沼气安全总结(优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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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气安全总结(优质13篇)
时间:2023-12-01 06:33:04     小编:念青松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经历和成果进行总结和概括。写总结时要注意调整语气和语态,既要表达自己的观点,也要避免过于主观。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总结的写作方法,特意收集了一些通用的总结范文。

沼气安全总结篇一

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要求,积极开展公司“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确保本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公司员工及财产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向前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责任单位(包括各分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下同)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司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内容。

2.推行“一岗双责即经济责任与安全责任并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4.各种化学、危险品的使用、保管情况;

5.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7.各部门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

8.各类危险装置的整修情况;

9.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公司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规范统计报告。按照公司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保证。

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整改,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

五、工作阶段。

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公司实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5日前)。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另行公布),制订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2.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及日程,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

(二)排查治理阶段(10月16日-25日)。

1.各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公司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3.各责任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于10月2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司企管部)。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26日-31日)。

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详细的安全隐患数据资料,尚未整改完毕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限期整改措施。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保障。各单位一定要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制度。同时,要及时上报《部门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报表》(另发)和《部门安全隐患排查分析报表》(另发)。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4.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公司培训、内部邮件、广播、**内刊、互联网、led公告栏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员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为**电气早日成为“世界智能电网的领航者”保驾护航,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沼气安全总结篇二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各社会福利机构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机构的火灾防控能力,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对供养人员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福利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各街道民政办主任为组员,全面负责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

三、排查重点。

各社会福利机构要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排查隐患,严格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6、节假日和重点部位值班制度是否落实,重点部位是否安装防护设施。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各社会福利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并制定本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自查自纠(7月10日前)。各社会福利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对照《社会福利机构安全自查表》,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3、全面排查整治(9月15日前)。领导小组汇同消防、安监、卫生监督等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机构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情节严重的,不符合开业运行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总结验收(10月5日前)。领导小组将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机构开展排查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全面上报总结安全生产督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会福利机构要深刻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社会福利机构法人要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自查和整治工作的落实,工作任务要落实到具体人员。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阵前指挥,果断处置。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督查不严格,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生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严肃处理。

2、深入检查,强化监管。从即日起,各社会福利机构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认真部署,认真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认真排查本机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把各种事故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消灭在萌芽中,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源头及日常监管,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定期进行考核,确保监管到位。

沼气安全总结篇三

20xx年6月26日县农业安全工作会后,车岭镇党委政府庚即成立了以镇长陈新辉同志为组长的沼气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车岭镇沼气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6月28日下午,镇政府召开了镇、村、社三级干部会,作了安全大检查工作动员,进行了沼气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对检查工作的方法、步骤具体要求作了安排部署,向各村下发了“实施方案”。7月8日,又召开了镇、村干部会,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强调了工作要求,进一步讲解了安全使用常识和检查内容。

两个多月来,在镇领导小组的领导督促下,由镇农能办牵头,村组为基础,沼气服务站为技术指导,以开展“沼气安全进村入户活动”为载体,对历年来全镇所有的在用池、损坏池、废弃池、在建池进行了全面检查。

这次活动,各村组对辖区内的在用、在建、损坏、废弃池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弄清了各种池的数量和每一口池的基本情况,作了如下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知识宣传:

在用池:管线安装是否安全,池体是否设置安全警示,农户是否领取和学习《沼气使用安全知识》、《用户手册》,是否按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使用沼气,是否科学进出料和维修维护。

在建池:工地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示,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安全规程和要求施工。

损坏池:是否恢复使用,不能恢复则报废填埋。

废弃池:立即填埋或封闭。

各种池的三口四盖是否盖好等。对有安全隐患的情况,当即指出、立即或限期整改。

为了进一步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和知识,镇政府收罗编排了沼气安全使用常识13项,以此为内容制作了《沼气安全使用承诺书》让农户签订,一式两份。农户留一份作警醒和学习用,另一份交农能办存档。

检查期间,县农能办多次到我镇监促和指导,和镇村干部一起进村入户,对我镇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和帮助,提高了我镇检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这次检查,较大程度地提高了我镇沼气用户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使用知识。排除了诸多的安全隐患,对我镇农村安全工作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我镇仍存在诸多的问题:

