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出版协议(专业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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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出版协议(专业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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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出版协议篇一

地址:_____。

作品名称:_____。

作者姓名:_____。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作品之_____版本的权利。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所述的权利,并保证上述权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权,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对上述作品作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记和评论等内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书面意见),并经甲方或作者审定。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任选其一):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条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月内,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_月内出版该作品之_____版,并于出版后的_____月内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再版时,应在再版后_____月内向甲方付清版权使用费。版权使用费以_____结算。

第六条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双方因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双方同意的_____进行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合同签字(或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本合同以中文写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日期为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签字):_____乙方(签字):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

期刊出版协议篇二

著作稿(或译稿)名称:____________(本译作原著名称:____________)(原著者姓名及国籍:____________)(原出版者及出版地点、年份:____________)。

上列著作稿(或译稿)的著者(或译者)和约稿者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本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全稿字数______万字左右,初定每千字__元。

第二条对著作稿(或译稿)的要求:〔由各出版单位自填〕。

第三条交稿日期______年______月;著者(或译者)因故不能按期交稿,在半年前向约稿者提出,双方根据书稿情况另议交稿日期或中止合同。

第四条著者(或译者)保证不将上述著作稿(或译稿)投寄其他出版单位或期刊,或违反上述保证给约稿者造成损失,将予以适当赔偿。

第五条。

(1)约稿者收到稿件后在天内通知著者(或译者)已收到稿件,在月内审读完毕,通知著者(或译者)是否采用或退改,否则认为稿件已被接受。

(2)约稿者如对搞件无修改意见,在上述规定的审读期限内与著者(或译者)签订出版合同。

(3)约稿者如对稿件提出修改意见,著者(或译者)在双方议定日期内修改退回。

约稿者在月内审毕。著者(或译者)因拒绝修改或在上述日期内无故不退回修改稿,当适当赔偿约稿者损失。约稿者并可废除本合同。

(4)稿件若经修改符合出版要求,约稿者将与著者(或译者)签订出版合同,若经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约稿者可书面通知废除本合同并将著作稿(或译者)退还著者(或译者),但将根据约稿情况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少量约稿费,作为劳动的部分补偿。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稿件如达到出版水平:

(2)由于客观形势变化,不能签订出版合同,约稿者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______%,稿件由约稿者保留______年,以此期限内若有第三者(出版社)愿出版上述稿件,著者(或译者)必须通知约稿者并征询是否愿意出版。若约稿者不拟出版,著者(或译者)有权废除本合同,收回稿件交第三者出版。

超过上述保留期限,约稿者将稿件退还著者(或译者),本合同失效。

第七条约稿者收到著作稿(或译稿)后,若将原稿损坏或丢失,应赔偿著者(或译者)经济损失______元。

第八条著作稿(或译稿)的出版合同签订后,本合同即自行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著者(或译者)____________约稿者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

期刊出版协议篇三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于二〇〇五年九月三十日发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

期刊由依法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

本规定所称期刊又称杂志,是指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者年、季、月顺序编号,按照一定周期出版的成册连续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期刊出版单位,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的期刊社。法人出版期刊不设立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期刊编辑部视为期刊出版单位。

第三条期刊出版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条期刊发行分公开发行和内部发行。

内部发行的期刊只能在境内按指定范围发行,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陈列。

第五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国期刊出版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建立健全期刊出版质量评估制度、期刊年度核验制度以及期刊出版退出机制等监督管理制度。

地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期刊出版单位负责期刊的编辑、出版等期刊出版活动。

期刊出版单位合法的出版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阻止、破坏期刊的出版。

第七条新闻出版总署对为我国期刊业繁荣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期刊出版单位及个人实施奖励。

第八条期刊出版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期刊创办和期刊出版单位设立

第九条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

(二)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三)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四)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

(五)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七)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前款所列条件外,还须符合国家对期刊及期刊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

第十条中央在京单位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其他单位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第十一条两个以上主办单位合办期刊,须确定一个主要主办单位,并由主要主办单位提出申请。

期刊的主要主办单位应为其主管单位的隶属单位。期刊出版单位和主要主办单位须在同一行政区域。

第十二条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期刊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期刊出版申请表》;

(二)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编辑出版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办刊资金来源、数额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六)期刊出版单位的章程;

(七)工作场所使用证明;

