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巧和方法是我们在学习和工作中取得进步和成就的关键,它们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问题和挑战。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经验和成果进行归纳和总结的一种方式。接下来是一些关于人际关系处理的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一
课外活动,人人皆知,二师兄的悲伤,大师兄的福气。而我,则属于三师兄的那种另类的个体。
所谓另类的个体,指的是二师兄与大师兄的结合——几分欢喜几分忧愁,那么这是个“神马情况”呢?待我慢慢道来。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而本人充其量只是个“知之者”,与“好之者”完全沾不上边儿,更别提什么“乐之者”了,所以一系列不用上课的事情不管是什么,来者不拒,统统收下,当然也包括课外活动了。
不过当真正开始的时候,可就完全是天差地别了,别的不说,单是开始前的热身活动——也就是跑步,就能让你哭爹喊娘。就比如,像二师兄体形的“丞相”们都说﹕“哎呀,我的妈呀!这还让不让人活啦。”
而我,当集合广播响起的时候,我是极度“明智”地选择了先把外套脱掉,结果第二天旱晨起来拉肚子不说,更要命的是当时是冬天,像我的这种“明智之举”换来的只能是在风中凌乱。当我“回心转意”之时,老师却冷漠无情地道了一句﹕“跑步,跑完了就热乎了。”哎,悲催啊!可能是我上辈子犯罪了,但也不至于这样对我吧!没办法,只能希望尽快跑起来吧!
可开始跑的时候,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尽管慢慢的开始热乎了起来,可是小腿酸痛难耐,而且向老师请假老师是不会领情的。于是“二师兄”们就出现了上文所提及的那种情况,而我虽然也已经汗流浃背,可本人可是“乐天派”的一员,怎么可能就这么轻易放弃呢?然后我便大叫起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之后全班像打了鸡血似的飞奔起来。当跑完时,老师对我说﹕“你,对,就是你,过来一下……”
虽然疲惫不堪,可当我一觉醒来之后,便马上满血复活,好了伤疤忘了痛,于是就独自又在内心里念叨着:“课外活动怎么还不来啊!”
由本人的课外活动经历可知,生活百般滋味,人生需要笑对,只要保持一颗欢乐之心,什么困难那都不是事儿!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二
这次,我们又上了节课外活动,玩的非常高兴,我玩的是投沙包。
我搞完值日,借了赵清博一个沙包,到了操场,我们几个搞值日的,看见全班在跑操,就赶紧跟了上去,不然,被老师发现了,可是要重新跑的。我们几个马上跑了起来。全班都解散了,我们在踉踉跄跄的跑完。然后开始了活动。
我大声地喊:“谁玩沙包!”不一会儿,便有了回应。但是,人少的可怜,我让他们剪刀石头布,谁赢了谁在另一边投沙包。
开始了,我拿起沙包猛的扔了过去,他们一个个都躲开了,数刘佳欣动作最慢了,被打中了好多次,他已经在我的“慈悲”下,“血量”到达了玩沙包的最高纪录,-5!我只好无奈的请他下场。中间的人换的非常快,不一会儿,就只剩下汪丙鑫和刘佳欣了,由于他们都没有挑战性,我就对他们说:“我给你们5条命,要接住哦!”。五次过后,唉,可惜啊,可惜。他们一个也没有接住。
不久投掷员变成了史盛鹏。我当时并没有想起来他有个表妹,还是玩的很开心。我每次投的沙包,姚少森都能接住,所有的人都“阵亡”了,就他没有,我便对史盛鹏说:“专扔姚少森!”。唉,别看他胖,两条小腿儿倒腾的还挺快,笑的还挺欢。姚少森总是接住好多次,旁边的人都嚷嚷起来,我只好无奈的让他们进来。过了不一会儿,史盛鹏表妹来了,还带着他们班的几个同学。我把沙包投给史盛鹏,谁知她们却冲过去抢走了,不会儿,他们班有陆陆续续来了几个男生,于是我让史盛鹏赶紧抢,先下手,被让他们抢到。在这种该情况下,他们终于走了一大半。稍稍安静了一下,张一鸣又不小心投到她,他便说:“刚才谁扔我的?我给你们老实说吧?”我非常生气。
由于沙包破了,我们只好停止,我又去玩了篮球,谁知,李姿熳和魏冰雨把球投的太猛,可怜了我的两个指头啊!
