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店经营管理制度范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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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餐店经营管理制度范文(14篇)
时间:2023-12-02 08:16:06     小编:薇儿

人类社会因对新鲜事物的渴求而不断发展进步。当遇到一些与已有分类不符合的情况时,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大家一起来看看以下这些总结范文,相信会有一些收获和启发。

快餐店经营管理制度篇一

农药属于有毒、易燃危险化学品,为了保证农药经营过程的安全性,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农药经营单位必须从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农药经营、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建筑物须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

4、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中须经国家授权的部门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5、农药经营、储存单位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6、经营、储存场所须根据规模大小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7、经营、储存场所须根据所涉危险化学品(农药)的性质分类、分库存放,禁忌物料不能温存。

8、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农药。

快餐店经营管理制度篇二

按着工作性质划分岗位职责,确定岗位目标:销售目标、生产目标、工程目标、技术目标、质量目标、人力资源目标、行政目标。

成立销售公司,根据渠道销售和终端销售的特点,划分为:大沈阳(沈阳、抚顺、铁岭)——终端营销,辽南区域、辽宁其他区域、吉林区域、黑龙江区域、内蒙区域——渠道销售网络。

一线生产工人:基础工资1800元+满勤奖200元+绩效xxx元;

生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产量奖(质量控制)+目标奖。

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新产品开发奖+目标奖。

质量人员:基本工资+质量目标奖。

行政人员:基本工资+工作目标奖。

勤杂人员:基本工资+满勤奖。

“一责、一控、一检”——下道工序为上道工序负责制,严格执行过程监控,落实产品入库前终检。

建立日常事务处理“日例会”(15分钟——30分钟)、每周生产调度会、每月经济活动分析会、每月产品质量分析会、经理办公会、车间工人晨会(5分钟—10分钟)。

人力资源部门做好日常考评和考核,透过不同形式的培训提高工人的技能。

三三项目管控:“工期、质量、安全”,确保工期三因素——人员、材料、资金,确保质量三因素——产品质量、安装质量、管理质量,确保安全三因素——人员安全、材料安全、运输安全。

“用心经营、用心管理、用心工作”,认真做事只能把事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好。

建立“严格的纪律,强力的执行力和落实力,高效率、高业绩、高回报”的企业管理模式。

团结才能生存、团结才能共赢、团结才能发展。

执行和落实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关键,科学的管理手段、优秀的营销方案、最佳的生产计划、完善的工作流程,执行的不彻底,落实的不坚决,都是一纸空文,经营管理者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执行和落实。

快餐店经营管理制度篇三

一、学校食堂应对食品进行留样,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原则上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况可根据需要由监管部门或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行决定留样品种。

五、

五、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六、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箱内,并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品名、留样人。

七、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快餐店经营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城市公共经营场所(以下简称公共经营场所)是指:在本市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游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酒家、餐馆、招待所等公共餐饮住宿场所;酒吧、网吧、氧吧、咖啡吧、美容美发厅、足浴室、棋牌室、洗浴等公共休闲场所;体育馆、保龄球馆、台球馆、健身馆、旱冰场、射击场等体育运动健身场所;金融、保险、电信、邮政等对外营业场所;商场、集贸市场、证券交易场所等营业场所;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幼儿园、学校、医院、图书馆、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第三条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实行政府属地监管与部门监管相结合的机制。

第四条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组织查处公共经营场所安全事故。

第五条各级政府商务、文化、体育、旅游、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对本辖区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监、建设、市政、环保、工商、城管、交通、电力等部门分别对公共经营场所单位安全管理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第六条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场所(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条件,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

第八条公共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前款所称从业人员包括本单位的职工和在本单位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人员。

第九条公共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有关经营许可,且在开展经营活动前,须经公安消防部门消防验收(检查)合格。

第十条本细则所列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餐饮住宿场所、公共休闲场所、公共体育运动健身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和档案馆等建筑物内。已经设置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会同文物、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实行租赁承包或委托经营管理的公共经营场所产权单位,应当认真审核承租者或经营者的有关资质,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十二条公共经营场所产权单位要与经营者(承包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公共经营场所由一家经营者整体租赁承包的,经营期间安全工作由该经营者负责;有多家拥有产权或者有多家租赁使用的,由产权单位或租赁使用单位组织协商,确定由一家单位负责整体建筑内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

经营使用者对各自经营使用范围内的安全负责,并配合产权单位或委托的统一管理单位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五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本单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并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六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在每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对营业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营业期间每2小时至少进行1次安全巡查,检查和巡查应当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公共经营场所中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饮场所、公共休闲场所、公共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内的第一层至第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得设置在地下第二层及第二层以下;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特定要求。

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口地坪的高度差不得大于10米,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得大于200平方米。

(二)应当依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三)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对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和地下一层且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限期加以整改。

第十九条公共经营场所严禁使用钢瓶液化石油气。

第二十条公共经营场所应确保使用的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并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二十一条公共经营场所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公共经营场所设置的电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在变配电室内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和其他杂物。

第二十三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在从事营业、经营活动时不得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

第二十四条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安全出口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显著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第二十五条公共经营场所内落地式的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明显,保持完好,便于公众识别。

第二十六条公共经营场所的库房设置、设施应当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电气设备应当符合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条公共经营场所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二十八条设有集中收银区的超市等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二十九条国家实行强制性体育服务标准的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当配备持有相应运动项目执业证书的从业人员,方可对社会提供服务。体育运动健身场所应当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器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使用说明和警示标志。

