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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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通用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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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的工作方案》农业农村局竹农发196号文件精神要求:20xx年7月7日上午,镇召开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推进会,农经分管领导,三资中心主任主持会议,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及财务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就我镇如何顺利推进系统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首先镇三资中心主任带领的`问题领导小组在各村、社区召开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自查工作推进会。

再次镇三资中心带领的问题小组对各村社区自我查找问题:对村、组集体耕地、四荒地、林地、水面、房屋建筑物等资源、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情况大清理。清理集体资源、资产承包、租赁、及合同签订内容是否合规,合同约定的承包、租赁、出让费,集体是否收归入账;对村、组在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经营不合规,“暗箱处置”造成资产资源流失等问题进行清理;对侵占集体资金,占用集体资金违规经营谋取私利的问题进行清理。

最后镇三资中心主任带领在领导小组到各村社就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进行走访群众,村民代表座谈会,征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建议。

通过走访、检查评估系统治理后的“三资”管理情况后,今后工作中要定期对资产、资源进行清理核实,并采取微信、电话等更多的公示方式进行公示使更多群众主动参与其中。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镇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检查调研,自查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近几年针对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的现象,建立了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我镇全面推行“村账镇代理”制度,到已将全镇所有行政村的财务全部纳入了乡(镇)集中管理,并严格执行“一季一做账、一季一公开”制度,要求按村财管理运作程序设立财务公开栏,及时公开财务收支状况,增加财务“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从20初开始,我镇明确了公开招投标的程序、范围,对农村集体资产转让、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制定出台了相关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清产核资,建立村级台帐。通过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建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三资”管理混乱的局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集体“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全面。我镇农村集体“三资”在登记管理上,资金、资产相对好一些,而资源方面尤其是土地的登记就不够详细或存在遗留问题,造成“三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

2、财务管理不规范。不规范的表现主要体现在财务制度执行不力,极少数干部不廉洁。有的村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有的村干部自用自批,村民主理财公章在村干部手中,民主理财小组形同虚设;有的村假公济私,挥霍浪费,借机中饱私囊,乱发福利等;有的村干部自己开票收款、长期不报账,导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收款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开支白条入账;有的村报销凭证不够规范,支出凭证手续不完整。

3、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有的村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账;有的村收款后,干部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账;有的村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寅吃卯粮。

4、合同签订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书面合同少,口说为凭;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方面。

公布,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有时甚至是走过场。

6、少数村级财会人员素质低,责任心差。有的'村财会人员故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有的村财务人员调整以后,移交档案不全,甚至拒不移交账册凭证,其他村干部还束手无策。

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监督渠道不畅。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此外,现在农村大部分有知识有能力的人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的村民基本上是老少病残,他们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了某些不廉洁的干部可乘之机;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不为群众说话;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多年不调整;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知识水平较低,没有理财能力;有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原则性不强,禁不住村干部做小动作。

法规和财务制度,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混乱的局面。

3、村级财会队伍的稳定性不够。财务管理工作要求财会人员业务能力强并保持相对稳定。现在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会人员也跟着换。此外,由于经费紧缺,不少村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机会少,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素质难以提高。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乡镇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能,统一负责处理各村资金、资产、资源的核算和监管,统一运作、统一管理,加强业务的连续性、规范性。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作为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并与经济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2、摸清底子,健全台账。结合村级换届,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进行再次核对,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并将数据全部录入电脑,实行滚动管理。

3、加强培训,提高业务。定期开展对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查处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坐支、挪用、、买标、串标、处置不当、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乡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则。

我们就向广大村民和村两委广泛宣传并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1、坚持了“四权”不变的原则。一是资金所有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资金;二是资金审批权不变,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费用;三是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依法依规合法开支和进行收益分配的权限不变;四是资金收益权不变;2、坚持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村级财务“双代管”实行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一村一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3、坚持监管机制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仍然接受乡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管。

二、具体做法。

1、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

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报账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收入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高陵乡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2、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给予必需的工作经费保障。乡财政筹资调度资金购置了会计软件、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和各村专用档案柜。

3、搞好宣传动员,统一全乡干部群众的认识。乡党委专门召开了党委会,统一领导层面的思想认识;召开党委扩大会,统一乡中层干部和村书记、主任的认识;召开全体乡干部和村三职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统一全乡干部的认识。同时利用广播、板报、财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理发包款、租赁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纪违规行为。通过财务清理,在达到账账、账实、账款、账表、账据“五相符”的前提下,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另外,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乡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各村组的账务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和公正的审计结论,并与各村签订好村级账务委托代管合同(协议),办理好有关账据、资金移交手续。

四、建立健全机制,规范“三资”监管。

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基础,履行“三资”监管职责,民主监督小组则发挥沟通与反馈功能,对农村“三资”实施监督。

1、加强交易所建设,规范资产资源处置。对农村建设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或资源开发的标准与流程作了详细的规定。

