞒,主动讲明说明你态度诚恳,能取得用人单位谅解和信任,不会影响就业。反之,通过档案了解到后,用人单位会认为你不老实。
法学的论文篇五
从事法学研究的学者或学生们,常常需要撰写一些关于法律、法规或法的学术论文。论文不仅要求语言表达严谨、符合学术规范,更需要学者有深入的思考、分析和总结。本文将分享我在撰写法学论文过程中的一些心得和体会,并总结了一些有益的方法和技巧。
第二段:理论基础。
首先,撰写法学论文需要掌握一定的理论基础。这不仅包括基础理论和学科内的专业知识,也包括相关法规、法律文书和有关案例。只有对相关法律体系的理解和掌握,才能够准确地把握论文的核心问题和论证思路。此外,要关注相关领域内的最新研究、发展动态和政策法规,保持学习和思考的持续性。
第三段: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的选择和运用也是论文撰写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在法学领域内,研究方法多种多样,可以是文献分析、历史研究、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等等。选择恰当的研究方法,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研究目的、准确提出问题并寻找解决方案。在运用研究方法时,也要注重数据处理、信息筛选、论点组织和结果展示等环节,确保论文的严谨性和可靠性。
第四段:论文结构。
论文结构的合理性和清晰性直接关系到读者对论文的理解和接受。因此,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尽可能遵循一定的结构模式,如引言、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讨论和结论等。同时,也可以根据论文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地调整和删减,以保证论文的逻辑性和连贯性。如果能够运用一些科学而清晰的表格、图表等,会更好地增加论文的可读性和有效性。
第五段:总结。
撰写法学论文是一件既有挑战性,又有成就感的工作。在此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利用并综合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同时不断吸收领域内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方法。总之,通过一系列准确科学的方法及系统性的探讨,提高法学论文的质量和影响力是我们不断追求的目标。
法学的论文篇六
中国人目前学习英语的热情十分高涨。但是,在英语热的背后,如果用当代世界外语教育研究的最新成果作为对比的话,中国的英语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则显得非常滞后,与这股“英语热”很不相称。早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对外语学习的研究就已经进入了人脑思维、个性心理、社会环境,政治文化等更有深度的层面。
与此同时我国的外语教学研究却一直未能有什么实质性的发展。实际上,虽然我国从事英语教育的人很多,但大多数人对外语教学问题的研究和认识仍然停留在很肤浅的经验层次。在今天的中国,从幼儿园到大学,从学校到社会培训机构,英语教学学制各种各样,教学法也是名目繁多,“创新”不断。但仔细观察,便可以发现,中国英语教育目前存在的教学方式其实只有两种,一是“考试英语”,二是“口语英语”。前者本质上属传统的“语法翻译法”,长期以来在各级学校里占有绝对统治地位,大多数社会英语培训也属此类,后者本质上属“听说法”,如“疯狂英语”。“语法翻译法”是最古老的外语教学法,它简单易懂且方便实行,用这种方法教学,给人的感觉是教学过程的知识性很强,因此一向很受正统学校课堂的欢迎,至今仍有相当大的市场。不过,在诸多外语教学法中,“语法翻译法”存在着疏于培养语言交际能力的致命弱点,也是无可争议的事实。相比之下,“听说法”在西方的兴衰,倒有点像中国的“疯狂英语”,多少带些传奇色彩。然而,“听说法”并不能培养人们真正的语言交际能力。“听说法”的主要特点是刚开始时给人的感觉很好,使人以为学语言真就那么回事,令人振奋,其现场演示效果似乎也很突出,但事实证明,“听说法”的效果是短暂和表面的,跟真正的语言交际能力并不是一回事。从表面上看,“语法翻译法”和“听说法”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教学法,一个重在书面技能,一个强调口语,但是,如果从它们的基本教学理念和教学过程来看,这两种看似极不相同的方法却有着本质上的共同之处,那就是两者的教学其实都是流于语言的表面形式,严重忽视了内容学习的“形象工程”。事实上,近几十年来,世界外语教学研究中出现的革命性突破,已对传统的外语学习模式产生了颠覆性的结果,只是我国外语学界还未对此有足够的认识罢了。
二、出路何在。
转变观念是改革中国英语教育之根本,不过,从目前国内外语学界的现状来看,情况并不乐观。正如中国的一切“运动”一样,在英语热的背后,是我们对外语学习科学探索和研究令人难以置信的落后和缺失。
我们并非没有这一领域的专家、教授,可我们不知他们到底做了些什么研究。我们看到的现状是,一方面有的人出于利益考虑而不负责任地信口雌黄,另一方面是严谨学术的莫名失语。敢于对外国人的东西说“不”似乎成为有学问和胆量的标志。可问题是,我们常常连别人的`东西到底是什么都没有弄清楚。有人曾检索了近十五年来中国的核心外语期刊,认为在英语教学理论方面有所成就的寥寥无几,我国的英语教育大多是铺天盖地、良莠不齐的教辅考试资料,我们的研究成果,不少是《怎样快速学完全部音标?》《怎样在一个星期里学完初中三年的全部单词?》这类没有科学水准的东西。如此状况,怎么与世界先进的教育理念接轨?在教学方面,最典型的,应该是代表国家级专业水准的大学英语专业教学状况。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在我们不少大学的英语专业里,《高级英语》作为最重要的基础课程,二十多年来几乎毫无变化!从教材内容、教学参考到教学模式,竟然保持了二十多年一贯制!如此情形,在美国的任何一所大学里都是不可想象的。中国英语教育改革必须要有大动作,改革必须以国际先进教育理念为参照,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在教学理念和教学实践两个方面同时进行。笔者以为,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树立科学的外语学习理念。学习外语需要遵循内在的科学规律和基本原则,但是我们也需明白学无定法,没有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语言本来就是个十分庞杂的系统,听、说、读、写是它的四个基本要素,但其构成绝不是简单的拼装。至于学习者个人的情况,就更为复杂,单是考虑到各自不同的直接学习目的,每个人的学习方法都可能有所不同。如有的重说,有的重听,有的要交际,有的却旨在阅读专业文献。为了尽快使学习者获得相应的语言能力,学习方法应具有针对性,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从根本上讲,拥有语言实际交际能力才是外语教学最主要的目的。但是,鉴于考试本身的局限性,迄今为止,还没有哪种语言考试能够真正检测出一个人的实际语言交际能力,而对以考试为重心的我国英语教育来讲,语言能力的培养实际是在应试教育中被牺牲掉了,最终成为教学的“盲点”。如前所述,只有以内容为主的,以真实、自然的有效输入为重点的学习途径才是培养语言能力的最佳基本模式,而这些恰恰是我国今天的英语教育最欠缺的元素。2.充分认识语言考试的本质局限,决不能夸大其作用。凡是学校教育,必会涉及到考试,但是,如果整个教育系统都是建立在各种考试之上,靠考试串联和支撑的话,那无疑是一种灾难。在我国,实际上已经形成了考试成灾的局面。对于语言学习来讲,适当的考试的确能够检测某些方面的语言技能,但是,任何标准化考试都无法衡量出人们的实际语言交际能力,这是当代世界外语学界的共识。
例如,一个三五岁的美国小孩,其英语母语交际能力,足以令在我国学校里学过一二十年英语的成人汗颜,但是,如果去参加任何一种标准化考试,他肯定不是这些在考试中成长起来的成年人的对手。再比如,即便同样是考母语,一个著名作家,如王蒙,很可能会考一份不及格的中学语文试题,这难道能说他的汉语语言能力不如大多数初中学生?其实,无须做深入研究,这些现象本身就足以使我们对当前语言考试的实效性保持相当的警惕。因此,考试只应被有限制地用来检测某些方面的语言技能,而绝不能用来引领和控制整个学习过程,否则,其被过度放大的作用将给整个教育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当今大学英语四、六级的根本问题,就是其功能被过度放大,从而控制了人们的英语学习过程和目的。事实上,中国的整个学校教育都被考试引领和控制着,致使教育整个成为一个非常封闭的考试系统,这个系统无时不在扼杀着人类最宝贵的财富―――创造能力。大力淡化和严格限制考试的功能及作用,是中国当今教育的当务之急。3.大力倡导学以致用,学用并行。以内容为主的学习方能获得最佳语言学习效果,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忘掉语言的学习过程是培养语言能力的最佳状态。中国学生到美国留学,遇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真正用英语去学习、生活。入学时,没有人会一路手把手地告诉你该做些什么,只能自己去“揣”,单是报到时的各种资料就是一大堆,没人给你讲解,抱上本词典,自己一边读去吧,如果连这点能力都没有,还来上什么学。报到程序,课程选修,学籍管理,医疗保险,活动安排等等,错过时间,一概责任自负。不过,奇怪的是,留学生们很快就发现,硬着头皮,磕磕绊绊地这么一通搞下来,竞对英语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这种感觉和过去那种为考试而学英语的感觉完全不同。从这一刻起,他们很快便将在国内时控制了他们十几二十年的那种为学语言而学语言的学习方式彻底抛弃,否则,将无法越过语言关。当前中国大学里各个学科的教师无不抱怨学生都把时间花在学英语上去了,荒于专业。但是,如果这些大学教师自己是在经常用英语进行教研活动的话,他们一定又会觉得学生的英语水平太差,不堪一用。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大多数学科里,我们更应该“用英语去学专业”!
