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总结自己的心得体会,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并树立了对自己要求更高的目标。写心得体会时,要注意避免空泛和夸张的描述。在生活中,我始终坚持践行“诚信为本”的原则,这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幸福和安宁。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一
作为一个新进入行政岗位的人员,我一直认为学习行政知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也是我自己的必修课程。在长期学习行政知识的过程中,我积累了不少心得和体会,今天我将这些心得与大家分享。
第一段:行政工作的基本要素。
首先,正确理解行政工作的基本要素,包括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要做好行政工作,我认为必须全方位地了解这五个要素的内涵和执行方式,并且将其贯穿到行政工作的全部流程中。
其次,行政工作必须体现法制化原则。我们必须清楚地知道,执行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法律之中,所有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必须以法律为依据,这是保证行政工作正常运转的基础和前提。因此,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具备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做到尽可能地遵守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不做与法律法规相悖的事情。
第二段:高效的行政管理。
行政工作要想取得高效的管理效果,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素:
1.有效的组织架构。一家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必须科学合理,各个部门之间必须具备紧密的联系和协调工作的能力,这是做好行政工作的基础。
2.明确的职责分工。在行政管理中,每个人都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到责任心强、执行力高、工作效率高。在明确了每个人的职责后,还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分配行政工作的任务。
3.有效的信息管理。在当前信息化快速发展的时代,信息管理已经成为了行政工作的一个关键环节。行政工作要想取得高效的管理效果,必须具备高效的信息管理能力和技术手段。这意味着我们要学会科学规划信息资源,切实提高信息收集、处理、交流和存储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段:学习和应用行政知识。
行政知识的学习是学习行政工作的必经之路。行政知识的学习应该贯穿整个工作生涯,要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具体来说,学习行政知识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充分理解行政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法律法规,了解行政工作的战略思维和操作技巧,加深对行政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2.多读优秀行政案例,了解先进行政管理经验和方法,掌握行政管理创新技能,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3.及时关注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的变化,跟进市场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带着这些变化审视和改进自己的行政工作。
第四段: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在行政工作中,不仅要具备扎实的行政知识和专业技能,还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为了在行政工作中做得更好,我认为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这包括:
1.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在职业生涯中,职业道德具有指导性和规范性。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之后,我们才能明确自己的职业价值和方向,进而为行政工作服务。
2.灵活应对能力。行政工作中,常常面临复杂多变的情况,我们需要快速适应环境变化,具有灵活应对的能力。
3.强烈的责任心。作为一名行政工作者,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要有责任心,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公正行政和社会稳定。
第五段:结语。
总之,在学习行政知识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关注其他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不停地学习和提升自身素质,做到逐步提高。在今后的行政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团队精神,不断完善自己、提升自己,用我们的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行政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我们自己应有的贡献。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二
2月全局开展了实施行政问责制工作,通过这次对问责制的学习,使我深有体会。我认为对于我们来说,认真学习问责制显得尤为必要。我们应该通过问责制仔细反思工作、端正心态,以“问责制”来督促自己,认真领会实施行政问责制办法的精神。做一名领导信任、百姓喜欢的好公仆。
对于问责制的理解,我认为核心是在问责,怎样问责?问谁的责?谁所在岗位的职责范围内出了问题,谁就要负责,就推究到“岗”与“责”的关系上。有句古话说“在其位,谋其政”,即职位所在决定责任所在。行政问责,就是以行政命令为方式的追究机制。“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这是对行政问责制本质的高度概括。实施行政问责制是构建责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加强行政问责制的理论研究,必将有利于行政问责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有利于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行政问责制是政治问责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针对各级政府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而实施的,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结果的一种规范。它不仅是指犯了错、违了法要追究,它的溯及范围还包括能力不足、推诿扯皮等看似有损官体的“小节”还包括公众对政府行为以及政府本身的“合理怀疑”等方面。推行行政问责制无论对促进我国民主政治和社会进步,还是对重塑政府、优化公务员队伍、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都具有积极的作用,有着广泛的影响和意义。
以下是在学习问责制中认识的不足之处:
一、思想觉悟需要提高。对于新形势下的行政问责制办法,不能及时融会贯通于具体实际工作之中,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工作中不力求全面发展,过于片面性,不精益求精。
二、学习动力不足。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不够。没挤出时间学,给自己找客观原因,自己放宽自己,轻视理论学习,致使理论素养跟不上形势发展,了解大局不够透彻。
三、业务知识须进一步增强。现有的知识已不适应当前日新月异的工作形势,新方法、新情况层出不穷,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知识尚有所欠缺;工作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了解的业务知识太局限性,不够全面。
今后的整改措施:
一、在深刻学习、领悟行政问责制的基础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行政问责办法,与自已实际工作相结合,在不违法违纪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学习更多新知识,只有学得更多的知识才能不被岗位所淘汰,胜任自己的岗位,做合格的人民公仆。
二、增强工作创新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找路子,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工作目标任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勇于竞争,不怕挑战,奋发进取,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端正心态、摆正位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要求做好工作,不违反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辛勤耕耘、不畏艰难、随时准备接受组织交予的各项任务。
问责制作为一种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手段,有足够制度作保证,无疑可以增强行政领导的工作责任心,能更好地督促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以更好地增强公务人员的公仆意识。作为一个普通公务人员和一名要求进步的青年也应该做到对工作尽职尽责,无私奉献,应该站在另一高度去要求自己。要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去要求自己。我负责的工作更是要求精益求精,每个核定的金额是否与票据一致,每一张卡的发放、补办、是否符合手续;每一笔费用的征缴记录是否准确,这些都要求我做到尽职尽责。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把学习问责制融会贯通于本职工作中,使其督促、鞭策我,使我更快的进步。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三
第一段:
在我大学的校园里,我学习了许多课程,其中包括行政管理。在这门课程中,我们学到了关于行政管理的许多知识和技能,我们可以应对各种各样的行政问题和挑战。这门课程帮助我了解到了一个重要的事实:行政管理是任何组织中都需要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组织的效率和规范化程度。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学习行政管理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
首先,我学习了理解和应用行政法规的重要性。在行政管理中,法规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们确保了组织的稳定和健康的运转。学习并遵守行政法规有助于我们避免对组织造成损害,并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我还意识到了法规的灵活性,因为当我们面对特定的问题时,有时需要灵活地应用,有时则需要遵守严格的规则。
第三段:
其次,在学习行政管理中,我学习了如何承担领导者的角色。一个领导者必须具备提高团队士气和效率的能力,要有耐心和协作精神,并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此外,一个领导者还应该灵活应对各种情况,并且可以制定符合团队需求的战略和方案,以便更好地满足组织的需求。
第四段:
第三,我学到了如何有效地管理时间和资源。好的行政管理者必须可以合理地分配和利用时间和资源,并灵活地调整计划,以适应不同的环境和工作压力。通过学习如何有效地管理时间和资源,我可以更加高效地完成我的工作,执行组织任务,从而让组织更加有活力和稳健。
第五段:
最后,我学到了如何解决和防止行政问题。在行政管理中,问题的出现常常是难以避免的。学习如何识别和解决行政问题,以及预防潜在的问题是每一个行政管理者必须掌握的能力。这些技能包括思考解决方案的创造性,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的合作伙伴。通过这些学习和经验,我有信心成为一名出色的行政管理者,为组织的成功和发展做出贡献。
总之,在我学习行政管理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许多有价值的经验和技能,并且意识到了如何成为一名出色的行政管理者的价值。我相信学习行政管理不仅可以对我的职业生涯有所推动,还可以帮助许多人在日常生活中获得更好的管理能力。我将永远保持探索、学习和成长的心态,帮助和促进组织的发展与繁荣。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四
第一段:介绍行政问责制的背景和意义(200字)。
行政问责制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推进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实现政府与人民的有效沟通、加强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行政问责制强调公平、公正的原则,激励政府机关更加负责、尽职,同时也对不履职、渎职等行为进行追责,提高了政府的执行效能和公信力。在参与行政问责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行政问责制对于推进改革、落实法治,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段:个人在行政问责制过程中的感悟(200字)。
