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的小说读书心得(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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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的小说读书心得(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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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对过去的尊重,对未来的承诺。当我们面对一些无法归类的情况时,我们该如何处理呢?可供借鉴的写作样本。

毛姆的小说读书心得篇一

说起皮囊,想必大家脑海里的第一个语句会是网络流行语“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以及后来改编的种种版本……然而,这本书虽然名为皮囊,主要讲述的却是对作者的人生产生重要影响的人们,是他们的喜、怒、哀、乐、贪、嗔、痴和有些无奈的人生。

全文共计14个章节,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前五章,写生命中的至亲,外婆的母亲“阿太”以及自己的父母。其中,阿太是皮囊二字的提出者,是一个超脱的老人,奉行“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道理,由生至死始终认为皮囊是一个包袱,我们的生命本来轻盈通透,都是被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只有死去了才能来去更自如。这一部分最多的篇幅写的是父亲,年轻时壮志未酬的父亲、一心想建一所大房子的父亲和年迈时身体抱恙外表倔强内心脆弱的父亲,然而,带有父亲的篇幅都少不了母亲,所有的描述都弥漫着母亲对父亲默默无闻、跨越生死般执着地爱。作者以重温过去的方式表达了对他们的怀念。

中间四章写成长过程中记忆深刻的人,有朋友阿小、文展、同学厚朴,还有小镇风云人物张美丽。在这一部分,作者最先描述的是张美丽,一个因为观念超前一直被小镇人唾弃,最后被逼迫而死的女人,而作者成了未曾接触却唯一理解她的人。阿小和文展则是作者儿时的风云人物,一个因为家世、一个因为从小成绩好被视作天才,遗憾命运捉弄,一个破产被生活抹去光环、一个被偏见击垮,最终都泯然众人、落寞生活。而厚朴是作者的大学同学,一个用全部热情追逐虚妄的人,最终因无法适应真实的社会生活英年早逝。这一部分,读来充满了遗憾和惋惜。

随后五章诉衷肠,表达了对现实生活的反思、对小镇生活的向往和对家乡的眷恋,表明“家对一个人来说,是永远的港湾”。正如他所说“希望通过我的感受来说泉州、写泉州,让更多的人知道泉州”、“要像经营一个世界品牌来经营泉州文化”。在这一部分,“海是藏不住的”一文最短为隐晦也最为露骨地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看法,作者说“我一定要找到和每片海相处的方式”也是在说自己要和世界化敌为友,找到最舒服的生活方式、看最美的风景。

这本书读起来不太开心,充斥着真实的遗憾。看这些人物的生命历程可能无法让你学到一种生活方式,但是会让人反思、从而努力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式,形成这世上最美的风景——那就是一个个风格不一、自成体系的人。

毛姆的小说读书心得篇二

我喜欢书,也爱读书。

我看了许多书,有《托起心中的太阳》、《格林童话》等。其中,我最喜欢看《托起心中的太阳》这本书。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有钟仪南冠刀、此心无憾诃振梁、向中国人脱帽等。

其中我最喜欢看《蚂蚁告诉我们》。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蚂蚁能灭火,蚂蚁能围成一个蚂蚁球脱离火灾。蚂蚁是个大家庭,大集体,不会为一点小事而打架。我们班其实也是个大集体、大家庭,但是却常常为一点小事而争吵。比如:今天谁丢了橡皮,或丢了东西,都会去找一些不相干的同学不分青红皂白就开始打骂起来。我也会发生一些争吵,橡皮不见了,就找同桌问话。蚂蚁尊敬伙伴和家长。我常常会为一些小事而伤害朋友之间的友谊。我也常常会冒犯长辈,我想要读书,硬是逼着爸爸买书,从来不知道爸爸的辛苦和关心,从我读了这故事后,尊敬长辈了,很少跟朋友闹别扭。

其他故事也让我知道了许多道理和知识。比如:杨钢林叔叔为国献身,在非典面前从不屈服的白衣天使,黄堂那不足挂齿的小事,李根同学那孝女绳中的故事等。

好读书,读好书。读书益处多,它可以让人们明白许多道理,学到许多知识。

读书,读书,就是读了书,才能了解信息。高尔基曾说过一句形象的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不读书怎能进步呢?此外,高尔基自身就是一位书迷,他从小就爱看书,长大了更是勤奋好学,直到最后就通过书籍成了一位家喻户晓的名人。

