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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区房地产经纪合同篇一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投资合作单位):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信的原则,共同参与合作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通过友好、平等、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开发项目概况。
3.用地性质。签约时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宗地号号,使用权人______(以宗地图、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为准);具体到项目实施时的状况,均以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准。
4.项目占地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中,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开发建设项目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拟建商业工程______平方米;。
(2)拟建住宅工程______平方米;。
(3)拟建地下车库工程______平方米;。
(4)拟建其他附属设施工程______平方米。
二、投资合作模式。
1.合作理念。
甲乙双方以诚信互利为原则,诚心尽力发挥各自所长,以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为前提,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2.股权比率。
甲方股权比率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47%,乙方股权比率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53%。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部收益所得,即利益和风险按各方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甲乙双方以诚信互利为原则,诚心尽力发挥各自所长,以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为前提,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2.股权比率。
甲方股权比率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47%,乙方股权比率占房地产开发项目的53%。按照股权比例分配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全部收益所得,即利益和风险按各方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三、本次合作投资项目额度。
本次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投资总额为________万元(人民币),根据上述股权比率,甲乙双方商定本次投资合作项目各自应出资情况是:
1.甲方以现款出资万元、以现有土地平方米作价出资万元,该两项实际出资额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甲方在本次合作开发项目中所占的股份为47%。
2.乙方以现款出资万元、以现有土地平方米作价出资万元,该两项实际出资额度占项目投资总额的%;乙方在本次合作开发项目中所占的股份(含其它资源性股份)为53%。
3.上述项目投资总额包括项目所占土地及土地之上的拆迁、安置、补偿和办理项目报建手续等费用款项,也包括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按比率分得的物业相应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四、合作投资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
合作项目的资金须在双方指定的_________银行统一开户管理。在本协议双方签署生效后,按以下具体时间和额度拨付各方应出资的款项:
1.项目资金的筹集。
根据项目投资总额和上述各方应出资额度,甲方应将现款_____万元,分_次每次拨付_______万元划转至双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乙方应将现款______万元,分_次每次拨付_______万元划转至双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
双方首次拨付划转应出资的款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后____日内划转至上述银行账户中;其余分次应出资划转款项的时间由双方据情另行商定,但每次都应在双方确定用款时间之后的____日内将相应额度的款项及时拨付划转至上述银行账户。
双方每次向上述银行账户拨付划转款项之后,都应及时通知本合作项目财务部门的相关财务人员予以核实确认,以入账为准。
2.项目财务和产品管理。
(1)财会管理人员的任职聘用。
项目财会管理人员的聘用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如果由一方聘用指派的人员担任会计、则另一方聘用指派的人员担任出纳。
聘用任职的财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和品德,要懂得并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聘用任职的项目财务总监须具备“会计师职称”,并持有国家财政部门颁发认可的“会计师任职资格证”;其他财会人员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方可任职上岗。
(2)财会管理部门须制定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责;。
(3)财务管理人员须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履行财务管理手续,做到日清月结。
(4)各项财务支出须在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并授权的管理范围和执行权限内进行。每项财务支出要由被授权的相关责任领导人审查批准,支出票据的'报销须按程序有直接经手人或验收人及相关领导的亲笔签字方可入账。
(5)各项财务收入须开具正规制式的收入票据,杜绝收入打白条入账。
方或任何个人无权超出定价区限出售合作开发项目的产品。若产品销售出现暂时困难,必要时,也可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按上述股权比例分配房屋作为各方的收益,双方应对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产品。
(7)项目开发建设的成本核算、决算编制、财产清偿、利润分配等,要严格遵照国家财务税收制度执行。
(8)其他未及事项双方可随时商定、文字补充。
五、项目的前期工作安排。
合作开发项目的前期下列工作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尽快落实:
1.落实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尽快取得项目占地规划批文。土地使用权人为甲方,土地使用不附带第三者的利益限制。
2.落实开发项目占地规划报建工作。
3.完成开发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及补偿工作。
4.落实开发项目的整体供水、污水处理、供电、安装、供气、通讯报装等手续。
5.办理项目的开工手续,取得项目开工证,使项目得以合法开工建设。
6.落实和完善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未及工作,以防患未然。
六、项目工程建设的承发包。
七、项目工程管理。
1.本协议签定之后,甲乙双方各自委派专人共同组建“项目部”联合办公,具体商定:高层领导的分工负责、各部门的组件和人员的聘用安排、落实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细则、财务制度和各岗位职责的建立、工程进度安排、与各级行政业务管理部门的联络以及与地方相关民事上的沟通、后勤保障等等具体工作。具体协调和落实上述第五、六条的工作内容。
2.项目的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由双方商定委派指定有工作能力的专人具体负责。
3.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和技术监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委派指定具有专业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理能力的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工程关键程序和步骤须有授权的相关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签字落实。
4.本协议未及的项目工程管理其他事项可随时商定补充。
八、物业交付。
合作开发项目竣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参加工程承包商和设计单位的竣工验收,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书》后方可交付物业管理。
九、项目产权确认与产权过户。
的具体比率。
2.按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各方在分得产权物业时,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即将该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该方的手续。此项手续由乙方负责协调并办理。
十、产品售后服务。
严格按照国家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售后相关规定执行,按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该赔偿另一方由此而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
2.合作一方如果未按双方约定的计划和期限拨付应出资的额度,应当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3.合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私自向第三方转让或租赁本协议所涉及的股份及财产份额、不得私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抵押本协议所涉及的资产份额、不得私自设置第三者权益;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均属无效。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4.合作一方如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者因一方的重大过失、或者因一方违法乱纪而导致项目中止或终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十二、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十三、保密约定。
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年。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相应的或者一定的经济损失。
