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将阅读过程中的感受和体会进行整理和表达的方式。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加入一些批评性的观点,让读者对作品进行思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思考。
丰碑的读后感个人收获篇一
我从一个懵懂的小女孩到一个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员,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我觉得一个人的价值是由他对社会对别人所做的贡献来衡量的,我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原因也是要努力实现自我价值。我认真学习党的各种理论,并努力把他们付之于实践,对党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学习方面,我觉得大学生的首要任务还是学好文化知识,所以在学习上我踏踏实实,一点也不放松。我认为好的学习方法对学好知识很有帮助,所以在每次考试后,我都会总结一下学习经验。一份耕耘一分收获,每每看到自己可喜的成绩,我就会感叹只要你有决心,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对于我们计算机相关专业的学生来说,光光学好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我利用课余时间经常阅览计算机类的书籍,并参加了一些计算机水平的资格考试,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我认为学习是学生的职业,这份职业同样需要有智慧、毅力和恒心。
四年的大学生活给了我很多挑战自我的机会,如系学生会的竞选,院里组织的演讲比赛,文化艺术节的文艺汇演、英语演讲比赛等。在参与这些活动的过程中,我结交了一些很好的朋友,学到了为人处事的方法,锻炼了自己的能力。
四年的大学生活是我人生中美好的回忆,我迈步向前的时候不会忘记回首凝望曾经的岁月。
丰碑的读后感个人收获篇二
在世界科学史上,有这样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他不仅把自己的毕生精力都奉献给了科学,而且把自己的全部遗产都捐献给了科学事业,经自己的名字命名为最高等级的奖。他就是世人皆知的化学家、发明家——诺贝尔。
诺贝尔是瑞典化学家、工程师、诺贝尔奖金的创立人。他出生于瑞典的首都—斯德哥尔摩。在他幼年的时候,父亲去了俄国工作,小诺贝尔就跟从家庭老师学习。后来回到父亲在俄国的工厂里开始工作,并从事科学研究和机械设计。回到瑞典后,他转移志趣开始研究炸药。诺贝尔一生拥有三百五十五项专利发明,其中发明炸药是最为出名的一项。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感触很深。人生是坎坷的,总会遇到很多困难,诺贝尔却没有退缩,他选择了坚强面对。从古到今,历史上有许多这样的人值得我们学习,如改进造纸术的蔡伦,他经过无数次的实验,虽然都失败了,但他并没有放弃,终于成功用破布等材料做成了纸。如数学天才、大发明家祖冲之,他经过长期艰苦研究,发现了圆周率,发明了水碓磨、指南车等,取得了卓越成就。
我又想起今年春节期间,我和家人一起去爬山,爬到一半我就累得喘不过气了,在爸妈的鼓励下,我坚持不懈,终于爬到了山顶。我看着山下的美景,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仿佛有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收获了成功的快乐。
诺贝尔一生的故事令人感动,同时,他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也让我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认真对待、勤于思考、善于发现,不能半途而废,也不能因为一点挫折而放弃,只有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收获的喜悦。
丰碑的读后感个人收获篇三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一本童话书,里面的故事可笑而离奇;这是一本不过百余页的书,所展现的仅仅是一个小女孩在一个漫长的下午遇见了她想象中的人和动物;这也是一本即使在童话书中都显得极其普通的书,却使大家都难忘。
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在一个下午跟姐姐读书时,意外地走进了书里的世界。在那里,她经历了许多奇怪的事情:会说话的兔子,会动的扑克牌,还有红心皇后用火烈鸟做成球杆,打刺猬做的球,真是让人哈哈大笑啊!我认真的读完这本书后,了解了书的大致内容:爱丽丝在她那离奇可笑的梦境中,碰见了使她变小的药水、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更有趣的是人物,有公爵夫人、红心皇后、老甲鱼、龙虾四组、叮当兄弟俩、骑士……当他被小猪碰醒后,才发现刚才的一切只不过是一个奇怪的的梦。这一切就像是我自己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