第三十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应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

电影放映单位、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有固定座位的区域,不得增设临时座位。

第三十一条文化娱乐场所与商场等单位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保证通往建筑物外的疏散通道畅通,并在商场等单位营业结束后安排工作人员指引人群疏散。

第三十二条旅游饭店应当在客房、会议室等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中英文对照的逃生疏散指示图;在客房内设置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标志或者资料、设施。

第三十三条公共经营场所进行装修、维修、改建等施工作业活动,产权单位或承租人应当选择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同时报当地公安消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十四条公共经营单位不得在营业时间内对经营场所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三十五条公共经营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接待人数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当接近最大额定人数或者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安全。公共经营场所的最大额定人数,按照相关规定、标准、规范执行。

第三十六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七条公共经营场所在经营场地举办展览、促销、演艺等大型活动,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活动举办期间,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第三十八条公共经营场所负责人应当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其他人员应当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第三十九条公共经营场所应当设置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应急广播。

第四十条公共经营场所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疏散,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公共经营场所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二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工作目标,加强对辖区内公共经营场所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四十三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施政府挂牌督办。

第四十四条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公共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职责,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据职责及时查处或上报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

第四十五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对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事故救援、处置技能。

第四十六条市级各部门要明确与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公共经营场所安全监管权限的职责划分,对已明确下放和委托的行政执法权,要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充实整合执法力量,确保监管到位。

第四十七条各级公安、工商、质监、商务、文化、卫生、教育、旅游、体育、建设、市政、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管。

第四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公共经营场所注册登记审验工作,严厉查处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场所。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按规定取得其他从业资质的,要及时报送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第四十九条消防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公共经营场所消防设施验收,依法对经营场所消防制度、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进行监管。

公安派出所应加强对“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

第五十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燃气经营活动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大对违法使用钢瓶液化气和非法经营液化气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

第五十一条质监部门要加强公共经营场所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从业资格、燃气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第五十二条各级公安、工商、质监、商务、文化、卫生、教育、旅游、体育、建设、市政、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本行业公共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安全隐患要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十三条公共经营场所违反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五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将公共经营场所安全工作纳入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级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发生较大以上公共经营场所安全事故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8月6日起施行。

快餐店经营管理制度篇五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搜集国内外相关行业政策,积极市场调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营销战略规划,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3、制定公司年度销售目标,并组织编制年、季、月度销售计划,总体部署并监督销售计划的执行,适时合理地签订供货合同,确保销售计划的顺利完成。

4、采取灵活的经营策略,及时完成回收款任务,加速公司资金周转,保证混凝土公司的良性运行。

5、从全局的高度优化混凝土公司的业务资源,积极调配混凝土各分公司之间的生产任务,充分发挥各分公司的资源优势,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6、建立并完善所属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抓好业务人员的考核、考评与管理教育工作。

7、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的经营分析会议,编制各种经营统计报表,准确提供有关销售收入、费用控制、结算、回款、盈亏等反映公司经营现状的信息,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8、建立系统、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真听取客户的反馈意见,及时积极主动地给予解决,树立精品意识和优秀服务品牌意识。

9、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一支品德好、业务精、效率高的营销队伍,不断提高公司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

10、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积极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快餐店经营管理制度篇六

为了创建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1.1、全体员工要团结一致,各尽其职,献出真诚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1.2、全体员工按照本店编排时间表,准时上下班、休息,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应办理请假手续;上班时间要衣冠整齐干净,穿工作服,佩工作卡,保持整洁。上班前不吃刺激性、有异味的食物,保持口腔卫生。

1.3、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场所;不长时间会客;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4、不准私自带他人进入工作地点,不得私自将本店物品带出或赠予他人。

1.5、保守本店经营机密。

2.1、敬业,积极进取,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2.2、不因自己心情而影响工作质量。不要把任何不愉快的心情带入本店,不要把不愉快心情强加于顾客、同事身上,给别人带来不愉快。

2.3、切实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导,按照要求完成本职任务。不得顶撞上司,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上司安排的工作,如不满可向上一级投诉,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

2.4、有合作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为同事创造条件,注重服务质量,使客人对服务无可挑剔。

2.5、工作要认真负责,力求准确无误地完成工作任务,如遇有疑难问题要报告上级,请示处理;因责任心不强,不按服务规范操作而造成的人为错误或影响发型效果,当事人要受到经济处罚。

3.1、记住顾客是我们的老板;在店里,顾客是最重要的,不要忽视顾客的需求,不要给顾客出难题;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

3.2、做好客人进来的接送工作,要做到“一带二送三介绍”(即带位、送茶、介绍产品、发质知识)。在顾客进店前应及时把门拉(推)开,侧身喊一声“欢迎光临”,千万注意不要把顾客的路挡住。在带入后,要很小心的问顾客需要什么服务;在服务中要通过拉家常、谈工作、天气等找到顾客感兴趣的话题,多用赞美、佩服的语气与顾客沟通;在介绍服务时注意运用专业语言,当顾客很烦,对你语言过重时,不能露出不满表情,应婉转而得体地把话题引向别处。

3.3、多用礼貌用语,热情接待顾客,面带微笑,耐心回答客人的询问。以真挚的态度为顾客做好接待工作,存放手袋、物品等事宜。

3.4、工作时面带微笑、有礼貌、负责任、诚实、细致、讲效率、说到做到,对工作不推诿,不拖拉;接待客人要善始善终,交接工作要清楚。

3.5、在工作岗位服务要热情、礼貌、周到,接待客人或与客人和同事交谈要用敬语,上班要按本店要求的`标准进行服务,接送客人要有道谢声,工作出现差错和失误要有致歉声。