作为一名市民,我有幸参与了一起行政问责事件,亲身感受到了行政问责制带来的变革。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行政问责制通过建立一套合理、完善的问责机制,使得政府机关在处理事务中更加公正、透明。在遭遇问题时,我们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向政府反映。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平等交流的机会,使我们在问题得到解决时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味道。同时,政府机关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公共权益得到维护。
第三段:行政问责制的问题与挑战(200字)。
然而,行政问责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行政问责的目的在于提高政府的执行效能和公信力,但有时政府机关在问责过程中可能会过于追究责任,对某些责任人过度压力,从而影响到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此外,问责责任划分模糊、问责流程不合理、权力滥用等问题也需要得到解决。同时,行政问责制需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唯有通过多元主体的参与,才能使问责更加客观、公正。
第四段:对当前行政问责制改革的建议(300字)。
针对上述问题,我认为有必要加强行政问责制的立法和规范制定。政府及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准确划定问责的责任主体,明确问责的程序和标准。同时,政府机关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减少权力滥用和失职之风。此外,行政问责制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的参与,建立多元化的问责机制,通过广泛征集社会意见和舆论监督,确保问责决策的公共性和公正性。
第五段:总结行政问责制带来的积极影响(300字)。
经过参与行政问责制的过程,我深刻认识到行政问责制对于改善政府执行效能和公信力具有重要作用。行政问责制在积极解决社会问题、促进行政程序规范化、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通过问责制的实施,政府与人民之间的联系得到加强,市民获得了更多参与并监督政府工作的机会,这也提高了政府的透明度和诚信度。行政问责制体现了社会对公共事务的共同关注和参与,是一项重要的民主改革制度。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仍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问责制,提高其实施效能,以为国家的稳定发展和人民的幸福生活做出更大的贡献。
全文1200字。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五
学习并理解行政知识是每个行政工作者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具备行政能力与素养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我们的工作。在我自己的行政工作中,我通过学习和实践得出了一些与行政工作有关的心得体会。本文旨在分享我的经验和思考,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第二段:重视细节。
在行政工作中,细节决定成败。经常有许多看似非常琐碎的工作需要处理,例如注册文件、更新信息、安排会议等等。如果这些工作没有妥善处理,就有可能会给整个工作带来麻烦和延误。因此,行政工作者必须尽可能注意每个细节并认真处理它们。同时,行政工作者也应该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保证不遗漏任何一个环节。
第三段:沟通和协作。
沟通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技能,它在行政领域中也是不可或缺的。行政工作者需要和不同的人打交道,与上下级、同事、客户、供应商等打好关系并保持良好沟通,从而确保事情可以按照预定的目标和时间表顺利推进。另外,协作也是非常重要的。行政工作通常是一项团队工作,所以能够与同事协作并协调各种资源是必要的。团队合作是取得成功的关键之一。
第四段:解决问题。
行政工作有时需要在快速变化的环境中进行。各种问题和难题可能会出现,这就需要行政工作者具备快速解决问题的能力。处理问题的能力是一项必要且重要的技能,它需要耐心、细心和扎实的知识储备。如果你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问题,那么你就能在工作中受到信任并获得尊重。
第五段:总结。
行政工作需要勇气、毅力和智慧,如果你能够妥善处理各种情况并保持积极进取的态度,你的事业将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我自己的工作经历中,学习和实践行政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通过这些努力,我更好地理解了行政工作的本质,学会了如何与各种人沟通和协调,处理日常工作的细节,解决各种问题,为公司和同事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希望我所提供的心得体会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和影响。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六
通过对《哈尔滨市行政问责办法》的学习,我的感触颇深,对我市下一步的发展策略,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总结有以下几点:。
一、学习《哈尔滨市行政问责办法》的重要意义。
行政问责制度是我市政府提速增效、提高信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有权必有责,政府应为其所有行为负责,对因不作为(有权不用)、乱作为(滥用权力)或不当作为(工作过失)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问责制度不仅是法治政府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而且也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党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同样,作为一个企业实体也要规范内部的各种行为,作为卫生消杀服务这样一个特殊的公司,肩负着全市的病媒生物防制任务,加之大多数单位对目前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不理解,不支持,致使工作难度加大,完成任务压力很大。在这样的情况下,更要认真遵守《哈尔滨市行政问责办法》,以防出现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情况。
二、目前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一)对于新形势下的行政问责办法,不能及时融会贯通于具体实际工作之中,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工作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不力求全面发展,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满足于应付本职工作,不精益求精。
(二)在爱国卫生相关法规、技能知识继续教育上,放松了自我学习,忽视了知识能力的培养再造,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不强。没挤出时间学,给自己找客观原因,自己放宽自己,轻视理论学习,致使理论素养跟不上形势发展,了解大局不够透彻。
(三)业务知识须进一步增强。现有的知识已不适应当前日新月异的安全工作形势,新方法、新情况层出不穷,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尚有所欠缺。工作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干工作时放不开,敢吃苦、的精神不强,抓落实的劲头相对不足。
三、具体整改措施。
(一)在深刻学习、领悟行政问责制的基础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行政问责办法,与现在的业务工作相结合,在不违法违纪的基础上,再加强自律,即也不违反行政问责办法。
(二)增强工作创新意识,工作争强当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更新观念,大胆工作,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找路子,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今年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道德素质修养,树立文明安全企业形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
(四)勇于竞争,不怕挑战,奋发进取,认真执行各项爱国卫生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的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把学习行政问责制所得到的心得与体会,融会贯通于本职工作之中,杜绝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的发生,为工作做贡献。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七
法律专业是个知识繁杂的学科,有着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学法律有有刻苦耐劳的精神,细致谨慎的思维。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我学习了《民事诉讼法》这门课程,第一次接触民诉法这门课程,一开始,我翻了几页,觉得不过如此,我一看就会。
可是,当老师给我们上课时,对该课程进行解读,我觉得我很迷茫,很无知,我不知从何学起,后来,在老师的引导下,我才有了些许眉目。学习民诉法,如果没有雄厚的民法积累和对民事权利司法保护方法、手段、途径多样化的洞悉和感悟,就不可能学好。学习民诉法关键在于运用,多参与实践,积累经验。一、学习民诉法的问题民诉法内容枯燥乏味,晦涩难懂,作为学生的我们,常常感到力不从心,总感觉民诉法就像一串杂色的项链,是由五颜六色的珠子的串连起来的,住不住要点,也理不出各个制度、规则之间的联系,比如,受案范围和管辖之间的联系。
受案范围,又称民事审判权的作用范围或民事裁判权的范围,在以往的教科书中通常被称为“法院主管”,即确定人民法院和奇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分工和职权范围。而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它是在人民法院内部具体落实民事审判权的一项制度。两者都是司法的职权分工问题,但是却又完全不一样,他们之间有何联系,如何联系,我们常为之苦恼;再比如,民诉法的基本原则,民诉法的基本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它有5个原则,那么这五个原则是入耳联系在一起的,它们有着怎样的实际意义;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一股大海捞针的感觉。我们认为民诉法的操作性很强,课堂讲授繁琐,我们许多人都误以为只要进入实践,到那个时候就无师自通了。例如前不久。
我班同学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观摩当中涉及了许多民诉法知识所以许多同学对民诉法就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不过我们在“无师自通”的感觉中有体悟到民诉法的重要性在解决案件时法官律师不掌握民诉法那他们如何做出公平的判决为当事人维护合法利益。所以对于学习民诉法我有几个问题;(1)民诉法从何处入手怎样才能击中要害打牢基础:
(2)民诉法的各个内容是如何联系,环环相扣的;(3)学习民诉法有何意义。二、如何学习民事诉讼法学习民诉法单纯的记忆程序规则是不能体会到民诉法背后的丰富内涵,民诉法的关键在于理解运用。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要打牢基础知识,掌握一些必要的理论,通过研读专著,去学习著名法学家的思维,掌握他们思考的方向。法学家是有着丰富的法学知识的一个知识群体,他们思维缜密,对待一个法律问题能全面客观地辩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就该学习民诉法法学家的著作,充实自己。
在课堂上,老师是最好的引路人,我们要认真对待老师讲授的知识。老师在讲课中会经常穿插一些新的观点,会教会我们一些在课本上找不到的知识。老师从不同角度讲解,与实际结合,这样的效果应该很好。
不仅如此,我们要靠自己去努力,我们要多读,多思考,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对民诉法的某个内容进行思考,比如,一宗合同纠纷案件,它需要什么条件才能上诉,上诉后它要走什么程序,当法官对它进行审理,判决,需要哪些程序。我们对一些基本问题进行思考后,我们就能掌握它的概念,它们之间的联系。三、对老师教学的看法(1)结合实际。我觉得老师讲课经常拿现实生活的事例讲与我们了解。我们在听老师的讲解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对证据的重要性掌握,一个律师想打赢官司,他就得寻找更多的合法证据,法官要对犯罪分子进行判决,也得掌握大量证据。
(2)教会我们做法律人的道理。
“不能自己做自己的法官”“心中存有正义,、目光游走于发条与事实之间”等等,这是老师教与我们的。作为法律人就得有法律巅峰约束,有法律的概念,不能知法犯法,在法律的天平下,从事合法活动。
同时,老师也告诫我们在参与司法活动要防范风险,自我保护,“一入法律,深似海”。
(3)要有案例结合教学。我觉得老师这点不够好,民诉法本来是一门较理论的课程,在教学中很难一言两语解释清楚。所以,老师要多讲一些案例,对案例进行剖析,梳理出民诉法中的概念,要点。四、自我小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关于对民诉法的学习,要从根本上立足,掌握理论知识,扎根实践活动。找出了问题的关键所在,我们就要对问题进行解决。我们要培养法律思维,这一点是我一直在寻找的答案。
我们作为法律人就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思维。学习民诉法,就要从程序法律思维和实体法律思维进行思考,研究。