十四、通知和告知约定。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告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告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时,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五、协议变更的约定。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其他相关连带责任。
十六、双方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以内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一方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实际时,其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利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甲方。
乙方。
福州市市区房地产经纪合同篇二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资设立的合肥w置业有限公司已从合肥市土地局通过摘牌方式取得樊洼路以北,潜山路以西宗地编号__________地块。其中,原软木厂土地17429平方米折___亩,a.b农宅地块1250.02平方米折___亩。以上土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甲方以收购乙方投资设立的合肥w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和作为股东向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方式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投资步骤及条件
1、甲方投资总额为h万元,甲、乙双方设立共管账户用于接收甲方投资资金。
2、甲方于20__年月日将首批资金y万元投入共管账户,其中411.52万元用于收购乙方在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51.44%的股权,其余1188.48万元用于收购乙方对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
3、甲方于20__年月日将第二批资金300万借给合肥w置业有限公司,用做办理本协议约定土地的契税及办证费用。4、甲方于20__年月日将第三批资金1210.66万元转给乙方,其中388.48万元用于收购乙方在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剩余的48.56%股权,其余822.18万元用于收购乙方对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拆迁
1、由乙方负责完成本协议项下开发宗地的全部拆迁事宜。
2、原软木厂地块___亩的土地拆迁工作应在土地证办理完毕前完成。
3、a.b农宅地块___亩的土地拆迁工作应在20__年月日甲方办证费用支付后30日内拆迁完毕。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证办理1、由乙方负责完成本协议中开发地块的土地证办理事宜。
2、原软木厂地块___亩的土地证应在甲方办证费用到位后15日内办理完毕。
3、a.b农宅地块亩的土地证应在20__年2月28日甲方办证费用到位后15日内办理完毕。
第五条规划事宜
乙方负责该宗地及___亩农宅地的一期规划先行通过并办理完规划许可证事宜,确保容积率1.9-2.0。其规划结果如绿化率、车位等应按乙方交付给甲方的编号为合规(20__)024号《合肥市规划(单体)设计条件通知书》标准实施。
第六条二期开发事宜
后期地产24189.8平方米作为二期规划开发。原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500万元保证金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对该土地享有优先投资开发权利,协议另行签订。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____债权债务
乙方保证在甲方新任新辰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前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如有债务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____资料移交及变更事宜
1、乙方应于甲方首批投入资金1600万投入共管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变更、公司章程修改、股东权益消长、工商注册变更手续。
2、在法人代表变更前,乙方应办理好企业资质、税务登记、编码等企业相关法定手续交甲方验看。
3、乙方办理完毕法人代表和股权变更后,将相关资料完整交付甲方。
4、乙方保证所有财务资料完整,如移交的财务资料不完整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违约事项
(1)各方未能或拒绝按照本协议约定,完全履行任何义务
(2)各方无正当理由干涉、阻碍或以其它方式妨碍对方行使本协议约定的权利。
(3)各方违反约定主张收益。
(4)各方其他违反本协议条款的作为或因其不作为所造成的违约或既定事实。
2、如发生违约事项,守约方有权立即要求终止本协议的发行并要求违约方按照守约方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双方各有违约行为,则根据责任的归属,各自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的违约金为甲方总出资3110.66万元的20%,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如违约方的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及其他方面的损害,守约方可进一步向违约方追索。
5、由于任何一方构成违约事项而引起的任何费用、损失、开支,其中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而承担的任何损失及相关的诉讼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评估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
第十条本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本协议项下全部条款已经完全履行完毕。
(2)本协议经双方协议终止。
(3)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相互抵消。
(1)本协议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协议约定的目的。
(2)甲乙双方合意解除本协议。
(3)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其他
1、除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或经甲乙双方书面签订补充协议或新合同确认,否则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2、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往来之电传、电报一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到对方。
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非法、无效或不可履行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纠纷解决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行生效。
2、在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选择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3、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同外,各方应继续发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条款。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八份,其中协议各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日期:_____ _________
福州市市区房地产经纪合同篇三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身份证号:____
住所:____
电话: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身份证号:____
受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____
资格证书号: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身份证号:____
住所:____
电话: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身份证号: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为其代理事项。
第二条甲方应就授权委托的事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
第三条乙方在代理该委托事项时,应认真审查委托事项的真实性,相关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对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乙方有权拒绝代为办理。
第四条双方商定委托事项在天内完成。
超过本约定时限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办理,由此造成损失的可同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向乙方索赔(但因登记管理部门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时的除外)。
第五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同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大写) 元人民币。
第六条甲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时预付:____
(1)代交应纳税、费(大写) 元人民币;
(2) 元人民币。
本条约定费用在委托代理事项完成时结清,多退少补。
第七条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项终止履行的,预交的委托代理费不予返还;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隐瞒与订立、履行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如:____房地产权属有争议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情况),造成乙方名誉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 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由于乙方代理当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 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规定处理。
