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促进民族团结教学设计 促进民族团结教学心得体会(实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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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促进民族团结教学设计 促进民族团结教学心得体会(实用11篇)
时间:2023-11-30 06:56:10     小编:文轩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促进民族团结教学设计篇一

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教师作为民族团结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如何促进学生民族团结意识的形成和发展,成为了教育工作者们共同关注的话题。本人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结合学科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探索出了一些有效的促进民族团结的教学方法和心得,特此分享。

第二段:创设共同语言场景

学科教学的过程中,创设共同语言场景有利于增强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例如,在历史课中,将不同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融入教学内容,构建多元共生的历史文化格局;在语文课中,利用不同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学作品,让学生感受和理解不同文化间的共通之处;在音乐课中,让学生听取多种音乐风格的曲目,体验不同民族的音乐文化。

第三段: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学生的心理健康是促进民族团结的基础。教师可以结合学科特点,引导学生正确看待不同民族之间的差异和共同点,帮助学生建立积极健康的心态和情感,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认同感。例如,在政治课中,鼓励学生了解和尊重不同民族的历史和现状,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念分析和解决人类社会中的民族问题。

第四段:多元素材丰富教学

教学中的多元素材有助于提高学生对多种文化的认识和接纳能力,从而促进民族团结。教师可以结合学科教学内容,广泛使用多样性文化素材,如多媒体、图片、图表、实物等。例如,在地理课中,使用地图、旅游宣传册等多媒体资料,介绍多个地区的少数民族文化。在艺术课中,使用实物雕塑、手工艺品等文化作品,让学生了解和感受不同少数民族的艺术特色。

第五段:深化体验活动拉近师生距离

体验活动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可以拉近师生间的距离,促进民族团结。例如,带领学生参观少数民族村落、博物馆等地,让学生亲身感受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在实践课中,组织学生去实地体验,呈现不同少数民族的丰富多彩的文化、习俗、传统和民间技艺。这些体验活动不仅可以让学生了解和欣赏不同少数民族的文化,还可以促进学生间的交流和互动,增强师生间的感情联系,进而实现促进民族团结的教育目的。

结语:

在教学实践中,不能仅仅停留于理论层面,更要务实探索。促进民族团结的教学方法和经验需要不断总结和更新,这样才能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群体的变化。希望本人的心得体会对广大教育工作者有所启发。

促进民族团结教学设计篇二

在大学扩招和金融危机的双重背景下,大学生就业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加上在我国,学校教育长期以来片面重视专业知识的教育,对自我的认知、社会交际等方面的教育相当缺乏,造成许多大学毕业生在即将走向社会之际感到迷茫,走上工作岗位后显得无所适从。因此要在既定的大环境下促进就业,有赖于高校和大学生自身对就业问题的清楚认识和有效准备。为此建议高校调整就业指导思想,大学生及早对自己将来的职业生涯进行规划,有目的地进行求职,提高求职应聘的成功率,促进大学生公平就业,让大学生尽快适应作为职业人的社会角色。接下来我将从各个方面谈一下我对公平就业的看法和促进公平就业的措施和途径.

大学生就业问题不但和大学生自身有关,而且与高校,政府,社会息息相关!所以要促进大学生公平就业不但要让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以增加就业机会,各大高校与政府更是要做好相关方面的工作以达到让大学生公平就业的环境。

一.提高大学生自身素质促进大学生就业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首先要提高自身素质以增加就业的机会,目前许多大学生因为职业生涯目标模糊和准备不足,导致了其在找工作之际才“临时抱佛脚”,进而出现就业恐慌。为了避免这个恐慌,我们所需要的就是一个真实具体和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这个规划能够帮助大学生在一年级了解自我,二年级锁定职业兴趣,三年级有目的地提升职业修养,四年级初步完成学生到职业人的角色转换。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所学知识、专业与自身潜力以及将来职业发展有机结合,为求职就业打好基础铺好路。

有了职业生涯规划之后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朝着我们拟定的目标努力学好专业知识,完善自己,提升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专才,一个不可替代的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被社会所需要,才能企业所聘用,才能成功的就业。

二.高校采取措施以促进大学生就业

大学是培养人才的地方,为了提高大学生的就业率高校应结合人才供需情况,有划有步骤地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

1.因需培养。高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行业动向和毕业生主要就业目的地急需的人才类型适时调整培养计划和课程结构,建立通识教育培养模式。努力造就“就业有优势,创业有本领,升学有希望,继续学习有基础”的能说会写、勤思善做的应用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加强校企合作,使实践教学环节真实有效,结合专业课的特点和要求在当地会展、节庆活动和旅游旺季期间进行短期集中实习。

2.学学业规划指导教导一年级新生要打好学习基础,不鼓励做兼职。鼓励二

(三)年级学生考证,首先争取通过英语四、六级和计算机二级,其次要结合自身实际考取各种资格证、驾照、向考本科或报读双学位,增强就业竞争力。引导学生在三(四)年级上学期寻找与专业相关的兼职工作并为之推荐。利用就业指导课程,详尽地给毕业生分析当前形势及政策,择业心理调适、求职准备、求职技巧等。通过作业形式,要求学生利用掌握到的知识分析推论出自己适合从事的行业及岗位;搜集拟定面试中常见的问题要学生作答;要求必须学会写求职信,做个人简历,然后根据每名毕业生的作业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做进一步的针对性工作。