1、农户私自建池现象不少,安监和技术人员不足,安全难于监管。

2、施工人员杂,无证上岗普遍。

3、用户和建池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技能仍需提高。

4、本次检查尚有盲点,查出的问题尚需继续整改。

5、各级干部对农能建设和安全尚存懈怠思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上述问题,想办法、添措施,查漏补缺、清除盲点、排除隐患。逐步解决问题,科学建池用池,确保安全。

沼气安全总结篇四

省农能办:

如下:

州县均按照职责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州、县农能办,各县乡(镇)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沼气池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设在州、县农能办。我州农村能源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领导,常抓不懈。按照《省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州、县均制定了《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了管理,各县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克服麻痹思想,以足够的力量、足够的.精力抓好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认真开展“农村能源安全工作进村社活动”切实做好沼气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扼制了事故的发生。

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积极宣传沼气建设安全知识。同时,向广大沼气户发放了《沼气安全使用手册》,讲解沼气技术、安全和科普知识,使沼气安全知识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广大沼气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8月上旬,我局分管副局长队对丹巴、得荣县开展了沼气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组对对沼气灶具管道、压力表、控制旋钮或阀门、进出料口、护池坝是否加盖盖板,是否按照操作使用规程进行操作、维护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现违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在乡镇的积极配合下,各县对项目乡镇、村开展了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针对部分农户进出料后未把盖板及时盖好,县农能源办督促并将其及时盖好;发现沼具及配件不合格和安装不规范的,组织安装人员及时整改,乡镇也及时组织人员在各自范围区内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此次安全大检查对全州8个县,55个乡221个项目村的农村户用沼气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一是各县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不一致,进度不一,还存在重视不够的情况;二是维修网点较少,不能满足我州各县农户分散居住的需求,因此存在有的用户沼气管线裸露,风吹雨淋,造成老化,出现漏气现象;三是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和技术人员,安全宣传还不够深入、广泛,导致部分农户安全意识淡薄,对沼气安全使用知识了解不够,确乏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存有麻痹、侥幸心理;四是缺少检测设备,建池后服务跟不上,维护不到位,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二是加快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做到沼气建到哪里,服务就进行到哪里,为农户提供更便捷的技术管理服务和更细致的安全督导。

沼气安全总结篇五

根据杭州市农村能源办公室《关于在2012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的通知》(杭农能办[2012]12号)文件精神, 临安市农村能源办公室迅速开展了全市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的情况总结如下:

为搞好此次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大排查,临安市农村能源办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立即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制定了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检查方案,确立了以主任为责任人、农能办技术人员和沼气生产工为主要力量的检查小组,对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池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同时及时通知到有关乡镇村、单位、沼气生产工和沼气池施工负责人,要求做好自查工作,严格杜绝事故的发生,将各种安全隐患抑制在萌芽状态。

临安市在此次排查中,做到统筹兼顾,点面结合,突出重点。一是面上排查,由有关镇村对在辖区内的沼气用户和沼气生产工对自己所建的沼气池进行沼气安全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重点排查,根据临安市的实际,对中央沼气工程、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综合示范乡镇和低碳农村试点乡镇的养殖小区(场)沼气工程及户用沼气池较多的村开展重点排查。