2、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规范经济合同管理。成立招投标管理中心,制作经济合同的规范模本,制定统一的合同签订审核流程。建立经济合同电子台账,实行信息化管理,凡新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报乡经济合同审核中心按照规范流程审核后方能生效。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推行“委托代管”实现了村级财务由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在农村,过去靠一架算盘、一支笔、一本账来管理农村财务,核算起来速度慢、出错多、劳动强度大。现在,村报账员每月只需将当月经济业务的原始凭据移交核算中心,就可以准确、快速、安全的自行记账、自动汇总、自动生成各种财务报表。

二是推行“委托代管”促进了农村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农村财务核算中心每月都要对各村当月的财务活动结账,消除了过去经常出现的包包账、断头账、一任干部一本账、下台干部不交账的现象,保证了农村财务的连续性、完整性。

三是推行“委托代管”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的监督力度。实行集中核算,对农村财务管理而言是一种有效监督。过去一个村的收支情况,开支是否合理,乡上不清楚、群众不明白,弱化了乡对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弱化了村民对村级财务管理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在财务服务中心每月都要向乡相关领导提供会计报表及收支情况,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情况,财务服务中心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检查村级开支,有效地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和村级资金使用效益。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王答村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自查工作,成立了由村委主任任组长,支部书记任副组长,村理财小组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全面指导自查工作。

根据自查内容总结汇报如下:

1、制定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了财务审批制度,建立规范会计档案,规范了我村财务管理、审批制度。

3、实行“村账乡管”。村委会集体财务由乡经管站代理,使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实行票据领用核销制度。

4、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坚持到每个季度公开一次财务,在醒目地方合理设置公开栏;建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充分发挥理财作用。

5、实行会计人员及民主理财小组人员培训制度。每年对会计人员及民主理财小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6、实行审计监督制度。一是离任审计;二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了专项审计。

7、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文字档案安全完整。

8、土地流转情况。实行规范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坚决制止村组织包办代替或截留流转收益现象。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五

根据上级精神,我村立足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三资四化”管理实施方案,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减少基层矛盾纠纷,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把握各个环节。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针对集体资金管理,我村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银行存款账户管理、集体资金审批领用、收支结报、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等财务制度,完善标准和程序,规范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制度的完善,对规范我村的`货币资金管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和村级集体资产出售或出租的起到了重要作用,也进一步推动了我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强化宣传,达成共识。通过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三资”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变被动清查为主动清查,变上面要求为村民要求,变部门工作为全民工作,为“三资”清查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搭建清查的思想平台。

3、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人员。经过乡级培训后,村两委召开专题会议,就清理工作制定摸底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以村出纳为主。二是清产核资,摸清底数。利用一星期时间,对全村资产进行全面核实,对货币、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等进行分门别类的登记,使各类财产清晰可查。三是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清理工作经公示后,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实行“一台帐两附件”管理模式,全面反映资产种类、数量及经营使用情况。

4、阳光运行,公开管理。搭建科技平台,推行阳光运行,实现“三资”网络化、公开化管理。运行“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在摸清村“三资”底数基础上,将“三资”基本信息录入系统,促进农村“三资”管理科技化、信息化。同时,将“三资”管理公开化作为加强“三资”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创新公开模式,着力实现“三资”管理全过程的“阳光操作”。一是设立墙上公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三资”公开日,设立意见箱,接受监督。二是实施网络公开。通过村“三资”网络平台对“三资”管理情况进行动态实时监督,基层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可随时查询村“三资”管理情况。三是重大事项“村情发布会”公开。对涉及“三资”发包、出租、招标及合同签订、变更或解除等重大“三资”管理事项,事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村监会主任向全体村民公布。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六

我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此项工作仍处在探索实践阶段,总体水平还不高,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我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我乡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与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体要做到“五个要”:要涵盖所有的组级事务;要继续加大对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建设一直高素质的农经队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要加大宣传力度,真正发挥出阳光平台、公开平台、服务平台、监督平台、诉求平台、交流平台、曝光平台等作用;要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要强化审计监督,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七

农村集体“三资”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更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随着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农村“三资”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就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谈些建议。

1、领导机构。“三资”管理体系由党委政府牵头,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组成农村“三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工作的安排部署、指挥调度、考核奖惩。

2、工作机构。以农村经济管理中心为依托,组建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农村集体资金账目、资产资源处置、物品采购等管理和监督,督促村级开展民主管理的财务公开。

3、监督机构。各村选举出“三资”管理小组,在“三资”的购建、处置、管理、公开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的监督。

各级政府应结合当地农村“三资”管理实际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农村“三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制度约束,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1、建立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建立财务收入管理制度。村级组织向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必须统一使用农经部门专用的收款收据,否则不得入账。建立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开支事项发生后,必须填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审批单”,由主管领导及主任签字。建立财务预决算制度。做好村集体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建立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公开内容要全面,公开时间要及时,公开方式多样化。

2、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健全资产清查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物、账款、账表、账证相符。健全资产台账制度。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原始价值等,按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健全资产评估制度。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要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由农经管理部门实施。健全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健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程序,明确资产名称、数量、用途以及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和价格,并报农经管理部门备案。