3.6、多学沟通技巧,不勉强顾客作其它消费或勉强其购买产品。

3.7、结账时要礼貌待客,对客人应付的现金清点后要复述一遍,防止出错单,跑单现象。

3.8、及时处理客人或同事遗留的物品,并向店长报告。

3.9、掌握顾客情况,对异常顾客要留心观察,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4.1、每一位员工有责任保持本店环境的整齐、清洁,不得随地丢杂物,同心协力劝导顾客自觉遵守,维护本店正常秩序。

4.2、搞好区域卫生。员工在为顾客服务完后,要及时把头发等地面杂物清扫干净。

4.3、工具使用前后必须清理干净,摆放整齐,工作地点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物品,设备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并清理干净。

5.1、本店要求每位员工统一手法、统一技巧,不断提高每位员工的技能。

5.2、养成节约用电、用水、节约使用产品和易耗品的良好习惯,爱护公物;看到将要坏的地方立即通知维修。

5.3、对仪器、用品应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使用;如发现物品损坏或出现故障要及时报上级处理,联系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5.4、如要工作中出现意外情况,上司不在又必须立即解决时,应电话联系并自己妥善处理。

快餐店经营管理制度篇七

每天厨房和前厅各留一名值班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上班。其他人员按照另外规定的时间上班。餐厅保吃住的人员工作时间以外的活动要在适当的时间告知餐厅负责人。餐厅要对其成长成才全面负责。考勤管理由前厅负责人管理和记载,要不定其公布。有事必须事先请假经经理审批。

采购管理。

厨师长在每天下班前要负责向采购人员提供次日采购清单。采购工作由专人负责,定点采购。采购点要符合国家有关的经营规范,要向本店提供有关的经营审批手续。严禁采购过期和问题物品。采购回来的物品要及时入库。保管对采购回来的物品要采样留存(保存期限根据实际确定)。采购发票要及时核销。采购渠道要经经理审批。

任务管理。

餐厅厨师长全面向经理。前厅领班向经理负责。有关人员工作时间原则上无条件服从管理,有意见事后通过适当的渠道反应。负责值班人员要在正式上班前做好本部门的基本准备工作。检查落实没有到位的工作环节。服务员要准备好冷热水器里需要的水并提前将水烧开。保管负责加好冷饮机里的饮料。前厅负责人负责备好当日的矿泉水。服务员要在正式上班前准备好室内的一切接待准备工作,正式上班后领班检查室内准备工作无误后组织清理室外卫生(每天至少两遍)。服务员实行合作分工制。餐桌承包到人并实行轮换制。卫生方面要做到“一尘不染”餐桌椅从上到下清洁无污迹;用品要用心清洁做到完好清洁干净如新。物品的摆放要无遗漏按规定的位置和次序摆放。服务员要做好餐厅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包括每天上下午接待前串好分配的肉串)。没有工作任务时不得聚众打闹闲聊。不得私自动用餐厅内的娱乐设备。工作时间娱乐设备由领班负责管理和调试,其他人员不得随便使用和更改。

财务管理。

餐厅实行单独核算。每天的收入支出在二十四小时内结清。支出收入要绝经理审批后方可报帐。每天下班前厨师长要将当日饭菜出库单移交财会人员,收银员要当日结算收入,次日与财会人员移交核对。临时支取现金要经经理审批同意。收银员全面负责用餐的收银工作,服务员不得向客人收取任何费用。用餐结束客人要求结帐时服务员及时通知款台。

服务规范。

服务宗旨。

1以人为本:视客人为上帝为亲人急客人之所急;想客人所想,做到贴心真心微笑服务。

2全面,全员,全程服务;尽可能满足客人提出的各种需求,即使条件不允许也不得一口拒绝,要委婉地说明情况请示经理后再做答复。从看到客人到自送客人出门上车,实行全程式的体贴入微的细心服务和照料,同时要求餐厅每个员工分工不分家,全员参与对客人的服务,见了客人要热情主动的打招呼,寒暄,发现某个环节出了问题要主动帮忙及时上报。

3小饭店,大服务;从每一个细节做起,细微之处见真情。关系体贴到客人的各种需要,在规范服务的基础上树立自己的服务特色。

4平等服务:不以貌取人,不以财取人,不以菜取人,做到一视同仁。如果有区别也只限于根据不同客人的不同要求做到使每个客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5实行微笑服务,贴心服务,双手服务,近身服务,弯腰服务,细致服务。

6始终注意与客人语言、感情、眼神的交流,注意客人情绪的变化及原因,适时调整相关服务。

7知情服务:对本店的宣传材料、服务特点、饭菜的特色、品种,价位及优惠活动熟记于心,做到熟练及时准确的宣传和运用。

二、准备工作。

1整理仪表:上岗前按要求着装,化妆并互相检查校正,严格按要求清洁个人卫生、特别注意头、,指甲、手指、口气等敏感的卫生环节。及时治疗口腔疾病,清除口腔异味上岗前要适当喷洒餐厅统一发放的香水。

