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专业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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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专业20篇)
时间:2023-12-04 10:55:03     小编:紫薇儿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消化所读的书籍,并将其中的思想和观点内化为自己的。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是很多读者所关心的问题。以下是一些饱含情感和真实心声的读后感范文,让我们共同领略读书的力量。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一

我读《雾都孤儿》 既然是“我”读,我不会用那种高深的方法来写论文,我只写自己想到的,感受到的, 而且是用自己独特的方式。

那么, 接下来我会用小篇幅来简单介绍作者, 要对一个文学作品有一个比较深刻的了解, 就要知道作者的人生经历,作品的思想倾向,所处的时代,这是必要的,之后用自己的眼光 来印证这些“众所周知”的常识。

狄更斯, 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

他的作品广泛而深刻的描绘了十九世纪上半叶 英国社会的矛盾和时代风貌,揭示出资本主义的种种罪恶,因而受到恩格斯的赞扬,称他是 “时代的旗帜”“出色的小说家” 、 ,他的创作在英国文学史上有重要的地位,对整个欧洲现 实主义小说的发展也做出了贡献。歌德曾经说:

“他比自然搞了一层” ,足见他的影响力。

他小时候的一段经历在这里不得不说, 这段经历对他创作 《雾都孤儿》 有着重大的影响, 很达程度上这部作品就是以这段经历为蓝本进行创作的,带有很强的自传性质。

他,在十二岁生日那天,被送到一家皮鞋厂当童工。活是先用油纸,再用蓝色的纸把鞋 油灌封上,然后贴上标签。他干得又快又好,但是却给他带来了新的耻辱。老板为了赚钱, 吸引顾客,就把他安置在橱窗里,让过往的行人“欣赏”他熟练地动作与节奏。当地的一些 年龄相仿的男孩女孩,就经常一边吃着果酱蛋糕,一边把鼻子挤在玻璃窗上,饶有兴致的观 看他的动作与表情。这给幼小的他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严重的挫伤了他的自尊心。从而产生 了对不幸的儿童深厚的同情和坚决摆脱贫困的决心。

《雾都孤儿》可以很好的看出这一点。

作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因为不能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到伦敦,很不幸 的落入盗窃团伙的手中, 后来得到邦布尔和罗斯的救助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 痛苦的童年生活就是作者经历的翻版;最终幸福生活,大完满的结局是作者对未来的希望,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就是对当时的资产阶级抱有幻想, 所以作品中呈现出的讽刺和幽默带有不 彻底性(时代的局限性可以显现) 。

这部作品, 是罪恶与善良的激烈斗争, 他努力地说明一条他一直信奉的信条——善良可 以战胜邪恶。狄更斯善恶分明,嫉恶如仇,塑造的人物的性格鲜明凸显,恶的代表是贪婪的 邦布尔、邪恶的费金、残暴的赛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的代表是聪明机智的布朗 落、慈祥的梅丽夫人、善良的罗斯??。这与中国的小说存在很大的差异,中国向来强 调“中庸” ,这在小说的创作上就体现为灰色人物,也就是形象丰满的性格——优缺点的集 合体。这里的灰色地带的人物很少,我觉得一个良心未泯,出淤泥而不染的苦命姑娘——南 希,可以算是一个。

她有着极为丰富的心理和复杂的性格。她是一个不幸的姑娘,从小就被训练为偷盗者, 而且还是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她的生命里除了绞刑架,她看不到别的任何的希望。可 是当她看见善良天真的奥利弗,仿佛是看到了昔日清白的自己,对他的同情油然而生。应把 奥利弗绑回贼窝时她内心充满了矛盾,看!她在挣扎! “即便是混迹在伦敦最下流的藏污纳 垢之所,但在她心里仍有女性的某种心理。

”良心和天性的未泯让我们一览无余。她冒着生 命的危险向罗斯通风报信, 终于终于把奥利弗救了出来。

罗斯和邦布尔极力的劝说南希 离开那个邪恶的地方时,但是她却不想撇下赛克斯,看着他送死,挣扎着忠于自己爱的人, 可是当赛克斯知道南希的所作所为时,用的却是盗贼的道德准则,视她为叛徒,无情的将南 希杀害。其实,狄更斯为南希和赛克斯起名字是很有讲究的,就像《红楼梦》 里的人名一样, 是有来头的。

