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经济、技术、人力等方面。方案的制定要充分考虑长期效益和可持续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一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京山市《关于做好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按规定及时给予资金和物资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确保其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
(二)资金分配原则。
我镇总人口2.5万人,辖8个村、1个街道委员会。20xx年5-8月份的雨涝灾害,造成全镇各村(社区)不同程度受灾。市减灾委员办公室下拨我镇20xx-20xx年今冬明春临时生活救助资金60万元,用于救助我镇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
1.受灾程度。根据各村(社区)20xx-20xx年受灾情况和核灾数据,采取适度倾斜受灾面积大、人口多的村(社区),合理分配救助资金。
2.人口基数。根据各村(社区)人口数量的'多少,按照人口比例,科学分配救助资金。
3.特殊困难群众。根据各村(社区)低保、五保、“三留守”人员、贫困户、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的因灾受损的现实情况予以资金分配。
于1月15日完成全镇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象主要是因当年倒房恢复重建、因灾重大伤病救治、农作物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自然灾害导致无力克服衣、食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的人员,重点救助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含非常住人口)。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生产自救能力,优先考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二)救助标准。
1.受灾重点户。对于因灾住房倒塌、农作物严重绝收因灾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符合三个条件之及以上,下同),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特别是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给子重点救助,按一类标准给子助,按每人不低于410元实施救助。
2.受灾一般户。对于因灾住房损坏、农作物部分绝收、因灾造成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按照二类标准给予救助,按每人不低于300元不超过410元实施救助。
3.受灾其他户。对于因灾其他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各村(社区)可根据受灾群众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按照三类标准给予救助,按每人不低于150元不超过300元实施救助。
同一区划(村或社区)内同一类救助对象必须同标准,不得出现同类不同标准的情况。
(三)救助程序。
各村(社区)要加大灾情核查力度,核定灾情数据,建立灾情核查台账,为受灾人员救助提供详实依据;建立由镇负责统一组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村(社区)“两委”干部积极配合的核灾工作机制。在核实灾情的基础上,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市定”的程序进行救助:
1.受灾人员向所在村(社区)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由村(社区)民小组向所在村(社区)民委员会提名。
2.村(社区)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提名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
3.村(社区)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在村(社区)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日。
4.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社区)民委员会组织的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社区)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的材料、民主评议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镇级审核。
5.镇(街道、区)审核意见和村(社区)民委员会提交的材料一并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准后及时通知镇(街道、区)组织实施。镇(街道、区)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审批意见,及时发放救助资金。
(一)严格款物管理。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救灾款物使用管理规定,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救灾资金必须严格实行社会化发放,必须用于解决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困难。发放工作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不得优亲厚友或平均发放,救助对象确定、救灾款物发放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监察力度。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救助程序,主动向社会公布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自觉接受镇纪委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救灾款使用中存在间题,对违纪违规间题,要严肃追责问责;构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做好台账备案。各村(社区)要根据灾害救助需求核查情况,严格救助资金发放程序和原则、切实做好公示、相关会议记录、发放名登记等相关合账的存档工作,科学制定分配方案和分类救助标准,确保冬春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公正、公平、公开,阳光运行。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工作有序进行。一是要及时制定受灾人员救助方案,确保救灾款物在春节前发放完毕。二是加强灾款物使用管理的监督检工作,确保款物使用规合理。
(二)救助制度衔接。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各地要对照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切实做好制度衔接,确保救助工作不断档、不掉线,切实做到救助流程无缝衔接。要切实把党和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坚决杜绝因救助不到位、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积极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务微信群、村(社区)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对受灾人员生活救助标准、申请程序、发放方式等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灾害救助政策,增强政策知晓率和政府公信力。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二
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市**区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名府办函〔**〕108号)精神,今年对社会救助进行专项清理整治,重点是城乡低保,同时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要求,每年对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人员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清理复核,实施动态管理。
近年来随着城乡低保标准的逐步提高和相应配套优惠政策的增加,最低生活保障逐渐成为影响干群关系、牵制各项工作推动,影响各级干部精力较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各级都感到压力很多,操作很难。
为确保城乡低保政策的落实,公开、公正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推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化实施,切实解决群众关切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今年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化实施,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和质量。
二、工作原则
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实现动态管理;积极稳妥,点面结合,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打破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终身制和只进不退的怪象。
三、复核清理重点
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四、复核整治具体内容
本次集中复核清理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对全乡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重点对下列人员进行复核清理:
(一)及时清退死亡人员。
对已死亡的低保对象要及时上报乡民政办,按要求停发低保金。
(二)严肃查处“人情保”。
以促进建立低保经办人员、乡村社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为基础,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等进行彻底查处。
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对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必要时移交乡纪委或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三)有效遏制和纠正“错保”。
一是根据《**市**区民政局关于转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名民发〔**〕120号)要求,以家庭为单位认真审核城乡低保人员的家庭经济收入、财产状况和劳动力因素等。
**年**区政府核定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标准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1980元以下。
今年整治“错保”工作的重点是核查下列人员的家庭情况:
4.三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
5.家庭有养殖、加工企业,注册公司,有商铺、住房出租或家庭从事承包经营活动;
7.领取赡(扶、抚)养费、工资、退休金、养老金或获得赔偿补助等金额较大;
8.家庭成员有在高中(含)以下学校择校就读或自费出国留学;
9.直接赡(扶、抚)养关系人是国家公职人员;
10.家庭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本地居民平均水平等。