2、调节心情:上岗前要平心静气地调节好不愉快的情绪。以愉悦、自觉、自信、豪迈的`状态投入工作。身体、心理感觉不好,宁愿休假也不得上岗。

3、岗前动员:上班后的第一件事是由环节负责人召集本环节员工碰头,针对前一天总结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讲清注意事项和整改措施,鼓舞士气、振作精神、作好战前动员。

4、接待准备:厨房及餐厅员工迅速做好卫生清洁工作,整理和准备餐具,整理物品的摆放位置和顺序。检查材料和工具的短缺情况并采取补救措施。各环节负责人检查合格后,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做好迎客准备。

三、迎客:。

1、眼到:尽可能早地对视线内的过往人员做出准确的判断。有礼貌有分寸地目视其直到确定其是否来本店就餐者。

2、心到:观察判断客人外表透露出来的基本信息。调动自己的服务欲望和激情。

3、行到:把握好时机适时地开门迎客。做到落落大方,规范得体。

4语到:微笑着礼貌的和客人打招呼寒暄,寒暄中问清客人的人数等基本情况,向客人推荐座位。

5、引到:指引客人就坐。帮助客人摆放座椅直到尺度适中。征求客人意见后决定是否撤去多余的椅子。

四、上菜:。

1、上水。上水前介绍清楚本店免费茶水的种类特点,征求客人意见后上水。

2、上烟;双手送上烟单供客人选用后迅速上齐烟、火及烟灰缸。

3、点菜:躬身双手送上点菜单,及时向客人有针对性地介绍本店的特色饭菜、并对其口、价位、人均食用量,按照营养均?的原则,提出温暖人心的建议(建议只说一遍,客人不问不得重复)。严防和杜绝客人因为不清楚量的大小而多点了饭菜发生剩饭过多的浪费情况。点完菜后用同样的方法帮助客人点好水酒。最后询问客人对上菜的时间等方面的要求。点好菜后及时下单,菜单上注明台号和客人的要求,一式两份,收银台和厨房各一份,厨房要严格按照顺序准备饭菜,收银台随时做好结帐的准备。

4、按照:凉菜酒品热菜主食的次序,征求客人意见后逐次上桌。每道菜上桌的同时要报上菜系、菜名、口味。及时为客人开启酒品封口。

5、添水换水、上酒倒酒要及时。

6、及时通过语言、眼神的交流,注意客人情绪的变化,掌握客人的要求及意见。尽可能对出现的问题当场补救。不能弥补的要歉疚地说明情况,保证下次改进。

7、更改上述工作程序要征求客人意见,客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打包:。

判断客人吃饱喝足有离开的意愿时,视剩余饭菜的多少征求客人意见,按照客人的要求打包。

六、结帐:。

要做到客人身不离座,一切由服务员代劳。并将找回的零钱和清单等票据一并交还客人。接、交钱物要躬身双手。

七、送客:。

待客人起身后积极主动热情地近身欢送,对客人的光临表示感谢,对服务的不周表示歉意,征求客人的意见,欢迎下次的光顾。

八、撤台:做好迎接下批客人的准备。

九、总结:每天下班前有经理或者环境负责人组织展开简短的总结会,对当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估量影响,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出台整改措施。

十、其他。

1、严格按照连锁总部的要求加工食品,提供服务。

2、准备好充足的零钱。结帐时不准向客人索要零钱。

4、坚守客人永远是对的的原则。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不准向客人发脾气,更不准和客人发生争吵。

5、不简单拒绝:对客人的意见要求都要虚心接受,即使做不到也要委婉的说明情况,不简单拒绝,必要时请示经理解决。

6、工作时间未经许可不得接打电话、不得闲聊、有客人不坐着,没有客人也不得久坐。

7、和客人接递物品都要微笑、躬身、双手。

8、食堂机具要严格按规定使用维护和保养。

9、实行卫生承包制,除规定的时间清理外,要充分利用没有客人的时间清理卫生,做到全天保持清洁光亮。

监督管理。

管理层要加强监督,每天至少有一人在上下班前和接待前到岗检查工作,处理问题,落实措施,总结疏漏。对存在的问题要现场处理。各部门负责人要每天向经理汇报一次工作。管理层每天要有专人负责向客人征求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并跟踪调查。

工资及人事管理。

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表现(红包)工资、效益工资、学历津贴等部分构成。基本工资现阶段经总部培训的主厨师为每月800元。其他人员为每月600元(一年一定)。工龄工资计算方法为:每在企业干满一个月月工资增加3元(一年一定)。表现工资由企业领导层对每个月的具体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后定性为优秀、合格、较差后结合工作性质和聘任时的承诺确定。定为较差等第的不享受表现工资。效益工资与企业的效益挂钩,目前一食堂每月平均每天的毛收入确定当月的效益工资,以800元为标准(一年一定),平均每天毛收入在800元以上,按超出部分计算有关员工的效益,主厨师按超出部分的100%计算效益工资,其他员工按超出部分的60%计算效益工资。学历工资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正规业务培训经历给予适当的津贴。

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基本工资根据本行业的具体情况每年审查确定一次。工龄工资标准也要根据具体情况每年审查确定一次。效益工资每年根据本行业的市场情况和饭店的经营规模效益每年审核调整标准。

实行“基本工资加红包”并单独发放的形式。员工有义务对自己的工资待遇保密,有权利对自己的工资待遇提出质疑。

企业实行灵活的人事管理和奖惩机制。员工违反一般纪律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解聘。重大违纪实行一票否决,一律解聘。

