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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出版协议篇一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于二〇〇五年九月三十日发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
期刊由依法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
本规定所称期刊又称杂志,是指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者年、季、月顺序编号,按照一定周期出版的成册连续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期刊出版单位,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的期刊社。法人出版期刊不设立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期刊编辑部视为期刊出版单位。
第三条期刊出版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条期刊发行分公开发行和内部发行。
内部发行的期刊只能在境内按指定范围发行,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陈列。
第五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国期刊出版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建立健全期刊出版质量评估制度、期刊年度核验制度以及期刊出版退出机制等监督管理制度。
地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期刊出版单位负责期刊的编辑、出版等期刊出版活动。
期刊出版单位合法的出版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阻止、破坏期刊的出版。
第七条新闻出版总署对为我国期刊业繁荣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期刊出版单位及个人实施奖励。
第八条期刊出版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期刊创办和期刊出版单位设立
第九条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
(二)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三)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四)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
(五)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七)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前款所列条件外,还须符合国家对期刊及期刊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
第十条中央在京单位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其他单位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第十一条两个以上主办单位合办期刊,须确定一个主要主办单位,并由主要主办单位提出申请。
期刊的主要主办单位应为其主管单位的隶属单位。期刊出版单位和主要主办单位须在同一行政区域。
第十二条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期刊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期刊出版申请表》;
(二)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编辑出版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办刊资金来源、数额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期刊出版单位的章程;
(七)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八)期刊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十三条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收到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的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直接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期刊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四)期刊出版单位持《期刊出版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期刊出版登记表》由期刊出版单位、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第十五条期刊主办单位自收到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文件之日起60日内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批准文件自行失效,登记机关不再受理登记,期刊主办单位须把有关批准文件缴回新闻出版总署。
期刊出版单位自登记之日起满90日未出版期刊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并由原登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发生前款所列情形的,期刊出版单位可以向原登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延期。
第十六条期刊社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经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期刊编辑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主办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期刊出版单位变更名称、合并或者分立、改变资本结构,出版新的期刊,依照本规定第十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期刊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主管单位、登记地、业务范围、刊期的,依照本规定第十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期刊变更刊期,新闻出版总署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本规定所称期刊业务范围包括办刊宗旨、文种。
第十九条期刊出版单位变更期刊开本、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同一登记地内变更地址,经其主办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期刊出版单位在15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期刊休刊,期刊出版单位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并说明休刊理由和期限。
期刊休刊时间不得超过1年。休刊超过1年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期刊出版单位终止期刊出版活动的,经主管单位同意后,由其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第二十二条期刊注销登记,以同一名称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须与期刊同时注销,并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的期刊和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再以该名称从事出版、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中央期刊出版单位组建期刊集团,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地方期刊出版单位组建期刊集团,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其他
第三章期刊的出版
第二十四条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二十六条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期刊出版单位更正或者答辩,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在其最近出版的一期期刊上予以发表;拒绝发表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损害公共利益的,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以责令该期刊出版单位更正。
第二十七条期刊刊载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重大选题的内容,须按照重大选题备案管理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八条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得转载、摘编内部发行出版物的内容。
期刊转载、摘编互联网上的内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内容进行核实,并在刊发的明显位置标明下载文件网址、下载日期等。
第二十九条期刊出版单位与境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期刊出版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期刊使用语言文字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期刊须在封底或版权页上刊载以下版本记录: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印刷单位、发行单位、出版日期、总编辑(主编)姓名、发行范围、定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广告经营许可证号等。
