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合作 代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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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作 代理(八篇)
时间:2023-03-21 07:25:17     小编:储心悦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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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 代理篇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国________市(区)。

第一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________国之现行法律。

第二条 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 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 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 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 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 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 正当竞争

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 保密

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 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 独家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 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第十四条 留置权

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

第十五条 佣金数额

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

1、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2、____________美元按________%收佣。

第十六条 平分佣金

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

第十七条 商业失败、合约终止

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第十八条 佣金计算方法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

第十九条 佣金的索取权

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

第二十条 支付佣金的时间

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第二十一条 支付佣金的货币

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第二十二条 排除其他报酬

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

第二十三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_____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____个月通知,于下年的_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十四条 提前终止

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________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五条 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

第二十六条 未完之商务

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十五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

第二十七条 赔偿

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

第二十八条 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第二十九条 禁止转让

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

第三十条 仲裁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作 代理篇二

甲方:强民丰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经营之系列化妆品网店销售代发合作销售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原装正品保证:甲方向乙方保证,提供之所有产品均为原装进口产品,所有产品均在保质期内,符合化妆品的各项标准。

2、后援支持: 甲方为乙方提供后源支持,配合乙方订单需求,依乙方提供之客户具体地址将货物寄送(依事先约定以快递或物流方式送达)。

3、质量保证:如乙方或客户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确认属实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4、资料: 甲方为乙方提供网店销售产品所需之相关资料(产品资料图片说明等数据包,授权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网络产品图片资料)便于乙方产品销售。

1. 乙方必须有网店,对网络销售有自主学习能力并对化妆品有一定了解。

2. 乙方与甲方合作时需同意以下条款:

为便于乙方了解甲方产品品质及便于乙方推广销售需要,乙方需要依批发价在本公司先批发300元或以上化妆品(乙方可任选产品),若乙方年销售总额达到1万以上,则甲方退回300元产品款,原产品当为赠送品赠送给各位网店 。

3..若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后,甲方则提供乙方网上报价资料及数据包。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件代发之服务,在代发之前,乙方将款项通过支付宝或银行支付给甲方。乙方在支付款项时,要和甲方确认货源状况。

2.针对运输费用,原则上由客户支付(除特殊活动外),依实际票据为准。。

3.针对包装费,原则上每个单箱收费1.5元,若月销售2500元以上,则可以退回包装费。

4. 甲方按照乙方指定地进行发货,并提供单号。

1.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销售推广商,有责任维护甲方产品声誉,不得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以其它假冒伪劣产品或其他公司同类产品搀杂冒充甲方的产品出售。甲方会随时查核,若有发现乙方有假冒甲方产品现象,甲方有权扣发乙方货物/货款,乙方需赔偿甲方10万元损失。

2. 乙方负责培训终端客户按正确的使用方法去使用产品,如未按正确方法操作而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随意回答或隐瞒问题误导客户,由此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根据乙方加盟网店销售业绩不同,甲方给予不同月利润分享比例。

2.若年销售目标达到5万以上,批发价再降5%以上。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定之日起即行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期限届满,需重新签订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坪洲宝捷安经贸中心10楼1007 身份证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名: 施乃刚 电话(重要):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 _ 年 月__ __日

合作 代理篇三

甲方:

乙方:山东大华城市品牌发展中心

为了进一步提升景区知名度,延伸景区的市场半径,开发济南旅游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经过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1、甲方选定乙方为 济南 地区营销代理商,负责本地区旅游客户的开发、引导、服务工作;

2、甲方保证乙方在济南地区代理商的唯一性,所有涉及济南地区的营销活动均有乙方负责,乙方可以以甲方地区代理商的名义在济南开展工作,在营销政策上给予乙方必要的倾斜;

3、济南地区所有旅行社发往景区的团队都必须持有乙方指定旅行社(济南华育国际旅行社)出具的派团单方能享受门票优惠价格,甲方不得接受旅行社单独发团;

4、甲方根据乙方建议在合适的时间,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有关景区的形象广告、活动广告,并不定时做促销工作,促进市场影响力,为乙方在旅游市场上提供必要的外围支持,营造良好的氛围;

5、乙方合作期间须加强对甲方的宣传力度,主要是通过相关媒介在客源市场上的宣传和同行之间的信息沟通;

6、乙方负责在济南地区为甲方开通景区直通车,并确保直通车的正常运作;

7、甲方负责在景区现场做好对乙方客户的服务工作,并负责与乙方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收集乙方返回的意见并及时做出反馈等;

