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要具备客观性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特点,避免敷衍和过于主观的情绪色彩。写作可以锻炼我们的逻辑思维和严密推理的能力,提高思维的清晰度。掌握一些总结的技巧和方法,能够更好地写出精彩的总结。
维护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确保我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地避免各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并顺利地完成学校安排的校外劳动技术培训、军训、及各种夏令营和各类外出春游、旅游的活动,学校医务室特制定《学生外出医疗保健安全维护制度》,以确保学生外出期间的安全。
1、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尤其是外出参加夏令营和各种形式的旅游活动,必须要有组织、有计划、有安全措施和保障,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要有校领导和教师的带队和监督。学生要清楚自己的带队老师和本小组的主要负责同学或队员。
3、做好学生外出前健康情况的了解:对于个别患病的学生要求其不要外出;
(2)在外洗澡时注意卫生,洗脸时要尽量使用流动水和干净的毛巾,不要乱揉眼睛,以避免发生红眼病;冲凉用的水桶要先洗干净。有条件的可先消毒后再使用。
(3)关于食品的携带:外出时可带少量的矿泉水和功能性饮料,带一些高能量、体积较孝独立包装的不宜变质的小食品,不要携带油炸的体积大的易变质食物。
5、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外出乘车、住宿的安全教育:
维护管理制度篇二
1.1目的: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维护良好的设备能力,特制定本标准。
1.2范围:适用于本厂所有从事操作、维修与管理的人员。
2.职责。
2.2各车间负责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3.工作程序。
3.1设备建档工作。
1)按设备的类型建立台帐,做好公司生产设备编号。
2)设备使用、保养定人定机。生产部编写相应设备的操作规程。
3.2设备使用要求。
1)三好。
用好: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超负荷使用。
管好:设备专人使用,非经主管允许,非操作人不能使用和改动设备。
修好:操作工配合维修人员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2)四会。
会使用:操作者要学习设备操作规程,培训合格后,方能独立操作。
会维护:学习和执行维护润滑规定,保持设备清洁完好。
会检查:了解设备结构、性能和易损零部件,懂得设备正常、异常的基本知识,协同维修工进行检查并找出问题。
会排除故障:熟悉设备特点,懂得折装注意事项,会做一般的调整,协助维修工人排除故障。
3)四项要求。
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油垢,无碰伤,各部位不漏油、水,垃圾清扫干净。
润滑:按时加油,油质符合要求,保持油路畅通。
安全:定人、定机,遵守操作规程,合理使用,监测异常,不出事故。
4)五项纪律。
(1)凭操作证(上岗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
(4)管理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
(5)发现异常,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3.3设备保养。
3.3.1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由操作工负责完成,每天进行一次)。
设备日常保养内容:
(1)检查(包括班前、班中、下班时的检查。)。
a.班前认真检查设备,合理润滑和加油。
b.班中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c.检查皮带是否松动。
d.检查制动开关是否正常。
e.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整。
f.检查易于引起故障和发生故障的部位、机构和机件。
g.班后做好设备的清扫、润滑工作。
(2)紧固。
检查易松动的螺丝并上紧。
(3)润滑。
依规定添加润滑油。
(4)清洁。
清扫、擦拭设备。
3.3.2设备一级保养(由生产部督促进行)。
以操作工为主、维修工为辅作负责完成(每个月进行一次)一级保养内容如下:
1)设备各部位零件的维修及更换;
2)检查车床导轨的间隙,发现隐患及时调整;
3)设备传动带的维修及更换;
4)检查、疏通润滑系统;
5)检查切割机的锯片是否完好,有无裂纹,变形。
6)检查砂轮机的砂轮是否完好,有无裂纹和异常。
3.3.3设备二级保养(由生产部督促进行)。
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为辅负责完成(每年进行一次)。
二级保养内容如下:
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协助(也可完全由维修工作进行)。
二给保养内容技术性要求高,保养内容为:
(1)设备定期大修,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
(2)对各主轴箱、变速传动箱、液压箱、冷却箱进行清洗并换油。
(3)设备精度检测、设备精度的调试。
(4)检修电器箱,修整线路,清洗电动机。
3.4定期检查考核。
3.4.1没按要求保养的操作工,要与经济责任挂钩。
3.4.2为了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生产部、各车间主管不定期进行监督、稽查。
4.310至15天由生产部会同生产车间对设备进行一次日常检查。
维护管理制度篇三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护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采厂所有设备、设施维护的安全管理。
安全科: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各部门、班组: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1维护前准备。
4.1.1根据风险评价编制维护计划。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维护。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维护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2安全科负责人要对维护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维护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同时要求对维护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相关人员做好维护的'记录。
4.2根据风险评价,制定下列设备设施专门维护计划:。
a.建(构)筑物。
b.穿孔设备。
c.铲装设备。
d.运输设备等。
e.照明、电器设备设施等。
4.2.1维护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维护。
4.2.2凡维护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4.2.3防雷设施。
4.2.4维护负责人在维护前,要组织人员对维护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维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3维护安全规定。
4.3.1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对穿孔设备、铲装设备、运输设备、破碎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施、防雷设施等维护记录进行档案管理,对管理档案是否对设备的变化管理及时作出更新。