请往届毕业生回校交流经验,帮助应届生树立信心。最后一学期,引导学生结合毕业实习、兼职寻找就业意向单位。

3.点面结合强化指导最后一学年,组织校园招聘会,监督学生准备自荐材料,结合每场供需见面会实际情况以点面结合形式对毕业生进行提醒和辅导。所谓“点”,就是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和辅导员老师分别一对一地与毕业生交换意见作分析给建议;“面”,就是书记和辅导员召集全体毕业生做形势分析、动员,还有分班与专业课教师座谈。老师对毕业生进行择业决策的教育,帮助他们作出最优选择,毕业生离校前两个月,各系将仍没有意向单位的毕业生推荐表分类,与就业办合作送出“推销”。要求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必须回校参加学院组织的供需见面会。

鼓励毕业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动员毕业生参加国家西部计划和广东省支援贫困山区计划,并积极为学牛搭桥引路,一来是引导学生要有高尚情操和追求,二来,这也是一条很好的出路。对于那些家庭经济状况较好并有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学生,可建议考虑自主创业,并且鼓励学有余力的专科学生考取本科、本科生考研。

4.保持信息传达畅通。对内保持畅通的信息渠道设公告栏,将所有招聘信息及时张贴公布,同时将复印件分发各班。每班最少设有男女各1名信息联络员,及时上传下达。贯彻“公平、公开、择优”原则,有针对性地鼓励并作模拟面试。对外积极宣传协助就业指导中心向有关单位寄发宣传材料,主动联络工作单位并推荐适合人选,要求各系做到如本系学生不合适则将信息传达给相关系,做到信息共享,也要求毕业生之间做到这一点。

尽管求职与应聘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而客观上往往是组织强个人弱,尤其是大学毕业生缺乏工作经验,在双向选择过程中处于被动位置,因此根据组织的情况有计划地部署就业策略,对于提高成功率和节省费用很有必要。反思高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的不足。比如重理论、轻实践,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脱节,大学毕业生的专业技能薄弱,等等,高校还是要在人才培养模式上进行改革。另外,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目前职业教育比起高等教育的发展相对滞后。对于学生来讲,先谋生再自立然后寻求发展,也未尝不可,暂时没有找到高端的岗位,就从低一点的工作做起。放低身段,考虑长远,肩负责任,应当是当代大学生较为合理的就业取向,不要仅仅看到眼前的利益。

三.政府采取各项政策以促进大学生就业公平

有人可能认为,就业是市场的事情,政府不能干预。其实不然,第一,对公职岗位来说,完全由政府直接管理,如何公平,公正,公开地招聘毕业生,是政府的分内之事,事实上,目前最大的就业不公就发生在这一块,因为许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不但既没有权利上的约束,业没有经济上的约束,还可以利用进人问题培养自己的势力,因此为就业腐败提供了温床。倒是许多企业单位,负责人必须要考虑到单位的效益,所以到还能更多地坚持量才录用,做到就业公平。第二,即是市场范围的就业,如果发生就业不公平行为,政府也有职责进行干预。目前,就业方面的各种有形或无形的歧视条款确实是存在的,但劳动部门基本上对此无所作为。遭遇就业歧视的应届毕业生对此根本不知道找何人投诉,只能吃哑巴亏。与用人单位相比,应聘者处于弱势地位,政府劳动部门应该制定更有利于他们的政策规定与实际处理办法,尽量减少就业歧视。

四.社会要形成良好的就业环境以促进大学生就业公平

整个社会也要形成一种氛围,即用能力本位取代以往有失偏颇的学历本位

这是走向公平就业并促使大学生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原动力。

总的来说,不管就业不公发生在哪里,它都损害到求职者对社会的信心,损害到这个社会通过促进就业维护稳定的努力。温在视察湖南大学的时候说:“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社会的价值,应该更加重视公平与正义。”我想,现在也是应该在就业问题上“更加重视公平与正义”的时候了!

促进民族团结教学设计篇三

作为一名教师,我一直认为教育不仅是知识和技能的传授,更是价值观和人格的塑造。在当前的多元文化社会中,如何促进民族团结,成为了教育工作者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我在教学过程中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并在此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扩大文化交流

促进民族团结的第一步是扩大文化交流,让学生认识和理解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传统文化。在教学过程中,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区的文化活动、拜访当地的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同时,我还选用了一些有代表性、具有特色的多民族文化材料,让学生通过阅读、观看图片、视频等方式认识不同民族的文化和传统习俗。

第三段:增强民族自豪感

增强民族自豪感是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手段。在课堂上,我为学生讲授国家历史、民族传统文化,让学生了解自己民族的贡献和地位。同时,我还鼓励学生通过参观国家重要纪念馆、纪念碑等地方,感受“民族自豪、文化自信”的氛围。此外,我还会邀请有民族代表来课堂分享自己的民族文化和传统习俗,让学生从第一手资料中更加地感受到民族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第四段:注重语言教育

语言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民族团结的桥梁。在语文教学中,我鼓励学生注重方言的学习与使用,并为学生提供语言学习的机会。例如,在班级中开展口语练习、演讲、诵读比赛等活动,让学生通过语言的交流建立起更亲密的情感联系。同时,我还会引导学生尊重他人的语言和文化,避免出现语言歧视的行为。

第五段:营造包容和谐的文化环境

最终,促进民族团结的关键在于营造包容和谐的文化环境。在课堂上,我鼓励学生体现“以人为本、尊重多样性”的教育理念,提倡尊重、包容、理解他人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生活习惯。我还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社会服务,为当地社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让学生身体力行地表现出包容和谐的价值观和行为。除此以外,在学校的管理和文化建设方面,我也会注重多元文化资源的整合和应用,通过各种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让学生感受到文化的包容和多样性,并形成对其他民族文化的尊重和欣赏。

结尾:

在我的教学实践中,促进民族团结是我一直以来的教育理念和实践目标。通过多方面的教育手段和方法,我让学生尊重、欣赏、理解其他民族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营造和谐和包容的文化环境。我相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跨民族的文化分享与交流,让我们的社会更加融洽、和谐!