第十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____
受托人(签章):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____
福州市市区房地产经纪合同篇四
身份证号码: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出租方代理人:____承租方代理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
工商注册号:____。
备案证号码: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宗租赁房产状况:____。
1、房屋位置:____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 区。
3、租金及支付方式:____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租金为 (币种)(大写):____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
支付方式:____[现金支付]、[转帐支付]。
开户行:____户名:____ 账号。
付款时间为:____公历每个月日前支付。
4、租赁期限:____。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个月时间。
5、配套及附属:____。
1)、配套:____。
2)、家电:____。
3)、家具:____。
4)、其他:____。
5)、固定装修:____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
乙方租赁期满,应保证配套及附属设施的完整性并归还业主。
第二条 、委托中介事项:____。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租赁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第三条 、中介及代理行为的承诺:____。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丙方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四条 、中介服务范围:____选择下列第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并促成交易成功;。
3、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交接;。
4、其他 。
第五条 、中介服务段落:____。
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第六条 、中介服务佣金:____。
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1、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万仟佰拾 元()。
2、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万仟佰拾 元()。
第七条 、当事人配合与保密:____。
对交易过程中丙方所知悉的甲方或乙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或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同时,甲、乙双方对丙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也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八条 、中介权益说明:____。
甲、乙一方或双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且丙方无过错,甲、乙双方仍应全额支付丙方的中介服务佣金。
第九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____。
1、丙方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时,应出示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国家相关资格证明;。
2、丙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的委托,据实介绍房地产信息及房地产交易价格;。
6、丙方应配合甲、乙双方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
7、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应当积极告知相关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提醒应注意的事项及瑕疵。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____。
2、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明晰,并在签订合同时向丙方提供下列资料:____。
(1)身份证复印件;。
(2)房屋权属证书;。
(3)土地使用权证;。
(4)其它相关资料:____。
6、甲方如出售该房产,应提前日书面告知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甲方如抵押该房产,应书面告知乙方。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____。
2、乙方有权知晓房屋是否权力受限制相关情况;。
8、租赁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____。
5、丙方有责任督促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保障甲乙双方的交易安全,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该房产租赁登记手续及房、款交接手续,因丙方原因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丙方做相应赔偿。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的改变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免责,但当事人应当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生效条款:____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本合同和补充协议共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____(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甲方(出租方):____ 乙房(承租方):____。
联系电话:____联系电话:____。
联系地址:____联系地址:____。
邮编:____邮编:____。
丙方(中介服务方):____。
签约代表:____。
经纪人资格证号码:____。
联系电话:____。
签订地点:____。
签订时间:____ 年月日。
福州市市区房地产经纪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资设立的合肥w置业有限公司已从合肥市土地局通过摘牌方式取得樊洼路以北,潜山路以西宗地编号__________地块。其中,原软木厂土地17429平方米折___亩,a.b农宅地块1250.02平方米折___亩。以上土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甲方以收购乙方投资设立的合肥w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和作为股东向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方式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投资步骤及条件。
1、甲方投资总额为h万元,甲、乙双方设立共管账户用于接收甲方投资资金。
2、甲方于20__年月日将首批资金y万元投入共管账户,其中411.52万元用于收购乙方在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51.44%的股权,其余1188.48万元用于收购乙方对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
3、甲方于20__年月日将第二批资金300万借给合肥w置业有限公司,用做办理本协议约定土地的契税及办证费用。4、甲方于20__年月日将第三批资金1210.66万元转给乙方,其中388.48万元用于收购乙方在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剩余的48.56%股权,其余822.18万元用于收购乙方对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债权。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拆迁。
1、由乙方负责完成本协议项下开发宗地的全部拆迁事宜。
2、原软木厂地块___亩的土地拆迁工作应在土地证办理完毕前完成。
3、a.b农宅地块___亩的土地拆迁工作应在20__年月日甲方办证费用支付后30日内拆迁完毕。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证办理1、由乙方负责完成本协议中开发地块的土地证办理事宜。
2、原软木厂地块___亩的土地证应在甲方办证费用到位后15日内办理完毕。
3、a.b农宅地块亩的土地证应在20__年2月28日甲方办证费用到位后15日内办理完毕。
第五条规划事宜。
乙方负责该宗地及___亩农宅地的一期规划先行通过并办理完规划许可证事宜,确保容积率1.9-2.0。其规划结果如绿化率、车位等应按乙方交付给甲方的'编号为合规(20__)024号《合肥市规划(单体)设计条件通知书》标准实施。
第六条二期开发事宜。
后期地产24189.8平方米作为二期规划开发。原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500万元保证金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对该土地享有优先投资开发权利,协议另行签订。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____债权债务。
乙方保证在甲方新任新辰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前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如有债务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____资料移交及变更事宜。
1、乙方应于甲方首批投入资金1600万投入共管账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肥星辰置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变更、公司章程修改、股东权益消长、工商注册变更手续。
2、在法人代表变更前,乙方应办理好企业资质、税务登记、编码等企业相关法定手续交甲方验看。
3、乙方办理完毕法人代表和股权变更后,将相关资料完整交付甲方。
4、乙方保证所有财务资料完整,如移交的财务资料不完整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违约事项。
(1)各方未能或拒绝按照本协议约定,完全履行任何义务。
(2)各方无正当理由干涉、阻碍或以其它方式妨碍对方行使本协议约定的权利。
(3)各方违反约定主张收益。
(4)各方其他违反本协议条款的作为或因其不作为所造成的违约或既定事实。
2、如发生违约事项,守约方有权立即要求终止本协议的发行并要求违约方按照守约方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双方各有违约行为,则根据责任的归属,各自承担违约责任。