3、建立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

建立资源登记簿制度。对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资源,建立集体资源登记簿,逐项记录。建立资源招标投标制度。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资源对外承包、租赁应采取公开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建立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的管理,签订统一编号、统一文本的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款存储、专款专用、专项审计。

1、发挥民主监督和民主理财小组作用,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积极引导民主理财小组依法行使民主理财职权,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资产发包和变卖、资产出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预算决算、村民分配方案、大额资金使用、建设项目招标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经过民主决策程序,做到决策民主、信息公开。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纪检监督小组等组织的监督作用,对“三资”管理进行全过程、各环节的动态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定期公开村务,设立村务公开意见箱,虚心接受和采纳群众的意见。

2、严格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的监督与审核。

加强乡镇会计服务中心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农村财务审核单“五连签”制度,严防代签、冒签行为,对财务票据及招投标、采购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办理。

3、加强区级职能部门检查监督。

区级农经部门每年要对村级财务进行例行审计,对村主要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并公开审计结果。突出审计重点,抓好群众敏感、焦点、难点经济事项的审计,有效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理顺关系。区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和集中采购进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属领导班子集体行为的,追究领导班子责任,并视情节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兰西县康荣乡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八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管理用好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规范我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救济扶贫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征地地补偿费,以及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收入。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省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监督管理总站”统一监制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帐户,统一支付管理。

4、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广播通讯等管理费、计生支出、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生产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其他经审核许可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出纳员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书记和村主任共同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大额开支,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财务开支严禁“白条”做帐。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出纳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理财小组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理财小组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1、农村集体资产包括:村集体投资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外单位和个人捐赠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农电水利设施、村级道路、教育(学校)、文化、村办公企业等资产。

2、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3、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4、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财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归档。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账核算。

4、乡镇财务代理服务中心和村理财小组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负责管理。

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备案。

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备案。

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帐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1、农村集体财务代理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3、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

(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

(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

(7)负责对服务中心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4、总会计职责。

(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

(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

(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5、资金会计职责。

(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

(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

(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

(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

(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6、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7、村出纳员的职责。

(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

(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

(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

(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

(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九

首先,我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成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由各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奠定法律保障。

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委托代理的原则。我们在工作中要求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向镇提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摸清“三资”底数,规范运作程序。

着重把好“三关”,即清查登记关、群众参与关、公示公开关。积极利用滕州市农廉监管在线的三资监管平台,通过网络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集中录入、统一管理、统一上报、统一支出,即时记录、随时汇总,实现对“三资”业务、帐务的一体化处理,也满足了监督监管部门的后台查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

(四)健全管理制度,确立工作目标。

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五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村核算”的理念,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程序,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项目竞标和严格村委会公章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五)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在强化监管方面,我们坚持三项原则,严把三道关口,即坚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的所有权、支配权、监督权、收益权、决策权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原则;村委会与会计代理中心依法委托的原则。把好三道关,即:一是收入入账关。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金全部纳入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账户。集体收入的收取,统一使用市经管局监制的专用票据。二是开支审批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经经办人签字、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盖章、镇经管站审验盖章。两字三章齐全后,方可办理支取。三是公开公示关。每月28日为村民主理财日,每月8日张榜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注重阳光运作,规范招标管理。

重点对村级经济合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健全了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制度,使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可依。二是加强监督。强化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审批。三是促进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严密程序,完善提交方案、初步审核、发布公告、投标、开标、公示中标结果、签订承包或承建合同、归档管理八个环节,保证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公开透明,节约了建设资金,保证了工程质量,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规范村委会公章监管,分别编制村级一般事务和合同协议类公章使用签批表,制定了严格的使用办法。

(七)突出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突出了民主监督的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预防和制止了账外账、坐收坐支、资金体外循环等现象;二是突出了会计监督的服务职能,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了及时纠正和查处;三是突出了“三资”管理工作检查。一方面由镇纪委牵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理顺了资产往来关系,澄清了集体家底,变单纯的农村“三资”不流失向农村“三资”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延伸,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对村干部进行“三资”管理培训,不断增强自身处理“三资”问题的能力。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

(一)加大土地流转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有针对性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引导农民全面理解土地承包流转的原则、形式和目的。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增强农民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识。县、乡、村要成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和牵线搭桥。

(二)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作用。民主理财小组在理财过程中,要注重把好财务报销凭证审核关和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关。村级财务开支报销单据必须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凡未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报销凭证不得入帐。对村干部弄虚作假,收支不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入帐的行为,民主理财小组有权举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村级报账员,民主理财小组长,财经管理负责人的培训。通过开展财经法规和会计业务培训,提升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我乡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三)切实抓好财务公开。要加强对财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公开未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和内容,搞形式的村要采取措施,责令整改,对不进行财务公开的村,要追究村干部的责任,同时要注重财务公开的实际效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村“两委”要在年初制订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构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收益分配等各项计划,做到量力而行、计划开支、节资增效,坚决避免盲目开支,增加新的不良债务。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一

我市xx位于湖北省中南部,地处江汉平原腹地,素有鱼米之乡和水乡园林的美称。全市辖15个镇(处),350个村(居),2663个村民小组,农户数130804户,农业人口524134人,总面积702139亩,其中:耕地面积682719亩。