8、甲方授权乙方在济南地区及乙方自有网站代售景区门票,并给予政策优惠;

9、甲方在旅行社价格政策基础上给予乙方20%的折扣作为乙方在济南地区的代理佣金;

10、乙方根据需要组织济南旅行社到景区进行参观考察,考察人员凭济南华育国际旅行社确认件以及有效证件(经理资格证或导游证)入园,甲方要对旅行社踩点提供必要的支持,为考察人员提供导游和餐饮等服务;

11、甲乙双方约定在20xx年度乙方应完成 人的销售任务;

12、乙方根据和甲方的协议可以享受由甲方提供的组团旅游量返政策,量返标准以及执行办法见附件;

13、甲方制定的济南地区《旅行社价格优惠政策》所涉及的条款将作为协议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应。

14、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至。

1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山东大华城市品牌发展中心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济南地区《旅行社价格优惠政策》

1)团队政策

2)散客政策

3)散客票价格

4)网订价格

5)餐饮价格

6)住宿价格

7)导游消费返佣

8)年终返利标准及政策

合作 代理篇四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_________________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_____________如下:

1、授权代理产品:(以下简称“产品”)。

2、授权区域包括:(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二)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三)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一)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定货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其后在每季度的定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_。

(二)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终止,经考核可转为一级代理商。

(一)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二)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一)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二)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并与代理商一起组建全国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甲方作为华北,西北区总代,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同时甲方向乙方销售情况和库存。

(四)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五)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_____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一)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二)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对于(品牌)内部客户和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品牌)的系列交换机竞争业务。

(三)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四)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保证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采购。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飞利浦通信产品及服务。

(一)产品价格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

2、(品牌)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品牌)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二)定货流程

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三)付款条件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_______天内把总价___________%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_________%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四)交货期

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________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五)保质和售后服务

1、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_________月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2、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

3、在保质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_________%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硬件将享有________个月的保质期。

(六)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1、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2、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4、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

5、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7、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作 代理篇五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长期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电子商务外包等事宜签署一下合作协议。

1、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署的《电子商务外包合作协议》,甲方将合同中约定高出甲方基本收费标准的收入全额作为乙方的佣金。

2、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协助甲方与客户签署的《电子商务外包合作协议》,甲方将合同中约定高出甲方基本销售佣金比例的佣金收入全额作为乙方的佣金。

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合同到期后优先续约。

1、甲方负责履行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义务。

2、甲方承担与客户履行合同时所有费用。

3、甲方按照与客户约定,收到客户基础外包服务费以及销售佣金之日起,两个工作日之内按照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与客户合作终止,而引起的赔偿,有甲方全部负责。

5、甲方与客户合同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甲方与同一客户及同一客户代理人签订同类业务合同,需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1、乙方以乙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的身份负责与客户的沟通与协调。

2、乙方以甲方代理人或业务经理身份对外时应积极维护甲方声誉、及形象。

3、乙方应积极协同甲方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4、乙方代理收取甲方与客户相关费用,但不承担无法正常收取费用造成的连带责任。

5、乙方有权利在甲方与客户合同期限内以及续约合同中提取约定比例的佣金。

6、甲方与客户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合同纠纷,经协商未果,需要甲方对客户进行相应退款或赔偿的,乙方需在已收佣金范围内按照比例及时退还给甲方。????

1、合同期限内,除非发生合作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甲方不得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如甲方不与乙方合作,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付给乙方合同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百万元整);

2、合同期限内,除非发生合作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不得解除和乙方的合同,如乙方不与甲方合作,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付给甲方合同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百万元整);

3、甲方对乙方佣金支付逾期每超过1天收取1%作为滞纳金,累计逾期1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4、乙方对甲方应退还佣金,需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退还给甲方,逾期每超过1天收取1%作为滞纳金,累计逾期1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基础服务费标准、基本佣金比例等以附件形式呈现;客户归属以附件形式加签客户归属确认书。

3、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有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有权向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利在 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杨增宝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附件:

1、确认 为 有限公司与代理人所签署的《业务代理合作协议书》 中所指客户,代理人 有权主张《业务代理合作协议书》所约定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确认客户 与我北京洪海龙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签署的《电子商务外包合作协议书》中约定基础服务费为/季度,季付,销售佣金比例为所属 淘宝商城 店 销售业绩的8% 季度结算。