“南希”和“赛克斯”在英文中分别是以 n 和 s 开头的,就象征着磁铁的两级, 对立统一,相互依赖又相互分离。她“背叛他” ,却舍不得离开他;他杀害她,却因她失魂 落魄,最终在房顶跌落,脖子被自己的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

因此,关键人物——南希,呈现出边缘化的人物感,丰富又深刻,这种立体的人物形象 给人留下的更为丰富想象空间和思考余地。所以我更喜欢南希这个角色。

当然,作品的主角——奥利弗,这个出生在环境恶劣的济贫院,之后有不断地在贼窝中 挣扎, 在罪恶和善良之间徘徊, 在信任和怀疑中游曳的可怜孩子, 是最值得尊敬的。

奥利弗, 仅仅一个孩子,在如此的环境下,可以一直保持着一颗纯真的`善良的心,不怀疑人生,不悲 观,也不怨天尤人,如此的坚强和勇敢,是我们一生的榜样。

所以, 任何时候都不要怀疑人性的善良, 不要对任何的屈辱和困境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 只要还活着,一切就都有可能。

这里,所有人归宿一切体现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或者说“因果轮回”的准则。

善良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反面的人物或者被绳之以法,或者客死他乡,或者流浪。这 是作者一直的期盼或者说是信条,这表现了他的人道主义观点。

我承认大家认为狄更斯在世界文学里的影响和地位, 可是自己读完这部作品时, 感觉没 有想象中的那么好,那样的震撼人心。我看来,作品的前半部分比后半部分更具震撼力。结 局太完满了,太团圆了,虽然大团圆的结局向来是人类的一直以来的共同向往,但是我觉得 这种结局真的是削弱了这部作品的给人带来的震撼力, 我没有在作品里看到资本主义的深刻 本质, 他呐喊的声音因此小了很多, 这是其一。

其二是作品里的人物形象好听点是个性鲜明, 不好听点就是单薄,很多的形象给人的感觉始终是平面式的,怎么也饱满不起来,借用村上 春树的一句话:没有立体感,犹如一把泥巴甩在平板板的水泥壁上。比如,坏人并没有怎么 坏,本来自己的看家本领——偷盗,都不很专业。既然是偷盗,怎么还是整天住在那种小破 屋里,为钱烦恼?费金应该是做这行好多年了,因为南希小时候就已经为他服务了,长大到 都已经是赛克斯的情人了,怎么还是那副德行?这不太符和常理,这行是很发财的,这么些 年照理应该是大的团伙了吧!好人很多,而且这帮所谓的盗贼并没有怎么很厉害,善良的人 那么容易就把他们搞定了,实在是匪夷所思(如果现实里也这样就好了) 。其三,作品的后 半部分,也就是从南希通风报信后开始,作品呈现给人的感觉是急促而下的。坏人落网太顺 利了,一切就像是顺流而下,就像是一个人先是艰难的爬着山,后来就小跑着下山的感觉。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二

《雾都孤儿》讲述了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从奥立弗身上我明白了,不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都要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不论社会多复杂也不能被污染,也要保持内心的纯净。作品描述了一个身世可怜而又不屈服于命运的孤儿,在外界恶劣的环境中依旧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而现在的社会中许许多多的人都会为了自己的错误做各种解释,而不是纠正。

我想人得机遇各不相同,有着千差万别,但命运总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关键时候决定的权利掌握在自己手中,关键时刻决定的权力是他自己掌握的。奥利弗为我们做出了这样一个坚守善良,为人正直的榜样。这本书也可能因此而成为经典而流传于世,家喻户晓了。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三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明白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可是让我高兴的是,最终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四

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罪恶的人起初都是向善的,丑恶的心灵也并不是天生的,然则若你有一颗坚毅而又良善的内心,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不会消失。

在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英国的资本主义阶级与统治者用他们的虚伪与残酷强力压制着百姓的穷苦生活,查尔斯·狄更斯是一位杰出的对社会具有强烈批评性的作家,他写出了一本名为《雾都孤儿》的小说!

