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腔名著读后感(汇总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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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腔名著读后感(汇总19篇)
时间:2023-12-05 14:35:09     小编:ZS文王

每个人的读后感都是独特的,因为每个人在阅读同一本书时,会有不同的感受和理解。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需要有个人的独立见解和对作品的深入理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这些范文可以给您一些启示和借鉴,让您在写读后感时更加得心应手。阅读是一种美好而有意义的享受,而读后感则是对这种享受的回应和延伸。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精彩的读后感,探索更多的思考和感悟吧!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一

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而已,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显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贾平凹自己说“《秦腔》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是还原了农村真实生活的原生态作品,甚至取消了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他认为这是他长期以来一种写作“试验”。而李建军就此对他的这种说法大加批评,说他的这种有意取消“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后,“必然会使他写出一部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怪物。”因此,他对这部新作口诛笔伐,再次引发-论争。

针对《秦腔》的这种叙述方式,本人的理解是,贾平凹有意取消的是小说的故事性,取而代之的是琐碎的生活细节。小说从夏风和白雪的婚礼写起,中间穿插了各式人等的人伦物理的生活,突显了夏天义、夏天智、夏君亭、白雪、引生、赵宏生等人物的思想和个性,最后以众生无所着落的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的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更能讲述故事!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是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声色高体验性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能是有完整、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才是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西方现代的许多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二

故乡从此失去记忆。

——题记。

《秦腔》以两条线为贯穿全文的线索,一是秦腔戏曲,二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清风街上有白家和夏家两大家,白家早已衰败,却出了个著名的秦腔戏曲演员白雪,白雪嫁给了夏家儿子夏风。夏家两代人主宰着清风街,而两代人在坚守土地与逃离土地的变迁中充满了对抗与斗争。

所有人眼中的疯子张引生讲述着这三十年间,清风街上人们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引生至死靡它地爱着白雪,这有些病态的深爱,引生对事物的怪诞看法、做法,农村人对鬼神的崇信,都增添了小说的可读性,读来趣味盎然。

贾平凹写这部小说,其主要目的是追忆自己逝去的故乡,为故乡树一块碑。小说中清风街的原型就是他的故乡棣花街,清风街里的人人事事,棣花街上都能寻着根根藤藤。借用中国古老的剧种秦腔,赋予它成为小说中一种民间文化的载体,同时利用这一传统文化的表征,讲述农村走向衰败的必然,讲述他对故乡的挚诚。

小说中的夏天义是老一代农民的代表,他在土地上劳动一辈子,耕种别人家荒芜的土地而不计得失,以老迈之身去七里沟淤地、造田,他有着与众不同的怪癖——吃土,最终葬于七里沟滑坡,都体现出老一代农民对土地乡村割舍不掉的深情。

而夏君亭是新一代农民的代表,他认为土地并不是根本,对于淤地毫不上心,从事商业经营,不顾老一代农民的反对,在村里建起农贸市场,生意兴隆,表现新一代农民对土地的剥离,走向城市,经商打工。老少两代人对土地观念的冲突,表明传统的农业文明正走向没落。

陈星将流行歌曲引入乡村,扰乱原本传统的秦腔生活,剩下白雪、夏天智等人的坚守。但最后秦腔剧团解散,夏天智患胃癌去世,昭示了以秦腔为代表的民间文化在不可挽回地走向衰落。

中国社会在大转型,首先被进行改造的是农村,但后来,国家的注意力放在了大城市,农村只解决了温饱问题,随着种子、农药等税费的上涨,农民的生活于是困难,有些农民并不能很好的适应社会的变化,值得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他们迷茫着,想谋一条更有希望的路,于是纷纷到城市去打工经营,剩老一辈人仍艰苦地守护土地。传统文化在年轻儿女的出走谋生中被时代潮流所冲击,失落为老一辈人执着信仰的文化遗物,很多传统技艺即由此失传于民间,这是中国的一大文化损失。

在农村留下的人越来越少,公路、工厂等的建设更使农村的面积小之又小。中国逐步走向现代化,但仍是无法解决农村地区贫穷的问题,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众多的现状愈加严重,中国面对的改革难题,还不止这些。

不过现在,政府和人民都已经对这些问题重视,中国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发现所存的隐患,想出应对的策略和改善的方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被人们保护,民间许多原本不为人知晓的传统技艺、手法都被世人挖掘出来,世人关注精神世界的充实,感兴趣的人们会查询、拜访民间匠人、艺人,他们也都有各自的传承者,代代将宝贵的文化传承。

对于故乡,我们需挚诚相向,这片哺育我们的土地,我们永不能忘怀。要带着眷恋与深情,感激地呼唤她。

我则愿意把故乡的一切都牢记在心,不管是从前,还是以后,只要她还呼吸在我的记忆中,我一刻都不会背叛她,还有我的祖国。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三

海平面上,旭日东升,海水泛着点点金光。天的尽头,与大海相交,海天一色。那片金光,是胜利的呼唤!

海边,一幢小木屋。残破,摇摇欲坠。里面住着一位老人,陪伴他的,只有一个小男孩、一艘破船,还有梦中的狮子。老人已经八十四天没捕到鱼了。一天,他修补着渔网,目光锐利的穿过窗口,眺望远方。拿起略有锈迹却依然锋利的鱼叉,他再次出海。

人是不会一直走霉运的,上天终于垂青于他,他成功的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可命运总是和他开玩笑,他出海太远了,回去的路上要经过一片鲨鱼带。老人虽凭借丰富的经验,但最终寡不敌众,拖回海滩的,只剩下一副白色的挂着零星碎肉的骨架。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老人有一句誓言:一个人可以输,但绝不可以被打败!桑提亚哥用生命在践行这句誓言,也在用生命演绎着自己的誓言。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极限,但桑提亚哥一次又一次的挑战他的极限,从而使他的极限一次又一次的扩大,以便迎接更大的挑战。不管成功与否,他都是可敬的。

人生中,耐性也十分重要,谁的耐性好,谁就能笑到最后。老人有种不达目的就不罢休的气势。他也有技巧、有信心。他在与鲨鱼的搏斗中,鱼叉被刺死鲨鱼带走了,他就把小刀绑在桨把上,继续与鲨鱼周旋,刀子折断了,他就用短棍,甚至舵把。这种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小说最后,他虽然只带回了一副鱼骨架,他输了,输给了鲨鱼群。不过,他并没有被打败。他犹如一面旗帜,屹立不倒,迎着海风猎猎作响。

桑提亚哥,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他是一个战士、一个英雄、一个传奇,“一个人可以输,但绝不可以被打败!”这句话镌刻在他生命的丰碑上,熠熠生辉。

绝不低头,笑对挫折。可以输,但绝不可以被打败!