读书是为了更好的学习,而学习则是为了在以后的人生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就。人生就像一列火车,长得不能再长,而想要乘坐这列“火车”就必须要有火车票——书,有了这张独一无二的火车票才能通向事业的大门。

读了书就可以学到知识,知道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也许有人会说“读书又有什么用呢?不是还有老师吗?”是啊!可老师并不是万能的,难道等老师白发苍苍还要教你吗?毕竟老师也是读了许多书,明白了许多道理,学到许多知识才能成为老师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人类的启蒙老师。当我们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买了许许多多的小人书给我们看,为的就是让我们了解知识。小时候我们还小,不认识字,人们就把画画在书上,这样小朋友就能学到了书中的知识。

毛姆的小说读书心得篇三

我自《刀锋》一开始就对拉里这个人物有怀疑之心。

我们的阅读旅程或多或少都带有一定“代入”的成分,假想自己,或者某个熟识的人就是书中那个左右奔走的主角。这一次,这现象在我心中特别严重。

是这样的,两年多以前,我认识了一个人,被当时的我误认为“拉里式人物”,我怀着顶礼膜拜的心情接受了他所描绘的人生故事:大学辍学,在softcoredrug和宗教之中自我折磨,最信服的长者是一位觉姆,自家庭出走,在另一个大洲转机时毫无准备地离开机场,从此再也没回过家,在数个国家间流浪,寻求生命真谛。。。可是不久前,当我和他断交时,我看到的他却是这样的:一个极度自私,靠父母的救济,每天在幻觉和痛苦中半梦半醒的家伙,给自己许多理由不去做可能会失败的事,不专心做任何事,哪怕是酗酒。

所以,当我看到拉里表示要去巴黎“loaf”之时,嘴角不免浮出一丝嘲讽的笑。是啊,巴黎。我没有办法认为,一个不需劳作,每年便有三千美元固定收入的人消耗其时间的任何方法,会比其他任何一个辛苦挣得每一餐,每一宿房钱的人之度日法要高尚,哪怕前者是把自己关在又脏又破的小房间内,或是成日在图书馆的硬板凳上坐着,发奋研究人生意义。

我必须承认,在我更年轻一些的时候,比如两年以前,是很是羡慕那种对未来毫无计划,毫无期待,放下一切已有的环境,“深入”生活的活法。这很大一部分上是为什么我能和上文提起那人成为朋友。在我阅读《刀锋》之前,我都没有意识到我本身的态度已经发生了那么大的转变。我那个曾经的朋友一直是同一个人,变化的只是我看他的角度,所以说,变的不是他,只是我。这不免让我更加迷惑,这说明我终于成为了少年的自己所鄙视的那种人了吗?即是与拉里所代表的东西呈对立面的那一种?我希望不是的。。。

书读到了最后,看到拉里决定回美国,过普通人的生活,做个卡车司机,再去纽约开出租车,我对他的恶意也消失了。我又想了好久,最后把自己不喜欢的东西的范围缩小为,对拉里这个人物单一,呈高度赞赏的态度。毛姆大叔在《刀锋》中,对大部分人物都做到了怀有温情,褒贬皆有之,不论是花了一辈子社交,为一个个晚餐派对鞠躬尽瘁,但对家人关照有加的eliot,还是脸红脖子粗,但是毫无保留地爱着isabel的gary,只有拉里一个人,自始至终没有任何被直接描写的人性缺点。文中的作者,对拉里被他人指认为自私的一面,即抛弃在美国等待他的未婚妻和生活,也不以为然,因为“我”是书中少数能够理解拉里精神追求的人之一。除此,他为了塑造拉里高大的形象,还淡化了书中其他有着物质追求之外动机的人物,比如拉里一路上所遇到的种种导师:鲁莽却又受过风雅教育的波兰前军官、法国阿尔萨斯修道院中日夜劳作祷告的僧侣、印度告别家人,踏上乞讨生涯的高级官员。。。

毛姆不忍为拉里添设缺点,也许是因为他把自己太多的情感和对某些美好事物的追求倾注于拉里身上,所以对他要比对其他人要更加宽容一些,顺便也将拉里的人生轨迹写得特别“真善美”。