二是要杜绝分户、抽丁现象。
即有直接赡(扶、抚)养关系人单独立户或一个自然家庭户中只有部分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三是要抓好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重点环节。
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
五、实施步骤
今年的城乡低保复核清理工作从7月底开始,九月上旬全面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7月底前)。
按照上级专项整治部署和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和特点,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研究制定我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摸底排查(8月25日前)。
1.召开全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会,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2.组织开展自查复核。
以村为单位,按标准和要求,各联系村班子成员、第一支部书记亲自把关,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城乡对象进行逐人逐户全面动态复核,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或群众有较大异议的低保家庭,实施重点核查,对一时不能确认是否符合条件的要复核核查、多方求证。
对复核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和人员坚决取缔保障资格。
第三阶段:完善资料,迎接上级检查(8月26日至9月5日)。
对复核清理的结果以村为单位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
对符合继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完善相关材料手续,建立台账;对条件不符合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也要建立台账,并逐户(逐人)注明不符合的理由。
复核结果由参加清理整治的乡村社干部签字确认,并加盖村民委员会鲜章后交乡民政办存档备查。
因为在进行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和整治结束后,上级有关部门会随时对我乡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实地检查,所以专项整治工作务必扎实,实事求是,经得起上级检查和群众检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形成合力。
专项整治工作由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民政办具体负责,乡纪委负责监督。
联系村班子成员、第一支部书记(驻村干部)、村社干部对本村社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负责。
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统筹联动,形成合力,注重实效。
(二)坚持标准,高度重视,稳妥推进。
因为低保工作敏感性强,群众关切度高,操作难度大,容易引发各种矛盾和问题,特别容易诱发上访等不稳定因素,所以要坚持标准,分类处置,合理操作,规范清理,积极稳妥推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突出重点,敢于碰硬,真正解决问题。
对“人情保”、“关系保”、“错保”、“分户”、“抽丁”等违反最低生活保障的现象,要作为整治复核工作的重点,敢于较真碰硬,力争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现象,实现“阳光低保”,维护社会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利于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三
第一条为加强杨洞灌区抗旱供用水管理,规范灌区供用水秩序,保障灌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促进灌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xxx水利法》、《省水库和灌区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本灌区范围内的乡镇、村组和个人在从事抗旱供用水及相关管理活动时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灌区抗旱供用水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杨洞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调度,杨洞水库管理所和灌区各乡镇人民*负责组织实施。灌区各乡镇要明确抗旱供用水管理人员和安排必要的经费,协助做好本区域内抗旱供用水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灌区供用水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杨洞水库和灌区主干渠及附属建筑物(含分水口、量水堰和取水口)的运行和维护由杨洞水库管理所负责管理,杨洞水库管理所所长为第一责任人,所属各管水站负责人为所在供水区责任人;灌区支渠及以下田间渠道的供用水由所在乡镇人民*负责管理,各乡镇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水利工作的领导和水利专管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灌区抗旱供用水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抗旱期间严格执行水资源控制管理制度,严禁跑、冒、滴、漏和浪费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六条严格执行灌区抗旱取用水制度。抗旱取水应按照“先活水、后死水,先库外、后库内”的原则,即先用干、支渠拦截的溪河水,后用灌区内山塘、水库的水,再用杨洞水库的水;抗旱用水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灌溉、后发电,先农业、后工业”的秩序进行,严禁与抗旱争抢水资源。
第七条灌区抗旱取用水实行许可管理制度。干支渠取水口口径、分配流量和供水时间等应遵循灌区供用水历史习惯。凡在干渠需要增设量水堰、取水口或以其它方式从干渠内提取水源的,必须由当地*书面申请(注明取水地点、灌溉面积、农作物结构、用水量及用水时段等),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勘察核实和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擅自在主干渠开设的量水堰和取水口等,由杨洞水库管理所会同所在乡镇一律予以封堵。
第八条灌区抗旱供用水一般情况下以续灌供用水方式为主。如灌区出现严重干旱,需要集中水源和提高灌溉效率时,可实行轮灌供用水方式,其轮灌方式、流量和时间分配等由杨洞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与灌区各乡镇人民*共同商定,灌区上下游应互相兼顾,严格执行轮灌供用水调度。
第十条加强灌区渠系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灌区巡视督查制度。市防汛办和市委督查室、市*督查室每年要对灌区主干渠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到位。杨洞水库管理所和灌区各乡镇要根据管辖权限,对灌区干支渠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视检查,及时解决灌区供用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渠系工程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依法加强灌区抗旱供用水管理,充分利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严厉惩处和打击破坏灌区抗旱供用水违法行为,保障灌区抗旱生产的有序进行。
在灌区抗旱供用水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和纪律处分。涉嫌渎职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不顾大局,本位主义,拒不执行上级调度指令,严重影响灌区抗旱供用水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对水事纠纷处置不力,致使群体性*或群体性械斗,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不良影响的。
在灌区抗旱供用水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予以惩处。
(一)未经批准,私自在干渠乱开量水堰、放水口或擅自扩大已核定的放水口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上渠拦截渠内水源或增加放水流量,影响下游抗旱用水的;
(三)私自拦截渠内抗旱水源用于发电或从事其它盈利经营的;
(四)故意破坏干支渠道和干渠放水闸、量水堰、放水口等水利基础设施的。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防汛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灌区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电力防汛抗旱应急演练方案。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四
机关各股室、各下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局开展以阳光政务、贴心服务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活动。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整合便民服务热线、规范资源交易平台为重点,以开展“八个一” 活动为抓手,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群众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二、重点任务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我局部门的职责权限、管理规章、许可事项、收费标准等,凡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外,一律予以公开,推动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减少腐bai行为的发生;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一)决策过程公开。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制度。
把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完善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虚心听取群众尤其是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跟踪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决策,使其更符合客观实际,更符合群众的根本利益。
强化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加快建立既相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工作机制,推进权力运行法制化和程序化。
(二)权力运行公开。
进一步梳理能够压减的审批事项,努力做到该压必压、应减尽减,能不审批的坚决不用审批,能备案的一律按照备案执行。
最严标准清理审批要件和前置性审批条件。
凡是无明确法律依据的,随意“搭车”、硬性“捆绑”的,各部门交叉运行、多头审批、严重阻碍审批效率的,该取消的取消、该合并的合并,减少中间环节,杜绝寻租行为。
最高效率优化审批流程。