作者笔下的爱丽丝心地善良、活泼可爱,乐于助人,并且能面对一些稀奇古怪的人或物时,冷静、沉着,值得去学习。她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我也要学习她,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如同爱丽丝一样,世界将会多么美好?没有骗子、没有小偷,人们互相尊重,没有纠纷、没有争执,世界上就没有了战争,该多么美好。但这一切也只像是一场梦,很难成为现实,但只要一起努力,终将有一天会实现。
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我们还是要学习爱丽丝的一些精神品质,将她梦想的精神真正变成我们现实拥有的精神。
丰碑的读后感个人收获篇四
我最学习了一篇课文,名叫《诺贝尔》,主要讲述了诺贝尔有个弟弟名叫埃米尔,一次埃米尔到诺贝尔的工厂去帮忙,因弟弟从前就接触过甘油,诺贝尔没什么担心就走了。在弟弟埃米尔管理生产时,漏了一个重要的细节:在整个生产中最重要的一点,溶液的温度绝不能超过二十五度到三十摄氏度,如果超过就会爆炸。
但是,埃米尔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突然,天崩地裂一声响,随之引起了连接的爆炸······埃米尔和四个工人全被炸死。诺贝尔知道弟弟的死后,非常伤心,非常自责,人们原本以为诺贝尔不会再研究炸弹,可是,出乎意料的是,诺贝尔坚定地说“做,我还要做!”从他坚定的话语中,我感受到他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
正因为他有这坚持不懈的精神,到了最后,他才会有更大的成就:研究炸弹成功了!诺贝尔是我的榜样,我要向他学习。在生活中,我缺少这种精神:每次我运动了一会儿我就想:哎呀,我累死了,真想回家。
可是,我一想到诺贝尔,我就有了精神,他是人,我也是人,为什么我不能像诺贝尔一样,不怕挫折呢?每当想到这儿,我就会坚持去运动,睡懒觉的毛病也改了。从那以后,我每天早晨都按时起床,去运动······诺贝尔,我敬佩您,您是我的榜样,您从不向挫折低头。我要好好跟您学习。
丰碑的读后感个人收获篇五
1983年1月24日上午11时15分出生于山东省无棣县小头头镇卫生院。毫无疑问,我从小就亲近土地,热爱自然很久了。我的阅读生涯是从我妈的《中医》和我爸的《储粮害虫》开始的,我和生物学的联系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在国内接受正统的基础教育后,缺少了12年期的寒窗。初中两次参加中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分别获得省一等奖和特等奖。高中三年,平心而论,我只奋斗了半年,用八公斤的体重换来一份高考成绩单,总分623。怀着对生物的热爱,我努力报考了山东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并被录取。
进了大学,发现自由开放的理想象牙塔还遥不可及,但对我来说已经“像泥鳅一样”了。比起中学,课程负担增加了一倍多,但我更喜欢这种忙碌。基础课的教学不应该被认为是理想的。我觉得这是国内大多数大学普遍存在的问题。但是课程本身的吸引力远远大于我对教学方法的不满。虽然我没有拿到所有优秀的,但是我顺利的通过了。英语轻松考了四六级,像小马过河。这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在成功完成学习任务后,课外阅读成了我最大的爱好。这三年,我把别人的钱存起来喝咖啡,把书都买了。在xx年的北京和xx年的上海,我钱包里的钱每次都换成一个更满书包里的书。到目前为止,床边的三层书架上都摆满了各种生物书,被同学戏称为山大图书馆生物分馆。为了跟上科技尤其是生物的潮流,各种杂志成了我最大的涉猎产品。《自然》很难找到,中国版的《科学美国人》已经供不应求三年了。
在学校,最大的天堂是实验室,尽管基础实验已经成为理工科学生最受诟病的小三。虽然我不能完全控制实验,但我努力改变,看到自己的想法被证实或否定,真的是一种享受。小时候离地近,在医院住了十几年,让我对实验操作本身有了很好的了解。尤其在动物实验中,经常是我被同学叫去给打耳洞的兔子耳朵里找“一个放针的地方”。三年来十几门实验课都很优秀,经常成为实验同伴偷懒的理由,这也是大学里美好的回忆。
闲暇时,我背着帐篷和睡袋,深入济南南部的山区和水域。虽然云南没有什么美景,但我还是能在城市里找到一个难得的安静的地方,一个失落已久的地方。带上地质锤和放大镜。张夏和山旺是好去处。向奥陶纪、寒武纪、第四纪的生物问好。虽然还没有上升到分子水平,但这是一个进化的小研究。
说起进化论,20xx年春天,非典云笼罩首都的时候,我和几个朋友应邀和南京大学、天津大学的朋友一起讨论恐龙灭绝的话题。我们恢复恐龙繁殖生态模式的想法,得到了著名古生物学家董志明和甄硕南的一致肯定。从北京回到济南五天后,非典隔离开始了。也是因为非典,央视的节目录制戛然而止,我们的节目“有幸”重播了四次,希望我们的观点能得到更多人的认可。
然而,比起恐龙的灭绝,我更喜欢讨论生命的诞生。在这里,进化不仅是一个生物学课题,也是一个哲学命题。我对进化生物学和进化基因组学的理解将在下面的短文中展开,在此不再赘述。
丰碑的读后感个人收获篇六
在整册语文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二十一课“诺贝尔”这篇课文。它是一篇有关诺贝尔做炸药的一篇课文。写的是:诺贝尔最突出的是炸药,诺贝尔看到工人们在荒山野岭用铁锤砸石头,很辛苦,想发明炸药,以减轻人们的劳动强度。
在发明炸药时,发生了意外情况,弟弟被炸死,父亲被炸成残废,但是他毫不气馁,继续加油!他租了一条大船,在瑞典首都附近的马拉伦湖上搞试验,经过四个念头几百次失败,他锲而不舍,在1867年的秋天,终于造成了能够安全运输的固体炸药。
再一次实验过程中,他亲自点燃了导火线,不怕危险,实验炸药,炸药爆炸后,虽然被炸弹炸的满身鲜血,险些送命,但却仍然按捺不住心里的高兴,高举着双手喊着:“成功了!成功了!”
