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思考的过程,它可以帮助我们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提升自己。写总结时要注意排版和格式,使其看起来整洁、清晰,易于阅读。6.下面是一些成功的总结写作范例,相信对大家提升写作水平会有很大帮助。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一
第一条为了规范价格行为,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价格行为。
第三条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的定价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效率原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价格工作的领导,将价格调控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在国家确定的区域,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制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价格政策措施。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价格政策措施的落实。
第二章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第六条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法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
对关系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价格行为规则,引导、规范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
第七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依法享有自主定价的权利,同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二)执行政府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
(四)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
第八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依法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做到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货签对位。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一项服务可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经营者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
经营者降价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使用降价标价签、价目表,如实标明降价原因、原价和现价,并保留降价前记录或者核定价格的资料,以便查证。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的除外。
第十条经营者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第十二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
第十三条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有下列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行为:
(一)抬高等级销售商品或者收取费用;。
(二)降低服务标准,减少服务内容;。
(三)压低等级收购商品;。
(四)其他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行为。
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第十五条行业协会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行业价格自律,引导本行业的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禁止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者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第三章政府的定价行为。
第十六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定价目录和本省定价目录为依据。
第十七条制定、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依据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承受能力,并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技术创新。
制定、调整关系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等商品价格时,应当严格控制其利润率。
第十八条制定、调整与城乡居民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充分考虑低收入群体的利益。
第十九条制定、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和市场供求、社会承受能力调查,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制定、调整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应当聘请专家进行论证。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时,应当依法进行定价成本监审。
定价成本监审实行目录管理。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本省定价目录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列入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制定或者调整价格。
第二十一条制定、调整关系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定价听证实行目录管理。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省定价目录制定并公布省及市、县定价听证目录。
第二十二条定价听证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定价机关作出定价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听证会的意见。定价机关根据听证会的意见,对定价听证方案作出修改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再次举行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征求社会意见。
定价机关作出定价决定后,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第二十三条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进行价格跟踪调查和评估,根据定价依据的变化情况,按照规定的定价权限和程序,适时调整价格。
第四章价格调控。
第二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措施,加强价格调控,保障市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的实现。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市场价格。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监测制度,健全价格监测机构和网络,确定价格监测定点单位,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的监测,依法跟踪、采集、分析、预测市场价格情况,为价格调控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提供价格监测资料,不得瞒报、虚报或者伪造、篡改价格监测资料。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价格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稳定市场价格应急机制。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建立粮食、食用油、肉类以及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保障重要商品的供应,调控价格,稳定市场。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价格调节基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的市场收购价持续降低且降幅较大时,可以采取吸储供过于求的重要农产品或者临时性价格补贴等调控措施,稳定市场价格。
第三十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省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全省或者部分行政区域内,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价格干预措施,并报国务院备案。
省人民政府作出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决定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地域范围、商品或者服务品种和具体措施。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的情形消除后,省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解除价格干预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体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对困难群体实施临时性价格补贴。