桑提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看上去似乎是的。海明威以自我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能够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老渔夫在海上一无所获地漂流了84天后钓到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一条比他的渔船还长2英尺的鱼,是在拖着渔船整整两天两夜之后才被刺死的。老人的命运似乎并不成功,他又遭遇了鲨鱼,经过殊死的搏斗,马林鱼只剩下一副骨架。

骨骼是精神的支柱,海明威看似没有让老人桑提亚哥成功,却以光秃秃的骨骼奏出了老人生命的硬度。

“我和你奉陪到死”——这个硬汉应对挑战如是说。暗喻他自身的英雄主义所在,还有他趋向坚韧的力量。故事的头尾,都出现了名叫明诺林的男孩——他期望继承老人的事业。何止捕鱼的事业要被传承,这副铮铮铁骨又何尝不为我们所崇敬、所供奉、所学习呢。在老人的故事里为什么有这个孩子的出现?年轻,象征着力量和期望,即便是老人,他的内心同样是年轻的。文中多次描述到狮子,阿非利加海滩上,狮子在笑闹嬉戏,它们浮此刻老人的梦中,一向在老人的心中,同样揭示了老人永远不会老的意志。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样去应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如海一般。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你的成功和幸福。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四

《三国演义》中的故事可谓家喻户晓,提起来谁都能讲上几个段子,但真正要读懂《三国演义》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到的,本人虽爱《三国演义》,尽管看完原著,又看了几次电视剧,但仍是一知半解,很难读懂罗贯中先生之真谛,也只能是从几段故事中受到一些肤浅的启迪和错略的领悟罢了。

一是做人要谦虚谨慎,取得一点成绩决不可漂漂然。正像毛泽东主席讲的那样,我们的干部一定要到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二是说明知识和才能的重要性。诸葛亮只不过是比别人多懂了一些天文和地理知识。假设当时要有现在的天气预报,曹操怎么会如此上当,当时人们对天气的识别只能靠经验和推测。三是聘用和使用人才要有良好的政策作保证,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当今的经济大潮中,人才就是市场,人才就是效益,人才就是生产力。四是团结就是力量,在机关团结出干部,在商界团结出效益,在战场团结就是力量,就能够战胜一切敌人和困难。古人为了抵御强敌都能做到孙刘联合。五是重义气,讲感情,当然不是拉山头搞帮派。刘备当时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况下,能够夺得三分天下,除其它因素外,"人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正是"义气和感情"帮助刘备的到了人心。因此作者说,得民心者的天下。六是深感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作者罗贯中先生把所有人物描述的栩栩如生,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七是《三国演义》属章回小说,故事具有连续性,尤其是拍成电视连续后,更让人有流连忘返,韵味无穷,编排得当,紧张刺激,给人一种深陷其中之感。

读一遍《三国演义》原著,便有一次收获,看一遍电视剧便有一次体会,本人只能愚钝的告诉各位同仁,《三国演义》好书,其情节妙哉,令我爱不释手。

滚滚长江水,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作者罗贯中。该书艺术地为人们描绘了三国时期的历史画卷。从东汉末年宦官之祸到黄巾军起义失败,直到魏蜀吴三国鼎立,终于西晋灭吴,统一中国,共约90年的烽火岁月,大体上分为军阀混战、封建兼并、三国鼎立、西晋统一四个阶段。

《三国演义》之所以流芳百世,千古传诵,主要有赖于精彩惨烈的战争场面描写和对主要历史人物的个性刻画和他们之间纷繁复杂的关系分析。例如:官渡之战,此战发生在东汉末年三国鼎立局势之前,曹操不仅兵力少,且南面有荆州刘表,江东孙策与他为敌处于不利位置。但曹操客观地分析了局势(公曰:“吾知绍之为人,志大而智小,色厉而胆薄,忌克而威少,兵多而化分不明,将骄而政令不一,土地虽广,粮食虽丰,适足以为吾奉也。”)决定以自己所能集中的近万兵力抗击袁绍的进攻。元200年,袁、曹两军在官渡作战。在这场战斗中,曹操善于捕捉战机,能够跟据战场姿态的发展灵活地变换战术,以正兵抵挡袁军的进攻,以奇兵袭击袁军的屯粮库(乌巢),烧毁了袁军的全部粮草,使袁军军心动摇,内部分裂,最后击败了袁军,创造了中国历史上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其间各人性格展现的淋淋尽致,战场画面的描述也可圈可点,不失为精典。

在我还未看《三国志》前,常为诸葛亮“出师未捷身先死”沉吟良久,并为关公华容放曹、败走麦城而捶胸顿足,还对在彝陵火烧连营大败刘备的陆逊恨之入骨。先在回想,儿时美好的回忆被真实打碎,失望、后悔、伤心最后脸红。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五

在假期中,我读了很多书,其中就有《意林》这本书。书中的小故事篇篇感人肺腑。但使我感触最深的还是书中一个名叫《白雪雕像》的小故事。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冬天,有一位父亲患上了气管炎,总也治不好。一咳嗽,房子都会跟着震动起来。十岁的儿子就无法专心地写作业了。所以,每当儿子写作业的时候,父亲就躲到外面去。期末复习时,儿子常常复习功课到深夜。一次,儿子见父亲站在窗外,周身皆白,已成了雪人。儿子呜咽起来冲出去与父亲相拥,成了一座雪白的雕像。

这位父亲多伟大呀,为了让儿子有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宁愿自己在屋外忍受风吹雨打。看了这个故事,我的心不由被深深的触动了。

在我的学习历程中,爸爸妈妈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在我的优异成绩背后,充满了爸爸妈妈的辛劳和汗水。

我现在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正面临着严峻的升学考试。为了考取一所理想的中学,妈妈特意为我报读了新概念英语的暑期班。

在这骄阳似火的暑假中,爸爸妈妈都不辞辛苦地顶着烈日接送我。我的妈妈是一名制药厂的质量检验员。每天,她都要踏着晨曦赶厂车去郊区的单位上班。可是,为了我的学习,妈妈每天早晨都要骑着电动车把我送到补习学校,然后再挤公车赶去单位上班。我的爸爸是一名长期上晚班的出租车司机,每天早晨七点才下班。眼睛里充满血丝的爸爸一回到家,往往是倒头就睡。可是,为了我的学习,爸爸只能睡四个小时左右,就得到补习学校接我放学。有好几次,放学后的我被老师留下来出黑板报,不管我耽误了多长的时间,爸爸总是耐心的等着我,从没有怨言。有一天,我发现他竟然在家长休息室的椅子上睡着了。