(八)期刊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十三条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收到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的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直接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书面通知主办单位;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期刊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四)期刊出版单位持《期刊出版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期刊出版登记表》由期刊出版单位、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各留存一份。

第十五条期刊主办单位自收到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文件之日起60日内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批准文件自行失效,登记机关不再受理登记,期刊主办单位须把有关批准文件缴回新闻出版总署。

期刊出版单位自登记之日起满90日未出版期刊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并由原登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发生前款所列情形的,期刊出版单位可以向原登记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申请延期。

第十六条期刊社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经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期刊编辑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其主办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期刊出版单位变更名称、合并或者分立、改变资本结构,出版新的期刊,依照本规定第十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期刊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主管单位、登记地、业务范围、刊期的,依照本规定第十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期刊变更刊期,新闻出版总署可以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本规定所称期刊业务范围包括办刊宗旨、文种。

第十九条期刊出版单位变更期刊开本、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同一登记地内变更地址,经其主办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期刊出版单位在15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期刊休刊,期刊出版单位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并说明休刊理由和期限。

期刊休刊时间不得超过1年。休刊超过1年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期刊出版单位终止期刊出版活动的,经主管单位同意后,由其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第二十二条期刊注销登记,以同一名称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须与期刊同时注销,并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的期刊和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再以该名称从事出版、经营活动。

第二十三条中央期刊出版单位组建期刊集团,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地方期刊出版单位组建期刊集团,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

其他

第三章期刊的出版

第二十四条期刊出版实行编辑责任制度,保障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期刊不得刊载《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内容。

第二十六条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期刊出版单位更正或者答辩,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在其最近出版的一期期刊上予以发表;拒绝发表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期刊刊载的内容不真实、不公正,损害公共利益的,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以责令该期刊出版单位更正。

第二十七条期刊刊载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重大选题的内容,须按照重大选题备案管理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八条公开发行的期刊不得转载、摘编内部发行出版物的内容。

期刊转载、摘编互联网上的内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内容进行核实,并在刊发的明显位置标明下载文件网址、下载日期等。

第二十九条期刊出版单位与境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期刊出版质量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期刊使用语言文字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期刊须在封底或版权页上刊载以下版本记录: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印刷单位、发行单位、出版日期、总编辑(主编)姓名、发行范围、定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广告经营许可证号等。

领取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期刊须同时刊印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第三十二条期刊须在封面的明显位置刊载期刊名称和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不得以总期号代替年、月、期号。

期刊封面其他文字标识不得明显于刊名。

期刊的外文刊名须是中文刊名的直译。外文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中文刊名;少数民族文种期刊封面上必须同时刊印汉语刊名。

第三十三条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得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

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须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四条期刊可以在正常刊期之外出版增刊。每种期刊每年可以出版两期增刊。

期刊出版单位出版增刊,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拟出增刊的文章编目、印数、定价、出版时间、印刷单位,经其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批准的,发给一次性增刊许可证。

增刊内容必须符合正刊的业务范围,开本和发行范围必须与正刊一致;增刊除刊印本规定第三十一条所列版本纪录外,还须刊印增刊许可证编号,并在封面刊印正刊名称和注明“增刊”。

第三十五条期刊合订本须按原期刊出版顺序装订,不得对期刊内容另行编排,并在其封面明显位置标明期刊名称及“合订本”字样。

期刊因内容违法被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该期期刊的相关篇目不得收入合订本。

被注销登记的期刊,不得制作合订本。

第三十六条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出卖、出租、转让本单位名称及所出版期刊的刊号、名称、版面,不得转借、转让、出租和出卖《期刊出版许可证》。

第三十七条期刊出版单位利用其期刊开展广告业务,必须遵守广告法律规定,发布广告须依法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不得刊登有害的、虚假的等违法广告。

期刊的广告经营者限于在合法授权范围内开展广告经营、代理业务,不得参与期刊的采访、编辑等出版活动。

第三十八条期刊采编业务与经营业务必须严格分开。

禁止以采编报道相威胁,以要求被报道对象做广告、提供赞助、加入理事会等损害被报道对象利益的行为牟取不正当利益。

期刊不得刊登任何形式的有偿新闻。

第三十九条期刊出版单位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必须持有新闻出版总署统一核发的新闻记者证,并遵守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期刊出版单位在登记地以外的地区设立记者站,参照新闻出版总署《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审批、管理。其他期刊出版单位一律不得设立记者站。