第五章价格服务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价格服务,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价格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引导经营者诚信自律,并建立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免费向社会提供经营者信用资料查询。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价格政策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告价格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价格管理信息化系统,及时公布定价目录、听证目录、成本监审目录等重要价格管理依据,并公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项目、标准、依据等,发布本地区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向社会提供价格政策咨询。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争议协调机制,根据消费者、经营者和行业组织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的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处理。
第三十五条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免费向经营者发放服务价格登记证。
经营者应当将服务价格登记证在经营场所或者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价格监督机制,完善以行政监督为主体,行业监督、舆论监督、消费者监督等参与的价格监督体系。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其所属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承担具体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三)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
(四)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获取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
第三十八条新闻媒体有权进行价格舆论监督,披露价格违法行为,并正确引导价格预期。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二项规定,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三项规定,拒绝提供价格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标明价格的;。
(二)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
(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
(四)混合标价的。
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有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有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五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交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六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至三项规定,有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牟取暴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八条行业协会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或者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
第四十九条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定价权限的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的;。
(二)对列入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直接制定或者调整价格的;。
(四)不按规定进行价格监测的;。
(五)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政府指导价,是指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浮动幅度(含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以及差价率、利润率),依法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二)政府定价,是指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依法制定的价格。
(三)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四)定价成本监审,是指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过程中,价格主管部门在调查、测算、审核经营者成本基础上,核定定价成本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自205月1日起施行。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二
1、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可以通过对交办件的审核,对各地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等审查来指导和把关。多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指正,疑难问题帮助解决,促使价格举报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2、建议我市呼叫座席语音提示增加区域选择功能,举报人能够有针对性的进行选择,减少工作流程,使举报处理更加快捷。
3、要加强对价格举报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举报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一是由于人员轮岗,举报人员变动大;二是作为处理价格举报的工作人员,不仅需要有扎实全面的业务素质,而且需要办事高效、服务周到的工作素养;不仅需要有价格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需要有法律、经济等相关的知识储备。根据举报工作的特性,应当不断加强对价格举报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以提高价格举报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三
价格举报工作是价格主管部门了解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窗口,举报中心对全市一些动态性、苗头性的问题,坚持每月、半年度、年度分析报告制度,向省局和局办公室报送价格举报统计分析报告,对热点敏感问题进行梳理,及时掌握价格举报所涉及行业领域的新动态。从梳理情况看,今年上半年价格举报热点主要集中在以下行业领域:
1、物业管理。主要矛盾一是业主对小区物业前期空置费有异议,很多小区没有严格执行对空置房只收取70%物业费的规定;二是对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的行为表示有异议,认为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不应该收取停车费;三是对业主收取装修电梯维护费、门禁卡费、公共水电分摊等费用,涉嫌重复收费;四是违反规定收取业主的燃气初装费。针对这些问题,分局市场检查科对城区物业企业进行巡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在售楼中心及物业服务中心做好明码标价公示,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对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明确约定并公示。
2、停车收费。反映的问题主要是城区内对一些拆迁空地且未取得正规停车收费资质的私人场所自立项目和标准收取停车费,且无票。我局市场检查组及时对其作出提醒告诫,督促其尽快取得经营性收费资质,并且做好价格公示工作。
3、教育收费。主要问题是违规收取补课费、资料费等费用。
4、交通运输收费。主要投诉热点集中在出租车不打表一口价、拒载、绕路、拼车、态度恶劣等问题。出租车举报既涉及价格问题,又涉及出租车管理问题,在市物价局多次与交通运管部门沟通出租车举报处理及部门之间的衔接问题,引起运管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办学习班、停车学习、罚款等方式对出租车进行管理。我局则采取开提醒告诫会、市场巡查等方式宣传价格政策,明确物价部门的职责。
5、商品零售价格。反映的问题有:一是超市及个别商场商品低标高结的价格违法行为;二是商品价格活动模糊告知的行为;三是某些品牌店送货单金额比实付金额过高的价格行为。
6、道路施救收费。反映的问题有:企业施救价格明码标价不规范、没有告知施救者收费标准、随意定价收取施救费、高于市场价、指定救援机构拖车、妨碍当事人委托其它救援机构进行服务等违规行为。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四
检查从xxxx年x月xx日开始,xx月xx日结束。检查范围包括:旅行社、旅游参观景点及旅游景区停车场、景区内经营者、宾馆酒店、旅游购物定点单位、农家乐等行业经营者,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旅游景点门票价格不执行*定价或*指导价,未按规定落实门票优惠减免措施;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等乱加价、乱收费行为;未按规定落实未成年人、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的;景区周边餐饮、住宿、购物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以及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价格违法行为;其他违反价格政策、价格法规行为。
检查过程中,我们以明码标价工作为切入点,严格要求落实《关于商品和服务实现明码标价的通知》精神,集中整治旅游景区、旅游购物店及周边餐饮、住宿和农家乐经营者存在的不明码标价、标价信息不全、模糊计价单位、“两套价格”标价、虚假打折促销等问题。针对我县唯一的旅游景点x产业园,我们认真核对了相关收费文件,要求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价格水*,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要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告诫酒店旅社不得借旅游旺季之际乱涨价、虚构原价、“两套价格”、捏造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奇客宰客、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重点检查了*枸杞馆的标价情况,发放了《x*自治区价格条例》,要求他们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按照条例进行交易,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等价格形式必须有依据、有相应的参照价格。