母爱如水,绵延不绝;父爱如山,深厚博大。而我在青山绿水的环抱中,成为一棵健康成长的小树苗,快乐而又幸福地生活着,学习着。当我长成参天大树的时候,我必将以身上的片片绿叶回报父母的爱。

细雨游丝轻若烟,不成点染感柔绵。沿途顾盼枝头看,已润苞肥柳色鲜。当门外如雾如丝,飘飘洒洒,我就知道春雨正在蒙蒙地下。不似夏雨那样轰轰烈烈,气势磅礴;不似秋雨那样阴阴柔柔,缠缠绵绵;不似冬雨那样斗志高昂,越下越狠。春雨是柔弱的,飘渺的,也是默默无闻的。

伴随者春天的脚步,点缀着细细春雨,闻着淡淡泥土的芳香,一起和燕子跳起春天的舞蹈,迈着春天的步伐。是春雨,让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是春雨,激起了一派绿色的热浪;是春雨,奏出了一支支生命的旋律;是春雨,展出了一幅崭新的天地!看,那远处沉浸在春雨中的一片粉色霞云,不正是妖娆女子桃花?虽不似牡丹雍容华贵,却也是极其的国色天香。在春雨的衬托下,隐隐约约,更让人忍不住想揭开它神秘的面纱。桃花羞红了脸,随睫毛微微眨动——那扑闪扑闪的蝶翼,多么美丽!瞧,身旁那一派白色飘渺的雾气,不正是青春女子梨花?虽不似水仙那样冰清玉洁,但也是秀丽之极,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味。春雨赐予她美的珍珠冠,让她的笑容,亦是更加灿烂!听,头顶莺歌燕舞,唱的是春之歌,舞的是雨之色,合出的是一派生机勃勃,虚幻飘渺,细雨蒙蒙,鸟语花香的春色图!

春天,四季的起点刚刚萌发;春雨,母亲的乳汁滋润万物。唤醒了一片睡眼惺忪的小草,唤醒了正结着晶莹剔透冰块的河流,唤醒了秋天那埋藏在地下的枯枝败叶抽出嫩芽,唤醒了姹紫嫣红,娇艳欲滴的花朵!

远处,有了春雨,山,更青了,水,更绿了,嫩芽,更可爱了,花朵,更娇艳了!春雨,是春天一道靓丽的风景;春雨,是春姑娘最甜最美带着关怀和呵护的笑容;春雨,是绿色的,万物复苏的使者春雨,是阴阴柔柔的女子,春雨,更是我心目中,一道永远无法抹灭的身影!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六

等那一朵玫瑰的盛放,等那一段旅途的终点,等一首歌的落音,等一个故事的谢幕。

从小王子离开612星球上独一无二的玫瑰开始,注定了这是一个刻苦铭心而又漫长的旅程,临别的时候,玫瑰还是那样的倔脾气,不肯委声的诉说不舍,像极了我们生活中那些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应对自我的亲人、爱人,还要死死捍卫着那副尊严的皮囊,直到远送离去的背影,落下斜阳草树中的眼泪。玫瑰当然明白,离开了612星球,她就不是唯一的玫瑰了,指不定是唯二还是唯几,所以她还是无奈自我的倔强,在朦胧中远眺着小王子的背影。想想我们是不是应当在特定的时候,能够放下自我的身段,去诉说自我的情感,人世间没有多少次表达真心的机会,我们应当好好的把握。

小王子之后遇到了别的星球上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人,让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星球上的人。一个星球上的是自以为全宇宙最富有的一个男人,他坐在自我的小办公室里面,没日没夜的数着星星,他说全宇宙的星星都是他的,所以他要好好管理他们,就必须得每一天都这么数着。小王子不了解这么富有有什么意义,可是那个富有的人却觉得只要拥有了财富什么都能够做了。小王子唉声叹气的离开这个星球,留下了心中的一堆疑问。其实那个男人就像是我们生活中那些只懂得去拼命赚钱,而忽略了身边的完美景物的人。为什么要把星星当成钱财去占有呢?为什么不把它们当成美景去欣赏呢,一大片一大片的星空尽在眼底,没有钱财,权利,没有欲望,天下的所有都能够是自我眼中的一番美景。占有不如去欣赏,这是一个道理,有人能读却不必须能够读懂。另一个星球上的一个人也是很趣味的,小王子看到他的时候,只见他前一秒钟点灯,后一秒钟又把灯熄灭了,一向这么循环。

小王子问:“你在干吗呢?”点灯人说“我是一个点灯人,这个星球公转太快,天黑天亮很快,我必须不断的点灯灭灯。”小王子说:“那你为什么不一向跟着太阳一向走呢,这样你就永远不用点灯了,因为永远都是天亮着的!”点灯人笑了笑,说:“或许我存在的意义就是点灯,这样那些需要照明的人才能够看到光亮。”小王子若有所思地离开了。点灯人存在的`意义是点灯,没错啊,尽忠职守,各司其职,是这个社会很需要的,每个人都有自我存在的意义,医生存在的意义就是医治病人,不能为了少医治病人而去到一个很健康的地方,警察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治安稳定,不能为了业绩,而去到一个太平的地方,而减少自我工作次数。明白自我的本分,明白自我存在的意义,是升华灵魂的金钥匙。如果不能成为一个名声大震的人,做一个默默的点灯人也不错,至少在自我一生的旅途中,以往为某某亮起过很重要的点点星光。

小王子曾到过地球上一处的玫瑰园中,他看到满园盛放的玫瑰,玫瑰嘲笑他说:“那里的玫瑰都是一样的,一样的漂亮,没有你的独一无二的玫瑰。”小王子眼神更坚定了,他说:“因为我对我的玫瑰付出过时间,所以她是独一无二的。”背对着一片奚落,小王子离开了玫瑰园。“因为我对我的玫瑰付出过时间,所以是独一无二的”。世界上上亿的人儿匆匆而过,身边有珍惜的人是因为我们都对彼此付出过时间,所以对我来说他是独一无二的,以后人生的道路上,相惜相伴。从大爆炸开始,时间就一点一滴开始被我们认知,消耗。把我们短暂的光阴消耗到别人的身上,说明他必定是珍贵的,无可代替的,光阴和人重叠在一齐,变成了珍贵的回忆,独一无二的回忆。不论世人怎样看这样的过往,对你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

圣埃克絮佩里为成人的世界写了一部童话,写美了世间的匆忙,点缀了夜里不曾亮起的星星,闪耀在地球这个谜一样的国度,投射出一片红心,照在了612星球那朵孤独的玫瑰上。小王子在沙漠中对我说,他想要回去看玫瑰了,玫瑰必须很孤单,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翘首以盼,他的漂流应当结束了。无怨无悔的玫瑰,忠诚的狐狸,娇艳的玫瑰园里千万朵玫瑰,执着的点灯人,固执的醉酒人,自以为拥有全宇宙财富的数星星的人……所有所有都是现实社会中不一样类型的人的投影,写得一针见血,深刻,引人深思。