虽然有时候事情有点不顺,但是玩的还是挺开心的。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三
《刀疤豺母》这本书里,刀疤豺母,她是一只母豺。因为一次和强巴斗争时,强巴用刀子在“刀疤”豺母脸上割了一刀,所以叫刀疤豺母。
强巴有一只极好的猎狗,名字叫做“雪娇”有一次,强巴带着雪娇进山打猎,遭遇了豺群,雪娇奋不顾身的去扑咬豺群,保护强巴。寡不敌众,豺多狗少。强巴想豺不会爬树,只要爬上树就安全了。但雪娇却被豺群咬住,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
后来,强巴和“我”布置了周密的计划,准备将豺群一网打尽,虽然“我”不同意,但强巴固执的要这样办,“我”也没办法。当豺群没路可逃的时候,“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毕竟他们是金背豺,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再说了“我”本来就没打算伤害这群豺。
刀疤豺母很感激“我”。后来我们逮到一只野驴,谁知野驴正是发情期,结果被野驴团团围住,碰巧“我”看见了刀疤豺母的豺群,并对他们大呼救命,我们的救了。
因为一些事情,我们把豺群赶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大量的红毛雪兔没了天敌,开始迅速繁殖,到后来,尕玛尔草原发生了大灾难,寸草不生。
我们后悔当初把豺狼们赶走,没有办法,只好再把豺群“请”回来,因为“我”和刀疤豺母结下了感情,又经历千辛万苦,才把豺群请回来。
在这些事之中,强巴和刀疤豺母的怨恨解除了。
这本书里,刀疤豺母、“我”、强巴有着深厚的感情。我从中知道了要保护动物,不要伤害它们,要和它们做朋友,我们伤害了这种动物,也就等于迎来了另一种灾难。
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特点,都能给我们带来一点点的幸福。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四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很多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我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此刻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五
今天,学校里组织了一场课外活动。
当我们看到数十辆大巴车停靠在了校门口的时候,每个同学的脸上都是激动的。今天我们将坐上大巴车去致敬一个烈士。
当这辆车将我们带到了目的地的时候,所有引起我的情绪的真面目就此展开。这里是一个较偏僻的地方,自然环境保护的很好,没有大城市里那样的繁华,这里有的是撑天的古树,以及一处很平常的坟包,坟头的墓碑上写着几个字。我当时看了老半天,也只能瞧出两个烈士来。
老师告诉我们,这里就是我们今天的终点。同学们对眼前的这一出景象脸上露出各种情绪的都有,但是我瞧得出来,更多的同学脸上是失望,许是觉得没有想到期待了这么久的地方是如此一番景象,并无什么特别之处。
这里不大,当我们这些学生从车上下来到了这里后,这里已经显得拥挤了。老师叫我们每位同学给这位烈士致敬,之后就去了离这里不远的一块大平地上。
当所有班级的同学都来了平地上,并且站好队形了后,老师就对我们说起了这位英雄的故事,他坎坷不屈的一生,以至于最后为国家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这一次课外的活动,让我的感触很大,相信我身边的同学们的感触都很大,英雄、烈士永远都是时代中闪亮的星。
在回去的路上,我听见不少的同学心里为之前自己的想法而后悔,那里并不是一个毫无特色的地方,那里一点的都不平凡,因为那里葬着一位英雄。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六
这一节课上的很是严肃,数学老师的那一双厉眼时刻都在扫射着我们。所以下课铃声一响,等到数学老师走出了教室后,班上的氛围顿时一松。吵吵闹闹的声音也瞬间就统统冒了出来。
我们的课外活动丰富多彩,比如,有的同学三三两两的围在一起,他们在谈论着生活中一些趣事,也有的跑去了走廊上,在走廊上打打闹闹的同学大有人在。不过在这种喧嚣的吵闹声中,也会有不少的同学依旧能够静下心来,好好的学习。他们的目光始终在书本上,这类极能沉住气的同学大都是班上学习成绩极好的。当然,也有同学趁着这十分钟的课外时间会跑去操场上,他们还能在球场上打上几个回合的球来。
每节课与每节课之间的课外时候较短,长一点的属于我们自己的课外时间就只有早饭、中饭与晚饭的这段时间。这段时间里,同学们之间的活动是最多的,校园四处都能瞧见同学们的影子,尤其是在操场上,这些时间段里,我们收获了很多的快乐。
平常我最喜欢在傍晚的这段时间与同学们一起去操场上打羽毛球,白色的羽毛球在空中来回,手拿着羽毛球拍的我与同学脸上都挂着笑容。课后的活动是增加同学们之间情谊最好的方法,我们一起玩闹,一起没心没肺的大笑。我们一起度过的青春时光都将成为日后珍贵的美好回忆。
当我们打球打累了后,我们直接就在塑胶的操场上躺了下来。柔和的晚风吹过我们的身体,吹去了我们身上的疲累。
渐渐地,随着傍晚的灯光渐渐的黯淡,操场上同学们的身影也就慢慢的变少了,最后,等到上课的铃声响起,校园里又恢复了如初的安静。进入了教室的同学们,又开启了学习之旅。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七
让我们一起勇敢地面对困难,把自己磨练得更加坚强!有一天能为祖国的发展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安妮,一个不曾绝望的女孩,一个永远乐观的女孩,一个不愿低头的女孩,她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不断地激励着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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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八
《狼王梦》以母狼紫岚为主角,讲失去了伴侣的母狼紫岚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在与猎狗的厮杀中艰难产下五只小狼崽,而其中一只刚出生的小狼崽在受到暴雨的侵袭后死去,紫岚倾注了全部心血来培养这四个狼崽。为了下一代,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对四只狼在庆祝了全部的母爱。
换一个角度去想,我们会发现,平时我们憎恨的、狼生存的概念――活着就是一匹狼,死了就是一堆肉。这个理念或许对于人类来说不近人情,可却符合狼情。正如紫岚所想――对死者废物利用,拯救众多活着的生命,或许还是一种慈悲呢!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就像凶狠而残暴的狼。他们对任何一个幼小的生命都不会放过。两匹公狼会因为争夺一匹母狼而厮杀、而拼搏,甚至两败俱伤。可母狼们在保护幼仔时爆发出母爱的力量却大得惊人。这是为什么?我不知道。
人是有生命的,他们要存活下去,就需要食物。但狼也是有生命的,他们同样需要食物。或许有人会说:“那狼群不还残害过人类吗?”我会反问他:“你们没残害过狼群吗?”