4.3.2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对特种设备进行合格检验报告。
4.3.3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必须有相应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到所在地市级以上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矿用设备取得矿用安全标志,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设备设施显著位置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并对电气设备等进行永久性标签。
4.3.4维护人员要对维护项目进行检查,维护前准备工作符合维护要求方可进行维护。
4.3.5一切维护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3.6在维护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4.4竣工验收。
4.4.1维护竣工后,维护人员要细致检查安全罩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4.2维护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
4.4.3竣工验收时,生产和维护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维护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4.4生产单位自己维护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维护验收。
《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
维护管理制度篇四
一、尾矿库是尾矿设计最重要的大型设施,坝体安全至关重要,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操作规定认真做好使用与建设过程中的维护管理工作,严防发生危害事故。
二、尾矿体上升速度与库容关系,必须按设计要求保证满足汛期和冬季冰下放矿及回水所需库容与坝体安全标高。
三、在尾矿库范围内,尤其是坝体排水构筑物,输送管线及其附近不得任意进行爆破、采石、挖土等对尾矿库安全有影响的活动。
四、严密观察坝体变形现象和检查不安全征兆,发现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明原因,并根据异常现象的发展趋势及其可以产生的危害性,采取必要的补救和预防措施。
五、坝体外坡应保持平整美观,防止坡面受雨水冲刷拉沟破坏坝体稳定和尾矿粉尘飞扬污染坏境,应做好维护与防治工作。如植树绿化坝体,以根系多而密的草和灌木类植物为宜,覆盖坝体,以碎石废石或含泥较少的山坡为、宜,根据雨水冲刷和地表经流情况,修筑人字形构或网格状排水沟,两侧沟谷和坝肩修筑截洪沟等。
六、尾矿坝体浸润的安全位置,必须按设计控制,一般不允许浸润线从外坡面溢出,发现溢出,则应密切观察,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七、尾矿库在使用过程中,排水井、塔、管、洞的善后封堵,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一般应在井(塔)底部或支隧洞的出口外封堵,不宜在顶部、入口入封堵,通过坝下的涵管,应在外坡趾部出口入封堵。
八、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提高回水率,库内排(回)水构筑物的周围,应保持一定的水域和水平深度,以提高回水和外排水水质。
九、严防尾矿库在汛期发生严重事故,必须切实做好防汛排洪工作。
(一)汛前必须对排水洪、排水设计进行全面检查,尤其是进出水口,闸门等关键部位,应反复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二)加强值班和巡视,巡坝工要做好详细的记录,排洪关口必须有专人守护,密切注视库池水情变化和坝体两侧地表沟谷经溜动态,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维护管理制度篇五
桁吊设备是广泛运用于工作库房的机械设备,因其结构庞大,机构复杂、载荷多变、运行空间广等原因决定了其危险因素较多,一旦发生事故,便会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加强桁吊设备使用维护安全管理,使其安全有效运行已势在必行。下面就如何加强桁吊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管理谈下个人的看法和意见。
一是选择的桁吊设备应该是经国家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过质量监督检验,安全质量合格的产品,确保桁吊设备制造的安全质量符合要求。二是选择桁吊安装、维修的企业必须是经过国家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过安全质量认证的,选择具备从事桁吊设备安装、维修资格的企业进行桁吊设备安装、维修,确保桁吊设备安装、维修的安全质量关符合要求。三是对新安装的、大修的、改变重要性能的桁吊设备必须要经过特殊的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准投入运行,确保桁吊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符合要求。
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是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手段,是正常开展工作的前提条件。一是完善和规范桁吊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要根据桁吊设备的维护说明和国家安全规定,完善和规范桁吊设备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明确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的内容、标准、要求,建立桁吊设备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登记。二是要明确专人负责桁吊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使用。桁吊设备负责人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带教,并经考核合格,达到“四会”要求:即“会检查、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才允许负责桁吊设备。对负责人要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要重新培训考核合格后才允许上岗。负责人要每天检查桁吊设备,定期对桁吊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认真填写桁吊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登记。三是及时发现问题,排除故障。对在检查维护保养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详细记录,及时进行处理,排除故障,确保桁吊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带故障运行,保证桁吊设备能够安全正常地使用。
桁吊设备使用需要指挥人员、桁吊司机和司索人员三类人员共同使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使用过程中安全。