领取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期刊须同时刊印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第三十二条期刊须在封面的明显位置刊载期刊名称和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不得以总期号代替年、月、期号。
期刊封面其他文字标识不得明显于刊名。
期刊的外文刊名须是中文刊名的直译。外文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中文刊名;少数民族文种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汉语刊名。
第三十三条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得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
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须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期刊可以在正常刊期之外出版增刊。每种期刊每年可以出版两期增刊。
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增刊,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拟出增刊的文章编目、印数、定价、出版时间、印刷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批准的,发给一次性增刊许可证。
增刊内容必须符合正刊的业务范围,开本和发行范围必须与正刊一致;增刊除刊印本规定第三十一条所列版本纪录外,还须刊印增刊许可证编号,并在封面刊印正刊名称和注明“增刊”。
第三十五条期刊合订本须按原期刊出版顺序装订,不得对期刊内容另行编排,并在其封面明显位置标明期刊名称及“合订本”字样。
期刊因内容违法被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该期期刊的相关篇目不得收入合订本。
被注销登记的期刊,不得制作合订本。
第三十六条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出卖、出租、转让本单位名称及所出版期刊的刊号、名称、版面,不得转借、转让、出租和出卖《期刊出版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期刊出版单位利用其期刊开展广告业务,必须遵守广告法律规定,发布广告须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不得刊登有害的、虚假的等违法广告。
期刊的广告经营者限于在合法授权范围内开展广告经营、代理业务,不得参与期刊的采访、编辑等出版活动。
第三十八条期刊采编业务与经营业务必须严格分开。
禁止以采编报道相威胁,以要求被报道对象做广告、提供赞助、加入理事会等损害被报道对象利益的行为牟取不正当利益。
期刊不得刊登任何形式的有偿新闻。
第三十九条期刊出版单位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必须持有新闻出版总署统一核发的新闻记者证,并遵守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期刊出版单位在登记地以外的地区设立记者站,参照新闻出版总署《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审批、管理。其他期刊出版单位一律不得设立记者站。
期刊出版单位是否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由新闻出版总署认定。
第四十一条期刊出版单位不得以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权力摊派发行期刊。
第四十二条期刊出版单位须遵守国家统计法规,依法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资料。
期刊出版单位应配合国家认定的出版物发行数据调查机构进行期刊发行量数据调查,提供真实的期刊发行数据。
第四十三条期刊出版单位须在每期期刊出版30日内,分别向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图书馆以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缴送样刊3本。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期刊和期刊出版单位的登记、年度核验、质量评估、行政处罚等工作,对本行政区域的期刊出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其他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期刊出版单位及其期刊出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期刊出版管理实施期刊出版事后审读制度、期刊出版质量评估制度、期刊年度核验制度和期刊出版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将从事期刊出版活动的情况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第四十六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期刊审读工作。地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的期刊进行审读。下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定期向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审读报告。
主管单位须对其主管的期刊进行审读,定期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审读报告。
期刊出版单位应建立期刊阅评制度,定期写出阅评报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随时调阅、检查期刊出版单位的阅评报告。
第四十七条新闻出版总署制定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标准体系,对期刊出版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经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期刊出版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不能维持正常出版活动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期刊实施年度核验。年度核验内容包括期刊出版单位及其所出版期刊登记项目、出版质量、遵纪守法情况等。
第四十九条年度核验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完成期刊年度核验工作30日内向新闻出版总署提交期刊年度核验工作报告。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年度核验:
(一)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
(二)经审核发现有违法情况应予处罚的;
(三)主管单位、主办单位未履行管理责任,导致期刊出版管理混乱的;
(四)存在其他违法嫌疑需要进一步核查的.。
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确定,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缓验期满,按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重新办理年度核验。
第五十一条期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年度核验:
(一)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
(二)期刊出版质量长期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三)经营恶化已经资不抵债的;
(四)已经不具备本规定第九条规定条件的。
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期刊出版单位自第二年起停止出版该期刊。
第五十二条《期刊出版许可证》加盖年度核验章后方可继续使用。有关部门在办理期刊出版、印刷、发行等手续时,对未加盖年度核验章的《期刊出版许可证》不予采用。
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期刊出版单位,经催告仍未参加年度核验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第五十三条年度核验结果,核验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四条期刊出版从业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新闻出版职业资格条件。
第五十五条期刊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编辑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期刊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编辑须参加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
期刊出版单位的新任社长、总编辑须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可以采取下列行政措施:
(一)下达警示通知书;
(二)通报批评;
(三)责令公开检讨;
(四)责令改正;
(五)责令停止印制、发行期刊;
(六)责令收回期刊;
(七)责成主办单位、主管单位监督期刊出版单位整改。
警示通知书由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统一格式,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下达给违法的期刊出版单位,并抄送违法期刊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单位。
本条所列行政措施可以并用。
第五十七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期刊出版单位,或者擅自从事期刊出版业务,假冒期刊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期刊名称出版期刊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处罚。
期刊出版单位擅自出版增刊、擅自与境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的,按前款处罚。
第五十八条出版含有《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载内容期刊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处罚。
第五十九条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处罚。
期刊出版单位允许或者默认广告经营者参与期刊采访、编辑等出版活动的,按前款处罚。