我期望我能去到大沙漠中再遇到小王子,听一段完美的过往,整理人生,整理回忆。

一个人有一朵玫瑰,或许已经足够了……。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七

开始码这篇读后感已经过了凌晨,趁着刚刚读完这本书给心灵带来的震撼力,叙说出心中的所感所想。

《秦腔》是著名作家贾平凹获茅盾文学奖的得意之作。故事是发生在中国一个很普通的乡镇农村清风街,描写当地人的生活琐事,家庭矛盾,家族隔阂种种故事。以第一人称一个疯子来讲述,“我”单恋着街上的一个漂亮女孩,即使她后来被丈夫抛弃,失去工作,人变丑了,还是执着的爱着“白雪”。夏天义、夏天礼、夏天智三兄弟在当地的地位、威望以及深厚情谊,夏天义年轻时候是村里支书,一心一意为集体奉献,他跟土地结下了不解之缘,最后也是死在自己热爱的七里沟淤地里,一生叱咤风云,铮铮铁骨。五个儿子在媳妇的怂恿下,互相推卸赡养义务,妯娌之间的矛盾展现的淋漓尽致。夏天礼是私自做银元倒卖生意,最后死于他杀,没有找到凶手。夏天智是老校长,主动接济贫困孩子上学,一生挚爱脸谱,一代艺术家,家风严谨。痛恨大儿子抛弃儿媳妇,毅然断绝父子关系,最后真的可能是天意,大儿子没有能给他送葬。

简单说完小说发展情节,里面的内容完全是贴着生活再演一遍。真切实在,把当时中国农村人民的生活状态刻画的栩栩如生。养儿防老不过是一个要生儿子自我安慰的借口,在这个世界上还是靠自己比较稳当。爱情没有永恒,除非一方是疯子,海枯石烂天崩地裂还会爱着你。农村人的势利眼有时也会让人咂舌感叹,这就是我们生活的环境,不管多少年过去,它还是会发生在每个有人的角落。

有一种心灵感受,需要多读书,过一遍小说中的生活,给还不强壮的心脏浇洒一盆冷水,在颠山倒海的时候培养坚强。这就是生活,也是人,更迭不息的传承与守望!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八

就在刚刚读完了《秦腔》这本贾平凹先生的书,嘴中吐着粗气,大呼过瘾,有点像吃辣椒的爱好者却吃了最好的辣椒,心中填满了辣味,幸福感爆棚,接下来我要对你说一说,这部小说带给我的幸福感,希望能让你的心中充满热气。

《秦腔》讲述贾平凹先生出生,长大成人的家乡,儿时的贾平凹先生,看着刘高富的土木设计,毛笔字写得宽博温润的贾毛顺,百庆锅黑画出24孝图,下雨天听五林叔口述《封神演义》,这些活生生的人就是小说的原型,小说中的赵宏声替村子每家的婚事,丧事写着对联,陈星拿着吉他唱着流行的情歌,夏天智画着脸谱,唱着秦腔,小说中的他们有血有肉,跃然纸上,每读到引生犯下的蠢事,我会咧开嘴大笑,脑中全然忘记其他烦心事,清澈的跟一涓泉水,我好像站在引生旁,看着这一切,引生也回过头对着我说:“笑球呢”。我们翻开书,一行行的字穿过我们的身体,身子血液流缓了,身子放松了对世人的警惕,书中迎面扑来的一股熟悉感,这样的情节,就是我小时的情节,这样的街道就是我儿时的街道,这样的人就是我儿时捡到的'人,当然这样的人与人之间的故事也是我面对的故事!

贾平凹先生是一位好的作家,作家会不停扪心自问自己内心灵魂,叩问世人的人性,通过文字对人性的表达和关怀,小说中你会看到瞎瞎摔碗的愚蠢,你会嘲笑他的愚蠢,人之常情,对别人我们总是先放下一句:“那人傻x,那人2.”可不知自己通过另一种方式演绎着小说人物的愚蠢,小说中夏天义的5个儿子算计着自己的老父亲,仇恨自己的父亲,夏天义一面为村民利益鞠躬尽瘁,一方面怀有歧视,或者说愚昧,就是这样的夏天义血和肉结合,才成为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就像每个村中或者组织中都会有一个人他有很多缺点,但他在一点点努力,让这个组织家庭变得好一点点,他对此坚信不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他把最后的生命也献给了七里沟,他希望感化自己的子女,让他们变得泰山石敢当,但是面对村中年轻人的出走,子女的愚昧,他在小说中已没了生的气息,只追求自己的梦想,吃饭为了七里沟,其他没什么追求了,夏天义死在泥沙中,被七里沟泥沙活埋了,成为七里沟一座碑。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人性格的百科全书,红楼一梦,朝廷局势转变,贾府落寞,这个大悲剧通过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悲剧淋淋尽致体现出来,《秦腔》中的清风街在国家局势的巨变下,农村人离开家乡,来到城市,捡垃圾,工地打工,农村常常会有去城里做生意赔了,工地干活摔断了腿,回到农村的都是缺胳膊少腿的青年,农村空洞化,空巢老人自杀,每分每秒发生的惨剧,春风又绿江南岸,这股风气就是黑风,席卷到山区农村中,老人被黑风迷了眼,泪水是浑浊的,没了生活的意义,选择了自杀,都说大城市机会多,我每次去餐厅吃饭,看着20多岁的服务员,她们的机会在哪?她们是普通的小女孩,离家打工,都是为了机会来的,来的人越多,拉低了大家的工资,大家生活都不好,机会,却没看到。他们在家乡找个工作,找了情郎,日子也会美滋滋的,大城市的服务员根本剩不下钱,钱是资本,越有钱越有钱,但他们是真的没钱,我不是反对去城市,只不过去城市需要成本真的很大,义务教育没教会成本的概念,贾平凹先生的《秦腔》喊出第一嗓,希望国家给了深圳高楼大厦,别忘了乡村里的倒塌的土房。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九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的剧作家、诗人,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文学的集大成者。马克思称他为“人类最伟大的天才之一”,被称为“人类文学奥林匹斯山上的宙斯”。他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他的作品,我们也多少有些接触。