在所有的法律部门中,民诉法是与社会发生碰撞最为直接、显性的法律之一,通过对民事诉讼过程份追踪、扫描和透视,一个从未接触法律的人也会近距离地感受到法律的存在,甚至由此产生对法律的敬畏。重视司法实践、推崇案例描述,还可使我们精确地丈量法律的表达与实践、书本中的法律与行动中的法律之间距离,生动的展示法律实施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发掘法律背后的逻辑和法律实践过程中的“隐秘”。不惧艰难,多参与实践,多研读理论知识,这样才能有所收获。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八
第一段:引言(字数:100字)。
行政问责制是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和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追究的制度。通过问责制的运行,不仅能够有效地促进公务员履职尽责,还能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我在参与行政问责制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了其重要性与有效性,并从中获得了一系列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问责制的重要性(字数:200字)。
行政问责制是现代公共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问责制的实施,使政府的权力行使受到限制,不再任性妄为。公务员面对问责制会更加谨慎行事,在工作中不敢有丝毫马虎和懈怠。问责制能够打破官僚体制的僵化,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政府更加高效、规范地提供公共服务。同时,问责制也能加强政府对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实施行政问责制需要明确责任主体、问责对象和问责程序等方面的规定。责任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对象是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违法行为的人员。问责制的程序应当经过调查、审查和追责等环节,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处理结果。在实施问责过程中,要注重证据收集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确保对案件进行全面准确的审查。此外,还需留有反思与改进的空间,帮助问责对象认识到错误,并进行整改。
第四段:个人心得体会(字数:300字)。
在行政问责制的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公信力的重要性。只有政府具备良好的公信力,公众才会愿意相信其提供的公共服务。行政问责制通过追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和过错,维护了政府的公信力。我个人也更加认识到自己作为公务员的责任和义务,工作时更加谨慎地处理各项事务,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同时,行政问责制也需要与其他制度相互配合,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对官僚行为的预防和纠正能力。
第五段:结语(字数:200字)。
行政问责制作为一种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对于促进政府的公信力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我在参与行政问责制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了其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且从中获得了许多心得体会。我将继续以问责制为动力,勇于接受监督和批评,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道德水准,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相信通过行政问责制的持续实施,我国的行政管理水平将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九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
第三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受到问责,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章问责的情形。
第五条有下列决策失误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四)决策失误,导致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重复上访,或引发其他严重社会矛盾的;。
(五)决策失误,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重大人员伤亡、生态环境破坏或环境严重污染的。
第六条有下列滥用职权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四)违反规定干预安全生产,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公共安全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疫情或其他重要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七条有下列管理监督不力、处置不当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五)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对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和重大突发事件,未及时有效进行处理的。
第八条有下列不作为或执行不力,影响发展环境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
(五)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
(七)本部门或属下工作人员工作效率低下,态度生硬,服务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的;。
(八)发生影响投资环境或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九条有其他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行为的。
第十条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
第三章问责的方式与适用。
第十一条本办法的问责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第十二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应根据实际情况追究负有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
前款三种责任的划分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界定。
(一)干扰、阻碍、不配合问责调查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问责调查人员,影响公正实施问责的;。
(五)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第十四条党政领导干部具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九条所列情形,并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问责:
(一)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
第十五条受到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第十六条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两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一贯表现、特长等情况,由党委(党组)、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酌情安排适当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如果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除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外,还应当征求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第四章问责的程序。
第十七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本办法中的有关职责。
第十八条党委(党组)、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发现领导干部有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依据下列反映领导干部存在上述问责情形的线索,可以启动问责程序: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材料;。
(二)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批示;。
(三)县级以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
(四)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等提出的意见、建议;。
(五)工作考核、评估、政风行风评议结果;。
(六)处理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查处、审计、巡视等工作材料;。
(七)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
(八)其他反映领导干部存在问责情形的材料。
第十九条发现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情形,纪检监察机关应按照权限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对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情形,组织人事部门应按照权限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需要实行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第二十条被调查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配合调查,阻挠、拒绝或干预调查工作的,调查机关可提请决定机关依照有关规定暂停被调查的党政领导干部的职务。
第二十一条调查机关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情况复杂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情况特别复杂的,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可适当延长调查时间。
第二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问责建议,应当同时向问责决定机关提供有关事实材料和情况说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三条作出问责决定前,应当听取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在案;对其合理意见,应予采纳。
第二十四条问责决定机关可以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作出问责决定。
对于事实清楚、不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问责决定机关可以直接作出问责决定。
第二十五条问责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党政领导干部作出的问责决定,应当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第二十六条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应当制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代问责决定机关草拟。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应当写明问责事实、问责依据、问责方式、批准机关、生效时间、当事人的申诉期限及受理机关等。作出责令公开道歉决定的,还应当写明公开道歉的方式、范围等。
第二十七条《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应当及时送达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本人及其所在单位。
问责决定机关作出问责决定后,应当派出专人与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谈话,做好其思想工作,督促其做好工作交接等后续工作。
第二十八条问责决定机关作出问责决定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事宜,或者由问责决定机关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第二十九条对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人员实行问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条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拒绝执行问责决定的,依照管理权限免去职务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三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及时将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的有关材料归入其个人档案,并将执行情况报告问责决定机关,回复问责建议机关。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有关工作人员与被问责(被调查)的党政领导干部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回避。