3、本协议的违约金为甲方总出资3110.66万元的20%,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如违约方的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及其他方面的损害,守约方可进一步向违约方追索。
5、由于任何一方构成违约事项而引起的任何费用、损失、开支,其中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而承担的任何损失及相关的诉讼费用、律师费、会计师费、评估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
第十条本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本协议项下全部条款已经完全履行完毕。
(2)本协议经双方协议终止。
(3)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相互抵消。
(1)本协议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协议约定的目的。
(2)甲乙双方合意解除本协议。
(3)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其他。
1、除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及/或经甲乙双方书面签订补充协议或新合同确认,否则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2、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往来之电传、电报一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到对方。
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非法、无效或不可履行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纠纷解决。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即行生效。
2、在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选择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3、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同外,各方应继续发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条款。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八份,其中协议各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日期:______________
福州市市区房地产经纪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北京市场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代销甲方的玉石籽料、挂件、手镯等系列玉石、宝石产品。
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和乙方的需求分阶段分批向乙方供应相应的玉石、宝石产品。
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玉石、宝石产品附有鉴定证书、防伪标签的,乙方在销售期间不得变动和拆卸。
四、甲方向乙方供货时附相应的清单,在清单中载有名称、料质、重量、证号、价格双方清点交接清楚,此后发生毁损或调换,自负其责。
五、乙方未销售出去的玉石籽料、挂件、手镯等玉石、宝石产品悉数退还给甲方。乙方向甲方退货时,依照第四条的规定办理。
六、乙方代销甲方的玉石、宝石产品,向甲方回款的期限为两个月,即在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两个月内,或甲方第二次向乙方供货时回收第一批全额货款。
七、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五万元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若乙方超出合同约定的期限迟延支付货款超过20天,甲方有权拒绝继续供货并解除合同。
九、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区人×××民法院。
十、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市市区房地产经纪合同篇七
1、本合同是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推荐,仅限青岛网上房地产会员单位使用。
2、甲、乙双方应仔细阅读,慎重签订。
3、合同空格内由甲、乙双方商定后如实填写;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不予选择的划除。
4、签订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均应互相交验对方有效证件、证明。
5、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提交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的原件。乙方应出具保管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的原件的收件凭证。
6、代理人签订本合同时,应交验有效的委托授权书。
7、甲方要求乙方代为收取、支付定金、租金、房款、中介费、服务费等费用的,可通过青岛网上房地产指定银行划账。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件和证明,证明甲方是具有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见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和证明,证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
第三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代办的房地产经纪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对其委托的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个房地产经纪事项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六条中介费、代办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结算方法如下: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乙方在委托期间内,不能提供订约机会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内容、条件、要求的;。
4、乙方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机会,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5、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全额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最终无法履约的;。
2、甲方在委托期间,私下与他人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交;。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中途毁约,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第十条乙方对于居间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双方或一方可向相关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决:
1、向。
2、向。
第十五条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补充条款。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编号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编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住/注册地址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经纪人员。
资格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签于:青岛。
福州市市区房地产经纪合同篇八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咨询_________;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明:
1.身份证;国籍_________编号_________。
2.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3.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_________。
6.其他证明或资料_________。
甲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甲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
1.身份证;国籍_________编号_________。
2.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
3.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
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_________。
6.其他证明或资料_________。
乙方提供的上述证明和资料,证明乙方具备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共_________项;。
2.具体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甲方对其委托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应在规定范围之内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咨询服务的支付_________元。
4.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金额、支付方式和结算方法,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履行。
第五条本合同履行期间。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条乙方服务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各项服务费。甲方已预付的服务费全部退还。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则相应减少甲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毁约,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的,乙方有权按双方约定偿付服务费的标准,向甲方追索。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须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代理的;。