第六十条期刊出版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处罚:
(三)期刊出版单位未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备案的;
(四)期刊出版单位未依照本规定缴送样刊的。
第六十一条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依照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处罚。
第六十二条期刊出版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二)期刊休刊未按本规定第二十条报送备案的;
(四)公开发行的期刊转载、摘编内部发行出版物内容的;
(五)期刊转载、摘编互联网上的内容,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
(六)未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一条刊载期刊版本记录的;
(七)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二条关于期刊封面标识的规定的;
(八)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一号多刊”的;
(九)出版增刊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
(十)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五条制作期刊合订本的;
(十一)刊登有偿新闻或者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八条其他规定的;
(十二)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一条,以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权力摊派发行的。
第六十三条期刊出版单位新闻采编人员违反新闻记者证的有关规定,依照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四条期刊出版单位违反记者站的有关规定,依照新闻出版总署《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五条对期刊出版单位做出行政处罚,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告知其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可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对期刊出版单位做出行政处罚,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以建议其主办单位或者主管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或者调离岗位。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规定施行后,新闻出版署《期刊管理暂行规定》和《〈期刊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此前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期刊出版活动的其他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六十七条本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期刊也叫连续出版物。是连续出版的杂志。
国内的期刊,通常要有国内的连续出版统一刊号,也叫做cn刊号。
国际的期刊,通常要有国际的连续出版标准刊号,也叫做issn刊号。
一般国内的期刊,同时具有cn刊号和issn刊号。
而平时见到的一些书籍不是期刊,他们不是连续出版物。它们也只有isbn刊号,即书刊号。
一些出版社将获得isbn的书籍,通过编序类似上中下册等方式,达到连续出版的目的的,是属于非法行为。
期刊的出版行为,在国内通常是由单位为主体的。书刊则可以是个人。
所以,期刊一定有主管单位,主办单位。
而书籍只有出版社。
期刊出版协议篇二
____社(以下简称甲方)同____邮电(政)局(以下简称乙方)商定从__年__季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国内(省内)负责____(杂志名称)的发行工作。为共同做好出版、发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和“出版日期、期号对照表”外,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
第一条?杂志委托乙方发行后,该杂志名称、篇幅、刊期、定价、发行范围、发行办法等出版情况,按年固定,中途不变(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况需从下半年起变动,甲方应向乙方付变动手续费:发行全国的____元,发行本省(市)的____元。甲方每年于____月底前将下年度出版发行情况填写“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送交乙方。
第二条?交刊时间和方式。
1.交刊时间和地点:杂志__月__日出版,__天内分__次均衡地送到__验收,按时交清,不留尾数。脱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当期刊物内刊登启事或夹条公告读者,并向乙方结付脱期部分定价总款额__%的延误损失补偿费。由于严重脱期出版,给乙方零售造成滞销损失,甲方应承担实际损失份数的定价款偿付乙方。
2.捆扎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发部门样本__份。
4.杂志印刷不清、破损、劣装、脱页,甲方应负责调换,乙方另收发刊费,无刊调换的,由甲方按全价经乙方向订户退款。
5.损耗率:甲方应按当期印数无偿加发万分之__(起码十份)供乙方补充发运损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内份数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备补,或按短缺数折合成价款,由乙方在结算时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为止。
第三条?甲方应在每期杂志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内容。
1.出版日期、期号;
2.季度订阅价、本期零售价;
3.邮发杂志代号;
4.公开发行或限国内发行;
5.出版_____登记证号码;
6.总发行处__邮电(政)局,订购处各地邮电局(所)。
第四条?杂志临时增刊,甲方必须在出版前三个月附增刊审批手续或影印件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计付劳务费。杂志临时合刊必须合价,并于出版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五条?杂志交乙方发行后,甲方除同乙方协商并经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发行系统。除在甲方自己经营的门市部零售外,不自办或委托其它单位、个人办理发行业务。但对外地读者错过乙方收订期和在邮发范围以外的地区,甲方可自办发行。
二、乙方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最迟于杂志出版前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订货数量。
第八条?及时发运杂志(应于每期杂志收齐三日内发完)。如因乙方责任延误发运__日以上,乙方按延误未发份数定价款额的__%偿付甲方延误损失费。
第九条?乙方应准时结付杂志款(于每期杂志送齐后三日内向甲方结清)。
第十条?杂志在运递过程中,如发生被污损、雨湿、订户收不到所订杂志等情况,乙方负赔偿责任。
三、其它。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发行费率在本埠订阅的为杂志定价的__%,本埠零售为定价的__%;外埠发行的为定价的__%,并在结付帐款时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条?因刊价中途变动而提高定价时,对乙方已收部分,涨价差额由甲方负担,向甲方结算时一次坐扣,嗣后一律按新价向甲方结算。停刊、减价退款,乙方按退款总额__%计收手续费。
第十三条?杂志送交乙方后,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时,应向乙方提出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则如下办理:
1.对尚在出版地待发的杂志立即停发,由甲方负责处理。
2.对已发运的杂志,因通知各地邮局停送、停售而使用的电话、电报费由甲方负担,停送、停售的杂志由乙方负责处理。
3.对已经投送订户和已出售的杂志,乙方一律不负责收回。
4.对撤回停送、停售的杂志,甲方如重印补发,乙方另收一次发行费;不能重印补发的,甲方应刊登启事公告读者,乙方不再向订户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杂志发行数量和分布地区时,乙方应如实提供。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每年审订一次,如双方无异议,原合同内容继续有效,但要履行续签手续(可在原合同上续签,也可填写新合同文本)。一方不执行合同规定,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三个月前提出废止合同,所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共签__份,除订立合同双方各存一份外,分别送各自上级领导机关备案。
____社(盖章)。
负责人____(盖章)。
__年__月__日?____邮电(政)局(盖章)。
负责人____(盖章)。
__年__月__日。
期刊出版协议篇三
_________社(以下简称甲方)同_________邮电(政)局(以下简称乙方)商定从_________年_________季_______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国内(省内)负责_________(杂志名称)的发行工作。为共同做好出版、发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和“出版日期、期号对照表”外,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
第一条杂志委托乙方发行后,该杂志名称、篇幅、刊期、定价、发行范围、发行办法等出版情况,按年固定,中途不变(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况需从下半年起变动,甲方应向乙方付变动手续费:发行全国的_________元,发行本省(市)的_________元。甲方每年于_________月底前将下年度出版发行情况填写“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送交乙方。
第二条交刊时间和方式。
1.交刊时间和地点:杂志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版,_________天内分_________次均衡地送到_________验收,按时交清,不留尾数。脱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当期刊物内刊登启事或夹条公告读者,并向乙方结付脱期部分定价总款额_________%的延误损失补偿费。由于严重脱期出版,给乙方零售造成滞销损失,甲方应承担实际损失份数的定价款偿付乙方。