《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戏剧,知名度之高是不用细说的。本剧讲述的是二人于舞会一见钟情后方知对方身份,最后二人为了在一起,朱丽叶先假装服毒,醒来后发现罗密欧已经自尽,也相继自尽的故事。两个家族的世仇,导致他们最后没能在一起,而这对伟大的恋人,选择以死来化解两个家族长年积累的矛盾,美好的梦会常被现实所打破。剧中罗密欧与朱丽叶都满怀热忱,憧憬着爱情。而他们这种纯洁的爱情,是与现实社会相对立的。他们的行为让我们看到了爱情的坚贞,看到了他们的能同封建礼教做斗争的勇敢,宣扬了资产阶级人文主义的生活思想。当然,这凄美的爱情故事也让人深感惋惜。

而《威尼斯商人》,则是一部极具讽刺意味的喜剧作品。在初中的时候,我们已有少量接触。这部戏剧主要是塑造夏洛克这一惟利是图、冷酷无情的高利者的典型形象。威尼斯富商安东尼奥为了成全好友巴萨尼奥的婚事,向夏洛克借债。由于安东尼奥帮助夏洛克的女儿私奔,怀恨在心的夏洛克乘机报复,说如果安东尼奥没在规定的时间内还钱,便将在他身上割下一磅肉。恰巧安东尼奥的商船出事,夏洛克便将他告上了法庭,而巴萨尼奥的未婚妻为了保住安东尼奥,便假扮律师出庭。她答应了夏洛克的要求,但要求他割下一磅肉的时候不能多一点,也不能少一点,并且不能流一滴血。夏洛克无法执行,最终败诉,害人没害成还要赔偿对方一些钱财。所以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虚浮,金钱是虚假的东西,情感比金钱重要。不要为了一时的满足而抛弃情感,我们要学会看到事情的本质。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十

《白夜》是贾平凹继《废都》之后,又一部以“西京”为背景的长篇巨著。小说写尽了人世间的官商九流、悲欢离合,全文以夜郎和两个女人的(颜铭和虞白)感情纠葛为线索,深刻地反映了社会转型期,市民生活的矛盾心态。

主人公夜郎是贾平凹笔下血肉丰实但却令人同情的形象之一。他没有高贵的出身,只凭着不断追求的干劲,独自来到西京城里闯荡。小说一开始,就写了夜郎通过南丁山,结识并追随着祝一鹤,但这段经历很快便随着祝一鹤的瘫倒而灰飞烟灭。事业上失意的夜郎只得寂心思于爱情。他喜欢心性高雅的虞白,而他却是一介凡夫俗子,地位的差别、宿命论的困扰使得夜郎痛苦不堪,他只有从同与他一般地位而且相貌美丽的颜铭身上得到爱情的慰藉。

一个不甘于命运摆布的灵魂最终在世俗的摧残下回归“本位”,这是夜郎的悲剧,也是人生的悲剧。人的一生不可能事事顺利的,在闯荡的过程中总要面对这样或那样的选择。向左还是向右?人总是处在这样的一种矛盾之中,因为无论是选择了什么,对于另一种事物,却意味背叛或者是放弃。选择好的,放弃坏的,这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道理,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事情,我们根本无从辨别真伪和好坏,而夜郎在爱情上的选择正是如此。

人总是将自己置身于“两难”的境地,之所以感觉到“难”,是因为都有太强的占有欲。要占有,自然就害怕失去。夜郎是幸福的,他在事业上失意后,有两个爱他的女人同时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但他又是痛苦的,他必须又要从中作出残酷的选择。最终颜铭胜了,因为她有了夜郎的孩子。整个故事看似就要这样结束了,但事实上,夜郎和颜铭并没有走到最后。他们生了一个丑孩,这让生性自卑的夜郎更是怀疑,他们最终因此走向了离婚。从颜铭留下的笔录中,夜郎得知原来颜铭美丽的相貌,竟也是假的!他们的婚姻以颜铭的出走而全部破灭。整个过程,使人对夜郎这个形象又怜悯又憎恨,怜悯其命运多舛,憎恨其其青红不分。

夜郎爱情的悲剧只是《白夜》故事的一个方面,它仅仅反映了现实社会中,人对命运的抗争与无奈。面对选择,人会在失去一些东西时痛苦不堪,因为他们是感情动物,而一个社会在对人的选择与放弃上却不会这样。

《白夜》中的人处在一个变革的社会环境下,适者生存,他们也要面对社会的选择和淘汰。宽哥是贯穿小说始末的一个重要角色,他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真的可谓是尽职尽责,并且还乐善好施助人为乐,但从故事发展来看,他很明显已经不再适应这个社会,而处处受人的排挤。房子分不到、妻子要和他分居,最终竟然连警察也无法当下去了,可以说,宽哥的存在,对社会来说是一种强烈的讽刺。还有虞白,她出身高贵、心性清高,近乎于不食人间烟火,这是她最让人心动的地方,但也正因为如此,在淤泥一般的现实社会中,她也只能是孤芳自赏了。颜铭是作者刻意制造的一个悲剧人物,她经历了由丑小鸭变天鹅的传奇,但那美丽的外表并没有给他带来实质性的东西,反而加剧了丈夫夜郎对她的怀疑,她最终的出走,可谓是一种必然,因为这个社会她已经无人可信了,但一个弱女子会去哪里,她该怎样生存?这不得不引起读者的进一步思考。还有好多人物,他们选择着命运,而命运也同时在考验着他们,在一个浮躁不堪的社会中,他们只能是甘心的等待着命运的摆弄。作者在小说中有意穿插了祝一鹤,而他最早被社会所淘汰的,但这种出局并不是与世诀别,他或许也因此成了最早看透世事的一个,终日笑着,最终化为一只透明的蚕。

或许整个社会真像作者起的书名一样,“白夜”——黑与白,人在黑白交织的世界中生存,也在这样的现实中面临选择与被选择,选择意味放弃,在黑与白所构筑的世界中,放弃,或许也是一种美。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十一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作者法布尔细心专注观察昆虫的样子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章主要讲了法布尔用40多年来观察了蜜蜂、蜘蛛、蝴蝶等30多种昆虫,并把它们描述得非常清楚:昆虫们怎样劳动﹑有怎样习性和本能,甚至是怎样繁殖、死亡……在法布尔的笔下都描述得栩栩如生。不管是风吹雨淋还是严冬或酷暑法布尔都在专心致志地观察了昆虫40多年。

当我读到法布尔观察黄蜂这个小片段时,我觉得法布尔就像看电视一样着了迷,废寝忘食般观察黄蜂,他把黄蜂的身体各个部位介绍得清清楚楚。这让我觉得法布尔做事很认真、仔细不马虎。虽然黄蜂的巢穴是最难观察到的,但是法布尔依然没有放弃观察,他亲自用手把蜂巢掘开观察蜂巢内部。这还让我看出法布尔是个不会因为困难就退缩的人。法布尔的认真和永不放弃这两种精神足以令我佩服!