诺贝尔是一个全身心投入到创造发明,舍生忘死,无私奉献的科学家。
学完“诺贝尔”这篇课文后,我想到了我们平时在研究数学难题的时候,是自己研究,探索而做出来的?还是,老师讲后,连想也不想就把答案抄上去的?如果你选择第二种,那也不想一想,诺贝尔研究炸药,这是一项多么艰巨的任务呀!可是,诺贝尔完成了这项任务。
我们应该向诺贝尔学习,持之以恒,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精神。
丰碑的读后感个人收获篇七
有一个人,他谋生艰难却朴实体贴;有一个人,他身体残疾却内心善良。
老王就是这个人,给我的印象很深。他是一个不幸的人,他是一个不幸的人,他的眼睛失明,没有人愿意坐他的三轮。他生活不易,不得不住在几间塌败的小屋中。而且他贫病交加,最后直如行尸走肉。但就在他身上,却闪耀着许多人性的光辉。老王为作者送冰时的体贴老实,即使三轮车被取缔,雪上加霜,他却仍坦然面对。直到死亡的前一天,他仍不忘报恩于作者一家。他就像一株杂草,在时代的夹缝中求生,但他仍以自己的胸怀接纳着这个世界。
作者一家人对老王的关心其实也为文章增添了色彩。它使文章更加真挚动人。但最后一句话里,作者为何因老王而愧疚呢?是因为作者误会了老王的心意?是因为作者没有回报老王?其实这些都不全面。这句话作者不但自责自己关心不够,能力不足,也委婉地指责着社会对不幸者的态度。不幸之人没有得到社会足够的关心,也没有被幸运之人放予跟他同等的位置来尊重。这正是底层人民的痛苦,令人叹息。
丰碑的读后感个人收获篇八
寒假刚开始,我便得到了一本沉甸甸的《读者》,久闻《读者》大名,如今一见,更是亲身领略了它的风采。《读者》是一本老少皆宜的书,我身边的老师,同学,甚至是我年迈的爷爷都对这本书爱不释手。原本我以为,不过是一本书罢了,怎么会有这么多人爱看呢?当我开始读了这神奇的书,才明白为什么这小小的《读者》如此地受欢迎。
《读者》的确是一本好书,是一本纯粹的书,它涉及的知识面极广:历史,军事,人文......应有尽有。一本《读者》如同一本电子书。通过阅读《读者》中那些优美的文字和图画,极大地丰富了自我,从中得到了尊重,领悟,抚慰的人生满足;通过阅读《读者》那充满爱的文字,帮助我克服偏见和狭隘,学会诚信,包容他人;通过阅读《读者》,使我的生活发生了质的变化,富有智慧和技巧;通过阅读《读者》,使我自觉地追求人性的真善美,远离世俗的假丑恶。
原本我认为,如今已是21世纪,是一个让阅读已经变得可有可无的时代,但是《读者》的出现,却让我彻底改变了这个想法。《读者》中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我会情不自禁地看下去,是《读者》,让阅读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是《读者》,让我明白了无论何时何地,阅读都必不可少,它仍然是人们宝贵的精神食粮。
虽然我只是《读者》的初识者,但我和《读者》却像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一样。我早已被它深深吸引,早已不自觉地爱上了这本书,《读者》的每一篇文章,都蕴含着人性之美和人生哲理。阅读《读者》,甚至可以带给我快乐,幸福以及满足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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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碑的读后感个人收获篇九
近几天,我无意中在《读者》这杩本书上发现一篇令我感兴趣的文章,而我越读越有劲,衡深深地被吸引住,才发现这〗篇文章的魅力如此大,使拿瘭起放不下,放下又拿起,十隔分喜欢读。这篇文章主终要讲的是一个贼和夫妻俩在莆停电时所发生的事,在皇后桀区位于美国纽约市东部,那蒗里环境恶劣,居民生活贫困铼,犯罪率高,堪称城市中的辟地狱。