根据全省相关会议要求和鄂纪发【2010】8号文件精神,我市自2010年5月20日起,全面展开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及监管代理工作。经过历时5个月的扎实工作,以两个中心(监管代理中心和招投标中心)为载体的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全面建成,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一定成效。

一是层层组建专班。为了切实加强对三资清查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镇处按照市里的领导格局组建了相应的工作专班。二是制定工作方案。4月8日,全省党风工作会议后,市纪委根据会议安排和鄂纪发【2010】8号文件精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经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讨论制定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的具体方案。三是学习借鉴外地经验。4月20日,由市纪委党风室主任李文风同志带队,组织市经管局、林业局。

镇处经管站负责人共20人,赴宜都市枝城镇参观学习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成功经验。5月20日,我市召开了由镇(处、场)分管财经、经管站长参加的潜江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动员大会。会上印发了《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方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同志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会后,各镇(处、区)相继召开会议安排了此项工作,并根据潜纪发【20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全面展开。

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为了确保三资清理工作不走过场。我市主要把握了四个关键环节:一是全面清理。由镇(处、区)经管站组织各村清理小组成员对各村集体资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债权、债务、现金、银行存款等以会计账为依据,账内账外相结合,全面进行清理。二是核查登记。各村清理小组将清理出的各类事项,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表格逐笔逐项的进行登记,特别是对有疑问的资源,各清理小组到实地勘察后予以登记,以确保登记事项的不重、不漏、不虚。在清理过程中全市共处理出纳库存的历史遗留条据535.01万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8起,挽回集体经济损失93万元。三是张榜公示。

在清理登记的基础上,各村都召开了由监督小组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会议,对清理登记的三资逐笔逐项的进行核实,确保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各村三资核实小组组长负责将核实后的清理登记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咨询和反映。四是尊重民意。公示后,各村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首先对全村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资源、债权、债务、现金、银行存款等现状及对已报废、损坏的资产、无法归还的债权、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无法收回债务等情况逐笔逐项进行通报,并进行表决,按照村民代表的意见对有关的三资情况进行处理,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其次是表决通过了将村集体三资的清理结果委托镇(处、区)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代管。全市14个镇(处、区)清查核实登记工作从8月开始,共实核集体资产总额57929万元;资金存量5594.78万元;其中:现金410万元;银行存款5184.78万元;清理核实集体固定资产净值52334.22万元,(其中:在建工程1169.1万元;其他资产1015万元)在原账面资产总额18508万元的基础上增加集体固定资产净值33826.22万元;核实集体资源总面积679150亩。减去已发经营权证的654495亩,集体四荒、林地、工商用地、水面等24655亩。为下一步监管代理服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全省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搭建管理平台,规范管理机制。一是办好试点抓示范。全省在黄梅召开会议后,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到黄梅县进行了参观学习,将周矶办事处、高石碑镇作为三资管理平台建设的示范点,派业务专班进驻周矶办事处、高石碑镇进行业务指导,帮助两个镇处高标准建起了三资管理平台。二是加强督办促平衡。8月11日,市委在高石碑镇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和监管代理工作现场督办会,与会人员参观和学习了周矶办事处、高石碑镇三资清查资料汇编、资产资源台账的设置、三资监管代理的管理制度、章程、操作程序以及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中心的操作程序。市委副书记张宗光同志在会上就三资清查后如何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充分发挥三资造血功能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魏友元同志就下段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三是统一标准上硬件。现场会议后,全市15个镇(处、区)按照现场会要求,相继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中心,并将各项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及流程图高规格的打印上墙,同时各地政府出资为两个中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和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两个中心)落实了40㎡以上的服务厅和招投标室、添置了电子信息屏、电脑、打印机及相应的办公设施。四是规范程序严管理。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各地在完成清产核资后,与镇(处、区)监管代理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并及时办理了移交。实行台帐+附件管理模式,即建立三资代理台帐,全面反映资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及营运状况,附上资产处置情况附件和有关会议记录、评估、招投标、合同等附件,并输入电脑,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对三资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随时调整三资台帐数据,做到帐款、账物、账账、账据、账表五相符。五是规范招投标程序,建立长效机制。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工程建设项目、集体采购,按照市制定的相关办法,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度,并由镇(处、区)纪委、监管代理中心和村民理财小组监督实施,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促使集体资产资源效益最大化。