3.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_________。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追偿因甲方过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要求乙方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事项不明确,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不按期给付或拒付服务费的;。
_________。
第十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条各房地产经纪事项的服务,必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的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书面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事项。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自愿按本合同严格执行。一方违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中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后,需要公证的,可按本市公证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公证有关手续。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内,由乙方按规定,将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备案。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_________;。
2.向签订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上海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县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承办经纪人员(签字):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备注栏。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定的本合同(编号:_________),业已经备案。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房地产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福州市市区房地产经纪合同篇九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并遵循《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等标准,本着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内容。
(一)估价对象:
(二)估价目的:为确定估价对象的价值提供参考,而评估其房地产(房屋、土地、构筑物)的价值。
(三)价值类型:房地产公开市场价值。
(四)估价时点:年月日。
(五)报告份数:预报告份,正式报告份。
(六)作业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计天)。
二、合同时间。
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三、评估费依据、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收费标准:
1、房屋征收补偿评估按评估额的0.5%收费。
2、司法鉴定按《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管联字[20xx]1577号的规定标准收费。
3、其他项目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规定收费。
(二)计算方法:
计算多个估价标的物的收费,执行《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db22/t475—20xx)第17条“估价报告中有多个估价对象的,估价机构应以每个估价对象为评估费的计算依据。评估费应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不应随意改变计算方法或降低收费标准。”的规定。
(三)收费金额:
1、乙方预收评估费人民币(大写)元元,余额按实际评估额另行计算。
2、乙方按实际评估额计算评估费。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等规定出具估价报告。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的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价值类型、估价时点、报告份数、作业时间出具估价报告。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告中的错误进行修正,或对报告进行复估。
4、甲方或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报告有异议的,乙方要按有关规定予以口头或书面做出答复。
5、甲方要向乙方提供与估价对象相关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6、甲方要填写《估价对象法定优先受偿情况调查》。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公示估价结果,或安排房地产估价师回答相关问题。
8、甲方应当按项目需要,给乙方提供与估价对象有关的资料【】。
(1)工商执照、自然人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房屋使用权证【】。
(4)土地使用权证【】。
(5)无证房屋的用途、结构、建筑面积证明【】。
(6)构筑物所有权证明【】。
(7)房屋测绘报告【】。
(8)构筑物测绘报告【】。
(9)土地测绘报告【】。
(10)规划意见(选址)书【】。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4)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15)其他与估价对象有关的资料【】。
a、房屋、土地征收征用公告或行政许可证【】。
b、司法鉴定方面的资料【】。
c、房屋(构筑物)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d、房屋、土地抵押合同【】。
f、房地产拍卖确认书【】。
g、法院、仲裁机关的判决或裁定【】。
h、房地产交易公证书【】。
i、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j、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守涉及估价报告的内容和估价对象的商业机密。
7、甲方为乙方提供查看估价对象的实物、权益和区位状况提供方便,并配合乙方取得估价对象所在地的政府发布的有关土地和房屋价格方面的文件。
8、甲方不得干预乙方评估工作、不得要求乙方出具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的报告。
9、甲方应当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评估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乙方必须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和普适技术性原则,根据估价对象的估价目的、价值类型、估价时点、作业时间出具报告,并按约定的报告份数向甲方提供预评估报告的正式报告。
3、国家征收征用房屋补偿方面的评估,乙方必须遵照有关规定公示房屋或土地的估价结果,并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场回答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疑问。需要乙方复估的,乙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估。
4、国家机关和组织,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或异议人,对报告的格式、内容等有疑问或异议,乙方要根据疑问或异议要求,口头或书面进行回答。
5、报告需要听证的、或需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咨询或鉴定的,乙方要认真配合。
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串通,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泄漏估价报告的内容和涉及甲方的商业机密。
7、乙方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甲方或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提出任何与评估工作无关的要求。
8、乙方不得超标准收费,收费后要给甲方出具正式发票。乙方可以预收评估费,但多收部分要及时返还给付款方。
9、除项目终止外,乙方在合同时间内因甲方或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原因,没有完成评估工作,甲方应适当延长合同有效期限。
10、乙方不得将合同委托业务转托其他机构。
五、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因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没能完成工作,或发现乙方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串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房地产估价规范》及《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的行为,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或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不配合乙方的评估工作,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除不可抗力外,有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双方对赔偿责任达不成一致的,可依法主张各自的权利。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福州市市区房地产经纪合同篇十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事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件和证明,证明甲方是具有委托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见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和证明,证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项的合法当事人。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各房地产经纪事项。