期刊出版单位是否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由新闻出版总署认定。

第四十一条期刊出版单位不得以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权力摊派发行期刊。

第四十二条期刊出版单位须遵守国家统计法规,依法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资料。

期刊出版单位应配合国家认定的出版物发行数据调查机构进行期刊发行量数据调查,提供真实的期刊发行数据。

第四十三条期刊出版单位须在每期期刊出版30日内,分别向新闻出版总署、中国版本图书馆、国家图书馆以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缴送样刊3本。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期刊和期刊出版单位的登记、年度核验、质量评估、行政处罚等工作,对本行政区域的期刊出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其他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期刊出版单位及其期刊出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期刊出版管理实施期刊出版事后审读制度、期刊出版质量评估制度、期刊年度核验制度和期刊出版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将从事期刊出版活动的情况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第四十六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期刊审读工作。地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版的期刊进行审读。下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定期向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审读报告。

主管单位须对其主管的期刊进行审读,定期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审读报告。

期刊出版单位应建立期刊阅评制度,定期写出阅评报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随时调阅、检查期刊出版单位的阅评报告。

第四十七条新闻出版总署制定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标准体系,对期刊出版质量进行全面评估。

经期刊出版质量综合评估,期刊出版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者不能维持正常出版活动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期刊实施年度核验。年度核验内容包括期刊出版单位及其所出版期刊登记项目、出版质量、遵纪守法情况等。

第四十九条年度核验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完成期刊年度核验工作30日内向新闻出版总署提交期刊年度核验工作报告。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年度核验:

(一)正在限期停业整顿的;

(二)经审核发现有违法情况应予处罚的;

(三)主管单位、主办单位未履行管理责任,导致期刊出版管理混乱的;

(四)存在其他违法嫌疑需要进一步核查的.。

暂缓年度核验的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确定,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缓验期满,按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重新办理年度核验。

第五十一条期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年度核验:

(一)违法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改正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

(二)期刊出版质量长期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三)经营恶化已经资不抵债的;

(四)已经不具备本规定第九条规定条件的。

不予通过年度核验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未通过年度核验的,期刊出版单位自第二年起停止出版该期刊。

第五十二条《期刊出版许可证》加盖年度核验章后方可继续使用。有关部门在办理期刊出版、印刷、发行等手续时,对未加盖年度核验章的《期刊出版许可证》不予采用。

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期刊出版单位,经催告仍未参加年度核验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撤销《期刊出版许可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登记。

第五十三条年度核验结果,核验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四条期刊出版从业人员,应具备国家规定的新闻出版职业资格条件。

第五十五条期刊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编辑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期刊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编辑须参加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

期刊出版单位的新任社长、总编辑须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可以采取下列行政措施:

(一)下达警示通知书;

(二)通报批评;

(三)责令公开检讨;

(四)责令改正;

(五)责令停止印制、发行期刊;

(六)责令收回期刊;

(七)责成主办单位、主管单位监督期刊出版单位整改。

警示通知书由新闻出版总署制定统一格式,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下达给违法的期刊出版单位,并抄送违法期刊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单位。

本条所列行政措施可以并用。

第五十七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期刊出版单位,或者擅自从事期刊出版业务,假冒期刊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期刊名称出版期刊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处罚。

期刊出版单位擅自出版增刊、擅自与境外出版机构开展合作出版项目的,按前款处罚。

第五十八条出版含有《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载内容期刊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处罚。

第五十九条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六条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处罚。

期刊出版单位允许或者默认广告经营者参与期刊采访、编辑等出版活动的,按前款处罚。

第六十条期刊出版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处罚:

(三)期刊出版单位未将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备案的;

(四)期刊出版单位未依照本规定缴送样刊的。

第六十一条期刊出版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的,依照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处罚。

第六十二条期刊出版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总署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二)期刊休刊未按本规定第二十条报送备案的;

(四)公开发行的期刊转载、摘编内部发行出版物内容的;

(五)期刊转载、摘编互联网上的内容,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

(六)未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一条刊载期刊版本记录的;

(七)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二条关于期刊封面标识的规定的;

(八)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一号多刊”的;

(九)出版增刊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

(十)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五条制作期刊合订本的;

(十一)刊登有偿新闻或者违反本规定第三十八条其他规定的;