当今世界,人类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主要是通过英语来传播和交流,无论我们是否愿意接受,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因此,用英语直接去了解、接触这些最新成果,无疑比通过别人的翻译或老师的转达强得多。中国走出英语教育困境的一个关键,就是要把英语原版学科内容直接汇入专业教学和语言教学之中。目前,这样做的确存在着一定难度,如,专业教师不懂英语,英语教师不懂专业,而真正有过用英语从事系统学术研究经历的学者就更少,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前进的障碍。但是,这一切不能成为我们保持现状,不去改变的理由。教师决不是词典和百科全书,教师的真正使命是帮助学生超越自己,而不是将学生限制在自己所知的范围内。这不仅要求为师者有开放的头脑和宽阔的胸襟,也需要我们的社会对教师的角色有一种新的视角。最重要的在于,首先必须重塑我们的教育理念,然后才能沿着正确的道路,找到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4.重视人类语言学习的共通性,不可画地为牢。关注差异固然必要,但更重要的是先要了解人类的共性和普遍规律,否则我们很难真正进步。中国目前的问题是人们过分看重这种差异,而无视人类学习外语的根本共性,这是我国在外语教学理念上至今难以变革,难以有所突破的重要原因。从当代世界外语教育发展的状况来看,目前我们那些具有典型中国式特点的做法,大都属于比较落后的东西,如把考试放在第一位,单词靠死记硬背,口语全凭机械重复(“疯狂”只是程度问题)等。对引进教材的改造也值得商榷。
我们总是在按照自己惯常的思维去改造从国外引进的教材,这种改造其实就是在别人的教材里加翻译,加习题,加中文解释等,如对《走遍美国》和《新概念英语》的改造。或许有人以为这样做是中西合璧,科学有效,实质上却是在不知不觉中把陈旧的学习理念强加于先进的学习理念。这就像用曾国藩的《得胜歌》去训导掌管着现代炮舰的北洋舰队士兵一样,其结果可想而知。事实上,并不存在一种以一个国家或民族为应用范围的特有的英语教学法。一方面,无论身处何地,地球上所有人学习语言的基本规律都是相同的,全世界的儿童都是用同样的方式学会母语的,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不会因国家、民族的不同而不同。另一方面,对每一个人来讲,在学习外语的过程中,从内在的学习动机、学习习惯、性格特征到外部环境如社会需求、教师水平等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一切,又使得每个人学习历程都可能不一样。因此,对中国来讲,一方面要充分重视人类语言学习的共同特性,另一方面,每个教师都要根据具体情况科学地实施教学活动,而并非寄希望于哪天一下子搞出一个所谓中国人的英语教学法,这才是中国英语教育真正的出路。
法学的论文篇七
摘要:作为中国经济改革阵痛的产物——下岗职工,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规模呈现逐渐增长态势,政府从再就业、税收、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针对下岗职工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已经实施若干年了,效果如何?是否真正解决了下岗职工的生活问题?特别是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住房、教育、医疗等基本生活需求成本的泡沫化增长,对他们的生活又产生了怎样的冲击?这将是党和国家最为关心也最为棘手的问题。作者通过调查走访,深入下岗职工家庭,探究在党中央大好政策下,下岗职工再就业遭遇的困境,政府下一步工作重点,以及有哪些经验与教训,以期通过本研究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为下岗职工带来福音。
关键词:下岗职工税收政策金融支持社会保障体系人力资本投入。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己基本取代了原有的计划经济。过去实行计划经济管理体制长期积累的矛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暴露出来,其中下岗职工问题尤为突出。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与预测,1995年,劳动人口(在15岁~64岁之间)为79160万人,为93871万人。劳动人口达到96799万人,将达到99696万人,比1995年增加2亿多人,约增长25.9%.再加上每年近900万的新增劳动力,其中500万左右的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工作将面临巨大压力。面对这个严峻的挑战,国家出台了包括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等一整套有中国特色的再就业政策体系,使得数千万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并形成了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下岗再就业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仍存在着结构性,短暂性等问题亟待解决。
一、关于下岗职工生活及再就业状况的实证研究。
20春季作者组织调查组对下岗职工的生活、再就业状况进行了广泛深入调查,并选取菏泽地区、临沂地区、济南地区、青岛地区、德州地区作为调查点。本调查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随机选取下岗职工或其子女,共发放问卷7500份,回收7058份,回收率为94.1%,剔出无效问卷84份,回收有效率为98.8%。同时辅之以询问法,访谈的对象主要为下岗职工及其子女。在此将了解到的情况进行分析整理,以期为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下岗职工的特点。
1、工业企业下岗职工多于其它产业,尤其纺织企业下岗职工人数最高。纺织企业职工多为女性职工,导致下岗职工中女职工数量明显高于男职工。
2、被调查的下岗职工平均年龄为42岁,而且年龄分布相当集中。“4050”人员构成下岗职工的主体,下岗职工普遍工作年限较长,掌握技能单一,文化水平偏低,而且家庭负担沉重。
(二)下岗职工的生活状况。
1、下岗职工的收入状况。下岗职工的收入普遍偏低,生存压力较大,从所选的五个调查点的下岗职工所获取的政府补贴收入中,可以看出各级政府的最低社会保障制度落实较好。
2、下岗职工的支出状况。利用下岗职工的支出调查分析图,可以看出下岗职工家庭子女的教育支出仅次于生活支出,而且有近一半的被调查者表示难以负担沉重的教育支出。
3、下岗职工下岗后感受到的最大压力,62.1%的人选经济收入下降;31.8%的人选再就业困难;1.2%的人选难以向家人交代;3.4%的人选社会地位下降;1.5%的人没有回答。
(三)下岗职工再就业困难重重。
通过调查可以看出,下岗职工找工作的困难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是年龄大;第二是学历低;第三是缺少技术;第四是竞争太激烈;第五是社会服务跟不上;最后是就业观念影响。下岗后,78%的下岗职工都积极的寻找工作,期望通过自身努力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只有22%的下岗职工因为年龄偏大或照顾家庭等原因没有找工作。下岗职工即使是找到工作,也很不稳定。经调查显示从下岗至今始终在同一个地方工作的人不太多,只占15%,大部份人长期变更工作地点,究其原因:有46.2%的人因学历和年龄不适而被迫离开;有28.5%的人因工资太低不愿干;有11%的人因不签劳动合同而离开;第四,有8.4%的人因劳动条件太差离开;第五,有5.9%的人因其他原因而离开。
(四)下岗职工的支持服务工作评价。
1、对各再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大部分下岗职工表示不满。少数下岗职工接受过职业介绍,但成功率很低。在接受调查的下岗职工中,没有接受过各种职业培训的占91.3%,接受过培训的仅占8.7%。企业的再就业办公室组织下岗职工进行职业培训时,下岗职工都不愿参加,有的怕耽误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有的又觉得培训内容不适用。
2、只有24.8%的人从再就业中心或有关部门获得过就业信息或职业介绍方面的服务,另有75.2%的人没有得到过。
3、问及对自己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纳情况是否了解时,只有16.9%的人说了解,而有83.1%的人不清楚。原因在于企业的下岗职工再就业办公室普遍对下岗职工缺乏宣传,解释工作。
4、国家曾经对下岗职工制订过很多优惠政策,但调查结果是,有42.6%的人对国家政策不了解;57.4%的人了解一些;没有人十分了解。
5、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的发放工作非常到位。调查到的所有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费全部按时、足额领取。
虽然有部分下岗职工成功从事个体经营,每月还能领取下岗基本生活费,生活状况良好,但这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下岗职工家庭生活举步维艰。下岗职工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虽然能够找到工作,但工资水平、劳动条件、工作稳定性都较差,需要承受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改善下岗职工生存状况,拓宽下岗职工再就业渠道,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及其执行效果。
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依据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途径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雇用下岗职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者的优惠政策。政府将雇用下岗职工的企业划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是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以及社区服务型企业。通过规定下岗职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数量比例,下岗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的办法,对合乎规定的企业在一定年限内实行流转税和所得税的减免税优惠政策。二是对下岗职工创业的优惠政策。政府对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实施低门槛准入政策,且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下岗失业人员申办有限责任公司,允许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只要首期出资不低于3万元即可注册;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可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费;下岗职工凭借《再就业优惠证》一律免缴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项目收费。另外,对下岗职工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向商业银行或其分支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这一系列优惠政策的效果是十分明显的。现在的问题是,工作中我们发现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存在一定问题:
(一)再就业优惠政策不够完善。
首先,政策内容不能完全体现目的。实施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但其人员范围只包括4类,即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人员范围没有包括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显得过于狭窄。其次,下岗失业人员经营独资合伙企业享受不到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现行规定,下岗职工从事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经营不能比照“个体经营”享受有关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即使其新招下岗失业人员符合一定条件也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这显然不合理,不利于下岗失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从事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