看清楚自己追求的到底是真理,还是喜欢自己追求真理那个决绝的背影,我觉得这是一件年轻人特别需要警惕的事。当自己放手去追逐梦想时,不要只追逐那个“范儿”(好,我辍学了,好,我辞职了,好,我离家远飞了!),那个最重要的部分:虔诚的心还有努力,有没有做到呢?世上寻求真理的道路,并不只有一种。最后拉里也总结了,只要“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最后“不近女色”一点有待商议),在什么地方,过什么样的日子,都是次要的。

我最终的敬意献给世上每一个所谓的“普通人”。

毛姆的小说读书心得篇四

书,赋予我知识、赋予我智慧,看书是我了解到黄德甜教师所写的《语重心长》经过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不少的人生哲理。

在我读完《语重心长》这本书后,我才发觉到书他是我们知识的一片海洋,能与书为友是最庆幸的事,在《语重心长》里,我读懂了里面的资料,是他让我明白了语重心长这几个字的理解,在生活中的我,仍然是要懂得尊重师长、尊重父母,他们的话,我们要听,因为他们的见识比我们多,所以,他们的学识、技能也比我们强;因为他们十分关爱我们,所以,他们才会反复叮嘱我们,我们千万不要自以为是,不要像一些人,在校不尊重师长、在家不尊重父母,而经常与师长、父母顶嘴,从不去想想,师长、父母是为了他好,只会心里埋怨自我的父母与师长,难免有时师长、父母是会说错批、评错你,那也要在适合的场所纠正,和必须等对方冷静下来,才和平地去谈判这件事情,而不要在对方还在气头上去顶撞他们,这样只会更加的让他们更怒气,仅有心平气和、冷静才能解决问题,古句也有说国,君不闻“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我们是从父母的怀抱里长大,随着岁月增长,我们已经长大了,应当懂得如何去尊重自我的'父母,回顾自我小时蠢蠢欲动的行为,而感到可笑。在校我们的师长一向给予我们知识,让我们在将来能有更大的出头人地,回头看看身后已出现了一串串的脚印。让我们有了无不记印着师长、父母为我的成长付出的汗水。

《语重心长》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人生的哲理,打开这本书,是我进入了这本书中那感人、让人受益匪浅的情景。合,还能够细细回味那感人的故事。

毛姆的小说读书心得篇五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这支歌,从记事的那一天起,就在耳边、在心头回响,无时不有,无处不在。想起母亲慈爱的眼神,温暖的怀抱,细细的叮咛,一种温泉般的暖意立刻洋溢在每一个细胞中,连最微小的神经也会因幸福而颤抖。母亲似阳光,永远都照耀着我们生命的旅程。

母亲是阳光,于是执著而单纯。那么父亲呢?伸手搔一搔头,好像有点儿复杂吧。都说严父慈母,印象中的母亲总是和温柔划等号的。父亲则严肃深沉得多,生活小事像吃饭穿衣睡觉他是不大管的;但那些原则性问题——考试成绩、说谎偷懒、打架逃学、升学工作,他是一定会管的。算一算,如果挨过十次打,九次半是他动的手。至于挨骂嘛,就可能是妈妈所占的“份额”多一点儿了。妈妈比较淑女一些嘛,主张“动口不动手”——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舍不得。所以,比较“鹰"派的爸爸的形象就成了定势。作为孩子,一般都对父亲多怕上一些。多敬上一些,也就多“敬而远之"一些。不是这样吗?看一看周围就可以发现,大多数孩子跟爸爸的话要比跟妈妈的话少一些,也很少像整天粘着妈妈一样和爸爸粘在一块儿。这样,在唱“世上只有妈妈好”的时候,我们就更理直气壮了,爸爸就是没有妈妈那么疼我呀!