被问责(被调查)的党政领导干部有权申请有关工作人员回避。
一般工作人员的回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决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回避,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定。
第三十三条在调查处理过程中,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四条问责决定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五条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问责决定机关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30日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
(一)问责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问责方式适当的,维持原决定;。
(二)问责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问责方式不当的,变更原决定;。
(三)问责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凿的,撤销原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恢复名誉。
申诉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人及其所在单位。
第三十六条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实行问责,适用本办法。
对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领导人员实行问责,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十
问责制度是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而且也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党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接下来就跟着本站小编的脚步一起去看一下关于行政问责。
吧。
3月15日x市政府将正式实施《行政问责则规定》,通过对行政问责的不断学习,我的感触颇深,行政问责的实施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乃至生活作风的转变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对各级行政人员实施问责,对依法行政、恪尽职守,勤政廉洁,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也是我市对提高政府机关工作提速增效,提高政府行风建设、反腐建设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举措。行政问责的实施不但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对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的不断增强是个很好的阶梯。作为一名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我认真学习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并对照自身的。
工作总结。
了以下几点心得:
1、思想观念要进一步更新,适应新形势下的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及时的融会贯穿到所负责的工作当中,逐步改变以前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工作方式,要积极主动,善于创新,争取全面发展,在工作中不断精益求精。
2、学好、学懂、学透所负责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程序的原则性。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使自己的理论素养不断提高,跟上新形势的发展。
3、在工作中勇于竞争,不怕挑战,奋发进取,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及办事处的各项。
规章制度。
认真履行党群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灵活掌握方针政策。
4、端正心态、摆正位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要求做好工作,不违反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辛勤耕耘、不畏艰难、随时准备接受组织交予的各项任务。
5、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找路子,扎实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工作目标任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认真学习行政问责办法,与自已实际工作相结合,在不违法违纪的基础上,加强学习。学习更多新知识,胜任自己的岗位,做合格的人民公仆。
问责制作为一种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手段,有足够制度作保证,无疑可以增强行政领导的工作责任心,能更好地督促行政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可以更好地增强公务人员的公仆意识。
作为一名公务人员,应该做到对工作尽职尽责、无私奉献,要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去要求自己。我负责的工作组织性、原则性很强,需要认真审核每位要求进步的入党人员的手续、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并严格按照时间的规定,限时办结。对于调转、调入党员要进行认真登记,对于区委布置的工作按要求时限准时完成,对于宣传工作要高度重视媒体的重要性,与上级各部门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与沟通,这些都要求我做到尽职尽责。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严格按《党章》规定办事,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履行党员义务。
2、结合自己的岗位实际,继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扎扎实实地搞好各项工作。
3、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行事,严格要求自己,绝不干有损于党员形象、有损于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
4、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提高服务能力,以创先争优为契机,心系群众,力行服务。
通过对《规定》的学习,我的感触颇深,总结有以下几点。学习《行政问责办法》的重要意义行政问责制度是我市政府提速增效、提高信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提高行政效率的一项重要举措。有权必有责,政府应为其所有行为负责,对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问责制度不仅是法治政府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而且也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党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制度。对于新形势下的行政问责办法,不能及时融会贯通于具体实际工作之中,思想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工作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不力求全面发展。
了解大局不够透彻。
(三)业务知识须进一步增强。现有的知识已不适应当前日新月异的安全工作形势,新方法、新情况层出不穷,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尚有所欠缺。工作方式、方法上创新不够。干工作时放不开,敢吃苦、的精神不强,抓落实的劲头相对不足。
三、具体整改措施。
(一)在深刻学习、领悟行政问责制的基础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行政问责办法,与现在的业务工作相结合,在不违法违纪的基础上,再加强自律,即也不违反行政问责办法。
标任务。
(三)加强道德素质修养,树立文明安全企业形象。敬业爱岗,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工作,做实践职业道德的模范。
(四)勇于竞争,不怕挑战,奋发进取,认真执行各项爱国卫生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灵活掌握方针政策,创造性的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把学习行政问责制所得到的心得与体会,融会贯通于本职工作之中,杜绝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的发生,为全市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最大的贡献。
《哈尔滨行政问责规定》已经在20xx年2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xx年3月15日起施行。通过学习对〈规定〉有了更加深刻和明确的认识,可以说本〈规定〉不仅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对问责制的定义,还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范围和执行程序,有效的保障了今后行政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由于错误的行政决策、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下面就本〈规定〉谈一下我的几点学习体会。
一、〈规定〉是对我市民主政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规定〉是一套较为完整的责任体系,它不仅仅局限于行政部门内部的上下级之间和各级政府逐级追究各级官员的责任,在本责任体系中,公众也同样有权利追究各级政府的责任,这样确保了责任体系中没有缺失的环节。宪政体制下的责任政府的首要责任就是对其所作的一切,就与国家相关发生的一切,向公众有所交代。所以,本问责制度,不仅包括对渎职官员的惩罚,更要求政府对公众有所“交代”。对公众没有交代的官员同样是不负责任的官员。本问责制度让掌握公共权力政府官员对其行动负责。简而言之,本〈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彰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优越性。
第二条明确规定了行政问责的范围,无论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指示方面,还是从执行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这样的规定也更加有利于政府的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七条明确和详细的规定了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决策,或者决策失误,那些事项必须向公众公开,让公众知情,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的知情权。因此说本〈规定〉也是对〈人大监督法〉在细小环节的一个好的补充。
八、九、十条明确规定了如何问责和问责的责任,使得从领导到普通工作人员都有了紧迫感和危机感,更加具有约束力和执行力。
五、〈规定〉的问责程序严谨。严谨的运行程序是办一切事务的最根本保障,离开严谨的办事程序,必然导致混乱和无头绪,使本来一件很简单的事变的复杂。问责也是一样,如果没有明确的负责机关和问责程序,就势必造成都管都不管的现象,最后不了了之,一大堆问题没人负责。〈规定〉第四章行政问责程序明确规定了问责的责任机关、问责程序和办结时限,真正地做到了问责工作有的放矢。
本〈规定〉的出台不仅保障了政府的各项政令顺畅执行和落实,还保障了公众对自己提出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答复,提高了政府的可信度,使政府的工作在全面的监督下高效运行,更加主动有效的防范行政过错,减少损失。因此,学习〈规定〉,就要求我们,尤其是单位行政领导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程序做出行政决策,自觉接受上级、公众和舆论的监督,认真负责的做好每一项工作,将人民和政府赋予的权力变成为人民服务的最有利工具。并通过我们的努力工作,不断推进我哈尔滨市又好、又快的发展,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总之,学习〈规定〉的根本目的,我认为就是:积极主动完成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决策,将公众利益作为行使权力的标尺,扎扎实实干好本职工作,提高责任意识防范行政过错。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一