全面实施“两集中、两到位”,大力推行减项目、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和重大项目审批代*制,努力为群众、基层和企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
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裁量权,减少权力滥用的空间。
广泛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将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风险预警及处置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积极筹备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努力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改进行政服务。
(三)热点问题公开。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公开,并确保公开到位:一是要探索实行公务接待经费公开。
健全行政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大力压缩行政开支,确保我局行政经费实现“零增长”。
二是行政收费公开。
重点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等。
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采取严格措施清理取消,进一步加大对小金库、账外账的清查力度,确保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合法规范。
三是行政审批过程公开。
及时公开审批事项和内容、审批办理时间、审批依据、不予审批的理由等。
同时,积极推进以下政务公开、办事公开。
四是实施“阳光救助”。
及时公开就业援助、医疗救助、养老服务、公益募捐、残疾服务、法律援助、应急救助等信息。
五是打造“阳光金融通信”。
重点公开服务标准、违诺责任、处理办法,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缴费办法等。
(四)构建政务服务体系。
2015年,全面建成管理规范、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省、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体系。
要规范县、乡两级服务中心及其管理机构建设,统一服务中心名称、机构性质、管理模式和职责。
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涉农补贴等纳入其中。
(五)完善政府门户网站。
强化民政门户网站功能,提高信息公开、政策引导、在线办事、公众参与水平。
及时更新信息发布内容,所有非涉密文件都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设置完善政务论坛、在线访谈、聚焦民生、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开展在线调查、网上问政等活动,增加群众满意度测评、办理过程查询、回复率统计等功能。
三、工作措施
为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局各股室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八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次专题教育。
广泛开展“阳光政务、贴心服务”专题教育,不断强化群众意识、公开意识、规范用权意识、为民服务意识。
结合全市“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活动,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岗位培训、任职谈话、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突出重点,拓展载体,增强专题教育效果。
(二)查摆一批突出问题。
对照这次活动的各项任务,结合查摆“低、怕、慢、浮、懒”等作风效率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基本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能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纠正。
(三)建设一批基础设施。
在完善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的同时,着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统一规范、先进可靠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探索政府部门政务公开系统与社区中心联网,使公开渠道向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领域延伸。
要设立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并建立有效的回复处理机制。
(四)召开一次推进会议。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于适当时机,召开全县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会议,听取各股室汇报,找出突出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和面临的形势,对下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积极推进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任务要求。
(五)组织一次专项督导。
近期,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项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县乡两级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的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约谈直至问责。
(六)完善一批制度规定。
进一步健全完善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和缺席默认、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网络问政、效能投诉、首问负责、绩效考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创新。
不断形成以制度规范权力、以制度强化服务的格局。
(七)进行一次评估考核。
年底,结合全县年度综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对我局各有关部门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考核评估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四、几点要求
“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活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活动融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和环节,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
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落实,确保活动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活动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要着眼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政府服务能力,突破既得利益的束缚,相互协调,形成联动,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年”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始终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坚决纠正公开的信息群众不关注、群众关注的信息不公开等问题;要把“便民利民”作为政务服务的基本要求,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整体工作的`推进。
(三)改进工作方法。
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力度,推动工作落实。
局纪检监察要加大对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的,一律严肃处理、严格追究。
各股室要把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全过程,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介开设专栏专题,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支持的积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会精神,加快推进“富美金堂”建设目标,切实发挥好社会救助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大局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创新完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编密织牢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安全网”,提升我县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水平。
现结合实际,提出2017年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统筹实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一)精准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指导街道、乡(镇)通过信息核对、入户抽查、民主评议等方式开展在册低保对象精准核查,建立核查台账,实施精准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强化低保与扶贫联动机制,以“广覆盖、全包围、无遗漏”为目标,全面开展扶贫线以下贫困人口筛查,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筑牢低保兜底扶贫底线;规范低保档案管理,推动落实“一户一档、一村一盒、一镇一柜”。
(二)提升特困供养福利保障。
完成150张公办养老床位维修改造工作;完成淮口、又新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试点转型升级改造工作;完成50名养老护理员培训,实现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5%以上;进一步加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提升生活保障标准及护理水平;加强县儿童关爱保障中心建设,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提升困境儿童生活、医疗、教育、监护保障水平。
(三)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水平。
深入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活动,加大全县自然灾害信息员培训,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
强化救灾物资储备和规范管理。
开展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按照成都市社区(村)综合减灾服务规范等四个减灾救灾地方标准,完成2017年10个综合减灾标准化社区(村)建设任务,持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社区(村)创建工作。
(四)提升医疗救助水平。