这里的重大违纪主要是指:一、明知故犯的经济问题(不论数量多少)。二、不听从管理人员管理。三、顶撞客人。四、私自收取客人财物。五、旷工一次或者一月累计迟到三次。六、违法被公安机关处罚。七、其他严重损害企业形象或者由于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早点及宵夜加班的工资另行规定。

快餐店在经营布局:营业面积3/5、加工制作2/5、办公仓库1/5,或营业面积2/4、加工制作1/4、办公仓库1/4。快餐店使用房屋一般是租赁,在寸土寸金的今天,减少操作面积,非生产性使用面积,扩大营业面积是减少费用支出的重要途径。

单店每天的购进的蔬菜,对于根、茎、皮、叶、把等的利用:综合利用,腌制成居民喜爱的小咸菜,降低原材料购进成本,减少浪费,给快餐店带来效益。

快餐店经营管理制度篇八

每一个进行各种快餐专卖的快餐店,对于员工管理的内容应有礼服、工作态度、考勤等方面组成。以下是某的`范本,仅供参考。

一、十要。

二、十不要。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1.要微笑,以发之内心的微笑为顾客服务;。

2.要整洁,。

3.要礼貌,。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调查属实给予解雇:。

1.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

2.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3.工作疏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5.窃取公物者。

6.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7.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8.在店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9.威胁店长及在职员工者。

10.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11.在店内赌博者。

12.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13.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店内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14.捏名诬控同事者。

15.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三.福利.培训及请假。

1.员工工资均按月支付,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2.新进员工工资,由店长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总经理核定。

3.新进员工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店内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4.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5.员工加工,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6.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课程,员工不得无故拒绝参加。

7.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8.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9.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10.员工出差,填写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店长核准后,交总经理。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请示店长补准。

11.员工于星期例假日、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12.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规定予以解雇。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3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3日,子女得丧假。

3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四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二星期。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13.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店长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店长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总经理核办。

14.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须经店长核准。

15.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证明必须休养者,申报店长给予公伤假。

16.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17.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店长指定代理人,员工离开前应将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指定人接班。

快餐店经营管理制度篇九

1、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发放、储存等流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引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登记。

3、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等法规、制度和标准。

4、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有关规定。

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必须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易燃易爆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及有关规定。

6、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并实施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规定。

7、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操作工、仓管员、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证方可上岗从事操作。

8、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当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9、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运输装卸、出入库、储存、采购销售及报废处理的管理。

10、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1、使用部们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实际的需要,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2、储存的化学品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并有标示物料名称的标识。未经检验合格的化学品,不得进入系统。

3、根据危险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报警、降温、防潮、避雷、监测、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采取有效的安全生产防护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加强设备和包装物监控管理,杜绝化学危险品的跑、冒、滴、漏。

5、储存场所应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6、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淋浴、更换工作服。不得在生产、使用、储存有毒物品的场所进食。

7、使用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氮气等)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8、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

9、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输送液体作业。使用机械泵输送时,应控制流速,以减少静电的产生。

10、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用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11、容易发生泄漏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置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设施。

12、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防止泄漏;输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应防止摩擦,撞击、静电等不安全因素,防止误操作和严禁野蛮作业。

13、所有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严禁混在一起排放。

14、禁止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取样;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开桶盖。

15、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6、建立销售台帐,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应记录销售的品名、数量、用途日期,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销售台帐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2年备查。

7、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8、不得向个人或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9、危险化学品的样品必须按化学品危险性类别分类、分项摆放,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样品,必须隔离摆放。

10、摆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场所,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1、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的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理。

2、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处置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4、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5、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化学物品废渣、废液等,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随意排放。

1、仓管部按职责范围负责本制度指定条款的实施和管理。

2、安全主任按职能范围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和管理。

快餐店经营管理制度篇十

1、上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准擅自离岗;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规范标准完成任务,不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2、女员工:上班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3、男员工: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不留长指甲,勤修面。

4、衣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5、大堂服务员在为客人服务过程中要掌握轻重缓急:先帮客人有良好的酒就座,客人入座后先送上例汤;然后到客人面前点餐,水推销意识。

6、大堂服务员要面向就餐客人;不要背对客人、倚窗往外望或聊天等,要时刻注意客人就餐状态,随时随地为客人提供服务;如有客人抽烟,及时为客人送上烟灰缸。如有客人要茶水的,及时为客人送上茶壶、茶杯等。

7、不要忽视每一位潜在客人。不要放过来本店的每一位客人,哪怕他只要了一盘青菜或是与熟人就座,也可及时送上一个例汤,并可向他(她)推介本店特色。

8、当上菜速度较慢、客人等了较长时间才上菜时,服务员在报完菜名后要对客人说“先生(小姐)或靓仔(靓女),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您的饭菜,请慢用。”

9、对突发事件和客人投诉能灵活应变,巧妙使用语言与沟通技巧,处理不了时,及时汇报。避免人员的转换,时间的拖延,而使投诉的性质和发展恶劣化。

10、所有员工要做到分工不分家:该帮忙时要帮忙,该出手时要出手,协同作战,互相帮助。

11、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喂奶、喂小孩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12、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13、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视情节轻重扣款5元,一月内无出现差错者奖励50元。

二。卫生工作制度。

a、个人卫生。

2

1、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2、衣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3、大、小便后手要洗净、擦干。

b、区域卫生。

1、地面无杂物、桌凳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2、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必须清洁。

3、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要干净、无污渍。

4、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5、门窗、玻璃、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6、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7、每天员工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天晚餐后搞一次扫除。