转眼间,我已经结束了对行政法学课程的学习,半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一切都太快了,快的我还来不及看更多的书籍,咀嚼老师的语词,我就要接触更多的专业知识了。其实,我觉得我是没有什么资格谈行政法学,谈感想的,因为我对这门博大的学问了解的实在是太少了,我只能从粗浅的层面讲述一下我对行政法学的看法和学习心得。
1、老师用他那对法学的执着和痴迷为我们逐层解开了行政法学神秘的面纱。
也毋宁说,尊严与正义的理念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并擢升了自己的追求。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
通过《行政法学》课程的学习,我了解了行政法学的特点、行政法的总体结构和基本内容、行政处罚的种类......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外书,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2、我明白了行政法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它相当于一块敲门砖。
它里面所包含的知识都是一些概括知识,同时也是基础知识,何谓法律关系,何谓法律行为。这些都是以后学习其他专业学科的必备工具。所以,在我眼中,行政法学也就是一门工具课。
其次,行政法学其实也是一门很“好玩”的学科。之所以用“好玩”这两个字来形容这门学科,主要是因为:
第一,从表层讲,学习,我们行政法学不必具备很高深的专业知识素养。它所传授给我们的`都是一些基本的概念,对于这些,我们应该侧重于理解,而不用死记硬背。这就好像是一个游戏,游戏里人物、器物千变万化,但是只要我们玩好基础的,我们就有资本升级,反映在我们的学科上就是我们有能力攻陷民法、刑法等敌营阵地。
第二,从深层讲,行政法学可以说是包罗万象。剥开第一层,只要我们稍微加以思索,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二层,剥开第二层,再加以继续追问,我们就可以发现第三层......层层递进,它就好像是一个魔术,能够让我们不断探索,发散思维。
最终,我们会发现,褪尽所有的束缚,法讲的就是人及社会关系,它存在着一个被整个社会所认可的一个规则。总之一句话,对于行政法学,在学习时,我们要抱着一种敬畏的态度,在思考运用时,我们要懂得灵活变通的方法。
3、“模拟法庭之张婉诉某大学拒授学位案”教学活动让我明白了以下几点:
(1)模拟法庭的举办消除了我对法学的误解:法律就是法条,法学学生就是背法条。其实完全不是这样,法学追求的是公平和正义,一部法律的诞生是多种力量博弈的结果,其中必然体现着每个博弈参与方的利益,是各种力量的均衡。各种法律体现着人的善和恶,真实的反映着现实的世界,几千年前的罗马法如此,几千年后的法律也是这样。“如果你不能查出你学生是抄来的。你就不能说他是抄来的。你的学生并没有义务去证明他不是抄来的”。这是罗马法的精神;文明与野蛮的分际,就在这么细微的差别上。
(2)我作为剧本编写员之一,在模拟法庭筹划阶段,经历了熟悉案件、活动策划、确定演员、编写剧本及反复修改、多次排练、教师指导等环节,了解了法庭诉讼的一般流程及法庭人员构成,体会到了法律的严谨,也萌生了对法官的崇敬和对法律相关职业的向往;在模拟法庭审判阶段,我们身临其境,各司其职,完整体验了庭审过程;在休庭阶段,我们都积极踊跃地发表了自己对案件的看法,深刻思考了相关法律知识及司法程序;在模拟法庭最后阶段,在模拟法庭最后阶段,苏天照书记对整个活动流程及同学们的表现给予客观评价,指出不足,并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次模拟法庭活动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通过模拟法庭的现场感和直观感,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的理解,更好的提高辩护双方对适用法条的运用和把握,不仅丰富了医学法学教学模式,也激发出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真正做到“法律进生活”、“法律入头脑”的教学效果。
4、看了那部民告官的影片,我明白了:
(1)作为一名国家公民,更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大学生,学习法律十分重要,我们应该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在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法律是人的行为规范,而人的行为受人的思想所支配,法律要有效地规范人的行为贵在做通、做好人的思想工作,法律通过讲理使人良心发现,并归依法律,可以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做人的思想工作最有效的方法。
(3)法律具有强制性,它强制人们服从,人们不能借口不知道法律、不理解法律而拒不服从法律,在一个自由、民主和法治的社会,越是强制性的东西就越要讲理。法律跟人们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息息相关,如果法律不讲理,无理地剥夺人们的生命、财产和自由,那么这样的法律就是恶法,推行这样法律的社会就是一个不合理的社会。法律应具有权威,但法律的权威最终不是来自“力”而是源自“理”,因为“力”最终也是源自“理”,讲理的法律才有力量可言、才有权威可言。
(3)法律的规则是有限的,但法律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是无限复杂多样的。法律规则是固定的,而其适用的对象是活生生的人,法律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使固定僵硬的规则能够灵活地适应活生生的人,解决这一难题的根本出路在于法律要讲理。
(4)在一个法治社会,法律是这个社会是非、真假、善恶、美丑的最后评判标准,自应是最讲理的事情和地方,如果连法律和法院都不讲理,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是非颠倒、真假不辨、善恶不清、美丑不分的社会,这种社会无正义可言,也无可救药。
(5)从法律的实施来看,之所以要设立法庭,要有严格的诉讼程序等等,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讲理,给人们提供一个充分讲理的地方,保障人们讲理的权利,通过讲理去发现谁更有理,并根据理的有无和多少来分配各自的责任。所以审判也叫审理,审的就是一个“理”字,而审理后所做出的判决书就是一份说理书。
以上是我学习社会法学的一些心得体会,在学习中,我们可能还会遇到很多其他的问题,但我相信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只要我们不气不馁,用心探索,一定能找到良好的解决办法,将社会法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学好、学扎实,进而进行深入研究,共同建设好我国的社会法学!现在我已把学习法学知识带进了生活,我会从日常行为规范做起。同时我还要学会重新的开始,学会管理自己,把自己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中,从而提高自己意志。学会管理自己的生活、时间和情感。只有懂得管理自己的人才能把握自己的人生、才能张扬自己的个性,才能做自己真正的主人,才能驾驭他人。我相信我们的未来将充满色彩,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美好的!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加强对实施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做到权责统一,切实增强了我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并发放了《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手册》,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相关文件材料,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学习文件与对照实际相结合的方式,深刻领会四项制度的精神实质,为检验四项制度学习成果,在局机关开展了四项制度考试,并把考试成绩纳入年底考核范围。
(二)制定方案,公开承诺。
按照省、市四项制度实施的意见和办法,结合林业实际,制定了《******市林业局委员会关于大力开展优化政务环境活动的实施意见》、《**市林业局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市林业局关于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等办法措施,并制定《**市林业局公开服务承诺书》,在政府的网站、报纸、宣传栏上公开我局的服务承诺及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了具体的抓落实措施,对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了相关的落实责任,进一步强调工作纪律。
(三)挂牌上岗,接受监督。
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政务公开为重点,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兑现承诺为关键,以效能监察为手段,以群众满意为目标,要求各科室(站、中心)要把四项制度作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树立服务形象、推进工作的重要保证。结合部门特点,拟定服务承诺事项,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向社会承诺,实现挂牌上岗制度,同时制作了领导政务公开栏和干部职工上岗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成立督查小组,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贯彻落实情况,针对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和整改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履行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严格执行,推进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四项制度,着力抓好干部职工的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使全体干部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理念,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制约,促进干部职工转变作风。坚持说实话、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的好作风。在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工作中,把落实四项制度与学习实践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当前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使推进了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了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取得成效。
(一)干部职工精神面貌有了新的.变化,工作热情高涨,沟通协调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避免了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
(二)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改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办事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有效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问题,确保了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通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四项制度,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拓展了视野,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消除了行政机关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不良现象,做到行政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树立了林业部门良好形象,促进了林业行业“三个文明”建设。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三
近日广播支部开展组织生活,认真学习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入体会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作为一个党员,要勇于承担责任,有所担当,尤其是遇到问题、面临问责的时候,不能推卸责任、置身事外,应该拥有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问责条例的通过代表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党中央对严肃党风党纪的进一步提升,是党中央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的一道政治红线,再次回应了公众对于反腐倡廉的期盼。问责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
问责条例的出台实施,对我们党员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身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定要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在履职尽责的同时,更要严肃问责,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问责条例唤醒了每个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让每个党员头上多了一道箍,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学习并贯彻条例,我们身为党的一份子,人人有责,决不能把自己当作旁观者。