(二)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不足。
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所有企业只要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达到一定比例,均可享受税收优惠,而不考虑该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对生产性企业不论投资项目风险大小、周期长短、利润高低都给予同样的税收优惠待遇。若企业生产经营政策有悖于国家产业政策,但是按照优惠政策均可享受税收优惠,这样不但造成人力资源与物资资源浪费,且削弱了产业政策的导向作用。从目前税收优惠政策设计来看,鼓励企业向新型产业投资的意向不突出,投资者为了保证自己利益最大化及安全,多投资于一些短、平、快项目和服务行业、商品流通业。这样不利于提高生产性企业质量,从某种程度上说,当前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进程的加快,长期来看,并不能真正解决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
三、突破下岗职工再就业困境的出路探讨。
为了稳定我国就业局势,维护当前社会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不断加强和完善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
(一)政府推行积极就业政策是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有效保障。
就业问题不是阶段性、单一性的`社会和经济问题,它的解决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就业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矛盾长期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交织。正是由于我国就业现状的特殊性,政府必须把促进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长期坚持下去,长期推行积极就业政策。
1、进一步优化鼓励再就业的税收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要符合下述两条原则: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应有利于国家实施产业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应集中在政府产业政策鼓励发展产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即使安置了失业人员再就业,也不应给予税收优惠,只有这样才能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就业率,才能真正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应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差距较大,经济技术落后地区存在大量隐性失业,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经济落后地区应进一步实施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落后地区的税收优势,从而吸引投资、减少失业和人才外流,促进经济发展。另外,为使下岗职工真正得到减免税费政策的实惠,有关部门在层层分解税费收缴任务时,针对下岗职工所减免的部分要从收缴任务中扣除。
2、加强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金融支持。
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可以考虑设立小型企业信贷部,对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提供信贷支持。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建议银行业建立中小型企业融资网络,由地方政府牵头,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中小企业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以及有效益产品提供贷款贴息或担保。该政策实行时,注意对中小企业区别对待,择优扶持。对信誉好、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企业,在信贷方面给予优惠;对暂时有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政府帮助促成其与大企业建立稳定的经济技术合作关系,并酌情予以信贷支持,使其获得长足发展。另一方面金融政策的制定上应支持企业改革,提高企业消化吸收下岗职工再就业的能力。对符合产业政策、产品适销对路的企业,金融机构应给予的的的贷款,鼓励企业主动吸收安置下岗职工。对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发展多种经营,多渠道分流和安置富余人员和下岗职工的,给予必要的金融支持。
3、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加快养老、医疗、事业等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形成比较完善的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国企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保障职工群众的基本医疗,促进国企改革和社会稳定。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将应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和职工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做好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以及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工作。三是积极稳妥的推进了保险制度改革,当前的工作重点是尽快完成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任务。四是拓宽社会保障投资渠道,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针对国企现阶段的人员负担,应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自我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费坚持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使筹资渠道多元化。在加强基金征缴、努力开拓新的基金来源渠道的同时,严格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增值。
(二)发展第三产业是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主攻方向。
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第三产业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为满足人民生活服务的消费性服务业,包括商业零售餐饮娱乐、社会服务和为居民生活服务的交通、通信、房地产、旅游业等;二是为生产服务的生产型服务业,包括金融、保险、通信广告、物流配送等。第三产业的就业增长弹性大,应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
1、加快旅游业的发展吸纳更多的下岗职工。
我国文物古迹众多,山川风光秀丽,构成了独特的旅游风景线。据统计,年我国旅游业总收入1.57万亿元,国内旅游人数21亿人次,入境过夜旅游人数5566万人次,出境旅游人数5739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458亿美元,旅游直接就业达1350万人,已成为世界第三大旅游目的地。发挥旅游资源优势,促进旅游业发展,联动发展商业零售、餐饮娱乐、酒店住宿等相关产业,拉动经济的发展,为下岗职工的就业创造良好环境。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旅游业的,可按规定通过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给予扶持和帮助。通过开发公益性旅游服务岗位等多种方式,重点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资源开采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旅游产业,引导劳动者转移就业。因资源枯竭或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就业困难人员较集中的地区,有条件发展旅游业的,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
2、大力发展社区就业。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民政部开始倡导社区服务,近年来又在社区服务的基础上,提出了社区建设。十几年来,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已经融入了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我国下岗职工年龄段分布相当集中,多位“4050”人员;下岗职工的工作年限较长,专业技能单一,文化程度偏低;可见,对下岗职工来说竞争性就业机会成功率极低,而社区服务就业门槛低,对劳动力年龄和技能要求不高,为“4050”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提供了条件。我国应不断加强社区服务功能,通过增加便民服务项目拓宽就业渠道,初步形成以家政、康复、婚庆礼仪、托老、法律咨询、托幼为内容的产业链条。可社区就业将成为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重要途径,并越来越成为安置“4050”下岗职工的主要渠道。
(三)加大人力资本投入,提高就业能力是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根本措施。
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技术简单、规模较小、可模仿性较强,工人稍加培训即可上岗,且职业相对稳定。但这种办法进解决了劳动就业中的劳动者数量的问题,对于劳动力供给的质量和结构问题无法解决,于是出现劳动力剩余与职位空缺并存的局面。可见,传统做法从劳动力需求角度来研究扩大就业的对策尽管有它的合理性,但它往往只注重短期作用而忽视长期效果,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在知识经济社会,把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同发展技术教育联系起来,不断增加人力资本投资,从提高人力资本质量的角度来研究扩大就业的长期性对策,应当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要将解决下岗职工的就业问题,主要是要更新他们的知识,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实行终身教育。将就业培训与远程教育、网络学习及高校教育等相衔接,并由高校及国家正规培训机构实行“累积学分制”,即当短期学习或培训某一专业或技能的学分达到规定水平时,可授予相应的文凭和技术资格等级证书,所需经费实行政府、企业和个人三方投资,也欢迎其他资本进入该领域中来,以转化更多的低质人力资源。
参考文献:
[1]刘洪静。浅议国有施工企业下岗职工社会保障制度[j].现代经济信息,2010;18。
[2]吴翠珍。构建下岗职工再就业社会保障体系[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01。
[3]李杨,夏艳。下岗职工非正式社会支持与再就业求职行为研究[j].求实,;06。
[4]袁高鹏。关于完善下岗失业人员社会支持体系的思考[j].生产力研究,2004;03。
法学的论文篇八