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了一部关于保护动物的电影。当看到一名名猎手为了得到珍贵的鹿皮,而活剥一只只无辜动物的皮时,我彻底惊呆了――没想到,如今世上竟有这样的人!他们为了钱财,屠杀生命、滥杀无辜,这是多么可耻!当我看到一只只动物血肉模糊的倒在地上时,心里萌发出一种说不出的愤慨。
《狼王梦》,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是它,让我整理了思绪,重新学会思考!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九
班主任把我们全班同学都带到操场上,告诉我们:这节课做“警察抓小偷”游戏。我们都高兴得跳了起来。老师让我们两手侧平举,手拉手地围成一个大圆圈儿。老师宣布比赛规则:一个人当警察,一个人当小偷,可以在圈内跑,也可以在圈外跑。在规定的时间内,警察抓住小偷,警察就赢,警察抓不住小偷,小偷就赢。谁输谁答题。
游戏开始了。“小调皮”毛宇博自告奋勇当“小偷”,“跑得快”张颖毛遂自荐当警察。刚一开始,毛宇博就跑到张颖的左边挑衅地拍两下巴掌,又飞快地跑到张颖的右边击两下掌。就这样,毛宇博来回拍着掌,显得很嚣张。张颖瞅准了,飞身往后,伸手便抓,差一点就抓到毛宇博了。毛宇博急转身一闪,逃过了张颖的第一次攻击。观战的人给“警察”加油助威:快点,快点跑!抓住逃跑的“小偷”!
“小偷”听到了加油声则变得老实了点,也更加谨慎了;“警察”呢?则越跑越快,越战越勇。张颖抓一次,就被毛宇博躲过一次。就这样,你来我往,大战了三十回合仍不分胜负。于是,他们展开了一场持久战。
就在距离游戏结束还有两分钟的时候,毛宇博只顾贪玩,张颖猛地一扑,终于把毛宇博扑倒在地上,结果“警察”胜了。
胜利者张颖出了一道语文题,要求毛宇博朗诵一遍《春晓》。毛宇博平时的背书能力最差,我真是为他捏了一把汗。可真没想到,他今天却背得非常流利,而且还带着感情,尤其是最后那句“花落知多少”,不仅摇头晃脑还扮着鬼脸,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游戏结束很久了,大家仍然沉浸在欢乐之中。这次课外活动,同学们在游戏中不仅感受到了快乐,而且巩固了所学的知识。玩得开心,学得快乐,同学们都很喜欢。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十
老鹰捉小鸡的游戏真好玩啊!课外活动时,老师刚说(我们要做这个游戏)好一个游戏名称,同学们纷纷举起手,争着要当老鹰和母鸡。老师扫视了一下,指着机灵的小新说:“你来当老鹰吧!”只见小新高兴的像疯了一样。又指着聪明的小丁说:“就让你来当母鸡!”小丁当然也非常高兴了。
会吃了你们的!哈哈!”可“小鸡”们左一躲右一闪,。老鹰怎么也捉不到。老鹰这下火了,张开鹰爪,左一扑,右一捉,还是一无(所获)硕货。看着那么多的“小鸡”,“口水”流下三千尺。突然老鹰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办法,看!它一直往一个地方捉,果然不出所料。捉住了好几只“小鸡”呢!可是(它自己也)它以满头大汗,气喘吁吁。母鸡也快要不行了!老鹰说:“捉小鸡一定要捉到底!”它好像一下子充满了活力。眼看最后一只小鸡要被捉住了,母鸡一下子转过身,逃脱了老鹰那凶恶的利抓。可是(在紧要关头)再仅要观头,还是被老鹰给吃了!