经过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保持了旅游景区门票价格水*基本稳定,使x县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公示不到位、不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停车场收费公示不规范、强制服务收取游客讲解费等违法价格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景区门票价格秩序明显好转,对营造良好旅游消费环境,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维护全县旅*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后工作重点是:
一是加强旅*业收费政策宣传和公示。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深入宣传旅*业收费政策。公布旅*业收费政策,增强收费政策的透明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引导旅*业自觉遵守收费政策,强化旅*业收费自律。严格执行旅*业收费公示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收费管理、财务票据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收费打白条、收费不开票等现象。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加大价格行政执法力度。要经常性开展旅*业收费专项检查。把旅*业收费检查纳入每年检查工作重点,开展地毯式检查,确保旅*业价格检查不留死角。
对查出有乱收费行为的单位,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切实维护群众基本利益。在检查处理过程中,坚决以清退为主,抓好公开退赔,规范收费行为,严肃价格政策。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对个别屡禁不止,问题严重的违纪单位责任人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给予应有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必要的处分。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五
一二年,在局长的直接领导下,我认真完成了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上半年我们首先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12358”电话开通十周年的庆祝活动;及对一0年价格检查案卷进行了审理工作。下面我把上半年的工作简要会报如下。
一、上半年,我们举报中心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1起,其中主要是反映食盐价格过高问题。在接到反映后我们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局领导及时组织人员对反映的情进处理,并得到社会好评。在接待来信来访过程中,我们做到了“五个一”,即一声问好、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开水、一声再见;接听电话规范用语,展现良好的窗口形象,落实“首问责任制”,当好政府与群众的联络员。对价格投诉、举报内容,冷静分析,准确判断,然后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如果不能受理就与举报人及时进行沟通,并给予明确合理的`解释。正式受理后,按规定认真填写《价格举报记录表》,并进行统一编号、按照内容进行分类。对不属物价部门管辖的举报,我们当场告知其另行投诉举报方式;有明显违规行为的先行记录,再及时移送有权部门处理。在价格咨询、举报投诉案件中,我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对办理结果基本满意。
总结。
三、六月十四日,召开了全县价格信息员培训工作会议,此次会议参加人是全县精选的8名乡、村妇女主任,县妇联领导也参加了会议。会上,局领导及相关业务科长分别在会上讲话。首先宣读了(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并对其内容做了详细解读。同时,对“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由来、意义、作用进行了讲解。会上由老业务科长讲解全县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收费管理目录。最后由局领导对价格管理部门依据的监管法律、法规做了讲解,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内设机构及职能作用,汇报了近几年来在市场监管和治理乱收费几个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加大“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宣传范围,提高社会监督力度,提高群众消费维权意识,及时反映价格违法行为,提升部门和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的守法意识,创造和谐、公平、公正良好的价格环境,为县域经济和百姓富裕服务。通过今天这个会议也是对我们自身价格工作进行一次宣传,同时扩大和增强了社会各界朋友对价格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四、上半年,我们对二0一0检查案卷进行了审理,并对不合格的案卷退还办案人员进行补充。
一、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二、做好检查案件审理工作;
三、积极开展“12358”的宣传工作;
四、承担部分价格认证工作。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六
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国电泰安热电有限公司2×35万千瓦机组上网电价的请示》(国电鲁计〔2015〕1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5〕25号)等文件规定,核定国电泰安热电有限公司#1机组(1×35万千瓦)进入商业运营后的上网电价,按我省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不含环保电价)每千瓦时0.3924元执行。商业运营前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按相关规定执行。
该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待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另行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
207月22。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七
按照国家12358价格举报统一建设、分级使用的四级联网建设要求,xx市包括本级在内的7个举报节点共8个座席端全部开通,全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四级联网。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全市12358价格举报平台共受理政策咨询237件、价格投诉132件、违法举报41件;其中,市本级受理268件、咸安区77件、嘉鱼县7件、通城县12件、崇阳县5件、通山县19件、赤壁市22件。截至6月30日,已办结377件,其中政策咨询227件、价格投诉116件、违法举报27件,办结率91.9%。协调办结数50件,退还用户金额26000元。
全年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物业管理、资源价格、商品零售、停车收费、教育、医药、社会服务等多个行业。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八
一、领导重视积极部署。
二、基本情况。
三、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医用耗材价格方面。这次抽查的医用耗材主要是一次性输液器和一次性注射器(各种型号),xxxxx爱德华医院的一次性输液器的购销差率未超过10%销售外(但该院购进价较高元/支),其余医院抽查的品种都超过规定购销差率10%加价销售。如一次性输液器购进价大部分医院为—元不等,但大部分销售价在元不等。民营医院存在价格公示不规范或不公示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此次对市城区的17家民营医院的检查,一是检查范围广,检查人员少,时间短,工作量大,二是民营医院基本没有专业财务人员,账目凌乱,未建立台账增加了检查难度,所以只对医院用量较大的药品和一次性耗材价格及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抽查,该次检查虽然不够深入、全面,但也掌握了每家医院医药价格执行的情况,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每家医院都存在不同的价格违规行为,建议选择几家问题较大较重的医院深入全面的继续检查,对问题严重的又未及时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已达到警示作用,让其所有民营医院的医药价格规范,诚信,切实减轻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九
我所在县物价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物价检查所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大力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秩序,为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一年来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顿价格收费秩序,应对价格波动,价格监督检查水平不断提高。