法学论文的写作,虽然没有固定的模式,但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欲写出高水平的法学学术论文(亦称“法学学术理论文章”),必须既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坚实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功底,又掌握并且能较熟练地运用写作技巧。现就与此有关的问题,阐述如下。
学术论文,也称学术理论文章。它是指在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领域内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学研究成果的论文。法学学术论文,是指在法学领域中对某个学术理论问题进行专门的系统的科学研究,并且表述某些研究成果的论文。“学术”,是指有专门的、系统的学问和方术。“理论”,是指科学的论点、论据及论证的体系。法学学术论文,就其功能而言,它既是探讨法律科学问题,进行法律科学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阐述法律科学研究成果、进行法学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法学学术论文,一般包括:论点、论据、论证三个要素。
法学学术论文,就其性质而言,属于论文中高级别的具有创造性的论文。它要求作者对法学学术理论界的某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提出新的学说,新的构想;或对以往的法学理论、法学观点有较多的新发展或深入开拓;或对法学中的旧学说提出不同的独立见解;或论证法学旧学说错误、疏漏之处;或提出新的法学预见、构想,启迪后人研究,等。凡法学学术论文,其要求均应如此。本文所言之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仅指篇幅一万字左右的立论方式的法学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等法学。
除外)的写作,至于驳论方式的法学论文的写作暂不涉及。
(一)法学学术论文,一般说来应当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学术性,即指论文对法学学术理论问题具有科学的论证性;。
2.理论性,即指论文运用充分占有的材料,经过严密论证将法学中某个或某几个问题“升华”到理论高度,从而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的思辩性。
3.创造性,即指论文论述的法学问题“发前人所未发”,探求法学中前人没有发现的规律或匡正通说的独创性。
4.专业性,即指法学论文对法学学科中的某个或某几个专门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供法学专家、教授、学者研讨和交流的专业性。
(二)法学学术论文的主要要求是:。
1.所研究和论述的法学问题,观点正确,对社会主义革命和法制建设有促进作用;。
2.能推动法学领域学术理论的研究向前发展;。
3.具有学术论文的诸特点;。
4.全文观点与材料统一,层次分明,条理清楚;。
5.论证中逻辑严密,推理正确;。
6.所用的法学语言准确、概括、精炼;。
7.文风庄重,就事论理,据理立说,以理创新。
(三)从总结前人的经验观之,要写出质量高的法学学术论文,论文的作者应当具备相当高的素质。择其要者是:。
1.具有相当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并能用马列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去研究实践中(如公安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匡正旧说。在研究中能以辩证唯物主义作指导,用发展的、辩证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不犯或少犯形而上学的、机械的、片面的等错误。
2.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功底,即在法律专业领域内发现新问题,经过调查研究和证明,能独立地做出超越前人的新结论。
3.具有经过严格科学训练的科研能力和智力,即观察问题思维敏捷,概括事理水平较高,论证问题逻辑严密,创造新见能力很强。
4.具有不畏艰难,坚持真理的精神,即不惧怕研究中碰到的任何困难,即使遇到困难,也能想方设法地去克服,为取得研究某个问题的成功而奋斗不止;在法学科研和写作中,不唯上、不唯书、不唯旧说,不畏权威,只唯实,只唯新;对于符合客观事实的真理敢于坚持,对于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结论敢于作出。
由此可见,欲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必须加强上述素质的培养和训练。
(四)要写出好的法学学术论文,作者应当具备某些条件。它们主要是:。
1.充分了解法学学术界在自己的论文题目所含内容方面已有的成就。法学学术界已研究和争论的问题很多,对自己来说,应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研究的论文在法学学术界是否有人研究过?如果有人研究过,还应了解已取得哪些成果?如果对此有争论,应了解各种观点的论点及论据是哪些?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只有在了解上述情况的条件下才能确定自己选择研究什么新问题(即选题),才能不再研究前人已经研究过的问题,不再作重复的劳动甚至是无效的劳动。
2.充分掌握与自己论文有关的主要资料。掌握必要的资料是写好法学学术论文的基础。所谓必要的资料,是指写作论文所必不可少的资料。欲掌握这些资料,首先应收集与论文有关的所有资料,经过筛选,择取主要资料,在写作论文时对它们妥贴地加以利用。这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备料工作,必须做好。否则,写出的论文就缺少坚实的根基,质量自然不高。
3.有充足的写作时间。写作法学学术论文,从选题、收集资料、编写提纲到行文写作、修改定稿等,需要很多、很长的时间。关于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时间,且不说写博士、硕士论文需要一至两年,即使是写一篇一万字左右的法学学术论文,也必须花费几个月乃至一年的时间。既想写出高水平的法学学术论文,又想在十天半月之内一举成功,即使是写出来了,质量也不会高,其结果,必然是欲速则不达。这是因为,写法学学术论文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科研活动,在很短的时间内是无法取得高质量的科研成果的。
4.有充沛的写作精力。写作法学学术论文,既是一项艰苦的脑力劳动,又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活动。一旦写作提纲定型,从行文开始,就必须集中一段时间,夜以继日地将论文一气呵成。如果自己没有充沛的精力,是难以完成此任的。由此可见,充沛的精力也是写出高质量法学论文的一个重要条件。
法学论文选题,有广狭二义之分。广义上的选题,是指法学科学研究中选定的课题。所谓课题,是指需要研究或讨论的法学学科领域中比重较大的项目。狭义上的选题,是指选定法学学术论文的题目。所谓题目,是指法学论文的标题(或称“名字”)。本文所言之选题,特指后者而不是前者。
选题在论文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论文题目选得准、选得恰当,写作就能顺利进行。所谓论文题目选得好是“论文写作成功的一半”之说,就是这个道理。选题的作用主要有:。
1.能确定研究方向。法学研究发展很快,门类繁多;法学中待研究的题目也不少。选定了某个题目,就确定了法学研究的方向和主攻目标。方向定得准,目标愈集中,写出来的法学学术论文成功的可能性就愈大。
2.能促进构思活动。法学学术论文写作是一种精神劳动。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是为获得法学研究成果而进行劳动的体现,也是客观事物在作者头脑中经过反复思考后反映出来的产物。它需要自己围绕学术论文的题目进行深思熟虑的和绞尽脑汁的构思和论证。选定一个好的法学论文题目,就能促进上述构思活动的深入顺利开展。
3.能指明写作思路。学术论文的题目选定之后能促使自己构思怎样开头,怎样发展,怎样深入,怎样完篇;考虑应当将哪些材料置于论文的前半部分,哪些材料置于论文的中间或后半部分;考虑怎样论证和运用哪些论据论证更有说服力,等。
(二)法学论文选题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其原则诸多,择其要者主要是:。
1.有研究价值。它是指法学论文题目有学术价值,即有助于法律专业和法学学科的发展。
2.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是指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指导或促进作用。法学论文题目,应当有助于立法司法和教育公民守法,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推动作用。
3.有创新性。它是指该题是前人没有研究过,根据这个题目写出来的法学学术论文,能填补本专业的空白。
4.有深入研究的必要性。它是指自己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的题目虽然有人已经写过,但内容不深刻或不全面,或有疏漏甚至是谬误之处,自己选定的题目,角度比他们更新,写出来的内容有较多的创见和发展。
5.有强烈的创作欲。由于写作法学学术论文需要付出艰辛的脑力劳动,要克服重重困难,而要做到这些,就需要自己有主动的强烈创作欲望。实践表明,只有自己想写且非写出来不可的题目,经过一番努力研究之后创作出来的论文,才可能是高质量的论文。
6.符合自己擅长的法学专业。这是指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题目,是自己擅长的法学专业内的题目。法学学术论文,是法学专业性、学术性很强的文章。只有选定自己擅长的法学专业的题目,由于法学专业基础知识厚,造诣深,写作起来就会得心应手,左右逢源,论证严密,质量甚高。
7.吸收相关学科的知识,使法学专业知识与经济学、社会学、伦理学、逻辑学、生命科学、信息科学等知识相融合。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写出创新突出,紧跟时代发展潮流的学术论文。
8.本人力所能及。它是指根据自己的法学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能写出来的能力,因为具有能写出此题的能力,就会在较短或有限的时间内又快、又好地将法学学术论文写出来。如果某个选题很有学术价值,但因自己能力有限或不及,即使竭尽全力去写,其结果也写不出高质量的法学学术论文,这样就会事倍功半。
9.题目大小适中。它是指选定的法学学术论文的题目与所写出的内容要恰当。题目太大,由于篇幅或时间有限,就会草率成篇、面面俱到、蜻蜓点水,研究不会深刻;反之,题目过小,内容难以展开,说理不会透辟,因此,论文的质量也不会高。有鉴于此,必须注意所选择的题目大小应当适中。在是否选择大题目或者小题目的问题上,对于写出字数在一万至二万的学术论文而言,笔者主张小题大作。力争做到:“题目小,内容新,挖掘深,论述精。”
1.选题应避免盲目性。所谓选题的盲目性,是指作者不考虑自己的主观条件和外界的客观条件,灵机一动就定下选题。其结果,要不是写不下去,就是无法展开,造成写作半途而废。
2.选题应避免随意性。所谓选题的随意性,是指作者不下苦功,轻易定题。这样做,因为没有经过深思熟虑,所选定的题目或者包括的内容太多或太少,或者写作难度太强或太易。题目包含的内容太多,写出来的论文会面面俱到没有重点;题目包含的内容太少,就深写不下去,写不出更多的深刻内容;题目太难,可能因为力不胜任写不下去;题目太易,即使写出了论文,其质量必定不合格,所述观点不会有创见。所有这些,都有碍于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
3.选题应当避免偶然性。所谓偶然性,是指本人阅读了他人的文章或听了别人的发言后偶有所获,但认识不深,在缺乏准备的情况下就草率地选定题目,这样做,往往因考虑欠周,资料不多,因而也不可能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
欲写出高质量的法学论文,应当作好多方面的准备,其中,主要是如下三个方面:。
(一)制定研究计划。
研究计划,是指研究的方法、步聚和时间安排等方面的筹划。制定研究计划,包括预先自我规定从哪个方面入手进行研究,先研究什么,后研究什么;从哪些方面着手收集资料;再怎样合理地安排时间,等。只有这样,研究起来就会重点明确,方法和步骤井然有序,防止研究时顾此失彼和做重复劳动等情况发生。
(二)广泛收集材料。
广泛收集法学论文资料,是指广泛收集与法学学术论文题目有关的材料。充分占有丰富的材料是写出高质量论文的雄厚基础。这是因为:。
1.充分占有资料,能了解到与论文有关的问题学术理论界研究到何种程度;哪些问题没有研究过;哪些问题虽已有人研究过但不深刻;哪些问题虽有旧说但需要匡正,等。这样,就能明确自己研究的重点和主攻方向。
2.充分占有了资料后,能拓宽研究问题的视野并提高认识问题的整体高度,为使自己站在前人已研究过的问题的更高层次,为写出更高水平的法学学术论文打下基础。
法学论文资料的来源,从大的方面观之,有直接地从社会调查、访问、实验中获取,也有间接地从书籍、报刊、文件、法规、电影电视、广播和其他文献中得到。收集法学论文资料的途径主要有:从校内外图书馆、资料室已有的资料中去查找;通过做实地调查、社会实践或实习等渠道获得;通过自己的平时观察和做实验获取。