(十二)违反本规定第四十一条,以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利用权力摊派发行的。

第六十三条期刊出版单位新闻采编人员违反新闻记者证的有关规定,依照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四条期刊出版单位违反记者站的有关规定,依照新闻出版总署《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五条对期刊出版单位做出行政处罚,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告知其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可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对期刊出版单位做出行政处罚,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以建议其主办单位或者主管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或者调离岗位。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规定施行后,新闻出版署《期刊管理暂行规定》和《〈期刊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此前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期刊出版活动的其他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六十七条本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期刊也叫连续出版物。是连续出版的杂志。

国内的期刊,通常要有国内的连续出版统一刊号,也叫做cn刊号。

国际的期刊,通常要有国际的连续出版标准刊号,也叫做issn刊号。

一般国内的期刊,同时具有cn刊号和issn刊号。

而平时见到的一些书籍不是期刊,他们不是连续出版物。它们也只有isbn刊号,即书刊号。

一些出版社将获得isbn的书籍,通过编序类似上中下册等方式,达到连续出版的目的的,是属于非法行为。

期刊的出版行为,在国内通常是由单位为主体的。书刊则可以是个人。

所以,期刊一定有主管单位,主办单位。

而书籍只有出版社。

期刊出版协议篇四

____社(以下简称甲方)同____邮电(政)局(以下简称乙方)商定从__年__季__期起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国内(省内)负责____(杂志名称)的发行工作。为共同做好出版、发行工作,甲方除向乙方填列“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和“出版日期、期号对照表”外,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的责任。

第一条?杂志委托乙方发行后,该杂志名称、篇幅、刊期、定价、发行范围、发行办法等出版情况,按年固定,中途不变(增刊、合刊、停刊除外)。特殊情况需从下半年起变动,甲方应向乙方付变动手续费:发行全国的____元,发行本省(市)的____元。甲方每年于____月底前将下年度出版发行情况填写“报刊出版详情登记表”送交乙方。

第二条?交刊时间和方式。

1.交刊时间和地点:杂志__月__日出版,__天内分__次均衡地送到__验收,按时交清,不留尾数。脱期10天以上出版的,在当期刊物内刊登启事或夹条公告读者,并向乙方结付脱期部分定价总款额__%的延误损失补偿费。由于严重脱期出版,给乙方零售造成滞销损失,甲方应承担实际损失份数的定价款偿付乙方。

2.捆扎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每期交刊前,送交乙方分发部门样本__份。

4.杂志印刷不清、破损、劣装、脱页,甲方应负责调换,乙方另收发刊费,无刊调换的,由甲方按全价经乙方向订户退款。

5.损耗率:甲方应按当期印数无偿加发万分之__(起码十份)供乙方补充发运损耗之用。

6.短缺率:整捆内份数不足的,按抽查短缺比率,由甲方加印交乙方备补,或按短缺数折合成价款,由乙方在结算时坐扣,直到下次抽查改按新的比率为止。

第三条?甲方应在每期杂志封底右下角上刊登如下内容。

1.出版日期、期号;

2.季度订阅价、本期零售价;

3.邮发杂志代号;

4.公开发行或限国内发行;

5.出版_____登记证号码;

6.总发行处__邮电(政)局,订购处各地邮电局(所)。

第四条?杂志临时增刊,甲方必须在出版前三个月附增刊审批手续或影印件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计付劳务费。杂志临时合刊必须合价,并于出版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五条?杂志交乙方发行后,甲方除同乙方协商并经乙方同意,不得再另搞发行系统。除在甲方自己经营的门市部零售外,不自办或委托其它单位、个人办理发行业务。但对外地读者错过乙方收订期和在邮发范围以外的地区,甲方可自办发行。

二、乙方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最迟于杂志出版前__天,向甲方提出本期订货数量。

第八条?及时发运杂志(应于每期杂志收齐三日内发完)。如因乙方责任延误发运__日以上,乙方按延误未发份数定价款额的__%偿付甲方延误损失费。

第九条?乙方应准时结付杂志款(于每期杂志送齐后三日内向甲方结清)。

第十条?杂志在运递过程中,如发生被污损、雨湿、订户收不到所订杂志等情况,乙方负赔偿责任。

三、其它。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商定:发行费率在本埠订阅的为杂志定价的__%,本埠零售为定价的__%;外埠发行的为定价的__%,并在结付帐款时由乙方坐扣。