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在医疗保险报销后,按医院的等级及对应的救助比例进行救助;对患重大疾病住院对象按90%比例给予救助;对低保对象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100%比例救助。
配合县公安、人社、卫计、残联等部门做好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住院治疗及享受“阳光救助”有关工作。
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救助及“福彩有爱、急难有助”慈善医疗救助工作。
探索开展医疗救助定点机构困难群众住院押金减免试点工作,提升“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水平。
(五)积极做好教育惠民工作。
有序拓宽教育资助范围,健全“不重不漏全覆盖”的教育资助体系。
落实学前教育阶段“三儿”资助项目,减免低保和低保边缘困境幼儿保教费;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政策,给予低保及特困供养人员中优秀非住宿学生宏志助学金资助;免除普通高中困难家庭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不含艺术表演类)学生学费,对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金资助项目及减免低保学生课本费;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给予入学差旅补助。
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六)提升住房救助保障水平。
深入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金堂府办发〔2015〕24号)精神,加强全县第二期218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指导,继续做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审批;结合“双创小镇”建设,积极拓展青年公寓、创业公寓、人才公寓等公共租赁住房服务,切实解决创业者居住困难问题;尝试住房保障货币化补贴新机制,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房的衔接渠道,提升市场化去商品房库存与住房保障能力。
(七)提升就业救助水平。
健全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和失业人员登记、认定和退出机制,建立动态管理制度;通过“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等方式提升就业困难群体政策信息和劳动技能水平;结合产业扶贫、智力扶贫、创业扶贫等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特色技能培训以及创业项目培训等,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就业救助工作格局,提升就业救助水平。
(八)提升临时救助保障水平。
加强临时救助政策宣传,有序扩大临时救助对象范围和年救助限额;督促指导街道、乡镇加强对临时救助政策(含快速救助)的落实,规范救助资金及物资的申领和发放,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临时救助和村(社区)快速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督查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二、创新完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
(一)创新社会关爱援助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二级中心、三级网络”的社会关爱援助服务体系;整合政府购买公益服务资源,探索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关爱援助运营机制;制订社会关爱援助服务标准及评价机制;建立困难群众基础信息库和关爱援助项目资源库,整合政府救助、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资源开展社会关爱援助服务;积极推进专业社工介入社会关爱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宣传倡导等多元服务,助推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大局。
(二)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
进一步健全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信息员工作制度,明确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对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定期巡查及建立台账等工作职责,对困难群众主动发现不及时、救助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信息员工作责任,督促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避免出现困难群众“应救未救”、“应保未保”的现象。
(三)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依托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便民服务窗口,落实社会救助相关部门分办(转办)职责,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咨询、业务办理和反馈服务,建立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台账,对不属于民政救助事项,及时引导其向相关部门提出救助申请,确保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四)完善救助信息公示公开机制。
依托政务信息网站、政务、村(居)务公开栏全面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示,确保救助信息公开、透明;督促指导有条件的居民小区业委会、居民院落和村(居)民小组通过院务公开、组务公开等形式予以公示,方便群众随时监督咨询;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示督查,建立长效机制。
三、加强社会救助队伍履职能力建设
(一)加强相关政策培训和宣传。
通过以会代训、业务考核、经验交流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提升基层人员业务水平;通过现场观摩、以案说法、外出学习等方式加强示范和引领,督促指导街道、乡镇挖掘自身优势,创造特色经验;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选树优秀工作人员典型,宣传困难群众脱贫解困事迹,增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凝聚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二)严格社会救助工作问责。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社会救助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政策执行走样、优亲厚友、问题突出且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将移交线索给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追责。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五
20xx年我县遭受了雪灾、风雹、生物灾害、洪涝灾害等自然灾害,特别是经历了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共造成13.6万余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2.29亿元。为切实做好全县今冬明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全力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xx-2022年度全省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豫应急〔20xx〕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以核准对象、分类救助为重点,坚持以资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严格按照《河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河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规程,深入基层了解受灾困难群众期盼和诉求,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尽快部署安排,层层分解任务,完善工作方案,健全相关政策制度,细化具体救助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0xx年因灾造成冬春期间生活困难,需政府实施口粮、衣被、取暖等救助的群众。
各镇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对需救助对象进行分类,重点救助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各镇要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核定上报的需救助人口基数,再次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和农户家庭,开展需救助对象核查,全面、真实、准确掌握受灾需救助人口数。在核准救助对象时,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进行。
(一)县应急管理局按照20xx年各镇受灾情况、自然灾害系统内上报的受灾人口及需救助人口,分配救灾款物。
(二)各镇根据县应急管理局拨付救灾款物数量,按照各村受灾情况及各村评议上报需救助人数提出分配方案,各镇领导会议研究无异议后行文下发各村。
(三)受灾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委会民主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无异议由村委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各镇审批发放,各镇政府承担相应的`审批责任。
依据上级文件规定,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问题。按照需救助时段,需救助数量,分类施救要求,救助标准原则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户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xx元”落实。对于特别困难的受灾贫困户可以适当增加救助标准,但需要个人写出证明,村镇审核。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严禁按照受灾人口、受灾面积、受灾家庭平均分配,要对各类冬春救助对象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并视情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公开透明”的原则,救灾款物用于受灾的困难群众。本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提名,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由村委会将受灾群众的申请、身份证复印件、一卡(折)通复印件、村评议记录等相关材料提交乡镇审批发放。
各镇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履职,主动担责,切实安排好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的生活。县应急、财政、督查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对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六