老鹰胜利了!它高兴(地)了蹦啊,跳啊。
这次活动使我们明百了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做到底,不能半途而费!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十一
中加高中很注重你的课外实践活动,社团就是其中一项。参与社团活动不仅对自身是一种锻炼,对以后的学申请也有很大的帮助,你的社团经历就越丰富,你在申请表上可以发挥的就更多,也就是说这种经验会成为你胜人一筹的筹码。
中加的社团有很多,据我所知的社团就有十几个。
比如说学校力推的模拟联合国社,有很多没参加模联的人也许不知道模联是干什么的,模联就是让自己担任各国的领导人,开会穿上西装致力于解决各种各样的国际问题,也可以锻炼英语沟通能力。
再比如说尝试各种行为艺术的快闪团,参加的都有社长福利。
还有中加之声美誉的广播社,在每天早上7点25准时开始广播,分为中午部和英文部。
还有陶冶情操的素画社和棋社,素画社有专门的美术室和外教指导,喜欢画画的可以参加。
有锻炼手力脑力的转笔社,对音乐舞蹈有兴趣的呢可以参加街舞社和音乐社(有乐团社和mc社),可以学习和练习篮球技术的篮球社。
研究各国语言的语言社(语言社分为日语和韩语教,五班的徐艺源就是语言社的韩语老师)、还有学习法语的法语社、一边看美剧一边学习美式英语的美剧社,最后还有提供义工活动的白求恩社。
义工的形式有很多很多种,不仅仅是校内的般书,图书馆整理,照顾幼儿园小孩。还有比如探望孤寡老人,地铁志愿者等等各种各样的活动.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十二
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感觉不像一本名著。反而感觉像是朋友在和你聊天。原来这本书是独一无二的。
我在看“无常”这一章,正好是书的一半。无常与报纸、高照片、高跷、宫廷升降机、马头等。以前的《五间小屋》一定是鲁迅喜欢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么详细!从这个角度来说,鲁迅小时候肯定是很贪玩的,但这主要体现了鲁迅思想的乡愁。
隐鼠也觉得遗憾。更有甚者,我觉得常真的很坏。他不仅踩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加在猫身上!让鲁迅错怪了那只猫!
自从看到阿昌和《山海经》,我现在不恨她了。a张能说会道,彬彬有礼,但为人率真朴实,能帮鲁迅买《山海经》。她的性格也不错。
《朝花夕拾》内容简短,但不乏经典。看来要想把这本书读透,还是要好好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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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十三
经过几天的努力,我看完了《堂吉诃德》这本书。它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的代表作,全名为《奇情异想的绅士堂吉诃德·台·拉·曼却》,共上下两卷。小说写了一位年逾五旬的乡下绅士堂吉诃德,因酷爱读骑士小说而陷入疯狂,走火入魔的故事。作者笔下的堂吉诃德骑士将骑士小说中的无稽内容与现实生活互相混交,因此从而产生一连串令人捧腹大笑的荒.唐行为。他一下把风车当做巨人,与它大战,虽然在骑士生涯的途中,他被砍了一只耳朵,打掉了许多牙齿,也被打断了几根肋骨,虽屡战屡败,却执迷不悟,不知悔改。透过这种荒.唐的行为,可以感受到作者对理想社会的热望和高尚道德的赞美。
现在社会风气越来越差,许多少年因不好好读书,很小就干上了偷窃等恶劣的勾当。还有,别人在椅子上落了一个手机,看见的人本应该还给失主,或拨打110,可良心终究敌不过贪婪,直接一转身将手机收入囊中,再溜之大吉。还有,银行卡调包事件,在你不注意时,立刻用手挡住卡,再只用一两秒的时间,就成功了。社会的风气不给力,可监控与民警很给力,现在到处都是坏人的“老鼠夹”,天罗地网,抓不抓只是早晚的事。像酒驾,还是有人乘机钻空子,最后不仅吊销了证件,还坐上了班房。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做坏事,你一定就会后悔。
堂吉诃德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最后付出了应有的代价,看书不能太沉迷了,否则就会走火入魔,控制不住自己,我们千万不能这样。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十四
在这个暑假,我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读完了《呼啸山庄》,《呼啸山庄》通过讲述两代人的爱情悲剧,向我们展示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的精神上的压迫、紧张与矛盾冲突。希斯克利夫在凯瑟琳去世后人性变得扭曲,从而使他在痛苦中度过了他的后半生。