第十二条?因刊价中途变动而提高定价时,对乙方已收部分,涨价差额由甲方负担,向甲方结算时一次坐扣,嗣后一律按新价向甲方结算。停刊、减价退款,乙方按退款总额__%计收手续费。

第十三条?杂志送交乙方后,甲方因故要求撤回时,应向乙方提出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则如下办理:

1.对尚在出版地待发的杂志立即停发,由甲方负责处理。

2.对已发运的杂志,因通知各地邮局停送、停售而使用的电话、电报费由甲方负担,停送、停售的杂志由乙方负责处理。

3.对已经投送订户和已出售的杂志,乙方一律不负责收回。

4.对撤回停送、停售的杂志,甲方如重印补发,乙方另收一次发行费;不能重印补发的,甲方应刊登启事公告读者,乙方不再向订户退款。

5.甲方需要了解杂志发行数量和分布地区时,乙方应如实提供。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每年审订一次,如双方无异议,原合同内容继续有效,但要履行续签手续(可在原合同上续签,也可填写新合同文本)。一方不执行合同规定,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三个月前提出废止合同,所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共签__份,除订立合同双方各存一份外,分别送各自上级领导机关备案。

____社(盖章)。

负责人____(盖章)。

__年__月__日?____邮电(政)局(盖章)。

负责人____(盖章)。

__年__月__日。

期刊出版协议篇五

乙方:________。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

(1)书名:________。

〔原书名〕:________。

〔原出版单位、年度及版次〕:________。

(2)作者(或原作者、译者):________。

(3)估计字数:________。

(4)发行方式:________。

(5)预计出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甲方保证:

(1)从该书的选题、组稿、审稿、编辑加工,到印刷和校对的全部工作质量。均应达到乙方出版物的水平。

(2)由甲方按文化部《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和《书籍稿酬试行规定》;向著者(或译者)支付基本稿酬、印数稿酬和样书,并执行其他有关规定。

(3)本书稿(或译稿)系著者(或译者)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没有剽窃、侵犯他人版权,也不得一搞两投;否则由著者(或译者)和甲方对后果负责,并赔偿给出版社造成的经济损失。

(4)该书由甲方独立经营、按章纳税、自负盈亏。在该书出版后三个月内,按码洋%向乙方交纳管理费;重印时按%交纳管理费。首次出版的管理费最低限额为元。

(5)根据文化部对协作出版规定,甲方在书籍开印前应将本次印数及时通知乙方。

(6)该书如通过新华书店公开发行,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有关事宜。该书的'出版营业税由甲方承担(出版营业税=码洋____70%____1。5%),如委托乙方代交,应在出书后三个月内交付乙方。

如由甲方自办发行,应有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纳税(营业税=码洋____3%),税款可在三个月内委托乙方代交,或直接向当地税务局缴纳。

(7)该书出书后,甲方应向乙方赠送第一次印刷的样书50本;重印时减半。

三、乙方保证:

(1)根据文化部通知要求,乙方应对协作出版的图书全面负责,“不经出版社终审签字,不得发稿”。为此,除按工作程序切实将该书纳入乙方的出版计划管理外,还要作好选题审批、书稿及装帧设计稿发稿质量的审查和付印前对校样的审查(包括版权页)这三个环节的把关工作。乙方指定同志为该书的联系编辑。

(2)按文化部对协作出版通知的规定,本书的专有出版权归乙方所有,为期10年。本书的纸型应由乙方负责管理。通过本协议甲方取得以出版社名义对本书的出版、印刷、发行的权利。

(3)乙方允许甲方在该书上使用出版社社名出版,甲方应按乙方的规定格式在书上排印版权页本书统一书号为“”。

(4)甲方在编辑加工、装帧设计(包括封面、版式和插图描贴)和校对等环节要求支援时,乙方应优先提供服务,按质按时完成。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甲方应按出版局有关规定标准向有关同志直接付酬。

(5)甲方同意乙方的发行室协助对该书的销售。有关经销数量,发行折扣、现金支付办法等事宜,由发行室与甲方另订销售合同。

四、本书的定价,应按文化部出版局规定的标准,在每印张不超过元(封面另加)。由甲方提出,乙方核定。

五、任何一方因故中途撤消协作出版,或违犯议定书中有关条款,双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六、本议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代表:________(签名、盖公章)。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签名、盖公章)。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刊出版协议篇六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_____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赞助内容及方式。