摘要:在农田灌溉中,想充分发挥农田水利工程的效益,就需要做好节水方面的工作,所以我们必须采用各种灌溉技术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降低农业生产的成本,合理配置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本文阐述了农田灌溉中节水问题,并且提出一些措施来做好节水工作,保护生态环境。
关键词:农田灌溉;节水措施;水资源利用率。
当前我国水危机严重,节约能够起到很好缓解作用,农田灌溉占很大的用水量,所以农田灌溉的节水工作至关重要,节水工作可以缓解水供求矛盾的问题,农田灌溉的节水技术的目的是充分利用农业用水,提高农作物产量。节水技术是由农业、工程、管理和水资源等环节的综合技术的体系,合理运用这一体系,可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提高农作物产量和经济效益,使农业经济稳定发展。农业水资源包括地下水、土壤水、地面水和可利用的废水,合理开发这些水资源,需要多项工程,比如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技术、地上水合理开发利用技术和多水源综合利用技术。灌溉节水技术主要包括喷灌技术、渠道防渗技术和微灌技术等等,这些技术节水效果显著。
1农田灌溉节水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问题。
农田灌溉节水是发展农业的基础,也是农业发展的必经之路。通过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使粮食生产更加稳定,农民增产增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效率。我国很多地区的水资源都有匮乏的现象,水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所以首要问题就是水资源利用率,农田灌溉节水是现代化农业必须解决的问题。
农业灌溉节水存在很多问题,灌溉新技术的推广力度小,高效的节水灌溉技术只用于经济作物,有待大规模推广。节水灌溉的工程都有不同程度的管理粗放、管理职责不清、产权关系不明、政事企不分等等问题。资金的投入不足也是很重要的问题,灌溉工程维护资金很少,灌溉的面积逐年降低。节水灌溉工程设备不配套,标准化的程度低,很多工程质量不高,维修不及时,工程损坏率高,寿命短,使节水灌溉工程受到严重阻碍。
2农田灌溉节水措施。
转变农田灌溉节水的理念。
农田灌溉节水在农业生产中很重要,要想做好灌溉节水的工作,首先应该转变农田灌溉节水的理念,从被动的抗旱转换为主动避旱,高效用水,健全农田灌溉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推进节水工作。为了增加粮食生产,人们打更多的井,并且利用节省下的水来扩大灌溉面积,这并不是资源型的节水。所以应该从宏观的角度来做好节水工作,农业节水作为一个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涉及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切身利益等很多方面,这些问题不是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需要多个部门进行配合,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完整的节水方案。
合理规划。
灌区地面水可以获得多年的可供水资源。灌区地下潜水层是一个调节水库,补给形式很多,包括降雨,区外地下水补给,人工回灌等等;消耗主要包括蒸发、开采和出流。可以按照区域均衡法进行均衡分析,在开采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确定开采强度,根据开采强度确定地表水对地下水的补给量,或者根据开采强度和补给方式来确定区域内开采的布局。如果地下水位比较高,而且外引水源量低,就应该使用井灌;如果地下水很少,就应该修建当地的蓄水工程,回灌地下水。
加大农田灌溉节水资金的投入。
自从取消农业税增加各种农业补贴之后,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有很大的提高,农田灌溉水费成为了向农民征收的唯一费用,是农田灌溉费用收取困难。而且农田灌溉建设工程一次性投入比较大,国家补助的资金比较少,不富裕的地区很难拿出钱来搞农业节水工程,所以政府要加大投资力度,引导全社会来关心农田节约用水。
推行节水灌溉技术。
推行农田灌溉节水技术,可以缓解水资源紧缺问题,喷灌技术是一项很重要的技术。喷灌技术可以提高土壤的湿度,调节土壤的田间气候,有利于农作物的呼吸以及光合作用,此外还可以达到省时、省力和省水的目的作用。喷灌的管道都是埋在地下,所以应该结合施肥的方式来节约用水。喷灌对土地的要求不高,对地形的要求也不高,但是受到空气湿度和风力的影响比较大,可能会导致喷洒不均匀的现象发生,所以如果风速很大的时候,不应该使用喷灌的形式。可见,推行节水灌溉技术的时候要因地制宜,才能有效提高农作物产量。
搞好中低产田节水灌溉。
选择适当的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的制定发展规划,切忌盲目引进,盲目搞不适合当地推广的样板工程。中低产田改造已列为今后农业的主攻方向,向中低产田要效益,扩大节水灌溉面积。对盐碱地搞好以水冲盐、以水压碱和土壤改良,研究制定适宜的冲洗定额和节水技术措施。
综上所述,节水农业技术体系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体系,它涉及多学科技术领域,其实质是解决农业用水和农作物需水及单位水量产生的粮食产量和价值。这个体系以农业节水为中心,能够充分利用有限的水资源,提高水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率,提高农作物产量。
参考文献。
[1]刘强,何伟才,宋伟.农业节水激励机制及其措施——以沈阳市东陵区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06(11)。
[2]姜东晖,胡继连.农用水资源需求管理的技术经济原理与机制[j].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4)。
[3]冯广平,杨长征,崔龙,何继武,钟新才,丁峰.田间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监测试验与计算[j].新疆农业科学.2008(s3)。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七
接到xxx供电公司防汛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接到县*汛情预报通知。
接到xxx供电公司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通知。
接到基层单位遭受灾害,造*员、设备损失的报告。
预案启动的工作流程。
我所辖区发生重大汛情后,按本所防汛抢险应急处理预案先行必要的处置。同时在第一时间将汛情的基本情况、影响范围、发展趋势报告xxx供电公司抗震救灾、防汛救灾、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防汛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全面协调公司的防汛抢险应急工作。
负责落实xxx供电所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应急指令。
根据汛情实际情况,请示有关上级机关,确定是否终止应急状态。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八
通过班会活动,使学生了解水与人类生活、生产的密切关系,认识到保护我国现有水资源的重要性,从而在自己的生活中,能够自觉地做到节约用水。
介绍水在人类社会生活、生产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学生节约用水。
1、出示图片,介绍的是我们中国的缺水情况,我国人口占世界的1/5,而可利用的水资源仅占世界的7%,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居世界第88位。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却面临着严重的水危机,缺水面积达58平方公里。据最新资料显示,全国666个城市中有400多个城市缺水,严重缺水的城市也有130多个。
2、水资源的浪费,学生自由说。
1、保护水资源,生命真永远。
2、节约用水,从点滴开始。
3、节约用水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4、努力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
5、珍惜水就是珍惜您的生命。
6、浪费用水可耻,节约用水光荣。
7、水是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
8、节约用水,重在合理用水,科学用水。
节水是一种文明素养,是一个公民的义务与责任。我希望大家能从点滴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珍惜水资源,节约每一滴水,让我们大家都成为节水大军中的一员,为节水贡献我们的力量吧!让地球——人类的母亲,这个生命的摇篮,永远身裹那层美丽的蓝色的“纱衣”,永远可爱、壮观,永远和蔼可亲。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九
为切实做好我县20xx—20xx年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xx—20xx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工作目标,建立冬春救助档案,严格按照申报程序确定救助对象,确保收到冬春救助资金15个工作日内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户,力争不漏一户,不掉一人,让所有受灾困难群众都能温暖过冬,愉快过年。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要求,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自救能力,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切实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实际困难。
(一)救助对象。受灾人员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对象主要是解决当年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因灾致残致伤、农作物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家庭财产损失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无自救能力的家庭。
(二)救助程序。在9月份调查登记《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居)小组提名、村(居)委员会民主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应急管理局审批的程序,精准确定救助对象,并落实公开公示制度。
(三)救助标准。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自然灾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标准的通知》要求,依据冬春救助款物总量、救助对象分类和人数等因素,对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一、二、三类对象分别按每人不低于410元、300元.15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
(一)调查摸底阶段(9月15日—30日)。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各乡(镇)组织工作专班进村入户,开展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调查评估,摸清底数,详细掌握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受灾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划分需救助对象类别,并分类登记造册,按要求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逐级上报备案。
(二)评议公示阶段(分配款物10日内)。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分配冬春救助款物总量、救助对象分类和人数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民主评议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完成审核工作,并对审核上报的名单予以公示。