但是,那里的人们在二一场惊心动魄的停电事故中磁演绎了一曲催人泪下的爱的佣颂歌,因为丈夫的自私心不耙听妻子劝告,导致商店来了慷一个贼,而那个贼中了丈夫迭的陷阱,在这过程中他们夫娠妻中的问题也在一夜间解决晷了,这都是家庭婚姻所引起二的原因,最后得知那个贼就纫是好人汤姆。17对于她的丈夫我感到人不应该自私自茂利,应该胸怀宽广,在别人逑有困难时献出自己的爱心诚矬心帮助别人,他的妻子我感夫到很佩服,她面对仇恨是另榱有方式,她用宽容和忍耐的铄心对待一个背叛她的男人,梳用慈悲的心来对待这样一个藻盗贼,就像这半根蜡烛,燃保烧了自己,却照亮了别人黑注暗的世界。这个盗贼我也感叨到很佩服,他自己冒着危险筘,不怕自己的名誉背上盗贼的罪名去帮他们夫妻解决之间所存在的问题。
读完锼这篇催人泪下的文章我懂得云了许多道理和启示,无论别占人存在于什么问题,我们都姣有一个宽容,忍耐和慈悲的坻心。这是一本好书,大家有鸸时间也看看吧。
丰碑的读后感个人收获篇十
《活法》这本书单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教你怎样去生活,选择什么样的心态,面对什么样的人生。人的一生可以是丰富多彩的,也可以是一成不变的。对于人生的思考是一个恒久的话题,我也经常想这样的问题。恒久的话题意味着高度的复杂性,没有标准答案。我们也很难三言两语来说明人生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人生的意义在于提升心性,磨练灵魂算是几个简单有力的表述。
很多员工刚进入企业都会很努力,对自己抱有很大的期望值,但是自己坚持一段时间后,发现不管努力与不努力都一样,同样的报酬,也没有委以重任,于是没有了信心,没有了热情。其实是错误的,只要你坚持努力工作,一定会得到企业认可的,不但给企业带来了效益,更快速提升了自己能力。我们应该用“真心、诚心、虚心、恒心、爱心”的精神去工作,全身心投入工作,领导交办的工作要做到最好,对上司保持最起码的尊重,要有主动帮助别人的意识,主动找差距。我们只有具备了设定并达成目标的能力、快速执行的能力、团队协作的能力,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才能找到自我实现的价值。
现在的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竞争惨烈、节奏加快,信仰缺失,利益的驱使,使得一些人已忘记了人之根本。如何拨开迷雾,重塑自己,《活法》给了我们启迪。稻盛和夫先生全书都在诠释自己的“活法”,稻盛和夫提出了“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在于提升心性、锻炼灵魂”;“是为了做一个比降临人世之初更好的人”;先生提出了“人生要怎样才能过得更好,怎样才能尝到幸福的果实”————稻盛和夫给出了方程式:人生。工作的结果=思维方式x热情x能力,并形象的给出了分数区间:思维方式分数区间:—100~100分,热情分数区间:1~100分,能力分数区间:1~100分。稻盛和夫把人生如何能活好这样一个多少年来困惑了不知多少世人的问题,通过一个方程式,几个因素分数区间及因素间的乘法的关系,很直观的告诉人们每个因素在结果上占得的权重。
1、从最简单的原则出发。做事情,时时刻刻都要奉行做人正确的选基本原则,比如公平、正义、诚信、勤劳、坦诚、谦虚、勇敢、博爱……另外,人生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
3、努力到老天爷出手相助,努力到感动天感动地感动了自己。盛稻和夫说的努力不是指简单的加班、熬夜,而是全身心的投入,努力到绝望,再从绝望努力到下一次绝望。每次绝望,都仅仅是事情的开始!还有一句名言:工作现场有神明!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每当绝望的时候都要回到现场,重新审视现场,再重新开始努力到绝望,再从绝望开始努力;书中说到他陶瓷烧制的例子和突破打印机尖端科技的例子,都是很好的案例。
很好的活法!值得人人学习、思考的活法!