2.捆扎规格:_______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发部门样本_________份。
4.杂志印刷不清、破损、劣装、脱页,甲方应负责调换,乙方另收发刊费,无刊调换的,由甲方按全价经乙方向订户退款。
5.损耗率:甲方应按当期印数无偿加发万分之_________(起码十份)供乙方补充发运损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内份数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备补,或按短缺数折合成价款,由乙方在结算时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为止。
第三条甲方应在每期杂志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内容。
1.出版日期、期号;
2.季度订阅价、本期零售价;。
4.公开发行或限国内发行;。
5.出版行政机关登记证号码;。
6.总发行处_________邮电(政)局,订购处各地邮电局(所)。
第四条杂志临时增刊,甲方必须在出版前三个月附增刊审批手续或影印件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计付劳务费。杂志临时合刊必须合价,并于出版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五条杂志交乙方发行后,甲方除同乙方协商并经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发行系统。除在甲方自己经营的门市部零售外,不自办或委托其它单位、个人办理发行业务。但对外地读者错过乙方收订期和在邮发范围以外的地区,甲方可自办发行。
二、乙方的责任。
第六条乙方负责杂志的综合性宣传并应积极做好收订和零售工作。对甲方印刷的宣传材料,乙方免费分发、张贴。
第七条乙方最迟于杂志出版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订货数量。
第八条及时发运杂志(应于每期杂志收齐三日内发完)。如因乙方责任延误发运_________日以上,乙方按延误未发份数定价款额的_________%偿付甲方延误损失费。
第九条乙方应准时结付杂志款(于每期杂志送齐后三日内向甲方结清)。
第十条杂志在运递过程中,如发生被污损、雨湿、订户收不到所订杂志等情况,乙方负赔偿责任。
三、其它。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发行费率在本埠订阅的为杂志定价的_________%,本埠零售为定价的_________%;外埠发行的为定价的_________%,并在结付帐款时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条因刊价中途变动而提高定价时,对乙方已收部分,涨价差额由甲方负担,向甲方结算时一次坐扣,嗣后一律按新价向甲方结算。停刊、减价退款,乙方按退款总额_________%计收手续费。
第十三条杂志送交乙方后,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时,应向乙方提出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则如下办理:
1.对尚在出版地待发的杂志立即停发,由甲方负责处理。
2.对已发运的杂志,因通知各地邮局停送、停售而使用的电话、电报费由甲方负担,停送、停售的杂志由乙方负责处理。
3.对已经投送订户和已出售的杂志,乙方一律不负责收回。
4.对撤回停送、停售的杂志,甲方如重印补发,乙方另收一次发行费;不能重印补发的,甲方应刊登启事公告读者,乙方不再向订户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杂志发行数量和分布地区时,乙方应如实提供。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每年审订一次,如双方无异议,原合同内容继续有效,但要履行续签手续(可在原合同上续签,也可填写新合同文本)。一方不执行合同规定,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三个月前提出废止合同,所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共签_________份,除订立合同双方各存一份外,分别送各自上级领导机关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期刊出版协议篇四
乙方:________。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
(1)书名:________。
〔原书名〕:________。
〔原出版单位、年度及版次〕:________。
(2)作者(或原作者、译者):________。
(3)估计字数:________。
(4)发行方式:________。
(5)预计出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甲方保证:
(1)从该书的选题、组稿、审稿、编辑加工,到印刷和校对的全部工作质量。均应达到乙方出版物的水平。
(2)由甲方按文化部《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和《书籍稿酬试行规定》;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印数稿酬和样书,并执行其他有关规定。
(3)本书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没有剽窃、侵犯他人版权,也不得一搞两投;否则由著者(或译者)和甲方对后果负责,并赔偿给出版社造成的经济损失。
(4)该书由甲方独立经营、按章纳税、自负盈亏。在该书出版后三个月内,按码洋%向乙方交纳管理费;重印时按%交纳管理费。首次出版的管理费最低限额为元。
(5)根据文化部对协作出版规定,甲方在书籍开印前应将本次印数及时通知乙方。
(6)该书如通过新华书店公开发行,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有关事宜。该书的'出版营业税由甲方承担(出版营业税=码洋____70%____1。5%),如委托乙方代交,应在出书后三个月内交付乙方。
如由甲方自办发行,应有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纳税(营业税=码洋____3%),税款可在三个月内委托乙方代交,或直接向当地税务局缴纳。
(7)该书出书后,甲方应向乙方赠送第一次印刷的样书50本;重印时减半。
三、乙方保证:
(1)根据文化部通知要求,乙方应对协作出版的图书全面负责,“不经出版社终审签字,不得发稿”。为此,除按工作程序切实将该书纳入乙方的出版计划管理外,还要作好选题审批、书稿及装帧设计稿发稿质量的审查和付印前对校样的审查(包括版权页)这三个环节的把关工作。乙方指定同志为该书的联系编辑。
(2)按文化部对协作出版通知的规定,本书的专有出版权归乙方所有,为期10年。本书的纸型应由乙方负责管理。通过本协议甲方取得以出版社名义对本书的出版、印刷、发行的权利。
(3)乙方允许甲方在该书上使用出版社社名出版,甲方应按乙方的规定格式在书上排印版权页本书统一书号为“”。
(4)甲方在编辑加工、装帧设计(包括封面、版式和插图描贴)和校对等环节要求支援时,乙方应优先提供服务,按质按时完成。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甲方应按出版局有关规定标准向有关同志直接付酬。
(5)甲方同意乙方的发行室协助对该书的销售。有关经销数量,发行折扣、现金支付办法等事宜,由发行室与甲方另订销售合同。
四、本书的定价,应按文化部出版局规定的标准,在每印张不超过元(封面另加)。由甲方提出,乙方核定。
五、任何一方因故中途撤消协作出版,或违犯议定书中有关条款,双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议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代表:________(签名、盖公章)。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签名、盖公章)。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刊出版协议篇五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著作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就_________一书的出版,版权买卖或发行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作品名称(暂定名):_________。
署名方式: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该书在中国(大陆、港澳台)、海外以图书形式出版中文(简体、繁体)、外文文本的出版发行事宜;委托期限暂定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任何一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通知对方,并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商定延长日期。
第三条?著作权保证。
第四条?作品内容。
乙方保证该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1._____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4.__________,侵害_____风俗习惯,破坏_____的;
5.泄露国家秘密的;
6.宣扬淫秽,_____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五条?修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将本作品的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本合同。
甲方:__乙方:__。
委托代理人(甲):__委托代理人(乙):__。
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期刊出版协议篇六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_____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赞助内容及方式。
甲方将在____月份发行出版刊物《助学视界》_____份,乙方为甲方提供活动经费人民币_____元整,甲方为乙方在本期刊物相应位置为乙方进行宣传。
二、宣传资料。
甲乙双方在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管在一定时间内为甲理政策下,乙方方提供相应的宣传资料及商议达成的特殊资料。如需刊登招聘信息,乙方须向甲方说明招聘条件、待遇及工作时间等相应事项。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资料后,须立刻对资料进行相应处理,待处理后资料经甲乙双方都同意,即在。
合同。
达成相应刊物刊登宣传。
三、宣传时间。
甲方的本期刊物发行时间为一期,即相应月份,本次合同时限为_______。
四、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五、条款的完整性。