(三)款物发放阶段(收到上级通知5日内)。乡(镇)人民政府公示无异议,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按照县应急管理局审批意见,告知救助对象救助数量并及时发放救助资金、物资。救助资金通过农商银行“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并在备注栏标注“救灾”二字。实行实物救助的,完善签字手续,建好台账。20xx年1月18日前将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统计表,有关人员签字、加盖乡镇公章,报县局存档备案。
(四)督办检查阶段(20xx年1月10日—20日)。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力量按照分线分片责任制对各乡(镇)冬春救助工作情况进行督办检查。查看乡镇党委会记录、款物分配是否发文、是否专款专用、审核情况、公示情况等;查看村级评议记录、公示情况、救助台账建立情况、物资发放签字情况等,确保县、乡、村三级台账一致;督促乡(镇)按照时间规定及时将冬春救助资金、物资发放到户;了解救助款物到户知晓率,受灾群众冬春生活通过救助后还存在哪些实际困难和解决途径。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严格救助程序。建立完善“以县级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乡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县应急管理局重点抽查”的`工作机制,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县应急管理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加强指导乡镇,严格救助程序,把住关键环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点做好村级评议和公示工作,精准确定救助对象,确保底数清、对象准、程序严、台账实。
(二)加强部门协调,做实冬春救助工作。冬春救助资金采用社会化方式发放,需采取实物救助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采购,确保物资质量安全。县应急管理局主动会商财政部门,简化资金拨付手续和办理程序,加快冬春资金拨付进度。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救急难等机制的有序衔接,提供资金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尽救。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协调,推动在职干部职工“暖冬行动”帮扶机制,给全县受灾困难群众提供物资帮助。
(三)加强救助款物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冬春救助资金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救助资金专账专户管理,乡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做到手续齐备、账款相符,确保救助工作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县、乡、村要主动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同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冬春救助相关政策的公开公示,将救助对象民主评议结果、冬春救助标准、救助对象款物领取数量等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十
“建设海绵城市,促进生态文明”
“全民节水行动,共建生态家园”
全校师生。
20xx年5月10日——16日。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刘王楼小学在接到上级文件之后,赵厚锋校长带领学校中层干部认真研读文件,成立以赵厚锋校长为组长,张世步、杜春晖、王新连、夏全亮、孔祥玉、齐安行、田成军为组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讨论制定“刘王楼小学20xx年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方案”,并明确分工,按部实施。
二、具体活动安排。
1、周一升旗仪式时举行“全民节水行动,共建生态家园”刘王楼小学节约用水宣传周启动仪式,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动员全体师生积极参加活动。
2、各班召开“全民节水行动,共建生态家园”主题班会,让学生进一步知道节约用水的重要意义,并动员大家人人节约每滴水。
3、各班围绕节约用水宣传主题出一期黑板报。
4、组织指导四五年级学生创作节约用水宣传手抄报,并评选出优秀的作品上报中心校。
5、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总结。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十一
目前,已进入6月中旬,根据以往的经验推断,我县高温季节已经来临,从7月份起会出现连续高温干旱天气,日*均最高气温可持续在37℃以上,对大量新植苗木、行道树的成活率将造成严重的影响。为保护县城的绿化成果,保障新植苗木花卉乔木的成活率,最大限度减少因干旱造成的苗木损失,确保把园林处的抗旱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旱情发展情况及园林处工作实际,制定园林处抗旱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同心协力,共抗旱灾。
二、工作目标。
在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片负责,责任到人,科学调配,最大限度发挥洒水车辆作用,确保园林处各项抗旱工作任务的落实,保障新植苗木、乔木的成活率。
三、具体措施。
1、成立园林处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园林处管辖范围内的道路、绿地内苗木的抗旱工作。
2、需调用抗旱作业车4台。目前,园林处现有洒水车2台,因2台车都已老化,工作不正常,远不能满足全城抗旱工作需要,为做好此次抗旱工作,在发挥洒水车的最大功效下,满足全城抗旱需要,还需抗旱作业车3台。(晚班需要)。
3、抗旱作业车司机由环卫处派人,园林处安排工作任务。驾驶证必须是b照及以上,工作时间18:00—00:30。
四、工作要求。
1、各园林工作小组应密切关注其管辖地段苗木旱情,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各小组组长及园林处小组负责人为管辖范围内的抗旱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旱情的监测上报并监管抗旱工作质量。
2、园林处每天检查抗旱情况,做好抗旱工作记录并及时上报。
3、每辆洒水车负责一个责任区,服从安排积极做好抗旱工作。
4、每日工作时间分为早、晚两个班,暂定为:上午5:30—10:30,下午18:00—00:30,遇特殊情况需调配时再另行通知。
5、各路段责任人及洒水车辆应认真负责,服从抗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调配,严格遵照洒水车工作时间要求,保证浇水质量,每日浇水数量应有记录,不折不扣地完成承担的抗旱工作任务。
园林处的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发扬吃苦耐劳、敢打硬仗的工作作风,以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协作,勇挑重担,冒着酷暑,迎难而上。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如旱情持续发展,我处将采取歇人不歇车24小时连续轮班抗旱。最大限度保证苗木花卉成活。做好抗旱工作。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十二
为了切实做好20xx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据宁国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国市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减救办[20xx]4号)和宁国市应急局《关于下拨20xx年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宁应急〔20xx〕127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救助对象的确定、救灾款物的发放要实施阳光操作,确保救助对象准确无误,公平合理,防止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生产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原则。要发动有劳动能力的灾民搞好生产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坚持救灾资金专项使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冬春救灾资金用于帮助受灾困难人员解决冬寒春荒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要根据受灾困难程度,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分配救灾资金,把救灾资金主要用在重灾区、重灾户上,坚决杜绝平均分配等现象,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救助对象。今冬明春生活救助的重点是解决受灾困难人员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要向倒房重建户、受灾低保对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倾斜,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救助标准。全镇户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600元。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一般困难户户均600-800元;重点救助对象户均800-1500元。
根据下拨的`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下拨资金表附后),制定冬春救助方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户报: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二)村评: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所在村民组、救助金额、监督电话等,公示无异议后建立冬春救助台账,填报《宁国市20xx年受灾群众冬春救助花名册》报镇政府审核,村务必于20xx年1月12日前将评议会议记录、《救助花名册》、《一卡通发放表》、公示照片等各项材料报镇应急管理站陈光辉或殷祖军处。
(三)镇审:镇政府对需救助对象进行必要的调查,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救助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宁国市20xx年冬春救助一卡通发放花名册》,并报市应急部门审批。
(四)市定:市应急管理部门审批,正式确定受救助人员。
(五)发放救助金。镇政府根据市应急部门审批结果,在财政涉农资金发放录入系统中登记造册,经逐级审核后,实行“一卡通”打卡发放。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维护灾区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项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二)抓紧安排部署。冬春救助资金按20xx年1月31日的时间节点确保打卡发放到群众手中。各村要尽快安排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无偿使用”的原则,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镇和村要建立台账,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市应急部门将会同财政、纪检等部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救灾款物规范使用。