一是重点做好中央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排查工作。在对杭州正兴牧业有限公司生态奶牛养殖场沼气综合利用工程检查中发现如下问题:1.两处大门入口都未张贴防火、禁烟标志。2.配电箱安装不够规范,电线布置不合理。3.匀浆池周围没有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分析原因:主要还是业主、生产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对细小问题不够重视。对于这些隐患,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业主在大门入口处张贴醒目的防火、禁烟标志;规范安装配电箱,合理布置电线;匀浆池需要加盖或者加防护栏。其余两处大中型沼气工程目前正处于招投标阶段,检查组要求其严格按照初步设计方案执行,对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必须实施监理机制,在加快进度同时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二是加强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综合示范乡镇和低碳农村试点乡镇的养殖小区(场)沼气工程的安全生产排查工作。潜川镇是杭州市低碳农村试点乡镇,也是临安市的重点养殖镇,龙岗镇、清凉峰镇、太阳镇是杭州市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综合示范乡镇。对此,临安市农村能源办组织技术人员,在镇、村干部的配合下,对4镇的养殖场沼气工程逐户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同时,给沼气用户面对面的反复讲解安全知识,告知利害关系,使沼气用户认识到沼气建设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是排查户用沼气用户安全隐患。童家村、浪广村是我市户用沼气池较多的村,为真正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沼气建设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临安市农村能源办带着宣传、学习资料进村入户进行宣传、检查,切实为农户提供帮助、解决安全隐患。同时在童家村为村民送上了一堂“户用沼气池运行维护管理培训”知识讲座,使广大农户对沼气的`安全使用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

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只有通过检验才能确认。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从根源抓起,消除安全隐患于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了做到防患于未然。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沼气用户的安全生产意识,发现了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现已得到妥善解决。临安市农能办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为农户提供更便捷的技术支持和更细致的服务。

临安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20xx年6月20日

沼气安全总结篇六

20xx年5月5日,平顶山市能源办接到《关于开展沼气建设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农明电〔20xx〕14号)后,立即向局党组进行了汇报,并于5月8日向各县(市、区)全文转发,现将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5月8日下午,召开了各县(市、区)农业局长、分管副局长、能源站长会议,安排安全管理工作。

二、市农业局成立了沼气建设安全管理督导组,各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机构,组织人员2417人,对全市8万户农村户用沼气池全部摸排一遍,发现隐患一处并排除。

三、加强宣传,强化群众的安全意识。要求乡、村两级沼气服务站对群众加强宣传,使户户有一名沼气安全使用明白人。市农业局先后印发《沼气安全使用常识》10万余份,把沼气安全使用知识普及到户。

四、搞好新建沼气池配套规范安装,要求各沼气施工队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做到建一户、培训一户、规范安装一户、专业维修一户,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五、组建专业维修、清池队伍。根据目前我市沼气池分布情况,把有责任心、业务能力棒的已培训合格沼气生产工组织起来,划片包村,向各村沼气使用户公布电话,二十四小时开通报修咨询服务,达到只要有报修,及时到岗,做到专业维修。

六、市、县两级农业局开通沼气安全使用咨询服务热线,专人值班负责,并向全社会公布电话号码,有专业人员负责解答,并随时指派人员搞好维修指导。

下一步工作,继续搞好村级沼气服务网络建设,加强施工质量及安全管理监督,强化群众安全意识,使我市沼气安全使用率达到100,不出现一起伤亡事故。

沼气安全总结篇七

1.沼气灯、灶具不能靠近柴草、衣服、蚊帐、汽油等易燃物品,特别是茅屋,灯与屋顶、房梁至少应保持1米的距离。

2.沼气炉要安装在灶内使用,不要在书柜上床头煮饭、烧水。

3.使用沼气灯、炉具时,应先划火柴或点燃引火条,再打开阀门点燃。如果先打开阀门再点火,容易烧伤人的头部和手指,甚至引起火灾。

4.沼气阀门应安装在安全的位置(稍高一点,防止小孩乱开),用气后要及时关阀门,防止沼气在室内扩散。如忘记关阀门,可能起火灾。

5.要经常检查输气管,阀门及其附件有无漏气现象,如输气管被老鼠咬破,应及时更换。火种不能靠近输气管,防止管道漏气引起火灾。

6.使用沼气的厨房,要保持空气流通。如进入室内闻有臭鸡蛋味(即沼气中的硫化氢气味)应当即打开门窗,排除沼气。这时,绝不能在室内点火、吸烟,以免了生火灾。

7.禁止在沼气池导气管口点火,以免回火入池,致使池内气体猛烈膨胀引起爆炸或破裂。

8.沼气纱罩含有二氧化钍毒物,因损坏而换下的旧纱罩要深埋。如手上粘到灰粉,要及时洗净,注意不要弄到眼睛里或粘到食物上,以免中毒。

9.要使用沼气不慎发生火灾的情况下,首先要截断气源,使沼气不再输入室内,同时讯速组织力量灭火。一户发生火灾时,邻居要迅速停止用气,隔绝气源,以免火灾蔓延。

沼气安全总结篇八

人体一旦吸入沼气,轻则头晕恶心,重则昏迷死亡,掌握一些急救知识在危及关头不但能自救,还可以救人,那么,沼气中毒怎么办呢?来看下面:

一、什么是沼气中毒?