丰碑的读后感个人收获篇十一
自有了人,便有了传说,一代一代的人都在思考同样问题:我从哪里来?在中国传说中,有了女娲造人的故事,在西方的圣经记载中,说到人是由上帝造的。直到19世纪中叶,英国的科学家达尔文创立了科学的生物进化学说,最终得出科学结论:人类是由猴子变来的。今天我要跟大家谈谈明代作家吴承恩的小说《西游记》当中的变化那些事。
一、天地变化过程。
老子曰:有生于无。在《西游记》第一回开篇中,首先用一首诗和一大段天地之数的文字给我们介绍了天地人三才的由来。诗是这样的:“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自从盘古破鸿蒙,开辟从兹清浊辨。覆载群生仰至仁,发明万物皆成善。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这里的混沌未分时刻应当是宇宙最早的样子,显然那时也没有天,也没有地,也没有人和万物。而到了盘古开天地时,慢慢地这股分不清之气才慢慢有了分别,清气与浊气逐渐分离,清气上升变成了天,浊气下降变成了地。正像历书上说:“天气下降,地气上升;天地交合,群物皆生。在寅会的时候,有了人,有了兽,有了飞禽。自此天地人,三才定位。按照《西游记》第一段里说的,宇宙其实是在有规律的循环变化着。这其中变化的规律就是十二万九千六百岁为一元,一元分为十二会,这十二会分别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支。每会一万八百岁。可能十二会之间的变化我们常人看不出有什么规律,但每天十二支的变化大家应该都知道吧,作为十二会循环变化的规律就和一天里十二支的变化一样。子时得阳气,而丑则鸡鸣;寅不通光,而卯则日出;辰时食后,而巳则挨排;日午天中,而未则西磋;申时晡而日落酉;戌黄昏而人定亥。每一天自始至终的轮回,每一年春夏秋冬的轮回,而天地之大数,也是过了十二万九千六百岁就又开始新的轮回。
二、石猴的变化过程。
在《西游记》第一回中写道:在东胜神洲的傲来国附近的海中,有一座名山叫做花果山,在花果山上有一块仙石,因为受了日月精华的原因,内育仙胎。一天崩裂,产了一个石卵,像圆球那样大。因见风,化作一个石猴。五官俱备,四肢健全。从这里对石猴的产生我们能看到什么信息呢?一、石猴没有父母,是天生的;二、石猴是卵生的,不是胎生的。对于生命的起源,从天地人三才的出现和这个石猴的诞生,我们是不是应该放弃那个永远讨论也没有结果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而且一般人感觉猴子应该是胎生的,但人家石猴就偏偏是卵生的。在石猴第一个发现水帘洞后,众猴拜石猴为王,自此,石猴高登王位,将“石”字儿隐了,遂称美猴王。这是石猴自出生以来第一次的变化,这个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职位方面的变化;第二是名字的变化。或者说是因为职位的变化引起了名字的变化。就像我们今天有的人,当他升为局长、部长,大家都不再像以前那样叫他的名字,而是以职位来称呼了。当美猴王在访道求仙的路上,经过南赡部洲时,持篙试水,偶得浅水,弃了筏子,弄个把戏,剥了打渔人的衣服,也学人穿在身上,摇摇摆摆,穿州过府,学人礼,学人话,朝餐夜宿,一心里访问佛仙神圣之道,觅个长生不老之方。猴王参访仙道,无缘得遇,在南赡养部洲,串长城,游小县,不觉八九年余。在这个过程当中,美猴王又发生了第二次的变化,那就是从动物向人的变化,像先前就是作为美猴王,说到底也不是人。直到拜见菩提祖师后,给他起个孙悟空这个名字后,自此从猴变人的进化过程就算完成,这次也算有了人名了。在菩提祖师处学本事,会驾筋斗云和七十二般变化,这是第三次变化:从人到道仙;后来被太白金星招安,先后官封弼马温和齐天大圣,这是第四次变化;我们从这儿前四次变化,可以看到,孙悟空一直在进步,这进步的背后就是因为他好学和聪明。老子曰: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这句话,放在孙悟空这里,也是再恰当不过了。他因大闹天宫,搅闹蟠桃盛会的罪名被如来佛祖收伏,成了一名罪犯,被压在了五行山下5,饥饿时吃铁丸子;渴时喝铜汁饮,这是孙悟空的第五次变化;也就是这一次开始,孙悟空的命运开始出现低谷。当他拜唐僧为师父时,就表明他弃道从佛,开始了苦难的西游修行之路,这是他第六次变化。等到保护唐僧取经完成之后,他被封为斗战胜佛,这是他第七次变化,也是最终的圆满。石猴的经历,告诉我们,得意时应少一点张狂,多一点知足才能常乐;不如意时应潜心修行。最终也会成佛悟道。
三、法术的变化。
在看《西游记》这本书时,其实看得最多的就要算各种法术的变化了,会不会变化,也是区别普通人和神仙或者妖怪的地方。我们每每想到某一个神仙或妖怪时,通常先想的就是他有多少个变化本领,他有什么宝物。比如孙悟空就有七十二变,二郎神有七十三变。谁的变化多,也是体现本领大小的一个方面。
最后,想说的就是天地的变化中有不变的轮回;石猴的变化中有生活的起伏;法术的变化中有本领高低的较量。作为一个人或一个公司,要不断学习,让自己在变化中求更好的生存发展,同时也应坚守那些不应改变的原则,这样我们就不会迷失自己前行的路。每一个人都是在走一个变形的路,走对了才能走好。