一是使用前要充分准备。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工作服,手套等装具;检查清理作业场地,确定搬运路线,清理障碍;检查桁吊设备、吊装工具、附件应完好无故障,熟悉搬运物品的种类、数量、包装及周围环境;预测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对策。二是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开机作业前,桁吊司机要确认安全状态方可开机,指挥人员清理无关人员远离工作现场,司索工要准确估计吊物质量及质心,合理选择吊具,决不可超载或使用有问题的吊具;桁吊司机必须用手柄开关来操纵,不可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来停车,严禁三机构同时动作;吊运过程中,被吊物的高度要高于地面设备和其他物体0.5米以上,吊件下面不得站人,不得将吊件从人头顶上吊过,吊件上不准有浮动的物件、工具;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何人发出,必须立即执行;司索工挂钩要坚持“五不挂”:即起重或吊物质量不明不挂,重心位置不清楚不挂,尖棱利角和易滑工件无衬垫物不挂,吊具及配套工具不合格或报废不挂,包装松散捆绑不良不挂;桁吊司机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即超载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歪拉斜吊不吊;快口棱角未加垫不吊;埋在地下物件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吊;在吊物下直接加工或站人或吊物上有浮动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违章指挥不吊。三是使用后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用后将桁吊设备恢复到初始状态;执行例行保养、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填写工作登记。
桁吊设备使用,关乎人身安全,关乎国家财产。因此我们应该时时注意,处处提防,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维护管理制度篇六
一、坚持执行变电所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的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运行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内容,逐步向预知检修方向发展,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电时间。
二、变电所供电系统,包括高压电缆主线路、变电所硐室内设备、电缆、馈出高压配电点、线路的电气设备每月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检修分为小修(日常检修)、中修(月度检修)和年度检修。
三、变电所日常巡检或检修时发现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立即处理或更换,存在故障的设备严禁继续使用。
四、变电所内的高压电气设备,发现三次短路或过流跳闸,应立即进行实验检修或更换。
五、月度检修计划由机电二队提供,机运区审核,列入月生产检修计划。机电二队制定检修的项目、进度、工艺和安全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六、实行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制,变电所主要生产设备要保证有每班不少于2小时的检查、日常维护保养。若发现设备存在隐患故障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力量进行检修。
七、变电所应实行设备包机制,包机人员在月度检修时间内都应参加检修和维护保养工作。每次检修完毕后,当班包机人员和当班配电工负责验收,验收完毕后签字交接,配电工负责变电所设备的外观防爆。
八、变电所月度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日常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月度检修确定后应编制检修工作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施工人员组织。
九、应组织参加检修的人员学习讨论停产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安全措施,以保证落实措施。在月度检修前应有负责检修的队长组织召开检修平衡会。并协调人员、准备材料、停电方面的工作。
维护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良好的技术状态,减少故障发生率,特作以下规定:
1、在开机前。
检查电源及电气控制开关、旋扭等是否安全、可靠;各操纵机构、传动部位、挡块、限位开关等位置是否正常、灵活;各运转滑动部位润滑是否良好,油杯、油孔、油毡、油线等处是否油量充足;检查油箱油位和滤油器是否清洁。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开机试运转。在启动和试运转时,要检查各部位工作情况,有无异常现象和声响。
2、在使用过程中。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不要违章操作。
(2)确保活动导轨面和导轨面接合处无切屑、尘灰,无油污、锈迹,无拉毛、划痕,研伤、撞伤等现象。
(3)应随时注意观察各部件运转情况。仪器仪表指示是否准确、灵敏,声响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直到查明原因、排除为止。
(4)设备运转时,操作工应集中精力,不要边操作边交谈,更不能开着机器离开岗位。
(5)设备发生故障后,自己不能排除的应立即与维修工联系;在排除故障时,不要离开工作岗位,应与维修工一起工作,并提供故障的发生、发展情况。
3、当班工作结束后无论加工完成与否,都应进行认真擦拭,全面保养,要求达到:
(1)设备内外清洁,无锈迹,工作场地清洁、整齐,地面无油污、垃圾;加工件存放整齐。
(2)各传动系统工作正常;所有操作手柄灵活、可靠。
(3)润滑装置齐全,保管妥善、清洁。
(4)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可靠,内外清洁。
(5)设备附件齐全,保管妥善、清洁。
(6)保养后,各操纵手柄等应置于非工作状态位置,电气控制开关、旋扭等回复至“0”位,切断电源。
(7)保养工作未完成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养不合要求,接班人员提出异议时,应虚心接受并及时改进。
4、为了保证设备操作工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规定每班工作结束前和节、假日放假前的一定时间内,要求操作工进行设备保养。对连续作业不能停机保养的设备,操作工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为使保养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由维护工人设备及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评测,予以奖罚。
维护管理制度篇八
为保障安全工作顺利展开,落实工作责任制,杜绝因交接班不清而造成的责任事件。
适用于秩序维护部交接班工作。
2.班长负责对岗位上的值班记录进行抽查;。
3.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对各班次岗位情况汇总及各类资料进行整理、书写,领导指示精神的上传下达。
1.交班的准备工作。
2.交班资料的准备;。
3.各岗位当值秩序维护员对值班记录整理、书写,报班长签字;。
4.各岗位当值秩序维护员将所有资料放回原位,清理卫生,并认真填写《秩序维护部值班记录》并签字。
1.各岗位提前20分钟将交班物品及区域情况汇报监控中心;。
3.各岗位当值秩序维护员记录完后,交当值班长审批后与接班班进行交接;。
1.公司、部门领导各项指示精神的.传达;。
2.各项物品及岗位存在问题的交接处理;。
3.本班次未完成事宜交下班跟进处理;。
4.交接完后,双方班长在《秩序维护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1.交接时岗位第一时间互'敬礼';
2.交接时岗位对讲机应当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当时解决;。