书中的主人翁奥地利弗·特威斯是一个孤儿,出生在济贫院,他出生后不久,他的母亲就去世了,后来一个人孤苦伶仃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冷漠与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了一位仁慈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这个年岁已高的老先生收留了他,这才让他过上了好日子。在他碾砖周折的这期间,无数困难险境等待着他,他也有一段时日在“悬崖”的边缘徘徊,但他本心向善,即使身处艰险但也绝不丢弃顽强斗争的精神。

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奥利弗与强盗集体的经历,奥利弗无法背叛心中那正直的心灵,所以最终未加入强盗集体,凭自己的正义勇敢逃出了强盗的魔掌,这让我油然生敬,佩服他的刚强。

他一出生就开始遭受磨难,祸不单行,凭自己的坚强刚劲的信念一步一步迈向彼岸,他的勇气可畏可敬,真正的勇气不是压倒一切,而是不被一切压倒,对于他从小地狱般的生活,那我们就是天堂中的锦衣玉食了吧,可愧,如今仍在退缩,被困难侵蚀。

所以,即使翅膀断了,也要飞翔!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五

没想到这世界上还有这样坏的人,还有这么善良的人。这是我在读完《雾都孤儿》后的感慨。

这个小说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故事的主人公奥利弗在“贫民习艺所”长大,经历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凶徒为伍,最后在善良的人的帮助下获得了幸福。

这本书里让我觉得最可恨也最可怜的人是班博先生。他其实是一个懦夫。他只是喜欢吓唬人,并从中得到乐趣,真正动起手来却不堪一击。可恨的他曾经天天打骂比自己弱小得多的奥利弗和其他可怜的孩子。而他可怜在他常常被自己的夫人打,有一次还被她泼了肥皂水,最后被他夫人打得离了婚。最后就连家道也中落了下去。这让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而最让我感动的则是奥利弗,这个在困境中还保持善良的孩子。曾经那些把他抓起来的坏人——费金和赛克斯被抓到了牢里。尽管奥利弗面对着曾经害了他的两个坏蛋,曾那么残忍的对待他,还让他给他们偷东西,但还是眼泪汪汪地给他们祷告,希望他们能升入天国。这让我们体会到了人性的真善美。

《雾都孤儿》的结局由悲到喜,奥利弗最终得到了幸福。奥利弗虽然饱受磨难,可他却总是善良而宽容。尽管我认为故事结局不够真实,可是它却在告诉我一定要做一个善良的人,与爱同行。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六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特威斯特。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七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下面是语文迷网为大家提供的小说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最近,我看了一部书,书名叫《雾都孤儿》。正如书名一样,这是一部描写苦难的书。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被主人公的每一个事件深深地牵动着。

书中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里弗在孤儿院长大,他的童年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后来他被送到了一个棺材店里当学徒,但因不能老板娘的侮辱,他后来含恨而走,可是却又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他曾被善良的布朗罗先收留,但是又被凶徒带走,扒手们策划让他做一个小偷,但他不失善良本色,于是一次抢劫被成功阻止,奥利弗被冷枪击中。幸亏同行的一位小偷救下了他。之后,奥利弗历尽无数辛酸,最后被善良的女扒手营救。奥利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但南希却被贼窝头目杀害了。警察之后围剿了贼窝。读完后,我既为奥利弗获得幸福而高兴,又为南希最后的死去而悲伤。可见小说内容曲折,让读者眼界大开。同时小说中的情节更让我感触很多:他在这里度过的幼年是那样的阴暗,始终没有一句亲切的话语或是一道亲切的眼光照亮过。““眼泪即顺着奥利弗的脸颊滴了下来,跟着一是滴,接着泪水连成了一条线”,“这孩子拼命想忍住泪水,却怎么也止不住,他索性双手捂住面孔,泪珠从他那纤细的手指头缝里汹涌泻出……”像这样的描写还有很多,每一个词语都深深地打动了我。想想我们的童年有着父母最亲切的爱,我们生活在蜜罐里一样。但是有时我们却仍不满足,时常的发些脾气。读完这本小说,我的眼泪不知流了多少次,但最后终于苦尽甜来。小说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书中善良的人很多,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才使得奥利弗得到了温暖,是他们让一个孤儿不再受苦,同时奥里弗也没有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没有改变他那善良的本性,这也是小说的一个闪耀点。