意向书。
与建议。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六、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七、标题和内容。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八、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期刊出版协议篇七
地址:_____。
作品名称:_____。
作者姓名:_____。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作品之_____版本的权利。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所述的权利,并保证上述权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权,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对上述作品作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记和评论等内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书面意见),并经甲方或作者审定。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任选其一):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条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月内,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_月内出版该作品之_____版,并于出版后的_____月内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再版时,应在再版后_____月内向甲方付清版权使用费。版权使用费以_____结算。
第六条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双方因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双方同意的_____进行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合同签字(或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本合同以中文写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日期为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签字):_____乙方(签字):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
期刊出版协议篇八
经友好协商,自年月日起,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在全国统一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期刊基本情况。
一、期刊名称:_____________,
二、国内统一刊号:________,
三、邮发代号:_____________,
四、出版许可证编号:________,
五、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
六、主办单位:_____________。
七、本刊的出版情况以甲方提供的按照期刊登记表所载内容为准(附件1)。
八、甲方确保本刊符合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并且不存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九、甲方应在本刊的封面或者版权页标明“中国xx公司报刊发行局总发行”字样。
第二条:发行范围。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发行本刊。
二、甲乙双方根据本刊发行量协商确定本刊分印点及各分印点供货范围。
第三条:发行方式。
一、甲方委托乙方以订阅、零售方式办理本刊的发行业务。
二、零售方式包括自营零售和批发销售两种形式。
第四条:发行费用。
一、发行费:本埠订阅为本刊定价的_____%,零售为本刊零售价的_____%;外埠订阅为本刊定价的_____%,零售为本刊零售价的_____%(其中包销部分发行费率为_____%,代销部分发行费率为%),发行费在结付账款时由乙方坐扣。
二、增刊、增页发行费:本刊的版式为_____开页。期刊增刊、增页时,装订成册的一律按正刊发行费率计收。单页或未装订成册的单张对开的每张_____元,大于或小于对开的按对开比例计算,但每张不少于_____元。
三、发行起点费:如本刊发行份数未达到1万本,乙方按1万本收取期刊发行起点费,但发行起点费最多不超过结算期内实际发行本数全部定价款额的80%。
四、变动手续费:本刊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动的,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通知乙方,乙方每次收取_____元;如通知变动时间晚于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乙方每次收取3500元。
五、退款手续费:停刊、休刊、减价退款时,甲方按退款总额15%向乙方支付退款手续费。
六、其他费用收取:
第五条:期刊要数。
一、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应当在期刊出版日前个工作日将期刊要数以(邮寄、电话、传真)方式通知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单位。截止日前甲方未收到乙方要数通知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催要。
甲方要数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要数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约定的要数方式和指定的要数工作人员以本合同附表的形式载明(附件2)。
第六条:期刊交付。
一、乙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期刊封装规格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规格交付期刊。交刊时间、地点、封装规格见附表(附件3)。
三、甲方需要提前交付期刊的,需要取得乙方或乙方指定的收刊人的同意,并预约交刊时间。
四、甲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刊在全国地市级市场上同日上市。
第七条: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交齐本刊后,乙方统一向甲方支付期刊款。
二、甲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为: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指定其他单位作为收款人的,应当向乙方出具正式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填列委托收款人基本情况表(附件4)。
四、乙方于每月日前向甲方结算本月的订阅部分期刊款,每月_____日之前付清(上、上上)月的零售包销部分刊款,发货后第三个月10日之前结清零售代销部分刊款。如因甲方原因致使未能正常到刊的,乙方向后顺延一个月向甲方支付刊款款。
五、乙方按照合同规定扣除相关费用的,需向甲方提供扣款明细及计算办法。
第八条:损耗及短缺补偿。
一、甲方按乙方通知数量的一定比例无偿加发本刊,供乙方补偿发运损耗之用,具体数量由甲方与乙方各发报刊局协商确定。
二、甲、乙双方定期对甲方交付的期刊数量进行抽查,整捆份数不足的,参照抽查短缺率,由甲方多印相应份数交乙方备补使用(多出部分不冲抵);无刊可补的,按短缺率计算出期刊短缺份数,按照定价折合成款额,由乙方在结算时坐扣,用于向订户退款。
一、本刊的出版情况应当按年固定。甲方确有需要年中变更期刊出版情况的,须提供合法有效手续,在要数前10个工作日向乙方通知变动,并支付变动手续费。
二、本刊的开版、页码、是否直封、捆数、要数截止时间如有变化,由甲方直接通知各发报刊局。
三、甲方合刊要合价,不合价的要退款。对在正式合刊变动前已订合刊号中任一期的订户,乙方均发给合刊号,产生的差价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年中变价的,乙方按新价与甲方结算,对已按照旧价向读者收订部分,涨价差额由甲方承担。
五、遇有停刊、休刊、合刊,甲方应提前以有效方式声明公告读者。并将休刊后的期号安排通知乙方。
六、甲方要求跨年度收订的,须明确新年度期刊定价以及合休刊情况。如果产生价格变化,乙方按新价与甲方结算,对已按照旧价向收订部分,涨价差额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夹带及赠品。
一、甲方在交付乙方投递的期刊中携带有赠品随刊发行的,须符合乙方的管理规定。
二、乙方对夹带及赠品收取费用的,应告知甲方费用计收办法及计算标准。
三、期刊收订期间,甲方为扩大期刊的收订向读者提供的赠品,乙方负责发放。
第十一条:零售代销退货。
一、甲方按照上月实际销售量的%向乙方提供代销量。乙方应在要数通知单中标明代销册数或者代销比率。
二、代销部分的代销期为天。代销期结束后,滞销部分乙方按照约定向甲方退货。如有特殊需求时,退货周期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甲方选择下列第种方式提取退刊。
a、不要退刊;。
b、自取退刊;。
c、委托乙方指定物流商退货;。
d、退整刊。
e、退版权页。
f、其他。
如有与各省(区、市)公司有具体约定,按约定执行。
四、甲方逾期不取,视同甲方自动放弃对退刊的所有权和处理权,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退货,视同销售。
六、甲方杂志通过外埠邮局随邮路发货的或书面申请随邮路退货的,乙方应以邮路的方式将退货退至相关发刊邮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月提供本刊在发行范围内各省(区、市)的发行份数。如有特别需求,由甲乙双方协商数据服务的内容及费用。
二、甲方商乙方同意后,可以使用乙方信息发布平台的基本服务功能,及时了解本刊的基本发行信息,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三、在委托乙方发行本刊期间,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另辟发行渠道,也不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办理本刊的发行工作。
四、甲方应在每期期刊封底或封面的显著位置刊印邮发代号、期号和本期定价或零售价。
五、甲方应保证印刷厂不私自加印本刊流向社会或发生其他冲击邮发市场的行为,保证期刊按统一时间、统一定价上市。
六、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格式及时提供本刊的封面、电子样刊等电子信息,以便乙方顺利开展本刊的宣传和网上订阅业务。
七、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继续交邮发行的,应在月日前递交“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和“出版日期、期号对照表”。