3.交接时对区域注意事项进行传达;。
1.交班班收队讲评。
2.由交接班班长负责整理队伍;。
3.当值班长对本班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讲评;。
4.讲评内容:主要指出工作中好的方面,好的个人进行表扬,对存在的问题,差的个人进行批评指正,并安排班后工作。
1.接班前要求:。
2.接班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监控中心,提前5分钟到达岗位接班;。
3.接班班长负责队伍整队及仪容仪表、着装检查;。
4.接班班长在班前提要求,主要针对领导指示精神、岗位注意事项、上班遗留问题;。
5.点评完后由班长负责岗位安排。
1.对讲机、充电器、备用电池的数量及损坏情况的统计;。
2.警棍、头盔、雨衣等工具的数量及损坏情况的统计;。
3.监控信号的测试;。
4.《秩序维护部值班记录》是否记录完整;。
5.各岗位公共区域内设施设备及绿化等情况的统计;。
6.小区电梯运行、路面停车、垃圾堆放等情况的统计。
1.交接班人员应相互'敬礼';
2.接班人员详细清点接班物品,对交接不清楚造成物品丢失或损坏:。
3.在30分钟内,由交班班负责处理;。
4.超过30分钟,由接班班自行处理。
5.对物品造成损坏,由双方班长签字确认。
维护管理制度篇九
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是指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电梯维保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在用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总称。
第四条在本省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电梯监督检验以及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实施安全监察应当遵守本规定。
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不适用于本规定。
第五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对无证单位套用或借用其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合法手续开展业务,一经举报、发现,经查证属实将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在本地(设区的地、市)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维保组、队)的、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电梯维保单位的分支机构应为其“法人”的《许可证》上注明的分支机构。
第七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
电梯维保单位只能在注册登记地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地、市承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纳入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
第八条电梯制造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只能承担本企业制造、销售的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业务,不得承揽其他品牌电梯的维保业务。
第九条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电梯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同意的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资格的维保单位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合作与备品配件的供应。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
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或者电梯的使用单位在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
第十条如果几台电梯有共同的井道空间和/或机房。这些电梯宜委托同一个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在维修合同期内。使用单位不得允许非此合同的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任何维修工作。
第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包括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日常维护保养,电梯销售、安装单位的质量保证期服务不能替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约定日常维护保养的期限、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3.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存方式。
5.电梯困人时,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及时抵达的时间;。
6.争议及违约的处理方式。
第十二条日常维护保养价格一般情况下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使用单位双方协商决定,但年维护保养费按维保单位施工级别a、b、c级,最低分别不可低于电梯设备原值的3%、2。5%、2%。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以降低维保价格进行企业间恶意竞争,导致维保质量的下降,损害电梯使用单位利益。
第十三条维保单位应当在实施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电梯所在地区区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告知业务:。
1.维保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维保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所维保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4.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复印件一份;。
5.相关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一份;。
上述证件、资料均应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第十四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电梯维修作业人员证书,并受聘于具有电梯维修资格的单位,方可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电梯使用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第十六条电梯使用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拥有电梯的数量和服务特点,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电梯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保证本单位电梯的安全使用。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的安全全面负责。
1.相关人员的职责;。
2.安全操作规程;。
3.日常检查制度;。
5.定期报检制度;。