沼气是一种混合气体,主要成分为甲烷、二氧化碳、氮、氢、一氧化碳和硫化氢。

甲烷(ch4)又称为“沼气”,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是天然气、煤气的主要成分,广泛存在于天然气、煤气、沼气、淤泥池塘和密闭的窖井、池塘、煤矿(井)和煤库中的.有害气体之一。

当人吸入沼气过多时,有毒气体经肺泡进入血液,很快与体内红细胞相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失去运输氧的能力,造成缺氧血症,同时还能抑制呼吸,导致一系列中枢神经症状。

倘若上述环境空气中所含甲烷浓度高,使氧气含量下降,就会使人发生窒息,严重者会导致死亡。

二、沼气中毒的表现:

中毒较轻者表现为头痛、头晕。

若空气中的甲烷含量达到25~30%时就会使人发生头痛、头晕、恶心、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乏力、四肢发软等症状。

中度中毒者可见面部潮红,心跳加快,出汗较多。

若空气中甲烷含量超过45~50%以上时就会因严重缺氧而出现呼吸困难、心动过速、昏迷。

重度中毒者病情比较险恶,如出现深度昏迷,体温升高,脉搏加快,呼吸急促,同时出现大小便失禁等。

这类病人如抢救不及时,会因呼吸道麻痹而死亡。

有些病人虽经抢救脱险,也难免留下健忘及精神障碍等后遗症。

三、沼气中毒怎么办?

1.迅速将中毒者移离现场(抢救人员必须佩戴有氧防护面罩),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解开衣扣和裤带,保持呼吸道畅通。

并“向120”呼救。

2、同时注意保暖,以防发生受凉和继发感染。

3、对轻度中毒病人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可根据情况服用去痛片、利眠宁等药。

4、中度中毒病人,应给刺激刺激手法,针刺人中、涌泉等穴位,并及时送医院抢救。

5、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及人工呼吸。

呼吸困难应输氧,有条件的地方及早用高压氧治疗。

尽快将患者送入医院接受治疗。

注意:发现有肺水肿者,不准做人工呼吸,忌用口对口人工呼吸,万不得已时与病人间隔以数层水湿的纱布。

四、遇到沼气怎么办?自我防护措施:

1、当你发现这个有毒的气体泄露以后,马上就要撤离现场,最好是到一个通风的地方。

2、在这个过程当中,你最好是用湿毛巾或者是戴一个湿的口罩,这样就是避免吸取过多的有害气体。

3、因为有毒的气体是对眼睛都有刺激性,所以一定要戴一个塑料薄膜或者透明的这种保鲜膜,把眼睛密封好,这样来脱离现场,可能会减少眼睛和口鼻的这种刺激。

五、通风是预防沼气中毒最有效方法:

排水设施维护作业时,掌握安全防护知识,沼气中毒是完全可以预防和避免的。

1、在清理沼气池时,提前两天打开沼气的出料、进料口和气门,让停留在沼气池中的沼气通过空气流通彻底散逸,让作业空间充满新鲜空气,这是防止沼气中毒最有效的办法。

2、下池操作不必过急,时间不宜过长,如感到不舒服应立即出池,离开沼源。

3、作业的工人进入以前应检测有害气体,要戴上洁净湿润的口罩,必要时应戴防毒面罩。

作业人员工作时,应在场外安排两个监护人员。

救人时必须配备防毒面具或其他防毒器具。

沼气安全总结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是指单池容积50 立方米或总体容积100 立方米以上,以粪便、秸秆等农村生产、生活有机废弃物为主要原料或向农户集中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设施(以下简称沼气工程)。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沼气工程的建设、安全运行与监管,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建设和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逐级备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安全建设