1.自制资料卡片,上面写明资料的题目及简单内容,资料的出处、页码、年、月等;2.自己抄录;3.全部或部分复印;4.剪下自己订阅的报刊上的有关材料,等。在当今信息时代,收集资料的方法可购买有关资料的光盘,可从电脑上查阅或者下载,等等。所收集的材料内容包括:典型事例或案例、有关引文、法律条款、领袖的语录、国家领导人的讲话、历史资料、数字、至理。
名言。
或
格言。
对立观点的论点和论据等。
收集法学论文资料应当注意:1.要全面地收集与自己的论文有关的材料;2.对资料进行整理、分类;3.再选择出写论文所必需的典型资料,以备待用。只有这样,才不会使自己被浩瀚的资料所困扰,甚至被它们搞得头脑发懵,良莠不辨,主次不明。
编制法学论文提纲,是指在收集到了大量材料的基础上,根据论证论文主题的需要编写和制作该论文结构的框架和体系。实际上,它相当于由序码和词语所组成的一种逻辑图表。制作论文提纲十分必要。这是因为:1.它能促使自己从宏观上对全文进行谋篇布局。由于编制提纲需要对材料进行选择;接着按论证主题的需要,对必用材料的使用按先后顺序进行安排和调整;对不必要的材料忍痛割爱,等,因此,这就促使自己对全篇作合理的布局。2.它能使论文的框架视觉化。好的论文提纲能使论文的中心论点、下属论点及论据安排得先后井然有序,层次分明,因而能使自己一看就一目了然,清清楚楚。3.能帮助自己在写作时,按已定的论文框架沿着先后顺序行文和避免重复。由于写作法学学术论文需要比较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完成,有了一份详细的和纲目分明的论文提纲,能使自己按图索骥,流畅成文。
如果没有论文提纲,虽有腹稿,写作起来,由于写作时间较长,在论文写到中间或后半部时可能忘记前半部分已写的内容而又重复写上;或因时间长将应该写上的内容因遗忘而漏写,这样,就必定出现重复或漏写的情况,影响论文的质量。
编制法学论文提纲应当做好两方面的准备:1.确定基本论点,就是确定全文的表达中心。在此之后,再确定下位论点,即阐发基本论点的若干个小的论点。下位论点最好写出论点句子,使其固定下来。确定下位论点时,应根据论证基本论点(上位论点)的需要选用与上位论点逻辑关系最密切、说服力最强的论据。2.选定材料。选定材料,就是选定将要写入论文中的材料。此项工作应从收集到的大量材料中选出最能证明观点(上位论点、下位论点)的材料,并将它们作为立论的依据。这些材料,应当少而精。选择和整理材料应当分清主次。在选定材料的过程中,可采取如下几种办法:把选好的材料按问题分开;将证明每个问题的材料划分为一组;每一组的材料按使用的先后次序排列好。经过对材料作上述整理,又使其与论点连在一起,就便于下一步编制提纲。
编制提纲。要编制一份好的一万字左右的法学学术论文提纲,应当注意三个问题:。
1.有合理的项目。
一般在法学论文题目之下,编制出两个或三个层次的小项目。例如,写明:第一,题目(中心论点);第二,三至四个分论点(下位论点);第三,一至四个论据。第二和第三项的写法,既可用标题写法,即用简要语言,以标题的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又可用句子的写法,即用一个比较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式把该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两者各有所长,各人可视自己的需要择一。
2.采用有效地编制论文提纲的方法。
其方法主要是:。
(1)拟定标题,即自己给论文起名字。它要求标题能传内容之神,名副其实,使读者看了一眼便知:论文所概括的全文主要内容。
(2)考虑构篇大小和顺序安排,既考虑全篇从哪几个方面,或按什么顺序展开、阐述基本论点(全文的逻辑结构框架);又逐个安排每个下位论点,再依次考虑每个段的安排,把准备使用的材料按构思的顺序标上序码并排列好,以备行文时使用。
(3)全面、反复地检查提纲,作必要的增、减或调整。
3.编写内容详简适当的论文提纲。
提纲分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的内容只包括论文题目、下位论点,详细提纲除此之外还包括论证下位论点的各种证据。一般说来,宜编制详细提纲。因为编制这种提纲,一则能帮助自己全面地进行谋篇布局,二则能帮助自己在写作过程中有条不紊地进行。
法学论文起草,就是在已掌握的材料基础上,按照论文提纲的框架,写成一篇法学学术论文初稿。起草,就是狭义上的写作,亦即论证论题。起草在整个写作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主要表现在:1.起草,能把自己欲论证的问题,写成一篇法学学术论文草稿,并使其初步固定下来。2.起草如同“一朝分娩”,能使科研工作草创初成。这比在收集资料、编制提纲那个“十月怀胎”阶段的工作又前进了关键性的一步。
(一)起草必须对论题进行充分、有力地论证。
所谓论证,就是对论文的中心论点进行说理的证明。古人云:“君子学以聚之,问以辨之。”做学问和写论文就是要“聚”、要“辨”。“聚”,就是收集资料;“辨”,就是分析、研究、起草的过程,就是提出论点、论据和运用论据进行论证的过程。提出的论点,应当符合正确、严密、鲜明、集中和深刻的要求。提出的论据,应当符合真实、典型、恰当、新鲜的要求。进行论证应当符合讲透道理和使“据”与“证”有机结合起来的要求。
(二)在进行论证过程中,可采用事实论证、事理论证、比较论证和因果论证等形式。
1.事实论证。所谓事实论证,就是运用客观事实资料作为论据而展开的论证。它是常用的、简便而又准确的论证方法之一。事实论证过程中,可采用夹叙夹议、纵横并举、点面结合、连续排比、优劣对比、有总有分等方法进行。事实论证的一般要求是:既可以用重大的客观事实、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典型案例等,也可以用平凡的客观事实(如一般事例、案例、数据等);应尽可能选择运用人们知晓的客观事实;事实材料应力求新颖,富有说服力。
成语。
警句等)两种方法。采用事理论证应当注意做到:思想敏捷,说理透辟;引证的内容准确典型恰当和自然,能点石成金。
3.比较论证。所谓比较论证,是将甲事物与乙事物进行比较的一种论证方法。比较论证常用的有类比论证、对比论证和差比论证三种类型。(1)类比论证,是指把本质上有相同或相似点的同类事物进行比较,通过已知的甲事物的某种属性推导出乙事物亦具有这种属性的论证方法。采用类比论证的要求是:用以类比的事物必须同属一类事物;同类事物相比,必须有本质意义上的相同点或相似点。(2)对比论证,是通过对两种对立的事物的对照分析来进行说理的方法。它是人们经常采用的说理的方法之一。对比论证可采用横比和纵比两种。“横比”,就是横向比较,即将相互对立的这种事物与另一种事物或一事物的这一方面与另一方面进行对照比较,以达到分辨是非、褒贬好坏、扬善抑恶的目的。“纵比”,即纵向比较,是通过对某一事物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情形的对比分析,以揭示事物现实与历史的矛盾的论证方法。横比和纵比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对比的着眼点,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在论证社会主义的法律或某种法律的优越性时,可以采用对比论证中的纵比方法。(3)差比论证,是通过具有差异的两种或两种以上事物进行比较分析,以论证论题的方法。采用差比论证时应当注意:既看到它们的相同点,又看到它们之间的不同点;在差异比较分析中,着重点放在不同点上;为充分揭示出差异点,应当善于从不同方面去发现差异点。在比较中国法律与外国法律、民法与刑法的差异时,可采用这种论证方法。
4.因果论证。所谓因果论证,是指运用对客观事物本身或客观事物之间因果关系,分析、研究所得到的材料,对论文所确立的论点进行的论证。因果论证可采取并列、层递、转换、推论等方法。(1)并列法,是指运用两个以上各自独立的同类性质的因果分析来证明论点的方法。(2)层递法,是指通过逐层、连续地阐明事物的多方面的因果关系来证明论点的方法。采用此法,通过逐层地阐明因果关系,使人们认识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看到事物的本质。(3)转换法,是指通过阐明事物之间互为因果的关系来证明论点的方法。采用这种论证方法,必须首先弄清从一个角度看,此一事物是因,彼一事物是果;从另一个角度看,彼一事物是因,此一事物是果的这种因也是果,果又是因的复杂关系。(4)推论法,是指凭据因果关系用已知推论出未知来证明论点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应当注意:已知事实与未知事实已有因果关系;推论必须符合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要求。
除了运用上述方法以外,还可以采用逻辑上的演绎法和归纳法。所谓演绎,就是从一般到特殊;所谓归纳,就是从特殊到一般。它们亦是写作法学学术论文中运用证据证明论点的常用方法。
(三)法学论文写作应注意正确地使用法言法语。
法学论文的法言法语,要求具有准确性、抽象性、逻辑性和论辩性。准确性应体现出用词贴切和造句恰当;抽象性应体现在概括、简洁和精要、深刻;逻辑性应体现出合乎逻辑合乎事理,严密有序;论辩性应体现在从正面论述和从反面辩驳两个方面。法学学术论文的法言法语,应用法律专业用语。例如,法的本质、国体、政体、犯罪、犯罪构成、罪责自负、证据确凿、定罪量刑、罪刑相应、畸轻畸重、法人、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自然人、行为能力、责任能力、连带责任、事实婚姻、法定年龄、责任能力,等等。
(四)法学论文起草过程可以采用的两种写作方法。
1.一气呵成法。所谓一气呵成法,就是根据已有的材料,按照提纲的先后次序,一鼓作气地、从头至尾把全文写出来。这时,不管在写作过程中发现什么问题,诸如观点不深刻,材料不充实,结构不严谨,以至某些文字不通顺等,一般不作修改,将它们留在全篇初稿完成之后再考虑。采用此法,能使自己思路不中断,集中一切精力和时间将论文的轮廓描绘出来,保证写作的进程。如果在写作过程中为修改或增加观点,考虑如何遣词和造词等停顿下来,就会中断思路,分散精力,妨碍一气呵成。正因为如此,此法是一种最普遍的起草方法,为大多数人所采用。
2.分块合成法。所谓分块合成法,是指作者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先写提纲中自己已考虑得比较成熟的部分,然后写完其余部分,再排列组合成一篇完整论文的方法。采用此法,自己不受提纲中部分与部分之间先后次序的限制,对某一部分认识成熟就写那一部分,然后,再“养精蓄锐”,集中精力“击破”其他相对难度较大、初时考虑还未成熟的部分。上述两种起草方法各有优劣,至于自己采用哪一种,应根据本人的情况决定。
一般而言,法学论文中都会或多或少地有引文和加注。对这两个问题,必须知晓。
1.关于引文问题。所谓引文,是指在法学论文写作过程中,由于论证上的需要,引用经典著作或文献中的内容、法律条款或其他内容的原文。引文的作用主要在于增强自己对论题的论证力。引文时应当注意两点:引文在论文中应尽量少而精,切不可求多;引用经典著作、文献资料,不可断章取义,各取所需,而应当按原著的本意引用。引文有两种:第一种是直引,即直接引用经典著作、文献或法律条款中的字、句、段、条、款等,作为论证之根据。直引时应当注意:原则上,直引的内容须与原文相符,不能有任何差异;没有正式公布的文献资料、法律条款、内部文件等内容,一般不得引用。第二种是意引,即对经典文献、法律条款等原文经过作者加工、改写或概括之后引用其主要意思。意引时应当注意:意引写出的内容相对原文应当浓缩;意引的意思必须符合原文的意思,不得篡改或歪曲。法学论文引文的方式,常用段中引文而很少用提行引文。段中引文,是指将引文加写在论文之中。如果是直引,应在引文的首尾字之上加引号;如果是意引,可只在引文前加冒号,也有的不加冒号而加逗号。无论直引或意引,均需注明引文的出处。
在引文问题上,当前有一种很不好的倾向,即有的作者,既不考虑被引之文是不是精典之述,也不管是否与引文能质证相符,而大段大段地引用外国不知名的律师、法官等人的话语,以充自己论文的字数,简直是良莠不分,兼收并蓄。这不仅削弱了论文的论证性,而且使人感到有拼凑文章和外文资料汇编之感。其效果是十分不好的。对此,应当以此为戒。
2.关于加注问题。所谓加注,就是注明出处。其作用在于使编辑和读者知道引文出自何处。加注有四种方法:段中注,即夹注,将引文用括号标明;脚注,即在有引文的页脚注明出处;章、节注,即注在一章一节之后;尾注,即把注附在全文末尾。
修改就是改正论文草稿中的缺点或错误。修改是一项艰苦的劳动,古人云:“改章难于造篇”,其理就在于此。正因为如此,法学论文的作者应当把修改当作一项再创造。要有责任心和耐心,决不可有凑合和厌烦情绪。只有有了这种认识,才会有对论文草稿进行反复修改的决心和恒心,才能把论文修改好。
修改有重要意义:1.能更加深刻地反映自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经过修改,能促使自己一次或多次地讨论文中的某个或某几个问题,进行思索,使认识进一步深化。2.能更准确地表达自己对事物的认识。因为,在修改过程中,自己对草稿中的某些字、句、段进行推敲和修改,使论文表达的意思更准确,亦即更准确地表达了自己对客观事物的认识。
修改包括两个内容:1.从内容方面应当考虑修改的是:写作的目的是否表达清楚;基本论点是否明确;下位论点与中心论点是否“合拍”;论据是否充分、有力。2.从形式方面应当考虑:题目是否简明、贴切;论证是否深刻;详略是否得当;结构是否严谨;文字表达是否准确;文面是否合格。
修改的具体方法是:增、减、删、换、移。为了提高修改质量,还应当采用如下方法进行再修改:搁置一段时间再修改;深入调查研究之后再修改;查阅有关资料后再修改;听取同行意见后再修改。