读了这部小说后,让我受益匪浅。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冷酷和人的性格之分,让我读懂了奥里弗不弯腰、不低头的精神和那善良的本性。

我读《雾都孤儿》既然是“我”读,我不会用那种高深的方法来写论文,我只写自己想到的,感受到的,而且是用自己独特的方式。

那么,接下来我会用小篇幅来简单介绍作者,要对一个文学作品有一个比较深刻的了解,就要知道作者的人生经历,作品的思想倾向,所处的时代,这是必要的,之后用自己的眼光来印证这些“众所周知”的常识。

狄更斯,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

他的作品广泛而深刻的描绘了十九世纪上半叶英国社会的矛盾和时代风貌,揭示出资本主义的种种罪恶,因而受到恩格斯的赞扬,称他是“时代的旗帜”“出色的小说家”、,他的创作在英国文学史上有重要的地位,对整个欧洲现实主义小说的发展也做出了贡献。歌德曾经说:

“他比自然搞了一层”,足见他的影响力。

他小时候的一段经历在这里不得不说,这段经历对他创作《雾都孤儿》有着重大的影响,很达程度上这部作品就是以这段经历为蓝本进行创作的,带有很强的自传性质。

他,在十二岁生日那天,被送到一家皮鞋厂当童工。活是先用油纸,再用蓝色的纸把鞋油灌封上,然后贴上标签。他干得又快又好,但是却给他带来了新的耻辱。老板为了赚钱,吸引顾客,就把他安置在橱窗里,让过往的行人“欣赏”他熟练地动作与节奏。当地的一些年龄相仿的男孩女孩,就经常一边吃着果酱蛋糕,一边把鼻子挤在玻璃窗上,饶有兴致的观看他的动作与表情。这给幼小的他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严重的挫伤了他的自尊心。从而产生了对不幸的儿童深厚的同情和坚决摆脱贫困的决心。

作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因为不能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到伦敦,很不幸的落入盗窃团伙的手中,后来得到邦布尔和罗斯小姐的救助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痛苦的童年生活就是作者经历的翻版;最终幸福生活,大完满的结局是作者对未来的希望,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就是对当时的资产阶级抱有幻想,所以作品中呈现出的讽刺和幽默带有不彻底性(时代的局限性可以显现)。

这部作品,是罪恶与善良的激烈斗争,他努力地说明一条他一直信奉的信条——善良可以战胜邪恶。狄更斯善恶分明,嫉恶如仇,塑造的人物的性格鲜明凸显,恶的代表是贪婪的邦布尔、邪恶的费金、残暴的赛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的代表是聪明机智的布朗落、慈祥的梅丽夫人、善良的罗斯小姐??。这与中国的小说存在很大的差异,中国向来强调“中庸”,这在小说的创作上就体现为灰色人物,也就是形象丰满的性格——优缺点的集合体。这里的灰色地带的人物很少,我觉得一个良心未泯,出淤泥而不染的苦命姑娘——南希,可以算是一个。

她有着极为丰富的心理和复杂的性格。她是一个不幸的姑娘,从小就被训练为偷盗者,而且还是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她的生命里除了绞刑架,她看不到别的任何的希望。可是当她看见善良天真的奥利弗,仿佛是看到了昔日清白的自己,对他的同情油然而生。应把奥利弗绑回贼窝时她内心充满了矛盾,看!她在挣扎!“即便是混迹在伦敦最下流的藏污纳垢之所,但在她心里仍有女性的某种心理。

”良心和天性的未泯让我们一览无余。她冒着生命的危险向罗斯小姐通风报信,终于终于把奥利弗救了出来。

罗斯和邦布尔极力的劝说南希离开那个邪恶的地方时,但是她却不想撇下赛克斯,看着他送死,挣扎着忠于自己爱的人,可是当赛克斯知道南希的所作所为时,用的却是盗贼的道德准则,视她为叛徒,无情的将南希杀害。其实,狄更斯为南希和赛克斯起名字是很有讲究的,就像《红楼梦》里的人名一样,是有来头的。

“南希”和“赛克斯”在英文中分别是以n和s开头的,就象征着磁铁的两级,对立统一,相互依赖又相互分离。她“背叛他”,却舍不得离开他;他杀害她,却因她失魂落魄,最终在房顶跌落,脖子被自己的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