8、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10元/次。

三。劳动纪律。

1、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衣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2、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

3、遇到客人,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

4、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慢走,欢迎再次光临”。

5、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餐厅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6、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

7、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8、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大吼大叫、大声说话。

9、不得罢工,或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餐厅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餐厅形象。

10、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争辩。

11、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10——20元/次。

1、餐厅所有设备设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拿了餐厅物品应及时归还。

2、不能随意乱开电灯、电扇、电视机,客人走后应立即关闭多余的电灯、风扇。

3、每天必须检查电视机、电灯、卫生间下水道、厨房设备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

4、如已知某物品不能使用,不可强行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刀手在切肉或菜时,必须认真执行老板的吩咐,切好切细,不能浪费。

6、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煤气是否关掉。厨房人员必须检查当天物品用量,并准备明天的购物清单。

7、餐厅的所有物品不能故意损坏,特别是厨房设备、设施者,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8、坚决把好食品卫生关,做到变味、变质食品不上餐桌。

9、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10——20元/次。

服务是为了给顾客提供一种满意的活动领域,良好的服务是自我形象的树立,顾客不满意等于我们的失败,所以我们一定要尽心尽力。

一、餐厅常用服务礼貌用语:

1、接送语。

“您好,欢迎光临!”“请问坐那里?”

2、向客人提问时。

您好!请问您一共几位?

3、点餐时。

请问可以点餐了吗?

4、复单时。

对不起,打扰一下,请问您点的是xxxx,对吗?

5、询问时。

对不起,我没听清,请您再说一遍好吗?对不起,能否请你说慢一点儿?

6、点单结束时。

多谢,请稍等。

7、当客人招呼时。

打扰一下,请问有什么需要?

打扰一下,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吗?

8、服务过程中,需打扰客人时(非常重要)。

对不起,打扰一下。

9、上餐时。

打扰一下,这是您点的xxxx。

10、当受到客人赞美时或受到客人致谢时。

非常高兴为您服务。别客气!

11、向客人致歉时。

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请原谅!

12、当客人的要求你无法满足时。

对不起,这个问题我去问一下再答复您,请稍等片刻!

13、当客人想发问却犹豫不决时,应主动上前:

您有什么需要吗?

14、买单。

(1)“请问先生/小姐(或靓仔/靓女),哪位买单?”后报上金额,“先生/小姐(或靓仔/靓女),您共消费了xx元。”

(2)应双手接钱,确认(真/伪)无误后,“先生/小姐(或靓仔/靓女),收您xx元。”若需找零,“请稍候,为您找零。”

(3)找零时,双手递送,并致词:“先生/小姐(或靓仔/靓女),找您xx元,请拿好,谢谢您的惠顾。

(4)送客请慢走,欢迎再次光临!

快餐店经营管理制度篇十一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责任,搞好安全生产,确保万无一失。

二、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防器材齐全有效,生产厂房、停车场地等要符合安全、环保和消防的各项要求。

三、要经常检查维修设备,做到安全文明生产,严禁违规操作,盲目蛮干。

四、做到“三面向”(面向生产、面向市场、需向顾客),“三勤快”(手勤、腿勤、嘴勤),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

五、制定防治“三废”措施,对更换的废弃机油要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专项收集储存,及时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六、实现计划性生产,要做到月月考核,负荷均衡可靠。

七、认真学习机动车维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汽车维修的相关标准,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督查和监管。

八、规范业务工作流程,明示业务受理程序,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和用户抱怨受理制度。

快餐店经营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停车场经营、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的机动车停车场,是指供机动车停放并实行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不包括非经营性停车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以及公共汽车和电车、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等专用的停车场。

第三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市停车场经营管理工作。

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规范。

第四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工商登记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停车场所在地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领取备案证明。停车场经营者变更备案事项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自变更或者停业、歇业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备案机关办理变更备案、注销备案;备案证明遗失或毁损的,可向原备案机关申请补办。

停车场经营者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可以到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窗口现场办理,也可以通过广州交通信息网广东政务服务网模块进行网上办理。

第五条、停车场停止使用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在停止使用的一个月前在停车场的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停止使用公告,并报告原备案机关通过广州交通信息网、广州停车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告。

第六条、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对本辖区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情况进行核查,并在每年12月10日前将核查情况报告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未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停车场,应当责令其及时办理备案。

第七条、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应当配置相应服务设施设备,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停车场每个入口处至少配置一个停车场标志牌。挂墙式标志牌应悬挂于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立柱式标志牌应当设置于停车场入口道路旁显著位置,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景观;标志牌右下角应当印制或张贴备案二维码,正下方应当标明停车场名称、停车位数量及编码,并保持内容清晰,版面整洁。

(二)在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公告牌,公告停车场名称、营业执照、收费标准、停车位数量和监督电话等信息。

(三)在停车场出入口等关键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资料存储时间不少于三十日。在停车场出入口设置车牌识别系统,自动识别和记录进出车辆车牌信息。设置停车场出入口道闸,比邻次干道及以上级别道路设置道闸的,入口道闸位置与道路同侧路缘石之间应当预留不少于十米的车辆入场等候区。

(四)在停车场入口和出口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入口或出口标志。在停车场入口以及场内显著位置应当设置限速指示牌,限定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公里。有限高区域的,应当提前在显著位置设置限高指示牌。在行车通道设置地面行车导向箭头,转弯处视线受阻的,应当在转弯前显著位置设置弯道安全照视镜。停车场内交通指引标志应当清晰简洁,连续统一,便于识别。