在生活中,我也有法布尔不放弃的精神:我做作业时有一道很难的.题想来想去做不出。当我想放弃时,想到了法布尔观察昆虫那永不放弃的精神,于是我鼓起信心认真思考,把那道题做了出来。

我们应该学习法布尔不放弃、认真仔细的精神!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十二

贾平凹秦腔读后感怎么写?秦腔是贾平凸先生的长篇封山力作,一起看看吧!

中国的传统戏曲对于teenagers往往是遭到排斥的,所以我时常被视为异类。

由于家里有人搞戏曲,我从小就对这种传统文化心存好感,尤其是京剧和越剧,偶尔也听听黄梅戏。

至于秦腔,只知道听起来挺闹心的。

也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吧,一直没兴趣去了解秦腔,直到这次拜读贾平凹的文章,才抓到一点皮毛。

正如贾先生所写,“山川不同,便风俗区别;风俗区别便戏曲存异。”越剧如同浙江人,吴浓软语,流畅细腻;而秦腔的个性就如同头上扎着羊肚白毛巾,光膀子上披着大花坎肩儿,水牛腰上别着细羊皮鞭的秦川大汉一样:朴实,敦厚,却不乏粗犷,豪放。

秦腔就是秦川人,而秦川人一折秦腔。

可不是吗,贾先生虽是写秦腔,可将整篇文章细读下来,我不仅能用耳朵听到振聋发聩的秦腔调儿,还能用眼睛看到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被太阳晒成浅棕色,泛着油光的各样脸孔,用鼻子闻到黄沙味和着泡馍味的香气。

即使没听过秦腔没去过秦地也没尝过羊肉泡馍,但我却能感受到着一切。

秦腔与秦地秦人息息相关,虽说冲不出八百里秦川,但也延绵不绝好几百年,一方水土一方人情。

秦腔从明代中叶发展至今,它在西北一带已不仅仅以戏曲这一种身份存在,而是完完全全融入在百姓的生活中,成了劳苦大众的生活要素之一。

唱戏,听戏与吃饭睡觉同等重要,没了这戏就没了情绪的寄托,开心了或是不顺心了都无从开口,这一点,戏曲绝不亚与摇滚。

我忽然想起《北京人在纽约》里头的一段----初到纽约的王启明字大工的餐馆里满怀压抑的洗着碗,突然不顾一切地吼了两句黑头唱段,这是他憋足了劲吼的,引得伙计们直叫好,当然也释放了自己压抑的心情,痛快,够爽。

京剧如此,西北的秦腔相比更甚。

总之有这样的感觉----若说越剧是织女手中的绣花针,那么秦腔便是武松腰间的短哨棒。

秦腔虽粗,但粗也粗的有特色,有风格,男声雄而有神,女声秀而有骨,如回响在黄河边上的威风锣鼓般有气势。

贾先生用满纸爱乡之情写这秦腔,其实何尝不是在写秦腔人,戏与人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

我想,希望在秦川宝地闯出一番事业的人们,务必先听听秦腔,别嫌它闹心,仔细品着,里面饱含着多少最朴实淳厚的处事哲学!

贾平凹的秦腔这部小说,我没有细读,我倒是一下子喜欢上了这本书的后记。

他写了后记,我来写对他后记的读后感。

贾平凹说他是农民,所以我觉得,他的笔不是笔,是锄头或者镰刀,每挥舞一下,都在读者心头狠狠的割去一层浮躁的皮,总是让你感觉到另一个自我的存在,那就是在作为一个所谓的城市人标签下的农民本性的存在.

贾平凹在后记中说他是农民: 我是个农民,善良本分,又自私好强,能出大力,有了苦不对人说”。

最最最让人品位是这句话----我感激着故乡的水土,它使我如芦苇丛里的萤火虫;夜里自带了一盏小灯,如满山遍野的棠棣花,鲜艳的颜色是自染的。

但是,他也恨故乡,故乡给他带来很多痛苦与不快.不管怎么样,虽然他在城市生活了很多年,他最终还是坦率地承认-----做起城里人了,我才发现,我的本性依旧是农民,如乌鸡一样,那是乌在了骨头上的。

这哪里是恨呀,这简直就是对自己出身份的极度认可与自豪,一种脱凡超俗的伟岸与自信!

中国几千年农业立国,从农村走出来的文人墨客,学者政客等等不计其数,我想,不管从农村出发的他们,后来走得多远,走得多高,他们都在成功或者成名的背后守护着一个根子里的灵魂------农民本色.

农民这个群体的生活也许没有所谓城市人的时尚文明,但是他们自有自己的一套文明,而且是更厚实的一种文明,更墩实的一种文明,更朴实的一种文明.当这种文明被几千年来所从没有遇到过的改革开放和所谓的城镇化道路所包围,冲击,和围剿的时候,贾平凹所流露的难道仅仅是一种伤心无奈失落或者精神上痛苦么?他失去的仅仅是自己魂牵梦绕的故乡么? 显然不是! 他真正要表达的心事绝不亚于这个民族的最高统治者的心事.

那就是吃饱了肚子的中国农民,明天早晨起来到哪里去,去干什么???

不管情愿与否,贾平凹最后还是失去了自己故乡,至少是失去了精神上自己小心翼翼的护佑着的那个故乡,他感觉到了痛苦与不安.作为农民,在他失去赖以生存下去的精神家园的时刻,也正是中国这个农业大国失去自己的农耕文明走向所谓工业文明的时刻. 这个民族所经受着的痛苦与阵痛,至少十几亿中国农民的痛苦与阵痛,不应该被忽略!

 几千年存在的一种文明存式不应该这样轻易的散落,我们没有如椽的巨笔,然而,贾平凹有! 我相信,他记录的这个时刻,这本书所承载的意义,也许不为很多人所意识到或者感觉到.

正如他忐忑不安的担心自己的仇家会骂自己干的事情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一件一样,也许有人会骂这本书,会骂他们所认为的无聊透顶农民以及他们的生活方式.然而这都不重要,因为再过千年,总有人会意识到它的意义所在.

故乡(一或更精确的说成农业文明)作为一种遥远的回忆正在越行越远;一如秦腔作为一种艺术方式正在逐渐走向没落,我想,贾平凹实在是忍受不了这个痛,于是一本史诗般的力著便横空出世了!!

可以不读秦腔,但是不能不读秦腔的这个后记,一如我们可以不读文献的内容,但是不能不读作为文献结论的最后那几句话!!