丰碑的读后感个人收获篇十二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一本童话书,里面的故事可笑而离奇;这是一本不过百余页的书,所展现的仅仅是一个小女孩在一个漫长的下午遇见了她想象中的人和动物;这也是一本即使在童话书中都显得极其普通的书,却使大家都难忘。
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在一个下午跟姐姐读书时,意外地走进了书里的世界。在那里,她经历了许多奇怪的事情:会说话的兔子,会动的扑克牌,还有红心皇后用火烈鸟做成球杆,打刺猬做的球,真是让人哈哈大笑啊!我认真的读完这本书后,了解了书的大致内容:爱丽丝在她那离奇可笑的梦境中,碰见了使她变小的药水、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的镜子、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更有趣的是人物,有公爵夫人、红心皇后、老甲鱼、龙虾四组、叮当兄弟俩、骑士……当他被小猪碰醒后,才发现刚才的一切只不过是一个奇怪的的梦。这一切就像是我自己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
作者笔下的爱丽丝心地善良、活泼可爱,乐于助人,并且能面对一些稀奇古怪的人或物时,冷静、沉着,值得去学习。她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我也要学习她,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如同爱丽丝一样,世界将会多么美好?没有骗子、没有小偷,人们互相尊重,没有纠纷、没有争执,世界上就没有了战争,该多么美好。但这一切也只像是一场梦,很难成为现实,但只要一起努力,终将有一天会实现。
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我们还是要学习爱丽丝的一些精神品质,将她梦想的精神真正变成我们现实拥有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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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碑的读后感个人收获篇十三
星辰大海是无数少年的梦,望今夕,科技改变了命运,梦想化作了现实。从曾经的给时间以生命,到如今的给岁月以文明,人类憧憬着一次又一次的梦幻,畅想着数百年后的未来,生存在这纷繁的尘世。
危机纪元来临之初,纳米科技堪称世界之最,这种能让人类大规模跻身太空的技术被外星文明所窥探。身处三颗恒星周围的他们,早已对恶劣的生存条件有了一定的抵御能力,但行星大限将至所带来的毁灭迫使他们成为黑暗森林里的猎人。
三体舰队探测器“水滴”的侵入,以摧枯拉朽之势将人类引以为傲的舰队用最原始的方式一扫而尽,提前做好预警顺利逃亡的两艘幸存者却被人们当成叛徒,只能在人类文明和三体文明的联合绞杀下驶向茫茫星海,寻求一线生机。
幸而有人能够突破人类社会思想和道德的束缚,力求光速飞船,凭借强大的信念和过人的能力给人类文明带来一丝希望,但故事的结局却没有因为这一小插曲而发生逆转。“弱小和无知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降维打击之下,光锥之内的一切都化为了梵高的星空“巨画”。只有一艘飞船逃了出来,可这个飞船的主人却几度以爱的名义将人类世界推向深渊,亲手将拯救人类的唯一办法扼杀于摇篮之中。
如今,那个世界已经过去了18903729年,尘埃落尽,万物归于时光之中。故事结束了,摇篮里的人终究还是没能逃离命运,人性终是摧毁了属于他们的小世界。
思绪飘回现实,在现代社会,人类如同造物主一般俯视着整个世界,却无从得知茫茫宇宙中是否有其他文明像我们看待虫子一样看待我们。第三宇宙速度要多久才能被人类的飞行器所驾驭,我们无从得知,光速更是遥不可及,被限制在太阳系的我们只能偏安一隅,活在繁杂之中。
我们都是阴沟里的虫子,但总还是得有人仰望星空。为了文明的传承,多少人性遭到破坏,又有多少科学失去色彩,生存明明有更好的方式却因图一时私利而互相伤害。思索一番却又觉得无可避免,就像永远达不到乌托邦,没有完全公平,那就必然会发生斗争。既然无法逃避那就只能洁身自好,在做好自己的同时尽量维护人性的美好。《三体》的故事绝不可展开在现世,更不能以爱的名义来毁灭。
牛顿曾说“我可以计算天体运行的轨道,却无法计算人性的疯狂”。愿警钟长鸣,眼光应以长远为重,视野应以高远为荣。品一场人性的真善美,才是一切的起点。
丰碑的读后感个人收获篇十四