促进民族团结教学设计篇四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那么有哪些促进民族团结的措施方案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促进民族团结的措施资料,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政治社会稳定,促进人民生活改善提高,确保各项事业取得不断的进步与提高,我局制定计划方案与措施。

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各民族心连心、共呼吸、共命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共同奋斗的指示精神,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维护民族团结,在民族节假日给贫困乡村的农民送去了米、面、油、衣服等生活日用品,想他人所想,我们这一方法提高了一部分分裂主义人士对民族团结的认识,让他们体会到只有搞好民族团结才能共同走上致富路。

二、认真学习关于民族宗教的政策,组织干部职工互相学习不同民族的语言文字,做到互相了解,便于沟通,组织开展和参加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并评选出民族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宣传民族团结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的事迹,形成人人都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爱护民族团结的社会风尚。

三、认真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积极开展密切联系各族人民群众,在生产工作和生活中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帮助、自觉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为各族群众做实事,办好事,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三优一学”活动。

四、要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思想,使之深入人心,每周五下午利用时间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民族团结教育及“三个代表”和xx大精神,使各民族干部职工“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做到每一个干部职工都努力做民族团结先进个人,每一个干部职工都自觉遵守民族团结公约。

坚持四个维护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影响团结的人民内部矛盾。

就国内而言,民族问题已出现了四个转变,即:由个别问题向多个问题转变;局部问题向社会问题转变;简单问题向深层次问题转变;农村问题向城市问题转变。曾多次指出“民族、宗教无小事。”党的xx大报告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要落实好xx大提出的目标任务,针对当前潜在的不稳定因素,结合民族问题反映出的四个转变和昆明民族工作的实际,各级领导,特别是民族工作部门,必须坚持一个方针,突出两个重点,本着三句话,采取三种方法,按照四个要求,坚持四个维护,建立四个方面的常效机制,争取做到五个一,六个结合,七个立足于,把民族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为新昆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坚持一个方针:“团结、教育、疏层、化解”的方针,突出两个重点。1、刑事案件处理不当引发治安案件;2、治安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突发事件,引起民族问题。本着三句话,对突发事件,群体性上访要本着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也就是说对于突发事件,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对于群众反映合情合理合法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尽量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给当事人有一个明确解决的时限。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与现实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是有出入甚至出入很大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不能乱开口子。对群众要求领导和部门协调并调查解决的问题,要做好现场交办工作。当然,凡是突发事件,群体上访,都有幕后煽动者、操纵者、组织者,都有唱红脸的、白脸的、黑脸的,对于这类人,该当场批评教育的要批评,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后要把帐记下来,调查摸底,搞清事实真相,个别教育。

l、不能把个别问题和仅凭某桩事,轻易往民族问题上拉,加大解决的难度。

2、不能把非对抗性的矛盾说成对抗性矛盾。

3、不能把非对抗性矛盾激化为对抗性。

坚持四个维护的原则:

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按照四个要求:

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要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建立四个方面的常效机制:

一要建立稳定的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要在当地民族问题上负总责,

在增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上下功夫,经常过问民族工作,靠前解决棘手问题,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民委制定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

责任书

》。各级党政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联系民族工作,在重点地区,重点地段,重点单位,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团结稳定、矛盾纠纷排查队伍。形成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民族工作部门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常效机制。

二要建立严格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就当前的情况看,传统的单位制度已被打破,村和社区日益成为各民族生活的基本单位,这就要求各级干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抓好民族工作。

一方面要建立工作网络,在“热点”、“难点”、“重点”地区设信息员和调解员,对重点村(社)、重点街区、重点户、重点人群强化宣传教育,形成县、乡(街道、办事处和镇)、村(居委会)四个层次抓民族关系协调的工作网络。

另一方面要建立市民委每半年,各县(市)区民宗局每季度,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社区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调查摸底,全方位收集掌握矛盾纠纷苗头,认真研究调处预案,明确调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增强疏导化解矛盾纠纷的针对性、具体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其次,对所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调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上下联系,互通情报,使之上下贯通,形成反应敏捷的信息渠道。

三要建立处理民族问题的有效机制:

1、一是定性要准确,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是个别或者哪几个人的事就解决那个或那几个人的事,是哪个民族的事就解决哪个民族的问题,是刑事案的就按刑事案件处理,属民事的案件就按治安条例调处,是交通事故的按交通法规调处,不能借口民族问题放宽处罚;也不能歧视或者带某种偏见加重处罚。二是回汉之间的冲突,属民族关系问题,更不能把某个人或者某几个人的肇事,说成民族问题。

2、力争做到五个一,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调处方案,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调处期限进行调处。

3、要坚持六个结合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要做到:经常性与定期性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确定调处单位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相结合;疏导化解矛盾与严格依法办事相结合;尊重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处理民族问题与依靠本民族干部及宗教界人事做工作相结合。

4、要力争七个立足于调处矛盾纠纷时,要立足于争取群众的大多数;立足于缓解矛盾;立足于防止事态扩大;立足于防止事态产生连锁反映;立足于迅速控制事态;立足于抓早抓小;立足于一次性解决问题。

5、要与当地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交朋友,各级领导,特别是民族工作部门的同志,要经常和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人士交心谈心,帮助少数民族地方干些实事,要加深交往,增进情谊,把工作做在平时,那怕工作再忙,也要抽时间走动,拉拉家常。总之平时关系好了,一旦发生矛盾纠纷,调处起来就容易得多。

四要建立依法维护民族团结的机制。要不断完善民族法规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对触犯法律的,不管是哪个民族,都要绳之以法,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促进民族团结教学设计篇五