第三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代办的房地产经纪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视作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条甲、乙双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对其委托的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个房地产经纪事项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房地产转让】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房地产租赁】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代办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六条中介费、代办服务费支付的时间、条件、结算方法如下:
第七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的,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乙方在委托期间内,不能提供订约机会的;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内容、条件、要求的;
4、乙方利用为甲方服务的机会,为自己牟取不当利益的;
5、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全额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中介费和代办服务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造成乙方最终无法履约的;
2、甲方在委托期间,私下与他人成交的,视作媒介合同成交;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中途毁约,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第十条乙方对于居间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的履约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双方或一方可向相关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决:
1、向【青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福州市市区房地产经纪合同篇十一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议签订合约如下:。
一、货品及金额。
伽森科技扬州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同意将下列商品,按照下列条款将产品提供于。
二、合作经营方式:甲方负责产品成本(包括运输成本),乙方负责提供市场和售货管理。
三、甲方授权乙方对二级、三级代理具有行使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四、乙方责任:在本次代销期间,乙方应随时和甲方代理人保持联系,提供详细的销售管理信息,并应定期每向甲方提供当前销售清单一份。
五、结算方式:采取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方式(即乙方三个月销售额和乙方未售出的产品退回)。乙方逾期不结算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利益分配方式:产品售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规定零售价的总额的%作为提成。
七、本次代销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乙方每次都需凭此合同到甲处提货。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本合同自签订时生效,直至结算后终止。
福州市市区房地产经纪合同篇十二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区________路(街)_________房屋(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契约附件一(略)。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_________日内交付给甲方。
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三条 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为_______用房使用。
第五条 房地产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
第六条 房地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地产,应提前_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契约,一方主张解除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________‰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第八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要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契约经双方签章并经房地产租赁管理机关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契约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契约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处)。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福州市市区房地产经纪合同篇十三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建设事宜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项目概况(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1.1项目名称:;。
1.2项目位置:;。
1.3项目用地:规划总占地亩;。
1.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委托的内容和方式。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协助;。
3.2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领导组,并确定具体项目联络人员;。
3.3审定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预算与决算及费用支出;。
3.5有权查验工程的进度、检查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和其他问题及时反馈给乙方。
3.6审批已完工程量,根据事实情况支付相应的委托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负责办理本项目用地、立项、报建、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
4.2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报审及招投标;。
4.5负责在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期完成各项公共建筑、市政设施配套;。
4.6组织工程竣工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
4.7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保证新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规定;。
4.8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安全施工、责任事故和侵权责任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建设开发进度工期。
5.1本项目开发进度为年,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建议以某项工作完成双方确认后为开始时间,完成时间根据正常施工惯例双方商讨决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双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违约责任:
6.1.1完成的事项违反合同约定的;。
6.1.2擅自解除合同的;。
6.1.3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对方利益的;。
6.1.4其他过失损害对方利益的。
6.2双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七条不可抗力。
7.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7.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工程受损或者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结束_14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费用损失明细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解决或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通知。
8.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8.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8.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72__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的,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法向当地人面法院起诉。
第十条补充与附件。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叙述主要以技术部分为主,商务部分以补充协议为主。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11.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福州市市区房地产经纪合同篇十四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加快销售回笼资金,有效发挥乙方客户渠道优势,实现甲方在售项目的销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甲方开发的项目___区(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__号,甲方同意乙方将该项目在省内外地区进行销售,并授权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统一说辞》对外接受客户的咨询、解答、客户服务及协助房屋成交等工作。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收受任何有关该项目销售的任何形式的款项,无权代表甲方与客户签订任何形式的销售合同或协议或意见书,销售工作概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关于__区的相关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相关资料,包括:总平面图、户型图、地理地位置图、楼书、海报折页等;。