林冲本来是个性格平和谦虚随和的人,本应生活舒适恬淡,但是一次意外改变了他的一生,最终成为一个最令人同情的悲剧人物。作为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本应活得很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厄运来到他的头上。高衙内看上他的女人,紧接着便是拦路调戏,哄骗诱奸,栽赃,发配充军、暗杀。一连串的打击,都倾泻到他头上。一开始林冲没有反抗,他不愿跟上司闹翻,更不想背叛朝廷,一味地退让、委曲求全,总想寻找一个避难所,继续过他教头平静的生活。林冲的退让是自然的,是由他自身的地位所决定的。他继承祖职,有一套祖传的处世哲学,屈人之下,忍辱负重。但是,林冲还有性格的另一面,他结交天下英雄豪杰,比如像柴进、鲁智深等,都是有正义感的人物,加上他对统治者有一定的认识,吐露出“男子汉空有一身本事,不遇明主,屈沉于小人之下,受这般腌攒气”的不满情绪。
林冲是一个自身充满矛盾的人,正义感和忍让在他身上同时表现得很强烈。高俅不杀人害命,置他死地,他是不会上梁山的。他的性格是在残酷的斗争中一步步发展起来的。火烧草料场,林冲的性格得到全面升华,发生质的飞跃。他看透了,绝望了,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生路,就是上梁山。这就是逼上梁山。
在梁山这支队伍中,林冲有强烈的反抗精神,他不相信宋朝天子会真心招安,对招安提出反对意见。他认为招安不过是蔡京、高俅等奸臣设下的陷阱,招安凶多吉少。但,林冲的意见没为宋江所采纳。他恼恨、痛苦、无奈,最后默默地死去。
林冲性格特征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他使我们认识到了宋代“乱自上作,乱自下生”的历史事实。林冲这个人物形象是典型环境中形成的典型性格。封建统治阶级残酷剥削和压迫,遭到人民的反抗。从郑屠户一类的地痞流氓到陆谦一类的恶吏,以及梁中书一类的贪官,还有蔡京、高俅这些朝中奸臣和昏庸无能的宋徽宗,形成一个庞大的压迫阶级。官逼民反,各个阶层的受压迫者都揭竿而起,走向造反的道路。林冲是受压迫者中的一员,像他这样有一定身份和地位的人都如此下场,何况一般平民?所以出现方腊、宋江、王庆等农民起义军也是自然的,乱自下生的根源是乱自上作。
武松:武松从小父母双亡,由兄长武大郎抚养长大。武松自小习武,武艺高强,性格急侠好义。一次醉酒后,在阳谷县景阳岗赤手空拳打死一只猛虎,因此被阳谷县令任命为都头。武松兄长武大郎是一个侏儒,其美貌妻子潘金莲试图勾引武松,被拒绝,后被当地富户西门庆勾引,奸情败露后,两人毒死了武大郎。为报仇,武松先杀潘金莲再杀西门庆,因此获罪被流放孟州。在孟州,武松受到施恩的照顾,为报恩,武松醉打蒋门神,帮助施恩夺回了快活林。不过武松也因此遭到蒋门神勾结官府进行的暗算,被-迫大开杀戒。在逃亡过程中,得张青、孙二娘夫妇帮助,假扮成带发修行的“行者”。武松投奔二龙山后成为该支“义军”的三位主要头领之一,后三山打青州时归依梁山。
(以下不在七十回本中)在征讨方腊的战斗中,武松为包道乙暗算失去一臂,后班师时武松拒绝回汴京,在六合寺出家,善终(一说金兵入侵时战死)。
文化影响。
在后代传说中,武松一直被认为体现了中国人心目中英雄“快意恩仇”的形象。但是,近代也有人,特别是女权主义者认为,武松不分青红皂白的杀戮行为,以及其对妇女生命的藐视,并不值得提倡。
李逵:
李逵是中国古代小说《水浒传》中的一位重要人物,他也是在水浒传中最鲁莽的人物。
沂州沂水县百丈树人,因打死人而流-亡江州,做了个小牢头。为人心粗胆大、率直忠诚、仗义疏财。
水浒传人物,天杀星李逵,长相黝黑粗鲁,小名铁牛,江湖人称“黑旋风”,排梁山英雄第二十二位,是梁山步军第五位头领。宋江被发配江州,吴用写信让江州两院押牢节级戴宗照应。李逵这时正是戴宗手下做看守的一名小兵,就和宋江认识。戴宗传梁山假书被识破,和宋江两人被押赴刑场杀头,李逵率先挥动一双板斧打去,逢人便杀,勇猛无比。上梁山后,思母心切,就回沂州接老母,翻越沂岭时老母被老虎吃了,李逵生气杀了四虎。李逵请卢俊义喝酒,卢俊义想推辞,他却要“眉尾相结,性命相扑”。李逵对宋江情分最重,对他的话言听计从,可是一旦知道宋江做了伤天害理的事却决不轻饶,要和他大动干戈,结果发现是一场误会。在众好汉中,李逵一直反对招安。招安时,李逵不愿受招安,大闹东京城,扯了皇帝诏书,要杀钦差,还砍倒梁山泊杏黄旗,要反-攻到东京,为宋江夺皇帝位子,多次被宋江制止。李逵受招安后被封为镇江润州都统制。宋江饮高俅送来的毒酒中毒后,想到自己死后李逵肯定要聚众造反,怕坏了梁山泊的忠义名声,便让李逵也喝了毒酒一块儿被毒死了。
丰碑的读后感个人收获篇十五
今年寒假闲来无事,翻翻书柜,看看有什么书好看,突然看到了《鸟奴》这本书我立刻被这书的题目给吸引住了,于是便看了起来。
为了生存,它们只能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中忍气吞声,并开始“奴隶”生活。小鹩哥死了他们的希望也破碎了,但它们还是得装的无所谓,同样是生命,蛇雕一家的格外珍贵,而鹩哥一家却像烂泥一般。虽然鹩哥给别人当奴隶,但有一点值得我们学习,就是勇气,如果没有勇气,怎么敢跟蛇雕住一起呢?这样有勇气的人有几个呢?恐怕不多吧!我们不是没勇气,而是不敢,怕被人嘲笑。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中,我们要学好本领,有勇气,这样才能离成功更进一步!