八、甲方如果提前出版本刊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确保将本刊列入全国重点发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本刊发展。
二、乙方积极做好本刊的宣传、收订、分发、邮运、投递和零售。订阅投递和零售上市时间由双方以合同附件的形式具体约定。
三、甲方按合同附件约定时间交齐本刊,乙方如数收齐本刊后,应在本埠城区24小时内投递。同时乙方应在收齐本刊后赶发当日有效车次发往外埠地区。
四、乙方在要数前随时受理读者订阅期刊的需求,对赶不上整订要数日期的,可选择来得及要数的一期起订阅。
五、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发行个性化宣传。如按甲方要求为甲方发放相关宣传品,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六、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种营销策划和专项市场的开发,扩大本刊的影响力,促进发行量增长。
七、乙方协助甲方积极做好大客户的开发与维护工作。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解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本年度订销期刊流转额40%计算。
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第3款的约定,应按违约期内本刊全部邮发流转额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规格交付期刊或在乙方要数后变动本刊出版情况,致使乙方调整作业计划的,应按所涉期刊订销流转额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因乙方原因未将本刊列入发行区域内各省(区、市)本年度报刊收订简明目录,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给本刊收订造成损失的,乙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_____元。
五、因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要数,或者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发运本刊,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订销期刊总款额的_____%计算。
六、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与甲方结算的,应当按照迟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除。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当提前60天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条免责条款。
一、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因国家有关部门政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有效期的延展。
一、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合同期满须重新签订发行合同。合同期满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继续交乙方发行,甲方向乙方提交下一年度“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和“出版日期、期号对照表”的,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自动延长期限最多为3年。
第十八条:合同争议解决。
一、甲乙双方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及时沟通发行工作情况,协商解决发行中出现的问题。
二、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先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_____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_____。
期刊出版协议篇九
乙方(出版者):________。
作品名称: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作品之版本的权利。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所述的权利,并保证上述权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权。
第三条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权,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_________。
1.版税:_________版定价×_________%×印数。
2.第一版最低印数为_________册;每册定价为_________。
3.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_________版(_________元/每千字)+(基本稿酬_________%/每千册)。
4.一次性付酬: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出版该作品之版,并于出版后的_________个月内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再版时,应在再版后_________个月内向甲方付清版权使用费。版权使用费以_________结算。
第六条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双方因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双方同意的进行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合同签字(或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本合同以中文写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
期刊出版协议篇十
一、甲方创作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前交稿,并保证书稿达到出版要求。
二、甲方将作品______交乙方出版,授予乙方专有出版权,期限为______年。乙方在专有使用期间有权以各种版本形式出版本作品。合同期限届满,专有出版权回归作者。
三、乙方可以在对本作品进行编辑技术加工。对作品内容的修改,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四、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出版本作品,并保证图书质量。
五、乙方向甲方支付稿酬,基本稿酬为每千字______元,印数稿酬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见样书后30日内结清全部稿酬。
六、作品出版后,原稿归乙方存档。
七、本作品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出版,乙方按每千字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资料费,并将原稿退还甲方。
八、作品初版、再次印刷、再版,乙方均应赠与甲方样书______册,乙方并同意甲方按批发折扣购书______册。
九、乙方如果允许他人出版本作品,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将所得报酬的______%给付甲方。
十、如果一方认为对方违反合同条款,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到著作权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期刊出版协议篇十一
甲方: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email:
甲方:
电话:
地址:
邮编: 网站:
联系人: email:
合同签约地:吉林省长春市
合同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作的期刊名称《长春物流》
本着共同发展物流、扩大《长春物流》刊物的宣传和影响,更好的引领物流企业向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发行推广业务的宗旨,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并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作目的及内容:
读市场,实现合作双方的共赢。
作和发布,并通过甲方及其合作渠道进行相应的推广发行工作。
合作的期刊名称《长春物流》,自2015年开始发行(季刊),现已发行总第17期,每期1000册,经双方协议合作后,《长春物流》仍至少保留季刊发行,甲方在 6个月内为甲方办理完对外发行手续,对外发行许可生效后,甲方可根据市场创办双月刊,并每期(双月刊)向甲方交纳 壹万 元责任管理费。乙方开辟的企业广告等收入所得完全归乙方所有。
国内刊号:cn ,国际刊号:issn 。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会因使用《长春物流》期刊及其内容受到任何第三方的追究。
布上线,保证期刊及时按量发布。
的期刊内容供读者免费体验阅读以配合阅读平台市场的推广活动。
1.4 合作期间内,甲方负责协助物流刊物编辑审稿工作,负责指导发行工作。
组织协调沟通工作。
影响力。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安排专人,负责商务信息的采集、编纂、印刷和发行,保证期刊内容阅读合作的正常运行。
知甲方。
布。
除了甲方对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乙方发现所提供发布的内容不正当或
其他
不恰当的内容,乙方有权停止合作,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期刊品牌的影响力。
做好公开发行的工作。
2.7 乙方负责《长春物流》期刊品牌核活动推广,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等工作。
第三条、利益分配:
3.2 《长春物流》自办理对外发行后,每期向甲方交纳责任管理费万元整。
3.3 结算方式:以协议生效对外发行许可手续办理完结计,双方以每期刊发行作为一个统计结算周期。
3.4 双方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
3.6 广告形式及投放计划由乙方自行决定,所得收入归乙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向违约方追究索取由此而造成的经济及名誉损失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投放互联网的广告推广费用、预期的可得利益等)。