(3)其他相关的政策文件等。所有提供的资料需在乙方留存的样本上加盖甲方公章确认并标注仅供乙方对外宣传使用。
2、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就该项目推广销售的业务技巧、专业知识和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与指导。在乙方执行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和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和规范。若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生与甲方任何人员或委托的代理公司串通等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3、甲方应积极配合接待乙方组织的客户参观团,设置参观流程细则,准备相关手续资料,协助乙方完成现场参观的接待。
4、甲方需及时向乙方反馈客户参观情况的信息,完成乙方带来的客户认购第一国际新区的后续购房手续。
5、甲方需对乙方组织参观团(包括自行组织前往项目参观和参加甲方在当地举办的推介活动及看房活动等)的客户名单予以确认,确认方式为:乙方带客户到达项目现场或参与甲方推介活动前,必须用微信向甲方确认客户信息(乙方提供的客户信息,甲方原则上必须在2小时内反馈)。
甲方授权人姓名:
6、乙方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指定授权人与甲方进行确认。
乙方授权人姓名:电话。
7、甲方在项目推广中所调整的相关销售计划、策略需及时告知乙方,以便进行业务上的紧密配合。甲方须及时将项目的最新销售情况告知乙方。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充分利用自身客户优势,积极将甲方的项目进行宣传、推广,及时回复客户对甲方项目的咨询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将对甲方项目感兴趣的客户组织到现场进行参观或参与甲方在当地组织活动前,需微信方式与甲方确认客户信息。
3、在推广过程中,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的许可范围。在推广、促销过程中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向客户做如实的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欺诈。在客户认购前,乙方必须与甲方确认所认购的房源没有订出或销售,经甲方书面确认,否则发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仅作为甲方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信息、促成成交的纽带,乙方不得收取购房客户任何性质款项,不得办理销售认购的任何手续,否则甲方可随时终止合约,若由此引发纠纷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乙方超越授权与客户之间所签订的任何合同、发生的任何经济纠纷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当地推销所有产生的广告宣传费用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项目推广中的权限范围:
(1)享有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项目宣传资料;。
(2)组织有意向客户参观甲方的第一国际新区;。
(3)邀约及组织有意向客户参与甲方在当地组织的项目推介类活动;。
(4)在甲方书面提供的营销策略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5)负责对甲方项目的信息传播,协助甲方做好客户服务跟踪工作。
7、客户界定标准:
(2)推介客户之前在甲方有来访、来电等记录,一个月内有效,仍属于甲方客户;超出该时效期的,乙方若推荐成功,业绩算乙方。
8、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勾结作假、不得交易客户。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与客户勾结作假、不得向客户承诺甲方优惠以外的优惠。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售楼处门口一公里之内的范围内宣传及招揽客户等。
四、乙方佣金结算依据(乙方主张佣金,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乙方介绍的意向客户需满足合同第三条第7款中的规定。
2、乙方介绍的意向客户必须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3、若乙方人员未能在客户到访前以微信或短信等形式与甲方授权确认人确认就带客户到访现场的,视为无效客户,甲方不予计提乙方佣金。
4、乙方登记客户30日内成交有效,如登记客户30日内未成交,该客户无效。未经乙方维护及重新登记确认,若该客户经其他分销商介绍或自行至甲方案场成交,不视为乙方业绩,甲方不予计提乙方佣金。
五、佣金支付办法。
1、销售佣金标准:
协议期内成交,1)甲方按照每套房屋成交价格的2%支付佣金。
本协议项下的佣金全部为税前佣金,乙方应当自行承担全部税费。
双方同意,在客户缴纳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甲方在48小时内支付佣金。但是乙方应当提供发票,在非工作日时间上述支付行为顺延。
2、如乙方介绍成交的客户退房,不予计提乙方佣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应结算佣金额中扣还。已结算佣金的,乙方应在客户退房之日起三日内将已提取的相应佣金退还甲方,逾期未退还,则乙方每日按应退还佣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按照第七条第2款执行。
3、如购房客户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未能按甲方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购房定金。如果甲方没收购房定金的,甲方需要按照定金的百分之三支付佣金。
4、乙方申请支付本协议项下佣金、经纪人奖励等任何款项,均应当先行出具符合税务局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如乙方不能提供约定发票,甲方有权拒付并顺延付款期限。如遇双休日、节假日,则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时间相应顺延。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__20___年__月_日止。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有权无责任解除本协议,协议自解除之日起失效。已完成的成交额仍按照双方约定标准计付佣金。
七、违约责任。
1、在合作过程中,若出现乙方违反协议约定、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形,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协议,并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甲方可根据销售的实际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且将已经产生的佣金与乙方进行结算。
3、若乙方擅自收取客户任何款项的,乙方应无条件退回所收款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费用解决一切纠纷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不予支付相应的服务佣金,乙方除应自行承担由此引发之一切后果和责任并应退还已收取的所有销售代理佣金总额之外,还应按所收取的所有销售代理佣金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引致之甲方一切损失。
4、若乙方不实宣传、向客户作虚假承诺的,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双方已确认成交量的佣金的,按每日应得佣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价格表等情况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不得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用途。若乙方违反本条款,每发生一次,乙方须按照合同期内佣金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7、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合同第三条第8款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总佣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
8、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或因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产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福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福州市市区房地产经纪合同篇十五
甲方(当户):
乙方(典当行):
甲乙双方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之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愿意以房地产(当物)抵押出当,乙方接受并提供相应的当金。星当票的格式限制,为明确典当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典当双方的合同权益,特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执行。
第一条当物、当金及用途。
1、甲方愿意以其合法拥有并有处分权的房产及所属土地使用权作为当物乙方抵押出当。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即对本次房地产抵押办理抵押登记。
2、甲方所提供的抵押担保房地产(当物):
抵押物的效力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附加物、孳息及代位物,如无特殊说明,本合同所称“房屋”或“当物”均包括上述所有内容。
3、经双方协商上述房屋的当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典当期限。
1、本合同典当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考虑双方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时间因素,起止日期以乙方支付当金之日,在双方签署的当票上约定确认。
2、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5日内,甲方不能赎当,可按本合同第六条第二小项执行。
第三条典当综合费率、利率和息费计算。
1、按《典当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典当当月月综合率不得超过2.7%,本合同项下当金的月综合率确定为当金金额2.7%,综合费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当金时即应交付。
2、本合同项下当金的月利率为3‰.