有人评价说希斯克利夫是一个恶魔,只一点我初次看《呼啸山庄》时并不否认。在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少年时——一个弃婴,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身份与特殊环境下产生了感情,那时他们朝夕相处,共同反抗辛德雷的专横暴虐。但是,凯瑟琳的虚荣,愚昧与无知使她走向了另一个她根本不爱的男人——林顿,背叛了希斯克利夫,成为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并且在答应嫁给林顿后还说她其实是爱着希斯克利夫的,她背叛了她最爱的人,也背叛了自己,这就已暗示了她将在自己编织的罗网中死去。
希斯克利夫自幼被辛德雷嘲笑,愚弄,再加上凯瑟琳的离去,这就导致了他人性的扭曲。他没有财产,他便不惜一切代价来抢夺财产,在辛德雷死后成为呼啸山庄的主人,并对他的儿子进行报复。凯瑟琳与林顿结婚后生下了一个非常美丽的女儿,为纪念凯瑟琳,林顿为他取名为小凯瑟琳。但是,在生下她后,凯瑟琳就去世了。凯瑟琳的死使希斯克雷夫满腔的恨爆发出来,即使小凯瑟琳在林顿的管理下没有迈出画眉田庄半步,但林顿·希斯克利夫(希斯克利夫之子)的到来使她喜欢上了林顿,但林顿自幼体弱多病,因此希斯克利夫的报仇也就早一些,他想办法把小凯瑟琳与艾伦留在呼啸山庄,并且逼小凯瑟琳与林顿结婚,林顿在女儿失踪的情况下死去了,希斯克利夫也想办法在林顿死后把画眉田庄据为己有,在寂寞与空虚下迎来死亡。
希斯克利夫的做法有些极端,但是仔细阅读后,发现他这种做法也有情可原,他的复仇也可以理解。十几年来,凯瑟琳的孤魂在旷野上彷徨哭泣,等待着希刺克厉夫,终于希斯克利夫离开了人世,他们的灵魂不再孤独,黑夜里在旷野上,山岩底下散步……他们那种不为世俗所压服、忠贞不渝的爱情也正是对他们所处的被恶势力所操纵的旧时代的一个顽强的反抗,尽管他们的反抗是消极无力的,但他们的爱情在作者的笔下却终于战胜了死亡,达到了升华境界。
"在这么安静的土地下,怎么会有长眠者不得安睡呢?"艾米莉·勃朗特在小说结束后这样写道,再次见证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的爱情。当他发现林顿的女儿(也就是凯瑟琳的女儿)和亨德雷的儿子(也就是凯瑟琳的侄子)两人的.眼睛完全和凯瑟琳生前的眼睛一模一样时,当他发现哈里顿(亨德雷之子)仿佛就是他的青春的化身时,他再也不想抬起手来打他们了。当她嫁给了哈里顿时,她的全名又将恢复到母亲未出嫁的闺名——凯瑟琳·恩肖,暗示了这恩怨是不会间断的,他们之间的爱又再一次的获得了重生。
山坡上有三座坟墓:凯瑟琳在中间,一边是林顿,一边是希斯克利夫。
这便是对爱与恨最美的诠释!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十五
楼兰,一个多么美丽多么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他是古丝绸之路的一座重镇,有着辉煌的历史文化。然而,这样的一个美丽、富饶、辉煌的国家,却因为破坏环境而被沙海湮没了。
人类总是认为自己是万能的,自己是世界的主宰,自己能永远的征服自然,但是,人类错了!弱小的人类是永远不可能征服大自然的!对于"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想法,自然总是一忍再忍。可是,人类所做的事实在是太绝情了!居然能把青山砍成了秃岭。这时的自然就再也忍受不了了!
"你们既然把我的子孙--树木,砍光,我就要用沙暴让你们知道过度砍伐树木的后果;既然把我的儿女--水源,耗干,我就要用干旱让你们知道过度浪费水的后果。我要用你们人类的自责和内疚,祭奠我的`儿女、子孙!"这也许就是自然想说的话吧!
平时,人类在自然面前是骄傲自大的,但是,人类在自然带来的灾难面前呢?无比的脆弱!
自然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可是这次为什么这般生气?难道不是人类惹恼了自然吗?对!没错!是人类!是人类"砍"没了自己的楼兰,是人类"挖"走了自己的沃野,是人类"耗"尽了自己的水源,这一切都是自作自受!
直到有一天,人类的良知叫醒了自己……"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又是种树!"只是良知说……不……是发自内心的呐喊!
从那以后,人们开始治沙……。
1957年,沙坡头建立了固沙林场。治沙的人们在茫茫沙海里安营扎寨,开始于人类的暴戾搏斗。三十年不懈的努力,三十年生与死、成功与失败的搏斗,终于在沿铁路两侧连绵不断的沙山上布下了纵横几万亩的固沙林带。昔日吞村毁舍,席卷大地的黄沙被这绿色的巨网牢牢缚住。
这次一连串的保护环境是真正的保护环境吗?不,我认为不是,这只是一次赎罪,对自然的一次赎罪!但这次能把之前的罪全都赎清吗?这,谁也不知道!