全区林业系统各族干部职工: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事实证明,团结就兴盛、就繁荣,分裂就**、就衰败;团结稳定是福,分裂**是祸。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加强民族团结对建设稳定、和谐、美丽精河的重要意义,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多年来形成的民族团结大局来之不易,决不允许任何人践踏和破坏;始终清醒地认识到,今天美好的幸福生活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明天的幸福生活更需要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开创;始终清醒地认识到,开展民族团结活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人文发展的必然,是当前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必然,是“三严三实”的需要。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珍视民族团结,从点滴小事做起,持之以恒地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真正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工程常抓不懈,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做好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工作,让民族团结一家亲像阳光一样照耀在各民族心中。

民族团结“微行动”就是以民族团结为主线,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全县开展的稳定工作、“去极端化”、基层组织建设、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精准扶贫、惠民工程等与民族团结工作有机融入、贯穿始终,把各项活动串线成珠、有序开展,秉承“民族团结,从我做起”的行动理念,发动全社会一起做民族团结工作,推动各族群众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以一个个“微行动”,凝聚起“共筑民族团结情、争做最美精河人”的强大正能量,为实现全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民族团结“微行动”是创新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的有效抓手,是以家庭为单位,开展好家庭、好公婆、好媳妇、好少年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评选活动,以家带村,以村带乡,以乡带县,积极构建家庭幸福、邻里互助、和睦相处、和衷共济的新型民族关系,关乎大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各族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微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以高度的政治觉悟、自觉的行动实践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抓好这个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要事,力争3年的时间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自治区文明县”,实现民族团结、邻里互助、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的目的。

倡议人:xuexila

日期:xx年xx月xx日

促进民族团结教学设计篇六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既是各个朝代和国家稳定的根源,也是各个国家所追求的目标。那么你知道促进民族团结

倡议书

怎么写的吗?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促进民族团结倡议书,希望对你有用!

乌鲁木齐市各族妇女姐妹:

近年来,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乌鲁木齐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族干部群众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着力加快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谱写了首府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崭新篇章。

但是,近期在新疆一些地方连续发生的暴力恐怖案件,性质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严重破坏了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和团结稳定大好局面,严重伤害了各族人民的感情,引起了各族人民的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这一系列案件再次证明,暴力恐怖活动已经成为影响新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大现实危害,成为威胁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现实危害,暴力恐怖分子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

当前,在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重要指示精神的关键时刻,乌鲁木齐市妇联向全市各族妇女姐妹发出倡议:

各族妇女姐妹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当前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站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各族妇女姐妹要看清暴力恐怖犯罪扰乱社会秩序、挑衅法律底线、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政治目的,切实做到识大体、顾大局,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积极行动、明辨是非,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悉心维护民族团结。

各族妇女姐妹要积极引导家庭成员学法、懂法、守法,积极争创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和谐家庭,坚决抵制邪教、非法宗教等一切社会丑恶现象,远离非法宗教和宗教极端主义的侵蚀,以家庭的小稳定推动社会的大稳定。各族妇女姐妹要发挥好母亲的特殊作用,科学培养孩子从小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教育孩子明辨是非、分清善恶美丑,学会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懂得感恩伟大祖国,争做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的优秀母亲。

全市150万各族妇女姐妹们,推动世界的手是摇摇篮的手。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是新疆和乌鲁木齐市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是各级妇联组织和各族妇女姐妹的共同责任。我们有责任和义务让家庭成为孩子健康成长的摇篮,成为家庭成员尽享天伦的港湾!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让我们携起手来,敢于担当、亮明态度,切实担负起社会赋予的神圣职责,把爱国热情转化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文明、和谐的乌鲁木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乌鲁木齐市妇女联合会

20xx年7月4日

厅广大干部职工:

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为认真贯彻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落实好厅党组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年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增强水利各族干部职工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坚定性,充分发挥水利干部职工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中的积极作用,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形成人人自觉践行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良好氛围,特向全体水利干部职工提出如下倡议:

一、要高举民族团结旗帜。广大干部职工要弘扬水利人信念坚定、立场鲜明的政治品格,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和“五个认同”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

二、要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主动宣传民族政策、自觉践行民族团结,形成民族团结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正能量,深化各族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深厚情谊。要带头反对非法宗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

三、要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广大干部职工要主动参加“1+1” 民族团结进步爱心结对和爱心捐助活动,主动与结对户加强联系、增进了解、走动互动,在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中,增进民族团结,为建设美丽新疆 共圆祖国梦想建功立业。

四、要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广大干部职工要坚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努力争做民族团结的好职工、教育子女的好家长、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宣传者、践行者和促进者。

同志们,让我们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高举民族团结进步旗帜,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以实际行动把水利厅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推进,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贡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20xx年5月27日

全区林业系统各族干部职工:

近年来,新疆各族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着力加快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谱写了天山南北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大繁荣的崭新篇章。然而,近期我区连续发生多起由少数犯罪分子策划实施的暴力恐怖案件,给我们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和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造成了严重破坏。暴徒滥杀无辜、手段凶残,可谓丧心病狂、灭绝人性、令人发指,严重伤害了新疆各族人民的感情,引起了各族人民的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

这些严重暴力恐怖案件,充分暴露了暴力恐怖分子反社会、反人类、反文明的狰狞面目,也再次证明了境内外敌对势力乱我之心不死,千方百计挑起事端、制造动乱。事实证明,暴力恐怖活动是影响新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大现实危害。我们与暴力恐怖主义的斗争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捍卫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绝对没有任何调和的余地。暴力恐怖分子公然与人民为敌,蓄意破坏各民族大团结,严重侵害各族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他们的卑劣行径和罪恶图谋是不得人心的,是注定要失败的。