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体物价检查干部克服困难、排除干扰,以极大的热情开展工作。一年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xx万元;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其中上缴财政xx万元,退回用户xx万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查处的价格违法所得、经济制裁以及上缴财政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0.06%、19.37%和23.77%。为历史最高水平,开创了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1、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交通不便等困难,全力以赴地开展了这项工作,对县城以及各乡镇医疗机构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不执行政府定价及中标药品核定价格等价格违法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所分别于今年春秋两季,集中力量对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这次检查查处力度大,治理效果好,乱收费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基本实现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阶段性目标。
3、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检查的通知》精神和市局的统一部署,我所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开展了土地和住房建设收费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4、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所对全县各涉农单位的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x件,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
5、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和“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我所以春运票价、旅游门票价格、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为重点,开展了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查处了汽车站春运期间擅自提高客运代理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了市场明码标价,整顿了市场价格秩序。
6、开展化肥、液化气价格检查,平抑价格波动。去年12月份以来,化肥价格大幅攀升,我所快速反应,对全县各化肥经营点的化肥价格进行了广泛调查和检查,确保了上级对化肥价格的干预措施的有效贯彻,并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了依据。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液化气价格问题,我所适时开展了检查,查处了两起液化气公司擅自提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为控制液化气价格过快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7、积极支持配合市所开展的各项联合检查工作。
二、注重价格社会监督,维护群众利益,价格投诉举报网络日益健全。
1、健全网络,服务农民。自去年7月设立了农村价格监督网络以来,我所积极帮助和引导其充分发挥作用、开展工作,与之建立了经常性工作联系,经常组织乡镇价格监督员学习物价政策法规等业务知识,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之成为价格部门在农村的又一敏锐触角和得力帮手,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稳定,推进农业发展。
2、依法行政,取信于民。价格举报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窗口。一年来,我们本着“群众的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对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如今年4月有群众投诉某医疗单位多收药价,我所立即组织检查,起初,该单位对提高药品及医疗价格的行为矢口否认,并为检查设置障碍。经过连续数天的艰苦调查,检查人员将有关的价格违法情况全部摸清后,依法对其做出了责令退款162元,没收违法所得1978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据统计,一年来我县共按到群众投诉举报20件,根据举报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9件,实施经济制裁4.94万元,其中上缴财政3.33万元,退回用户1.61万元。
三、加强检查综合工作,狠抓办案质量,价格检查基础建设更趋完善。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十
一、领导重视积极部署。
二、基本情况。
三、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药品价格方面。一是西药销售价格存在的问题,17家医院中除xxxxx康福骨科医院的药品是按15%进销差率作价,其余医院在销售药品时大部分药品都超过国家规定的15%进销差率加价,同时也超过我省规定的挂网零售价,是以不超过国家的。
(二)医用耗材价格方面。这次抽查的医用耗材主要是一次性输液器和一次性注射器(各种型号),xxxxx爱德华医院的一次性输液器的购销差率未超过10%销售外(但该院购进价较高1.45元/支),其余医院抽查的品种都超过规定购销差率10%加价销售。如一次性输液器购进价大部分医院为0.95—0.98元不等,但大部分销售价在1.35-1.5元不等。民营医院存在价格公示不规范或不公示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此次对市城区的17家民营医院的检查,一是检查范围广,检查人员少,时间短,工作量大,二是民营医院基本没有专业财务人员,账目凌乱,未建立台账增加了检查难度,所以只对医院用量较大的药品和一次性耗材价格及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抽查,该次检查虽然不够深入、全面,但也掌握了每家医院医药价格执行的情况,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每家医院都存在不同的价格违规行为,建议选择几家问题较大较重的医院深入全面的继续检查,对问题严重的又未及时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已达到警示作用,让其所有民营医院的医药价格规范,诚信,切实减轻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十一
为全面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打击利用职务之便、利用岗位之便非法谋取私利的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秩序;规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流程,明确处理投诉举报工作的责任和原则,及时、公正和有效地处理员工投诉举报,树立威远良好的服务形象,提高社会满意度,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威远及旗下分公司、直属公司、直属大队等所有管理人员及员工)。
1、龙xx职务:公司董事长电话:138859xxxxx。
2、刘xx职务:公司总经理电话:187887xxxxx。
3、高xx职务:常务副经理电话:181882xxxxx。
2、以威胁、或不正手段为向同事或下级提出不合理要求的;
3、以调整工作岗位或威胁开除,处罚等为由索取好处的;
4、以提供其它帮助、增加待遇等为由索取好处的;
5、员工与员工或员工与管理人员相互勾结骗取公司财物、套取公司各类补助或工资的;
6、以各种手段骗取、倒卖公司财物的;
7、未经授权以公司名誉承接业务或私自调动公司员工、资源谋取私利的;
8、其它影响到利益或影响到公司正常发展的行为;
1、拨打投诉举报受理电话;
2、微信或视频的形式进行投诉;
3、纸质资料进行投诉;
4、以当面汇报的形式进行投诉;
1、公司董事会为受理投诉举报的处理部门。受理投诉人员在接收举报信息后,应在相应的时限内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后报公司董事会,举报属实的应制定打击措施实施查处,并记录处理结果。
2、严格遵守投诉举报管理保密规定,严禁泄露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不得将投诉举报记录和内容透露给与本工作无关人员,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处罚;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办理。
3、不得对投诉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因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应当提请司法机关立案侦察,追究相关责任。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十二
200x年,为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价格监测工作会议精神和哈尔滨市价格监测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市局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日常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同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大力开展信息服务,努力做好预警预测,价格监测工作质量有所提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200x年价格监测。
如下:
今年上半年,正值区划调整期间,我局历经了两区合并、办公场所搬迁、办公用房装修、内设机构和人员重新调整等诸多事宜,工作可谓量大而繁杂。
为了保证价格监测工作不仅不受上述因素的影响,还要按照市局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新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该项工作,并将其列为本局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确定由一名副局长主抓该项工作,明确该项工作由综合科负责,并具体落实到责任人。区长在百忙当中认真听取了物价局的工作汇报,并对价格监测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求物价部门加强价格监测工作,及时向我区一镇一乡反馈价格信息,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献计献策。同时,要有侧重地做好价格信息的分析报告,为区政府工作起到参谋和助手作用。在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局班子的周密安排下,该项工作在区划调整期间未受任何影响,有条不紊地正常开展。