我们现在做的还远远不够,可是,这位慈祥的老人好像知道了人类是一个知错就改的好孩子,所以,不再过分的追究了!可是,如果我们再为了贪图一时的享受儿大胆地人为地破坏环境,自然一定还会发怒的!
人类之前做的一切一切都是错的,现在悔改,有的也许已经来不及了!我们现在需要做的事:保护环境!
就像文中说的那样:"举目遥望沙漠中绿色的固沙林带,回眸南望那依然挣扎着穿过沙漠的黄河,会让人产生怎样的悲怆与震撼!我们应该领着孩子们常来看看这座人类对命运抗争的丰碑,告诉他们我们生存环境的危机与艰难,不能在砍树、铲草皮、挖树根了!告诉他们,沙暴曾经湮没了一个楼兰,可是沙暴仅仅只湮没了一个楼兰吗?让他们回去告诉自己的父母,让他们长大了告诉自己的孩子……"。
的确,沙暴曾经湮没了一个楼兰,可沙暴真的只仅仅淹没了一个楼兰吗?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十六
原来只知道《论持久战》是---写的一篇很有名的文章,今天查了相关资料,看了原文才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它是---在1938年写的延安抗日战争研究会的演讲稿。当时抗战全面爆发,在国民党内出现了"速胜论"和"亡国论"等论调。在共产党内,也有一些人寄望于国民党正规军的抗战,轻视游击战争。针对这些言论和战争的具体情况,---作了具体分析并且对于战争也作了预测和战略部署。可以说是一部超前的战略分析著作。
文中首先对于"速胜论"和"亡国论"予以否定并提出抗日战争将是持久战。中国不会亡,中国人不会沦为亡国奴,我们必然会取得战争的胜利。全文总结起来原因有四点:敌强我弱,敌小我大,敌退步我进步,敌寡助我多助。由于敌强我弱,所以这场战争一定不会很快结束。而后三点则可说明我们一定会胜利,只不过要经过持久战。文章条理清晰,娓娓道来。据理力争的推翻了"速胜论"和"亡国论"的无科学理论,使人们对这场战争持正确的态度。同时,条条阐述我们会取得战争胜利的原因,增强了我们对战争的信心。
随后文中阐述了我国将采取的战略,分析了战争趋势。我们的战略方针是运动战为主,游击战为辅。同时强调"兵民是胜利的根本",应团结广大农民群众,只有人民战争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可见他把胜利的最重要因素放在人上面而非武器,也许日本在武器上比我们先进,但是胜利最终还是属于我们的。而历史也足以证明他的理论的正确性。
同时,也指明了中日都不会妥协以结束战争。与日本方面,他们的胃口很大,单纯几个省份的割让并不能满足他们的狼子野心;对于中国,我们也不容许日本保留中国的寸土。我们是绝不会妥协的,战争也是必然会进行下去的。
最后,而对于战争的趋势,他预测将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敌之战略进攻、我之战略防御的时期。第二个阶段,是敌之战略保守、我之准备反攻的时期。第三个阶段,是我之战略反攻、敌之战略退却的时期。三个阶段的具体情况不能预断,总体趋势是我之战略反攻、敌之战略退却的时期。这一点是我最为佩服的,当时---写这篇文章时刚处于战争初期,而后来的事实证明他的对战争的推测准的让我们吃惊。足以显示了他对战争独特而敏锐的洞察力和他的军事才华,也难怪这篇文章会被奉为经典,成为一部伟大的马列主义的经典军事理论著作,同时被誉为世界十大军事名著之一。
在文中,---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战争的根本问题作了精辟的论述,制订了指导抗日战争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和人民战争的战略战术,证明了其无比的正确性。它可用于指导反侵战争,并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他在文中所展示的思考模式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即使在社会主义的今天,学习这篇著作也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十七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明白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我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期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透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以前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当我读了矛盾文学奖获奖书系之一的《尘埃落定》时,便被作者阿来笔下神秘的世界吸引住了,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神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应有尽有。在黄师爷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这样,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
这位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恨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惺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
或许这个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得民心者得天下”,“识时务者为俊杰”,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