就是把已修改过的稿件,眷清定型。眷清应用稿纸,一般以用20×20,每页400个格的稿纸为宜。眷写时,应用蓝色或蓝黑墨水眷写。眷文务必做到字迹工整。眷清时应当随手标上页码,以免串页。眷清之后,再将全文检查两至三遍,对不当之处还可以更正,直到自己认为没有任何错、漏和自己感到满意为止。目前,已广泛用电脑打印。印成后,也应当反复校对。成文后,最好留有软盘。只有使论文达到这个程度,一篇高质量的法学学术论文才算最后完稿。
法学的论文篇九
个人相片。
姓名:
性别:
女
民族:
汉族。
1986年5月30日。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未婚。
身高:
156cm。
体重:
51kg。
户籍:
广东湛江。
现所在地:
广东湛江。
毕业学校:
湛江市师范学院。
学历:
本科。
专业名称:
法学。
毕业年份:
工作年限:
一年以内。
职称:
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
全职。
职位类别:
销售行政及商务-销售行政专员/助理。
人力资源-人事助理。
行政/后勤-行政专员/助理。
职位名称:
人力资源助理;行政助理;销售助理。
工作地区:
湛江市;。
待遇要求:
可面议;不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
一周内。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英语cet-4;普通话标准。
计算机能力:
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时间。
所在学校。
学历。
9月-207月。
湛江师范学院。
本科。
9月-207月。
华南师范大学。
专科。
培训经历:
时间。
培训机构。
证书。
工作经历。
所在公司:
太平洋网络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范围:
年3月-2008年7月。
公司性质:
外资企业。
所属行业:
互联网、电子商务。
担任职位:
销售部助理(实习)。
工作描述:
排期、销售合同起拟、行政后勤。
离职原因:
实习合同到期。
所在公司:
麦当劳餐厅。
时间范围:
公司性质:
外资企业。
所属行业:
餐饮、娱乐、酒店。
担任职位:
服务员(在校兼职)。
工作描述:
餐厅内所有岗位的操作。
离职原因:
兼职合同履行完毕。
所在公司:
湛江市中油茂昌石油有限公司。
时间范围:
年2月-3月。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
所属行业:
贸易、商务、进出口。
担任职位:
行政文员。
工作描述:
协助部门主管开展公司日常行政事务,具体如下:1、企业对内对外文书草拟,包括公司管理制度、公示公告、对外职能部门沟通文书。2、员工考勤统计。3、员工档案的建立、更新、统计、保管。4、公司资产的保管及维护,办公用品的派发。5、小额采购。6、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企业文化的'建设、企业户外活动的策划、组织、执行。
离职原因:
个人对职业的重新定位,希望接受更多的挫折与多元化企业文化。
其他信息。
自我介绍:
1、执行力强。一年时间的企业行政部门工作经历,熟悉企业行政事务流程,独立承担公司内外勤事务工作、企业文书材料书写、部门人员协调等各方面能力得到很好的施展,学习能力及创新能力的工作素养进一步提升。
2、责任感意识强,积极独立开展本职工作。对人力资源有一定基础的理解,曾参与薪酬调整、人员架构优化、员工考核等相关工作。
3、注重细节,工作严谨,灵活与原则相平衡。
4、中共党员,人品端正,职业道德良好。
5、兴趣广泛、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
6、本人联系方式为lukunlife@/15876392031。
发展方向:
如能获得贵单位的认可,将在入职后尽快学习熟悉职务工作内容,可独立承担工作任务及责任后,勤思考,常动手,创新工作思维,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其他要求:
1、入职初期能进行较系统的工作内容培训。
2、通过工作能力的增强,福利待遇能有所提升。
联系方式。
法学的论文篇十
个人相片。
姓名:
大学生个人简历网。
性别:
男
民族:
汉族。
1988年4月17日。
证件号码:
婚姻状况:
未婚。
身高:
173cm。
体重:
65kg。
户籍:
广东湛江。
现所在地:
广东湛江。
毕业学校:
湛江师范学院。
学历:
本科。
专业名称:
法学。
毕业年份:
2011年。
工作年限:
一年以内。
职称:
求职意向。
职位性质:
全职。
职位类别:
律师/法务。
行政/后勤。
人力资源。
职位名称:
助理;。
工作地区:
湛江市;其他;。
待遇要求:
可面议;不需要提供住房。
到职时间: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英语一般;。
计算机能力:
综合技能:
教育培训。
教育经历:
培训经历:
时间培训机构证书2011年6月-2011年7月遂溪信用社。
工作经历。
所在公司:湛江市赤坎区法院时间范围:2010年11月-2011年1月公司性质:其他所属行业:协会、社团、政府公用事业、社区服务担任职位:书记实习员工作描述:在法院,我主要的工作是接待当事人、阅读卷宗、写法院简报、协助法官写作判决等法律文书;有时候,还会和法警给当事人送传票和法律文书。离职原因:
所在公司:湛江霞山区法院时间范围:2008年7月-2008年8月公司性质:其他所属行业:协会、社团、政府公用事业、社区服务担任职位:书记实习员工作描述:主要负责档案的装订、打印传票和入庭前告示等。离职原因:
其他信息。
自我介绍:
2010年参加了司法考试,担任过民事审判庭实习生;在法院实习锻炼了沟通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处事稳重;工作踏实,责任心强,再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信息获取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在班上曾担任体育委员、班长,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抗挫折、抗压力能力良好。有很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发展方向:
/收集。
其他要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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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论文篇十一
正文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卫生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在卫生你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卫生法律关系参与人在法律地位上即存在平等性,又存在不平等性。一方面,在除卫生管理以外的卫生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具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由于卫生活动的专业性,在意思表达上,即是法律地位平等的双方主体也达不到完全的真实、一致,表现出不平等性。卫生法律关系是卫生法对个人和社会健康利益的确认和保护。它以卫生法对个人和社会健康利益的'确认为形式,以实现卫生法对个人和社会健康利益的保护实质。卫生法律关系所体现的利益是个人和社会的健康利益。促进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是其根本目标。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机构是卫生法律关系中的必然主体。其它各方参与人因卫生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不同而有所不同。卫生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有主体、内容、客体,这三个要素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如果缺乏其中任何一要素,该卫生法律关系就无法形成或继续存在。主体:即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主要包括卫生行政部门、卫生机构、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公民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内容:即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所享有的卫生法律权利和应当承担的卫生法律义务;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与人身紧密相关的其它利益。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卫生权利和承担的卫生义务。卫生权利:是卫生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依照卫生法规定,根据自己的遗愿实现自己某种利益的可能性。它包含三层含义:
(3)权利主体有权在自己的卫生权利遭受侵害或者义务主体不履行卫生义务时,请求人民法院给予法律保护。
卫生义务:是卫生法律关系中的义务主体依照卫生法规定,为了满足权利主体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它包含三层含义:
(1)义务主体应当依据卫生法的规定,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以便实现权利。
主体的某种利益;
(3)卫生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受到国家强制力的约束,如果义务主体不履行或者不适当旅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特征是:1,是在卫生管理和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基于保障和维护人体健康而结成的法律关系。
2,是由卫生法所确认和调整的社会关系,必须以相应的卫生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3,是一种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
综上所述,通过对卫生法律关系的梳理,可以看出医疗卫生法律关系是指基于保障和维护人体健康而结成的多层面的、纵横交错、内外交叉的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然人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依据卫生法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中医疗卫生宪法法律关系表现为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现代国家应当构建起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医疗保障体系,从而维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医疗卫生民事法律关系表现为卫生服务提供方与接受方之间的关系,但鉴于卫生行业的特点,这又是一种不完全平等的特殊的民事法律关系;医疗卫生行政法律关系主要表现为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既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有监督与被监督,以及救济等关系;医疗卫生刑事法律关系反映的是国家公权力对医疗卫生活动中的犯罪行为进行追究制裁时发生的各种关系,是医疗卫生法律关系的必要补充。是在卫生管理和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基于保障和维护人体健康而结成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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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论文篇十二
血液透析是治疗急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有效替代疗法之一。随着人类平均寿命的延长,老年患者需要透析治疗也逐渐增加。而老年患者由于受疾病本身、透析并发症以及家庭、社会的影响,患者容易产生各种心理问题,其后果不仅导致引发免疫力下降、影响生活质量,更为严重的是引发透析并发症,从而增加治疗风险,因此做好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的心理护理至关重要。
1影响患者心理的因素。