为了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工作,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先后建立健全了一系列。
规章制度。
如:《价格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日常价格监测工作制度》、《价格监测人员岗位责任制》、《价格监测工作流程》等等。
尤其是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今年我局加大价格监测工作力度,以立法建设为前提,更加注重宏观决策和公共管理服务,以宏观决策和公共管理服务为核心,建立四个体系以应对突发事件的《价格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制度》,即:着重以提高监测人员素质为主要内容的价格监测组织体系;以分析价格动态,预测走势,预报警情,提出建议为主要内容的价格分析预测体系;以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为主要内容的价格监测质量保障体系,从而为价格监测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价格监测工作,提高了该项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和准确性,保证了监测工作的质量不断提高。
为提高价格监测工作的质量,采报价人员严格遵守采报价时间,认真选择采价点,按照市局要求,能够全面、及时地采集并上报各类监测品种价格信息,未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
截止10月份,共上报日报表220份、旬报表30份、9日报表20份,报送价格分析20份,向政府报送信息16份。同时,建立并保存了1月份至10月份的原始台帐,装订成册,建立档案,逐步实现价格监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使价格监测工作的发展再上新台阶。
1、在大型超市进行每日价格监测时,要注意有些商品价格没有代表性(如特价商品价格)。要给市局提供可参考价格,就不能就价论价,应参考多方面因素,采报平均价格。
2、农贸市场价格受供求关系、地域百姓的生活水平高低所影响,同样商品的价格差异比较大。需要多走几个摊位,多询问几个价格。做到多留心,多观察,多询问个体工商户,细分析,了解产地、批发环节,才能了解价格走向趋势,才能及时、准确地向市局提供准确信息及预测。但在价格监测中调查研究少,关注各类商品价格多,综合分析价格预测少,产生预测能力低,分析报告写的少,需要在今后的价格监测上多下功夫,给市局提供高质量的监测价格。
1、随着国有企业的退出,大型超市的兴起,百姓购物观念发生很大变化,去超市购物的人很多,每日报表中“国有企业”栏内填的商品价格就是采自超市。国有商业已名存实亡,请市局将“国有商业”栏调整为“大型超市”。
2、农贸市场品种齐全,但每日报表中有些南方品种我们北方没有,建议应从表中删除。200x年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价格监测预测工作,进一步做好价格信息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预测,提高监测预测和预警能力,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十三
本文目录。
20xx年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依纪依法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为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3,来访1,电话举报,其他方式,合计15(次)。其中属检举控告类的有15(次),申诉类。从被反映对象的职级来看,反映乡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3,一般干部5,其他人员7;从反映的内容来看,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1,贪污贿赂行为3,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2,违反财经纪律行为1,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公民权利行为,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1,其它检控类3。上述信访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都进行了认真处理,对转办和交办的信访件,我们都能及时进行督促,经过督促,大部分问题都能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对此很满意,我们也为领导分了忧,解了难。
1、信访形势趋于好转。从我市的纪检信访形势看,信访总量呈逐年下降势头,无论是信访总量还是反映乡科级干部信访件数量以及农村基层干部的信访数量,今年均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降幅分别为10.,1和17.,且信访反映的质量也较低,有的信件并无实质内容。
2、党员干部贪污、受贿、挪用、违反财经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经济类方面的问题是信访举报的热点和重点。今年共受理此类方面的信访件9,占57.。如今年根据举报查处的主要经济案件有:**镇党委委员、镇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孙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翁、管、孙、应等挪用公款窝案、**医院*科主任张和*科主任马受贿案、**街道**村党总支书记胡挪用集体资金案等,上述人员已全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反映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随着制度的健全、教育的强化和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对自己的要求也越来越严,但也有少数党员干部认为自己只要不贪污,不受贿,经济方面不出问题,其他方面都是次要的,因而自觉不自觉地在生活作风和工作作风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受到了组织上的处理。如今年根据群众举报查处的有:**街道原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劳因扰乱执法单位正常办公秩序受到全市通报批评,**镇政府综治办主任龚、镇政府干部张、**局干部夏等人因通奸错误分别受到处理。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一是每次常委会都专题研究布置信访工作,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做到随接访随办理,使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三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年初市纪委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
责任书。
把信访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重要内容年终与党风廉政建设一并检查考核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不力达成越级访、集体访的追究单位领导人责任。
2、发挥信访职能作用,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和督办力度。一是实行领导包案制度。从信访案件的初核、立案到处理一包到底,并参与其中随时听取案件调查的情况汇报,亲自指挥和协调。二是加强纵向和横向的协作办案。对一些重要的的信访案件,及时与上级纪委和乡镇纪委沟通和联系,争取案件调查的主动,并加强与公安、审计、人事等部门的协作办案,上级和市委重要领导批示的信访要件全部按期结案。三是充分发挥信访作用,加大直查快办力度。今年信访室已自办案件,积极为纪检室和乡镇纪委提供案件线索,已提供案源3。
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信访监督工作。一年来,我们已对群众反映违纪情节轻微的1x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信访谈话,对x乡科级干部下发了《信访谈话。
通知书。
》让其说明情况,限期改正,起到了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4、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提高办事透明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保护信访举报人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我们实施了《**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试行办法》,通过公开受理渠道、公开政策法规、公开受理情况、公开办理过程、公开办理结果及举行信访听证、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调查、举行信访咨询会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信访工作的透明度,拉近了纪检监察部门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了信任感,有利于信访问题的解决。今年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集体上访。
5、加强乡镇信访工作,促进基层稳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基层信访网络建设,委领导还经常带队到各乡镇督促指导信访工作,协调解决问题。由于市纪委领导的重视,各乡镇(街道)纪委无论在阵地建设还是在硬件建设上都有了很大改善,纪委副书记调整后,我们又及时对新上任的纪委副书记进行了信访工作培训,提高了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