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夸张,有些脱离现实的轨道;而有人则认为正是有了他的天马行空,才使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我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支用心歌唱的曲子。于是,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是阿来发表出版的,这部作品讲述了藏族的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具有很高的藏族历史文化价值,并且带有浓厚的科幻色彩。
这部作品有很多处都描写了麦琪土司的二儿子与侍女做爱的情节,有些地方描写得比较露骨,而有些地方则写得很含蓄,但是看起觉得很可笑,因为能把那样的情节写得那样的和谐。
(一)二儿子刚生出来的时候,就被人认定为“傻子”,但是结合他后来的表现,他这个“傻子”在关键时刻可比聪明人有智慧。比如麦琪土司在麦琪的辖地的边界上修了很多的堡垒,他问他的大儿子为什么在边界上修这么多的堡垒,他大儿子没有回答正确。
但是二儿子却回答正确了,说是为了存储粮食,在这一点上,麦琪土司也解释不清楚。我觉得作者需要用那样的方式来告诉人们,他们眼里的“傻子”可不傻啊。因为真正的傻子是不会做那样的事的。
(二)小说中第一次描写“傻子”少爷与侍女做爱是在二少爷15岁的时候,这种事情也是男人懂事、成熟的标志吧。因为小说是通过二少爷的眼睛的所见、所闻和所感写的,二少爷则是小说的主线,也是他见证了藏族土司制度的兴衰历程,到民国时期的尘埃落定。因此故事也从二少爷开始懂事的时候写起。
(三)我觉得小说有这样的情节,也是吸引读者的一种方式。毕竟藏族也是少数民族,社会发展进步得比较慢,因此还没有进入文明时代,还丁柳在奴隶时代,写出那样的情节,表示可以理解,并且也是为了刚好的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
“傻子”少爷虽然有时候很傻,但是他大智若愚,相比之下这才是真正的聪明。正因为如此,在他小的时候他才得到了他父亲以及他哥哥无私的真正的爱,甚至从来没有受到过伤害,不知道伤心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因此我觉得有时候大智若愚可以避免受到伤害。
并且他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爱戴下人,最后见证了麦琪土司家官寨由强盛到到最后的坍塌。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尘埃落定作者阿来,1959年出生于西藏。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还有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和芬芳。也许因为阿来就是出生并且生长在那个地方,他才能写出那种地道的味道。也许因为他对藏文化的耳濡目染以及对这片土地的深深的长期的依恋,所以才能让我们作为读者有种置身其中的感觉。也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的认知与思索。
老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天生愚钝,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仆役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
老麦其土司不顾济嘎**的阻止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风调雨顺,小麦丰收,而其他土司的土地上鸦片供过于求,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这足以看出这个所谓的傻瓜少爷超前的目光和超人的智慧。
说来也有趣,常人眼中的傻子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我认为他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车轮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褒贬不一。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有了这个名不副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在崩溃前的最后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罢了。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当一切成为一种趋势,一种潮流时,即使你是颗最有主见的尘埃,也难免要随风漂流,最后找一个没有谁会来祭奠的角落安心的沉睡。也不知千百年后会不会有一阵风再来聚敛这些旧识的尘埃,再上演一部相同或是相似的剧目。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有时候它让人发笑,有时候它引人深思,有时候我觉得它荒谬得过于智慧。
世界万物都有尘埃落定的那一天,也许我们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样,不过,我们要在尘埃落定之前珍惜这一切。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十八
当我翻到《枫林渡》的最后一页,看到图画中蓝蓝背着包,落寞地离开城市的背影,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枫林渡》是曹文轩早期的作品,书名就是一个美丽的乡下地名,是小主人公蓝蓝和奶奶的老家。在那里,蓝蓝和稻虎哥过着简单而快乐的生活。直到被多年未见的妈妈接进秋棠街八号,看到身为市长的外婆和童童弟弟,蓝蓝和奶奶才开始了一种全新的生活,电视机、冰箱、水龙头等等……这些现在几乎所有家庭都有的家具,却都是蓝蓝未曾见过的,可见那时的农村真是落后。
看到这里时,我真的为奶奶叫屈,就像当市长的蓝蓝外婆说的:"我长得那么矮,你怎么就不嫌我又老又丑了呢?"是啊,奶奶是长得不好看,可奶奶多好啊,宁可自己挨饿,也要让蓝蓝吃饱,宁肯自己挨冻,也要让蓝蓝穿暖,又在秋棠街的家中做牛做马,怎么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呢?想想我的外婆,也是那样无私地照顾着我,从不抱怨,从不求回报,虽然她不认识字,普通话也说得不流利,可那又怎样呢?我一定会像蓝蓝喜欢奶奶一样,给予外婆足够的`尊重,绝不像蓝蓝妈妈那样,长上一双势利眼。