全市三资清查工作结束后,所有工作转入立账建制阶段,为了更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依照《潜江市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潜办发【2009】111号)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潜江市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办法》、《潜江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管理办法》和《潜江市农村集体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经管局三家联合下文(潜纪发[2011]10、11、12号)文件。为了确保监管代理工作发挥作用,各地还相继成立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标投标中心。实行五个统一的管理模式:一是统一交易平台;二是统一村级集体招标主体,村民委员会负责对村级资产资源处置超过1000元以上、工程建设超过20000元以上、生产生活设施采购超过3000元以上、资产资源参股股份总额在5000元以上的项目提出招标投标申请,并履行民主决策审批手续,参与实施招投投标活动;三是统一招标投标程序;四是统一招标文书格式;五是统一招标文书格式。通过五个统一管理,确保村级资产资源处置阳光操作,实现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把我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推向了另一个高层次。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今年8月23日我局再次组织部分经管站长到松滋市经管局参观学习。从规范化管理和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招标投标上下功夫。自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招标投标中心成立以来共为集体经济组织招投标74件,标底总额756.1万元,中标总额1014.1万元,为村集体增加收入258万元。其中资产处置24综,标底额175.4万元;中标额271万元,增收96万元。资源处置32综;面积6767.23亩。标底额244万元;中标额398.4万元,增收154.4万元。集体工程招标18综,标底额337万元;中标额329万元,节省资金7.6万元。有效的将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和农村账务管理进行整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逐步规范有序,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按照省局要求,全市电脑软件于2011年10底更新为同步远方的新软件,逐步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的电算化、网络化和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实现了招标投标制,一些闲置资产资源得到盘活,增加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效益。对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工程项目、集体采购的招标规范化管理,使其效益发挥最大化。为发展壮大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动力。

1、村级资金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座收座支,大额现金使用与请款难按制度执行;村级资源不能收回管理;对资产、资源的价值评估和工程项目的预算等专业知识缺乏;对村不出资和自行购建的工程项目难管到位;资产资源登记不够精确;工程项目及招投标操作流程不够规范严谨。

2、办公场所缺乏独立性,三资监管代理工作经费不足,岗位不足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3、三资监管平台和网络建设以及农村财务电算化管理还没有达不到规范化要求。

目前我市农村集体三资工作正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健康发展,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有待完善的方面。一是新成立的泰丰办事处和广华办事处移民村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设有待加强;二是个别地方三资清查还不够彻底;三是资产、资源造血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作用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都是今后工作中要努力解决的事情。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二

我镇自县6月12日召开会议之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6月15日制订了《镇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农业的主任科员同志担任,经管站长及财政所所长任副组长,由镇监察室、经管站、财政所、林管站、水管站、交通站、国土所、民政所、信访办、“三送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并组成四个指导小组,具体还明确了报表数据审核和汇总录入工作。

二、镇政府于6月18日召开了二级干部会议,具体部署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时间节点,特别强调了登记时间点(即xxxx年6月30日),并书面重审的几点简要提示,参加会议对象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报账员、镇纪委、镇“三资”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

三、工作开展效果。

1、全镇26个村委会2个居委会都已开展工作,进展速度较快,已全面完成工作任务,进行了统计上报审核汇总工作。

2、全镇各村(居)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分清了权属,核实各项债权债务;已核实流动资产万元,固定资产万元,生产性资源万亩,其中:耕地万亩,林地万亩,荒地万亩,水面万亩。债权债务情况:债权数额极少,只有万元,多数是村民欠款(税费);债务总额为万元,其中xxxx年前万元,xxxx年后万元,多数是欠公益性工程款和垫交税费,分别占总额的和。

3、工作中,较为复杂的资产、资源及债务,都能“三番五次”逐项核对登记,进行2次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强化村级资金管理,全镇27个单位通过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已组建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内设主任1名,委员2-4人,已刊刻监委会印章27枚,并对各村监委员会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同时行使监委会职权。

四、存在不足。

1、个别村重视不足,仍有拖拉、推诿的坏习惯。

2、村多面广,工作量大,业务骨干不足,工作压力大,质量审核、把关仍有差距。

3、村级资金核算、建账尚有部分村未按时间节点核算到位,计划在本年底尽快完成。

4、目前,乡(镇)基层站队伍薄弱,80%是一站一人,基本都是老龄化,建议县委、县政府加强农经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力量。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从2011年11月份启动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纪检委牵头的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登记工作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三资”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及职责。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从去年11月以来,首先成立了由县纪委牵头的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并抽组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民政、林业、国土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为骨干,分片包乡镇。9个乡镇217个村民委员会也相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乡(镇)、村“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县直包乡(镇)工作组、指导组,既要按照程序操作,又要做好处置和化解“三资”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在整个清理登记过程中,无一例上访,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其次是宣传动员阶段,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利用广播电视、滚动字幕、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为期两个多月的宣传,各乡镇、村利用培训,公示栏等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的宣传发动,并在主要街道刷写标语2600多条。再次是培训到位,全县“三资”清理动员会邀请市经管站领导采取以会代训培训乡镇骨干60多人,12月初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抽组专业人员分三大片对9个乡镇的乡村两级“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共计培训乡、村工作人员780多人次。

从20xx年1至2月份,我们集中精力重点对财务账目、资产进行了审核,县乡抽组的工作指导组深入到村民委员会,开好三个会议。一是开好村级两委扩大会,村两委召开吸收部分群众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学习“三资”清理工作方案以及对三资清理的目的、要求,对厉年的帐目进行整理,对个别村的“包包帐”进行了认定和处理。二是开好清查核实资产小组会,村清查核实小组有7到9人组成,成员为村民理财监督小组成员,由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等参加,侧重摸清家底,澄清资产。三是开好公示确认会,对清查结果在村公示栏或醒目地方张贴予以7天的公示,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接受广大村民监督。