回顾一年来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还是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是高质量的信访信息少;二是乡镇纪委换届后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不足,查案力度不够;三是基层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针对存在的不足,明年我们将从以下工作着手,重点加强乡镇纪检信访工作。一是进一步发挥基层信访网络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对排查不力造成越级到市、省上访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及时向乡镇反馈到市上访人员情况,加强联系,做好解释稳定工作;三是加强市、镇联合办案,增强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加大办案力度;四是进一步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突出直查快办职能,积极完成上级及本委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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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在局长的直接领导下,我认真完成了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上半年我们首先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12358”电话开通十周年的庆祝活动;及对一0年价格检查案卷进行了审理工作。下面我把上半年的工作简要会报如下。
一、上半年,我们举报中心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1起,其中主要是反映食盐价格过高问题。在接到反映后我们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局领导及时组织人员对反映的情进处理,并得到社会好评。在接待来信来访过程中,我们做到了“五个一”,即一声问好、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开水、一声再见;接听电话规范用语,展现良好的窗口形象,落实“首问责任制”,当好政府与群众的联络员。对价格投诉、举报内容,冷静分析,准确判断,然后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如果不能受理就与举报人及时进行沟通,并给予明确合理的解释。正式受理后,按规定认真填写《价格举报记录表》,并进行统一编号、按照内容进行分类。对不属物价部门管辖的举报,我们当场告知其另行投诉举报方式;有明显违规行为的先行记录,再及时移送有权部门处理。在价格咨询、举报投诉案件中,我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对办理结果基本满意。
二、上半年,我们认抓好“12358”电话开通十周年庆祝活动。活动其间,我们开展了一次有声的色的街头宣传活动,同时,我们还在主要街头悬挂宣传标语和。
口号。
;走进农村各乡(镇)赶大集进行“12358”宣传活动;在主要收费单位和重点商场及城乡主要路口等处悬挂固定(价格举报有电话请拔“12358”)宣传牌,并组建了“12358”秧歌宣传队,沿镇内主要街道进行巡回演出。
三、六月十四日,召开了全县价格信息员培训工作会议,此次会议参加人是全县精选的8名乡、村妇女主任,县妇联领导也参加了会议。会上,局领导及相关业务科长分别在会上讲话。首先宣读了(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并对其内容做了详细解读。同时,对“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由来、意义、作用进行了讲解。会上由老业务科长讲解全县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收费管理目录。最后由局领导对价格管理部门依据的监管法律、法规做了讲解,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内设机构及职能作用,汇报了近几年来在市场监管和治理乱收费几个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加大“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宣传范围,提高社会监督力度,提高群众消费维权意识,及时反映价格违法行为,提升部门和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的守法意识,创造和谐、公平、公正良好的价格环境,为县域经济和百姓富裕服务。通过今天这个会议也是对我们自身价格工作进行一次宣传,同时扩大和增强了社会各界朋友对价格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四、上半年,我们对二0一0检查案卷进行了审理,并对不合格的案卷退还办案人员进行补充。
一、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二、做好检查案件审理工作;
三、积极开展“12358”的宣传工作;
四、承担部分价格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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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群众举报。
(二)查办、督办信访案件。
(三)加强信访工作计算机管理。
(四)及时报送信访信息、数据。
(五)宣传报道。
二、主要做法。
今年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以机关带基层,夯实信访工作基础。
(二)以监督促廉洁,严格执行信访纪律。
(三)建网络接投诉,拓宽信访举报新渠道。
在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今年我们还在信访网络化的尝试中,做了以下三项工作。
(四)创特色求提高,强化信访工作新举措。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十四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物价波动频繁,价格不透明现象屡见不鲜。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我积极参与价格举报活动,并在此过程中有着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对价格举报要有正确的认识。价格举报是一种公民行为,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价格举报旨在揭示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举报人应当明确自己的身份和权益,并主动配合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和取证,同时注意举报的事实性和可信度。
其次,价格举报要有确凿的证据。价格举报的有效性和严肃性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作为举报人,应当详细记录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保留相关证据,如票据、发票、照片、视频等,以便举报时能够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查证。有确凿的证据可以提高举报的成功率,同时也减少举报人因举报不准确或虚假导致的不良后果。
再次,价格举报要坚持到底。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常常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但不应因为困难而退缩。价格举报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重要方式之一,举报人应当坚持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取证。即使举报结果不尽如人意,也要相信执法部门的公正执法能力,相信正义终将得到伸张。
此外,价格举报要合法合规。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举报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渠道进行举报,避免使用非法手段或利用举报进行个人攻击或诽谤他人。价格举报是一项公益行动,应当从维护市场秩序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出发点出发,而不是个人私仇或者达到其他非法目的。
最后,价格举报需要社会多方支持。价格举报并非单靠个人力量可以解决的问题,更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关注。政府要加强对价格举报的监管力度,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公众参与价格监管,共同构建诚信社会。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公众关注价格举报,推动社会舆论对价格违法行为的谴责,促使相关部门高效查处。
在参与价格举报活动的过程中,我深感价格举报重要性与必要性。价格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市场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公民,我应当积极参与价格举报,将正义的行动传递给更多的人。举报的过程不易,但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会坚持下去,用实际行动为建设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尽一份力。
综上所述,价格举报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举报人需要正确认识,确凿证据,坚持原则,合法合规,并得到社会的多方关注和支持。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十五
xx年,在局长的直接领导下,我认真完成了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二0xx年上半年价格举报中心工作总结。上半年我们首先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12358”电话开通十周年的庆祝活动;及对一0年价格检查案卷进行了审理工作。下面我把上半年的工作简要会报如下。
一、上半年,我们举报中心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21起,其中主要是反映食盐价格过高问题。在接到反映后我们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局领导及时组织人员对反映的情进处理,并得到社会好评。在接待来信来访过程中,我们做到了“五个一”,即一声问好、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开水、一声再见;接听电话规范用语,展现良好的窗口形象,落实“首问责任制”,当好政府与群众的联络员。对价格投诉、举报内容,冷静分析,准确判断,然后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如果不能受理就与举报人及时进行沟通,并给予明确合理的解释。正式受理后,按规定认真填写《价格举报记录表》,并进行统一编号、按照内容进行分类。对不属物价部门管辖的举报,我们当场告知其另行投诉举报方式;有明显违规行为的先行记录,再及时移送有权部门处理。在价格咨询、举报投诉案件中,我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对办理结果基本满意。