甲方将在____月份发行出版刊物《助学视界》_____份,乙方为甲方提供活动经费人民币_____元整,甲方为乙方在本期刊物相应位置为乙方进行宣传。

二、宣传资料。

甲乙双方在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管在一定时间内为甲理政策下,乙方方提供相应的宣传资料及商议达成的特殊资料。如需刊登招聘信息,乙方须向甲方说明招聘条件、待遇及工作时间等相应事项。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资料后,须立刻对资料进行相应处理,待处理后资料经甲乙双方都同意,即在。

合同。

达成相应刊物刊登宣传。

三、宣传时间。

甲方的本期刊物发行时间为一期,即相应月份,本次合同时限为_______。

四、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五、条款的完整性。

意向书。

与建议。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六、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七、标题和内容。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八、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期刊出版协议篇七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著作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就_________一书的出版,版权买卖或发行等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作品名称(暂定名):_________。

署名方式: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期限。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该书在中国(大陆、港澳台)、海外以图书形式出版中文(简体、繁体)、外文文本的出版发行事宜;委托期限暂定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任何一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通知对方,并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商定延长日期。

第三条?著作权保证。

第四条?作品内容。

乙方保证该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1._____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4.__________,侵害_____风俗习惯,破坏_____的;

5.泄露国家秘密的;

6.宣扬淫秽,_____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五条?修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将本作品的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本合同。

甲方:__乙方:__。

委托代理人(甲):__委托代理人(乙):__。

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期刊出版协议篇八

书名: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本书的出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书约___?万字,插图___幅,拟定___?开本,印数?___?册,其中甲方___?册。

2.甲方愿意资助该书出版,资助金额为?___元,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天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元,余款须于该书编校工作完毕付印之前一次足额交付给乙方。

3.该书编校费(80元/万字)、排版制版费、制图费、印刷费(甲方印数)、作者稿酬由甲方承担,须按照编校出版过程中发生的实际费用于该书付印之前一次足额交付给乙方。

4.甲方保证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提交符合出版规范的该作品的全部文稿、_____及其电子版文稿。因甲方文稿不符合出版规范要求或不能按时交稿而造成的出版周期延误或选题被下掉,责任由甲方自负。

5.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作品并初审合格后,应积极申报并争取纳入选题计划。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出版资助经费后,应于?___?天内出版该书。如因不可抗原因致使该书不能出版,乙方应退还甲方交付的定金。

6.因下列原因致使该书不能出版时,乙方有权终止该书出版,甲方定金不再退还:

(2)甲方提供的书稿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虽经多次修改仍不符合出版要求的;

(3)甲方单方放弃该书出版。

7.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8.如果就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10.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

合同。

完全履行后自行终止。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章)(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期刊出版协议篇九

第一条甲方介绍。

甲方是国家批准的具有音像批发资质的经营单位,证照齐全。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音像制品批发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提供。

第二条乙方介绍。

乙方是国家批准的具有全国音像批发资质的经营单位,证照齐全。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音像制品批发经营许可证》为本合同附件,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向甲方提供。

第三条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向甲方销售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调换。甲方要求调换的通知经乙方确认后,乙方十日内将合格产品交付甲方指定地点。如有质量问题的音像制品数量超过本合同订购的该品种总数百分之五十,甲方有权向乙方退货。

第四条包装标准。

乙方音像制品封面及整件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并符合运输部门的要求。如因包装造成货物损坏,乙方应当予以调换。甲方要求调换的通知确乙方确认后,十日内将合格产品交付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销售价格与折扣。

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低于乙方规定的最低销售价格销售乙方音像制品;。

三、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销售金额给予甲方优惠、折扣或奖励,具体优惠、奖励措施为:

第六条货物交付。

甲方经销乙方音像制品的名称、品种、数量,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购货订单》为依据,《购货订单》是本合约的一部分。乙方收到甲方《购货订单》并复函确认后,日内(不含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通过(1、铁路;2、公路;3、水运;4、空运)运输方式将货物发往甲方住所或甲方指定地点,货物发抵目的地前发生丢失、灭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货物发抵目的地后发生丢失、灭失、损坏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

因履行合同所需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货物验收。

甲乙双方约定每月月底对帐一次,甲方将销售清单及销售金额报给乙方确认,经乙方确认后,甲方应在三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帐户。

第九条退款事项。

甲方因产品滞销要求退货,应当经过乙方同意,同一品种退货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品种订货量的百分之十。甲方退货所发生的运输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甲方购货订单上已注明该品种音像制品不得退货的,甲方不得退货。