(四)推进部门协同。应急管理站要积极推进与民政、财政、扶贫、卫健、残联、退役军人站等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冬春生活救助与民政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政策衔接,开展救助对象信息比对,互通共享台帐数据,共同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民政所负责长期兜底保障救助,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要按照规定和流程,及时纳入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范畴;财政所应配合确保冬春救助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打卡;扶贫部门要强化因灾致困返困情况排查、核实及处理工作,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防止群众因灾致困返困;其他部门要做好本领域的救助对象摸底,与各村协调上报。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十三
3、加大对贫困乡镇的支持力度。
20xx-20xx年度冬春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补助综合考虑受灾户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和生产自救能力,按照当年受灾程度,主要包括农作物(果园)绝收减产、房屋倒损和其他困难户三类。实行分类救助,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受灾的分散特困供养户、低保户、边缘户、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具体标准如下:
(一)因灾作物绝收或严重减产造成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的。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救助4至6个月。衣被、取暖可酌情安排。
(二)因灾房屋倒损。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造成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困难的,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救助3至8个月;衣被救助按照每户2至4床棉被,每人1套棉衣裤;取暖救助按照每户每月100元,救助3至5个月。
(三)因灾其他困难户。其他因灾困难户,口粮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粮,救助2至5个月。受灾户属两种以上受灾类型的,按照单一类型的最高救助标准救助,不能叠加计算。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十四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救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xx〕1366号)和怀远县20xx年度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实施方案(怀减救办〔20xx〕1号)文件通知,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16万元;同时下拨我镇省级冬春救助物资:棉被20床、毛毯30床、棉衣裤30套。经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原则。
1.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救助为辅的原则。
2.互助互济、社会捐助和对口帮扶的原则。
3.突出重点,分类施救的原则。
4.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救助范围。因灾造成冬春口粮、衣被、住房、就医、取暖等方面存在生活困难,需要政府给予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特别要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同时,要加强与民政救助资金的衔接,统筹做好特殊困难人群的`救助。
(三)资金救助标准。全镇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70元;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资金救助幅度: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重点困难户人均300-600元,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镇政府和县应急局审批。
(四)救助程序。
1.受灾群众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2.各村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或民主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
4.各村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公示补助项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和物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后,建立救助台账,在规定时限内将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花名册报镇应急办审核。
5.镇应急办、民政办对各村报送的救助对象信息、资金和物资发放数据等进行审核;将审核确定的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和汇总表报县财政局。
6.县财政局复核后办理支付,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至需救助群众手中。
7.镇应急办在资金和物资发放后,及时整理归档相关文件、表册。各村应依据资金和物资发放表,建立健全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台账,并存档备查。
(五)救助时间和步骤。
1.制定救助方案。各村要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2.确定救助对象。各村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上报拟救助对象;镇政府对拟救助对象进行初审,1月10日前将电子版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花名册报至镇民政办黄梦茹处;1月13日前各村将纸质材料经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镇民政办黄梦茹处。
3.发放救助资金和物资。1月18日前,县应急局会同县财政局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冬春救助”字样;镇政府同步将救灾物资发放至需救助群众手中。
4.开展救助评估。各村要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资料的汇总、归档工作,并对冬春救助工作落实情况和实施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专题报告,于3月31日前报镇民政黄梦茹处。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保障冬春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级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冬春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严格执行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受灾情况、缺粮情况、缺衣少被等情况,确定重点救助村、组及贫困户,实施分类救助,严禁平均发放,杜绝优亲厚友问题的发生。
(三)健全档案,规范管理。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审核文件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永久档),镇纪委、镇应急办后续将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四)公平公正,加强督查。冬春救助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群众满意。要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审计,确保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规范,坚决杜绝违规纪问题的发生。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救助对象不精准引发群众上访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将救灾款物变相挪作他用的,将严肃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十五
按照区应急管理局通知要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社【20xx】561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经征求各村(社区)的意见,提出如下方案:
按照区应急管理局的要求,20xx年度的“中央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冬春救助款)”应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社【20xx】561号)第三款“(四)冬令春荒困难补助项目:对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的受灾群众,按照人均不低于270元的.标准,需救助人数的三分之一以及省级承担比例测算分配。”的文件规定进行安排。
中央自然灾害采取现金救助形式,通过打卡发放。
20xx年汛期过后,全镇有6个村(社)遭受不同程度的灾害损失,受灾面积共计8062.5亩(20xx年夏季汛后各村、社区上报后统计数据),根据区应急管理局通知,拨付冬春救助资金共计77000元。具体安排:
(一)优先保障受灾群众、低保户、五保户,残疾、特困群众等,人均不低于270元。
(二)冬春救助款共计77000元,根据各村(社区)统计上报的受灾面积(见附表),按照各村受灾面积比例分配,具体由各村(社区)依据文件规定,按实际情况分配。
按照受灾面积比例分配如下:
略
要求各村(社区)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统计上报受灾救助名单,不重复救助。做到民主评议(有会议记录,其中要体现重点保障人员、照片、会议签到)、登记造册(有花名册)、张榜公布(有公示照片),确保实事求是、专款专用,维护节前稳定。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十六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部署,做好全县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
据统计,20xx年以来全镇受灾人口1780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约3252亩,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67万元。
(一)重点救助区域。
1、20xx年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地区;。
2、基础薄弱、承灾能力和自救能力较差的地区;。
3、农业人口基数大,农业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的地区。
(二)救助对象是因灾遭成冬春期间家庭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建格立卡贫困户、因灾致贫返贫户和受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