二、上半年,我们认抓好“12358”电话开通十周年庆祝活动。活动其间,我们开展了一次有声的色的街头宣传活动,同时,我们还在主要街头悬挂宣传标语和口号;走进农村各乡(镇)赶大集进行“12358”宣传活动;在主要收费单位和重点商场及城乡主要路口等处悬挂固定(价格举报有电话请拔“12358”)宣传牌,并组建了“12358”秧歌宣传队,沿镇内主要街道进行巡回演出,工作总结《二0xx年上半年价格举报中心工作总结》。
三、六月十四日,召开了全县价格信息员培训工作会议,此次会议参加人是全县精选的8名乡、村妇女主任,县妇联领导也参加了会议。会上,局领导及相关业务科长分别在会上讲话。首先宣读了(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并对其内容做了详细解读。同时,对“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由来、意义、作用进行了讲解。会上由老业务科长讲解全县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收费管理目录。最后由局领导对价格管理部门依据的监管法律、法规做了讲解,并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内设机构及职能作用,汇报了近几年来在市场监管和治理乱收费几个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
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加大“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宣传范围,提高社会监督力度,提高群众消费维权意识,及时反映价格违法行为,提升部门和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的守法意识,创造和谐、公平、公正良好的价格环境,为县域经济和百姓富裕服务。通过今天这个会议也是对我们自身价格工作进行一次宣传,同时扩大和增强了社会各界朋友对价格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四、上半年,我们对二0xx检查案卷进行了审理,并对不合格的案卷退还办案人员进行补充。
一、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二、做好检查案件审理工作;
三、积极开展“12358”的宣传工作;
二0xx年七月十三日。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十六
20__年,xx区物价局继续紧紧围绕“稳物价、惠民生、促和谐、树形象”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_中央_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指引,注重立足物价本职工作,积极发挥价格监督管理职能,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价格工作。现将裕安区物价局20__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继续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1、全面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
20__年6月,我局组织全面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要求各部门务必认真负责地对本部门以及本部门下属单位(事业单位、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下同)所有涉及企业的收费事项进行全面自查。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我区部门涉企收费行为。
2、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促进企业降本增效,裕安区物价局于20__年7月18日开始至8月18日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从总体情况看,通过多年的涉企收费清理整治,特别是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施行,对于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大为改善。
二、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1、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一是扎实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节日市场及超市价监督检查;二是积极配合市物价部门开展了高、中考期间宾馆、餐饮服务价格检查;三是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做好区级涉企收费(价格)及医药价格的专项检查;四是在全区开展教育收费的检查和自查;五是根据区物价局、民政局的工作部署在全区开展公墓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是物价部门直接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要求、接受群众价费投诉的重要渠道。今年以来,我局继续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举报电话的接听、受理、办理、回复工作,对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截至目前为止,共受理各类举报74件,协调处理74件,办结回复74件。接受价格咨询85件,其中涉及物业收费53件。
三、切实加强价费管理。
1、规范价费核定。
随着政府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步伐进一步加快,属于县区级价格部门核定价格、收费标准的项目逐渐减少,其中经营性服务类有:辖区内农村自来水价格、公益性公墓售价、3a以下景区门票价格核定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辖区内公办幼儿园、私立学校收费标准核定2项。为确保以上项目价费核定的科学合理,我局严格实行第三方评估、成本核算、成本监审、价格认证、从严审批等程序,全年共完成换、办服务价格登记证63家,并完成裕安区自来水定区价、全区两部制水价、固镇怡园公墓、固镇污水处理厂定价工作。核定民办学校学费收费标准9家。
2、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上报工作。
为全面掌握分析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后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20__年,我局继续做好行政事业性单位收支状况及收费统计报告公示工作。经统计,全区20__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7975万元,收费项目30个。
3、继续做好价格备案工作。
区物价局高度重视商品和服务价格备案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备案制度。20__年,继续做好房地产、物业小区收费标准、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工作。全年共完成房地产备案万平方米,物业收费标准备案16家,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备案25家。
四、扎实做好价格认证工作。
20__年,我局价格认证工作在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关心下,牢固树立价格认定服务理念,以学习、落实价格认定新规定为立足点,以省级规范化价格论证中心标准为工作抓手,积极拓宽工作领域,整体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价格认证业务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一致好评。20__年,共完成各类案件135件,标的总额约7820万元,其中价格认定93件(刑事案件89件、民事案件2件、行政案件2件);价格认证42件。
五、加大价格服务力度。
1、加强农本调查,服务“三农”工作。
我局成本队负责六安市辖区(金安、裕安两个区)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有小麦、油菜籽、早籼稻、中籼稻、粳稻调查任务,目前现有农调户13户,户均耕地面积亩,户均播种面积亩,粮食播种面积户均亩。20__年,我局成本队围绕服务农村经济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年完成种植意向、农资购买、存售粮等三个专项调查任务和六安市辖区小麦、油菜籽、早籼稻、粳稻等五个品种的直报任务,受到了省局的好评。
2、继续加强价格监测预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十七
近年来,我国的消费者环境逐步改善,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也日益加强。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不仅享受到了更多的权益,也肩负起了一定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市场上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我们应积极行动起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维护自己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多次参与价格举报,我深刻体会到了举报的重要性,也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价格举报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必然选择。市场经济体制下,价格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利益。而价格欺诈行为不仅损害了个体消费者的利益,也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破坏了市场秩序。价格举报是我们作为消费者维权的有效途径之一。通过举报,我们可以揭露价格欺诈行为,让相关企业受到法律的制裁,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为市场营造公正、透明的环境。
其次,价格举报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在进行价格举报之前,我们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解和学习,了解何种行为构成价格欺诈,什么样的证据可以有力支持举报。同时,我们还应该积累一定的实践经验,学会观察和判断企业的价格行为是否存在问题。只有具备了充分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我们才能更好地进行价格举报,确保举报的有效性。