我很爱妈妈,也爱爸爸,我想这两份爱的实质并不会有什么差别。可它们的表达形式是不一样的。对妈妈就是如影随形地跟着,一刻也甩不掉;对爸爸就是向别人吹牛他去过多少地方,书法文章写得有多好。我也知道,爸爸一定是爱我的,否则他绝不会有耐心,一页一页地检查我的作业。但这种爱之于我一直是一种抽象的认识,那些客观和主观上隔在我和爸爸之间的距离,使我觉得它遥远而模糊,根据是不同于妈妈无微不至的全天候的关怀。于是,我在父亲面前略略地有些拘谨、有些疏远,我极少和他的目光有直接的交流。因此,我一直都没有发现,他幽深的眼眸深处,那一丝深深的失落和酸楚。而我惹他发火的时候,自己的心里更自卫性地涌起一片对他的抱怨和执拗。

偶然翻开(背影》在几分钟之后,眼前的文字已经模糊成一片,泪水无声无息地润湿了脸颊。父亲出差归来沉重而疲惫的脚步声,跑遍全市买来的指定参考书,半夜伏案写作时强自压低声音的咳嗽,还有我甩头而去时眼角余光里看到的凄然和无奈……一幕幕,突然都变得如此清晰。父爱,原来也是无时无刻不充在厂我的空间,只是我从不曾用心去体会。

还好,我及时感觉到了这片阳光的温暖。

毛姆的小说读书心得篇六

何谓“围城”?钱钟书的夫人杨绛曾给黄罗芳一张纸条,阐明了“围城”的丰富内涵,上面写道:《围城》的主要内容是:

“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大都如此。”

怀着对这句话以及“围城”的好奇,我读了《围城》这本书。

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辛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芙,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鄙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性格决定命运,我想是这样的,书中的主人公方渐鸿就是这句话的真实写照。他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用自己的人格魅力赢得他人的尊重,或者利用旁门左道,利用手段,做一些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他一直在两者交界处游荡。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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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的小说读书心得篇七

监狱,在人们的眼中,始终是可怖的。可谁又曾妄想于监牢中获得一丝乐趣?他们能!他们是谁?他们数不胜数,那一颗颗赤诚的心!他们的名字响亮——他们叫——共产党!《红岩》讲得就是重庆山城的地下党员们被捕入狱,备受严刑拷打,用生命与敌人作斗争,在监狱里过年,在解放前夕突发袭击最后迎来光明的故事。

让我们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他们却从不抱怨,互相鼓励,迎来光明。即使身处监牢,他们的年依然过得津津有味:挂对联、作赠诗、办诗社……我看到那一幅幅精彩绝伦的春联分,感受到了党员们知道红军渡长江的消息后无与伦比的兴奋、激动与快乐的心情。在一排排机枪的狞视中,他们欢声笑语,齐唱军歌,这是多么难得而宝贵的精神!

即将步入中学的我们,虽然没有这样的经历,但苦中作乐、对生命的保持乐观精神不是我们终身要学习的吗?就如这次印象深刻的军训,威武的军姿、严明的纪律、紧张的节奏、艰苦的环境,偶尔天空“加餐”,飘着小雨迎面打在脸上,即使是入夏却也会经常冷得连胳膊上也起了一大层鸡皮疙瘩,但每天的训练却让我们深深了解原来苦中也可以这么有趣。看,那一种自信的摆臂,摆出了我们的洒脱;一方整齐的脚步,踏出了我们的高亢;一声撕心裂肺的呐喊,喊出了我们的豪情。是苦趣!是我们在苦中找到了乐趣,让彼此感受到纪律的威严、新的希望、甚至梦想的追求。“夜空中最亮的星能否听清……”疲惫的我们唱出嘹亮有力的歌,去感受这惬意、这静默之美,那清新的空气,那一日之计在于晨的诗意却让我们无比快活!我在艰苦中一样有快乐,有逆境中的快乐。从此,我的生命不再孤单,我的生活不再灰暗,因为,苦趣之光已经射进了我的生命里,并将我的生活照亮。

无论何时,我们都需要苦中作乐。就像台湾著名作家杏林子,即使12岁时患上了一种名叫“类风湿性关节炎”的病,这使得她全身大部分关节遭到破坏,脚不能走,肩不能举,头不能转,手不能抬,可她凭着自己的苦趣,通过数十年来的不懈努力,她写下了四十多本文学著作,被誉为“台湾杰出作家”;还有陶潜躬耕山野,食不果腹仍然“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青莲居士不被重用,游荡天涯亦“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他们心有猛虎却细嗅蔷薇,逃开世俗的圈子,跳出人生的禁锢,于苦中作乐有何不可。

苦趣,多么美妙的称呼啊!看似矛盾充满智慧,步入新初一的我,会有更多这样的考验在等待着我,即使口干舌燥,即使汗流浃背,可我们都坚持下来了,我们学会了苦中作乐!面对困难,我们懂得不抛弃、不放弃!我坚信我会一直仍记得,我们曾在这份苦中收获过快乐,收获过人生中最美丽的片段,最可贵的精神!