6.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7.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上述制度应经过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分发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并且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在轿厢内的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设置有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及其急修电话、投诉电话等内容的标志,使乘客能够清楚看到。
第二十条电梯上的紧急报警装置应与可随机响应的单位组织机构或服务系统相连接,以保证能有效的应答紧急呼救,保证乘客被困时能迅速解困。
使用单位可授权专门人员(应经维保单位进行营救培训并取得电梯作业人员证书)在紧急情况下营救乘客。否则应求助于维保单位。
第二十一条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作出记录;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电梯使用单位应保持轿厢、层门、地坎以及候梯厅的清洁。指派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每天全程乘电梯上下各一次以评估运行质量。并进行下述观察:。
1.平层情况;。
2.层门的总体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3.层站及轿厢操纵箱的按钮是否工作正常;。
4.层站指示器是否工作正常;。
5.紧急报警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6.轿厢及层站是否具有正常照明。
上述项目并不代替维保单位应完成的工作。使用单位应将任何不正常情况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
第二十三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维保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电梯维保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保养。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其维护保养、检查、调整、修理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层门、机房和为维修人员保留的通道门的钥匙应交专门人员专职保管。
第二十五条使用单位应保证电梯机房、井道建筑物的安全,提供必要的防护,保证底坑、井道、机房无漏水或渗水现象,并向维保单位及时通告下述情况:。
1.机房、井道、底坑可能存在的问题。
2.对电梯或电梯的工作条件将要采取的变动;。
3.将要做的任何与电梯相关的维护或修理。
第二十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限制非维修人员进出井道、机房和滑轮间,并保证在维修井道、机房和滑轮间时有维保单位的取得规定资格的维修人员参加。
第二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向维保单位特别通告下述信息:。
1.要使用的通道和在大楼发生火灾时的撤离途径;。
2.维修人员所用钥匙的放置处。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取用;。
3.陪同维修的人员(如有必要);。
4.要使用的防护用品及其放置处(如有必要)。
第二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电梯随机技术资料;。
2.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定期监督检验记录;。
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应一梯一档,归档技术资料应经有关负责人审核,建立详细的资料目录,保证电梯技术档案的完整,并长期妥善保存。
第二十九条电梯使用单位变更维保单位时,应当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维保单位而导致在用电梯出现无人保养的情况。
第三十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在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之前,应对新保养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确认,电梯维保单位不得承担未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电梯的维保工作。
第三十一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充分了解所维保电梯的原理、构造、维修要点,按照有关的安全法规和标准,制定相关的控制程序、操作规程、维保工艺,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能以必要的、正确的操作来保证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维保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维保作业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对所维保的每一台电梯按照本规定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电梯应当保证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三十三条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项目分为周、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参见附件a、b、c、d,根据电梯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进行补充调整。
第三十四条电梯维保单位应保证所保养电梯的备件来源渠道畅通,保证备品备件的质量,准备充足的供维修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以保证电梯使用单位的利益。
第三十五条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为电梯维保人员办理正规聘用手续,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紧急救援方法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及掌握紧急救援方法,熟悉相关制度及规定。
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中,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任何电梯维保单位不得使用无证人员从事电梯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六条电梯维保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七条维保单位应对其派遣人员的工作给予全面支持,配备符合要求的工具、设备、仪器及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中应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三十八条维保单位承担维护保养电梯的数量应与单位的规模、维护保养人员的数量相适应,以保证对每台电梯有足够的维护保养时间,原则上平均不宜超过15台/人。