林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承担着建设和守护大美新疆的重要职责。林业干部职工更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忠实捍卫者。为此,我们倡议:全区林业系统各族干部职工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执行自治区党委的各项维稳措施,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重大部署上来,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带头站稳立场、亮明态度,主动发声。要清醒认识暴力恐怖犯罪扰乱社会秩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挑衅法律底线,妄图把新疆从祖国的怀抱中分离出来的政治目的。要识大体、顾大局、积极投身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的各项工作中,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维护民族团结。要积极做好团结群众、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的工作,大力宣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天山南北发生的历史性变化,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宣传我区林业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坚定不移地把职工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建设大美新疆上来。要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不信谣、不传谣、主动辟谣,团结一致,齐心协力,牢牢筑起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铜墙铁壁。

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全区林业系统各族干部职工都要携起手来,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倍加珍惜维护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敢于负责,自觉站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为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疆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自治区林业厅全体党员干部

20xx年7月4日

促进民族团结教学设计篇七

摘要:群众文化建设是当今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部分,是新时代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途径。加快民族地区群众文化建设,可以促进各族人民增长和开发智慧,提升大家认知新事物的能力;对增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维护民族之间的团结,构建和谐美好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民族地区;群众;文化和谐;社会

我国历史悠久,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历史文化的长河中,各个民族共同进步发展,相互依附生存,互相交融在一起,形成了以汉文化为主、多种少数民族文化协调发展的多姿多彩的中华文明。现阶段是我国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充分认识文化建设在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影响和作用,深入探讨民族地区群众文化建设,促进民族地区和谐发展。

一、民族地区群众文化开展现状

1.文化基础资源丰富,没有深入研究

我国的少数民族种类繁多,随着历史的发展,渐渐形成了具有特殊地域的民族文化,内容独特并且丰富多彩,民族文化的覆盖非常广泛,包括了建筑、音乐、舞蹈、语言、节日和风俗习惯等等,尤其是建筑风格与文化是相结合的,歌舞也蕴含了极强的民族特色,非常具有艺术内涵,虽然这些民族文化丰富多彩,但是群众文化活动,没有对其深入细致的研究和挖掘,基层群众的文化活动比较单一,在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民族文化不能快速地进入群众生活中,不能有效地被利用,群众的热情不高,参与人数比较少,缺乏宣传和倡导群众文化工作的专业人才,严重阻碍了民族文化的发展,进度缓慢。

2.缺乏对民族群众文化开展的重视

民族文化是衡量一个民族的.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民族地区文化的价值不仅体现在经济价值方面,也应该体现在社会价值上,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在不断创新和改革,很多的地方过于重视发挥民族文化的经济作用,对于文化旅游发展过于重视,民族文化的商业经济性相对突出,然而民族文化本身特有的许多特色的东西渐渐被忽略,导致民族地区群众文化工作的展开缓慢,并且陷入了误区,由于过分地追求民族文化的经济效果,导致民族地区群众文化工作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为保障,民族文化的发展始终不尽人意。

3.民族地区群众文化工作人才相对缺乏

发展群众文化的根本在于民族、群众、文化的相结合,现阶段,我国的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不均衡,高低快慢都不等,有的地方相对落后,发展民族地区群众文化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发展起来相对困难较大,没有一支文化高、能力强的群众文化工作队伍,民族地区群众文化工作人才匮乏,不能够带领群众建设民族文化,是制约地区群众文化发展和繁荣的重要因素。

二、民族地区开展群众文化的有效对策

1.重视民族地区文化建设

大多数民族地区经济相对比较欠发达,各级政府部门要重视民族地区的群众文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扶持民族地区搞好群众文化生活,调动民族地区的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只有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才能提高当地的文化建设,同时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群众文化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增强民族地区群众文化建设的活力。

2.合理开发与利用民族文化

目前,我国大力传扬和发展传统文化,然而民族地区文化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要加以保护和发扬光大,这也是开展地区群众文化的必经之路,必须要加以重视。在当前的文化多元化发展的前提下,作为一个文化的传播倡导人,要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群众文化,并且时刻提高警惕,保持清醒的大脑,对于民族地区群众文化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不断地挖掘自身的潜能,将民族文化合理的融入广大的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中,在弘扬民族地区文化的同时,不断地丰富群众的文化种类和形式,提高群众的文化热情,不断的参与到文化建设中,进一步推进民族地区群众文化健康的发展,另外,民族地区的群众文化突出民族特色,与地方特色文化有效的结合,让群众文化更能融入日常生活中去,从而不断的增强民族地方群众文化的吸引力,扶持地方群众文化的发展,鼓励民族地方文化走出去、引进来。

3.积极培养民族地区群众文化人才

开展民族地区群众文化工作,必然离不开艺术骨干和艺术家门的文化工作人才的推广和支持,民族地区群众文化应该在保证民族文化的权益基础上,发展公益性的文化活动,不断地壮大公共文化的服务范围,不仅需要加强文化管理人才和业务人才的培养工作,还应该集中培养一批基层群众文化骨干,这支队伍的人群必须要有号召力、有魄力,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民族地区群众文化建设的服务中来,对于文化人才的缺乏,要不断地采取物质吸引,要不定期地进行组织培训,对于高素质的群众文化人要重点培养,保障群众文化队伍的高质量,队伍日益壮大起来,只有培养了坚实的后盾,才能不断地提升群众文化工作的品质;各级政府部门要鼓励文艺骨干到民族地区工作,在工资和住房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不断加强民族地区的文化工作力量,民族地区也要根据自己民族文化特色来培养文艺骨干,这样能够更加受到当地群众的认同,加快民族地区群众文化建设。