问责条例是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员一定要高度重视,通过学习,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身作则,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但不仅仅是学习理解问责条例,还有问责条例的宣传也需要我们落到实处,通过学习与宣传,我们全体党员才能全面深刻的把握问责条例的本真要义。
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三):《问责条例》责任大于“权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层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四大问责坚持原则,以及问责主体,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时限等。
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问责条例》的出炉,是继中共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再次为共产党员戴上的一个“紧箍咒”.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抓起,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毫不松懈地狠抓“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同时坚持严厉查处腐败行为,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问责条例》的施行,是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效能的利器。问责条例的实施更加强化了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俗话说:权责是把“双刃剑”,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有担当,不能存有畏难情绪、碰到问题不敢抓,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好用,硬办法不能用,不想担责、不敢担责、不能担责,怕困难,做事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其次要正确用好权,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权用得不好就会损害集体和人民的利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做一个合格的好干部。最后要不忘本,谨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坚持为民服务宗旨,以“群众的满意度”作为标准,为民办实事、好事。
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下,党员干部要常思贪欲之害,永弃非分之想,明白权力姓“公”不姓“私”的道理,跳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误区,把权力理解为一种责任、一种约束、一种考验,筑牢思想防线。
(作者: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刘超)。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四
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依法行使权力的重要体现。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对法治建设的不断追求,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公正化、效率化越来越受到关注。自2021年7月1日起,《行政执法问责条例》正式施行,这为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的自我约束,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谈一谈对该条例的感悟和体会。
第二段:条例的制定原因和意义。
《行政执法问责条例》的制定是为了贯彻执行依法行政原则,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该条例的实施,不仅能够增强行政执法的法律性和有效性,也能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制约行政执法机关的滥用权力行为。例如,该条例明确规定了行政执法机关的问责范围和问责方式,针对行政执法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的违法、错误、不当行为,明确规定了问责责任和问责程序,这使得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力行使更加规范、透明和受法律制约。
第三段:条例中的几大亮点。
(1)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该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行使执法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程序规定和确凿证据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执法程序。这意味着,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准确、完整、详尽地收集和审查证据,并在依法审判前严格保密。
(2)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该条例第八条规定,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标准,不能牟取私利、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对于违反行政执法规范的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将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问责,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公正和规范。
(3)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该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应当及时接受监督举报,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同时,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通报和纠正,并对涉嫌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和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段:对条例实施的看法。
从条例看,我国行政执法问责正在逐渐走上规范化、规范化、透明化和有效性的道路,有利于加强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制化、灵活化和科学化,加强司法监管的依据性和有效性,保障公民的权益和提高社会的信任度。同时,条例还规定了各种问责的具体程序和方式,为行业集团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
第五段:结论。
无可否认,社会的发展离不开行政执法机关的保障和规范。《行政执法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行政执法工作者树立了责任意识和严守法规的决心,也为全体公民提供了法律保障,加强了公民向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共事业机构追究责任的信心和勇气。相信,在《行政执法问责条例》推行的合法和规范背景下,中国行政执法将不断发展和进步,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实现法制价值的实现。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五
1997年,党的_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标志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党和国家确立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而依法行政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本保障。党的_大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_大进一步提出了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严格实施.1990年国务院颁布的《盐业管理条例》标志着盐业管理与盐业执法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的轨道,盐业管理部门作为依法成立、履行盐业市场管理的政府授权的行政执法机关,如何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建设,完善对盐业行政执法权力的规范与制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盐,笔者对此作一粗浅思考。
盐业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就是各级盐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食盐专营和小工业盐计划管理的行政权力。盐业部门既是盐业市场管理部门,同时又是食盐专营企业,除中央层面政企分开外,各省、市、自治区都是执法与经营合二为一,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政企合一。盐业行政权力来自于政府授权,就是依据盐业法规的规定,管理盐业市场,这种行政权力不同于其他国家行政机关法定权力或行政机关委托管理。对盐业市场实施行政管理的目的是对食盐进行专营,对小工业盐进行计划管理,以保障食盐安全,保证人民群众食用合格碘盐,消除碘缺乏危害,提高人口智力,提升中华民族素质,促进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它的依法行政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1、盐业行政的法律依据。
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即有法可依。盐业依法行政,所依据的是现行国家盐业法规和规章,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是依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省级人大及其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盐业地方法规、规章是主体。我国盐业属于行政法规的有:国务院1990年3月颁布的《盐业管理条例》,1994年10月颁布的《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1996年5月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有:1991年9月原轻工业部颁布的《盐业行政执法办法》,3月国家计委颁布的《食盐价格管理办法》;属于司法解释的有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各省、市、自治区还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和完善了地方配套的法规、规章。除此之外,还有《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所有行政执法机关都必须遵守的法律,也是盐业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可见,我国盐业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在这一法律体系中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法律功能和效力,为盐业依法行政奠定了法制基础。
2、盐业行政的职权法定。
《食盐专营办法》规定:国务院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全国食盐专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工作。《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规定:国务院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全国碘盐加工、市场供应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负责对本地区碘盐加工、市场供应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授权的盐业主管机构,目前是国家发改委盐管办,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目前各省、市、自治区一般是盐务局或盐管办,是各级政府授权的盐业行政执法机关。对违反盐业法规、规章的案件具有管辖权,包括独立行使盐政执法权,对盐业违法行为调查、询问、取证权,对涉案盐产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及运输工具的检查权,对盐业违法行为批评、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非法生产、运销、购进的原盐、加工盐,没收其非法所得等权利。国家盐业法规、规章赋予各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自辖区内盐业管理工作的权力,是一项法定授权,可以行使,但不得放弃,这种权力既是职权,更是职责,所以各级盐业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就是代表国家对食盐专营的生产、经营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如不履行,就是失职,就必须追究法律责任,也就是行政不作为。