权利并提出索赔,乙方应及时甲乙方转达,由乙方直接与该权利人磋商解决。如因权利人起诉,乙方为此必须支出的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由乙方承担。
方承担。
方承担。
线。
两倍作为补偿款;如乙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五条、协议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合作期从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止。
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方可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条款执行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甲方责任。
条款执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
第七条、声明及保证:
1、双方互相向对方声明、陈述和保证如下:
(a)其有资格从事本协议项下之合作事项,而该等合作事项符合其经营范围之规定;
(b)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协议;
件的限制。
2、甲乙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不构成双方间任何雇佣关系,甲乙双方之间应为合作伙伴关系。
成任何损失,甲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第八条、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协议内容保守秘密,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商业秘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对因协议内容的公开而造成另一方经济和名誉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守约方一切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
战争
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通知,并告知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的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管辖:
有关本协议和签署本协议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该争议将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或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可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同甲方协调订阅收费的价格。
3、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增加、变更和修改自己的数字阅读产品。
4、本协议附件《授权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正文完)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日期:20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自 2015 年 2 月 15 日起,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特别关注 》邮发代号 52-900(以下简称形象期刊)的发行工作。
第一条 甲方在乙方订阅 2015 年 2月 至 3 月《 特别关注 》形象期刊,共 2 期,每期 1000 份。
第二条 订阅价格:甲方按每份 5.00 元向乙方结算。
第三条 付款方式:现金支付 (在此月10日前支付乙方)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提供的量身定制的宣传版面,必须用于甲方自身宣传形象推广,内容必须符合相关广告法有关规定。
2、甲方提供的宣传内容应于前1个月的5号前交乙方。
3、甲方向乙方提供形象期刊的赠阅详细地址或要求定向客户投递范围。
4、遇到用户变更图片或投递地址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按新图片通知刊社变更和按新址投递。
二、乙方
1、乙方免费在所甲方订阅的杂志,按照《企业形象期刊品种及定制标准》提供赠送广告版面,免费宣传甲方提供的形象广告。
2、乙方将形象期刊按址投递到位,并确保投递质量。
3、乙方在投递过程中,如遇用户投递地址变更,需及时联系甲方,
不得延误。
第五条 在运行过程中双方其它事宜,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期刊出版协议篇十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元出版经费,其中有偿使用元。不足部分乙方自行解决。
二.甲方提供的出版经费,乙方要严格按照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出版著作的所有权归乙方。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在出版时,须在扉页标注“广西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字样及编号。
三.著者须在受资助著作印刷出版后一个月内,将样书三本(套)送交广西师范学院科技处。如果著作不能按期按质出版(资助通知书下达后的一年内),广西师范学院科技处可撤消资助,并由学院财务处收回资助资金。
四.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著作出版及经费使用情况;乙方有向甲方汇报出版情况的义务。
五.若有客观原因须延缓出版,必须经甲方同意。如果中止合同时须经双方同意,并且乙方把出版经费退回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合同双方:
甲方:学院(签章)乙方:(签章)。
期刊出版协议篇十三
第一段:引言(大约200字)。
从事期刊出版工作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我参加了一期期刊出版专业培训课程。通过这次培训,我深深感受到了专业培训的重要性,同时也收获了很多。
第二段:课程内容(大约250字)。
在这次培训中,我们学习了期刊的出版流程、编辑技巧以及学术伦理等相关知识。老师们不仅传授了理论知识,还分享了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我们进行了案例分析,学习如何处理稿件、选择合适的审稿人以及如何进行学术论文评价。这些课程内容帮助我全面了解了期刊出版的方方面面,提高了我对期刊出版工作的认识。
第三段:技能提升(大约250字)。
在培训中,我们还进行了实践操作,包括期刊网站建设、稿件处理以及学术论文评价等。通过实操,我获得了很多实用的技能。特别是在学术论文评价方面,我学会了如何判断一篇论文的学术价值以及如何进行论文评审。这些技能的掌握让我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游刃有余,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问题。
第四段:团队合作(大约250字)。
不仅是通过课程学习,培训还提供了很好的团队合作机会。在课程中,我们分组完成了期刊的模拟出版过程。通过与其他同学合作,我意识到团队合作对于期刊出版工作的重要性。在团队合作中,我们共同解决了遇到的问题,克服了困难,最终成功地完成了任务。这个过程让我明白了团队合作的力量,同时也丰富了我的交流与合作能力。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大约250字)。
通过这次期刊出版专业培训,我收获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锻炼了自己的技能,提高了团队合作能力。我相信这些收获将对我今后的职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我计划继续进一步深造,学习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提升自己在期刊出版领域的竞争力。同时,我也期待将来有机会参与更多的期刊出版项目,为学术研究做出更多贡献。
注:以上所提供的字数仅供参考,实际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期刊出版协议篇十四
着者(或译者)姓名:
出版者名称:
着作稿(或译稿)名称:
本译作原著名称:
原着者姓名及国籍:
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
上列着作稿(或译稿)的着者(或译者)和出版者于年月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着作稿(或译稿)的专有出版权由着者(或译者)在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有效期间授予出版者。出版者在此有效期间有权将本着作稿(或译稿)以各种版本形式出版,但未经着者(或译者)同意不向第三者转让出版权。
第二条本着作稿(或译稿)系着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如发现剽窃等侵犯他人版权情况,着者(或译者)负全部责任,并适当赔偿出版者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着者(或译者)不将本着作稿(或译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着者(或译者)若违反本规定,将适当赔偿出版者经济损失。出版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第四条出版者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稿酬办法向着者(或译者)支付稿酬。基本稿酬定为每千字元。书稿发排后预付稿酬支付稿酬元,在见到样书后30天内结清全部稿酬。
第五条出版者将在年季度出版本着作稿(或译稿)。如出现出版者本身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需推迟出版日期,出版者应与着者(或译者)另议出版日期。如更改后的出版日期到期着作稿(或译稿)因印刷原因仍未出版,出版者照付基本稿酬,全部稿酬在出书后结算付清。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1)着作稿(或译稿)由于出版者的原因不能出版,出版者向着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归还着者(或译者);(2)着作稿(或译稿)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出版,出版者向着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并将稿件退还着者(或译者),但可保留复制本。上述稿件以后如有可能出版,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出版者可保留专有出版权,亦可允许第三者使用此项出版权。