结束语

民族地区文化建设必须从自身的实际出发,认识到自身群众文化发展过程中存在不足,同时也要认识到群众文化持续开展的社会意义和价值,在群众文化建设的过程中,抓住机遇、集中财力。从解决各类突出问题着手,以民族地区优秀传统文化为依托,以培养人才、创新模式为手段,全面落实群众文化发展的基础,促进民族地区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若青.以和谐文化引领各民族共同发展[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01)

[2]张喜萍,陈坚良.民族地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探新[j].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03)

[3]罗晓辉.社区群众文化建设中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黄河之声,(16)

作者:侯占红单位:长春市九台区莽卡满族乡文化工作站

促进民族团结教学设计篇八

促进民族团结,推进“和谐贵州”建设,必须牢牢把握民族工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两大主题。下文是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增进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立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民族工作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政策措施,统筹研究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鼓励各民族间相互交往、交流,促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增进团结;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部队等创建活动。

第七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内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第八条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各新闻宣传单位应当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每年10月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

第九条行政学院(校)、公务员培训机构应当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在培训员工时应当将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纳入培训内容。

有关科研院所、学术团体等研究机构应当加强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研究。

学校应当将民族基本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中华民族大家庭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

第十条鼓励各民族加强文化交流,尊重和支持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创新,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十一条各民族平等相待,相互尊重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民族歧视、民族侮辱、民族分裂和危害国家统一的言行。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省级财政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方式,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向民族地区倾斜,专项转移支付按照规定直接分配到民族地区。

第十三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排基础设施、扶贫开发、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交通运输、农田水利、文化建设、体育事业、医疗卫生以及产业扶持、教育发展、社会保障、旅游发展、公益事业等项目资金,向民族地区倾斜。

第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少数民族扶贫开发机制,优先落实对口帮扶资金和项目。

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

第十五条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法行使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财政等方面的职权。

自治州的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土地等方面的规划,应当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核后,依法报有审批权的机关审批。

第十六条民族乡一般不得撤销或者合并,确实需要撤销或者合并的,应当进行科学论证、评估,听取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和民族乡群众的意见,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民族乡撤乡设镇或者民族乡与其他乡镇合并后,继续享受民族乡有关政策。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时,应当征求同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意见。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民族地区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民族地区特色工业、特色农业、文化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镇化建设的实际,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建设体现民族传统建筑风格的特色小城镇和特色村寨。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建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情况统计监测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应当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推进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交流。

民族地区的国家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安排一定职位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公民。

省直属事业单位和民族地区的事业单位,可以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公民。

禁止以族别、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理由拒绝录用、招聘少数民族公民。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族文化资料、数据、音像、实物等的搜集、研究和整理,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民族宗教事务、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应当根据民族地区特点,规划建设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区、民族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保护民族特色文化村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场所等设施建设,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乡村旅游。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抢救、保护和使用,开展教学、普查、搜集、整理、编纂、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少数民族古籍传承人的扶持,提供必要的传承活动场所和经费资助,组织开展研讨、展示、宣传、交流活动,做好传承人记录、整理、出版有关技艺资料工作。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加快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的建设,发展民族特色教育事业。

第二十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民族医药高等教育事业,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模适度、专业设置和层次结构合理的高等、中等民族医药教育体系,加强民族中医药临床教学基地建设。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民族医药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扶持民族医药产业,鼓励研究、创制新产品,推动本地有特色的民族药业的发展。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支持民族地区科技事业发展,将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成果向民族地区推广、运用,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带技术、项目、资金等到民族地区创业。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应当发展民族体育事业,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挖掘、整理和推广独创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入城乡社区,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活动,推动少数民族体育产业发展。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民族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加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建设的投入。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加强城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可以设立少数民族事务服务窗口。

机场、车站、港口、医院、商场、宾馆、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场所,不得因族别、宗教信仰和风俗习俗等歧视少数民族公民,拒绝接待。

第三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少数民族特殊饮食习惯需要,引导支持在机场、车站、港口、学校等建立必要的服务设施和网点,举行大型活动时,建立临时性服务设施。

第三十三条公民的民族成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公民不得采取谎报、伪造等欺骗手段变更民族成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违法变更民族成份的公民提供帮助。

第三十四条对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采取谎报、伪造等欺骗手段变更民族成份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取消其获得的录用、招聘、职务晋升等方面的资格、待遇。

第三十七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团结就是力量/这力量是铁/这力量是钢/比铁还硬,比钢还强”,这首著名的《 团结就是力量》,曾经擂响了各民族团结救亡、打败日本侵略者的铿锵战鼓,吹响了各民族团结建国、建设社会主义的激越号角,时至今日,仍然激励着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团结奋斗。

团结就是生命,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形象,团结就是希望,团结就是胜利。各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生动体现,是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

中华民族生生不息,靠的是各民族团结友爱。一个家庭不团结,可能亲人反目;一个民族不团结,可能一盘散沙;一个国家不团结,可能分崩离析。我国各民族在历经数千年的迁徙、贸易、婚嫁、交融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杂居、共生互补的格局,孕育了团结友爱的宝贵传统。特别是近代以来,国家积贫积弱,人民饱受欺凌。当时西方人普遍认为中国必然像 奥匈帝国等多民族国家一样,分裂为无数的单一民族国家。但是,他们的预言失败了。中华民族不仅没有分裂,反而"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打败了侵略者,赢得了民族的独立、自由和统一。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浴血奋战、浴火重生,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各民族在反对共同敌人的斗争中形成了休戚与共、荣辱一体的命运共同体。在同仇敌忾、共御外侮的过程中,不仅民族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得以空前的光大,而且中华民族从自在的联合走向自觉的联合,团结一致走上了通向伟大复兴的崭新征程。