3、盐业行政的法制监督。
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盐业行政执法权力同样也需要监督。行政法制监督是国家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管理活动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监察、督促行为。盐业行政管理为了确保行政执法权的公正、公平、公开进行,一方面实行罚缴分离,另一方面实行分级管理和层级管理。各级盐业行政管理部门制订的盐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和盐政执法公示制等,对自身的盐业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约束,做到程序合法、公正执法,此为内部监督。各级政府和上一级盐业主管部门是盐业违法案件复议部门,负责对下一级盐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监督;各级盐业行政管理部门还参与当地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行政相对人的监督,此为外部监督,通过内外监督相结合,使盐业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盐业行政的存在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盐业行政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了食盐专营和小工业盐的计划管理(其目的是防止对食盐市场的冲销),保证人民群众食用合格碘盐,实现了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目标。但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盐业行政管理出现了一些新的的问题,影响了盐业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主要有以下主要问题。
首先,我国现行的盐业管理法规大多发布九十年代初、中期,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与现行的市场经济不相适应,在运行了十余年之后,需要对盐业法规进行必要的修改与完善。如《盐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私营企业和个人不得开发盐资源,但事实上,在生产环节,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资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一统天下,可让民营资本进入盐业生产;还有,随着小工业盐市场的逐步放宽管理,为有效制止小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对食盐专营的管理有必要上升为法律,因此亟须制定一部《食盐专营法》;甚至出现了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盐业公司卖给私人的违法行为,也必须从法律上予以明确制止。
其次,在盐业法规的制订过程中,由于时代的局限性,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法规条文规定不具体,界定模糊,缺乏可操作性,如在碘盐零售许可证问题上,没有具体的规定,对无证户的处理不明确。二是某些法规条文规定较含糊,没有对行政相对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作出规定,在实践中给查处盐业违法案件造成了不便,如目前比较普遍的碘盐零售户不把私盐放在店中,而是放在家中或是寄存在他人家中,盐政执法人员因无权到店主家中或他人家中检查,难以依法处理,损害了法律的尊严。三是地方法和中央法不一致。按照规定,应贯彻法律优先的原则,地方法服从中央法,下位阶法必须服从上位阶法。不可否认,在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出台的有关盐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对国家盐业法规体系作了补充和细化,但有的地方法,有将食盐专营扩大化之嫌,在两碱(纯碱、烧碱)工业盐放开经营,一些地区对小工业盐、多品种盐实行垄断经营和地区封锁。四是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明显滞后于形势的发展。
最后,在行政法制监督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法制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着重解决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一是由于各地盐政执法人员大多不是科班出身,素质参差不齐,人数又比较少,盐业市场管理幅度较大,特别是人民群众素质提高后,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普遍存在着顾及下级机关脸面,怕得罪或怕当被告而随意维护下级机关处罚决定的现象,即群众痛恨的官官相护。三领导自身素质不高或本身不正,无法履行监督职能或自己的屁股红堂堂,造成当地盐政管理部门不依法办事乃至违法办事而得不到及时纠正。四是由于垂直管理,有所在地政府监督不能而上级又监督不到的现象。
三、完善盐业行政管理的思考。
当前,加强盐业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盐业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随着国家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盐业行政管理涉及到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许可等,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盐业管理部门整顿和规范食盐市场秩序,必须在法制建设方面不断地加以完善,以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我国已加入wto,wto对我国食盐专营制度的影响已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如何运用盐业法律武器,完善盐业依法行政,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捍卫食盐专营制度,已是摆在我们盐业人面前不容忽视的问题。
1、增强盐业法制意识,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加快盐业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提高全民盐业法制意识是盐业依法行政的基础。首先,作为盐业行政管理部门,尤其是盐政执法人员的盐业法制水平要提高,要从思想上重视、从制度上入手,全面提高盐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如对现有在职人员,有计划地进行法制培训、学习、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执法人员的待遇挂钩,以增强责任心,提高积极性。
其次,在盐行业内部普及盐法,自身要依法办事、依法经营,不能一方面你查处别人违反盐业法规的行为,另一方面你自身也在违反盐业法规,如不按计划调运,将不合格盐产品供应给消费者等。要不断提高盐业各级领导干部和盐政执法人员法制理念和法律意识,在全行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最后,强化盐业法制和科学补碘知识宣传,营造食盐专营氛围是盐业依法行政的关键。抓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进行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运用现代宣传工具如网站、宣传画册、墙体标语等,同时,结合5.15消除碘缺乏病日,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开展联合宣传咨询活动,不断提高民众的盐业法制和科学补碘意识,使之具备较强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食用合格碘盐,从而减少盐业违法案件发生,在全社会形成知法、懂法、不违法的社会氛围。
2、坚持依法行政,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依法行政,要做到自身的盐业行政行为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要根据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健全、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一是盐政执法队伍建设。盐政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盐政执法水平的高低,因为每个具体的盐政案件都要靠盐政执法人员去实施,因此要把好入口关,凡进必考,不合格者坚决拒之门外;立足当前,尽可能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选拔到盐政执法岗位,不能把老弱病残或其他部门不好安置的人员安排到盐政执法岗位。同时抓好岗位培训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制度化管理。严格执法证件的管理,盐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职务时,特别是在脱装后,必须挂牌上岗、亮证执法,并严格按照核定的执法种类、执法区域履行职责,以严肃执法纪律。对那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甚至与私盐贩子内外勾结的执法人员中的败类,坚决清除出盐政执法队伍,保持盐政执法队伍的纯洁性。三是实行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如对盐政执法人员到达发案现场时间,盐政执法案卷质量进行量化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荐优、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实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各类行为,依法追究案件承办人员、分管领导甚至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必要时按《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承担因本人原因导致的相关赔偿费用,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有错必究。
3、强化执法监督,保证盐业法规全面实施。
强化执法监督就要加强行政法制监督制度建设,一是落实层级管理。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制约、约束机制,即在行业内,县一级对市一级负责,市一级对省一级负责,省一级对国家负责;在单位内,具体承办案件人员对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负责人对主管负责人负责,主管负责人对上一级机关负责的机制。二是实行官员问责制。即当某地食盐市场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重大的违法违纪事件,借鉴安全管理责任制的模式,由上级主管或分管领导承担责任。三是建立备案制度。较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实行上级备案监督管理。四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检查机制,盐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内部健全法制机构,强化法制机构的力量,加强法制部门执法监督队伍的建设,建设一支素质高、专业性强的监督队伍,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和法律素质。在内部实行较大案件通案制度,大、要案不搞一人说了算,实行集体研究定案。另一方面完善外部检查监督机制,当地人大、检察院等法制监督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有计划地对盐业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包括抽象行政行为开展执法检查,以加强对盐业行政执法主体自身的约束。当地政府法制部门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横向审核制度,加强对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敢于纠正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将一定时期、一定的工作及相关政策主动向社会通报,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实行公开,将盐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盐政执法公示制以及社会服务承诺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增强社会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六
经过几周的《行政管理学》学习,使我对《行政管理学》有了新的认识,学到很多实用的知识,受益匪浅。学校开设的《行政管理学》选修课,对我们以后尤其是将来考公务员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行政管理学又称行政学,也称公共行政学或公共管理学。它是一门研究政府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规律的科学,是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公共部门工作人员必备的知识。行政管理学作为一门科学,在20世纪初成立以来,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发达国家,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已成为一个独立的,具有众多理论流派,多学科交叉的,理论联系实际的一门科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学的研究蓬勃发展。行政管理在各种管理中起领导、主管作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需要各方面的有效管理,其中行政管理是否科学、有效,直接影响着国家、社会的发展。