毛姆的小说读书心得篇八

曹文轩曾经说过:“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的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有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炽感的流过。从而让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根鸟》是一部梦幻式小说,根鸟坚持过、放弃过、体验过、享受过……他经历的一切都是由梦而起。

根鸟在第一次打猎时遇见了一只白色的鹰,发现鹰的爪子上有一张纸条儿,知道了一个名字叫紫嫣的女孩儿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他出现在根鸟的梦里。根鸟为了救紫烟出发了,草原、大山、村庄、峡谷、小镇……一个个的场景,梦幻又奇异。

寻找的路困难重重,又十分孤独,遭遇了欺骗,根鸟都以惊人的毅力坚持了下来。这一路,可以说跟鸟过的十分艰辛,他凭着坚强的毅力逃了出来。跟鸟回到现实后突然思念起远在家乡的父亲。便回家看望,可是爸爸却在不久前死了。他随后就烧去了以前他和爸爸一起居住的房子,又一次踏上了寻找紫烟的路。

寻找中,他就碰到了富豪的女儿秋蔓。他们在米溪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让根鸟差点儿忘了自己原来出发的目的与追求。又在戏班子里看到了金枝,在金枝的客房里发现了板金。板金告诉他大峡谷就在前面。果真,他在行走了不久后,就看到了长满百合花和白色的鹰的峡谷。

第二站,便是青塔。根鸟在这里结识了一个形影不离的朋友——板金。板金的家族染上了一种奇怪的病,凡是这个家族的男人,十八岁过后,便不能做梦。板金为了追随梦,一直向西走。也让根鸟和板金相遇,成为好朋友。和根鸟相比,板金是十分不幸的,他丢失了做梦的权利。但板金并没有放弃,他选择了继续追梦。

根鸟继续向前走,陷入了鬼谷,鬼谷的一切事物都是那么的虚幻,又好像是那么现实,看不清是真是假,更无法回头。他在那又结识了好多朋友——长脚。长脚十分大方,与人特别亲近。

在寻梦的过程中,根鸟奋斗过、放弃过、追求过、甚至绝望过……可他紧紧护住那个快破碎的梦,不肯服输。他穿过了纸醉金迷的赌场和剧院,穿过了欲望与颓废,穿过了绝望与兴奋。

根鸟知道,他用了很多代价来完成自己的心愿,光阴、金钱以及父亲的生命,但他也同样得了纯真美好的友谊,美好的回忆。

毛姆的小说读书心得篇九

毛姆是英国著名的作家和评论家,也是一位热爱阅读的人。他曾经说过:“读书是一种最愉快和最廉价的旅行。”这句话充分体现了他对读书的热爱和他认为读书的重要性。下面,我们将结合毛姆的相关作品和言论,探讨他读书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深入思考。

毛姆在他的小说《月亮与六便士》中写到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离开家庭和事业,一心追求艺术梦想。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通过读书,我们可以拓宽视野和思维,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价值观。毛姆认为读书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获取知识,更重要的是可以让我们明白人生的意义在于追求自己内心真正渴望的东西。

第三段:在现实中运用。

毛姆在他的散文《自由》中谈到每个人都有选择和权利,无论我们生活在什么样的环境中。读书带给我们知识和智慧,从而给予我们更多的选择和权利。通过阅读,我们可以拓展我们的思考范围,更好地理解自己以及身边的世界。我们可以借鉴毛姆的观点,在现实中运用这些知识和智慧,为自己的人生做出更好的选择。

第四段:激发思考。

毛姆说过:“读书让我们思考,思考让我们变得更有智慧。”他认为读书不仅是获取知识的方式,更是一种思考的过程。在阅读中,我们不应只是被书本中的内容所迷惑,而是应该学会独立思考。只有独立思考,我们才能真正获得智慧,并将阅读的知识转化为自己的。