(五)在停车场入口处、收费区域、楼梯口或电梯口等显著位置设置综合示意图,标明停车场平面、区域交通导向、应急通道等内容。

(六)按照《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等标准规范,在停车区域划设平行式、垂直式或者斜列式的停车泊位标线,并在停车泊位标线内标注停车位编号。

(七)按规定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

(八)依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配建、加装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接口。具备充电条件的停车位,应当首先满足电动汽车充电停放需求。

(九)设置车轮定位器,保持正常使用。

(十)在停车场停车位、行车通道、行人通道和楼道等区域配备照明设备。按照停车场建筑设计要求配备排水设施。地下停车场或停车楼应当配备通风设施,并采取隔音设施等措施控制和降低机动车停放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十一)使用混凝土、沥青、砂石等具有防滑、防潮、防噪和防扬尘功效的材质对停车场地进行硬底化处理,保持坚实平整。停车场区域斜坡坡度大于百分之五时,应当设置胶垫、减速带等减速防滑设施。

(十二)符合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在停车场显著位置配置消火栓、灭火器和沙桶等有效消防设备设施,保持消防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正常使用。室外停车场按照保护半径一百五十米的范围设置消火栓,室内停车场按照间隔距离不大于三十米的范围设置消火栓。结合停车场特点选用干粉型、泡沫型和二氧化碳型等类型的灭火器,可以按照每十个停车位不少于一个净含量四公斤以上的手提式灭火器进行配置和摆放,也可以按照每五十个停车位不少于一个推车式灭火器和沙桶进行配置和摆放。

在停车场场内显著位置设置禁烟、禁鸣等文明行车规范标志。

临时停车场应当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规定要求。

第八条、采用计算机计时计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数据联网技术规范要求,对现有计算机系统进行改造,实时上传停车位信息、车牌信息、车辆进出时间和收费标准。

第九条、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按规定办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做好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安全检测。

第十条、商住一体建设项目的停车场,应当在配建停车位的显著位置分别设置明显标识区分商业停车位或者住宅停车位。具备条件的,可以对商业停车位或者住宅停车位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加以区分。

第十一条、鼓励停车场经营者设置值班室、办公室、卫生间等服务设施,建设空余停车位引导、场内寻车以及语音广播等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具备条件的可以配备微型消防车,提升停车场服务设施配置水平。

第十二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下列管理制度:

(一)经营服务制度,具体包括停车场经营管理架构、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场地卫生保洁、服务投诉处理流程、收费系统数据保存制度以及系统故障处理等工作制度。

(二)安全生产制度,具体包括安全生产各责任岗位制度、停车场区域内的安全消防设施配备清单、安全巡查工作制度、巡查记录台账、应急预案和应急通讯录、紧急情况上报机制等工作制度。

(三)岗位培训制度,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参加一次专业职业培训学校或停车场行业协会组织的岗前培训。在岗工作人员原则上每一年至少培训一次。

停车场管理制度应当造册并形成文本。具备条件的,应张贴或悬挂于停车场出入口、收费处、值班室等显著位置。

第十三条、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车辆入场停放,专用停车场应当优先满足服务对象的停放需求。

(二)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时应当说明停放时长、收费金额,并向机动车停放者出具专用发票。

(三)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四)在停车场入口显著位置实时显示空余停车位信息。

(五)停车场为车辆停放、取用和缴费提供信息化服务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泄露机动车停放者及其车辆相关信息。

鼓励停车场经营者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停车场责任险等商业保险。

第十四条、停车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佩戴工作证,言行文明礼貌;有条件的停车场可统一着装。

(二)引导车辆有序进出和规范停放,做好停车场出入口控制管理,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

(三)保持停车场区域干净整洁、场内通道通畅。

(四)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机动车停放者接受停放车辆以外的其他有偿服务。

(五)停车场内发生火警、交通事故、治安刑事案件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尽责处置,并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车场经营者可拒绝提供车辆停放服务或者要求车辆立即驶离停车场:

(一)车辆停放者拒绝车辆登记的;。

(二)停车场没有空余停车位的;。

(三)停放车辆为超高超限车型,可能影响停车场设施安全的;。

(四)机动车停放者酒后驾驶车辆的;。

(五)车辆无号牌且无有效法定证明的;。

(六)车辆有漏油等影响安全情形的。

本市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禁止行驶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不得向禁止在本停车场所在区域行驶的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提供停放服务。

第十六条、机动车停放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装载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

(二)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指挥调度,按照场内交通标志、停车位标线在指定停车泊位停车,关闭电路,做好驻车制动,锁好车门。

(三)按照标准支付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四)不得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试车、乱扔垃圾、随地便溺。

(五)不得违法占用无障碍停车位。

(六)进出停车场、停车泊位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正常通行。

第十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将有权使用的停车位委托给网络预约停车服务企业向停车需求者提供长时固定或临时随机的停车服务,实行错时共享。

停车位错时共享的收费标准、利益分配、管理责任以及具体办法由停车需求者、停车场管理者、停车位权属人以及网络预约停车服务企业四方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本市停车场行业信用记录平台,将停车场经营者、机动车停放者的违规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

第十九条、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经营性停车场备案信息和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建立停车场经营者基础信息。

停车场经营者基础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一)经营者名称(姓名)、住所;。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停车场备案号;。