丰碑的读后感个人收获篇十六
看完牛虻,泪眼婆娑,心绪久久不定。现实和小说已经混为一谈,仿佛自己已经化身为小说中的路人甲亲眼目睹了牛虻这一生的种种遭遇,心痛却无能为力,崇敬却内心沉重。
只是一个旁观者,内心都备受煎熬,何况是当局者的牛虻。心中的信仰在得知教士是自己父亲的时候轰然崩塌,对琼炽热的爱再被心爱的女人冤枉一巴掌打碎,自小养尊处优觉得世界是粉红色的却在离家出走后经历了非人的磨难,侮辱,艰辛,不管是人格精神肉体还是灵魂,全部被拷打折磨。那个眉毛浓郁,有这纯净蓝眼睛的亚瑟再一次出现在我们面前却变成了一个浑身伤痛,腿部残疾,皮肤黝黑,枯瘦体弱的中年人。可是就算这样,就算他经历了非人的折磨,经历了惊心动魄苦不堪言的岁月,尽管他伤痕累累,疲惫不堪,他也没有忘记他所肩负的革命使命,义无反顾,不畏艰险去追求去奋斗;没有被仇恨淹没他对琼,对教父的爱,矢志不渝,感人肺腑。在看到他与教父在监狱的那部分,看到他的头埋在教父的臂弯,看到他炽烈的渴望得到父亲的爱而嘶吼,看到他灵魂不堪重负的咆哮以及小说最后琼看牛虻写给他的信的那部分,爱恨纠结的缠绕,这些所带给我的冲击让我泪水涟涟,情不能已。小说最后,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的飞来飞去。至此,我想说这部小说对心灵的冲击太大。
当然作者写这部小说肯定不会简简单单只是为了故事情节而写,小说所宣扬的宗教态度,当时社会所处的背景,人们的麻木与无知,少部分人的觉悟与成长,以及革命人的信念与决心等等,都是值得人玩味探索的。所以我觉得我有必要了解一下小说所写时期的历史背景然后再重读一遍。
丰碑的读后感个人收获篇十七
随着时间的推移,暑假转眼间过去了,这个暑假对于我来说,特别有意义,因为我读了许多的书有《海底两万里》、《一千零一夜》、《西游记》、《夏洛的网》。其中,我最喜欢《西游记》。
这本书中有许多的故事:“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赴蟠桃会”、“火眼金睛”。其中,我最喜欢“悟空窃宝”了。
唐僧师徒离开了黄花观,走了一段平安路。突然,本来险山峻岭就很多,眼前又有一条山挡住的路,唐僧马上说:“徒弟们,前方有高山,恐怕有妖怪阻挡。”悟空听后说:“师父莫怕,有我老孙在,准保你平安无事,叫八戒去巡山,准是没事”。八戒听后,心里有些不舒服,但还是去了,话说唐僧经过的山叫平顶山,山中有两个魔头,一个叫金角大王,一个叫银角大王,金角大王说:“老弟,你去巡山,听说唐僧要经过这座山”。银角大王听后,转身就走,路中和猪八戒斗了几回合,由于不慎,八戒被捆,放入洞中,应找不到唐僧,心中急,突然见了唐很是喜悦,和师徒打了起来,沙和尚、唐僧被捆,悟空见不妙,驾起筋斗云就跑,悟空驾云来到妖怪的洞府,与两个魔头拼杀,结果被捆,孙悟空拔了棵猴毛,变成了假悟空,真身逃了出去,喊声:“老魔头,我行者孙来了”。银角大王听后,拿起玉瓶说:“我叫你,你敢答应吗?”“敢”银角大王说:“行者孙”,“在”。孙悟空说“嗖”的一声吸在了瓶子里,老魔头等了一会,打开瓶子一看说:“老弟,行者孙快没命了”。孙悟空急忙飞出去。
把一件偷了过来,把银角大王和金角大王吸了进去,把小妖全部打死,救出了师徒三人。看到这里,我真佩服。
这本书真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孙悟空勇敢、猪无能、沙和尚和白龙马的忠实、老实而且师徒四人又历经了九九八一难,想想自己历经一难就不行了,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多读书,把好词好句打败书中的“拦路虎”,你就是棒的。
丰碑的读后感个人收获篇十八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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