3、为方便息、费计算,按银行通常的划算方式,日综合费率=月综合费/30,日利率=月利率/30。
4、本合同项下典当逾期的综合费,按典当管理办法规定上限按日计算,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逾期贷款罚息水平给予罚息。
5、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6、经双方协商,甲方提前赎当的,按合同约定的综合费率、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综合费和利息,多收的综合费即时返还。
第四条典当当金支付。
甲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手续,双方签章后,乙方应支付当金。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甲乙抵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当金本息、综合费,逾期的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抵押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当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赎当、续当和绝当。
1、甲方按期偿还当金本息,支付完所有相应费用,全部履行合同各项条款,本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应即时办理赎回手续,交还甲方提供的有效证明和权利凭证,协助甲方办理登记注销事宜。
2、本合同典当当期届满,甲方不能赎当,应当典当期间或典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续当申请,经乙方同意续当后,甲方应当结清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典当期限内和当期综合费后方可办理续当。双方另行签署《续当凭证》,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满日算起,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间继续有效。
3、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甲方赎当的,除应向乙方交付当期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率外,还应按当金的1.5%补交当金逾期利息和有关费用。典当期限届满后逾期5日不赎当,有不办赎当手续的,视为甲方自愿放弃回赎权,即为绝当。
第七条绝当物的处理。
甲方应自绝当之日(即典当期限届满之日起第6日)起10日内将绝当房屋交给乙方处理,若届时不移交,乙方将向甲方发出定期移交的书面通知。期限届满未能移交的,乙方有权申请公证处对绝当房屋届时的状况作证据保全,并依法对绝当房屋进行清场并委托有关拍卖机构公开拍卖,拍卖所得款优先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逾期的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剩余部分款项返还甲方。拍卖所得不足清偿上述项目的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有关拍卖手续甲方在此同意均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绝当物在本合同第一条中当金不足3万元的,乙方可以自行变卖或折价处理,损益自负。
第八条甲方保证与承若。
1、甲方是合法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房地产的完全、有效地、合法的所有者或有权处分者,本合同项下典当的房地产不存在所有权或处分权方面的争议。
3、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已对本合同项下典当房地产的瑕疵作了充分合理书面说明,且已经乙方认可并书面签收。
4、本合同项下的典当房地产未发生被查封、扣押、监督和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等情况,并未被公示列为征用、拆迁范围。
5、本合同项下的典当房地产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甲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乙方,且已经乙方认可并书面签收。
第九条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是经有权部门批准,依照《典当管理办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典当经营的合法企业,能够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保证在双方办妥相关手续、签发当票后,按双方约定向甲方支付当金。
3、在甲方按期偿还当金本息,全部履行合同所有条款后,乙方应将所有房地产抵押他项权归还甲方,注销抵押登记。
第十条抵押物和抵押权属凭证的占管。
抵押权存续期间,若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5日内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所认可的其他担保。因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设定新增担保支出的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他项权证有乙方占管,乙方应妥善保管好抵押物他项权证。
第十一条抵押物的保险。
抵押物存续期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金额、保险范围办理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不短于债务履行期限加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看,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综合费和利息。保修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中断或撤销保险。保险单正本由乙方保管,且保险单应当注明乙方为抵押保险的第一收益人,乙方有权直接以保险赔偿金受偿或提前受偿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
第十二条第三人损害赔偿。
若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对上述损害赔偿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1、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务;。
2、经乙方书面同意,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若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清偿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的,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三条双方特别约定。
第十四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
在争议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未争议的条款。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的签字即可)之日起有效。若抵押房产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本合同签约前,签署有效地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存档一份,需要公证的公证处存档一份,法律效力相同。
第十七条涉及本合同所有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地址和联系电话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的确认后,变更事项方才生效。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通知无法送达对方的,有负有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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