我国行政管理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行政管理的规律性和方法。该学科密切关注理论发展和我国行政发展的实践,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根据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的情况,分析研究我国行政管理,特别是中国行政改革所面临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注意学习和借鉴国外行政理论和实践经验,但不套用西方的理论模式和价值观念,努力反映行政学的发展,广泛吸收最新研究成果,建构中国行政管理学的理论体系。
1、行政管理的一般理论。主要研究和了解:行政管理学是一门综合性、应用性的科学,行政环境和行政职能是行政活动的依据和基础。
2、行政管理的主体。主要研究和了解:行政组织和机构,行政领导以及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
4、行政管理的保障。主要研究和了解:行政管理过程要能够顺利运行达到预期效果,必须依据一系列的保障手段。主要有:财务行政、行政法治、行政方法、行政道德。
5、行政管理的目的。主要研究和了解:提高行政效率是行政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而行政改革是提高行政效率的必由之路。
学生主要学习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法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行政学理论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会调查与统计、外语、公文写作和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具有很重要的实践意义:
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中主要存在哪些问题,最主要的问题是什么,产生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或者说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因为改革的实质就是要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使之健康发展。在行政管理学研究过程中,我们必须揭示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我们还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目标、基本任务、方式,说明行政管理为什么要改革,以及应该如何改革、朝着什么方向改革,以便为我国的行政改革和发展指明方向。
2.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有助于提高我国公务员素质,进而提高我国行政管理的整体水平。一个国家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务员素质的提高。因为任何行政管理工作都是国家公务员去做的',如果一个国家的公务员素质低,这个国家的行政管理水平也不会高。因此,要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就必须提高国家公务员的素质。而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是提高国家公务员的素质的一条重要途径,甚至是一条必不可少的途径,这已为很多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所证实,也为近20_年来我国的实践经验所证明。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行政管理学在我国恢复和发展以来,我国的各类教育机构对相当数量的公务员进行了行政管理学的培训,广大公务员也认真学习行政管理学知识,相当一部分学习过行政管理学知识的大学毕业生充实到我国的公务员队伍,极大地提高了我国公务员的整体素质,对从整体上提高我国行政管理的水平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种执行法律、政策的管理活动。在现代社会,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都离不开政府,离不开国家政策。企业和事业单位都必须接受政府的指导,与政府保持良好的合作,按国家法律和政策办事。因此,作为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管理者,不仅要熟悉和掌握企业管理知识和事业单位管理知识,而且要了解政府,懂得法律,掌握政策。对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来说,学习行政管理学是了解政府及其运行规律的一条重要途径。人类文明的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在这新的岁月,科学技术革命将以新的动力推动经济、文化、教育、军事等各个领域的飞速发展,推动人类社会生活的变革。新的观念、劳动方式、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的出现,使国家管理更加复杂化。国内外许多有识之士都认为,科学、技术和管理是现代文明的“三鼎足”,知识、能力、身心和人格是个人适应现代文明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四素质”。有为才有位,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人才竞争态势已初露端倪。所以,在学习中,我们首先应从当前社会、财智时代、地球一村、数字世界的全球视角出发,从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贯彻科教兴国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创各项事业的新局面和个人业绩的争辉等方面发展的需要出发,赶快鞭策自己,提高自己的素质,首要的是文化素质,做识时务的俊杰,为国家、为人民建新功,创新业。
行政管理在当代社会起着愈来愈大的作用。学习和研究行政管理学的根本目的是,正确地发挥行政职能,科学地处理政府政务,提高效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体地说,学习和研究行政管理学,一是实现行政管理科学化的需要。只有把握和运用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才可能提高效率,实现政府管理目标。二是适应当代科技革命和世界发展趋势的需要。客观形势发展要求我们尽快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推动科技和经济建设迅速发展,使我国跟上时代发展步伐。三是当前改革的需要。行政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政治改革、行政改革又为经济改革和文化改革提供必要的条件。四是提高国家公务员素质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行政管理学是国家公务员必备的专业知识,目前我国公务员尤需增进这方面的知识。总之,行政学是治国兴邦的科学,是促进广大管理干部成才、成长的科学,是管理干部的必修课。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七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于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完善了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共7个法律部门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解决了行政强制权行使中的突出问题。由于对行政强制缺乏统一规范,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既存在滥用行政强制手段,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问题,也存在行政机关强制手段不足,执法效率低,不能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的问题。具体表现为:设定权不明确。行政强制措施种类繁多,名称不一,缺乏规范。实施主体混乱。程序不规范,行政强制的随意性大。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程序烦琐,时间过长。为了保证行政效率,又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需要制定行政强制法,从制度上作出统一规定。
《行政强制法》的公布施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行政强制权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的必要手段,既涉及行政管理效率,又涉及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限制,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有助于促进行政机关全面依法行政。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这部法律,是各级行政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
作为一名机关工作者,对《行政强制法》不仅要熟知,而且要将其应用于工作实际中来,用理论来指导工作实践,同时用实践来检验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真正达到薛泳成果转化的目的。
行政问责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八
近期,我们参与了依法行政学习教育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并在近年来取得了较大进展。从基层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体会主要有三点:。
依法行政的基本含义是,行政权力必须受法律的约束,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中国是一个讲究人情的国家,官本位思想、特权思想有很大的生存空间。权大于法、情重于法的现象在行政执法中时有发生。比如在学习的案例中,行政领导现场办公,当场拍板,当机立断,这种做法在表面上表现出领导者外事果新,执行力强,为民请愿,但事实上很难让人信服其依信行政。这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大敌。因此我认为,当前基层行政机关推行依法行政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转变和克服人们思想观念上的错误认知,真正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是《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也是《党章》规定的根本宗旨。在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必须把这些根本要求作为对行政机关人员最基本的思想要求和自觉行动。
二、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从区县和街道最基层做起。
区县和街道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也是依法行政的最直接体现者。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是由区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出的,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区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来处理和化解。区县政府和街道办事外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因此,我认为必须把加强区具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摆在非常突出的位置。如何确保基层行政执法走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轨道,除需要改变人的思想观念等内在因素,也需要建立一种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
三、
程序是行为的方式和步骤,实体是行为的目的或结果,两者密不可分。程序与实体的关系就如设计与工艺的关系。完美的产品设计需要严格的工艺来实现,脱离了工艺的约束,生产出来的产品只能是一堆废铁。同样,没有公正的程序,也不会有公正的实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不仅要遵守或依据实体法,而且要遵守程序法的规定,这一点是我们很多基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欠缺的,其具体表现为这类事件在基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经常发生,说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太注重行政程序,特别是不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与违反实体法从表面上看虽有不同,但造成的结果是一样的,都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基层推进依法行政,我们绝不能把其当作一句时髦的口号,而是要从观念、组织、人员、制度建设等各个方面强化认识和正确把握,并直正的贯彻执行,才能切实实现从人治行政向法治行政的全面深刻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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