因此,关键人物——南希,呈现出边缘化的人物感,丰富又深刻,这种立体的人物形象给人留下的更为丰富想象空间和思考余地。所以我更喜欢南希这个角色。

当然,作品的主角——奥利弗,这个出生在环境恶劣的济贫院,之后有不断地在贼窝中挣扎,在罪恶和善良之间徘徊,在信任和怀疑中游曳的可怜孩子,是最值得尊敬的。

奥利弗,仅仅一个孩子,在如此的环境下,可以一直保持着一颗纯真的善良的心,不怀疑人生,不悲观,也不怨天尤人,如此的坚强和勇敢,是我们一生的榜样。

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怀疑人性的善良,不要对任何的屈辱和困境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只要还活着,一切就都有可能。

这里,所有人归宿一切体现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或者说“因果轮回”的准则。

善良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反面的人物或者被绳之以法,或者客死他乡,或者流浪。这是作者一直的期盼或者说是信条,这表现了他的人道主义观点。

我承认大家认为狄更斯在世界文学里的影响和地位,可是自己读完这部作品时,感觉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那样的震撼人心。我看来,作品的前半部分比后半部分更具震撼力。结局太完满了,太团圆了,虽然大团圆的结局向来是人类的一直以来的共同向往,但是我觉得这种结局真的是削弱了这部作品的给人带来的震撼力,我没有在作品里看到资本主义的深刻本质,他呐喊的声音因此小了很多,这是其一。

其二是作品里的人物形象好听点是个性鲜明,不好听点就是单薄,很多的形象给人的感觉始终是平面式的,怎么也饱满不起来,借用村上春树的一句话:没有立体感,犹如一把泥巴甩在平板板的水泥壁上。比如,坏人并没有怎么坏,本来自己的看家本领——偷盗,都不很专业。既然是偷盗,怎么还是整天住在那种小破屋里,为钱烦恼?费金应该是做这行好多年了,因为南希小时候就已经为他服务了,长大到都已经是赛克斯的情人了,怎么还是那副德行?这不太符和常理,这行是很发财的,这么些年照理应该是大的团伙了吧!好人很多,而且这帮所谓的盗贼并没有怎么很厉害,善良的人那么容易就把他们搞定了,实在是匪夷所思(如果现实里也这样就好了)。其三,作品的后半部分,也就是从南希通风报信后开始,作品呈现给人的感觉是急促而下的。坏人落网太顺利了,一切就像是顺流而下,就像是一个人先是艰难的爬着山,后来就小跑着下山的感觉。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透过窗暖暖的射在我脸上。故事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不仅是为了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所感动。书中每一个人都有着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或许他不是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在苦难中幸存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像奥力弗那样得到幸福,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也许,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主人公小奥力弗有着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奥利弗美好的心灵抹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个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俗话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他竭尽全力的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并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一段话。我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这篇文章让我真正懂得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这不仅让我想到了一些童年往事,小时候爸爸妈妈因为工作的原因把我送到了全托班,那时候还小,每天见不到妈妈就哭,所以我也有着“孤儿”的感受。在我看来,也许人生就需要经历磨练终究才会得到幸福吧!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将会永远在我们的手中!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八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由于长期得不到关爱,在生下他就辞世了。他的童年在一家所谓的慈善机构里度过,九岁时当了一名棺材店的学徒。因为他忍受不了那里的糟蹋和欺侮,便逃往伦敦。在伦敦,他身陷贼窟。不过,在许许多多的人的共同努力下,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坏人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这本书赞扬了那些善良、正直、充满正义感的好人。生活中,我们应该去追求正义,追求真善美,追求社会光明的一面,并且要去抨击邪恶,抨击假丑恶,抨击社会虚伪的一面。

我们应该做一个好人,在生活中乐于帮助他人,在他人身陷水深火热中时帮助他人。让我们为真理奋斗,共同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九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我是个书虫,喜欢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

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

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

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肮脏的世界,纯洁的心灵。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

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

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这部作品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因为这部作品提出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

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章。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一位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位小偷。

但奥利弗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继续流浪,也不愿做一位小偷。面对生死的关头,面对是死在街头或做一位小偷,他坚定的选择了正义。

虽然他只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比不上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

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

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

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

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所写的著名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一