第五段:总结。

通过毛姆的相关作品和言论,我们可以了解到他读书的心得体会。他认为读书不仅可以帮助我们获取知识和智慧,更重要的是可以引发我们的思考,帮助我们找到生活的真正意义。读书就如同一次旅行,只有亲自踏上这条旅程,我们才能真正了解其中的乐趣和益处。所以,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用毛姆的读书心得和体会,去探索好书的世界吧。

毛姆的小说读书心得篇十

书的内容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抛弃家庭,放弃一切去画画。果然有很多人读完这本书就告诉我们应该勇敢追寻自己的崇高理想,不要在乎他人的眼光,然后全盘否定安定体面的生活方式及现今社会状况,一本正经地给自己灌鸡汤。

考虑问题的逻辑从来不应该是简单的是或否。

首先,作为一个普通的新时代社会青年,大家的普遍状态是的我有一个小小的梦想,但客观条件不允许,或者又是自己能力有所欠缺,甚至自己也犹犹豫豫不太确定到底想要的是什么。然后我这时候看了这本书,脑子一热,就觉得我不管我要追求自由,你们不懂我,这个社会太世俗太虚伪了。非要等现实给自己来一巴掌才能幡然醒悟。

思特里克兰德会有这样的所作所为,是因为他既可以无视社会舆论,也可以完全不在乎物质享受,本质上就是对这个社会无所求!他是这样说的:“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儿。我由不了我自己。一个人要是跌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是无关紧要的,反正他得挣扎出去,不然就得淹死。”而我们绝大多数人并不具备这种纯粹的喜爱,拼搏奋斗是为了好工作,好生活,或者说是选择的权利,努力也都是想要一个结果的。我们的兴趣爱好也只是被称为兴趣爱好,如果真的达到他那种程度,我们根本不会自责和懊悔过去的不作为,然后发誓要好好努力;而是会像网瘾少年沉迷于吃鸡游戏一样无法自拔。生活中对于我们来说有意思,有价值的事情太多了,父母,朋友,甚至逛街吃饭,玩玩游戏,追追剧都在吸引着我们的注意力。普通人更重要的分清主次,追求利益最大化。想要更好的生活,可是觉得努力奋斗太辛苦,目标其实没那么重要,安于现状也没什么不可以;如果不甘心就这样下去,对世界还是充满好奇,那多去尝试也值得肯定,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没有对错高低之分。最重要的是自己的本心。

想要诗和远方,不妨先安顿好眼前的“苟且”生活。做好本职工作,不给家人增添负担;然后付出比别人多数倍的财力精力,慢慢的打磨自己;最后无论结果好坏,都能自己承担。

毛姆的小说读书心得篇十一

嗯,这很文艺,很符合我当下想要追求诗和远方的心境,于是便取书,付钱,拆封皮,然后读了起来。

对于阅读比较慢的我来说,这本书是我在几次出差的过程中在机场候机和飞机上阅读的。

书的前面五分之四的内容,让我觉得男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兼职就是个无耻混蛋,为了自己那个画家梦,冷酷无情好不拖泥带水的抛妻弃子;朋友好心的将因为生病而生命垂危的他带回家让妻子帮忙照料,他竟然心安理得的霸占了自己朋友的妻子以及朋友的家(虽然这事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最终朋友的妻子以自杀结束生命,他却不曾有任何表情。

原本我以为他只是对别人无情,可是细细一想他对自己更加的无情。年逾不惑放弃丰足的物质生活,孤身一人在异国他乡的巴黎过着穷困潦倒的生活,为了买画布和画具不得不去做一些在之前看来不入流的工作,甚至一度沦为靠救济生活。

当书翻到后面五分之一的时候,我似乎渐渐能够理解他了。

尤其是当作者从其他人嘴里听到他人生最后年头与自己的最后一任妻子过得满足而自在的生活的时候,才发现原来那时候的斯特里克兰只是社会人斯特里克兰,在塔西提岛上原始丛林里和土著妻子生活的斯特里克兰才是本我的真正的克里斯特兰。

他从前表现的行为那么的离经叛道,无非是一个不合适的灵魂呆在了一个不合适的环境,而灵魂本身与环境的矛盾被周围给无限放大;而塔西提岛的斯特里克兰是被周围环境所接纳和包容的,即时他棱角犹在,却也被周围的环境包裹的温润而柔软。

我们每个人,终其一生在寻找的无非就是那个能够包容自己,理解自己的心灵故土。

就如作者所说,我们很多人也许终其一生都找不到。但每个人的内心总有那么一个地方,可以让我们脱下伪装的戾气,放下强撑的尖锐,忘却物质的艰难,没有格格不入,也无需刻意融入,你只需静静的感受内心的平和与喜悦。

那个地方便是我们的精神故土,心灵家园。

你找到了那个地方么?