随着年龄的增大,机体抵抗能力减弱,同时患有多种疾病,相同的疾病与年轻人相比造成的并发症较多、后果较重。老年人最忌孤独,加之文化水平有限和对疾病的恐惧,极易产生失落感,对生活失去信心和乐趣。由于其肾功能多为不可逆性损害,患者一旦了解到除肾移植外,透析是维持生命的最后治疗方法,而它只能代替正常肾脏的部分排泄功能,不能代替正常肾脏的内分泌和新陈代谢功能,往往产生绝望、恐惧的心理。
昂贵的透析费用是透析患者的`沉重负担,一旦无法支付治疗费用随时面临生命危险。患者往往会唯恐自己成为家庭,社会的负担,更加重其恐惧,绝望的心理。透析治疗中的反复动静脉穿刺给患者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各种急性并发症和远期并发症的出现常导致患者紧张和丧失信心。
2心理护理。
1创造温馨的透析环境。
在整个治疗过程中,护理人员要主动热情耐心地向患者详细的介绍血透室的环境及工作人员的情况,讲解血液透析技术的一般知识、治疗作用、操作程序及安全性、可靠性,并为患者提供安静、舒适、整洁的治疗环境。病情较重和行走困难者,应用平车或轮椅接送患者,对可以行走者予以搀扶,使老年患者产生安全感和信任感。
2做好老年患者的健康教育。
由于老年血透患者对疾病的认识以及血液透析相关知识的缺乏,常造成各种心理问题的产生,因此做好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对维护患者的身心健康显得尤为重要。患者开始接受透析治疗时,由于不了解肾功能损害的不可逆性和血液透析的长期性,常表现出盲目乐观,此时护理人员应通过宣传教育使患者正确认识疾病和科学的治疗方法,不要去做有害无利的尝试。一旦患者认识到只能通过肾移植或依赖透析来维持生命,常表现出焦虑、抑郁的心理,此时护理人员应详细讲解血液透析的原理、方法、作用及新的技术进展,让其明白如果做到充分透析,能达到很高的生活质量,从事力所能及的有意义的活动,以体现其自身价值[3]。同时应告诉患者治疗中的各种注意事项,如饮食的宜忌、体重的控制、内瘘的保护、药物辅助作用的重要性,使患者能积极配合治疗。特别值得重视的是部分自费患者一方面求生欲望强烈。
3做好老年患者的心理护理。
法学的论文篇十三
通过学习《医事法学》这门课程,我了解到了一些原因。
伤,执着追求”的精神品质。
况是有权利要求健康的活人呢?
不交医疗费用,对治疗效果不满意,无理取闹以及一些不道德的行为。
他们才是弱势。
赔的目的。
进广大群众对医院的了解。
规不够健全。
完全错误的一方。
的服务融洽医患关系。
心中的信念――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奋斗终身!
法学的论文篇十四
摘要:
卫生法学的学科性质决定了卫生法学教育的实践性特点。从卫生法学教学和医药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来看,加强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在卫生法学教学中,应提升其在专业教育中的地位,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改革和完善教学方法,采用庭审观摩、案例讨论、角色扮演(模拟法庭)、参观、讲座等实践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关键词: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教学方法。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结合的重要性。为此我国已将卫生法规作为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必考科目,卫生法学亦成为医学生的必修或选修课程。由于我国现行的医学教育实行的是大学本科时期高度专业化教育,课程设置是以学科为中心的模式,这种模式保证了医学的自然科学传统,但却忽视了人文科学的重要作用。加之,我国医学生实行的是文理分科的高考升学模式,导致多数医学生人文学科素养缺失。为此,为提高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效果和医学生的卫生法学素养,笔者根据医学生和卫生法学课程的特点,进行了课程的实践教学强化与改革的初步尝试。
一、卫生法学课程的定位。
(一)课程的学科定位。
卫生法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新兴的发展中的边缘交叉学科,也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极强的新兴的交叉学科,是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产生和卫生法律规范的大量涌现而不断发展的边缘学科[1]。是以研究与卫生法律相关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对象的新的部门法学。
(二)课程的专业定位。
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广义的医学生――医疗、卫生、药学、护理、保健和社区服务的高等医学院相关专业及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卫生法学的专业知识,才能适应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达到现代医疗卫生人才的基本要求,实现具有一定医疗卫生专业素养,又懂法律、善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适应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课程的专业定位应是:卫生法学课是医学教育课程体系和职业训练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课程的教学和学习使学生拓宽知识领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明确自己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从事医药卫生工作,遵纪守法,监督执法,抵御违法行。所以,课程也是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重要内容,对专业素质培养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三)课程的内容定位。
根据卫生法学的学科和专业定位,课程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卫生法学基础、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管理法律制度、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医院管理法律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血液及血液制品法律制度、母婴保键法律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内容[2]。同时考虑到各专业的特点,突出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融入专业、行业等的特殊法学问题。兼顾国家资格考试要求,吸收最新研究成果,努力探索其基本法律、法规体系和框架,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高课程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用以提高医学人才相关方面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二、加强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一)适应国家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
早在1998年,教育部就发文要求高等学校要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要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从2003年起,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也提出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时至今日,全国高校都在进行教育教学的改革,许多学科也都打破传统的教学模式,采取多种教学方式方法,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
目前全国所有的医药院校和一部分综合大学都开设了卫生法学课程,该课程也成为医药院校相关管理专业的必修课之一。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在卫生法学的教学上,一些院校进行了教学方式、教学手段等方面的试点改革,比如引进案例教学、“法律诊所”模式教学法等。但大多数学校教学安排还不尽合理,教师的教学方法仍然以传统的灌输式、填鸭式的课堂理论讲授为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以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没有得到较大提高,教学效果较差。笔者在教学中也进行过一些教学改革的尝试,但不够深入,目前仍然以理论讲授为主,缺少实践教学,致使教学与实践相脱节,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较弱。因此需要对该课程进行更深入的改革,增加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社会输送高素质优秀人才。
(二)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需要。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能力的重要方式。现代医药卫生人才不仅要具备扎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及一定的管理知识,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应该具有较强的法律知识。从我国目前卫生法学教学及学生培养状况来看,普遍存在着卫生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较好,实践能力相对不足的缺陷。因此,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仅仅依靠课堂理论教学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进行严格的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传统的理论教学模式已无法适应现代医药卫生管理教育的要求。如何改进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已成为现代教育的重中之重。
通过加强实践教学,使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加深对卫生法学教学中理论知识的理解,使理论知识与实践紧密结合,更好地掌握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同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独立解决现代卫生法律活动中的基本问题的能力,最终,使学生通过该门课程的学习,能够学以致用,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设计思路。
卫生法学的新兴性、边缘性、交叉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决定了课程就理科而言,属文科课程;就文科而言,属理科课程的特性。在进行课程实践教学与改革的方案设计时,必须文理兼顾。既要发挥自然科学以学科为中心的课程模式,保证学科的系统性和完整性,避免忽视人文科学内容的重要性;也要发挥人文学科“以人为本”的优势,规避各门课程联系松散,培养目标不明确的问题。因此,设计并进行由传统“满堂灌”到多种教学方式的运用、完全自主“问题导向学习法”的实践教学与改革的完整尝试才能揭示卫生法学课程教与学的客观特殊性及启示作用。
(一)课程常规教学。
和任何其他学科课程教学一样,卫生法学课程常规教学是不可完全抛弃的,还是需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分别按传统全板书讲授和ppt及多媒体辅助讲授教学方式进行。并按教学日历授课、布置复习题、思考题和作业,按期进行期末考试。
(二)课程实践教学。
卫生法学实践教学要根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进行优选,实践内容典型、具有一定代表性和难度。实践教学选择在学生已经掌握卫生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旁听法庭审理、开设模拟法庭、参观卫生监督、防疫、药品食品管理机构和技术监督部门,加深学生对卫生法律制度的理解及提高实际应用能力。