(五)停车场服务质量信誉评价等级考核情况;。

(六)其它基础信息。

第二十条、停车场经营者违规行为信息包括一般违规行为信息和严重违规行为信息。

一般违规行为信息是指停车场经营者违反停车场行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或强制性标准,被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信息。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停车场经营者违反停车场行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或强制性标准,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者经司法机关作出生效判决的行为信息。

第二十一条、对有一般违规行为信息的停车场经营者,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频次。

(二)对其法定代表人或停车场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

对有严重违规行为信息的停车场经营者,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停车场行业内进行通报,并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二)限制、取消享受行业资金扶持或者补贴。

(三)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在“信用广州”网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停放者的违规行为信息,是指机动车停放者在车辆停放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被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者经司法机关作出生效判决的行为信息。

对有违规行为信息的机动车停放者,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其车辆信息在停车场经营者中进行通报,加强其车辆停放行为监管;。

(二)符合国家、省出台的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的,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经营者、机动车停放者违规行为信息记录的保存期限和相关信用记录的修复,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依法获取的车辆信息、机动车停放者个人信息及有关视频数据,非因法定理由不得公开或泄露。

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停车场经营者、机动车停放者信用记录时,应遵循合法、及时、准确的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企业合法权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本文件自20xx年月日期施行,有效期五年。

快餐店经营管理制度篇十三

1、质量部负责提出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3、部门经理是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公司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对公司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完成整改。

二、索票索证和销售制度索票索证和销售制度。

1、在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保证产品来源渠道合法和质量安全,购进产品时应当向生产商或供货商索取以下票证:1)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主体资格的证照,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等。2)证明产品来源合法性的发票、收据或合同、协议、供货单、调拨单、报关单等票据。3)证明产品质量的合格证、检疫证明、检验报告等。4)证明生产商或供货商所提供产品标识合法性的质量认证标志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

2、首次交易时,索取的有关证照和证明材料,查验后复印保存。上述证照和证明材料如变更或改动,应当随时索取,并复印保存,没有变更或改动的,应当每年核对一次。

3、每次与生产商或供货商交易时,都应当索取规定的有关票证和证明材料,并保存原始票据和证明材料复印件。

4、对进货产品索取的票证等有关证明资料分类建档保存备查,设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非仓库员工不得进入仓库。进出仓库要换仓库专用鞋预防灰尘。

8、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体检一次。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五、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进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二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壹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企业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7、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应报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9、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六、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首营企业的审核。

3、审核是否超出有效证照所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4、经营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首营企业,还必须审核其经营特殊管理保健食品的合法资格,索取加盖有首营企业原印章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内容:gsp或gmp证书,荣获国家级或省级优质产品的证书等。首营企业资料审核还不能确定其质量保证能力时,应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的生产或经营场地、技术人员状况、储存场地、质量管理体系、体验设备及能力、质量管理制度等,并重点考察其质量管理体系是否满足保健食品质量的要求等。

6、首营企业的审核由保健食品购进部门或人员会同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共同进行;审核工作要有记录,审核合格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购进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审核的有关资料应归档保存。

(二)首营品种的审核。

1、首营品种是指本企业向某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保健食品(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

2、业务部门应向生产企业索取该品种生产批件、法定质量标准、保健食品出厂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说明书及保健食品销售最小包装样品等资料。

3、资料齐全后,业务部门填写“首次经营保健食品审批表”,报质量管理组审核合格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货。

4、填写“首次经营保健食品审批表”和要书写规范,字迹清晰。

5、对首营品种的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审核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2)了解保健食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储存条件以及质量状况;103)审核保健食品是否符合供货单位《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范围。

6、当生产企业原有经营品种发生规格、剂型或包装改变时,应按首营品种审核程序重新审核。

7、审核结论应明确,相关审核记录及资料应归档保存。

七、产品召回制度。

1、当市场产品发现严重的质量事件,由质量部立即向质量负责人报告。

2、首先成立“紧急召回”处理小组,考虑到问题的严重性,小组应由下述人员组成:总经理;销售经理;质量经理。

3、根据市场有关情况,该小组必须做出是否执行紧急召回的决定。

4、一经做出紧急召回的决定,应由销售及质量部立即通知下述机构停止销售或使用有关产品:产品经营机构;医疗机构。

5、各区域销售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与接收该产品的直接客户联系,根据该客户的销售记录追踪下一级客户,及时进行召回。如部分产品已被使用,应尽可能追访使用者,写出详细报告。

6、各地区将召回的产品全部退回公司,并将各地的收回情况做出总结,填写“紧急召回报告”。

7、召回工作结束后,由质量部将整个召回过程写出总结。召回过程的书面材料由质量部负责整理、存档。

八、岗位职责。

(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公司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食品卫生管理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和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对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内外环境整洁,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安全有效。

3、每年负责安排公司经营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

4、负责监督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保证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5、保证保健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发现可能影响保健食品质量的问题时应立即加以解决,或向总经理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采购和销售方面的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应根据公司的计划按需进货、择优采购,严禁从证照不全的公司或厂家进货。

4、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出的保健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保健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质管部报告。

5、销售时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6、营业员应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7、营业员应经常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当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快餐店经营管理制度篇十四

一、学习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接受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向社会转嫁污染,谋取自身的经济利益。

三、保持修理车间和停车场地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油、污垢、脏水倒入下水道或路旁影响环境卫生。

四、能源消耗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对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公害化处理。

五、有效措施,将噪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之内。

六、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并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绝不留任何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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