3、确认 有限公司所签署的《电子商务外包合作协议书》文件签订之日公司基本收费标准:1、基础服务费为 元/季度,季付,2、基本销售佣金比例为 5% 季度结算。

4、确认应支付代理人杨增宝佣金为:1、基本服务佣金 元/季度,2、销售佣金比例为销售业绩的季度结算。

本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 有限公司与代理人 所签署的《业务代理合作协议书》之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合作 代理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携手合作,开展讲师代理合作事宜。为使合作顺利进行、双方权益得到法律保障,特订立以下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1、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其教学的营销推广业务并合法使用甲方所有相关的信息内容,这些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课程信息、资质背景和联系信息等。

2、甲方向乙方提供作为讲师的相关信息(至少要包括讲师履历和演示课件),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已刊出信息等若有变化,甲方也需要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其法律责任。

3、甲方在签约授课的时段和课程中需呈现乙方的品牌和宣传口号,包括但不限于讲义模板、演示课件、word文档、名片、联系方式和答谢词等。

4、甲方可以参加乙方举办的讲师聚会、讲师培训、课程试讲等活动。

二、

1、乙方经甲方授权发布甲方的讲师信息,代理甲方的培训业务。代理合作的课程包括但不限于:

2、乙方为甲方提供网上网下宣传服务和展示机会:在乙方的网站上发布甲方的信息;

3、乙方开展各类商务聚会、免费讲座等活动时,甲方可优先参加。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将作为典型案例推广。

4、乙方的课程时间、地点如有变化,最迟应提前14天告知甲方。如在14日内因客户原因临时变化,乙方应出具客户书面证明。

三、

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讲师课酬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1)甲方承诺基本课酬按人民币元/天计算。

2)培训费用由乙方向培训购买方代为收取。

3)讲师出差授课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培训购买方支付或在总收入中报销。

4)甲方要对培训满意率负责,实际课酬与满意率挂钩,具体如下:

l若学员人数少于40人(含40人),培训满意率需要>=80%;

l若学员人数多于40人,培训满意率需要>=85%。

甲方达到满意率要求则可以获得基本课酬的100%,否则:满意度在70%-80%之间的,只能获得该场培训费用的80%;满意度在50%-70%之间的,只能获得该场培训费用的60%;满意度低于50%的,没有培训课酬。培训满意率在课程结束后在甲方在场的情况下当场统计,以收集到的书面反馈结果为准,满意率=反馈满意的学员数/总的反馈学员数。

2、具体结账办法为: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甲方应得课酬支付给甲方。

四、

1、甲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存在严重欺诈行为(如未经乙方知情和许可直接和乙方提供的合作单位成交,未经协商取消开课、中途无故停课或课时严重不足等)乙方有权立刻终止合作,并拒绝支付款项。由此引起的重大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有权诉诸法律。

2、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存在严重欺诈行为(如向客户过度承诺或不实宣传、未经协商取消开课等),甲方有权立刻终止合作并告知客户实情。乙方同时需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诉诸法律。

3、对合作过程中出现客户重复的情况,双方依照具体的实际情况友好协商解决。

五、

1、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终止。传真签章亦视为有效。

2、本协议若有修改,双方可协商后另行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之法律效力。

3、双方因合同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签字页: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作 代理篇七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乙方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协议终止时,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已超出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则乙方如数退还甲方帐户中的余额;如果甲方预付款还没有使用完,则乙方扣除包含实际发生业务金额在内的最低资金限额款项后(实际业务金额将重新以直接客户价格计算并扣款),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

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授权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互动空间"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互动空间"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与乙方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3-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3-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和《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___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4-1依据乙方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4-2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3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佛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业务代表: 业务代表: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e-mail: e-mail:

身份证: 身份证: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合作 代理篇八

出口代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创汇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1.期限:年月至年月.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万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美元收取代理费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

为1美元:人民币,采取买断式,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按照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5.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口货物的安全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文秘站网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从甲方得到应分配的利润。

(三)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和/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中联广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inaassociate(group)co。,ltd)

注:在t/t汇款的情况下,应要求客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出口合同号码。

3.及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须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财务利息(5.75‰)/月息×10个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准确、完整、无误”;同时,应积极协作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及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

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

货款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货物必须已经出运;

b.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须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

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c.有关票据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包括票据表面完整);

d.结算的的数量、金额必须与出运的货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须已经收汇;

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须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客户。

9.乙方应承担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四)利益结算与分配:乙方的利润和甲方代理费每笔结清并在该笔业务完全

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结汇/费用清楚/单证票据齐全/退税核销文件按期退回等)15天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如乙方以前的业务中存在逾期帐款、库存或存在其他损失,应按实计入费用并在利润分配时从其利润中扣减;利润分配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据;

甲方:出口代理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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