第十条关于市场和促销。

一、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区域和期限内就指定产品开展促销活动,促销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损害乙方商誉,甲方发现第三人损害乙方商誉行为时,有义务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相应措施。

三、甲方在经销和促销活动中,有义务合理使用乙方商标和商号。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以下情况时本合同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

二、任何一方丧失音像制品经营资质时;。

三、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四、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五、本协议期限届满时。

第十二条保密。

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均具有保守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销售与乙方相同品种的盗版音像制品系严重违约行为,乙方发现甲方有上述违约行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与盗版音像制品相同品种订货量同等金额的违约责任。

二、甲方不按时对帐、隐瞒销售数据,或者拖欠货款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当于拖欠货款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双方继续合作,须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另行签订销售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详的,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附件、购货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购货订单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时,以补充协议、购货订单为准。

第十七条合同双方均不得给对方员工及其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酬金、物品或者其他有形或者无形的利益,小额广告礼品除外。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销售单位(盖章)乙方:_____发行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期刊出版协议篇十

目前我们国家正规的电子类期刊有两百多个,基本涵盖了教育、科技、医学等各个专业。这部分期刊名字大气而且版面费特别低,成为有很多作者在评职称发表论文时选择的对象,比如最早的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等。

至于这类杂志是不是合法期刊,这个毋庸置疑,肯定是合法期刊。所谓合法期刊,指的是期刊的创办是不是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合法的'电子连续型期刊都可以在新闻出版总署查到相关信息。

电子类期刊和我们平时所说的期刊,唯一的不同在于在新闻出版总署查询的方式不一样。比如一般的期刊是在期刊栏目下查询,电子连续型出版物则是在电子期刊栏目下查询。

至于连续型电子期刊评职称是不是有效,这个要看具体地区的相关要求,目前来看一般都没有特别要求,也就是说大部分地区也认可这种杂志。

期刊名称。

出版单位。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

cn65—9201/tp。

电脑应用文粹。

新疆电子音像出版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cn61—9000/r。

转化医学电子杂志。

第四军医大学出版社。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政治部。

第四军医大学出版社。

cn51—9203/tp。

学生电脑。

《学生电脑》杂志社。

四川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四川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cn51—9202/tp。

数字化用户。

电脑商情报社。

四川省科协。

四川省科协。

cn51—9201/tp。

电脑商情报。

电脑商情报社。

四川省科协。

四川省科协。

cn50—9244/d。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引文版)社会科学。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43/d。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社会科学。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42/d。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社会科学。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41/tp。

电脑迷。

《电脑迷》杂志社。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

重庆电脑报出版有限责任公司。

cn50—9238/g。

中国科技经济新闻数据库教育。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37/f。

中国科技经济新闻数据库经济。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36/f。

中国科技经济新闻数据库商业。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35/r。

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医药。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34/s。

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农业。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33/tb。

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工业c。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32/tb。

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工业b。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31/tb。

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工业a。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30/g。

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科研。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29/g。

外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图书情报。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28/g。

外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教育科学。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27/f。

外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经济管理。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26/r。

外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医药卫生。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25/s。

外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农业科学。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24/tb。

外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工程技术。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23/n。

外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自然科学。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22/g。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引文版)图书情报。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21/g。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引文版)教育科学。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20/f。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引文版)经济管理。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19/r。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引文版)医药卫生。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18/s。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引文版)农业科学。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17/tb。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引文版)工程技术。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16/n。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引文版)自然科学。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15/g。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图书情报。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14/g。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教育。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13/f。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经济管理。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12/r。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医药卫生。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11/s。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农业科学。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10/tb。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工程技术。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09/n。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文摘版)自然科学。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cn50—9208/g。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版)图书情报。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科技部西南信息中心。

重庆维普资讯有限公司。

期刊出版协议篇十一

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期刊出版作为学术成果的重要载体,对于学界的发展和学术交流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期刊出版行业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为了提升期刊出版行业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培训日益成为必要的选择。我参加了一次期刊出版专业培训,获得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在此,我将结合自己的心得和体会,分享我对期刊出版专业培训的看法和认识。