第三十九条维保单位应制定固定格式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日常维护保养人员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应认真填写,并经使用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至少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使用单位存档。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及时归档,档案至少保存4年;。
第四十条电梯维保单位也应当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电梯技术档案。
第四十二条维保单位质检人员或管理人员要对电梯的保养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并不断改进。
自检记录格式参见附件f;。
第四十四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就日常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使用单位提出安全使用建议;对存在安全隐患,因使用单位各种原因不能及时消除及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区、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第四十五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将其维保的电梯以任何形式分包与转包;不得将其《许可证》转让或租借,严禁挂靠。
第四十六条维保单位可以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高于本规定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求。
第四十七条在用电梯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定期监督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标明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监督检验要求。超过定期监督检验有效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十八条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对存在以下情况的电梯实施监督检验:。
1.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的电梯:。
2.没有和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的电梯;。
3.已签订维保合同但没有及时向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告知的电梯;。
6.已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电梯;。
检验人员发现上述情况应同时向所在地区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第四十九条地市及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使用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安全监察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条地市质监局每季度按一定的比例抽查电梯维修单位承担的电梯维修保养质量,区县局每季度按一定的比例抽查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并及时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汇报。
第五十一条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实施安全监察时,发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有以下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向省局提出撤销其许可资格的建议。
1.因维修保养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电梯发生困人,并未能及时处置的;。
2.因维修保养质量差而导致发生电梯严重及以上事故的;。
3.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
第五十二条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应当有2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参加,依法向监察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遵循《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消防电梯、防爆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按照制造单位的规定制定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者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维护管理制度篇十
1、机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熟悉本设备的操作规程后方可上岗。
2、上机前,操作人员应穿戴好规定的劳保用品。
3、开机前必须检查、清理机器周围防碍设备运转的`杂物。
4、保持机台周围工作场地整洁,道路畅通,打开通风设备(抽风机),保持车间空气流通。
5、打开供水、供气、供油阀门,检查水压表、水气表、油压表是否正常。
6、开机试运转,发觉有异常声音或其他故障时应立即停机。
7、检查物料门,上顶栓,料斗是否能够正常开启。
8、无论何时,将上顶栓升起,必须上顶栓控制旋钮拨到升位置。
9、捏炼过程中,发现有卡料现象,用顶料杆或其他工具操作,禁止直接用手掏料。
10、料斗翻转卸料时,料斗及提升机周围,禁止行人靠近,注意。
11、关机前必须升起上顶栓,料斗翻回复位。关上物料门,才能停止断电。
12、工作结束后,关闭所有电源,水源,气源,油源。
维护管理制度篇十一
1、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实施细则,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对机械管理工作的领导。
2、制定机械管理的计划、目标、措施等,并由领导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本项目机械管理和维修机构、体制的设置,合理配备有关人员。
4、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贯彻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机构事故的分析处理。
5、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备培训,不断提高机械管理人员的素质。
6、组织机械设备的定期综合检查,定期向上级汇报机械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方案和建议。
7、组织机械设备经济承包和租赁制,推行机械经济核算,保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8、协助租赁单位对租赁机械的进场、安装、使用、维修的管理,对租赁机械设备做使用前初验认可。
维护管理制度篇十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为加强本公司电梯的安全使用、维护保养管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1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在用电梯。本制度内所有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1.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实现有效联系。