第三,价格举报需要勇气和毅力。举报和维权是一场艰苦的战斗,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举报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遭遇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阻力,甚至可能受到威胁和打击。但是,面对困难和阻力,我们不能退缩,需要有坚定的勇气和毅力。只有坚持下去,才能通过举报,让违法企业受到应有的处罚,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第四,价格举报需要团结合作。在举报过程中,我们应该与其他受害者和维权者建立联系,分享信息和经验,形成合力。团结合作不仅可以减轻个人的负担,还能够增加举报的可信度和公信力。通过共同努力,我们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供更多的证据和线索,从而提高举报的成功率。团结合作的力量是巨大的,只有形成团结合作的合力,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价格举报需要坚守诚信和法治的原则。在举报过程中,我们不能为了个人的利益而夸大事实或者捏造证据,更不能进行恶意举报。作为合法维权的行为,我们应该始终遵循诚信和法治的原则。只有坚守原则,我们才能获得他人的认同和支持,才能获得更好的结果。
通过多次参与价格举报,我深刻感受到了举报的重要性,也认识到了自身的不足。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举报能力,为维护自己和其他消费者的权益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加入价格举报的行列,共同为消费者的权益而奋斗。只有通过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我们才能生活在一个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中。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十八
20xx年上半年,区价格监督检查所根据市物价局“稳中求进、开拓创新、扎实开局”的要求,紧扣区*的工作中心,着力强化价格监管,具体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由于近年来城市车辆数量超速增加,停车问题越来越成为城市生活管理的焦点,而且停车场收费点多面广,企业性质构成复杂,部分停车收费人员文化层次较低,法律意识较差,为增加收入随意违反规定乱收费现象较突出。今年1-5月近三分之一的投诉为停车收费,为此,我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管理。
(一)强化管理,规范标价。
要求全区所有停车场做好申报备案工作,现已做到100%全部落实到位。另重点规范停车场标价,各收费点通过标价牌公示收费单位、地点、收费标准等,加强停车场的收费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
加强与区停车办的协调,实行收费申报、备案、公示牌联动管理,对停车场(点)收费员进行政策培训,要求其必须做到停车时间在票据上注明,否则一旦发生价格纠纷,以消费者的诉求为准。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现中心城区基本做到规范收费,“预收10元起步价”的现象基本杜绝,但城郊结合部乱收费情况时有发生,有待于下阶段加强监管。
(三)强化检查,重点规范。
对受到投诉举报又屡教不改的停车场坚决查处,把车站、特色街区、运动场馆等周边停车场列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市场大检查内容,不断规范停车场的收费行为。
价格举报工作为全局形象窗口,受理举报工作人员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宗旨,积极发扬“便民、高效、快速、务实”的工作作风,热情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及时高效办理,把“办理态度、办理速度、办理满意度”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标准。作为中心城区,群众投诉问题多而杂,工作人员团结一致,克服人员少,投诉多,涉及面广等诸多困难。今年来共办结举报29件,咨询件6件,办结率100%。退还消费者1000余元。在处理举报投诉案件时,力争每一件投诉都能让群众真正满意。
价格举报工作总结篇十九
上半年,我县价格举报工作在县物价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物价检查所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执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热情为民排忧解难,半年来,我县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xx件;查处价格举报案件xx件;实现经济制裁xx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xx万元,没收违法所得xx万元,罚款xx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党群关系,树立了物价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1、领导重视、思想到位。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是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法律赋于价格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我局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把价格举报工作,作为观民心、察民情、倾听群众呼声,联系政府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局长亲自看来信、批意见,认真分析研究群众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和促进物价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举报中心全力抓”,并在经费、编制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在人、财、物等各方面确保了举报中心的运转。
2、依法办案,取信于民。我县价格举报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窗口”意识和“品牌”意识,认真工作,开拓进取,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严肃对待每一封群众来信,认真接听每一个投诉电话,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对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坚决依法查处,逐件落实,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使价格举报工作成为群众依赖的窗口,物价主管部门有为、有位、有威的体现。如今年4月有群众投诉某单位多乱收价,我们立即进驻检查,起初,该单位对其价格违法行为矢口否认,并为检查设置障碍。经过连续数天的艰苦调查,检查人员将有关的价格违法情况全部摸清后,依法对其做出了责令退款xxxx元,没收违法所得xxxx元,罚款xxxx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3、大力宣传,提高认识。价格举报工作是价格监督检查面向社会的窗口,为扩大价格举报工作的社会影响,让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12358”价格举报热线,我们及时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受理价格举报向举报人和当事人宣传价格政策法规,二是积极参与较大的社会活动,利用“全国价格举报宣传日”以及“3.15宣传日”等活动,采取设立宣传点、现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增强群众依法自我保护意识。
4、夯实基础,健全制度。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及其实施办法,按照20xx年全市价格举报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并加强了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和汇报材料。建立了“12358”举报电话值班制度,确保了价格举报渠道的畅通,并实行举报案件首问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到人、使我局价格举报工作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
1、群众的利益无小事。价格举报工作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价格工作的重要窗口,是党和政府与广大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在工作中我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对群众投诉的问题无论大小,不推、不拖、不上交,使群众反映的问题都能得到妥善的解决。对属于咨询的我们都尽力现场解答,如当场答复不了的,约定时间主动补充答复。即使群众反映的并非价格问题,我们也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并指导举报人应通过什么途径或向什么部门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凡初步认定有问题的投诉,都立案查处决不马虎,并能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查处中不因事小、无利、有怨而不为。
2、做好价格举报工作任重而道远。一年来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不仅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较好的社会效益,而且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有了一些经验。但是,真正要把价格举报工作塑造成价格主管部门的“品牌”,切实为群众办好每一件应办之事,还有许多工作要我们精心完成,还有许多关碍需努力突破,需不断求索、开拓、与时俱进。
1、进一步扩大“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社会影响,加大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暴光,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2、加强对价格举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只有通过不断提高业务和政策水平,掌握现代化技术,才能保证高质高量的完成价格举报工作。
3、采取有效形式保障价格举报工作所需的经费、物资和设备,促进价格举报工作办公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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