今天是十九世纪伟大的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182月7日—1870年6月9日)的诞辰之日,我决定趁此机会好好倒逼自己去了解了解这位享誉世界的,继莎士比亚之后最著名的现实主义风格的著名小说家。

曾经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这样一句话:通过品读人物的作品,激发我们想象的情感,作品就是作家的“孩子”,里面有他们的血肉与灵魂。带着这样的思想,我开始仔细的品读了这位文学家距今200多年的经典之作《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孤儿奥利弗由教会抚养长大,9岁时被送去童工厂拣填絮,后被卖给棺材铺当学徒,屡受欺侮。奥利弗从棺材铺逃跑,步行七十英里到达伦敦,遇见小偷“机灵鬼”,并被收入犹太老头费金的盗窃团伙。奥利弗第一次出徒便被诬陷偷窃布朗罗先生的丝帕,并被打昏在地。被好心的布朗罗先生带回家收养,却在替布朗罗先生跑差途中被费金的同僚比尔抓获。

比尔逼迫奥利弗协助他与同伙托比入夜行窃布朗罗先生家。小奥利弗不从,眼看命在旦夕,此时同为此团伙里面的南希(一位年轻的姑娘)内心无比的同情小奥利弗,她不畏艰难,偷偷去跟布朗罗先生告密,可不曾想,她早已被费金等人盯上,告密完毕后,她被费金的合伙人比尔残忍的杀害了。最终在布朗罗先生的帮助之下,警察包围了比尔等人的盗窃团伙,但是比尔且以小奥利弗为人质死磕到底,最后危急关头,比尔被自己的狗叫声惊吓得手一哆嗦,自己手中的绳索一滑,反被套住了他自己的头颅而死去,小奥利弗得救了。

最后,小奥利弗被查明身份与好心人布朗罗先生一家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得知费金要被执行死刑后立马前往监狱去看望自己的“恩人”费金,然而费金临死还惦念着自己的“养老财产”一个装满金银首饰的小箱子,也是之前通过一些他培养的“学徒小偷”(都是一群青少年,也都和奥利弗同命运的孤儿)偷来的一笔财产。

此剧在小奥利弗百感交集,泪流满面中结束。虽然费金是一个唆使青少年偷盗的罪犯头子,但是他同时也是这些孤儿们的收留之人,为他们留了一个生存之地,小奥利弗屡次受伤也是他救活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就是这些孤儿们的救命恩人加再生父母。所以费金即使是一个反面人物也是有着某种善良可爱之处。

通过观看《雾都孤儿》让我了解到当时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十九世纪的英国政府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社会最底层生活状况,有力的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当局对待贫民,对待儿童的罪行,呼吁当局引起重视,并对底层民众予以扶持。

里面的正面人物有:上层典型代表—布朗罗先生,积极进取,善良的南希以及奥利弗。就像狄更斯先生的这句名言所讲:人的本性是多么美妙,同样美好的品质从不厚此薄彼,即可以在最出色的君子身上发扬又可以在最悲污的慈善学校的学生身上滋长。

我们作为文学创作者,最主要的是着眼于社会,用文字去描述真善美,去感染和激励大众,这是我们应该学习与追求的目标。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二

刚刚看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眼里还有泪水,记下我的感受。小主人公奥里弗,没有父母,是个可怜的孤儿,四处流浪,吃不饱穿不暖,他本性善良,但不幸落入坏人的手里。一次和小扒手出去偷东西,被不知真相的人群抓住,送到警察局。

但好心的布朗朗先生怜悯这个可怜纯真的孩子,收留了他。可是坏人们担心小奥里弗告发他们,又将他绑架,并且利用小奥里弗去偷布朗朗家。可怜的奥里弗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被两个魔鬼般的强盗挟持者走向布朗朗家。在恶魔比尔的枪口下,奥利弗向布朗朗大喊:救救我,救救我!奥利弗中抢了,滚下楼梯。比尔决定要杀人灭口。善良的兰斯冒险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布朗朗先生,然而,这一切却被同伙费更派去的人听到了。