第七条沼气工程建设应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规定。

第八条从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向省农业厅备案。

从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与承担工程相适应、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

第九条沼气工程所用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沼气工程所用的高压储气设备和锅炉等专用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企业生产。

第十条沼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遵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沼气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能够安全运行,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章 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组织生产和管理人员,参加沼气安全生产和技术培训。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技能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定期对工程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测,及时排除安全运行隐患。并将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设备和部件检修及更换等情况,记录存档。

第十五条沼气工程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在沼气工程、燃气装置等设备、设施周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 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

第十六条沼气工程经营单位和沼气用具供应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 监管制度

第十七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沼气工程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第十八条新建沼气工程应填写《山东省大中型沼气工程登记表》,并将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报当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当地沼气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农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

第二十条在沼气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第二十一条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沼气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对沼气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制度和措施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及人员培训等情况,完整存档备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秸秆热解气化站的安全监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山东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内容与补助标准 

第九条 “一池三改”的.基本要求: 

(三)改厕。厕所与圈舍一体建设,与沼气池相连。厕所内要安装蹲便器。 

第三章 申报与下达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 各地可探索实施物业化管理等其他有利于项目质量的管理措施。 

第五章 检查验收 

第三十七条 各级发展计划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中央补助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等的督查。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沼气安全总结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是指单池容积50立方米或总体容积100立方米以上,以粪便、秸秆等农村生产、生活有机废弃物为主要原料或向农户集中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设施(以下简称沼气工程)。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沼气工程的建设、安全运行与监管,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建设和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逐级备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安全建设

第七条沼气工程建设应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规定。

第八条从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向省农业厅备案。

从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与承担工程相适应、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

第九条沼气工程所用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沼气工程所用的高压储气设备和锅炉等专用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企业生产。

第十条沼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遵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沼气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能够安全运行,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章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组织生产和管理人员,参加沼气安全生产和技术培训。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技能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定期对工程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测,及时排除安全运行隐患。并将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设备和部件检修及更换等情况,记录存档。

第十五条沼气工程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在沼气工程、燃气装置等设备、设施周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

第十六条沼气工程经营单位和沼气用具供应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监管制度

第十七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沼气工程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第十八条新建沼气工程应填写《山东省大中型沼气工程登记表》,并将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报当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当地沼气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农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

第二十条在沼气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第二十一条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沼气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对沼气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制度和措施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及人员培训等情况,完整存档备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秸秆热解气化站的安全监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山东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沼气室内,严禁烟火。注意用电安全。

2管理人员要经常观察沼气室内的变化情况,按要求定时冲厕,定时开,关太阳能循环泵。

3、经常打捞前处理池杂物,清理沉淀泥沙,清理观察池内杂物。

4、每天打扫温棚室内卫生一次,保证沼气系统内的卫生。

5、定时查看化粪池底温度和温棚室内温度,掌握沼气系统运行情况。

6、保证每天搅拌发酵原料三次,以确保发酵原料同沼气池内的微生物充分接触,加快沼气的产生和阻止粪壳的形成。

7、经常检查沼气系统的开关、三通管、输气管道是否漏气,如发现接头松动、输气管断裂,应及时维修、更换。

沼气安全总结篇十一

沼气能够被广泛利用,不仅可以用作燃料,还可以作为肥料,节约成本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但同时,沼气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确保沼气的安全性,我们需要做好沼气的使用和管理。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自己在守住沼气安全底线方面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了解沼气的安全性。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沼气的危害和安全性。沼气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如果不加以控制和管理的话,可能会导致爆炸和火灾等严重的后果。此外,沼气在使用过程中也会产生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因此,了解沼气的安全性对于守住沼气安全底线至关重要。

第三段: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其次,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沼气安全管理体系。这个管理体系包括从沼气的生产到使用的所有环节。在沼气生产过程中,我们需要进行规范的操作,例如定期清理沼气池和排气系统等。在沼气使用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记录沼气的产出和消耗情况,并检查沼气的质量和产生的气味是否正常。同时,我们还需要做好沼气使用的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四段:培育人员的安全意识。