2.在电梯轿厢内或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3.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名称及其急修电话。
4.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
5.在电梯发生困人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6.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排除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千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8.监督电梯的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9.对电梯安全管理售货员和操作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1.全面负责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方面的工作;
3.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维护管理制度篇十三
正确配备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所需的所有仪器设备,并对其使用、维护及状态标识进行受控管理,保存其相关记录,是公司确保所有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满足检测工作的必要手段。
技术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申购、停用、报废的技术审核。公司总经理负责仪器设备的申购、停用、报废的批准。检测部门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修理。
综合室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建档、标识等日常管理,固定资产的建帐。
公司根据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的技术依据正确配置仪器设备,确保仪器设备完全满足检测技术依据的要求。一般地,公司配置仪器设备应符合:
(1)功能应覆盖技术依据要求的全部项目;
(2)测量范围和准确度满足检测依据要求;
(4)应配备自动化程度高,可靠性好的仪器设备。
当由于某种原因缺少某些检测设备,但仅限于使用频率低、价格昂贵或特定的检测设施设备,可以租借用公司控制以外的检测设备,但必须确保这些设备能符合本公司设备控制的要求。
未经定型的专用检测仪器设备,需提供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
应确保所有仪器设备得到正确的使用和维护:
(1)使用说明书不够详细,不足以指导操作仪器设备的,应编制《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2)仪器设备使用者应按照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或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设备,并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工作。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到专人使用、专人维护。
(3)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精密贵重和影响检测结果的主要仪器设备应由管理员制定定期维护和保养计划并按时实施,有关设备的维护信息应记录在“设备的维护计划”上。
(4)对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测量设备应制定校准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校准溯源。
(5)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过载,或由于操作不当或设备示值不稳定、显示结果可疑的,检测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分析原因。若由此导致对检测结果造成影响,公司对这种影响进行追溯,并采取措施对检测结果予以纠正,无法纠正的,应向委托方说明。
(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或通过校准、检定证明其有缺陷的,应立即报批停用,并粘贴停用证,加以醒目标识或转移至非检测场所,以证明其被有效地隔离,直到设备修复且经检定、检测或校准证明其性能良好为止。仪器设备停用期时严禁用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或进行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关的活动。(7)应根据本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工作和仪器设备的特点制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控制程序》,检测室对仪器设备的处置、搬运、使用应严格执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控制程序》。
用绿色、黄色或红色标志来分别标识仪器设备的合格、准用、停用状态。经检定、测试或校准证明仪器设备性能符合要求。不必检定、测试或校准,经检查功能正常(如计算机、打印机),或无法检定、测试或校准,经比对验证其性能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均用合格证(绿色)标识。测试或校准证明其性能在一定量限、功能内符合要求或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用准用证(黄色)标识,并明示其限用范围。
已损坏,或经检定、测试或校准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或暂不使用的仪器设备用停用证(红色)标识。
仪器设备申购由检测部门提出,技术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仪器设备采购、验收由综合室组织实施。仪器设备由综合室按统一方式编号。
仪器设备使用、保管、维护、修理由仪器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仪器设备停用、报废由部门提出,技术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公司对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申购、审查、采购、验收、编号、登记、发放、使用、检定/校准、标志管理、维护保养、停用、不合格处理、修理、降级、报废、技术档案制定了管理规定,详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控制程序》,保证所有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得到有效的控制。
(7)使用说明书和维护说明书;(8)校准、检定证书;
(9)最近校准、检定日期及下次校准、检定日期;(10)使用、维修、报废、更换的历史情况。
维护管理制度篇十四
四、应做好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七、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月度检查、年度检测三种方式;。
十六、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备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183839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