从今年3月到现在,县乡抽组的“三资”清查包乡镇工作人员,蹲点下乡村,进行检查指导工作,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报存六个程序,各乡镇、村正在根据财务帐面数据盘点资金、库存物资、固定资产,核实债权债务,核查资源数量,同时建立资金资产资源登记明细台帐,五月初县“三资”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抽组专人对各乡镇“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正进行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弥补“三资”清理工作中的漏洞,对个别乡镇、村存在的问题限定时间完成整改。

1、资源清理难度大,部分村委会耕地、草地、滩涂、荒山等由于清查核实人员少,没有先进的仪器光靠人工丈量清理工作量大,给清查登记带来难度。

2、在“三资”清理填表中,发现“三资”清理登记表在设计上与现实操作中有一定差别,没有统一的“三资”清理登记软件,从而造成村与村、乡与乡登记参差不齐,给汇总带来难度。

1、对“三资”清理登记工作中存在的历史遗留已无实际意义的债权、债务和资产,进行账务处理,从新建帐。

2、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总之,我县“三资”清理登记工作正在有序的进行中,县“三资”清理登记办公室利用6至7月份对9个乡镇217个村民委员会(包括6个涉农社区)“三资”清理登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检查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全县“三资”清理登记工作。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四

我乡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乡乡,全乡幅员面积200平方公里,辖5个行政村,45个村民组,总人口约4.12万人。自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启动以来,我乡根据《某某乡村级“三资”委托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按照清查资金、公示账面债权债务及资金、盘点集体资产资源以及各类合同、核实认定债权债务和资产资源、公示核实认定的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资源、建立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的工作程序,根据清查内容,对集体现金、存款、有价证件、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库存物资、茶果园、林地、工商企业占用地、“四荒地”、库堰、鱼池、村组公路和沟壑渠道等“三资”进行了全面清查,摸清了基数,了解了现状。同时,建立健全了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为“三资”监管代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五

为进一步维护好农村稳定,管好、用活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白沙镇严格按照“三资”管理方案,逐阶段进行,规范运作程序,完善监督措施,认真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村账镇管制度。将村级财务收支全部纳入镇财会中心,统一银行账户管理、统一使用专用票据、统一支出审核把关,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实行任期审计制度。在村委换届、村干部离任等监管环节中,对村级财务收支、经费使用、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做好财务衔接,防止村级财务“一任会计一本帐”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实行“三资”管理台帐制度。对村级资产和村集体所有资源进行清产核资,填写清查登记表,并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资产资源管理台账,村委会和网镇政府各保管一份,由镇政府统一管理,每半年盘点一次。

四是实行“三资”招投标制度。成立镇“三资”招投标领导小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决定,报镇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投标,镇纪委、村民代表全程参与监督,保证资产、资源处理公开、透明。

自白沙镇完善“三资”管理制度以来,村民对村干部的工作满意度高达98%,因村级财务纠分上访率下降50%以上。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六

对于农村“三资”管理,从机制上建立了一套规范农村“三资”运作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充分做到了“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一方面加强了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帮助和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另一方面规范了涉及农村“三资”管理有关会议决定、招投(议)标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设立了资产、资源动态式管理台账,提升了农村“三资”管理水平。

(二)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村集体家底,强化对村集体资产。

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根除了随意处置行为。通过构筑监督网络,铲除了滋生村干部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教育了村干部。村干部清正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

(三)推动了村经济发展。

通过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既消除了群众思想疑虑,又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既增强了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既强化了村干部创新发展意识,又畅通了干群关系“连心桥”,为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注入了不竭动力。

(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三资”管理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了村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加速了村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及时化解了农村矛盾,巩固了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七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依据县站的安排部署,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站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及时下发相关文件通知,利用四个多月时间对全镇14个行政村的村集体“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摸底核查,现将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为保证“三资”清理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县发清理方案要求,一是成立了“三资”核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14个行政村的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个人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力度,我镇结合本地实际先后对各村举办了三期培训班,通过讲解制度条例、财务流程等有效的手段加强业务运行能力;三是把握关键,严格控制清理时间段及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

我镇清查小组按照清理要求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安排专人及时把核查数据上传至“农村三资清理平台”系统,并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到目前,全镇14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三资”核查工作任务,且全部实现“三资”计算机系统管理。

据统计,全镇村集体债权总额为754265.05元,村集体债务总额为370741.9元(其中账面债务224207.2元,账外债务146534.7元),村集体资金总额为1665975.96元,固定资产总额为4543429元,资源总量为135224.78亩(其中:耕地75425.4亩,建设用地40269.22亩,集体荒滩18210.66亩,水面928.5亩,林地391亩)。

(三)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各村都建立了《出纳岗位职责》、《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村集体组织“三资”管理流程图》、《代理会计岗位职责》等制度,规范了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一)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杜绝了管理上的漏洞,加强了会计基础工作。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控制了集体资产的流失,特别是村上的固定资产得到了全面的清理。