中华民族繁荣富强,靠的是各民族团结友爱。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开辟了各民族团结友爱的新纪元,中华民族展现出巨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展现出无比的自信心、自豪感。60年来,各族人民高举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帜,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携手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谱写了中华民族 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壮丽史诗。60年来,中华民族在前进过程中克服了来自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自然界的种种困难和考验,顶住了来自国内外的种种压力和挑战,使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航船乘风破浪、胜利前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民族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同心同德、并肩战斗。今天,"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理念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追求。这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不断前进的力量源泉。

促进民族团结教学设计篇九

课堂教学的时间是有限的,要实现课堂教学效益的最优化,用最少的时间使学生获得最大的进步和发展,它呼唤教师去构建和谐的课堂,努力营造和谐的课堂氛围,让学生愉快地汲取知识,实现知识的真正迁移,获得全面的发展。那么,在教学中,应该如何创设和谐的课堂呢?结合一些实践我想谈谈自己的几点认识。

一、和谐课堂应该内容丰富,学生想学

我们知道现代社会是一个高速发展,瞬息万变的社会,知识的更替非常之快。我们教学内容的变化速度有时远远跟不上知识更新及社会发展的速度。一个跟不上时代的落后陈旧知识学生会喜欢吗?会想学吗?要摆脱这种困境,除了培养学生独立获取知识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即实现教学内容的丰富化、现代化、趣味化。课堂内容的丰富化是全面;课堂内容的现代化是实用;课堂内容的趣味化是兴趣。以上这些就要求教师课前要精心准备。既要注重知识的更新和实用,也要注意知识的趣味和表现,更要注意学生的“四会”,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生存,学会合作。简单的说课堂内容的设定是素质的而不是应试的,是实用的而不是目标的。如果把这样的内容比作一桌大餐的话,那么一定色香味具全,学生一定会喜欢。

二、和谐课堂应该形式活泼,学生爱上

爱因思坦说过: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那么,课堂内容确定了,还要注意教学形式学生是否感兴趣。教学形式是课堂的骨髓,是线索。它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效率,影响到学生的成长,影响到和谐课堂的构建。那么,和谐的课堂形式有什么标准吗?我觉得,喜欢就是标准,喜欢就是最好的。设想一下:随着课堂内容的展开,教学方法的实施,学生是唉声叹气,毫无兴趣,被动参与,还是兴趣越来越浓,越来越高,愉快积极地参与到了学习中去。这两种课堂哪种较好?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和谐的.形式应该是主动积极而不是消极被动的,是活泼的而不是呆板的。课前,教学形式应该依生而定,依学而教,不是教师的主观能动,而是依学情定教情,依教情落形式。

教学的形式很多有谈话、参观、表演、实验等。单就一节课而言,有时是多种形式的综合,但如何进行设计还需依内容,依学生爱好而定。

三、和谐课堂应该师生平等,学生为主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当一个孩子跨进学校的大门成为你的学生时,他会无限信任你”。的确,教师作为教育的主导力量,作为课堂的引导者、启发者、倾听者……首先就应该与学生建立平等民主的师生关系。只有做学生可亲、可敬、可近、可信的人,课堂才能有效的产生知识与知识、情感与情感、思想与思想等方面的融洽交流,才能有效发展学生。例如有这样一个教师,课堂上没有一丝微笑和亲近感,动辄批评,少则罚站。学生则是畏畏缩缩,胆颤心惊。想象一下,这样的课堂会好吗?这样压抑的课堂学生会喜欢吗?因此,课堂上教师要关心学生,爱护学生,要把学生当作具有独立人格的人来看待。如此这样,课上,学生敢说话了,敢提问了,积极参与了。学习氛围就不会差。所以和谐课堂教师要记住:鸟儿高飞,需要广阔高远的天空;学生展现自我则需要自由宽松的和谐课堂。

四、和谐课堂应该评价得法,学生乐学

自我表现是人们普遍具有的心理倾向,自我表现欲望的满足,有助于自我效能的增强。和谐的课堂教学中,我们要善于抓住学生的闪光点,不失时机地给予鼓励和表扬。对学生任何积极的学习行为,给予及时的评价,即使学生理解有误、出了错,也应该选择合适的语言鼓励、启发学生。而且鼓励要热诚,发自内心充满激情,不能人为的夸张。总之,课堂中要给学生及时、恰当、热情的表扬鼓励,特别要努力发现后进生的闪光点,让他们不断获得成功的快乐,激发他们奋发向上的信心和勇气。

当然,营造宽松和谐的课堂气氛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只有当学生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时,才能形成真正活跃、宽松、和谐的课堂气氛。一堂和谐生动的课堂,无论对于学生还是老师都是一种享受,构建和谐轻松的课堂,才能真正促进学生的发展。

促进民族团结教学设计篇十

坚持开展系统、有效的民族团结教育既是一项现实的紧迫工作,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下文是小编收集的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增进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繁荣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立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民族工作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政策措施,统筹研究解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鼓励各民族间相互交往、交流,促进各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增进团结;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部队等创建活动。

第七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本辖区内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第八条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各新闻宣传单位应当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每年10月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

第九条行政学院(校)、公务员培训机构应当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

企业事业单位在培训员工时应当将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纳入培训内容。

有关科研院所、学术团体等研究机构应当加强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研究。

学校应当将民族基本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中华民族大家庭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

第十条鼓励各民族加强文化交流,尊重和支持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创新,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十一条各民族平等相待,相互尊重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民族歧视、民族侮辱、民族分裂和危害国家统一的言行。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省级财政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方式,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向民族地区倾斜,专项转移支付按照规定直接分配到民族地区。