《枫林渡》里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有童童。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他,在妈妈的纵容下,变得越发傲气,在小朋友中间自以为是,还支使奶奶和稻虎哥为他做事,每天要奶奶给他擦脚、端牛奶、穿衣服!看着这么骄气的他,真是让人讨厌。可想想有时候我对自己的奶奶,也有点随心所欲,好像她帮我干活是应该的。这可不行,我一定要改掉,不能这样对待长辈。后来,童童在外婆的引导下,慢慢认识到不足,慢慢变回了一个讨人喜欢的孩子。我想,我也肯定能改掉坏毛病,好好对待同学,好好对待长辈,成为一个讲道理的好孩子。
《枫林渡》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自私、势利、目中无人、看不起人是多么的可怕,也让我看到了纯洁、善良、懂道理、尊重人是多么宝贵的财富。现在的我,希望自己是蓝蓝,能够做到宽容大度、孝顺能干;长大了我希望自己能成为蓝蓝外婆,尽可能地帮助别人、尊重别人,成为一个值得别人尊重的人,而不是蓝蓝妈妈那样只会爱慕虚荣,因为这样的人,即使长得再好看,没有心灵美,也只会是一个"难看"的人。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十九
《肖申克的救赎》讲述了银行家安迪由于有了婚外情,酒醉后本想用枪杀了妻子和她的情人,巧合的是有人刚好做了他想做的事。于是他被指控入狱,他有幸成为肖申克监狱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无辜者。
在漫长的监狱生涯中,他结交了许多朋友,开设图书馆。之后,他开始帮道貌岸然的典狱长洗钱,并且成功的获取了一个新的身份。他通过种.种操作举报了典狱长的贪污,典狱长吞枪自杀。更让人惊讶的是他用一柄小小的尖头锤子凿了二十多年凿出了一条通往自由的路,他在举报典狱长的那个晚上成功越狱。
小说中让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主角安迪对于自由的向往。也正是有了这份对自由的渴望和向往,他才能用二十多年日复一日的时间来凿开一条自由之路。在我看来,安迪就是一只心中住着自由的无足鸟,他的心中只有天空,他一生只有一次落地的机会,那便是死亡。没有对自由的信念,他就不可能如此执着坚忍。
这部小说当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那所肖申克监狱了,它不仅是仅有黑白灰三色的高墙深院,它还是一种压迫人性丶剥削自由丶使人茫目麻木的一种体制,一旦你屈服了,你就被体制化了。
故事中的老布就属于这种大脑被体制化了,他在肖申克监狱度过了整整六十多年的时光,当他听到自己被假释时,脸上尽是茫然和对未知的恐惧。
当老布重新踏入社会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和社会格格不入,他还是习惯在肖申克监狱当图书管理员的日子,他更喜欢肖申克。于是他选择了自杀。留下了一句简单的遗书:老布,来过这里。
当自由突然而至的时候,它也许已经失去了光辉,因为没有了生活的支持,没有生存意义的赋予,自由不过是另一所监狱。
就好比是没有对自由的信念,即使离开监狱,也如同是身陷囹圄。
只要我们对自由有着真正的向往,即使身陷囹圄,我们也会是自由的,至少我们的心灵是自由的。
人生好比是海上的的波浪,有时起,有时落,但它永远不会是一条平坦的道路。所以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或许都有着一段类似肖申克式的黑暗不堪的时光。有些人身陷在里面,而有的人却昂首向前走去。
有课外书感想优选篇二十
很快的读完了美国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初步印象这本书“好简单”.再读这本书,感觉作者通过小寓言讲述了一个大道理,那就是“变则通,通则久”.世事变化本无常。只有起起落落,感同身受的经历过变化的人,也许会感慨万千。
谁动了我的奶酪,不可说。变化是正常,不变才是不正常。操纵者们变化的主要目的是利益最大化。老板和领导者们肯定喜欢思想简单的“嗅嗅”和“匆匆”,这样听话的“顺民”,才是领导政策的有力执行者。
谁动了我的奶酪,不敢说。我们都不想做“哼哼”.中国式的变化,无非是精炼朋友圈的变化。打工生涯,职场升迁中,情商的高低,展现在人际关系中。良好的人际关系,就是“唧唧”的运动衣和跑鞋。谁动了我的奶酪不可怕,可怕的是谁拿走了我的运动衣和跑鞋,束缚了我寻找新鲜奶酪的脚步。光脚行走的路,必将遍布荆棘,坎坷流离。更糟糕的是寻找新鲜奶酪的信念,时时动摇。如果找不回丢了的跑鞋,不必忧伤。老祖宗告诉我们还有另一种活法,“上善若水,处下不争”.领导让干嘛就干嘛,有一种失败叫“瞎忙”.
谁动了我的奶酪,不必说。变化是个未知数,要么全力以赴,要么早点滚蛋。不必矫情。“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当赖以生存,寻找奶酪的迷宫终有一天会倒塌的时候,嗅嗅匆匆也好,哼哼唧唧也罢,岂不是“树倒猢狲散”.猢狲们当中也许会有一个孙悟空,它会想“我动了谁的奶酪”.体制内,所有的违背法律法规,违背公众的基本价值观,不择手段的无赖变化,我认为都是耍流氓。我们不希望迷宫倒塌,所以要适应变化。
读完《谁动了我的奶酪》,我知道了要积极的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在相信与不相信之间,我相信了“居安思危”,相信了“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其实,面对变化,问题不在于迷宫中的你,而在于你心中的迷宫。
莫言老师说:“世事犹如书籍,一页页翻过去,人要向前看,少翻历史旧账;狗也要与时俱进,面对现实生活”.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早读到就好了。值得商榷,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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