庭审观摩:主要通过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审理医疗纠纷、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一审、二审案件的旁听观摩,亲身体会法庭的庄严与法律的神圣,了解法院工作程序,巩固所学的卫生法学理论知识,并理论联系实际,激发学生学习卫生法律的积极性。
案例讨论:由教师选择医疗事故、药品管理、食品管理、非法行医等方面的相关案例,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结合所学卫生法学知识进行讨论或相互辩论,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观见习:组织学生到卫生监督机构、药品食品监督机构参观,由监督机构的执法监督人员讲解卫生执法监督程序、观看执法监督相关文书,了解我国卫生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增强感性认识。
听讲座:聘请卫生法学专家、卫生管理实际工作者或律师到学校举办专题讲座,介绍卫生法热点问题、讲解前沿动态和在实践中处理具体案件时的卫生法适用情况。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和职业经验。
讲专题:由学生根据学习重点和难点,自主讲授和讨论。将学生自愿组合为学习小组;然后选择卫生法学的近期社会热点问题,把课程内容分解、组合成单元内容,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探究和解答,最终形成专题讲座,交叉讲专题和听讲座。引导学生针对问题,查询文献资料、获取知识,然后相互交流所获得的知识,并探讨如何用所获得的知识来促进问题的解决。教师只发挥把握方向、布置任务、归纳总结的作用。学生课堂外的学习时间,远远超过课堂上的时间;学生课堂上讨论、讲解的时间多于教师讲解的时间,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现代医学教育模式。
模拟法庭:主要由教师选择经典的医疗纠纷案例,由学生进行角色扮演,模拟法院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辩论、质证,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既培养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应变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也能产生辐射功能,也是间接对学校的其他专业学生进行卫生法治教育。
四、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实施保障。
(一)有充足实用有效的.案例库。
这是开展卫生法学实践教学―案例讨论的基础。无论是理论讲授,还是分组讨论、热点焦点问题分析、教学评价,都要运用到大量的案例,通过案例进行说明、分析、讨论、考核,因此,卫生法学实践教学需要充足的案例储备,并需要对案例按照内容、难度、类别分门别类,组成一个结构完整的案例库,并逐年扩展和完善[3]。案例库应当具有下列特点:全面:即案例库所选案例应当尽可能全面容纳卫生法学的各部分内容,具有全面性;新颖:是指案例库所选择的案例要能够反映最新的法律理论动态、前沿热点和焦点问题、最新法律法规等,具有时代性。精准:是案例库选择的案例文字要精炼,内容要精确,要具有一定代表性,能够综合涉及多种法律关系和法律规范,具有典型性。此外,所选案例还应有适当的难度和深度。
(二)有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
实践教学基地是开展实践教学的基础条件,是联系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纽带。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是卫生法学实践教学顺利进行的保证。鉴于卫生法学学科的特殊性,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的选择与一般法学的实践教学基地有一定区别,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基地重点应是在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以满足和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卫生法学教学特色[3]。
(三)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教师是实践教学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其素质直接影响实践教学的质量。作为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教师应当既具有深厚卫生法学理论功底,又具有卫生法学的实践经验这样的综合素质。在理论上,既要掌握卫生法学基础理论,也要掌握医药基础知识;在实践上,既要具备法学实践经验,也要熟悉医药卫生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实际卫生工作经验,这样才能真正驾驭卫生法学实践教学。而目前,我国卫生法学师资队伍薄弱,有的教师是法学专业毕业,有的教师是医学专业毕业,不是缺乏法学知识,就是缺乏医药卫生知识,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法学和医药学教育[4]。同时大多数教师是从学校到学校,缺乏实践工作经验。为此,必须对从事卫生法学教学的老师进行多方面培训,培养具有医学和法学复合知识结构的教师;同时,也可以从实践教学基地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机构、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等聘请一定数量的具有丰富卫生法学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互为补充,互相学习,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完成实践教学任务,实现卫生法学教学目标。
此外,卫生法学课程的实践教学,需要学校对卫生法学课程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障,奠定卫生法学实践教学的物质条件和必要环境,才能使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教学顺利开展。
实践教学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教学任务,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实践教学的地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评估体系,进一步使实践教学规范化。因此,我们应牢固树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办学理念,克服传统教学模式的不足,强化和优化卫生法学实践教学。卫生法学实践教学不是对实践的简单模仿,也不是对卫生法学理论教学的单纯检验,它有其独特的内涵和规律,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逐步完善,以满足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培养出既全面掌握临床医学技能,又熟悉法律知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1]樊立华.卫生法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3.
[2]吴崇其.卫生法学(第三版)[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1:8-13.
[3]何宁.卫生法学课程实践性教学的设计与思考[j].中华医学教育杂志,2010,30(2):208―210.
[4]杨芳,周新生,潘荣华.医学院校医事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研究[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09,(4):10―11.
法学的论文篇十五
1、毕业论文大纲题目。
应能概括整个论文最重要的内容,言简意赅,引人注目,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
2、论文摘要和关键词。
论文摘要应阐述学位论文的主要观点。
代写论文说明本论文的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
尽可能保留原论文的基本信息,突出论文的创造性成果和新见解。
而不应是各章节标题的简单罗列。
摘要以500字左右为宜。
关键词是能反映论文主旨最关键的词句,一般3-5个。
3、目录。
既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小标题,应标注相应页码。
4、引言(或序言)。
内容应包括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现状,代写论文本论文所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在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理论意义与实用价值。
5、正文。
是毕业论文的主体。
6、结论。
论文结论要求明确、代写论文精炼、完整,应阐明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在本领域的意义。
7、参考文献和注释。
按论文中所引用文献或注释编号的顺序列在论文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
图表或数据必须注明来源和出处。
(参考文献是期刊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外文可缩写)、年份、卷号、期数、页码。
参考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编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年份、版次、页码。
)
8、附录。
包括放在正文内过份冗长的公式推导,以备他人阅读方便所需代写论文的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等。
目录。
序言1。
一、香港基本法解释权的立法2。
(一)“一国两制”构想的落实3。
(二)基本法解释权存在的法理依据4。
1.法律需要解释4。
2.立法原意4。
4.基本法解释权的配置7。
(三)基本法制定程序中的瑕疵8。
(四)基本法解释权立法的重要影响因素10。
二、香港基本法第158条的解读和适用11。
(一)基本法性质的认定11。
(二)基本法解释权的归属14。
(三)基本法解释权行使的原则15。
1.坚持一国两制原则16。
2.维护香港高度自治原则16。
3.法治原则17。
4.高度信任原则--17。
(四)基本法解释权配置的特征18。
1.解释权行使主体复合18。
2.立法性与司法性并存18。
3.常委会完全解释权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有限解释权18。
(五)基本法解释权行使的程序18。
(六)基本法解释权行使的效力19。
三、香港基本法解释权与香港高度自治权的关系21。
(一)香港高度自治权的内涵21。
(二)香港基本法解释权与香港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的关系22。
1.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基本法解释权与其司法权和终审权的关系22。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基本法解释权与香港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的`关系23。
(三)香港基本法解释权与香港的立法权的关系23。
1.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基本法解释权与香港立法会的立法权的关系23。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基本法解释权与香港立法会的立法权的关系24。
(四)香港基本法解释权与香港的行政权的关系25。
1.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基本法解释权与香港的行政权的关系25。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基本法解释权与香港的行政权的关系25。
四、香港基本法解释权制度的完善25。
(一)完善基本法解释权制度运行的配套立法26。
(二)关于香港基本法解释权配置和行使主要所涉及到的机关的建议27。
结语29。
参考文献30。
后记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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