我是在朋友的建议下才开始读《秦腔》的,当时他说:“你看看吧,挺不错的,看完了写点儿东西。”于是我用了一星期的时间将《秦腔》看完,但现在,却又羞涩于不知说什么,写什么。

读完这部四十多万字的长篇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叹服于贾平凹的写作能力,他将这部宏篇,几乎用白描的手法叙写下来,着实令人钦佩。

另一个让人叹服的是他的写作触角和对生活的敏感不是一般人能够望其项背的:他抓住了一个微观的,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农村转型时期的农民、农村和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的现状。

通过清风街上的农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鸡皮琐碎泼烦”的事件,自然而真实地述说着自身的情感体验。

之所以说“自身的情感体验”是因为我在读了这部小说的后记后了解到:贾平凹写这部小说实则是在追忆自己逝去的故乡,清风街的原型就是他的故乡棣花镇棣花街,清风街上的人和事在棣花街大都能找到枝枝蔓蔓。

作者在棣花街生活了十九年,这里有他童年和少年的回忆,而人的一生细分的话也不过童年、少年、青年、壮年、老年而已。

一个存有自己童年和少年回忆的地方,在自己心中必定是举足轻重的。

不管是快乐还是忧伤,是富裕还是贫穷,是顺风还是逆流,但它终究是单纯的,是真实的,是幸福的。

所以,最后作者说要以这部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

《秦腔》不仅是作者对故乡的追忆,也更是对处在农村转型、社会转型时期的农民与土地的纠葛、农村传统文化将何去何从的思考。

清风街上最有出息的两个人就数夏风和白雪的堂兄了,而这两个人,一个在省城工作,一个去了新疆,这两个人的共同特点就是都脱离了土地(这里是说不直接参与耕作)。

还有夏天智死后为其抬棺材时,因东街大部分近亲外出务工而出现的缺乏劳动力的尴尬局面,到最后夏天义去察看七里沟,因土塬坍塌被埋的悲剧命运,等等这些都在一一述说着农民与土地的纠葛。

虽然农村老话说:“农民是土命,土命就该以种地为生。”但当社会处于一个特殊的转型时期,在一个个尴尬和悲剧面前,农民固有的观念是否应该随之改变,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有该怎样去处理,这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秦腔》小说的其中一条主线是秦腔这一古老而传统剧种的发展现状。

而说到这儿就不得不提到小说中的一个重要人物,“清风街上最漂亮的女人”白雪了。

白雪是县剧团的台柱子,唱秦腔的名角,后来因为结婚生子和多种变故不得不离开了剧团。

而白雪在剧团时的团长是夏中星,夏中星在时,剧团还隔三差五到周边乡镇村庄演出,后来夏中星被调离去当宣传部部长,剧团从那之后也就日益衰败了,凑在一块儿唱秦腔也就更难了。

有戏剧就会有戏迷,白雪的爹夏天智就是一个十足的秦腔戏迷,唱秦腔,画秦腔脸谱,还为此曾专门出过一本书,由此足以见得他对秦腔的热爱。

但他的死,同时也暗示着秦腔这一农村传统文化的没落,体现了作者贾平凹在小说中对农村传统文化的危机感。

而我个人还曾荒谬地认为这本小说的.名字为什么是《秦腔》,而不是《清风街》之类的,或许这正是贾平凹所要突出的以“秦腔”为题,更加体现了他对农村传统文化的重视和关心。

不管是置身于作者还是作品,我都认为这部小说是值得品读的!

往年寒假,拜读了贾平凸先生的《废都》,今年传闻他的《秦腔》是茅盾文教获奖作品之首,趁假期一睹为快。

之前在网上看过别人对这本书的评论,驳倒不一,有人讲这是一部村落乡市化地史诗,也有人讲基本不配茅盾文教奖的光环。

在没有读过原著前,这些评价当然都没什么可疑度。

《秦腔》的故事哗变其真真的很简单:小讲以一个疯颠之人引生为讲述人,以浑风街为故事发生发水地,以秦腔为乡土中国的意味意象,建筑了一个繁复极重的世界。

我读到的是浑风街上扮演的一台年夜戏:一幅幅鲜活扭捏的人物镜像,一个个农夫的生老病死、聚散悲悲,一件件整碎与喧闹的村落故事,一段段村落豪情的真真写照。

我开展在村落,小讲中的每个血肉饱满的人物:退戚教师深嗜秦腔的夏天智、典型的村落老一辈干部夏天义、秦腔女演员白雪、村落大夫宏生、叽叽喳喳的年夜嫂们、企图生养干部&&我险些都可以或许从身边找到原型;每个故事:没有技能、不懂功令打工的辛劳与悲哀;笨拙与超生;侍奉老人的纷争&&彷佛已就发生发水在我的身边。

一部《秦腔》让我看到了在明天将来诰日村落乡市化的进程中,村落呈现出的无可何如而又不止逆转的衰落与没降,父辈农夫对土地执迷不悟地眷恋与崇拜,年沉一代临危不惧对土地的丢弃与剥离,村落传统的伦理价值与讲德价值在现代文化的冲击下支离破碎,传统文化的担任与抛弃在新情势下的无法与悲哀。

读《秦腔》不克不及着慢,更不克不及慌张,就像作者本人讲的那样:若是您渐渐往读,能熟悉我的苍茫战酸楚。

像抽丝剥茧般一层一层地往外褪才能读到其粗髓战魂灵,像悠悠品咂好酒一样才会感受出它的喷鼻醇与浓郁,像细细品茶一样沉饮慢啜才会感受个中意境战神韵。

作为山西人,固然我对书中的秦腔曲牌知之甚少,但我知讲,广年夜农夫就像酷爱土地一样深爱着故土的戏剧,不可是秦腔,这是一种意象,作家是在表白战农夫不止分割的器械正在阵痛中被剥离母体。

《秦腔》不愧为乡土中国的一座无字丰碑,不愧为贾平凸先生的长篇封山力作。

书中描述的村落糊口的凋敝,土地伦理的嬗变,传统文化讲德陵夷引发的人心紊治战抱负掉序,深深触动着我。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十三

哈哈!粮食也有警告,我怀着好奇的心情翻开了《粮食的警告》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当我读到“春节的清晨,清新的空气带来第一缕春意,然而当我走到笼罩着节日气氛的街区和高楼时,猛然瞥见坐落在路角边的一只只垃圾桶里,几乎每只都是残羹剩肴。没吃完的鸡鸭鱼肉、只咬了一口的洁白馒头、半块奶油蛋糕、成团的大米饭……”,我的心里有说不出来的难受,恨不得立即把它们拾起来。

记得有一天早晨,好多同学匆匆跑到校门口的小摊上买早点,突然“叮零零,叮零零……”上课铃响了,他们连忙扔下手中的早餐,冲进教室。当时,我真想把他们一把抓住,找大家评评理。

妈妈说,抗日战争时,老百姓是食不裹腹,衣不遮体,过着露宿街头的流浪生活。我们的革命先辈们为了今天的幸福生活做出了多少努力,长征中他们爬雪山、过草地,多少磨难在前面等着他们。吃的是什么?野菜、树根、树皮……多少战士就这样倒下了。