第十三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排基础设施、扶贫开发、工业和信息化建设、农村危房改造、交通运输、农田水利、文化建设、体育事业、医疗卫生以及产业扶持、教育发展、社会保障、旅游发展、公益事业等项目资金,向民族地区倾斜。

第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少数民族扶贫开发机制,优先落实对口帮扶资金和项目。

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

第十五条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法行使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财政等方面的职权。

自治州的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土地等方面的规划,应当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核后,依法报有审批权的机关审批。

第十六条民族乡一般不得撤销或者合并,确实需要撤销或者合并的,应当进行科学论证、评估,听取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和民族乡群众的意见,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民族乡撤乡设镇或者民族乡与其他乡镇合并后,继续享受民族乡有关政策。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时,应当征求同级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意见。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促进民族地区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民族地区特色工业、特色农业、文化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镇化建设的实际,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建设体现民族传统建筑风格的特色小城镇和特色村寨。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应当建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情况统计监测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应当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制度,推进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交流。

民族地区的国家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安排一定职位定向招录少数民族公民。

省直属事业单位和民族地区的事业单位,可以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公民。

禁止以族别、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理由拒绝录用、招聘少数民族公民。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族文化资料、数据、音像、实物等的搜集、研究和整理,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民族宗教事务、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应当根据民族地区特点,规划建设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区、民族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保护民族特色文化村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场所等设施建设,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乡村旅游。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抢救、保护和使用,开展教学、普查、搜集、整理、编纂、翻译、出版和研究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少数民族古籍传承人的扶持,提供必要的传承活动场所和经费资助,组织开展研讨、展示、宣传、交流活动,做好传承人记录、整理、出版有关技艺资料工作。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加大学前教育的投入,加快民族地区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的建设,发展民族特色教育事业。

第二十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民族医药高等教育事业,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模适度、专业设置和层次结构合理的高等、中等民族医药教育体系,加强民族中医药临床教学基地建设。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民族医药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扶持民族医药产业,鼓励研究、创制新产品,推动本地有特色的民族药业的发展。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支持民族地区科技事业发展,将先进、适用的科学技术成果向民族地区推广、运用,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带技术、项目、资金等到民族地区创业。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民族宗教事务等部门应当发展民族体育事业,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挖掘、整理和推广独创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入城乡社区,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活动,推动少数民族体育产业发展。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民族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加大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建设的投入。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加强城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保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救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可以设立少数民族事务服务窗口。

机场、车站、港口、医院、商场、宾馆、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场所,不得因族别、宗教信仰和风俗习俗等歧视少数民族公民,拒绝接待。

第三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少数民族特殊饮食习惯需要,引导支持在机场、车站、港口、学校等建立必要的服务设施和网点,举行大型活动时,建立临时性服务设施。

第三十三条公民的民族成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和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公民不得采取谎报、伪造等欺骗手段变更民族成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违法变更民族成份的公民提供帮助。

第三十四条对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采取谎报、伪造等欺骗手段变更民族成份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取消其获得的录用、招聘、职务晋升等方面的资格、待遇。

第三十七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民族生生不息,靠的是各民族团结友爱。一个家庭不团结,可能亲人反目;一个民族不团结,可能一盘散沙;一个国家不团结,可能分崩离析。我国各民族在历经数千年的迁徙、贸易、婚嫁、交融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杂居、共生互补的格局,孕育了团结友爱的宝贵传统。特别是近代以来,国家积贫积弱,人民饱受欺凌。当时西方人普遍认为中国必然像 奥匈帝国等多民族国家一样,分裂为无数的单一民族国家。但是,他们的预言失败了。中华民族不仅没有分裂,反而"用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打败了侵略者,赢得了民族的独立、自由和统一。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浴血奋战、浴火重生,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各民族在反对共同敌人的斗争中形成了休戚与共、荣辱一体的命运共同体。在同仇敌忾、共御外侮的过程中,不仅民族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得以空前的光大,而且中华民族从自在的联合走向自觉的联合,团结一致走上了通向伟大复兴的崭新征程。

中华民族繁荣富强,靠的是各民族团结友爱。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开辟了各民族团结友爱的新纪元,中华民族展现出巨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展现出无比的自信心、自豪感。60年来,各族人民高举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帜,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携手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谱写了中华民族 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壮丽史诗。60年来,中华民族在前进过程中克服了来自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自然界的种种困难和考验,顶住了来自国内外的种种压力和挑战,使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航船乘风破浪、胜利前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民族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同心同德、并肩战斗。今天,"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理念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已经成为各族人民的共同追求。这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不断前进的力量源泉。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还要靠各民族团结友爱。今天,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继往开来、意气风发,大踏步赶上时代前进潮流,中华民族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民族复兴的神圣使命把各民族紧紧地凝聚在一起。讲任务,是56个民族共同的任务;讲成绩,是56个民族共同的成绩;讲困难,是56个民族共同的困难;讲前途,是56个民族共同的前途。只有56个民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携手并肩、团结奋斗,中华民族才能焕发出无比磅礴的伟大力量,民族复兴的伟业才会展现出宽广灿烂的光明前景。

促进民族团结教学设计篇十一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和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就工委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和选派干部赴南疆支教工作作出安排。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是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 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步骤,是进一步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的有力抓手,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推进脱贫攻坚的有效途径,是转变干部作风的现实需要。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不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影响深远。

会议要求,工委全体人员要深刻认识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工委上下要立即动员起来、迅速行动起来,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状态、扎实的作风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共同奋斗,确保“活动一人不少,全员参与”,为推进新疆民族团结局面达到历史上最好时期作出应有的贡献。

开展此次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每位干部职工都要自觉从政治高度、战略高度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干部支教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影响,充分认识干部支教工作的特殊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坚决地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地完成好自治区党委赋予工委的支教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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