(二)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村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的“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化解了社会矛盾。对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和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不仅减少了集体“三资”的流失,还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干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少,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信访量有所下降,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一)“三资”制度落实还留有死角。个别村过去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不准确、租金低,有些合同未能及时履约,合同管理不完善。

(二)费用开支控制不严。个别村出现“收不抵支”现象。三是业务素质欠缺。村级报账人员缺乏专业的财务知识,对报账审批流程不熟悉,对制度落实有遗漏,且存在使用票据不规范现象。

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切实加强对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定期对各村开展业务培训,将财会、招投标、公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操作规程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不断更新知识,熟悉业务流程,提高财会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技能。

3、严明纪律,加大查处。严把合同签订关口,严查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行为的正常性和合法性;同时加强财务制度落实,加大村级开支审批力度,严格控制村级资金的合理流向。

总之,村级“三资”监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资”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八

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要重要意义。

为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和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全面清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发现并解决全村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核清三资底数,建立和规范三资账簿,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此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范围是全村所有自然村,重点是财务管理相对混乱、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历年账务移接不清楚、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程缓慢的自然村。

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摸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清理和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要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各自然村规范财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在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村务公开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程序。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联签后,由报帐人员向乡村“三资”领导小组报帐。现金、银行存款必须做到帐款相符;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必须做到帐帐相符,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

(三)建立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按照文件要求,以农经与统计服务站、财政所为依托,成立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各自然村“三资”账簿按照程序统一移交“三资”领导小组集中管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导小组要制定实行限时办结相关制度,规范服务,方便群众。

(一)清产核资阶段(2009年11月)。

1、“三资”清查。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逐项清查,逐一核实,造册登记,全面摸清资金、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和分布。同时要对历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清理登记,查清合同承包期、承包金、合同履行等情况,并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2、界定产权。村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对清查填报的各种资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

3、核实价值。对界定产权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资源,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填报资产资源现状。

4、公开公示。将经产权界定、价值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登记制表,并分别在本管辖范围区域进行公布(一个月),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有疑问的要进行重新核实,并答复群众,确保准确无误。

5、建立台帐。指定专人负责“三资”登记建档管理,按村别建立明细台帐,详细录入经清查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数据,并按规定调整会计账目。同时,上报村“三资”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2月上旬)。

自查自纠以村为主。梅林村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等,取得基层干部群众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组织各自然村严格按照本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各自然村要写出自查情况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公示,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整理归档、张榜公布,以备核查。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报瞒报,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三)重点核查阶段(2009年12月中旬)。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抽调政治性强、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自然村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对重点自然村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对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设置障碍的领导干部,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针对核查中暴露和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验收总结(2009年12月下旬)。

全面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村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特别是对群众屡次上访、反映强烈的村要进行重点抽查;对全村清理规范村级财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

1、支出入帐要严格把关。“三资”领导小组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和勤廉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自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帐。“三资”领导小组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并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

2、农村集体收入要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三资”领导小组。“三资”领导小组要加强监管,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资产、资源变动情况要及时入账。“三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理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等备案。

4、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自然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三资”领导小组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三资”领导小组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不得拒绝。

5、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领导小组应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自然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开展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工作,成立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机构、人员和经费。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清理规范的组织协调工作。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好清理规范村工作。要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对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解决。建立清理规范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和经验材料。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阶段性工作小结报县清理规范活动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明晰思路,标本兼治。

全村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要本着“明确重点,全面推进;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民主清财,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既要核清我村农村“在资”底数,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又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调研,全程督导。

村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分别由理财小组牵头,对各村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面督导。村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开展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导。督导工作要贯穿清理规范工作全过程,要及时掌握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四)查办案件,严明法纪。

村纪检小组要加大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监察,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自查自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宽,举报抽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严”的原则,注重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对于清理规范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依法依纪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九

农村集体“三资”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当前村级财务管理还是侧重于资金管理,疏于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导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家底不清,管理不规范,资产流失现象仍然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隐患。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三资”清理、加强“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民主公开的原则。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三资”清理过程中,要自始自终坚持这项原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履行民主程序,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三资”清理就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以维护农民利益、集体利益为出发点。

(三)产权不得平调的原则。“三资”清理中,要保持“三资”所有权不变,原属村民小组的仍然是村民小组的,村里只负责组织清理登记,不能改变其权属。原属村里的仍然是村里的。

这次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账,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组)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二)通过依法界定所有权,核实集体所有的“三资”总额,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

(三)通过建立登记台账,把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四)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对象是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理工作范围是上述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进行。

(一)清理。以村自查为主,全面进行清理。每个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会计、村务监督小组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7-9人小组,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报账员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二)登记。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按照县里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三)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村务监督小组或村民主理财小组、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四)公示。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三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及时上报。

(五)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六)上报。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

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20xx年5月开始,到20xx年12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6月份)。

成立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方案,召开“三资”清理工作会议;要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等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政策,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积极性,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清理(7—12月份)。