毛姆的小说读书心得篇十二

读过的书都很喜欢,每一本书都是一个世界。这,是我近来最喜欢的:《哑舍》。我应该是被它的题目所吸引,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初见,完全是次偶然。当时静坐出租车内,百无聊赖的趴在窗口,窗外的风光迅速倒退。突然,一张华丽大海报扑入眼帘,我甚至还看到了两个珍宝一般吸引我的名字:哑舍。

真正拥有它,是在向妈妈央求好几天之后。在此之前,我曾霸道地将同桌包佳彤的《哑舍》一口气读完两部。最喜欢的莫过于那神秘精彩的开场白:“他们(即古董)在岁月中浸染了成百上千年。每一件,都凝聚了工匠的心血,倾注了使用者的感情。每一件,都属于不同的主人,都拥有不同的故事。每一件,都那么与众不同,甚至每一道缺口和裂痕,都是一段独特的历史。”

老板,活了两千年,他就是始皇时期的甘罗,十二岁被封为上卿的甘罗。他是实验品,为秦始皇试吃师父炼制的长生不老药,又因缘得到赤龙服,才得以长生。徘徊世间,帮助每一世转世的扶苏,为每一件古董找到真正的主人。甘罗,扶苏,陆子冈,胡亥。四人的故事由此展开。

开卷有益,从里面学到还真不少。作者玄色,想象力丰富:一面古镜可以连接两个古今时空,一根人鱼烛流了千年的泪,一条香妃链可以实现愿望。玄色,佩服!甘罗与胡亥寻扶苏千年,这种执着绝非常人。在胡亥设计的六博棋中,每个人都体会到了对亲人的那份初心,宁愿自己死亡,也不让亲人受伤。赵高虽是反派,但他教小公子胡亥“公平”二字时,却用了生活中极其简单易懂的事例。

每个世界都很独特,用心,总能找到那个独特的自己。穿梭于各个世界,各种人生,会有不同的思想与隐秘自我。汇流入心,即为灵魂!

毛姆的小说读书心得篇十三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毛姆的小说,却也让我深深爱上了这种刻薄但又人无法争辩的文风,“最会讲故事的作家”,他的作品透露着犀利的观点,但从来都不直接点出来,而是让你细读之后,总被他的某一句话戳中人性的鸡肋,极其淡然却又极其符合道理,令人感悟到某种省思。

每每读完《月亮与六便士》,久久不能平复心情,看似荒诞不经,看似自私自大,只是每个人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本就需要牺牲太多,在现实面前,需要放弃的东西也很多。思特里克兰德用大半生追求自己的梦想,不惜一切代价,也要燃烧这一把生命之火,虽然伤害到很多人,但是这或许就是梦想的魅力所在,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与自己想要追求的东西相提并论,如果可以,哪怕牺牲一切也是有意义的。

“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由思特里克兰德,我想到了千千万万为梦想奋斗一生的人们,他们的决心犹如壮士断腕,选择了忠于自己的梦想,就像一个真正的勇士去挑战一切厄运。

二十世纪初期的中国,正处于命运的危难时刻:帝国主义列强虎视眈眈,妄图灭我中华,瓜分我领土。于是一群有志之士纷纷行动,寻求救国之路,中国共产党就是在这个时候诞生,它的诞生,给中国带来了期望,给人民带来了光明,为中国革命开辟了一条前所未有的道路,自此,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梦想,开始了艰苦的斗争,有牺牲、有别离、有颠簸,但是这群以共产主义为信念的共产党人并未退却,因为他们心中装着一份追求、一份梦想、一份事业,他们的纯洁信仰就是那股为实现理想不惜牺牲一切的强大精神力量,最终,他们带领着劳苦大众__“两座大山”,建立起新中国;他们带领着中华儿女艰苦奋斗,铸起了中国的繁荣稳定、和谐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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