在期刊出版专业培训中,我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和技能。首先,我深入了解了期刊出版的整个流程和环节,包括稿件评审、审稿人培养、编辑选择、排版设计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实际操作,我更加全面地了解了期刊出版的各个环节,增强了我在期刊出版工作中的专业能力。其次,培训中还强调了学术道德和伦理的重要性。期刊出版行业需要遵循一定的伦理规范和学术道德,只有如此,才能保障学术交流的质量和诚信。我对学术道德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更加意识到个人的行为对于学术交流和期刊出版的重要性。

第三段:培训中面临的挑战和解决方法。

在期刊出版专业培训中,我也面临了一些挑战。首先,期刊出版行业是一个高度竞争的行业,培训课程中的内容较多且复杂,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为了克服这一挑战,我制定了学习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并持之以恒地学习。其次,期刊出版行业正在不断发展和变革,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为了跟上行业的节奏,我通过阅读相关书籍和参加相关讲座,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通过这些努力,我成功地克服了培训中的挑战,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在参加期刊出版专业培训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然而,目前的期刊出版专业培训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培训内容有时过于理论化,缺乏实践操作。培训机构应该加强与实际工作的联系,注重实操能力的培养。其次,培训的时间安排较为紧张,无法满足个人的深入学习需求。培训机构可以考虑设置更加灵活的学习模式,如在线学习或远程教育,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我希望未来的期刊出版专业培训能够更加贴近实际需求,提供更加丰富和灵活的培训课程。

第五段:总结体会和展望未来。

通过期刊出版专业培训,我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和技能,提升了自己在期刊出版领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虽然在培训中我也遇到了一些挑战,但通过努力和持之以恒的学习,我成功地克服了这些问题。对期刊出版专业培训的建议和展望,我希望培训机构能够更加贴近实际需求,提供更加灵活和个性化的培训课程。同时,我也意识到期刊出版行业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革的行业,我将继续学习和进步,与时俱进,为期刊出版行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期刊出版协议篇十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元出版经费,其中有偿使用元。不足部分乙方自行解决。

二.甲方提供的出版经费,乙方要严格按照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出版著作的所有权归乙方。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在出版时,须在扉页标注“广西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字样及编号。

三.著者须在受资助著作印刷出版后一个月内,将样书三本(套)送交广西师范学院科技处。如果著作不能按期按质出版(资助通知书下达后的一年内),广西师范学院科技处可撤消资助,并由学院财务处收回资助资金。

四.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著作出版及经费使用情况;乙方有向甲方汇报出版情况的义务。

五.若有客观原因须延缓出版,必须经甲方同意。如果中止合同时须经双方同意,并且乙方把出版经费退回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合同双方:

甲方:学院(签章)乙方:(签章)。

期刊出版协议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本刊经营广告范围与国家新闻出版署的有关法规,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年约定发布广告。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以备工商局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一份,采用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并加盖当地工商局印;。

3)如果要求广告中刊登带有国徽及国徽章等带有国徽形象的证书时,必须将国徽去掉或虚化至完全看不出为止,或者将照片改为文字叙述。

3.甲方应按约定方式付给乙方广告款。广告款全部实施预交制度,客户应在本刊出版(每月  日)前一个半月预定广告版面,签订广告合同,并预交广告款(请在汇款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乙方,方便查找并及时开具发票)。款到后,乙方即将发票挂号邮寄给甲方,并按约定方式安排版面。

4.依据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的要求,乙方需依据《广告法》对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进行审查,对违背《广告法》或国家其他各种法律要求的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作出修改。对于违背《广告法》或国家其他各种法律要求的广告,乙方有权拒绝发布。为避免甲方自备胶片时重复出胶片,自备胶片的客户须在出胶片前将广告样子(电脑喷墨稿)传真至乙方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出正式胶片,并附印刷小样。

5.甲方广告刊出后,乙方赠送甲方当期样刊___册,并从开始刊登广告的那一期开始赠送甲方样刊___册/期,至所刊登广告当年年底为止。

6.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为照顾大多数广告客户的利益,甲方各期的广告位置不作绝对固定(但可有大致的要求),由乙方本着公平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予以调动。

由甲方填写在《_______》上要求刊登的广告情况(填写不全,合同视为无效)。

广告名称:_____________。

刊登时间、次数:_______。

广告版面: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及时间:_______。

广告单价(元)________广告款总额(元)________结清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注:1.广告合同一式二份,填写盖章后一份甲方留存,一份寄交乙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拟定广告内容时,请严格遵守广告法有关事宜(详见广告征订单)。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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