对本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自查登记,填写统一印制的“三资”情况登记表,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并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再汇总上报。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村自查上报“三资”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做到账账、账表、账款、账实、账证“五相符”。要对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修订完善合同。将本村(组)经检查核实的“三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有异议的,重新履行登记核实程序。公示无异议的,分别设置资金、资产和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二份,上报镇政府一份、村存档一份。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在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下。我村分别成立了由村总支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及各村民组代表为成员的“三资”清理小组和核实小组。

(二)明晰思路,建章立制。开展“三资”清理,要本着“重点突出,全面推行;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核清“三资”底数,纠正“三资”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对策,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坚持标准,严格考核。严格执行“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开展“三资”清理工作,是推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对工作不认真、不积极、敷衍塞责的行为,要及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对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确保三资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二十

今年以来,我县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管理网络“强基工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加强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组织开展全县村级计生管-理-员岗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村级计生管-理-员工作能力,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积极谋划

今年来,我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村级计生管-理-员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召开会议传达省、市文件精神,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实际拟定了切实可行的培训工作计划与方案,并及时下发到各乡镇(场、区)计生办,促进和规范培训工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实效。

(二)创新举措,组织培训

11月16—19日我局以人口计生基础业务知识和基本工作方法为重点内容,举办为期四天的岗位教育培训,讲授内容为《人口计生管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培训课程时间紧凑、内容丰富,授课老师能有效运用课件、具体案例、通俗易懂及可操作、易接受的教育方式、方法向村级管-理-员讲解计生基础业务知识和具体实际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有效地提升了计生管-理-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水平,达到了培训的.真正目的。

(三)科学考核、增强效果

为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参训人员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增强培训效果。2014年11月19日,统一对全县各乡镇村级计生管-理-员进行了业务考试,全县应参加考试273人,及格250人、缺考9人、14人不及格。2011年元月初再次组织了补考,又有17人及格。本次测试成绩以乡镇(场、区)为单位进行评比通报,并作为该单位人口计生工作年度综合评估的一项内容。

(四)经费投入、全力。

年关将近,又到了铺天盖地写总结的时候,为济世救人,笔者特将访遍名师学来的年终总结秘笈奉献出来,希望能给各位同仁以启迪。

要点一:篇幅要够长

要想做到篇幅长,除了下苦工夫狠写一通外,还有一个捷径可走——字大行稀。即把字号定位在“三号”以上,尽量拉大行间距,但不可太过,否则会给人一种“注水肉”的感觉。

要点二:套话不可少

如开头必是“时光荏苒,2004年很快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结尾必是“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或是“一定努力打开一个工作新局面”。

要点三:数据要直观

如今是数字时代,故数据是多多益善,如“业务增长率”、“顾客投诉减少率”、“接待了多少来访者”、“节约了多少开支”、“义务加班多少次”、“平均每天接电话多少个”、“平均每年有多少天在外出差”、“累计写材料多少页”等等。

要点四:用好序列号

序列号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一句话拆成好几句说,还能几个字或半句当一句,在纸面上大量留白,拉长篇幅的同时,使总结显得很有条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层层排序,严格按照隶属关系,不要给领导留下思路不清晰的印象。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村级管-理-员工作总结。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总结篇二十一

我院的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根据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的总体要求,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着力抓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积极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的排查工作,结合线索调查,走访干预等措施积极开展健康宣教与促进,降低人群主要危险因素,具体总结如下:

以区局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项目目标,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目标人群。各行政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负责对本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线索调查、评估登记建档,镇卫生院对重性精神病人进行管理和随访,并制订了重性精神疾病筛查、评估、干预管理工作流程,做到了患者实行一人一档案,每个档案中有个人信息表、个人体检表、每次随访记录表。填表书写要规范、完整、各种医学检查单附贴随访表后,明确了镇、村二级公共卫生管理项目的各自职责。镇卫生院负责培训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负责辖区内的各类资料整理归档管理和上报工作,力争我镇基本公共卫生管理服务项目健康管理率、规范管理率、控制率达到上级要求。

为了使我镇公共卫生管理项目顺利实施,由区疾控中心和卫生院组织培训辖区内各卫生室和公共卫生科人员,于3月12日和2月28日在镇卫生院三楼会议室,进行重性精神病健康管理的培训,参加培训分别为17人和29人。用基本公共卫生重性精神疾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指导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人员熟练管理和规范管理程序,牢固掌握重性精神疾病排查、评估、个人信息的'采纳、登记、归档工作要领,工作中按要求认真填写各种信息表格,准确记录数据,及时发现目标管理服务人群,及时登记信息,及时建立健康档案及时随访,同时,要求各村卫生室公共卫生管理人员每月底上报本村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发现数和累计数,并按实施方案要求定期随访,给予干预指导,从而使重性精神疾病健康管理达到规范管理。

按上级要求,开展重性精神疾病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全镇14个行政村卫生室和1个居委会,均开展了重性精神疾病建档工作,落实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人员15人,截止3月底,实际管理精神病人36人,在区疾控和市精神卫生中心指导下对36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和健康指导,累计随访73人,累计随访显好6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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