(一)确保生活,统筹兼顾。坚持“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工作目标,重点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切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二)分步实施,分类救助。认真评估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需救济的情况,区分不同的类别,采取一般救助和重点救助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考虑吃饭、饮水、穿衣、取暖、看病、就学、住房等因素,分类施救。
(三)因地制宜,多种形式。采取款物补助与制定落实优惠政策等相结合的多种救助形式;政府救助和受灾群众自救、群众互助和邻里相帮相结合;对口支援和定向援助相结合。
(一)编制本地区救助方案。各村根据本辖区内农业人口、财政收入、当年自然灾害情况;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灾害导致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受灾人员需救助情况;需镇级财政资金投入及可解决的问题,结合镇冬春救助方案制定村级冬春救助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2、坚持重点救助重灾地区、重灾户,并统筹考虑其他地区因灾生活困难户的基本原则;。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准确核定需政府救助对象;。
4、按照不同救助类型户,明确救助标准,分类、分段施救;。
(二)救助对象的`确定。严格按照“户报(或小组提名)、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准确核定救助对象,确保不漏一村一组、不漏一户一人,建立精准台帐、经乡镇(街道)复查审核后,按户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及时上报镇应急办审批。
(三)救助标准。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救助标准原则上按“人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户均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xx元”落实。
(四)救助时段。冬寒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时段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春荒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时段为20xx年3月至20xx年5月.
(一)规范开展救助工作,严格救灾款物管理。
一是冬春救助工作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民发(20xx)118号)规定开展,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数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助公开、公平、公正。救助对象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进行。
二是冬春救助资金的使用,要切实做到手续完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通过“一卡通”将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发放结束后,要将发放情况上报镇应急办。
三是各村在救灾物资发放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及时上报镇应急办。
四是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按规定与镇民政、扶贫等部门接洽,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和帮扶制度安排,切实做好救助工作的有序衔接。
(二)确保工作进度,认真做好绩效评估。镇应急办将要加强对辖区内冬春救助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力保障冬春救助工作顺利开展,统筹安排好冬春救助工作的整体进度。按照《河南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要求,在冬春救助期间各村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作为村级考核依据。
(三)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步骤发放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发放手续齐备、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要坚决防止随意分配和平均发放,特别要防止优亲厚友情况出现,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救助。
镇应急办要主动配合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对冬春救助资金的分配、投向和管理使用情况实行全程监管。冬春救助期间,要采取随时、随机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一线,进村入户,对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款物的发放,以及已救助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问效。发现问题,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追责。
救助站节水方案篇十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制定《“荧(营)光行”一“寒冬送温暖”专项关爱救助行动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如下。
以乡镇(街道)、村(居)为主体,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以低保、特困、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对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用电、用气、供暖等情况。
积极引导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荧(营)光行”关爱机制作用,强化“网格化”管理,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和关爱。加强对无集中供暖条件养老机构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有条件的县区可通过购买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等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也可通过购买清洁取暖设备,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结合疫情防控,加快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拨付和发放进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孤困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老年人等资金,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我市取暖补贴条件的,及时落实取暖补贴政策。对受疫情等影响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人员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通过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发放临时救助金,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认真落实急难专项救助制度,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启动“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同时,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及时监测、精准识别,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帮扶救助。
对不能自主取暖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智障独居人员、孤困儿童、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充分利用特困供养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动员其入住机构集中供养;对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等疾病不宜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送往专业医疗机构治疗,病情稳定的,妥善安置供养;切实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困儿童等照料监护责任,儿童主任要定期对服务对象探访,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父母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留守儿童保持密切联系,统筹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多方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等服务。
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儿童保护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极端天气应对低温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工作预案,并强化演练。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民政务机构及时消除水、电、燃气、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积极做好生活、应急物资储备和服务对象的防寒防冻工作,特别是对敬老院、幸福院等基础相对薄弱的民政服务机构,实行“一对一”帮包机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突出夜间、降温等重要时段,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引导社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盯紧车站、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等重点地段,增加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对发现的危重病人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及时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对有返乡意愿的,提供必要饮食、御寒物品,帮助其尽快返乡;对发现的其他人员,送到救助管理机构进行集中庇护救助。
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外出请假等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严格执行热线值守制度,畅通服务热线渠道。及时受理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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