现在,祖国富饶了,人们的日子过得像蜜一样甜,但我们也不能随便浪费粮食呀!粮食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种出来的',一粒粮食就是一滴汗。看了《粮食的警告》,想想同学们的做法,真让人心痛。然而在今天,浪费粮食的人仍不乏其人,我们真应该好好去重新学习《锄禾》: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十四

在三国演义中有上百个人物,主要描写的人物有曹操、刘备、孙权、关羽、张飞、诸葛亮、、周瑜、鲁肃等,这些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比如有“心胸狭窄、忌才好胜”的周瑜,“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威风凛凛,智勇双全”的关羽,还有赵云他赤胆忠心,骁勇善战。

我有两个最喜欢的英雄一个是关羽另一个是赵云,赵云对刘备十分忠心在“单骑救阿斗”中,赵云自己一个人杀了魏国好几个猛将,为自己和小阿斗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他们都回到了刘备身边了,关羽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他有很多英雄事迹比如他过五关斩六将,刮骨疗伤、单刀赴会等英雄事迹。

读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做事要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还要刻苦学习,立志做一个学问渊博、智勇双全的人,成为国家的栋梁。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说过:“书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明智,与孩子一起读书,可以提高孩子的阅读能力,孩子读的书多了,对事物的理解也就更全面,更深刻了,在共读中孩子也有自己的理解和心得体会,有时,孩子和我们也会为各自的观点争论不已,我们就要引导孩子去读好书,让孩子和我们共同去感悟书中的知识和哲理。

总之,我深深体会到,家长和孩子一起读书,可以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并且对家长也是一种提高,让我们和孩子们在共同读书中一起成长吧!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十五

作者:秦言。以傻子为叙述视角的家庭叙事小说。(有个问题:中国现当代作家在组织成功的大长篇小说时,为什么大多数都选择家庭叙事呢?《白鹿原》《四世同堂》《蛙》《尘埃落定》等,写作功力?比如中国的长篇意识流呢?读者接受?)。

视角问题:作品内容聚焦农村,传统文艺、精神的丧失。从语言上来看应该是乡土一类,很平实。使用傻子叙事使作品的魔幻成分合理化,但上帝视角会不时跑出来,这个跑出来的时候大多是寅生无法叙述时,所以这里也存在一个视角转换的问题。其实这个视角转换是不得已,在《极花》中,贾平凹运用灵魂出窍的方式使女主进行上帝式的描述,避免了作者出来描述,但可能是篇幅较短,好操作,总是灵魂出窍显得不自然,所以搬到《秦腔》来用就不可行。

某些农村的消失,传统的消失,一代人的消失,其实是一体的。现代文化科技发展的要求,“农民无罪论”其实是道德绑架,弱自然有理么?我们应该正视。这并非是说秦腔一类的传统文艺就应该摈弃,而是,大多数时候面对不得已我们应该坦然。写文章拍视频,都是为了纪念,永远都有人在怀念,我们永远怀念盛唐,写一写,去博物馆看看,它却绝不可能回来,社会的需要。

乐观乐观,未来不可知却迷人。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十六

我读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我深有感触。

这是一本反映17世纪黑暗的'一本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堂吉诃德迷上了骑士小说,幻想自己也是一个骑士。他废了三天时间找到了祖上的盔甲,为一只很瘦的马起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也个自己起了个新名字。

他开始了他的冒险,他在这一路上干了不少傻事,最后被一个商人打个半死。他的令居路过那里就把他抬走了。他醒过来又要去冒险,这回他还倒来了一个小助手,叫桑塔。他跟他走的原因是让他当督查。

他们在这一路上碰到了许多事,如把风车当成巨人等。他们遇上了两个那他们开玩笑爵士,让桑塔做督察,尽管他做的很好,但是爵士万般折嚰。他们只好离开。

堂吉诃德的家人扛到了哼伤心,把他拉了回来。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十七

“等待”,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我以为这是一个怎样痴缠动人的故事,结果先生竟然写起了自己和树发生的事。那些文字淡淡的讲述着三三两两的故事,似乎都是一笔带过,没有刻意的情感渲染,没有煽情的情结纠葛,而我也没留意到有什么“等待”。直到看到最后结尾的一笔,我才隐约感到了先生想要说的等待。不过,这第一遍看过去,那种等待来的浅淡而模糊。

而第三株树,是先生老家院内的一株梅李树。先生送胃癌手术后的父亲回到老家,无意间发现院内的梅李树上平添了一些疙瘩,就疑心这是父亲身体里肿瘤的外应,便用斧头砍了去。然而第三年父亲终还是因肿瘤过世了。那时先生又后悔于砍掉了那些疙瘩,他觉得那兴许是父亲肿瘤的转移,而自己的行动终止了这种转移。

先生文中提到的最后一株树,是华山上的一株一半斜折的松树。那株树让他想起了他的一位许久未见面的朋友,只是当他再联络对方时,对白简单到未完就被结束了。留下了先生在微凉未眠的夜,起身披衣画出那株松树,和树下的那块大黑石头,只是先生将那块石头,画成了“一只目光已经痴呆得很傻的狗”!也是这一只目光木然的狗,让我莫名的感受到了文章标题里所提到的“等待”。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十八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的压抑,狂躁,那些像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秦腔名著读后感篇十九

汤隆有个表哥叫徐宁,是禁军教头,人称“金枪将”,其金枪法,钩镰枪法独步天下,其中的钩镰枪法是专门对付连环马的,只有徐宁能破呼延灼的阵法。

什么是金枪,这是枪的一种,据说同钩镰枪是一类,但又有不同。

如果说林冲是禁军普通武器(枪棒)的教练,那么,徐宁就是禁军特种武器的教练。两人同为禁军教头,虽同行但所授有别,所以,也是相识的。

如何能让徐宁上梁山呢?原来徐宁有一件祖传四代的宝物,叫雁翎金甲,因“又轻又稳”,被他视为生命,就连他的上司花儿玉太尉出大价钱要买,徐宁也不愿意。

冷兵器时代,甲是护身的必要装备,做到既轻便又不被兵器穿透,是件不易的事。

“甲”为什么叫“雁翎”呢?看飞禽将羽毛护住全身你就知道意思了,当然还有其它类型的,如用藤条做的甲,还有用厚实的兽皮做甲。一种叫“唐猊”的甲,就是用传说中叫“唐猊”的皮做成的,后来,好甲以“唐猊”喻之。知道徐宁的雁翎金甲的人,说它赛唐猊,可见这“甲”真是件宝物。难怪徐宁不轻易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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