此外,我们还需要培育沼气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沼气的安全不是仅仅靠一个人的力量就能保证,而是需要整个团队的协作。因此,我们需要让每个人明白沼气的安全性和重要性,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只有整个团队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才能确保沼气的安全使用。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守住沼气安全底线需要我们了解沼气的安全性,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培育人员的安全意识。当然,这个过程需要长期的持续性工作,但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沼气安全隐患,并保障我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守住沼气安全底线!

沼气安全总结篇十二

沼气是指从含有有机物质的沼泽、粪池等处产生的一种气体,它起源于自然过程,能够被回收利用,但是如果使用不当,沼气也有可能成为危险的源头。沼气致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这一问题。

第二段:事故原因。

发生沼气致死安全事故,其主要原因是缺乏安全意识和操作不当。首先,许多人对沼气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容易在操作时发生意外。其次,在施工或操作沼气设备时,很多人都没有按照正确的程序和标准操作,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三段:预防措施。

防范沼气事故的方法,主要是提高人们对沼气的了解和提高安全意识。例如,在沼气设备施工前,需要严格执行安全规范,保证安全措施到位,所有人员都要接受培训和演练,知道如何避免沼气泄漏和事故发生。同时,加装沼气传感器、烟雾探测器等安全设施,便于及时发现异常并采取措施。

第四段:事故后处理。

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处理非常关键。应该先保障现场的安全,然后迅速报警并组织救援。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应该优先考虑人员安全,保障伤者的生命安全和救治及时有效,同时进行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后续处理,分析处理事故的原因,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段:总结。

针对沼气致死安全事故,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更加严格的安全措施。同时,还需要加强沼气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存在漏气等安全问题。只有加强安全教育和发扬安全意识,才能真正预防类似的事故的发生。

沼气安全总结篇十三

第一条  为做好全市沼气秸秆气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促进沼气秸秆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联合执法组织机构

(一)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安监局、市建设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共同参与,组成晋城市沼气秸秆气安全联合执法领导组。

(二)沼气秸秆气安全联合执法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具体承担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定期向市政府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报告工作。

第三条  联合执法内容

(一)负责落实市政府部署的全市沼气秸秆气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二)配合省政府开展的有关沼气秸秆气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五)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商定的需要联合执法的有关事项。

第四条  工作要求

联合执法要依托市政府安委会和市沼气秸秆气联席会议,充分发挥联合议事、互通信息、相互配合、资源共享、联合行动的优势,实施有效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联合执法行动应有方案、有目标、有措施,行动结束有总结,总结材料应抄报市政府安委会和市沼气秸秆气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合执法行动中,各联合执法部门应有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执法程序。

第五条  各县(市、区)参照本制度制定本辖区内沼气秸秆气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制度。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是指单池容积50立方米或总体容积100立方米以上,以粪便、秸秆等农村生产、生活有机废弃物为主要原料或向农户集中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设施(以下简称沼气工程)。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沼气工程的建设、安全运行与监管,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建设和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逐级备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安全建设

第七条沼气工程建设应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规定。

第八条从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向省农业厅备案。

从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与承担工程相适应、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

第九条沼气工程所用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沼气工程所用的.高压储气设备和锅炉等专用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企业生产。

第十条沼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遵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沼气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能够安全运行,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章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组织生产和管理人员,参加沼气安全生产和技术培训。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技能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定期对工程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测,及时排除安全运行隐患。并将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设备和部件检修及更换等情况,记录存档。

第十五条沼气工程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在沼气工程、燃气装置等设备、设施周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

第十六条沼气工程经营单位和沼气用具供应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监管制度

第十七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沼气工程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第十八条新建沼气工程应填写《山东省大中型沼气工程登记表》,并将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报当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当地沼气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农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

第二十条在沼气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第二十一条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沼气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对沼气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制度和措施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及人员培训等情况,完整存档备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秸秆热解气化站的安全监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山东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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