比尔杀死了兰斯,费更带着小扒手们连夜逃走。最后,比尔的那条狗领着警察和布朗朗先生找到了他们,情急之下,比尔抓起奥里弗作为人质,翻窗企图逃走,还是那条通人性的狗,它的叫声惊吓了慌张的比尔,被吊死在自己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套中。善良、纯真的奥里弗得救了。他住在布朗朗先生家里,过着宁静而快乐的读书生活。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善良的奥里弗还记着那个曾经收留过他的费更,尽管他是个小偷、骗子。在布朗朗先生的陪伴下,他走进阴森可怖的监狱,去看望费更。此时的费更,将面临绞刑,已经神志不清了。

当奥里弗说你对我很好时,本已经精神恍惚的非更,竟然认出了奥里弗。他紧紧抱着小奥里弗,悄悄说出他藏宝的地点,说一切都归他,还叫奥里弗快快逃走,就是他被绞死了,奥利弗也要往前走。看到这里,我早已是泪流满面,多么善良,多么纯洁,多么伟大的感恩的心。在经历了一番苦难的岁月之后,小奥里弗终于有了关爱她的人。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三

一个混乱的时代,一群善良的人们,一群可恶的小偷。这就是长篇小说《雾都孤儿》。没有多么高贵的语言,但如一杯上等的茗茶,回味无穷。请走进英国作家狄更斯,走进他的作品《雾都孤儿》。

狄更斯的文字有神,刚中带柔,柔中带刚。《雾都孤儿》描写的是一位名叫奥利弗的小男孩先是被教区的老太婆收养,但老太婆对待他们不以慈善为目的,而以盈利为目的,欺凌奥利弗。接着,他又去了济贫院,但因被指造反,被济贫院的人赶出,当起了童工。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欺凌而来到了雾都伦敦,寻找自己的亲戚,但被费金为首的神偷团伙盯上,小小的奥利弗被迫加入了他们的队伍,经历了无数的辛酸泪。他遇上了好心人,几进几出犯罪窝点,但他的心依然是善良的。最终罪犯们被绳之以法,奥利弗也发现这些好心人竟然是他的亲戚。真相大白了,他获得了家的温暖。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无巧不成书,写的真是一波三折,这情节深深地迷住了我。也印证了一句老话:“邪不压正”。很多时候做事就是自己内心的较量,搏得过就是你厉害,搏不过就是他成功。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四

当我正在寻找心爱的书时,妈妈推荐了一本书《雾都孤儿》,我一眼就对它“一见钟情”了。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着,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五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令我思绪如海,感慨万千的书,名叫《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

这本书是以有着‘雾都’美称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可怜的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不久,母亲就与世长辞,后来,他就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被当作一件物品一样被人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的他,在9岁就被送进了一家棺材店,经历了学徒生涯,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又不慎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了无数辛酸,但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但,如果没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只凭靠奥立弗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六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七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两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

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八

《远大前程》又译《孤星血泪》,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晚年写成的长篇小说。成书于1860年至1861年之间,该小说自1860年12月到1861年8月连载于作者制作的周刊《一年四季》。

故事背景为18耶诞节前夕至1840年冬天,主角孤儿皮普(pip)以自传式手法,叙述从7岁开始的三个人生阶段。此小说贯彻了狄更斯文以载道的风格,透过剧中孤儿的跌宕起落,表达他对生命和人性的看法。该作百年来被多次改编成电影、电视剧及舞台剧。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十九

草船借箭是我国古典名著《三国演义》中赤壁之战的一个故事。借箭由周瑜故意提出(限十天造十万支箭),机智的诸葛亮一眼识破是一条害人之计,却淡定表示“只需要三天”。后来,有大雾天帮忙,诸葛亮再利用曹操多疑的性格,调了几条草船诱敌,终于借足十万支箭,立下奇功。

由此,诸葛亮的胆识才智受到后人的赞美,因而衍生了许多成语趣闻、戏剧表演。

但在《魏略》中,所谓“草船借箭”却是孙权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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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篇二十

《双城记》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所著的一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所写成的长篇历史小说,首次出版于1859年。

故事中将巴黎、伦敦两个大城市连结起来,围绕着曼马内特医生一家和以德发日夫妇为首的圣安东尼区展开故事。小说里描写了贵族如何败坏、如何残害百姓,人民心中积压对贵族的刻骨仇恨,导致了不可避免的法国大革命。书名中的“双城”指的是巴黎与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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