第七条出版者加工着作稿(或译稿),若改书名、增加插图、标题、前言后记或对稿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应事先征得着者(或译者)同意并在发稿前退着者(或译者)审定签字,着者(或译者)应按双方议定日期退回原稿。
第八条本着作稿(或译稿)的校样,由出版者负责根据着者(或译者)审定签字的原稿校对;着者(或译者)若看校样,只在校样上作个别不影响版面的修改,并在天内签字后退还出版者。如校样不按期退还或因修改过多(不是由于排版错误或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增加排版费用,着者(或译者)应承担%(不超过稿酬总额的30%)。
第九条本着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前,出版者若将稿件损坏或丢失,应赔偿着者(或译者)不低于基本稿酬50%的经济损失。
本着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其原稿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1)天内退还着者(或译者);
(2)由出版者保留年后再退还着者(或译者)。
第十条本着作(或译作)首次出版后,出版者应赠着者(或译者)样书册。
以后每重印一次赠送样书册。
出版者同意着者(或译者)本人在着作(或译作)出版后月内按批发折扣购书册。
第十一条本着作(或译作)首次出版一年之内,出版者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后出版者如需重印,应事先通知着者(或译者)并送校正本;着者(或译者)收到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将修改意见通知出版者,否则出版者按原版重印。
第十二条本着作(或译作)如经出版者所在地区总发行机构证实脱销,着者(或译者)有权要求出版者重印,如出版者拒绝重印,或自着者(或译者)提出要求后年内不重印,着者(或译者)有权废除本合同。但着作(或译作)属控制发行者除外。
第十三条本着作(或译作)修订本的出版日期和付酬办法等事项,双方另行协商并补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四条如出版者在合同有效期间允许第三者以摘编、选编形式转载本着作(或译作),应事先征得着者(或译者)同意,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抄件寄给者(或译者),并将从第三者所得报酬的三分之二付给着者(或译者)。
第十六条如一方认为对方违反合同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双方同意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省级出版管理机构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是否延长由双方商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条款需补充、更改,由双方商定。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订合同人。
着者(或译者)出版者。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期刊出版协议篇十五
著作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版者(以下简称乙方):
著作权代理人:
著译稿名称:
作品署名:
甲方授权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上列书稿。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书稿的专有出版权由甲方在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有效期内授予乙方。乙方在此有效期内有权将本书稿以各种中文版/电子版形式出版,并在国内发行。
第二条:本书稿系甲方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享有著作权。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本书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甲方若违反本条约定,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并可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_____年_____月之前出版本书稿。最低印数为_____册。如出现乙方本身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须推迟出版日期,乙方应与甲方另议出版日期。
第七条:乙方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稿酬标准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之其中一种向:甲方支付稿酬:
2、一次性付酬:_____元。
3、版税:_____元(图书定价)______________(版税率%)_________销售册数。
第八条。
(二)以一次性方式付酬的,乙方应在甲方交稿后30日内向甲方付清;
根据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在合同签字30日内可以向甲方预付_____元作为预付稿酬。
第十一条:本书稿首次出版后,乙方应赠送甲方样书_____册。乙方同意甲方本人在本书稿首次出版后3个月内按_____折购书_____册,但需在付印前预订。
第十二条:本书稿首次出版一年之内,乙方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后乙方如需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并送校正本;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将修改意见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按原版重印。
第十三条: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第三者以摘编、选编形式转载本书稿。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是否延长由双方商定。
第十六条:如一方认为对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由双方协调解决,或请双方同意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著作权管理机构调制_____;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条款如需补充、更改,由双方商定,具体条款可在“附加条款”中列出。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著作权委托人:
法人代表:
签字/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章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刊出版协议篇十六
段一:培训的目的和意义(字数:200字)。
作为一名期刊出版专业的学习者和从业者,参加专业培训是不可或缺的。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我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我们能够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参加培训不仅可以拓宽我们的眼界,了解最新的期刊出版趋势和技术,还能够通过和行内专业人士的交流与学习,加强自身的能力和竞争力。
段二:内容与效果(字数:300字)。
在培训过程中,我们不仅学习到了一系列与期刊出版相关的专业知识,还有许多实用的技能和经验。我们学习到了期刊出版的各个环节,包括选题、编辑、排版等,深入了解了期刊出版的流程和规范。同时,培训中还有大量的实操环节,通过实际操作,我们掌握了一些期刊出版的常用软件和工具的使用技巧。这些都对我们的专业发展和工作实践有着重要的意义。培训的效果也是显著的,我们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得到了提升,对于以后的工作和研究,我们更有信心和能力去应对各种挑战。
段三:交流与合作(字数:300字)。
培训中的交流与合作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在培训中结识了来自不同单位和领域的同行,通过和他们的交流和合作,我们相互学习和借鉴,拓宽了我们的视野。在团队合作的项目中,我们学会了有效地沟通和协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与他人的交流和合作,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取得更好的学习效果,还可以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和交流关系,为之后的工作和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段四:应用与实践(字数:200字)。
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和技能需要运用到实践中,才能真正发挥出来。回到工作岗位上,我们可以将培训中学到的一些方法和技巧应用到实际操作中去,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我们还可以更加主动地关注行业的发展动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保持与时俱进的态度。通过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我们才能够在期刊出版领域取得更好的成绩。
段五:未来展望(字数:200字)。
通过参加期刊出版专业培训,我们增长了知识,提高了能力,为自身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未来,我们将更加努力地学习和工作,追求行业的进步和创新。同时,我们也要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与行内外的专业人士保持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期刊出版行业的发展,为学术研究和知识传播做出更大的贡献。
通过这次期刊出版专业培训,我深刻体会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和技能的实践性。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不断的学习,我一定能在期刊出版领域取得更好的成绩,并为行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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